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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五郎 102-07-04 15:49

律師您好:

       奶奶地契與房契皆在叔叔手中保管....但他居然拿去向地下錢莊以奶奶名義借錢...並冒簽奶奶姓名簽下借據.....經過報警..與一連串訴訟過程.....法院判決....地下錢莊敗訴.......我們要求返還地契與房契...但此地下錢莊卻說..地契房契已經不在它手中....已轉移至第三人手中....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可以直接重新辦地契與房契嗎???

麻煩解惑....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04 21:00
回覆 小五郎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奶奶地契與房 ... (恕刪)

法院判決書到地政事務所詢問。那裡會有人跟您說應該填哪些文件。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james 102-07-04 11:10

我有個表弟結婚有6到7年時間,她老婆上個月忽然之間抱走小孩離家(未有爭吵)只說受夠我表弟所有的過去,事到如今已有一個月多了,而我表弟在那一個月內 有去把小孩抱回來,但卻被阻止了!如今她老婆跟我表弟說要出來見面談離婚的事還說她要小孩又說我表弟無法給小孩好的教育,請問這樣子的女人有權利談離婚及要小孩監護權嗎?我表弟的老婆過去也不是好女子,離過一次婚姻沒有爸媽,是讓姑姑養大的,而姑姑同樣也是離過婚的人,甚至我表弟的老婆竟然還去借錢給離婚的姑丈用!這實在太離譜了!如果我們用法律途 徑來訴訟的話,法官會把小孩怕判給女方嗎?

 你表弟的老婆是婚姻關係的當事人,小孩是他的婚生子女,當然有權利談離婚小孩將來權利義務由誰及如何行使的問題。關於法院將如何判定小孩的權利義務行使的問題時,法院會看請求的雙方的收入狀況、小孩與當事人間的感情狀態、家庭備援系統是否穩固、當事人是否有不良的習慣及品性,另外還會請社工人員進行訪查,然後以小孩的利益為考量重心來決定如何及由誰代小孩行使權利義務。你表弟的老婆借錢給其他人,不見得是法院考量的主要因素。

james 102-07-04 11:4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表弟的老婆是婚姻關係的當事人,小孩是他的婚生子女,當然有權利談離婚小孩將來權利 ... (恕刪)可是我表弟老婆一個月前無預警就把小孩抱走!然後再說我表弟過往的行為不好,我表弟曾經是有過不好的紀錄,但已經完完全全都改變了,也變成一個穩定的上班族收入也很正常,請問我表弟老婆我們可以告她棄家嗎?

稻草人 102-07-03 15:32

我與妻子結婚四年多, 因妻子對我不信任, 我無外遇無曖昧對象, 我妻子個性就是如此, 控制慾超強, 事無鉅細, 從工作到交友到手機簡訊內容以及所有網路帳號密碼郵件, 還曾經對我使用手機軟體定位, 還有對我母親及姊姊不敬, 並無當面頂撞, 都是私下跟我爭吵, 還有其他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可以吵, 因此我們婚姻過程中都是3天一小吵5天一大吵, 她嫌我我嫌她, 後來在去年12月, 在一次的爭吵中我忍不住出手了, 她有驗傷單及備案, 當天她就帶著小孩子回娘家住, 事隔5個月後她告我傷害, 目前已經出過一次檢察官偵查庭, 還未結案, 我想知道的有如下幾個問題…

因為現在還是婚姻狀態中, 我想主動提離婚訴訟, 有機會嗎?? 小孩子(男性3歲)的監護權我有機會嗎??我的條件比對方好(對方無工作住娘家, 地方窄小), 但目前對方是主要照護, 且我有傷害案在身。 因為目前我想從她娘家帶小孩子出來時, 她都強硬的要跟隨, 我的想法是我們關係這麼糟, 我根本不想看到她, 我有辦法可以讓他不跟嗎??另外我在跟他談到離婚探視權的問題, 她很強硬的要求每次探視她都要跟, 而且小孩子不能在我這裡過夜, 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 下一步我怎麼做才能挽回目前劣勢, 或盡快結束回歸正常。

以上煩人問題還煩請撥冗答覆

稻草人您好

 看來妻子對您的不信任等事情,似乎讓您對婚姻不抱希望,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因為現在還是婚姻狀態中, 我想主動提離婚訴訟, 有機會嗎??

如果只憑您說述的事實,主動提離婚訴訟似乎有些困難。

小孩子(男性3歲)的監護權我有機會嗎??我的條件比對方好(對方無工作住娘家, 地方窄小), 但目前對方是主要照護, 且我有傷害案在身。

如果您認為條件比對方好,那當然有機會取得監護權

因為目前我想從她娘家帶小孩子出來時, 她都強硬的要跟隨, 我的想法是我們關係這麼糟, 我根本不想看到她, 我有辦法可以讓他不跟嗎??

你們還是夫妻關係,法律要介入這個問題恐怕有困難。

另外我在跟他談到離婚探視權的問題, 她很強硬的要求每次探視她都要跟, 而且小孩子不能在我這裡過夜, 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

離婚後探視的問題,如果您們無法協議,將來會由法院裁決。

下一步我怎麼做才能挽回目前劣勢, 或盡快結束回歸正常。

如果您們的婚姻無法透過溝通來解決,那也只能透過訴訟途徑嘗試處理。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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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 102-07-04 11:37

那麼再請教一下律師, 我有傷害在先, 若是對方訴請離婚並要求繕養費, 請幫忙評估對方成功的機率大嗎??還請律師指教。謝謝!!

