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傑夫 103-07-22 01:00

請問律師:債權委託財務公司債務催收,在臉書公開po文,原文如下,請問是否違法? ( 註:債務人姓<俞> 不是<余>)

 

如果財務管理公司,收到一筆代收的委託帳務,不知道您會如何處理?

< 以下姓名、職務、情節皆屬虛設,如有雷同,純屬巧合,恕不負責>

有位某前行政院長的親戚,叫余※良,簽下兩張本票,金額共新台幣八佰萬元,到期拒不償還,經台北法院支付命令確定在案,因名下無任何財產,所以一直有恃無恐,債權人好話說盡,不還錢就是不還,這時若依正常管道,要等到他名下有財產,才能依法查封,而他家人也不知道怎麼想的,也都不願意出面幫忙解決,而債權人被他所累,負債累累,苦不堪言,只好委外催收,據悉他有3個兒子,1個女兒,分別叫:余※興、余※慶、余*昌、余※英,其中余※慶還是現役軍人,官拜空軍中校,在土城有自己房屋,余※昌也是職業軍人退役,經濟情況良好,目前在苗栗經營咖啡禮品店,老婆經營幼教事業….

接下來幾天,會花時間去做採證的工作

如果您是被委託的財務公司,不知道接下來,您會如何處理呢?!

 

懇請律師儘速釋疑,萬分感激!!

王霆 103-07-21 23:19

前陣子我姐姐的朋友在fb講我姐姐被關那麼多年,也要有個品味,確實我姐在入獄,但是他在fb上面留言讓朋友知道,但是我們有回po她做酒店但是他不敢出來面對,就生氣還po一句話敢po不敢出來面對包回去洪幹。

結果對方有把這些的文章拍照起來要去報警請問個為律師,事情是對方不對,反過來他要來堤告我們,那這樣該怎麼辦。

根據對方朋友說對方有嗑藥還有精神異常那這樣我該怎麼辦?跟對方說私下和解也不要,如果真的被他告成了,我們不是很倒楣嗎?

請個位律師幫小弟的忙,最近為了這件事我每天都睡不著,為什麼是她不對在先變成我麼不對。

S 103-07-21 14:59

老公離過婚育有一女(有多重障礙的女兒).今年6月中認識.老公就火速求婚

並要我簽下婚前協議書.內容包括婚後女方生下小孩.男方願給1百萬元及婚後的一些承諾

現在新婚不到10天發現老公婚前婚後判諾二人.無法與他生活下去.現在二人協議離婚.他只願意給八萬元贍養費.他是個法律系助教和律師.男方婚前要女方生小孩.但婚後發現男方性功能也有些障礙.生育可能有問題.

當初婚前協議有說婚後財產共有.男方有房有車但均有貸款.女方可請求男方財產分配嘛?該不該只拿八萬元贍養費就走人?還是可要求更高的費用?二人年紀相差10多歲.女方從未有婚姻.第一次結婚就碰到這種人.女方該如何保障自己權利呢?認識很快就結婚.婚紗聘金都沒拿.說要補拍和蜜月也還未實現承諾.只有拿婚戒而已.女方很後悔結這次婚.也感覺男方不是真心愛女方的.女方可向法院請求婚姻無效之訴求嗎?是否會成功呢?

請各位大大幫忙.謝謝

你們結婚已完成法律程序了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7-21 17:19
回覆 S 的發言內容:

老公離過婚育有一女(有多重障礙的女兒).今年6月中認識.老公就火速求婚

並要我 ... (恕刪)

因為新婚不到10日,因而仍請確認是否已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若尚未登記,您與「老公」似尚無法律上之婚姻關係,協議離婚恐有效力問題。另,因離婚所生之請求權,亦恐失其依據。

若確有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婚姻有效,經協議離婚,宜注意仍應再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另,贍養費之請求似未明確,所稱「只願意給八萬元贍養費」究係離婚後僅一次給付贍養費8萬元,抑或離婚後按月給付贍養費8萬元?似有疑義。若屬前者,實屬過低,若屬後者,似較有利,惟恐與對方之真意未符。需再協調。

在有效婚姻之前提下,夫妻離婚,夫妻雙方均得向對方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但係以扣除法定事項後之金額,雙方財產有剩餘,其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是僅有剩餘財產少之一方向多者請求。但汽車有車貸者,實務上有附條件買賣之約定,則汽車所有權恐尚非對方所有。

以上意見,僅供參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相關證據,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華 103-07-21 14:26

律師感謝您的回答

請問本票上有發票人的身份證字號

有其過去的租屋處和過去的電話號碼

但無其身份證影本

經地方法院辦事人員說明:因為無發票人的身份證影本,法院無法知道對方住哪,就無法申請本票裁定了嗎?

感謝您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1 16:19

1.先做本票裁定

2.法院發函給您,要您去戶政申請對造之戶籍謄本。

3.再寫個陳報狀,附上戶籍謄本,呈上法院。

以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6: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身分證號碼正確,無需提出身分證影本,法院即可查詢,或是發函給您,請您去戶政事務所查詢陳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玉中 103-07-21 13:20

律師您好,我的問題是:

手上已經有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之正本,內容裡有對方須支付我相關金額,但已逾半年仍未收到帳款,我欲聲請強制執行,

 

請問

1.我是否須前往債務人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2.我需要備妥債務人的財產資料嗎?

3.有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正本

4.若是對方職業薪資屬於領現金而非帳戶,且已調閱對方名下財產資料似已脫產,我可以聲請假扣押嗎?

5.若對方不給付,是否會遭通緝、管收拘提等.

 

以上問題,煩勞請律師解答。

謝謝

祝順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3: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在債務人的住所地跟主要財產地的管轄法院聲請

2、您應該先去國稅局、地政事務所查詢對方的財產狀況,檢附判決書、財產資料。

3、可以直些聲請執行,就無須再假扣押了。

4、民事執行程序沒有管收通緝制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華 103-07-21 12:46

律師您好

小弟誠心的和您請教,先謝謝您

本票發票人租屋處人去樓空

手機號碼也換了,無從聯絡

尚有一些金額未清償。(發票人已清償一部份,他使用銀行匯款)

有留發票人身份證字號和蓋手印。

問題如下:

1:欲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相對人的住所可否空白?

