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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 103-08-28 18:24

您好

日前我接到一通派出所偵查組的來電,說有人控告我在網路遊戲「英雄聯盟」遊戲進行當中對他公然侮辱,而當下扣掉我與原告之外只有三個人能瀏覽這些訊息,遊戲結束訊息也一併消失並沒有對外流通的疑慮.

警方聲稱原告有提供拍照存證,說我在當中對對方說出「你媽生你出來雷人嗎」「有你這種醫生,難怪每年醫死那麼多人」等等,但我對於這樣的指控顯得有點一頭霧水,因為警方說事發當時至今已過去一個月,我也並沒有長時間投入在這個遊戲當中甚至已經有一段時日沒有接觸這個遊戲,也沒有印象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情,但警方搜查到相關資料並透過我之前有以手機小額付費購買遊戲點數的紀錄所以調查到我的手機.

然而此帳號雖然起初是以我的名義與資料申辦但到後來使用者並不只我一人,我提出異議並提供警方我個人的IP位址,似乎與他們調查到的訊息發送的IP位址不符,所以現階段只能證明我是帳號所有人並不是發言人(犯罪行為人)第一時間我拒絕了警方在電話中的約談,而我對警方說如果經過原告允許,我希望獲得他的聯絡方式或者將我的聯絡方式提供給他,以利以比較簡單的方式解決這場不必要的誤會與官司,但警方似乎不太打算傳達我的請求.

我想請問以上這些狀況是否成立公然侮辱罪?若是無法證明我就是犯罪行為人我是否能持續拒絕警方約談?而警方持續發送通知令我是否需要到警局說明?以及全案如果上交地檢署是否有機會判起訴或不起訴處份?

本人尚在就學當中 對於法律知識僅知皮毛,希望能得到專家的意見與幫忙

謝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8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主張相關言論均非您所敘述,並於警詢或檢訊前先與律師討論回答方向與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Ren 103-08-27 19:08

收到亞太公司寄來的信 寄件者:安任財信有限公司 內容:主旨受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催請 臺端清償欠款 說明一.臺端所申請亞太電信之行動電話通訊費用,本公司現受委託對下列之逾期帳款進行通知 逾期金額 $9417元整。
若未蒙清償,本件將於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法律程序,並行民事保全程序,且一切法律程序費用將追加由台端負擔。未免訟累,幸勿自誤。特別預告。若已繳清本欠款,請逕行將本函作廢,若有它像異議亦請速與本公司聯絡為荷。黃××律師 (還有蓋章) 
請問若是不繳款的話是否會被告?(這手機不是我辦的,是我家人辦的不是用我名義辦理的門號)但現在又聯絡不到人沒辦法。(1)有人說會被假扣押假扣押是對當事人(辦理次手機的人)生活有影響嗎?那他周遭的家人會受到影響嗎?  (2)網路說他會強制在我工作的地方扣3分之1的薪水去付電話費 (3)這樣下去,若不繳款最後真的要上法院打官司? 後果是如何?非本人的債款(4)有網友說不繳之後會繳更多,是真的嗎?(5)不能在辦亞太是為什麼,但有其他影響嗎? (6)假若要是不繳清款項,會有甚麼樣的影響?除了信用變爛以外還會延伸甚麼樣的問題? 請律師幫幫我本該不是我該處理的,應是當事人要處理的,但又聯絡不到人完全人間蒸發,對於此事感到相當困擾不已。是否該繳清款項還是不予理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7 19: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是以您的名義所申辦之手機,則亞太向您主張給付手機費用並無不妥。建議您向對方談(亦即殺價),看可否繳納較少之費用。 

Ren 103-08-27 19:22

我想問的問題是,這支門號不是我本人辦理的,是我家人用自己的名義辦理的 不好意思剛剛沒說明清楚,我想詢問律師們,倘若這些款項若沒繳清,往後是否會有其他問題衍伸像是

       (1)會不會要跑法院打官司?

       (2)是真的會強制在此人工作的地方扣3分之1的薪水去付電話費?

       (3) 不能在辦亞太是為什麼,是有其他影響嗎?

       (4)被假扣押假扣押是對當事人(辦理此門號的人嗎?)

       (5)有網友說不繳之後會繳更多,是真的嗎? 

       (6)當事人辦理手機門號後(地址是寄到我住的地方),之後在外工作加上又連繫不到人,那麼

           若門號欠款又沒繳清這樣是否會影響到自家人的生活? 會不會有人上門討債之類的...

 

             


沈恆 (沈律師) 103-08-28 23:54

您好!手機不是您辦的,您可以不理會;打官司是辦手機的人要處理,也只能假扣押他的財產或查扣他的薪水,未繳清欠款前利息會繼續增加。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8 23:57

你家裡的人用你的名義辦理的,若未經你同意,在申請書上簽你的名字,則有可能構成偽造文書,不得不慎。

Ren 103-08-27 18:54

收到亞太公司寄來的信 寄件者:安任財信有限公司 內容:主旨受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催請 臺端清償欠款 說明一.臺端所申請亞太電信之行動電話通訊費用,本公司現受委託對下列之逾期帳款進行通知 逾期金額 $9417元整。

若未蒙清償,本件將於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法律程序,並行民事保全程序,且一切法律程序費用將追加由台端負擔。未免訟累,幸勿自誤。特別預告。若已繳清本欠款,請逕行將本函作廢,若有它像異議亦請速與本公司聯絡為荷。黃××律師 (還有蓋章) 

請問若是不繳款的話是否會被告?這手機不是我辦的,是我家人自己去亞太辦得但現在又聯絡不到人沒辦法。(1)有人說會被假扣押假扣押是對當事人(辦理次手機的人)生活有影響嗎?那他周遭的家人會受到影響嗎?  (2)網路說他會強制在我工作的地方扣3分之1的薪水去付電話費 (3)這樣下去,若不繳款最後真的要上法院打官司? 後果是如何?非本人的債款(4)有網友說不繳之後會繳更多,是真的嗎?(5)不能在辦亞太是為什麼,但有其他影響嗎? (6)要繳清還是放著不于理會還是說有甚麼建議之類的...倘若不繳款是否往後會對當事人的信用造成多少損害?

