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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mauve 103-10-09 10:29

我之前在網拍購物 該網拍由於資料被竊取

我因此接到詐騙集團的電話 被騙走一筆錢(錢匯入對方的戶頭)

前幾天收到地方法院的公文 說被告判定為不起訴 理由是對方也是人頭

被告在聊天室看到工作內容為幫忙領錢可抽取匯款金額3%傭金 但是這樣也可以算是協助詐騙吧?

而且對方已經成年(滿21歲) 我因此寫了書狀 請問到時候會變成是被告要還我當初我被騙走的錢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0-09 12:53

您好!如果對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不服,應於七日內聲請再議,否則被騙款可能難以追回。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9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不服,您可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翌日七天內,提出再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除提起刑事再議之程序外

如果對方確實有過失之情況(刑事詐欺罪不處罰過失)

亦可直接對其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紫 103-10-10 08:16

 我再詢問一下 當初我去地方法院寫書狀的時候 地方法院的人還有給我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請問這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是等到我寄出去的書狀有回應後才能寫好寄出去的嗎?

並且我寫好的書狀大約會等多久收到回應?謝謝

小仁 103-10-09 01:35

交往了2年.我現在33歲我女友現在20.曾經一起上班過.如今她有現在的成果是我幫她進修半年的.

上上個星期.我女友叫我用手機幫她縮檔上傳工作影片給她老闆.我無意間按到其中一個影片;是我們的性愛的影片.當時我嚇到我趕緊把這影片拉到我的桌面.這樣應該她的手機就沒有了吧.之後我有問她妳為什麼要拍這個.最後她只對我笑笑.然後把手機給抽走.我很生氣說:妳不要亂搞.妳不要給我傳出去喔.她也不理我.我那時想說年紀還輕算了.最後沒多久她提出分手.我沒答應(上個星期).然後我查原因.原來她有了新歡而且交往了一個月左右了(劈腿).我也想一想為什麼她會這樣做.我之前有好幾次對她做過在當眾面前不好的責罵.我只是要讓她成長更快.所以她會劈腿來報復.現在我想到她那時候拍下來的影片.我怕她往後在對我進行報復.怎麼辦?我已報案提告她;她會判多重或多輕?如果判完我大概要花多錢?她如果敗訴她會付我的那一筆律師費和其他的費用嗎?

影片內容大約30分鐘:一開始她拍到她自己按手機跟調角度的畫面(最後也是關手機的畫面)拍的過程她自己還知道趕快穿胸罩.還轉頭看鏡頭看了3~4次.

交往一年後她開始變的.說了一大堆謊.還騙了我一些錢和偷我媽的錢.我媽當場有抓到但我們原諒她.因為她年紀還輕(但這沒證據).她有虐待動物的證據.用襪子把狗套著讓狗快沒辦法呼吸的影片.還有其他偷拍一些有的沒有的照片.她很喜歡偷拍.玩手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9 0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竊錄的部份,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告訴乃論,倘若雙方和解,就會撤告。

2、倘若未和解,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此部分必須審酌犯罪情節、雙方的資力,不能一蓋而論。

3、律師費用的部分,除非對方願意以和解方式負擔,否則依法無法向對方請求。

 

 

 

 您好:

原則上如曹大律師所述

並建議您可將相關費用都列入向對方請求賠償和解條件

如果對方不願意賠償,則您可於檢察官起訴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9 16: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在未經過您同意之情形下,偷拍私密影片,會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相關罪名,建議您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針對前女友之行為提告,並請求檢察官調查並扣押前女友相關3c產品是否還有關於您之私密影片。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您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如還有其他問題或不明瞭之處,建議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9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前女友提出妨害秘密告訴。

並待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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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笨 103-10-12 14:3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已報案 作完筆錄了.警察也跟我說她也去作筆錄了.現在我是在家等待通知.還是要去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針對前女友之行為提告,並請求檢察官調查並扣押前女友相關3c產品之私密影片 呢?

快得憂鬱症 103-10-09 01:29

去年我從交友網站認識一名男子,兩人以skype聯絡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對方天天以聊天方式噓寒問暖,本來約了日期要見面,

結果在約定日前一日,對方臨時被公司派去廣州出差,

後來他告知自己是博弈遊戲的工程師,要轉往澳門看機台,

有一位很照顧他的台灣人是澳門賭場經理,很想幫他早日成家立業,

因公務上的職權可以掌握大樂透、今彩539 的明牌

為了要讓我們有錢結婚,要用我的名義成為領牌會員

之後天天打電話給我,要我轉帳的名義有會員費、領牌費、預付中獎金額

….等等,當時我也真的是被沖"婚"頭了,以為她是真愛要和他共患難

他因為簽署保密條款不能帶手機與外界聯絡,家人都在國外

過程中都是我自籌錢,預借所有的信用卡、辦了現金卡、賣了機車(我還沒買過汽車),

典當了父母要給我結婚的金飾還向公司預借薪水…….加加總總共124萬。

等我再也籌不出任何一塊錢時,他從”skype”蒸發,天天打給我的經理也變成空號,

最慘的是我沒見過人,連聲音才聽過兩次。

我月薪才25k,為了還債白天工作十小時,晚上還去速食店兼差打烊班,只為了多賺幾千元,

每天睡不到幾小時。一度我真的很想輕生,看著朋友透過網路交友、電玩交友都順利結婚生子,我卻遇到詐騙集團,日以繼夜地工作連睡覺的時間都沒有,更別妄想再和人交往結婚

 好在有一位好友一直支持著我(當初我也跟她開口借了五萬元)

一年後的現在,我接到法院通知,得知所匯的款項,都是在同一人的名下(W女)

被告也是透過網路交友被誘拐提供帳號、密碼,淪為人頭

法院的判決是雖然被告(W女)將存摺、提款卡寄交詐騙集團成員,然無積極證據證明具備幫助詐欺的故意,是被告辯稱其無幫助詐欺之犯意,尚堪採信。

刑法第452條、第451條之1第4項第301條第一項 的法源判被告”無罪”

隨即我提起上訴,如今高等法院也願意受理我的上訴,但我沒有任何法學常識

馬上要開庭了,我想請教法律專家協助我該如何舉證被告,多少要回一點血汗錢

p.s 我真的不懂銀行不是有每日提款的上限嗎? 為何詐騙集團可以全部順利領光

     當初我在警局報案時,警員有說這帳號早就是警示戶,為何不被凍結

     讓我一再匯款被詐騙集團領走匯款

 

    急~  急~  急~跪求專家幫忙提供快得憂鬱症的我一點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9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人頭帳戶的部份,目前法院對於檢察官的要求有日趨嚴格的趨勢,不能只是因為有帳戶資料等就認定是共犯。

2、倘若要協助上訴,請檢附判決書,以利分析。

 

 

愛哭 103-10-08 23:57

你好 

   我想請問    我要如何爭取小孩的監護權

  因為我跟他已離異  但他們雖然有能力養小孩

但是我認為她們家不適任  我該如何爭取?

