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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華 105-03-10 02:58

我和我老公結婚三年 現在突然他的前妻來要求要我先生付小孩子的生活費(我老公和他的前妻離婚7年有兩個小孩被媽媽帶走中間的時間他們雙方並沒有聯絡 當初離婚協議書並沒有題贍養費生活費之類的問題只有監護權歸女方)他們上了調解委員破裂 現在等上法院 我老公本身沒有財產只有基本的每個月薪資 但我自己本身有存款和房子 我想請問的是如果上法院這樣會影響到我嗎?我會不會必須要幫他付擔

你好:

父母均應負扶養未成年子女之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故老公與前妻所生之子女(未成年人)可以請求老公給付扶養義務,老公前妻若代墊扶養費,可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上開給付扶養費、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係針對你老公,老公有薪資,將來判決或裁定確定後,會針對薪資強制執行,惟此部分跟你無關,無法針對你的財產薪資強制執行,然實際上老公薪水可能會被執行三分之一,多少還是會影響家庭生活費用之負擔。

您好:

應不致影響您本身之財產,但執行您配偶之薪資應會在事實上影響你們的家庭收入,建議可以分擔扶養費比例之方向處理。

Hnnn 105-03-10 00:11

請問各位^^

辱罵及吐口水經法院調解,判對方須在大樓公佈欄貼道歉啟示十日,但大樓管理委員會不允許我們就此事件張貼道歉啟示,

我該怎麼做才能讓管委會同意張貼道歉啟示呢?

和解文件上和解內容法院有明確寫出必須張貼公告的時間地點,這是否對管委會來說不具強制執行力呢?

麻煩各位了,謝謝! 

一、這個調解的效力的確不能拘束管委會

二、如果管委會不同意的話也沒辦法去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要求管委會同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5-03-09 22:27
律師你好,我因前僱主要求出公差時在102年2月6日發生車禍,我是直行車卻因為小路衝出一台機車煞車不及而撞上導致脊椎骨折,當時向勞保局申請職災通過,但前僱主在休養期間一直惡意刁難辱罵等等,我在102年7月17日受不了而離職,而後因為薪資短少問題,還有醫療費用僱主都未支付有到勞工局開調解。而最近於104年5月15日開刀,也因為同一疾病因素再次申請職災傷病補助通過且至今尚未痊癒。 想請教律師,105/05/15開始申請職災的醫療費用薪資部份可否向前僱主請求補償?

你好:

第五十九條之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受領補償之權利,不因勞工之離職而受影響,且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擔保,勞動基準法第61條定有明文。 102年發生職災你現在請求,雇主可能會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你離職前之原領工資(此部分雇主尚可主張扣除勞保職災保險給付部分)。
haung cy 105-03-09 16:11

因為我1月中車子小擦撞到一對男女朋友,男生腳破皮,女生腳瘀血破皮,去看骨科,現在已經同意和解,但是男生要求要20萬,女生要求30萬,原因

1.男生說因為這樣小吃攤收了,但是他人是可以活動的,只是表皮傷而已,每月租金2-3萬要我陪,還要備料成本,所以全部都要算,所以要20萬元

2.女生也是說無法工作,又因為腳部看骨科照X光,決定把2月大胎兒流掉,因為醫師說的,會影響胎兒,這太扯了吧,所以要索賠30萬元

這太扯了吧,而且當 天所以醫院證明工作請假證明全部都沒有,只有空口說白話,而調解委員竟然袒護他們,說小生命還沒了,也不追究他們所有證明沒有,所以和解不成,最後直接上法院了

請問律師大人,

1.這樣合理嗎,

2.一般這種狀況要賠多少呢,哪些才是我真的要賠償的項目,那些是獅子亂開口的?

懇請賜教,感謝您

廖淑華 (廖律師) 105-03-09 16:46

 醫療費、車損修理費、精神賠償費用都可請求,

您可以請對方提出單據證明就診記錄及醫療費用單據。

haung cy 105-03-09 17:24
回覆 廖律師 的發言內容:

 醫療費、車損修理費、精神賠償費用都可請求,

您可以請對方提出單據 ... (恕刪)

這些要求也太不合理了,有些沒有單據硬要ㄠ,原本2人說30萬,調解委員又問男方,結果男方加20萬,這好像套好招一樣,各位大律師覺得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9 18:31

調解不成立就是上法院打官司。

訴訟中就可以針對對方請求項目中與車禍關連性較低的加以駁斥。

一般來說醫藥費是限於車禍受傷治療的支出,慰撫金雖較抽象但根據不同受傷程度以及情節等,仍可以找到類似案例判賠的數額多寡,這可上司法院網站查詢類似判決。

小小 105-03-09 11:55

104.3.27老公被抓姦在床已經合解完畢

最近老公一直堅持要離婚

還請了律師事務所的人來調解離婚

我們有三個稚子

男方要全部的監護權撫養孩子

他說我不用支付任何費用

他要給我20萬,希望我離婚

請問各位律師

關於我不爭小孩

我該怎麼在協調方面寫清楚呢

例如:對方不得以小孩名義請求撫養費跟教育費等等!!

我不想要離婚之後

被告我沒養小孩這些問題!!!

 

謝謝。

如果先生已有請律師協助離婚事宜, 建議直接拿著對方所提出的離婚協議書再其他律師協助確認是否有傷及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9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9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於對方之條件您不接受,可不答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小 105-03-10 23:18

對方律師事務所的人再次來電

可是為何只是電話口頭說而已

我要個書面資料再去協調更改資料

這樣的作法不對嗎

對方直接說要書面資料等於同意協調的內容

阿宗 105-03-08 21:16

本人於去年10月中旬騎機車(慢車道)行經十字路口直行與對方駕駛汽車右轉(右轉車道)發生擦撞,手與腳都擦挫傷。至到今天我已經申請兩次調解會,一次車禍鑑定委員會請對方出來談,但調解會的職員致電給對方時他都說沒有收到任何信件通知有事無法到場。我今天也再致電給他,問他還要不要談,他卻跟我說看我要再申請調解會還是上法院都隨我,我傻眼了我。
車禍鑑定報告:雙方號誌各至一詞故無法判定肇責。
對方有保強制險及險第三責任險,但理賠員卻告知我說發生車禍前對方已被吊銷駕照故不理賠要我自己找對方求償

在此請教鑑定報告無法判別,我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嗎?
假設對方真的駕照吊銷而肇事,我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嗎? 如果沒有被吊銷會不會反被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要先確認你說的鑑定是警局的初步研析判斷還是鑑定委員會的鑑定

二、如為後者建議敘明理由聲請覆議覆議聲請狀要寫好一點。

三、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將滿,如要提告請注意時間。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宗 105-03-09 06:29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要先確認你說的

