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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y 103-08-03 18:01

  就是我有在經驗網拍,然後在網路上找一個紅人代言(有上千收費)但是後來他不能如期在我要的時間內寫文章,所以我決定不要他代言,請他把商品跟錢寄回來,7/24告知他,7/25寄回,他也說好,結果之後又說工作忙沒有空寄,要我等下禮拜,然而他在我的催促下就不高興,又po一篇文章,意思大致上是他吃軟不吃硬,我越是催,他越是故意不快點寄回,到現在得不到回應,也不知道到底什麼時候才要把商品寄回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3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對其提起侵占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燕子 103-08-03 16:14

社團團購網路交易  第一次購買 買家拖了一個月多才匯款

想說當媽媽的手頭不便 便自先墊款叫貨

第二次這位麻麻又購買

6/3下單預購  當天通知匯款   也得到回應

之後一直拖到7/23催款時才告知說不買

我告知說我網站有寫訂了無法取消

直接8/3 我又私訊  竟然加我黑名單跑單

請問我是否可以走民事訴訟 提告民法的" 違反買賣交易契約 "

 


 

 1.如果已經確認買賣契約成立  依法對方有給付價金的義務   且你已經先行墊款  你可以跟對方請求返還這部分   2.你自行衡量金額大小   也可以考慮聲請調委會調解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103-08-02 21:01

我再今年3月分因為購買入仿冒手機殼被海關查獲,再今年5/23號被判緩起訴處分,但我再當天又因為之前再網路販售違反商標手機殼又被警察找去做筆錄,我到現在都還未接獲第二起的開偵查庭通知,請問我現在要怎麼辦? 如果最近要開庭 我應該要怎麼跟檢察官講? 會影響到我第一次的緩起訴嗎?

5/23號做筆錄時,警察有告知我 廠商並沒有要對我提出告訴,就剩檢察官那邊的,請問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有機會這筆也被判緩起訴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07 17:08

1.好好認錯,看檢察官會不會送您緩起訴,請參考商標法第95條、第97條。

2.第二次可能影響比較大。

3.您要如何處理檢察官? 怎麼判,看態度。

以上。

nania 103-08-02 09:54

您好,

 之前一直都在網路購買遊戲點數, 可是在今年五月開始收到警察局通知我在二月中旬儲值的點數是被詐騙的點數, 這部份已先向警察局提供當初購買的交易資料, 目前還沒收到下一步的程序. 不過這二天又收到遊戲公司說我三月存的點數是經過中華電信及遠傳電信小額付款作業程序有問題, 終止我的帳號行使權利. 不過這些我可以確定都是跟同一位網路賣家購買的, 現在遊戲公司要我補足欠款的點數金額, 才能恢復帳號. 那我可以告那位賣家嗎? 這樣他都完全不用負責, 吃虧的是我們這些消費者...很生氣..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2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賣家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2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資料向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糖糖 103-08-02 00:27

本人於今103年2月8號時被三重分局逮捕,控告我兒少法第29條及刑法231條,

今年7月底收到法院簡易判決兩條合併處有期徒刑五個月,但我去年還有一條竊盜,被判四個月緩刑兩年,請問這樣是否會與現在的五個月徒刑加在一起服刑?如過是的話,這樣加起來九個月,服刑期間我能有資格申請假釋嗎?

還有就是當初被抓而供我出來的女的,明明是他自己同意性交易,我也告知會發表在網路上,這樣他應該也是所謂的共同正犯才對,但檢察官卻只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懲處她,我打電話反映,檢察官就說因為發文的是我不是她,向法院寫承報狀也無下文,請問這種情形司法不公該如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7:21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表現優良有機會聲請假釋,但是時間過短,累積點數恐不易。您可以嘗試聲請易科罰金或是易服社會勞動。

2、檢察官的處理於法有據。

103-08-01 22:06

我再今年3月分因為購買入仿冒手機殼被海關查獲,再今年5/23號被判緩起訴處分,但我再當天又因為之前再網路販售違反商標手機殼又被警察找去做筆錄,我到現在都還未接獲第二起的開偵查庭通知,請問我現在要怎麼辦? 如果最近要開庭 我應該要怎麼跟檢察官講? 會影響到我第一次的緩起訴嗎?

5/23號做筆錄時,警察有告知我 廠商並沒有要對我提出告訴,就剩檢察官那邊的,請問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有機會這筆也被判緩起訴嗎?

103-08-01 22:16

5/23號做筆錄時,警察有告知我 廠商並沒有要對我提出告訴,就剩檢察官那邊的,請問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有機會這筆也被判緩起訴嗎?

wan 103-08-01 21:33

我(大二學生)被網路詐騙匯出了兩萬多元,簡易庭開庭說是可以不必通知出庭,現在判決對方是幫助犯有罪,我電詢當初報案的警察和此次判決的書記官,他們說我為甚麼沒有當庭要求民事賠償,還說錢進了對方帳戶就是他的財產了.

但判決也沒通知我出庭,我無法表達意思,雖然只有兩萬多元卻是我的生活費,我想要回來,為什麼非法犯罪所得會變成罪犯的財產不能還我呢?

請教教我要怎麼做才能要回我的錢?萬分感激,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01 23:24

您好!您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失;刑事若還在上訴期間內,也可請檢察官提出上訴,理由是因對方不賠償被害者,應加重其刑。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1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要求檢察官上訴,並於上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Vince 103-08-01 17:45

我本身從事網頁及平面設計等工作

平常朋友會介紹案子給我接

在103年四月份左右,接到一個繪圖手稿

案子內容是對方要我畫台北101 東京晴空塔的畫給他

中間有簽署合約,內容大約為我的畫作版權賦予給對方

對方為文具出版社

而我這張畫作被製作成小筆記本封面,在網路上販售

而在七月底,我接獲出版社通知

說我那張畫作被告侵權

但我還沒詢問清楚告方是否為台北101

出版社跟我說,我必須在畫作之前就應查詢好是否有侵權行為

後續問題將會持續與我聯絡

我承認我當時不清楚這有侵權行為

現在知道了,但感覺出版社將所有責任放置在我身上

但我的責任是否只有我把畫作販賣給出版社這邊呢?

