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show 103-08-25 16:29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1.法院裁判離婚主要依據是民法第1052條 如果沒有第1項10款事由 可以主張第2項 婚姻發生重大破綻訴請離婚 2.你陳述的如果都屬實且可以證明 是有機會可以判准離婚的 畢竟雙方已經互相檢舉對方父母 互信基礎很低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show 103-08-25 16:24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可以婚姻有重大破綻為理由訴請離婚,另外,如果你們有與與父母同住,那還可能有精神虐待你母親的離婚事由,財產分配和監護會和離婚一起處理,以你所述,離婚財產,監護(考量雙方經濟,工作,支持系統,持續照護等因素)等事項,你在訴訟上的爭取都立於有利的地位,對方也有恐嚇的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8-25 17:20

建議保留簡訊內容,相關電話對話也錄下來,

對方這樣的行為已經構成精神虐待,可以成立家暴,

至於監護權部分,如果對方有言語暴力,法院應該不會判給對方,不用太擔心

至於工廠問題,不建議你為此永遠被他威脅,不建議屈服

show 103-08-25 18:26

你好!!  我有去警局說要申請保護令

但是警方說這沒動手打我....簡訊騷擾也還好..

所以只給我責任上通報...所以保護令我申請不過

.....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對方言論之錄音證據,以利您提起離婚訴訟時使用,若無證據,似難以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how 103-08-25 15:38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阿珍 103-08-25 15:16

您好~我老公國外外遇但我不想離婚~

他逼我離婚~說他不想跟我和小孩生活要跟國外的小三生活

他不讓我們去國外跟他住~逼我離婚~

目前我去年8月聽他的把工作辭了專心帶小孩~?現在沒有工作

外遇逼我離婚~~我不離婚~他可不可以用不給我和小孩贍養費逼我離婚

此外~我該如何保障我和小孩權益問題

 

既然是對方外遇,只有你可以訴請離婚,而且你可以向對方和外遇對象請求損害賠償,而對方有撫養小孩的義務,他不付錢,你也還是可以不要離,並對對方請求小孩撫養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珍 103-08-25 15:33

 感謝律師回答

但對方是國外小三~也可向她請求賠償

如果是在臺灣發生通姦或與你老公不當交往,那可提告,如果不是,那就要看發生地的國家有沒有外遇民事賠償的規定,通常會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堅持不離婚,並向您老公請求撫養費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天羽翔 103-08-25 12:06

去年3月到6月之間,陸續借錢高中同學一共5000元
去年3月那時他跟說要繳東西錢不夠,先跟我借了2000元,說好找到工作會還我錢,去年5月的時候他有意要進我們公司,向我尋問公司求職的事,又再度跟我借了2000元,我看他沒工作又想進我們公司 ,我也有借給他,後來去年6月他進我們公司之後又向我借1000元,那次是我拿現金給他,事後去年9月到今年2月我向他追討債務,而他在去年11月離職說手頭緊要繳東西,要給家裡錢等理由拖欠,到了今年4月我又開始向他追討債務FB、LINE、簡訊電話都避不回應。
因為我們都是透過FB訊息在對話,我也沒有給他簽借據,但我有完整的FB借錢的對話記錄,有兩筆2000元是用匯款的,但我只查到一筆的匯款紀錄,另一筆因為太久沒刷存摺,被銀行和其它匯款紀錄濃縮成一筆,查不到,還有一筆1000元是拿現金給他的。
因為他已經把我的電話設成黑名單,LINE、FB也把我封鎖了,只剩下可以傳簡訊給他了,我想寄存證信函給他,但不知道他家地址,怎麼辦?
如果不寄存證信函,我又要如何提出民事訴訟FB的對話紀錄和只有一筆的匯款紀錄可以當他欠我5000元的證據嗎?
他向我借錢後,催討又不還債,最後還躲起來找不到人,依上面的狀況,這樣我能告他詐欺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27 11:40

1.到法院或是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對方有沒有出現無所謂)

2.到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可至訴訟輔導科請求協助)

之後對方有沒有錢還,就走一步算一步了,畢竟借錢給人家,還是有一定的風險存在...

以上。

陳小姐 103-08-25 10:32

先生公務員,我是家管,先生覺得我在家閒閒沒事只有帶小孩做家事,他卻要上班工作出錢給家裡跟我做開銷他很不高興,長期下來一直伸手要錢我也很不甘願,但又不捨小孩子給外面的保母或托育中心帶~
而且自從生完小孩下來我對於房事這塊非常厭惡,完全沒有行房(小孩已經一歲半了)先生認為我不盡夫妻義務堅持要離婚也不讓我探視孩子跟擁有監護權,我是真的對於性生活厭煩,而且從早累到晚沒有餘力跟心力從事性行為....
對於還在哺餵母乳的我也不想有性生活,堅持要離婚卻又不讓我看小孩並且說我寄人籬下我該怎麼辦.....(房子是他租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5 10: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裁判離婚必須要有離婚事由,包含家暴或是有其他無法繼續維持婚姻的狀況,就您所述的狀況是否符合,仍有爭議,必須依據相關的事證及原因作?合分析。

2、本文建議您還是應該要妥適溝通,倘偌真的無法,則應考慮要協議處理還是等對方提出離婚訴訟之後依法抗辯。

陳小姐 103-08-25 10:5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裁判離婚必須要有離婚事由,包含家暴或是有其他 ... (恕刪)

 他沒有任何的暴力舉動,單純是他覺得我沒有行房的意願,然後他覺得我在他下班後把他當傭人使喚顧小孩之類的,再者他覺得出錢上班賺錢給我花他很不願意,
對於離婚我們兩個都想離,卡在小孩還小他卻說不給我探視權監護權?
這是他自己可以決定的嗎????我該怎麼爭取???一定要請律師上法院嗎???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5 11:2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只是卡在子女監護權跟探視的話,可以透過離婚協議書一起約定,倘若無法協議則只能透過法院來酌定。