2:有無其它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3: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但是建議您先寫之前的租屋處即可。

2、倘若您不知如何撰擬聲請狀,可以委請律師代為撰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1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您都有身分證字號及姓名了,你可暫寫租屋處作為居所,院方會皆幫您查出相對人之現戶籍地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ggy 103-07-21 12:20

1.2003年因年輕不懂事 辦了門號給朋友做使用(和信)

後來因為沒有聯繫了 也不知道對方是否有正常使用

因為不常住家裡 所以也不太清楚是否有催繳通知

(是有聽家人說有收過存證信函,是催收公司的)

戶籍的房子賣了 也因為結婚遷出戶口

母親是比較擔心日後戶口動產是否會被查封...

2.2004年收到廣告單可以換取手機及門號(台灣大哥大)

因當時工作不穩定 之後便沒有在繼續使用及繳納

2014年收到存證信函,同樣也是催收公司的

不知道從哪時候開始,台灣大哥大是有打到我家裡或我母親的電話請他們幫我繳納1萬多的款項(都沒有跟我連絡過)

同樣的 母親一樣是怕我的戶口動產會被查封

 

請教各位律師們 我是否能用時效過期來自保?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能否為我這兩個問題來做解答 感恩!!

Wayne 103-07-21 11:18

律師你好

      小弟任職於一家工業電腦公司,於2014年7月初將公司產品上架到網路拍賣上進行販售,在網拍頁面上誤用了其他賣家的一張圖(此圖為GOOGLE搜尋引擎上所搜尋到的,並非刻意到原告賣家之賣場下載,而且此圖上之產品並無任何商標),此原告賣家便寄了一封存證信函到公司,內容大致為以民法提告本公司侵權並且違反智慧財產權,要求登報道歉並且以100萬和解,小弟想知道,該以如何的方式解決,才能把損害降至最低?

 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1: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圖確實就是對方所創作,則您公司的行為確實就是違反著作權法。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依法有民刑事責任

2、本文建議貴公司可以委請律師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法律事務,並且節省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ggy 103-07-21 10:59

1.2003年因年輕不懂事 辦了門號給朋友做使用(和信)

後來因為沒有聯繫了 也不知道對方是否有正常使用

因為不常住家裡 所以也不太清楚是否有催繳通知

(是有聽家人說有收過存證信函,是催收公司的)

戶籍的房子賣了 也因為結婚遷出戶口

母親是比較擔心日後戶口動產是否會被查封...

2.2004年收到廣告單可以換取手機及門號(台灣大哥大)

因當時工作不穩定 之後便沒有在繼續使用及繳納

2014年收到存證信函,同樣也是催收公司的

不知道從哪時候開始,台灣大哥大是有打到我家裡或我母親的電話請他們幫我繳納1萬多的款項(都沒有跟我連絡過)

同樣的 母親一樣是怕我的戶口動產會被查封

 

請教各位律師們 我是否能用時效過期來自保?

 

請問各位律師大人能否為我這兩個問題來做解答 感恩!!

安傑羅 103-07-20 20:21

親愛的律師您好:

 

我本人在四星級酒店上班,今年二月面試該酒店的客務部主管一職,並由現已離職之時任總經理獲得面試錄取,進公司工作迄今已五個月但公司對於面談時所約定的職務並未給予,反倒是將我調任至大廳安插在大廳接待員的職務上,請問公司此舉是否有違勞基法或其他相關法令?

 

另外,想請教律師員工試用期滿晉升正式員工後未進行薪資調整是否有違勞基法呢?

 

感謝您撥冗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0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0 23:21

您好,您可至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安傑羅 103-07-21 00:01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 ... (恕刪)

感謝言律詩撥冗回覆,我會再與您聯繫。

您好:若公司將您調任至非公司當時聘用您的職務時,除非另有契約約定,否則應經過您的同意,若未經您同意即將您調動到他職務上,您是可以拒絕公司的調動,甚至請求公司資遣。至於試用期滿是否調薪要看您與公司當時的約定如何,若公司並未具體承諾試用期後一定會將您調薪至某金額,試用期過後公司未予調薪並無違法問題。若您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安傑羅 103-07-25 00:42
回覆 王友正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王律師的解答,我會好好思量,若有需要您的協助定當與您聯繫。

ATUT 103-07-20 20:02

之前有PO過兩次文請教各位線上律師,也謝謝各位律師幫忙

現在對方說被地檢署約談了,而對方說檢察官希望我們先進行私下和解....

不過問題是我這邊並沒接到警方的任何通知?!

對方只留支手機號碼給我,希望我回電過去跟他談和解之事

先在這邊請教線上各位律師,這時我該怎處理好呢??

有請各位專業的律師幫解疑惑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0 22: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要求對方去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2、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和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0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致電對方,詢問和解意願及條件,或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0 23:23

 關於您問題,因不知道對方所言是否為真,故建議可直接向區公所申請調解,除非有完整之和解書,不建議私下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一一 103-07-20 18:44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律師

我跟裝潢第一次簽契約交屋時間為6月15日

拖到現在已經7月20日,還有部分尚未完工,款項也以拿了四分之三了!

總覺得他似乎抱著可以不要剩下的款項!

我可以尋求什麼方法讓他履行契約!

還有他施工期間開冷氣,我該如何請他支付電費

{我剛交屋,還未入住}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0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主張遲延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0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發函催告履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建議你可以發函催告
如仍不履行你可以解除契約
並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沒完工的部分也可以請別人施作
費用由原工程團隊負擔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小威 103-07-20 14:44

104年7月13日晚間22:39我去買完彩卷後與女朋友通訊得知他父親最近要開刀情緒很不穩定22點多時我騎乘機車行經在巷上時,被一輛從弄出來的機車衝撞(當時這是個沒有紅綠燈交通號誌的十字路口

然後就連同機車倒地摔倒,被撞倒的當下我有暈眩一陣子,然後才起來查看車子狀況,接著就去關心對方傷勢(當時對方座在地上),問說我先離開幫忙叫救護車好不好,當下他說好,後來看她沒有明顯外傷我就步行座計程車回家(機車有留在現場),因為當時頭還暈暈的加上手機又沒電當下又一心急著回去家裡回電話給女朋友,結果沒幫他叫救護車。

7月24日晚間九點負責的交通員警請我跟對方還有對方撞到的另一台機車車主一起到交通隊做筆錄,當時我一看到對方(衝撞我的當事人)我就馬上跟她還有他父親道歉,解釋當時,因為當時頭還暈暈的加上手機又沒電當下又急著回去家裡回電話給女朋友,結果沒幫他叫救護車,真的對他很抱歉反省過後也覺得對不起自己良心。

後來關心詢問對方父親後,他父親說他兒子完全不記得當天的情形,傷勢的部份只有一點皮外傷可是因為當時有撞到頭醫生說有輕微腦震盪要觀察七天,其他的話就沒什麼傷勢都很健康,接著我問對方父親有什麼想法解決嗎?