如果是,那對方收到的律師信函我是否該理會呢?

無助的我到此求救

先謝謝這邊專業人士的解惑

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21: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台北101大樓著作權,除非您使用建築的方式,否則原則上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2、您應該要求對方提出第三人所寄發的律師函,以利釐清

3、倘若您違法著作權則會有民刑事責任

小豪 103-08-01 09:20

我於今年103年4月在玩線上遊戲認識一名玩家,該名玩家對我陳述他是女生於是,我們就網路上交往,他有承諾說之後會見面來台北找我,手機說話筒壞掉無法通話所以都傳簡訊跟RC對話還有GGC的對話,然後有一起玩LOLCS楓之谷尬舞以及劍俠Q傳有需要點數 叫我幫忙他籌錢LINE上面有說是跟我用"借的",但是沒說哪時候還,近期我發現她還有跟其他男生搞曖昧經,過調查發現她是男生一人扮演多腳色進行多方面欺騙 騙取我買點數給他 管道有 我買點數卡序號給她儲值以及用我的手機小額付費還有刷信用卡,這些交易紀錄明細都有證據留著還有對話還有,如果他是使用家人例如姊姊或妹妹的照片跟我進行交往較我買點數幫他 請問有構成詐欺嗎 ,如果他開庭找來那女生我會不會無法起訴他,因為他後來有說要還我4萬 因為總共借4萬給他,,然後他就說 他會還累死也會之後 就跑出另一個自稱他姊妹的朋友說 他住院了 要半年 扯了一堆有的沒的 請問我這樣能告他甚麼呢 ,目前想著手寫存證信函 因為他有講出他乾弟住址,所以我覺得就是他本人 想寄信給他但不知道存證信函應該上面寫甚麼好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1 11:31

您好:1.若您僅希望對方還款,您可寄發存證信函債權人要求返還債務,信函內容可包括借款時間、金額、約定還款時間等,並註明「限台端於民國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還款行為,若不獲回覆,本人將立即採取法律行動,訴諸法律」等語,亦可委任律師協助您撰寫存證。2.若對方係以假身份和您交往,並以偽造事由和您借款等詐數讓您陷於錯誤,已構成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可向警察機關報案,或直接提出刑事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麟其建 103-07-31 23:39

網路購物詐欺 報警後之後對方私下 ATM轉帳還我錢了

我有問過警察 對方好像要在開庭前還清 才能減輕罪責

但對方宣稱 他帳戶凍結不能轉帳  只能去銀行 無摺匯款

還要了我的分行 之後確定收到錢 但害怕日後會不會又有糾紛

如果是來路不明的錢 匯入 日後會不會被告侵占

我要如何自保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1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對方主動匯入您帳戶,且又無要求您匯回,尚難成立侵占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never1314 103-07-31 19:11

前兩個禮拜我帶了自己的電腦進公司使用,使用時有存取公司網站 (皆需要公司密碼才能登入)。電腦上無存放有任何公事上資料。 昨天被告知公司有規定不能攜帶個人電腦進公司使用,今天被要求 上繳私人攜帶之電腦給 IT 部門掃描檢查是否有存放公司敏感資料。 並會因我攜帶個人電腦進公司會提報懲戒會進行懲戒動作。 之後經 leader 去詢問是依何條法規提報懲戒會,法務回答公司的 法規中有規定:不得以私人未經 IT 同意之硬體設備連接公司網路。 請問公司有資格依這條法規掃描我電腦上的資料嗎? (但其實已經把電腦交給IT部門…) 如果公司沒有資格檢查我的個人電腦,請問我可以如何爭取本身之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3-08-01 23:41

您好!您若不交出電腦,公司本無權利強制您交出,僅能依規定進行懲處;然而,您既然已自願交出檢查,公司進行檢查的行為並不會侵害您權益,除非您發現檢查的過程另有破壞電腦的行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andra 103-07-31 11:14
我之前在網路上買了衛生棉條 結果那個賣家被衛生局查到了,結果我就收到類似傳票的東西要我去做筆錄跟提供匯款資料等証據,我只知道對方是違反了藥事法但我不知道我會不會被當成共犯或者我有沒有刑責上的問題? 謝謝 調查員說:去做筆錄會對我比較好

您好,檢警第一次筆錄對後續程序影響甚鉅,一不小心恐遭國家刑事追訴,建議於做筆錄前,攜帶傳票找專業律師諮詢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調查局是以證人身份傳喚您,應是要確認對方是否有販賣之行為,而您的身份並非被告,所以也無從請律師陪同到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8-06 20:09

 您應該是證人而已. 衛生棉條不是甚麼違禁品(如槍枝, 毒品等), 購買持有沒問題的, 不可能有刑責

Ding 103-07-31 09:44

昨日 我像警察報案,有人在網路恐嚇語言對我造成生活上的不便與心生恐懼,威脅到我個人生命安全。

被告人現在想要和,請問上調解委員會我該注意甚麼,需要在調解單上寫甚麼條件,才不會在法院上被對方告"誣告"呢?
調解後,被告人會被輕判或緩刑或我敗訴嗎?  敗訴的話我需要承擔任何的費用或者法律責任嗎?

大部分的調解金落在多少?