因為小孩當時生病住院嘟由我一個人處理的

男方當初小孩住院時去不到半小時就走了

而是丟給我這位那時懷孕快八個月的顧  直到出院時才出現

我想爭取  因為他們家常打麻將  酗酒    男方也會天天酗酒

我為了ˊ小孩著想 我想爭取回來我身邊  我現在目前是沒工作

但我有一個愛小孩的心  請問我該怎麻爭取

 

您好:

法院就小孩監護權方面會審酌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所列之情況綜合判斷。

謹提供相關民法規定供您參考。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

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除了如樓上大律師所言外,補充說明,若現有事實顯示「監護人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顯有不適任情形」,您或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僅供參酌。

 

民法第1106-1條:

有事實足認監護人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有顯不適任之情事者,法院得依前條第一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改定適當之監護人,不受第一千零九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法院於改定監護人確定前,得先行宣告停止原監護人之監護權,並由當地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其監護人。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9 16: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現階段小孩是跟著對方,所以您在爭取改定監護時,就此部分屬於較為弱勢的(因為法院原則上會認為變動孩子已經習慣的現況,對小孩子不是很好)。

但是若您能具體指出孩子給對方監護教養,有何不利小孩之情況(比方說如您文中所提到的酗酒情形),則可蒐集證據提出改定監護之聲請唷!

辛苦您了!如還有其他問題或不明瞭之處,可以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Sam 103-10-08 22:36
律師您好!我因為在工作上與客人發生口角 近而犯了公然侮辱罪,結果在開庭時,檢察官 問對方要不要合解,對方卻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但檢察官說法官不一定會判,想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另外通常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開庭會隔很久嗎? Ps 檢察官認為我有悔意,叫對方給我一次機會! 但對方仍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這樣我現在有罪了嗎 檢察官也沒說我有沒有罪?只叫我簽了一張紙? 麻煩律師回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8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被檢察官起訴,對方即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您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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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8 22:43

您好,針對告訴乃論之罪,在偵查期間,檢察官的立場通常是希望告訴人與被告達成和解,這樣不僅可以定紛止爭,也可以讓檢察官輕鬆一點。 若妨害名譽證據很充足,建議盡量跟對方達成和解,並使對方在刑事部分撤告;若沒有很明顯,才考慮要不要拚拚看。

若還有其他問題或需要協助,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您當時簽的文件應該是開庭時的筆錄

您要在檢察官有起訴並經法院判決後才知道有沒有成立犯罪

 

隱居 (勇公) 103-10-09 00:45

如果檢察官認為微罪不舉,

逕為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就沒有附民的可能了。

(以前當檢察官這樣搞過,結果被高檢署發回續查@@)

judy 103-10-08 22:34
您好,我是位客服人員,於103/10/3下午4點被人事副總通知當日被資遣即刻生效,資遣之原因為被會員投訴多次無法勝任客服一職。於任職期間並未與任何會員發生衝突,且客服進線通話均有錄音存檔,事後請求人事副總舉証被客訴之人.事.時.地.物,但他主張會員並非是客服進線產生之客訴是私下會員多次打給人事副總投訴我態度不佳,人事副總並強調會員亦打電話私下跟總裁投訴我態度不佳。但任職期間也從未耳聞相關事件且人事單位亦未曾通知改善或告誡。光憑人事副總片面一詞並無法提出事實舉證疑有惡意抹黑資遣員工之嫌,雖然公司該給我的都有給,但資遣之由造成我任職八年餘一切付諸流水,離職原因惡意抹黑造成我心裡創傷。因我不想復職,只想針對那位副總提出訴訟,他惡意抹黑亦無法舉証而以無法勝任此工作資遣我,我想提出民事訴訟告他侵害個人名譽請求道歉及賠償可行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8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主管之違法行為,亦可直接提起訴訟請求損賠償,但若您欲直接提起訴訟,須備妥證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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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 103-10-08 14:05

我老公10月2號被刑事抓去驗尿,也去地檢署開臨時庭,我老公也坦承他有吸,他是初犯,沒任何前科,是一級毒品海洛因,我老公也怕了,也在10月3號就沒在吸了,他很怕去勒戒家裡的人怎麼辦,妻子沒工作又有一個一歲多的小孩,和一個中風的爸爸,媽媽老了沒工作了,他如果去勒戒家裡的怎麼辦?什麼方法可以讓我老公免勒戒呢?要去哪申請緩起訴戒癮治療呢?如何申請?我代替老公去申請可嗎?還是一定要請律師才行?拜託幫一下忙,謝謝

如果是初犯,或距離初犯超過5年,可具狀向地檢署聲請戒癮治療,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8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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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1-15 01:47

對不起喔!可以詢問一下嗎?

我11/13因為持有安非他命被警察釣魚

也坦承我11/8日有吸食

但在那之後都一直運動流汗喝水

可能驗尿呈陰性ㄇ?

我未滿20歲不想被家人知道

所以更不可能去勒戒

所以如何申請戒癮治療

我有正常打工也在上課剛碰不久,真的怕了

如何申請.....怎樣的狀紙比較容易被檢察官緩起訴戒癮治療

能幫幫我嗎?我真的害怕了

阿永 103-10-07 16:07

律師好:

我是勞方,簽了一個三年工作契約,做了一年後要提前解約

1.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迴避這個責任

2.若堅持不繳交違約金,我可能面臨到的責任以及後果為何?

因您與資方已簽署勞動契約,若要解約也是依該契約條款之約定,除非開契約條款有違反強行或禁止規定,否則勞動契約有約束雙方的效力。惟若一方未依約履行,他方可持該契約向法院請求對方履行(包括給付違約金)。

又倘因勞資爭議涉訟,建議或可向縣市政府勞動(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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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永 103-10-07 15:42

律師好:

我在台灣應徵上外派工作,地點在阿拉伯地區,老闆主管都是台灣人。到當地後不適應想回國,但老闆主張要先付工作違約金才會歸還我的護照。最後我不付違約金,等到我休假期間才拿到護照回來台灣

請問老闆扣押護照的行為是否違反台灣法律? 我可以提起任何告訴嗎?

謝謝

有關您的問題,若老闆強制扣留您的護照,致您無法離開阿拉伯,或有涉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惟其是否涉及該罪,尚須參酌其他人證與物證。

 

刑法第304條:

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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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may 103-10-07 02:38

律師你好

我有些問題想請教你,我們家有承攬消防工程,從94年至去年中,因為北捷的價格談不攏,發包公司價格越壓越低,所以就跟原本配合許久的公司,終止繼續配合。可是94年開始至今,中間有大概20個案件的所謂驗收10%未請款,中止合作之後我們有去找過當初發包的公司要請這些他合約上所說的驗收10%款項,他告訴我們說對方還沒付尾款給他,所以10%也不能給我們。

 

但是就文字來說,很清楚的是說驗收,所謂的驗收就是業主磡查過無誤,就算是驗收完成,可以營業之類的,對方公司的意思卻是,發包給他們的業主有付所謂的尾款之類的款項付清,我們才可以拿回本該屬於我們的10%,去年問了之後,說一個禮拜給回覆,結果又等了一年。前幾天又跑了一次,答案一樣是錢還沒給他們,所以無法付給我們剩下的10%。

 

我想問問,如果照他們合約上說的工程驗收:乙方需派一員配合發包公司或工程公司完成驗收後,驗收完成才發放10%保留款。如果是這樣,他們跟發包的公司從來沒有通知這一項目,那當初其一承攬的百貨公司,也已經營業2-3年,還不算驗收完成嗎?都已經營業2-3年,還可以說未驗收嗎?

