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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 103-08-06 17:29

想請問律師

1.我已經勒戒出所,12月被逮時有咬上游,他半年過後和我連絡有可能咬我轉讓嗎,是說如果是他轉讓給我,我會有罪嗎?

2.另外我在勒戒所裡只有收到一張毒品講習通知單,就沒有其它的文了,但被逮時我身上有三粒搖頭丸和不到一克的k它命,請問我還會被依非法持有二級毒品起訴嗎?還是這條就被勒戒吸收了?

3.因為我從頭到尾半年多了就只有收執行觀察勒戒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案件處份書(毒品講習通知單/6h)而已,另外執行觀察勒戒條文有說第一次勒戒出所後不得再依刑法起訴除非五年內再犯,那這樣我持有搖頭丸還會被起訴嗎?

4.假設我被起訴,可以依主動提供上游並查獲這條減輕其刑或是緩刑?

麻煩各位律師大大幫我解個答銘感五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6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您之身分證去地檢署訴訟輔導科詢問是否有您為被告之案號,若是吸食則案號唯毒偵字,若為其他毒品相關犯罪則可能為偵字案號。

又若是別人轉讓給您,您不會構成轉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6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應先至地檢署查詢您也無其他案號,若無其他偵字案號,即無其他案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珍妮佛 103-08-06 14:36

您好  

對方借錢不還,之後開了一張支票給我卻跳票了,三番兩次請對方處理卻不理會,只好以存證信函支付命令等方式處理了,經過漫長的等待,終於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也至國稅局調閱債務人102年度所得及財產,結果對方僅有一輛車也無任何所得,想請教律師我後續該如何處理呢??

另,支付命令證明書有權限查債務人在銀行的存款嗎??還是需另外請法院處理呢?

另,如果申請債權憑證後,那對方都無任何財產的話,那對債權人來說是不是就永遠拿不到錢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仍應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當然可能會執行無效果,但法院會發給債權憑證,日後可以再去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nnocence 103-08-06 14:16

各位律師你們好,麻煩你們幫助我解決問題了。

之前被朋友拉去鴻森事業,要辦2支手機,但我手機和門號都沒有拿到,就已經寄了存證信函去總公司說要退出,原以為這樣就沒有問題了,但是現在還是有電信公司來向我討1萬多塊錢的電話費,現在鴻森事業倒閉了,我該如何解決欠電話費的問題?

我也有跑過去電信公司訴說我的原因,接待我的客服人員告訴我,不用理會催繳通知,也不用繳錢沒有關係,這是正確的嗎?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建議您應該請電信公司人員出具免繳費用之書面證明

或者您應該記下電信公司人員姓名並錄音存證

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yip 103-08-06 13:05

律師您好

住在我家樓下的鄰居半夜常聽到聲響,他就懷疑是我們故意發出的

一開始我想說是不是我們不小心撞倒還是東西掉在地上發出的,就跟他說不好意思會改進,但後來因為真的不是我們而且我們也有聽到一些聲響,後來都會跟他說不是我們發出的,但他都不相信,甚至有時候半夜聽到聲音就會來按我家的對講機說我們太吵,還說「反正我只要聽到聲音就來按對講機」,有時候態度還很惡劣甚至會罵髒話,我們聽到他的會也會態度不好的回他不是我們發出的,甚至他有兩、三次報警,但警察上來我家查看也並沒有發現什麼問題

有時在路上遇到了,經過我們旁邊時還會頭不對著我們,但發出「呸呸呸,肖耶」的聲音,路上只有我們跟他,而且他是經過我們旁邊時才會故意發出有點侮辱性的聲音,所以我確定是對我們發出的。

PS.我住的地方是公寓大廈,管線是連動式的,所以其實聲音聽起來在上方但不一定就是上方傳出來的,因為我們也有去問過樓上他也有聽到,左右鄰居也找不出到底是誰製造的聲響。

 

想請問律師,我的鄰居上述的行為是否有法可遏阻他們?

煩請回覆,感謝幫忙^^

 您好:

依您所述鄰居如係於公開場合對您說出貶損名譽之言論

則您可蒐證(證人錄音)後向其提出刑事公然侮辱罪告訴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或許較能遏止鄰居違法不當行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color 103-08-06 12:55

律師您好,想請問
我是在補習班擔任全職教師,目前年資三年多,

沒簽約今天開會老闆講了一些不合理的事項

老闆看我不滿

就問我還有想要做嗎

我回答 不想

後來老闆直接叫我收拾東西走人

 

請問這種情況,能要資遣費嗎?

 

或是我有什麼其他方式可以要點補償嗎?

1.看起來像是合意終止勞動契約 這可能沒有請求資遣費的問題 2.但如果有空間解釋成老闆是非法解雇 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並 依法請求資遣費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阿朗 103-08-06 11:36

律師您好:

事發經過如下

某日我要上班途中行經某街道與巷口,這本不是我平時開車上班路徑,因原來上班路徑雍塞,才想起朋友曾載我走過該條道路,對該條道路並不熟悉;我從該街道前行經過一巷口車身已過一半時,眼尾才瞄到右側有一台機車突然衝出而撞上我汽車右後車門,對方受輕微肢體擦傷.輕微氣胸

現場環境為:我行駛道路為街時速約40/km.對方為巷,該路口無紅綠燈.地上有黃網線.機車出來的巷口地上有慢字,且該巷口對面無設置凸透鏡,巷口出來之騎樓下有停一台休旅車.轉角處有設置電信桶還有大型盆栽等物,致使我無法辨識是否該處有巷口及是否有出輛進出

請問這樣對方可以控告我過失傷害嗎?如果對方控告我成立的機會有多少?

謝謝您的熱心回復

蘇子良 (馬克) 103-08-06 12:47

 依您所述仍可能構成過失傷害,惟仍須視個案情節,例如您是否為不可避免的行為主張無過失責任,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6 23:08

您好,您可先依據警方作成之初判表就肇事責任初步判斷,蓋過失傷害之成立仍以具有過失為前提,故若初判表中您之部分查無肇事責任,且聲請鑑定後亦查無您之肇事責任,則部會成立過失傷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朗 103-08-13 06:08

律師你好:

想再請問ㄧ個問題,如我內容所說,對方行進之路口障礙物且無設置凸透鏡,致使我無法辨識該處有巷口及有無車輛進出,是否已構成該注意但無法注意之行為呢?我方是否可依此做為不可避免的行為主張無過失責任呢?

阿朗 103-08-14 16:27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仍可能構成

 

律師你好:

想再請問ㄧ個問題,如我內容所說,對方行進之路口障礙物且無設置凸透鏡,致使我無法辨識該處有巷口及有無車輛進出,是否已構成該注意但無法注意之行為呢?我方是否可依此做為不可避免的行為主張無過失責任呢?

vivi tsai 103-08-06 10:23

因為我妹與有夫之婦交往過,目前對方要提告

請問目前要與對方談和解,我妹是不利的一方

因對方手上有些照片,但最多只到親吻照,並無更確切的證據

原告有做憂鬱症鑑定,要求精神賠償100萬

這樣的條件和解需要請律師談嗎?因為對方也有請律師寫訴狀

會不會和解不成上法院後,原告會保留更有利證據在當庭提出?

