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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 104-11-21 07:28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某天晚上外出於住家附近馬路(鄉下馬路寬約6米),與同向行徑一旁的行人發生擦撞。雙方均有受傷,對方頭部縫3針住院一周後返家休養,我方左腳深擦傷治療約1個半月傷口才痊癒。

我的問題是在車禍發生後有到醫院探視,出院後也有多次關心並要與對方談和解,但對方不願多談,說三個月後再說。如今三個月後對方要求索賠21.6萬=對方職業計程車一日1400*90天+吃中藥費用一日1000*90天,其餘醫療費已由我方機車強制險給付。這樣的賠償金我無法負擔,今日已至區公所做調解調解結論是對方必須在下次調解提供醫生證明應休息天數,而我方就必須照此賠償。我想請教我應該如何應對? 是否要要求證明是無法開車這種? 或是可以開出我所能賠償的條件,如對方勞保投保額/30*醫生證明應休息之天數這樣呢? 我們應該有權利去提出要求,或者這樣做法不好?

但他提出金額我實在無法接受,而在調解會對方態度仍然強硬,可是21.6萬將近我不吃不喝9個月的薪水。還有中藥費用是否一定要賠償,能用什麼方式與對方溝通比較好呢?

另外,我有申請初步研判表,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態;對方則是無肇事因素。我想知道我是否要再申請車禍事故鑑定? 因為發生車禍的路段確實無路燈很暗,我才沒看到對方,我有開燈時速約40左右,當我看到對方已經來不及,若申請鑑定是否對我有幫助?

還是我要等著上法院給法院判定? 我肯定會被判過失傷害嗎? 那我也有受傷是否也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實際上我也不想走到法院,所以誠心請教,懇切告知最妥當的處理方式,感謝答覆!

您好:

如果您也有受傷,當然也可以對對方提過失傷害之告訴,且建議盡量提出相關證據聲請車禍鑑定,以減少自己之過失比例責任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1 19:29

 你好,我曾經承辦過的案件,當事人被撞到顱內出血甚至病危,醫生也只在診斷證明建議休息一個月,因此你可以主張對方休息三個月不合乎醫療常規。

劉羽劍 104-11-21 02:46

各位律師您好,

先簡單敘述一下事情經過 :

前陣子因故與女友的前夫有爭執,

我對他提出刑事以及附帶民事求償10萬元(恐嚇),

後來他也對我提出一個民事訴訟案並求償50萬元(侵害配偶權),

雙方皆證據明確,

後來因調解會表示將兩件案件排在同一天處理比較方便,

(他有請律師出席,本人沒出席,調解會開在昨天)

而對方律師表示他只收到委託處理他控告我的案件,

並沒有接到他委任我對他控告的案件的應對,

所以這樣是否表示他對我對他提告的這個案件放棄申辯的權力 ?

對方完全無和解的意思,

請問我該如何著手寫答辯狀與擴張聲明 ?

因為這些都是第一次接觸,

希望能稍微詳細的解說一下流程與做法以及現在這個情況怎麼做對我最有利,

若有必要必定會請律師 ! 希望各位能多多賜教

 您好,

一、縱使對方律師未接受恐嚇案的民、刑事委任,然因調解程序,通常都會一起談。但看似對方無意願調解,不代表他放棄答辯的權益,他可以等到開庭才答變,所已專心訴訟

二、若您已經遞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相信對方刑事恐嚇罪已經遭起訴,那等到民事開庭時,在補充民事準備暨擴張聲明狀,至於內容可能還是要委請律師或是多查查書籍。

三、至於您被告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案,若對方證據明確,盡速諮詢律師撰寫答辯狀為上策,否則確實有可能判賠。

以上,若有問題歡迎來電。

 

陳先生 104-11-20 23:37

我在網路上賣2手手機,和一個買家達成協議後答應隔天出貨,給了買家匯款資料和手機後,買家當天就匯款了,然後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了,所以隔天買家連絡不上我,下午就去派出所告詐欺,我下午回家就後就被通知被告了,我就先跟買家解釋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騙她說已經出貨了,讓他相信我不是詐騙集團,然後晚上才將商品寄出,買家答應說收到商品後會跟警察證明我不是詐欺(詐欺公訴罪不能撤銷)..2天後買家收到商品,商品有問題,買家又開始懷疑我是詐騙集團,我跟她說可以退款,買家堅持我是詐騙集團,堅持提告..過了幾天後買家連絡我並達成和解,他將商品寄回我將退款退還給他...現在我的問題是-

當初給錯的手機號碼的主人會受到牽連嗎?和解後我就不會被上訴了嗎?和解除了買家將商品寄回我將退款退還給他,還要做甚麼嗎?

mike 104-11-20 21:37

本人經營會計事務所,與另一間會計事務所對某件交接案件有所爭執,本人在電話與對方事務所小姐對話過程中,有說出"我覺得(你們)這樣很不專業"以及"XXX事務所,我記住了"

後來對方打電話來說要提告,但是始終沒講要告什麼.

請問,這樣兩句話,會被告嗎?如果會,會以何種法條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0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或許對您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您可爭取不起訴處分,待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0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或許對您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您可爭取不起訴處分,待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0 22:23

你說的這兩句話程度沒有達到威脅到事務所的生命、名譽財產等,可以不必擔心。

陳先生 104-11-20 21:24

我在網路上賣2手手機,和一個買家達成協議後答應隔天出貨,給了買家匯款資料和手機後,買家當天就匯款了,然後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了,所以隔天買家連絡不上我,下午就去派出所告詐欺,我下午回家就後就被通知被告了,我就先跟買家解釋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騙她說已經出貨了,讓他相信我不是詐騙集團,然後晚上才將商品寄出,買家答應說收到商品後會跟警察證明我不是詐欺(詐欺公訴罪不能撤銷)..2天後買家收到商品,商品有問題,買家又開始懷疑我是詐騙集團,我跟她說可以退款,買家堅持我是詐騙集團,堅持提告..過了幾天後買家連絡我並達成和解,他將商品寄回我將退款退還給他...現在我的問題是-

當初給錯的手機號碼的主人會受到牽連嗎?和解後我就不會被上訴了嗎?和解除了買家將商品寄回我將退款退還給他,還要做甚麼嗎?