 

如是這樣,我該怎麼做?手上還有20幾個10%驗收款項,我們不是一定要馬上拿到,可是對方一直不給個時間,雖然款項不多,但是累計下來也有20-30萬,都是辛苦在工地工作的血汗錢 ... 可以幫我解答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7 09:5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對方應該是有意積欠款項,倘若雙方約定以驗收為付款條件,則對方有無收到業主之款項,與本案無涉。 2、 本文建議可以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就所積欠的各筆款項清償,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考慮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偉 103-10-06 20:23

我與妻子已分居6年了,女兒跟兒子都跟著媽媽一起生活,我一人在大陸工作,她目前照顧兩個小孩沒有工作,期間幾次與妻子協議離婚,妻子皆以要買一間房子做要求,我因始終做不到而一直拖著,已經拖了6年不想再拖了,想問怎麼樣申請離婚會比較合適。

現在跟妻子沒感情,但我還是很在意小孩,所以不想讓她太受傷影響到小孩,我同意小孩監護權給她及每月膳養費,請問該怎麼做?

我是在新北市,方便台北市律師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6 2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兩願協議離婚,需行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則您須提出對方具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且您為無責配偶,方有機會可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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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偉 103-10-06 21:0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兩願協議離婚,需行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則您須提出對方具有民法第1052 ... (恕刪)

請問何為無責配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6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該離婚事由不可歸責,簡單說,不是你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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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6 2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我國並沒有純粹之破綻主義(白話文說,就是若沒有法定事由,不可以因為不愛了或沒感情為由請求裁判離婚),所以在您所描述的情形,若要採取訴請裁判離婚之方式,可能會比較困難唷!

所以比較建議的方式是,看能否針對離婚的部分,於起訴時藉由調解的方式達到離婚之目的,再針對財產之部分去做處理。當然,若小孩子由母親照顧,母親也有請求扶養費用之權利。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您直接來電來系諮詢唷,如此才可以針對您的個案情形,為更具體的答覆唷!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大偉 103-10-06 21:2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我國並沒有純粹之破綻主義(白話文說,就是若沒有法定事由,不可以因為不愛 ... (恕刪)

我已經分居6年了,不能做?離婚的依據嗎?

 您好:

你與配偶分居六年雖然有機會可以訴請離婚

但是分居的原因也很重要,

最好還能加強其他不難維持婚姻之重大理由

才比較有能離婚成功之機會

律師事務所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捷運板橋站1號出口)

並有多年辦理離婚事件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6 22:05

您好,分居六年不代表一定可以離婚唷!甚至有分居更久的法院還是不准離,法官主要要看兩造之婚姻有沒有回復的可能,比方說分居後有沒有在繼續碰面(實務上甚至曾經有分居十幾年,僅因很多年前夫妻一起出國,所以認為有婚姻回復之可能而不准離)。 

要起訴大家都可以起訴,但是當起訴後,因為沒有離婚事由,雙方又對於離婚與否無共識,婚姻卡在法院,會更痛苦的。

小蕾 103-10-06 13:47

我想請問一下大大律師

我去年12月5號酒駕被罰7萬5

我是第一次初犯當天被收押開庭

法官有讓我分期給錢。判決的單子是今年的2月寄下來的

之後才知有身孕所以無法工作還清錢。

我今年8月生了已有小孩。我是看單子上10月9號要去花蓮地方法院報道。

去報道會忙上開庭。會被關嗎?

 

 

 

法院沒有那麼陰森可怕,妳不會馬上開庭就被關的!跟之前刑事訴訟程序上是有所不同的。

但是若罰款拖欠不繳,是可以強制執行拘提管收的,原則上妳只要有正當理由具體陳述,緩期繳納仍然是以可被接受的。

勇敢出庭、輕鬆陳述、嚴肅面對......有問題就快找律師!

christy119 103-10-06 09:23

您好,我在10月4日跟醫院請假到台北文山區的派出所接受偵查佐的調查和製作筆錄,我有把匯款收據和日本郵局的航空包裹收據以及有到縣政府的消法官機構進行協調解決買賣交易糾紛的影印單,交給偵查佐保管,由於原告的筆錄寫說我還欠他尾款9000元,但我實際上是已經完全付清貨款尚未積欠任何費用,偵查佐打了二通電話給原告,要求原告立即到所裡說明,原告在電話裡告知我們雙方是在line裡面進行交易,堅持要偵查佐去跟line公司申請我們之間的交易內容,但是偵查佐表示舉證有困難,於是作罷,原告來到所內與我進行對帳,我才發現原告有少給我很多貨品,但是原告卻一直要求我在他尾款費用,而且他所有貨款金額都是他自己的主觀認定來跟我收錢的,將近有15盒的貨品沒有簽收單據和日本郵局的空運送貨單據,結果卻要告我詐欺罪,說我詐欺他的財務,沒有付款給他。偵查佐還要我再付尾款2547元給告訴人,並要求告訴人對著錄音錄影機說銀貨兩訖,重新要告訴人在寫一份筆錄,我則拖到3點才將筆錄寫好離開派出所。我在派出所有聽到偵查佐和原告的對話,才知道我的案件只是單純的民事訴訟,但是原告堅持提告詐欺罪是刑事訴訟,也就是說就算我給原告2547元,我還是要上法院被檢察官調查。我目前是在屏東的醫院工作,無法跑台北的法院,而且我也覺得偵查佐和告訴人實在非常過分,明明知道這個案子是民事訴訟,卻要我浪費時間,浪費金錢,忍受精神上的折磨,請問各位律師們,我要怎麼處理這樣的詐欺罪的刑事案件呢? 我是無辜受害者,是否可以向派出所申訴呢? 或是對告訴人提告呢?

 

依你所述,確實是單純的民事案件,但對方既然已經提出刑事告訴,依法警察和地檢署還是要偵辦,筆錄必須製作,案子會進行到檢察官決定起訴與否,沒有跟警察申訴的問題,而對方除非有誣告,不然你也不能告對方

christy119 103-10-14 10:5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黃律師的回覆,請問黃律師偵查佐友要我在派出所內當面付給告訴人2574元,這樣算是和解嗎? 我只知道偵查佐有要告訴人對著錄影機說:銀貨兩訖和已收到2574元。 這樣的說詞,並且請告訴人再做一次筆錄,那我的案子是否還要再去法院偵查一次嗎? 告訴人和偵查佐都說這案子是民事訴訟,不是詐欺刑事案,因我之前也有項消法官申訴有關這一次的相關是由,雙方是已經達成退貨協義,但事後告訴人有寫一封掛號函來要求我付他9000元貨款,並向台北派出所提告詐欺

告訴人所提出的金額宇當初所講的金額是有所出入,而且我所收到的貨品並沒有當初所講的數量,而且雙方也已經達成退貨協義,並沒有所謂的欠款問題,不知為何告訴人卻獅子大開口要求我賠償他9000元,在台北派出所時偵查佐只要我付他2574元,這樣的案子我要如何向檢察官訴說我的委屈呢?

我是受害人結果卻變成加害人  請問我要如何處理呢?