請幫幫我這些東西本該不是我該處理的事情,應是當事人要處理的,但又聯絡不到人當事人完全人間蒸發,對於此事感到相當困擾...不知道該怎麼辦。

流星羽 103-08-26 21:30

最近接到一通台中第三分局偵查隊來電 要我去解釋網路遊戲糾紛 警員是根據遊戲帳號 官網所提估資料顯示的電話找上我的 但是 我沒玩"遊戲新幹線"所代理的遊戲  而且聽警員說遊戲資料也不完全 我懷疑電話是隨機被人亂留 現在的我該怎麼辦呢?對於這方面的事情 我要注意甚麼和準備甚麼 不太想一直去解釋甚麼

另外 警察要人到案說明是用打電話通知嗎 還是這是剛開始偵辦階段 等到書面通知識很後面甚至是強制要你到案說明 

警察說是6月分的案件 結果我8月中下旬才接到這種通知電話 這會不會太...久遠點

還請給予我寶貴的方向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6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陪同警詢,並與警詢前,與律師討論回答方向及相關問題設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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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26 13:44

各位律師您好:

家中是四十餘年的老舊公寓,樓上搬入一單身女性住戶經常以不知名重物敲擊地板,無論白天或種晚上皆是如此,幾個月前上樓告之後情況加劇,特選在半夜睡眠時間點發出噪音造成家人睡眠品質低落,自己的弟弟因此對噪音非常敏感,有去醫院精神科看診 。

網路爬相關文章後得知可主張民法要求精神賠償,故想詢問

1.該如何收集證據,目前以錄影存證,須收集多久時間?

有特別需注意的部分嗎?

2.家中經濟狀況不好,決定控告對方後須請律師嗎? 

3確定要控告對方後的流程?

小弟我第一次接觸這方面的問題,還請各位協助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6 14:18

您好:

1.您可以自備錄影機或具錄影、錄音功能的手機,錄下爭議過程做為證據,必須注意錄影的畫面需顯示時間與日期。此外,亦可錄下自己與對方協調及員警處理畫面,同時可以詢問其他鄰居是否同樣遭到干擾,並可當證人。在證據齊全下,你可就提告

2.您可向警察局反映,警方會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1項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之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之罰款。警方工作記錄簿亦可作為提告證據

3.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提起告訴,律師費用可計算在您要求之民事賠償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Mabel 103-08-26 10:40

律師您好:

交往期間,前女友刻意隱瞞學歷及各種資料(只有高中畢業,卻謊稱是美國波士頓大學畢業),並用學費、生日各種理由跟我要禮物或金錢

前段時間在網路上看到她拍賣我的禮物,表示既然她用不到,希望她可以歸還,結果她惡言相向。

網拍照片收據上面有我的信用卡卡號,我的賬單上也有,另外我曾經開給她支票過。

不知道這樣能不能構成詐欺,因為我是在她的假身份下幫助她的。

 

謝謝律師

 

 

 

 1.這真的可能有爭議  但先確認的是  你確實是因為他的這些所謂身分  才提供你所述的物資?   2.還是你只是單純贈與東西給對方   這可能會影響是否構成詐欺罪的評價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台中一個小市民 103-08-25 19:34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我從來沒有對人提告過但是在網路上被辱罵家人踩到我的地雷了

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是否能夠提告,以及該如何進行步驟

網路上是有一些前人的經驗分享

但是保險起見我還是來此作詢問比較安心一些

謝謝您們。

我想請教在我節錄下來的文件中如果也有辱罵對方的部分

這樣子我提告是否會成立,或是我是否也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5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對方罵您之部分,您可提出公然侮辱誹謗之告訴,您罵對方之部分,對方亦有可能對您提出公然侮辱誹謗告訴,惟雙方提出告訴期限均為六個月,您可於最後方提出,使對方未注意逾期,而無法對您提出刑事告訴之,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物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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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 103-08-25 18:24

我的事情比較複雜

目前還沒作筆錄

我被通之9月3日要去彰化做筆錄!!請盡快回復

事情大概 一個女生未成年網路上 被釣!

我帶牠逃跑 被記到車牌

女生身分證被拿走!

女生還沒收到通知 我就先收到了!

通知單上面寫 兒少性交易

幾個問題

1 我做筆錄可以找律師陪同?(費用大概?)

2 我有小孩要養(單親) 我該怎麼做對我比較好?

 

 

女生幾歲?(你知道他的年紀嗎?)有完成交易?這些跟有沒有刑責有關,費用部分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並不明確,所以在警詢時可以請律師陪同前往製作筆錄,並現場了解警方偵辦的方向,才能確定後續之訴訟方向,進而爭取最有利之辯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8-25 22:13

大大 你好   依你所述 警方既然以違反兒少法來傳你

                 勢必你有一些可能觸法或已經觸法的行為

                建議在作筆錄時要謹慎以對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於警詢中得委任律師陪同,並於警詢前與律師討論應答之策略與方向,設計問題及回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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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o 103-08-25 17:39

拍攝、製造未滿十八歲之人為姦淫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
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六個月以上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那是自己拍自己的怎麼半呢 (((是在網路成年交友網PO的

因為自己未成年而自行發布到網路這樣

該如何處置。

我還想要上課而且也不想讓其他家人擔心 是否可以得到緩起訴的機率很高嗎

然後可以在第一次出庭就結案嗎 因為之後開學就很難出庭這樣

況且我是初犯,我也有懺悔之意,檢察官或法官會怎麼處理

會有其他什麼法可以保障我的媽

請給我正確的回應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5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條文並沒有限制行為人不得是自己,倘若您涉案已經明確,則僅能認罪請求從輕量刑。

2、至於詳細的訴訟策略,則必須依據您的犯行、之前製作的筆錄、相關事證作判斷。倘若您尚未成年,則適用少年事件法,由少年法院處理。

3、本文建議您應該與法定代理人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4、倘若您仍未成年,則入獄的機會很低.倘若已經成年,則可以透過認罪並請求從輕判決的方式,避免入獄。

5、開庭的部份,倘若案情簡單明確也認罪了,則不會開太多次。

林智群 (klaw) 103-08-25 17:59

 自拍的話還是構成散怖未成年照片,

不過因為你是散怖自己的不雅照片,是否違反兒少法還有爭執空間

Anyo 103-08-25 19:2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條文並沒有限制行為人不得是自己,倘若您涉案 ... (恕刪)

這樣會被關嗎
我剛剛有編輯補充了很多 

Anyo 103-08-25 19:2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自拍的話還是構成散怖未成年照片,

不過因為你是散怖自己的不雅照片, ... (恕刪)

可是他公文來說是因為兒少法才過來的

話說這樣會不會被關我真的納悶

我剛剛有編輯補充了一些東西,更明確了

我是個還沒賺錢的人沒有辦法給你們實質上的甚麼但是我很謝謝你們給我幫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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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24 01:43
請問律師 我被友人詐騙,報案後發現是通緝犯,我可以將他照片名字公佈在網路上或爆料給媒體嗎?會不會觸犯個資法等?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4 22:29

您好~

既然您知道你朋友是通緝犯,

以公告方式在電腦上提醒他人注意此人,並無違法問題。

Ken Hsu 103-08-23 23:47

我在網路上買一個模型,因為我知道這個模型有盜版,結果他再商品圖那邊是正版的圖示,且在問與答中,他也跟我確認100%正版,我亦跟他說,如果是盜版我要退貨。

 

結果收到商品後,果然是盜版。結果私他信他也不回,打電話都關機。請問我要直接去報案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4 10: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以未經授權之產品,充當正品出售給您的行為,已經涉犯詐欺罪嫌,但是因為涉及刑事提告,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之後再提告比較妥適。