 

 

律師您好:車禍鑑定報告為初步鑑定,我自行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回函內容為本案之發生,因雙方行向之號誌各執一詞,又無其他佐證。本會未便遽作鑑定

葡萄 105-03-08 15:36

今年年初(1/4),樓下鄰居突然上樓跟我們告知我們房屋漏水事宜,並且請抓漏師傅陪同進屋確認是否為我們漏水,確認問題之後母親就向師傅確認施工時間(1/6.1/7),請師傅盡快處理漏水事宜。

施工完畢後,鄰居房屋裝潢完畢就碰到漏水,於是曾向同樓層的鄰居抱怨,並且希望要求我們可以賠償重新裝潢的金額。之後鄰居就請裝潢師傅到府估價,牆壁等復原的金額,師傅評估後說需要八萬元,於是要求我們賠償裝潢費用。但我認為今天漏水的事情都已經處理完畢,且我們並未放任漏水事宜不管,而鄰居卻繼續要求我們再支付八萬元費用,我覺得太超過。

隨後,鄰居就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我們支付價金,如果不願意就告上法院。母親找尋調解委員會,希望與鄰居達成和解,但鄰居和解堅持提告,想詢問熱心的律師,此時除了找調解委員會之外,我們還能怎麼處理?非常感謝答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8 16:33

若對方不願意談的話,就要有訴訟上的準備。

如果是抓漏處理完,仍然有漏水並進而造成其裝潢損害,也應該是針對後面這次的漏水去探究到底原因為何。

漏水問題進入了訴訟一般來說都會透過鑑定判斷漏水原因。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8 16:49

若對方堅持提告而未有調解空間,可以待對方起訴後,要求對法舉證漏水確實是由您家所造成。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8 17: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鄰居之請求可置之不理,待其對您提告,您再委任律師請求對方盡其舉證責任,證明為您家所造成之漏水損害及損害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3-10 10:37

您好:

您先無須擔心,您現在該做的是就屋況、整修情形及與對方的對話紀錄等證據資料做保存與蒐集,屆時如對方提起訴訟,則可要求他們舉證漏水及你們裝潢確實有因果關係,以及損失的8萬元從何而來,如何計算。另外,法官在訴訟過程中亦可能勸諭雙方調解和解,亦是可以再跟對方商談的機會。

海軍 105-03-08 14:08

小弟第一次發文如果有法律上疑慮請私下告知:

事情是這樣的之前在網路上有詢問一套多益課程,可是沒經過我的同意下

沒幾天後就寄來一個包裹(裡面是他們用的課程書籍價值2300元),在一個月

的email來往中,原本是想說不補了(他們要求寄回並事後會匯回運費,不過我不太相信,因為曾來都沒通過電話(之前他們有送書所以有我的電話和地址,但我沒他們的,所以暫無寄回))

但因為英文系畢業門檻的要求,所以想說先靠自己的實力去考(但假如沒考好,之後再補也不遲,所以遲遲沒寄回東西),我事先回覆要補(因為他們也沒說什麼時候匯款)。 想說如果之後要補那在匯也不遲。

現在問題來了因為考試期間沒寄回沒回覆,被告侵占罪。

檢察官目前給我一段時間蒐證,找尋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沒侵占意圖之類)

第一:我想問的是如何蒐證?考試成績證明書、證物(包裹)等

第二:如果能證明無侵占意圖是否回歸民事糾紛。不算侵占, 然後如何調解

和解?

麻煩各位律師們解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8 15: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必須檢附相關無法於期限內將產品寄回的事證,包含您所述的考試證明等。

2、可以嘗試以產品價值與對方和解,並且簽立和解書。

3、倘若無法和解,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辯護,至少撰擬答辯狀,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8 17: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08 20:46

 您好

刑法上之侵占罪,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即變更持有之意為不法所有之意,為其構成要件。

若以自己或他人名義向人借貸,不能如數清償,自係民事上違背履行契約問題,與侵占罪之要件不合(41年台非字第57號判例參照)。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律師

大鳥 105-03-08 13:41

我太太於去年8月份騎車於路上時遭計程車乘客開門撞飛受傷,因乘客與司機均不認錯,故先送警方鑑定,經鑑定結果我方並無過失,後續進調解委員會時,因計程車司機不出面且乘客表示錯在司機身上不願和解,故我方乃透過刑事告訴手段求償,經檢察官審查再次送交鑑定後確認我方無過失,乘客為肇事主因計程車司機為肇事次因,現因乘客部分已知理虧願意與我方商談賠償事宜,但因計程車司機開庭至今一直堅持沒錯且態度十分不友善,想請教若本案我方與乘客達成和解,我方是否可針對乘客單獨撤告?而本案可持續控告計程車司機業務過失傷害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8 15: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過失犯,所以不會有告訴不可分的問題。

2、您可以只追究計程車司機的業務過失責任,不對乘客的部份進行提告(可以單獨對乘客撤回告訴)。

 

珮珮 105-03-08 03:52

在去年12/1號車禍,由於車行誤會,並沒跟對方收修車費用保險公司一直拖,直到今年2/17才調解委員會調解完畢,因2/17晚上開學無法到場,有保第三責任險,交由保險公司全程處理,而調解後也沒任何聯絡告知當晚調解內容,只收到一封簡訊告知2/17已和解,之期代墊的費用會於3/17前到帳戶,有打客服中心說要請負責我車禍處理的專員的主管處理並先連絡我,但都沒有聯絡,請問1500理賠保險公司這樣拖,是正常的嗎?? 還是有甚麼辦法能處理,向金管會投訴有用嗎? 因為錢還沒給車行,都拖過年了覺得很不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保險公司之行為,可以向金管會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3-08 00:59

律師大大請問

     小弟於廠區駕駛堆高機碰觸機車擋泥板造成機車傾倒輕微毀損<機車停放於堆高機作業區旁>雙方對於部分毀損有爭議.若要送調解會或鑑定需報警嗎?<廠區有監視器>有勞安問題嗎?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直接向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由於本件並非故意,所以不構成刑事毀損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傅 105-03-07 19:52

 各位律師小弟想詢問一下

只有車損無人員傷亡

關於求償問題

是否可以要求

 (車損 +肇事鑑定報告+調解請假工資+精神賠償

一併納入賠償金額裡面呢??

