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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10 00:03

先生過世遺有動產一座、銀行一點錢,膝下無子女,所以目前相關繼承人是配偶和公婆,先生過世後一年內我們已就遺產部份請代書申報遺產相關稅款,只差沒辦理完繼承分割。因公婆主張有資助先生置產前期部份費用,要請我代還錢,再就剩餘的部份協議分配,當時我也釋出善意擬定協議書並簽章,未料因想看頭期資助房產單據,公婆生氣兩人並未在協議書上簽章也未退回那三份協議書,遂一段時間後我另擬作廢那份協議書申明,且三方都已同意簽章。但因此事雙方暫無往來(彼此不同居住地)

時隔多年近期公婆突然又開始要繼續處理事情,跟我要錢,目前彼此同意就是房產分割清楚,由一方繼承處理,同時給另一方錢......

自此想請問:

(1)我們只差沒分割協議,遺產財產清單當初已申報完成,如若我現在想委託律師出面處理,是否會再另重新調出最新的個人財產清單? 還是以當初最早調出且已申報完畢之版本即可? 因公公態度一直很強勢,我已不想再單獨與他們爭論奮戰與被罵,也不希望自己近幾年的財產狀況被他們知道(比如投資、或置產之類..)

(2)公公一直想主張先生勞團保也要當遺產一併談分配,請問這不在遺產清單內他要拿出來談是否合理?

(3)因為自己也不懂,當初先生走後只聽說銀行帳戶可能會被凍結,所以當下有提領先生銀行的錢轉入自己戶頭以利日後生活雜支運用、及按月轉回錢於該戶頭扣繳房貸,當下事後也有告知公婆(但不知他們是否記得),但我後來陸續才知原來我不可以有此行為,但事情已發生且多年來日常動產生活雜支、稅捐、所有大小事務、資金流動都我在處理,這樣子我錯很大嗎? 會不會有觸犯什麼罪責?

(4)生活雜支(現金轉帳都有、轉帳、稅捐等有單據的我都有儘量保留。

大致敘述如此,我是否還有其他方面需注意的事情或權益? 現在我只想委託律師代為出面快速解決,趕快讓事情落幕..

問題陳述有些冗長,還請各位律師不吝協助回答,非常感謝~

林智群 (klaw) 103-07-10 00:13

 既然一直無法達成共識,建議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分割,

聲請強制分割時,通常只針對你先生帳面上有的土地房屋,

至於存款部分,除非帳戶被凍結,不然很少會聲請分割這各部份

 

 

 

沈恆 (沈律師) 103-07-10 00:48

您好!無法達成協議,可訴請裁判分割分割範圍原則上以報稅遺產清冊為準,有其他主張的人必須舉證證明還有其他遺產勞保死亡給付不是遺產,不需要分割;死後還拿印章提款可能犯偽造文書罪,但若對方不追究就沒事;先生死亡後,您的財產增加及開支都與遺產分割沒有關係;另,若還在死亡二年內,您可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分配後之餘額才是應分割遺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雙方針對遺產分割方式無法達成協議,則需循訴請法院裁判分割之方式進行,您可委請律師居間與對方連繫,避免您的困擾,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0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無法協議分割,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E 103-07-09 23:15

大家好,有一急事要請教

我於網路上認識一位男性網友,兩人交談甚歡決定以交往(結婚)為前提繼續交談及認識

由於中間遇到他出差, 兩人遲遲未見到面, 1個月前對方希望我能借他帳戶讓他應急使用(他說私下有接案子其中有些是他公司的客戶,故不匯到自己和前同事(合夥人)的帳戶,不然被抓到就慘了),一度拒絕掙扎再三詢問後我還是將簿子和金融卡寄給他前同事了(因為他在國外),寄出後中間有一度覺得有點怪怪的,但問他又能夠說明,我也就沒想那麼多,只想說半個月或1個月後就會還我了。(網路上認識3~4個月,幾乎每天都有聊SKYPE, 上個月他才提出此需求)

但今天發現帳戶被凍結,打電話銀行詢問的結果,說有被害人報案提出申告,所以被凍結了..詢問後銀行請我跟戶籍地警局聯絡, 警局說到時須我到案說明作筆錄, 再晚點市警大的警員也撥電話給我說是在詐欺表中看到打來給我了解狀況

請問我這樣是否就成為詐欺幫助犯,是否會被判刑被抓去關!!???                                       做筆錄時我應該要如何對應, 出庭是自己去就好嗎? 還是應該要請律師陪同....

我現在整個人超擔心緊張的,還不敢讓家裡人知道, 真的是悔不當初

希望大家能幫幫我, 我也是被害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9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方可能會將您認定為詐欺罪之幫助犯,故您需要去爭執您不具有犯意,若收到傳票,建議您委任律師陪同訊問或偵查,亦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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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7-09 23:58

 你的情況比較特殊,應該有爭取無罪的空間,

關鍵還是你主觀上有沒有幫助詐欺的犯意

法律小學生 103-07-10 09:52

大大你好 你提供帳戶的行為  實務上大都會認為是幫助詐欺

             所以會認為你也是詐騙的共犯

             至於會不會被關 則要看法官判多重了

             但你遇到的問題 也不是沒有妥善解決的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EE 103-07-11 23:2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的情況比較特殊,應該有爭取無罪的空間,

關鍵還是你主觀上有沒有< ... (恕刪)

我並沒有幫助犯罪的心態

 

 

小緯 103-07-09 23:01
爺爺失智已10年,姑姑以照顧爺爺需請外傭以及幫爺爺收租金為名,掌握爺爺之存摺印鑑印章,而事實上姑姑確實是主要照顧者。日前父親到國稅局查詢爺爺之資產,發現上千萬之定存不翼而飛。老農年金也不見蹤跡。而姑姑見事跡敗露,欲掩蓋事實,因此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 欲請教問題如下 1我的父親能代替失智爺爺提起侵佔告訴嗎? 2 若不行,那該如何阻止姑姑繼續侵害爺爺之資產? 3 盼桃園市的律師回答,因為極有可能走向訴訟之路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9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目前可委任律師爭取擔任爺爺之監護人,進而為爺爺管理財產,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姑姑限期返還相關爺爺之財產,若屆期有所遺漏,可委任律師提起刑事侵占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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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7-09 23:36

您好!即使是監護人,也不能將被監護人的財產據為己有;若確實有定存或其他財產不見,您可以對行為人提告侵占罪或偽造文書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7-10 00:00

 你父親也可以提起侵占告發,還是告得成,

至於監護部分建議盡速向法院聲請

你的問題請直接到桃園市柯律師服務處當面與律師溝通,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EE 103-07-09 22:58