對方無工作, 但是是對方工作能力差, 每次都被開除... 家中所有開銷都是由我負擔 對方會爭取監護權 好手好腳 我也沒多餘存款, 月薪約40K(未扣除之後要給的撫養費<--先假設要給的情況)

 

 

 

石頭 102-07-03 14:14

我要買一塊小土地,可是目前地主有租人放造景的雕像,103.8.31到期,地主說會協調換約(因買賣地主換人),換約條件同樣不變直到期滿.可是租方想阻擾買賣拒絕換約和公證(之前跟地主合約打二年,也沒公證),地主說如果換約不成,那跟我的買賣要加訂一條:現況土地有他人租用,買方已知悉並承受, 因地主完全撇清,所以我想請問:

1.如果我買了以後,就算租方不配合換約,我跟賣方直接跳過他交易,那權利是否會從前地主自動移轉到我手上?或者可以直接拿前地主的租約去公証嗎?我到底會有什麼影響?還有前地主的租約條件,如不能倒有毒廢棄物,不能盜土方...等規範,我是否跟前地主有同樣的權利要求?

2.土地租約期滿,租方可以因租約不是跟我簽的,所以不歸還嗎,如果佔用要不回,需要訴訟嗎?可以把這些東西清放到路邊後,直接要回土地嗎?,懇請幫忙我,指引我怎麼做才能站得住腳有保障?需注意什麼細節?拜託,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7-03 19:25

不需承租人同意,原租約及約定條件仍然有效。租約到期可以要求返還土地,若不願意歸還,就可能需要訴訟。以上謹供您參考。

John 102-07-02 08:04

律師您好,

有個問題請教,假如我們在刑事訴訟過程說為被告身分,在答辯過程中提出某些原告的不利證據檢察官會不會針對證據主動將原告列為被告?還是我可以另提案訴訟?事情敘述如後:

我與某公司有債權關係,依法查扣該公司電腦等物品,原告為證明其中查扣之電腦為個人所有,非公司物品,找一聲稱電腦所有人當事人提示某電腦商家開立的發票,並提出第三人異議之訴,訴訟期間原告堅稱與電腦商家毫無關係,該電腦為新品交易等等,由於該電腦一看便知使用已超過一兩年之久,絕非數日內新購的新品,後雖經判決我勝,電腦也因拍賣不成由債權人承受,現那人告我在查扣期間偷窺其電腦,我為了證明該電腦絕非發票上的交易新品,在未上鎖之電腦中無意發現原告竟是該電腦公司顧問,並曾以該電腦商家名義對外採購,足證彼此關係不尋常,發票也是臨時開的假交易。

請問,這種情況下,我提出上述的證據檢察官是否對我有幫助?

 沒有原告變被告的問題  最多是非告訴乃論案件  檢察官發現有其他犯罪事實  另簽分案  將其認定為他案被告

游小姐 102-07-01 17:09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 雙方有一方 不想離婚簽字 卻沒有離婚十大因素 想離婚的因素是一方太愛賭博了 放了一堆債務 讓另一方承擔 太過沉重 想訴訟離婚 子女們都知道這事情 會幫忙出庭作證 是否還需要他賭博證據呢 這樣訴訟成功的機會 高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對方太愛賭博,也是可以作為訴請離婚之理由,而您的親屬當然也可以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毛 102-06-30 18:49

