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販賣毒品基本上是採一罪一罰,但您仍可以就刑度部分予以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判決十日內聲明上訴,並盡速委任律師閱卷,撰寫上訴理由,為您提出上訴救濟,避免逾期判決確定之。若您於偵查及審判中均有自白,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規定: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若有供出上手因而查獲,依同條第1項規定,亦可主張減輕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與律師討論原判決有無瑕疵之處,上訴之訴訟策略與辯護方向,並於法定上訴期限內聲明上訴,提出上訴理由,避免逾期無法上訴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想請問各位律師:
日前以證人的身份前往高等法院為一樁可能是假交易的案子作證,因為之前案子發生時,我曾經被地檢署檢察官以證人傳訊作證,後來在高院審判庭時檢察官詢問我幾個問題,我回答的都與之前作證的雷同,不過其中檢察官有問到,我個人認為該筆交易是否為真,我回答當下我的主觀認定交易案是真的,因為我只是奉老闆指示辦理,不過檢察官提醒我之前我的證詞是 "不知道"!後來我有解釋是因為我當時並不了解情況,所以不知道這個交易案是否是真的!不過事後我的主觀認定是真的!接下來檢察官沒有問題了!
然後法官又再詢問我,我對交易案的認定是否是一開始是真的!後來被傳訊後我才知道這個交易有問題!我回答 "是"
有以下幾個問題請教各位律師:
1. 我上述的審判庭上的證詞有一點與在偵查庭上的不同,(就是我認為該交易案是否為真)這樣我有可能會被以偽證罪起訴嗎?
2. 如果在審判庭上時,法官詢問檢察官對我的證詞是否有意見,而檢察官回答沒有意見,同時法官對我的證詞也沒有表示意見,這樣未來還有可能會被以偽證罪起訴嗎?
3. 如果法官,或是檢察官認為我的證詞有作偽證的可能,會不會當庭告知將要以偽證罪另案偵辦?
4. 如果案子已在審判庭,是法官還是檢察官,可以按職權提出偽證罪偵辦?還是兩個都可以?
做完證反而覺得更擔心?所以要請各位律師協助解答!
謝謝