大家好,有一急事要請教

我於網路上認識一位男性網友,兩人交談甚歡決定以交往(結婚)為前提繼續交談及認識

由於中間遇到他出差, 兩人遲遲未見到面, 1個月前對方希望我能借他帳戶讓他應急使用(他說私下有接案子其中有些是他公司的客戶,故不匯到自己和前同事(合夥人)的帳戶,不然被抓到就慘了),一度拒絕掙扎再三詢問後我還是將簿子和金融卡寄給他前同事了(因為他在國外),寄出後中間有一度覺得有點怪怪的,但問他又能夠說明,我也就沒想那麼多,只想說半個月或1個月後就會還我了。(網路上認識3~4個月,幾乎每天都有聊SKYPE, 上個月他才提出此需求)

但今天發現帳戶被凍結,打電話銀行詢問的結果,說有被害人報案提出申告,所以被凍結了..詢問後銀行請我跟戶籍地警局聯絡, 警局說到時須我到案說明作筆錄, 再晚點市警大的警員也撥電話給我說是在詐欺表中看到打來給我了解狀況

請問我這樣是否就成為詐欺幫助犯,是否會被判刑被抓去關!!???                                       做筆錄時我應該要如何對應, 出庭是自己去就好嗎? 還是應該要請律師陪同....

我現在整個人超擔心緊張的,還不敢讓家裡人知道, 真的是悔不當初

希望大家能幫幫我, 我也是被害人...><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5:31

 實務上借帳戶予他人,通常會被認為係詐欺罪幫助犯,妳要先調出有利於妳的證據,即是當初網路的對話紀錄,或其他可供查詢的紀錄,以證明妳受詐騙不知情,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若需法律協助,請洽本所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7: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可以確實提供對話紀錄,及郵寄憑證,就您所述的狀況,可爭取無罪抗辯。

2、屆時在聲請解除警示帳戶即可。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4 12:40

以下是我當檢察官的經驗,曾經發表在雅虎奇模知識家,現在手上也有一件幫助詐欺做無罪論告辯護的案件在屏東地院。

依本人的實務經驗,你有九成之機會遭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有九成之機會一審簡易判決處刑會判有罪,有七至八成之機會上訴至地院合議庭時,會被判有罪,但是,如果二審地院合議庭審理簡上案件認為你是無罪,自為第一審判決的話,就算檢察官上訴(這是一定會的拉),高等法院維持無罪的可能性高於五成以上。理由如下

:(一)動產脫離本人持有非屬常態事實(也就是說一般大家的存摺都是在自己的保管之下,會寄出去是例外)(二)一般而言,詐騙集團無須冒隨時被凍結的風險,使用騙得的帳戶。

你要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檢察官必須要在不起訴處分書中交代以上理由為何在你的案件中不成立,而且要有積極的證據,而非以推論之方式。否則無法讓被害人信服,縱然檢察官同情你,很想相信你,給你不起訴處分,書類送閱時,主任檢察官未必會同意不起訴處分,縱然說服主任檢察官,不過被害人再議後,高檢署檢察長一樣會以上開理由命令發回。

你知道上開原因為何嗎?

因為每一件出售人頭帳戶與詐騙集團到地檢署開庭的人(除了煙毒犯或前科累累的人,會直接坦承,因為他們知道再說什麼抗辯也沒有人會相信他們的,坦承反而刑度較輕),每一個都說他的帳戶掉了,因為裡面沒有什麼錢,所以沒有掛失或報警,因為怕密碼忘記,所以抄在筆記本上或是寫在金融卡上,而現在都改成找工作貸款郵寄存摺的供詞,然後每一個都跟檢察官說,我是冤枉的。

你想檢察官要怎麼辦了,每一件都不起訴嗎?那大家都可以肆無忌憚的賣了,反正一定不起訴處分,這樣又對被害人如何交代。你能夠瞭解檢察官的想法吧。

不過還是有例外,有少數的情形會不起訴處分或判無罪,而且這些情形,你如果不說,可能檢察官或法官也不知道。

(一)證明你在第一個受害人受害前,確實已經報案或掛失。(這個最有力了,

通常有這個檢察官幾乎都會不起訴處分)或有客觀、公正,與你無任何關係之人

亦即沒有任何動機為了你作偽證之人,確實能證明你遺失,而且遺失之時間,係在第一個被害人受害之前。(這跟幾乎是不太可能,如果你找你家人作證,檢察官通常不會相信,法官是否會相信要看審理之情況判斷)

或(二)以品行證據等相關事證證明你不可能出售人頭。(這個要看證明的程度為何)例如你沒有前科(這是最基本的,但是只有這個還不夠,前科愈多,相信你的可能性就會更低),你沒有任何負債,你銀行中還有數十萬元之存款,亦即你的資力良好,沒有任何出售人頭帳戶之動機。(這個可能就有一半的檢察官會相信,隨著你的資歷或社會地位愈高,

相信的可能性愈高)例如總統的帳戶掉了,遭人盜用,我想沒有檢察官會相信他會賣帳戶吧,又例如某某金控老闆,帳戶掉了,遭人盜用,應該沒有檢察官會認為有數百億存款的人,為了三四千元賣帳戶吧。當然我舉的是最極端的例子。

(三)如果你都沒有上述情況,而且又是卡奴的話,這件案子大概很難不起訴,有罪的可能性也很高,除非你遇到一位很慈悲的檢察官,你懇求他、拜託他給你測謊,而且你能通過測謊,真的沒有收到錢,真的被騙了。為什麼要很仁慈的檢察官了,因為測謊送到調查局,一排就要三、四個月,而且每一個掉帳戶都送測謊,調查局就可以改為出售帳戶專用的測謊局,其他調查工作都不用做了。