2、酌定監護權會考慮雙方的經濟狀況、子女互動等,並會請社工前往評估。

3、探視的部份,除非您有不利子女之舉動,否則法院原則上都會准許。

陳小姐 103-08-25 11:3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只是卡在子女監護權跟探視的 ... (恕刪)

 所以一定要上法院就是了... 因為他很堅持還說小孩你 永遠見不到了,但我是家管沒有積蓄...會有免費的律師可以幫忙嗎??
我真的很害怕無法擁有小孩子

 

您好

首先

離婚不是他說要你離婚就可以離婚

打官司他也不會贏

只要你不簽字即可

第二

小孩都是你照顧

如果打官司除了對方不會贏之外

監護權基本上一定會判給你

根本不用擔心他不讓你看

何況法律有賦予你權利

你一定可以看小孩

你完全不用擔心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陳小姐 103-08-25 20:04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首先

離婚不是他說 ... (恕刪)

 謝謝~我大概知道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離婚事由,即使對方提出裁判離婚訴訟,亦不會成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im 103-08-25 05:41

因為雇主違反勞基法及低報薪資,且態度極其惡劣,不斷強調他們背後有律師團,還說他們絕對不會有事,拜託我趕快去告他們。


所以我在今年七月初,到地檢署按鈴申告,針對雇主低報薪資涉及偽造文書詐欺(這是我去司法院查詢最高法院判決、法律問題座談還有不少地院判決,才得知原來雇主低報薪資涉及偽造文書詐欺)。


當時按鈴申告時,我沒有呈上任何告訴狀及證據,所以是分他字案。因為心軟,有向地檢署遞撤回告訴狀。(後來詢問律師律師說我的撤回告訴狀是沒有效力)


八月初地檢署寄來要開庭的通知,我和被告有出庭,但是被告有一人未到。開庭時,檢察官表示被告的行為亦涉逃漏稅


然後檢察官有問我是否原諒被告,我當時以為被告應該已經有悔意,表示可以原諒被告


檢察官也再次定於九月初開庭,並要求被告要當面道歉及寫悔過書,才會給被告不起訴處分。


沒想到,才步出偵查庭的門口,就在門口外的走廊上,被告立刻現出原形,我很後悔給他們機會,我想他們應該以為可以全身而退,才如此有恃無恐。


回到家後,我立即寫告訴狀,也將手上所有證據全部寄給檢察官。在告訴狀中我清楚寫明被告犯行明確,如果仍給他們不起訴處分,等於變相鼓勵他們的犯行,也嚴重破壞勞工及勞健保局的權益。


我向檢察官說我無法接受僅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


後來,在本月20日,收到檢察官傳票,內容是取消九月初的庭期,改成在下週開庭,提早一個星期。


想請問律師,如果下週開庭時,檢察官若想給被告不起訴,我該怎麼跟檢察官說,才能說服檢察官呢?


我真的真的不想這樣的無良違法雇主可以全身而退,長期居於經濟弱勢的勞工,不但要忍受雇主違法,連日後退休的權益也因為雇主的低報薪資,造成影響。只因為雇主要逃漏稅與不想付太多勞健保費給勞健保局。


我真的覺得勞工很可憐。


因為雇主曾十分囂張告訴我,低報薪資就是他們公司內部文化,我如果不能接受,就get out走人,現在景氣不佳,很多人沒工作,他們可以找到能接受「公司內部文化」的人來替他們工作


我真的很希望可以讓這樣的無良雇主受到法律制裁。

蘇子良 (馬克) 103-08-25 11:50

 您可與律師詳談案情,委請律師撰寫告訴補充理由狀,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您好

以你所述的罪名都是公訴

也不是你要撤回就能撤回

所以只要證據足夠檢察官就會起訴

不是你能決定起訴或不起訴

現在你應該要做的是把證據或者需要調查什麼證據提供給檢察官

然後告訴他你不和解

這樣即可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整理提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u 103-08-24 23:15

各位律師

小弟我在今年6/25號發生車禍,我大概說一下過程

那條路是只有分快慢車道(無汽車機車之分的樣子),當時我騎車在慢(外)車道,而快(內)車道已有一台砂石車在行駛,後來慢車道又開進一台砂石車,因為他車速很快,感覺意圖超過內車道的砂石車,因為他有往右邊開,於是我被逼車到泥濘的路段,我直覺在向前騎會出車禍因此剎車,但因地面關係還是摔車了,而那台砂石車並沒有停下來就開走了,之後有路過的好心人請幫忙追車並記下車號,事後他有回頭說司機並不承認這件事情並把車牌告訴我,然後那個人就騎走了,在等救護車的期間那司機有開回來,問我有沒有怎樣,然後留下電話後說他趕著送貨就先離開了,到了急診後有警察來說有人報警(可能是救護車報警的),而警察說他到現場時那位司機有在現場,所以並不構成"肇事逃逸",而我在當天轉院後開刀,左腳多處擦傷與尺橈骨開放性骨折,在6/26號開刀打鋼板預計一年後取出

事發已過兩個月,初步分析表已經出來了

對方部分寫著:涉嫌變換車道並未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我的部分則是:疏忽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安全的措施

警方是說對方的責任可能大一點,但由於現場並沒有完整加上沒有監視器根本很難還原現場,總覺得會各說各話

所以想請教各位律師幾個問題:

1、就目前的研判分析談和解,對方推卸責任的機率大嗎?還是需要在鑑定報告

2、我個人還有一些覺得對方可能違規的事項

(1)對方是從後方來是否有變換車道我不太清楚,但地板上有雙白線應是禁止變換車道超車的

(2)那條路限速60,我當時要剎車時有看我的時速表為40,他的車速很快,應有超速,但對方筆錄供稱的時速警方不肯透露

(3)他開走之後被好心人攔截後原本說不承認,但又回頭,真的不算肇事逃逸或其他刑責嗎,他的後輪有我機車擦撞到的痕跡?