大家好!想了很久決定上來尋求法律途徑解決這令人窒息的壓力問題,我會敘述

整個事情經過,請對法律和精神病瞭解的人出面幫我解決,萬分感謝!我是個對

 音樂和舞蹈熱情很強的人,等到上大學時,終於有機會加入街舞社,學了一年多

 ,有新的學弟妹進來,很快又是成發表演,知道學妹們有意願利用假日來場地練

 習,令我內心很激動,花了好多時間選音樂,努力編著排舞要給他們,到了當天

 也顧不了一個多月難得回家,提早就買了平常不買的快車趕回學校,就為了配合

 她們練習時間,豈知,學妹們練習不但不積極,還有種瞧不起我程度還不夠的態

 度,草草結束後,這件事就稍微擱在心上,對她們這種只是來社團玩,還有認識

 男生的心態便冷漠以對,和她們的互動也轉而冷淡,後來,竟然聽到她們在背後

 開始說起我的閒話,實在令人氣憤,但也不打算去跟她們計較,連我所屬的舞風

 負責人也被他們影響,玩起幼稚的排擠遊戲,因為種種問題加上社團風氣不好,

便打算離開這樣的環境,到外頭學習;在班上有位流氓學生是饒舌社團他便好奇

私下去問街舞社的人,為什麼我不再待社團跳舞了,怎知道,我就是因為受到太

傷害才離開的,那些人嘴巴居然還窮追猛打繼續在背後誹謗我,說我太機掰,

在一次分組報告機會,我因為流氓學生搞失蹤不配合作報告,事後還用著沒禮貌

的態度索求報告資料,就裝作沒聽到,豈料,他竟動手勒住我脖子,還好警覺性

高,有先吸了好大一口氣,但還是被他勒到差點窒息失去意識,並同時在我耳邊

說!甲說你太機掰!乙說你太機掰!丙也說你太機掰!(三位分別是舞風負責人和

其中兩位女生),之後又大力巴了我後腦一下,邊離開邊出言恐嚇我,要盯死我,

被一個不是狀況內的人那樣攻擊,加上肢體霸凌的恐懼還有累積卻沒爆發出來的

憤怒,使我大腦開始損害和產生被害妄想症,同住兩人房的室友被我的神經質弄

到搬出宿舍,因為我妄想室友要趁期末撤宿時,找人來圍毆我,那段時間讓我懷

著很大的壓力和恐懼,在全部的壓迫下,開始有了幻聽和妄想以及抑鬱症的狀況

,課業狀況也被搞得很差,必須延畢,到快大五時,我妄想了一個網路對象,對

方不管在狀態上打什麼,我都能想作和我有關係,對方也感到莫名其妙,對我的

追求感到嫌惡,在網路上用流言傷害我,終於承受不了打擊,妄想型精神分裂症

發作,還出現嚴重幻聽和幻覺,分不清現實和虛幻,以及讓人痛不欲生的腦痛,

真得像痛覺神經被電鑽活活的在鑽動一樣,在終於意識到自己得了精神病,一切

的絕望讓我在高樓上的死亡邊緣徘迴,一度想輕生,但我想到母親的聲音,忍著

難受,回去宿舍想辦法,在之後,大腦許多機能都被破壞萎縮,連說話都有問題

,就像老年癡呆症,失去和現實之間的知覺,生活顛倒,加上藥物以及病情,還

併發了焦慮症、恐慌症、憂鬱症、強迫症,焦慮讓心臟高速跳動不止,只能掙扎

到醫院開心律整,恐慌會讓人呼吸困難,憂鬱令人痛苦想自殺,強迫症加上幻聽

讓精神非常耗弱,非常可怕又很折磨,完全是靠信仰才奇蹟撐到今天,在逐漸康

復可以講一些話後,曾直接找舞風負責人談起這些事,但他似乎很沒同理心,一

句抱歉也沒說,日子還是照樣吃喝玩樂,令人非常不滿,決定走法律尋求正義,

還我應該有的精神賠償,如果開始訴訟,也可以找到人證!事發當時都有人在現

場,就請大家幫我這個忙吧!

肢體暴力是發生在2009年5、6月,病發時間則是2010年10、11月,過了3年

病情仍未完全康復,回想這些事大腦會難受,就算拿不到賠償,讓他們有個警惕

也好,謝謝。

SUNNY 102-06-27 18:36

你好:

爸爸是公務人員生前每個月都有退休金,過世後退休金辦理全退,請問退休金的部分是否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如果可以的話,是要在遺產分割時提出還是要在另外訴訟?

 

SUNNY 102-06-27 13:18

律師你好:

      父親生前有賣一台車子(貸款)及向他人借款3萬元,過世後因退休金留下200萬元遺產,另有爸爸生前買的保單受益人為母親保險金額100萬元,父親的喪葬費用共花了35萬,媽媽也將車貸80萬及向他人借款的3萬元還清,母親將保險金額的部分拿去貸款買房(房子的市值500萬),向銀行貸款250萬元,請問:

1.保險金額的部分算在遺產內嗎?

2.遺產可以扣掉喪葬費用和生前的借款和車貸,剩餘部份才是可分配遺產?

3.媽媽用保險金額向銀行借貸買房,請問房子是算在遺產裡嗎?

4.車子是在爸爸的名下,請問車子的算法是不是(遺產+車子市值-車子貸款)?

5.爸爸的私生子(未成年)其法定代理人要爭奪遺產,已對我們提出訴訟,其訴訟費用法院通知單上是要我們出錢,請問這部分是不是算遺產分割費用,可否主張從遺產中扣除?

6.遺產是必要將一部分給私生子,但是他媽媽吸毒又沒在照顧小孩,有沒有什麼方法不會讓遺產落入他媽媽手中,可不可以請求為保障孩子權利分期付款或是等孩子成年後領取或是用遺產幫他繳學費?

Sunny您好

您似乎遺產分配有些疑問,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1.保險金額的部分算在遺產內嗎?

有指定受益人,就不算遺產

2.遺產可以扣掉喪葬費用和生前的借款和車貸,剩餘部份才是可分配遺產?

分配遺產是扣除這些債務的才分配

3.媽媽用保險金額向銀行借貸買房,請問房子是算在遺產裡嗎?

因為保險金已不算遺產,所用買來的房子也不算遺產

4.車子是在爸爸的名下,請問車子的算法是不是(遺產+車子市值-車子貸款)?

算法大致上是如此。

5.爸爸的私生子(未成年)其法定代理人要爭奪遺產,已對我們提出訴訟,其訴訟費用法院通知單上是要我們出錢,請問這部分是不是算遺產分割費用,可否主張從遺產中扣除?

這將來由可能由法院做一裁定,就分割遺產費用,比例上如何分擔,原則上由聲請分割的人負擔。

6.遺產是必要將一部分給私生子,但是他媽媽吸毒又沒在照顧小孩,有沒有什麼方法不會讓遺產落入他媽媽手中,可不可以請求為保障孩子權利分期付款或是等孩子成年後領取或是用遺產幫他繳學費?

這部分比較困難,因為畢竟媽媽是法定代理人,但是如果私生子的媽媽不適合照顧小孩,可以請對方親人中比較適合照顧的人,來聲請改定監護人。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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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 102-06-26 18:15

房客欠了3個月的房租跑路,曾提出刑事訴訟,因房客說要分期清償,所以撤告,但是後來房客還了2期後就又失聯,想再提出告訴,但是法官說同樣的案件不能再提,該怎麼處理?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8:25

就當一個教訓,金額不大的話,你做任何事情都不見得可以討回錢,但可能白費功夫

Angel 102-06-26 18:03

民事訴訟已確定某家有限公司欠款60幾萬,負責人欠款50幾萬,經到國稅局查證公司所在地也就是負責人戶籍地,負責人名下只有一部1999年份的老車,公司名下無任何財產,所住之處及公司所在地為租賃,負責人無任何薪資收入,公司帳戶內也沒錢,強制執行有困難,公司另有負責人的妻子為股東,出資100萬,可以查封拍賣公司的動產,還是怎麼讓股東清償欠款?(因為找負責人都避不見面)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8:29

 沒辦法執行股東財產,且扣車很麻煩,你還要負保管責任,並不建議

阿宗 102-06-26 17:26

被依刑事訴訟法第251項第1條提起公訴

是被判甚麼?? 我沒有販賣阿

阿宗 102-06-26 17:22

小弟因為毒品案 收到一份起訴書 一份不起訴書

小弟我被起訴刑事訴訟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這樣我到底被判了甚麼?? 我沒有販賣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要先看檢察官起訴之事實及法條為何,當然若是販賣的話,則罪刑會很重,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宗 102-06-26 23:41

可是裡面內容有說 因認被告涉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第2項、第3項意圖販賣,

持有第二級及第三級毒品罪嫌。惟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而且後面也打說 且文件並無當場查獲有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之交易,亦無扣得販賣毒品之名冊 帳冊 代號 聯絡買受人之資料 交易紀律之證據等節 是難僅憑被告持有上開毒品乙節,劇認被告有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情事。然此部分與上開起訴部分 核屬同一犯罪事實,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為甚麼後面還會說起訴我刑事訴訟第 251條第1項

然後最後面寫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這樣而已...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8:41

 你應該是持有或吸食部分被起訴了

阿宗 102-06-27 10:00

謝謝!! 我安心多了

所以請問一下,檢察官起訴我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是起訴我說 我有持有吸食嗎??

