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請問各位律師下面這種情形我可以去告他們嗎??
"麻煩各位朋友幫我人肉搜索他們如果有看見他們請立即聯繫我
這兩位之前在統一精工府城站工作在公司我們有所謂的洗車獎金
只要是中班同仁都知道獎金是要分出來聚餐用
但這兩位不但私吞
還一直避不見面
女方上班也一直在虧錢
卻不把獎金拿出來
前期男方因課業需要
到夜市擺攤做報告
所以像我男朋友詢問
是否有貨源讓他可以擺攤
我男朋友也幫他問到了
朋友的手工手鍊
朋友也不計較是否賣完
也不太計較錢怎麼分配
只希望沒賣完的可以拿回
但從兩個月前到現在
避不見面也不還東西
令我們相當難做人
我真的是逼不得以
麻煩拜託各位
幫忙我們找找他們
找到請立即聯絡我們
私訊或在以下留言
就只求各位幫我分享出去了
謝謝大家
被我標記的朋友很抱歉
如果不喜歡可以刪除標記
如果願意可以幫我分享出去
我會非常感激各位的
請幫我分享出去
有台南朋友或
人身在台南的
請幫我多多分享
再次的謝謝大家的幫忙"
他還PO標有"通緝"兩個字的照片上面附有我的照片,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嗎?
可以用甚麼罪名告他呢?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檢視相關事證,方能進一步擬定辯護策略,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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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老公突然間提及想離婚,很突然...就說是個性不合想提離婚..
再這四年的婚姻生活..是有爭吵..但是這樣相處下來..
這樣突然的提及離婚..讓我覺得沒辦法接受..他所說的個性不合
開了條件給我,要我簽字...如果不簽..就要走法院
自從他提及離婚..我不答應..就開始有了爭吵...至今他已經沒有回家一個星期
我該怎麼辦...我真的不想離婚
當然..我懷疑他會想離婚是因為..他疑似外遇..因為他公司的同事告知我
他和某位公司女同事很要好..只是我一直找不到直接的證據...
我真的不想離婚,這太突然了..提離婚前我們還一起出國去玩..
回來就提...這麼沒有別的原因..就說個性不合...讓人匪夷所思..
我該如何做呢??
上法院...叛離..我該怎麼保障我的權利呢??




您好,個人從事金融保險業,但是我的工作不穩定,又有些身體中風疾病,因此都是兼職跑單,但是我在信貸協商金額是79萬每月8000總繳期數178期,但是我每個月固定還有房貸的負債10000,及勞工貸款3406及居家房租,養兒的安親費約零零種種共要4~5萬不吃不喝的開銷,而常常入不敷出,以現今的收入根本繳不起178期的信貸協商,而我找到了個25000的工作,我上次查過債權銀行居然還欠80萬,等於協商繳了多年已繳了30幾萬都是利息,根本沒捨麼還本金,我想請問律師們,我現在收入3萬月收及先生4萬根本入不敷出,不知未來工作薪資一定被銀行再進行強扣,連帶我勞保年資也有15年,其他影響還有我個人買的保險費未來到期怎麼辦??目前快40歲沒房沒車,二個小孩都是高額繳費的責任期,我到底該如何跟銀行表態我再協或是毀諾的部份,我不是不繳,銀行說再協或是調降利率期數都要薪轉財力!跟當時辦貸款一樣,就是工作不穩加上育兒才不夠,真我是不知如何所措,謝謝