阿義 104-11-20 18:19

請問男方持有女方的裸照   照片都是女方答應男方要求

都是女方自己拍的   男方並無洩漏.儲存   看完就刪了

女方可以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經女方拍攝,且無散布之情形,則尚不會有違法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Fanny 104-11-20 16:39
我想請問 假如女生自願匯幾百萬到男生戶頭 男生犯法嗎? 然後女生因為給了男生很多錢 威脅如果男生不跟她交往就要提告 然後不準他交其他女友 這樣女生也犯法嗎? 請問該怎麼辦呢? Ps。那女生是變性人

你好:

女生自願匯款之原因多端,若基於愛慕、追求贈與金錢,而男方並無非法、不法之欺騙行為,男方無需負民刑事法律責任。 女方可能會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或強制罪,要依具體證據判斷。 男方可以報警制止女方騷擾之行為。

您好:

1.若女生是自願性贈與財物給男生,而非借款,是無法在事後走民事途徑,請求返還贈與之款項。

2.若男方刻意以不實的謊言向女方詐取金錢,利用戀人信任伴侶的心態,使人誤以為找到幸福的歸宿而失去防備,進而為錯誤的財產處分,男方就有涉嫌詐欺罪的問題。

3.若女方自行給予金錢支助,又以款項及提告等為由限制男方自由,恐有涉及刑法強制罪的問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阿宗 104-11-20 15:24
我一年之前因為發生車禍,開車被公車撞上,造成公車上的乘客受傷,當時因為轉彎弧度過大,由於當時車體有佔用公車專用道,所以初步判決我有過失,因此公車乘客的賠償部分由我這方處理,其中有一位傷患在談論賠款的時候,要求公車也要賠償,故當時公車公司賠償56000元,今天卻收到公車公司提告要我進行民事賠償,當中有發生車禍時所發給傷患的慰問金14000,另外就是公車保險桿11340,以及最後那位要求公車公司賠償的56000,一共像我求償81340元,我想問的是當初慰問金公車公司給予並未告訴我,另外在最後一位和解傷患時所賠償的56000,當時是雙方各自賠償給傷患,現在卻向我要求支付這些金額是否合理。

如果車禍係因為你的過失所造成,不論是巴士的維修或乘客的損失均應由你負擔。巴士公司先支付損害補償的費用給乘客,確實可以轉而向你請求你因此所獲得的利益,只是你可以對於損失的數額要求對方舉證,進而達成扣減部分損害賠償的數額的效果。

阿宗 104-11-20 16:20

律師你好

我比較有異議的部分在於最後的56000賠償部分,主要是因為當時我們三方   我  公車公司  傷患家屬   都在場進行調解,我不能理解的事情是如果公車方面不願賠償,當下可以要求家屬向我這邊賠償,而非在所有事件落幕後(已和傷患家屬達成和解),再轉向我跟我要求賠償,關於這部分我是否能夠提出異議。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0 23:45

 依民法規定,你的公司與受雇人也就是你對被害人負連帶責任,因此公司賠償後可以再跟你求償

蕭小姐 104-11-20 11:04

你好,
母親9月初在公車內因公車司機緊急煞車跌倒膝蓋骨裂開,
目前醫生初步判斷若恢復良好,應可不用開刀,在家等復原未住院,
至今由父親照顧,2人皆無法工作,當然也沒收入,
醫生判斷約要再半年才能痊癒
事發當時司機態度不佳,由本人客訴才由稽查人員出面關心,

目前母親傷勢較為穩定,於11/13左右聯絡對方要求和解,

對方希望11/17回診後再聯絡後續事宜,

想請問如對方持續未再主動聯絡,我方可採取何種方式處理呢?

存證信函?走調解委員會?提告?

如要用以上3種方式處理,分別應怎麼做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0 18: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倘若雙方可以協商,可以簽立和解書,或是聲請鄉鎮市調解,倘若無法,應該於6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並且提起民事訴訟

2、可以請領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及看護費,倘若本來就沒有工作,就無薪資損失。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並且給對方應有的懲罰。

蕭小姐 104-11-23 11:3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倘若雙方可以協商,可以簽立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

現在客運公司已與我們洽談和解,

想請問父親因為照顧母親無法工作,

故父親和母親的工作損失是否可提出求償,

如可,需提出什麼證明?

再者,如對方拒絕賠償此部份,法律上是否有條例是有此部份規範的,謝謝!!

 

小豬 104-11-20 11:00

我想請問~

如果平常主管就會在辦公室或打電話對我罵三字經,如~幹妳娘.幹~等等不雅字眼.他已經構成讓我精神壓力非常大,連跟他說話我都是懼怕恐懼不已,常常語無倫次,請問可以幫幫我嗎??拜託

 

1.請問我需要收集什麼資料對他提告?

2.??這屬於??職場霸凌嗎??

3.如果他打電話錄音可以當證詞ㄇ??

你好:

刑事上如果是在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可以共聞共見之狀態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民事上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請求慰撫金,可以蒐證(錄音錄影)提告。 如果是持續性侮辱你,會構成霸凌,可以尋公司內部救濟途徑處理。
華仔 104-11-20 09:38

請問  大約我於4-5 年前再網路上認識一合夥人 他出資20萬要我幫他買賣中古車 (出資期間 .金錢出入都沒有記錄與簽收 .)期間約半年  .我按月送交他的利潤 (也沒簽收) 後來他說要轉投資房地產.與我商量共同在網路上下載一份案例 .投資人標示他的名子.但是有無該標的物 或是該案件的存在 沒有考證..有列印下來參考..在此前提 他所交付車子買賣的資金跟利潤已經全數交給他了..之後我悶約一年多沒再聯繫..約去年.他約我請吃飯 . 飯局中問我在做什麼.我說還是中古車買賣.過了月餘 他說他想再投資買賣.於是約我到台中火車站的郵局提款機先領了12萬 交予我 ..後來又領了3萬先後共拿了15萬 (彼此都沒簽收紀錄)期間有聯繫吃過幾次飯 他還問我如何改裝越野汽車與相關競賽內容..並且拜託我幫忙找相關資料 .我也熱心的找了些改裝車的照片 與賽車協會的圖文傳給他..當時我因為忙著蓋房子 忙碌 沒辦法再幫他買賣汽車.所以沒多久換我邀他 請他吃飯 . 飯後 也有把他的錢還他了.過了月餘我有打電話給他 先後借了五萬  有言明現在比較忙 這五萬過些時候在還他 .他爽快的答應並領了錢借我 ..( 由於跟他認識是在網路 他是女生而我有家庭為了避免家庭糾紛 .他的名子當下. 我順口說我的名子跟他一樣 中間一個字不同.自此在網路上任何人問我叫啥 我都以該名 自稱 )我的電話是用易付卡.去年更換 智慧手機 也就沒用該卡..可能是他沒聯絡到我 因此提告 ..請問 他如果藉由上述 的任何一件事由  告我 詐欺 該如何處理 會成立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0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告訴,但您亦可為無罪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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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0 17: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告訴,但您亦可為無罪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詐欺之犯罪,對方須提出您施用詐術之工具,您可嘗試主張為單純民事債權債務關係,無施用詐術之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艾亞 104-11-20 02:42

有一個女生 自己拍了一些受傷的照片 對我朋友提出 強制猥褻提告 但我朋友說他並不熟 他所提出的日期 當天兩人有見面, 但分手時 我朋友 送他 去7-ELEVEN 叫計程車, 當時都有說有笑, 他自己也在7-ELEVEN買東西, 並自己在7-ELEVEN用ibon 叫計程車。 這個女生的突然提告 我朋友很錯愕 , 因他們根本就不熟。7-Eleven的錄影畫面 我們已提交給警察, 目前收到要去法庭的通知 我們應該做什麼事? 還能做什麼事 ? 請律師費用,如何在案子不成立後請求賠償?如不請律師我們自已如何準備開庭