 

阿仁 103-10-06 03:03

你好...因公司之前發生工程照片不見,因工程是小弟我在負責,所以我找了將近10天都找不到照片,之前也發生過相同情形,後來都是由總經理在公司安裝的公司雲端硬碟找到,而總經理在這次找到相片後說照片一直都在,是我自己本身的問題,我當然不服,我要求總經理調閱雲端硬碟的日誌,雲端硬碟有紀錄誰的帳號登錄、登錄進去做什麼動作(刪除或移動)都看的到,但總經理口頭上答應卻遲遲沒調閱,演變成公司老闆娘(公司是家族企業)當眾人的面說我瘋了,我忍受不了這樣的對待,當下決定不做了也決定要把我的權益提出,進而向公司提出要補我加班費乙事,公司說我們是責任制所以沒加班費,我的要求是強說之詞,我看了一下勞基法,只要是超時工作就算加班,但公司還是不認同,請問公司這樣有違規嗎?還有就是總經理方面,後來總算是跟總經理要到雲端日誌,可是拿回家一看全部都是我的帳號在做登錄使用(雲端日誌可以針對帳號調閱,小弟問過雲端系統的總公司了),給了等於沒給,我還是覺得如果照片一直都在為什麼雲端日誌公司不拿出來證明是我的問題,如果真的是公司做了甚麼手腳,這樣總經理有違法嗎?而老闆娘跟眾人的說我瘋了,是否違法公然侮辱,及仿害名譽呢?補充一點....總經理跟他老婆都有最大權限可以進入公司人員的帳號,這樣算違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公司未給付加班費,當屬違法,您可以向公司請求 二.老闆娘當眾人面說您瘋了,則可能會涉及公然侮辱之情事 三.若該帳號僅單純在公司使用,則可能要構成違法仍有爭議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麥 103-10-06 01:06

因為一些原因,於今年約5 6月開始和阿姨一家(有大.小兩表弟加上阿姨三人)一起住,母親由於在外工作關係,在家中只有一個房間,房間內有放置一些財務等等

前陣子母親回家發現價值上千元的紅酒不翼而飛,因為只有一件所以就當作沒發生,最近一個星期母親由於職務調動所以準備搬回家住,而昨天在整理房間時發現筆記型電腦、ipad、現金(人民幣至少5~6千)、首飾等等都消失無蹤,總共價值10萬以上,而且都是把外殼留下(像是錢包留下,現金全拿走、pad保護殼留下,pad拿走等等),所以一開始都沒發現不知道被偷走的確切時間,感覺這種手法好像很熟練似的,是否有可能是慣竊?

家中平常除了阿姨一家之外就是大表弟的朋友會出入,而這個大表弟的朋友圈又比較複雜,所以認為是他或他朋友拿的,詢問之後大表弟也說應該是朋友拿的

簡而言之就是在這幾個月內家中陸續失竊了至少10萬元以上的財務,而可能行竊的只有表弟或是他朋友,發生時間不確定而且現場因為母親這周回家住所以房間東西也都有動到,請問這樣去報警的話,需要準備或注意些什麼東西呢?失竊的東西有沒有辦法追回來呢?

您好,提出訴訟需要提出證據證明,建議您可在房間架設小型監視器,若真的有錄到小偷進房間偷東西,可以影像為證據,針對之前的部分一併撰寫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偷竊告訴,並請求返還所竊物品,如物品已無法原物返還,可於檢察官起訴後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所竊物品相當價值之賠償

小娥 103-10-05 22:21

我家中有個精神病患者的妹妹,因父母親都過世了

而我又出嫁到別的地方了,警察和當地里長時常撥我住家電話要求我要回去處理.但是我自有家庭要顧長時間這樣反覆回去照料妹妹,本身還要工作,又要顧家庭..真的快崩潰了..

如果不理妹妹讓社會局的人去處理這樣會不會犯什麼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5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94條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可能構成遺棄罪,且社會局亦會向您請求扶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想孩子 103-10-05 20:06

      我離婚將近三年,因為我又再婚,所以讓前夫產生某些程度的恨意,這段時間,離婚小孩共同監護,因工作關係,本來我平均每兩周帶小孩一次,但後來前夫中風,以及不甘心的心態,對於探視的規定越來越刁難,比如去帶的時候要幾點,送回又要幾點,問也不說原因,也不讓我接觸學校的作業和教育,為了不要使小孩夾在兩旁的為難,我也都盡量配合,不想雙方交惡,因此沒探視的時間,我也平均2~3天打電話小孩說說話,但最近前夫都不接電話了,雖然平均兩周看小孩的部分,尚維持,但其餘的時間前夫都不接,請問我有甚麼解決的方式(我也傳很多簡訊告訴前夫,他也無任何回應

Connie 103-11-06 03:34

我有相同的問題,請問妳找到律師了嗎?

想孩子 103-10-05 19:51

       我離婚將近三年,因為我又再婚,所以讓前夫產生某些程度的恨意,這段時間,離婚小孩共同監護,因工作關係,本來我平均每兩周帶小孩一次,但後來前夫中風,以及不甘心的心態,對於探視的規定越來越刁難,比如去帶的時候要幾點,送回又要幾點,問也不說原因,也不讓我接觸學校的作業和教育,為了不要使小孩夾在兩旁的為難,我也都盡量配合,不想雙方交惡,因此沒探視的時間,我也平均2~3天打電話小孩說說話,但最近前夫都不接電話了,雖然平均兩周看小孩的部分,尚維持,但其餘的時間前夫都不接,請問我有甚麼解決的方式(我也傳很多簡訊告訴前夫,他也無任何回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5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直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比較妥當唷!因為經由法院酌定探視方案,具有執行力,若前夫故意阻撓您探視孩子之權利,您可以強制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5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您前夫有干擾妨礙您行使探視權,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建議你如果對方惡意阻擋你探視的話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權
改成由你單獨監護
因為阻止探視是很嚴重的事情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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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仁 103-10-05 19:22

你好...因公司之前發生工程照片不見,因工程是小弟我在負責,所以我找了將近10天都找不到照片,之前也發生過相同情形,後來都是由總經理在公司安裝的公司雲端硬碟找到,而總經理在這次找到相片後說照片一直都在,是我自己本身的問題,我當然不服,我要求總經理調閱雲端硬碟的日誌,雲端硬碟有紀錄誰的帳號登錄、登錄進去做什麼動作(刪除或移動)都看的到,但總經理口頭上答應卻遲遲沒調閱,演變成公司老闆娘(公司是家族企業)當眾人的面說我瘋了,我忍受不了這樣的對待,當下決定不做了也決定要把我的權益提出,進而向公司提出要補我加班費乙事,公司說我們是責任制所以沒加班費,我的要求是強說之詞,我看了一下勞基法,只要是超時工作就算加班,但公司還是不認同,請問公司這樣有違規嗎?還有就是總經理方面,後來總算是跟總經理要到雲端日誌,可是拿回家一看全部都是我的帳號在做登錄使用(雲端日誌可以針對帳號調閱,小弟問過雲端系統的總公司了),給了等於沒給,我還是覺得如果照片一直都在為什麼雲端日誌公司不拿出來證明是我的問題,如果真的是公司做了甚麼手腳,這樣總經理有違法嗎?而老闆娘跟眾人的說我瘋了,是否違法公然侮辱,及仿害名譽呢?

