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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靜 103-06-10 05:29

我的朋友在之前一間遊藝場工作 

他說那間的機台跳錶 害他一直少錢

 

老闆娘卻不承認 他才沒做  

 

他覺得很奇怪 明明附近也好幾間遊藝場 可是警察都是開過他們店 很少走進來過  

 

所以集點卡要換現金的時候 

都是直接拿給客人     

 

我後面外送到裡面去的時候  

看到客人把分數洗起來  

店員是直接那錢給他  

 

請問要怎麼匿名檢舉

而且警察會受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0 10:20

您好,依電子遊樂事業條例,電子遊樂場是實體店面,內部所陳列之賭博機台所贏的點數不可直換換回現金,若警察明知卻包庇該行為,即有可能有收賄之虞,您可以就這方面去進行瞭解。若警察確實有貪瀆嫌疑,可向警察機關或調查局要求匿名檢舉,或撥打檢舉專線。若您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0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派出所或各地檢署檢舉之。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zoeya 103-06-09 23:51

是這樣的。

我的一位同事因為在背後到處講說我很閒,間接導致我無法加薪。

並且讓我在公司同事相處上受到心靈傷害每天上班都覺得壓力很大(原本上班都很開心),但因還有一位了解狀況的主管願意幫我講話,且礙於經濟因素只能騎驢找馬。

目前該同事已經離職

離職前,我就透過主管知道這件事情,至少有兩人以上的同事有跟主管反應說【我很閒】這件事情,也因此傳了不知道幾百個人,甚至傳到上司股東那邊去(從主管口中證實)。這位主管也有被他講過,後來他也當面在老闆面前承認有講過主管壞話(當時有錄音)。

我在面試時,就有口頭講過會調薪,但目前已經快一年,我認為是因此才明確被告知不能加薪。

但比起剛進公司時,我手上負責的工作更多了。(原應徵美編設計,但目前手上還有行政、人事、甚至特效製作串片都需要幫忙)

針對這位造成我身心甚至實質上傷害的同事,在我面前並沒有直接講過!都是在背後講!所以我沒有直接的錄音證據,唯一可能會幫忙的人證就是主管,因為他也身受其害。另外幾位同事都是翻臉翻很快,明明講過的話馬上翻臉不認人。

目前即使已經離職,但是造成我的傷害(心靈以及薪水),卻是與日俱增,因為還有一些聽他亂講的同事仍在職,對我的態度以及工作上的配合,態度都讓我身心都受到嚴重傷害,我已經多次跟主管反映,但主管也是勸我騎驢找馬(其實主管也身受其害...)。

我有明確的事證可以證明我的工作我都有完成,主管也同意我工作完成後要幹嘛是我的事情。我也可以證明他的事情都沒有完成。

我不知道該以甚麼方式討回他對我的傷害,甚至影響到我的升遷加薪。

請幫幫我...

我該以甚麼樣的刑事民事訴訟去針對他對我做的事提起訴訟調解?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0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蒐集關證據,證明對方有散布對您不實之評論,造成您名譽之減損,方有機會對其提出刑事誹謗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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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3 103-06-09 23:05

當初要進公司時有簽一個最短服務年限的合約

內容是說工作未滿2年要離職的話要罰錢

那簽約了以後公司並沒有主動給我一份合約

那現在未滿兩年要離職,才想到說合約應該都要一式兩份,但我這邊卻沒有拿到,這樣的話請問那份合約是有效的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9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份合約似仍為有效,但您亦可請求各縣市政府勞工局之協助,申訴公司相關違法行為,請求勞工局介入協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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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stac 103-06-09 18:55

請問因為堂妹和她老公協議離婚,原住所本就是堂妹所有,

但已經離婚2個月,她前夫卻還不把東西搬離,是否有條文規定多久後需要搬離呢?

小孩一直都為堂妹照顧,前夫常在大陸工作,原先簽定共同撫養,現在前夫卻強制說要把小孩帶回婆家住3天或1個禮拜,這樣是否可以不需答應,且若爭取監護權是否會歸屬堂妹呢?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子女平日多半由女方照顧,未來於爭取監護權上,係為有利的因素,由於子女監護及探視涉及諸多層面,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9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屋若堂妹為所有權人,可發存證信函給其前夫請求限期搬離物品,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之;再就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若您堂妹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為您堂妹請求單獨監護之有利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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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紙 103-06-08 22:45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本人乃房屋所有人,親姊職業是護士,其未婚生子且因工作及小孩照顧問題而住在家裡,但隨著家父不接受其男友,姐姐的脾氣越發地暴躁,不僅對家父、家母不敬,時常破口大罵,甚至某次家父忍不住出手管教她(似乎是打了一巴掌),就叫警察來告家父家暴,所幸警察略為瞭解及在親友的訴說下,未把家父帶走只口頭卻告後離 去,此後我姊時常口出惡言要我父親死,還在其個人臉書上肆意辱罵要我父親去死、怎麼還不死等等,而對家母也是稍有不稱其意就破口大罵,根本不管在場還有才就讀小學2.3年級及幼兒園的小孩(我其他姐姐和本案當事人的孩子),罵母親比罵狗還不如,幾經勸說後,乃不悔改,本人已無法再忍,想行使屋主之權力驅之,但不暗其法及流程,故望律師加以協助,謝謝!

可以所有物妨害出去來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芭娜娜 103-06-08 21:47

我在2012年進了一家旅行社上班,那時候的工作內容大概是在處理旅行社網路拍賣的部分,在刊登資料的時候,有上傳一些獎狀證書,我看到一張2012年旅遊品質保障協會的證書,我當下以為過期了,所以就用PHOTOSHOP改成2013年的(其實那張證書沒有過期的問題,之後就上傳網路…後來我因為跳槽到別間旅行社,老闆就以為我是臥底來亂的,他那時候有跟我說網拍的事情,我知道以後也都把網拍關閉,但最後還是鬧得有點不太愉快,我之後也因為他這樣一鬧,也離開了新的旅行社,隔了一年,我收到法院的公文是他告我偽造文書,開了偵查庭後,檢察官是希望我們和解,之後法官判決的時候會重寬量刑,可是對方卻開出25萬的和解金…我覺得有點高,可是父母一直很擔心我會這樣就被抓去關,連現在的工作都失去,就希望我能快點和解快點沒事,錢的事情以後再說…,家裡的人都沒有遇過這樣的官司案件,所以其實都很害怕,媽媽很緊張還湊錢請了一個律師,結果那律師只跟我說:「我只能跟你講最壞的情況,法官怎麼判我沒辦法告訴你」,我覺得他給我的幫助好少,只好上網查資料,我應該是犯了

 

刑法第212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我一個月薪水才25000,爸爸媽媽也都退休了在吃老本,25萬其實對我們家來說非常多,我不知道25萬這樣的的價錢我是該和解嗎?還是說就之後直接給法官判決呢?我其實是寧願繳罰金給政府也不願把錢給對方和解的,因為有點不甘心,只是爸爸媽媽很擔心我被抓去關就一直希望我談和解…我怎麼講也都沒用…

真的不知道這樣的案子通常法官會怎麼判?