本人開車 對方機車 肇事報告出來主因是對方錯

我方無肇事責任

對方保險公司陪車損+鑑定報告

其餘不陪

如果我提告是否可以要求這些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7 20:07

您好,

 

1、車損是以侵權行為請求賠償,併同鑑定費用也可要求對方支付。

 

2、但本案無人傷亡,無法請求精神慰撫金,調解請假工資之請求也於法無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張惟勝 105-03-06 19:28

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的

前陣子我有被告詐欺

(內文: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939185&tid=1036&ccode=PostDate%20desc)

事情目前進展到 對方終於同意與我和解, 但對於和解一事 我真的一點概念都沒有。

請問 是一定要到調解委員會進行嗎? 還是有其他方式能達成和解 

以及注意事項。 希望大家能提供我意見 謝謝

你好:

可自行訂定和解契約,若不會訂定可向各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由調解委員幫忙作成調解書,請告訴人向檢察官說明整件事情是一場誤會,單純只是民事糾紛,請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亦可請求檢察官移付調解,並到各區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成立後,再請告訴人向檢察官說明。

POLI 105-03-06 14:08

各位律師你好:

有關勞資爭議問題想請各位律師幫忙,家中長輩於民國94年間任職職業工會,先工會以代表大會決議現職員工改訂勞動契約為一年一聘,並降低薪資,又令員工切結60歲自動退休切結書,否則不續聘,這個部分經向勞工處申請調解,勞工處調解結果為改定一年一聘之契約違反勞基法規定無效並不得減薪成立,家中長輩期間繼續到工會上班,惟工會理事長多次以長輩向勞工處申訴為理由言語辱罵,並召開代表會要求長輩於代表會中跟全體代表道歉,並要求長輩書寫切結「不得頂撞理事長不得再向勞工處申訴,如再申訴及自動離職等」,如不切結即日起不用再來上班,我們認為切結內容違反員工權益拒不切結,於是理事長先以口頭告知不簽不用來上班,且本應於每月1 日發薪卻沒發給薪水,又於3月4日收到工會函表示長輩於代表會中侮辱理事長為由解聘3月1日生效。在此想問各位律師理事長如果想用勞基法第14條第2款「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規避給付遣散費,我們該如何處裡,現我們已向勞工處再申請調處,但是否需寄存證信函給工會表明不接受解聘,請各位律師幫忙,謝謝!

105-03-06 08:59

各位律師你們好

今年2月中我去打工,認識了一個男同事,跟他相處還算可以,他也會對我開黃腔甚麼的讓我覺得我們大概算是很熟吧

有天他把錢包讓在外面開放式置物架上,於是我想說鬧他一下,就把她的錢包藏起來,結果藏到不見了....他去調監視器發現是我拿走的,於是老闆就從中調解,但沒有成功。之後對方就去報警了我也去做筆錄了,不過我還是有持續去找他父母道歉釋出誠意(對方未滿18歲),對方提出歸還錢包就和解...這是他們唯一的條件。我有表示說我做不到但我可以盡力滿足他們開出的條件,但對方還是不同意

請問我要繼續提出和解嗎?

我知道有和解比較容易得到緩刑,但若是對方不想跟我和解也會影響判決嗎?

還是我應該直接寫悔過書向檢察官表達我知錯了並不會再犯?

竊盜罪初犯這樣會被判坐牢嗎?

附圖(談和解紀錄):http://imrur.com/SeINrqu

您好: 雖然無法與對方達成和解,建議仍繼續與對方溝通,釋出您的誠意,並將和解過程及內容都詳細紀錄,以利未來開庭時,可向檢方和院方表達您犯後態度良好,並多次與對方溝通和解事宜,加上您為初犯,只要對方財物損失不大,就可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之處分,或法官緩刑之判決,即使院方判決,獲得6個月以下刑期機率相當高,屆時即可易科罰金,不會真的被關。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縱然對方不願意和解,您也應表現您的悔改誠意,以便在刑度上可以從輕量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3-07 09:24

對方是說大概3000-4000左右

所以這件事竊盜罪是確定會成立的嗎?

那我在法庭上應該如何向檢察官表示我的悔意..?

 

wumhi 105-03-06 00:47

律師你好~我與媽媽騎機車(媽媽載我)在上班途中與別人的機車發生擦撞~我們因機車不穩倒地~我只有輕微擦傷~媽媽則是手腳多處骨折及脫臼~對方雖無逃逸但也置之不理~有過一次調解但雙方意見不合~於是我們向地檢署提告對方過失傷害~但僅以媽媽的名義去提告~雖然我也是當事人之一~也有診斷證明書~但因為我只有小擦傷~之後也都是自己買藥擦~所以我並未跟媽媽一同提告對方~請問在開庭時~我扮演的角色是證人還是當事人? 另外因為媽媽是容易緊張害怕的人~只要一緊張害怕她就會腦袋一片空白~會忘記要講的話或是把事情記錯.顛倒~或者講了不該講的話~請問我能將車禍的事發經過寫在紙上讓媽媽帶進去~照稿唸給檢察官聽嗎? 或是說我能當媽媽的代理人~幫媽媽在開庭(偵查.審判..等等)時發言~陳述事實經過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6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沒有提告,就不是告訴人或是當事人,您可以當證人到庭陳述。

2、到庭無法照稿念,倘若您的母親無法妥適陳述,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

因為該傷害罪係由您母親擔任告訴人,您並未提告,因此在檢方那裏您僅是擔任證人的角色,母親才是當事人,當檢方依法起訴,案件移到法院審理,此時檢方即為原告,您與母親同為受害人,皆列則為證人之身分。 建議可將案件內容撰寫成書狀,開庭時直接陳交給檢方,亦可準備講稿,在偵查庭時即可照稿念,但如果檢方認為您陳述的內容與書狀相同,可能會就簡單問幾個問題而已。 檢察官開庭時,僅有被告、告訴人、證人及告訴人委任之告訴代理人可在場。其他之人,即使是親人,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並無法列席偵查庭旁聽。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tom 105-03-06 00:11

小弟之前因為逞一時口快,在一個討論薪資的論壇上講前公司主管的壞話,雖沒指名道姓,結果對方就要公然侮辱提告,結果我想道歉和解,後來對方提出撤告要求是要將原文刪除外,並且要手寫道歉文與到慈善機構做義工,之後我完成了要求項目並鄭重道歉,後來對方接受道歉要撤告,並有line給我訊息說他以有去撤告並有寄撤告函給派出所,結果我被派出所員警通知要做第二次筆錄,後來到場筆錄時我有問承辦員警是否對方有來撤告,而承辦員警也表示對方已有寄撤告函,結果我有在二次筆錄時補充已跟對方私下調解,結果我收到一次法院傳票,後來有跟承辦警方確認已有送出資料到檢察官那,而法院的書記官也表示可以不用出庭,但是後來又收到一次法院傳票

而這次我又打電話問警方,而我問當時承辦的員警他說已送出資料,但後來我打電話詢問書記官,他則說重來都沒收到任何撤告函,就這樣,一邊有說送出一邊說沒有,而書記官說若要撤告還需原告的意思,那我想請問這樣教表示無撤告,我還是要去法院一趟?那若原告改口之前撤告的協議算犯法嗎?

