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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 103-06-22 00:53

我是賣家 負責業務是貨物運送
某A徵團,其中他的B團員一直未完成收貨
這期間我總共聯繫A 有4次,請他幫忙聯繫團員B,因為貨運公司反應已經送貨4次都沒人,且聯繫不上B本人
每次快遞公司反應回來,我就通知A

第1次,A未給予回應
第2次通知,A告知已經通知B
第3次通知,A未給予回應
第4次通知,A仍未給予回應

第5次A自己跑來找我,說貨運公司不肯送貨,要我處理
我告知A,貨運公司已經送過好幾次了,我也都有請您幫忙聯繫您的團員B,您都沒有回應
A堅持說快遞公司不肯送貨,並且說我擺爛,不處理
我跟A保證,快遞公司一定會送貨,但要請您幫忙確認一下B的聯繫方式,因為快遞送了好幾次貨,都聯繫不上B本人,或是麻煩您請B直接致電至快遞公司,跟他們約可以收貨的時間
就因為我告訴A,請A聯繫B 讓B直接致電至快遞公司,跟快遞公司約可收貨時間(因為快遞公司說他們一直都聯繫不到B本人,這期間我也跟A通知過很多次,要A幫忙確認,但A卻都沒有給予回應,只有第二次回覆我說他已經有通知B了,後來就沒有下文),之後A隨即在我評價上給了負評,我認為該負評已經對我造成「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他說我處理事情,「只會拖推」
但我認為,我一直持續有在聯繫,是A自己怠忽處理,不給予我任何回應最後才搞了這個貨,半個多月才順便送到團員B手中,才要拿我出氣且這個負評對我來說,確實有名譽上的損失
在A跟我吵完的隔天,B才順利完成收貨由此可證明,我並沒有他所說的「不處理、不負責任」等情況
不知道A在評價上給的負評,是否對本人構成毀謗?

我有留對話記錄可證明,我總共通知了A四次,要麻煩他幫忙聯繫一下B,只有第二次A回覆「已經有通知B」後,就沒有下文,其餘的三次通知A全都置之不理。

以下是A在我評價上的留言
雖然能理解新手集貨沒辦法很多事不懂,但是出了問題只想著推託這態度真的很糟糕,快遞不肯派送不是集貨的問題,但是丟下一句已經通知過二次了就當作處理這我不能接受,就快遞而言集貨是寄件人你不處理那誰能來解決?跟我保證快遞一定會配送,保證能當飯吃嗎?說其他人都有收到所以快遞一定沒問題,貨也不是你在送,怎麼那麼肯定快遞沒問題?我說那我請收件人拿電話紀錄證明或是錄音行不行,又跟我跳針說是快遞聯繫不上收件人,那快遞能不能拿出記錄證明真的有連絡?拿不出來啊!浪費我一個多小時在那邊爭取,才總算爭取到若再不配送就轉給我自行寄送,真的是不知道要這個集貨幹嘛 

我只是告知A,快遞公司因為一直聯繫不上B本人,所以請A代為轉述,讓B直接致電至快遞公司和他們相約可收貨時間,我並不認為該行為=「推託」,加上這期間,每次一快遞公司沒有完成送貨,我都有通知A,請他幫忙聯繫,是A一直置之不理
所以我覺得A在評價上給了「負評」又說我做事只會「推託」,對本人名譽有重大的影響

想確認,本人是否可對A提起毀謗訴訟
若成立,我想先寄存證信函給A,但是我只有A的姓名、手機(沒有地址),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2 19: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建議您可以將相關的網路內容存證之後,進行正式諮詢,判斷內容是否構成誹謗罪之後,報警處理,由員警找出對方。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2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藍小姐 103-06-21 13:01

我和先生本住台北,婚後在台南買了房子,頭期款向公公借了五十萬,又向台灣銀行貸了一百多萬來購屋,我和小孩戶藉就遷入該屋,但一個多月後我又和小孩遷回台北(因為學區問題,想讓小孩未來在台北讀書),但購屋數月後因經濟有些變化(先生婚前有欠銀行錢,所以銀行一直催繳),又加上小孩出生三個月,所以房貸及先生欠的錢實在無力再支持下去,所以只有賣屋,我們委任代書處理所有事宜,但次年收到國稅局寄來奢侈稅的單子,說我未申報,這是我第一次購我所以我根本不知要申報,後來又查出先生在婚前有間二分之一產權的房子(那房子是先生的朋友因債務關係過到先生的名下,但那間房子那時正遭法拍)所以先生根本忘了有那間房子存在,現在國稅局要我繳四十多萬的稅金,我只有二萬五的薪水,先生目前也失業中,小孩才三歲而已,真的無能力繳這些錢,我二年前有申請覆查,但昨天覆查下來仍要我繳這些錢,我真是不知該如果處理才好,有人說可以行政訴訟,機會大嗎?否則我真的沒錢來繳這些錢!!拜託可以幫我解答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覆查結果不服,仍可以先提起訴願,並請求暫緩執行,以上希望對您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1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再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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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6-25 21:44

 你這個很明確符合奢侈稅課徵條件,行政救濟機會不大

郭s 103-06-21 08:02

你好:我是老公寓5層樓的一樓屋主,地下室積水問題已久,現在又有鋼筋外露等防水工程待處理,其餘屋主一直對費用分攤問題心存拖延,本人房子出租,現今公寓居住安全有疑慮,本人應先完成工程再行訴訟?還是先訴訟施工?如採後者,房子如有危險事故發生,又要如何處理?(5樓有再加蓋2層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地下室無專有之約定,則該空間仍屬公同共有,修繕費用應由共有人全體平均分擔,您可以先進行修繕,再向全體共有人請求分擔費用,以上希望對您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1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函要求全體區權人共同修繕,若未獲同意,則先由您負擔後起訴要求負擔。又若頂樓有加蓋,則可能會有因乘載過重而影響結構安全之可能,故亦可起訴要求頂樓住戶回復原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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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2 1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建議您應該請人為修繕估價之後,發函給全體住戶請求負擔,倘若其他住戶不同意,則可以修繕之後,請求住戶賠償所付之費用。但是要注意過程的相關證據保留。

小倩 103-06-20 17:54

我因家暴而當場離家,未帶走我二個月大的小孩,也未及時去驗傷,我過了一個禮拜回去探視小孩,被他家人阻擋還汙辱我,隋後我去報警才讓我進去,小孩也讓我抱一下就抱走了,全家人圍攻我不實的指控,我說因為他先動手打我,我才離家,他們謊稱先生只有推我沒有打我,這個我都有全程在錄音,這是否就能夠成我因家暴而離家的証據?

我有傳簡訊說要離婚,他們不肯,說要錢才肯離,小孩也不給我,我去法院申請離婚跟爭取監護權訴訟,也附上之前先生家暴驗傷單跟語言暴力的錄音給法院,但因時間過很久法院都還沒寄調解通知書來,害怕法官到時會已「繼續性原則」把小孩判給男方,而又去申請離婚訴訟期間暫時監護權,而現在過了一個月收到通知書了,又要過一個月後才開始調解,不知要等到何時才開庭,這期間我完全見不到小孩,這樣我的勝算會降低嗎?還有他們同時寄送存證信函來,說我7天再未回去履行同居義務就要去申請離婚,這我有需要理會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0 22: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要求先將子女交由您來監護。

2、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並促使法院早點進行訴訟程序,再就對方的存證信函做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0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是因先生施以家暴才離開家裡,則可主張有正當理由不履行同居義務。

再者,雖法院原則上不希望變動孩子之現狀,但若社工訪視後,仍認為您之照護能力較佳,則基於子女利益原則,仍有可能偏向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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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 103-06-20 17:09

我是三樓住戶,四樓的浴室及靠近馬路的房間會漏水,我家木作天花板,現在都變形了,我打算要去調協委員那提出申訴,四樓租客說他目前在跟房東談買賣的事宜,他口頭說若買下來,他會處理!!
但目前房東的開價很高,買賣應該不成了!!
之前租客就有跟房東說過漏水的問題,房東一直沒有處理,我該如何殺效果的讓房東出面處理呢??
若當下調協不成,我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何時會需要請律師出面呢??
大約的訴訟的時間及費用呢???

