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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 103-07-29 02:56

上個月我與雙黃線迴轉的車主擦撞

左腳開刀縫合工作休息兩個月 車主以保險公司賠償

請問我可以提出哪幾項賠償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主張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醫療費用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武志 103-07-28 11:57

你好 請問一下 我因為第一次酒駕0.35被抓 被控公共危險罪 因為我工作也沒了 我沒錢去繳罰金 我今天收到聲請簡易辦決處刑書 有沒有辦法罰金用社會服務代替或是分期付款 我不知道怎麼去用 可以教我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4: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只需要於收到執行命令時,向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即可。

毛毛 103-07-28 11:53

有賺錢的機會可是沒本錢,除了工作信貸約20萬外,還是不夠,需要錢又不想誤觸法律

看了銀行法說不能吸金,只能夠跟別人借簽本票

想請問律師幾個問題。

本票借錢需要給利息嗎,給了利息不就算吸金嗎。不給利息比較難借不是嗎,難道借錢只能找到甘願出錢給我的才不會觸到法律嗎。有其他合法的借錢方式嗎。包紅包表示感謝借錢給我的人可以合法嗎。

 

小伍 103-07-28 00:42

我跟先生都有意願離婚,但目前雙方都卡在子女監護權遲遲不願協議簽字離婚。本人也在幾天前去法院訴請離婚子女假處分訴訟!我是位全職媽媽,我的女兒三歲多,從出生到現在都是由我一手照料至今,因先生長期迷戀網路遊戲、網路遊戲儲值、沈迷聲色場所,也不繳交我女倆健保費三年,使我無法放心將孩子監護權給他。這三年我收集了先生長期以來的網路遊戲儲值帳單,也拉出了這三年他不繳交母女健保的欠費帳單,加上一些他辱罵我與女兒的錄音。訴請離婚(剛送完件一個禮拜)這段期間我暫帶女兒回娘家居住,(有留信與電話告知!也同時告訴先生訴訟期間女兒先由我帶回娘家照顧,歡迎他隨時來看小孩)。今日卻收到先生所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寫著:1、未事先告知本人情況下,擅自帶離兩造之未成年子之女,行為已危害未成年之女利益2、本人考量兩造結婚起並無工作及收入,本人為盡對於未成年之女保護及扶養義務,在法院監護權判決前將每月匯入一萬元給未成年之女當扶養費。3、請立即與本人聯絡並儘速將未成年之女帶回。重點來了,我訴請離婚監護權先生都知情,我也是送完件才帶子女離開,離開有留信跟電話通知(有錄音存證)。再來先生常不給我母女生活費,這次卻說會每月匯扶養費直到法院判決(這又是那招?)4、先生要我收到存證信函馬上與他聯絡(但我打電話他不是不接就是掛電話,這又是那招?=.=我想請問,先生所寄的存證信函會對我打官司不利嗎?再來存證信函內容根本不是事實,我該如何反擊?在過幾天就要開調解庭了,在調解時要是先生要求兩人先離婚,而監護權給法院判決就好,我該答應嗎?還是我一樣堅持離婚監護權都給法院判決就好?那個辦法對我有利呢?請律師們幫幫我的疑問!而我是現在就該請律師還是等要開庭在聘請?

 

如果你對法庭上之陳述自覺不諳,建議妳委請律師幫妳做論述,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09:46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先生所寄發的存證信函是在建立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作為爭取監護權之用,本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回函給對方,以正視聽。

2、可以調解時,先調解離婚子女監護權的部分由法院判決。

3、倘若您有意聘請律師,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聘請,並且先行回函,並就監護權的部份作準備。

103-07-27 23:14
律師您好: 我爸爸剛找到一份食品公司業務工作,要求我媽媽當他的保人,並且要帶我媽媽一同去公司對保,但因為我爸爸年輕時有私用公款的前例,所以我媽媽很怕他老毛病又犯,所以暫時沒答應,但是如果最後我爸找不到別人當保人,最後又問我媽時,畢竟是家人,一直拒絕也很傷感情,所以我想請問如果我媽要當我爸的保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項?為何要一起去公司對保?麻煩律師替我解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28 00:22

您好!人事保證人只有代負賠償責任的分,簽約前自己要仔細考慮清楚;若確定要當保證人,因保證契約的雙方當事人是公司與保證人,且一定要簽訂書面,因此,公司要求保證人親自前往公司對保簽約是正常的,這是為了確保保證契約的有效性。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梓 103-07-26 19:56

父母從我小的時候就離婚 但仍同居在一起

白天在租的店面工作 晚上在家裡睡覺

不有錢但是算是能夠維持家計

家裡有3兄弟 弟弟小一 哥哥大學畢業 我快滿18

家裡經濟是由媽媽在維持

而爸爸沒有穩定的工作或說看不出來在做什麼

從以前就一直向媽媽拿錢

房子車子都是我爸的名字 而貸款都是我媽出錢的

平時一有口角就會恐嚇叫我媽和小孩搬出去 把房子賣掉 或是說要把小孩丟在外面

近一兩年我媽不再這麼縱容一直給錢

於最近我爸用車子貸款去外面借錢

叫我媽把利息給繳掉之後會還

長期以來他根本沒還過錢

之前也有把車子拿去貸的例子

媽媽跟爸爸起爭執我爸就動手

可是傷口不明顯怕沒辦法驗出傷

現在恐嚇我媽和小孩叫我們從家裡搬走

之後晚上可能要睡在店裡

請問這樣該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6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家庭暴力防治法之保護對象包括沒有結婚的男女同居關係或同志,也可適用家暴法,擴大保護令保護對象,故若您父親對您母親或您有精神言語或肉體上之暴力行為,可蒐集證據向法院聲請家暴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ewe 103-07-26 13:20

已婚A男與未婚B女,是童年舊識,20年未聯,因一次聚會場合重逢 

男利用友情關係,主動邀約B女(一般上班族-行政)外出來唱歌幫A君(有一定社會地位)於工作場合幫應酬,A男10年下來長期慣性言語欺騙,不顧自己已是已婚身份,一步步漸漸逾矩,挑戰B女極限,致B女後期有情感(精神上)動搖,但B女理智上因知法律身份上不允許,所以一直自我要求言行不能逾越接受(僅能也希望A男尊重B女意願,維持友人身份),也一直警告A男不能侵犯B女公開或私下都拒絕(包含性騷性侵行為-強制性侵強制猥褻行為),包含防害名譽(對外介紹B女為女友,B女只能接受友人身份,因知A男是已婚身份) 

因阻擋無效,於認識7年後,一次強制性行為->導致B女下體出血,被迫就醫(證明註處女膜撕裂,未通報驗傷) ,當時B女雖生氣憤怒未報警,因顧及名節,且A男表示願意負責,所以雙方傾向私下解決 

事發之後,A男還是一直主動找B女外出喝酒唱歌,一直未給交待及負責, A男吃定B女因顧及公眾場合不敢當眾說出,每當遇重要問題就假裝酒醉,不正面回答問題,不管B女阻擋拒絕,還是一直想要強行性騷性侵B女,不給交待,B女生氣一直拒接來電(索命連環CALL->慣性一個晚上連續來10幾通,近日也是),簡訊回覆叫A男回去找老婆…..有時B女接起出去(因B女未跟任何人提起此事)是希望A男給交待,同樣事情一直反覆.. 