另外之前我有發現我前主管把我寫的道歉文po上臉書炫耀並指名道姓在底下留言數落我,那這樣會造成公然侮辱嗎?,雖說整起事件事我錯在先,但原告這樣的態度,我實在也覺得自己反而是被原告欺負。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6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只是溝通上的誤會,通常法院還是會傳喚雙方到場確認撤回告訴的意思。

2、可以先備妥相關履行相關約定的事證,法院自然會斟酌,無須過於擔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揚 105-03-05 21:52

去年友某人麻煩我貸款機車,然後說會繳款,但是半年後開始拖延,常常過繳費期限,造成我銀行方面信用出問題,在最後四期開始不繳

我也跑去調解委員寄出調解單,但是買車的對方留下真身分證號碼但是地址有誤,導致退件跟聯絡不到此人

所以想詢問一下,要是想調解委員的信件能讓對方收到即通知到場的情況下該如何查詢

沈恆 (沈律師) 105-03-05 22:19

轉向法院請求調解或起訴,調到對方戶籍謄本就會有正確地址。

鴨子 105-03-03 22:57

弟弟於2014年12月25日晚上下雨上學途中.騎電動自行車不甚撞到行人.
因弟弟緊張.所以當下把行人抱起到旁邊馬路.隨後牽電動自行車(現場移動)
2014年12月25日到2016年1月期間有調解.但因對方覺得理賠太少.所以調解3次都失敗
2015年10月5日弟弟出庭刑事(過失傷害)  已確定
2016年1月30日收到民事(損害賠償)2016年3月16出庭
對方寫的內容指我弟弟未滿18歲.且無照.無牌.說弟弟欲脫逃現場.
行人傷勢(頭皮撕裂傷.腦正當伴有暫時性意識喪失.病人自述創傷後頭痛頭暈)
弟弟部分因為沒有去看醫生所以沒有證明
那對方要我們賠償
醫藥費3千財產損失8千薪資補償8萬2(個月半)精神撫慰金10萬
總共19萬3千
因為我們家境不是很好.弟弟發生車禍後.爸爸因為擔心賠不起.而生病.家中變成沒有經濟來源.房子用租的.而弟弟跟我都是半工半讀.我們能拿出來的只有3萬
想請問.行人家中是開公司的.她的假單是老公開的.而診斷證明醫生沒有說要休息兩個月半.不行工作.   薪資部分是用扣繳憑單
因我們發現行人請假是從發生車禍隔一天2014年12月26日請假到2015年6月16日
在請假過程中有跟公司出去遊行抗議.出去玩
我們有對方的出去玩照片.我們自己寫答辯書.那如果付對方出去玩的照片.會不會侵犯隱私被告呢.要如何寫答辯狀
那對方醫生沒有說要休息.如何寫在答辯狀

賠償的金額要如何寫在答辯狀

麻煩各位幫幫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9 1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詳列對方的證據瑕疵及不足的部份,包含您說的診斷證明書、出遊、收據等。

2、此類事件繁複,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才能保障權益。

 

105-03-03 21:42

請問我方是計程車直行與從右方騎出來的機車發生車禍 行駛於正常車道上,因為視線被其他車輛停置擋住造成我方被機車撞到(擋視線的車輛也有被警察拍照跟一起調解),但是以路權我方是巷對方是街,事後有到醫院致意關心對方,也已申請調解,但對方要求178萬天價,我方雖有保險保險員也不願理賠這種金額,我們無法負擔,調解失敗,保險員要我們直接進入司法程序,現在已經收到傳票,但被告業務過失傷害,請問這樣我方可能負擔何種刑責?開庭時申請重新鑑定會有用嗎?

另外,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部分有收據的醫療部分其實沒這麼多,光精神損失就八十萬,看護費用與營養食品等等這些真的合理嗎?

你好:

業務過失傷害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未撤回告訴,通常都是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若已有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報告,檢察官是否願意重新鑑定會有疑慮,但可聲請看看。 要看對方受有何種傷害而定,若只是一般擦傷,當然是過高,可據理力爭。
105-03-04 20:3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目前只有車禍初判表,這個應該不算正式鑑定報告?

那如果提出申請正式鑑定檢察官可以駁回嗎?

對方傷勢不清楚 因為看起來是不嚴重

表面可能各處擦傷但內部不知道是何原因說有開刀

但也已經出院 研判不是重大傷勢

如果是合理範圍 保險也不會不願理賠 ,但這種情況明顯是對方獅子大開口

我們也沒有行車紀錄器或著影像什麼作為佐證且又是因為路權而理虧

但是明明我方才是被撞得一方,而且對方只擦撞到車子前面的車牌部分就如此嚴重

被告是我的父親,今年已經將滿六十

我們家是單親家庭所以雖然孩子已經成人但是家境並不富裕

不懂太深的法律只好到處問人,但是意見多就容易心慌

所以上來這裡求助各位律師解答

另外想請問一般這種情況出庭如果需要請律師的話可能要多少的收費才請得起呢?

南西 105-03-03 21:35

事實:

我的朋友(下稱A)在103年5月份,自行騎機車要停在人行道上時(有畫機車停車格),因為機車都停得很密集,所以A在停機車時,旁邊的那台由於不穩影響到A,而在A不小心下,自己的機車往前滑行至馬路,撞到停在馬路旁緊臨人行道旁的某名牌汽車(該汽車違規停在紅線上)。

當下有報警處理,也有做筆錄,但A沒有自己拍照,而今天(105年3月)A收到民事起訴書,及調解通知,原告是產物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求償共29,000多元(零件13,000多元及工資15,000)及自收到起訴狀繕本翌日起至清償日年利率5%利息

ps:A之機車僅保強制險及傷害險,未保第三人責任險。而此事故目前皆無人員受傷,僅有車子損害。

以下想請問:

1.由於汽車駕駛人亦是違規停車保險公司卻求償所有修車的費用,我方可否主張對方與有過失?比例又應該是多少?按此情形大約多少的賠償金是合理的呢?

2.修車費用可否折舊?工資亦能因為對方過失而減少嗎?

3.由於起訴書裡已有筆錄,但照片全是對方汽車受損照片,完全沒有其他完全呈現現場車禍全景照片,目前可否再去向警察局要照片?調解時是否要提出?

4.要如何知道修車費用是否合理?有查詢合理價錢之處嗎?