他說等觀察期結束後去調解委員會和解,它也不希望上到法院增加不必要的麻煩,後來我們有互留對方聯絡資料。

至於他衝撞我後在去撞到另一台車的車主 他說只要我們陪他修車費用就可以當場和解,後來我跟對方父親就各付一半當場跟它和解

接著付責的警察就請他們先回去了,可是我因為有路人報案說我肇事逃逸需要留下來做這份肇事逃逸筆錄,然後筆錄的內容我就跟上述講得一樣下去做,警察有給我看當時監視器錄影的畫面,後來詢問員警也說我的錯比較少,是他從弄衝出來撞我的,我筆錄上的當時時速寫30公里。

 

想請問:

因為我當時真的很恐慌加上又有急事 才會離開現場 沒有想肇逃的意思

法官會採信嗎? 如果判決的話會怎麼判 可以易科罰金緩刑還是緩起訴嗎?

因為去年因為酒駕有被檢察官緩起訴到今年7月22日,這個會有影響到法官到時後的判決或是審判依據嗎?

關於我的案子 請律師對我會有幫助嗎? 請問費用要怎麼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0 22: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有被減刑,否則肇事逃逸可處1~7年有期徒刑,無法易科罰金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可以嘗試爭取緩起訴

3、另外體醒您,倘若您遭認定肇事逃逸,則酒駕緩起訴可被撤銷

4、建議您委請律師判斷是否爭取無罪,或是如何認罪,才不會入監服刑。

法律小學生 103-07-21 00:14

大大你好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你肇事逃逸原則上是很難易科罰金

             而且一旦判刑還會影響到你的緩起訴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
這個案子很麻煩
可能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因為你的理由比較牽強
車禍跟回電話這種利害關係比較
檢察官都不能接受回電話比較重要
建議你要好好處理並與對方談
否則肇事逃逸是重罪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小伍 103-07-19 21:03

分:20

撿到包包,東西以被警方扣回去了,警方當時清點失主所提供遺失的物品,失主提他包包有放港幣2萬3,但我撿到打開時明明只有港幣10元,,警方把扣回去金額清點的確也只是港幣10元,我想請問,如失主硬要說他不見的是2萬3港幣敲炸我,我該怎辦?包包裡唯一我丟的東西就證件之類,監視器也拍的清楚我是在地上撿到的。

簡易一審判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一萬元台幣(為何罰那麼重?)。但問題來了,包包裡真沒失主所說的有2萬3港幣,所以我提了上訴。直到這一禮拜,失主說他透過fb找到我,所以連三天給我訊息約我要和解,失主說他只要我賠他一萬元台幣做補償,他就刑事不提上訴、民事也會撤告。我也告知失主我願意和解也願意補償他所要求的一萬元台幣,但我對失主要求當面給和解金與簽和解書,但失主卻一直推脫他人沒空,要我直接用匯款的方式,遲遲推託一下他人出外地,一下又說人出國,很堅持要我用匯款的方式,失主說只要他收到匯款他就會去撤告民事刑事!失主也從頭到尾都沒提起他所謂遺失2萬3港幣之一事,(因我撿到的錢根本沒2萬3港幣),只一直要求我匯一萬台幣他就撤告(一直推脫跟我當面和解與簽署和解書),這問題讓我覺得事情好像沒那麼單純@@,我怎覺得我根本就是遇到詐騙集團!我是已有提上訴了,請大律師們教教我,我該怎辦又該怎應對?拜託了……

一般侵占罪(特定親屬間侵占行為除外)屬非告訴乃論之罪,其刑事訴訟部分不因為告訴人撤回告訴致欠缺訴訟要件而諭知不受理判決。
另外即使為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僅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一審判決後當然即無法撤回告訴。
又針對告訴人可能提起民事求償部分,按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定有明文。次按「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規定,侵權行為之成立,須行為人因故意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亦即行為人須具備歸責性、違法性,並不法行為與損害間有因果關係,始能成立,且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人,對於侵權行為之成立要件應負舉證責任。是告訴人依法自應就其遺失物件之內,確有其所主張數額之金錢存在之事實,加以舉證以實其說,從而,民事訴訟之結果未必即可僅憑其一己單方陳述,即逕認其請求賠償之主張為有理由。
故本件和解賠償恐怕於刑事訴訟部分實益有限,至於民事部分亦值進一步斟酌。

刑事訴訟法第303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
    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
    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Lin 103-07-19 14:19
我是小轎車路邊起步已轉直行,但車子未完全轉正,當時時速約20~30,被後方一時速超過50的摩托車直行擦撞,摩托車騎士摔倒滑行到中間分隔島,還好只有皮肉傷,騎士有口頭承認是因低頭看東西才沒注意前方,當時有2位與這騎士並行的騎士願意作証我的說法,所以基本上我是已經在往前行了才被撞上,但錄筆錄時因警察說他打電話給証人,証人說法跟我一致,所以不打算叫証人來錄筆錄,這也讓我覺得很疑惑?為什麼說法一致就不用錄筆錄,,因我們兩方都僅有保第三責任險,想請問律師如果真的走上法律途徑時我的責任會是多少?謝謝!

後續建議您可將證人的人別資料及通知方式以書面方式陳報承辦警務單位,請求警方通知作證、依法調查證據,並務必留下該書狀收件留執(蓋用分局或派出所之收件章),以俾日後案件產生爭議時,有所憑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oz 103-07-19 12:20

如題,本人於2008年貸款買了一部150cc機車,頭期款約一萬,餘款7萬1左右分為12期攤還,繳交五期左右由於經濟問題無法履行繳款義務,買車半年後(2009年年初)由貸款公司派人回收車輛並要求本人繳交行照與駕照以便過戶,而後並無音訊,本人由於貸款相關的知識不足,誤以為車輛繳回後便以兩清。

貸款公司於2014年七月委託其他財務公司通知本人家屬已進入法律程序欲強制執行,並告知本人賣車後不足款項為31000左右,必須償還金額為61000(含違約金等),本人並無相關法律知識,但七萬一的尾款繳了5期,每期6600,約繳交33000元,尾款以7萬1扣除3萬3,約為38000元,在簡單數學計算下,等同於賣車之金額僅7000元,試問一台半年車齡8成新之150cc機車如何只以7000元賣出?