您好,謹回答如下:

1.提出刑事告訴不用繳納訴訟費用。

2.除非您是捏造事實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否則若對方確實有恐嚇行為,就不會有誣告問題。

3.調解時會有調解委員詢問雙方和解的條件,主要是和解金額的多寡。

4.因恐嚇罪為公訴罪,一旦調解成立,檢察官通常會作成不起訴處分。

Ding 103-08-02 16:53

那請問律師      像這種的恐嚇案   調解金額大概多少呢?


如果上調解委員會    我在高雄   她在台北   那需要在哪裡調解呢  

阿寶 103-07-31 01:37

我再網路上購買到一個知名品牌皮夾
我再三確認過她也保證是正品
 收到貨後過兩天我朋友說是假貨
當時在大家朋友前聚餐使我非常沒面子
 我也去求證是假貨了 
我除了向他要求退款外可以要求其他賠償嗎?

若其明知為仿冒品而仍保證為正品進行銷售,則此部分可認為構成詐術之行使,而可能構成刑法詐欺罪。就此您可依法提出刑事告訴,或先限期處理後決定是否提出刑事告訴,來促使其出面退款處理。

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1 0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是以接近市價的價格購買,此部分對方可能涉犯詐欺罪,您可以報警處理或是提起刑事告訴。

2、倘若您是以低於市價很多的價格購買,您可以要求退貨,並且向該品牌公司檢舉,該賣家的行為,促使其調查違反商標

阿勇 103-07-30 22:44

Dear 律師

因在網路上常常有人說話很難聽,直接公然污辱,平常就想說算了

但是遇到很誇張的,想直接提告

請問流程大約是甚麼阿?提告費用會很貴嗎?

再麻煩律師麻煩回復哦!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建議將對方涉嫌侮辱的畫面截圖存證,之後可提出對方涉犯公然侮辱罪的刑事告訴,並於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以維護您的權益。

kiree 103-08-01 09:11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網路遊戲中罵人"狗腿",算涉及公然毀謗侮辱嗎?謝謝~

小刀 103-07-30 20:03

我把對方私下辱罵我髒話及媽媽妓女,這些公開到網路上叫大家近來嘲笑!

還PO出他的ID,對方說要告我誹謗,因涉及私德無關,所以我是誹謗罪加重要件因為我PO在網路上。

請問我的行為真的有滿足誹謗罪構成要件嗎?

熊貓 103-07-30 19:44

聊天室碰到無故網路霸凌

,已截圖但不知如何下一步。

如:挖開一個洞幫妳撐大一點如何、陰道長痔瘡、妳屁眼街友插開花。。。等等言語讓我很不舒服,對方還變本加厲一直罵也沒歉意。

我想尋求律師的幫助與指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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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103-07-30 18:24

我是住在山莊社區住戶(汐止迎旭山莊)--是獨棟但住戶連在一起那種~近日隔壁鄰居在後院蓋起兩層樓違建(在蓋時未和我們溝通支會)目前是影響我和另一鄰居的視野景觀與光線,經溝通無效便與同受侵害的鄰居通報1999並知會山莊委員會主委...因查網路資料實在擔心政府在查報違建的決心...而惡鄰居在事發後仍加緊幹工不當回事..我想請問如果在政府處理不積極的狀況下,我有什麼方式可以應對?可以興訟告他侵權?或者有什麼辦法阻止惡鄰侵權的作為?(他是蓋他家但把我們視野擋住...是否構成侵權?)懇請大律師們解惑!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0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新北市工務局舉報鄰居違建,公務機關會派員勘驗認定,若有違建之情勢會為報拆通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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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思劉 103-07-30 18:14

律師您好:

我在網路某p平台購買了一項電子產品,收到時使用沒幾分鐘就故障,完全不能開機,聯絡賣方,賣方要求把東西寄回,他會換貨,也會補貼我寄回的運費。想不到一寄回後,賣方便傳簡訊稱無任何故障,若要寄新品給我,則不會補貼我當初寄回的運費;因為賣家這種出爾反爾的態度,以及對該商品品質的不信任,我便改成要求退貨、退費,並且就這次很不愉快的購物經驗給予了該賣家負評。此賣家竟要脅,要是不把負評收回,將不接受此次的退貨,也就是說,他一毛錢也不會退給我。請問若是他堅持這麼做,我適合提告該公司侵占嗎?或是有更適合的罪名能提告?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21:48
您好,針感謝您的留言,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依法可主張消保法的猶豫期間,可以要求無條件退貨,並且無須負擔任何費用,倘若對方遲未依法處理,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2、有關是否涉及刑事侵占的問題,本文建議您應該先行核發存證信函,或是提出申訴之後,對方仍然拒絕退款之後再行提告較為妥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0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係企業經營者,您亦可直接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處提出申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咖啡 103-07-30 14:50

不好意思還是個學生,想請問我在知名的匿名論壇上發表投票行文章內容大致上是訊問為何喜歡這動漫角色的原因,隨後被網友問候智商部分,制止後還被戲稱止義洨起入,因為對網路用語不是很懂所以上網查了資料原字是正義小超人但改字後發現是在諷刺別人裝正義意思,請問這樣也算是毀謗他人名譽?

不好意思因為後續有些網友貼出一些照片,我感覺非常不舒服,圖片是兩個男人,一個站者另一個看起來是跪在地上,站者的人用手按者跪者的人頭在他下體部位處, 並在跪者的人身上貼我的IP , 這感覺真的很不舒服,這樣已經算是性騷擾了吧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0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刀 103-07-30 08:49

我遭人用私訊的方式,辱罵趕羚羊,妓女,媽媽妓女,這些等字眼!

然後就生氣,把她辱罵的方式公開到網路上,還有他的ID,叫大家近來嘲笑他,看她沒水準。請問這樣有放誹謗罪嗎?