5.起訴書所載之利息是否一定要付?因為在起訴狀收到至清償前,並非我方不願賠償,而是金額未講好,對方請求利息是否是不當得利

6.我方保險公司能替我理賠對方一些費用嗎?

7.如果對方汽車沒有停在那裡(因為對方所停的路算是車流量大之處,應該很容易會發生事故),A之機車即使沒有停好也不會發生事故,A可以請求對方負什麼責任嗎?

8.A之機車由於也有些損傷,對方汽車如有保第三人責任險,A可以向對方請求費用嗎?

9.調解時應須注意什麼事?如果調解不成又該如何處理?

謝謝!

Petty 105-03-03 20:34

律師您好

我在過年前騎車被停靠在路邊的小貨車車門撞擊,人有受傷,車也有毀損,電話中對方說給我兩個方案大家各退一步,一是先拿一半的錢但其餘金額要隔3個月後才有辦法償還大約要8-9個月每月2000-3000付款才還得完;另一個方案是每月2000-3000也大概8-9個月才還得完.在電話中對方還直接說她們就是信用破產,名下沒財產,看我是要調解還是走法院都可奉陪,遇到這種人該如何是好??如果他們名下真沒財產,如果連告他都沒用,那我的權益豈不是沒保障??

請求律師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3 20:50

您好,

 

如能達成和解,雙方不必對簿公堂,浪費時間與精力成本,應是最好的結果,如對方名下無財產,縱使告贏也拿不到任何賠償,既對方肯作部分賠償,雖不甚滿意也總比甚麼都沒有的好。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蓓蓓 105-03-03 16:45
律師您好:我於去年6月28日在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是支道(轎車),對方是幹道(機車),車駛至路口時,再確認左方無來車並直行,餘光也注意右方無來車,車頭已過路口,此時我的車右前被撞,車子也位移近15~20公尺,發現撞到時約5-6秒,當時剛從家裡出發,車速約30公里,當時未裝行車記錄器。 請問(路權)是絕對論嗎?? 當下立即報警&叫救護車 騎車駕駛輕微擦傷,後座被載的腳骨折(已可以走路,還未拆鋼釘) 隨後有送水果去醫院關心並且給2000元壓壓驚, 之後都是以簡訊方式關心  當時要約他們談和解,他們說等傷勢好一點 總之在12月份時 他們知道快過了法律追朔期, 才約出來談和解 對方已有去申請保險理賠 但我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他們只拿到1萬多塊的理賠 最後結果是 騎車駕駛要求我賠償3萬(擦傷&修機車的錢) 後座骨折的 要求我賠償60萬 已對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最近還要再去調解一次 想請問律師這樣合理嗎
wumhi 105-03-03 06:46

律師你好~因為車禍我方有人骨折受傷~但受傷的當事人不願意對對方提告(只剩2天刑事訴送期就已到期)~說怕告不贏怕要一直跑法院麻煩~那麼若不提告了~只在期限內做車禍鑑定(等結果出來~刑事訴訟期效已過)~那車禍鑑定還有什麼作用嗎? 是否就沒用了呢? 另外若半年內有調解過一次但不成立~半年後還能繼續調解嗎? 調解是否有期限呢? 謝謝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民事求償時還是用得到鑑定報告(兩年)

而且如果鑑定對我們有利

刑事當然會贏阿

如果不想出庭建議可以請律師處理

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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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木子 105-03-03 03:54

您好 :

事發一浪犬。103年5月該民眾蓄意棄養年幼傷病(未植晶片)犬隻於有固定愛心人士照護餵養的途徑內,近期(15天內),此人見傷病犬有固定愛媽收編近半年,竟突然誣賴愛媽強取其犬,除到處散播偷犬說與欲告愛媽侵佔,甚至兩天一趟不分晝夜前往愛媽住所大聲咆哮、狂按電鈴與拍打撞門製造巨大聲響(有影音記錄),導致屋內狗群焦慮吠叫,鄰里不堪其擾,紛紛要求報警,但每回警察現身前即離去。由於有共同的生活圈,因此嘗試溝通後瞭解該民眾以犬要錢(有影音記錄),但未知曾經的棄犬已經收養人植入晶片。愛媽已於警察機關備案,警方也看過影音檔案。想請教,溝通也試過了,晶片也存在的,警方建議進入調解?是這樣的程序嗎? 該民眾甚至主訴:與其花錢上法院,不如把錢給他(有人證),他便不再騷擾。請求回覆協助,愛媽已近精神崩潰。感謝您的撥冗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3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涉犯恐嚇取財,不過本文認為畢竟只是以騷擾作為手段,所以應該不會構成。

2、至於狗的部份,倘若確實有植入晶片,則對方仍然是狗的所有權人,建議仍應該要返還,否則確實可能涉犯侵占遺失物罪,不過我方可以要求對方照料狗的醫療、照護費用等。

 

小木子 105-03-03 14:57
回覆 小木子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事發一浪犬。103年5月該民眾蓄意棄養年幼傷病(未植晶片)犬隻於有固 ... (恕刪)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

有晶片的意思是, 犬隻已經過收容所法定公告開放認養天數程序後, 植入愛媽名下..... 這樣還是自主救援群的濫愛心人缺乏立場嗎? 以上, 再次感謝~  

小宋 105-03-02 00:24

發問者簡稱乙方(狗主人),甲方(機車駕駛)

當下天色已昏暗(PM19:50),且道路無路燈照明環境下,乙方已將車子停妥於路邊,乙方親友已下車卸貨中(閃色雙黃燈),乙方親友發現對向急駛一輛機車,為甲方所駕駛,乙方親友便將車門掩蔽方便甲方通過,但甲方在行徑過乙方車後,直接輾過正於右側路邊草堆大便之乙方小狗,即便摔車。

 

交通警員製作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時,僅依照個人判斷(查照甲方筆錄撰寫),並未提及乙方撰寫之筆錄


調解委員會中,甲方與調解委員指依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之摘要內容判斷,裁定乙方索賠全額賠償及精神損失!