因為訴狀附件的照片看來,並無非常確切證據,頂多只能證明他們交情逾矩,

 您好:

律師應係較一般民眾具備法律知識及談判技巧之專業人士

在成本能夠負擔的情形下,

委請專業人士處理、分析訴訟調解案件確實較有周全之保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1.雖然無法證明有通姦行為  刑事責任上沒有問題  2.但是如果逾越社會男女交往程度  是否民事會構成侵權還是有空間的   3.如果需要可以請律師協助幫忙處理相關程序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馬克 103-08-06 09:20

律師您好
小弟家裡經營醫療器材行,網路上也有網站提供產品資訊。去年年底時被衛生局查獲部分產品資訊內容因未經衛署廣告字號核可而違反藥事法66條被開罰20萬元。(真的好貴)
有問題想請教

1.當時查獲期間剛好處於我們店停業中,有向國稅局申請停業,但是因不諳藥事法,所以並未向衛生局繳交藥商執照,最後在訴願階段被以法人消滅未完成理由駁回,這樣如果打行政訴訟會有勝算嗎?

2.本來小弟想說摸摸鼻子分期把罰鍰繳掉就算了,但是真的很不甘心,也許我今天有疏失沒錯,而且內容絕無誇大使用效果,但是國家用的手段卻是如此嚴厲,低消就要20萬,以現在店面的獲利來看真的是太重了。陳律師你認為如果打行政訴訟會有效益嗎?

陳華明 (律杏) 103-08-06 20:06
您好: 您播出的內容雖無誇大療效, 但終究是藥物廣告. 而依藥事法第66條第一項, 是一定要事前送審才能刊的(這種事前審查的規定有違憲疑慮), 違反的話依92條第2項處2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鍰. 所以純就法條規定, 衛生局是有理由的. 至於20萬您覺得過高, 但這是立法委員自行立法的空間, 應不違憲. 即使已停業, 法人未解散登記前仍存在的. 行政訴訟是否會勝訴, 這一定要看到您的訴願決定書才能判斷
錢小妮 103-08-06 07:10

想請教各位律師

我跟前夫離婚是因為他動手,有一對雙胞胎今年7歲,從出生到5歲全都是由女方扶養,平時主要是由女方還有女方的爸爸與姐姐協助幫忙,前兩年才回去男方那,當初女方好意怕日後怕造成他人不便,才決定小孩監護權歸他,(但他現在卻霸佔要帶小孩都要他批准看他臉色)男方平日工作餘待在家的時間,都窩在樓上喝酒打電腦,男方單純支付小孩的開銷,平常全是由曾祖母一手照顧與教導。

103/7/23日女方接小孩回程的路上意外發生車禍,小孩受傷經過縫合後出院,又暫時不能讓曾祖母知情的況下,不能回男方家,女方提出要將孩子帶回家照顧,男方堅決反對,之後男方評估自身狀況(1曾祖母無法幫他(男方)照顧2工作尚未完成.且調不到支援.公司最多只能請兩天假)再女方同時承諾每日狀況回報後,男方才免強同意,經過一個多禮拜小孩的傷勢精神上都恢復得非常好,前幾天曾祖母來電說:思念小孩,女方視小孩的狀況良好,且徵求小孩的意見後 答應了曾祖母,隔日帶小孩回去後,和曾祖母經過討論後,同意讓我繼續照顧小孩,要離開的時候,男方不准 說很多人要看小孩,等很久了! 堅決不讓我帶走,女方詢問小孩的意見,小孩意願要跟女方,走到門口男方硬把小孩拉進去,女方推了男方一下說 你抓到小孩傷口了,但男方不承認 男方就開始鬼吼鬼叫,講些五四三的話 甚至不好的字眼,甚至動手男方把女方摔在牆角又給女方一拳,然後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說打妳又怎樣,此時男方硬將小孩抱去房間(小孩不願意一直在掙扎)再恐嚇小孩不准出來,接著說女方不盡責,沒把小孩照顧好,小孩不需要這種媽媽,妳就是窮嘛 沒錢嘛 死窮鬼滾出我家,垃圾.廢物.人渣等等字眼,(男方也才因夏季收入多個幾萬)離開後我直接去醫院驗傷但醫生只開了診斷證明。隔天小孩打來說:(男方)說動手打(女方)是為了保護他們,快點來接我們。這是整件事的大概內容 請問像這樣的狀況 除了 告他傷害已外 若想拿回小孩監護權 有可能嗎?兩個小孩都希望回到女方這邊,以下是兩方的家裡狀況,女方:目前工作是殯葬業還有網路行銷,住在自家的房子,成員有爸爸.阿姨.奶奶.叔伯.堂弟.姐姐.姊夫 都住在附近(步行5分鐘)的距離, 男方:目前工作內容是家電配送(安裝冷氣為主)住所是租的,成員有奶奶.父親與兩個弟弟。以上拜託各位律師告訴我現在該怎麼做 感激不盡 謝謝

聲請改定監護來爭取,針對雙方的教育,工作,經濟,支持系統等等來切入,也可先聲請暫時處分來探視小孩,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6 10:14

您好:

1.對方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的行為或事情發生,且很明顯不適任監護權人,為維護孩子的權益,您可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法院會針對您提出的狀況、證據及訪視報告的內容來重新酌定監護權。依您與前夫的整體評估,子女到成年這段時間內能提供子女最佳的成長環境,法官就會將監護權判給整體條件對子女較有利的的那一方,包括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父母保護教養孩子之意願及態度;父母能照顧、陪伴孩子的時間及子女的意願願望等。

2. 此外,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法院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會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該子女,因此您爭取監護權的機率極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如果小孩已經足以表達意願

那麼社工訪視時

單獨問小孩

小孩也表達你所述的狀況的話

那麼基本上判給你的機會很大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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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小妮 103-08-06 05:12

想請教各位律師

我跟前夫離婚是因為他動手,有一對雙胞胎今年7歲,從出生到5歲全都是由女方扶養,平時主要是由女方還有女方的爸爸與姐姐協助幫忙,前兩年才回去男方那,當初女方好意怕日後怕造成他人不便,才決定小孩監護權歸他,(但他現在卻霸佔要帶小孩都要他批准看他臉色)男方平日工作餘待在家的時間,都窩在樓上喝酒打電腦,男方單純支付小孩的開銷,平常全是由曾祖母一手照顧與教導。