阿仁 103-10-05 19:21

因公司之前發生工程照片不見,因工程是小弟我在負責,所以我找了將近10天都找不到照片,之前也發生過相同情形,後來都是由總經理在公司安裝的公司雲端硬碟找到,而總經理在這次找到相片後說照片一直都在,是我自己本身的問題,我當然不服,我要求總經理調閱雲端硬碟的日誌,雲端硬碟有紀錄誰的帳號登錄、登錄進去做什麼動作(刪除或移動)都看的到,但總經理口頭上答應卻遲遲沒調閱,演變成公司老闆娘(公司是家族企業)當眾人的面說我瘋了,我忍受不了這樣的對待,當下決定不做了也決定要把我的權益提出,進而向公司提出要補我加班費乙事,公司說我們是責任制所以沒加班費,我的要求是強說之詞,我看了一下勞基法,只要是超時工作就算加班,但公司還是不認同,請問公司這樣有違規嗎?還有就是總經理方面,後來總算是跟總經理要到雲端日誌,可是拿回家一看全部都是我的帳號在做登錄使用(雲端日誌可以針對帳號調閱,小弟問過雲端系統的總公司了),給了等於沒給,我還是覺得如果照片一直都在為什麼雲端日誌公司不拿出來證明是我的問題,如果真的是公司做了甚麼手腳,這樣總經理有違法嗎?而老闆娘跟眾人的說我瘋了,是否違法公然侮辱,及仿害名譽呢?

阿仁 103-10-05 19:14

你好...因公司之前發生工程照片不見,因工程是小弟我在負責,所以我找了將近10天都找不到照片,之前也發生過相同情形,後來都是由總經理在公司安裝的公司雲端硬碟找到,而總經理在這次找到相片後說照片一直都在,是我自己本身的問題,我當然不服,我要求總經理調閱雲端硬碟的日誌,雲端硬碟有紀錄誰的帳號登錄、登錄進去做什麼動作(刪除或移動)都看的到,但總經理口頭上答應卻遲遲沒調閱,演變成公司老闆娘(公司是家族企業)當眾人的面說我瘋了,我忍受不了這樣的對待,當下決定不做了也決定要把我的權益提出,進而向公司提出要補我加班費乙事,公司說我們是責任制所以沒加班費,我的要求是強說之詞,我看了一下勞基法,只要是超時工作就算加班,但公司還是不認同,請問公司這樣有違規嗎?還有就是總經理方面,後來總算是跟總經理要到雲端日誌,可是拿回家一看全部都是我的帳號在做登錄使用(雲端日誌可以針對帳號調閱,小弟問過雲端系統的總公司了),給了等於沒給,我還是覺得如果照片一直都在為什麼雲端日誌公司不拿出來證明是我的問題,如果真的是公司做了甚麼手腳,這樣總經理有違法嗎?而老闆娘跟眾人的說我瘋了,是否違法公然侮辱,及仿害名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5 2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符合勞動部規定的工作性質才可以是責任制,此部分我建議可以詢問勞動局,倘若違法可以提出申訴。 2、倘若有侵害著作權或是盜用帳號密碼等,可以提告。 3、是的,可以提出證據提告
阿仁 103-10-05 18:35

你好...因公司之前發生工程照片不見,因工程是小弟我在負責,所以我找了將近10天都找不到照片,之前也發生過相同情形,後來都是由總經理在公司安裝的公司雲端硬碟找到,而總經理在這次找到相片後說照片一直都在,是我自己本身的問題,我當然不服,我要求總經理調閱雲端硬碟的日誌,雲端硬碟有紀錄誰的帳號登錄、登錄進去做什麼動作(刪除或移動)都看的到,但總經理口頭上答應卻遲遲沒調閱,演變成公司老闆娘(公司是家族企業)當眾人的面說我瘋了,我忍受不了這樣的對待,當下決定不做了也決定要把我的權益提出,進而向公司提出要補我加班費乙事,公司說我們是責任制所以沒加班費,我的要求是強說之詞,我看了一下勞基法,只要是超時工作就算加班,但公司還是不認同,請問公司這樣有違規嗎?還有就是總經理方面,後來總算是跟總經理要到雲端日誌,可是拿回家一看全部都是我的帳號在做登錄使用(雲端日誌可以針對帳號調閱,小弟問過雲端系統的總公司了),給了等於沒給,我還是覺得如果照片一直都在為什麼雲端日誌公司不拿出來證明是我的問題,如果真的是公司做了甚麼手腳,這樣總經理有違法嗎?而老闆娘跟眾人的說我瘋了,是否違法公然侮辱,及仿害名譽呢?

您好:

1.關於超時工作是否就可請求加班費,法院實務上多附有條件限制,

   例如勞工確有依公司規定向公司申請加班或公司有要求加班等情事,

   勞工才比較會告贏。

2.除非可證明總經理無權使您的帳號及密碼登錄,否則恐難認有何違法之處。

3.老闆娘如係於公然之場所跟眾人說您瘋了,就有公然侮辱之罪嫌,

  您可於知悉後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並可於檢察官起訴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果汁 103-10-04 20:02

各位律師,果汁真的要氣炸了,果汁是一個大二學生,為了賺多一點錢,有時候當SG,大部分的晚上都在當酒促,姊很ENJOY我的工作所以業績算是小組裡的TOP,有一個常客可能自以為跟姊很熟,每次跟我說話都會溝我,本來覺得還好,結果!!!!!!!!他這陣子越來越誇張!!!!!!!!!昨天竟然直接抓我奶戳我下體,把我當酒家女嗎?????酒促並不是酒家女好嗎????很生氣很想哭今天只好跟主管請假一直發呆,我想要告他可以嗎????要怎麼告???我想要讓他有前科被剁掉雞雞!

姊姊好,酒客的行為已經構成強制猥褻罪,建議蒐集證據如四周是否有足夠的證人可以出來作證、監視器錄影帶保存、或是電話錄音讓對方自白有做這件事情。可以委請律師提起告訴,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向對方求償,台中地區可來電討論,高雄地區則可找何明諺律師,謝謝。

 您好:

如同余大律師所述

如係發生於北部地區並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南部地區則推薦曾擔任檢察官之邵勇維律師)

 

 

隱居 (勇公) 103-10-04 22:45

律師點名,補充如下:

之前擔任屏東地檢署婦幼組檢察官時,曾經起訴一件在游泳池以教游泳為名,把手指插入女大生下體的案件,起訴強制性交、一、二、三審均認定強制性交,判三年多。

我那時候當婦幼組檢察官遇到女性被害人,還是覺得女性被害人比較難以在我的面前自由陳述,

所以後來就去緝毒組了。還有三歲女童看到我就哭了><,我還要請同組的女檢察官代為訊問,才能問的出來。(這個應該跟女性找婦產科醫生,如果可以的話,希望找女性應該一樣的道理)

以上僅供參考。

中部地區如果需要當過檢察官律師,我可代為聯繫同期(司法官四十三期)退下來的葉柏岳律師。(耕讀園槍擊案指揮檢察官

若有疑問可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當然本網站的律師都是好律師^^

另外社會局的性侵害防治中心有訴訟補助及社工、心理諮商等相關資源可以協助你走出陰霾。

(包含心理衡鑑等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4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男方對您之行為,很有可能已經構成強制猥褻了!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委任律師撰寫書狀為您向地檢署對男方提起告訴。並可請求檢察官調查相關之監視錄影畫面,以證明對方之不法行為。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您可對其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如此就可以讓他又坐牢又賠錢唷!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來電信諮詢。

jimmy 103-10-04 19:28

我朋友在類似MSN的軟體 公佈我的照片

並在他的留言 暗諷我沒工作整天躲在家裡的 話語

但是事實上我有工作,我是不是提出工作薪資證明

有辦法提告

他這樣也有侵犯我的銷像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4 19: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可能涉犯加重誹謗罪或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實際情形仍然必須依據所張貼之內容而定。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撤文、賠償,否則可以考慮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佩 103-10-04 18:23

有幾個問題想請問各位專家

我跟甲同事發生言語糾紛,甲同事剪輯我們LINE的對話,然後發佈在LINE的動態上,經由line發佈動態,上面顯示本人照片,名字,跟甲同事對話片段,以上是否構成公開(line動態是只要是好友都會看見)?