 

因不知房東住那,都是請租客轉述給房東的…

 

我是否要錄音我跟租客的對話呢??

我只要求樓上房東把四樓屋內漏水處及三樓兩處毀壞處修繕

您好,依據民法第423條及第437條規定,出租人(房東)應提供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房屋承租人(房客)使用,並由房東修繕責任,因此您天花板漏水的情形應由房東負責修繕,建議可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房東,要求房東限期出面處理,逾期不處理可提起訴訟以資救濟,另建議以錄音等方式蒐集相關證據,以利後續訴訟之用,至於費用與花費時間部分,可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0 22:32

 

您好,關於您屋況之漏水的問題,不建議您直接提起訴訟,建議您可透過向區公所申請調解,或藉由向法院申請調解,迫使其出面協調,以省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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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 103-06-20 15:05

我是三樓住戶,四樓的浴室及靠近馬路的房間會漏水,我家木作天花板,現在都變形了,我打算要去調協委員那提出申訴,四樓租客說他目前在跟房東談買賣的事宜,他口頭說若買下來,他會處理!!

但目前房東的開價很高,買賣應該不成了!!

之前租客就有跟房東說過漏水的問題,房東一直沒有處理,我該如何殺效果的讓房東出面處理呢??

若當下調協不成,我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何時會需要請律師出面呢??

大約的訴訟的時間及費用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師,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0 16: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先行拍照,並請修繕公司進行估價之後,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

2、倘若對方拒絕之後,即可委請律師提起訴訟,因為此類案件可能需要鑑定,需要花費時間,並且需要先行墊繳鑑定費用,您可自行斟酌.

3、有關於律師費用的部份6~10萬元不等,因案情繁雜而有不同.

IREire 103-06-19 20:06
各位律師朋友你們好, 我本身在經營網拍, 由於考量方便各位消費者 所以有提供"超商取貨"系統 也就是全家,由我們賣家先出貨付運費,再由買家去繳錢取貨 !!可是缺德的買家越來越多,常常下標購買了,貨也已經幫他寄出,出現下面情形: (1) 傳通簡訊或留言說他不買了 (2) 不然就是下標後人就消失,時間到了也不領取, 在超商的貨也不去拿,電話也打不接,甚至有更惡劣的買家,直接嗆你說"他就是不拿,不買,你能怎麼樣?" (3)還有惡意不領取,留假電話假名字. 請問我是否可以,用"民法違反買賣交易契約"來提醒他, 至少必須支付物流費?(用簡訊或留言的形式) ;如果仍不理會,我是否可提起訴訟?那要怎麼做,如果不在乎成本了話! 麻煩請告知,謝謝! (4)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現是同行得朋友惡意棄標不然就是給負評毀損辛苦經營得形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9 2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367條規定: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您可發律師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仍拒絕履約,可對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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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雯 103-06-19 15:12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老公於100年12月車禍,當時他綠燈剛起步被一台紅燈未成年女生給撞到,導致他脊椎受傷住院5天和背鐵衣3個多月,對方和她的家長都未曾來探視及打電話關心狀況,直到收到存證信函才傳給簡訊問看我老公狀況,之後又不了了之,於101/10/4去少年法庭開庭,我老公以六個月無法工作向對方求償20萬,對方媽媽二話不說就說我不賠我不賠,目前我們想要以民事訴訟來上訴,想問一下我們該怎麼寫訟狀呢?還是該請律師幫我們打官司呢?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 民事賠償好像有最高金額限定大約是多少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17: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民事訴訟的部份,必須依據您的配偶所受損失向對方請求,至少有醫療相關費用、不能工作之損失跟慰撫金的部份,並沒有最高金額的限制。

2、至於是否委任律師您可考量自身經濟狀況跟是否熟析法律規定跟陳述的狀況如何而定。

3、ㄧ般來說律師費用5萬~8萬元不等,您可自行斟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9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民事起訴狀,可請求金額為醫療費用復健費用薪資損失、工作能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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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瀝 103-06-19 14:10

您好,我是社區主委(義工,無支薪也無補助,沒有任何的好處),社區地下室有輛汽車漏油,農曆年前有住戶的朋友行經該車位(走進該車位跌倒)跌倒受傷,對該漏油車主、我個人及總幹事提出刑事的告訴。開了兩次偵察庭後,該傷者向社區索賠四萬元才要和解。我想請教的是:

01,我的意思是,只要是發生在社區內的事,管委都會有連帶責任,我們也有保險,我希望和解,後面要請律師的話,社區的花費會更大。若委員會決議和解的話,在調解委員會的和解書是否就俱有法律效用,社區就可以支付此筆金額?還是一定要經過民事訴訟後,法院判賠的文件,社區才可以支付此筆金額呢?謝謝。

02,檢察官也跟該小姐提醒,主委是無給職,沒有任何的補助,是義工,告我是沒用的,因此,該小姐對我個人的告訴應該是會當庭徹告,改告管委提民事償。但告總幹事合理嗎?

煩請解答疑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16: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調解筆錄的部分跟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無須過於擔心。

2、因為管委會對於公設部份有管理維護義務,因此主委可能會有責任

3、本文建議您,社區可以委聘長年法律顧問,節省費用,並且享有保障。

社區主委可謂是一項有責無權,又是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舉凡社區發生大小事物,大家都要找主委來理論,所以建議你不妨聘請個律師當貴社區的法律顧問,如果社區內發生任何糾紛即刻由律師介入協調,又可避免紛爭擴大。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9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調解筆錄與確定判決相同,無須擔心,若對方要求不合理,可請求其提出相關證據證明為管委會過失,亦可爭執對方是否亦具有過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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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103-06-19 10:51

您好,最近家裡一件民事訴訟案件被判敗訴,須由我們支付訴訟費用,但家裡經濟狀況實在無法馬上拿出11萬的訴訟費用,不曉得能不能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納?

又因為有想再上訴的打算,不曉得分期繳納訴訟費用會不會影響到之後再上訴的許可?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19 19:20

您好!第一審的訴訟費用需等判決確定後才需要還對方,既然您還要上訴,根本還不需繳第一審的訴訟費用,只要您繳的出第二審上訴費用即可,但不能分期付款。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6-19 09:24

 

您好,我方收到提告者的訴訟訴訟明顯顯失公平於我方,對方得知我方有證人後還主動將求償金額打對折,但我方依舊無意和解,關於言詞辯論庭的事先準備(至今尚有1個月的時間),有以下的問題詢問

 

1.請問準備好抗告的資料是事先要給法官看嗎?該透過何種管道讓法官知道呢?我上地方法院網站找不到該指示管道,電洽書記官也很馬虎回應,無從求助

2.言詞辯論當天是否能加以補充資料的嗎?(ex對於求償金額的能力無法負擔之證明,我方有子女弱勢助學證明)

3.若我方無意和解的狀態下,在言詞辯論庭裁判官是否即做出決判呢?決判後我方還可以抗告嗎?

4.若我方欲採用民法1118-1條之情節重大要求免除扶養義務,請問是該在哪個階段提出呢?

5.若我方要求提出證人,是該在哪個階段提出呢?是言詞辯論當庭帶去即可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13: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該案似乎是請求給付扶養費,相關的案情必須敘述更詳細一點,以利分析。

2、有關於遞狀的部份,只需要填寫案號跟股別,準備影本給對造之後,就可以遞交法院。

3、您所欲主張之事實跟證據,都應該盡速提出。

小賴 103-06-19 03:21

我爸10年前跟銀行借很多錢,然後又外遇,我媽覺得錢一起慢慢還可以接受,但是外遇所以就離婚房子小孩都給我媽(贍養費一個月5萬連500都沒給就不用提了,但是我還是想講一下。到昨天,台新銀行寄來民事訴訟書給我媽,他們懷疑我媽是跟我爸假離婚,想要押走這房子(因為當初我爸趕不走,在加上我媽要工作顧不到小 孩所以房子就讓給我爸、阿嬤跟姑姑住邊照顧我們) 。 可是都離婚10年了....現在要怎麼辦才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08: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假離婚的部分應該不是撤銷的標的,主要是房屋移轉行為.