 

PS.我剛出社會兩年,沒有前科

 

詳細研究你的案情,25萬元的和解金有待商榷,柯律師/柯會計師為你討公道,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和會計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和解金若屬過高,則您可以向法官陳報,基本上若您已認罪且無前科,法官基本上仍應會從輕量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8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表明您困難之處,請求將和解金額降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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綺綺ㄦ 103-06-08 17:38

被告於100年4月1日至5月26日為達X公司之綜管部副理.蘇XX於99年2月1日至101年2月間為達X公司之管理部副理陳XX於98年12月至99年5月3日為達X公司之副總經理蔡XX於99年1月間至102年5月1日間為達X公司之美工人員XX公司於99年1月24日起101年1月24日止,承攬台北捷運公司和小巨蛋保全警衛工作。該案之契約條款針對執勤之保全人員有身高.體重.視力及健檢之限制。而蘇XX 陳XX及蔡XX明知公司所聘僱之保全人員未達所訂之標準,分別於99年3月間 .99年1月21至4月8日間. 99年12月21日至100年1月5日間 .100年3月8日某時.100年5月9日某時 共同行使變造文書之犯意,在公司以掃描機將健檢表製成影檔後,復以「photo shop」之電腦軟體修改健檢表
嗣於100年5月17日,達X公司提供某位保全人員之健檢表予台北捷運公司所屬營運管理中心專員林XX,經林XX查得該表係彩色影印,要求達X公司補送正本後,發現該補送之正本與100年5月17日達X公司檢送之健檢表不符。
被告根本不懂電腦無法操作,怎麼有能力操作蔡XX專員所保管之掃瞄機,更別說製成影檔和修改資料。
被告如何在法院上提出對自己有利的問題呢 !!!!! 請求各位律師..

綺綺ㄦ 103-06-12 19:38

 

請求各位律師 !....麻煩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7 09: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偽造文書的部份,從您的敘述中無法判斷與被告有何關聯,又該健檢表原本為哪個單位所製作的?

2、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釐清案情。

小薇 103-06-07 18:20

身為大齡女士,我想結束這不明不白的婚姻,請求幫助。我們相戀多年, 一直因為父母的阻撓而遲遲沒有結婚。在3年前, 男方調職到中國大陸, 我們決定結婚, 一同在大陸發展。在美國登記完婚便前往大陸,過夫妻生活2年半,也買下房子(男方名下),感情不錯,眾所知。然而期間,台灣方面男方因稱父母不答應,不斷拖延台灣的結婚登記,甚至有了小孩也不肯登記承認婚姻而喪失。終在2年半後男方找到台灣工作,想結束掉大陸的一切,賣房回台,要求我搬出。我們之間,男方不願繼續婚姻關係,也不願對美國結婚作處理。

事已至此,男方冷酷的離去、沒經營婚姻的心意與擔當、又不斷的拖延兩人的關係,已讓我憤怒、心灰意冷。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是否有法律上的依據來訴請離婚?

 1. 這樣的美國結婚、婚後生活在海外、台灣未登記,俱效力? 是否未來女方婚姻會受影響而成重婚?

2. 男方不願登記是否能逃避法律責任?

3. 我們婚後生活、財產都在大陸, 訴請剩餘財產分配時,台灣法院可否顧及大陸海外財產部分來進行分割, 大陸執行?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7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第47條規定:婚姻之效力,依夫妻共同之本國法;無共同之本國法時,依共同之住所地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故若已於美國為結婚登記,似符合我國法律登記婚之要件,應為有效婚姻。若離婚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可將大陸之婚後財產加入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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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 103-06-07 16:43

事發經過:

A車:機車,有駕照,主路權酒測值零

B車:機車未成年,支幹道,酒測值0.08

關係人:

A車騎乘人甲,肩鎖關節韌帶脫臼

B車騎乘人乙,車禍時未倒地,事後表示胸口撞傷

B車車主丙,將車借給未成年騎乘

車禍初判表:

A車行經路口減速慢行

B車酒駕.無照.支幹道未禮讓主幹道

因無私下和解之共識,甲已向法院提告,因乙為未成年人,書記官來電表示法官裁示先行調解

除醫療費用外,甲本身白日工作月薪12000,晚上於夜市擺攤,月純利約80000,醫生證明註明甲需要休養三個月,且癒後復原程度最好約為85%,於甲之工作有很大之影響。

因乙丙於私下和解時以言帶恐嚇之方式表示一毛不賠,甲迫於生活之無奈,仍於夜市擺攤,唯乙在FB上未指名表示與其車禍之人再被其遇到會要對方的命...云云等言,伺後乙不定時至甲擺攤地點,以極度不友善近乎仇恨的眼神看甲,至使甲心生恐懼,夜不成眠,求助於精神科。

請問,調解時,甲是否可以要求三個月的毛利,醫療費用是否可以包含精神科之費用,精神賠償部份可以做何請求。是否可以要求乙丙不得出現在甲週邊多少公尺範圍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7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您的和解條件視對方是否同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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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 103-06-11 09:47

若B車欲提告A車駕駛傷害,案件是否能成立?

若兩造未達成和解,且可提出具體事證,證明B車駕駛與乘客仍未成年騎車,並騷擾A車駕駛,是否會影響B車駕駛的保護管束時間?

A車駕駛是否可以要求A車駕駛及乘客不得再騷擾A車駕駛,或不得於A車駕駛一百公尺範圍內出現?

目前A車提出之賠償為:

修車5000(附估價單)

醫療費用50000(含回診交通費用.補品)

營業損失300000(依醫生證明之休養三個月乘每月營業額,及因車禍無法營業商譽損失)(A車駕駛經營之攤位列入103年該縣府協力發行之觀光護照名店之一,因車禍致A車駕駛無法繼續經營)

精神損失100000(B車駕駛及乘客與其家人給予之精神壓力,致A車駕駛現在有環境適應不良.焦慮等症狀)

終生後遺症350000   (以每年10000計算,用現在國人均命減A車駕駛年齡

)    

阿勛 103-06-07 01:54

5/25號在網路上的借貸網站上找到1篇廣告"小額借貸 方便 快速 息低 保密"

電話過去說明了我要借錢 10萬元利息5% 每個月最少還利息就好

於是跟他們(對方)借了10萬元 他說他們位在新北市三重 也接受桃園地區的客戶 他們說要拿提款卡給他們存錢進去 晚上會還給我 到時候再領出來就好了 他們說要的只是存摺上的那個紀錄 於是我拿了 郵局.聯邦.中國信託三間銀行的金融卡給他(密碼也附上) 後來他打給我說我年紀太小(18歲)他們老闆不肯借 格2天候叫業務約在桃園南崁台茂門口退提款卡給我 約2天後我收到公司負責薪資的主管通知說我的戶頭有異常 提款卡必須收回 只能去辦理臨櫃領錢 隔天我請了半天假去銀行詢問說帳戶哪裡出問題 專員告訴我的帳戶被設為警示帳戶要我去警察局詢問 去了警察局 警察告訴我的帳戶被盜用共有3個人匯了錢到我的戶頭(三間各1位)已之2位在桃園 金額為12萬 15萬 還有1位在中和 筆錄未上傳 警察說必須等筆錄到齊後會通知我去做筆錄 再來要開庭打官司我看那警察臉色很凝重的說:你才18歲 你知道這已經影響你一輩子了嘛!?你會有案底 不好找工作 等等 你知道這已經影響你一輩子了嘛!?你會有案底 不好找工作 等等一堆好像我是沒救了的感覺... 我想請問這下該如何處理?我需要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嗎? 我也是被害人阿...

p.s :一開始對方叫我用遊覽車運送的方式送到"三重"總站並告訴他車次和車牌 業務會去收取 我跟她說沒錢(因為運費要3-400元) 他說他派業務來跟我收件 於是約在桃園南崁台茂購物中心門口面交 只見他收了我的東西就走了(很急)我問他問題 他都說我不清楚 你要跟我大哥講(和我連絡的那個人)一直強調他只是負責收件 (對方自稱 王大哥)

請問這種案件辦決大約要多久?(警察說1次3個人(受害者)不是1次2次開庭能解決的) 我才18歲欸...我不想要一輩子敗這這種騙子手上

我爸叫我去警察局跟警察串通好 把對方騙出來 在繩之以法!

