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show 103-09-01 16:21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現在又因為知道我在做網拍~又在網路上留言要大家不要買...指我們賺的都很多..之類的~已經很嚴重影響我身邊周遭的親人朋友~

請問我要怎麼做才可以結束這個婚姻!!!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show 103-09-01 16:21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現在又因為知道我在做網拍~又在網路上留言要大家不要買...指我們賺的都很多..之類的~已經很嚴重影響我身邊周遭的親人朋友~

請問我要怎麼做才可以結束這個婚姻!!!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show 103-09-01 16:21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現在又因為知道我在做網拍~又在網路上留言要大家不要買...指我們賺的都很多..之類的~已經很嚴重影響我身邊周遭的親人朋友~

請問我要怎麼做才可以結束這個婚姻!!!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max 103-09-01 10:35

您好

律師您好

我是做海運業的,商船能申請免稅菸酒,於是我同事申請了5箱公賣局香菸,由免稅店送至船上,海關有上去貼封條,出港後才能取出!!

該天當日我同事將5箱香菸取出放自自用車上後車廂要帶出,經檢查所員警查獲,由於我坐在副駕駛座上,警方連我一起移送!!

在做筆錄當中,我同事都說該事情都是他做,筆錄也都寫他所犯,警察也同意這樣做筆錄!!該事情發生6月,至今還沒開庭,由於我10月底要出國工作,我該如何做,我是否會被判刑?? 謝謝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1 10:55

您好:

1.  因警方移送至地檢署,若檢方開庭將會收到傳票,您可先詢問您朋友是否接到地檢署傳票,或直接打電話至地檢署詢問案件進度,以確認您是否可以出國。

2.  若警方將您以共犯移送,檢方將會傳喚您到庭,你可委任律師協助您主張無罪辯護,若無積極證據證明您有參與,您應可不必擔心。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1 17: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會收到地檢署偵查庭之傳票,依傳票日期到庭,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先委請律師查詢案號股別,再先寫個陳報狀給檢察官先延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mber Wong 103-09-01 08:57

律師您好 :

         本人的妹妹在一家知名餐廳擔任文書助理的工作,某日因為非直屬上司自已搞錯了我妹妹的工作內容,發了郵件來亂罵一通,我妹妹倒也不敢頂撞,僅是向她解釋工作的內容非他的領域而是另一位助理在負責,口氣尚佳,但或許是該主管認為我妹妹並未在郵件後面加了句 "不好意思,謝謝" 等恭維話語,憤而發了郵件罵我妹妹 "沒家教"等辱人的文字,我不曉得以郵件罵人算不算公然侮辱,但這封郵件有cc 給其它第三者知曉,懇請律師給予解答,謝謝您 !

 1.如果只是電子郵件中的對話   個人名譽沒有受侵害的問題    且不屬於公然情狀   那很難成立公然侮辱罪的要件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Amber Wong 103-09-01 10:44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只是電子郵件中的對話   個人名譽沒有受侵害的問題&n ... (恕刪)

 張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但我想知道的是,因為此事層出不窮,這是否可依其它方法對之提出告訴 ???

aru 103-08-31 23:42

律師您好,請問如果車禍傷者因氣喘等疾病醫院判定不能開刀(或者家屬認為不要開刀?),可透過藥物治癒,觀察四天後轉入普通病房,一天後突然因當初醫院當初判定不需開刀的傷勢導致心肺衰竭,直接從普通病房進入急救,最終急救無效,醫院是否有醫療疏失? 

對方年紀約60,本身有疾病,在醫院判斷不能開刀且觀察後將其轉入普通病房卻突然往生,患者本身並無工作能力情況下,對方要求賠償八百萬元,是不是算獅子大開口呢?第一次面對到這樣的事情,真的很無助,懇請回覆,真的很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31 23:58

您好!是否有醫療疏失?應要送醫審會等專業機構鑑定,很難僅憑片面陳述就判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1 00:09

這個部分實務上檢察官會解剖,尤其你主張是醫院可能有疏失的部分,

究竟是車禍還是醫療疏失致死,非解剖法醫無法判斷。

你一提出來有可能是醫院疏失的部分,檢察官應該就會解剖了。

不過千萬不要自己跟檢察官主張解剖,死者家屬會抓狂。

原則上法醫的解剖鑑定報告就會先確定死亡的因果關係了。

(因為相驗屍體證明書上面要寫直接及間接死亡的因素,究竟係車禍還是醫療問題等)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二位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法院考量死亡車禍賠償金額

醫療及喪葬費用部分就要視是否為必要支出及單據金額

精神賠償部分則要看雙方的學經歷背景及經濟能力

扶養費部分則要看死者之年齡及受扶養者之年齡和所在地之平均消費支出

也會考量過失比例情況來作賠償折數計算

強制責任賠償之金額也可以在總賠償額中扣除

故光是賠償金額之計算就已十分複雜

應該視每件個案之個別情況來認定被害人家屬之求償金額是否過高

並提醒您就算要和解也要給對對象

律師曾辦理當事人在委託律師辦理前就給對方部分和解金額

結果該領取之人並無受全部被害者家屬全權委託領取且逃逸無蹤

導致後來要重複賠償之情況,請您注意

Yvonne 103-08-31 22:46

您好!! 

因為前夫的家裡狀況是:房子是祖傳的(跟爸媽住)也有兄弟、但男方目前沒工作、前夫家裡(哥哥或弟弟)對我女兒很兇、雖然並無看到有沒有動手、但口氣很兇(親眼看過聽過)、很擔心自己女兒在那種環境下長大。

而我(女方)家裡狀況是:房子是租的(跟父母住)也有兄弟姊妹、有穩定的工作、周周可休、

因為男方家裡狀況比我好 、所以"監護權"歸前夫、但是我很想很積極的想與女兒培養感情、都覺得相處時間不夠用、有什麼可以讓我"探視權"時間上更多嗎? 找前夫協商貌似不可能、因為他並不太想讓我見孩子、不然就不會拖延時間了!

1.關於探視權問題:每次去"前夫家"接小孩都被刁難、等個一小時之類的都被拖延時間、可是卻要在他們規定時間內送回、晚個10分鐘、就說要找警察啦、要告我綁架的(超誇張的 冏)、難不成有"監護權"之一方的就是老大嗎?

 

2.關於扶養費的問題:雖然監護權在前夫那裏、前夫跟我要扶養費我也肯給、但是前夫獅子大開口說每個月要:1~1.5萬元、不然就不讓我探視女兒(要不然我申請延長探視權時間上他又不會肯之類..或者不配合之類.存心刁難)、我每個月最多也3萬多元、要生活、要儲蓄、還要給家用、這種狀況、難不成都讓前夫為主動方嗎??我們女方一點都不能夠爭取嗎??

 

3.每次都不是前夫來跟我見面說話的、都是由前夫的弟弟&哥哥&不然媽媽來

刁難我(拖延時間、減少我與女兒相處的時間)、威脅我(若不給扶養費、就不給探視或者縮短探視的時間)、甚至說要告我綁架、請問 他們有這權益嗎?請問探視權時間都是監護權那方說得算嗎??為什麼我們無法多爭取呢??