2、除了提起刑事告訴之外,對方的行為可能觸犯商標法或是著作權法,也可以向權利人提出檢舉或是向司法機關依法舉發。

阿倫 103-08-23 23:19

彰化縣田尾人

今年在6/15號機車在員林7-11林厝分局附近因為在網路上受騙!被恐嚇威脅機在2012年遷的不是很滿意!所以在忘錄社群fb認識的朋友私下問他,他有沒有台中的朋友在改裝的朋友!他當時找藉口要約我出去朋友他當時在網路上假借著要約我出去吃飯的名義.他跟我說那天要牽機車去給也都不是事實他完全都沒告知改裝車行地址電話聯絡方式...他藉由著那段時間當天牽到機車後我問他好幾次他都說已自裝了!其實都只是明無須有說已經改好了!但施孚穎是莊東聲他是在網路上欺騙詐欺的兇嫌,施孚穎在南投山律違法騎乘我本人車主機車使用滑手機而造成他車禍字書毀損!破獲到我的機車很嚴重他當天如果不是指是他單一要幫忙牽機車去改,是想騎別人車主機車當作自己的在炫耀他出示了之後還無理的藥球要保證他完全沒事!互相推責任不理會負責修理只把他自己的事實發生當天的事情推的一乾二淨不想理會!這樣到時候開庭還可以提告施孚穎他行事的罪刑毀損.共犯背信.間皆故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4 10: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建議您先修改文章,將相關人名修刪,避免發生其他法律爭議。

2、就您所述的行為,應該只是民事賠償問題,有關於毀損的部分刑事不處罰過失背信的部分也與法律要件不該當,改車的行為也與侵占或是毀損罪嫌不相符合,至於詳細的分析因為您的敘述不是很清楚,倘若要提起刑事告訴的話建議先尋求正式諮詢。

johncs61503 103-08-23 13:33

今日收到台北地檢署的刑事傳票

案由是對方反控我車禍過失傷害

想請問一下接下來程序大概是怎麼走 ..

應到處所傳票上面是寫偵查庭

我需要備齊所有車禍發生的文件到庭應訊嗎

是否要寫書狀什麼的 ..

另外此次應訊會決定什麼

判決 ? 還是只是調查呢

另外與我前次收到的台北地院少年庭通知書有無關係

若相同案件會判決兩次 .. ? 還是之後會合併然後一起判決 ?

網路上逛了很久還是有很多疑惑 ..

懇請律師解惑 感謝 .

johncs61503 103-08-23 13:36

 

另外證人部分

是否須於此次就連絡一併到庭

還有疑問就是路口監視器

證人要如何證明他在場不是我亂找的

本人與證人原本不相識

因友人告之而得知有此證人在場親眼目睹車禍發生經過

感謝 .

蘇子良 (馬克) 103-08-23 13:58

 您的問題應與律師詳談事實,並提出有利於已的答辯,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您好:

您可準備好相關證據資料(包括證物及證人姓名地址)撰擬答辯狀檢察官陳述意見並聲請調查證據,是否要傳訊證人是由檢察官視案情決定,您可於書狀中載明聲請訊問此證人之原因,由檢察官考量,檢察官於偵查終結後會作成起訴或不起訴處分,不是作成判決(此為法院之職權),其餘如蘇大律師所述。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與您一同出庭為您辯護,並於出庭前先與律師討論辯護策略與訴訟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NA 103-08-23 13:04

今年5月份出國前有在網路上刊登代購外國商品其中也包含痠痛藥品

但因詢問度不高且朋友說這樣是違法 因人在國外無法下架處理

回國後 也沒有立即下架之後上去看發現停權中

但當時在國外有買家從奇摩找到我 當時我人在國外所以用LINE主動聯絡我

他託我買其他藥品類萬金油跟五塔散 我也等他匯款完成後順便幫她買 

不料這個月卻收到法務部調查局傳票說涉嫌違反藥事法案 因為人住新竹

通知書在台南 想請問律師

1.可以依戶籍地就近接受調查嗎?

2.在奇摩拍賣並未成交任何藥品類商品 此外我也不是大量進貨走私販售

   代為購買先收到款項再替他購買也算是違法嗎?

3.若違法請問這樣罰金要多少呢?另外因為家境不好有什麼比較輕的罰則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您仍應至調查局所通知之地點受訊問,訊問完後,調查局會將全案送給您戶籍地之地檢署偵辦,違反藥事法會有一罪一罰的問題,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8-25 12:00

 1. 您的案件是由調查局處理, 而非衛生局. 所以您一定要先弄清楚所代購的藥物是否是偽藥或禁藥, 這會有刑事責任問題

2. 即使沒成交, 或小量仍是觸法, 只是可請求減輕處罰而已

3. 由台南偵辦, 若您犯罪地是在台南, 則台南地檢署也有管轄權. 若只是由台南調查站網路搜索而查獲, 則可聲請移送到新竹偵辦

4. 若沒有刑事問題, 衛生局多是裁罰三萬元 (http://www.lawmed66.url.tw)

MINA 103-08-25 12:52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1. 您的案件是由調查局處理, 而非衛生局. 所以您一定要先弄清楚所代購的藥物是否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當時在國外朋友提醒在網拍痠痛藥膏是禁藥會被告 因為是禁藥所以我也不敢賣

但有一ㄍ台南的女生主動聯絡我要我替他買虎標萬金油跟五塔散 因為不知情 情況下幫他買了

後面因為我行李超重所以用郵寄的方式 不料那個住台南女生說 要是不退全部的錢就要去告我

我跟他解釋 因為我沒再賣這些東西你要我退款我這些東西留著沒用

我已經買了 只是在國外用郵寄的需要時間~所以請他等等

他說他是幫朋友買的一直逼我退款 之後東西寄來了我就快速寄給他

他收到了 我就接到涉嫌違反藥事法的通知了...

這樣我該怎麼辦.. 

陳華明 (律杏) 103-08-25 13:35

 您好:

1. 這五塔散可能是禁藥, 有刑事問題(當然還要看看原始成分才知道)

2. 這樣她不就有教唆之嫌?

3. 行為結果地確實在台南, 所以台南地檢署也有管轄權沒錯

4. 您的問題牽涉犯罪, 務必與律師面談才可通盤了解, 才知道要怎麼對您建議(http://www.lawmed66.url.tw)

MINA 103-08-28 01:28

律師您好:

這位小姐是用LINE主動聯絡我 對話紀錄我有留起來 內容如下 

他說:五塔散X3 萬金油X3有嗎?$?

我說:虎標我沒賣但可以幫你買

他說:好 我要跟我朋友報價

.......

之類的 

後面他匯款給我後我才幫他買  因為數量不多也沒圖利  我出於好心 想問的是

1.我一樣可以檢舉他販賣禁藥ㄇ ?我只有我跟他的LINE對話紀錄  他的郵局帳號  他的姓名地址...他賣誰我也不知道...