阿呆呆 102-06-25 10:28
律師你好,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應自知悉犯人之時 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所稱知悉,係指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而言,如初意 疑其有此犯行,而未得確實證據,及發見確實證據,始行告訴,則不得以 告訴人前此之遲疑,未經申告,遂謂告訴為逾越法定期間。 這跟我上篇留言的問題2有關嗎? 謝謝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告訴期間是以知悉時起算,所以1月10日發生的事件,原則上是到7月10日,若您要主張5月10日,則要舉證證明您是自那時起知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h.wang1012 102-06-24 21:40

請問律師

女方因經常晚歸,屢勸不聽,經常造成爭吵;後來更因和我家人大吵一架,帶了小孩離家回娘家去,我試圖帶女方回家,讓家人和女方能和解,但是女方完全不願意返家,沒有和解意思!

為了小孩我只好到娘家寄住,直到前年又因為女方晚歸,我們又大吵一架,女方還將我趕出家門,至今分居快兩年,其間只有因房貸問題連絡過,其餘都已沒有往來;故日前認為這段婚姻已難以維持,故申請法院調解,但女方一直不願意談離婚條件,故調解兩次失敗;所以想要提起法律訴訟,判決離婚,請問律師這樣有多少勝算?還是還要準備什麼資料才能申請法院判決?謝謝!

 單純因為分居的理由,就要訴請離婚,在實務上成功的機率不大。

如果要主張雙方已有不適合繼續維持婚姻的事由,通常也都會在舉證責任上吃虧,如果依照你目前所提供的訊息,要因此獲得離婚勝訴判決,理由恐怕還是有些不足的。

建議你可以找律師作較深入的諮詢,提供的訊息再多一點,也許會有更好的建議。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6-25 08:05

依台端所述,顯然與配偶確實有難以繼續維持婚姻生活之情事,如果台端認雙方已無法繼續共同維持婚姻生活者,以此為理由訴請離婚,亦非無可能,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25 10:24
回覆 Jh.wang1012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

女方因經常晚歸,屢勸不聽,經常造成爭吵;後來更因和我家人大吵一架,帶 ... (恕刪)

基本上婚姻關係發生破綻,法官判斷雙方已無法共同生活時,獲得離婚判決不無可能,接著要討論的是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建議您檢附相關資料與律師進行討論,較能解決現在的困境。

morgan 102-06-24 16:40
請問:1)我住新北市(戶籍在北市),對方居住.戶籍皆在中市,離婚訴訟我要在哪提?! 因為對方之前常搞曖昧又長期言語暴力(也有過肢體暴力),99年我帶小孩搬回北部娘家住也自己找工作(對方在要我搬時,拿走每月入生活費的提款卡),在我們分居一段時間因小孩關係+他也表示誠意每月2萬作小孩教育費,剛開始要我帶小孩回台中,偶爾對方也會上台北。後來曾嘗試在101年中搬回一起住(但因之前經濟被斷,我不敢辭掉工作,以留職停薪保留),但沒多久對方又故態復萌(只差沒動手),10月左右我帶著小孩搬回,對方不爽也不付小孩養育教育費. 2)對方是某公司業務經理,他媽媽也有錢可以幫他。我雖然只是一般公司員工(薪水3萬多)但我還是可以養自己跟2個小孩。我只希望要2個女兒的監護權,機率高嗎。 且既然對方後來都沒負養育責任,其家人不要想到就打來打擾我們 (對方只要生氣不爽就對我跟小孩不聞不問,他媽知道他個性硬,想到很久沒看到孫就會打電話來要我帶小孩去給她們看,基於是長輩跟還有婚姻關係,我都不好拒絕,但頗為困擾~)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之前夫妻是一同居住在台中?如果是,由於之前夫妻共同居住地法院為台中地方法院,且構成離婚事由之發生地也為台中,則離婚事件由台中地方法院管轄之可能性極高。
阿莉 102-06-24 08:01

您好:我家有間房屋,遭房仲業者以買空賣空方式,將所有權過戶,已經過二次訴訟確認債權金額,但遲遲未見償還第一順位抵押權債務,已提出拍賣執行,現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子租給他人使用,請問租約有效嗎?我可以要求房租嗎?(因尚未塗銷)目前對方提出暫停法拍訴訟,我若出庭有要注意什麼?謝謝!!!

 補充:

我家是第一順位,提出拍賣,對方(現所有權人)我可申請閱券調出合約請法院提出租合約是否有效嗎?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31

 你目前還不是名義上所有權人,不得要求房租,

但勝訴後可以向原名義上屋主請求之前收取的租金,

另你這個案件標的很大,建議找律師處理,不太建議DIY

Eric 102-06-22 15:42
律師您好 家中目前 我的二姐 為了爭產 不斷的以信件與電話恐嚇我母親 說我以逝的父親在她小時候對她性騷擾...這種不實的指控 要我母親賠償她大筆金錢... 本來想說不理她就好 最近又是一陣騷擾 弄得我母親很傷心 小弟打算正式以法律途徑進行反抗 我手上有對方要錢的信件 請問這樣可以成功的以勒索的方向向對方提起訴訟嗎? 或者是申請保護令,希望對方不能進行騷擾 爾或有其它更適當的方法呢?
1.除非對方行為程度非常嚴重 否則單純爭產糾紛 要構成刑事犯罪有相當難度 2.至於如有精神虐待 可以考慮聲請家暴
Eric 102-06-22 15:26

各位律師

 

家中目前 我的二姐 為了爭產

不斷的以信件與電話恐嚇我母親

說我以逝的父親在她小時候對她性騷擾...這種不實的指控

要我母親賠償她大筆金錢...