 

******有什麼辦法多爭取"探視權時間"呢???????(目前我不貪心 、 真的、最好能接小孩1周能有個48H~72H   最好能過夜的 拜託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1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刻意刁難探視,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又若不聲請改定監護,亦可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方案。又關於扶養費之部分,前夫主張每個月一萬至一萬五之費用,在實務上通常扶養費之給付會若在此區間,不算獅子大開口。 

103-08-31 22:34

律師們好:我和先生分居1個多月 小孩1歲都是我在照顧(全職媽媽) 分居原因是先生不給家用但他每次工作都要出差半個月 總是要我到樓下公婆家吃飯就好 經過多次溝通都破局 我實在受不了只好帶小孩回娘家當啃老族 我已經不打算再回去那個家了…而前幾天要回去拿衣物卻發現先生家和公婆家都已經換鎖了也沒告訴我 而我沒讓他們知道我已知道換鎖事情…昨天跟今天先生一直打電話來說星期一要和他爸來帶小孩回去 但我跟他說你們來這邊看看小孩就好不要帶走但他們很堅持明早就要來帶走 …我害怕到時會有拉扯對小孩不好明天是否能夠不讓他們進來? 畢竟家裡只有我和媽媽及小孩子如果他們強行帶走我肯定攔不住 這樣情況我能有什麼辦法嗎?如果我阻止他們帶走會影響我往後爭取監護權的權利嗎? …拜託請律師們幫我詳答 我真的很怕小孩被帶走 拜託~

 您好:

建議您明天應全程錄音錄影

如果對方有強行要帶走小孩之動作,

就盡快報警處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31 22:44

你就把小孩帶到警察局等,你跟警察說對方沒有法院判決要強行帶走小孩,

可能會構成強制罪的現行犯,故請求協助防止。

另外跟家事法庭聲請暫時處分,禁止對方強行帶走小孩。詳見家事事件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三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31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明天先生到您家時,可拒絕開門,若您先生於門外大聲叫囂,可錄影錄音存證,並報警,至警察局聲請家暴令;關於先生不給生活費用部分,可提起訴訟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未成年子女由您照顧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1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先生明日到場時,全程錄音錄影,若有拉扯行為,亦可以此作為證據向法院聲請家暴令。又若先生未得您及您家人之同意,強行進入您住處,可提出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犯罪告訴 。最後,提醒您,若您想取得監護權,不要輕易讓先生將孩子帶走。

103-09-01 01:02

非常感謝律師們的熱心解答 謝謝 謝謝

 

您好

你要堅持拒絕

他們要來就不要讓他們進來

如果硬要進來就報警

然後你必須要快點提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

快點將監護權狀態確定

否則你一直拒絕他探視對你往後爭取監護權不利

這次你阻擋他還可以用他威脅你要動粗來當作理由

但不能每次都用

所以你要快點行動

甚或將小孩先帶離開娘家至其他親友家住即可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103-09-02 21:34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你要堅持拒絕

他們 ... (恕刪)

請問蘇律師假處分該如何申請呢??…現在我要求對方看小孩只能在我家而不能帶出門但對方一直說我這樣是霸佔小孩…對方堅持不離婚一直用單親會讓小孩的心智成長受影響及我沒為小孩未來著想硬是要離婚但我們真的已經無法一起生活…(雙方都有錄音

偉倫 103-08-30 16:34

本票三百萬一張102.12.15簽的.103.1.5還款日期本票150萬一張102.11.9簽的.103.11.9還款日期本票150萬一張102.11.9簽的.103.11.9還款日期本票旁邊不是有小小張的嗎.她在那寫收款人寫我的名字.原因寫欠款一張對方親手寫的幫我保管錢的證明.(內容如下)102年9月20日甲方交付新台幣六十五萬元整.給乙方OOO於民國103年1月20日歸還如在預定日無法歸還 則以每日利息70%做為補償甲方OOO(我親自簽名印手印)乙方OOO(對方親自簽名印手印)日期102年9月20日(日期上乙方有印手印)ps開庭檢察官問說.70%利息多高這不可能怎樣的.我回答說:我不清楚怎麼算.這是對方寫好簽名蓋手印拿給我簽名蓋手印.我也沒詳細看.我從沒收到一毛錢.利息我都不要.我只要我的65w就好)(對方跟我之前是情侶.交往快五年.也同居.但對方在103年1/9早上我還在睡覺時候.就離開我們共同居住地方.不覺得很像預謀好的嗎.103.1.20這筆錢要拿給我的前夕就一聲不響的走了)
另外一張是對方親手寫的自白書.跟他在一起這四年多.劈腿十次以上並且都離開我.每次外面欠錢了.還是惹麻煩又跑回來哭哭啼啼跪我求我幫忙.說他會改她知道他錯了.我很心軟又還很愛她.所以都選擇原諒.拿錢借他幫她處理外面惹得事情.但上年她又劈腿離開我又出事情一次比一次誇張.我跟她說你已經同樣戲碼上演多少次.到底哪次才真心悔改知道我很愛你.最後一次102年七月劈腿離開一個月.就欠流氓六十萬.這次我親自過去要求我要帶我女朋友走.三天內我會拿六十萬現金換回我女友的本票.那時候對方還踹我的汽車恐嚇我擋住我的路.要逼我下車.我想說花錢消災只要我愛的人沒事就好錢再賺就好)這次我跟她說我幫你是最後一次.你可以走了看要去哪隨便你.但我女友苦苦哀求抱著我說她真的知道錯.他知道誰才是真心愛他.那些人都說好聽話哄他.怎樣的.我又心軟讓她回來.但我有跟她說.在一起四年多開銷樣樣都是我你從沒工作過.也好多次拿我的錢去養小白臉.也用很多理由跟我借錢.我覺得我該負擔你的開銷是我的責任.但離開我欠外面的跟我借的.那些你要自己負責還我.我已經被你搞得負債了.我說讓你回來我很害怕恐懼.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又騙我還愛我.之後我在房間忙網拍.他拿一張紙叫我簽名蓋手印.內容如下
乙方ooo幾年來所有開銷房租生活費.食衣住行一直跟甲方借款.用一推理由裝可憐.說家裡多現實可惡.利用甲方同情心.有詐騙嫌疑.金額累積有上百萬.乙方自知事態嚴重.願無條件每個月還款十萬元整.從104年1月5日還款甲方OOO(我親自簽名印手印)乙方OOO(對方親自簽名印手印)日期103年12月15日(日期上乙方有印手印)ps當時我根本沒注意看.就簽名印手印給他.他就拿去放電視櫃抽屜.我從來沒想過跟他搞得很難堪.但是她離開我已經通知她的家人.一個月請她交代處理.錢的事情.因為她走時還把我抽屜的錢全拿走.那是我爸爸心肌梗塞要救命的錢.但一個月了沒有任何消息.而且她103.1.9早上走了馬上把電話暫停使用.音訊全無一個月後我再次打給她家人.不接不接暫停使用暫停使用.連他老家室內電話也變成空號.超傻眼.我才去提告.因為他這樣我也自殺.是室友上班路上覺得不舒服才請假不去上班回來.才救到我)而且從上年102年八月開始每個月.都有我從我戶頭轉帳三萬到她戶頭的記錄.這是她拜託我幫他戶頭有內容.她想貸款買車跟辦信用卡.因為我的機車被他撞壞了.她說等他滿20買一台還我.信用卡是她把我信用卡都刷爆了.她天天在家就是逛網拍拿我信用卡買東買西.而且也被我抓包過.她拿我信用卡去店家買東西簽我的名字.我發現後她還是用眼淚攻勢.又跪著求我原諒.這麼多年感情鬧到法院去也不好.看他被關我也心痛.我又選擇原諒.她說換她辦信用卡.幫我買東西.但還沒幫我買到就跑掉了.我在意的不是那錢.是很心痛.說信用卡貸款買車.用完就會把帳戶錢轉回來我戶頭還我.也沒有她離開後我常常去插卡看.因為她走時候也沒留半毛錢給我過活吃飯.我們住在一起我習慣就是把每天賺的錢都交給他.花什麼都跟他報帳.因為我很容易借錢給人.每次都沒人還款.所以他跟我在一起就要求錢都放她那給他保管.朋友借錢就說錢都在老婆那.因為人家跟我開口我總是拒絕不了口)
她開庭說我每天把她脫光毒打他.還說我恐嚇她家人.說根本沒跟我借錢.還說本票跟那兩張自白書都是我踩著他逼他簽的.我有跟檢察官說去調閱我們住的監視器.有這樣事情管理員早就過來了狀紙是請代書寫的 告對方詐欺.保管條.背信.跟附帶民事訟訴這樣有把那兩張對方親手寫的自白書影本兩張.本票三張印成一張給檢察官後面開庭我有呈上郵局明細清單.跟玉山銀行明細清單.跟我有跟一個十年老朋友借兩百萬還款對方簽收據給我(還沒還完)跟附上她簽完本票自白書後.我們一起出遊的照片(201312/19-12/25-12/26-12/28-12/29-12/31-1/1-1/3照片都有日期)她笑得多開心多燦爛還有lien的對話截圖.她跟她的家人的聊天內容.證明我是有在工作.她的開銷都由我在支付.內容還有提到這些年他一直惹事情劈腿.每次都是我捧著錢來幫他但檢察官說不採用.說lien可以盜帳號什麼的.我現在有跟信用卡公司調閱信用卡每個月消費金額.她常要我買東買西給她.但是簽名這個調不出來.現用卡公司說要到消費的店家問問看還有沒有.這麼久我也忘記正確日期她拿我的卡簽我的名去消費了.她也會拿我的金融卡上網拍買東西用我的卡轉帳.我也是事後才知道.平常信都她在收.我也沒再看.到最後才發現很多我很陌生的交易現在檢察官一直要借我錢的那位老朋友出庭.但我那位朋友整個很生氣.她借我錢我還得很慢就算了拖這麼多年.也沒算利息.卻還要去法院囉哩叭縮怎樣的.檢察官說下次傳她再不來就要拘提.我跟我朋友說她整個很不爽我.我都有問她有空出庭證明一下我確實跟你借兩百萬這件事情.她做生意很忙沒空.她說他只管我錢合時還完.其它關他屁是= =檢察官說要我確切金錢來源跟借貸記錄.還問我說不清楚沒確定的證據捨棄掉.只針對有切確的證據提告.她說很多次我就說喔好~其實我也不太懂這是甚麼意思..我跟檢察官說我以前是自營商擺攤賣炸的(鹹酥雞類的跟泡菜)還有網拍賣朝牌衣服女生用品隱形眼鏡什麼的~(但這都是盜版的不知道會不會怎樣= =檢察官問我薪水平均多少~我說最好的話一個月二三十萬我該怎麼辦.檢察官說有沒有人當場看到我拿錢給他.我說提款機監視器一定有拍到.檢察官說這都這麼久不可能有畫面保存.情侶之間借貸怎麼可能會大辣辣的.一定會顧及對方面子都是私下的)我現在沒工作.她離開後我自殺我就一直陸陸續續看精神科在吃藥哀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0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釐清對方相關犯罪事實,若對方拒絕與您和解,待對方起訴後,您方有機會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進入訴訟程序,則證據即屬重點,應蒐集完成證據,以避免敗訴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race 103-08-30 09:25