2.要檢舉的話我需要備齊什麼資料?

3.我要去法務部調查局說明 需要列印紙本證明嗎?調查官說手上有證物...

萬分感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8-28 13:20

 1. 您當然可以告發她販賣禁藥, 或告發她教唆你輸入販賣禁藥

 2. 但重點是您自己的犯行部分, 輸入禁藥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不算小罪, 請務必著眼在自己犯行如何作答辯, 一定要先與律師會面商議. 至於是否告發對方部分, 等第一次去調查局之後再來辦理即可. 但你馬上就要先擬定第一次到調查局時的辯護策略了 (http://www.lawmed66.url.tw)

MINA 103-08-23 00:12

今年5月有在網路上刊登代購外國商品其中也包含痠痛藥品

但因為詢問度不高回國後所以我也沒有下架處理之後便停權中

但當時在國外有買家從奇摩找到我 當時我人在國外所以用LINE聯絡

他希望我能幫他代買其他藥品類萬金油跟五塔散我等他匯款完成後順便幫她買 

不料這個月卻收到法務部調查局傳票說涉嫌違反藥事法案 因為人住新竹

通知書在台南 想請問律師

1.可以依戶籍地就近接受調查嗎?

2.在奇摩拍賣並未成交任何藥品類商品 此外我也不是大量進貨走私販售

   代為購買也算是違法嗎?

3.請問這樣罰金要多少呢?另外因為家境不好有什麼比較輕的罰則嗎?

4.主動聯絡我的買家要求我退款 原因是我延期寄萬金油給他 他有在LINE留言其實是幫她朋友買的害她要負擔運費.這樣我也能告他違反藥事法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您仍應至調查局所通知之地點受訊問,訊問完後,調查局會將全案送給您戶籍地之地檢署偵辦,違反藥事法會有一罪一罰的問題,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宇綸 103-08-21 23:11

律師您好:

我(賣家) ,想請問,網路交易原本已經談好的買賣

我在8/20已經跟買方談好要賣的商品,買方也答應說要買,但是在8/21中午,買方卻突然說他不買,請問律師,買方可以這樣做嗎?他有違反什麼法律嗎?

阿忠 103-08-21 20:06

我是一位網路賣家

我有一次辦加人活動

然後有人說他不要衣服要250

好 我給他290

然後她又聽到他朋友那邊說我我給他490

他又跑來跟我盧

請問我有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3 13: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由您的敘述中,無法判斷該活動的內容及性質,因此無法判斷是否涉嫌違法行為。

2、本文建議您應該詳述活動內容或是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避免將來是否舉辦相同活動發生法律爭議。

doridocu 103-08-21 16:27

持有國外學歷,一直很焦頭爛額的到處打電話詢問如何就職與畢業證書合法性的問題,打電話到1995以及0800788995的時候,志工也懷疑我打電話來的用意,懷疑我是犯罪畏罪才打電話去公佈自己的私事,用很強硬的態度告知我的學歷是購買而來,並沒有實質就學,讓我解釋到頭痛.

後來我用這份外國學歷繼續就讀南華大學研究所,校內審查通過了(學歷無造假,如造假校方會提告),註冊之後,開始有同學與教授認為我繼續就讀不合適,屢勸我休學,於是我與他們爆發口角衝突,我還因此打電話到校園霸凌專線,校方積極處理的態度是請我馬上至輔導室報到.

一年半載後,校方透過輔導室告知我最好馬上透過精神科醫師通過身心證的核可證明,否則將會提告,心急之下我到處打電話至教育部及各個相關單位,到網路上投訴..

請問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19: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部分,尚無法判斷學校提告的內容為何?請詳述。您亦可等到對方提告之後再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或是答辯。

197709 103-08-21 13:47

各位律師,您們好:

姐姐因為業務侵占而被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每日2,000元,可原告認為判決過輕而提出上訴成立,理由是因為姐姐是被已離職的公司發現侵占公款後,強迫及恐嚇姐姐簽下100萬元的本票切結書,可是姐姐侵占的金額為25萬元左右,姐姐簽下本票後自覺自己做錯了也決定面對法律的制裁,所以向法院提出自首,但判決結果出來後,對方卻用之前姐姐簽下的本票切結書向法院提出上訴,認為姐姐是因為被公司發現後才自首,所以不符合自首要件,一審時姐姐也拿了30萬元想與對方合解,但對方一直獅子大開口,要求最少50萬,姐姐是單親媽媽,要照顧小孩還要付房租,每個月的薪資才2萬5仟元,30萬也是貸款來的,根本拿不出那麼多錢,現在看她過的很辛苦很累,真的很難過,我想請問1.姐姐的情形真的不符合自首要件嗎?2.姐姐可以用對方提出的本票切結書反告對方恐嚇嗎?3.現在上訴成立了,那姐姐接下來要怎麼做對她比較有利?4.姐姐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嗎?5.姐姐真的會被抓去關嗎?那她的小孩怎麼辦?姐姐的子宮因病拿掉了,她只有這一個孩子,所以把小孩看的比自己生命還重要。-----我們對法律的東西並不是很熟悉,所以都只能在網路上搜尋資料,但是資料真的很有限,而且感覺姐姐越看越沒信心,所以偶然看到這個網站,就進來留言了,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惑,希望能給姐姐一些幫助和希望,拜託各位了,謝謝您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1 14: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自首是在司法機關未發現犯罪時,就先行到案,就您所述的狀況,您家姊的情形仍然符合。

2、此部分,除非以其他事情恐嚇,否則單憑切結書本票,尚不會構成犯罪,不過還是要依據實際的對話內容及證據做判斷。

3、因為雙方已經和解,所以對方上訴加重刑期的機會不是很高,因此無須過於擔心,倘偌還是很擔心的話,可以委請律師撰擬答辯狀向法院求情。

4、有關於法律扶助的部份,倘偌您家姐具有低收入戶的資格,則可以嘗試聲請,可以直接打電話去法扶詢問申請資格。

197709 103-08-21 14:48

謝謝您!

小偉 103-08-21 01:37

今天有警察來找我說違反兒同少年性交易防制法

我在部落格上傳了48張真人未滿18歲的性器官裸露圖片

(東西全部都是從別的網站下載 再貼到我的部落格)

 

相簿都有用密碼上鎖和別人交換相簿密碼

然後今天警察就來抓我去做筆錄 說我散播色情資源

可以請問律師做完筆錄接下來還要做甚麼嗎?

我做完筆錄警察就放我回家

我今年才剛滿18而且沒有前科紀錄 會不會判比較輕?還是可以緩起訴?

網路上說好像做筆錄的時候就要申請緩起訴了 所以我剛做完筆錄是不是不可以申請緩起訴?