直到半年前,B女已嚴重身心受創俱疲, 對於A君->自私利用B女作為填補生活及工作的工具及玩物(當B女無償酒店歌唱小姐,玩物),嚴正向A君”簡訊文書自白->往來互動中間過程(情感有動搖,但言行意表思->從未接受->都是拒絕),包含就醫事件未說明時間”) ,明示A君要其給交待負責 

A君原本示會負責處理,後來不久,A君--妻C女就來簡訊表示不要破壞家庭,否則要告B女通姦(不告A男)!並警告知道B女不要亂鬧,否則知道B女家住哪,要協A男到B女住處,企圖顛倒事非(受害者變第三者),防害名譽

A君妻-C女僅有B 女自白感性文書及簡訊,及後續AB對話簡訊(有提及B女全程拒絕,B男都裝醉不知(不承認,也不否認),企圖逃避責任,並無現場相關照片影音其它證物 

A男竟顛倒事非,說B女勾引他,破壞家庭!要B女就此打住,不願負責!否對要對他及妻兒身雙倍賠償!!對B女造成嚴重二度傷害 

 

◎◎針對以上,想詢問各位專業及熱心的律師

ps.知縱使是合法夫妻間,如當時有違反對方意願,仍構成強制性侵行為,更何況A男,B女身份非法律關係認可,所以B女才會一直拒絕阻擋,久久不能接受 

1. B女除可提告強制性侵外還有其它嗎? 

2. B女是否可成功以->對話簡訊文書”意思表思有明示拒絕—違返其意願”做抗辯?若無拒絕(違反其意願),不會在第七年才被侵犯破(處)就醫 

3.強制性侵的定罪會因(a)有情感動搖而被判敗訴,還是(b)以違反當事人意願為標準? 

4.若可證明妻-C女知悉事件,刑事已過6個月,民事未過2年,是否要賠妻民事

5.是否需賠妻民事,是B女 (提告強制性侵) ,最後法官判決結果? 

6.如判B女->提告強制性侵失敗->是否即代表B女通姦成立,即需對妻做民事賠償?金額一般約為多? 

7.如判B女->強制性侵失敗,還有什麼風險嗎? 

8.B女三年前就醫,而於要一年前對話簡訊提及->B女叫A男回家找老婆祝幸福(強調沒破壞家庭,因希望維持童年友人身份,有容量善意勸導)是否會誤導檢查官判斷->否認B女違反其意願,致A男對B女->強制性侵敗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對方對您為強制性交行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強制性交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10:58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構成強制性交,必須依據當天的狀況做判斷,如發生的時間、地點、過程,及所提夠提出的證據

2、通姦罪的部份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期不算重,應該不影響您向對方提告的判斷。

3、強制性交罪是公訴罪,沒有告訴期間的問題。

4、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證據尋求正式諮詢,才能妥適主張權益。

彤彤 103-07-26 12:05

我是幫我朋友問的所以特地辦了帳號近來.....
她是女生今年20歲,孩子剛滿一歲

但是他們沒有結婚沒有登記
小孩跟男方姓,但是都是女方在照顧
因此女方也沒辦法去上班賺錢
男方則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收入
每個月則拿幾千塊給她養小孩的錢

他們同居但是是住在女生家裡
最近女生發現他有另一個她就是俗稱的小三
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們通姦嗎?

或者可以去告男方嗎?
女方已經不想再和男方有任何瓜葛了

可是她沒有辦法自己上班賺錢
想請問去告男方的話可以要贍養費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5:50

 刑法通姦罪成立之前提是通姦人或相姦人任一方有婚姻狀態,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6:01

另外因男方係小孩的父親,本應負擔扶養義務,無論有無結婚.

回覆馬克 的發言內容:

 刑法通姦罪成立之前提是通姦人或相姦人任一方有婚姻狀態,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5: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沒有婚姻關係,不會構成通姦罪。

2、對方是小孩的生父,就必須負擔扶養費用。可以透過協議或是請求法院酌定的方式處理。

彤彤 103-08-02 14:09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謝謝您
那請問 小孩在男方的名下
但是雙方持有監護權 如果分開了
小孩是男朋友 還是一起擁有的?
如果 是歸男友的
那跟他要小孩的話只能走法律途近嗎? 

彤彤 103-08-02 14:1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您
那請問 小孩在男方的名下
但是雙方持有監護權 如果分開了
小孩是男朋友 還是一起擁有的?
如果 是歸男友的
那跟他要小孩的話只能走法律途近嗎? 

阿閔 103-07-26 00:09

我於101年結婚,102年育有一子,目前九個多月,出生一個月後即送往中部婆家照護,每兩周左右與妻子回家探望。中間妻子想帶回台北時會一同帶回。事情發生在六月份時,妻子提出想將小孩帶回北部照顧(因那時工作閒暇,想自行帶小孩),我以隔週工作繁忙為由拒絕,殊不知因此大吵一架,我父母知道此事後答應妻子隔周五會將小孩親自帶回台北給我們照顧。回台北後妻子隔日即打包行李回娘家,共六日。當天我父母將小孩帶回台北時,我告知小孩在台北,你要不要回家,他已無法與我生活為由拒絕我,並且要我將小孩帶往他家給他。一來一往之間,隔日我父母帶著小孩去娘家將她接回,並且我父母即返回中部。陸續帶了兩周後,我詢問小孩何時要送回中部,他告知我現在她帶的好好的,為什麼要送回去。藉此之後只要我提出此事,他即歇斯底里的抱怨我家人。。。。目前我已無法與他共同生活下去,想結束婚姻關係,並且想要擁有監護權。他現在每天帶小孩的方式就是每天早上做計程車回娘家,然後與他母親帶著小孩前往工地,我有告知不要將小孩帶去工地,他回復我工地很安全,不會有事,而且以後他就是要這樣帶著小孩跟他一起出門。他母親明知工地是危險之地,也不阻止他。然後我提及你不把小孩帶回去沒關係,我總是要帶小孩回家看父母吧,他回復我能避免舊避免,最好是他們自己上來看。她娘家與我家車程不到10分鐘,只要他媽媽一通電話,我就要帶著他與小孩回去給他看,周一到周五已經每天帶回去了,連假日都不放過。請問我這樣要怎麼申請監護權?謝謝

Summer 103-07-26 00:04

各位律師大人們好:

我是跟人租騎樓賣現切水果的小攤販,原都只有我一人經營。

約4月27日起開始聘用一名兼職人員

5月將這名兼職轉為正職,並且替她投保勞健保。

這段期間不斷有顧客客訴該名員工服務態度不佳,公司也多次溝通卻還是不見明顯改善,因此想依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以及違反工作規則來解聘,於是7/22告知該員工7/23要相約該員工住家附近約談(因7/22氣象報告公佈因颱風不上班上課,公司考量員工交通安危放颱風假,但前提已有事要向員工面談,因此由公司驅車前往員工住家附近面談),但因員工曾搬家過,公司請員工傳住家地址給公司,也明確告知並不是要進入員工家裡,是要找尋附近餐廳好坐下面談,7/23公司依然沒收到員工住家地址,電話簡訊聯繫不接也不回,直至晚間九點多才以簡訊告知自己晚間七點起床九點多才剛用完餐回到家,公司認為雖然是颱風假,但公司還是有給付這天薪資,且有提前告知面談,也擔心員工出門安危並願意由公司主動前往面談,于情于理公司已儘量做到人性化處理,員工卻是幾句話作為理由,公司也無多作回應,只回了解,明早說。

7/24上班公司就約該員工面談,告知因審核這段期間員工服務表現不符合公司要求,並且當初轉正職時公司就有告知過公司是想培養一名店長,但員工表現不斷遭客訴讓公司決定將終止聘用。

但因考量該員工家庭環境與經濟壓力,公司只要求同事一場大家好聚好散,請該員工將7/24這天工作好好做完,而7/25~7/31公司贊助這一個禮拜的薪資,讓員工可以安心的找尋下一份工作

7/24該員工中午回家休息後傳了一封訊息說因住家停電要請下半天的假,讓公司計算請的這半天有多少錢要還公司。

公司重新審核後,認為員工已違反當日口頭約定要將工作做完之約定,並且重新計算到7/24日前該名員工只有實際服務18天整又6.5個小時(共150.5小時)。而7/24因該員工臨時請假原因,也確實影響到公司當天與隔天的工作進度。

因此公司是否可以討回原薪與贊助的薪資,重新以該員工實際工時下去計算時薪與勞保

賴東東 103-07-25 18:38

 

 

 

 

 

因為現在女方跟我發生摩差口角就轉身離開回娘家!

 

現在小孩我在顧當中!(他說要離婚

 

那我現在該怎麼做呢?

 

女方之前有過一次婚姻 又負債 (我也完全的不計較)

 

女方之前有兩個小孩 (但是他放手 監護權是在男方)

 

我是第一次婚姻

 

 

今天我沒外遇 也沒家暴 我每個月還幫他付保單 

 

每個月的開銷也是我一人負責 女方在家顧小孩

 

我用心的去經營婚姻 我很氣我做到這樣了你怎麼可以這樣轉身就走!