我代表公司處理一則職災,102年五月員工在進入工作場所,經過走道時,被上方未放置好的商品打中。 公司完全依照勞工職災保護法來處理,同時因有替員工投保團險,也同時替員工申請團險的理賠。當時有兩位員工同時受傷。 較嚴重骨折的在休養兩個月後回來上班,另一位A君本來也自行通知公司要回來上班,未料這是惡夢的開始。 再回來上班前兩天,其家屬突致電公司說受傷未痊癒不能回來上班。 為此,我請員工好好休息,繼續提供醫師證明,我們替員工送到勞保局即可。勞保局不認定其醫師診斷及醫囑與事發之職災有關,因此退回申請不予給付。 我們依法請員工回來上班,主動替A君調整上班內容及工時,A君均不理睬。 公司爾後收到A君家屬發出的存證信函,以及申請到勞工局協調。 其協調內容為公司不准與公傷病假,要求公司給予公傷病假。 期間經過一年來回的親自拜訪兩次,與協調和電話書信往來。員工家屬一再反覆(員工本人未出現),直至103年五月打電話突然說要離職,我還問是否要考慮留職停薪? 員工家屬表明一定要離職,並詢問公司可以給甚麼。 我們於是依照資遣費用為基礎計算了離職金,加上另外兩個月的一筆數字給員工家屬。 員工家屬在收到和解述內容後未表示任何意見,我們親自去拜訪時還說他們不要錢等云云。我們離開後,三次存證信函與通知員工回來工作,員工均不理會。 於是在六月初替員工退保離職。 員工家屬於日前又至勞工局申訴,勞工局打電話來說他們之前沒有想清楚,所以想接受原本的協議。 但公司拒絕,勞工局也覆文本公司結案,但其內容則有員工要求之賠償金額說明,為資遣費用與另外六個月的薪資。我們認為該員工可能接下來會尋求法律途徑,同時我們手上有該員工當時在其網路上公開表示"我好了,可以回去上班"等資料。 在過去一年處理過程中,皆隱忍不表示意見,以尊重員工為前提處理此事。 只是現在公司不打算再繼續隱忍,似乎一遇勞資糾紛,資方一定有錯,不論資方仁至義盡,仍被惡質勞方窮追猛打。 請問我們是否可以改為主動? 提告員工有詐欺之嫌疑? 

林智群 (klaw) 103-08-30 11:33

你這個不會成立詐欺,不建議提告刑事,

建議把相關往來文件收集好,即使對方提告民事,你們也不一定會輸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林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本案重要爭點應在究竟為勞工自願離職

還是公司因其曠職而已依法終止勞動契約

此兩點均應有明確之舉證

否則  貴公司可能會有敗訴之風險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Grace 103-08-30 13:59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林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本案重 ... (恕刪)

該員工家屬先是自己打電話來表明要主動離職
其後口頭同意離職金內容與離職日期,但我們親自送去後當場反悔。

爾後,該員工與勞保局之理賠爭議審議回覆維持原判(非職災不予理賠)。 我們等待一個月後(期間有確認員工收到班表與信件等往來,但員工均不理會),才依法以曠職論開除員工,在開除前也諮詢過勞工局多次。   我想我們也只能被動等待....只能說惡質的資方與勞方皆有。

 

謝謝林大律師

Grace 103-08-30 14:0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這個不會成立詐欺,不建議提告刑事,

建議把相關往來文件收集好,即使對方提告民 ... (恕刪)

 謝謝林大律師的提點,但我們想化為主動,意在喝止對方不斷到營業場所或常常打電話到總公司干擾同事工作。 

happy 103-08-29 22:28

98年懷孕奉子登記結婚,因98年家暴我把孩子帶回娘家自己撫養,一個人工作獨自撫養,有一直跟對方提離婚但對方都不肯,一直要小孩但他卻也沒工作怎麼養小孩

但我卻在100年與同居人生下一子,我現在該怎麼辦??

已經分居這麼久也不聞不問缺一直威脅要小孩絕對不會離婚,我已婚生子到底該如何做才好,麻煩各位律師幫幫我吧!