本人經手的案件,沒有符合(一)的,其他只有一件判無罪確定,理由就是品行證據(沒做測謊),但是其實該證據還沒有高到讓本人在偵查中能做不起訴處分,該先生是地院合議庭簡上行交互詰問後,改判無罪,至高院二審維持確定的。(勉強符合二)(其實該先生的案件,我詢問院檢同仁之結果,都認為檢察官幾乎在偵查中是無法舉證證明被告確係遭竊的)。還有另外一件是測謊過了,他真的沒有收到錢。

shyang 103-07-09 22:13

(本案已全部解決完畢,謝謝律師的協助)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10 12:06

1.請消保官協助處理

2.請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協助處理

3.一般來說,您是透過補習班銀行申請小額消費貸款,要取消也是要透過補習班,您先向上述兩個機關擇一,請他們協助您。

以上。

小安 103-07-09 18:54

各位律師好,

事情是這樣子的,

上禮拜在學校路上撿到錢,

拿去生輔組失物招領,

最近突然想到這件事,
於是跑去問有無人領回,
如果沒人認領的話什麼時候可以自己拿走,
結果學校拿出校規:
※※※※※※※※※※※※※※※※※※※※※
第五條 拾得人如將遺失物交由本校處理,經生輔組公告招領六個月
後仍無人領回,則由生輔組於每年二月列冊,並經簽陳核可
後,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 、 失 金 ( 含 金 飾 ) 交 由 福 委 會 處 理 , 作 為 教 職 員 工 福 利
使用。
二、書籍交由圖書館統一運用。
三、「適合義賣之物品」由福委會義賣之。
四、「不適合義賣之物品」則銷毀或送坊間資源回收中心。
※※※※※※※※※※※※※※※※※※※※※※※※※※※※※
員工理直氣壯的說,若無人認領
會依照第一條作為教職員工福利基金,
我這裡有些疑惑,
我去查了民法803條跟807條,
撿到遺失物交給警察機關或自治機關不管公告多久或如何,
最後如果沒人認領,都是會交拾取人,

之後我也去查了台大、清大、交大、政大、東吳等學校校規,

校規對於遺失物的處理皆與民法807與803條雷同,

只有我們學校有這種規定。

請問學校有權力將遺失物自行處理並且當作自己的福利基金?(自肥)

雖然說大學有自治權限,但是這並不包含在內吧

況且校規頂多就是行政命令,再怎麼樣位階也比民法

如相牴觸應該那條校規要自動失效吧

請問各位律師

學校這樣是否涉嫌侵占罪?(意圖將遺失物占為己有)

拾取人是否可依據民法803跟807條作為向學校要回遺失物並送交警察機關的請求權基礎?

小菁 103-07-09 18:41
請問外公生前賣掉一土地將買賣的錢還債後剩餘四百萬存至我媽戶頭,需要當作分財產之款項嗎?且其他兄妹可以調我媽的帳戶資料流向嗎?還是對方請律師調的(可以這樣嗎?)因為本來錢就是留著給阿?使用的。被告侵佔~又被調出監視器畫面,警察通知到案說明。

 1.如果是阿公生前已經處分的財產  那自然沒有問題   2.但如果如你所述  是阿公用來照顧阿嬤的財產  那看起來就不是贈與給你母親的  這部分要先證明確實是照顧阿嬤的  且沒有侵占於己的意思  3.母親去警局說明的方向應該很關鍵  需要注意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林智群 (klaw) 103-07-10 00:03

 如果是外公同意的,就不構成侵占

阿雅 103-07-09 18:03

各位律師你好

我今年23歲準備要入伍,想在入伍前幫媽媽詢問一些離婚的相

關問題。

 

民國93年爸爸就搬出去自己住,我還有個哥哥跟妹妹。

爸爸搬出去住後我們兄妹都跟著媽媽出去打零工賺取生活費

算一算十年了他不曾出過一毛錢給我們,這點姑姑 阿公他們也

都知道,尤於媽媽工作通常很晚才回到家,我想在當兵前幫忙

她辦離婚(嬤嬤也想離婚,所以我才來詢問)

 

現在住的房子是外公買給我媽媽的,因為之前都是到處租屋

爸爸常常脾氣不好把媽媽東西給丟出家,這些是我小時候的印

象,媽媽以前找過爸爸簽字,但是他好像要點利益才肯簽。

到了現在我怕我那個爸爸要是在外面惹什麼麻煩,要我們替他

善後,所以我想問一下律師 要是我爸爸將來老了反告我們小孩

子沒有養他。那我該準備哪些相關證件,以及我媽媽離婚的相

關證件。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9 18: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可以證明當初您的父親是任意離家,則可以直接訴請離婚。倘若無法,則建議以訴訟策略的方式,一?請求履行同居義務。

2、倘若您的父親提告要求扶養,只要有證據或是證人可以證明您的父親並沒有扶養過你們,則可以請求法院減免扶養義務。不過此部分仍然可能涉嫌遺棄罪等,建議應該正式諮詢。

 1.如果已經離家很久  應該是有機會符合惡意遺棄的事由  可以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2.你母親可以提出離婚訴訟  另外如果你家中有未成年兄弟姊妹  也可以考慮訴請給付扶養費用   3.因父親無故不負擔扶養子女義務   你們可以訴請法院減輕或是免除對父親之扶養義務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林智群 (klaw) 103-07-10 00:16

 建議先處理你母親離婚的事情,提起離婚訴訟

至於撫養訴訟,你們比較被動,要等到你父親提告再行處理

如果你父親確實沒有撫養你們,可以向法院爭取減免撫養義務

陳仔 103-07-09 17:07

某天早上我騎機車上班時與人發生擦撞車禍,事後對方不知從何管道查出我騎的是公務車,進而得知我的職業是公務人員,開價100萬元要我賠償她的醫藥、工作損失與精神損害,我不答應但願補償她20萬元,她不接受就到我的單位投訴我騎公務車與她發生車禍不賠她,在地檢署及法院出庭時說我騎公務機車與她發生車禍業務過失傷害,意圖使我受更重的刑事處分,我向檢察官及法官陳述我不是單位的司機,當天僅騎車上班沒執行公務,所以檢察官僅以過失傷害起訴我。由於該車是公務車的車籍資料是監理站保管的公務機密,他以非法的手段取得進而得知我的職業,並以該資料做上述不當的運用,我想請問律師我能用個資法41條來告他嗎?如果不行要用哪一條來告她比較有勝算?為什麼?

viake 103-07-09 16:48

我有在網路上面寫文章

發現部份文章被抄襲,非旦沒有告知,也沒註明引用

所以只修改了幾個字,但很明顯就是參考我的文章

例如:

我寫的"事實上韓國幾乎都是棚拍, 很少外拍, 所以像我跟吳大爺這種不愛上山下海忍受日曬雨淋的人, 去韓國拍棚內婚紗是最適合的囉!"

對方寫的"

事實上韓國幾乎都是棚拍,很少外拍,

所以像我跟阿怪哥這種不愛上山下海忍受日曬雨淋的人,

最適合去韓國拍棚內婚紗了!"