103/7/23日女方接小孩回程的路上意外發生車禍,小孩受傷經過縫合後出院,又暫時不能讓曾祖母知情的況下,不能回男方家,女方提出要將孩子帶回家照顧,男方堅決反對,之後男方評估自身狀況(1曾祖母無法幫他(男方)照顧2工作尚未完成.且調不到支援.公司最多只能請兩天假)再女方同時承諾每日狀況回報後,男方才免強同意,經過一個多禮拜小孩的傷勢精神上都恢復得非常好,前幾天曾祖母來電說:思念小孩,女方視小孩的狀況良好,且徵求小孩的意見後 答應了曾祖母,隔日帶小孩回去後,和曾祖母經過討論後,同意讓我繼續照顧小孩,要離開的時候,男方不准 說很多人要看小孩,等很久了! 堅決不讓我帶走,女方詢問小孩的意見,小孩意願要跟女方,走到門口男方硬把小孩拉進去,女方推了男方一下說 你抓到小孩傷口了,但男方不承認 男方就開始鬼吼鬼叫,講些五四三的話 甚至不好的字眼,甚至動手男方把女方摔在牆角又給女方一拳,然後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說打妳又怎樣,此時男方硬將小孩抱去房間(小孩不願意一直在掙扎)再恐嚇小孩不准出來,接著說女方不盡責,妳就是窮嘛  死窮鬼滾出我家,垃圾.廢物.人渣等等字眼,(男方也才因夏季收入多個幾萬)離開後我直接去醫院驗傷但醫生只開了診斷證明。隔天小孩打來說:(男方)說動手打(女方)是為了保護他們,快點來接我們。這是整件事的大概內容 請問像這樣的狀況 除了 告他傷害已外 若想拿回小孩監護權 有可能嗎?兩個小孩都希望回到女方這邊,以下是兩方的家裡狀況,女方:目前工作是殯葬業還有網路行銷,住在自家的房子,成員有爸爸.阿姨.奶奶.叔伯.堂弟.姐姐.姊夫 都住在附近(步行5分鐘)的距離, 男方:目前工作內容是家電配送(安裝冷氣為主)住所是租的,成員有奶奶.父親與兩個弟弟。以上拜託各位律師告訴我現在該怎麼做 感激不盡 謝謝  文章有點攏長 不好意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6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傷害公然侮辱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再就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您亦可提起監護權改定之訴訟,提出由您照顧為對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已經約定監護權歸誰  要改定監護需要對方有未盡保護教養的事實   2.你可以從對方沒有照顧意願  祖母直接負責照養  可能有隔代教養問題  對方生活習慣惡劣 出發  但都需要提出相關事證   3.如果有家庭暴力行為 就需要驗傷跟依法提出告訴  這都是有利證明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Shadow 103-08-06 00:02

律師你好:

最近於淘寶網購買一批無版權商標侵權的化妝包,賣家竟寄來數量/顏色/外觀皆不同的CHANEL LOGO 化妝包,導致海關查扣並通知原廠廠商已估出該批商品侵權總價格,目前再無律師陪同下已至航警局做完第一次筆錄,本人有告知無販賣用途只作為購物滿額之贈品用,但是舉證過於薄弱因此感覺不佳(賣家所開立之正確顏色/名稱/數量的購物單據一張影印本,網站節錄之正確商品圖片2張),不知我後續會面對哪些程序及該採取那些應變措施??

 您好:

如果警方調查完畢,會將您函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

您之後可能會收到地檢署之開庭傳票

建議您應盡量蒐集對您有力之人證、物證以證明您的陳述真實性

並適時向檢察官提出,以力求有利之結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Shadow 103-08-06 00:3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警方調查完畢,會將您函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

... (恕刪)

Shadow 103-08-06 00:48

103-08-05 23:36

各位律師們不好意思我不太知道我這案子要分類在哪一區,如有錯誤請見諒

 小弟去年六月去一間沒牌營造上班

公司跟有牌的營造借牌標公共工程

資金出現問題,6月多銀行拒往,7月初老闆跑路

而且董事長還是人頭,老闆他們一家才是經營者

1.因為我是採購+工務助理

廠商聯絡接洽到簽約都是我再負責,都蓋公司的採購專用章

而且材料到現場有時候也是我簽收,雖然大部分下包的現場人員都有看過我們老闆和老闆娘

但是下包覺得聯絡人是我,所以覺得我是共犯要一起告我,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2.此標案大概2200萬,因為工期延誤,所以業主3月開始不放款

這案子完成了但是業主那還有700多萬因為工程糾紛 所以目前還是不放款

老闆在5~7月這過程中,一直以這件事實當理由,要我去跟廠商當月到期票多延幾個月(EX:5月底票,在到期前幾天去換成7月底的票)

那因為我看到的也是真的有錢沒撥下來,所以在老闆要求下在公司寫好支票後去下包那換票,但是老闆在7月初跑路了

我們公司是借牌的,所以借我們牌的營造認為下包們沒跟他打合約,所以所有帳都不想付,連同700萬乾脆工程有糾紛,打算繼續放業主那裏

下包現階段都是要告我前公司詐欺,那我會變成他們其中一人也成為被告嗎?

我們公司董事人頭,所以搞得很複雜,目前就是這兩個大方向,因為老闆都騙員工說,董事長知道票的事情,那我們當然不會越級去報告,但是事情爆發後,董事長也跳出來喊冤,銀行跳票的過程中直到拒往,都沒和票主也就是董事長聯絡過,都是和老闆他們一家通知而已,等於資訊都被他們家中斷了,跳票沒通知這件事情是我陪同董事長去銀行求證的,銀行也承認都沒通知票主都是通知老闆一家

所以要麻煩各位律師們針對上面兩大方向我比較擔心的問題是否會真的成為被告?

謝謝你們

PS多補充一點,會計在我進去後三個月離職,從缺的情況下,都由他們家女兒來負責,但是票很多時候都是拜託我寫的,因為他們家小孩字真的誇張的....不好看,那我會有事情嗎?
nicky.yeh 103-08-05 23:33

請教律師:

社區後陽臺放置冷氣主機的護欄杆,本人在未被告知且同意情況下,被隔壁鄰居施工破壞,鋸斷一部份,對方因冷氣主機過大,主機放置超出兩戶中線,範圍已經影響本人權益,請問可以如何有效向對方提出回復原狀,限期改善,在法律上歸屬什麼罪,感謝!

 您好:

毀損部分可提出刑事毀損罪告訴及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所有權侵害部分,可提出民法有關所有權妨害防止訴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nicky.yeh 103-08-05 23:22

請教律師:

 

社區後陽臺放置冷氣主機的護欄杆,本人在未被告知且同意情況下,被隔壁鄰居施工破壞,鋸斷一部份,對方因冷氣主機過大,主機放置超出兩戶中線,範圍已經影響本人權益,請問可以如何有效向對方提出回復原狀,限期改善,在法律上歸屬什麼罪,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6 1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該欄杆屬於您所有,則對方的行為已經涉嫌觸犯毀損罪,但是還是要確認該欄杆的所有人是誰? 2、 民事責任的部份,可以發函要求對方賠償,命回覆原狀,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請廠商來維修估價,然後提起訴訟
Ktming 103-08-05 20:08