 

從女方回娘家後一通電話也沒來關心小孩

 

我現在該怎麼辦 我很心痛! 小孩更是無辜呀 想到就心酸

 

那女方都一直沒消息! 

 

我現在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的話 他還沒要回來的話 我該怎麼做呢?

 

我也不想那麼簡單就讓他離  

 

我可以叫他賠償嗎? (因為我們才結婚不到一年 小孩也剛滿5個月)

 

可是女方現在信用破產 存摺也是用他家人的

 

那如果監護權在我手上 贍養費的問題!

 

女方以後若有工作薪水他也是不會存進他名下 (

 

(因為存進他名下的存摺 銀行會先扣他3分之一)

 

所以他可以存進他家人的存摺!

 

那我該如合像他討小孩的教育費呢?

 

ㄧ 現在我是要等女方來開口說離婚嗎?

那如果他來開口的話 我要怎麼做呢? 我不離的話 ?

他去訴請離婚機率會不大吧? 

(因為我沒怎樣 是女方不要婚姻的  

 

小孩的問題 女方也說要監護權 我搶贏的機率大嗎?

我毫無負載 又有穩定的收入(月入5萬) 有車貸而已! 

 

三 我可以告女方棄養 放棄婚姻嗎? 我很不甘心我付出這樣你就隨便說走就走!

 

現在小孩的郵局提款卡在他身邊( 小孩每個月有津貼2500) 

 

他也拿走 我好心酸我的婚姻會這樣!

 

現在女方會不會怪我也對他不聞不問呢? 會不會以這個理由來向我提出離婚嗎?

 

 四 女方回娘家不聞不問 法律有規定要多久才能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呢?

 

不好意思 一下問妳那麼多的問題 可以麻煩你替我說明一下呢!

 

因為這幾天我白天照顧小孩有時都心酸留眼淚!

 

心酸女方怎麼可以這樣不負責任! 

 

我好不甘願我的第一次婚姻要搞成這樣 今天我對這個家盡心盡力的

 

我也沒去外面鬼混! 真的好心酸!  

 

不好意思問那麼多的問題 麻煩可以幫我說名我現在的狀況要如何應付!

 

(女方對這方面很精明 因為之前他也是去法院訴請離婚的)

 

我很擔心我會吃悶虧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無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若女方對您提起訴訟離婚,似難以成立;惟目前女方有惡意遺棄拒絕履行同居義務之情事,您可請求履行同居義務或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您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朔月 103-07-25 17:07

各位律師大哥(大姊)你們好,小弟因為之前女友未成年沒跟我提出然後跟我說她成年,事後他父母提告我說跟未成年發生關西,這案子後面是判緩刑保護管束了。

後面要接受身心治療,但因為小弟家裡經濟狀況很差,所以一天至少有三份工作在,後面因為我母親過往又支出一筆,所以一直忙碌於工作,關於身心治療我也只去過一次,且後續有與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害防治中心安老師取得聯繫,也有請妥假說過幾個月我家中經濟狀況穩定後我會完成身心治療,他有給我開罰過一萬的罰款也有分期繳納,小弟後面也因為房租壓力過大搬離原住所。

問題來了2014/7/22(二)我去保護管束報到的時候,我觀護人跟我說我的緩刑撤銷了,且已經確定執行1年7個月,但是我都沒有收到任何判決書之類的,我雖搬離原住所但是我每天都有去我該區管轄的大有派出所,去確認是否有我的公文,但是都沒有,我觀護人幫我查詢說都他們寄存在大有派出所裡面,可是小弟只有收到有一次我因上班太累沒去報到被寄的告誡公文。但是時間是在6/10判定的,且現在也寄出要我去執行的公文,我在2014/7/22(二)當天下午有聽我觀護人的話,去寄出聲請狀變更送達住址,但已經過了抗告時間,我也用我去大有派出所一直都沒收到相關公文為由,寄出抗告狀。

想請問這樣小弟抗告是否會有成功機率?而且我打去相關股別說詞是說如果我沒來執行就會把案件發回彰化重審(本身這案件屬於彰化),如果重審的話,小弟還會有機會緩刑嗎?還是小弟會被通緝?

 

麻煩各位律師大哥(大姊)幫小弟忙!因為家裡經濟狀況真的很差,小弟也是用易付卡,如果需要連絡你們查詢的話是否能提出免費方案或者LINE那些之類的方式連絡讓小弟問答呢?(麻煩了謝謝你們)

阿偉 103-07-25 16:18

背景描述有點長。

本人結婚一年多,婚後與夫以及其祖母同住公寓,夫之父親長年在外工作(土木工班),休假會返鄉小住,雖不算感情融洽,倒也相安無事。
去年五月,夫原有舊車壽終正寢(20年),在其父親建議下,夫妻倆人放棄購買中古車,改為購置新車,因其父願意出資頭期款十萬元,此筆款項交由祖母,交車當時由夫和祖母前往,細節本人不清楚;又因其間,夫剛辭去工作,雖立即有新工作,但考慮核貸情況和保險費率,車籍登記在本人名下(口頭約定借名登記),後續每月車貸皆交由夫處理,本人未曾過問。
今年初其祖母輕微中風,留院期間,其父親便以照看祖母為由,推辭工作,出院之後返家療養,亦由其父照看,至今半年有餘。

想是其積蓄可能所剩不多,加之全無收入,其兄弟姊妹似乎也不曾施以金錢援助,近日忽然急急索討當初的十萬元,還有墊繳的數期車貸,他個人供稱共計25萬元。
夫並未告知我車貸付不出來,他跟父親借款一事;而今(7月18日)其父以車主是我為由,索討25萬元,且要求本月底前遷出住居。
請問:

1我可否以「借名登記」為由,拒絕償付其父索討?(責任推給配偶)

2我如應允償付其父,可否要求其父自行舉證款項明細,並自約定還款日起,拒絕其父用車?

3如其父無法舉證,如何決定償付金額?

4如遷出住居,居住其間我購買之物品是否可全數帶走(含電視、滾筒洗衣機)

夫並未告知我車貸付不出來,他跟父親借款一事;而今(7月18日)其父以車主是我為由,索討25萬元,且要求本月底前遷出住居。
請問:

Q1:我可否以「借名登記」為由,拒絕償付其父索討?(責任推給配偶)
A1:應該主張「 債之相對性」,說明,借款人不是你,而且沒有約定要你還款為由,拒絕。

Q2:我如應允償付其父,可否要求其父自行舉證款項明細,並自約定還款日起,拒絕其父用車?
A2:如果你答應幫丈夫還款,金額也是可以要求其父提出說明,並不是他們說十萬就是十萬。至於拒絕使用汽車的部分,因為你是汽車所有權人,可以拒絕出借其父使用。

Q3:如其父無法舉證,如何決定償付金額?
A3:請求返還借款,請求人要提出證據,若不能提出十萬元,則不能請求。

Q4:如遷出住居,居住其間我購買之物品是否可全數帶走(含電視、滾筒洗衣機)
A4:可以,所有權人的財產本可自己處分,建議你最好可以提出購買單據證明確實擁有所有權

carrie 103-07-25 13:46

您好,前陣子因先生在外欠賭債共28萬(我手上有他簽下的其中一張10萬本票照片),又侵占公司款項(這部分後來我公公去跟公司洽談一個月還2萬,分10期還,但這個款項的債務改為公公的名字,公公還簽了本票給公司),除此之外在上上份工作也陸續有竊盜過公司的錢,但都私下和解,我受不了這種長期的精神壓力,他對我來說根本是不定時炸彈,因此欲與他離婚,原本先生願意協議離婚,並將兩個小孩監護權歸我,並讓我把兩個小孩帶回娘家,原定今天要簽字離婚,卻在昨天反悔,要其中一個小孩(老大,今年4歲)留在婆家陪公婆,他本身根本就不關心小孩,只是因為看自己爸媽捨不得孫子,就一直強迫我要將協議書增加限制老大的居住地,不然就不簽字要跟我走法院,後來我因不想傷害小孩答應了他,他又開始盧我們的房子的事情,一直威脅我要照著他的條件走,不然就要跟我走法院,他一直說他一定至少可以爭取到一個小孩,我想問說像他這樣的狀況法院真的會判決把小孩監護給他嗎?現在是連他爸媽都對他失望透頂,家也不給他回了!!他這一年來工作不太穩定,現在只有每個月2萬多的薪水(有說會再去兼一份),我則是已經在現在的工作上任職將滿三年,每個月的薪水大約是3.5萬-4萬元左右,不知道這樣是否對於取得兩名小孩的監護比較有利,謝謝