開庭當天 如果這個女生沒出席或避不見面, 案子就結束了嗎?或是我們如何讓這件事結束?  如果案子不成立 可以對他提出誣告嗎 我們要如何請求名譽賠償

一、如果真的無辜的話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

二、先不要想怎麼告對方,先努力打贏被告的案件。

三、至少先找個律師現場談一下先做庭前準備。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於前往地檢署接受偵訊前,應先攜帶相關資料(如便利商店內錄影畫面)與律師討論,由律師針對您的案件提供具體分析及評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  就閣下所述被誣陷強制猥褻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0 17: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待順利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目前應先蒐集監視錄影證據外,尚可蒐集事發前後與對方之聊天紀錄、臉書訊息、臉書友誼紀錄或line通訊軟體紀錄等,準備辯護答辯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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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0 17: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待順利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目前應先蒐集監視錄影證據外,尚可蒐集事發前後與對方之聊天紀錄、臉書訊息、臉書友誼紀錄或line通訊軟體紀錄等,準備辯護答辯使用之,最近亦應避免與對方聯絡,以免遭對方蒐集證據,斷章取義,成為對您不利之證據,另於偵查庭開庭前亦應先預做準備,避免於偵查庭中說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應先準備安全之回答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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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 104-11-20 00:18

傷害提告

警方有提供調視器跟人證

1.我地檢署開ㄧ次偵字庭被告數人當庭認罪,送回調解委員會調解失敗,昨天只傳我開ㄧ次調偵字庭,這二次我都有律師陪同,地檢署會在開第三庭嗎?

2.我請的律師是陪我打完刑事律師,如果收到起訴書律師會幫我提刑事附帶民事嗎?還會陪我去法院開庭嗎?

3.我民事方面考慮換別的律師,是要尤我換的律師幫我提刑事附帶民事呢嗎?

4.民事我請新律師的話,我需要在提供他刑事方面的案情與醫院診斷證明書嗎?

因為刑事律師我問他事都很兇,感覺我花錢還要看他臉色ㄧ樣,

您好:

偵查庭還會開幾庭要看檢察官調查是否已完成,而若要提附帶民事訴訟,係屬不同之訴訟,需再次委任律師代理之。

胖胖 104-11-20 01:40

第二庭檢察官只傳我ㄧ人,問我傷勢恢復如何,我說恢復正常,開庭2分鐘就結束了,因為當時傷滿嚴重的可能有機會傷害變重傷害吧,律師跟我說應該很快就會收到起訴書了,所以我也不知還會在開偵查庭嗎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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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L 104-11-19 23:34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有人透過Line軟體指名要對我不利,但是是跟別人在Line中的對話

手機截圖,人證,手機截圖Line中把我個人的全名與同事名都寫出

說要我們付出代價.....請問這樣是否能夠構成恐嚇,

若是提告,該向分局還是戶籍派出所提出嗎?

這樣會有嚇阻或是保護我個人人身安全的可能嗎?

對方目前因為傷害,搶奪,殺人未遂有在訴訟中....

感謝 各位解惑...

KSL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0 18: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或是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提告時,可以向員警或是檢察官說明對方的狀況,請求為人身安全的相關保護措施。

末曰 104-11-19 23:33

各位律師你們好 以下是我的提問

我和一個男生發生性行為,一開始確實是在兩情相願的情況下,但是在途中我感到非常不舒服,因此告訴他不要了,但是他還是繼續,無視我的反抗直到結束,後來我對他提告 

可是我第一時間並沒有報警,是已經幾個禮拜後了,所以證據不足,

可是他說是我自己點頭的,等到判決結束,不起訴後要告我誣告….

您好:

誣告需是明知對方沒有犯罪卻故意要使其受刑事追訴才會構成,若您僅係證據不足,應無誣告罪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0 0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嘗試以電話簡訊或line訊息等方式蒐集證據誣告不是那麼容易成立,目前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0 0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嘗試以電話簡訊或line訊息等方式蒐集證據誣告不是那麼容易成立,目前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被告誣告有二個可能。

二、一個是檢察官依職權告你誣告,那表示你開庭很可能有說錯話。

三、一個是對方要告你誣告,這個檢察官未必會認為是誣告

四、這類案件很適合做民間測謊。

五、我幫你查了一個無罪判決摘要供你參考:

又告訴人所訴事實,不能證明其係實在,對於被訴人為不起訴處分確
    定者,是否構成誣告罪,尚應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以為
    斷,並非當然可以誣告罪相繩;誣告罪之成立,以意圖他人
    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而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其要件,故其所
    訴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實在,而在積極方面尚無證據證明
    其確係故意虛構者,仍不能遽以誣告罪論處;刑法第169 條
    第1 項誣告罪之成立,須其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若
    所告尚非全然無因,衹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訴
    追處罰者;或其所訴之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實在,惟在積
    極方面尚無證據證明其確係故意虛構者,均不能構成誣告罪
    (最高法院59年臺上字第581 號、46年臺上字第927 號判例
    、99年臺上字第3328號判決參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傑 104-11-19 21:52

您好,我女友於今日晚上得知,一名同學在班上謾罵她為婊子之類的話語,事情是由前日之社團活動開始,那名同學未將自己份內事情做好,反而誣賴於我女友上,並加以謾罵,還有大約一個月前,擔任社團幹部之事,那名同學未查明事情真相就隨意傳播說是靠關係之類的

 請問這樣屬於哪種問題呢?若有證人提告嗎?

您好:

因均屬公開場合,所以要看言語之內容而定,可以提告公然侮辱誹謗罪。

小傑 104-11-19 23:04

律師您好,請問是言語而定的意思是什麼呢?若當時有人在場,卻不願做為證人該如何處以呢?

小傑 104-11-19 23:12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因均屬公開場合,所以要看言語之內容而定,可以提告公然侮辱誹謗罪。

律師您好,請問是言語而定的意思是什麼呢?若當時有人在場,卻不願做為證人該如何處以呢?

胖胖 104-11-19 21:37

提告傷害罪有請律師幫忙打ㄧ審刑事官司,開二次庭ㄧ次調解委員會,律師口頭上告訴對方ㄧ定被起訴,接下來我等收到起訴書,如果收到起訴書是不是就換打民事官司呢?

覺得刑事律師白花錢了,律師三次陪同,應該講不到五句話吧!而且我不懂的問他,他都好兇,地檢署很多人我感覺好丟臉,

如果換打民事官司我想要換律師的話,我是不是又要從新把刑事案件告訴律師,並要把我的醫院診斷書給新的律師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9 22:35

 你好,你的民事官司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還是另外提起民事訴訟呢?起訴狀均需要明載請求權基礎及證據作為賠償依據,因此有驗傷證明最好。

您好:

收到刑事起訴書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避免還要繳納裁判費

lh 104-11-19 16:57

請問~沒離婚分居,因為懷孕生了小孩提告了,但是是自己想要孩子,不關第三者的事,有辦法可以不要牽連到第三者嗎?