大家好,小妹家最近遇到了一個需經過法律途徑問題

我爸媽民國75年在高雄賣東西也註冊商標,然後親戚看了覺得前途好像不錯,民國77或78年就找我爸媽合夥一起開公廠(工廠在親戚家),第一次的商標費繳完後(我家資出),我媽就跟親戚提說要延續這個商標然後繳錢(公司的大小支付出都經由工廠那邊在寫帳單平分),親戚就說那些東西由工廠那邊來處理就好,我爸媽不以為然的全權交給他們處理,前幾年親戚突然說那不要合股了,就自己做自己的  我爸媽沒說甚麼也答應,前陣子我爸媽回鄉下,有人就跟我爸媽說,我親戚到處跟人說,商標是他們付錢的 我家都沒付錢還一直繼續用這個商標之類的話,今天爸媽就叫我查詢商標是否還在我爸的名下,去商標網查詢後,商標已被移過去親戚家很久了卻不知情(民國85年時被轉移),我爸媽知道後很生氣想討回公道,但事隔多年也不知有沒有超過法律追訴期,還有想請大家介紹對這方面很有經驗的律師團隊

謝謝大家與各位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時間經過久遠確實會對您們比較不利,而商標一開始既然是登記在您們名下,則移轉也應經由您們的同意,所以對方去申請移轉登記,可以有涉及偽造文書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Uujun 103-08-05 17:45

朋友拿我雙證件辦中華電信乙個門號,該門號以使用1年355天,於今年1月該門號轉至遠傳電信,前天收到中華電信的催繳通知單,欠費7712元。我打該門號過去以進語音信箱,我也不知對方住址,該門號帳單地址也不是寄到我這,而都不是我使用,所以我就去中華電信櫃檯簽個資冒用單,但中華電信的人員調資料出來,我可以不認當初簽名的筆跡這樣對我比較有利嗎?我寧願請律師告對方也不想付這筆錢。我現在該怎麼辦呢?

 您好:

如果您的朋友未經您同意而以您的名義簽署文件

則有可能觸犯刑法偽造私文書

如經判決有罪確定即可為最有力之證明文書

但為何您的朋友可以持有您的雙證件

則可能是本案調查之重點所在

建議您可攜帶全部相關資料詢問法律專業人員應較為周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5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能已觸犯偽造文書相關犯罪,您可對其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a 103-08-05 16:56

聽說這裡有很多熱心的專業律師願意幫忙.希望有人可以幫幫我們家 謝謝

我前幾天陪家人開完庭

家人被打    告打我家人的人傷害

開庭中

法官問被告說 我們有提刑附民 問被告願不願意賠償

法官說如果我們接受刑附民的賠償就是和解

但我上網查過 刑附民不是 刑事也會判決 民事賠償也會幫忙判這樣子嗎?

為什麼法官會說如果被告願意陪我們附民賠償就是和解了?

是法官極力在搓我們兩造和解嗎?

但後來在庭上被告認罪了

被告很離譜連基本的醫療費都不願意陪

後來法官說會轉到民事

請問這樣子發展下去

亂打我家人的人 刑事上多多少少會得到制裁嗎?

民事庭是因為要決定他賠我們多少錢才要開的庭嗎

 

感謝..><

您好,刑事普通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告訴人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若於刑事案件一審進行中,告訴人與被告達成和解被告通常須賠償相當金額,換取告訴人撤回刑事告訴,一旦和解成立,被告不會有刑事責任,也不會有民事責任,但是否達成和解,端看告訴人的意願,若告訴人無法接受和解條件,拒絕和解即可。

婷婷 103-08-05 16:18

約93年前收到法院寄來強制執行凍結帳戶命令的掛號.當時並不知道父親有欠債<因沒住再一起><大家都已經成年了>領了掛號當下有詢問過律師該怎麼處裡.因舊法關係而且未拋棄繼承已無解.因為債務已成立所以過沒多久兄弟姊妹的帳戶全部都歸零.因此都沒人敢用.約去年得知對父債子還事件有修過法.也特此對法院聲請閱卷把資料備齊去了一趟法扶中心<閱卷內容1.債務確實已成立加註在我的母親跟兄弟姊妹身上2.全案已終結無法上訴3.對方已是解散的公司找不到對方>法扶說現在連對方是誰都不知道也無法申訴和協調.<至從那次扣過款項之後因為都沒住在戶籍地都沒人在收到任何文件對方也沒再有任何動作至今10年了>這幾年大家陸陸續續結婚生子也都跟夫家一起住.這件事就像不定時炸彈一樣藏在心裡.想請高手律師大哥大姐們好心幫幫我們!以下是我的問題!真心懇求!

1.債務已成立所以表示會跟我們一輩子嗎?<包括我的小孩先生嗎?>

2.是不是我們的帳戶名下皆不能有財產?<房子.車子.機車.活儲.公司....>

3.可開立公司行號當負責人嗎?

4.真的像法扶所說的一樣等對方找上門再說嗎?<對方公司解散了會把公司債權轉移嗎?>

5.有辦法實際徹底解決掉這個問題嗎?<大家都結婚了對方家庭會有所異樣眼光>

6.有辦法查到我們自己的債務狀況嗎?<目前聯徵皆無瑕疵也在去年申請信用卡已核卡正常使用中>

如果有機會請幫幫我們我們一定會積極去解決拜託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5 17:0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債權人解散的原因為何?倘若債權人已經因為解散而不存在,則相關的債權也等同無人行使,因此應該無須擔心。

2、倘若擔心有其他債權人的話,也必須於時效之內請求,目前債務的最長時效規定為15年,倘若時效規定,則均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3、債權會ㄧ直存在,但是必須要主張才會有影響,且不會影響您的配偶及子女

4、目前的債務並不採申報制,因此無法查得所有個人債務

5、倘若您擔心會有其他債務人出來主張權益,本文建議於108年之前(也就是93年+15年),暫時不要置產,也不要擔任公司負責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汪 103-08-05 15:43

您好!

案由如下:

我的阿姨xxx於民國94年因打麻將而欠債,

陸續簽下四張本票

(其中一張有在正面發票人旁寫xxx代理),

發票年月日約在94~95年間,

總金額約莫33萬(代理人那張為14萬),

據阿姨說當初借款時有口頭約定月息6~7分利,

(但票據上沒有寫約定利率)

也陸續有償還了約3x萬(包含高的嚇人的利息)

但基於彼此直接的信任感,

從未請對方在任何紙張上簽名註明o年o月o日已收款,

等任何字樣,每月償還也都是現金交付,

 

多年未見,直至前日債權人突然帶著數名流氓上門,

欲要求償還欠款,

最後至派出所報案,現在似乎等後續流程,

因此想前來詢問,

這〝四張〞93~94年所簽發的本票

(三張見票即付,一張付款日94年11月,還有一張代理)

 

一、

是否能主張因時效於三年票據失其效力呢?

二、

我阿姨自己有作的一些還款記錄是否有效

類似一般記帳93年10月1日還款xxx這類的,

但沒有對方的簽名。

三、

最糟糕的情況是對方可以主張從未收到還款,

要我阿姨償還全部金額嗎?