您好,初步判斷您的行為可能涉犯公然侮辱罪,但囿於您的資料有限無法給您完整回覆,建議攜帶詳實資料找專業律師討論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阿鋒 103-07-30 05:34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於九月十二日要入監服刑

關於假釋問題想請教律師

我這次算是於緩刑期間再次涉及兒少行交易案而被法院撤銷緩刑,必須服刑一年兩個月,我這是兩罪合併執行一年兩個月,請問我必須關多久才有可能假釋

我問過律師跟書記官他們好像都說沒有假釋

但我又在網路上看到一些法條說有期徒刑刑期滿二分之一,累犯滿三分之二得以申請假釋

請問各位律師這是怎麼回事呢?

感謝賴律師的回答

懇請問我的刑期多久可以假釋出獄呢

因為我是撤銷緩刑,算是累犯

 http://www.typ.moj.gov.tw/ct.asp?xItem=244755&CtNode=31168&mp=045

受刑人入監執行後,而有悛悔向上實據者,在監期間達刑期二分之一,累犯在監期間達刑期三分之二,得報請假釋(如依新修刑法規定撤銷假釋執行殘刑者不得假釋需執行期滿),惟尚需在監執行期間至少六個月以上暨累進處遇達二級以上(需二級且作業、教化、操行每項成績分數連續三個月保持三分以上)經教誨師提管教小組會議通過,再提假釋審查委員會通過,再陳報請法務部審核通過後,由法務部行文地檢署,向法院申請該員假釋中付保護管束裁定,經法院裁定後送地檢署,收到裁定書才由地檢署核發釋放命令,監所始得辦理釋放手續

 

阿鋒 103-07-30 18:1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賴律師

懇請問我的刑期多久可以報假釋

因為我是撤銷緩刑

這樣算是累犯

要刑期的三分之二嗎?

謝謝

阿和 103-08-06 16:38

通常判一年二個月要報假釋至少要8個月直到假釋通過出獄要10個月時間,,,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KAI 103-07-30 03:21

律師您好,我有兩個問題想請教。

1.我手上有一張本票申請本票裁定,但是當初讓對方簽本票的時候對方聲稱他不懂怎麼寫本票,票上除了簽名跟蓋章的部分外其餘都是我填的(發票地與地址空白未填),對方只有看完後簽名與蓋章,這樣可以申請本票裁定嗎?

2.我有在網路上下載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內容需要填寫對方身分證及地址,若我不知道對方身分證及住所該如何處理。

您好,本票上只要金額、發票日期欄位有記載並經發票人簽名,且有無條件擔任支付之註記,即屬有效之票據,可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申請時不以填寫對方身分證字號為必要,不過建議填寫對方住址,以供送達之用。

KAI 103-07-30 17:35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本票上只要金額、發票日期欄位有記載並經發票人簽名,且有無條件擔任支付之註記,即屬有效之票 ... (恕刪)

律師您好,這樣若申請本票裁定發票人會不會有抗告本票除簽名及蓋章外其餘內容是執票人後來才填上的可能呢?因我在網路上有查詢到一篇文章寫說本票內容必須由發票人親自填寫才算有效本票,不好意思疑問比較多,再麻煩律師解答,謝謝。

阿亞 103-07-29 20:09

律師您好:
今年5月與某設計公司簽訂裝潢合約.當初簽訂合約金額為175萬.
合約交屋日期為8月10日(周日).但這過程中發生許多狀況.
設計圖叫我們先簽收再拿回家仔細看
我們有問題提出要修正,就說要加錢!!!
並說因為我們修正所以要延遲交屋時間8/10改為9/3
★5/9簽約,5/14第一天施工,5/15就停工了,說要我們支付6萬元的室內裝修許可申請,才能繼續施工。但我們不止查了網路上資訊,也打電話去建管局確認,只要是5樓以下沒有增加房間或衛浴,是不需要申請即可施工。將這訊息告知設計公司後,他們才勉強在5天(5/20)後開始施工
但態度就開始變了~ 
做出來的東西尺寸
不符合現場實際使用,就說是照設計圖做的做出來的尺寸
不符合設計圖內標示的尺寸,就說"你的現況就是這樣,有什麼問題嗎?"
我們對於施工過程有疑問,打電話或直接去找監工或去設計公司通通都沒有用~沒人能給我們解決問題的方法
要等他們的CEO劉執行長回覆,但他們執行長遲遲不回應
除了這些問題之外,中間大大小小事情的精神折磨真的是太多了
目前已經支付了2期的款項92萬,請問該如何終止這個裝潢合約??

後面還有(35萬木作天花板)+(33萬油漆&系統櫃)和15萬的交屋驗收款項.如今(7/29)他很多東西都尚未完成及安裝..泥作、木作、廚具、系統櫃、鋁門窗、油漆、木地板、衛浴設備、大理石、燈具、水電拉的線路...
到目前為止他做的東西很多都跟合約書上尺寸都不同.例如:天花板的高度尺寸..等等~

然後現在突然之間又沒人來施工。這樣下去應該會再延期交屋延期交屋合約上又只寫每日只給千分之一也就是1750元的違約
弄到現在這樣,除了希望能有方法和對方解約之外
屋主(和裝潢簽約的不是屋主本人)都不開心了~
所以要要求設計公司停工
請幫幫忙.該如何處理呢?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發函對方限期完工,若對方未能完工,再發函通知對方解除契約,才能使您方站得住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亞 103-07-29 16:22

今年5月與某設計公司簽訂裝潢合約.當初簽訂合約金額為175萬.

合約交屋日期為8月10日(周日).但這過程中發生許多狀況.