裁決的結果通常是如何呢??

現在我上班薪資都要匯到我弟弟的帳戶裡 非常的不方便

 

沈恆 (沈律師) 103-06-07 08:39

您好!存錢進去不需要提款卡,您將提款卡及密碼交給他人的行為,成為詐欺成功的關鍵,依實務作法,您很可能被以幫助詐欺罪究辦,且需連帶賠償被害人損失;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7 14: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幫助詐欺罪,目前您應先設法與被害人和解,以利取得一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再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對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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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103-06-06 15:07

您好,我前幾天應徵進一間公司,公司主要是做娛樂網站的,主要提供一些百家樂、21點、運動投注、拉霸、地下悅匯等下注工具,我再公司工作內容主要是去銀行領錢然後再存到總公司戶頭,我領錢的帳戶是專門給娛樂網站的會員儲值的公司銀行帳戶,然後領出來在存到總公司的銀行帳戶,雖然薪水不錯,不過想問一下,這個工作內容是否違法?觸犯哪一條?刑責多重?拜託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如果我沒做了,但是我有介紹朋友進去做他被抓了話,那我是否有刑責?

 

 

kwh 103-06-06 11:22

你好, 我朋友日前錄取一家網業設計公司, 但是工作沒幾天, 就被老闆叫去辦公室面談, 然後那老闆說我朋友因為沒有經驗, 公司還要花時間教導, 所以要扣3000元, 還有, 雖然老闆沒有提到資遣, 但是面談過程中有意無意提到一些效率, 公司營運等話題, 讓我朋友感覺好像隨時都會資遣的感覺, 這讓他無法專心工作. 公司雖然有3個月的適用期, 但如果公司提前在適用期結束前遣散我朋友, 這樣算合法嗎? 有甚麼樣的方式可以保障我朋友的權益. 因為我覺得既然公司綠取你進來, 就表示認可你的能力, 但後續這些扣薪和其他理由讓我朋友感覺沒有任何保障. 希望你們能給些意見和方法幫助我朋友, 謝謝.

 

您好:依據勞基法第26條規定,雇主是不得預扣薪水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所以如果您朋友的雇主不能預扣您朋友的薪水作為賠償費用(例如:賠償教育訓練費用)。不過如果您朋友的老闆所說的扣3000元是指每個月的薪水少3000元,此部分已經涉及減薪,必須要經過您朋友的同意才行,但如果您朋友之前已經同意則此減薪是合法的。不過因為您朋友還在試用期,一般來說試用期是可以雙方是可以不用預告終止契約(即老闆試用你,你也試用老闆),因此您朋友是可以主動終止契約,而您朋友的雇主仍需支付您朋友已經工作的部分薪資。以上簡單針對您網路提供之資訊回答您的問題,實際情形仍需進一步討論了解,若您尚有疑問或想進一步討論,歡迎您來電0932372316進一步諮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6 1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公司扣薪之違法行為,您朋友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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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柚 103-06-05 23:12

  律師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收到一張肇事逃逸的單子,原本不清楚發生什麼事情,打給警察詢問,警察大概跟我說我當天騎的路線、安全帽等等,我發現是我朋友騎的,於是找我朋友一起去做筆錄
車子被指認說因為轉彎而害後方阿公跌倒,但阿公好像都不清楚,是阿公載的國中女生指認的,但我朋友沒撞到阿公,女生也說沒有撞到,是因為轉彎而害阿公反應不及?嚇到跌倒。
監視器畫面只拍到跟阿公行駛同條路線,並沒有拍到發生的事故當下..
當然這些事故也都是聽警察講的,說是因為我朋友轉彎害她嚇到跌倒......因為我朋友真的不知道...
然後我朋友因沒任何車倒聲響、也沒有撞到、完全不知道後方發生什麼事情,當然就騎走了.....,隔沒多久就收到肇事逃逸單子..........!!!
然後跟警察要了電話打了電話詢問阿公傷勢,聽說阿公開刀.............!!
(完全不知道這麼嚴重,警察當初也是說沒什麼啦小擦傷..)

我朋友感覺人生要毀了.....一場莫名的事故......讓他有輕生的念頭了...
律師可以幫我解答問題嗎我想幫他 ...

1.我借朋友摩托車,朋友騎發生事故,我的車沒保強制險,請問我會有什麼責任?...朋友有駕照!

2.我朋友被告肇逃,可是完全不知道後方有倒,也真的沒有聲響,只有女生的證詞指認說是因為我朋友轉彎才嚇到跌倒,這樣算是肇逃嗎?........監視器也都沒有拍到!也沒有撞到....!!!事實我朋友也不知道.....

3.我們想和解,但怕阿公家屬出的價錢太多,其實就算沒很多也是賠不出來...可能要用工作每個月慢慢還...如果賠不出來無法成功和解是否就要被關?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5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駕駛機車之人非您為您朋友,對這起事故應負責之人非您,又您朋友無碰撞對方,對方若遇主張為您朋友之緣故,方造成其受傷之結果,似可請求提出關證據,證明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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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6 0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該次車禍事故,必須釐清進ㄧ步的相關事證,包含是否有現場圖、初步判定表、員警蒐證資料,該車車損狀況等判斷,並且就該名國中生之證詞分析.

本文建議您的友人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保權益,就您的部份,倘偌您的友人已經承認駕駛是伊,則您無須過於擔心.

103-06-05 22:28

前言:
一.本人住高雄為單親媽媽,育有一子,目前十歲就讀國小三年級.
二.95年於X泰銀行辦理個人信用貸款,後因工作不順,肇而無力償還至今.
三.101年時,孩子生父同意每月給付八千元供小朋友教育暨保險,
遂以該筆款項向"X泰保險"某展業員購買小朋友醫療保險乙式(每年六月中旬約繳兩萬六千餘元),並於102年12月增購美金保險乙式(年繳約兩萬八千元).


案由:
  1.X泰保險展業員於今年(103年)一月份口頭告知,:因於X泰銀行尚有欠款,且X泰保險已收到"X泰銀行"申請之法院假扣押命令,由於本人為上述兩筆保險"要保人",故該兩筆保險已被"X泰銀行"假扣押.
 2.本人收悉該項消息,立即請X泰保險提供法院執行命令,並經該保險公司客服專線要求提供本人執行文令;惟該公司均以"公司機密為由拒絕提供",至本人親至該公司六合分部,經該保險公司人員協調台北總公司,"電話問出執行法院與文號,惟仍強調無法提供文令(連影本亦無法提供)
 3.至四月底本人因經濟因素,無法再行繳交相關保險費用,遂至X泰保險欲變更要保人,擬由小朋友生父自行繳付保險,保險公司聲稱:該兩筆保險已被假扣押凍結變更.
 4.五月底,家中收悉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命令(發文時間:103年5月19日;受文者:本人)


請問:
 本人未收悉(執行)強制執行命令狀況下,X泰保險公司是否能逕行扣押本人執行保險契約(基金型保險,定期定額儲蓄保單,可中途贖回之保單,中途解約可領取之全部金額)內之各項權益?
依目前之情況,本人應向何處求助,如何求助?
感謝!!