內容很長,麻煩律師看一下
至今協議離婚已逾兩年,因為考量孩子之最佳利益以及前妻(台灣人)欲赴大陸工作,故離婚協議將監護權由母親全權行使,而非共同監護,我則行使探視權。
沒想到前妻前往大陸後,一直藉故不讓我與小孩透過視訊及EMAIL連絡,而且不告知其在大陸的居住所及聯絡電話。直到101年8月因其母親過世回台約半年(前三個月隱瞞行蹤讓我以為她不在台灣),且某些必要手續要辦,所以讓我見到小孩兩次及通話兩次外,當前妻於102年1月離開台灣後,更完全失去連絡,手機停話、EMAIL不回,甚至連自己名字全改了。
因離婚協議並只寫明小孩會面交往的方式(視訊、EMAIL及電話),並無規定頻率,在斷絕音訊情況下,我已向孩子的戶籍所在地法院辦理酌定會面交往裁定並由法院完成裁定了。但是,法院裁定過程中有查明前妻自102年離台後,一直沒有回台。所以,即使法院有裁定見面方式及頻率,毫無音訊的狀況並無改變。
除了氣前妻惡意剝奪我的探視權,其實也會擔心是否母女在大陸是否平安。因此想要以申報孩子失蹤,出現的話(入境)會通知報案人的方式來取得孩子的訊息。卻被警局告知我因為無監護權無法報孩子失蹤。
請問
1. 如果由法院提出證明,證明對造未盡告知住所且帶著孩子斷絕音訊(和誘?),是否這樣我可以向警政機關報失蹤?
2. 除了申報失蹤,法律有什麼方式可以幫助我取得孩子的近況?
3. 前妻的惡意剝奪探視權,是否能申請改定監護權?又該如何舉證?而且無法連絡的情形,其實很容易被對方解釋成我對孩子不聞不問。

您好,因你對小孩並無監督之權利,前妻行為無誘使脫離監督權人之事實,你無法以和誘提告前妻。您係可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規定,以孩子由前妻監護較為不利為由,向法院提出告訴,請求法官更定小孩之監護權歸你行使。因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是父母雙方均須有照顧機會,若其中一方剝奪時,即構成兒童虐待、家庭暴力,因而對拐帶的一方於爭取監護權時,作不利的推定,因此你獲勝訴之可能性大。如獲勝訴之判決,屆時你是擁有監護權之一方,如前妻再不交出小孩,妳就可以告前妻刑法第二百四十條之和誘罪,或第二百四十一條之略誘罪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蓋因您也是孩子的父親,本來就有探視小孩之權利及義務,故若前妻惡意剝奪您與孩子之會面探視權,不僅剝奪您之權利,亦屬剝奪孩子之權利而為不利孩子人格發展之行為,故您可蒐集證據後(比如說前妻如何的失蹤及音訊全無)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我是一個學生,在學校附近租了一間房子合約到了,租了兩年,也不想要續租了,所以要準備退房,在退房的時候房東卻說我把床弄壞了,需要支付床的費用,之前我就有跟他說過床有問題,可是他並沒有處理,還說是我的問題,直到退房才說要收取費用,要扣取我的押金兩千塊,還說之前我還在住所以不能跟我說,等我退房了才要求我賠錢,請問這是合理的嗎?該怎麼解決?我也沒有刻意破壞,都是正常使用,外觀都是正常的,是裡面的彈簧彈性疲乏,所以要躺上去才會知道,彈簧床睡久了不都是這樣,難道連這個也要房客自己賠嗎?因為還是學生,兩千塊對我來說很多,不想白白得被房東坑錢,懇請律師幫我解答,還是說可以去哪些單位尋求幫助,例如消基會之類的,麻煩律師了,謝謝

律師您好!我哥最近在網路上 (不知哪類型方式) 認識了陳性女子,一開始2人相談盛歡變成朋友,後來變成男女朋友 (之間其實沒有很長的時間,還沒有很了解彼此) ,後來他發現女生有劈腿其他男人,就跟他分手
誰 知道...陳性女子疑似不滿被分手,就跟乾哥哥吐苦水,乾哥哥就在臉書上創立一個粉絲團,裡頭都是盜我哥的照片然後去惡搞、做噁心的合成照,被我哥發現後 他很生氣! 本來打算對那個創粉絲團的人提告,後來是陳性女子跑來(私密)跟我哥道歉,我哥才就此作罷,最後他們還復合...
現在他們又因為一些原因分手,然後陳性女子故技重施,又找來乾哥哥抱復!
跑到我哥臉書上亂罵,講些難聽字眼,我哥有點嚇到...目前已停用臉書
但我看到陳性女子還在自己的臉書上po文說 若我哥繼續不跟她聯絡,他乾哥哥就會對他不利,已對我哥的生活及人身保障上受到影響...!
請問該怎麼辦呢??