請問:

1.依照這樣的情形下,是否該由乙方全數認賠。

2.保險認定與車子無關聯,非車碰車之事故。

3.小狗屬於靜止狀態,並且非占用到道路。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2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在與對方和解

2、倘若無法聲請車禍事故鑑定或是無法和解,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由法院檢視相關事證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之後,由法院判決。

3、不過本案涉及刑事過失傷害罪,建議還是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Eric-Lai 105-03-01 21:52

這次車禍僅有車損部分,有以下問題想請教專業的律師
1.對方估價單(原廠)與實際行情相差甚大,該如何解決?
我方(機車)估價單修多少報多少,也有請車行開立收據證明,少部分車殼受損實修3千多元;而對方給我的估價單卻高達2萬多元,現場他的車損僅有前保險桿(Honda Civic 8th),事後得知他報的價錢為改裝品全新修繕費用,且含有非我方毀損項目之修繕費用
2.對方事發當下未表示他是改裝,是我方自行查證他的前保桿非原廠,請問車損部分該不該賠他改裝品?
3.若關於民事訴訟,若和解談判破局,我方是否有權拒絕繼續和解調解,等待對方上法院提告,或者等2年民事追訴期?
到了法院,法官對於獅子大開口通常會有哪些保護我方之措施"?例如 : 折舊率之類的嗎?
若對方謊報其車損部分,是否也涉及詐欺, 估價單也未詳載修繕項目(改裝品名稱,僅寫「前保桿」)的話呢?
感謝律師團對們幫我解答,由衷感謝 ^_^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2 09: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零件費用的部份,可以主張折舊。倘若並未因為該次車禍所受到的回損而有修繕的必要,相關的費用我方可以拒絕給付。

2、改裝品的部份,倘若確實受到損壞,對方仍可請求。

3、倘若雙方無法和解,可以等對方提告即可。

4、到了法院,我方可以針對證據表示意見,法院自會斟酌。不過此類事件比較不會被認定涉及詐欺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ric-Lai 105-03-02 23:07

謝謝律師您的寶貴意見,我方仍希望以和為貴,盡可能以和解為主,謝謝 !!

sakura 105-02-28 14:28

我在8月份騎機車被商店廣告刊板打到,因而摔倒送醫急救,診斷脛骨平台骨折,

休養2個月後,聽從醫師指示,可以至復健診所做復健治療,做了1個月復健後,

在另一家醫院照X光發現,癒合不良以及膝關節接的有點歪了,原因是第一次開刀未處理完善,後來又到另2家醫院看診,醫生都說是第一次開刀處理的不好,須另外在開一次刀,所以又在開第二次刀接合

現在,在跟商店做調解,開了第一次的調解會,商店主張他只須負第一次開刀的前三個月費用,關於我第二次開刀的責任,是屬於醫療糾紛,他不負責,就連調委會的人也都這樣主張

請問,商店的責任如何?一般骨折調解的金額如何?怎麼調委會的人自行認定大腿骨折就只賠償10萬-20萬,我2次開刀費用下來就花了20幾萬,光賠償20萬叫人如何接受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8 14:57

您好,

 

1、第二次的開刀已不再可預期之範圍,是難以向店家請求支付。

 

2、賠償金額本就依據您的實際損失與精神慰撫金來計算,如您認為20萬無法接受,可選擇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來判定賠償金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8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8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雪0 105-02-28 10:59

去年9月  發生一起車禍  車我女朋友的 我騎車綠燈直行車速30幾.對方轉彎車(不知道有沒有代轉格)他沒有代轉直接撞我.雙分倒地我起來報警.警察來了救護車也到了  .他救醫我在現場做筆錄(我沒有就醫) 我做好A筆錄的時候警察說要醫院.對方要做筆錄結果我們去的時候問醫院人員.它們說對方已經走了(請問他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後來我們跟警察去了他家2次不同地方都找不到  後來是因為透過他家摟下的鄰居才找到她(事後過了2.3天他才出面說明他去找他老婆)  就這樣她做好筆錄.後來我自己去聲請調解委員會  初步下來了   我違規未戴安全帽.對方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去了調解委員會2次都沒有成立(原因他說是我撞他還要賠錢幹嗎).在第2次的調解委員會的人說一人一半可以嗎(我回答可以)對方說是我的錯她不願意    後來調解委員會的人叫我去提告    我也去了(提告費用1千多我自己出的)   到了開庭日他拿著2把枴杖(去解結委員會的時候她走路好好的正常)  開庭的時候法官問他要不要理賠他還是說是我撞他  法官也強調初步表上面寫的清清楚楚是他撞我的(監視器畫面也清清楚楚)   後來法官說要不要重新檢定他說好(我還是只能一直等 我車也沒有錢修)  到了今天當時幫我們處理車禍的警察打電話給我說對方要告我叫我去做筆錄.(他要告我過失傷害)   請問當時車禍我沒有就醫(這樣會對我不立嗎?)   請問我朋友跟警察可以幫我作證說我有受傷嗎?  請問在這段時間我上班請假被扣薪水跟交通運輸費.提告費.我可以叫他裡賠嗎?   請問車子有保強制險會理賠嗎?  請問他這樣一直裝瘋賣傻(我要怎麼辦...)  請問他告我會成立嗎?  因為我現在沒工作家裡是特殊身分我沒有錢可以修車可以請律師  請律師大大們幫幫我可以嗎 掰脫謝謝你們

你好:

警方已到場處理並送醫,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意見書認定你有過失,對方就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並向你請求損賠償(醫療費用薪資損害、車損精神慰撫金等)。 你是否有受傷要由醫院開立證明,否則難以認定。若要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要在6個月內提出。 要看你是不是因車禍所受之損害而定(薪資損害、就醫交通費、醫療支出等),開庭之交通費通常要自行吸收,訴訟費用會由敗訴之一方負擔。 強制險不理賠車損,有投保第三責任險(任意險)、全險才會賠車損。 若經濟狀況不佳,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乃論之罪,可繼續談和解,一併解決民刑事紛爭。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8 19:43

您好,

 

1、車禍事故當下有報警且警察到場處理,所以本案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2、對方對您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最終可能不會成立,因本件車禍事故過失全歸責於他。

 

3、建議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山姆 105-02-26 16:13

律師好:

因為漏水損害賠償鄰居提告,2個月前作簡易庭調解
調解成立(對方答應處理漏水),但對方依舊沒處理。

 

請問:

1.我該怎麼作?

2.是否還可以提告?

你好: 調解筆錄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可持調解筆錄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依你調解筆錄之記載不同,適用強制執行法第127條以下行為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可能會是可替代行為(直接修復)或不替代行為(例如容許進入+修復)之行為,執行方式不同,先繳納之執行費最後都可以跟對方要回來。
山姆 105-02-26 16:06

各位律師好:

因為漏水損害賠償鄰居提告,2個月前作簡易庭調解
調解成立(對方答應處理漏水),但對方依舊沒處理。

 

請問:

1.我該怎麼作?

2.是否還可以提告?