依您所述情形,若該執行命令已依債務人之戶籍地址進行寄送而經收受,依法應認業已合法送達。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依您所述情形,若債權銀行非經向法院聲請函詢即早已知悉您的保險資訊,並能夠直接憑此資訊而聲請強制執行者,則其中過程恐有保險公司違法洩露個人資料之嫌,就此您可向主管機關金管會請求針對該銀行保險公司提出申訴檢舉,要求徹查,若查有不法情形者,則針對您個人資料遭洩露所致之損失,即可能會有要求賠償之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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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103-06-05 19:28

老闆不發給我薪水

因為我工作做到一半就突然沒做

我有跟老闆說我要辭職 之後就沒去做

老闆有給我合約 叫所有同事在後面全空白的那面簽名

合約上面寫著

工讀遲到1分補5分鐘

遲到10分曠職1次須補當日時數乘以5分鐘 曠職3次解雇

我實際工時35.5h 需補65h 欠老闆29.5h

他說他的方法是全扣薪水

問題是合約沒提到說要扣薪水

而且我未滿18 簽那份合約沒有法定代理人 也無效

工資也未滿基本工資115

我做了10個月剛開始是80  我現在是85 

我明天就要跟他處理了

能給我解決辦法

和老闆不發薪資是犯到勞基法第幾條

還有他當初請我的時候我是童工15歲以上 未滿16

拜託急需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5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處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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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26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勞動基準法第78條
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基準法第46條
未滿十六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勞動基準法第79條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七條限期給付工資或第三十三條調整工作時間之命令。
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所定假期或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
違反第四十九條第五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有前二項規定行為之一者,得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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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傑 103-06-04 20:44

之前4月初我接一個臨演~但劇組說要連戲~但我有問何時~他們說大概4月底左右~結果一直都沒有~後來我接一份工作~他們5月底臨時請臨演經紀公司通知我哪天要去連戲~但因我已接一份工作無法去~但因我無法去連戲~而臨演經紀公司要我退還之前臨演費用~如不退還要告我侵占~請問這算是侵占嗎?我沒跟他們簽任何合約~他們能告我嗎?

就您所述情形,應屬民事契約債務不履行之問題,就該款項而言,客觀上並非您所持有他人之物,主觀您更沒有任何不法所有之意圖,自與侵占罪之構成要件不符,自不該當於侵占之罪責。

刑法第335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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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4 21:22
回覆 阿傑 的發言內容:

之前4月初我接一個臨演~但劇組說要連戲~但我有問何時~他們說大概4月底左右~結果一直都沒有~後 ... (恕刪)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無法告您侵占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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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103-06-04 17:18

您好,我前幾天應徵進一間公司,公司主要是做娛樂網站的,主要提供一些百家樂、21點、運動投注、拉霸、地下悅匯等下注工具,我再公司工作內容主要是去銀行領錢然後再存到總公司戶頭,我領錢的帳戶是專門給娛樂網站的會員儲值的公司銀行帳戶,然後領出來在存到總公司的銀行帳戶,雖然薪水不錯,不過想問一下,這個工作內容是否違法?觸犯哪一條?刑責多重?拜託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洽談,以釐清全部事實。
Boris 103-06-04 17:17

您好,我前幾天應徵進一間公司,公司主要是做娛樂網站的,主要提供一些百家樂、21點、運動投注、拉霸、地下悅匯等下注工具,我再公司工作內容主要是去銀行領錢然後再存到總公司戶頭,我領錢的帳戶是專門給娛樂網站的會員儲值的公司銀行帳戶,然後領出來在存到總公司的銀行帳戶,雖然薪水不錯,不過想問一下,這個工作內容是否違法?觸犯哪一條?刑責多重?拜託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賭博罪的共同正犯或者幫助犯

刑法第266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刑法第268條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Boris 103-06-05 17:00

那我想要在請問一下,因為當初我有介紹朋友也來做這行業,還有跟他拿傭金,那如果他被抓到我也會有責任嗎?


所以我做這個工作被抓到會被關3年以下有期徒刑跟3000元以下罰金嗎?

夢夢 103-06-04 16:14

之前因為詐欺案我告對方.法院要我們和解.調解會對方沒有來.我們去找他.中間發生口角於是我槌了對方背部3下.對方告上法院告我們有監視錄影法官要我們和解.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30萬.我們不同意寧願讓法院判刑了10天.

 

 

今天收到對方以法院名義寄來的手寫白紙.他要求我要賠他100萬的醫藥費.因為他說他的背部導致他無法工作.但他原本都沒有在工作的.我想有監視錄影我一個女生只是搥打他背部驗傷說有紅腫而已.沒有其他的東西.他竟然獅子大開口要30萬會不會太誇張了?我想法官也不是笨蛋.也會看光碟吧.

 

 

請問大律師要如果處理這件事情?感謝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4 18: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支付命令,您需盡快對該支付命令意義之,避免確定;若為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您需撰寫答辯狀對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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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 103-06-04 15:04

您好,我前幾天應徵進一間公司,公司主要是做娛樂網站的,主要提供一些百家樂、21點、運動投注、拉霸、地下悅匯等下注工具,我再公司工作內容主要是去銀行領錢然後再存到總公司戶頭,我領錢的帳戶是專門給娛樂網站的會員儲值的公司銀行帳戶,然後領出來在存到總公司的銀行帳戶,雖然薪水不錯,不過想問一下,這個工作內容是否違法?觸犯哪一條?刑責多重?拜託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4 18: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工作內容涉及賭博罪,則似有可能涉及相關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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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 103-06-04 06:35

初步分析表,我方無照,超速 對方未依號誌左轉  (我機車綠燈直行對方開車紅燈左轉我有受傷左腳韌帶斷裂,後遺症會影響後續工作,對方沒有) 去了和解委員會, 只想拿回車子的修理費用6萬,根工作損失,但對方目前拿出他的車損20萬證明 遠遠超出我的想像 工作可能也不認(有醫師證明須修養病復健4個月)對方開律師事務所 父子都是法律系(父是公司老闆,其他公司董事),我們完全不懂法 不知道對方是否合理 我們還可以要求甚麼,下一步難道只能提告嗎,這樣雙方 我或他 都會有案底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6-04 06:53

您好!只有受傷的一方才能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要懂得運用自己的優勢才能談出好的和解條件;民事賠償部分則要依雙方過失比例分別計算,無法要求賠償全部損害。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pple 103-06-03 22:24

請問,我朋友是女方,因婚前名下有房子,還在貸款中,跟目前老公(男方)結婚2年,育有一子,從結婚到現在男方的名下無任何房產及土地,一段時間都住在女方家,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因女方胎盤不穩問題辭去工作,有付幾個月的房貸,孩子生下後,又回到職場,房貸由女方持續繳納直到現在,因為一些原因,目前分居中,女方剛嫁進男方家時,男方曾多次要求女方賣房子給男方買房,前陣子甚至跟女方說,如果離婚房子男方有權要求分房子,請問他們有這個權力嗎?如果男方要求離婚,請問他們還有權分房子嗎?男方是性無能,有去看醫生,目前檢查中,那他們有權拿分居要求離婚嗎?如果女方未離婚欠債的話,簽本票,男方如果要求分財產是否也要連負債ㄧ並計算?因男方有買車,在男方名下,有貸款中,是否也要列入財產分配中?另外因為男方對小孩都是沒什麼心在照顧,但因為男方家庭比較完整,那還有機會可以爭取到小孩嗎?(男方沒錢買奶粉給小孩,由他家人出,卻分期去做整套的汽車保養,大概2萬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3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請求裁判離婚,需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裁判離婚事由,若無裁判離婚事由,僅能協議離婚,關於離婚後,可就雙方之婚後財產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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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 103-06-02 19:53