 

本來覺得無所謂,但發現對方有用於商業活動,想請問律師,這樣是否有抄襲的成份存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文章內容,仍蠻有可能會構成侵權,可以發函請對方撤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Fei 103-07-09 16:18

由於官司已經在進行,主要是因為我提告建商不履行修繕責任求償,目前被告委任律師在上回開庭時空手而來,完全沒有準備答辯狀,據說這種官司打到最後大部分都是走向土木技師鑑定,而目前被告建商已經傳出眾多工程款跳票,甚至已有債主至建商新建案處噴漆討錢,請問 : (1)關於這個費用一定都必須我(原告)先行負擔嗎 ? (2)我可以在法庭上出示證明建商財務已出狀況之文件,訴請由被告先行負擔鑑定費嗎? 因為建商落跑脫產,若還由我方先行支付鑑定費用,最後他還是賠不出錢,我豈不是虧更大了。以上,謝謝。

 1.民事訴訟法有訴訟費用擔保的相關規定  你可以看看是否符合要件以提出聲請   2.原告有舉證責任  所以原則上這種案件  應該都是由原告聲請鑑定  聲請的人當然需要預付鑑定費用   所以你可能還是自行評估看看   畢竟鑑定費用不便宜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小花 103-07-09 13:10

律師您好~

交往過程中有請男友代投資股票投資金約25萬用轉帳方式會給他

分手後他有提及要如何處理

但至今無下文,再與他提起時,他死不認帳有此事發生,電話中也不願意談,要求見面處理

請問開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9 15: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返還投資款,否則將訴請對方清償,甚至於可能因此觸犯侵占罪。

2、倘若對方願意給付,則應該當場交付並且簽立和解書,以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9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寄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25萬元,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委任律師提出刑事侵占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7-10 00:06

 建議聲請支付命令,

如果對方異議,轉成訴訟後你再拿匯款紀錄證明有匯錢給他,要求返還

阿號 103-07-09 11:47

想請教律師

小弟的女性友人日前玩網路遊戲認識男性網友,也有出來見面過,女性友人對她也僅只在聊天而已。

近期女性友人繁忙但網友卻一天打了5-10通電話未接又常以LINE通訊軟體狂留數10通留言,女性友人深感煩躁,已告知網友別再做此類事情,不料男網友還是照常電話狂CALL,甚至直接打到女性友人的上班地點<PS.男性網友知道她在哪裡工作(網路上就查的到店的電話)>。

請教律師,這樣能否對男性友人起訴,可否對他在一次作警告?若不在改善就報案?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9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在短時間內密接性的撥打電話(即俗稱之奪命連環摳),則可能構成刑法上之強制罪,建議您蒐集證據對之提起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安 103-07-09 11:25

各位律師好,

事情是這樣子的,

上禮拜在學校路上撿到錢,

拿去生輔組失物招領,

最近突然想到這件事,
於是跑去問有無人領回,
如果沒人認領的話什麼時候可以自己拿走,
結果學校拿出校規:
※※※※※※※※※※※※※※※※※※※※※
第五條 拾得人如將遺失物交由本校處理,經生輔組公告招領六個月
後仍無人領回,則由生輔組於每年二月列冊,並經簽陳核可
後,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 、 失 金 ( 含 金 飾 ) 交 由 福 委 會 處 理 , 作 為 教 職 員 工 福 利
使用。
二、書籍交由圖書館統一運用。
三、「適合義賣之物品」由福委會義賣之。
四、「不適合義賣之物品」則銷毀或送坊間資源回收中心。
※※※※※※※※※※※※※※※※※※※※※※※※※※※※※
員工理直氣壯的說,若無人認領
會依照第一條作為教職員工福利基金,
我這裡有些疑惑,
我去查了民法803條跟807條,
撿到遺失物交給警察機關或自治機關不管公告多久或如何,
最後如果沒人認領,都是會交拾取人,

之後我也去查了台大、清大、交大、政大、東吳等學校校規,

校規對於遺失物的處理皆與民法807與803條雷同,

只有我們學校有這種規定。

請問學校有權力將遺失物自行處理並且當作自己的福利基金?(自肥)

雖然說大學有自治權限,但是這並不包含在內吧

況且校規頂多就是行政命令,再怎麼樣位階也比民法

如相牴觸應該那條校規要自動失效吧

請問各位律師

學校這樣是否涉嫌侵占罪?(意圖將遺失物占為己有)

拾取人是否可依據民法803跟807條作為向學校要回遺失物並送交警察機關的請求權基礎?

阿和 103-07-09 11:13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有關酒照問題~前陣子因為喝酒開車~酒測值0.21

超標被罰了兩萬~也吊扣一年汽車駕照~但我想問的是為何我同事他也是

上個月被抓酒測值0.38而他卻說他求檢察官所以沒被吊扣駕照~這樣不是很怪嗎?酒駕酒駕難道還因現在修法~所以沒超過0.25歸監理站管所以一定要扣一年~而超過規法院管所以就可以看檢察官通融而沒被扣~不是很怪的法規嗎?

sam 103-07-09 10:10

太太與同事前陣子,有曖昧關係,

兩人有使用line通訊軟體聊天,但沒有發生性行為

通訊內容有示愛的文字,文字內容我有截圖備份,

太太與太太同事的聊天內容都已被他們刪除,

因我有動手打太太同事,太太同事目前已提告傷害罪,

筆錄時,有要求申請太太同事與太太的line對話記錄,

以證明我是因太太同事妨礙家庭,導致我義憤而動手打太太同事,

想請問律師,我能否向太太同事提出妨礙家庭罪,

來要求太太同事撤銷對我的傷害告訴?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9 11:32

 

您好:

1.因沒有性行為發生,無法構成刑法通姦罪,而妨害婚姻家庭罪,除了上述的通姦之外,誘拐有配偶之人離家亦屬妨害家庭,依法都可提起告訴。因此若對話記錄有誘使配偶離家的言論,才可以提出告訴。

2. 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可由配偶當庭表示願意寬恕施暴者而撤銷告訴,因此您應向太太表達想談和解的意願,討論嘗試和解。若調解不成,您妻子執意告訴,通常法院會依照您妻子的傷勢、您傷害的手段以及犯後態度等因素做為判決依據,如果是輕傷案件,大多數司法案例判決約2~4個月有期徒刑,宣告得易科罰金,折算之標準為1日新台幣1000元計算,但若您妻子遭受重傷,或您是累犯,則法官可能會加重其刑。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依你所述,沒有性行為證據的話,只能提出民事賠償刑事部分難以成立,可以藉由民事訴訟來談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9 23:52