(4)他說他要趕著送貨(砂石),是否表示可能有超載砂石的可能性?

(5)砂石車等等的大型車輛可以利用慢車道超越快車道的車輛嗎(即使他沒有變換車道)?

我知道筆錄應該是沒辦法在增加這些,但在和解時提出這些有幫助嗎?

3、保險的部分已經陸續在準備了,除了一些手術醫療、交通費用外,有些賠償的部分不知道對方保險會不會不受理(雖然砂石車應有加保),想請教一下

(1)薪資(因無法工作)賠償:雖然在學校有工作,但可否依照最低基本薪資要求等價值的賠償,有請醫生在證明上寫需要六個月的恢復期間

(2)吃的補品:如鈣片、鮮奶等補充鈣質的商品

(3)一年後的開刀費:預估的開刀費,比照車禍當時開刀費用

(4)家人在家照顧的費用:住院時的可以比照看護費(好像是1200還1300/天)來辦理,但是出院後回家因為生活有些無法自理,如洗澡、買飯等等,可以依照看護費用與預估恢復期(6個月)下去申請理賠嗎?

 

因為這是第一次處理比較嚴重又有肇事責任車禍,但法律知識又不太足,想請教各位,能回答部分也好,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u 103-08-25 18:57

謝謝顏寧律師的回答

但我們應該是會先和解試試看,如果不符合我們的理想才會走法庭這條

不知道還有沒有律師大大能給一些意見或是相關的法律知識..

因為最近都在收集資料以便和解...

寂靜 103-08-24 20:04

本人於103/7/24於某**變腦補習班上課,但是因為工作因素無法上課,

合約書上的一個月以內申請停課,但**補習班卻說,我上課已超過3/1,

若要退課須先繳交51.000之金額才能辦理停課,於是我變求助當地的教育部協助處理,**補習班說詞一改在改,最後一次協商**補習班治終於協議代辦,合約終止條款也簽下終止協議書,但是現在卻又音訊全無,我該去填寫存證信函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5 10:10

您好,若您已透過教育部申訴,並經調解簽立終止協議書,對方就必須履行協議書之內容,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履行,若依然音訊全無,即可提起民事訴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lucas 103-08-24 18:07

事情是這樣的, 在追求女生期間, 女方因為當時沒有工作, 金錢上也有些吃緊,

礙於我正在追求她, 女生也知道, 因此從5月底到7月中相識的過程中, 常常跟我要一些錢, 例如有買一營養食品,出國玩, 購買NB...等等. 前前後後要了54萬. 但這些錢並非我真的願意給他, 只因為正在追求她, 也抱點同情的心情, 於似乎都沒有拒絕她的金錢要求. 8月初時, 卻提出很莫名其妙的理由說, 覺得我們並不適合, 而且她覺得另一位男生比較適合她這樣.

我覺得有點被她欺騙了, 請問律師們, 像我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跟女方把錢要回呢? 我這邊目前擁有較有利的證據是LINE的對話紀錄以及銀行轉帳紀錄,

請問這些證據是否有效呢?

要看過你說的訊息內容,是否能構成法律上的詐術,才能判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雙方為借貸關係,可請求對方返還相關借款款項,亦可對對方聲請支付命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ucas 103-08-25 19:1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關於你的提問部分, 我跟女方金錢上並沒借貸關係, 但是我並不是出自願意的, 是看在對方沒錢又沒有工作上才給于的, 這樣的話是否就無法將錢要回了呢?

若女方一開始就有詐取您財物之意圖,以欺騙您的感情,使您陷於錯誤而給付金錢等財物給他,造成您財物上損失,其行為有可能構成普通詐欺罪,但仍須檢視您提出之相關資料以供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lucas 103-08-27 14:04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若女方一開始就有詐取您財物之意圖,以欺騙您的感情,使您陷於錯誤而給付金錢等財物 ... (恕刪)

律師您好,

可否跟妳要email呢?

我想把資料提供給你,再請幫我判定是否有達到詐騙,非常感謝。

還有一點就是,我在追求她期間其實她已經有跟另一位男生交往,他們出去時,都欺騙我說是跟女性友人出去,這樣是否有詐騙之餘呢

 

apple 103-08-24 13:11

有關離婚女方要求贍養費事宜

律師你好:

最近跟女方在討論離婚事宜,因為她常常藉故常常把小孩丟下往外跑,對家人也不尊重,也不想要照顧小孩,所以決定離婚。但剛結婚不久,小孩才滿一個月,要求他不想要支付任何撫養費用,但他要共同監護小孩要歸我哥養,還要求離婚贍養費。我列離婚協議書有幾個問題

1.他沒有為家庭小孩付出半毛錢,他也有在做傳銷工作,所以我應該可以不用負任何贍養費給他吧?

2.探視權的時間可以只要幾個小時讓他看小孩,所以我在列離婚協議書時,需要注意什麼?

3.離婚協議書在財產方面有需要多加注意什麼嗎?