一、除非你丈夫不知道對方是誰,第二個可能是如果這個男的不知道你有老公。

二、刑事通姦罪及相姦罪(妨害家庭)一般來說是可以易科罰金的,所以你不用太擔心。常見判四個月得易科罰金,或是五個月得易科罰金

二之二,關於相姦罪部分,我幫你查了一個量刑的主文供你參考:郭○○犯相姦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4年度審簡字第1708號

三、民事部分如果你丈夫是告損害賠償的話,一般是判二十萬元以上的居多,台北地院的話常的見二十萬元及五十萬元的判決,每個法院多少有點不同。如果是以通姦為由離婚的話,你可能賠的金額是一百萬元,這個也很常見。但是民事上如果你沒有財產的話強制執行頂多是扣薪三分之一,所以也不用太擔心。

三之二、民事賠償的部分,如果你丈夫告對方,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主文摘要給你參考:「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伍拾萬元,及自民國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四、恭喜你有自己的小孩了,要好好照顧他。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lh 104-11-19 17:45

感謝律師的回應~

請問~這樣法院有可能調查的到第三者是誰嗎?

這邊的話要看你老公怎麼協助檢察官舉證了。

另外就是小孩出生的時候醫院有沒有父親是誰的記載。

 

lh 104-11-19 18:2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邊的話要看你老公怎麼協助檢察官舉證了。

另外就是小孩出生的時候醫院有沒有父親 ... (恕刪)

想訴請離婚機率可能嗎?

假如他用特權去干涉,我可以用什麼法律途徑去處理呢?

感謝你不厭其煩的回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9 19:29

您好,相姦罪之成立要件除了與有配偶之人發生性行為外,另一要件為對方與您發生性行為時,知悉您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對方主張不知您有配偶之情況下,也您也稱對方不知,在未有其他證據下,或許有可能無罪答辯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9 1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家庭有二構成要件,一為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二為發生性行為時知悉對方為已婚狀態,目前若有小孩,已發生性行為無誤,可嘗試爭執不知悉對方為有配偶之人解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果想離婚,要看分居時間及是否有其他法定離婚事由,且因小孩婚姻關係中受胎,會推定為婚生子女,您需於二年內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一、如果你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由你主動提離婚會稍微困難一些些。

二、你要搜集對方有錯的證據,而且他的錯要比你大才行。打官司的話就是要有證據證明你符合可以訴請離婚的法定條件,要說服法官才行。

三、我想如果你都懷孕生子了,這個部分對方也很可能希望能夠離婚,可以的話請考慮用調解的方式處理。

四、如果是錢的部分談不攏,可以先調解離婚然後錢的部分再以訴訟處理。

五、如果不能好好在一起,也要好好的談分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傷腦 104-11-19 16:22

請問家被撥漆只有房屋主人才能提告嗎?還是小孩子也能幫忙提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9 19:34

 

小孩可以擔任告訴代理人協助您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9 1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所有權人為告訴人,小孩可擔任告訴代理人,代為出庭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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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9 22:51

 您委任您的小孩或律師當告訴代理人都可以!

衰人 104-11-19 12:24

車禍肇事逃逸無人受傷,通知到案時有開罰單,

繳完了也扣駕照一個月了,幾個月後對方拿精神科診斷書提告傷害

檢察官又起訴肇事致人死傷逃逸傷害部份已和解對方撤告,

昨天開肇事逃逸的庭,感覺就是想要判我有罪,

不是有一罪不二罰這回事嗎?

那如果真的有判刑那當初的罰單跟吊扣駕照的怎麼算?

對方傷害的詳細內容為:車禍六天後頭暈掛急診,

診斷為疑似腦震盪,急診醫生建議他轉看精神科還神精科,

後來又診斷頭暈是心理創傷壓力症候群,

法庭上也詢問對方所受的傷是生理還是心理,

對方也確定回答是心理,車禍當時無外傷,

可是法官一直拿他急診時的疑似腦震盪認為那就是車禍造成的外傷,

不肯認同最後確診是心理創傷無生理外傷,這到底怎麼辦?

你好:

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 同時構成刑罰跟行政罰時優先依刑罰處法,你所述情形觸犯刑法並未被處罰過,沒有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適用,就算有也只是撤銷行政罰部分之處罰,但吊扣吊銷牌照之處罰目的跟刑罰之目的不同,也不會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比較有可能只有在罰鍰部分。 可以聲請調查對你有利之證據,讓法官相,並無致人死傷之情形,爭取無罪判決,或考量認罪並與被害人和解爭取宣告緩刑
xuan 104-11-19 10:22

我是被告

開庭是只能提告的人可以進去 還是提告者他的不相干的朋友也可以進去?

我們是在逛街手機店內撿到手機 以為是前面的客人的

因為手機放在離櫃台很遠 離出口很近的展示商品上

就拿出去想說問他們是不是你們的

可是沒找到人 當時晚上10點半

之後撿到手機也沒響

響的時候是 12點

手機持有者店員已經報警備案 也有交錄影畫面

店員傳簡訊到自己手機 我和我朋友打過去回撥

就前往他們指定的地點交還手機

殊不知對方店員4男2女 拿鐵棒電擊棒打我們

是在沒監視器的地方 但附近不曉得會不會有錄到他們帶傢伙來藏

背部和臉部多處傷口瘀青

請問像這樣的誤會 對方都不聽解釋就打

然後我們又在派出所 簽了一張 誤會撿到手機的情況沒打上去

對方打我們 也無條件和解 放棄民刑事訴訟的單子

單子的詳述很簡略 在我們都2天沒睡的精神下簽單

我們該怎麼半? 不想留下紀錄 更何況是誤會!!! 

我們都沒有前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9 1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偵查庭只有當事人可以進入,除了律師之外。

2、到底簽了什麼?這個很重要,會影響到後續的認定。

3、當時後有無去驗傷?為何沒有找到人還是把手機留在身上?

4、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有無罪、提告對方傷害罪的空間,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1.  就閣下所述竊盜侵占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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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9 23:44

 您案件發生不久應該是檢察官偵查庭,不相干人等不得旁聽。就傷害事實部分,您交代的不清楚,建議可以來約時間面談,為您做有利分析。

傷腦 104-11-19 00:11

甲,被歐打傷害案件提告

乙,也提告傷害

第ㄧ次開庭甲有警方調查證據(監視器與陌生路人做證),乙沒任何證據檢察官當庭要乙徹消告訴,乙也當庭認罪,送回調解委員會合解失敗,開第二次庭只傳甲,之後收到起訴書

如果申請刑事附帶民事,甲民事堅持不合解尤法官判決,還會在開言詞辯論庭嗎?還是法官直接判賠就結案呢?