依您所述情形,如若恐嚇危安罪部分經認罪而遭起訴,則前案公共危險罪之緩起訴處分,檢察官即可依法撤銷緩起訴,另外若恐嚇危安罪部分尚未起訴,則只能以被告違背緩起訴處分應遵守或履行事項,才可撤銷緩起訴處分。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
被告於緩起訴期間內,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得依職權或依告訴人之聲請撤銷原處分,繼續偵查或起訴:
一、於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
二、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三、違背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第一項各款之應遵守或履行事項者。
檢察官撤銷緩起訴之處分時,被告已履行之部分,不得請求返還或賠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僅得循裁判離婚一途,您必須蒐集對方具有裁判離婚事由之相關證據(如:對方相關言行),方有機會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各位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如以下
我住的地方屬集中型住宅,我們社區有分公寓大廈跟別墅區,我住在別墅區.本社區的地下室車庫僅有一個出入口,進了地下室車庫後,別墅區各戶有獨立車庫,公寓大廈區的停車位分為B1和B2則在車道進入後另一區.
在我的地下室車庫鐵門外有車道以及一塊空地(查證過原始設計圖,該地應屬我們的迴轉道,該地沒有任何約定專用,管委會也拿不出任何產權證明),該塊空地及車道和我住宅建物的土地是連在一起,也就是說,整筆土地屬長方形狀.
在土地權狀的部份,此筆土地經過鑑界沒有任何分割,也就是說此筆土地從我建物最後方的擋土牆一直到對面鄰居的牆面為止都在我的土地範圍內,權力範圍全部屬一分之一.也就是說,若以實地查證,我的土地除了建物所屬的部分,還有車道部分以及此塊爭議的空地.
我在99年買下該處,100中旬開始,管委會不斷宣稱地下室為公共空間,因此要將我土地權狀以內的該塊空地畫成停車格租給其他住戶,在我不同意之下,管委會依舊故我將我該塊土地畫成機車停車格.
請問諸位律師
根據查證,管委會沒有任何產權文件或權狀來證明該塊土地屬管委會所有,他們僅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來宣稱地下室就是為共有,完全不將土地權狀放在眼裡,那麼該塊空地真如管委會所言是公共空間嗎?如果是公共空間,那麼管委會就有權不經過地主同意而擅自決定該塊土地的用處嗎?如此情況我該採取怎麼樣的方式才能自保我的權益呢?
在此先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您好
早期因為地下室沒有獨立產權
所以屬於公共空間
但如果您有土地權狀
這當然就不是屬於公共空間
建議你可以採取相關作法
第一
發函給管委會
第二
你在該處貼上地籍圖及所有權狀
表示如果有人把此處私人土地當作自己的亂停
你們會依法處理
第三
先去找地政機關確認土地範圍
如果管委會依然故我
你就去提告
歡迎來電0960300927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發律師存證信函至管委會,請求限期返還土地,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對管委會提出刑事侵占告訴及民事返還土地、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一個是刑案
一個是民案
警察不能處理民案
所以建議你先把狀況說清楚
在判斷要採取何種手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您好~
我父親於103年2月1日過世,留有部份土地,母親還在,含我總共有7個兄弟姊姊,其中我二哥已於7年前過世了,留有1子,自我二哥過世後我二嫂就小孩子回娘家,也從未連繫(刻意不接電話),我?父親過世至今我們有親自到二嫂家,但是對方刻意不出面,並且也接電話(第一次打有通有接電話,後續都不接),後續也有請民意代去她家,但是對方只回(我不協商也不分割,就是要你們什麼都辦不了),所以我們土地已經去辦理公同共有了,我的問題:1.我母親不是可以繼承百分之五十嗎?為何地政所不讓她登記?2.我們其他7人同意分割協議,可以自行辦理分割嗎?3.我二嫂先自我二哥過世後,就沒有跟我們有往來,連我父母親都是我在照顧的,可以取消她(二哥的小孩)的繼承權?好多的無奈~父親走了,還讓我母親如此心煩~請各位律師們幫幫忙!非常感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包含您有七位兄弟姐妹,加上母親的部分共八人皆為父親之第一順位繼承人,且雖二哥已過世,但二哥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仍可代位二哥享有代位權。惟您母親亦可於繼承分配前,主張對您父親有夫妻間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當然須符合剩餘財產分配之要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刑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故您可以蒐集證據委任律師提起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投資契約),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不知道住哪裡
也可以從姓名及電話去查
這可以請檢察官查
歡迎來電0960300927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土地,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侵占告訴或民事返還土地、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不建議封路引發糾紛
歡迎來電0960300927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律師們您好:我目前碰到的狀況是103年2月底,我用本票的方式送法院,在等確證中有去調債務人的財產清冊,
有土地及建物,且當時上網調地謄時都無任何貸款及查封。後來3月底時債務人申請抗告,但理由用『後補』二字,
抗告過程來回至少有3個月,因法院說一直等不到債務人的抗告文,以至於要公示送達等流程,在等待的流程時,
在3月底時我又走假扣押流程,但被駁回。我在6/18時又上網調地謄看(因擔心是否有人教債務人脫產),
萬萬沒想到之前調地謄沒半個人,後來居然跑出債務人的地謄上有查封字號。以下是我想請教之問題,請律師們幫幫忙,感謝!!
問題一:可以合理懷疑是假債權但如何呈訴,但如何呈訴法院才願意收,不會一下就駁回?
二:如等確證下來也只能走強制執行且併案,如閱卷對我有何益處??
三:萬一閱卷看到是不只一位債債人,那我的權益損失該向誰訴請?就因單單『理由後補』四字,
導致債務人用『時間換取空間』造成身為債權人的我的損失,
四:重點是在等待抗告的流程,我有先寄存證信函告知不能在抗告過程有任何脫產、買賣等...
一切會危害亦或是讓債權人有所損失的內容,此存證信函也能當證物嗎?
以上是目前需請教律師們的問題,再次感謝,