由於本人有多處疑問,並非無誠意解決問題或償還應繳之費用,但無論財務公司或當時的融資公司都不願解答以上問題,僅以強制執行種種後續手段告知本人。請教各位善心律師大大,本人該如何處理? 若強制執行後是否能向法院提出抗告? 此類債務索償是否有時效性(事隔五年了)?

跪求協助,感激不盡

 1.借款本金的消滅時效期間為十五年,利息部分則為五年,本件依您所述情形基本上似無請求權罹於時效之問題。
2.本件建議您先行釐清債權人方面是否已依民事訴訟程序取得民事判決、支付命令等執行名義,並且進一步確定積欠債務之數額(利息違約金如何計算),以利後續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麵 103-07-19 12:16

律師您好:

之前在淘寶網上面請別人代購了一把武士刀要角色扮演使用的

所以在買得當下也沒有注意到底有沒有開封

後來桃園民航局的警員打電話過來說那把是開封過的武士刀要到案說明

但因為耗時過久所有的交易資料都已經不見了

也沒辦法證明那把武士刀到底有沒有開封過

在寄之前有先詢問過快遞能不能寄鋼製的武士刀

對方快遞說可以所以我才寄的!

後來去民航局時也去做了筆錄

現在案子已經轉給地方法院要開庭

 

我已經滿20歲了沒有任何前科紀錄

家裡也沒有任何人從事有關刀類收藏等等的工作

手上完全沒有武士刀的資料該怎麼辦?

建議還是主張不知該刀有開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被起訴,則可以委請律師先行閱卷,若未起訴,則可以先否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9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8條規定:犯本條例之罪自首,並報繳其持有之全部槍砲、彈藥、刀械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其已移轉持有而據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源或去向,因而查獲者,亦同。前項情形,於中央主管機關報經行政院核定辦理公告期間自首者,免除其刑。前二項情形,其報繳不實者,不實部分仍依本條例所定之罪論處。犯本條例之罪,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源及去向,因而查獲或因而防止重大危害治安事件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拒絕供述或供述不實者,得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若您於偵查中有自首並供出上游,可請求減輕或免除其刑,您應委任律師閱卷,並討論辯護策略及方向,由律師為您撰寫準備狀及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8條之規定可知: 

犯本條例之罪自首,並報繳其持有之全部槍砲、彈藥、刀械者,減輕或免
除其刑;其已移轉持有而據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源或去向,
因而查獲者,亦同。
前項情形,於中央主管機關報經行政院核定辦理公告期間自首者,免除其
刑。
前二項情形,其報繳不實者,不實部分仍依本條例所定之罪論處。
犯本條例之罪,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並供述全部槍砲、彈藥、刀械之來
源及去向,因而查獲或因而防止重大危害治安事件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
其刑。拒絕供述或供述不實者,得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故若自白或供出上手因而查獲,可減輕或免除其刑。
並建議您將該刀械之買受流向,交易紀錄整理清楚並委任律師為您辯護,已獲得減輕或免除其刑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my 103-07-19 01:05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然可以提告,但應注意舉證之問題,因為您們雙方並無簽訂書面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付款的約定,只要我方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就可以依照約定請求。

2、雙方的關係,實際上就是承攬承攬報酬是在工作完成時才請領,因此沒有所謂的同時履行抗辯問題,本文不建議片面自行停工。

3、有關剩餘款的部分,倘若對方拒不給付,可以訴請法院判命給付。

4、至於對方經理的行為是否更成詐欺,本文認為仍有空間,因此事後遲延給付的原因很多。

5、本文建議  貴公司可以聘請法律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法律事務,並且可以協助貴公司處理本次案件。

amy 103-07-19 01:00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amy 103-07-19 00:58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好氣好氣~~就因為他們是大公司,就可以這樣欺騙包商嗎

Amy您好,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因為沒有合約,必須檢視您們之前的錄音與對話記錄,才可以判斷。對方與您洽商的人員,必須是公司的經理,才有代表公司的權限。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詐欺罪成立,必須要證明對方與您洽談時,就故意欺騙您。否則對方會抗辯,這是單純民事不履約。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yes. 但建議要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說明停工原因。否則日後仍無證據為自己抗辯。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yes.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在提告之前建議將所有證據帶到律師處諮詢,並由律師撰寫書狀。自己打官司和自己開刀無異。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amy 103-07-19 00:55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好氣好氣,好委屈~ 就因他們是大公司,所以就可以這樣欺騙包商嗎><

Eason 103-07-18 22:04

我朋友因毒品案件被收押禁見,當時詳細情形我知道的不多,因她朋友先被抓到說毒品是跟我朋友拿的,我朋友回家時被刑警抓到一起回家,但是刑警沒有像朋友說的整間房子徹底搜查,只是大改抽屜.衣櫥.櫃子打開稍微的查看一下,現在我朋友被收押禁見,要如何讓他交保出來,請律師要多少錢?可以請律師抗告嗎?那抗告跟開庭價錢是多少?成功機率有多高?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為您朋友委任律師,使律師能盡看守所律見,與您朋友討論訴訟策略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朋友被收押禁見,則只能由律師才能入監探視他並與其討論案情,在其羈押期間當然可以請求具保,且對原裁定也需在期限內提出抗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ason 103-07-18 22: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朋友被收押禁見,則只能由律師才能入 ... (恕刪)

如果請律師抗告聲請交保,律師費用大約是多少?機率多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8 22:25

 您好,若受到羈押禁見裁定了,在對之抗告,實義不大,但是應請其家人趕快幫他委任律師,才能進所律見,知悉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費用及機率均需視案件事實而定,所以仍需請您們提供相關文件後才能評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B 103-07-18 21:25