不好意思各位律師,我的問題是這樣:
日前我在學校的與同學一起拾獲了一隻手機,之後我的同學拿去失物招領處並用她的名字登記,但自己因為近來壞了兩支手機..,於是心生壞念便將那隻手機領了回來,而我並沒有用那隻手機打過電話什麼的,隔了一天心裡一值很不舒服,於是想將手機再拿回失物招領處,第二天便想將手機歸還,但因為sim卡拔不出來又拖了一段時間就打算明日再歸還,但就在第三天早上被學校通知有誤領的問題,而我也在早上將手機送回,而他也已經領到
但昨天失主打給,說要與我和解,由於他沒有手機的那兩天失主工作上的經理打給但他沒有接到(他的手機在我拿到時已經沒電),因此讓他沒有全勤的機會,而他要我賠償他3000元,不然就要報警處理 ,想要請問我這樣子該如何是好???... 
謝謝各位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6-02 20:27

您好!您所述行為有可能成立侵占遺失物罪或詐欺罪,若有和解機會,不妨斟酌考慮。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的年紀是實歲幾歲?

roger 103-06-03 08:29

律師您好:

我今年實歲是20歲,後來我打了許多電話詢問,幾乎所有的律師聽到我的口述都是頃向於和解一途....

roger 103-06-02 19:39

不好意思各位律師,我的問題是這樣:
日前我在學校的與同學一起拾獲了一隻手機,之後我的同學拿去失物招領處並用她的名字登記,但自己因為近來壞了兩支手機..,於是心生壞念便將那隻手機領了回來,而我並沒有用那隻手機打過電話什麼的,隔了一天心裡一值很不舒服,於是想將手機再拿回失物招領處,第二天便想將手機歸還,但因為sim卡拔不出來又拖了一段時間就打算明日再歸還,但就在第三天早上被學校通知有誤領的問題,而我也在早上將手機送回,而他也已經領到
但昨天失主打給,說要與我和解,由於他沒有手機的那兩天失主工作上的經理打給但他沒有接到(他的手機在我拿到時已經沒電),因此讓他沒有全勤的機會,而他要我賠償他3000元,不然就要報警處理 ,想要請問我這樣子該如何是好???... 
謝謝各位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2 2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僅為誤領,而無相關犯罪故意,對方須提出您故意犯罪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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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湘 103-06-02 18:23

我在100時剛從一間美髮店離職  我離職前我知道我尚欠兩萬多元  因為我是單親家庭  獨立撫養有小兒的媽媽  所以我一個人做兩份工作養家還錢當時會欠美髮店老闆娘兩萬多的原因是因為  在99年後的日子媽媽生病  需要大量的錢  老闆娘又很愛搶客源  不要說還錢  我連賺都賺不到八千元。。搞的從欠一兩千欠到一兩萬  最後我選擇100年三月離開店  當時我也告訴老闆娘  我會努力工作還錢  那時背負媽媽的醫藥費跟兩萬塊債務  跟家中負擔  兩份工作在我還沒負擔完我就因為被砂石車撞到截肢住院 當時快過追溯期。。。才朋友介紹律師。。有賠。。但是不多。。扣掉律師費。。還有義肢錢。。也剩十幾萬。。賠的很少。當時住院時本來是在中國醫藥學院  後來轉彰化秀傳 我住院住了兩個月  前前後後進手術房四五次  每天因為傷口發炎打針吃藥  搞的像昏迷狀態。。 當時那個老闆娘就來討錢

我當時沒印象她說什麼  但是在旁邊的媽媽卻聽的一清二楚,我出院時媽媽說老闆娘有來  她自己決定變賣你的美髮工具,兩萬多扣一扣還欠一萬多我媽媽

接下來我也一直養傷  傷好了練走  工作直到102年11月左右她來我們公司買早餐  我當時很想問他我是否還欠你一萬多  但是我們公司人手少又忙  根本無法離開工作崗位問他  大概來了三次買早餐 每次都忙到只能遠遠的打招呼  最後一次來是今年過年前

直到今天103.6.2她打電話來。。還是用無號碼

第一句話就是問你是小湘嗎?我是郭O月(老闆娘名字) 我回答  嗯嗯  老師  怎麼了  她說你欠我的錢到底何時還?  我馬上問  嗯嗯  我這問題想問你多久了 我是否還欠你一萬多  她激動回答  哪來一萬多 是三萬  我驚訝回答怎會是三萬  我媽說我住院時你有來還把我的東西變賣  說扣到剩一萬多啊  她就一直說不可能  是三萬  後來因為很忙  我說可以晚點在打來嗎?  之後我有把這件事跟現在店長講  店長認為平時來不討  這麼就沒來  一通電話就是三萬  店長希望我跟他要求明細  借錢  還錢都該有明細吧  後來我快下班時她有在打電話來  我跟他說我媽媽跟我說一萬多  你說三萬  我真不知該相信誰  我要求你可以給我看單子嗎?總有明細吧  (而且電話過程中她要不是最近缺錢  不然才不會打電話來要錢)"呃。。。有這樣要錢的。。?"

當我要求明細時  她只說我真狠  欠她前不還又要她找明細  她說她回家找看看  如果找不到怎辦  我只回答到時在說  

我有疑問..我同事說她根本不可以在我住院時討錢  而且還直接變賣我的美髮工具還有白紙上只有欠多少  跟我的簽名算數嗎?

畢竟我住院時。。我會寫字啊。。我也只會點頭跟講"摁"  (我媽跟來探視的朋友都有說我的反應根本就是晃神。。 所以她寫多少我也不知道。。只能靠媽媽說的一萬多。。而且對我來說三萬根本不成立啊。。明明映像很深,離職時還欠兩萬多。。我有欠我一定會還只是無法一口氣還  但是三萬總覺得哪裡怪怪的。。我現在是否是等她送上明細再說?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6 10: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ㄧ、有關借款債務的部份,必須由對方提出證明,證明您所積欠的款項,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不過有必要釐清您所簽的文件上所記載的文字為何

二、有關於您的物品,倘若對方沒有依約變賣抵償債務或是故意以低價變賣抵償債務的話,可能涉嫌背信或是詐欺罪嫌,您的母親可以當作證人.

 

青蛙 103-06-02 12:27

律師您好 我在2014/5/31日第一次開車酒駕被抓因家裡清寒我不想給母親擔心.我本身有正當的工作可我有銀行債務問題.目前薪水是被扣款.當天以有收押等後判決.檢察官判決罰款7萬5.可我一次沒辦法繳那麼多一個月薪水扣款下來剩3000左右。檢查官無法判決他說只能給法官判決。現在在等後通知。我想請問法官真的判決要繳7萬5我沒錢繳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易服勞役之。
kiwiguy 103-06-02 01:07

律師您好

本人長期居住國外工作,去年因大樓排水管堵塞,造成本人房屋淹水,因人不在國內,不知情況,無法立即處理,而積水多日。經樓下反映有滲水情況,立即請友人代為疏通,排除積水,唯已經造成樓下滲水問題。

本人因此問題,和樓下有利用網路溝通,尋求解決之道,因雙方就責任歸屬及損失賠償沒有共識。樓下曾請區公所召開協調會,但因本人在國外無法參加;而後樓下又發存證信函,本人亦於稍後看到後於以回復,本人亦曾就本人不便之處,請樓下能在要進行協調相關事宜時,先通知安排時間,但樓下並不理會;現樓下採取法律訴訟,本人因不在沒有收到訴訟文書,僅由友人通知有郵務通知書。

請問律師,因本人長時間不在國內,無法即時處理,現對方已提出訴訟,會造成甚麼結果,會因本人無法回應訴訟而敗訴嗎?