 

刑事訴訟法253條之1規定中指出,緩起訴是立法者給予檢察官的職權,故不是每一位行為人皆會緩起訴的權利,有不少數違反兒少法的被告,在接受檢察官的偵查程序後,不久就直接收到起訴書,失去自新的機會。惟有許多的警方為了便於處理兒少法案件,故常有要求、脅迫、利誘等情形讓行為人自白,好讓行為人相信自白才有緩起訴的機會,以利警方的績效及偵辦程序,進而影響當事人權益

 

未滿十八歲的少年從網站下載色情圖片,再上傳到自己的電子相簿,然而該電子相簿是任何網友均可觀看,因此觸犯刑法第235條散佈猥褻物品罪。另外,我國為保護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訂有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其中第28條規範凡散佈色情圖片者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05:53

差不多就是這樣了,

有的檢察官不喜歡用緩起訴處分,覺得將來有撤銷緩起訴的可能,還有一堆流程要跑,

很麻煩。(例如職權送再議等等)

律師也是常常要幫當事人求情。

若要做無罪答辯,或緩起訴處分部分,再請來信

ncc101ds@yahoo.com.tw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1 10:08

您好,第235條散佈猥褻物品罪係屬非告訴乃論罪,司法警察知悉後須收集證據並移送予地檢署,再由檢察官開庭偵辦調查,並決定起訴與否。依您描述,警方必定將該案移送檢方,緩起訴權責在於檢方,後續您將再收到地檢署傳票,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直接向檢方聲請緩請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林智群 (klaw) 103-08-21 13:03

你有點太樂觀了,檢察官通常會起訴的,

兒少法是比較棘手的案件,DIY是行不通的

建議找一個可以信賴的律師處理比較妥當 

法律小學生 103-08-21 13:51

大大你好 你的行為高度有觸法的疑慮 

            而且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兒少法是比較棘手的案件

            你恐怕太過樂觀    建議要謹慎處理才是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18:37

分享以前的經驗,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四年,我在高雄地檢大股擔任婦幼組檢察官

那時候常常收到警察釣魚及網路色情移送的案件,

以前佛教信仰很濃厚,對於這類的被告,我緩起訴的條件都是一年內心經壹仟遍,

我的想法是早中晚各一遍,戒除淫欲之心,後來我發現幾乎沒有一個人完成,

執行科的學姐覺得我這個諭知條件很好笑,有的被告後來就亂寫,想要矇混,

記者也問主任說為什麼這個檢察官都叫人寫心經,

以後就直接諭知社會勞動了。

要拼無罪,重點在於有無散布及供人觀賞之意,你所謂的交換密碼詳情為何?是否警方釣魚?

其次該照片是否能夠明確確認係未成年,還是單純係刑法二三五條的猥褻物品?

猥褻物品之部分,是否符合猥褻的定義?這些都是一些無罪判決所認定的重點。

有時候有一些無罪可能性空間的,這時候檢察官就會用緩起訴處分作為替代方案,

有點類似認罪協商的感覺

以上僅供參考

小偉 103-08-21 18:53

要拼無罪,重點在於有無散布及供人觀賞之意,你所謂的交換密碼詳情為何?是否警方釣魚?

我是放在部落格上面的相簿上鎖然後網友就會用私密留言進行交換密碼

我不知道警方怎麼拿到我相簿的密碼

 

其次該照片是否能夠明確確認係未成年,還是單純係刑法二三五條的猥褻物品?

能夠明確確認未成年

 

猥褻物品之部分,是否符合猥褻的定義?這些都是一些無罪判決所認定的重點。

符合猥褻定義圖片內容有直接裸露性器官

 

有時候有一些無罪可能性空間的,這時候檢察官就會用緩起訴處分作為替代方案

我覺得我沒有無罪的可能性空間.....所以現在是緩起訴沒有希望了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19:13

可能就要調查警方如何取得密碼,是否每個人都可以取得密碼。

還是可以拼緩刑緩起訴處分,尤其在沒有前科的情況下,詳情再請來信。

(又要寫一些鈞長慈悲,常求其生 ,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把歐陽修老爸搬出來)

然後又要一直跟檢察官或法官鞠躬拜託了Orz

以前當檢察官時,各位道長跟我鞠躬,

現在變成道長,要跟以前的同事鞠躬。

為了五斗米,腰還是要折下去><

以上開玩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1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狀,提出對您有利之條件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mallmou 103-08-20 17:21

您好,我在今年7月初,發現丈夫在LINE裡與其他女子曖昧訊息,近而發現丈夫與對方已維持近半年以上的性關係,後來更從丈夫的EMAIL發現,一年來已和5-6位陌生女子發生一夜情,皆來自網路交友。最後也得到丈夫的證實與道歉,而這些通聯紀錄以及文字檔我都有留下。原諒丈夫後,丈夫也承諾以後這些通訊軟體都會給我帳密查詢,但其實卻是更加防備,一個多月後我終於無法忍受,決定要離婚。問題是我們還有兩個女兒,一個四歲、一個近一歲八個月,我為了生孩子、帶孩子,四年沒有上班,所以實在沒有辦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而我丈夫從事保險業,收入多半也是有一搭沒一搭,即使孩子讓我撫養,他也未必能付出贍養費。但他還有一個在上夜班的媽媽,有時會供應青黃不接時家裡的房租與孩子的學費(老大)。我想擁有探視權,孩子撫養權給對方,想請問這樣可不可行?離婚協議書到底該怎麼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0 19: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您有探視權撫養權給對方,對方仍可向您主張未成年子女撫養費,關於離婚協議書部分,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hong 103-09-04 09:55

我先生也是在網路騙一些女生他未婚,然後和女生發生性性為,我也想離婚了,不過,我還有房貸一百多萬元,那我該怎麼辦?我在高雄。

小瑜 103-08-20 12:58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網路遊戲公然侮辱如何算成立?

同組隊成員6人算公開場合?然後被罵"滾"是否算公然侮辱?

我有把對話拍照但雙方都是用遊戲暱稱,也沒有指名,但有提"你"指我算構成公然污辱罪嗎?

月靈 103-08-20 01:23

最近收到遞送法院前通知

說我父親欠中國商業銀行

要求我們支付要不然要查封我家的動產動產薪資及金融帳戶之存款

但是我父親和我母親早已分居多年而且幾乎沒聯絡

但是我父親的戶籍地在我舊家 但是通知書卻是寄到我們現在住的地方

那這樣我母親名下的動產動產會被查封嗎?

因為聯絡道我父親他說那個債務當初是用他的其中一支手機去辦的

而那隻手機在今年2月多我跟他買過來轉到我的名下

我父親說這樣那個債務就變成我的了 所以不關他的事情

因為這件事我母親想要訴請離婚 但是我看網路上有文章說 如果訴請離婚在群公司有資格可以提出夫妻平分財產 但是我家的房子 那些東西全是我母親辛苦存錢買的 完全沒有我父親的任何一點錢

 

這樣子我母親該怎麼處理這個通知?我母親名下的財產會被查封嗎?