 

還請各位律師幫幫忙解惑,非常感謝您 

蘇子良 (馬克) 103-08-05 15:58

您的阿姨可主張賭債非債及時效消滅,拒絕償還,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票據法第22條規定: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可主張時效抗辯而拒絕返還款項,若對方有恐嚇之相關言論,可錄音錄影蒐證,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大汪你好:

我把你的問題簡單分成幾個部分

(一)票據部分

1、發票人為妳阿姨之票據:依你所述,原則上是可以主張時效消滅的。

2、妳阿姨為發票人代理人之票據:基於妳阿姨上面寫的是代理人,妳阿姨是無需負擔票據責任

(但仍需看到實體票據才能判斷)

(二)民事金錢債務關係

前面雖然有跟你說你阿姨的票據債務可以主張時效消滅,但對方可能會變成主張你們之間有金錢債務的關係,並以本票做為證據(票據債權債務與原因債權債務是兩個不同權利)。此時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否則消滅時效通常為15年,那你阿姨接下來就有可能有訴訟的問題了。

(三)刑事方面

依你所述,債權人及流氓可能會觸犯刑法恐嚇危安,如果他們之後再找上門來,建議你先錄音

 

最後,簡言之,你阿姨的問題並非三言兩語可以解決的,有太多可能不同的衍生結果,再加上我沒看到相關的資料文件,難以做完詳的推演。歡迎你阿姨可以帶相關資料到事務所來詳談。

祝  平安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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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揚聯合律師事務所  林京鴻所長

電話:0910677365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大汪你好:

我把你的問題簡單分成幾個部分

(一)票據部分

1、發票人為妳阿姨之票據:依你所述,原則上是可以主張時效消滅的。

2、妳阿姨為發票人代理人之票據:基於妳阿姨上面寫的是代理人,妳阿姨是無需負擔票據責任

(但仍需看到實體票據才能判斷)

(二)民事金錢債務關係

前面雖然有跟你說你阿姨的票據債務可以主張時效消滅,但對方可能會變成主張你們之間有金錢債務的關係,並以本票做為證據(票據債權債務與原因債權債務是兩個不同權利)。此時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否則消滅時效通常為15年,那你阿姨接下來就有可能有訴訟的問題了。

(三)刑事方面

依你所述,債權人及流氓可能會觸犯刑法恐嚇危安,如果他們之後再找上門來,建議你先錄音

 (四)最後,簡言之,你阿姨的問題並非三言兩語可以解決的,有太多可能不同的衍生結果,再加上我沒看到相關的資料文件,難以做完詳的推演。歡迎你阿姨可以帶相關資料到事務所來詳談。

祝  平安順心

小愛 103-08-05 13:27

律師您好:

工作不到兩個禮拜,無故曠職,今天收到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裡面說到,公司花了兩個禮拜的時間訓練我,要由我來賠償,並提到除了依公司法曠一扣三的規定處罰外,我不誠實的行為更不應被廣為應用,特發存證信函告知倘因此造成公司其他無交代及走人的工作失職損失時,要由我來賠償.公司做這樣的舉動是為什麼? 沒有領薪水,也沒有損壞公司名譽等,離職後不曾提起該公司的任何商業機密,工作期間我也忘記是否有簽署任何員工守則的文件,想請問,收到存證信函會怎麼樣嗎?是公司想嚇嚇我嗎? 我知道自己這樣的行為不可取,也自我反省,但初次收到存證信函,我不知所措.

 您好:

您既然已與公司間成立勞動契約關係,則亦應忠實履行受雇義務,

否則雇主亦可依勞基法第12條規定以您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

而終止勞動契約,請求您負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

故請您還是盡量與公司協調後續善後事宜,以免遭受訟累

並應盡速釐清是否曾與公司簽立任何書面契約約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小愛 103-08-05 14:22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既然已與公司間成立勞動契約關係,則亦應忠實履行受雇義務, ... (恕刪)

您好:

我對法律知是較為薄弱,公司既然已經終止勞動契約,那我應該負的責任可能會是什麼?

若無簽屬任何書面契約,僅簽署辦理勞保健保相關資料,那還有關係嗎? 存證信函,在新公司那邊看的到嗎? 若幾天內沒有收到檢察官傳訊的信件,那是不是可以不用理會此信函呢?

evonne 103-08-05 13:16

想請問。。

因為三年前先生外遇,也親口承認有親密行為,讓本人這些年來無法好好與他相處,更於去年他因我工作忙碌提離婚事情,目前也因他的無理讓我工作也沒了,想請問律師…如果答應離婚(因去年到今年他提離婚已很多次)我可以向他提出金錢賠償嗎?小孩他堅持他要帶,如果我要公同監護權撫養權我就必須按月給付贍養費,這是合理的嗎?目前他的名下有棟房子他也堅持歸他,因他認為是他自己轉錢買的,但結婚九年多了,我也有幫忙貼補家用,如果他堅持要房子這樣合理嗎?

是否有什麼對於我答應離婚是可以保障我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協議離婚,則相關的權利義務都應該在協議書中寫明,否則另外起訴將會比較困難。

2、倘若子女由對方扶養,您就必須依據您的經濟狀況與對方共同負擔扶養費用。

3、該房屋倘若是婚後財產,則依法您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4、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開立離婚條件,並且協助撰擬離婚協議書。

四角 103-08-05 11:19

Dear 律師您們好:

不好意思, 有一是想請教的是 ...

我去年已離婚, 因為之前財務的部份都是前妻在打理的 ! 所以她有幫我保人壽的險, 保費基本都是她在支付處理, 受益人是她 ! 如今已離婚了, 聽說保險的權益還是存在, 如此我覺得怪怪的 ... 因為受益人已是跟我沒有關係了 !

我是不想花錢將保險權益的部份買回來 , 但是有沒有辦法將此權益終止, 因為這樣心理會覺得毛毛的 ??? 麻煩請回覆建議 ! 感謝 !

 1.如果你認為沒有保險利益存在  可依據保險法105條規定撤銷同意  撤銷後就視為終止保險契約   主要應該是在避免一些道德風險產生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林智群 (klaw) 103-08-05 14:46

 建議去函保險公司表示你已經與前妻離婚,雙方已非夫妻關係,請保險公司停止這部分的保約

 

陳華明 (律杏) 103-08-06 20:21

 這很簡單, 直接向保險公司說要更改受益人即可. 不要隨便就解約, 這會損失很大, 因為返還的保險準備金少的可憐(和已付的保費相較不成比例)

Anyo 103-08-05 10:49

律師

有一個問題是,如果未成年網路上發布"生殖器官"等之類的照片

原因是出自有一個網站大家都有再放然後未成年不能進去,(知道很衝動

之後我為了想交朋友就放了(現在覺得很不好意思

事後過了兩個禮拜,被警方通知有人檢舉,之後要每天等公文去法院開庭

1.然後到警局作筆錄然後台中等公文要等多久?

2.之後去法院開庭的審判解果是甚麼.? 很嚴重嗎?

3.如果出自一切都是青少年一時衝動不小心PO上去忘記刪掉檢察官會如何處理~?,知道自己做錯然後怎麼半獲得檢察官或法官的原諒.?