我是賣方我要退還買方訂金但買方避不見面??!,但退訂金前要求買方先簽下確認不夠買支切結書,買方不願意,見面同一天之後買方只傳來一通line訊息寫道: [要你退錢你一直找理由不聯絡,見面又要我簽甚麼切結書,簡直太欺負人,我已經去找律師接下來全權都交由律師處理..]明明當天才見面,事後也還通過電話說還要找時間再見面來解決事情,還希望越快越好我說今晚上或明天,但買方都說沒空也不願意晚上見面,現在收到這封line後又完全聯絡不上買方手機家裡都是語音信箱??!!但是我都有留言說請趕快出面解決,希望能趕快把訂金還他....請問,我還能怎麼辦!?這樣會不會太得理不饒人了阿.....原本安排好的工作就連放假,都心神不安,雖然又覺得自己又沒做錯事,反而是買方避不見面不按照程序,給我一張確認放棄購買證明書..誰知萬一我退訂金後,他反告我尾約呢??實在都口說無憑,才要白紙黑字壓!!那這個情況,讓我心底不安 不能好好生活,擔心突然他又告我甚麼,怎麼辦? 想退還訂金....好難,生活好不安每天心神不寧好痛苦,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發函通知對方領取,若對方仍於期限內不領取,則可以向法院辦理提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領取訂金,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向法院提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YB 103-07-18 21:02

我是賣方我要退還買方訂金但買方避不見面??!,但退訂金前要求買方先簽下確認不夠買支切結書,買方不願意,見面同一天之後買方只傳來一通line訊息寫道: [要你退錢你一直找理由不聯絡,見面又要我簽甚麼切結書,簡直太欺負人,我已經去找律師接下來全權都交由律師處理..]明明當天才見面,事後也還通過電話說還要找時間再見面來解決事情,還希望越快越好我說今晚上或明天,但買方都說沒空也不願意晚上見面,現在收到這封line後又完全聯絡不上買方手機家裡都是語音信箱??!!但是我都有留言說請趕快出面解決,希望能趕快把訂金還他....請問,我還能怎麼辦!?這樣會不會太得理不饒人了阿.....原本安排好的工作就連放假,都心神不安,雖然又覺得自己又沒做錯事,反而是買方避不見面不按照程序,給我一張確認放棄購買證明書..誰知萬一我退訂金後,他反告我尾約呢??實在都口說無憑,才要白紙黑字壓!!那這個情況,讓我心底不安 不能好好生活,擔心突然他又告我甚麼,怎麼辦? 想退還訂金....好難,生活好不安每天心神不寧好痛苦,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8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描述的不適很清楚,但假設是您簽約後悔賣之情況下,對方很有可能可向您主張加倍返還訂金或強制履約,故建議您趕快與對方簽立書面之協議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

moly 103-07-18 15:51

律師您好

我的先生3日前在公司倉庫跟同事工作後有喝酒.

下班途中因為原本回家的路線道路施工(鋪設柏油路)

所以改道行其他道路...天色昏暗.道路緊鄰稻田沒有護欄不慎摔車..

路人發現通報119送醫

交通隊警察有倒醫院詢問大致狀況.喝酒自摔.吹氣值0.78(該檢測單有簽名)

因為臉部受傷嚴重.講話不清楚.所以該警員同意擇日到警局做筆錄

目前我先生住院中..

我想請問

1.到時到警局做筆錄時該如何陳述.會對我們比較有利.則罰較輕

當時天色很暗了所以警察應該沒有拍照.隔天早上我們就把機車牽走了

我有自己拍照...

2.騎機車只會吊扣機車駕照(其他職業駕照會否連帶影響)

3.該狀況為下班途中.自摔..可以申請勞保相關的理賠嗎?

4.初犯第一次酒測沒過.會送法院嗎?該如何跟庭上悔過....

懇請律師幫忙....

 

 

 

 

 

 

 

 

您好,只要於酒醉狀態下駕駛動力機械交通工具,就構成不能安全駕駛罪,依法仍會移送法院審理,但因是初犯,可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9527 103-07-18 15:33

您好,我最近被警察約談並且作筆錄,因為偵查隊在網路上查到某一論壇,一年前有篇與我慣用帳號發的猥褻照片貼文。標題為XX高中流出,因此判別為散布未成年猥褻照片。目前已經做完筆錄,我也像警察陳述PO文者並非我本人,但是警察告知案件將移送地檢署。請我等待地檢署通知到案說明。我想請問到時我應該如何因應?是否我有需要聘請律師陪同我到案說明?可能的後果會是?

您好,您目前遭調查涉犯之罪名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散布未成年猥褻物品罪,建議蒐集您與該帳號可以切割的相關證據,以證明該散布行為並非您所為,以爭取無罪答辯,必要時可請律師協助到庭辯護,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果你對法條之論述不甚了解,可考慮委請律師較為保障,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能涉及散布未滿18歲之人猥褻行為圖片之罪嫌,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您務必謹慎處理,警局製作筆錄後會將本案移送地檢署偵查,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8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開偵查庭前,委任律師並與其討論於開庭時應如何陳述,及請求調查對您有利之證據,為無罪之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法律小學生 103-07-18 22:23

大大你好 照你說的情形 目前警方很明顯就是認為你就是犯人

             才會把你移送檢方 所以你一定要在去地檢署開庭前作好準備

             否則可能很難全身而退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偵查階段會決定您是被起訴或不起訴,所以偵查階段是很重要的階段,且刑事案件會影響您一輩,應好好思考如何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indy 103-07-18 11:23

請問各位律師: 在今年4月份我家人提了一件違反暫時保護令的案子,因相對人已違反遠離100公尺令及騷擾令,當時的處理方式是報警處理,但警局那邊拖延相當久,偵查筆錄也做的丟三落四的,警察還被地檢要求拿尺測量距離和補做筆錄..於是我們地檢在發案後,乾脆自己補了一份相當完整的訴狀,及人證資料.錄影帶等..

案子終於在幾天前開庭了,但隨後本案又以"蒐集證據"為由,被發回原警局偵查,想請問,為何又發回警局呢?不是地檢收到訴狀後就直接偵辦了嗎? 我們還得再配合那些兩光警察,案子又不知道再拖多久? 請問律師,這個流程是正確嗎?我們可以拒絕嗎? 另外,因人證的出庭可能受到相對人威脅,可以不在警局曝光,而直接至地檢應訊嗎?這點可向警察說明嗎?