夫妻的債務各自負擔,你爸爸的債務跟你們無關,不用償還,也不會被執行,另外,離婚後夫妻財產的處理是要計算雙方婚後財產淨值,再來計算剩餘財產分配,不是平分這樣處理,剩餘財產分配算出後,也有主張減輕或免除分配的可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先釐清債務人是誰  如果是父親的債務  原則上不會影響你母親跟你的財產薪資   2.夫妻離婚後有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父親確實可能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但如果平均分配顯然不公平  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是免除給付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法蘭克 103-08-19 23:03

律師您好

網路盛行的難免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抒發己志。曾在一個筆者很少用的部落格上發表過一篇文章提及A(用A的英文名稱),內容有提到另一位B朋友曾跟我說A有精神上的疾病(還不是藉我之口)。這篇文章後來被我刪掉了(向Google端申請刪除庫存頁面)。但有一天A問我是否曾經寫過他的事?有部份人士在流傳這篇文章(估計是被拷貝了因為A描述的很詳細)。他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但是我早就刪除這篇文章了,也沒有授權任何人做散佈的動作。請問我該如何自保?謝謝解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9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您所描述之內容很明顯地可使人知悉為a,否則不會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又您所描述之情況並無任何違反著作權法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法蘭克 103-08-19 23:5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您所描述之內容很明顯地可使人知悉為a,否則不會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又 ... (恕刪)

律師您好,其實通篇文章裡有許多背景描述和其他人的名字,空間時間限定(其實就是一間公司內的發生的事,但我已離職)還滿明確的。如果是在這種很明確的狀況下,還會造成名譽相關犯罪嗎?

傲骨 103-08-19 17:36

我5月網路上看到賣家賣手機資訊然後面交給現金且無留任何資料.6月被警局調查說我使用贓機我雖沒有留下任何資料.但提供了賣家在網路手機的資料且知道賣家已經被傳訊過一次也是同樣賣贓機被傳訊.我這隻手機也是同批被偷的.想詢問是不是要等到開庭判刑確定後我才可以跟賣家求償?還是有提起公訴時我就可以求償?我可以加重求償我的損失嗎?請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無庸等到刑事判決確定即可以求償,若您是告訴人,則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傲骨 103-08-20 17:42

這位賣家很皮,也知道賣贓物給我但他就是說等判決下來再說,因為判決不知要拖多久,我想問說是不是檢察官對他提告訴時我就可以申請民事賠償.還有律師您說的刑事賠償是我提的嗎?告發內容是??

暗影冥夜 103-08-19 15:54

請問一下

本人因為被朋友騙取信任而把自己的銀行帳號借給他當網路買賣做使用

卻不知他是要拿網路詐欺所用

這樣的話我要所負責的刑法有什麼!!

所被騙取的金額共8萬元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9 16:31

你可以提供你朋友的真實姓名年籍資料給警方或檢察官參考。

但是要找的到人,要不然你的陳述就會被當成幽靈抗辯,而不被採信。

以前當檢察官時曾這樣不起訴過的經驗。

doris 103-08-18 22:35

您好,我是網路出租道具的賣家,一般出租流程會請買家先行選取道具後另開賣場給對方下標,上禮拜有一位小姐因為她要的日期太趕只好請她先匯款後我寄出後再開賣場給她,但她後來只匯款沒有來下標,也依約還貨了,但寄回時因她沒按照寄出時樣子擺放導致東西有損壞無法修復,我們請她賠償押金直接扣款後還她,結果她說我們沒有打契約沒有白紙黑字憑什麼扣押金,如果沒有將押金全數退還就要告我們,我可以用什麼主張嗎?或以後是否除了一定要請對方下標外還要另訂契約呢?以及若真的要告我們是要用什麼法條呢?還有若真的上法院是我們要跑到那邊的法院嗎?(他們在北部,我們在南部)抱歉,問題有點多,先謝謝您的回覆喔!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19 23:20

您好~

契約成立不以書面為必要,若您可舉證東西損害確實是對方造成,

即可請求對方賠償

我國民事訴訟被告所在地為主,所以應是要去北部法院開庭。

dragon 103-08-18 19:04

您好:我在網路賣持久液~上架時內容刊登~第三代印度神油*持久膏*噴霧劑*潤滑液*震動套*保險套~我不知賣這個會觸法~因我看到也都很多人在賣~今天收到衛生局的傳單~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有勞您的回覆~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8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觸犯藥事法,您可委任律師陪同您至衛生局說明之,並請求較輕之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恐會涉及刑事責任,且實務上會以一罪一罰來認定販賣之次數,應及早因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8-19 17:51

 這是禁藥, 除了要罰鍰(這是行政罰), 還有刑事問題. 只能向衛生局承認, 請求從輕處置(當然, 還是要看到事實情況後才知道怎麼向衛生局說明)

103-08-18 15:00

網路拍賣賣了一個包包,收到警局通知單,說違反商標法,但因為我使用的轉帳戶口是男朋友媽媽的,於是男朋友媽媽變成當事人,通知單裡列印了賣的商品,金額,帳戶,購買人跟通知單上的警員是同一人,所以是被警察用網路釣魚給買走了,現在我擔心,朋友媽媽要到警局做筆錄,之後還要跑地檢署,法院,這個月底要去做筆錄,我想請問,朋友媽媽全不知情我賣包包,而我是不是要誠實告知包包是我賣的,那個包包是很多年前,一個朋友送的,今年整理家裡找到的,想說沒在用,那就po網賣掉,沒想到居然就遇到網路釣魚,這該怎麼辦?我很擔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8 16: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包包確實為仿冒,則本文建議您應該出面投案,並且協助家人提出答辯。

2、倘若該包包是真品,則可以依法提出無罪抗辯。

3、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至少委請律師撰擬狀紙,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先生 103-08-18 08:13

一個問題想請問大家~~我在網路上的付費視訊網站認識一個女生~~為了她~~花了很多錢~~因為我告訴她~~我已婚~~~她說她還願意跟我一起~~沒有名分都可以~~

她也做出很多讓我相信的事情~~所以我知道很多她的資料~~~這在她的網站或許是犯規的行為~~但是她為了取信我~~她做了~~~

最後他等我手頭比較不方便時~~~卻說~~~她不要跟我在一起了~~因為我一直吵她~~~叫他離職~~~

所以我很想報復她~~如果我把她在視訊網站做的事情~~當初為了提防一切~~~我有側拍她的影片~~還有她的資料~~公開給壹週刊之類的媒體~~~這樣我會犯法嗎???

她在網站有做出裸露三點的行為~~~

她是真正的台灣人~~也住台灣

這樣她的行為到底有沒有觸犯台灣的法律~~~

 

yfong 104-11-11 21:46

萱妮絲?