其中言語有"靠"這個字,"靠"這個字是否能夠構成辱罵的用詞?

乙同事也在賴上面回應工作是用睡覺換來的,是否構成人身攻擊?除了引用我跟甲方的對話紀錄發佈至動態,回覆動態的人沒有直接提到我的名字,這樣是否不算指名攻擊,汙辱,毀謗?

我已經報案做完筆錄,警察是否有權將證人姓名,告知被告,導致證人不願意出庭作證,請問警察是否違法?(因為那名偵辦員警休息,所以暫時無法追究)

請問警察說如果罪名不成立,對方可以反告我誤告?誤告罪名可判多久?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4 20: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靠,應該不算是公然侮辱

2、有關於影射的部分,倘若可以推知是誰,則也會構成誹謗罪。

3、誣告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4、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PO文,及記錄在員警筆錄的陳述,尋求正式諮詢,委請律師提出告訴補充理由狀,以保障權益。

小佩 103-10-04 20:18

如果現在撤銷告訴,可以嗎?撤銷之後可以從新提告嗎?賠償金跟律師費用各是多少?

您好:

1.您如果提出的示妨害名譽的告訴,現在就可以撤告,但撤告後就同一事件就不能再提告

2.其餘如曹大律師所述。

如您有委任律師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Eddie 103-10-04 16:44

本人擔任社區兩屆的監委,有堅控方面的專長,在接任初期因見本社區監視器設備及線路十分紊亂,而或多或少幫忙維修,自知身份需避嫌,所以從未跟社區請款,較小零件我自己提供,較貴的請社區主任購買,後來有人覺得我一直提供免費的服務,過意不去,於是又找其它廠商處理,但是這家廠商處理的並不理想,所以後面又經由管委會的同意,自己又出面斜助善後,但我還是沒跟管委會要過一毛錢,直到下任管委會上任時,約有少許進度沒完成,新主委說叫我不要再幫忙,於是我也識相的停止這些工作, 不再過問 , 但新主委老公在社區FB上發言,說上任管委會把這些工程都包給我, 社區花了很多錢,現在還是用不好,也是因為是我,所以害他們找不到廠商來承接,並要住戶來對我追究社區造成的損失,雖無指名道姓, 但言語間的人身攻擊,讓我有很深的受辱感,再加上把我的帳號給刪除, 讓我無從對住戶解釋 , 我想請問的是,我可以對他提告哪條法律 , 勝算大嗎?  手上有他發言的畫面圖,以及這兩任的財報來證明管委會沒有一項支出是跟我有關的 , 假設勝算不大,是不是就只能這樣算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4 1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已經觸犯加重誹謗罪,您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道歉並且賠償,否則可以於六個月內提起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ddie 103-10-08 12:0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假設用加重毀磅罪提起告訴 , 像這種刑事訴訟,是不是先由檢察官認定,提起公訴

開庭是由檢查官跟對方律師在庭上攻防? 若我委任律師, 是不是只有在民事和解上才需要?

類似這樣的案件,我大概要準備多少錢來打這場官司?

小佩 103-10-04 15:41

我想問一下,我跟我的同事發生糾紛,他剪輯我跟他LINE的對話,然後發佈在LINE的動態上,其中言語有"靠"這個字,我能告他汙辱嗎?其他的同事也在賴上面回應他說"我的工作是跟老闆睡換來的",我想問一下這也能告那個留言的人嗎?因為他留言裡沒有指明我,然後那個罵我靠的同事,他有剪輯我的對話裡面有我的名子,發佈的當下我有請他立即刪除,不然我要去警局備案,他並沒刪除,還請我快點去報案,雖然並沒有直接指名我的名子,但是我堅持他們LINE的動態上有我的名子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05 12:27

1. 單純一個靠字是否構成公然侮辱誹謗,仍須就上下文綜合判斷。

2. 對方剪貼你跟他的對話,看起來應該可以特定對象,因此其他人的回答,應可看得出來是具有針對特定人所為的誹謗言論。

3. 雖未指明道姓,但只要可得而知是特定對象。

羅賴 103-10-04 00:39

你好:

我上ㄧ份工作是診所做了三個月

但因為家裡因素我半個月前有預告9/20離職

主管不同意堅持要我到月底

後來因為家裡因素真的必須要回去,所以我9/13提前離職

只是傳賴講,那請問一下

我這樣領不到薪水是正常的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0-04 05:28

您好!不論何時離職薪水可領到在職最後一天;但因做滿三個月要提前10日預告離職,否則如果造成雇主損害,雇主可以請求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omo 103-10-03 19:34

各位好:

想請問各位 我有個侄女 現在3歲、他爸爸是我表哥、她媽媽生她的時候還沒18歲當初跟我哥有論及婚嫁、但是最後還是分手、妹妹生下沒多久我表哥因為被告誘拐未成年少女(不是妹妹的媽媽)入獄、去年才放出來、可是妹妹幾個月大的時候她媽媽可能發現小孩沒有想像中的好帶、

她爸爸打電話罵我阿姨不時的一直來鬧要錢、髒話滿口、最後還跟我們說如果不來帶小孩就要把小孩送孤兒院、他們不要小孩、我阿姨才去把妹妹帶回來、當下妹妹非常瘦真的很不好帶、但是我們都非常愛她、我們還讓他上私立幼兒園、但這期間妹妹的媽媽有時候還會打來要錢、

昨天又打來要錢、要15萬還說如果不給會告我表哥誘拐未成年少女、現在我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表哥在去年出獄、也有工作了、妹妹的姓還是母姓、可是戶籍已經在我阿姨這裡了…我想問各位有沒有辦法可以讓那個“媽媽”不要再騷擾我們和妹妹…我們很清楚她要的是錢、還有她現在已經成年了也過了3年還能告我表哥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3 2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已過了三年,若符合和誘略誘罪之構成要件,對方還是可以提告(當然前提要符合法律要件)。

女方並未扶養小孩,所以他無法主張扶養費用,男方因是實際扶養小孩者,甚至可向女方主張小孩子之扶養費用。

最後,監護權縱使在男方,還是可以主張探視。

momo 103-10-06 03:2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已過了三年,若符合

☆☆☆☆☆☆☆☆☆☆☆

律師非常謝謝您! 

大小姐 103-10-03 14:11

9月底提了離職也寫了離職

但聽說一直未送出去 感覺公司想用礦職扣我錢

請問這樣對我會有任何傷害嗎?