 

本來想說不理她就好

最近又是一陣騷擾

弄得我母親很傷心

 

小弟打算正式以法律途徑進行反抗

 

我手上有對方要錢的信件

請問這樣可以成功的以勒索的方向向對方提起訴訟嗎?

或者是申請保護令,希望對方不能進行騷擾

爾或有其它更適當的方法呢?

小白媽咪 102-06-21 23:58

請教一下各位律師,本身是因先生外遇判決離婚的,也獲取三個小孩監護權,4歲5歲及8歲,前夫對於撫養費只願每月出一萬,並聲稱自己薪水也才兩萬多並有薪資證明只拿的出每月一萬,但我對於這金額不滿意,他們家很富有,卻很小人的喊窮,想請問如果我去法院提撫養費的訴訟是否能獲取更高的金額呢?還是因為薪資證明的關係所以會差不多?如果沒提訴訟那對於每月教育撫養費是否要另外簽署什麼契約呢?問題二:現在小孩都是我在顧在養他也只願拿出每月一萬我是否能單方面的幫小孩改跟我姓呢?還是一定要他同意?謝謝各位的回答,感激不盡!

吳忠德 (律師) 102-06-24 10:48

對於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1.關於扶養費用的請求:
 (1)當初判決離婚時如果有附帶判決扶養費用,且已經過了上訴期間:
      就只能依判決金額執行
 (2)當初判決離婚時沒有附帶判決扶養費用:
      可以向家事法庭聲請扶養費,因為屬於強制調解事件,在調解時,
      如果你滿意前夫條件:就可以依調解筆錄向前夫執行
      如果不滿意前夫的條件:就會進入法院裁定程序,可以請法院命令前夫按期給錢,如
                                       果未按期給錢,就需要給付強制金給你們。

2.關於扶養費用的金額:
  扶養費用金額的聲明,通常要提供前夫其他財產資料,或請法院調閱前夫在國稅局的財產資料,
  但是不拘束法院的酌定,也就是說法官可以審酌各方面的因素來定扶養費用的金額。

3.改姓問題
依新修正民法第1059條第5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又姓名條例第6 條業已修正,其原來第1 項第3 款規定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姓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得申請改姓之規定,已於96年12月26日修正將之刪除,故變更子女姓氏,均應依現行之民法之上開規定辦理。簡單來說,獲得您需要向法院聲請裁定,然後再拿裁定戶政事務所申請改姓 

阿俊 102-06-21 19:29

你好~

我是被告人,幾天前有收到簡易庭調解傳票8月1號開庭,但是告我的那個他在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具狀人下方的中華民國幾年寫錯,今年102年她卻寫成103年,起訴狀是否無效,那我可以再8月1號開簡易調解庭時可以說『我不想說話,因為告訴人她所指控的是103年的事』

沈恆 (沈律師) 102-06-21 19:59

這種錯誤是不會被評價為無效的,況且對方當場就可以改正了。

Natta 102-06-19 11:59

您好!!請問:

本人任職公司承攬公家標案業務,我的職務是委外單位人員。因為我剛到職不久,在發薪前知道公司利用人事薪資及其他費用浮報核銷,故我本人堅持拒絕簽具不實領據(只願簽領詳實領據)。然公司最高主管特別找我與中階主管會議,因之前已有口頭告誡我若不能同意公司行為,公司希望我自動請辭。

因上訴前因,故我於開會時攜帶錄音筆,想要錄下他們不法證據,以防他日需對簿公堂,另外也擔心他們逼迫我離職,因而想錄下逼迫我離職證據

他們一共要求我開兩次會議討論,一次共計三人,另一次共計五人。我均錄音

我的問題是,

1.請問開會時我攜帶錄音筆側錄,是否違法

2.目前其他同事已想集體控訴公司違法,是否可拿出錄音檔製成光碟、寫出譯本於訴訟開庭時當成證據

我無犯意,純粹不齒此公司不法行為,並且求自保怕被惡性裁員。

開會錄音原則上不會有不法行為 只是和公司之間是否有簽立不得洩漏秘密協議 這部分你要注意

另外 合法錄音當然可以提出來法院當作證據

Jonathan 102-06-19 07:21

您好,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判決確定,本人須賠償被告法院判決之金額,擬發存證信函給原告終結多年之訟累,請問存證信函是否可以將賠償金額開立支票當作附件一同寄出?