設計圖叫我們先簽收再拿回家仔細看
我們有問題提出要修正,就說要加錢!!!
並說因為我們修正所以要延遲交屋時間8/10改為9/3


★5/9簽約,5/14第一天施工,5/15就停工了,說要我們支付6萬元的室內裝修許可申請,才能繼續施工
但我們不止查了網路上資訊,也打電話去建管局確認,只要是5樓以下沒有增加房間或衛浴,是不需要申請即可施工
將這訊息告知設計公司後,他們才勉強在5天(5/20)後開始施工
但態度就開始變了~ 
做出來的東西尺寸 不符合現場實際使用,就說是照設計圖做的
做出來的尺寸 不符合設計圖內標示的尺寸,就說"你的現況就是這樣,有什麼問題嗎?"
我們對於施工過程有疑問,打電話或直接去找監工或去設計公司
通通都沒有用~沒人能給我們解決問題的方法
要等他們的CEO劉執行長回覆,但他們執行長遲遲不回應
除了這些問題之外,中間大大小小事情的精神折磨真的是太多了
目前已經支付了2期的款項92萬,請問該如何終止這個裝潢合約??

後面還有(35萬木作天花板)+(33萬油漆&系統櫃)
和15萬的交屋驗收款項.
如今(7/29)他很多東西都尚未完成及安裝..
泥作、木作、廚具、系統櫃、鋁門窗、油漆、木地板、衛浴設備、大理石、燈具、水電拉的線路...

到目前為止他做的東西很多都跟合約書上尺寸都不同.例如:天花板的高度尺寸..等等~

然後現在突然之間又沒人來施工。這樣下去應該會再延期交屋
延期交屋合約上又只寫每日只給千分之一也就是1750元的違約

弄到現在這樣,除了希望能有方法和對方解約之外
連屋主(和裝潢簽約的不是屋主本人)都不爽了~
所以要要求設計公司停工 

請各位專家幫幫忙.該如何處理呢?
很急~ 麻煩解答~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9 17: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只需要發函給對方,表示施工有若干的瑕疵,已經請求改善仍然未果,因此要求解除契約,並且要求對方依法賠償損失。

2、倘若對方拒絕,則應該委請其他工程公司前往估價之後,訴請對方賠償

 

 

您好

工程案件之認定

最主要要從契約及圖說去判斷

所以建議您要把契約資料提出

才有辦法判斷對方是否違約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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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亞 103-07-29 17:2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只需要發函給對方,表示施工有若干的瑕疵,已經請 ... (恕刪)

謝謝您回覆~
但。就。這麼簡單!!??
合約上,沒寫我們可以因施工品質不良要求賠償耶~@@"

如果是屋主要求停工怎麼辦?? 
裝潢合約是我們簽的,但屋主現在不願意裝潢了~
可以停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9 18: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所提到的解除契約賠償責任法律規定的。

2、您是基於什麼法律關係,替屋主簽訂合約?

 

阿亞 103-07-29 18:1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所提到的解除契約賠償責任法律規定的。

1.好的。這樣我了解了~謝謝曹律師
2.屋主是我弟弟。我只是幫忙找裝潢設計公司。

再麻煩律師您的回覆。非常感謝^^ 

不曉得你們付給裝潢公司的錢,是大於還是小於施工工程款?如果要求要停工?應審慎以對。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與裝潢公司之合約內容,若對方有違約之情事,如施工品質違反合約規定內容等,應先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限期修繕補正該瑕疵,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再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解除契約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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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的小孩 103-07-29 11:31

在最近,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個工作。他的薪水不錯,所以我就去試試看,當初,一開始他跟我要我的資料,我給他了。我問:請問要做什麼工作?她說:幫她網拍就好,所以我去用了yahoo網拍,她說要用安心賣家叫我把提款卡寄跟她,當時看到安心賣家的確要用提款卡,於是我就寄給她,然後她叫我寄之前叫我把錢領出來,就沒有感覺這是騙人的…她收到了以後…她有幫我用,結果用好後,我登進去…登不進去…她叫我去詢問yahoo,我去詢問奇摩,奇摩說我有沒有在非法販賣入場券?我說沒有,因為我是第一次用拍賣,奇摩說好,可能妳的帳號被盜了,所以幫你把東西下價,我說好。我就把奇摩說的跟她說她說可能真的被盜了…我就相信了…後隔了2天,我問她寄了我的提款卡了嘛?她說有,但是我媽說沒有…她說可能地址寫錯了,我就想不可能的…後來我就沒有太在意…,有一天她問我有沒有露天帳號我說有,然後就幫她拍賣相機,後來有一位買家買了,我就請那個買家去跟她詳談,結果那個買家要買了,她叫我去辦另一隻帳號我說好,辦好後,她跟我拿帳密她說要開下標區,我也說好。她開好後,那個買家有匯錢了(但是我不知道匯去哪裡),然後她說她寄出貨了…結果過了2天買家說沒有收到貨,所以我去問她她說有寄…直到最近我才知道我是人頭帳戶…請問我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9 1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您目前已經遭到警方約談並且列為警示帳戶,則可能被列為詐欺罪的幫助犯。 2、 本文建議您應該將您所述與對方的聯繫過程,保全相關的證據,包含對話紀錄、與拍賣網聯繫的紀錄、郵寄資料等蒐集完整後,委請律師答辯。 3、 倘若您仍未成年,您必須請您的法定代理人協同處理。
小丁 103-07-29 11:30

貴安

事情是這樣的昨天與朋友在網路上暢遊遊戲時,因我與朋友玩得不是很好

遭到隊友的批評,遊戲結束後依然持續他的行為

後來對方還詢問我們有沒有RC(RC語音聊天的群組)

我把我這邊的群組給他,他叫了包含他總共三個人來辱罵我與我朋友

請問這可以提告公然侮辱嗎?問候我媽媽之類的用語都出現了

但我們這邊隻字不提,而我有錄音存證

雖然是RC的帳號,看是可否查詢的到對方進而提告呢?