4.會被重複檢舉嗎.? (我現在原文已撤掉

5.忘記犯了甚麼法有2個,再來會依這兩個法如何處置。 都知道不是故意一時衝動會如何處置,已經有深深反省

謝謝我需要盡快回復很緊張~~

第一次觸犯法律((YAY

 當事人是18歲以下?

Anyo 103-08-05 12:22

沒錯是18歲以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5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觸犯兒少法相關犯罪。另外,通常偵查庭會六至八個月,故需耐心等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nyo 103-08-06 08:5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觸犯兒少法相關犯罪。另外,通常偵查庭會六至八個月,故需耐心等待。

好像沒有那麼久吧~~~

還要開偵查庭的意思嗎??

不是只會訓誡之類的?

00 103-08-05 09:54

請問律師

詐騙集團.....用我們當跑路工 ...問題是我並不知情是詐騙集團..也不知包裹內容是什麼東西啊.......很多次....

我於7.25午間時候遭到刑事便衣警方逮捕再供出我的一位年輕人僱主,因由是我去被僱用來代收件,已經當日去刑警隊作比錄..內容寫接案工作約6次以上....

目前已進入司法要於下週二103.08.12時間早上:開地1次庭,

檢察官看完刑警筆錄竟然把我由證人被告,我想請問:我該如何辦?

何謂:重犯..我也都不知情..

面對司法前我心裡卻很緊張 很害怕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5 10:41

您好,檢方應係依照警方筆錄內容,認定您代跑路的行為成立詐欺罪的幫助犯,才將您轉為被告。建議在出庭前與律師洽談,以釐清您的供述內容及行為是否導致您構成幫助犯,並協助您向檢察官澄清您確實在不知情狀況成為詐騙集團跑路工,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你涉及幫助犯罪的問題 2.如果你有收取對價  要說完全不知可能很難  至少會被認定有未必故意   3.但因為你不是集團主要成員  應該是有機會可以判到六個月以下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煩惱 103-08-05 09:51

不好意思請教各位律師~

我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

商業本票 是否具有法令效力?

退休金滿幾年可退?

勞退須滿幾年?

債主跑路了該如何求償呢?以及會面臨什麼刑責?(詐欺,侵占跑路的)

公務人員犯了公訴罪可否辦理提前退休?還是會被強制退休?

兒子負債跑路,父母親須承擔債務嗎?

 1.債主跑路  看是否有涉嫌詐欺  可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縱使不成立  但至少刑事被告被傳喚後有出庭義務   2.退休相關問題  可直接詢問勞保局是否符合退休金請領資格   3.債務人縱使無法償還  也不會影響父母財產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amy 103-08-05 00:12

小弟控告我和妹妹"毀謗"及"公然侮辱”,理由是因之前在他律師處開遺產協調會議.那時我和妹妹提到了遺囑,所以他要求我們拿出來,因而產生了爭執.

今天去開偵察庭,他向檢察官表示我和妹妹當時除了說他拿遺囑,也?了他"瘋狗亂吠""幹"及"你老婆也不是家人"等字眼,且他認為當時律師處是公開場所(因大門未關),所以指控我和妹妹二項罪名.

我有向檢察官說明環境因素是因為小弟請了一些長輩到現場,他的律師表示小會議室坐不下,改請我們到客廳,且有些長輩陸續進入,所以才會沒關門.

且我是在醫院親眼看到妹妹拿遺囑給小弟,現在小弟反而要我們拿出證據….

至於"瘋狗亂吠""幹"及"你老婆也不是家人嗎?"等字眼,我和妹妹則是表示沒有說.

 

檢察官最後有問我們是否願意轉調解委員會,因我和妹妹都認為我們沒說謊,所以拒?和解.

想請問律師:

請問這會被起訴嗎? 小弟有提供錄音檔,因時間已過四個月,且當時我們都被氣到昏頭了,所以根本不記得有沒有?他,若因有?這些字眼而再開庭,請問要如何因應呢? 因小弟的目的是要錢,請問若我們堅持不和解被告成立,可能的狀況?

 

沈恆 (沈律師) 103-08-05 03:56

您好!倘若錄音內容有謾罵或不實陳述,有可能被起訴;若有罪而不和解,除了判刑較重外,還是應另負民事賠償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iny 103-08-05 05:28

再請問律師:

對方指錄音檔中我有提到"瘋狗亂吠"的字眼,若下次開庭時,我可否要求聽錄音檔呢?

而且我若有回應"又不是說你,你何必自己對號入座",是否可澄清不是在罵他呢?

若妺妹是因為被他激到火大了,才會脫口說"幹"的字眼,但不是針對他,這樣能解釋得過去嗎?

不好意思,再勞煩律師們解惑~~

如果兩方有任何一方不願意和解,起訴的機會應該是很大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欣欣 103-08-04 22:10

律師你好

我兒子生意失敗

法院判我們要賠別人錢

我名下的房子土地是以前我兒子拿他自己賺的錢買給我,有過戶給我

當下買房子土地,當下就過戶給我

就是在我兒子生意還沒失敗之前,法院還沒判我們要賠別人錢之前過戶給我

 法院會強制要我把名下的房子土地拿出來還債

 

 因為對方(被我們欠錢的人)

房子土地是我兒子拿他自己賺的錢買給我

所以法院會強制要我把名下的房子土地拿出來還債

包括我兒子每個月從郵局匯給我的錢

法院也會強制要我拿我的錢拿出來還債

還有房子土地的部分他會告我們脫產

問題是房子土地過戶給我

是在我兒子生意失敗之前

我和對方還沒到法院互告之前的事

現在我不知道要麼辦

不知道是不是像對方說的

在我名下房子土地以及錢

法院都要我拿出來還債

我一個老太太要顧家又要顧兒子和孫子

真的頭疼

要不是為了孫子我也活不下去

在這要先感謝律師們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該房地均仍登記在您名下,則對方要聲請拍賣,仍需經過冗長之訴訟程序,且對方也不一定要勝訴,當然您仍需注意對方的行為,及有無收到法院之任何文書,以為防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黑 103-08-04 21:00

律師你好

管理委員會以鐵門封鎖住戶總水源開關,住戶如需要執行開關動作!得須向管理委員會申請才始得開關。管理委員會是否構成侵佔?

另外對未繳交管理費的住戶表示將以斷水處份 。

這部分是否違法?