謝謝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3-06-02 05:57

您好!若您對訴訟不回應,法院會認為您不反對原告的主張,可能導致您敗訴;因此,若不便回國應訴,最好委任訴訟代理人代為應訴,以保障權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平常樓下有利用網路溝通,此次訴諸法院應與你住國外有關,你應找個可信之友人,幫你處理該事務,或委請律師為你處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茵茵 103-06-01 14:47

我男朋友是可能是因為貪心
去做了詐欺
之後前陣子被抓到
現行犯

我是不知道情形
但據我知道的
他是人頭
我所謂的人頭戶就是
他們應該是騙外地的
大陸那邊吧應該是
他的人頭戶就是那種房子阿車子阿
一些3c的東西是他的名子

他門所有的東西都有被查到一些詐騙手法的

還有一些教學書都有搜到

現在被當現行犯抓到了
再開庭的時候
可能他們有講好
出了甚麼事情全部由人頭戶承擔
所以第一次開庭的時候
大家都是說我男朋友

但我是聽到她們說檢查官好像不採信
因為主謀的有抓到 而且他才剛被交保出來
也是因為詐欺罪被判刑
現在他也被抓到
當大家一至講我男朋友的時候
可能我男友有承認吧
但檢查官好像不採信
叫他們一個一個分開作筆錄的樣子
之後她們就醫治講法是講主謀是那個人
但之後我男友就被送去看守所

現在目前狀況我男友是有收到單子
告知他可能會羈押兩個月

我想知道的是
我現在是不是應該他跟他家人一起去請律師
還是應該怎麼做?
能這時候申請交保嗎
會過嗎?
他已經有把事情的頭尾都講出來了
她們應該不是做第一次了
所以他可能也有把之前的都坦白講出來
他告訴我現在檢察官要他等開庭
要他把事情交代清楚他才有機會交保
真的是這樣嗎?
可是這個詐騙的帳戶
並不是他的名子
其餘的幾乎都是他的名子
這該怎麼做?
我應該要從哪邊幫他
他判刑的機率大嗎?
他在法庭上是真的很誠心的告訴檢察官他的過錯
我去跟他面會的時候他也是淚流滿面告訴我他以後會好好腳踏實地做人
我看了真的很捨不得
他從來沒有做過這樣的工作
難道說他真心想悔改沒辦法原諒
只能接受判刑嗎??

告訴我該怎麼幫他的忙
我要跟他家裡的人討論
拜託各位大家了

拜託大家了!拜託!拜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1 15: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男朋友僅為提供帳戶,應為詐欺之幫助犯,目前因您男朋友承認所有犯罪,可能會被認為為詐欺正犯,故似應為您男友委任律師,至看守所律見與其討論訴訟辯護策略及方向。釐清犯罪行為應僅有出借帳戶,至於其他之詐欺犯行,並無參與或知悉,並願意配合檢方偵查,作為證人指認其他犯人,以利請求緩起訴或較輕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先確認當天被抓檢警掌握資料為何  如果確實已經有查扣犯案資料  就要考慮是否認罪了   2.如果有被羈押禁見   可以考慮是否委託律師了解一下目前案件進行情況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亮晶晶 103-06-01 14:41

您好!

我弟弟(滿20歲)和他女朋友(快滿20歲)未婚懷孕,當我們家一知道女方懷孕就希望能夠結婚,但是女方家長不願意。先前女方因為離家出走寄住在我們家,但是我們有通知女方家長是否要將女兒接回家待產,而女方表示知道了,但是始終未來接女兒,直到小孩出生後一個禮拜,女方家長怒氣沖沖到我家說我們太誇張小孩都出生還不結婚,並把女兒及小孩接走,女生回家住兩個禮拜左右便離家出走跑來我們家,並希望我們不要通知她的家長,兩人原打算在女生滿20的時候辦理公證結婚,不過在我們家寄住半年左右,女生帶著小孩離家出走跑回她家(走的時候留下紙條說我弟弟不夠愛他所以要分手),我弟弟非常想要那小孩因為是自己的兒子,我們家人也都很愛小孩,不知道是否有辦法要回小孩?我弟弟有工作,女生沒有。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1 15: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為小孩生父,亦對小孩享有監護權,目前可提起監護權改定訴訟,請求法院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改定監護權從雙方共同享有到您弟弟享有單獨監護權。您亦需蒐集由對方照顧小孩對小孩不利之相關證據,即由您弟弟照顧小孩為較有利之相關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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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01 18:41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建議弟弟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

爭取單獨監護權

以上建議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1.因為沒有婚姻關係  所以男方需要透過認領  才會跟該子女產生親子關係   2.男方看起來應該已經有認領事實  如果女方否認  男方可以提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  以及同時請法院定子女監護權應該由誰行使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茵茵 103-06-01 14:40

我男朋友是可能是因為貪心
去做了詐欺
之後前陣子被抓到
現行犯

我是不知道情形
但據我知道的
他是人頭
我所謂的人頭戶就是
他們應該是騙外地的
大陸那邊吧應該是
他的人頭戶就是那種房子阿車子阿
一些3c的東西是他的名子
現在被當現行犯抓到了
再開庭的時候
可能他們有講好
出了甚麼事情全部由人頭戶承擔
所以第一次開庭的時候
大家都是說我男朋友

但我是聽到她們說檢查官好像不採信
因為主謀的有抓到 而且他才剛被交保出來
也是因為詐欺罪被判刑
現在他也被抓到
當大家一至講我男朋友的時候
可能我男友有承認吧
但檢查官好像不採信
叫他們一個一個分開作筆錄的樣子
之後她們就醫治講法是講主謀是那個人
但之後我男友就被送去看守所

現在目前狀況我男友是有收到單子
告知他可能會羈押兩個月

我想知道的是
我現在是不是應該他跟他家人一起去請律師
還是應該怎麼做?
能這時候申請交保嗎
會過嗎?
他已經有把事情的頭尾都出來了
她們應該不是做第一次了
所以他可能也有把之前的都坦白講出來
他告訴我現在檢察官要他等開庭
要他把事情交代清楚他才有機會交保
真的是這樣嗎?
可是這個詐騙的帳戶
並不是他的名子
其餘的幾乎都是他的名子
這該怎麼做?
我應該要從哪邊幫他
他判刑的機率大嗎?
他在法庭上是真的很誠心的告訴檢察官他的過錯
我去跟他面會的時候他也是淚流滿面告訴我他以後會好好腳踏實地做人
我看了真的很捨不得
他從來沒有做過這樣的工作
難道說他真心想悔改沒辦法原諒
只能接受判刑嗎??

一定要兩個月這麼久嗎等開庭?



告訴我該怎麼幫他的忙
我要跟他家裡的人討論
拜託各位大家了!