 您好,您必須要舉證證明太太與同事有發生性器官結合之通姦情形,始符合妨害家庭等相關犯罪,然依您述情形尚無法證明太太等人有通姦情形,故您須繼續蒐集證據(比方說利用套話之方式,誘導問話),以達到您之目的,若否僅得請求民事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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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 103-07-09 09:51

請問律師

我現在的房子住了我、我女朋友、我大哥、我大哥太太及小孩

這個房子原本是我母親的,我母親生前說要留給我,且有130萬貸款是由我來繳交,但我母親後來過世並未留下遺囑,而是由四個兄弟姊合議將房子過到我名下(其他每人也有各自分得其他財產),

房子在我名下大約十年期間我大哥大嫂都與我同住,期間水電瓦斯費都是我繳交,而且我並未向其收取任何租金

我大哥大嫂後來生活上與我不合,我女朋友的信件有被丟棄的情形,我大嫂有摔門辱罵我方等舉動,已有請過警察勸導,但似乎成效不彰,如果對方針對我女朋友有暴力舉動,我如何處理,我可否主張刑法306條入侵民宅趕大嫂出門,

請問我如何保障我的自身權益,希望請大哥一家搬出去住,但不知法律上如何處理,

有想過最終就是賣掉房子,自己搬出去,但是對方如果不搬或不讓別人看房子或是破壞房子,那我應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9 11:48

您好:房屋所有權既然登記在您名下,即屬於您所有,您大哥無權佔用房子,因此,您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請求他們搬離,若未搬離則可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若取得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後,即可以強制執行方式強制驅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Fanny 103-07-09 09:04

律師們您好

想請教各位律師,目前在這家公司已經工作3年多,從事採購一職,由於家庭因素需要向公司申請育嬰假在家照顧9個月大女兒,但公司卻藉故推託,不願正面答覆.

歷經1個月的爭取後,好不容易口頭允諾准予2個月的育嬰假,卻又告知必須於假期結束後配合公司政策輪調大陸地區工作,若是不從則會以不適任為由予以資遣,並委婉告知公司不會因而支付資遣費用,連帶著連同育嬰假部分都須重新審核.

目前又陷入兩難的局面,若是答應接受職務輪調,待假期結束後家中小孩一樣還是無人可以照顧,先生同時也應工作需求需要經常性出差,確實無法外派大陸工作.

想請問,若是公司真以調職五大原則來斷定不適任,那麼是否真的連資遣費用也都無法支領呢?

還請各位律師們能幫小女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9 10: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公司的真的在符合調動五原則的情況下,要求您前往大陸工作,您拒絕配合,則公司確實可以終止勞動契約,並且拒付資遣費。(但是還是必須看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的規定)

2、本文認為,調往大陸工作要符合調動五原則,恐有ㄧ定的難度,可依依檢視,倘若公司違法調動或解職,則您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傑夫 103-07-09 03:52

請問律師:

父親(債務人)在外積欠債務800萬,且經法院支付命令確定在案,因為父親名下無任何財產,債權人無法強制執行取得債務,所以債權人就在債務人3個兒子臉書上留言,譬如"早安,祝你有快樂的一天,也請令尊早日還款" "午安,天氣炎熱,小心中暑,也請令尊早日還錢"之類,文中並無恐嚇.誨謗之言詞,但是造成債務人兒子精神壓力,這樣有條文可以告對方嗎?

還有債權人在債務人門口信箱上張貼"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沒有指名道姓,這樣是否違法呢?

盼能釋疑,謝謝您!!

小胖 103-07-09 03:29

律師你好:

因為我哥哥跟地下錢莊借錢~現在對方找上我~

逼得我原本公司離職了~我想請問~我現在找到新工作

也搬離原本居住地~換工作~換地方住~

地下錢莊還查的到~我投保在哪~或是公司薪轉嗎

 

Fanny 103-07-09 02:27

律師們您好

想請教各位律師,目前在這家公司已經工作3年多,從事採購一職,由於家庭因素需要向公司申請育嬰假在家照顧9個月大女兒,但公司卻藉故推託,不願正面答覆.

歷經1個月的爭取後,好不容易口頭允諾准予2個月的育嬰假,卻又告知必須於假期結束後配合公司政策輪調大陸地區工作,若是不從則會以不適任為由予以資遣,並委婉告知公司不會因而支付資遣費用,連帶著連同育嬰假部分都須重新審核.

目前又陷入兩難的局面,若是答應接受職務輪調,待假期結束後家中小孩一樣還是無人可以照顧,先生同時也應工作需求需要經常性出差,確實無法外派大陸工作.

想請問,若是公司真以調職五大原則來斷定不適任,那麼是否真的連資遣費用也都無法支領呢?

還請各位律師們能幫小女解答

謝謝

 

103-07-09 00:47

由於我外公留下龐大動產

結果被兩個舅舅已過戶之名義讓我母親拿出應章證明

後來全部都過戶到他們名下

目前進行刑事的違照文書

民事判敗訴(目前準備上訴)

如果想翻盤 該怎辦

想找能力好的律師(高雄佳) 0981392773 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相關問題仍需審視資料後才能進一步分析,您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幫您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mile 103-07-08 23:36

我們綠燈直行後來有一台車違規右轉還闖紅豆燈

我們有按喇叭提醒他 後來他還是撞到我們車子的又後方車門靠近後輪

人沒受傷 車擦傷

我們有報警 

後來有打2-3次電話給撞我們的人 說車子要怎麼處理

撞我們的人都說上班很忙 晚點打給我們  等他的電話 都沒有消息

後來又打一次電話給他  對方有跟我們約時間 後來時間到了 打給對方就不接電話

有傳簡訊給他 他還是沒跟我們聯絡

想請問律師我要提告 需要準備什麼 費用怎麼算  那上訴的費用是要誰來給

謝謝律師  因我們要提告 所以麻煩您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處理訴訟相關事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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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 103-07-08 23:58

你好

我要準備什麼? 如果委託律師 費用怎麼算  如果自己上訴的話 需要什麼 那要怎麼上訴 去哪邊上訴

103-07-08 23:07

您好各位律師事情是這樣子的,某一天我要上課的路上遇見A同學,A同學告知我說要到國小去找另一個B同學,由於我與A同學到達某個國小之後看見B同學正在 因為B同學他的弟弟被人嗆聲所以B同學打了A事主一巴掌A事主將我的B同學推倒後其餘我身旁的A同學與其他四位同學湊上去拿各自帶的球棒打A事主,而我根 本不知道事情的經過因此並沒有動手只是在一旁抽菸,事後隔幾天接獲警局的電話說A事主提出驗傷提告我們傷害,並要求我到警局去做筆錄,我一到警局警察先 生告知我說A事主提告我們六個人告我們毆打傷害罪,但是在筆錄上我並沒有毆打A事主也不知情所以筆錄上我也是告知警察我並沒有毆打也不知情,但是此案件 依然要移送法院但該國小並無監視器警察也說只憑我單方面說明說不定法官也不會相信,後來聯絡上A事主A事主一直說就算沒有毆打參與也有刑責,那請問我這樣 子該如何證明自己以及相關刑責問題,可否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答一下謝謝。