Jackal 104-11-18 22:42

11/6(五)晚間騎乘大型重機,行經工業區某公司側邊尚未正式啟用之地下停車場5公尺前,突然一輛自小客從該未啟用之停車場出口駛出,本人見狀緊急剎車險些碰撞該車並側滑致人車倒地.而該車當下減速後又立即加速逃逸,之後被後方車輛追回而折返事故現場.

由於現場已遭破壞(自小客跳後被追回)且後方車輛未裝設行車紀錄器,因此;僅有該肇事車輛之行車紀錄檔案可證實該車一路自地下停車場駛出平面道路並未減速.

數日後致事故現場確認該未啟用之停車場發現幾項缺失 :

1. 停車場出口(與前方道路接駁處)裝設車輛駛出之警示燈號.

2. 停車場出口未有裝設監視系統.

3. 一路駛來之路邊並未有相關標語與說明來警示[注意前方車輛出入...].

4. 停車場出入口之側邊行道樹並未有效規劃,且工地圍板仍未拆除,該停車場嚴重被遮蔽,一般車輛行經該處很難發現會有車輛進出.

以上~

請教律師大人 :

(1). 此案件建議怎處理? 

(2). 我能夠提告該電子公司嗎? (工安沒做好)

以上~

感謝各位的撥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8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公司之設置若有失當,則可以連同該公司一起提告,另本件您方也可能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問題,而對方未減速而衝出,此部分也應蒐集相關事證才較容易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惡狼神 104-11-18 21:12

律師你好 小弟在今年1月份跟一台運送瓦斯的機車發生車禍以下為過程

那天下班騎車經過永和的某條路跟一台送瓦斯的機車發生車禍

對方是路口出來然後要左轉的車輛

我是直行車 本人 在錄筆錄時有跟警察說 我確認到他的方向燈只閃一次他就轉了 我時速約50~60km 不確定有沒有壓到雙黃線 (有超速+壓線)

對方沒事 車輛受損

我左腳腳踝骨折 多處嚴重擦傷 住院一個禮拜 要開三次刀(已經開兩次)

協調由我親生父親去跟對方協調 也剛好瓦斯行老闆是認識的

第一次協調 對方說 包個紅包 修車費不用 我父親說那等我好一些再來處理

對方也同意(口頭約束並無任何文字證明)

大約過了快五個月 調解委員會寄信來說開調解

到了當天 因為本人腳不方便無法出席 我父親因為工作無法出席

有打給調解委員會說明無法出席 剛好對方已經到了

調解委員會請對方聽 跟對方說明 我有事情無法出席 改約下禮拜做調解

對方說 他因為這件事情差點被老闆解雇 不能延期

我只告訴對方 我盡量趕過去 並沒說一定會到 當天我沒去也沒有代理人去

當天晚上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民事訴訟賠償(我當天晚上也有去警察局了解狀況並提告過失傷害+民事訴訟賠償)

隔沒幾天 我父親也有再去跟對方做調解結果 賠償改成包紅包跟修車費 衣服褲子 大約7000元

我們也同意並確認要如何和解等法院通知 來簽完 開庭時遞上給檢察官並告知檢察官我們已經和解撤銷提告

大約8月份法院通知來 打給對方完全不接電話 他也辭職了

第一次開庭對方表示她不和解 已經和解很多次我都不出面

後來檢察官只有跟我確定我有沒有壓線 超速 撞到他車子的哪個部位

我表示 我看監視器我有壓線 並且速度50~60 因為我緊急煞車 人飛出去 不知道撞到哪個部位

檢察官就說 那送肇事鑑定

鑑定出來 我的全部責任 對方沒有任何肇事責任

11月份開第二次 對方還是表示不和解

我表示我要和解對方不和解 前面談和解他都反悔 檢察官問我承不承認我有過失傷害 我考慮下後承認 並要求確認對方的診斷證明

車禍時間1/6 他證明為1/7開 1/7換藥 有兩個開放性挫傷

檢察官說 那她不和解檢察官就依法行事

以上為目前狀況

我想詢問律師 像這樣 通常檢察官會如何判決?

我還有什麼事情可以提出並要求調查?

瓦斯行老闆也表示說 他2014年11月份到他瓦斯行工作到1/6號跟我車禍

前面已經發生過三起車禍+我第四起 都是跟她車禍的人負全責 他都沒錯

我可以以此事件要求調查是否對方有製造假車禍的嫌疑嗎?

我如果請瓦斯行及當時有出面做調解的人出面作證我們有調解可是他都反悔 會可能有不同的結果嗎?

謝謝!以上

你好:

過失傷害對方提出告訴且未撤回檢察官並沒有詢問你是否接受緩起訴之條件,檢察官會依法起訴,交由法院審理。 鑑定意見書已經作成,如果不服鑑定意見書,可以在收到意見書後30日內申請覆議。 都已經自白聲請調查證據對於過失傷害部分之認定影響不大,但可以向檢察官求情,讓檢察官判斷是否給予緩起訴處分(很困難)。 若是假車可以提醒檢察官,但要有證據證明,發生多次車禍並無法說明有製造假車禍之行為。 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書要本人簽名並經法院核定才會有效,調解期間的協商、磋商,並無法說明對方已經同意並達成調解過失傷害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建議你再跟對方溝通,和解後請對方撤回告訴,若無法撤回過失傷害通常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繳納完罰金即可。 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惡狼神 104-11-18 23:0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過失傷害對方提出告訴且未撤回檢察官並沒有詢問你是否接受 ... (恕刪)

那請問徐維宏律師 那這樣 大概如果判賠的話 會判多少? 過失傷害前科?

傷腦 104-11-18 13:31

傷害提告,如果對方被判刑,我會收到判決書知道對方判多久嗎?那個是起訴書還是判決書?

hsiang 104-11-18 13:08

謝謝各位律師:

煩勞再請教,我對先生和外遇對象提告通姦,僅有我先生的悔過書和女方傳的部分訊息(女方有提及自己和他外遇)沒有其他證據!原先女方有傳自己的裸露照片等但已被刪除!想請教是否能夠提告雙方通姦!又民事賠償的部分,由於委任律師費用甚高,想請教若求償,是否是由對方負擔提出告訴各項費用!

另,再向各位律師請教。我進行提告,三人會見到面嗎?!由於懷孕面對此事情緒一直不穩定,提出告訴怕更影響胎兒,也不希望先生和第三者在見面。提告後需雙方到場開庭嗎?!

最後,第三者的先生目前尚不知情,提告後他是否會知情,並且我提供的證據會成為他提告證據嗎?!他若也提出民事賠償,是否可能我的家庭有可能同樣需負擔賠償與告訴費用

委任律師需多少費用,還是只能放棄呢?! (原先提問問題: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04-11-13 15:06 文章人氣:69 個人積分:4

律師,您好: 我先生外遇,對方亦是已婚。發現後先生表示後悔並寫下悔過書承認外遇一事。並表示已與對方分手且不再往來。 現在我們很努力修補婚姻關係,但是事發至今我心理壓力極大,無法專心工作與失眠。我和先生已簽好離婚協議書,但尚未找證人公證,希望嘗試繼續維持婚姻關係。現在發現懷孕,擔心情緒影響胎兒。每天承受極大壓力。 日前有求助門診心理諮詢,但仍無改善。 現在決定告兩人通姦,讓第三者受到懲罰,並求償。 請問提告我需準備什麼?! 希望律師能協助,讓第三者受制裁。 萬分感謝!