若無法將支票當作附件,請問該用何方式支付原告賠償金?謝謝

存證信函可以載明針對判決主文所載金額要進行匯款,請對方回覆金融機構匯款帳號,俾以後續匯款以完成給付即可,一般而言要將支票作為附件,郵局應該不會接受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雯雯 102-06-18 13:48

您好!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頂樓是屬公共共有部份,應由管委會負責修繕。但我向管委會提出修繕管委會婉拒,原因是從以前到現在都是由頂樓住戶自行維修,如果現在幫我們修繕難向頂樓住戶交代,我也是照管理條例來走,用這種理由我實在難以接受。         
之後我也發出存證信函,又談了一次,還是沒辦法解決,所以我決定向法院提告民事訴訟,想請問如果我們提告不當得利來請求賠償勝算的機率為多少?而民事起訴狀該如何寫呢?我請求賠償這樣在法院程序上時間要走多久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是可以向管委會請求修繕費用,但仍需先確認您們的規約有無特別約定,至於書狀的書寫,您可至法院的服務台詢問,一個審級平均差不多要七八個月之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華 102-06-17 15:49
全民生活事業有限公司為納骨塔位經營公司,金陵生活事業有限公司為全民的經銷商,金陵的業務員以詐騙不實說法欺騙我花162萬元購買全民的塔位,當時的發票也是金陵開的,但買賣契約卻是跟全民簽的,後來金陵公司解散,我發現被詐騙撤銷當時的買賣契約,但全民老闆表示金陵業務員個人行為他們完全不知道,且當時他們的塔位是賣斷給金陵銷售,且詐騙的是金陵的員工,所以即使他們收回塔位也只能以當時賣斷給金陵的價格回收,可能只能退我36萬,我當然不同意,請問全民.金陵及金陵業務員均附有連帶責任嗎?我應該向誰主張撤銷買賣契約(金陵已經解散)?我應該以民法92條提告還是刑法詐欺提告勝算比較高? 2013-06-17 14:05:43 補充

我有金陵業務員事後簽的道歉聲明,承認當時他是以詐欺手段騙我購買塔位,但最麻煩的是金陵已經在102年1月解散了,全民又說他們已經將塔位賣斷給金陵,不可能將162萬全額退給我,我想問提出訴訟可以將162萬全數拿回來嗎?是全民退還還是金陵退還?訴訟約需耗時多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必須先確認您是於何時被詐欺,買賣行為發生於何時,且本件涉及無權代理之問題,法律關係複雜,建議帶相關資料直接與律師討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cott 102-06-16 16:27

律師你好

當初我在訴訟毀損債權時,前妻早就把名下唯一系爭房假買賣過戶給她的朋友.目前前妻還是住在那裏,可是房子登記過戶不是她的. 因為前妻有欠我(小孩扶養費)前妻就是故意脫產及不履行法院扶養給付判決.這樣我可以聲請民事強制執行嗎?另外依據強制執行法第53條以外的物品,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可以取走物品抵債嗎。假使前妻推託這些物品都不屬於她的,那我該如何處理?

詹閔任 102-06-16 14:44

各位法律專家你們好!
我在臉書的二手拍賣社團, 以3500售出一支有問題的手機(記憶卡會讀不到,但我有事先告知), 買家買了之後, 跟我說手機有一堆問題等等(其中一項是 講電話講到一半會斷 其他人也打不進來), 但因為這手機之前是我在使用, 我清楚知道並沒有這個問題  但我擔心他說的是真的 就先讓他退貨了 但我跟他約好 若他說的不屬實 他得以4500買回去 , 現在我收到退還的手機了, 經過檢查 完全沒有他所描述的任何一項問題買方又堅持說他在使用時有問題, 可是現在在我手上就沒問題, 我能基於哪些法律要求撤銷退貨呢?  若我打民事訴訟會更好嗎?

謝謝你們回答我的問題!! 感激不盡!!

jacky 102-06-16 13:45

小孩在公立幼稚園上課時受傷,告民事契約不履行加國賠,結果判決說是公法契約國賠消滅時效而駁回。請問要改告行政訴訟嗎?進行步奏是什?呢?

102-06-15 11:04
各位律師您好:   目前我遇到離婚房子每人持分二分之一問題:   1.此屋是本人與前妻於婚姻關係中購買的,權狀上每人持分二分之一,雙方都是共同借款人 但是由本人帳戶作為扣款帳戶.   2.自從99年下半年度離婚後,前妻繼續同住一起至101年初正式搬離開此住所,目前是本人與家人在使用房子.   3.多次明確告知請前妻決定繳納其名下持分二分之一貸款,或簽名委託仲介賣掉,全部都不回應.(她已明確要我把貸款繳完再賣,每人二分之一)   4.從離婚後至今前妻要繳貸款共約40多萬.   5. 我想儘快解決這問題,我該如何做呢?告"不當得利?還是去確認債權聲請支付命令? 強制執行對方名下二分之一房子持分? 6.希望各位律師給予專業上建議如果可以概估多少訴訟費用(律師費/訴狀費/裁判費用,要打幾庭官司等)我想儘快來處理不想把難題留給下一代人處理. 謝謝! p.s:我住桃園縣中壢市. 
沈恆 (沈律師) 102-06-15 12:04

「確認債權」是不能聲請支付命令的,應該是聲請前妻返還40多萬元的支付命令。但前妻可主張扣除搬離後您使用其持分1/2的不當得利。以上謹供您參考。

102-06-15 13:3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確認債權」是不能聲請支付命令的,應該是聲請前妻返還40多萬元的支付命令。但前妻可主張扣除搬離 ... (恕刪)

 謝謝沈律師回答,不當得利部分這點我會注意的,我沒有把房子拿出去租只有自己家人使用...

我真的很渴望有律師可以幫忙看看有根治這問題方法(合法程序),

我想台灣像我這樣案例應該有解決方式....感謝律師抽空回覆專業見解!

102-06-13 16:31

爺爺生前將其農地登記在其兒子名下(三人共同持有已經超過25年,一直沒有分割處裡)

爺爺於9年前往生

今年他的2個女兒突然提到要分當初的農地(2個女兒)

請問他的女兒若提出訴訟,有可能分到農地嗎?