6月上旬遭先生家暴, 目前未離婚, 當下有去驗傷及拍下受傷照片, 並至警察局提告家暴傷害罪, 6月中至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有附驗傷單, 受傷照片, 案發現場照片及戶籍謄本), 6月下旬已收到家暴保護令的開庭通知(7月底開庭)。請教律師以下問題:
Q2.女兒2歲3個月於5月初被先生帶走, 在保護令中, 我同時有聲請子女暫時監護歸我, 及請求對方支付生活費, 那我舉證他在家暴前已1年沒有給付生活費嗎? 或是我自己提出子女生活費是由我負擔? 這有助於家暴保護令的核發嗎?
Q3.我前往探視小孩, 先生常故意阻擾, 有曾經讓我等2~3個小時才讓我看到小孩, 也有讓我撲空無法探視, 他故意避不見面, 或催促快點結束會面時間, 我想舉證他阻擾行徑,這有助於家暴保護令的核發嗎?
Q4.先生曾因要帶走小孩與我媽(小孩照顧者)吵架, 吵架爭執是因小孩重感冒, 我媽代我要求我先生等到小孩痊癒再帶走, 但我先生不肯堅持要帶走小孩, 鬧得不愉快, 這部份有電話錄音, 若將之寫下逐字稿, 有助於保護令的核發嗎?
Q5. Q2~Q4的舉證文件, 可以用陳報狀在開庭前先呈報給法官知悉嗎?
Q6. 陳報狀的寫法是在狀子本文寫要讓法官知道的事, 再附件附上證據?(如:存摺影本, Line對談記錄, 電話錄音逐字稿, 電話錄音電子檔)
Q6. 聲請家暴保護令所檢附的相關文件, 若日後打離婚訴訟, 還需要再附一遍嗎? 聲請保護令的舉證理由文件和離婚訴訟一樣, 會不會不利於離婚訴訟?是不是打離婚訴訟的證據要比聲請保護令要更多,更具解釋能力, 子女監護權及離婚官司及才打得贏?
Q7. 法官如何判定離婚夫妻的資產? 如房產, 如何認定價值? 資產及負債是自行舉證, 還是法院去調?
Q8. 婚後母親贈與我頭期款購屋, 每月的房貸是我繳的, 先生沒有付一毛錢, 我有工作, 他從沒養我, 他有權向我討夫妻剩餘財產嗎? 有例外情形嗎?
Q9.刑事傷害罪的報案文件是警察製作的, 我需要再準備證據嗎?(因為是被關在房間被打, 沒有證人)
Q10.刑事附民事損害賠償, 何時可以提出?是開檢查庭時跟法官說嗎?還是要先擬狀? 損害賠償金額要如何訂定?
Q11.若我先生開庭願意承認家暴事實, 在不和解的前提下, 有沒有什麼方法, 可以讓他獲得教訓, 又不會有前科記錄?
先謝謝律師的耐心閱讀, 更期待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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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買賣遇到一些問題,自己又不是很懂法律所以想上來問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家,小妹因為這件事情寢食難安啊!!還望各位能幫幫我。
6/10 我跟一個賣家下訂兩個手機殼,賣家說工作天7-14天,寄出會通知我。
6/18 賣家傳Line跟我說商品已經幫我寄出,「預計1-2天會到達」。
但是賣家並沒有跟我說宅配是早上送達還是晚上送達,所以我就抓了三天的時間在家等宅配電話,怕如果出門臨時又接到宅配已經到家裡樓下,還要趕回來不甚方便,於是選擇在家等待。
等了三天都沒等到電話,所以也就忘了這件事情。
後來過了五天才來,6/23號早上10:46分接到宅配電話,我在上班當然沒時間簽收,租屋處也沒管理員能幫我簽收,因為接下來兩三天我也要上班無法簽收,所以我就請宅配人員幫我退回去,說我不需要了。
結果今天6/28號接到賣家的電話,表示如果沒什麼特別的理由拒收的話,他就要報警處理。
後來我用Line密賣家,內容如附圖。
賣家一直堅持說,他已經表示是「7-14個工作天」但是我的認知是以小編"最後"說的「商品已寄出,預計1-2天到達」
賣家的網站說的條款是「商品若無現貨,則須等7-14個工作天才能出貨」
不曉得大家的認知是7-14天或是1-2天呢?真是是我無理取鬧還是他不講理呢?如果真的是我錯,我會摸摸鼻子去跟賣家表達歉意,並且收貨但是如果不是我的錯,為什麼我買東西要買一肚子氣呢......商品延遲不是我的問題,我也有留時間收貨阿,但是超過預定時間來不能收貨還要怪我說要報警處理
-------現在的最新情況是--------
賣家說:「禮拜一我一樣會說到做到,再給你一次機會,再無故不收就報警」還說已經把所有的資料跟對話截圖交由律師。
小妹想問的是,當初賣家18號說已經寄出商品了,並告知預計1-2天會到,所以我排休了三天等商品,結果商品23號才來,所以我沒有辦法收,因此退回。請問這樣子會有什麼問題嗎?