我真的很擔心他
不知道那邊的環境好不好看守所
我一有時間我都會座車去看他
我很擔心他在裡面像電是說的那樣被欺負

拜託大家了!拜託!拜託

啊陞 103-06-01 13:47

律師您好,我這裡是彰化縣員林鎮,

我因驗尿被驗到有吸食安非他命k他命,可能要被送

觀察勒戒,可是我是我是初犯沒有案底,我跟我老婆和小孩住在我工作場所的套房,我還要養我老婆還有六個月大的小孩,我是他們的經濟來源,如我去勒戒他們真的無法生活,

我想請求各位律師給小弟建議方法,看有沒有方法能不去勒戒所,在院外戒癮治療就好。求求各位律師

法律小學生 103-06-01 14:40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若不想被勒戒 

             就必需趕快具狀爭取院外治療了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相關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1 14: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相關施用毒品前科,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對裁定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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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將施用毒品刑事處遇程序,區分為「初犯」及「五年內再犯」、「五年後再犯」。依其立法理由之說明:「初犯」,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後,應為不起訴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內再犯」者,因其再犯率甚高,原實施之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既已無法收其實效,爰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至於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後再犯」者,前所實施之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已足以遮斷其施用毒品之毒癮,為期自新及協助其斷除毒癮,仍適用「初犯」規定,先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之程序。從而依前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僅限於「初犯」及「五年後再犯」二種情形,始應先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程序。

本件並非為五年內再犯施用毒品罪,故無法逕予施用毒品罪起訴判刑,而原則上應先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程序,由檢察官聲請送觀察勒戒,不過檢察官可以依其職權選擇以為附命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來作代替之處置,而應注意的是,在實務上有些施用毒品案件是沒有開庭,檢察官就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的,所以如果確有此種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遭查獲之情形的話,建議您最好儘快聲請附命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才是,否則一旦法院裁定下來,就得依法觀察勒戒執行了。

其次,驗尿採證無法證實有施用的情形,若另查獲有持有毒品者,還是有可能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毒品罪,可以就持有行為直接論罪科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
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或少年法庭應先將被告或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一月。
經觀察、勒戒後,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虞分或由少牛法庭為不付審理之裁定。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由少牛法庭裁定今人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其期間為一年。但自首者,得以保護管束代之。
依前項規定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經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或三犯以上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但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由少年法庭裁定先令人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
第二項但書情形,違反保護管束應遵守事項情節重大者,得撤銷保護管束,仍施予強制戒治。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
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強制戒治期滿或交付保護管束期滿,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由少年法庭為不付審理裁定
依前項規定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但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由少午法庭裁定先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三犯以上者,亦同。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啊陞 103-06-09 15:17

大大您好。所以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呢,對不起,我對這比較不懂!!

啊陞 103-06-09 15:2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相關施用

 

律師您好, 所以我現在該採取什麼動作呢,能教我嗎,抱歉,因為這方面我比較不懂。。。

 

小東 103-05-31 13:35

你好 我也是在威xx美語有上過課學生(簽四年約/也是108000元分36期信貸繳納+100元費用),我是在今年1/27開始上課的(在台中分校之後轉到左營分校),也有申請104的獎助學金,目前已領第一期的6000然後申請第二期當中,因經濟和學業因素所以在四月初時就已經沒去上課了,我還是有按時每個月繳學費3000元,但在今天我提出要解約,因為工作變少的關係真的負擔不起,可是對方卻說我的上課時數已經達到總時數的3/1了,四年授課總時數是96個小時

解約的話違約金必須支付六萬.......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能幫我解惑嗎? 謝謝你

小泫 103-05-31 13:19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我23歲在去年10月認識一名15歲女網友 那時候她有說她的年齡

但是經過一段時間沒連絡我工作繁忙忘記他年齡

之後有跟她相約出來發生關係(我知道他高一生以為他有16歲了)

在2月底收到警察通知去做筆錄才知道被她母親提告

我與女網友沒有強制或是金錢上交易  事兩相情願的

但還是有訴訟罪   會被判多久呢?   需要賠賠償金嗎?

 

您好,依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與滿14歲但未滿16歲之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與對方達成和解,以爭取緩刑的機會。

小泫 103-05-31 13:44

對方家長直接告  都無法與對方聯絡上

那就要等開庭上和解  是這樣嗎@@?

若對方不願意和解   有很大的機率會被關?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1 14: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您主觀認知對方為已滿十六歲,您可提出相關證據,以利爭取不起訴處分或為無罪答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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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5-31 18:05

大大你好 你犯的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

             就算和解 沒有在法律上妥善處理 被關的機會還是極高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1.涉及刑法與少女性交罪  如果你明知對方年紀未滿16歲仍與之發生性行為  還是會成立犯罪   2.可能要注意檢警從女方那邊掌握資料為何  未必一概辯稱不知情  就對你有利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泫 103-05-31 19:25

我去警察局做完筆錄 回家有查一下才知道這罪的輕重,  所以剩下就是在法庭上處理?
我當時真的不知道她的年齡   也是去做筆錄時才知道的 

對方的外觀特徵足以使你以為對方為成年人或者已滿十六歲?

小泫 103-05-31 23:56

 當時我只知道她是高一     我的認知高一都滿16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1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的主觀認知,對方為滿16歲。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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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大雄 103-05-30 23:18

前鎮子因為急缺錢,誤信網路上買車換現金的建議,

分期買了台機車,叫我拿去當舖抵押,但因為抵押的錢太少,利息又高,

所以就拿去中古車行賣掉,現在過戶完成後,接到分期公司的電話

說我這種行為構成惡意詐欺,而且是公訴罪,

我有誠意想要繳清,但要我一次繳清+違約金共要7萬多,

我真的拿不出來,也不希望真的被告而失去工作

如果我想分期攤還的話,該怎麼跟分期公司協商呢?!

莊惟堯 (名寶) 103-05-31 02:5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你抵押機車後,再把機車出售的行為,是否即構成詐欺,仍有疑問,建議您把事實狀況寫得更清楚點,以便分析。

至於要談分期付款的事情,建議你把你能接受的方案,先想清楚,寫下來,好好跟對方談,看對方願意接受哪一個方案。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31 0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欲對您提出詐欺告訴,須證明您有行使詐術之行為及故意,若無法提出相關證明,即使對您提出詐欺告訴,亦可為無罪答辯之;關於分期付款之方式,您可與對方協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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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大雄 103-05-31 11:56

 實際情形如下:

前陣子急缺錢用,但是因為不好意思向朋友開口,銀行信用又有瑕疵,

就上網察看網友建議,有人說機車分期可以換現金,

意思大概就是以我的名義分期買台車,他們6折收購,或是拿去當舖抵押,

我去分期0元交車買車領牌後到當鋪問,大約也是5折~6折間,所以就去問中古車行...

中古車行大約以新車8成價格收購,所以我就賣給他了...

過戶隔兩天後,接到分期公司電話,說我這樣的行為涉及詐欺,要求我一次繳清,

本利+違約金要7萬初,我一次拿不出那麼多錢來,和對方談是否能分期,

對方態度強硬,頂多等到我6月初領薪水,就要一次結清,但我薪水也才3萬多,

就算領了也無法一次繳清,對方堅持如果沒法一次付清就要告我詐欺...

我擔心真的被對方告詐欺的話,會被家人知道,而且可能會失去工作,我該怎麼辦?!

我上網查了一下知識家,有人建議先付三期分期給對方公司,然後和對方談分期,

另外要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說明自己無詐欺意圖,且有心還款,

這樣就能證明自己真的沒有詐欺意圖,這樣是否有用?!