阿文 103-07-08 23:10
回覆 義 的發言內容:

您好各位律師事情是這樣子的,某一天我要上課的路上遇見A同學,A同學告知我說要到國小去找另一個B ... (恕刪)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被告,可為無罪答辯,若無證據證明您有動手,亦無需承認之,您可委任律師,於開偵查庭時與您一同前往為您辯護,並於開庭前討論答辯方向及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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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翔 103-07-08 20:44

律師您好
我的大學學生系統遭人盜用.並且把我的選課的課退選掉
這樣是觸犯到什麼罪呢?
若我去報案
警察會處理嗎?
大概何時我會知道抓到犯人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涉及妨害電腦使用罪,已涉及刑事責任,可以向警方報案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出刑事妨害電腦使用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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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 103-07-08 20:00

律師您好.我有一個線上遊戲帳號被凍結的問題請教.

我自102年07月01日開始玩了一個台灣代理的大陸線上遊戲.在103年04月03日及6月3日接連被遊戲官方凍結了各7天二次.被凍結期間也對於遊戲官方提出申訴.對方客服卻說我(使用非官方程式)為由來解釋回應.我也於6月份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並於6/24開了第一次的協調會.對方來了二個人卻只帶了一張所謂遊戲官方證據截圖來與會.令人傻眼.當下消保官要求對方提出電磁紀錄才能做為依據為由.當場決定於07月10日再開第二次協調會.結果07月02日遊戲官方又莫名其妙的凍結我遊戲帳號.線上申訴也不回應.直至今日07月08日台灣代理商的客服才打電話來說大陸遊戲官方有準備了所謂的我違規使用非官方程式的電磁紀錄要於第二次協調會時提供給消保官看.其行徑令人一頭霧水..

(重點一)這遊戲是屬於線上網頁遊戲.玩家只要開啟網頁輸入帳號&密碼即可上線使用遊戲.遊戲紀錄後台儲存方並不在玩家這方.申訴期間我也提供了角色的帳號&密碼給遊戲官方去查核.但是遊戲官方一直說我(使用非官方程式)讓我的遊戲角色異常...問題是我並沒有(使用非官方程式).但是遊戲官方卻硬是要用掌握在他們手上才拿得到的電磁資料.硬說我違規...

(重點二)102年07月01日起至今我在這遊戲角色裡陸續儲值花了NT160000餘元.才辛苦建立的遊戲角色.單憑遊戲官方的電磁紀錄就會被全部抹煞凍結掉嗎?

請問律師大人能幫幫我嗎??下一步我該怎麼做??

Guan 103-07-08 16:07

律師您好: 

我在5/28下午發生車禍,三方各以甲乙丙代替

甲(汽車)迴轉沒禮讓直行車乙(我.機車)導致擦撞擦撞滑行到對向車道碰撞到正在停紅燈的丙(汽車)

發生擦撞前我已經有看到對方車輛要迴轉於是減速,同時對方車輛也已經減速,我以為他要讓我先過去,殊不知我剛過他車頭他就加速撞過來了

交通大隊的初步分析結果出來是

對方:迴車前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肇事致人受傷

我: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

現在對方的保險要求賠償三七分,我三對方七

但我覺得不太妥當,畢竟肇事原因是在對方,請問律師我現在該怎麼處理會對我比較有利,因為如果我必須分攤的話,還得要分攤丙方的修繕費用

感謝律師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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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亮亮 103-07-08 15:09

律師們您好:

小弟我最近面臨婚姻的難題,我老婆最近跟我吵翻了,事後直接跟我說她要離婚,事後開了一些條件:

目前我和小孩(2歲)住在我老婆家裡(高雄市),她因工作關係,另在他地。

一.如果我要帶走小孩,她自動放棄探視權,她願意支付目前小孩保險費用

二.如果我不帶走小孩,她要我自動放棄小孩探視權,但每個月要給她1萬3仟元的撫養

我的問題是:

1.她是否有權利放棄探視權及要求我放棄探視權

2.撫養費要如何計算才會比較合理

3.我目前為消費更生條例的身分,現在的薪水為2萬8仟元,扣掉每月更生費用9仟元,剩下1萬9仟元,加上未來我勢必要搬出去:

   (1)如果我選擇一.這樣子雖然撫養權在我,我可以再申請一次更生嗎?必竟有房租小孩子的撫養費用問題,大人可以餓,小孩不能餓到。

   (2)我可以要求我老婆要探視小孩嗎?

   (3)如果我選擇二.我可以爭取探視權嗎?

三.可以有辦法不離婚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8 16:13

您好:

1. 依民法第1055條第5項規定:「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表示沒有監護權之一方得享有與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探視權法律賦予的權力,依法要給對方探視權,不因簽署協議書放棄就沒有了,因此若您放棄監護權,依法可以擁有探視權

2.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實務上若有固定收入,撫育費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因此建議您調整撫養費用。

3.依您的情況,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與配偶洽談離婚協議內容,因您具有消費更生條例的身分,若雙方協議不成須由法院決定監護權,您恐會尚失監護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處理協議離婚事宜,若雙方就條件無法協商,可拒絕協議離婚,即使欲裁判離婚,亦需有法定裁判離婚之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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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zo 103-07-08 13:47

本人在今年6/12凌晨被酒測 酒測值達0.33

 是初犯 無肇事 當下被捕到警察局做完筆錄 待到早上移至地檢署 

在地下法院等候開庭 檢察官只有敘述筆錄內容 問我是否符合事實 以及認不認罪 
我只有回答認罪,檢察官也沒有判決什麼。 

後來收到刑事傳票 明天7/9要開庭 但我是中低收入戶 
收到傳票的期間沒有找律師辦理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能獲得緩起訴不留案底嗎? 
那需要怎麼去辦理?自己寫悔過書交給法官嗎?

 

懇請感謝回復

法律小學生 103-07-08 17:38

大大你好  你的酒測為0.33 依目前實務作法

              你原則上會被判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但也不是沒有爭取緩起訴的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傳票是地檢署寄來的?還是法院寄來?