我想問的問題是:
關於第一審判被告有罪 恐嚇罪及公然汙辱罪成立 判被告民事精神賠償我 我提出的賠償金 恐嚇罪X萬及公然悔辱罪X萬
但又經被告上訴後 恐嚇罪不成立 公然悔辱罪成立 但民事精神賠償是否還是與一審賠我賠償金一樣呢? 因為我在被告上訴後審判的判決書 沒看到任何關於民事精神賠償結果 被告對於 刑是跟民事都有用上訴的樣子 因為我收到兩個上訴 一封是關於恐嚇罪及公然悔辱罪的判決 但另一封是上訴駁回 另外他在上訴狀的上訴之聲明的請求判決胡扯關於:"我與證人共謀組織犯罪.殺人罪.詐欺罪.誹謗罪.誣告罪.毀證罪.?證罪.妨害居住安寧.意圖使人犯罪 。訴請原告及證人皆列被。" 關於被告在上訴狀亂寫的罪狀並無任何證據的推理 就亂瞎掰 是否我可以在告他 麻煩專業的律師們幫小弟解疑惑!! 謝謝律師們 辛苦了

本人於2013年2月底犯竊盜罪 在警察局中未承認自己竊盜 但有錄影機拍到 那時還在當兵 怕會被判軍法所以未承認 於3月底退伍後 在於5月底和6月中6月底 闖進我姑婆家中偷竊東西 竊取價值3萬多的金飾 第一次去姑婆家竊取未成功 因為姑婆再家 第二次竊取到管理員的現金4千餘元和金飾 第三於夜間竊取姑婆的汽車匙 之後警察來我家帶我去做筆錄 我懺悔承認有竊盜 姑婆也原諒了我
於2013年8月底開庭 我沒去 那時人在北部工作 於11月中旬回家鄉在網咖被警察緝獲 說我被通緝 我傻眼... 當天做完筆錄送我去地檢署開庭 檢察官問我 2月底間竊盜是否認罪 我說是 然後又問我姑婆的案件 我都承認了 他叫我隔天去開庭 結果我睡死沒去也沒打給法院
就我姑婆那一次後 我姑婆叫我去學一技之長 我上北部工作 遠離壞朋友 但我今年4月中回家鄉收到我姑婆寫信給檢察官的信 內容重點是說 要我進去被關 說什麼他很怕之類的 但那時姑婆原諒我了 怎現在又這樣呢? 而且我也在努力工作中 改變自己中
我想問律師的是 我家人另有收到一張檢察官提起公訴的 公文 那是要被判刑嗎ˊ?
而且到現在我都還沒收到法庭開庭通知 至我開一次庭後 就再也沒收到 我是被通緝麻?.
公文上有寫說 我的三條罪名
我能獲得緩刑嗎? 還是會被抓進去關?