您好:

刑事通姦告訴部分,需悔過書和訊息內容有提到他們有發生性行為始可,且可於檢察官起訴後附帶民事請求精神賠償,則不用繳裁判費,但律師費用則需自己負擔,又提告後,可請求隔離訊問,避免造成自己影響。

你好:

通姦罪要證明到有性交、性器接合之程度才會成罪,有自白書開庭時否認還是有可能無法證明。若要提告記得在知悉後6個月之告訴期間提出。 除了民事三審採強制律師代理以外,除非有特別約定,否則律師費無法請求對方負擔,至於訴訟費用是由敗訴一方負擔,不用擔心。 開庭時會通知當事人到庭,所以還是會見到面,若不想見面可以委請律師出庭。 第三者的先生同樣可以提起通姦或相姦罪之告訴及請求損害賠償。 經濟狀況不佳可以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扶助,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

律師費用必須由自己負擔,無法要求對方負擔,可請求的金額有多少,跟外遇具體細節、對方財產狀況、個別法官都有關聯,無法一概而論,區間落在10萬到40萬間是比較多的數額,但並非絕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8 16: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對方與您配偶性器接合之證據及對方已知悉您配偶已婚之證據,難以構成妨害家庭之犯罪;又關於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之部分,金額通常不會太高,以訴訟解決,不見得是上策,應多加以考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8 16: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對方與您配偶性器接合之證據及對方已知悉您配偶已婚之證據,難以構成妨害家庭之犯罪;又關於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之部分,金額通常不會太高,以訴訟解決,不見得是上策,應多加以考量,又能否與配偶維持婚姻關係,或欲對配偶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或民事裁判離婚訴訟,均須加以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工程人員 104-11-17 18:03

請問各位專家,本人於104年8月12日施作台中市北屯區屋主新家之裝潢,雙方僅約定預計完工日期為9月30日,惟屋主及其女友於施工期間一再要求本人及相關施工人員配合其構思修改原設計圖之內容,本人及相關施工人員因配合其一再修改之故,造成無法於預計期限內完工。嗣後,本人於10月6日第一次通知屋主驗收,其裝潢是否有缺失之部分,因認知角度不同,依據常理判斷乃須由屋主及相關施工人員共同探討、協調並達成共識,就缺失部份給於期間由相關施工人員進行改善。惟屋主不願前來,僅於通訊軟體LINE回應我認為做好那一刻;10月12日第二次通知屋主驗收,屋主亦回應不要我檢查到才有你自己也要檢查過、你自己不是應該要檢查你的作品嗎等字眼。本人於10月13日現場補漆時再次檢查有無缺失之同時,發現有些物品確有不盡理想之部分,乃因現場無相關器具及工具,無法當場進行修改,遂於10月14日將有問題之物品帶回工廠再次加工改善。惟屋主10月15日通訊軟體LINE告知本人將指控我非法入侵民宅、侵占竊盜毀損等莫須有之罪名,於施工期間本人均至管理室登記施工,並非如屋主所述非法入侵名宅、竊盜等不實指控,且缺失物品帶回工廠時均已做保護措施,其目的乃係避免相關物品於運送途中再次損害。該屋主當日10月15日晚間7點於北屯區四平派出所電話中與本人取得共識及約定,將於10月19日上午8時由高雄北上至台中進行工程驗收,其亦在電話恐嚇如不到場日後將毀壞本人之名譽等言詞。本人於約定日到達現場時,未料屋主竟不讓我進入屋內並於大廳與本人發生爭執,迫使驗收工作無法完成,無從得知缺失之部分,亦無法進行缺失改善,又其所謂缺失僅由屋主單方所述,並非係雙方共同探討、協調、達成共識所列之缺失;此舉讓我覺得屋主將本人騙至現場,又故意不讓我至屋內查看。此情形於本人之影音器材亦清楚錄下屋主不讓我上樓做工程驗收,並當眾對本人說出爛人做爛事、一個裝潢師傅進到我家偷竊等言詞,已嚴重侮辱我人格尊嚴及名譽。故本人認為屋主刻意不支付尾款元、書房內之書櫃增加17片層板連工帶料費用,此層板增加部分係本人於9月14日拿報價單(報價單計載僅14片)給屋主後,其女友嗣後要求再增加17片,故該書櫃之層板完工後為31片,屋主亦於9月30日在通訊軟體L I N E告知本人多加的付錢我認了這句話,以及屋主於10月1日請本人代為退還LED崁燈之費用。請問各位專家,小弟我該如何對此屋主進行提告,因為這涉及民事刑事的部分,比較不了解,請各位幫忙解答 QQ

 

你好:

民事上可以請求支付承攬報酬(含原契約約定及變更、追加部分),但要說明定作人嗣後更改設計及追加品項所增加之部分,以免與原本承攬契約不符,產生誤會。 民事上有承攬糾紛刑事上要構成犯罪會比較困難,但定作人之行為可能已涉犯公然侮辱罪、誹謗罪,至於詐欺罪部分要成罪難度相當高,畢竟定作人有支付尾款以外之款項。 定作人提告竊盜、侵入住居罪部分因為認知不同,且有誤會存在,要提告誣告會有難度。 建議定作人提告之部分與你提告部分要分開處理,並注意告訴期間為6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承攬報酬為2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民事部分應依承攬契約來主張,至於對方的言詞,若在公開場合所說,則會涉及妨害名譽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民事部分,可以起訴請求承攬費之給付,包括未給付及追加部分,可將LINE之畫面擷取作為證據,就刑事部分,可對屋主提告公然污辱罪及誹謗罪,且應注意六個月之告訴期間。

工程人員 104-11-17 22:34

那屋主10月15日晚間7點於北屯區四平派出所電話中與本人取得共識及約定,將於10月19日上午8時由高雄北上至台中進行工程驗收,本人明確告知,因目前無施工人員,僅就缺失先行紀錄後再行改善,屋主口頭上也表示同意。本人於約定日到達現場時,未料屋主竟不讓我進入屋內並於大廳與我發生爭執,迫使驗收工作無法完成,那這個部分屋主不讓我進入屋內驗收的話那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7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可提出妨害名譽之告訴,民事可請求給付承攬報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7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可提出妨害名譽之告訴,民事可請求給付承攬報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阿古古 104-11-17 10:17