有問過法扶的但都說真的很複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9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提出幾點建議:首先,您與第三人生下之小孩,因為係在您與先生婚姻存續關係中所生,故在法律上會推定先生為其生父,故若您欲推翻如此之狀況,須由您或小孩(也有可能是先生) 提出婚生否認之訴。惟如此可能先生會告您與第三人通姦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及同居人可能被您配偶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另關於您與配偶之婚姻關係,可因其未支付生活費,而嘗試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而請求裁判離婚之,並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離婚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8-30 11:38

 你在婚姻中與他人發生關係甚至生下小孩,

要提離婚,法院會認為你的過失比較大,不見得會判離,

不過如果真的談不攏的話,還是只能透過訴訟解決

103-08-29 18:00

我朋友的押票內容

羈押理由及所犯法條:

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

觸犯之法條刑法339

羈押理由所依據之事實:被告自白.共犯供述.被害人證述

請問若以書狀向法院提出抗告是否有解除羈押的機會

我朋友現在有正常工作,好像是因為之前犯的案子被抓,早就沒從事不法行為

請問若請律師是否有辦法或機會解除羈押,可以告訴我有多少機率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9 22:17

您好,因為您朋友被羈押禁見裁定,故僅有律師可前往看守所接見,故建議趕快由朋友家屬為其委任律師,方可就案情加以討論而知悉答辯方向,以及討論以何種理由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再者,由於除了律師之外,無法由其他人接見,故受押人心理上會感受孤立無援,故若有律師可前往探視,並將外面的家屬訊息帶給朋友,會使朋友較為安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先進行律見與被告討論後,才能了解案情並提出聲請解除羈押之理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除前面兩位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應盡快向朋友的公司申請在職證明及並向國稅局申請所得清單

以作為已無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之證據

方較有機會抗告成功,或待檢察官查獲共犯到案後聲請具保解除羈押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Isis 103-08-29 16:46

您好

我於今年3/1 至一家小公司任業務助理,平日工作是key 生產工作單+紙箱訂單+報價單 以上文書原始檔都是從公司共用資料夾copy檔案至我的電腦再修改-印成紙本。

 工作一段時間後,因同事忌妒我有外語能力會爭寵,危急他們地位,因此交接客戶時都不說客人特殊需求,以致我開出的工作單常錯誤百出須用紙筆再更正。也因此常被老闆娘責罵。

 今年7/21下班前,老闆娘要開除我,但說開除我要通報勞工局,叫我自己寫離職單,正式離職日要填7/31。(符合就職滿3個月離職提前10天預告的規定)

我有問老闆娘:那我要做到7/31 嗎?要跟同事交接嗎?

老闆娘只叫我就做到7/21,不交接也不得聲張,只要將手邊處理到一半的紙本訂單整理整齊就好。

 我回位子整理好訂單,也將我電腦中那些我所做的,有很多都是錯誤的電子檔給刪除,以免後來接的人copy到我做錯的檔案之後做錯,造成公司損失萬一又叫我回去負責怎麼辦? 而正確的/有用筆更正過的文書檔案都有紙本留存,且原始檔也還在公司的資料夾我並沒去更動。

 但是,我卻接到公司寄郵局存證信函,說我清空磁碟、刪除公司重要機密+客戶往來資料,造成公司損失,要我速回公司說明並保留法律求償權。

 我覺得很無奈,今年6月我在公司搬貨踩到地上塑膠膜閃到腰也沒跟公司請職災,現在離職後又要我回去說明...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8-29 17:33

您好

建議您也可以用存證信函表達您的立場說明您並無刪除公司機密檔案文件

只是就錯誤檔案刪除並告知公司正確檔案為何及為何您如此處理等即可

並靜待公司的回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公司之存證信函,您可考慮無須理會,存證信函僅有一通知之效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ggegg 103-08-29 15:06

日前發生車禍事故,機車維修費高達二萬,想請肇事者先支付這筆 款項,肇事者說要詢問保險公司犛清肇責任%數,感覺上不是很想 負起責任,所以想請問這樣,我應該要怎麼處理及應對比較好。 無法牽車,又有傷在身,工作也停擺,遇到這樣的事,真的完全不 知道要怎麼辦,還望協助幫忙,謝謝!

 

您好:

建議您如已無法跟對方協調賠償事宜,且您亦因此車禍而受傷,

則應於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到地檢署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檢察官偵查終結將對方起訴後,再向對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fifi 103-08-29 14:22

請問律師

我弟弟之前在大陸工作,結識一大陸女子,並在大陸辦理結婚登記後沒多久即回台(台灣部份未登記),現在台灣又另結識一台灣女子已論及婚嫁,請問若現在去辦理登記,這樣是否構成重婚罪?(我們之前有與該名大陸女子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那是否需在辦理什麼樣的手續嗎?謝謝!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8-29 22:19
在大陸結婚除需完成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外,離婚時也是需要辦理登記並取得離婚證才能完備,申辦事項與地點如下: 先至大陸配偶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聲請離婚登記,並取得離婚證。 並於大陸地區指定之公證處辦理離婚公證書 再去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 最後至台灣地區戶籍所在地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整個離婚程序才會完備
沈恆 (沈律師) 103-08-29 23:54

您好!若在大陸已經合法結婚,在台灣即使未登記仍屬有效,因此,未辦妥離婚前另行結婚會構成重婚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fifi 103-08-29 14:22

請問律師

我弟弟之前在大陸工作,結識一大陸女子,並在大陸辦理結婚登記後沒多久即回台(台灣部份未登記),現在台灣又另結識一台灣女子已論及婚嫁,請問若現在去辦理登記,這樣是否構成重婚罪?(我們之前有與該名大陸女子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那是否需在辦理什麼樣的手續嗎?謝謝!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8-29 22:33
在大陸結婚除需完成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外,離婚時也是需要辦理登記並取得離婚證才能完備,申辦事項與地點如下: 先至大陸配偶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聲請離婚登記,並取得離婚證。 並於大陸地區指定之公證處辦理離婚公證書 再去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 最後至台灣地區戶籍所在地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整個離婚程序才會完備
林智群 (klaw) 103-08-30 11:47

 建議還是先把前面的婚姻處理完畢,對於後面的配偶比較有保障

大陸部分要先辦理離婚登記並經過海協會海基會認證後在台灣辦理離婚登記,

再辦理後婚的結婚登記

璐沙 103-08-29 12:09

大學期間與當時男友共同飼養一隻母兔與兩隻幼兔。畢業時對方拒絕飼養幼兔且兩居住縣市人不同,因此由對方飼養母兔我飼養兩隻幼兔,但我並無放棄母兔飼養權且與對方說好定期告知母兔飼養狀況,對方卻無做到,皆是自己主動關注對方社群網站。

103年初其中一隻幼兔死亡,將另隻幼兔請對方幫忙飼養,再次與對方說好定期告知兩隻兔子飼養情況,但從3月起就沒有兔子相關資訊,5月底電話詢問才得知對方擅自將兩隻兔子交由不會飼養的家人並到外縣市工作,且母兔已被其家人養死,追問為何沒有告知卻得到"沒什麼好說"的答案。考慮到對方家人不會飼養要求將兔子歸還,卻被對方及其無飼養權之女友拒絕,並切斷所有可以得知兔子近狀之途徑。

8月中經友人幫助與對方取得聯繫又得知剩下的兔子也被家人養死,要求對方賠償,卻感受不到任何誠意。還遭對方惡意指責我騷擾對方,但從畢業至今這四年期間從未以兔子以外的事情與對方聯繫過,何來的騷擾?