http://www.typ.moj.gov.tw/ct.asp?xItem=244755&CtNode=31168&mp=045
受刑人入監執行後,而有悛悔向上實據者,在監期間達刑期二分之一,累犯在監期間達刑期三分之二,得報請假釋(如依新修刑法規定撤銷假釋執行殘刑者不得假釋需執行期滿),惟尚需在監執行期間至少六個月以上暨累進處遇達二級以上(需二級且作業、教化、操行每項成績分數連續三個月保持三分以上)經教誨師提管教小組會議通過,再提假釋審查委員會通過,再陳報請法務部審核通過後,由法務部行文地檢署,向法院申請該員假釋中付保護管束之裁定,經法院裁定後送地檢署,收到裁定書才由地檢署核發釋放命令,監所始得辦理釋放手續。




如果??房???到你爸爸名下后被你叔叔又私自?移到其名下,那么你的爸爸?在????情??是可以通?法律手段?解?的,但是如果未曾??到你爸爸名下,而是直接?你阿公名下??到你叔叔名下,?很?有机?再解?的

您好
那就有涉及偽造文書問題
雖然追訴期已經過
但是民事部分可以請求返還
歡迎來電0960300927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律師您好,
7/28家暴保護令已開庭(庭類:調查), 我(保護令聲請人)在開庭前有寄陳報狀說明家暴發生經過,及對方阻撓我探視子女的事實, 法官當庭詢問對方有沒有這些事實, 對方均否認, 並亂描述打人經過, 還指控我對他錄影蒐證, 因為我不知道陳報狀在寄給法官同時必須寄一份給對方, 所以法官基於對方不知情的狀況下, 沒有再深入追問, 當然沒有讓我發言提出反駁,會影響法官核發我保護令嗎?
我想把對方否認的事實提出反駁, 可嗎? 會再開第2次庭嗎?
開庭法官問我的話, 我都只有答是, 否, 或是簡短1句話, 這樣會影響法官不核發給我保護令?
法官問我有沒有在進行離婚訴訟, 是有什麼動機? 若沒有?離婚訴訟, 法官會站在勸和立場, 不核發我保護令?
謝謝律師耐心看完我的問題, 更期待您的回覆!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確認,買賣契約簽訂時,您是否知道氯離子過高之情形,或簽約後,才知道氯離子過高;若簽約時已知道氯離子過高,就比較沒有辦法主張相關權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這屬於重大的買賣瑕疵
所以是可解除契約
如果對方不願意
建議你可以告知他們這會涉及詐欺
以此作為談判籌碼
歡迎來電0960300927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我國民法收養之相關規定,須經法院之收養認可,故仍須向法院聲請為收養認可之裁定。又依民法第1076-2條之規定:被收養者未滿七歲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並代受意思表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被收養時,應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被收養者之父母已依前二項規定以法定代理人之身分代為並代受意思表示或為同意時,得免依前條規定為同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無相關刑事犯罪行為;再者,您未滿20歲,所為之買賣契約亦效力未定,須法定代理人同意,況且,本案成立買賣契約為您學長與機車行,與您亦無關聯之,學長母親對您提出民刑事訴訟,似無理由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律師您好:
今年5月與某設計公司簽訂裝潢合約.當初簽訂合約金額為175萬.
合約上交屋日期為8月10日(周日).但這過程中發生許多狀況.
設計圖叫我們先簽收再拿回家仔細看
我們有問題提出要修正,就說要加錢!!!
並說因為我們修正所以要延遲交屋時間8/10改為9/3
★5/9簽約,5/14第一天施工,5/15就停工了,說要我們支付6萬元的室內裝修許可申請,才能繼續施工。但我們不止查了網路上資訊,也打電話去建管局確認,只要是5樓以下沒有增加房間或衛浴,是不需要申請即可施工。將這訊息告知設計公司後,他們才勉強在5天(5/20)後開始施工
但態度就開始變了~
做出來的東西尺寸
不符合現場實際使用,就說是照設計圖做的做出來的尺寸
不符合設計圖內標示的尺寸,就說"你的現況就是這樣,有什麼問題嗎?"
我們對於施工過程有疑問,打電話或直接去找監工或去設計公司通通都沒有用~沒人能給我們解決問題的方法
要等他們的CEO劉執行長回覆,但他們執行長遲遲不回應
除了這些問題之外,中間大大小小事情的精神折磨真的是太多了
目前已經支付了2期的款項92萬,請問該如何終止這個裝潢合約??
後面還有(35萬木作天花板)+(33萬油漆&系統櫃)和15萬的交屋驗收款項.如今(7/29)他很多東西都尚未完成及安裝..泥作、木作、廚具、系統櫃、鋁門窗、油漆、木地板、衛浴設備、大理石、燈具、水電拉的線路...
到目前為止他做的東西很多都跟合約書上尺寸都不同.例如:天花板的高度尺寸..等等~
然後現在突然之間又沒人來施工。這樣下去應該會再延期交屋延期交屋合約上又只寫每日只給千分之一也就是1750元的違約金
弄到現在這樣,除了希望能有方法和對方解約之外
屋主(和裝潢簽約的不是屋主本人)都不開心了~
所以要要求設計公司停工
請幫幫忙.該如何處理呢? 感謝!!