 大概三年多前,我男友請一位朋友代為貸款買車,只是名義上的車主,其餘的貸款費及罰單等都是我們負擔當然使用權也是我們,在前陣子他朋友妹妹因為看到有罰單寄到家裡才知道他朋友名下有一台車,接著就一直要我們過戶或者賣掉都好,不希望我們把車過在他姐名下,但因為貸款中不好過戶所以這事就一直在那,後來…又說什麼因為有了這台車害他們低收入戶資格被取消所以硬要我們即時辦理,但車主因案件入監中,所以整個變很難處理很難商量,不過有去接見時跟車主談妥,講好此事等他回來後再處理,沒想到過幾天…我下樓牽車時,停在車格的車不見了,問到管區那、警察說這車有報遺失,聽了很傻眼,這車從頭都是我們負擔也是我們使用的,突然措手不及不知道該如何後續動作才好才正確。請問他們可以明知狀況而至警局以這樣的手段取車,強迫性處理車子的問題嗎?而我可以告他們或用什麼方式取回車子呢?警察拖走是請他們領回吧但他們也沒鑰匙阿,如果我出面或打電話告知他家人請他們歸還否則不再支付貸款及後續的繳費單罰單甚至有可能提告的話我會有什麼言語上的不妥嗎?譬如威脅恐嚇之類的,這整件事件我有錯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7 14:40

您好,監理單位之車籍登記,只是為了行政管制,並非代表實際上之所有權人為何人,若對方明明知道自己非實際上之車主,也知道是由您們使用而未有遺失之情形,對方報遺失,恐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問題,可以提告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7 23:35

 對方明知車輛未遺失而謊報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又明知車輛為你所有而處分該車若進而侵吞賣車價金亦成立侵占罪嫌。您可以請對方出面協商若對方不予理會可自行或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

QQ 104-11-17 01:46

您好:
我是拍賣賣家一直以來都是在大陸拍賣網站找到工廠,向工廠訂貨賣給台灣買家,一個月前有買家買了商品後,自行找到我訂貨的工廠,當他得知商品工廠售價後,近日通知我賣太貴,要求我退款否則要報警+投訴消基會+投訴媒體,一直以這三點逼我,
商品售價一開始已談好也如當初談的售價賣他..我並無強迫他買..他郤說我暴利詐欺..後來又要求我要以他能接受的金額退款給他..但因他對商品不了解他要求的金額是比我成本價還要低,本想退款了事但又不服..請問他這樣的提告是否告的成..若告成我須付什麼責任刑事呢?若一提他一直強調他有律師顧問..我只是個小小賣家該如何對付他們呢?
謝謝律師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4-11-17 08:19

您好!

價金經雙方同意買賣才會成立,買賣契約雙方都應遵守,事後嫌太貴並不需要理會。若要有效保護自己權益,建議也可聘任法律顧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淑珍 (蘇律師) 104-11-17 09:36

您好:

如真的像您所說的,應該只是民事上的買賣糾紛,再者,買賣契約訂立時雙方皆已同意,因此對方應無可以隨便反悔的理由,以上供您參考,如果需要歡迎來電諮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7 23:41

 你好,你是網路賣家,買家依消費者保護法享有七天鑑賞期。如鑑賞期過後,除非商品有瑕疵,否則買家不得解除契約要求返還價金。

104-11-17 00:53

機車撞到腳踏車,之後去申請初判,收到初判表後,我錯3他錯7

我方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之後對方對我提告<過失傷害>。

開了搜查庭,要求和解

對方堅持要全車賠,他是一台腳踏車一萬九。

後來談不攏,對方堅持提告,我想問,到法庭上可以和解嗎?

和解的金額會是法官會替我裁定還是自己私下跟他談?

如果還是談不攏,因為我是騎公司的車,最糟的情況會被易科多少罰金?

一、刑事部分一般可以易科罰金

二、易科罰金後一般來說很可能是超過一萬九的。

三、 我知道有時候是一個生氣,因為他的腳踏車怎麼可能是一萬九,但是受傷的精神上賠償加上自行車的錢,一萬九其實是可以考慮的。

四、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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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7 23:44

雖然依民法過失原則,你可以根據你的損害向他請求七成,他只能就他的損害向你請求三成。但如果你沒受傷,他可以向你請求慰撫金,但你不能向他請求,再考慮到刑事責任問題,1萬9可以考慮和解

陳先生 104-11-16 23:42

我在網路上賣2手手機,和一個買家達成協議後答應隔天出貨,給了買家匯款資料和手機後,買家當天就匯款了,然後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了,所以隔天買家連絡不上我,下午就去派出所告詐欺,我下午回家就後就被通知被告了,我就先跟買家解釋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騙她說已經出貨了,讓他相信我不是詐騙集團,然後晚上才將商品寄出,買家答應說收到商品後會跟警察證明我不是詐欺(詐欺公訴罪不能撤銷)..2天後買家收到商品,商品有問題,買家又開始懷疑我是詐騙集團,我跟她說可以退款,買家堅持我是詐騙集團,堅持提告.......請問這樣我有罪嗎....會被檢察官起訴嗎?

一、別太擔心。

二、詐騙集團的話幹嘛還要答應退款。

三、你的舉止像是民事糾葛而已,除非你寄的東西超誇張。

四、夜深了快睡覺不要再擔心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caicai329 104-11-16 23:05

你好
想請教是可提告對方?  

以本人立場可提告哪些算成立,謝謝

事情大致經過:
本人工作職位為會計,因工作關係加入line群組,成員只有本人.仲介人.工程承包商,總共3人
承包商向本人就職公司請款,但所檢附的請款資料不符合公司規定,因此有疑慮的部分被保留未放款待承包商資料補齊或協議後公司才會放款,其餘無問題的款項皆開票放款(對方有簽收)

本人於line告知承包商被保留款項及需補齊之資料時,隨即被對方罵頭腦眼睛有問題,承包商也有罵到公司及上司(空殼公司.死小人),並表示要去工地拆完工部分(已付款予對方),最後對方傳了一句話給我:在這家公司上班不怕會有報道.報應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7 09: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由於群組僅3個人,所以不算是公然,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2、不過有關於指摘公殼公司等涉及足以毀損名譽之不實陳述,可以考慮由公司提告誹謗罪。

104-11-16 22:58

不好意思.請問專業的律師幾個問題 . 我是一家食品廠的員工 . 由於做事注意細節等方面所以有經手過的資料我都會記住或有印象 . 假如我想自己出來創業,離職後出來從事食品業,是否會有背信問題.

畢竟我所知道的進貨原物料廠商都跟原公司有關 . 連客戶有些也是因為從事食品業久了而得知的.不知會否被原公司提告背信罪.