我今年28歲,我女朋友17歲。
我和我女朋友兩情相願下發生了性行為...
一個月後我女友因為肚子痛...家人帶他去看醫生,才知道子宮外孕。
他家人很生氣的找上我...當天晚上找我出去,帶我到他家說要談事情。
他父親帶我到他家後,馬上關上門 拿起疑是鐵管都西要往我頭上打,但是我用手去擋住,那一下很大力 鐵棍都彎了!之後還用拳頭狂打我頭部、臉、身體....
之後我叫我家人來與女方家人談...談到後面決定等女生開完刀之後 調養完再來談和解條件。
隔天晚上半夜他父親又打電話給我,說要到我家,我們原本以為是想談和解事情,所以我和我家人等他到... 沒想到他是要帶我出去談! 他父親帶著我 和我家人到某間醫院樓下... 之後又出拳打我頭部、鼻子、嘴巴 還用腳踢我鼻子!
這兩天,女方的父親,口出三字經、恐嚇我(說要找兄弟打我,還說要打斷我的腳,甚至說要打死我)
我想請問律師,我和我女友兩情相願,我女友滿17歲與我發生性行為,如果走法院,我構成什麼罪?
另一問題:我能告他父親什麼罪?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反而是對方的行為,可能構成刑事傷害罪及恐嚇危安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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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2013年2月底犯竊盜罪 在警察局中未承認自己竊盜 但有錄影機拍到 那時還在當兵 怕會被判軍法所以未承認 於3月底退伍後 在於5月底和6月中6月底 闖進我姑婆家中偷竊東西 竊取價值3萬多的金飾 第一次去姑婆家竊取未成功 因為姑婆再家 第二次竊取到管理員的現金4千餘元和金飾 第三於夜間竊取姑婆的汽車匙 之後警察來我家帶我去做筆錄 我懺悔承認有竊盜 姑婆也原諒了我
於2013年8月底開庭 我沒去 那時人在北部工作 於11月中旬回家鄉在網咖被警察緝獲 說我被通緝 我傻眼... 當天做完筆錄送我去地檢署開庭 檢察官問我 2月底間竊盜是否認罪 我說是 然後又問我姑婆的案件 我都承認了 他叫我隔天去開庭 結果我睡死沒去也沒打給法院
就我姑婆那一次後 我姑婆叫我去學一技之長 我上北部工作 遠離壞朋友 但我今年4月中回家鄉收到我姑婆寫信給檢察官的信 內容重點是說 要我進去被關 說什麼他很怕之類的 但那時姑婆原諒我了 怎現在又這樣呢? 而且我也在努力工作中 改變自己中
我想問律師的是 我家人另有收到一張檢察官提起公訴的 公文 那是要被判刑嗎ˊ?
而且到現在我都還沒收到法庭開庭通知 至我開一次庭後 就再也沒收到 我是被通緝麻?.
公文上有寫說 我的三條罪名
我能獲得緩刑嗎? 還是會被抓進去關?

我在FB跟一個「女生」交往,大概是網路上相處兩年後答應交往(都只是在網路上沒見過面)…沒想到經過調查證實確實是男生
過程中我也懷疑過是不是所謂的「網路人妖」,對方當初也是極力否認是男的也給過我照片(雖然已經證實是假的照片)
在玩網路遊戲時也時常以「女朋友的禮物」或「生日禮物」的名義,向我要求購買遊戲點數給「她」,我拒絕不買時還會鬧脾氣翻臉,總之就是裝得很像女生…總額大約4000元新台幣不等
雖然我目前是裝作不知情(畢竟是昨天才知道的)同時也不想撕破臉(我希望和解後還是能當同性的朋友),再說我現在馬上過去興師問罪也會打草驚蛇
※提問:
Q1:這種以「男性偽裝成女性的身份來誘使對方替自己花錢消費」的情形是不是已經構成「詐欺罪」的條件了?
Q2:我只是個學生家境似乎也不太好,感覺會沒錢請律師…萬一真的要提告,這樣我還告的成嗎?沒錢請律師的話法院會受裡嗎?
Q3:這種情況一般的處理流程是該如何進行?是要先報警備案還是直接提告?