會扣薪水嗎?還是會領不到薪水呢?健保一直未退掉

不想在跟公司有所牽扯。也不想影響到現在的新工作

請問我該怎麼做?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06 14:56

1.健保沒退,請原公司退掉。

2.離職單什麼時候寫的?假設原公司扣薪水,直接去勞工局申訴。

以上。

seven 103-10-03 08:42

請問我目前是在一個社會福利團體工作的社工,本協會大部份所有的經費是申請社會局補助經費,協會目前要申請明年的經費但要申請這個案子經費裡面工作人員一定要有一名社工,才能申請  如果我今年年底離職,但協會申請明年一整年的補助方案經費的計畫書內容裡面工作人員寫上我 那請問這樣是否有構成??偽造文書?

謝憲愷 (謝律師) 103-10-03 09:51

您好,之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備偽造文書的故意,且變造文書的結果,必須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才可能成立本罪,因此,若該團體明知您將離職,又明年未有任何社工接替您的位置,為了獲取明年補助經費才將您的名字寫在計畫書上,即有偽造文書之問題。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F 103-10-03 01:20

 

想請問父母親未盡義務扶養孩子之後想要孩子扶養該如何申請減扶養責任?

 

父親長期酗酒抽菸一堆酒肉朋友把財產敗光沒工作,父親離婚我歸父親扶養但是父親幾呼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我由姑姑,姑丈,奶奶扶養任何花費都是由她們負責,父親一直酗酒結果就住院開刀費用也是我負責出,從小到現在大學四年級一直苦口婆心要他戒酒振作現在也才54歲就變成這樣,我從高中開始自己賺錢自己養自己,現在他會一直要錢吃飯一直要求那個這個然後一直躺在客廳一直喝酒裝可憐朋友來又活蹦亂跳去喝酒,姑姑希望我盡子女義務養育父親但是心裡好不平衡!!!一定要負全責嗎?把孩子都給別人顧等孩子長大了才在那裝可憐一直說我是他的女兒,讓我好受傷完全把我吃死死,想趁還沒畢業前清楚知道扶養的問題或者可以申請相關減免扶養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3 09: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您的父親之前沒有對您履行扶養義務,依據情節就可以主張減免您對他的扶養義務。又倘若您的父親是有資力的,如有動產等,則也您可以提出無需扶養的抗辯。

2、          建議您現在就可以蒐證,如其他人負責扶養您的匯款紀錄,或是記帳本等,父親長期酗酒就醫的相關資料等,以利將來訴訟之用。

3、          此部份只能等到將來父親提告之後提出抗辯,現行法無法主動提出。

 

 

軒軒 103-10-02 23:24

您好~

今年七月中時,給朋友載回家的路上發生車禍

原因是對方沒有打方向燈右轉,撞到我們

我的傷勢頗嚴重,一顆牙齒斷掉,頭縫針(撕裂傷一公分)

右手擦傷,左膝擦傷,右手肘擦傷,右踝擦傷

右踝擦傷很嚴重,導致我一個禮拜無法出門(走路不方便)

打工也因此請假兩個禮拜

而我八月還要去國外當交換生

對方至今還沒有打過一通電話來致歉

只有要求要送調解委員會

 

請問,工作損失我應該怎麼申請?

在國外的期間,我的腳依舊不方便走路,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而且之後我會很恐懼騎摩托車以及讓別人載,

這方面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謝謝您 :)

 您好:

1.工作損失部分您可依醫院診斷證明書所載之宜休養日數計算不能工作薪資損失,

    向對方請求賠償

2.在國外期間您的腳依舊不方便走路,如因此須購買輔具,亦可以要求賠償增加之生活支出。

3.您因車禍受傷亦可向對方請求精神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鄭瑞崙 (鄭律師) 103-10-06 09:40

您好

民事賠償問題誠如林大律師所言

建議您可以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但有期限限制

請務必在6個月內提告

提告後再來談和解

對您的權益比較有保障

且如果對方不願意和解

刑事起訴後尚可對之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可以免繳裁判費用 

johntrader 103-10-02 16:53

請問律師
刑事訴訟法 第 472 條沒收物,由檢察官處分之。
第 473 條沒收物,於執行後三個月內,由權利人聲請發還者,除應破毀或廢棄者外,檢察官應發還之;其已拍賣者,應給與拍賣所得之價金。
1.以上兩條,如果我是該權利人,是否必需在三個月內向檢察官聲請發還,如超過三個月,該沒收物將如何處置呢??2.如果我聲請發還後,依實際作業流程,我大約會在多少個工作天後取回該沒收物呢?? (一筆鉅額高於5億元)
謝謝律師的回覆!!

隱居 (勇公) 103-10-02 18:29

您好,如果是圓夢贏家的被害人,

可以參閱我之前的留言,我已經做很詳盡的整理了。

小明 103-10-02 16:23

不好意思我有幾個問題想問

1:我在公司在職期間因為個人因素跟公司借貸~經過2年還款我要換工作然公司提出需將款項還清

礙於我身上目前無法拿出全額~!公司說如果無法償還她將請律師本票作執行的動作...

因為當初簽立公司因為我是職員有給我免息.我知後跟公司說我可以分期還加利息給他們說要請律師做確認針對上述我該如何??麻煩了幫我解答

2:延續上述...因為我離職後並無不跟公司聯絡一直都保持聯絡..但公司人是直接打電話我沒接到(因為我新工作在無塵室)結果隔天我即收到存證信函...這樣我要怎麼辦~!!擔心她們這樣我新工作不保無法繼續償還...我不想這樣我只是想換薪水更高的工作把負債還清~!!

3:最後離職前的薪資公司扣完薪水我要去領剩下的薪資她們說要等律師出切結才能讓我領這部分我可以做什麼?

以上麻煩給予我建議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5 16: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個是約定利息,一個是遲延法定利息,兩者不相同也無涉。

2、可以以簽立和解書的方式處理。

3、公司可以主張抵銷,因此公司的主張並無違法,但是切結書的內容要看清楚。

eddie 103-10-02 15:49

我於民國99年將剛買半年的筆記型電腦借給當時還是女朋友的呂姓小姐工作上使用,於隔年分手後曾要求他歸還以便自己工作上使用,而她不予回應,再隔年民國101時曾傳簡訊要求她盡速歸還,她不但不回應,甚至連手機全換掉,致無法聯絡,意圖占為己有,雖知道他的工作地點,但不敢任意前往,怕被反咬城騷擾

請問對方如此行為是否已確實構成~刑法第335條-侵占罪,請幫忙,謝謝!

kenney 103-10-02 15:04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1.我與前妻於101年離婚,我取得兩個小孩監護權,

協議書載明每月除第四個禮拜,不用來帶小孩外,其他都是前妻負責來帶去她家

時間:禮拜六早上10點到禮拜日下午5點

但前妻除了以上時間,因長女今年小二,兒子小一,前妻在周一至周五上課時間常去小孩學校,更申請該校保健室志工請問這樣合理ㄇ

2.另外協議書也載明前妻若有工作,需負擔兩小孩教育費用共10,000元

若無工作則負擔5,000元,(目前前妻在做美安直銷),從102年至今已事隔兩年

對方就以直銷為業,有無其他工作不得而知,故對方已無另找其他工作打算,請問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2 20: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於上課時間經常性探視,可能影響子女之作息,應該盡量避免,您可以告知對方依約探視,並請校方協助。

2、有關於扶養費的部分,倘若對方拒絕依約履行,可以依法提起訴訟,並聲請強制執行。

騏逢敵手 103-10-01 23:32

家母在去年10月過逝,原本照顧中風爸爸的責任落在我和弟弟身上,因為弟弟已結婚並且也買新房住外面,所以只能早晚回來看一下,如今我也結婚但住家裡,我想和弟弟用輪流照顧一個月,但弟弟不願意也不想把爸爸搬過去住,說僅能做到早晚關心,我因為結婚工作也很忙,實在無法常常準時下班,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強制我弟弟做到照顧的責任?