2、本文建議您應該蒐集當初外遇、因為工作無法照料孩子還請姑姑等人協助的相關證據之後,陳報給法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9 09:53

您好,法院須確認夫婦離婚無效,銀行才可依判決對房屋進行假扣押。因此您必須先行確認離婚契約發生效力,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條所規定:離婚契約要用書面訂立;要有二個人以上的證人在書面文件上簽名;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三個要件必須齊備,缺一不可。法院應會傳喚離婚契約上簽名之證人,詢問是否知道婚姻的確已經破裂,必須走向離婚之路,才在離婚書上簽名。因此您必須蒐集當初離婚的相關證據,包括知道婚姻狀況的人證及離婚理由,證明不是為了脫產離婚,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將理由撰寫答辯狀。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依您所述情形,似乎該房子是由父親過戶給母親,而因父親尚有對於銀行欠款未清償完畢,而遭銀行過戶移轉行為侵害其債權而請求撤銷並回復登記,故本件應先釐清移轉登記原因、銀行有無進行假處分及辦理移轉登記時間等事項,以俾研議後續可行的處理方向。

民法第244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245條
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十年而消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Lala 103-06-17 12:32

房子因故被法拍,買受人完全沒跟我們協調就寄訴訟單來,

需至簡易法庭調解,而且要求每個月高於市價2~3倍的賠償金,

高於市價2~3倍賠償金不合理,不點交情形下完全未跟我們協調也不合理,

因我們非債務人,未收到拍定通知,完全不知是誰拍到,

對方完全沒面,我們傳的簡訊也不回,是否不合理?

請問調解就是訴訟嗎?需要請律師嗎?

我們家請不起律師,頂多付得起諮詢費,請問有推薦的臺中律師願意接這種諮詢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6-17 22:20

您好!被法拍後已經不是您的房子了,對方沒義務找您協調,可以直接提告請求遷讓房屋,並請求不當得利;另外,調解不成就會進入訴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黃中信 (黃律師) 103-07-25 11:21

一、依您所述判斷,您所居住的房子,拍賣條件應為︰不點交。所以拍定人(就是拍賣買到房子的人)可能會對您提起遷讓房屋訴訟

二、基本上合理的賠償是︰相當於市場租金的金額。但您的重點是,您到底是否有權繼續住在這裡?

三、在拍賣條件為不點交的情形下,有可能您是屬於「有權」居住的人,請找出您當初可以居住在這房子的理由,例如租約。如果有租約,您就可以向拍定人主張「買賣不破租賃」,就是在租約期限內,您依約把租金交給拍定人,拍定人要讓您租到期滿。

四、調解訴訟前的協商,建議要到場,或能得知對方的理由及訴求。

五、若想請律師卻請不起,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洽詢。

 

 

jason 103-06-16 22:21

我跟對方素未謀面 在線上遊戲因對方常針對性的搶怪(沒有拍影片存證)
而在地圖中的最右下角落用一般頻道引發爭執(這樣構成公然侮辱中的公然要件嗎?)
我說他不道德(普遍來說搶怪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而對方一直打錯字 有點影響到我理解他的說話內容 我說他的國文老師QQ 對方說他沒有老師 連小學都沒上過
我回應是否要幫你找社會局呢? 不可以沒上學之類的 對方也回應好
後來因為遊戲突然跟windows輸入法衝突到 我無法打中文 所以用英文和日文跟她說話
他說從開機我可以等你 但是我不懂從開機是何意義 況且重新開啟遊戲即可解決 他也強烈性的要求我留下
對方說她看不懂英日文 覺得我在嘲笑他 但是我輸入的內容並無任何嘲諷及辱罵字眼 日文甚至以敬體跟對方說話
而對方也看的懂 bye是甚麼 也有相對應的回答我 我覺得他了解一部分的英文
對方似乎有意圖提告 但是我沒有說任何辱罵字眼及嘲諷的字眼 也沒有情緒性的字眼(哈哈哈哈哈不算的話)
這樣我需要付甚麼法律責任呢?

另外 為求自保 我向官方回應是否能調閱對話紀錄
官方的回應是

您的來信客服人員收到了,關於遊戲中的遊戲歷程(對話紀錄)的電磁紀錄會保留三十天,若欲申請您的遊戲角色的對話紀錄,還請您於一個月內透過訴訟的司法單位或第三公正單位來函申請調閱資料。若還有問題也歡迎您來信或來電客服中心(02)7719-2888進行詢問,謝謝您的來信。

請問第三公正單位指的是甚麼?
我可以單方面請警察局發函嗎? 若對方過了幾個月才提告或著我才接到傳票 對話紀錄早已刪除

阿維 103-06-16 17:12

本人從事網拍工作於,用郵局代收貨款服務寄出iphone 64g手機,103年01月24寄出,收件人103年01月25收到,本人103年01月28收到退貨,打開一看變成山寨的,東西被掉包了,錢也沒收到,只收到下面的一張紙,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14999551845565&set=o.758908210808863&type=1&theater

1.目前警方口中已證實,收件人名字冒用假身分,有調查到原本手機時間點上在北部。

2.想請教如果提告郵局,走民事訴訟勝算高嗎?很像小蝦米在抗大鯨魚!?

3.1月24日到現在,在法律上有效的法律追溯期多久?

4.郵局的這條漏洞,攸關全台灣有使用代收貨價的賣家及使用者!(事關重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6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不來恩 103-06-16 16:26

事由: 我剛到頭份住不到半年,聽鄰居說近16年都無淹水,卻於 5/15(四) 當天近傍晚的一場急雨,導致住家淹水。(客廳水高 40~42cm,室外: 60up cm)
原因: 差不多 四~五個月前完工的水閘門工程,這工程是在一個寬約 3M的灌溉渠上,是水利局和鎮公所一起主導的工程,功用說是要攔截及清運行經省道下的水道。當天下午卻 因為垃圾阻塞,導致水量無法宣洩,波及附近的住家,當天晚上,那個水閘門卻因不知是代表或是里長....誰的命令,或無命令,就被拆除了。
問題:
我想提國家賠償,但網路上找了些資料.....覺得不是很好提出...
在底下提三個個人想了解的問題,再麻煩您對後續可以採取的動作給個全面的建議。
謝謝!!
1.  遇上這種事,只能自己出錢請律師代上法庭去進去權益的維護嗎? 
2.  (自以為)既然行政有疏失,是否有途徑可以懲戒公家單位?
3. 和鄰居共同提出行政訴訟的國家賠償是否可行?