律師您好:
我於今日下午約一點半左右在屏東火車站購票完畢,因背包沒有完全拉上,導致錢包掉遺失。於20分鐘內告知站方人員並至派出所報案。
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為一名常在附近出沒的遊民撿拾。並於3點左右找到該名遊民。據他所稱,他撿起之後打開看了看內容,因不知是誰的,便隨手放置在車站外的機車置物籃,分毫未取。
我想請問律師,承辦員警告訴我,這樣的案子頂多只能判為侵占,罰個500了事,甚至可能不起訴。
在他拾獲錢包到我報案期間,我一直待在火車站大廳,他絕對有足夠的時間可以交還給我,請問這樣的情形是否符合刑法335條?又,因為在遺失之前,我剛領過錢,請問明細表上的金額可否當作錢包內容物的價值證明呢?
謝謝律師的細心回答。


各位律師大家好,我是學生我想請教一下..
我就長話短說了
我在露天出售一台小筆電訂價2000,付款方式為先匯款後7-11取貨運費我付,有一位先生他跟我殺價殺到1500,在我跟他要求寄件地址時他叫我用郵局貨到付款,我有跟他再次聲名我希望先收到款在記物品,但他仍堅持要用貨到付款還跟我說有郵局帳號即可辦理,我說我會試試看,後來我上郵局官網查詢價格發現我這樣要花太多錢了,於是我便說明我不想出售的原因以及取消交易,對方說要到消基會告我不履行承若,後來我說你不依照我指定的方式交易,而且我賣場本來就試設定我要的交易方式,你不照著我的方式交易,我可以停止這場交易吧!
但他仍堅持說要去消基會告我~
只是...我按下取消交易時,他自己也有在系統按下同意賣方取消交易
所以這樣他還能告我嗎?
我們雙方都取消交易了,算是一種合約的解除嗎?