請問可以如何處理?謝謝。

yungchan 103-08-28 22:17

A小姐在facebook發文說我在公司說她的是非,連工作地點,姓氏 性別(例如X小姐那間公司只有我一個姓氏)都打出來,請問這樣可以構成妨礙名譽嗎,已造成本人的困擾,對方一發文後,我的一些朋友都致電來關心是發生什麼事。

ps.已有29個人按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8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相對方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彭彭 103-08-28 21:23
5月份騎摩托車直行,右前方有一起車禍,我減速,未料對方煞車不及,直接從我的右側撞擊,因當時我減速,時速約40,所以並沒有倒下。 碰撞後,對方直接騎車離開現場。 我因為看不清楚車牌,也覺得生氣,直覺應該追上去。 我一直按喇叭,對方遲遲不肯停車。 我扯開喉嚨邊吼邊叫+喇叭? 他在200公尺後停下車,我第一句問了他為什麼知道撞到我,卻還要逃跑? 他辯稱:我以為你沒怎樣。 我當下沒有立刻報警,反而是打電話給男朋友。 男朋友到場時與他發生拉扯(因為對方摩托車未熄火,還一付事不關己的態度座在摩托車上) 而我將防曬手套脫掉時 手已受傷流血麻痹。 男朋友與他發生拉扯時,都有互相傷及對方。 此時才報警,讓警察處理。 對方家人(對方是學生)他的家人不肯賠給我8000元費用。嚷嚷著說要讓法官裁定。 我們只好提出告訴。 至今,已去了3趟「詢問室」。 對方有向檢查官坦承自己是「肇事逃逸」,自己的錯。 但卻不肯給我所有損失費用。 我想請問: 1.我手上的疤痕,若要去醫美診所除疤費用,是否對方應全額負擔? 2.詢問室去三趟未合解就要直接跑法院了嗎? 3.對方只肯給我當天的急診費用、請一個禮拜的工作損失,其餘不肯負擔!這樣對嗎? 我請假去詢問室開庭的費用,也是否該他支付?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8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8 23:59
刑法第一八五之四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
你還是勸對方早日和解吧,不難這個案件沒有緩起訴緩刑就得入監至少一年了,叫他不要因小失大。
套一句朱自清在背影一文所說的,「真的實在是太聰明了」
您好

如果你有受傷害

建議你直接提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即可

至於談不攏就不用談到時候起訴他之後

他就會來找你談

而且你只要有相關證據

法院也一定會判給你

他不賠也不行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拉衛士 103-09-17 07:44
花蓮市1名57歲林姓男子:今早九時許騎車從重慶市場要往南濱路垃圾場丟垃圾,行經南濱路時遭1名鍾姓退休警員開車撞上,林男被撞飛3米跌落路邊陷入昏迷,不料鍾男卻開車加速逃逸,還好有眼尖民眾記住車牌,鍾男被逮時推說:「原要投案,但腦筋一片空白,只想跑去躲起來」林姓傷者送醫後因顱內出血,拖了7小時後不治。 退休3年的鍾姓男子警訊時表示,只是輕微碰撞,沒料到撞得這麼嚴重,行車時遭汽車A柱阻擋,沒看到從左方叉路衝出的機車,撞上時腦筋一片空白,還曾停在派出所前考慮是否要投案,但實在太過害怕,嚇得躲到教會一直禱告。鍾男酒測值0毫克,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法辦。(王文傑/花蓮報導) 
你好,死者是我的舅舅,目前肇事對方,並無誠意在民事賠償金上與我們和解,當初私下調解是以600萬賠償金協調,也有錄影存證,但至調解委員會時,卻突然後悔說沒辦法,對方又為退休的警察公務人員,身體有中風症狀,為何可以駕使一般駕使人車輛,而不是身心障礙車,車主又為肇事者的兒子,後方行車記錄器只有跟拍肇事車輛車牌號碼及肇逃路線,並無當下駕駛人的影像,又問處理的派出所,肇逃路線的監視器是否可以提供,警方卻說,那幾天監視系統都壞掉了無法提供,我們嚴重懷疑有頂罪的嫌疑,因為肇事者有停車在花蓮市軒轅派出所前方,派出所的監視器應該可以照到駕駛人。目前,正在協調中,肇事對方,毫無悔意,試問該如何處置……以上  感恩

katrina 103-08-28 20:55

我們現在分居中,兩個小孩都是自己帶,現在也是,一個6歲一個3歲,兩個都要跟我

我現在要找工作,想知道這兩種哪個對我爭監護權比較有利

到府保母-下班時間6-8點不一定,小孩4點下課到我下班這段時間家人會幫忙帶

自宅保母-小孩下課可以自己帶也可賺錢

這樣自宅保母對我會加分嗎?

我家的人都沒有存款,大家每個月扣掉支出都是剩兩三萬在用,我如果工作每個月扣掉支出剩兩萬可用,這樣的經濟狀況會對我不利嗎?

如果監護權是判給我,法官判男方要付的贍養費是以他薪水來看還是以兩個小孩所需的花費來看?如果是以薪水的話,男方薪水10萬,那大概會要付多少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8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會依對子女之最佳利益為考量之主要理由,縱使晚下班,只要有給孩子妥適的照顧,且孩子亦想跟著您,應該可以取得監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以小孩最佳利益及小孩意願為考量,另若有完善的支援系統,也會有利於監護權的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補充說明:

1.法院會比較父母雙方之經濟情況,不僅限於您自己本身之狀況。

2.您聲請暫定監護權男方一定也會知道,因為法院會開調解庭及審理庭,會通知雙方開庭。

3.合約書也可以證明您的薪資情況。

4.法院會指派社工作家訪,也會尊重小孩的意願及狀況。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1.法官就是依據上面各位律師所述之標準來作裁定

2.男方不出庭原則上就對您會比較有利,可見他根本不重視這件事。

katrina 103-08-28 22:31

男方一定不同意暫定監護權給我,這樣法官會依據什麼來判?

如果男方都不出庭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8-28 22:40

您好!暫定監護權不用對方同意,對方若不出庭是對他自己不利,只要您理由充分,就有機會裁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基本上監護權是判給主要照顧者

且小孩意願亦為如此的話

法院應該會判給你

至於經濟能力部分不用擔心

只要養得起即可

且對方也需要幫忙負擔

所以不用擔心這問題

你可以要求他負擔三分之二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小紅 103-08-28 19:42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102年10月進入現在這間公司,然後大概是102年11月時,公司廠長跟我們外觀部約20人開QC活動圈,說要我們針對某件工作上事情提出改善,她當是跟我們在場約20人說:如果提出來的改善有實施並且有效的,就調薪2000!之後開始實施了到現在103年快9月了,公司就再也沒提到提案調薪的事,而且我提出的改善現在依然每天進行,今天5月中,我問了組長這件事,她說還要統整資料,就這樣到現在依然沒有下文……,請問公司這樣做可以嗎,有觸法嗎?

而且公司時常排超時的工作量給我們,做完才能下班,不能報加班,多次用完已經下班1~2小時了。

還有公司還會安排我們打掃公司,我們 下班時間打掃,沒掃或是有掃忘了簽名就會被扣錢,請問公司這樣都是合法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8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Natalie 103-08-28 14:08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有關大樓法規的問題...  
        我們這一棟大樓包含停車場為六層樓,因為規模小,所以沒有另外請管理員管理,全是由我們20戶投票選舉初主委跟財委。  

        因為大家原本是好鄰居,所以對於管理費的部分,我們其他住戶都是抱持著「相信主委及財委」的態度,堅信他們絕對不會公款私用,也體諒因為大家工作忙碌,沒有辦法按月列出帳務明細在大樓公佈欄,所以本大樓一年僅列一次大疊的財務報表,(其實之前就有建議大樓財委、主委至少一季一報,因為管理費也是一季收一次,只是後來因為大家工作忙碌,所以又不了了之了)

        然而在去年年底附近,本大樓因頂樓滲水翻修,主委說明這次工程約20多萬,不過從頭到尾看不到施工合約書、帳務明細,而請教主委的時候,卻把責任推給財委,總之兩方各執之詞,進而聯想到過去十幾年來的管理費,幾乎都是年底才會公布財報,所以對於中間管理費的收支管理有了疑慮,向主委及財委索取每個月應交代出來的財務報表也沒有消息,互相推託責任,由於我也是其中住戶,因此忍痛打壞感情,以拒繳管理費來反應帳務不透明化的狀況,要帳務透明,我才會繳管理費。
   