煩請指教,感恩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涉犯公然侮辱罪,可具狀提告,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丁 103-07-29 15:09

感謝林律師的回答

請問一下林律師,上述的情形只需要把錄音檔及截圖拿去警局報案即可嗎?

後續需要支付什麼樣的費用嗎??

警方吃掉的機率是否會很高?

懇請指教

您好,若擔心有誣告的問題,建議攜帶您所蒐集的證據資料來所討論,由專業律師幫您確認證據是否齊全,又一般至派出所製作筆錄較曠日廢時,效率不如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由檢察官直接受理偵查,對您權益保障較周全。

小丁 103-07-29 15:37

了解,謝謝林律師的講解

本人目前住桃園,請問桃園哪裡有你們的律師所可以帶資料去諮詢

請問有需要甚麼樣麼費用嗎?

感恩

您好,我們在桃園有駐點,提供桃園的朋友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如有需要,歡迎來電預約時間,我們會盡快安排,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2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截圖、錄音譯文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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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玟 103-07-29 10:26

你好,我四月中有跟東森房屋買房

下訂後才發現隔壁有靈骨塔(差不多只有十公尺的距離)也就算了

交屋那天,才又告知本大樓不須繳管理費,原因是頂樓設有無線網路基地台,

請問這樣仲介會有責任嗎?

如果要打官司請他們買回房子賠償我一比金額勝算大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9 17:59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提到的基地台、靈骨塔等,均非現況說明書所應記載之事項,因此很難以此主張權益。

2、您還是可以嘗試主張,但是目前法院就現況說明書應記載事項以外之嫌惡措施接受度很低,您可斟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20: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仲介及賣方均未告知您靈骨塔存在,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向賣方及仲介說明靈骨塔存在之情形,並請求減少價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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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 103-07-29 00:25

各位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再去年底,在網路上看到有人找援交,於是好奇心的指使下跟對方留下聯絡方式,也進行了援交!可是今天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說我觸犯了兒童及青少年性交防治法叫我過去做筆錄,做完筆錄才知道當初那個對象是滿16歲未滿18歲(當時17歲可是她跟我說她19歲,而且也看不出來未滿18歲),現在要等法院傳票,那請問一下這會有什麼相關刑責,以及我該怎麼處理?如果對方家長沒有提告是否也還會有案底這個東西?因為這攸關我明年要回役當兵,謝謝!

依您所述情形,業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第2項「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之規定,依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又此部分主要係為保護少年之身心健康而設,故而並非告訴乃論,即使被害人或其家長未行提出告訴,檢警若因而知悉相關事實者,仍應依法進行偵辦。
本案後續處理建議您進一步洽詢律師協助,釐清事實以研議可行之答辯方向。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
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17: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辯護策略與答辯方向,如爭執無發生性交易行為或對方年齡主觀認知已滿19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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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通常這類案件都是易科罰金而已

但是如果你希望無前科

建議你要想辦法與對方家長和解

因為已經滿十六歲比較好解決

這樣的話你可以請求檢察官給你緩起訴

這樣就沒有前科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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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法律小學生 103-07-29 17:50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已經違反了性交易防制條例的規定

             且你也確實有援交  原則上勢必是會被起訴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小黑 103-07-29 20:38

謝謝各位律師給我的解答,我今天已經有跑幾家律師事務所。

律師也是給我建議可以看能不能在偵查庭認罪協商,看能不能判緩起訴

也有律師說沒看到傳票不知道檢方會以什麼罪刑來判所以請我拿到傳票在去找她

想請問各位律師,如果我要認罪協商是否要準備我們的對話紀錄?

還有還要注意些什麼事情嗎?

stone 103-07-28 11:20

我在網路上賣cd已超過10年,近日收到一買家的胡亂指控,大致如下:

買家滿意度: [普通] ! 意見︰ 雖然號稱正版商品,但還是有些似是而非的極致盜版光碟. (2014-07-19 18:17) 回覆︰ 這位大哥,這是非常嚴重,無的放矢的胡亂指控!何來的似是而非的極致盜版光碟.! (2014-07-20 04:12) 買家滿意度: [極差] ! 意見︰ 根本沒第14首,而且13首及14首相連間隔2分鐘以上,共11:09分,就算有也必須分開,你這分明是唬爛版,態度還那麼差勁,實在有待其他消費者商榷! (2014-07-20 04:23) 回覆︰ 1.這是sony唱片公司出版的,關我何事! 2.這跟盜版有何關聯! 攝,若外殼已破,恕不更換,物品一經售出,概不退貨,謝謝! (2014-07-20 08:30) 回覆︰ 3.兩次購買都用莫須有的藉口找麻煩, [關於我》已明載:無法透視,只能就外包裝做陳述,除重大缺失外(例光碟破損、完全無法讀取.......等,商品若有問題,請於收訖七日內處理(郵戳為憑)逾期恕不處理),網頁商品照片皆為實物拍 (2014-07-20 08:32) 買家滿意度: [極差] ! 意見︰ 該光碟已經作廢了,我也懶得跟你計較那110元,俗米無好貨,奉勸樂於此道的人,到此為止吧! (2014-07-20 13:53) 回覆︰ 13首及14首相連間隔2分鐘以上,共11:09分,sony唱片公司出版的,關我何事! 2這跟盜版有何關聯? (2014-07-21 08:15) 買家滿意度: [極差] ! 意見︰ 惱羞成怒,死鴨子嘴硬,SONY他的生意不是這種幹法的!!消費者請自求多福,罩子放亮點吧~ (2014-07-21 22:15) 回覆︰ 有點常識去外面通路買一張一樣的比對就可知! (2014-07-22 07:27) 買家滿意度: [極差] !