謝謝

協議書由專業人員繕狀為宜,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判決離婚才有贍養費的問題,至於探視方式問題等協議書內容,建議是委任律師研擬,實務上常見離婚時自己擬協議,之後容易產生爭議糾紛,進入訴訟後處理起來也很麻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4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協議離婚並無贍養費之問題,且縱使判決離婚,若女方正值壯年,法院原則上會認為具有工作能力而無贍養費之問題。又小朋友之扶養部分,會視子女最佳利益決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買 103-08-24 11:48

主因是:我五月份皮包有遺失內有:身分證+健保卡+信用卡等其他民間會員卡。
1.由於8/11日接受到銀行來電確認是否撥打電話去,後來確認有人冒用我的名義去異動資料因未察覺有異所以沒有接受服務,
後來到了8/13日約中午來電又再次跟我確認早上是否撥打客服要異動資料,結果也是冒用者來電的,但是早上的客服人員以為是我本人所以"有更改道地址並且告知冒用者我現用的手機號碼",但是後來以改回原來住址
接下來到了8/18號冒用者持我的雙證件去高雄市民族二路的分行親自去辦理異動資料,但是現場人員發現有異也沒接受他的服務,並且又再次來電告知此情形。
後來8/19號有去高雄市新興分局準備報案,但是警方告知刑事案件要有明確"損失"才能受理所以只有登記工作日誌上註明此事,
2.但是到了隔天8/20號我手機無法撥打,我查詢客服並且告知我,在8/17日已經在台南本淵門市辦理續約,資費為1899元並且以5900元現場帶走手機IPHONE5S(價值21900元),然後門事人員告知還有以3900元現場帶走一台平板電腦(價值16900元),加上8/19日時在高雄新田門市辦理新門號,資費也是1899元也有搭配手機HTC ONE M8(價值21900元)
但是以上續約 新辦 異動資料等皆由冒用者處理
在8/22號已經在前金分局備案但是受理的是 被盜用續約跟新辦的部分
我的問題點是1.銀行人員業務疏失沒確認識我本人就異動資料並且洩漏我的手機號碼。
2.手機業者也沒確認我本人就替冒用者辦理新門號以及續約。
手機門市部分我可取得當時續約以及新辦的光碟擋但是監視器錄音檔必須由警方發文才可提供,那麼我想問~我要如何提告~(以上內容只是部分敘述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4 22:18

您好~

1.建議您先向冒用者提起侵占遺失物之告訴。

2.若您因此有所損失,再後續的附帶民事訴訟中,則可請求損害賠償

ken 103-08-23 20:18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鄒玉珍 () 103-08-25 11:37
ken 103-08-23 20:18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鄒玉珍 () 103-08-25 11:38
ken 103-08-23 20:18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鄒玉珍 () 103-08-25 11:41
ken 103-08-23 20:18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鄒玉珍 () 103-08-25 11:54
ken 103-08-23 20:18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鄒玉珍 () 103-10-17 14:10
ken 103-08-23 20:18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鄒玉珍 () 103-10-17 14:10
ken 103-08-23 20:16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王立中 () 103-08-25 16:09
你好:請用電子郵件跟我聯絡,系統有些問題無法回覆。 王立中律師 敬上
ken 103-08-23 20:12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ymc 103-08-25 18:29
現在調解應該不會成立,只能尋訴訟途徑主張權利,您可以詢問勞工局申請勞工訴訟費用補助,訴訟期間生活補助,也可以申請法律扶助來協助您。若還問題再提問。
ken 103-08-23 20:10

今年七月十七日我被公司片面通知要求調職,並要求十八日到新單位找單位主管履職,我在公司待了十七年又九個月,沒有任何重大情事和任何文件紀錄有其缺失,卻被公司調職兩次,工作內容及薪資一再變動,從一開始一個月六萬到一個月三萬,請問這樣合理嗎?雇主單方面發布人事命令要調職,我從未口頭或是簽署任何同意書。既變更勞動條件也曾多次詢問單位主管調職後薪資。因勞動條件過於簡單其薪資條件無法給予期望故向主管反應是否能給予資遣!但主管告知我並沒有重大缺失無法給予資遣。於同年八月十一日領薪之日發覺薪資與上個月差距頗大故發存證信函告知雇主已違反調職五大原則並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所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且依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可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但未告知離職日期。並於十二日尋求勞工局調解。並於同月二十二日開調解會。而雇主聘請律師出席及不相關人員出席但對方律師堅決提出勞工所提要求無道理而停止調解!!我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是不是基層的勞工都應該遭到剝削,弱勢的永遠都該遭受欺凌。我該如何尋求協助,保護這一家大小的生計。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21:4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公司無故變更勞動條件的部分都是違法的,公司片面的決定都無法拘束您。 2、有關於無故終止勞動契約,依法可以起訴主張確認雇用關係存在,並且請求給付短給之薪資;或是請求資遣費。因為已經勞資協調不成立,接下來只能提起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3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無正當理由調職係屬違反勞基法之行為,您可先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原則上如曹大律師第1點所述,但由於是您主動發函終止勞動契約,故原則上應係以該函送達公司時生終止勞動契約之效力,您應該是可以訴請未經您同意短少之薪資資遣費及未休之特休工資,而非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103-08-23 16:00

在民國103年2月16發生車禍 ,對方路邊違規停車閃避擦撞到其車左後方,警察有來但沒做筆錄,當時我意識不清有上救護車。對方要求9000元和解,已付5000元 後來收到台北簡易庭通知的損害賠償 調解 越想越氣 想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因當時有輕微腦震盪 無法工作 外加修車費用高達兩萬 

因事發快半年 趕緊到交通大隊 警察說我們有簽息事 沒筆錄沒照片 只有像手繪的現場事故圖 我們有告知警察因時間緊迫 我要提出刑事過失傷害 

當時也問他請問會幫我送嗎 因為過幾天就過期了 後來他才補作筆錄跟拍照還有跟我要當時車禍損害的照片

而後已過追溯期電話詢問警察 他才說明他只負責筆錄 要告對方要到派出所備案

我現在刑法已過追溯期 還有辦法提告嗎 ?

請問警察處理上算疏失嗎  ?  感覺他就想拖過時間   因為幫我調閱的時間也好幾天

如果過了刑事 我能提告民事賠償嗎  ?