可以調解筆錄向法院聲請民事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Amy-Tai 105-02-25 14:53
平安; 右方鄰居的樹,主人(遠親)長期不在,委託我母親代為處理樹木的問題(附近鄰居反應樹高,會打到他們家屋頂,其實,都沒有發生),反應到村長那裡去了。在我們做孩子不知情的狀況,我母親私自出錢請人來砍樹,村長聯絡砍樹的人而已,口頭上說:村長會保證不會有事(出一張嘴而已)。問題是:種樹的人是另一房親戚,也主人之一,而她完全不知情(樹已經被砍掉了),若她回來時,我們要承擔甚麼法律責任? 2.>砍下的樹幹(木頭),附近做中藥的鄰居,想要強行拿走,我說:妳有問過主人嗎? 她說:村長說可以就可以,村長最大。 3.>電話詢問鄉公所的清潔隊隊長,他回道:這個樹是私人種植的,公所無權代為砍筏,而這筆錢應該由主人出。你可以到民政科的調解委員申請,由調解委員會出面要回這筆經費。 4.>村長不願透露鉅樹人的電話(因要請他開收據),我們才可以申請這筆費用。(其實,我們不是真的想要回那筆經費,而是經由書面的確認,大家都有憑據作證,不然,那位女主人回來時,我們是不是要負完全的責任呢?

你好:

樹木若是種在土地上就會變成土地之出產物,成為土地之部分,依民法第811條規定,由土地所有權人取得所有權所有權人已經委託你母親處理樹木,只要你母親沒有違反約定,就不會有責任。 要看砍下來的樹木事當作廢棄物或是另有用途,若未拋棄所有權,原則上還是土地所有權人所有,村長無權處分該木材,可要求返還。 你母親可依民法第546條規定,依委任契約求償還支出之必要費用。 你母親經過授權處理,應該不會有你所述之問題。
Amy-Tai 105-03-10 13:29

謝謝徐律師的回覆,Thank you so much!

林真 105-02-25 13:50

事情發生在104/11/04 星期三,案發時間約19:25,當下一撞上我就看姐姐的小女兒是否有受傷、驚嚇。撥打電話是李小姐~ 案發地點在南投縣草屯鎮碧山路路與仁愛街街口發生擦撞。先以我個人立場陳述~ 我的方向走仁愛街直線,當時路口是閃爍黃燈(如圖一)。我將車開往前開,那時我有看到碧山路有車子"準備右轉"有打方向燈,於是我就往前開,並沒有看到後面有跟著一台車行駛。當時,雙方都沒看到對方的車,這此時才擦撞上,擦撞當時,因我後方也有來車要直向行駛,我有稍微移動車子,讓後方車子能順利行駛,過一會警察才到了,量完現場及拍照也要求雙方去警局作筆錄。當下,李小姐並沒有說她車上有小孩,並且有受傷,是做完筆錄簽章完後,才說她要更改內容及車上有小孩也受傷,不過,當場警方說,都已簽字完,沒有再重做筆錄的行為,而我當天到警局作筆錄也沒有看到李小姐的小孩在現場,是後來在第一次調解中,李小姐的先生才拿出她車上的行車紀錄影片及小孩的驗傷單。要我索賠他的車損及小孩的受傷醫藥費及所謂的精神賠償,總計加總約6萬(修車估價單約5萬及受傷醫藥費及精神賠償約1萬),而要求我方的修車須自行吸收,所以,在第一次調解中沒和解(鎮公所調解),之後,爸爸有去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圖三),所以在鎮公所第二次協調也不歡而散(離事故鑑定開會約一周),在105/2/2,家人代我去開會敘述當天的經過,也在2/19判決書下來(李小姐是主因,我是次因),如今,2/21當晚,我接到草屯派出所警員來電,要我周五當天休假回去做筆錄,事由104/11/04案發當日李小姐的女兒「車禍過失傷害罪」報案。請問,當日我需要如何說明及注意事項。我們很又誠意要和解,但對方一直強咬著不放的狀態下...

Amy-Tai 105-02-25 01:07

平安;

右方鄰居的樹,主人(遠親)長期不在,委託我母親代為處理樹木的問題(附近鄰居反應樹高,會打到他們家屋頂,其實,都沒有發生),反應到村長那裡去了。在我們做孩子不知情的狀況,我母親私自出錢請人來砍樹,村長聯絡砍樹的人而已,口頭上說:村長會保證不會有事(出一張嘴而已)。問題是:種樹的人是另一房親戚,也主人之一,而她完全不知情(樹已經被砍掉了),若她回來時,我們要承擔甚麼法律責任?

2.>砍下的樹幹(木頭),附近做中藥的鄰居,想要強行拿走,我說:妳有問過主人嗎? 她說:村長說可以就可以,村長最大。

3.>電話詢問鄉公所的清潔隊隊長,他回道:這個樹是私人種植的,公所無權代為砍筏,而這筆錢應該由主人出。你可以到民政科的調解委員申請,由調解委員會出面要回這筆經費。

4.>村長不願透露鉅樹人的電話(因要請他開收據),我們才可以申請這筆費用。(其實,我們不是真的想要回那筆經費,而是經由書面的確認,大家都有憑據作證,不然,那位女主人回來時,我們是不是要負完全的責任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5 13:11

您好,

 

1、應先聯或委託之主人,由其取得實際樹木所有人之同意後再為處理之動作。

 

2、您母親若已知樹木非委託人所有,就不應處理樹木,未來若真正的主人要請求賠償,您母親與委託人均須負擔賠償之責,甚至有刑事毀損罪之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Amy-Tai 105-03-14 00:06

樹木砍完後,又有另一問題出現了:晚上時,有夜鷹徘徊叫聲,左邊的惡鄰居,三更半夜拿空氣槍要射殺那夜鷹,或放沖天炮,搞得我們那區的鄰舍不得安寧,夜晚不敢隨便出入這一帶,怕被他的空氣槍射到,我們的生命已受到威脅了,這種行為不是已違法了嗎?而我們這一帶的居民仍然沈默嗎?想請教律師,那位惡鄰居是犯了哪些具體法條,好讓我跟村長商量,請他去告訴我們家左方的惡人。

阿和 105-02-24 15:58

我們家於104年1月底買入4F翻修中古屋,當初合約上賣家也註明“無漏水”,我們於104月11日出租搬進,但在105年2月巡視時,發現其中一個房間牆壁有滲漏水壁癌,當時已透過房仲和賣家聯絡,對方回覆是現況交屋,告知無漏水須於半年內.且不負瑕疵擔保責任要我們自己改善漏水問題。

我們後來找了抓漏師傅估價要20-30萬,師傅告訴我們是外牆有縫隙,水是從那裡進來的。也有其他朋友告知這個情形,可以請前屋主負責修繕

但前屋主反應是現況交屋,不想負責。剛買屋又要修繕是筆不小數目,我們家都覺得感覺不好,才住3個月,抓漏師傅來看時,也直接說,這是不是剛油漆粉刷過,似乎有刻意隱瞞情形。