律師大人再幫我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21: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總開關的部分,倘若沒有無故拒絕,則沒有違法問題。

2、有關於欠繳管理費,直接給予斷水或斷電,此部分管委戶並沒有權限,可能涉嫌強制罪。

3、本文建議您可以發函給管委會要求改善,並且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案表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4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管委會針對欠繳管委費之住戶若採取斷水之方式構成強制罪。又若管委會無正當理由將水源總開關鎖住,亦有可能構成侵占罪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瓶蓋 103-08-04 17:35

我朋友他10幾年前只跟他老公辦訂婚跟公證,現在要離婚說要走法律途徑,但是他老公說他問過律師律師說在法院婚姻無效,在民事是有婚姻關係,但小孩監護權都是男方的。

前陣子男方要求女方用信用卡貸款,所以女方很難得到孩子的監護權嗎?他有3個小孩最大13歲最小的在讀小班,最小的由女方的母親帶,每個月小孩的保母費都是女方付,男方付學費,由於最小的女兒很黏女方這邊的家人,所以想把2個比較大的孩子歸男方,最小的歸女方。

男方常常把2個比較大的孩子丟在家中,獨自去山上說要靜修,還教孩子如何幫他洗衣,那如果最小的孩子監護權都在男方那,小孩該怎麼辦

回覆 小瓶蓋 的發言內容:

我朋友他10幾年前只跟他老公辦訂婚跟公證,現在要離婚說要走法律途徑,但是他老公說他問過律師,律 ... (恕刪)

 您好:

如果任監護權之ㄧ方(即本件之父親)有明顯對於受監護子女不利之情況

則未任監護權之他方(即本件之母親)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由其擔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22: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10幾年前的結婚是採儀式婚。因此倘若有公開儀式也有2位以上證人,則婚姻應屬有效。必須已分居6個月、離婚或是有一方顯有不適任,才能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或是剝奪監護權

2、有關監護權的酌定,則必須依據照料子女的能力、經濟狀況、子女互動等判斷。

3、本文建議您的友人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我想如果不是對方亂說

就是他誤會律師意思

如果婚姻無效

監護權是當然歸女方所有

根本不是如對方所述

監護權之判斷法院會請社工去進行訪視

主要會判給主要照顧者

只要證明有足夠能力撫養(可請家人協助)

又為主要照顧者

判給女方機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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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斯卡尼豔陽下 103-08-04 17:23

想請教律師專家們~

本人於今年五月份應買購得一不點交之法拍屋,原所有權人已過世故所有權人現為國有財產局代管,現有第三人因與原屋主有債務關係,也無租約無權占有動產停車位近四年之久(經去法院閱卷後得到管區前往查看房屋使用現況載明為無權占有並經由占有人簽名),本人目前已取得所有權狀也與對方見面談判,對方要求高額搬遷費否則不願搬遷,本人當然不肯給付,想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想請教問題如下:

1.本人若直接從刑事提告竊占罪及恐嚇取財罪提出訴狀,起訴之後再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進行訴訟檢察官起訴的機會大嗎?

2.承上,因擔心刑事會不起訴,又擔心因此拖太多的時間,還是民事部份也同時向對方提出返還動產不當得利之訴,待刑事若確定有起訴後再撤銷民事部份,這樣作法是否恰當!?

以上尚祈律師專家們給予小弟解惑,感恩!

 兩者可一併進行,刑事部分主要是手段性,逼迫對方儘速搬遷,民事部分則是與刑事一併提起後,即便刑事不起訴,惟民事亦早已提起,只需待民事獲得勝訴判決,對方還是得搬遷。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搬哩,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竊占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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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你民刑事都必須要提

因為縱使刑事起訴

你不告民事根本無法取回動產

刑事訴訟目的在於決定刑罰

不是讓你取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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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3-08-04 16:41

律師您好!

我所的農田作物是"樹木",已經種植一年多,隔壁種植稻米農田的水時常流到我的農田(下雨天正常排水除外), 已經數次要求過隔壁農田的主人改善,但是他總是推卸責任,最近一次水位過高又流過來,因此我獨自把田埂加高.

由於樹木禁不起經常泡水,這段時間來因為土壤過度濕潤,造成樹木有些"爛根"的情況發生,也造成樹木"病害"發生.

現在我最擔心的是,如果有一天樹木因為經常泡水造成死亡,導致未來無法收成,或是收成大大減少,1.那我該用哪些法律條文提出求償?2.要如何預防他脫產?3.樹木沒有固定行情,那求償上會不會很吃虧?

這段時間只要有發現農田泡水,我都有錄影和拍照存證.

我是個無奈又無助的年輕人,麻煩律師詳細一點回答.感謝

回覆 陳先生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所的農田作物是"樹木",已經種植一年多,隔壁種植稻米農田的水時常 ... (恕刪)

 您好:

1.您可主張侵權行為法律關係(民法第184條)求償

2.您可聲請假扣押對方財產以防止對方脫產

3.您可在訴訟中向法院聲請對樹木鑑價。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aaron 103-08-04 15:15

請教各位律師,父親過世,遺留一筆260萬元土地,但有尚有貸款160萬元。
繼承人含配偶共5人,媽媽行使1/2剩餘財產份配請求權。

請教這樣5人的應繼份是多少?謝謝大家。

沈恆 (沈律師) 103-08-04 15:30

您好!五人應繼分各1/5;實際金額尚需先分別計算父母親婚後剩餘財產價值,才能計算母親能分配額度,母親分配後所剩餘者再由五人平均分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aron 103-08-04 15:44

 

謝謝沈律師
若是計算方式,那應該是否如下
媽媽1/2剩財:(父親遺產260萬-父親貸款160萬-媽媽的財產價值0元) /2 = 50萬元
五人每人應繼份(含媽媽):(父親遺產260萬-媽媽1/2剩財50萬元)/5 = 42萬元

是否如上開所示?謝謝各位。

Larry Hsu 103-08-04 14:43

敬各大律師,

本司委船務承攬公司(貨代)交運貨物一批,因貨代未知會經我方同意,任將往來修正文件所附台灣報關金額文件資料列印(未簽名)隨貨交至目地港海關.與巴基斯坦客戶報關文件金額明顯出入,造成客戶及我司列入觀察,客戶亦於同時付出懲罰金最終與貨代求償未果.

1. 我方檢附與貨代文件用途已於通知主旨列明為修改提單不符內容.(我司出口報單為實際成交收款金額)

2. 國外客戶要求賠償罰款金,貨代稱UNDERVALUE為非法,稱我司未告知並直指我司非法作業.以上貨代明顯職務過失不願賠償,

請問:專業貨代因新進人員培訓不全,未經我司確認交寄未簽屬文件,是否造成:偽造文書. 職務過失, 可否據理要求業務損失賠償?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04 15:40

您好!應先檢視雙方承攬合約之內容,若對方違反約定造成您的損失,可請求損害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依您與獲貸之契約,為貨代方違約造成您的損失,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貨代為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8-04 14:33

各位律師:

想請問一下

管委會是否有權力限制店面開什麼

如果不依管委會限制開店

這樣有違法嗎?

有什麼處份條例嗎

請問我們要怎麼做才可以

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5 13:50

先看該社區大樓之規約,再來討論管委會之規定是否合宜。以上。

103-08-04 14:06

各位律師:

想請問一下

管委會是否有權力限制店面開什麼

如果不依管委會限制開店

這樣有違法嗎?

有什麼處份條例嗎

請問我們要怎麼做才可以

謝謝

 

小新 103-08-04 12:26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前陣子被老闆無故解雇,因為我請假回家,但這中間的時間我和老闆都有聯絡,而老闆也說,忙完再回公司,等我家裡事情處理好了,也跟老闆說了甚麼時候上班,但在上班前一天我收到了老闆娘的line,叫我可以不用回公司上班,因我有跟公司借支,所以老闆娘就直接將我的薪水(半薪)直接扣掉借支,我就一毛都沒領到。問了勞工局關於跟老闆要遣散費的問題,但我老闆堅持我是曠職,這種事情我該怎麼做?