 

沈恆 (沈律師) 103-08-23 18:43

您好!您只能堅持主張已完成告訴,發函請交通大隊將筆錄送交偵查機關偵辦;另外,民事賠償於二年內起訴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oyo 103-08-23 10:45

我跟男友同居五年未結婚  之前是租屋  一直相安無事  但一年半前男朋友哥哥把整棟買下 (我們2~7樓都是出租套房)  我沒有跟他哥哥簽合約(因我就跟著我男朋友住)也沒有任何口頭之約  但上個月突然跟我說叫我2個月內搬走  讓我傻眼  因之前工作不穩定  要搬家要找還要支出實在很頭大  我如果不想搬離會怎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11: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屋所有人有自由使用房屋的權利,倘若您沒有以租約或是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對方確實可以請您搬遷。

2、但是對方只能法定方式主張權益,因此您還是有充足時間另尋其他居住的地點,本文建議您,倘若無法另外取得對方授權使用,則應該盡速搬遷,避免將來遭對方起訴遷讓房屋並且請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e 103-08-23 09:18

我在彰化矽品工作

請問如果我的事假.病假.特休都請完,

再請就曠職,這樣可以用留職停薪一天,還是只能曠職論?

想調養身體一至三個月,可能到年底,能申請留職停薪嗎?

如果復職,雇主是否能拒絕?

隔年的假又如何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1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病假的部分,倘若都已經請玩了,可以聲請留職停薪,最長可以請一年,公司不得拒絕,但是公司還是可以要求您提出相關的證明。

2、倘若公司違法扣薪或解雇,則可以依法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3、事假、特休、未住院病假都是1年計,住院的病假則是2年計。

您好:

原則上如曹大律師所述,但應係向公司申請留職停薪而非離職停薪(應係筆誤),請您注意勿向公司表達錯誤以致影響您的權益。

以下提供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內容,您應該就會比較瞭解:

第4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
 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
 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
 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第5條

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
  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

 

小安 103-08-22 23:52

若曾經去過所謂的個人工作室 進行半套行為 
如果業者跟別人從事性交易 被警方逮捕
手機裡面有與我的通訊紀錄 以及LINE的談話內容
警方會把裡面的那些人 都找去傳喚嗎?
如果會 要怎麼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 
事情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我很後悔 

因為無論是哪一方 通常從事性交易的事情 都不會告知親人 
若有傳喚 無論是否有罪 都會帶給人很大的困擾 甚至家庭破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2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紀錄內容加以爭執,單純為聊天,而為無性交易,請求警方提出有為性行為且性交易更具體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安 103-08-23 06:5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紀錄內容加以爭執,單純為聊天,而為無性交易,請求警方提出有為

所以 就算不是現行犯 警方有搜到可能的資訊 都會做傳喚的動作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您性交易對方為未成年人,不然尚無觸法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4 22:23

小安您好~

初步聽您敘述,您性交易的對象應是成年人(個人工作室)

則您至多僅會被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而已,並無觸犯行法之虞;

若您仍收受到法院的刑事傳票,應是要您去作證人而已。

小安 103-08-22 21:46

若曾經去過所謂的個人工作室 從事性交易 
如果對方跟別人從事性交易 被警方逮捕
手機裡面有的通訊紀錄 以及LINE的談話內容
警方會把裡面的那些人 都找去傳喚嗎?
如果會 要怎麼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 

因為無論是哪一方 通常從事性交易的事情 都不會告知親人 
若有傳喚 無論是否有罪 都會帶給人很大的困擾 甚至家庭破碎 

蘇子良 (馬克) 103-08-23 13:41

您僅須否認有與她有性交易即可,至於那些通訊資料,除二方已明確記錄雙方交易的人事時地物,否則難以證明有性交易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ying 103-08-22 21:33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一下我於十年前有欠下卡債未還,也從未協商處理過,後來因為結婚嫁到北部,近日由家人口中得知有收到一份訴訟通知寄達娘家的派出所(由於卡債的關係娘家都拒收我的信件)

      1,想請教說那份寄到派出所的信件一定得去領取嗎?如果未領取會有什麼後果呢?

      2,因為先生名下有一間房子(有房貸),工作是一間小公司的負責人,請問我的卡債會牽連到我先生嗎?銀行有權向他追討我的債務嗎?

      3,需要現在去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或離婚嗎?因為我想保住我們唯一的財產這間房子,

 

謝謝您撥空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2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債務不會影響到配偶財產唷。再來,警局的信一定要去收,還是會有送達之效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8-22 23:50

您好!每個人只要對自己的債務負責就可以,法定財產制的夫妻也是一樣,不會互相連累,為此辦理分別財產離婚並沒有任何幫助;另外,法院的信件若不收,是放棄自己答辯的權利,可能導致本不應負責的債務就因此確定要由您負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徐 103-08-22 10:59
首先我在8月4號在露天開設 預售代購賣場 代購 動漫展每人限購限量的模型 有在賣場註明截止受理訂單時間再8月6號晚上11點 但是沒有特別註明不接受買到才說取消交易 只有打(請不要下標之後任意棄標/出貨之後不領 本人會採用法律手段追訴) 然後使用貨到付款所以沒有預先收取訂金 我在8/6號晚上11點截止時間有通知買家說 確認受理訂單這樣子 因為活動會場是再8/7號早上10點開場開賣 10:20左右就買到但之後沒有通知買家 然後買家是在8/5購買 6號結賬選取貨到付款 再8/8號突然說自己當天跑去買了然後說不要了要取消交易 (買家並沒有再購買前詢問我 也沒有在7號當天聯絡我是否有買到) 因為金額對我來說不小也快接近我工作一個月的薪水了 請問是要提起民事嗎?還是可以提出背信? 或是其他?
apple 103-08-22 10:42

你好,
     請問遭他人以電話簡訊騷擾時我有上網查詢如何處置?
但出現這個法規, 其中所謂 " 藉端滋擾 " 我看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 ?
謝謝

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規定,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其中所謂「藉端滋擾」,係指假藉事由,經由外在不正當手段而對事實現存之法益或生活利益形成客觀、直接之妨害之謂。所指接獲騷擾電話,如已影響平日正常工作,該打電話之行為人則已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處罰要件,可依該法第39條規定檢具相關資料向轄區警察機關舉發,由警察機關調查後依法移送法院(簡易庭)裁處。