如果公物的設置管理有缺失,那可提出國賠,可數人一起提出,但必須要先經過書面向主管機關請求這個程序,不可直接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國賠訴訟基本上應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而提起訴訟時,應先與管理機關進行國賠協商,協商不成才進入訴訟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6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予賠償義務機關協調之,除非機關置之不理,再提起行政訴訟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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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祿 103-06-20 03:00

國賠不一定要走法院喔

可以先跑行政訴訟 就是去下載國賠相關申請文件 

填妥資料後 向相關單位寄發(郵局雙掛號)

 

我這次告交通警察就是用這個方式 直接寄到警察局的行政處

如果你的問題不是個人而是眾人 則要聯名提出比較有利

至於國家賠償你要清楚一點 國賠是國家代墊 再跟它求償喔~

不是找國家出錢賠你 例如 工程發包單位 國家如果判定 就是先代墊 再找工程發包單位要回

不來恩 103-06-20 09:34

再次 謝謝眾位律師 專業的建言

祿大哥,

   謝謝你的經驗分享,確實小弟正在跟街坊鄰居正在準備求償的資料(照片及索償證據)
   國賠請求書完成後會以雙掛號寄出給主管機關。
   還在努力準備一些文件中.....
   在這裡又想請教幾件事~~
   鎮公所的公文可以索取嗎??
   另外關於列舉賠償的事.....有人有經驗好分享的嗎???
   有形的東西,以二手價參考,如果折舊太多且在二手市場沒這商品這金額又該如何計算????
   無形的東西,如勞力等也可以列舉在國賠清單裡嗎??? 

jing 103-06-15 11:51

律師,你好:

本人之姐弟皆為智能障礙者,於父親過逝後,與母親等5人共同公有繼承財產,目前母親與姐弟同住,並以繼承財產租金為經濟來源。

101年,訴外人(自訴姻親舅舅,與祖父母交情不錯,未婚,現天天往返母親家)帶母親與組弟至代書處辦理財產分割,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姐弟的印鑑證明,印鑑證明在訴外人處。本人始至法院申請姐弟的輔助宣告。

今年3月,訴外人帶母親至律師聲請輔助人改為母親,本人自具答辯狀,經社工訪視後,法院判本人與母親為共同輔助人。

前天,本人收到民事抗告狀,內容訴生活鎖事,本人夫妻對母親的不尊重及對姐弟未盡照顧之責做段章取義,以偏蓋全之種種罪狀。

請問:1.自已寫答辯狀適宜嗎?2.答辯狀內容該就抗告內容陳述事實?或者,只要表達沒有違反輔助人之善良,做任何不利受輔助人之處置即可?3.我該請律師嗎?4.此訴訟是否可以一再抗告?

感謝律師抽空回覆,感激不盡!!

                                           心力交悴的沈靜 敬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5 12: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對方提起之抗告,您應該提出答辯狀或是委請律師處理,您應該評估您是否了解相關法律及陳述上是否符合法規而定,您可自行斟酌。

2、抗告後,可以提起再抗告,但是機會相對較低,再抗告結束後即無其他救濟程序。

3、但是倘若輔助人日後有不利受輔助人之行為,仍然可以聲請改定。

jing 103-06-15 13:0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對方提起之抗告,您應該提出答辯狀或是委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已草擬答辯狀,如下:

重申:本人於2012年至法院申請輔助人,系因:自稱姻親舅舅○○○(請○○○提出姻親證明)帶母親及姐弟去代書處申請財產分割,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姐弟的印鑑證明,而印鑑證明放在○○○處(4月15日開庭當天在庭外經魏先生口中證實此事);始向法院提出輔助人宣告。

一、針對律師訴之二、三點皆斷章取義、以偏蓋全,無法證明輔助人違反善良管理人之義務。

二、輔助人之用意為不得受讓受輔助人之財產,且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執行輔助職務。本人擔任輔助人至今,並無做出不利受輔助人之財產處置;若輔助人之憂慮根本不存在,抗告人如何會有共同擔任輔助之責徒增輔助人實際執行職務上之困難?

三、針對抗告三、4.所訴皆不屬實,請母親當庭陳訴事情的原委,必要時可傳喚證人○○○女士(本人的大姑姑)對質,以釐清事情的真項。

以上,是否適宜?還需要針對抗告內容陳述事實嗎?

謝謝律師的解惑,感激不盡!!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5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針對對方律師答辯狀作具體之回應,若不知如何撰寫,可委任律師為您撰狀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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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6 09: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訴狀內容,恕不在此審閱,因為我沒有看到相關卷證資料,無法精確分析掌控案情,造成不便,敬請原諒.

peichun 103-06-15 01:37

甲方簽約人(已年滿20歲以上之成年人)
乙方業主(向各位律師們請教的提問者)

去年10月乙方有一國外工作合作契約經雙方洽談合作內容與注意細節後,甲方同意合約內容,並簽訂赴國外工作三個月的合約,甲方並承諾於去年11月前往履合工作項目,且事前乙方已確認是否甲方家人均知將赴外三個月工作的事情,甲方回覆知道且清楚內容。

但於出發當日,乙方開車前往甲方住處欲送甲方至機場時,甲方才坦誠先前是向乙方說謊,實為隱瞞家人,於出發前一日才向家人說明,而乙方完全不知,導致乙方與甲方家人有所誤會,甲方家人說若乙方將甲方帶至機場赴外工作則會報謷處理,說乙方為欺騙並強迫甲方,而乙方為請甲方履行合約,給予其一個星期時間考慮,並說明若未履行合約即走法律途徑請其依約賠償違約金約十萬元,目前仍保留雙方line留言。而這一星期間甲方一再推託,並說決定權在家人,並不願面對且說合約無效,沒錢賠償,也不會支付違約賠償金。而於事發後的一星期內,為證明乙方非欺騙甲方,乙方說明雙方可至警局向甲方家人說明。

而乙方因甲方未能於當日出發至履約工作地執行業務之故,則去電向國外業主說明情形,並請對方給予一星期時間,最後期限到了甲方並未履行合約,致使乙方已無法向國外業主交代,只能賠償向國外業主簽約的違約損失金額。

事後,乙方有向甲方說會採取法律途徑解決,並保留原簽立的合約正存,但截至目前為止因尚未寄出存證信函,也未向法院控告,而近日聽說民事求償是有時效限制的,上網查詢有看到1個月至15年的都有,請問此事的求償有限時制為多久?由何時開始計算?

期間並向有相關經驗的長輩請教,但長輩說這種事情走法律不一定勝出,且律師費與訴訟費說不定還比求償金額還高,且就算勝訴也不一定拿得到求償金,請問是否如此?請問乙方勝訴機會比較大嗎?

另外也有人提及可控告甲方詐欺刑事)及求償民事),但若控告甲方詐欺則要先向警局備案送審,時間約3至6個月左右,還要走法院,所以時間會拖至1年以上,是否需要這麼長的時間呢?那民事求償時間也需要這麼長嗎?

因尚未採法律動作,甲方一直以為乙方是在向他開玩笑,也不當一回事,請問是否一定要先寄存證信函給甲方才能向其進行求償?若要寫存證信函大致上要提及哪些內容較好呢?

是否能向甲方求償合約外的金額,如精神賠償商譽損失之類的求償金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5 12: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民事履約部分,本文建議您應該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給對方,要求對方依約賠償損失。對方拒不履行,則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2、是否涉及詐欺的部分,必須依據您的證據而判斷,避免日後遭對方提起誣告告訴。

peichun 103-06-15 20:43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

< ... (恕刪)

 謝謝柯律師的回覆!

peichun 103-06-15 20:4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民事履約部分,本文建議您應該寄發存證信函 ... (恕刪)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再度向您請教,

民事求償部份的效期屬多久期間呢?何時乙方就無法向甲方進行求償了?因不清楚失效時程,避免喪失求償的時間。再則刑事部份因甲方已屬完全不履行合約狀態,是否控告甲方「背信」是較為恰當?背信是否仍依據證據判斷呢?希望您能再度回覆,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6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時效的部份,原則上是15年,但倘若有乙方是商人,則可能減為2年。

2、所謂背信不是違約就是背信,而是違背委託任務,甚至於是違反授權才會構成。

3、至少還是需要檢視一下合約內容。

peichun 103-06-16 19:0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時效的部份,原則上是15年,但倘若有乙方 ... (恕刪)

  感謝曹律師的幫忙和熱心回答,十分感激!再次謝謝您!

程小姐 103-06-14 21:40

父親於96年過世,當時家人皆未辦理拋棄/限定繼承,迄今7年日前才收到法院強執命令要扣1/3薪資,現欲提出"異議之訴",主張無繼承任何財產及未同居共財。因家人完全不知該筆帳務狀況,請問我該如何保全家人?