現又發生了一件事,就老闆說我手腳不乾淨,收了客人的包月費用,沒給公司,但那些錢早已給公司了,如果沒給公司,公司算錢的時候就會少錢,現在老闆說要準備報案了,我沒錢沒勢,我沒有人可以幫我,我整個不知道我要怎麼做,我慌了。

 1.如果認為公司有違法解雇的行為  建議你先向勞工局申訴以及聲請勞資爭議的調解   2.至於雇主如果認為你有竊盜行為  他會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你還是需要向檢警提書說明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小新 103-08-04 18:45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認為公司有違法解雇的行為  建議你先向勞工局申訴以及聲請勞資爭議 ... (恕刪)

律師你好,我有打電話去勞工局,他們也是說的很含糊,叫我去申請甚麼資料的,然後在去勞工局寫甚麼申請調解。至於前老闆要告我偷竊,我這裡根本就沒有甚麼書信東西可以準備,而且公司的帳目我連碰都沒碰過,只知道公司算帳都是手寫手記在輸入電腦。那我該怎麼替自己發聲,我現在沒工作,也沒錢請律師......我該怎麼做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22: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確實已經請假了,且老闆亦准許,則您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主張違法解職,並且要求資遣費,及遭不當扣除之薪水

2、倘若公司無法提出您侵占之證明而任意提告,則涉犯誣告罪。

Hope 103-08-04 11:32

律師你好

如果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有A, B, C, D個股東, A和B股東占有70%的股份, C和D占有30%。 A,B 是公司董事,C是目前公司負責人, D是董事也在公司就職。 如果A, B股東認為 C,D 對公司經營不善加上不願給予A,B股東公司的營運詳情。 身為大股, A和B是否有權利強制改選負責人和公司董事? 手續是什麼?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你們應該是有限公司

你們必須召開股東

並且提出議程改選董事

只要超過三分之二股份同意

就可以更換董事

只是被換下來的一方必定會不服

所以到時候可能會有經營權之爭

要及早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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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8-06 20:37

 這很奇怪, 只四個股東, 然後四個股東都是董事? 當時是如何選任董事的? 有登記嗎?

andrewmom 103-08-04 11:11
請教大律師們以下這些不實的文字經xxx教唆蘇xx張貼在有52個人的line軟體群組公開的記事本裡。 請問我可以只告被教唆者嗎?告她妨害名譽及加重誹謗?!因我和被較唆者30年未見更無恩怨。我因此輾轉難眠去看了醫生。 本人鄭重敬告xxx: 1念在你離婚兩次精神狀遭受打擊 本人不斷忍受你的無理取鬧 但是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請你自重 2我父母四十幾年把你當女兒照顧 從小吃我家睡我家 我母親車禍腿斷了還邀北上幫你主持婚禮 你父母過世我家人要幫你協助處理後事 你母親病重拔管還是我家人去處理 你公開侮辱我父母 從此我們恩斷義絕 你不在是我們x家的友人 3我的前姊夫 跟我姊離婚十幾年 我們家族的財產也被霸占 包括我大量的藏書及我父親珍貴的字畫 你跟他有金錢或工程的糾紛請你自己去找他處理 4在一個自由的國家 作家擁有創作及思想的自由 你是共產黨有權力限制作家的思考自由嗎? 我下本書要寫一個情色小說 缺一個邪惡敗德像瘋狗到處咬人的女主角 看來你給了我不少靈感 有本事就到歐洲來用英文告我 5請不要再繼續用你的臭錢來羞辱那些不夠有錢的同學們 如果這些錢是你用自己勞力賺來的 我佩服你 但是一個人要跟男人每個月伸手要二十萬這有什麼好值得炫耀的?台東的同學們就算窮 也有骨氣 請你不要再用前夫的錢來羞辱同學們 6請你不要對外繼續說你是我的姊姊而去要些社會關係及協助 本人從來不走後門不靠關係也不攀權附勢 也從來沒有這種家人 請你不要再做破壞名譽的事情 我也沒有為了賺錢去把別人整壞的整型醫師朋友 請別濫用我名字 xxx 敬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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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04 10:49

律師您好
我那時候情急沒有錢
女朋友又有身孕
朋友知道我沒錢 所以問我要不要去幫他們承租汽車 開車 有錢賺
我當下也沒有多問 他們只說是載人去台北拿東西 
回程途中才知道是詐騙集團車手
然後第一次偵查庭
因女朋友懷有身孕
我不知所措 在法庭上亂講一通..
兩年了 現在又要開庭
我打算認罪
請問這樣最低刑責有多久
我目前還在緩刑中.... 
麻煩律師了 

蘇子良 (馬克) 103-08-04 12:02

 依您所詢

您是回程途中才知,他們是詐騙集團,理論上應不會有幫助詐欺的構成,但舉證上恐困難,惟如認罪的話,您又在緩刑中,可能前案緩刑會被撤銷,二案併計刑期,以上答覆,謝謝

 建議找個律師好好研究比較妥當。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您若尚有緩刑,將遭撤銷,而詐欺之幫助犯若成立,亦有可能為累犯加重,您應先委任律師閱卷,考慮清楚是否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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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4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實行詐欺構成要件之行為,則不僅成立詐欺罪之幫助犯,亦有可能成立詐欺罪之共同正犯,建議您找律師與您討論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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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a 103-08-04 03:14

謝謝律師的回覆(≧∇≦)

目前查明七月初至七月底皆無寄件資料

還有一些問題請教律師

請問存證信函該如何書寫呢?可否給與範例參考,謝謝你

回覆: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羅列出放在對方的物品清單,您可以前往派出所,請求員警陪同前往將您的物品取回。

 

2、上面的方法倘若無法進行,則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盡速返還,否則將提告侵占罪。

 

問題:

五月與前男友分手

 

對方表明請我將貴重物品帶走其餘用郵寄給我

 

七月初傳簡訊詢問對方物品是否寄出

 

對方表明已寄出且不希望再有聯絡

 

一直等待到了7/27都沒有收到物品

 

再次傳簡訊對方詢問宅配單號及寄出時間

 

對方表面:不知道寄出時間與單子已丟,沒事別聯絡

 

我自己看了先前簡訊時間與宅急便查詢包裹

 

宅急便客服說明7/5-7/12皆無寄至收件地址包裹

 

我再次傳簡訊詢問對方:客服查無包裹

 

對方表明:現在很忙,等有空再幫你找,不要煩我

 

我再次傳簡訊告知:給你一星期時間幫忙找尋包裹,一星期還是沒拿到包裹,走法律途徑

 

對方:我不會幫你找了,我沒有義務幫你寄送,我也很想知道我會被告什麼?

 

 

 

現在我想知道的是後續我應該怎麼處理

 

因為對方一直都沒有確定的答案告知包裹真的有寄送或是真的是宅配寄丟了

 

可以報警處理嗎?謝謝大家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16:5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抱歉,本文無法於此直接提供書類服務,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