意見︰ 誰理你! (2014-07-22 13:39) 

意見︰ 反正我已善盡告知義務,消費者若還是義無反顧,我到此為止,不想再浪費唇舌了,保重了各位!! (2014-07-28 11:05)

意見 : 盜版專賣店,手法惡劣,態度差勁!消費者請三思!!(2014-07-28 10:34)

此舉已嚴重傷害我的名譽,且已影響我的營業,請問有那位大律師可幫幫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8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冰 103-07-28 05:21

我想請問 我在網路遊戲裡面被罵白痴 我過世的親人也被罵
我想要申告 要怎麼處理? 有圖片 

網路遊戲上如果對方罵你是用私人對話(悄悄話、密語),不是任何人可以看到的狀態,不算是公然侮辱。反之,如對方是在公然的狀態對你辱罵,則會構成該罪。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
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8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會整截圖證據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公然侮辱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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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伍 103-07-28 00:42

我跟先生都有意願離婚,但目前雙方都卡在子女監護權遲遲不願協議簽字離婚。本人也在幾天前去法院訴請離婚子女假處分訴訟!我是位全職媽媽,我的女兒三歲多,從出生到現在都是由我一手照料至今,因先生長期迷戀網路遊戲、網路遊戲儲值、沈迷聲色場所,也不繳交我女倆健保費三年,使我無法放心將孩子監護權給他。這三年我收集了先生長期以來的網路遊戲儲值帳單,也拉出了這三年他不繳交母女健保的欠費帳單,加上一些他辱罵我與女兒的錄音。訴請離婚(剛送完件一個禮拜)這段期間我暫帶女兒回娘家居住,(有留信與電話告知!也同時告訴先生訴訟期間女兒先由我帶回娘家照顧,歡迎他隨時來看小孩)。今日卻收到先生所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寫著:1、未事先告知本人情況下,擅自帶離兩造之未成年子之女,行為已危害未成年之女利益2、本人考量兩造結婚起並無工作及收入,本人為盡對於未成年之女保護及扶養義務,在法院監護權判決前將每月匯入一萬元給未成年之女當扶養費。3、請立即與本人聯絡並儘速將未成年之女帶回。重點來了,我訴請離婚監護權先生都知情,我也是送完件才帶子女離開,離開有留信跟電話通知(有錄音存證)。再來先生常不給我母女生活費,這次卻說會每月匯扶養費直到法院判決(這又是那招?)4、先生要我收到存證信函馬上與他聯絡(但我打電話他不是不接就是掛電話,這又是那招?=.=我想請問,先生所寄的存證信函會對我打官司不利嗎?再來存證信函內容根本不是事實,我該如何反擊?在過幾天就要開調解庭了,在調解時要是先生要求兩人先離婚,而監護權給法院判決就好,我該答應嗎?還是我一樣堅持離婚監護權都給法院判決就好?那個辦法對我有利呢?請律師們幫幫我的疑問!而我是現在就該請律師還是等要開庭在聘請?

 

如果你對法庭上之陳述自覺不諳,建議妳委請律師幫妳做論述,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09:46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先生所寄發的存證信函是在建立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作為爭取監護權之用,本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回函給對方,以正視聽。

2、可以調解時,先調解離婚子女監護權的部分由法院判決。

3、倘若您有意聘請律師,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聘請,並且先行回函,並就監護權的部份作準備。

Eric 103-07-27 20:45

過程:

我被收到恐嚇簡訊,去警局作筆錄,對方也來到現場作筆錄

寫完警察問我要不要提告,我說沒有

我跟對方都各退一步,要和解,警察叫我們去調解委員會那寫和解書,再把資料一起送審.

我不懂的是(一)我沒提告,怎麼還要送審?

(二)警察說就算和解書寫了,對方也不一定沒事,也要給法官審查.那我和解的意義不就沒意義了?

(三)我要如何做才能讓雙方都真正達成和解,不要跑法院?

很急.因為明天要去寫和解書,以為只要寫和解書就達成和解沒事,聽到警察說的那番話,以及網路上查到的資訊好多,現在只是想要好好平靜下來,拜託大大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3-07-27 21:12

您好!值得懷疑的是若沒有要提告,為何會去警局作筆錄恐嚇危害安全罪非告訴乃論,警察一旦知道有犯罪事實,即使表示不告還是會偵辦到底,和解只能做為從輕處罰的理由,至少去地檢署開庭可能是免不了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7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對方恐嚇您之簡訊證據,交由律師為您具狀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或委由律師代您談和解和解不成時,亦由律師出庭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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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芝 103-07-27 19:33

我朋友在網路上跟一位女生購買相機,相機需要一萬二,結果我同學附了5千之後就幾乎沒錢,所以就沒有再繼續付款,但是有持續跟賣家連絡,但是有承諾會慢慢給賣家

那這樣賣家能對他提出告訴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27 21:22

您好!沒還清欠款之前,賣家都可提民事訴訟請求還款;若是自始即知沒足夠金錢給付,仍佯裝有錢購買,騙得賣家交付相機而不依約給足價金,則有可能成立詐欺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7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依民法第367條要求您朋友交付買賣價金。若已交貨而對方認為您朋友有詐欺之行為, 亦有可能告您朋友詐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adahlii 103-07-27 16:08

小弟曾在網路上公開分享某餐廳內廚房的文章

但是在公開之後的七天之內就被此餐廳發現並要求談判

談判過後對方說會改善並要求我刪除所有相關的文章, 我就把文章全刪了

 

但是在過了兩個禮拜之後對方要求我寫道歉函

如果不寫就要追查那些文章, 並且告我妨礙名譽

 

問題1. 文章都已經刪除了十幾二十天了, 還有辦法追查提告嗎?