您好:

這是檢察官依職權認定警察調查未完備之退案審查制,程序上是依刑事訴訟法第231之1條之規定,所以建議您再補充詳細資料給警方較宜。

以上。

黑毛評 103-07-18 10:31

我們去年經由法院拍買購得住家隔壁一塊土地

因為這土地有3人持份沒有分割法院拍賣拍賣其中2份

分別由我們及鄰居購得

後來住家的土地重新蓋房子鄰居現在去告我們偷挖和他們共同持份

土地的泥土地墊高地基說我們竊盜

可是我們土地墊高的土是跟建設公司的人購買完全沒有偷挖

而且有人可以證明

也開過一次庭他們完全沒證據只是用猜的

可是最近又收到他們去報案有接到法院的通知

又告我們相同的事

因為他們是貧民有免費律師可以申請

請問想這樣他們到底可以告幾次呢

我們沒做的事他們這樣誣告我們

我們也可以告他反誣告嗎?

我們有正常的工作沒那麼多時間陪他常上法院

他還跟當地警員說他沒有財產又是貧民又有孫子又扶養

就算輸了!

也不能拿他怎樣

我們家覺得很煩沒時間陪他耗下去

 

您好,除非有新事實新證據,否則不得針對相同事實重複提起刑事告訴,您可具狀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8 11:24

您好:

1.一事不再理為刑事訴訟法之基本原則。同一案件,既經合法提起公訴或自訴,無法在同一法院重複起訴,為避免一案兩判,對於後來的起訴會以形式裁判終結。若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亦為免訴之判決。因此若是相同犯罪事實,對方係無法重複提告

2.您可以對他提起誣告,但誣告罪是否成立決定於對方是否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即使對方提出的犯罪事實雖然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但若對方無明知虛偽事實而為誣告之故意,僅因出於誤認或懷疑,或因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係無法成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

3.若您不願意繼續與對方耗下去,建議委任律師為您蒐集相關證據,並對對方提起誣告之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

刑事訴訟部分如果您這邊可以提出土方來源的證據,那定罪率應該是不高。

如要終局解決這問題,既然您提到這是持分地,我建議您提起分割共有訴訟,請法院裁判分割土地,在取得土地正式範圍之後,把地圍起來,這樣就可以避免鄰居不斷的騷擾了。畢竟您也提到鄰居是老人家,有的是時間,且鄰居未來過世之後,繼承人也可能繼續找您的麻煩,未來加上繼承人的加入,土地分割就會變得更複雜。

 

以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順利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mber 103-07-18 10:23
最近有些投資契約 但上面有條說投資事宜有保密義務,不得公開討論 我有點想拿契約找有法律背景的人咨詢 但有這條規定? 這樣不是很不公平嗎? 如果不讓我咨詢可是對方背後都有律師團 還是說咨詢不算是違反保密義務? 因為它後面又再寫不得公開討論好像就是可以私下咨詢? 如果不讓我咨詢可是對方背後都有律師團 還是說咨詢不算是違反保密義務? 因為它後面又再寫不得公開討論好像就是可以私下咨詢?

Dear Amber, 

一、有保密協議,是指不得洩漏,並非不得諮詢,且律師倘受您諮詢亦需信守律師保密義務。

二、合約簽約之前,建議找律師為您審閱,確保您的權利。何況對方背後有律師團,你們的資訊處於不對等的狀態。

三、本所現有提供法律顧問合約新方案,歡迎您與我們合作(可上成鼎網站檢閱)。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yip 103-07-18 10:06

律師好:

我老闆說要把一台車送給我,但我們沒有去將車子過戶,而我已經開了車子開一個多月了,某天當我開著那輛車子在路上時,不慎撞到一個路人,事後我問老闆車子的保險理賠事宜,老闆竟然跟我說車子並無保險,但在事前他並沒有告知我這件是,而我也沒有問他,現在發生車禍事件了,想請問:

1.在這件車禍案件之賠償部分,我老闆是否需要付部分的賠償責任?

2.車子雖然沒有辦過戶,但我老闆已說要送我了,我並沒有拒絕,契約可否生效,亦即車子的所有權是歸屬在我還是我老闆?

 

各位大律師煩請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8 1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次車禍事故肇事人是您,原則上與老闆無涉。

2、至於車輛贈與契約,雙方合意並且交付車輛之後,所有權移轉了,但是?免日後發生爭議,建議您應該盡速辦理過戶

lee 103-07-18 03:39

律師您好:從婚後我便辭職幫老公管理帳目、也是說包括家裡的帳款都是我在管理;只不過所有的進出帳全是我老公名下的存摺 銀行帳戶裡。之前感情好時;我若需要用錢;我就自已去提款,只要知會一聲即可。現在他堅持要離婚、我不肯;但他卻反咬我說:我拿他東西、說我提他的錢、說我開他的支票…。現在我該怎麼辦?如果他去對我提告的話;那請問這樣罪名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8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同居共財,因此要任意提起偽造文書或是侵占等,應不容易構成。

2、不過還是要注意,倘若您經手的款項有較大額或不符合常理的交易,則您恐需要做一點準備,將來恐會被拿出來檢驗。

您好:

對方堅持離婚,您不願意,則對方需有民法第1052條離婚之法定事由,才能對您起訴請求離婚

另外,有關財產之處置,這部分要看您是開了什麼樣的支票出去?以對方名義開支票之理由?及是否為家庭生活開銷所必須?這部分暫時不用擔心太多,待對方提出進一步的說法或真的提出訴訟再與律師討論也不急。

以上,還是建議您與先生好好談,詢問先生婚姻關係中需要什麼調整,方為夫婦長久之道。

小廖 103-07-18 02:08

請問一般委請律師費用如何計算呢?是看各事務所還是有固定行情呢?還是看案情嚴重呢?還是如沒什麼錢的話,是否有什麼免費的援助呢?像我被告強制性交,已被地檢移送法院準備出庭了,不知還有多少時間可以尋求幫忙呢?