        所以我想請問律師,像這樣的狀況是否有相關機構可以協助深入調查呢?或者可以用哪一款法條來加強我的立場(以及所需的線索),因為關係到住戶權益以及長久來對鄰居主委的信任,因此對簿公堂也不足惜,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8 15: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住戶是可以要求管委會提出相關帳冊的,倘若拒絕,可以向主管機關檢舉,主管機關可以對主委開罰。

2、倘若您拒絕繳交管理費,則您可能遭主管機關處罰鍰,之後還有可能遭到要求遷出。

3、本文建議您應該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委員提出帳冊,倘若委員拒絕,則向主管機關檢舉,對方提出帳冊之後,可以委請會計師查帳,倘若有違法行為在做後續處理。

林小弟 103-08-28 11:19

Dear 律師大大:

小弟愚昧想請教關於近來時下的婚事服務案件

因小弟也是受害者之一,因感性過頭而與業務員購買

結婚包套服務,但交付購買金額後,對方瞬間反應冷淡及消失

這部分隱含透過人類情感不理性而驅使人購買之決定,是否屬於詐欺之一種

(對方表示,需要協助競爭爭取此份工作,同時表明有其他人正在追求,我承認當有點喜歡她。同時業務員表示父母雙亡(還是媽媽跑掉,爸爸離開人世),這部分我感覺有引起同情心及競爭心理)

近來即將前往警局製作筆錄,我該如何表達以利檢察官論定該案件實屬詐欺案件呢?

 

此外,本結婚包套另有回饋金紅利部分,每月定期不定額給予回饋...只是一切都沒有當時說的一切美好

依曾有的法院實務見解,刑法詐欺罪所謂的詐術,是要針對交易上重要事項作不實之欺騙,而使人陷入重要交易事項的錯誤,欺騙感情這類,不會構成詐欺罪的詐術,也會只有動機上的錯誤,所以不會成立詐欺罪,你必須要透過民事訴訟來請求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本件為本所承辦

目前檢方已經大規模搜索

並針對所有契約受害者大規模調查

歡迎諮詢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8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女方利用向你敘述家境之清苦須金恐懼之詐術,致您不疑有他陷於錯誤,並為交付金錢之行為。

又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為您提告,並於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若對方一開始就有詐取您財物之意圖,以欺騙您的感情,甚至還以結婚為前提(詐騙手法),使您陷於錯誤而甘願為他付出,交付金錢等財物給他,造成您財物上損失,其行為有可能構成普通詐欺罪,但仍須檢視您提出之相關資料以供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joyce 103-08-28 09:06

請問我婆婆20年前房子法拍了,公公是保證人.還欠銀行房子貸款.10年前工作時有被銀行薪資,後來離職了.那追訴期已過她現在如果再去工作可以申報薪資與勞健保嗎 ?我們還需要還銀行這些貸款嗎 ?如果我公婆過世的話要辦拋棄繼承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8 09:30

您好:

1. 雖然民法規定債權人對債務有15年追溯期,但對於銀行的欠款並非只要過了15年,債務就一筆勾銷,銀行可透過向法院聲請更換債權憑證,就可維持債權期效的延續,因此債務之追訴年訴是可以無限延長的,至於連帶保證人部分,就算本金已超過15年追溯期利息違約金的債權也可分開追討,仍可能要償還利息違約金。

2.銀行會去持續向法院申請,讓債務會一直存在,直到債務清賞或債權死亡,因此建議您要選擇拋棄繼承。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jennifer 103-08-27 22:49

請教各位律師先進

證券交易法是否有規範券商在接受企業委託之後!不管是上市或未上市的公司承攬股務的事宜!券商應有責任在幫她門做股務的工作前應要調查、徵信此公司的獲利能力、財務能力!才能為他們代理股務或者承銷股票!若沒有此一機制而代理其股務,實讓投資大眾誤以為券商有經過審核甚至投資才會代理業務! 至今才知道券商是業務導向只要企業委託就為其發放股票!而不管後續衍伸出來的金融問題?券商實為這些不法公司所利用成了他們的共犯和幫助犯!造成投資大眾虧損!難道所有銀行代理銷售的基金都不用管他過去的績效?經理人誠信等問題?只管賣基金和銀行業績就好了嗎?賣了之後基金倒閉都與銀行無關嗎?

追查後才發現募資三億的公司資本額僅登記兩千五百萬還是一個新成立的海外公司!這樣的公司也能幫它們發行股票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沒有任何法令可以管這兩造雙方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8-27 23:50

您好!募資的行為若未經主關機關核准,公司及券商都可能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刑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8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背信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how 103-08-27 22:48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廖淑華 (廖律師) 103-09-10 09:37
可以先向法院聲請調解離婚,若調解不成立再向法院訴請離婚簡訊內容即是很好的證據
show 103-08-27 22:45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是涉及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離婚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至於如何能構成,則需依個案具體情形去判定,重點就是在乎您所提出的事證,足以讓法官認為您們雙方以難以維持婚姻,供您參考,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7 23:22

  您好~

如同樓上律師所述,離婚的事由已不局限於過去民法第1052條第1項的十款規定;

只要雙方真的無法繼續維持婚姻,無過失過失程度較輕的一方,都可向他方請求離婚

所以初步聽您敘述,您應可請求離婚無疑。

又再爭取小孩監護權部分,因為您先生也是在娘家工廠上班領薪,

換句話說,是您比您先生更有經濟實力,親族系統的支援力更強,對爭取小孩監護權上是相當有利的。

最後,在舉證上,您的父母即可當證人,證明您先生平常在家如何對待妳

謝謝

 

Tercel 103-08-27 22:05

我父親已經退休了,他還有六個兄弟姊妹,有的還有工作,現在叔叔們要求我父親扶養費與有在工作的叔叔平均分攤,故以下問題,再請各位律師給建議.

1. 父親除了最低薪資的退休金外(母親有在工作,也是最低薪資標準),無任何收入,請問可以要求減免嗎?

2. 爺爺本身有農保,可以要求共同負擔家計嗎?

3. 我父親的姊妹是否也能一起進來扶養(有賺錢的都是女婿)?費用該如何分配

4. 那我的薪資也要計算進來嗎?

以上,再請各位律師給點建議

 您好:

1.依民法第1118條規定,如負擔父母之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可以減輕其義務。

2.可以當作衡量扶養程度之評估參考依據。

3.原則上要,按她們的經濟能力定之。

4.不用,因為父親之扶養義務順位在先。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Ren 103-08-27 19:08

收到亞太公司寄來的信 寄件者:安任財信有限公司 內容:主旨受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催請 臺端清償欠款 說明一.臺端所申請亞太電信之行動電話通訊費用,本公司現受委託對下列之逾期帳款進行通知 逾期金額 $9417元整。
若未蒙清償,本件將於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法律程序,並行民事保全程序,且一切法律程序費用將追加由台端負擔。未免訟累,幸勿自誤。特別預告。若已繳清本欠款,請逕行將本函作廢,若有它像異議亦請速與本公司聯絡為荷。黃××律師 (還有蓋章) 
請問若是不繳款的話是否會被告?(這手機不是我辦的,是我家人辦的不是用我名義辦理的門號)但現在又聯絡不到人沒辦法。(1)有人說會被假扣押假扣押是對當事人(辦理次手機的人)生活有影響嗎?那他周遭的家人會受到影響嗎?  (2)網路說他會強制在我工作的地方扣3分之1的薪水去付電話費 (3)這樣下去,若不繳款最後真的要上法院打官司? 後果是如何?非本人的債款(4)有網友說不繳之後會繳更多,是真的嗎?(5)不能在辦亞太是為什麼,但有其他影響嗎? (6)假若要是不繳清款項,會有甚麼樣的影響?除了信用變爛以外還會延伸甚麼樣的問題? 請律師幫幫我本該不是我該處理的,應是當事人要處理的,但又聯絡不到人完全人間蒸發,對於此事感到相當困擾不已。是否該繳清款項還是不予理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7 19: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是以您的名義所申辦之手機,則亞太向您主張給付手機費用並無不妥。建議您向對方談(亦即殺價),看可否繳納較少之費用。 

Ren 103-08-27 19:22

我想問的問題是,這支門號不是我本人辦理的,是我家人用自己的名義辦理的 不好意思剛剛沒說明清楚,我想詢問律師們,倘若這些款項若沒繳清,往後是否會有其他問題衍伸像是

       (1)會不會要跑法院打官司?