另外,求教

1. 以目前狀況是否該與債權銀行進行詢問債務來龍去脈? 以確認銀行是否有債券憑證時效中斷的瑕疵

2. 因家人皆未辦理拋棄/限定繼承,但這次僅我收到強執命令,其它家人目前工作都不穩定無勞保紀錄。這次要提出的異議之訴,是否需要提出繼承系統表列出母親跟兄弟姊妹,讓法官知道? 有機會在這次訴訟一起保全他們嗎? 或是債務分配到每個人身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4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限定繼承,僅以您繼承所得財產範圍內,清償債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Eric 103-06-14 15:48

事實經過: 之前車禍提告 過失傷害 已經開過偵查庭 中間已經兩度談和解 但無結果 一次是在偵查庭之前 一次是之後再調解委員會

初步研判表示: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行,以致人受傷

車禍發生其實大致如下:一月初 我從購物中心機車出口出來(出口跟外面道路成直角)當我出來時,道路旁邊停滿了在汽車停車格的車子,導致我看不到左向來車,又因為左邊為紅燈,我就緩緩的前進,車頭剛超出停車格的車子時,發現左邊有來機車 閃避不及,對方車頭撞到我左側機車側身,雙方車子都有毀損,都有輕微的外傷(我是左小腳擦傷瘀青,對方是雙腳膝蓋擦傷,胸口疑似放到自己龍頭),當下旁邊就是警察局,報了案,叫救護車把對方送到馬偕醫院,到醫院時,關心了對方傷勢,有問了護士,對方暫時只有外傷,胸口疼痛是因為撞到暫無大礙,在看後續觀察,就個自做完筆錄各自回家。

近日收到士林檢查署起訴書 大概 提下重點以及法條

上列被告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任應提起公訴,.......

犯罪事實:

(1)  ......省略(就是描述 車禍發生過程)等等

(2) 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之過之傷害罪嫌。....(省略)
,此舉已合於刑法第62條前段所定對於未發覺之犯罪自首而接受裁判之要件,請審酌依
該條規定減輕其刑。
(3)依刑事訴法1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所犯法條:刑法第284條第1項

我的問題是:

1. 可以大概我跟我解釋一下 法條的含義 以及 訴訟的流程?我接下來就是等法院通知開庭?

2. 這種案子法院通常會怎處理?很嚴重嗎?

3.有必要請律師嗎?我好像不符合法扶可提供免費律師的資格。

4.再調解委員會時,委員說這擺明百分之百都我的錯? 真的是這樣嗎?我知道車禍過失主因在我因為我沒有讓幹道車輛先行,但是我認為車禍會發生沒有說一定都是哪一方完全錯吧?,因為車禍發生時,我是有要做閃避以及煞車的動作,對方完全沒減速也沒煞車,導致我被他撞到對向車道,他自己也因為沒煞車的關係,因為慣性的關係身體往前傾導致膝蓋?地,胸口撞到龍頭,也不知道他當時有沒有往正前方看,車速也沒有過快?

5. 現階段還可以跟對方和解 請對方撤銷告訴嗎?還是說先等開庭後再說?

還是能先和解和解?


第一次 和解是私下約在警察局談 因為對方提出的金額跟我願意賠的金額 差太多(對方開10萬 我說2萬)對方聽到馬上走人

第二次是在調解委員會 中間互相提高以及減少金額 但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一開始對方還是堅持10萬(這邊對方分成三部分 醫療費(有收據大概1萬 就衣些甚麼中醫診所的,推拿的等等的  ) 修車費(5千) 再來是工作損失

(這是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 他說他受傷導致無法工作 一次請假50天(證明是一張紙上面寫從幾號到幾號 有蓋了類似公司大小章?) 然後 一個月可以收入6.7萬以上(對方是大陸籍女子 沒有身分證 沒有工作證明 沒有勞保 沒有薪資證明 只有薪資袋)

我覺得不合理得地方是 對方受的傷 根本沒那麼嚴重到要一次請到50天休假 (他有拿出後來馬偕給他的診斷書:胸部閉鎖性骨折)他沒開刀也沒住院,如何去證明他的傷真的需要休息到50天?受的傷真的無法讓他工作?,再來 薪資損失方面 對方無法證明。

經過不斷的協商,我願意提出4萬5當作相關賠償以及協助對方申請醫療費部分,但是對方只願意降低到8萬,導致調解破局。

但是現在  再調解後幾天 對方傳訊息來 願意跟我和解 但是金額部分希望我能再高一點。

想請問我現在該如何回應或著做甚麼樣的因應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已經被起訴,則接下來即會進行法院審理程序,但只有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基本上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所以您仍應積極與對方達成和解,才能避免遭受刑事裁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和解條件若雙方都能接受,以和解為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Eric 103-06-14 17:00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和解條件若雙方都能接受,以和解為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 (恕刪)

就對方提出的金額實在太不合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4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與您討論訴訟策略及方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dam yoyo 103-06-14 00:40

Dear 各位大律師好 麻煩了 因為家人不是很清楚該如何應對 煩請給盞明燈
在下因爸爸過世 爸爸有外配(越南籍) 我跟哥哥與外配要共同繼承遺產
因外配長期跟爸爸生活 外配提供其遺產資料 明顯過低(約二十萬台幣。家人討論估計有三百萬上下)
●問題有四:
1.請問如何要求清查其他相關遺產?(ex:外配帳戶 或 爸爸其他私人帳戶等 ps:確定無動產汽車)
2.如何請求返回或其他保護自身繼承財產的權利?(ex:民法1146回復請求權 179不當得利 184一般侵權等 抑或 刑法 侵占 偽造文書 詐欺等)
3.我跟哥哥可否用民法1030-1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調閱 外配全部財產清單?
4.如何查閱外配全部財產資料?
●目前進度:
1.已經戶政除戶 並至國稅局開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看動產汽車)"及"101/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主要看銀行利息)"、"全國贈與資料+遺產死亡前兩年內移轉財產明細(擬制遺產)"、"欠稅查復表"。共五份資料
2.並於國稅局拿到遺產稅申報書(須申報遺產總額)

●預計後續:
1.去金管會及壽險公會調閱 我爸爸的 全部金融存摺、保險資料
2.至民間銀行調閱各存摺起迄的交易明細
3.問外配是否願意提供全部正確遺產資料(或她願意提供他本身全部財產資料_聯合徵信之類)
4.走民事訴訟+刑事訴訟

謝謝各位大律師耐心看完文章 十分感謝 如能留下任何建議更是感激不盡 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3-06-14 10:05

您好!1.財產部分可向國稅局申請財產歸戶清單以供參考;2.先確定遺產範圍及配偶有何不法行為,才能決定對該不法行為提出何種民事刑事追訴;3.民法第1030-1條是配偶專屬的權利,繼承人不能主張;4.除非能明確指出對方有何不法行為而訴請追查,否則其財產資料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遺產資料以國稅局資料為主,所以若您父親生前移轉,除非可以證明當時他無意思表示之能力,否則要追回仍需有更多之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雷 103-06-13 23:19


 借   款  協   議  契   約  書 
 立契約書人  _____ (以下簡稱甲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協議契約書,七大條約、條款如后:
一、甲方業於__年__月__日將新台幣_____元整交付乙方無誤。

二、甲、乙雙方協議,清償方式、日期、金額如下:
1、乙方同意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依每個月十號壹期,共  期內,全數清償甲方新台幣_____元整。
2、乙方開立同面額之本票共計壹紙交付甲方〈參附件〉,
以為清償之用,乙方清償時甲方則返還本票予乙方。

三、乙方應依約履行給付義務,倘有一期未給付視同全部到期。
四、乙方不依約履行時,願逕受法院執行所有相關民事刑事法律判決裁定
五、乙方於收受借款後得不另立收據,依本協議書為憑,        本契約書立書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六、本協議書之解釋、效力及其他未盡事宜,皆以相關法律為準則。
    倘有任何糾紛,甲、乙雙方亦應依誠實信用原則解決。
如有訴訟必要,甲、乙雙方同意以 台南地方法院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乙方若未依條約履行七大條款,甲方將採取執行法律訴訟後,
相關法律途行所需費用,將由乙方全權負責支付。


立書人  甲 方 
          姓名:
          身份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簽 章:


          乙 方:

          姓名:
          身份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簽 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沈恆 (沈律師) 103-06-13 23:43

您好!只要雙方簽署,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每期還多少金額,最好寫清楚;且「願逕受法院執行」,這種條款要經公證才有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Y 103-06-13 21:42

請問律師大人們

爸爸跟銀行借錢,我是跟叔叔是保人

大約在前陣子收到支付命令,昨天發現家門貼上強制執行的查封

支付命令,上面的日期是5/26

請問還來的及異議嗎??