 

 

東方太 103-07-25 10:25

你好~小弟是從事醫療產業的設備維修人員,因最近要去勞工局告公司,超時工作12小時 強迫員工加班 及 假日加班未給加班費(去年超時約600小時)

因為目前手頭上有恐嚇及強迫加班錄音檔, 所以公司派維修部經理來恐嚇

你如果敢告, 我們公司的律師團會告你,這段談話內容我也有錄音

因為智慧手機 可以進去雙方通話錄音 所以有恐嚇證據

我想問說~這有可能成立恐嚇罪嗎~我該如何自保~對方已造成我很恐懼

謝謝

東方太您好,

按實務見解,對方說要去法院告您,是不會成立恐嚇危安罪的。因為是循合法途徑解決。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5 11:31

您好,恐嚇(危害安全)罪,須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然對方說要對您提告,因為告訴是合法行使的權利,因此不構成恐嚇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03-07-24 16:12

我想問因為那時候沒有滿18歲的紅單要求要去上課
可是家人都在金門,本人在桃園工作一定要家長陪同才可以嗎?
還是有哪裡的監理所可以由朋友滿20歲的陪同就可以了
有打電話去屏東監理所問,一下說可以一下又不行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向要去上課之監理所直接詢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曼 103-07-24 15:15

我在國家衛生研究院工作,日前院方欲調漲房價,於大家工作的時間,草草的舉辦了公聽會討論漲價事宜,但未有結論,但今日院方直接發文公告,內容如下:依本院衛研總字第1030708037號奉准簽陳辦理,單人宿舍使用管理費自103年11月1日起由目前每月新台幣4,500元調整為每月新台幣5,000元,現住戶如接受調漲方案者,請自行於103年9月30日前自行下載附檔(契約變更契約書-並請填寫2份)以書面方式送總務室辦理契約變更事宜,逾期未辦理換約者,則視同不接受調整方案,院方給予1個月免費住宿緩衝期後遷出宿舍。

但當初與院方有打借用契約書,借用期間為102/10/1到104/9/30,共計24個月,費用新台幣4500/月(依本院宿舍收費標準),在這情況下,我們只能接受院方逕行宣布漲價嗎?謝謝。

 

您好

既然有簽立契約就不能任意調整價格

除非你們契約裡面有特約條款

建議你集合其他住戶一起對抗院方

這樣力量比較大

而且你們也可以拒絕搬遷

他們無法強制

必須要打官司

這官司一打一定就是一兩年

到時候租期都已經到了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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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20:42

您好!既然借用契約書有明定4500元,原則上不用接受換約,也不用接受遷離的要求,可以安心住到104/9/30;但仍應仔細檢視所簽契約內容,以確認對方的變更行為是否有根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iki 103-07-24 14:23

我跟貝女是朋友 因為在上個月中看清她的為人之後,我就不再跟她來往

在那幾天之後我在fb發文 沒想到她看了我的文 自己對號入座 傳簡訊嗆我

內文如下:

"誰算計你,誰說你傻,自己搞不清楚狀況, 我真笨還把你當朋友,你這種人根本沒朋友,也是自找的, 活該,個性差的要死,會有男人愛你才怪, 難怪說自己怎麼那麼倒霉,自找的,人家也是玩玩的啦, 別被人玩弄自己還不知道"

我看了之後 沒有理會她 也沒回覆她 過幾分鐘她又傳app嗆我 以下內文是我跟她的對話 如下:

她:" 不要只會好意思?別人啦,整天只會抱怨別人多差"怎麼樣的,你自己有多好嗎??我,?陳彥如,我們倒楣才會認識你這種朋友,把別人的好當什麼,你是有什麼 資產?我們喔,怎麼不想想你自己有多好,難怪認識你的男人沒人愛你,都只是玩弄你,還有你也沒什麼好讓我算計的,你又不是多有實力多成功的人,還敢?我算 計你,笑死人,丟不丟臉,真為你現在這個男人感到可悲,還有不要以為自己多有節癖,多純潔,其實你髒的要死"

我 : 你就繼續賣沒關係丫 妳男人跑來跟我說妳是賤女人 我都沒講妳了 妳他媽好意思跟我吵,笑死人 賤女人一個 我呸

她:你自己有多好,當雞會多好,笑死人,自以為純潔

我:我當雞至少我靠自己

她:怎麼那麼不要臉

我:哪像你到處騙男人

她:你靠自己,笑死人

我:自己的行為比當雞還噁心

她:我根陳彥如倒楣,才會認識你這個賤女人

我:喔喔喔

她:啊唉,沒救

我:欸 妳不要拿陳彥如來講啦

她:他媽的 我算計你什?,笑死人

我:她是她,妳是妳,別混為一談

她:你把他講成那樣,笑死人了

我:妳這個人是腦袋有問喔提

她:你有把他當朋友,才怪

我:我是講怎樣

她:只會想利用他,太白木了

我:你就沒在我背後講我喔

她:沒

我:是誰在利用誰,是妳吧

她:我有講我感乘認啦

我:笑死人

她: 我利用你,你事有什麼好利用,笑死

我:愛說謊的人

她:我?你怎樣

我:大家都知道妳愛說謊

她:你事不事有病,你才愛?謊吧,敢說我

我:妳才有病耶

她:我算計你,笑死人 你事有什麼好讓我算計的

我:妳在賣衣服

她:我也不穴你那骯髒錢,你來啊

我:還敢說算我批價

她:我有也不怕你

我:她嗎的,現在被我說破,反而說我工作骯髒

她:她媽的,你笑死人,爽

她:我比你好太多,只會利用人,難怪沒朋友

我:妳好好笑,大家都在說妳怎麼

她:你以為你男人,會愛你喔,笑死

我:妳就有朋友啊,有哪個是真心的朋友啊

她:我怎麼樣也不怕你講阿,笑死,比你好,只好會想利用人 我:妳當然不怕我講,因為妳臉皮夠厚

她:幫你幹嗎幹嗎,他媽的,人家把你當朋友

我:那我就沒幫妳嗎?

她:你當別人是什麼,朋友這樣當

我:我跟妳買那些衣服買了好幾萬,操你嗎妳朋友這樣當喔

她:我拿多少沒有賺

我:你沒賺,你會一天到晚叫我跟妳買

她:你不事利用嗎,要幹嗎救較我們幹嗎,生氣不爽救發洩在我們身 上,你要不要買是你自己,不用講這樣啦,只會欺負陳彥如 垃圾

我:妳一天到晚講衣服的事,妳這個人眼中只有錢,還一天到晚問我賺多少錢

她:你以為他好欺負喔,不要以為陳彥如好欺負啦,他不事你的小狗,笑死人

我:賤,我呸,妳真噁爛

她:你不愛錢救不會去做這麼低俗的工作,敢?別人,自以為多純潔,我呸

 

問題1.內文裡的{手機app對話 是屬於公開場合還是不公開?} 她有對我做人身攻擊 侮辱我行業的字眼, 批評{"髒的要死" "骯髒" "低俗",還罵我垃圾,這些髒字 我能告她毀謗嗎?}

問題2.我有把{我跟她在app裡的對話用手機截圖放在我的line的主頁上},這樣就算公開了吧?也能告她妨害名譽嗎?

問題3.但我也有罵她賤 因為她先傳訊嗆我罵我攻擊我 我才激怒回罵她的 之後我很生氣{在我line的動態上打了"某某某是貝戈戈的女人"這段話 有指名道姓} 還放上她的照片 在{照片上寫"貝戈戈"這三個字 放在我line上當大頭照} 請問這樣有構成妨害名譽嗎?