小傑 103-08-17 17:16

請問各律師:

  我在今年七月的時候在虛擬寶物交易平台買了帳號,可是過一陣子我又轉手賣人,當時我只是跟買家說我已經沒玩那遊戲,所以我不會再登入帳號,若有可能也是第一賣家做的,有被強行登入帳號可以找我討論,我有第一個賣家資料能提供給你,我也在賣帳號時跟他說過這是二手帳號交易後有可能發生的事情也跟他提過,原本有個切結書我也在還沒交易之前跟她說過因為不是我原本的帳號,所以我無法提供,但這些我全在交易前就跟他說清楚了,他也認同才開始交易,那遊戲本身註冊的資料不能更改密碼可以,但是只要有資料都能找回,當時交易我有把所有資料都給他,他也先改過一次密碼現在我的買家被我的賣家強制登入帳號 可是我的買家知道帳號不是我盜的卻執意要告我詐欺妨礙網路使用的那個罪只因為我是他的賣家 這樣能被成立嗎 我只有17歲 真的很害怕 也不知道該怎麼做,那個遊戲因為是私人做得所以不會幫忙查詢IP位置,這樣我會不會只因為我是賣家就被定罪.......
Ps 這隻帳號共有3人玩過 分別是 我 我的買家跟我的賣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7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答辯您未有詐欺之犯意及犯行,且可爭執您於轉讓帳號時,以明確表示可能存有風險。

 

小傑 103-08-17 21:4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的買家似乎是要我去告我的賣家 可是我這樣會不會反被他告誣賴 而且現在帳號擁有權也不是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7 21:59

您好,您的買家應該是要去告賣方妨害電腦使用相關犯罪,您只要將買賣流程確實說明,不至於會受到拖累,頂多會依證人傳喚。 

小傑 103-08-17 22:2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的買家應該是要去告賣方妨害電腦使用相關犯罪,您只要將買賣流程確實說明,不至於會受到拖累 ... 

所以我不用去告人 只要提供資料就能了嗎

此外那個買家似乎要告我詐欺 因為我當初是說我自己不會在登入那帳號 可是我沒跟他說第一個賣家會不會上(我自己買時都沒被登入 所以我沒說)可是我有跟他說這隻帳號共有誰有玩過 這樣也會算嗎?  此外那個遊戲好像也不會幫忙人找ip

Chuck 103-08-16 21:58

Hi,律師們好

目前小弟遇到問題無法解決,

在國外打工時遇到其他國籍背包客在網路上以不實內容及情緒性字眼辱罵

對方是香港人,我已經將其發文資訊及內容完全存取下來,

希望回國時可以控告,因其不實內容對我造成極大困擾,

希望能聽聽律師們專業的意見,

就再麻煩有律師可以協助給我意見了,

十分感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9 16:44

法律有屬地原則和屬人原則。

David 103-08-19 20:52

謝謝林律師的協助回覆

但有點不太懂,意思是如果我想要按鈴申告的話要到香港嗎?

再次感謝你的熱心回覆

莫名 103-08-16 19:23

由於本人在離職後與公司有勞資糾紛目前移送至勞工局處理中

在此時間,我與公司皆在網路臉書上發表陳情及澄清

但由於本人文章至始終未提及任何姓名公司,理應為尋求協助

該公司發表澄清刊登行號及負責人及我的臉書全ID及真實名字(某X某)公諸於大眾

但該公司新進員工對此勞資糾紛完全聽信於資方,並在"已具名"情況下留言影射攻擊我

也透露個人私德,請問該員觸犯什麼法規?

個人因此在整個大眾社團下被該員已魚目混珠方式造成誤解以及名譽精神上受損

至此想請求協助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20: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內容涉及侵害您的名譽或是個人資料,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然必須依據對方所PO文章內容判斷。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擷取網頁,並且發函要求對方撤銷發文並且賠償

受害者 103-08-16 02:06

我的家人因為長期受到鄰居散撥謠言妨害名譽~人無可忍後前往理論~在近6個月後收到法院傳單~對方告我家人妨害名譽~後我們深情調解對方不到場~對方再上訴至簡易法庭~後判法銀200銀元.過不久在收到地方法院傳單~對方再告民事刑事~民事部分已判定~但在上法院同時~村民在youtub網路影片發現~對方早在提告半年前以網路公開方式撥出監視攝影機影片(並已經剪接過的)~公然毀損我家人名譽並公開寫出我家人姓名及家裡商店名稱!嚴重影響我們的生活~甚至在網路已自己判定公開我家屬刑責~我們將網路攝影機畫面送到法院~提出抗議~卻以無法證實影片為對方所上傳的理由駁回(因為網路影片與對方提告錄音內容可以正史為私人且同一個)地方派出所傳調對方到警局說明~對方始終說不知道為理由~但影片確為對方家的私人監視攝影機所拍攝~我們卻無法查出影片上傳者的身分及位置~!使得我們家人與商家受到1年的妨害.請問我們該如何決???(現在扔在無助上訴中)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6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具狀請求調查上傳者之IP位置,以查詢為何人所上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ohncs61503 103-08-16 01:40

各位律師前輩好 , 本人於四月中旬在返家途中遭遇導致車禍受傷車損 , 因對方違規但不願意賠償故尋求法律協助求償

情形大致如下 :

車禍地點位於木柵路三段 (木柵公車站) , 該日晚間返家行經車禍地點時 (由西向東 , 往木柵路四段) ,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導致車禍發生 .

(有報警維持現場等警方到場) 警察經量測後告知 , 最近斑馬線離車禍點 64m 已超過 50m , 當時因天色昏暗 , 在64m斑馬線時發現行人欲闖越馬路 , 隨即減速及鳴響喇叭警示 , 但行人不但沒退後反而加速穿越 , 當時警示判斷行人欲往後退 , 所以往對向閃避 , 行人"連看都沒看"就往前衝 (這個我非常確定 , 作筆錄時也有強烈重申) , 準被撞擊時 因為剎車鎖死 已經開始向右倒後撞擊行人 (作筆錄時明確告知 無超速 , 有鳴響喇叭警示 )

行人送醫處理經X光等檢查後無大礙皮肉擦傷 , 而我則是背部疼痛 下半身肌肉嚴重拉傷 , 致使我兩周無法正常行走前三天只能躺在床上無法動彈 , 而車損部分將近一萬元左右(由原廠車行估價維修) , 由於對方不願意賠償 ,只好提告過失傷害 , 對方似乎也反控我過失傷害 , 另外作筆錄時 , 對方辯稱"沒聽到"鳴響喇叭警示 , 而事實則是到撞擊前都是鳴按著喇叭 , 對方之後也承認沒有注意路況違規穿越 , 目前法院已寄通知書 , 由於對方未成年所以是少年庭 .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前輩

 

1.目前我該做的除了將證據備齊 還需要做什麼準備 接下來會遇到什麼狀況需要應對 .

 

2.初步分析表上是寫對方違規穿越馬路 而我的部分則是因注意而未注意 (似乎網友戲稱為帝王法條?)