1.你陳述的內容  如果一開始你就是要利用這種方式獲取金錢  確實可能會被認定成立詐欺  2.如果是單純因經濟狀況無法繳納分期款項   是否會成立詐欺就有疑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羅漢果 103-05-30 14:21

各位律師大大好^^

有棟房子所有權人為 ABC三人

A拿房子去跟銀行抵押借款-->負債

B、C為連帶保證人

今天A擺爛(有工作薪資收入),不償還銀行的負債

A說:大不了房子法拍啊!

B、C是否有法律條款,強制要求A需清償債務?並保留住房子

有辦法對A行使民事訴訟、執行假扣押、或強制薪資繳納嗎?

ABC三人共有,且BC又是連帶保證人,當然是與此事拖不了關係的,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05-30 18:56

您好!您必須先代替債主向銀行清償,才能轉向債主求償,且拿到執行名義後才能強制執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0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BC可代A先情償債務,再向A主張返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ss MM 103-05-30 10:29

信用卡欠債與惡親戚佔屋急件詢問】

律師群 您好:

我於一年半前刷卡共計約五萬元,但因故失業,後又因身體因素無法工作,現債權銀行中國信託發文要求清償債務,因個人名下繼承動產一戶(但因長年離鄉在台北打拼,南部老屋早已被家父離婚之前妻惡性佔據據為己有)

先前個人曾想過出售房屋,以利做財務運用一途。但因其前妻耍潑不肯搬走,故僵持五六年,使我的財務無法做有效利用。

這一年半因健康因素無法工作,個人有意償還欠款並做為醫療診金,故決意出售房產,但因惡親戚強佔,個人對方法律事務並不瞭解,也無法請其離開,簽立房屋買賣契約後發現此番情況,竟讓房屋售價直接腰折一半,等同法拍價格。

今收到法院來信,其屋將於6/11查封,進行拍賣,請問各位律師我該如何做會較理想?個人已抱就算是拍賣其屋也要將此二事(欠款與惡親戚)一併解決,但不知這對我會造成什麼影響?

尚請協助回覆,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向占有者提出遷讓房屋之訴,以免能以強制執行方式將其趕出,以賣得好價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ss MM 103-05-30 22:0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向占有者提出遷讓房屋之訴,以免能以強制執 ... (恕刪)

律師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網球 103-05-30 03:12

小弟本人我的簡易處刑書

於99年七月中酒駕0.55 經簡易判決罰金50000(不構成累犯)

不知悔悟 又於103年5月13日晚間1100至1200於某處食用含酒類之薑母鴨 明之飲酒後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人於103年五月14日凌成3時許駕駛重型機車上路 遭警攔查達0.44 無肇事無違規

我很後悔也很慌張

也爬了許多文說判刑的機會很大

我誠心的想請問有經驗的法官 檢察官律師 我這樣大概會派多久(依實務經驗)因為我知道要看承審法官的心證

也誠心請問??有經驗的法官 檢察官律師 我這樣的情況易科罰金的機率大概有多少或是易服勞役(依實務經驗)因為我知道這也要看執行檢察官自己的判斷     

可以請有經驗的大大為我解惑嗎?

我已經準備好

1悔過書2就醫證明(戒酒門診.精神科)3主管背書4戶籍謄本5母親有輕度聽力障礙 哥哥白天工作 我白天須照顧母親 6家中有在務須我跟哥哥 哥哥白天工作 我白天須照顧母親 6家中有債務需我跟哥哥共同承擔方可免持生 我白天須照顧母親 6家中有債務需我跟哥哥共同承擔方可免持生活

我知道酒駕不對  我悔不當初 希望有實務經驗的人可以給我一點意見

                                                  萬分感安

法律小學生 103-05-30 09:23

大大你好 這已經連續兩次酒駕了 而且酒測值也很高

             被判刑的機會確實極高  

              但也不是沒有妥適處理的方式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相關經驗

keroro 103-05-29 22:07

小弟我在鄉下持有一座魚塭

近來因為隔壁的魚塭主將界樁挖除導致我們之間相接的共同道路重新用水泥灌造過,而其中的一小部分是我及家人們一起鋪設的

後來隔壁主人在當天晚上將屬於他的那一部分道路打掉了,說是他不要走了,我們也沒的用,其實因為工作上的問題他也不可能不走,不過這條共同道路(大約70公分寬130公尺長,只有用來提供行走及搬運貨物)從之前的地主開始已經有了數十年的歷史了,跟他協調他也只說你去法院告我這句話。

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這個問題呢?如果想要先寄存證信函,那是否有範例可以參考呢?

感謝相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可以主張通行權,當然您們也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存證信函主要是將您們所欲表達的意思寫上去即可,但若對方仍不同意,則只能透過訴訟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ONOJOG 103-05-29 21:23

你好,小弟今天騎車到十字路口一輛迴轉車輛停在路口沒有完全路邊停靠,我從副駕駛座方向前進,己到車輛後方是副駕駛突然開車門出來造成小弟我受傷.後來對方願意修理車輛(4500),以及?藥費(2000)但是不願意賠償工作上的損失(2000).後來還說我紅燈(當時我綠燈我才會通過)請問小弟我要爭取工作損失還是不要??因為對方發生時說給我3000賠修車費讓我很生氣

您好,您可具狀對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並於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賠償可包含工作損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30 0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ina 103-05-29 18:00

被前夫告我偽造文書.

婚姻存在期間在店家申辦中華電信網路.MOD.電話.但在102年1月離婚.之後直到102.10月我才搬離住所.搬離後中華電信有來電給我.問我是否繼續使用.我說我要搬離當然是沒人使用.她們請我拆機.因為不拆機歸還會有高額違約金.說她們會有工作人員來收機.之後12月底中華電信工作人員來收機子.我當下還問這單子是簽我名還是簽申請人名字.中華電信人員說當然是申請人名.我不疑有他就簽了前夫的名.表示數據機.機上盒有歸還給中華電信.

直到103.1月前夫拿中華電信帳單來跟我索討說9-10帳單未繳費.我交給他3212元.並跟他說中華電信要解約喔.之後1月底又來索討費用.我說我都搬離了怎會有費用.就說上次我給的是5-6月.我聽了覺得不可能.沒在給他錢..之後就三番兩次一直來索討.直到4月我收到警局通知.我去做了筆錄才知道是前夫告我偽造文書簽他名.之後他又來索討費用..跟我說你給錢我就撤告..我當下都有錄音存證

5月底檢察署開庭.檢察官說你申請的法扶律師被取消了.你不可以自己講麻..檢察官一直問我認罪嗎.我回說我簽他名沒有造成他受損.我也沒得到利益阿而且也省下高額違約金..檢察官說.我到底懂不懂法律.你要翻一下法律的書嗎..說認罪.緩起訴你不會被關拉.只會易科罰金.前夫說我沒授權你可以簽名拆機.還說我可以跟中間人說(前夫媽媽).我回我有說過.你媽不理.檢察官又說.你可以跟中間人說.為何不說呢..我超火大..反正我說啥檢察官不是很理我..最後檢察官說交給法院簡易判決也是一樣拉..就請我簽名.還補一句說我浪費她時間..

我想問法院簡易判決下來..後續我該如何..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29 18: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簡易判決內容不服,可於上訴期間內提起上訴救濟之。惟本案依您提示情形,若您前夫無授予您簽名之權利,您擅自簽前夫之名,可能有偽造文書之疑義,若有機會可請求緩起訴,可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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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30 0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確實不會造成他人的損失,但是我國司法對於這一點向來採取寬鬆的認定,認為只要未經授權就有可能構成偽證罪。

2、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救濟,並且委請律師協助釐清中華電信與您接洽的情形,並且傳喚當天與您接觸的人員證明是對方建議您簽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