小廖您好,

一、律師費用必需看案件難易程度。

二、您的案件,若並非實情要做無罪答辯,可引直接或間接證據(例如親密對話,錄音錄影等)為您防禦;若屬實建議認罪可能較佳,換較輕刑期。

三、若資力不足,可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

四、若有需要,可電聯約諮詢時間,律師費用也可談。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檢察官既已起訴,建議您應儘速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以便儘速閱卷,掌握卷證內容、擬定辯護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律師費用的部分,應與律師個別討論及詢問。

法律小學生 103-07-18 22:27

大大你好 律師的收費主要是看案情的嚴重程度

             目前你的案件已經被移送地檢

             原則上你現在就應該立即處理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hua 103-07-18 01:15

請教律師: 本人住4樓,5樓已經漏水已經3次,第二次於103年4月22日調解完畢,本人房屋於今年3~4月間才大修完工,於7月11日以存證信函通知她廚房天花板漏水,並請她於文到7日內修繕完畢,她於12日及14日找師傅來看,說要關水管測試,但是沒做,到16日又來看才又說要關水管,17日來看已無漏水,並對沒漏水的天花板照相,但是說還要在測試,所以無法在7日內修好,本人有漏水時的照片並對12日及17日談話錄音,而且在4月22日調解完等調解通知書時,有告訴她第一次廚房水管漏水她所採用的化學藥劑注射為臨時性非長時間使用,(17日錄音內有提)本人已因她房屋漏水自行修繕2次,此次本人才剛修完2個多月還是全新狀態,被漏水污損,且影響使用壽命,將對她求償,請問:我應該21日星期一就去遞狀嗎?公所調解委員會能求償嗎? 我是否採簡易庭調解為佳?房損求償須付估價單嗎?金額該如何認定?可以求償精神損害嗎?謝謝!!

您好:

房屋漏水是否為管線老舊或有其他原因,這部分如果您要提告是要送鑑定的。鑑定費用相當高,您可以上網查各間鑑定公司鑑定費用之金額,這部分是原告必須要支付給鑑定公司(通常7萬以上,如果有正式鑑定報告提陳法院的話),如鑑定結果為共同壁相互間應分擔,則此部分費用至多法官會判一人一半。

建議您盡量與對方好好談,並評估相關成本,當然如果您純粹是要出口氣,那就另當別論了。至精神損害的部分,必須要有直接原因關係證明,且法官不見得會為完全有利於您的認定。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Summer 103-07-17 18:24

        在操課期間,因為訓練高難度動作失敗導致腿部骨折,訓練時幹部並沒有在旁督促做好保護以及風險評估。受傷後處置,從未通知醫官前來評估,幹部自行目測判斷,以為僅是嚴重脫臼,在未告知下強行將變形的腳喬了回去,造成二次傷害!事後只做冰敷,拖延就醫時間,又未按國軍正常就醫程序,私自送到民間醫院就診,判斷骨折後,在我的要求下才回國軍醫院手術。出院回部隊後盡是受到責難、恐嚇、言語霸凌等,讓大家覺得我是姿勢份子,每天承受著龐大的壓力。

後來找了地方民代出面協調,部隊主管機關說要協助我提出國賠請求,要我填寫好請求書及相關證據,在寄送回部隊給他們處理。請教一下這樣的做法行的通嗎?

由於現在已經退伍,但後續到拆鋼釘都還有一年無法工作,想請求未能工作的損失及精神賠償,但是賠償金額應該怎麼計算,國賠請求內容又應該怎麼寫,我真的不太了解此時此刻我應該怎麼著手,麻煩律師們能給予指點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國賠之請求,應先向主管機關以書面進行申請,若遭駁回,再提起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etty 103-07-17 18:05

律師您好:

我於去年暑假在屏東簽定生前契約加上一個骨灰罈,共花了我將近四十萬的費用,當初是因為我男友極力邀請我入會,起初我並不是很想加入,但人情壓力加上天天帶我去公司聽上線講解內容,讓我不得不加入,我現在想跟他分開,也想要跟那間公司切斷關係,就上網查了一下資料,發現那間公司過去曾被政府開罰很多次,屢次不改善,看了更堅定我想解約或是轉賣的念頭。我自簽約後,有去公司幾天瞭解一下,但我都還沒付費,也沒領過任何獎金,契約書在我這,但是骨灰罈寄放在上線(男友)那。

請問:

1. 我想要轉賣,該請誰辦?需要擬定契約書嗎?

2. 如果轉賣不可行,那我想要解約可以嗎?那要去當初簽約那裡辦嗎?還是去其他分店就可以了?還需要什麼注意什麼事情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2:0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是以多層次傳銷的方式加入,(您也可以銷售並且獲取獎金),依據公平交易法,您可以隨時書面終止契約,且除了扣除獎金、毀損費用等外,其他的費用都必須返還。

2、倘若不是以多層次傳銷加入,只是單純的購買,則只需扣除20%的費用即可要求解除契約

3、任何一間公司都應該協助處理。

Betty 103-08-09 03:1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是以多層次傳銷的方式加入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答



但有些地方還是不太懂,想繼續請教您 


我有幾個地方弄錯了,以下三件事才是正確的:

1. 時間: 正確是兩年前

2. 金額: 20多萬

3. 契約和繳交費用: 契約在他那; 骨灰罈45000元已繳

 


他當初(兩年前)是以推廣獎金的方

式叫我入會(有拉人就可以領到獎金的那種),現在我的契約書拿不回來了,因為我男友的媽媽幫我付45000元的骨灰罈費用,他媽媽就把契約扣留在她那,我現在要解約,沒有契約書是不是很不利?解約的話對方會跟我要折舊金嗎?還是全額退費?


還是打電話消基會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6: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是比較接近多層次傳銷,依法是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訴。

2、費用的部份,因為已經超過6個月,因此無法要求退貨,其他的費用則必須扣除將金、其他必要費用等。

阿光 103-07-17 17:43

各位觀看這篇文章的律師

小弟有些問題希望可以請求版上的律師協助

本人的案件經過請看下面的文章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320841&tid=7&ccode=PostDate%20desc

 

本人今天收到了法院在7/11的判決

遭到判刑4個月 可易科罰金  但是沒有"緩刑"

 

因為個人的經濟狀況 在案件的出庭情況下沒有辯護律師陪同

我只照著法官問的問題回答 也堅稱自己也是遭詐騙的受害人

但是法官的判決理由中寫著 :

我明知對方是地下匯兌公司 屬不法工作 卻仍執意應徵工作並且提交提款卡給他人做不法用途 ..  等  內容一大串的

 

想請教這邊的律師們以下幾個問題  希望有律師真的可以幫幫我O_Q

1. 判決書上寫 : O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請問這樣的判決以上訴的空間嘛~"~  沒有緩刑的判決是不是就是個污點在那了?

另外就是  易科罰金是要怎麼做申請呢?  或者是可以申請服社會勞動役嘛?