       (2)是真的會強制在此人工作的地方扣3分之1的薪水去付電話費?

       (3) 不能在辦亞太是為什麼,是有其他影響嗎?

       (4)被假扣押假扣押是對當事人(辦理此門號的人嗎?)

       (5)有網友說不繳之後會繳更多,是真的嗎? 

       (6)當事人辦理手機門號後(地址是寄到我住的地方),之後在外工作加上又連繫不到人,那麼

           若門號欠款又沒繳清這樣是否會影響到自家人的生活? 會不會有人上門討債之類的...

 

             


沈恆 (沈律師) 103-08-28 23:54

您好!手機不是您辦的,您可以不理會;打官司是辦手機的人要處理,也只能假扣押他的財產或查扣他的薪水,未繳清欠款前利息會繼續增加。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8 23:57

你家裡的人用你的名義辦理的,若未經你同意,在申請書上簽你的名字,則有可能構成偽造文書,不得不慎。

Ren 103-08-27 18:54

收到亞太公司寄來的信 寄件者:安任財信有限公司 內容:主旨受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催請 臺端清償欠款 說明一.臺端所申請亞太電信之行動電話通訊費用,本公司現受委託對下列之逾期帳款進行通知 逾期金額 $9417元整。

若未蒙清償,本件將於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法律程序,並行民事保全程序,且一切法律程序費用將追加由台端負擔。未免訟累,幸勿自誤。特別預告。若已繳清本欠款,請逕行將本函作廢,若有它像異議亦請速與本公司聯絡為荷。黃××律師 (還有蓋章) 

請問若是不繳款的話是否會被告?這手機不是我辦的,是我家人自己去亞太辦得但現在又聯絡不到人沒辦法。(1)有人說會被假扣押假扣押是對當事人(辦理次手機的人)生活有影響嗎?那他周遭的家人會受到影響嗎?  (2)網路說他會強制在我工作的地方扣3分之1的薪水去付電話費 (3)這樣下去,若不繳款最後真的要上法院打官司? 後果是如何?非本人的債款(4)有網友說不繳之後會繳更多,是真的嗎?(5)不能在辦亞太是為什麼,但有其他影響嗎? (6)要繳清還是放著不于理會還是說有甚麼建議之類的...倘若不繳款是否往後會對當事人的信用造成多少損害?

請幫幫我這些東西本該不是我該處理的事情,應是當事人要處理的,但又聯絡不到人當事人完全人間蒸發,對於此事感到相當困擾...不知道該怎麼辦。

文文 103-08-27 16:59

想請問一下.我已於2年前離婚.有兩個小孩.老大18歲.老二15歲.
離婚監護人是我..因孩子的爸工作不穩定.又一直吵鬧.要去辦低收入戶.需有小孩才能辦理.因為心軟才把監護權轉給他.結果辦完低收沒多久.孩子外出讀書後.孩子的爸就搬走.居無定所..也不負責小孩生活.需監護人蓋章處理的事一概不理會.
老大現就讀大二.一邊讀書一邊工作.學費生活都自理.老二讀高二住在外面.生活費學費都是由我支付.孩子不喜歡去找父親.也不常連絡.
因老二再過不久就要讀大學.要申請就學貸款.但須監護人陪同辦理
因孩子的爸不願把監護人轉回給我.也不想管孩子的任何事.所以才想尋求法律途徑.請問我該如何做才能把監護權拿回來.
                                                           謝謝!

要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論述對方在法律上有何不利小孩的行為,也要就雙方經濟,教育,小孩意願等等來主張,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7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承如黃大律師所言。

2、倘若您無法提出對方不利子女之事證,則可以聲請子女到庭作證,(只是一般我們希望盡量避免)。

林智群 (klaw) 103-08-27 18:11

 建議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並提起請求扶養訴訟,

另你替你先生代墊的扶養費用也可以一併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7 18: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由對方擔任主要之親權行使者有不利孩子之證據,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7 19: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父親不照顧不善盡對小孩之扶養義務等證據,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並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 

 

您好

如果你們兩造的婚姻關係還在

監護權恐怕沒有辦法這樣單獨移轉給你一人

除非分居六個月以上

或者直接向法院聲請終止對方監護權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姿羽 103-08-27 16:27

我被老公歐打,我說要告他,要離婚,我要小孩,他說我不可能拿得到小孩,他說他可以馬上劃一些傷痕說是自保,我沒工作,平常都跟他去公司,處理文書,小還1歲半後才都給婆婆帶,我們跟公婆同住,他說法官不可能判給我,小孩快兩歲,他之前也離過婚,小孩歸他,小孩已經國2了,我自己爸媽都有在工作加起來不多才5萬,老公一個月可以賺15或20幾萬,他結婚後,這次是打我第二次了,因他都說離婚我要不到小孩,所以我都忍下來了。他說法律通常判給爸爸有經濟能力的人。還有薪水,公司,車子都是掛我名字,但他說那也只是人頭而已,無法代表我有經濟能力。我該怎麼做才能把小孩歸我。我今天被歐打,需要拍下來存證嗎?

先去驗傷,然後報警,做家暴的調查報告,先聲請暫時保護令,之後也核發通常保護令的話,之後以此來訴請離婚,對方家暴會被推定不適任親權人,也就是會被推定不適合擔任監護人,當然也要從雙方經濟,支持系統,小孩意願等等來加強論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8-27 18:13

 如果先生有暴力傾向,那他也不適合帶小孩,

監護權未必不會判給你

不過你也要證明自己有工作能力,

建議被打就申請家暴令,至少去驗傷,留下證據,以便日後要離婚可以用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7 18: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有毆打之行為,都趕快去驗傷。另外與先生之對話都錄音下來,蓋家暴不僅是肢體上之暴力,精神上之暴力亦屬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7 1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經濟能力比較好雖然也是法院判斷監護權歸屬之原因之一,惟您也可主張由您監護對小孩較為有利之部分,比方說:小孩從小由您照顧比較習慣,您有良好的照護系統(父母可幫忙) 。蓋法院會依據社工之訪視報告,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判斷監護權歸屬。

您好

建議你要快點去聲請保護令

至於他去劃自己製造傷痕根本沒用

他無法證明是你弄的

而且監護權是判給主要照顧者

根本不是看經濟能力

所以你的觀念完全錯誤

建議你要站出來不要再忍受了

如果要打官司你就要先佈局

這樣才可以穩當的取得監護權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103-08-27 12:41

8/9號  我爸爸在上班時感到頭暈身體不適(他本身是開車送貨司機)

8/10號送醫檢查出是腦中風 (左腦血管塞住)

 想請問: 這樣算是職災嗎    可以向勞工局申訴的權力嗎

我爸已經完全不能工作,他上班是屬於未打卡的

公司也沒有保勞健保,但是有在公會保(好像是裝潢工會類似的) 