Q妹 103-08-22 10:13

律師您好

冒昧想請問

我姐姐很怕蛇

結果同事竟然在她的桌上放了很逼真的假蛇

從那天之後姐姐就老心神不寧的。。很容易焦慮

上班時還一直覺得桌上會再出現蛇

所以她根本無法好好的正常工作

請問可以對那個惡做劇的同事提告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8-23 13:52

您的情形似可對那位同事提起刑事恐嚇危害安全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BruceChang 103-08-22 09:55

您好:
    我昨天在公司因與同儕在工作上發生口角, 對方竟然罵我"垃圾", 雖然來不及錄音, 但現場有其他同仁聽到他罵我, 在有人證而無物證(錄音)的狀態下, 是否告得成「公然侮辱」; 另外, 當主管出來協調請大家冷靜時, 他竟然大聲說了我也對他罵三字經(實際上我並沒有這樣罵他)來汙衊我, 並且我有錄音錄到這段對話, 請問這是否構成了誹謗(毀謗)罪?

 

妨害名譽的問題,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BruceChang 103-08-22 10:51

 想請教這樣是否構成"毀謗罪"??

小戴 103-08-22 09:32

朋友被上個工作的同事打~

約我出去然後被載到肥人的公園打~

是事就離去留我一人~....

我能提出傷害告訴媽~?

在場的都能告~還是指有動手打我的 才能告

對方5個 人我只有一個 人被壓在地上,還用菸燙

傷害.行害他人自由 .恐嚇(這ˇ能告肇事逃逸嗎~?)還揚言見一次打一次~

其他沒動手的能提出告訴媽~?告什麼~共犯~?還是~?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8-22 10:16

建議可對5人提出傷害強制恐嚇危安等告訴,記得不要超過事發6個月,另如受傷就醫請收集相關單據以便日後尚得提起附帶民事賠償

小戴 103-08-22 09:14

朋友被上個工作的同事打~

約我出去然後被載到肥人的公園打~

是事就離去留我一人~....

我能提出傷害告訴媽~?

在場的都能告~還是指有動手打我的 才能告

對方5個 人我只有一個 人被壓在地上,還用菸燙

傷害.行害他人自由 .恐嚇(這ˇ能告肇事逃逸嗎~?)還揚言見一次打一次~

其他沒動手的能提出告訴媽~?告什麼~共犯~?還是~?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2 09:44

您好:

對方行為可構成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恐嚇罪,此外,其他人雖沒動手,但具有共同的行為決意,並且共同進行犯罪行為,屬於傷害罪的共同正犯,一樣應負起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您可提出普通傷害罪及恐嚇最之刑事告訴,並可以請求所有加害人連帶賠償損失,包含醫療費用財產損失(如手機損壞,因為受傷不能工作薪資損失等)及精神慰撫金等。您必須在事情發生後6個月內拿驗傷單到地檢署提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峻銓 103-08-21 23:30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律師團  我去年4月多在中歷加樂福裡面的一間健身房(極限運動健身房) 簽約期限限制2年 我當然只有去一天 每個月繳費4010元 

到今年的5月前都有持續的繳費 之後6  7月開始因工作關係導致沒辦法在繼續繳費 

可是我只有去一次就要一直繳錢

覺得使用者付費是正常的 不過沒有使用還要每個月都繳費

請問我這樣算是詐欺嗎? 

您好:您這部分只是單純民事糾紛,並無詐欺的問題。不過是否可以終止合約,要視您與健身中心所訂的合約而定。

mikechung 103-08-21 20:38

昨天半夜去朋友家跟朋友喝了點酒,然後要騎車載我朋友回來

路上被警察攔下來,警察給我兩條路

1.接受酒測若超過0.25移送法辦..並且留下前科...機車扣留罰款9萬,吊銷駕照3年

2.酒駕拒測,機車扣留罰款9萬,吊銷駕照3年,不移送法辦...

我當時喝了一些濃度高的酒..但我意識是非常清醒的..測出來絕對超過

我不想拿前科開玩笑..於是我選擇了,酒駕拒測...機車要分18期

把罰款繳掉...,警察有把我機車駕照還我,說以後騎車遇到臨檢還是要出示

但若是警察要查我這張駕照..我是無照的
Q1
目前去監理所查了我機車駕照還未被吊銷...
警察會好心不吊銷駕照嗎?
還是說吊銷駕照需要工作天之後我就真的無照了?

警察判我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35條4項 開了紅單
重點來了到了警局 測走路直線 畫圓圈 談吐 我都完全沒問題...
警察問我喝多少酒,我說5罐小瓶鋁罐台啤..喝完過了3小時才騎車,我好像
有說我測的話會超過0.25..警察說有錄音跟拍照 所以我選擇拒絕酒測
警察手中有錄音檔跟照片,但是沒有我的酒測值加上到警局我走路 在紙上
畫圓圈完全正常!!談吐也是!!我 超 清 醒!!!
Q2
這樣警察有足夠的證據說我當時酒醉騎車嗎?他只說我身上酒味很重有錄音
照片!沒有酒測值沒抽血!這樣罰我合理嗎?
Q3
我認為警方證據不足,光憑錄音 錄影跟拍照..就罰款我酒駕而且要吊銷

駕照,還說我可以無照駕駛但遇到酒測還是要出示被吊銷駕照,叫我這三年

看到警察躲遠點

如果請律師幫我辯解要怎麼做?行得通嗎?這樣有辦法撤銷所有罰款嗎?
Q4
警察說喝兩罐台啤就一定會超過0.25真的嗎..超過我就會被提告前科..?
Q5
我是初犯..警察為什麼不罰輕一點...怎麼求她就是要罰我9萬 
我還是學生20歲..酒駕拒測不是6萬嗎?分期的話一期最少要

繳多少?繳多久我的機車才可以牽回來?