目前繳費狀況逾期約兩個月,銀行說如果逾期只有一個月的話

可以幫我們撤回支付命令

可是不清楚我應該先異議還是讓支付命令生效?

銀行方面知道我們很有誠意還錢

所以一方面也很擔心如果提出異議,不知道會轉入訴訟還是調解程序

如果是訴訟的話,我們也很難一次還掉債務

如果不異議,也很擔心在逾期一次,銀行會直接拍賣我們的房子

實在不清楚應該怎麼辦,希望律師大人幫忙

 

謝謝你們

依您所述似乎不是收到查封命令,而是收到支付命令,因為在取得執行名義前,銀行查封債務財產只能循假扣押假處分保全程序為之,惟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應於假扣押假處分裁定送達同時或送達前為之。故而原則上在法院進行現場查封之前,是不會收到任何法院公文,以避免打草驚蛇,促使債務人開始脫產,俾維護保全執行之實益性。
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後,可在20日之不間內向發支付命令之法院不附理由提出異議。此時,法院即按起訴或聲請調解程序處理。 債務人如不於前述20日內提出異議,該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法院會主動發給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如債務人不為清償債權人可憑該支付命令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對債務聲請強制執行,以滿足其債權。 

強制執行法第132條
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應於假扣押假處分裁定送達同時或送達前為之。
前項送達前之執行,於執行後不能送達,債權人又未聲請公示送達者,應撤銷其執行。其公示送達之聲請被駁回確定者亦同。
債權人收受假扣押假處分裁定後已逾三十日者,不得聲請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516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訴訟費用。

民事訴訟法第519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於異議範圍內失其效力,以債權支付命令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

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前項支付命令有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項之情形者,得提起再審之訴,並以原支付命令聲請,視為起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WY 103-06-13 22:2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似乎不是收到查封命令,而是收到支付命令,因為在取得執行名義前,銀行查封債務財產只能 ... (恕刪)

貼在牆上的紙上面主旨寫:公告已將債務人XXX所有下列動產,實施查封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76條

因為也沒有看到人來告知說要貼,所以也很疑惑這樣就算查封嗎?

 

另外也想請問,提出異議之後,法院會視為起訴或進入調解

請問起訴或調解是由我們決定的嗎?

因為我剛爬文看到律師回答,如果進入起訴的話要支付更多費用

我也知道我們一定會敗訴,請問要怎樣才會進入調解呢?

 

真的很謝謝律師的回答

有法院的官防用印?有載明案號和股別?

有封條?

若沒有的話,很可能就是催收人員的騙人手法...

沈恆 (沈律師) 103-06-13 23:05

您好!如果動產設定抵押權,是有可能立即被查封,若還不能確定,可以打電話去執行查封的法院詢問;另外,若在20日內對支付命令異議,會轉訴訟程序,裁判費由原告先預繳,但訴訟中若想還錢,隨時可告訴法官成立和解調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肉肉 103-06-10 18:12

假設被繼承人甲留有10萬元遺產
另有對丙的消費借貸與損害賠償40萬的民事確定判決債權
但因丙名下無財產,未辦理強制執行
還有約40萬的信用貸款消債協商債務


繼承人乙有10萬財產未成年
監護人無辦理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
但是依現在的民法規定
繼承人為未成年應該只需負有限責任繼承
且對於未依規定辦理遺產陳報的程序而致之後的債務人受有損害也不需負賠償責任
這樣應該沒錯吧?

 

銀行對於繼承人乙的債權請求,除了被繼承人甲所留的金錢遺產債權
可以對繼承人乙本身的財產請求或執行嗎?
還是對於甲的遺產10萬元外,只能向丙代位求償或是轉讓對丙之債權?


因為對丙的債權老實說要執行滿足債權有難度
如果因為這債權算入遺產,然後繼承人乙本身的財產要拿來還
這樣不是有點不合理?似乎與有限責任繼承的立法意旨有違?
沒有這個債權的話只需就繼承所得10萬償還
有了反而還得以自己的財產清償,然後丙的債權頂多就變成債權憑證...
這樣似乎怪怪的?

 

另外,對於依法協商後的金融消費借貸
在原債務死亡的情況下,繼承人沒依協商的結果每期償還會如何?
銀行對監護人說逾期不繳視為違約利息也會變高,叫監護人去繳
債務死亡時,未到期債權不是視為已到期嗎?
銀行可以因為這樣就說對方違約然後調整利息嗎?
另外像這種情況,銀行要滿足他的債權時,
是要提起訴訟還是發支付命令或直接強制執行?

 

像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如何去解決這個繼承債務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人可主張限定繼承,僅就繼承遺產範圍內,清償債務,若超過,無須以自身財產清償之。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肉肉 103-06-11 20:4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回答,請原諒我說的太直,有回答跟沒回答一樣....

我當然知道可以主張限定繼承,而且現在叫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不叫限定繼承

我內文都有提到了....

然後我的問題完全沒有回答到....

特地申請了帳號結果完全沒獲得回答....

Ken 103-06-10 16:58

如題,主要是 我被對方罵 操你妹   可是我一氣之下 反回操的到就來  

想請問律師  我是否還能提起公然侮辱訴訟  我有保留留言   對方的態度 令我相當不滿  我想知道是否達到提告的程度

對方有公然侮辱的問題,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0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錄音證據,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度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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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oduo 103-06-10 10:55

您好

家父於去年騎腳踏車無照駕駛的肇事者從後面追撞身亡,目前已接獲刑事判決,肇事者被判決入獄5個月,他申請低收入戶證明,一直說沒錢賠償,家人們考慮是否有必要再提出民事訴訟?因為車禍車輛並非肇事者本人車輛,我們想請車主出面負責,但車主一直不願出面,車輛的保險公司說肇事者不是保險人,也無照駕駛,他們不需理賠,不知這種情況下,我們後續應該要再如何循法律途徑處理? 謝謝

既然刑事判決已經確定,已經來不及提附帶民事賠償,可另外對駕駛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0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可以提出證明証明汽車所有權人明知對方沒有駕照借車給對方,確實有機會要求該車主付損害賠償責任.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聲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倘若刑事程序還沒結束)或是發存證信函要求車主負責.

3、有關保險理賠的部份,可以嘗試聲請強制汽車責任險的特別補償基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0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駕駛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若對方無財產,即使您勝訴,亦僅能取得一債權憑證,再就車主部分,若欲對其請求損害賠償,您須證明車主亦有所過失,且該過失與您損害結果間具因果關係,於確定具有責任後,再證明數額如何計算。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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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ya 103-06-09 23:51

是這樣的。

我的一位同事因為在背後到處講說我很閒,間接導致我無法加薪。

並且讓我在公司同事相處上受到心靈傷害每天上班都覺得壓力很大(原本上班都很開心),但因還有一位了解狀況的主管願意幫我講話,且礙於經濟因素只能騎驢找馬。

目前該同事已經離職

離職前,我就透過主管知道這件事情,至少有兩人以上的同事有跟主管反應說【我很閒】這件事情,也因此傳了不知道幾百個人,甚至傳到上司股東那邊去(從主管口中證實)。這位主管也有被他講過,後來他也當面在老闆面前承認有講過主管壞話(當時有錄音)。

我在面試時,就有口頭講過會調薪,但目前已經快一年,我認為是因此才明確被告知不能加薪。

但比起剛進公司時,我手上負責的工作更多了。(原應徵美編設計,但目前手上還有行政、人事、甚至特效製作串片都需要幫忙)

針對這位造成我身心甚至實質上傷害的同事,在我面前並沒有直接講過!都是在背後講!所以我沒有直接的錄音證據,唯一可能會幫忙的人證就是主管,因為他也身受其害。另外幾位同事都是翻臉翻很快,明明講過的話馬上翻臉不認人。

目前即使已經離職,但是造成我的傷害(心靈以及薪水),卻是與日俱增,因為還有一些聽他亂講的同事仍在職,對我的態度以及工作上的配合,態度都讓我身心都受到嚴重傷害,我已經多次跟主管反映,但主管也是勸我騎驢找馬(其實主管也身受其害...)。

我有明確的事證可以證明我的工作我都有完成,主管也同意我工作完成後要幹嘛是我的事情。我也可以證明他的事情都沒有完成。

我不知道該以甚麼方式討回他對我的傷害,甚至影響到我的升遷加薪。

請幫幫我...