林智群 (klaw) 103-10-01 23:47

 你弟並不是不願意照顧父親,是不願意按照你的意思照顧父親,

法律上他也沒有義務要按照你的意思去照顧父親,

如果他也願意出錢撫養,那就沒有違法問題,

至於細節應由你跟弟弟商量好

騏逢敵手 103-10-02 01:05

家母有留一筆農地房子(都沒做繼承,有點複雜……)還有壽險保險金受益人是我和爸爸,弟弟的部分僅有一筆100萬,到目前家中所有開銷水電醫療,都是從我和爸爸的帳戶扣,弟弟有要求我把我的理賠金匯入爸爸戶頭(怕我花完?),他也把他的保險理賠金匯入父親帳戶,他才要辦繼承過戶,可是我想法的是一起盡到照顧的責任,那有人又要繼承房子土地,又不盡照顧父親的義務!


ps.狀況是要我把全部的錢匯出去到父親名下,弟弟才要辦繼承!但弟弟沒心想照顧,匯出去的錢每個月還要作帳明細給他看!

我已說明我可以把錢匯出去,但我要弟弟輪流照顧,但他不願意!幫幫忙……解惑

騏逢敵手 103-10-02 01:0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弟並不是不願意照顧父親,是不願意按照你的意思照顧父親,

法律上 ... (恕刪)

家母有留一筆農地房子(都沒做繼承,有點複雜……)還有壽險保險金受益人是我和爸爸,弟弟的部分僅有一筆100萬,到目前家中所有開銷水電醫療,都是從我和爸爸的帳戶扣,弟弟有要求我把我的理賠金匯入爸爸戶頭(怕我花完?),他也把他的保險理賠金匯入父親帳戶,他才要辦繼承過戶,可是我想法的是一起盡到照顧的責任,那有人又要繼承房子土地,又不盡照顧父親的義務!



ps.狀況是要我把全部的錢匯出去到父親名下,弟弟才要辦繼承!但弟弟沒心想照顧,匯出去的錢每個月還要作帳明細給他看!


我已說明我可以把錢匯出去,但我要弟弟輪流照顧,但他不願意!幫幫忙……解惑

小黎 103-10-01 18:49

家裡的爸爸名下有一戶房子,爸、媽、我、哥,妹妹已嫁出去夫家住
我們全家四人都住在這戶房子裡~
但...自我大學後,他從牢裡放出來後就沒有工作
如果他真要說要有賺錢的話,也是因為媽媽自己開家庭代工幫忙
然後他每天晚上都不見人影
媽媽每個月都有給他固定的薪水(等於是給他的開銷)
但常常都會喊說沒錢了、錢花光了,叫我媽給他錢
當然如果不給他的話......
要嘛轉頭走人、要嘛就是發脾氣摔東西,雖然動手打人的次數很少就是了

但前天他要不到錢,發飆說這個房子是他的,叫我們滾出去自己想辦法找地方住
然後他要把房子賣掉,賣掉的錢自己拿走......
p.s....他賣掉的錢一定不少~!!一定足夠他過好一段時間
甚至正常用法,可以平穩的過下半輩子


那麼我想問的問題是........
1.
我們都已經是成年子女了,有辦法自力更生,萬一他真的花光了
然後再回頭找我們要錢,我們能不能用因為他棄養我們、或是什麼之類的理由
來跟他說,我們沒辦法養他?也沒辦法給他錢?
因為如果真的他回頭再來找我們
依照我們全家瞭解他的個性....不是兩敗俱傷,就是不堪其擾?
因為他還有說,"如果我們以後不理他、不養他,就要告我們棄養"

2.
針對他要賣房子,把我們趕出去自己想辦法找地方住的這一點
能不能夠對他的撫養義務先做一些防範?
就算是減輕也好,不過最大的希望還是免除撫養
只希望他拿到錢後,別再來打擾我們家各自的生活
也希望他別在外面錢亂花光後再來想辦法在我們身上不擇手段挖錢....



我們三人有辦法自力更生
也能夠勉強買一間還可以的房子
但是只怕這樣的問題會一直重複下去
重點還是在那麼一點
只希望""他(我父親)""別再來打擾我們,讓我們好好的、平靜的生活下去
別再來想盡辦法來挖我們三人任何一個人的錢

小黎 103-10-02 21:2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以針對未來數年後等他亂花光錢後,找不到我們,再去社福、警局告我們遺棄也沒有問題嗎?

我們只是希望能不能有個方式....

能夠給他固定的生活費就好(當然希望別太誇張)

然後別因為他愛賭,賭光錢又跑來亂我們

 

或是有沒有什麼辦法別再讓他來打擾我們的生活

真的給太多次機會,也真的太多年了,我們都累了,不想要他再來把我們當搖錢樹了

因為這樣,我們本來是可以存到不錯的自備款,但是都敗掉太多太多了

真的不想要這樣子的家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5 16: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建議您可以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固定每個月匯款給您的父親即可。

王小君 103-10-01 15:43

跟前夫,去年6月到戶政辦理離婚小孩2個監護權歸他,如今離婚1年多依舊住在女方家,因為他跟我爸還在工作,家人不忍心小孩,所以沒有很直接趕走他,如今我們都受不了這個人ㄌ,弟弟也氣到搬出去ㄌ,我跟他談要爭取一個小孩監護權  他不願回應我,我也跟他家人說,她們不願意幫助我,讓他兒子繼續住我家,也不管,還跟我說這是你們二個ㄉ事情,我們無法介入,不然你上法院訴訟!爭取!因為小孩,我已經不知道要如何做,來這尋求律師幫忙,解答。˙

您好,

若男方對您或家人有騷擾或暴力行為等,您可蒐集相關證據,依法向法院申請核發保護令,由法院強制他遷離。

或男方的行為對小孩有不良影響,不適於擔任監護人,基於小孩子的發展與成長健康,您可蒐集相關證據,依法向法院提出監護權改定訴訟,由法院指派您擔任小孩的監護人。

當然,如果能夠和男方達成協議並簽訂協議書,是最省事也最有效率的方式。

以上,敬請參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1 17: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想爭取監護權,因為對方現在還有監護權,所以建議先蒐集(或設計) 對方之行為有不利於小朋友之證據,待證據蒐集齊全後再要求男方離開,又若小朋友現在其實都還是由女方照顧,可主張小朋友由您監護較為習慣環境。

林智群 (klaw) 103-10-01 23:57

 建議發簡訊表示請他搬離你們家,不然就告他侵入住宅

至於監護權問題,

如果小孩是生活在你們家,法院通常不會變更小孩原來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