張宇綸 103-08-21 18:55

律師您好:

我(賣方),我賣了娃娃給買方,我跟買方談好,商品在7/19就已經寄出,錢在7/25匯款給我,但是因為金額很大,在7/21中午打手機電話想確認一下買方身分,但是他的手機卻是『遠傳電信您好,您撥的號碼暫停使用』,於是我就利用FB找他的朋友,拿到他的其他手機號碼,打給買方,依舊沒接,然後再下午一點多,他就用FB密我,說東西他都不要了,說我在打擾他工作...

想請問律師

1.買方留假的手機號碼,是否是詐欺的行為呢?還是有觸犯其他法律?

2.商品在前一天就已經寄出,他能夠說不買就不買嗎?我們是用FB買賣,商品也都有拍給買方看,而且商品早在7/11就已經寄出,請問買方能說不買舊不買嗎?這樣他有觸犯什麼法律嗎?或是我可以跟他要求賠償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8-21 19:07

 若對方無買娃娃之真意,卻向您表示要買,您又交付了東西,確實可能已構成刑事詐欺罪,對方如不依約付款,事後又將東西占為己有,建議逕提起刑事告訴,至於在民事,您們二位的買賣契約已成立,對方突然說不買,己構成違約,您可請求給付買賣價金及損害賠償,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1 2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相關資料蒐集齊全,向其提出詐欺告訴。亦可依民法第367條之規定,請求給付買賣價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mmmmii 103-08-21 17:27

您好:

想請教一下,目前資方於辦公場合中架設隱藏式麥克風

僅做口頭上的告知,並未有任何書面的條文約束

有向資方詢問架設隱藏式麥克風原因

資方表示,是為了保障我們的權益,避免與客人投訴時沒有證據保障我們

不過我們的工作性質,並不是整天的工作時間都是有客人不間斷

沒客人時,同事間會閒聊些私人話題

現在加裝隱藏式麥克風讓我們覺得有侵犯到隱私權的感覺

請問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13: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有關勞資爭議的部分,就工作環境的相關問題,可以向公司或是勞動局提出申訴改善,但是倘若沒有涉及不法的話,公司拒絕改善,恐無法解決。

2、有關於刑事犯罪的部分,公司雖屬開放式空間,但是還是互有私人互動,倘若全部家裡錄音,則還是有無故竊錄的問題,必須檢視所謂的保護交易安全這個目的是否達成做判斷。

3、本文建議您可以向公司提申訴,公司拒絕則向勞動局提出申訴,倘若還是無法處理,則可以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分析是否提出告訴。

阿鴻 103-08-21 13:09

之前我是該公司員工,上個月去附近逛經過原本工作的地方,看到地下有1張100元於是檢起來,可市隻後卻街到通隻說我偷了5隻手機,我看監視器卻沒看到,只看到我蹲下去檢東西,這樣也會成偷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1 14: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不會構成竊盜罪(手機的部份),但是有關100元的部份,則可能被認定是竊佔遺失物罪。

2、倘若您確實沒有竊盜,則不要任意承認,公司要是以此為由要求您簽立和解書或是扣薪、離職等,您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candy 103-08-21 12:01
律師您好 想請教律師幾個問題,懇求解決的方式? 本人於分手後的一週內,每天都收到對方Line的訊息,並且告知我「如果我不回到他身邊,他即會採取服用大量安眠藥」,以及拍下全部藥Line傳圖片給我。因為心生害怕,所以最後還是打119通報朋友似乎有服大量安眠藥的情況,後來被友人私自取消救護車,最後醫護人員仍到達現場進行量血壓。 請問如此一來能成立威脅、恐嚇嗎? 事後更有錄音:我去他家看望他,最後我想離開,而他不願意我離開,並抓住我的衣物拉扯對話! 我該如何保護自己呢?如此能告他威脅嗎? 其實我並無要對他提告「威脅、恐嚇」之意,而是對方說我們在一起的時間裡,他所付出的金錢與我們私下合作工作我所賺得薪資部分,因為我們並沒有簽訂任何工作合作的約定,所以對方親口對我說:「我相信這世上除了你父母之外,應該不會有人莫名奇妙匯款給妳,那我看妳如何跟法官說明妳存款簿中我匯款給妳的帳目?」而對方善自匯n萬給我,宣稱他因為疼我所以要讓我繳保險費用,我知道此事後一直要還他,他一直不肯,現在卻說「我欠他錢不還,所以他要對我提出告訴!」 請教律師:這樣的情況我該如何處理?我能以對他提出「恐嚇、威脅、限制行動」來保護自己嗎?
candy 103-08-21 02:23
您好,請教律師: 1、一週前雨友人分手並搬離對方家,當時友人要求全數搬清東西,並且友人親自自願拆除電腦設備,並告知叫我一併搬走他買的電腦主機及我自己買的電腦螢幕。 2、平時本人與友人有工作上的合作,但並無簽署約定!所有我的工作收入皆由友人直接匯入本人的帳戶中。 3、某人友人擅自匯入O萬至我的帳戶中,宣稱要給本人繳保險費,先前本人要還對方,對方婉拒。 請問:友人目前要叫我還電腦主極、擅自匯入到我的帳戶O萬的錢、以及宣稱他所匯入本人帳戶中的每一筆金額,要請本人舉証,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並且告知會先列出其他他支付兩人出國之開銷(替我刷卡支付機票、鞋子?等等,餐費由我使用現金支付)金額,告知本人要於特定時間匯到他指定的帳戶中,否則要對我提出告訴,請求我該如何處理?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06:10

依目前所述的情形,如果是刑事告訴不會成立,

民事的部分,就要看雙方舉證及法律的辯論攻防。

例如匯入的原因事實關係為何?借款贈與契約?以及相關證據的證明。

例如:客戶等等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1 09:54

您好,您必須釐清對方要向您提出何種訴訟,再與律師討論該如何處理,另外您必須先蒐集相關證據,包括匯款紀錄、電腦設備、手機對話記錄、工作上合作的項目及內容等,另外您必須證明您與對方係工作夥伴,對方給您的款項係屬工作收入。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candy 103-08-21 14:15

 

 感謝謝律師的建議!