之前有打電話去勞工局申請職災,但是勞工局說要加班超過96小時才能申請

想順便請問:  如果可以算職災,要怎麼去勞工局申請,或者請求雇主民事賠償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應就您父親發病前之工作情形蒐證,本件除可向勞保局申領職災給付外,若確實有僱佣關係存在,則可以另向僱主請求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謝大律師所述,

至於向僱主請求民事賠償部分,

建議可先至勞工局申請調解

並向勞工局諮詢您父親的案例最佳之處理方案

調解不成立後再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智群 (klaw) 103-08-27 18:24

 職災的認定有其一定要件,勞工局的認定是一個關鍵,

建議先跟公司討論通報職災申請職災給付的可能,

公司不願意配合,再考慮向公司求償,再由勞工局安排調解看看

 

小郭 103-08-27 12:33

律師好,我因為工作關係跟公司簽了張5萬元的本票還有身份證影本,後來因為業績不好跟公司反應做促銷提高銷售額,公司也說沒問題,但最後還是沒有好轉,於是我就離職,並且把剩餘的貨物交還給公司,盤點也無誤,沒想到公司竟說我之前做促銷金額有短缺,要我補足才還我本票,請問我該如何使這票據無效化呢?我怕公司強制執行,我也只有人證明我貨都還給公司了,而且公司也只是租的一間鐵皮屋工廠

沈恆 (沈律師) 103-08-27 13:15

您好!可以先發函請求公司限期返還本票,若不還再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公司將本票返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7 18:46

 您好,可先發函要求對方返還本票,若對方不理再起訴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7 1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函要求公司返還本票,並告知若未返還,可能構成侵占。 

小郭 103-08-28 13:20

請問各位律師,我該如何發函呢?公ㄥ司是間鐵皮屋工廠,並沒有地址,我也只知道老闆的姓,是要直接寫存證信函給他本人即可嗎?

Jason 103-08-26 15:48

您好!

我從事業務工作,主管與同事們大家都在外各處服務客戶,所以都是以LINE為聯絡群組,如主管交辦事項、工作回報,都會藉由智慧型手機交辦聯絡。

近日主管於群組內罵我"耍心機",讓我覺得不堪,請問這是否涉及了公然侮辱罪呢?

謝謝您!

rita 103-08-26 15:14

各位大大您好~想請問

A幫B介紹工作,當初在B同意下拿履歷給A~讓他轉交XX公司的主管,事後XX公司人資說沒有收到履歷,主管也說沒收到

B去警局報案~說要告A(因為洩漏個資),警察請A私下與B處理

請問Q1.A這樣算洩漏個資被告嗎?

Q2.因為A的確有拿履歷給主管,但主管卻說沒有~若B不撤案~有案底在警局會怎樣嗎??

TKS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6 15:24

 您好,B須證明A有將其個資外洩,才屬違反個資法,若僅係主管沒收到,不代表A有將個人資廖外洩。

rita 103-08-26 15:2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B須證明A有將其個資外洩,才屬違反個資法,若僅係主管沒收到,不代表A有將個人 ... (恕刪)

 那請問這樣去警局備案~如果A都不理會~會有案底在警局嗎?TKS

真好笑 103-08-25 23:30

請問一下,我女友已滿18,本交往的好好的,但她爸突然要我們分手,沒有任何理由。他在家裡也備受恐懼,說如果不聽爸爸的話,要到我的工作場所鬧到我無法工作。他其實很討厭那個家,無法自己做任何決定,現在他也滿18歲了,我在思考,如果他有意願的話,我願意接她出來。但怕叔叔會告我妨礙自由或綁架之類的,甚至萬一他來我的工作場所,有沒有好的方法可以應付他?

如果可以,我想知道怎麼樣可以讓我女友脫離他爸爸的管制
因為叔叔也是學法律的,"常用你會比我懂法律嗎"來威脅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5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使用強制力或禁止對方與家人聯絡,即使對方叔叔或父親對您提出告訴,亦不會成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6 13: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未滿20歲的情形下,您使其離家並且與您同住,這個部份可能會涉犯和誘罪。

2、該條雖然以侵害監督權為限,但是本文認為您這樣的行為,很容易誤觸法網。

3、本文建議應該使用溝通的方式,倘若對方家長涉及不法行為,如恐嚇家庭暴力等,再另外依法處理為佳。

RRED 103-08-25 23:00

前陣子出了車禍,對方是外地人,要我簽本票賠償
本票也簽了,共簽了4張,對方讓我分次還款,共:兩
萬元,一個月還五千,我錢都準備好了,但對方就是
遲遲因為工作的理由,而沒有來找我一手交錢;一手
本票 ,現在已經過了兩個月了,對方說會找我拿,

但始終未達成,於是我想使用匯款的方式。

A:我匯款後要如何知道他是否真的有拿到錢,就算
有匯款證明,怕對方有拿到錢卻跟我謊報說沒收到。

B:那我匯款後,對方也收到了,那我的本票該怎麼
辦呢?本票會自動失效嗎? 

C: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不用人跟人面對面交易的方
式,畢竟沒有這麼多時間弄這件事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5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本票無指名受款人及禁止背書轉讓,該張本票尚未喪失流通性,對方仍可轉讓之,建議您應先將該本票記名對方為受款人及禁止背書轉讓,讓該張本票喪失流通性,對您較有保障;即使您清償款項,該張本票亦不會失其效力,建議您最好仍能一手交錢一手返還本票並將該本票銷毀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5 23:25

A.建議除會款方式外,找第三人見證,當場給付現款並簽立收據亦為可行方式。

B.本票不會失效,所以務必取回票據

C.委託他人以A方式給付。

張先生 103-08-25 20:02

本人現服役於台南歸仁陸軍航空基地勤務廠,負責飛行派遣及修護線上稽核工作,?????卻發現單位內A君申領了修護獎金每個月新台幣2500元整,本人每次到工作間卻發現A君經常性並未在工作間執行工作,且每天工作管制表內卻也無分派A君任何工作,A君的職缺在非保修線上,每日的工作也非屬保修卻能支領修護獎金?想請問這樣的情形算是詐領嗎?

本人於103/7/25向軍中監察體系舉發該項問題,也提供了A君每天所承修的電子式工單以證明A君每天都有假報工時的嫌疑(因為他並沒有上工,每天工作時間卻都是達8個鐘頭),也向監察提出該工作場所內工作人員的名字,工作人員經監察調查後也寫下報告書,內容也是說明A君鮮少從事保修工作,本人給予監察的報告書內也提到可以請監察調閱監視錄影器,以證明A君並未上工的證明,但是監察卻說影像不是很清楚無法證明A君無上工,也不將監視影像燒錄成光碟以供參考,我想請問這樣明明有文件證明又有工作人員的報告書,這樣還不能當成證據嗎?

小米 103-08-25 18:16

您好

大概三年前朋友跟老公借了約5萬元

但是每次說要還卻一直找藉口

說是在大陸工作

後來直接打電話給對方妹妹,希望可以告知他家人拿回欠款

但是他妹妹也搞失蹤

不過從他妹妹那得知他根本沒有在大陸工作

所以請問這樣是可以直接告詐欺嗎?

我有他一直說要還錢的Line還有FB的對話記錄

還有他妹妹戳破他謊言的對話記錄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把錢拿回來呢?

如果寄存證信函是不是也沒用?

我有他的名字跟電話,地址不確定要不要的到

這樣的話有辦法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25 18:56

您好!對方若在最初借錢時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而交付金錢,就有可能成立詐欺罪;倘若事後對方只是藉口不還錢,並沒騙您要求另外交付金錢,可能不會構成詐欺罪,但您仍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沈大律師所述,並建議可直些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程序上較為快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