 

本件系爭農地既然是在生前即已完成過戶,即為三名兄弟名下的財產,不構成應繼財產之一部分,並沒有遺產分配的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14 09:25

您提供的問題涉及:

1.民法第1173條,也就是說要看您祖父生前將土地分給三個兒子的原因是否為結婚分居營業?如果是,則需歸扣至遺產當中,這部份是對方會主張的。

2.民法第1146條,然而,您這裡可以嘗試抗辯繼承回復請求權已經罹於時效(知悉被侵害時起二年),惟對方可能主張她不知,進而主張自繼承開始起10年內仍得請求。

以上,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俾維您的權利。

丑角 102-06-11 12:24

各位法律界的專家們大家好,小弟有一個消費糾紛的案件想請教,不知是否有哪位熱心的律師,可以指點小弟一番。


事情發生的過程如下:

去年中旬,小弟委託朋友(簡稱甲)向公司(簡稱乙)購買一項物品,該產品非一般市售品,售價為一萬多元,小弟對該物品的結構也頗為熟悉,所以便匯款給甲,甲用電話及私訊向乙洽購後,再由甲匯款給乙,乙再將物品寄予小弟,發票上的買受人是小弟的名字。在收到物品後,因為有瑕疪,且物品的兩側刻有乙相關事業體的名字,面積頗大,因為小弟頗為在意這些字樣出現的地方,所以請甲跟乙協調,能否更換沒有刻字的版本,不過乙以該字樣為該公司的商標,拒絕甲的請求,僅願意處理瑕疪的部份。因為小弟之前所看過的物品,並無刻字,深覺受騙,在協調沒有結果後,便寄發存證信函給乙,用訪問郵購受七天鑑賞期的保障為由,請求乙辦理退款,但乙卻以當初是甲向乙購買一整批,再由甲轉售給小弟為由,僅回覆一函告知恕難辦理後,便置之不理。在找過消保官之後,小弟便走小額訴訟的途徑,但一審的判決,承審法官將小弟的訴求駁回,並告知若不服從判決,可於收到判決書的二十日內再提上訴。


判決書上,法官心證的二個重點為:

一、小弟在決定購買該物品前,對於該產品已是了解,所以並不適用訪問郵購的條文來請求解除契約

二、買賣契約為甲和乙所訂立,若有買賣糾紛,是屬甲乙雙方的事。


感覺上,小弟應是用錯條文才會被駁回,因為金額也不是很多,小弟有在考慮是否要再上訴,但有些問題想確認一下,若再上訴,是否有勝訴的機會。

一、若乙方以該字樣是商標為由,小弟自是不能要求乙方不能刻字,但因為先前乙方所賣的物品,並無刻字,所以在這部份,小弟有無其他可以提出訴求的適合條文?

二、因為物品本身有瑕疪,若用買賣契約的瑕疪擔保,可否不接受乙的瑕疪處理,直接解除買賣契約?有無期限?

三、因法官有提到買賣契約是由甲和乙所訂立,若小弟想再上訴,可否在原告上面直接增列名額?或是有無其他的做法?

四、若小弟不符合提出聲請的資格,得由甲來提出,那麼從去年到現在,也快要有一年了,在期限上還有效嗎?


懇請熱心的專家們,可以指示一條明路,不勝感激!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11 16:08
回覆 丑角 的發言內容:

各位法律界的專家們大家好,小弟有一個消費糾紛的案件想請教,不知是否有哪位熱心的律師,可以指點小 ... (恕刪)

建議您拿判決書跟當地律師面談諮詢訴訟走向。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媛媛 102-06-10 21:07

我本人還是個學生,

接獲電話,誤以為是真的,想不到自己傻到一步一步踏入別人設下好的陷阱裡,

被「詐騙集團」騙後事後察覺而報警處理,
被騙了兩萬5千多塊,說多不多,
但對我學生而言是算很大的數目,這筆金額有可很多用處
去報案之後,警方雖然告訴我說已有做攔截動作了,
但嫌犯還是提早搶先一步提領走了,
能不拿回看是微乎其微,
真的想知道,有關警方是否有辦法把嫌費抓到呢?
假設能抓到人,再者警方問我是否要提出刑事民事告訴,我說都提告
後續真的有辦法把錢一五一十全部拿回嗎?

針對提出刑事民事訴訟後續是怎麼的狀況,我一無所然也不清楚,才想藉此問有關專業法律來處理我的問題,假設的話,真的很怕到時不知是怎麼的情形,

所以想趁未抓到嫌犯之前,先能有個懂提出訴訟會後續是怎麼樣,不能怕到時接獲到已抓到犯人通知單,結果不知要怎麼做下一步。

攸關我自己的權利我要極力討回,不然被騙的感受真的很煎熬、很難受,
旁人勸我一時之間要轉念根本需要時間來好好平復我的心情,簡直是難上加難,
痛苦萬分...生氣+哭泣來轉移這個現實的事實一直仍然再存在著。

111 102-06-09 23:57

請問律師

  因詐欺案,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

  近期收到法院的確定判決,

  我應該要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呢?

  有時間的限制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對方拒絕依判決內容履行,您可以執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0.0 102-06-09 20:48

我是一個五金百貨的員工,因為拿取公司的傳輸線,市價是{90}元,如今被公司發現,要本人賠償10萬元,才要取消法律訴訟,請問,我還有別的方式可以處理媽,都沒有前科,犯了剛剛那個情形會不會被關。

 您好,

1. 您可能是被訴侵占罪或是竊盜罪,這兩者均非重罪。

2. 建議您刪除本篇留言,這樣相當於在網路上公開自白

3. 可以主張刑法上微罪不舉之規定,向檢察官要求職權不起訴處份。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973162871,或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

律師敬上

倘若您認為本篇文章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

小吳 102-06-08 17:22
我想請問律師幾個問題 1.臉書的留言功能,會有備份功能到使用者的Email,請問能成為訴訟依據嗎?
2.依個資法上路,請問臉書上的公開資訊,若被他人使用未事先告知且未經當事人同意,進行搜索與誹謗(對方到我的臉書動態說,喜歡熟女嗎?羞羞臉)
,這樣等情形構成甚麼樣的問題呢?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50

 如果你透露在網路上的諮詢如果都是你同意公開的,就沒有什麼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小莊 102-06-08 15:45
律師你好 可以請問民事訴訟 是印3份狀只寄給法院 在附上所需付的裁判現金媽?
1.起訴狀可以用寄送 2.裁判費是不收寄送現金
木熊 102-06-08 13:40

請教一下律師

如果雙方和解後還是遭提告,這樣是否會成立誣告罪?