 

2. 因為我在前面兩次開庭中都沒有律師陪同 如果要上訴是否真的要請律師好?

 

以下是我個人的請求

小弟我現在是屏東萬丹某家飲料店的店員

薪水只有少少的17K底薪 連勞健保都沒有 把罰金換算下來也要12萬 我根本湊不出來~"~

也沒有辦法一次付清請律師的5萬元

我想問問這裡是否有南部的律師願意伸手幫助我協助我解決這個訴訟問題

我當初真的就只是為了找一份工作趕緊賺點自己的生活費才會遭到詐騙

但是如今判決下來是這樣 我真的也不知道是否該坦然接受

 

如果在這有律師願意讓我分期償還委任律師費  真的會非常感激

 

判決是7/11判決 我不清楚檢察官何時收到我的判決書

也不知道上訴的期限到何時  我只能推斷是21號之前~"~

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即便是緩刑,仍會留下前科紀錄,所以若您要避免留下前科紀錄,則應上訴請求改判無罪,而易科罰金,則應在執行時向檢察官聲請,要分期或易服勞役,也應於執行時向檢察官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司法還我清白 103-11-12 15:01

 

阿光您好,我跟您是完全一樣情形受害,請問您有請律師上訴嗎?

方便私下留連絡方式互相交流嗎?

謝謝你。

阿光 103-11-13 20:53
回覆 司法還我清白 的發言內容:

 

阿光您好,我跟您是完全一樣情形受害,請問您有請

 

嗨 你好  我的案件經由上訴後有改過判決  所以變得比較好

我沒有請律師  有問題的話可用以下信箱與我聯繫

 

koombyya@gmail.com

 

阿光 103-11-13 20:56
回覆 司法還我清白 的發言內容:

 

阿光您好,我跟您是完全一樣情形受害,請問您有請

 

我沒有委任律師  但是我有跟一位律師請教  算我有運  這律師是無條件協助我

幫我替出庭時的答辯設想  也替我填寫了上訴書

上訴結果雖然無法讓我變成無罪  但是至少刑期沒了  變成緩刑兩年

有需要跟我聯絡的話請用gmail信箱聯絡我

帳號是koombyya@gmail.com

司法還我清白 104-03-11 22:51

謝謝阿光的幫忙喔!

路易斯 103-07-17 17:32

各位律師您們好,我想請問我現在已經收到緩起訴處分書要我在8/7的時後繳交兩萬塊,但因經濟關係,一下子拿不出兩萬塊,請問是否可以寫陳情狀請檢察官改成勞役或者其它非罰金的處分...很緊急希望各位律師能夠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快致電執行股書記官,詢問可否分期付款,否則若屆期未繳款,緩起訴將被撤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17 16:57

律師您好:

事發經過: 源於103年,本人在去年12月底 有一不認識男子(後得知是鄰居友人)駕車至我家大門進出口停車,因不曉得是誰, 故請警察出來處理把車移走 我可以去上班就好! 後來該車主大吵大鬧, 一直不願意,還主張我門口未劃線 故買到這樣的房子算你倒楣, 警方後來取得他的鑰匙,把車移開,車主很不爽, 還衝向我正在移動的車頭前阻擋三次,後他與警察後他與警察拉扯,又被推開! 他推不過警察,就繞他朋友之妻(即我鄰居之妻)另駕一台轎車擋住社區路口, 不讓我出門上班,但我跟警方反應路口轉角不可停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明定! 警方當沒聽見看見! 完全沒有排除!

後我向地檢提出妨害行動自由罪之告訴 ,檢座傳警員作證 ,警員翻臉變說, 他只是違停! 沒有妨害自由的動作或言論! 完全是偽證匿 飾 增 減! 與當天的監視器,照片等物證內容不符!甚至道, 被害人根本不在場!什麼叫我不在場? 請問律師, 我該如何提偽證罪之告訴呢? 是寫告訴狀還是據名附證據檢舉告發? 還有我是否應該向地檢聲請交付偵察庭庭訊錄音檔及譯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發狀,至地檢署告發該員警偽證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7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擋車的行為,應該是涉犯強制罪而不是妨礙自由,因此該員警的口供並非全然錯誤。

2、倘若您要提出偽證告訴,本文建議您應該先釐清,當天的行為是否確實有監視錄影畫面,及該名員警的詳細筆錄,不要任意提告,避免日後遭提起誣告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維希 103-07-17 16:15

律師您好:小弟家人近期被砂石車撞,警局的判決書寫對方右轉未禮讓直行車輛,寫我家人未注意前方,那這樣對方的責任佔多大,有過失嗎?因我家人有住院

也有外傷,那這些收據都有留,也進過一次調解會,可是對方保險公司看我們不懂,似乎只想賠我們住院之醫療費加一點點精神撫卹費而已,但我家人之前脊椎開過刀,經這次的車禍 有回當初開刀醫院檢查,醫師說有可能需要開第二次,因為脊椎又壓迫到神經導致行動不方便,但假若開第二次也有可能不會好,請問律師我們要如何求償對方,剩下兩個月就超過和解時效,對方態度一直愛理不理,他們是某某知名水泥公司,對方給我們感覺就是看你們能準備什麼東西出來就讓你們去拖延時間吧,反正時間過他們也沒事了,另外強制險是否也可以申請理賠呢?過失責任的判定是否必須請警方協助辦理??以上煩請律師大大給予解答,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7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告訴期間的部分,您的家人可以先行提告,日後有達成和解撤回告訴即可。

2、至於賠償金額的部分,您必須準備相關單據,並且詳列希望請求的金鰲,本文建議您就此部分應該循正式諮詢,至於您的家人之前就已經受到的傷害,因為本次事故所生的問題,對方恐無需負責任

3、強制險的部分,倘若對方拒絕協助申請,我方可以直接請求出險。

4、肇則部份,倘若不服,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和解條件您不接受,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gigi 103-07-17 15:57

各位律師您好 :

   我哥哥於102 /3 /4 因公司進了一批輪胎的貨櫃去大陸,可能是因為稅率不同,所以被抓進去關到現在,已經有1年四個月了, 直到7/8 大陸法院判決 4年.罪名為普通走私,罰款560萬人民幣及需補稅560萬人民幣,我想請問一下, 這種案件若是上訴,改判的機率高嗎? 還是沒機會........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是大陸法院來判,所以恐怕不樂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