問題4.我在前幾天接到警察的電話 說她要告我妨害名譽 要我馬上去做筆錄 , 我跟我男友說這件事 , 我男友說妨害名譽屬於告訴乃論,要有傳票 警察才有權通知我去做筆錄, 之後她也傳訊說她已經寄傳票到我戶籍地了要我去收, 但我家人說沒收到傳票,請問這樣的話那名警察是否濫用公權? 因沒收到傳票通知 我是否可以不去做筆錄? 如果沒收到傳票通知,但警察就打電話要我去做筆錄,我能告他濫用公權嗎? (我先說明 貝女的姊姊有個男友是警察, 我猜測打給我電話的那名警察應該是她姊的男友)

問題5.她之前先請朋友轉訴我說她要告我,叫我回家收傳票,之後傳簡訊跟我說她要告我,然後過幾天又在fb留言說要告我 還挑釁我,她一直說要告我 我是不是能告她恐嚇威脅和濫用公權啊? 內文如下: "你去告啊,傳票一個月就寄去你埔墘,趕快去收吧,不要到時日期過了, 等著法院見吧,我這裡有足夠的證據,我一定告你的" 因她被我封鎖,所以她在fb又申請帳號 留言給我說:"沒怕幹嘛換手機,我們法院見" 我覺得她要告我 講一次就好,幹嘛講那麼多次,根本在挑釁恐嚇

問題6.如果她真的到警局提告,寄傳票到我家需要多久時間?

問題7.我能直接到法院按鈴申告嗎?可以不要到警局報案嗎? 如果請律師的話,費用多少,會贏嗎?

問題8.妨害名譽算小罪嗎?如果是,檢查官和法官會是不是不太愛受理這種小案件?判的機率高嗎? 真的判有罪的話 罰金多少?

問題9."對於所毀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這是什麼意思?要怎麼證明其為真實者?

 
天使心 103-07-24 00:00

我之前在一家不大的旅行社工作,只做兩個月加一個禮拜。公司就兩個人,老闆又兼領隊,所以兩個月有一個月不在台灣,所以幾乎都只剩我一人在公司。
每天早上九點到公司,下班責任制(還不讓我寫正確的下班時間,怕有人來查);工作看是輕鬆,但那是在把工作分攤到多人的情況下,如果集合到一個人上面也是不輕鬆的。
我要接客人詢問電話(客服)、接客人要參加哪一團(業務)、整理資料(OP)、打掃公司、修改網頁。然後我只能拿到台幣$21,000 扣勞健保只剩台幣$20,700。
其實如果不是發生以下的事我也不會想把這些提出來,只是希望有誰能幫幫我,我才24我不想因為這件事留下一個記號,而且還是為不應該是我負全責的事負責。

在某次出團前一天,老闆要我迅速幫一位客人申請美國電子簽證(ESTA),因為那位客人之前美簽被拒過,所以要那位客人ESTA申請過了他們一家才有出國的意願。
我當時還有其他的事情要做,想說離下班還有一段時間,就沒有先去處理。
但是老闆卻不斷催促,一直在我身後要我趕緊申請這位客人的ESTA,我就把手邊的事情停下,先處理這件事情。我當時工作的時間雖然一個多月了,但也只申請過兩團客人的ESTA人數還不到20人,第一次遇到這種美簽被拒的狀況又是在被催促的壓力下,在申請時就疏忽了,沒有填到美簽曾經被拒。
當我把ESTA的核准憑證印出來要交給老闆時,老闆這才反問我有沒有幫客人填上美簽被拒的事實,我的回答是否定的,但因為印出來的ESTA顯示是核准的我老闆還是決定傳真給客人。我當下有詢問過是否要打到辦事處或美國在台協會詢問,還被老闆詢問:你是要打到美國嗎?
其實雖然有點不安,但因為老闆隔天又出國帶團,我看老闆沒有太在意,我就把這事情放下,沒有再去追蹤這案件。

但我當時的不安還是成真了,在我離職後這位客人在出關被擋了下來,因為他ESTA沒過沒法出國。所以他們一家被擋在機場。我老闆的處理方式是:幫客人安排做VISA的申請,如果申請過了就延後到另一團出國;如果沒過就幫他們安排到其他不用簽證的國家或是全額退費。同時他也跟我用E-mail聯絡說明沒過的原因,整體來說就是說我沒據實填寫客人美簽被拒的事實、還沒有填寫客人的聯絡方式。
我就回復他因為申請過程他給我壓力導致我疏忽和當時他沒有給我任何除了客人護照影本以外的資料。
後來客人的美簽過了,也選擇延後一團出發,今天(7/22)他就發來一封要我賠錢的E-mail
擷取:
1. 客人當時取消的機票費用每位是5000台幣,共計20000元
2.美國某一地旅館取消費用2間房間共約台幣5580元
3.客人ESTA費用14美金.約台幣420
4.桃園多住宿一晚房價 5000台幣
所以要支付公司損失 $31,000台幣
轉團費用差額每人3萬元台幣由公司吸收
費用可以讓您分3期付清
靜候您的回覆.但是如果您在民國103年8月1日前無法回覆
那我沒有辦法只能採取其他法律途徑,這是我不想要做的下下策

我每月的薪水實質拿到只有台幣$20,700,兩個月加一個禮拜(這一個禮拜他給我台幣$2,000)共拿到台幣$43,400離職前因為疏失我還自付了台幣$400,所以在這家公司實際拿的薪水只有$43,000,如果真要給他等於我這段日子幾乎等於做白工。

我是真的不想賠這些錢,要賠我也只認美金14這部分。
我現在真的有點心力交瘁,我家人是認為當作花錢消災,給他就是了,事情早解決早輕鬆,但我的想法是,我老闆他當下又不是不知情,而且當時選擇睜隻眼閉隻眼把核准憑證傳給客人的也是他。我雖然申請時有疏忽但我也有問他聯絡辦事處或美國在臺協會想要補救,他也沒理我啊!
難道我就要認賠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00:44

您好!若不嫌訴訟麻煩,可等對方起訴後,再針對對方的訴求進行答辯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eung 103-07-23 20:38

雙親在我小時候便分居

父親是公務員每個月會定期給母親21K做生活費

也給了十多年了! 母親也有工作單收入很低

房貸.保險.我跟妹妹的生活費...等家庭開銷都是母親在付的

只有學費是父親付的!!

但常因為父親心情起伏就會停止或故意不付生活費

造成母親在財務支出方面很大的困擾

我目前已成年

妹妹尚未成年但在父親工作的縣市讀書

請問這樣還有辦法強制父親給付生活費給母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3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及妹妹可向其主張給付扶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賴東東 103-07-23 18:57

太太對我說要離婚! 原因個性不合! 所以太太就對我說離婚 目前有小孩5個月大! (目前我在顧小孩當中) 女方先提離婚 現在女方轉頭就回娘家住! 目前可能要訴訟離婚 

一 之前女方在家顧小孩 一切的支出都是我在負擔的! (每個月還要轉5000給女方媽媽繳保單) 

二 女方在之前有一段婚姻 有兩個小孩 當時也是訴訟離婚 法官也把監護權給男方 

三 女方現在有負債 (信用也破產) (目前也沒工作) 而我! 第一次婚 沒有負債 只有車貸 每個月至少有5萬以上收入 現在女方先提離婚 我要怎麼去準備呢? (必竟女方有經驗過~所以很了解) 我很怕小孩就這樣被它搶走了! 因為我不太了解 現在女方回娘家 一通電話也沒來關心小孩! 怎麼會說要放就放呢? 這樣我跟小孩不是很不公平 小孩更是無孤的 那請問我可以告女方遺棄嗎? 小孩監護權我該怎麼去爭取? 請問我現在是要該怎麼做呢??

 

請問那如果監護全在我身邊..我可以要求女方付散養費嗎?因為女方說走就走 小孩更是無孤! 今天就只是還在磨合期當中...它受不了就說要離婚!怎麼可以兒戲呢??  

因為現在女方回娘家住 那如果它就這樣一直住下去 我要該怎麼做呢?