而公司是有簽設公司保密條款 , 不得洩露公司的內部資訊 , 那請問如果我只是因為單純離開公司到另一家更高薪的食品廠就業是否會有問題.如果不是自己就業而是創業是否就是背信了 ? 謝謝諸位專業的律師

你好:

背信罪客觀上要為他人處理事務,違背其任務,致生損害於本人,主觀上要有背信故意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損害本人利益之意圖才會構成,離職後僱傭或委任關係已經不存在,不會構成背信,若你仍在職才需要討論背信罪之問題。 競業禁止條款有一定之要件:(一)工作範圍要限制、(二)期間要合理(二年)、(三)工作地點、(四)代償措施、(五)損害賠償。可以參考勞動部公布之參考原則http://www.tainan.gov.tw/labor/warehouse/%7BA9505063-E8E1-47B3-A7B0-9E2C341969E2%7D/1041012la02.pdf 若不符合上開原則,競業禁止條款無法拘束你,你仍然可以利用已經習得的專業謀職。 但謀職或創業要特別注意已簽定之保密條款,無正當理由不得洩漏,否則構成違約,且可能違反營業秘密法,須負擔刑責及損害賠償責任
104-11-17 22:4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謝謝徐律師的回覆.謝謝您^^

caicai329 104-11-16 22:50

你好
想請教是可提告對方?  

以本人立場可提告哪些算成立,謝謝

事情大致經過:
本人工作職位為會計,因工作關係加入line群組,成員只有本人.仲介人.工程承包商,總共3人
承包商向本人就職公司請款,但所檢附的請款資料不符合公司規定,因此有疑慮的部分被保留未放款待承包商資料補齊或協議後公司才會放款,其餘無問題的款項皆開票放款(對方有簽收)

本人於line告知承包商被保留款項及需補齊之資料時,隨即被對方罵頭腦眼睛有問題,承包商也有罵到公司及上司(空殼公司.死小人),並表示要去工地拆完工部分(已付款予對方),最後對方傳了一句話給我:在這家公司上班不怕會有報道.報應嗎?

由於屬於非公開的群組,因此不會構成刑事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但是,辱罵雖不會構成犯罪,還是會侵害到你的名譽權的,因此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rick 104-11-16 21:37

在fb社團截圖某人的發文給別人評論

圖片中人名及照片有打馬賽克

在他朋友的留言提到了他的姓氏,名字部分則無打出

這樣被提告妨害名譽告的成嗎?

https://onedrive.live.com/redir?resid=99BCFDA2A0C2A5BC!1181&authkey=!AOMM6hyXC8lZcqs&ithint=folder%2cPNG

相關圖片連結附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6 21: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可以判斷是在指摘何人,內容涉及詆毀人格或名譽,就會構成,請檢附相關擷取圖案以判斷。

rick 104-11-16 21:5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可以判斷是在指摘何人,內容涉及詆毀人格或名譽 ... (恕刪)

https://onedrive.live.com/redir?resid=99BCFDA2A0C2A5BC!1181&authkey=!AOMM6hyXC8lZcqs&ithint=folder%2cPNG

相關圖片以附上連結..拜託律師的諮詢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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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萬一真的被提告妨害名譽的話,建議可委請律師辯護。 
若尚未收到傳票的話, 還不需要過於擔心。
若需進一步法律諮詢,可再與我聯絡,約時間進一步討論。
律師: reneejen1229@gmail.com 

阿義 104-11-16 19:40

請問男女雙方交往後  男方要求女方傳裸照

女方也答應了  傳了之後  雙方因其他事情吵架分手

男方在分手後把女方傳的照片全部刪除  無儲存  無洩漏

女方可以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6 20: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單純持有對方的裸照,沒有散布,也不是我方拍攝的,我方不會構成犯罪。

倘若對方恣意提告,屆時再委請律師協辯護即可。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6 21:51

 你如果是刪除在自己手機的照片,而且該照片並非自己所偷拍,這你沒有違法之虞。

陳先生 104-11-16 16:48

我在網路上賣2手手機,和一個買家達成協議後答應隔天出貨,給了買家匯款資料和手機後,買家當天就匯款了,然後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了,所以隔天買家連絡不上我,下午就去派出所告詐欺,我下午回家就後就被通知被告了,我就先跟買家解釋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騙她說已經出貨了,讓他相信我不是詐騙集團,然後晚上才將商品寄出,買家答應說收到商品後會跟警察證明我不是詐欺(詐欺公訴罪不能撤銷)..2天後買家收到商品,商品有問題,買家又開始懷疑我是詐騙集團,我跟她說可以退款,買家堅持我是詐騙集團,堅持提告.......請問這樣我有罪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6 18:04

 第一個行為如果你自始就不想寄手機則有詐欺罪嫌,若無僅給付遲延問題。

第二個行為如果你不知道手機有瑕疵而寄送則無詐欺罪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民事糾紛去主張,應尚不致於構成詐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郭 104-11-16 16:37

律師午安,抱歉因知識水準不足,主題與標籤選項若不符望請海涵恕過。

情況如下:  甲方  酒店經紀人(幹部職位)     乙方  張小姐 。

乙方 初到酒店工作,甲方為其幹部,甲方告知乙方以公司之規定,到此酒店工作需簽立參萬元面額之本票乙張,做為保障之作用。一日甲方突然音訊全無聯絡不上,乙方當下只為如何領薪一事煩惱無助,數日突有自稱錢莊人士到乙方住處拜訪,並表示甲方持乙方開立之本票借款乙事,因拖欠約定歸還之款項,遂以立票人應為該款項償還者要求乙方償還或繼續付利息,乙方確認本票實為當時開立給甲方之本票,深怕會因其事被提告和家人被騷擾,只好順從錢莊人士要求按時繳交利息,至今約七個月時間。

 問題如下: 以此 乙方與錢莊借貸關係是否成立?乙方是否該償還所規定之金錢,乙方該如何動作以釐清責任保障權益。

感謝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4-11-16 17:54

您好!

借錢的人是甲,如果本票未禁止背書轉讓背書連續,持票人最多只能請求乙支付票款三萬元。給付票款之後,乙還可向甲追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6 23:02

 您好,票據為無因證券,持票人只能依票據文義行使權利,該本票簽發金額既然只有三萬,錢莊就只能向該小姐請求給付三萬元,不得以該本票主張該錢莊與小姐間有借貸關係。

陳先生 104-11-16 15:22

我在網路上賣2手手機,和一個買家達成協議後答應隔天出貨,給了買家匯款資料和手機後,買家當天就匯款了,然後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了,所以隔天買家連絡不上我,下午就去派出所告詐欺,我下午回家就後就被通知被告了,我就先跟買家解釋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騙她說已經出貨了,讓他相信我不是詐騙集團,然後晚上才將商品寄出,買家答應說收到商品後會跟警察證明我不是詐欺(詐欺公訴罪不能撤銷)..2天後買家收到商品,商品有問題,買家又開始懷疑我是詐騙集團,我跟她說可以退款,買家堅持我是詐騙集團,堅持提告.......請問這樣我有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6 16: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釐清3點,第1,給錯的冒碼跟您的冒碼差多少?第2、為何要在出貨時告知對方已經出貨?第3,商品有什麼樣的瑕疵?

2、釐清之後,建議可以簽立和解書,才能保障權益。

Peiyi 104-11-16 12:50

律師你好!

我在手機遊戲存點數後,隔沒幾天我的帳號就被封鎖。

寫信至客服尋問也遲遲沒回應,請問這可以提告嗎?

要看金額大小值不值得提告

有看過有人告過…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