如果已經案件起訴了,而現由法院進行審理,則表示偵程序查已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而終結,當然也就不會再有緩起訴的機會。

另外提醒您,在目前實務上,酒駕案件不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或者法院判決緩刑,都還是會附加應繳納一定緩起訴處分金或者緩刑判決金之條件,不可能無條件緩起訴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07-08 07:19

請問律師!我之前因竊盜案件入監服刑完畢!日前接我當地派出所管區的電話!說分局偵查隊列管我三年!我沒假釋還需要每個月到當地派出所報到嘛?

阿澈 103-07-08 13:59

不去找管區警員報到。只要在這三年內預警察盤查。就會。強制。被帶回警局做資料。看你這陣子做甚麼工作。照相。後就放你回去。如你有自己在固定時間找管區報到。預警察盤查查一下就放你回去了。

列管。治安顧慮人口。等是一樣。

不去找管區不會被通緝

只是他會一直來找你做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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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 103-07-08 02:36

律師你好:小弟零晨12點30分在家喝了一瓶330cc的啤酒.休息到快3點想說肚子餓出門買東西.好死不死就被警察攔檢.因第一次被酒測.一測0.43當下真的傻了.因沒酒測經驗也沒前科.當下不知問題出在哪裡.被起訴完後回家.問了一些有經驗的朋友跟上網看了一些資料跟影片卻發現問題.問題是在我還在吹氣當中警察就按列印.可是我看影片跟資料都說.吹完氣後要經過分析然後才會產生數值.所以說.我質疑還在吹氣當中.沒有經過分析如何來數質可以列印.喝一瓶330cc的啤酒經過兩個半小時竟會有043.有一種被警察整的感覺.現在判刑兩月.但我想提出上訴.但又會擔心適得其反越判越重.請律師指點一下.真的很不甘心又煩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8 09:49

您好,酒測程序規定酒測須全程錄影,因此若您對程序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10天內上訴,全案將進入二審,建議可委任律師協助您重新檢視酒測過程,您可在開庭時主張在警方取締酒駕程序瑕疵。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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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103-07-07 23:58
各位律師您好: 我家是位於大樓2樓的露臺戶,入住以來樓上常有拖把、酒瓶、板手等重物掉落,嚴重影響居家安全。由於家有兒童常在露台活動,為安全著想,於去年建造雨遮,但遭管委會舉報,多次協調未果,現認定為違建必須拆除。本人想陳情實有不得已之苦衷,但不知陳情書該如何撰寫?又此情形符合陳情之條件嗎?敬請解惑,感恩!

如要繕寫陳請書,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寫陳情書效果應該是有限吧  畢竟你確實應該是屬於違建   2.建議看是否提出議案  由大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   比較可能解決你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只要是違建,即便管委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拆,惟如有住戶私下檢舉,還是得拆,所以恐怕很難解決之道。

阿豪 103-07-07 21:45

聾啞女~日前被男友毆打~有驗傷單~已報案~跟男方同居1年多~男方在賀寶芙兼職,期中男方供應女方產品使用~使期改善體質瘦身,並未談論使用產品必須付費,其中女方有一台機車.交往中機車在男方母親家使用~近期男方態度傲慢想分手毆打女友.男方說除了把產品費用拿出來才把機車還給女方~(產品費用約15萬~男方說打65折~還需要8萬~一個月拿一萬出來給男方~八個月繳清在奉還機車).其中又牽扯~信用卡刷卡部分~男方跟女方交往~兩個人都有信用卡借用對方~現在男方口口聲聲說女方盜刷~還用聊天程式line~幾乎天天恐嚇該女子~諸如此類的問題~還有些許未可以詳盡寫入~~請問律師團門~該女方可以控告男方什麼罪?贏的機會佔比例多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7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各縣市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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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看起來應該是有傷害恐嚇罪以及侵占罪等的問題  這部分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因為屬於同居關係  如果有被暴力   可以考慮是否聲請家暴令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Jiahom 103-07-07 21:13

各位大律師您們好:

小弟今年29歲已婚~生父和生母離異多年~從小時候就是寄養在繼父戶籍裡面~生父連臉也沒見過~從小到大都是繼父養大~但是現在因為繼父和生母也離異了~繼父要辦理收養我的程序生母這邊是同意了~但是生父那邊我去查因為沒有入過他戶籍~請問我要如何辦理呢?!可以單方面生母同意就好~不用生父同意嗎?

煩請提供意見~感謝^^

1.沒有入過戶籍  是說看不出妳生父為何人?  如果是這樣  你收養程序就不需要經過生父同意  只要母親同意即可   2.你已經滿20歲  也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Jiahom 103-07-07 21:27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沒有入過戶籍  是說看不出妳生父為何人?  如果是這樣  你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為我出生的時候我的母親還未離婚~所以我生父欄上是有生父的名字~但是我去戶政要申請父親的資料~戶政說我沒有入過生父的戶口裡面~請問這樣還能單方面辦理嗎?

感謝您的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7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生父相關資料,可先由生母同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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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7-08 08:09

 你都成年了,收養不需要你生父同意,直接向法院聲請即可,

不過你跟你繼父年齡至少要相差16歲喔

 如果跟生父有父母子女關係  你要被他人收養  還是需要經過生父同意  如果生父無故不同意  你可以請法院准許例外不須經生父同意  

lee 103-07-07 12:58

律師您好:在去年底老公因有了其他女人;兩人常一同和一群他們的好友出遊;三天兩頭就不回家且朋友們都幫忙掩護兩人關係我在沒任何有利証據的情況下;傷痛欲絕也只能無奈接受離婚!前夫自己做生意當老闆,我本來有工作但在我們結婚後,他希望我不要工作;於是我辭去工作幫他算帳計帳…不過所有的錢項進出全在前夫名下、包括結婚後我們買賣房子投資股票等等的投資所有盈利也都進他戶頭!他與婆婆說我又沒犧牲什麼、小孩子是結婚後本來要當人太太就應該生的、帳目本來就應該算、幫老公介紹生意那也是老婆的本份、所以我都沒付出心力,所以離婚後我卻什麼都沒有,連自已戶頭存款都沒增加過、反而花的差不多了。關於夫妻財產的部份我想爭取,但在尚未離婚前一星期,我稍微看了他的戶頭、發現二個月裡、從原本帳戶裡的四百多萬提到剩下二百萬,我知道他曾因我說夫妻財產本來就該婚後一人一半才公平;他說為什麼;做不到!所以他有可能想脫產嗎?而目前我從營業員那得知我們結婚那時所買的股票市值約180萬,他在離婚後也都賣掉了;現在我該怎麼做?而財產分配關於律師費用是多少?假扣押的話又要再花另一筆律師費還是還需要支付什麼費用嗎?