我該以甚麼樣的刑事民事訴訟去針對他對我做的事提起訴訟調解?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0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蒐集關證據,證明對方有散布對您不實之評論,造成您名譽之減損,方有機會對其提出刑事誹謗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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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hur 103-06-09 17:43

(內政部地政司95.12.19地司(七)發字第0950003724號書函)公同共有土地之潛在應有部分,如能清楚以房份計算其潛在應有部分,除規約另有規定外,自不得再以派下員人數計算。反之無法以房份計算其潛在應有部分,且規約未規定者,其比率視為不明,方可依派下員人數計算之。

(內政部94.12.13內授中民字第0940036546號函)祭祀公業土地價款現金之分配,如該公業規約另有規定,從其規定外,仍應依民法第828條公同共有之規定,由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後行之。

今有未登記為法人之祭祀公業出售土地分配現金,原本規約規定解散後財產以房份均等原則分配,系統表可清楚算出房份,但部分有私心之派下員聯合管理人私底下串連四分之三派下員簽署以派下現員平均分配財產的同意書,修改規約為由派下現員平均分配,以致本人之分配金額遽減四分之三。本人已發存證信函給管理人表達反對平均分配之意,並欲以上述內政部函之「仍應依民法第828條公同共有之規定,由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後行之」之理由向法院請求停止分配財產。我的權益受損金額約160萬,但考慮到請求160萬補償的勝算不大,我只請求判決祭祀公業停止分配現金,欲以訟逼和,重新協調分配成數。

問題1 :這樣的訴訟需繳多少法院裁判費
問題2 :這樣需先經法院調解嗎?
問題3 :這樣我的勝算大概多少?
問題4 :如果我改為請求依房份分配,這樣有勝算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的裁判費用之計算,會依您起訴之標的來計算,若以損失利益160萬元計,則裁判費約為1萬六千元左右,而本件訴訟並非無勝算之機會,仍需視您如何主張,另一般此種案件仍會進行調解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9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裁判費用訴訟標的160萬元計算,約百分之1.1左右,訴訟過程亦須經調解,至於勝敗需視全案證據資料及訴訟進行流程而定,無一定之公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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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 103-06-09 15:05

請問,上訴需有"法規引用錯誤"或者"訴訟程序有瑕疵"方能提起嗎?

假若因判決結果不服而提起上訴,我方舉證對方索賠之金額有造假,法官會否採納我方之舉證而更改賠償金額之判決呢?

另外倘若原告提起上訴,而我方放棄提起上訴權力,會否因此造成判決上的偏頗?

民事訴訟細節繁瑣,故僅對上訴提出疑問,想參考律師專業的看法,而作為是否上訴之決定

煩請律師解答 在此先作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9 15: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案件過程中倘若有違法或是瑕疵,均可以透上訴救濟,然是否可以上訴成功,則必須依據原審判決所認定之內容與是否能夠提出新的有利證據而判斷.

 

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判決書進行正式諮詢,並注意上訴期間之規定

是不是有上訴空間,要看判決書內容和卷證資料,無法這樣就判斷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9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能上訴,仍應視判決內容,及完整卷證資料,方能判斷有無上訴空間及上訴理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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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 103-06-08 23:25

那個很久沒連絡國中朋友跟我借錢4萬當下 簽下了借據 但是借據裡面有寫到 錢如果不還要用他的機車辦理過戶抵押   但是他時間過去一個多月  電話都打不通 。

我是相信他 機車做抵押才借他錢,那時候不知道機車不是他的,當初要借錢給他,他說行照在新竹,我當下借錢是相信他以為機車是他的,所以當下沒跟她拿行照跟身分證印章,但是有去7-11看罰單 ,他說罰單車牌是本人的機車,他說罰單已經繳清。

他人都不接電話 根本故意不想還錢。他已經滿20歲。

因為他說如果還不出去錢。 去找他爸爸 , 他爸爸根本不想還錢 ,聽他爸爸說,我們才知道這個情況,他在外面欠很多錢。

沒去找他爸之前不知道他 在民事訴訟+銀行+罰單+欠人  外面欠100多萬。

後面我才知道他罰單 沒繳錢根本不能過戶,他爸說機車名字也不是他的

如果知道這個情況當下我根本不會借他,他一開始沒說 

我是否可以告他詐欺?或背信罪?

 

沈恆 (沈律師) 103-06-08 23:57

您好!若機車不是對方所有而無法抵押又不願意還款,可以提出詐欺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只要有借據就可依法提告,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冰喵 103-06-07 16:45

大約10幾年前

[19~20歲吧!!]

我與前夫相見到結婚........

簡直是我的悲慘的開始

因為前夫利用我的無知到處跟銀行申請信用卡

信用卡得到手後還帶我去一些商店跟金飾店亂刷一通

{金飾被他典當了!!}

前期還可以繳納但到後面卻沒辦法繳納了!!

[因為他打0工收入不穩又好賭]

我氣到把信用卡全剪了卻還被他打~

之後還利用我的名字買一台全新的機車之後也被他典當賣掉了....

想當然爾分期付款的錢也繳不出來

我跟他過的日子讓我實在是受不了離婚了!!

直到現在還是會有一些債務公司寄類似恐嚇的信和單子跑來我家~

導致讓我的家人陷入恐懼之中

在那之後我就聽說他連他爸爸也要陷害到被法院告民事訴訟

同時他也有欠其他人的錢不還之後還落跑不見!!

而且聽說那些被騙錢的人利用某些管道非找他到不可

{他的活動範圍只有台中地區}

不過在我想要離婚之前

他就有叫我買一台中古機車給他

我該怎麼做才能請法院跟警方幫我找到人呢??

拜託 很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4: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無法任意請法院或是員警協尋。

必須先釐清您的前夫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或是有民事糾紛,提起訴訟之後,再透過法院來找尋。

pinesap 103-06-07 07:30

律師您好:
因與人有糾紛,對方已提過刑事訴訟,但歷經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皆已判定不起訴,然對方現在又已同樣事由提民事訴訟,我方亦已收到地方法院送來的通知書,目前通知書上種類為調解,想請問是否一定要出席?或是可以以書面述明己意?

因對方居住縣市不同,每次出席到對方縣市法院就須花上一天時間及不少車資,而對方本意就是要錢,我方已不想息事寧人,調解應該不會成功,這樣我方還是得浪費時間精力去一趟嗎?且對方自述的起訴書有很多謊言,我方該怎麼辦?且先位聲明要我方負訴訟費用,我方無法理解,事情並非我方錯誤也非我方挑起,所有的都是對方起訴書說了算嗎??

另外想請問若對方不斷的的提起告訴,我方可以有什麼反制行為嗎?因此事件已造成家人心理極大的壓力,希望可以有制止對方的行為。

以上真的先謝謝幫忙了,謝謝!

don 103-06-06 20:56

1.原裁保護令的法官.裁定核發.前妻後來又聲請延長一年.僅問簡訊內容是否本人所發.回答是.這樣也核發.也是此位法官這就算了.更扯的是此庭是延長保護令的調察庭.居然都沒問我說有沒要調查事巷..延長保護令理由其一更荒謬.