(確實有犯罪事實,提告的內容也並非虛構,和解書上有註明放棄刑事訴訟)

 

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6-08 13:51

不算誣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此種情形不算誣告,但可視為對方已經拋棄告訴,因此本案若屬告訴乃論之罪,則最後也可能會不起訴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的情形不成立誣告罪。

但因告訴權是公法上的權利,縱使告訴權人放棄此權利,也屬無效,此有最高法院判決判例可參照。所以對方提告者,地檢署仍會進行偵查,但通常情形,檢察官會從輕發落,可能為緩起訴處分。若您還有問題可來電至本所詢問(02)2397-1998。

陳阿猛 102-06-08 00:38

事情發生於4/29,當天下午因朋友車禍在家休養,我去車行幫他試車,試車途中與乙方發生事故,5/30拿到初步判定結果,乙方遭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左轉彎未注意後方來車,甲方判定則為空白,今日再次去電要求乙方於警察局碰面詳談調解,乙方家長態度甚差,也不認為責任在於他們本身,甚至要求我賠償,想了解如果要有力的證據,甚至民事訴訟該怎麼樣處理,感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應聲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鑑定報告會詳細指出雙方的過失比例,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檢察官或者法院在處理案件時,最終責任釐清主要還是得視車禍初判表及車禍鑑定結果,目前車禍初判表既已做成,則第一步應該看看在初判表的記載,雙方有無肇事因素存在。

若您這一方有肇事因素存在的話,後續還是會被認為有過失導致他人受傷之情形而成立過失傷害罪或損害賠償責任問題,則此時應設法再申請鑑定,以免因初判表上此項肇事因素有無之記載而在刑事責任部分遭到不利之認定(民事部分亦會有賠償責任的問題)。反之,若你們這一方並無肇事因素存在,則基本上即無刑事責任民事賠償的問題。(相對而言,若對方要翻盤的話,則應申請車禍鑑定以變更目前之肇事原因分析結果)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初步來看,肇事因素這一欄您們這一方是空白的,即表示無肇事因素存在,而應是單純因為乙方之過失行為導致損害之情形,沒有過失相抵,而應由乙方負擔全部之賠償責任。若你們這一方有人受傷者,乙方並應負過失傷害刑事責任,你可以提起刑事告訴,相信提告後乙方即會較為積極來處理後續事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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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阿猛 102-06-09 00:44

趕謝趙律師以及賴律師回覆,由於當下傷害並不嚴重,本人僅輕微擦傷,對方傷勢較為嚴重,但雙方都無立即上救護車的紀錄,對方後來有去醫院檢查,由於對方家長態度甚差,目前準備提出鑑定,及調解委員會方協助,有需要會再連絡,感恩。

EVA 102-06-07 19:41

你好

家父因中華電信的纜線橫倒,導致家父頸椎受傷,需要開刀

因中華電信於調解過程中,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要求我們必須提供要有相關關聯性的證明,證明家父的頸椎是因為中華電信纜線造成的)才願意支付賠償金額

所以我們才對中華電信提出刑事告訴,

但因對於刑事訴訟並不是很清楚。所以想請教

於法庭上,需要注意哪些事項,需要準備的資料,如何向檢察官陳述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告訴首先必須先確認您所告何人,所以您們要先找出管理者為誰,另本件您們也可以提出民事訴訟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va您好,

1. 按司法實務,「法人」是沒有刑事責任的,也就是說您以中華電信為被告提起刑事告訴是沒有意義的。

2. 倘若您提起刑事告訴,應該以「實際負責人」為提起告訴對象,例如負責中華電話纜線工程之人員或中華電信主管。可以提出的資料,包括驗傷單,診斷證明書,發生事故照片,調解紀錄等等。

3. 提起刑事告訴後,可以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損害賠償責任,俾省下民事訴訟裁判費用

本件或許還有訴訟以外的打法,相較於訴訟反而可能得更快取得賠償。但是在公開網站不便說明,煩請致電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攜帶所有資料至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

律師敬上

若您認為上述內容有所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

低調 102-06-06 18:11

律師你好:
我96年3月多退伍後剛好急需用錢後來在網路上看到有工作機會於是問了他結果他說是賭博性質!

工作想說應該沒啥問題於是就給了他提款卡跟帳戶結果到了四月多被警察抓被帶回去問筆錄

說我是詐騙集團的..帳戶也被凍結了做完筆錄後就走了等到現在都沒傳票給我說要去開庭之類的...

現在覺得很苦惱又很後悔..因為本身對法律真的布太懂請求律師能幫忙解答我這小小問題好?萬分感謝!

  剛剛也去了檢察署訴訟輔導處查詢了可是他說查詢不到資料.意思說我沒事情了?那我該從哪處理呢....

 可以考慮找當時承辦案件員警  詢問你相關前科紀錄表  應該可以知道相關案件目前情形

低調 102-06-06 18:3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考慮找當時承辦案件員警  詢問你相關前科紀錄表  應該可以 ... (恕刪)

  剛剛我有去檢察署問過裡面的人說可能要去你原先作筆錄的分局去查詢..我剛剛就去問裡面偵查

隊的可是他今天休假..可能明天再去問問看到底案件現在是怎樣了...當時承辦我做筆錄的員警以調

離現職了..很像調到我附近的派出所了事情這麼久了可能不知道了吧!..我有問過他也把我身分證

號給他了用了警政系統可是也查無結果...如果正常來說我這樣算有事情還是沒事情呢.會不會被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