法定財產制在夫妻離婚時,財產少的一方對多的一方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依你所述,你是對對方有請求權,至於對方惡意脫產離婚前5年內處分掉的財產可在訴訟中爭取算入,假扣押也是可以考慮,不過現今假扣押的審核比較嚴格,至於費用部分,可以來電討論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ee您好,

一、按民法第1030-1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時效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故您現在仍得向前夫要求剩餘財產分配(婚後財產的一半)。

二、對方任意處分婚後財產,您得主張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民法1030-3條)

三、您的狀況必需趕快提起訴訟,避免時效逾期;及因為拖時間太久導致舉證困難。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戴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案件   律師原則上會依一個案件收費  依行情至少6萬元起跳   且會依照雙方財產價額有所調整   2.如果對方已經有脫產行為  建議先聲請價扣押  假扣押案件  如果委由律師辦理  應該會算另一件執行案件的費用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7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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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依您所述情形應為協議離婚,則後續得否依法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似應先確認協議內容有無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相關(相類似)文句記載,若有,則對於協議之雙方即均具有拘束力,而產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消滅之效力。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艾小姐 103-07-07 08:38

請問:

一.

婚後父母贈與現金220萬給我,

我再用250萬(公告價格)買下父母名下的房屋.

現在面對離婚,這間房子會遭到財產分配嗎?

二.

因先生個人消費導致積欠卡費與銀行協商,

辦理離婚時,要怎樣才能保護我名下的財產呢?

先生個人消費包括-不停換汽車.機車.線上分期3c產品,可是這些我都沒有辦法舉證.

謝謝.

 

--------------------------------------------------------------------------

感謝各位律師回覆,

關於第一項問題,我想詢問的是,

關於父母贈與可以不列入財產分配,但是我們是用買賣的方式過戶

(先贈與金錢 再用金錢交易,因為當時用此方案繳交較低稅金)

所以這間房屋能算是贈與嗎? 還是金額歸金額 房屋還是要列入財產分配?

謝謝.

離婚時夫妻財產分配不是單純的甚麼東西歸誰,對方可不可以分甚麼東西,以法定財產制來說,要計算雙方的婚後財產,扣除依法不列入部分,再去計算分配額,其中不管該不該列入婚後財產分配額的減輕或免除等等,都有許多可爭執空間,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7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就夫妻雙方婚後財產加以計算之,若為贈與財產,可不列入婚後財產加以計算分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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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 103-07-06 23:59

各位律師您好,小弟欲請教問題如下,

一、小弟有一個阿姨為重度智能障礙(舅舅已經於之前至法院聲請監護宣告為監護人),請問舅舅對於這個阿姨是否有撫養、照顧生活起居的義務?如果舅舅未盡到撫養義務,請問在法律上有無犯法?

二,若小弟的母親也欲至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成為阿姨的監護人,請問若日後母親過世,則小弟是否需連帶負起監護人的責任

以上,還請律師撥冗協助回復,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7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扶養義務與監護人並非兩件完全相同的事情,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的阿姨的兄弟姐妹均有扶養義務,倘若沒有履行的話,可以請求法院判命給付,倘若因此造成生命危險的話,則可能構成遺棄罪.

2、至於您,除非具有家長家屬的關係,否則基本上與您無涉.

 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7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監護人未盡其義務,則恐有遺棄罪構成之可能;若您母親為監護人,您不因此繼承監護人之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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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7-10 00:07

 監護人只是為本人權益把關,讓本人的簽名無效而已,

監護人不會因為監護變成有撫養義務

至於撫養義務人並不因此免除撫養義務

103-07-06 23:55

你好,請教律師們,

我有一名兄長因故亡故,因兄長經濟較佳為父母主要扶養來源(無謀生能力,有老人年金),亡故後兄長遺產依法全由其家人繼承(推估有總額一千萬以上),但我們家子,雖有扶養但經濟不佳,仍須依賴兄嫂支持,而兄嫂接收之遺產及收入仍算良好,兄長生前亦遺言(未留遺書)仍需奉養父母。但可惜人亡情亡,過不久竟以婆媳關係不佳,且先前其夫剛過世就馬上向她提醒要協助扶養父母,令她感到一切只為錢,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因為兄長過世父母馬上失去主要金援,只是提醒他若有能力就協助家裏,當時也沒反應,豈知現在才用這種理由,欲斷扶養,兄長子女也因母親長期鼓吹,與家越行越遠,甚少聯絡.

請問要是萬一真斷金援,可以向法律求助嗎?

1.如果依照法律規定  直系血親卑親屬親等近者  有優先扶單扶養之義務   2.所以哥哥如果先過世  但父母仍有其他子女可以扶養    確實哥哥的子女未必要負擔扶養義務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林智群 (klaw) 103-07-08 08:39

 你大嫂並非你父母的撫養義務人,

至於你姪兒則是次一順位撫養義務人,並沒有棄養問題

103-07-06 23:10
你好,我想請問,數日前得知媽媽欠了不少錢,情急之下也有和地下錢莊借錢,聽媽媽轉述地下錢莊利息是以雙倍起跳(借10萬還20萬,並須5天支票兌換),沒有簽借據,直接開支票。。我覺得這是不合理的利息,但已來不及,媽媽已開立。因此,媽媽為了償還這些債務(朋友借+銀行+地下錢莊等),只好不斷開立支票,媽媽雖有心還款,但債務太過龐大,實在有點力不從心..也深怕即將跳票被追討吧,想請問律師該如何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6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44條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重利,包括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及其他與借貸相關之費用。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對對方提出刑事重利罪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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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羽 103-07-06 18:30

我有脾氣別欺人太甚,到時我會讓你見識父母怎麼保護兒女的手段,玉石俱焚不算什麼我真的毛了!王婕王小姐我女兒不是菜,就算是也輪不到你吃,我賣了她也可賺錢,你算那號人物,我們家的女兒要讓你照顧關心,別假好心我家人不需要你關心,我PO這篇文章請你自愛別在與我女兒有任何聯絡,我們不喜歡你ok,再聯絡我會告你妨礙家庭,若有不實委屈歡迎三天內告我,人生很長別一直錯下去

ps.我現在差一個賺錢給我花的小三,這是我的真心話,我在老婆面前也說過了,你哪裡真的有條件好且有興趣的未婚女性可介紹給我,無限感激

律師大大們,我想請問以上的po文能告他那些罪名,拜託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7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言論目前尚未構成相關犯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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