 

問題2. 我最初的文章八成屬實(剩下兩成為一些較為主觀的字眼如"大部分"、"幾乎"以及"一些自我推測"), 並且有一些些的拍照錄影佐證, 但是無法證明這家餐廳廚房內長達近半年的骯髒問題, 在被告之後有勝訴的可能嗎?

 

問題3. 如果寫了致歉信是不是代表我承認我所寫的都是不實指控, 讓對方可以藉此對我做下一步動作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8 10:06

您好:1.若當初餐廳有將您發表的文章保存下來做為證據,依然可以提出妨害名譽告訴。2.若您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則有刑法第310條第3項的免責條款不罰,因此若您能證明您對餐廳批評的是事實,則不稱為毀謗,是涉及價值判斷問題,必須由法官依具體情形來判斷。3.若您寫了道歉信,確實表示您對於文章內容為不實指控,惟對方依然提告,法官會因考量您有撰寫道歉信而從輕量刑。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JEFF 103-07-26 23:48

請教一問題

FACEBOOK使用者條款第二條第四款:當您使用公開設定發佈內容或資料,代表您允許所有人(包括 Facebook 以外的人士)存取或使用該資料,並且將之與您聯想在一起(例如,您的名字和大頭貼照)。

此規定是否表示,只要臉書設定為公開,他人即可任意使用,甚至可隨意散佈張貼?

若某甲使用公開設定發佈內容或資料,而某乙未經某甲同意,擅自將某甲FACEBOOK公告於其他網路論壇(如巴哈姆特、PTT甚至色情網站等),請問某乙此行為有無侵犯某甲隱私或違反個資法?

aa 103-07-26 09:49

想請教一下關於我最近在網路上與人換物時,在雙方同意之下寄出商品,而我方在寄出前有拍了一張照片,寄出後對方發現有盒子的顏料染上要我方退回,而我主張是因郵局寄送物品時車箱內因高溫而導致其發生,這樣的情況該如何處理?是對方違約且還要威脅說要我方賠償否則就要在fb公開留言,這是第三方的原因該如何解決?

沈恆 (沈律師) 103-07-26 18:40

您好!對方收到貨物若有瑕疵,您應負瑕疵擔保責任,對方可請求賠償;若是第三人造成瑕疵,您應另外找第三人負責賠償,不能以此為藉口對抗交易對方。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leepcatbi 103-07-26 01:15

各位律師諮詢專家好,我想請問關於網路糾紛毀謗起訴書的相關問題。

   有一家網路賣家"男人幫"過去因為商品買賣與許多消費者產生糾紛(包括態度、瑕貲品等糾紛),因而有消費者及廠商成立了消費者自助協會的facebook專頁,我當時逛到該專頁後,因看到某一個貼文下方其他網友討論過去買網拍商品遇到瑕貲品的經驗,所以當下留下了"我之前買過鞋子,穿一穿發現裡面居然墊厚紙板= = "這則留言。

   過了三個月後我被男人幫該廠商以毀謗提告提告內容認為我留言內容影射該廠商的商品。在偵察庭時我提出當時留言內容並非影射該廠商,只是回應上一則留言內容,但或許是因為該廠商有在網路上提出將對大多數人提告等訊息因此許多人刪除自己的留言,我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並沒有隨之刪除此留言,或許也因為該則留言之前都被刪除了所以在3個月我被提告後上該專頁看不到之前的留言。所以目前我無法證明之前有留言。
但在偵查庭時我提出"男人幫"該廠商沒有販賣鞋子類型的商品,由此可以證明我並非影射該廠商之商品 。
起訴書寄到我家時內容檢察官認為該專頁應該只有與廠商有糾紛消費者才能留言,我與該廠商沒有購買行為所以以加重毀謗起訴我。
(意味著到消費者自助會留言或是按讚都只能是與該廠商有購買行為或是糾紛才可以留言或是按讚)
但在認知中,如果我以在該專頁中貼文敘述:我之前買過鞋子,穿一穿發現裡面居然墊厚紙板= = "這樣或許可以表示我影射該廠商。但我是在貼文下方的留言中發表該留言、且廠商本身並沒有這項商品。不應該認為我是影射及散佈不實訊息。
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諮詢專家
1.我這樣可以提出抗告這份起訴書有影導法官判斷事實的言論要求更改內容嗎?
2.目前我遇到該廠商提告我應該如何解決?(我在第一次開偵查庭時遇到對方我提出因為我本身還是學生需要顧及學業,如果我撤銷該留言是否可以撤銷對我的提告但對方要求我必需接受他一系列的公開道歉要求。所以最後未達成共識) 

nina 103-07-25 20:20

請問我在網路上購物被詐騙,當初有到警局報案,在100年有收到裁判書,但因為完全對法律沒概念,請問現在有什麼方式可以把當初被騙的錢要回來,還是已過法律追溯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已超過二年,恐無法追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rc 103-07-25 14:38

您好:

我家房屋為一樓公寓,是30多年前與建商合建有加蓋庭院,現在庭院部分去年有新地主購買今年要求我們拆除,並請地政局丈量,我在網路上有查到民法796條越界建築不曉得是否適用??我是否要向新地主或舊地主主動提出要購買(害怕有時效性的問題)??

ps:舊地主是自己宗親會共有管理的土地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4:45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本案與越界建築無涉,該庭院沒有橫跨不同地號問題。 2、 您可以向新地主購買該筆土地,且沒有時效的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5 14: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購買該土地,或主張加蓋部分已時效取得地上權,若無法協調地上權權利金,可請求法院判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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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 103-07-25 15:39

您好:

抱歉可能我說明的太粗略.目前庭院的土地約三分之一佔用為該新地主的一部分土地,所以才會想使用民法796條,目前新地主是要求拆除不肯賣也不願意租我們.所以無法協調,新地主只主張拆屋還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