說有派出所我的制作筆錄.我都還沒去寫筆錄那來的筆錄可言.然後又說出另外一件暫時處份.與監護權抗告庭.竟然是合議庭3個法官之一.這樣怎麼打官司都是法院在玩.後來聲請法官迴避此3案審理.也被駁回.                         推事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民事訴訟法  第32條  第七項

七  推事曾參與該訴訟事件之前審裁判,更審前之裁判或仲裁者。此法官已裁定核發保護令.怎麼可以又來審理抗告監護權訴訟
2.然後 延長保護令抗告庭 準備程序 託命法官 居然是裁定監護權判給前妻的法官
又是遇到已對本人有前審裁判,更審前之裁判或仲裁者.怎麼又不自動迴避.此法官裁定監護權給前妻.其中我
抗告理由.是說明.此法官裁定核准訴訟救助免繳1萬多元的訴訟費.其理由認定前妻詐騙.盜領我存款100多萬.
離婚訴訟有勝訴之望才核發...抗告理由便寫此法官的道德標準是已什麼為標準..說本人有前科不適任.
難道法官既都認定前妻詐騙.盜領本人的..才核發訴訟救助裁定..前妻難道就會比我有前科之人高尚
品德良好..只能說無耐..請問大律師還有沒其他救助方法
3.請問現行法規是否有規定再抗告一定要請律師.
4監護權抗告駁回..理由為原審並無不法..但是內容卻沒寫到我抗告原審法官.於訴頌中的時候.
2造的訪視記錄都適合..但還在訴訟不到一半.此法官就在卷宗畫重點.早有心證要判給前妻了.
然後..裁定核發訴訟救助的理由也沒把我的抗告理由寫在抗告駁回內..這樣是否抗告庭包闢
此法官的判決理由之一違法.自相矛盾.
官司勝敗是其次..遇到這種法官真的無法接受公平判決...幫解點一下..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23:35

您好!若對法官裁判不服,可以上訴或抗告;但參與同一事件前審裁判才會有迴避問題,您所述保護令監護權並非同一事件,即使相同法官處理也不需迴避,並沒有違法;另外,再抗告依法要強制律師代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275X 103-06-05 23:34

各位好

網路糾紛收到警察局的傳單

個人住桃園,須在下星期到台北汐止警察局偵訊做筆錄說明

是否可以轉移轄區?到我桃園這邊做筆錄 我看了以下文章

犯罪偵查的主體是檢察官,所以管轄權的規定應優先適用刑事訴訟法以原就被的規定,管轄權錯誤請立即聲請移轉管轄。在先程序後實質的原則下,檢察署需先處理管轄權的問題。
節略如下:
一般網路犯罪案件:
1.以網路犯罪被害人現住所或戶籍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並由受理報案在先之警察機關負責偵辦;無管轄責任之警察機關接獲報案後,應先受理並作必要處置,並迅速通報被害人現住所之警察分局繼續偵辦。
2.以網路犯罪被害人上網發生權益受損之上網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
3.以犯罪嫌疑人現住所或戶籍地或上網從事犯罪行為之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如被害人可提供懷疑對象)。
4.以被害人發生權益受損之網頁、電子郵件、新聞群組、BBS站等各項網路服務及網路位址伺服器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
前項各款有爭議者,由共同上級警察機關或本署指定之。

 

如以上所說 我是否可以提出轉移管轄到桃園來做筆錄?

因為我打去給警察局他跟我說 不行轉移轄區 這是真的嗎?

他說要馬就是我跑一趟過去做筆錄 然後在收到傳票

要馬就是我不要過去 直接等者收傳票

 

請問現在情況到底是? 我沒有相關法律可以轉移轄區 一定要我跑這一趟是嗎?

還有 我知道告我的人是訟棍 我也留有對方的不實舉報資料也有對方的手法方式 請問我是筆錄當天帶資料過去較好

還是等上偵查庭在呈給檢察官比較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6 10: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案件並沒有所謂的以原就被原則,主要是以犯罪地跟被告住所地為原則.

此部分涉及檢察官案件偵辦案件的分配問題,倘若您沒有更合理的事由,則僅能與承辦檢察官商討.

snow 103-06-04 21:49

我們的房客(公司行號)不繳房租已經達兩個月 終止租約後對方仍不肯搬遷 對逾期仍舊居住於我的房子內 是否可以針對其負責人訴訟不當利得(居住不付房租) 因為他們公司沒有資產 所以要是我告他們公司 最後一定任何錢都拿不到 

可先寄發存證信函告知他們搬離,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租賃關係終止後,請求遷讓房屋及請求約當租金不當得利,其被告應為原承租人,從而本件若該承租人之法定代理人未於租約載明就相關租賃債權願負保證責任者,則似難就其提其民事訴訟請求負擔相關清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陳先生 103-06-04 19:38

我有一個土地本來政府設的既有道路可以通行,但是這條路有經過A先生地,A先生卻把道路給剷掉不讓我們通行,現在正在民事訴訟中,法官有去現場勘查過有把被毀掉的道路上的電線桿給標記,可是A先生卻跟台電申請把電線杆都移除,連我們自己的土地範圍裡的電線杆都被移除掉,台電也沒通知,請問這可以告什麼?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的權益已遭受害,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專業律師諮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電線桿是台電公司的,所以要提告應有困難,仍應回歸到通行權的部分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on 103-06-03 21:51

請問大律師.因債務人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法院裁定債務人供擔保金.對方也繳納了.因而停止執行.而此金額為擔保未能即時受償的的損害額.訴訟進行3~4個月.法官在庭上明說債務人為敗訴方.請債務人是否要撤回異議之訴.還可以退回部份訴訟費.債務人因而撤回此訴.而債權人是否可領取此損害額.若能領此損害額.又是否為清償原本的債權金額.請大律師指點一下.小弟第一次碰到這種事件.後續不知道該如何處理.請幫幫忙指點.謝謝

阿綸 103-06-03 19:21

1.如題:小孩扶養費是因財產權還是非因財產權呢??

2.請問爭取小孩扶養費的訴訟費用是多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3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為人事訴訟,為家事事件法第3條規定之戊類事項,為財產權案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6-02 11:17

律師您好: 我本身在民國81年,我當時9歲,過繼給親戚當養子(他本身無子女,但是我過繼後變輩份不相當,就變成跟我父母同輩份) ,但當時有到法院公証並承認,直至民國98年才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戶口轉移並改姓,最近養父母過世有遺產繼承,那請問律師,我算有直系血親繼承的第一順位嗎?或者養父母的兄弟姊妹及其子女提出訴訟當初收養關係不合法,就可廢止收養關係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02 18:06

您好!收養違反民法第1073-1條規定者無效,雖收養時經過法院認可,但若有利害關係人提出確認收養無效之訴勝訴,您就沒有繼承權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iwiguy 103-06-02 01:07

律師您好

本人長期居住國外工作,去年因大樓排水管堵塞,造成本人房屋淹水,因人不在國內,不知情況,無法立即處理,而積水多日。經樓下反映有滲水情況,立即請友人代為疏通,排除積水,唯已經造成樓下滲水問題。

本人因此問題,和樓下有利用網路溝通,尋求解決之道,因雙方就責任歸屬及損失賠償沒有共識。樓下曾請區公所召開協調會,但因本人在國外無法參加;而後樓下又發存證信函,本人亦於稍後看到後於以回復,本人亦曾就本人不便之處,請樓下能在要進行協調相關事宜時,先通知安排時間,但樓下並不理會;現樓下採取法律訴訟,本人因不在沒有收到訴訟文書,僅由友人通知有郵務通知書。

請問律師,因本人長時間不在國內,無法即時處理,現對方已提出訴訟,會造成甚麼結果,會因本人無法回應訴訟而敗訴嗎?

謝謝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3-06-02 05:57

您好!若您對訴訟不回應,法院會認為您不反對原告的主張,可能導致您敗訴;因此,若不便回國應訴,最好委任訴訟代理人代為應訴,以保障權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平常樓下有利用網路溝通,此次訴諸法院應與你住國外有關,你應找個可信之友人,幫你處理該事務,或委請律師為你處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