可以告女方不負責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3 19: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你可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若對方置之不理,亦可起訴履行同居義務。又若您想提起離婚,亦可以其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同時並請求離婚之損害賠償。又關於孩子監護權之部分,法院會請社工作成訪視報告,並會以孩子之最佳利益為考量,然孩子若目前與您同居由您照顧,法院會判給您之機會將大幅提高。而主要行使監護權之一方 可向他方主張扶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賴東東 103-07-23 21:1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你可,若對方置之不理,亦可起訴履行同居 ... (恕刪)

你好  可是目前女方信用破產  所以名下存摺不是用他的名字  是用他家人的存摺!

我很失望他怎麼能轉頭就走    贍養費的部份他名下又不能存錢  所以贍養費的部份我要怎麼爭取

  (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 那他還不理會的話  我就可以申請離婚了嗎

 

您好

依法他是必須要付撫養費用

所以不論是他提告或你提告

都可以強制要他給付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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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東東 103-07-25 03:12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法他是必須要付撫養費用

... (恕刪)
 可是目前女方信用破產  存摺也是用家人的  那如果監護權在我手上 我要求贍養費的部份!
他以後有工作也不能找轉薪  因為錢進去他存摺銀行會扣錢 所以他萬一找領現金的到時後女方不是可以說他沒有錢而來付贍養費等等呢?
傑夫 103-07-23 15:38

請問律師:債權委託財務公司債務催收,在臉書公開po文,原文如下,請問是否違法? ( 註:債務人姓<俞> 不是<余>)

 

如果財務管理公司,收到一筆代收的委託帳務,不知道您會如何處理?

< 以下姓名、職務、情節皆屬虛設,如有雷同,純屬巧合,恕不負責>

有位某前行政院長的親戚,叫余※良,簽下兩張本票,金額共新台幣八佰萬元,到期拒不償還,經台北法院支付命令確定在案,因名下無任何財產,所以一直有恃無恐,債權人好話說盡,不還錢就是不還,這時若依正常管道,要等到他名下有財產,才能依法查封,而他家人也不知道怎麼想的,也都不願意出面幫忙解決,而債權人被他所累,負債累累,苦不堪言,只好委外催收,據悉他有3個兒子,1個女兒,分別叫:余※興、余※慶、余*昌、余※英,其中余※慶還是現役軍人,官拜空軍中校,在土城有自己房屋,余※昌也是職業軍人退役,經濟情況良好,目前在苗栗經營咖啡禮品店,老婆經營幼教事業….

接下來幾天,會花時間去做採證的工作

如果您是被委託的財務公司,不知道接下來,您會如何處理呢?!

 

懇請律師儘速釋疑,萬分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3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再公開之平台為之,確有可能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相關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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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夫 103-07-23 22:41

 因對方在臉書PO文皆是事實

姓名部份也未全名寫出,姓氏音同字不同,這樣也可以告對方妨害名譽嗎?!

103-07-22 19:08

本人於5/6向老闆提出離職申請,老闆當時說找不到人要我幫忙到7/31,我當時答應他。

結果6/26老闆拿一疊紙往我身上打,6/30以莫須有的理由在早會的公開場合上大罵我自私,我實在受不了他實質的暴力行為和言語的精神暴力,故於7/3離職,我7/4還有去辦理移交,但老闆指示跟我移交的人不要簽離職單,並要記我曠職三日後免職。

後來我跑去勞工局,勞工局的一位顧問指示我可以寄存證信函給老闆,說明我5/6就提出離職,並把簽好的離職單、清冊等東西連同存證信函一起寄回去。我也在當時用line告知老闆我要做到7/3,7/4也去移交了。老闆line回我:「離職日,不是你說了算數的。」

今天7/22收到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雖然早就提離職,但答應幫到7/31,限我七天內回去交接,說什麼逾期未辦造成公司損害,公司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但我不懂還要交接什麼,我離職單和清冊全部做好了也寄回去給公司了,是對方不簽名。

因為我已經有新工作,要回去交接也只能選在舊公司要上班的週六,但8/2(六)已經超過對方規定七天內,請問我一定要回去交接嗎?

公司還欠我一筆月中應有的獎金+7/1~7/3的薪水,已確定公司扣留了獎金,若我不在乎這筆獎金和那三天的薪水,可以不要回去交接嗎?

我是否須再回覆此封存證信函

小K 103-07-22 12:30

律師你好!! 我一年前在代辦公司工作,當時有位客戶請我幫他辦理房貸,後來幫他貸下來了款項,在對保前有跟他說明會有費用,並且讓他簽下了合約本票,隔天撥款後 他要匯款給我們公司會計小姐帳戶,我人也在現場陪同他匯款,並且將本票還給他,一年後他要我們還他款項,還說我們答應他一年後會把款項還他,但是我並沒說過會還款項這種話,而且我也在半年前早就離職了,現在他去告銀行銀行收他費用,結果銀行查清楚後是代辦公司收的,就陪同客戶去報案要告我們詐欺,客戶說他有保留當出賄款的收據,但我們也有公司當初跟他收取費用他親筆簽名的合約啊,而且這個人本身講話非常誇張,之前說他認識很多銀行的總裁,又說他的房子值8000億要我幫他貸出來,幫他貸款下來後,這一年之間 他一直有跟我聯絡 叫我幫他賣紅寶石 叫我賣10億 又叫我幫他賣高梁酒 一瓶要賣5000萬,我心裡覺得他是瘋子,但是想說他是我的客戶 所以就還是幫他賣賣看,但根本賣不掉! 請問他只有匯款收據 這樣可以提告嗎? 那我罪名會成立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2 16:13

您好:貸款代辦業者從事代辦業務,因為契約雙方是銀行與代辦公司,代辦手續費須由銀行支付,不得另外向貸款人收取手續費,若向貸款人收取手續費,則為非法業者,因此您之前服務的公司以可為用錢者代辦貸款事宜,藉此向被害人收取代辦手續費,係屬於非法營業,觸犯刑法詐欺罪。因此,您必須證明您並無詐欺故意,僅係受顧於代辦公司。。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2 1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不一定會成立,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提出相關證據,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可考慮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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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毛毛 103-07-22 03:06

我已訂婚5年 但我外遇 男方可以告我通姦罪嗎? 我們沒結婚也沒登記 而且男方7年沒穩定工作和沒工作 有幾年都是花我的錢 加上這2年每個月我都給男方家人2千元生活費 而且男方賴的對話有女網友曖昧對話 我已保留起來 這對我有用嗎 還有當初我未成年 我家人告他誘拐未成年還有性行為 我現在19 8/14滿20 可是我們有訂婚 還可以再告他誘拐未成年這件事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2 16: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對方尚未為結婚登記,您即非有配偶之人,亦不構成通姦罪,若您不願履行婚約,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主張解除與對方之婚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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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夫 103-07-22 01:00

請問律師:債權委託財務公司債務催收,在臉書公開po文,原文如下,請問是否違法? ( 註:債務人姓<俞> 不是<余>)

 

如果財務管理公司,收到一筆代收的委託帳務,不知道您會如何處理?

< 以下姓名、職務、情節皆屬虛設,如有雷同,純屬巧合,恕不負責>

有位某前行政院長的親戚,叫余※良,簽下兩張本票,金額共新台幣八佰萬元,到期拒不償還,經台北法院支付命令確定在案,因名下無任何財產,所以一直有恃無恐,債權人好話說盡,不還錢就是不還,這時若依正常管道,要等到他名下有財產,才能依法查封,而他家人也不知道怎麼想的,也都不願意出面幫忙解決,而債權人被他所累,負債累累,苦不堪言,只好委外催收,據悉他有3個兒子,1個女兒,分別叫:余※興、余※慶、余*昌、余※英,其中余※慶還是現役軍人,官拜空軍中校,在土城有自己房屋,余※昌也是職業軍人退役,經濟情況良好,目前在苗栗經營咖啡禮品店,老婆經營幼教事業….

接下來幾天,會花時間去做採證的工作

如果您是被委託的財務公司,不知道接下來,您會如何處理呢?!

 

懇請律師儘速釋疑,萬分感激!!