2014/02/27 於T字路口發生車禍,但因是鄉間小路並無畫線,但路是能讓兩台車同時並行(路不小),對方為77歲老人,騎車,腳踏板都是肥料; 我開車,車上有同事,我在照妖鏡遠處有看到他所以想 "在路口等他過",才剛想完他就撞上來(肯定其很快),他撞上後,我下車看他他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後來說是我撞他,(明明是他沒靠右邊行駛所以撞到我),礙於無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前一天壞掉,那天是正好要去修,所以也.....沒紀錄)之後程序交給保險公司處哩,但前天對方兒子打給我說 "賠償六萬" 沒誠意!要對我提告!
根本是是獅子大開口! 問他賠多少才叫誠意他說他要想想看! 但對方沒修車,受傷住院不超過一禮拜,當初只有肋骨骨折。
前天打電話來說他手沒力了!要扯到這場車禍,真的很......我要強調對方77歲!
我有保險,沒監視器,沒行車紀錄器,只有車上的同事,覺得老人家就算了,勉強能認賠,但我無法接受獅子大開口!
如果因為對方有受傷就代表他一定沒錯,對方是老人所以要全盤讓他,真的會覺得沒天理!
請問:
對方沒工作,77歲,肋骨骨折(輕傷),初步判定表示雙方都有錯,請問這樣情形通常是賠多少是合理範圍?
另,我車上副駕駛座的同事能算目擊證人嗎?
將感謝回答我的律師或網友!
再請你們幫忙協助.....非常感謝!

本件依您所述大車小車之車禍且雙方均涉有過失情形,對方人員受傷,您這一方則僅為車損,則後續您就財損部分對於老人可以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而老人則除可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外,尚可於事發後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內對您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刑事告訴,屆時在事故肇事因素分析若認您這一方涉有違規之情事者,則過失傷害罪將依法起訴並予論罪科刑,至於刑度則應依其傷勢及雙方與有過失之比例等情形由法官酌定,雖然判下來通常都是可以易科罰金,但至少也會是一筆支出,此部分建議您可於審酌民事賠償金額時一併斟酌。(本件您可能應付出之金額為民事賠償+刑事易科罰金的金額)
刑法第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41條第1項、第2項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依您所述情形,業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第2項「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之規定,依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又此部分主要係為保護少年之身心健康而設,故而並非告訴乃論,即使被害人或其家長未行提出告訴,檢警若因而知悉相關事實者,仍應依法進行偵辦。
本案後續處理建議您進一步洽詢律師協助,釐清事實以研議可行之答辯方向。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通常這類案件都是易科罰金而已
但是如果你希望無前科
建議你要想辦法與對方家長和解
因為已經滿十六歲比較好解決
這樣就沒有前科了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明知票據未遺失而謊告且辦理掛失止付,則其行為同時觸犯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的牽連犯,依較重罪的後者論處。本件建議您可尋求律師協助爭取緩起訴處分,設法降低可能之傷害。
刑法第171條
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刑法第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追訴權之時效,於緩起訴之期間內,停止進行。
刑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之停止原因,不適用之。
第三百二十三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於緩起訴期間,不適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懂拆屋還地的律師幫忙解答!拜託! 買房子時有分管協議(分管契約)1樓後院由1樓住戶平時管理與使用,五樓樓頂由5樓住戶平時管理與使用,這份資料還是由5樓提出 我方一直都同意不爭執! 但對方提出拆屋還地!要叫我拆除蓋23年之久的鐵皮屋(遮雨棚)3坪多,現在2個出入門都拆掉 地面都淨空!是屬於自由出入的地方,樓和樓間距留有150公分, 還有無公共危險及無竊佔的判決書.?請問我家後面庭院加蓋的還需拆嗎? 另一件事:5樓住戶給法院的證明收據,修膳樓頂的工程行,經新北市政府一查居然無公司登記,收據上有蓋公司章 但看不到發票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有發公文給我 證明查無此工程行.這樣我方能對虛設的工程行老闆及5樓住戶提出刑事附加民事訴訟嗎?用何名義提出最恰當 主要目的是希望談條件交換! 5樓樓頂讓5樓住戶使用與管理 1樓歸1樓住戶使用與管理 請速告知勝算如何?並且此法可行嗎? 懂拆屋還地的律師幫忙解答!拜託! 最後一件事:被人冤枉說:我是挖他家地板造成大漏水的人 可對他提出甚麼告訴? 法官判要拆屋還地 但不需繳錢(修膳費) 裁判費我方付85%



您好
首先應該釐清的是
是否本案已經過法院判決而需要上訴
如果已經經過判決
建議要拿判決書及相關卷證研究後
針對問題回答才有用
不是對方說的算
歡迎來電0960300927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