ㄆㄆ...你的遭遇我有認識的人曾經也遇過~
Q1:這種以「男性偽裝成女性的身份來誘使對方替自己花錢消費」的情形是不是已經構成「詐欺罪」的條件了?
跟你說,我知道你很氣,覺得自己被騙了,但這樣種情況完全不能算詐欺
(1) 他騙你他是女的,所以?? 你自己要相信的呀! 又不是他威脅你
(2) 他誘使你買東西給他? 有強迫嗎? 有拿刀抵住你脖子嗎? 你上面說不買給他,他就生氣,所以你買了,那是不是等於是你自願的? 他生氣你不要理他不就好了??
Q2:我只是個學生家境似乎也不太好,感覺會沒錢請律師…萬一真的要提告,這樣我還告的成嗎?沒錢請律師的話法院會受裡嗎?
上法院是一定多少都要花錢的,尤其以的你情況,可能會輸,變成要賠錢。
沒錢請律師,你可以去一些機構詢問,可以免費幫你請,法院這邊也是
Q3:這種情況一般的處理流程是該如何進行?是要先報警備案還是直接提告?
這種情況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快點跟他斷絕往來,摸摸鼻子算自己倒楣
真的覺得他行徑惡劣,你可以到遊戲官網或論壇舉發他,讓大家知道他是網路人妖

各位律師好
我住台北 3月那一陣子 網路上認識一位住南投的原住民朋友
認識不久 就說他媽媽急需住院希望我能夠借她15000 我也沒辦法判斷
是真是假 也沒辦法下南投 當然拒絕 只是她一在的說她想不到任何辦法
親朋好友都借不到錢 她媽真的很急的需要開刀 求我一定要幫忙她
當時我想說如果是騙錢 那麼我要求他傳身分證 正反照片 以及健保卡照片
她應該不會給我 可是她真的傳了 所以當下覺得 她媽媽的事情應該真的很急
然後我要求 她用訊息傳他的名子以及日期.身分證字號.借款金額給我
她真的有傳我就借錢給她了 借完沒幾天她說開刀不順利急需再開一次
她也說他目前沒工作 她媽媽開好穩定後會趕快找工作環我錢
希望我再借她一筆11000 我要他給我醫院名子電話我想打電話確定
她說他家人有設定不讓人查詢之類的...(我不知道真的有這樣的設定嗎)
然後我要她不然妳拍張妳媽住院的照片給我 我再借妳 她真的有拍給我
而我真的又介給她一次 后來說他媽往生了目前不想找工作
總之到了現在 我確定她是騙我的 觀察她的LINE上的動態 她有假意
打一些失去什麼很難過之類的話 而他週遭的朋友完全不知道 問他什麼事
她都說私下說 後來LINE又刪除換帳號 (舊的有傳身分證.健保卡照片那個
我有保存) 這段時間有約定環款時間 只是她有太多太多的因素跟巧合 所以都
沒環一直到最近傳訊息都不回了
光是跟我聯絡的手機號碼就有4隻 不知道她哪來的錢辦那麼多號碼
有好好跟她說過 我自己也不好過 我錢也有用只是先借給她 會借她也是因為
她媽媽急著開刀的關係 希望他能快點環我 只是每次都被他晃點的很火大
有查詢過怎麼處理 支付命令 但好像要到她那邊的法院? 而報警我也不知道
警察會不會受理 而她這樣算不算詐欺呢 總之煩的要死 不清楚怎麼做才能
處罰這樣的傢伙 希望有看到的律師大大能給我建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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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詐欺背信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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