我們已向消保投訴,直接申請調解,早點結束,想請問我們真的沒理跟前屋主跟仲介求償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24 16:08

您好!如果屋主有刻意隱匿且價格不相當的話,刑事可能有詐欺民事上,屋主要負瑕疵擔保責任,至於對方所說的6個月,可能是民事解約權與減價權的時效,但必須是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後在6個月內主張,但若是屋主故意不告知瑕疵或是瑕疵不是通常程序檢查可以發現,那會不受限制。

您好:

若有漏水,應可以向賣家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要求他們賠償,但仍要視你們契約如何約定才可以確定,建議持該契約尋求律師協助。

交屋當時賣方沒有說明房屋漏水情況時,那就有瑕疵擔保責任,可主張減少價金,另外也有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責任,而房仲如果故意或是有過失沒有查證、告知漏水狀況,也有損害賠償責任,不過減少價金、請求賠償都有期限問題,必須要注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4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您置之不理,可能即必須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但再來您即須評估提起訴訟之成本,法院可能要求原告委託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責任歸屬及維修費用,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費用可能需要數十萬元,若再加上法院裁判費用律師委任費用,以及訴訟時間等成本,可能自己修好比較划算,且即使對方須負責,若對方又在爭執減少價值之估價,可能又需委託動產估價師公會鑑定釐清減少價金之計算,又是一筆鑑定費用成本支出,訴訟解決真的不見得比較划算,以上須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4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對您置之不理,可能即必須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但再來您即須評估提起訴訟之成本,法院可能要求原告委託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責任歸屬及維修費用,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費用可能需要數十萬元,若再加上法院裁判費用律師委任費用,以及訴訟時間等成本,可能自己修好比較划算,且即使對方須負責,若對方又在爭執減少價值之估價,可能又需委託動產估價師公會鑑定釐清減少價金之計算,又是一筆鑑定費用成本支出,訴訟解決真的不見得比較划算,以上須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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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105-02-24 09:41
家母居住於新北市板橋的房子 自102年起家母所居住所 家中浴室及廚房出現天花板漏水情形 其間家母多次與樓上住戶自行協調皆未有結果 又在103年時聲請調解委員會 但樓上住戶仍是置之不理 故漏水情形已至今日 今家母有意尋求法律途徑協助 希望透過公權力能迫使樓上住戶願意修繕 由於我們對存證信函提告流程 還有訴訟費用等訴訟過程皆不熟悉 還希望有熱心的律師先生/女士能協助我們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4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維修費用不高,不建議提起訴訟解決,除繳交法院之裁判費用與可能產生的律師委任費用外,法院尚將要求原告委任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歸責原因,與修復金額,鑑定費用可能高達數十萬元,且亦需耗費長久訴訟時間,以訴訟解決不一定真的比較划算,需考量全部之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4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維修費用不高,不建議提起訴訟解決,除繳交法院之裁判費用與可能產生的律師委任費用外,法院尚將要求原告委任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歸責原因,與修復金額,鑑定費用可能高達數十萬元,且亦需耗費長久訴訟時間,以訴訟解決不一定真的比較划算,需考量全部之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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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ne 105-02-24 09:40
對方在警察到之前 把機車移動到路邊 這樣是否有破壞現場? 對於日後調解對我是否有利? 在口頭上有承認是他自己的疏失 且有第三者聽到 是否成立?
小芬 105-02-24 09:40
過年期間因車多回堵導致3台車相撞.A與B是確定緊急煞車都停住的車.C卻沒有煞住撞上B.迫使B又撞A.筆錄做完後自行和解.C賠償A.B.起初是談分期可.後變為可全給(跟朋友借錢).又再變負擔不起要等初判表然後送調解.想請問現在怎麼做比較圓滿
wellyak 105-02-23 22:34

您好!

我在上個月底在路口與轉彎機車發生事故,我是直行機車,當發現會跟對方撞上我有減速,但對方機車直接騎過去,還是來不及我撞到他機車的排氣管,整個摔車,對方當時候有停下來,他人沒事,我整個人摔在路上,有打電話報警送醫,事後也都有做筆錄,一個月後申請鑑定結果是"依現有資料難判斷肇事因素"

然後我就不知道要怎麼跟對方談了

他人沒事  車子修個幾百元 換掉排氣管外殼就好了

我人受傷  車子也毀損  問過車行也要一筆不小的修車費用

請問我接下來應該怎麼做呢?要怎麼釐清肇事責任

直接申請調解

 

我是覺得這整起車禍有一個因素是路口施工這件事

之前我有看到他們會派人指揮交通 但那天沒有

我覺得路口施工真的會影響行車路況

https://c2.staticflickr.com/2/1546/24587570773_bbc52447dd_b.jpg

 

因為事故事在路口發生的

我覺得那個施工  會影響我是否有看到  轉彎車

因為我看到前方再施工  我必須騎到對向車道  我要先注意對向來車

等到我騎出來  到路口  了  根本來不及反應跟判斷  有無轉彎車!!!!

當時也是綠燈  雙方都沒有紅燈的問題 那個路口轉彎車也不用兩段式左轉

 

對方轉彎車  也無法判斷是否有對向來車  應該是可以啦

但他也可能受到  施工視線的影響  無法判斷是否有來車  就左轉

https://c2.staticflickr.com/2/1540/25121576931_b5b07a9078_b.jpg

 

 

 

 

*///////////謝謝律師的回答 謝謝///////////*

 

你好:

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無法鑑定肇事責任歸屬,可以考慮至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由調解委員協調、整合雙方意見,一併解決民刑事紛爭。 若無法調解,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雖然不一定會構成,但可以施加壓力促成和解調解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要在2年內提起。 強制險部分可以先請求理賠。 可能有國家賠償的問題,但你提供之資訊不足,無法判斷。

一、 覆議有時間限制建議儘速聲請覆議

二、覆議要過後續談判才會占優勢。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yui 105-02-23 15:24

您好,

我前年2014在百貨公司上班時,借了鄰櫃一把瑞士刀,對方遲遲不願歸還,於是我就報警處理。對方態度十分消極,法院也沒有去,約好調解也不到面,後來聽檢察官說對方還把瑞士刀給弄丟了!

這星期將再次調解,請問我該如何向他求償把瑞士刀取回(如無法將原物歸還我應該如何辦?)另外是這中間開庭跟調解我都像公司請假,請問有辦法向他索取賠償金來補貼中間沒有上班以及通車往返的損失嗎?

yui

沈恆 (沈律師) 105-02-23 17:00

您好!

如果已將借用物遺失,可請對方照價賠償,但出庭請假的損失及費用要自行負擔。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