無知 103-07-21 21:23

本該建立在協調與互動上,於婚前婚後保有對小孩的成長環境除了大人的婚姻觀係,於小孩是無影響,除了不住在一起其於無所差別,對方未盡教育與照護之責,於溝通互動上更多加閃避完全跳脫共同監護之淺規則,這共同監護成了對方在中臺兩地自由來去玩樂的利器;因為當初對於共同監護權並不深知,所以在協議書上也並未有多做思考,除每月對方應付予6000元至小孩7歲止,其餘皆為口頭協議,一段日子下來,我發覺對方並非為小孩而要求共同監護權,對方住所與工作情況我全不得而知於電話上更避不連繫。基於對方鑽著臺灣法律法裡有情的特性,只享受著共同監護權的權利,而不行使教養於保護小孩未來人格發展,每月僅需付少許金錢便可單身快活,在此我想請問如何才能撤銷對方的共同監護人身份,如果不能,就只能讓對方為所欲為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改定為單獨監護,並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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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1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主張對方行使監護權有何不利於孩子之可能,以茲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律師為你討公道。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原則上建議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改定監護權
因為法院會考量怎麼樣對於小孩最好
如果用共同監護導致很多決定必須仰賴另一個不負責任的監護人
法院會改判的機會很大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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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ggy 103-07-21 12:20

1.2003年因年輕不懂事 辦了門號給朋友做使用(和信)

後來因為沒有聯繫了 也不知道對方是否有正常使用

因為不常住家裡 所以也不太清楚是否有催繳通知

(是有聽家人說有收過存證信函,是催收公司的)

戶籍的房子賣了 也因為結婚遷出戶口

母親是比較擔心日後戶口動產是否會被查封...

2.2004年收到廣告單可以換取手機及門號(台灣大哥大)

因當時工作不穩定 之後便沒有在繼續使用及繳納

2014年收到存證信函,同樣也是催收公司的

不知道從哪時候開始,台灣大哥大是有打到我家裡或我母親的電話請他們幫我繳納1萬多的款項(都沒有跟我連絡過)

同樣的 母親一樣是怕我的戶口動產會被查封

 

請教各位律師們 我是否能用時效過期來自保?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能否為我這兩個問題來做解答 感恩!!

peggy 103-07-21 10:59

1.2003年因年輕不懂事 辦了門號給朋友做使用(和信)

後來因為沒有聯繫了 也不知道對方是否有正常使用

因為不常住家裡 所以也不太清楚是否有催繳通知

(是有聽家人說有收過存證信函,是催收公司的)

戶籍的房子賣了 也因為結婚遷出戶口

母親是比較擔心日後戶口動產是否會被查封...

2.2004年收到廣告單可以換取手機及門號(台灣大哥大)

因當時工作不穩定 之後便沒有在繼續使用及繳納

2014年收到存證信函,同樣也是催收公司的

不知道從哪時候開始,台灣大哥大是有打到我家裡或我母親的電話請他們幫我繳納1萬多的款項(都沒有跟我連絡過)

同樣的 母親一樣是怕我的戶口動產會被查封

 

請教各位律師們 我是否能用時效過期來自保?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能否為我這兩個問題來做解答 感恩!!

安傑羅 103-07-20 20:21

親愛的律師您好:

 

我本人在四星級酒店上班,今年二月面試該酒店的客務部主管一職,並由現已離職之時任總經理獲得面試錄取,進公司工作迄今已五個月但公司對於面談時所約定的職務並未給予,反倒是將我調任至大廳安插在大廳接待員的職務上,請問公司此舉是否有違勞基法或其他相關法令?

 

另外,想請教律師員工試用期滿晉升正式員工後未進行薪資調整是否有違勞基法呢?

 

感謝您撥冗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0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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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0 23:21

您好,您可至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安傑羅 103-07-21 00:0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 ... (恕刪)

感謝言律詩撥冗回覆,我會再與您聯繫。

您好:若公司將您調任至非公司當時聘用您的職務時,除非另有契約約定,否則應經過您的同意,若未經您同意即將您調動到他職務上,您是可以拒絕公司的調動,甚至請求公司資遣。至於試用期滿是否調薪要看您與公司當時的約定如何,若公司並未具體承諾試用期後一定會將您調薪至某金額,試用期過後公司未予調薪並無違法問題。若您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安傑羅 103-07-25 00:42
回覆 王友正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王律師的解答,我會好好思量,若有需要您的協助定當與您聯繫。

秋秋 103-07-19 23:29

想請問在個人FB設定隱私(特定朋友)才能看到的動態上PO下面言論,被同事私自擷取發黑函給公司

我在一家很奇怪的公司上班

只要不想做事的人   一喊要離職

他的工作就會變少   反而是乖乖做事的人倒楣

我只能說 這跟狗吠理論一樣  會吠的狗不會咬人

1.請問公司可以用毀謗公司名譽對我做懲處嗎?

2對於私自擷取我設隱私的訊息並加以散布的同事是否有任何法律責任可以提對方告?

Miranda 103-07-19 16:30

本人已結婚將近10年,先生於2013年8月離家就沒有回家了,我與先生是在同公司上班,於今年6月底向男方提及離婚一事,有同意離婚,且同意放棄孩子扶養權及監護權,卻不肯出面上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意放棄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子,卻不願意配合申請印鑑證明文件一起到代書那辦理移轉,只問了要付他多少錢?今年7月初於同事口中得知他有小三了,還是同公司同工作單位的女同事,一直以來我就有離婚的計劃,只是不知如何著手.依現況看來,什麼是對我有利的,我又該如何搜證呢?

目前有2子皆與我同住,各別為升小二及升小四的階段.本人也預計8月初調任敞司廈門廠工作,想請問我直接把小孩也帶去大陸讀書,會觸犯到法律呢?

手上有的資訊是金流證明(小孩教育費,生活支出費都採用匯款方式給付),也有學校老師的證明(都是媽媽在照顧小孩),我還需要準備什麼呢?

最後,夫妻之間是沒有互動的,一週說話不會超過3句話,這種情況可以列為[如有難以維持?姻之重大事由者亦可請求判決離婚],勝算會有多少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直接提起離婚訴訟,並於訴訟中一併請求小孩監護權及主張剩餘財產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對方有小三,建議您可先請求先生履行同居義務讓先生感受壓力,備位再以先生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若情況允許,建議您可蒐集先生與他人通姦之直接或間接證據,間接證據比如說以套話的方式誘導先生說出有與他人為通姦之行為等),如此還可另外請求離婚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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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0 22: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的部分,就您所述的,似乎還沒構成情節重大,恐有必要詳細陳述。

2、監護權的部分,倘若您沒有單獨監護的話,任意將子女帶出台灣,可能會構成和誘罪,本文建議先取得監護權,或是就出國的這件事情取得您的配偶書面同意之後再做。

 

您好
我建議此類案件
你要將詳細狀況告知律師
律師幫你規劃完整策略
因為這案子除了離婚還包含監護權
以及財產規劃及稅務問題
不是簡單幾句話就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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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麵 103-07-19 12:16

律師您好:

之前在淘寶網上面請別人代購了一把武士刀要角色扮演使用的

所以在買得當下也沒有注意到底有沒有開封

後來桃園民航局的警員打電話過來說那把是開封過的武士刀要到案說明

但因為耗時過久所有的交易資料都已經不見了

也沒辦法證明那把武士刀到底有沒有開封過

在寄之前有先詢問過快遞能不能寄鋼製的武士刀

對方快遞說可以所以我才寄的!

後來去民航局時也去做了筆錄

現在案子已經轉給地方法院要開庭

 

我已經滿20歲了沒有任何前科紀錄

家裡也沒有任何人從事有關刀類收藏等等的工作

手上完全沒有武士刀的資料該怎麼辦?