對方並未告知要提出何種訴訟,對方只有提醒我:妳就準備等通知吧! 到時候咱們法律見囉!

我有留與客戶工作往來的mail,是可證明我的確是有付出我的勞力去完成工作,但因接洽報價方面皆為對方與客戶聯繫並提供報價等相關資料,所以案子收費我們皆是口頭上說而己,我並沒有實際看到對方提供報價給客戶的報價單據!

對方上週於LINE與我對話中,有提及如果我與他復合,他並未要求我歸還他擅自?入我帳戶中的錢,並且對方在LINE中有提到為何要擅自?款到我的帳戶,是因為"我疼妳!",所以未經過我准許擅自?款入我的帳戶!

至於電腦主機方面,本人因對方於LINE中威脅如果不回到他身邊,他即要吞藥自殺,所以當下有發訊息告知對方姐姐我們的情況,並且我有在訊息中提到:當天分手要搬離對方住處時,對方主動要求我要把所有平時我在使用的物品全數當晚徹走,並且由對方親自拆除電腦相關設備,包括電腦桌與電腦主機...等等...(其實上週因對方每天傳LINE給我至少有六七十則訊息以上,在當中我回覆LINE的訊息中有提到:當天要搬離時,你還親自幫我整理協助我搬離,你也同意我離開....等等相關字眼...

對方吞藥當天我有當下打電話告知他姐姐,並有打119叫救護車...當天他兩位姐姐與母親皆有到場關切,後來我留在對方住處照顧與安敷,最後一天我要離開時,他百般阻止我離開,甚至強占我的衣物..最後他說:誰也無法證明我?給你的錢每一筆都是你應得的薪資,有誰能夠證明我是不是有多?呢?而且,我是因為聽到妳在說妳擔心一整年的保險費用負擔,所以我才?款給妳!雖然妳沒有跟我要錢,那誰又能證明妳沒有跟我要呢?

所以對方要我連我們出國所花費的娛樂費用,全數還給他! 搬離當天對方甚至寫下:請妳於XXX以前?XX萬到他的戶頭內,因為他相信他值得這個數字..

請教謝律師,我該怎麼辦? 我該怎麼自保?拜託謝律師幫幫我...

candy 103-08-21 16:5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必須釐清對方要向您提出何種訴訟,再與律師討論該如何處理,另外您必須先蒐集相關證據,包括 ... (恕刪)

 

感謝謝律師的建議!

對方並未告知要提出何種訴訟,對方只有提醒我:妳就準備等通知吧! 到時候咱們法律見囉!

我有留與客戶工作往來的mail,是可證明我的確是有付出我的勞力去完成工作,但因接洽報價方面皆為對方與客戶聯繫並提供報價等相關資料,所以案子收費我們皆是口頭上說而己,我並沒有實際看到對方提供報價給客戶的報價單據!

對方上週於LINE與我對話中,有提及如果我與他復合,他並未要求我歸還他擅自?入我帳戶中的錢,並且對方在LINE中有提到為何要擅自?款到我的帳戶,是因為"我疼妳!",所以未經過我准許擅自?款入我的帳戶!

至於電腦主機方面,本人因對方於LINE中威脅如果不回到他身邊,他即要吞藥自殺,所以當下有發訊息告知對方姐姐我們的情況,並且我有在訊息中提到:當天分手要搬離對方住處時,對方主動要求我要把所有平時我在使用的物品全數當晚徹走,並且由對方親自拆除電腦相關設備,包括電腦桌與電腦主機...等等...(其實上週因對方每天傳LINE給我至少有六七十則訊息以上,在當中我回覆LINE的訊息中有提到:當天要搬離時,你還親自幫我整理協助我搬離,你也同意我離開....等等相關字眼...

對方吞藥當天我有當下打電話告知他姐姐,並有打119叫救護車...當天他兩位姐姐與母親皆有到場關切,後來我留在對方住處照顧與安敷,最後一天我要離開時,他百般阻止我離開,甚至強占我的衣物..最後他說:誰也無法證明我?給你的錢每一筆都是你應得的薪資,有誰能夠證明我是不是有多?呢?而且,我是因為聽到妳在說妳擔心一整年的保險費用負擔,所以我才?款給妳!雖然妳沒有跟我要錢,那誰又能證明妳沒有跟我要呢?

所以對方要我連我們出國所花費的娛樂費用,全數還給他! 搬離當天對方甚至寫下:請妳於XXX以前?XX萬到他的戶頭內,因為他相信他值得這個數字..

請教謝律師,我該怎麼辦? 我該怎麼自保?拜託謝律師幫幫我...

candy 103-08-21 20:27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依目前所述的情形,如果是刑事告訴不會成立,

民事的部分,就要看雙方舉證及法律的 ... (恕刪)

 非常感激律師您的熱力建議...

目前我個人有幾個疑問...

1是否我一定要還對方擅自?款的錢? 如果對方無法提出是我跟他借的證証,是否將無法提告?

2交往前間對方出自意願的情況下支付的娛樂費用,對方能提告請我全數償還嗎?

3.電腦主機是他要求當天我搬離他住處時,一併要我帶走的,並不是我個人要求的,現在他又翻臉要我還他電腦主機,請問這樣的贈予方式對方還能提告要求我還他嗎?

並不是個人我不還他的東西,而是當下他算強迫我帶走電腦主機,未經我同意擅自?款入我的帳戶...現在他不開心了,又宣稱我不還他,我真的很覺得他莫名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