建議還是主張不知該刀有開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被起訴,則可以委請律師先行閱卷,若未起訴,則可以先否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9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8條規定:犯本條例之罪自首,並報繳其持有之全部槍砲、彈藥、刀械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其已移轉持有而據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源或去向,因而查獲者,亦同。前項情形,於中央主管機關報經行政院核定辦理公告期間自首者,免除其刑。前二項情形,其報繳不實者,不實部分仍依本條例所定之罪論處。犯本條例之罪,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源及去向,因而查獲或因而防止重大危害治安事件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拒絕供述或供述不實者,得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若您於偵查中有自首並供出上游,可請求減輕或免除其刑,您應委任律師閱卷,並討論辯護策略及方向,由律師為您撰寫準備狀及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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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8條之規定可知: 

犯本條例之罪自首,並報繳其持有之全部槍砲、彈藥、刀械者,減輕或免
除其刑;其已移轉持有而據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源或去向,
因而查獲者,亦同。
前項情形,於中央主管機關報經行政院核定辦理公告期間自首者,免除其
刑。
前二項情形,其報繳不實者,不實部分仍依本條例所定之罪論處。
犯本條例之罪,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
源及去向,因而查獲或因而防止重大危害治安事件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
其刑。拒絕供述或供述不實者,得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故若自白或供出上手因而查獲,可減輕或免除其刑。
並建議您將該刀械之買受流向,交易紀錄整理清楚並委任律師為您辯護,已獲得減輕或免除其刑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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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伍 103-07-19 03:13

我跟先生都有意願離婚,但目前雙方都卡在子女監護權遲遲不願協議簽字離婚。本人也在幾天前去法院訴請離婚子女假處分訴訟!我是位全職媽媽,我的女兒三歲多,從出生到現在都是由我一手照料至今,因先生長期迷戀網路遊戲、網路遊戲儲值、沈迷聲色場所,也不繳交我女倆健保費三年,使我無法放心將孩子監護權給他。這三年我收集了先生長期以來的網路遊戲儲值帳單,也拉出了這三年他不繳交母女健保的欠費帳單,加上一些他辱罵我與女兒的錄音。訴請離婚(剛送完件一個禮拜)這段期間我暫帶女兒回娘家居住,(有留信與電話告知!也同時告訴先生訴訟期間女兒先由我帶回娘家照顧,歡迎他隨時來看小孩)。今日卻收到先生所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寫著:1、未事先告知本人情況下,擅自帶離兩造之未成年子女之住所,行為已危害未成年之女利益2、本人考量兩造結婚起並無工作及收入,本人為盡對於未成年之女保護及扶養義務,在法院監護權判決前將每月匯入一萬元給未成年之女當扶養費。3、請立即與本人聯絡並儘速將未成年之女帶回。重點來了,我訴請離婚監護權先生都知情,我也是送完件才帶子女離開,離開有留信跟電話通知(有錄音存證)。再來先生常不給我母女生活費,這次卻說會每月匯扶養費直到法院判決(這又是那招?)4、先生要我g收到存證信函馬上與他聯絡(但我打電話他不是不接就是掛電話,這又是那招?=.=我想請問,先生所寄的存證信函會對我打官司不利嗎?再來存證信函內容根本不是事實,我該如何反擊?

 

您好,關於離婚子女監護權訴訟首重證據之調查,如您蒐集的證據足使法官相信對方已不適合擔任子女的父親,且常出入聲色場所而有與他人通姦或對您或子女有虐待的事實,對於訴請離婚及爭取子女監護權訴訟將相對有利,對方報警對您的訴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若須專業律師協助,可來電或來所討論洽談。

 依你所述,確實難以繼續婚姻,如有需要協助,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之情況,您可蒐集證據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若對方經常性之出言不遜,甚至可向法院以精神虐待為由聲請核發保護令而阻止或限制先生對於孩子的探視。又爭取對未成年子女扶養權時,法院會委請社工探視後做成訪視報告,並以對子女最佳利益考量行使撫養權之歸屬,而又法院通常不會輕易變動孩子之現況,故建議若您想爭取孩子之扶養權,千萬不要輕易的讓先生將孩子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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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您可以提出相關證據,為了照料子女,您無須交還。

2、對方報警並不會影響訴訟,但是還是要妥適處理。

3、律師委任費的部分,一般而言為一個案件一個審級5萬~8萬不等,會依據案情及證據等而有所不同。

amy 103-07-19 01:05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然可以提告,但應注意舉證之問題,因為您們雙方並無簽訂書面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付款的約定,只要我方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就可以依照約定請求。

2、雙方的關係,實際上就是承攬承攬報酬是在工作完成時才請領,因此沒有所謂的同時履行抗辯問題,本文不建議片面自行停工。

3、有關剩餘款的部分,倘若對方拒不給付,可以訴請法院判命給付。

4、至於對方經理的行為是否更成詐欺,本文認為仍有空間,因此事後遲延給付的原因很多。

5、本文建議  貴公司可以聘請法律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法律事務,並且可以協助貴公司處理本次案件。

amy 103-07-19 01:00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amy 103-07-19 00:58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好氣好氣~~就因為他們是大公司,就可以這樣欺騙包商嗎

Amy您好,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因為沒有合約,必須檢視您們之前的錄音與對話記錄,才可以判斷。對方與您洽商的人員,必須是公司的經理,才有代表公司的權限。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詐欺罪成立,必須要證明對方與您洽談時,就故意欺騙您。否則對方會抗辯,這是單純民事不履約。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yes. 但建議要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說明停工原因。否則日後仍無證據為自己抗辯。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yes.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在提告之前建議將所有證據帶到律師處諮詢,並由律師撰寫書狀。自己打官司和自己開刀無異。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amy 103-07-19 00:55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好氣好氣,好委屈~ 就因他們是大公司,所以就可以這樣欺騙包商嗎><

YB 103-07-18 21:25

我是賣方我要退還買方訂金但買方避不見面??!,但退訂金前要求買方先簽下確認不夠買支切結書,買方不願意,見面同一天之後買方只傳來一通line訊息寫道: [要你退錢你一直找理由不聯絡,見面又要我簽甚麼切結書,簡直太欺負人,我已經去找律師接下來全權都交由律師處理..]明明當天才見面,事後也還通過電話說還要找時間再見面來解決事情,還希望越快越好我說今晚上或明天,但買方都說沒空也不願意晚上見面,現在收到這封line後又完全聯絡不上買方手機家裡都是語音信箱??!!但是我都有留言說請趕快出面解決,希望能趕快把訂金還他....請問,我還能怎麼辦!?這樣會不會太得理不饒人了阿.....原本安排好的工作就連放假,都心神不安,雖然又覺得自己又沒做錯事,反而是買方避不見面不按照程序,給我一張確認放棄購買證明書..誰知萬一我退訂金後,他反告我尾約呢??實在都口說無憑,才要白紙黑字壓!!那這個情況,讓我心底不安 不能好好生活,擔心突然他又告我甚麼,怎麼辦? 想退還訂金....好難,生活好不安每天心神不寧好痛苦,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發函通知對方領取,若對方仍於期限內不領取,則可以向法院辦理提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領取訂金,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向法院提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YB 103-07-18 21:02

我是賣方我要退還買方訂金但買方避不見面??!,但退訂金前要求買方先簽下確認不夠買支切結書,買方不願意,見面同一天之後買方只傳來一通line訊息寫道: [要你退錢你一直找理由不聯絡,見面又要我簽甚麼切結書,簡直太欺負人,我已經去找律師接下來全權都交由律師處理..]明明當天才見面,事後也還通過電話說還要找時間再見面來解決事情,還希望越快越好我說今晚上或明天,但買方都說沒空也不願意晚上見面,現在收到這封line後又完全聯絡不上買方手機家裡都是語音信箱??!!但是我都有留言說請趕快出面解決,希望能趕快把訂金還他....請問,我還能怎麼辦!?這樣會不會太得理不饒人了阿.....原本安排好的工作就連放假,都心神不安,雖然又覺得自己又沒做錯事,反而是買方避不見面不按照程序,給我一張確認放棄購買證明書..誰知萬一我退訂金後,他反告我尾約呢??實在都口說無憑,才要白紙黑字壓!!那這個情況,讓我心底不安 不能好好生活,擔心突然他又告我甚麼,怎麼辦? 想退還訂金....好難,生活好不安每天心神不寧好痛苦,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8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描述的不適很清楚,但假設是您簽約後悔賣之情況下,對方很有可能可向您主張加倍返還訂金或強制履約,故建議您趕快與對方簽立書面之協議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