 

3.我有證人可證明到撞擊前都是鳴按著喇叭警示 我想請問是否能因有警示 有煞車超速等免除因注意而未注意 是否有需要證人到場 ?

 

4.此案件警方友人說為小案 , 無須請律師協助 , 但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前輩 是否有需要實際請律師協助 , 另外整件案件打完 , 律師費用部分約為多少 ? 是否如網路上所說 , 若官司打贏由對方付幾方律師費用 ? 另訴訟須給付法院的規費總共約為多少 ?

 

5.法院通知書上被害人是寫我 , 是因為已經過初步檢視了嗎 ? 因對方也反控我過失傷害有所疑問 .

 

6.想請問附帶民事求償部分可以求償項目有什麼呢 ? 是否可付代精神賠償 (現在騎車真的會怕路邊又有人衝出來) , 車禍兩周的交通不便 , 及聯考影響 .. 等

 

註 : 我有駕照 , 已成年 , 無違規

筆錄時有明確告知事實經過  .

目前還沒有開過調解庭 , 另通知書上附記為 : 調查 .

 

感謝各位律師前輩耐心閱讀  .

 

 

 

 

 

蘇子良 (馬克) 103-08-16 12:30

 您的問題逐一簡答

1.刑事過失只要有些許應注意而未注意即有之

2.證人部分可聲請傳喚證明待證事實(有按喇吧警示之事)

3.因對方亦有過失,二方互可提告過失傷害

4.律師費依各律師收費不同,通常一審為六萬元,可約定後付

5.刑事附帶民事民事訴訟之一種,無須繳納裁判費,而關於精神賠償部分可於附民時提起,不過依您的案例事實無法請求太多

johncs61503 103-08-18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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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cs61503 103-08-18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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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sis 103-08-15 23:11

大約在一周前,姐姐和姊夫的住處有警方持搜索票進入,警方表示在某個已掌握的時間帶從特定IP有進行違反兒少法的檔案傳輸。

於是他們倆位家中的電腦設備就被帶走到分局扣押,姊夫跟著去分局筆錄。進行筆錄中,警方從電腦的資料似乎沒有找到該檔案,詳情我沒有跟姊夫問清楚。

但是警方在筆錄中有提到該IP在網路業者處的登記申請人名字,那個並不是姊夫或者是姐姐。

這邊要先說明,他們兩位的住處是住在附近的一位親戚的舊家,似乎原本那位親戚的戶籍還沒有遷移;而警方所掌握的IP申請人名字就是該親戚。兩位現在使用的網路則是用自己的身分登記的另外一個不相干的IP位址,這些在筆錄中姊夫都解釋過了。

 

我想請問的是:

    由於姊夫的工作類型是資訊相關的產業,電腦被扣押之後使用上實在諸多不便。以現狀發展下去,電腦會被扣到多久?

    我這個第三者來看,這很明顯是警方烏龍了,但是姊夫後來有去分局詢問,事情好像還是會搞到開庭?後續發展的可能性是?姊夫的電腦裡面如果有些不相干的盜版軟體會有問題嗎?

    然後這個是我自己想問的,警方可以靠ip位址這種容易被人盜用而且必須透過網路業者得到的殘缺資料來申請到搜索票?  我真心覺得這很沒有道理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2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類辦案模式蠻常見的,並無違法問題。

2、員警沒有決定不移送的權限,因此本案還是會移送地檢署,移送地檢署之後才有辦法請求檢察官發還電腦

3、員警確實可能調查其他檔案,倘若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等,則會依法偵辦。

4、倘若希望案件盡速進行並且取回電腦,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狀紙或是出庭協助釐清,促使訴訟加快進行。

西瓜 103-08-15 13:10

事情是這樣的,

 

本月小女子於網路賣家購買兩件衣服,昨天貨品寄到時我有發現一件衣物送錯了,之後詢問店家,店家傲慢的態度讓我想全部退貨

 

一開始他們並不願意接受全部退貨,本來只願意退送錯的那件,所以我貼了消基會的網站給他們,他們雖後來接受退貨,卻開始對於我的身材嘲諷

 

說我買xl這大尺碼沒什麼人要購買,造成他們困擾,還說是不是穿不下才找麻煩要退貨

 

我從小到大一直對肥胖很困擾,也常求助精神科與減重門診,我覺得我被這樣嘲諷感到非常 不舒服

 

賣家曾說他們是多人回覆,這樣是否算侮辱,尋求協助,,非常感謝(我都有拍照備份)

東摳 103-08-14 22:58

對方是在網路上認識的朋友

在認識這段期間陸陸續續送了我一些衣服,電子產品如滑鼠麥克風,杯子等小禮物。(都是她自願的,我從來沒有要求她送我這些禮物,除了麥克風算是口頭上用借的之外。)

但是最近因故吵架後她要求我把她所送東西全部等值約一萬八(她自己估算的)的東西退還給她,或保留當初全新的樣子包含吊牌盒子寄還給她(但是這些東西早就都在使用了根本無法回復全新的樣子)

或是改成捐款一萬八到某個受災帳戶。抑或是全數捐到孤兒院去。

在這之前的LINE的對話紀錄因為我不小心砍了自己的帳號全都不見了

而且當初都是口頭上的贈與,所以我沒法證明是她送給我的禮物。

在這樣的狀況下我還需要理會她的要求嗎?在法律上我站得住腳嗎?

另外這之間她有幫我寫履歷,她也要求我把她寄給我的參考資料(包含他寄給我她自己的履歷給我參考)全數刪除並提供相關證明,雖然我沒有意願也沒必要把這個資料傳出去給第三者知道,但是我要如何證明已刪除啊?這也是需要理會她的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8-15 05:44

您好!既然是贈與物,若未合法撤銷贈與,就沒有返還義務。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hua 103-08-14 15:47

2009年間妥託A公司製作ㄧ幅行銷輸出壁貼,張貼於熱鬧街道明顯處,當時亦要求A公司須自行設計及製作,且日後如有侵權問題由A公司負責,當時A公司亦該立切結書申明日後若有侵權問題由A公司負責。

2014年6月B公司通知該幅行銷輸出壁貼中有ㄧ個人物圖案為B公司代理授權之圖案(有提供原廠授權聲明書),有侵權之問題,要求購買該圖案使用權利金

經洽A公司表示,該人物圖案確實是從網路下載,另B公司係從2011年開始代理,且已超過著作權法2年之賠償請求權期間。

請問1.是否如A公司所述已超過著作權法2年之賠償請求權期間,不會回有事。2.若A公司與B公司協商購買使用權利金破局,我該如何處理?會有刑事民事責任嗎?

林智群 (klaw) 103-08-14 16:01

著作權侵害的民事求償時效固然為兩年,但刑事責任則是10年,

a公司只講民事部分,是有問題的

如果兩家公司談不成和解,你可能被告侵害著作權,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16: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責任的部份,追溯期間未超過。且民事時效是知悉後2年。

2、您可以直接與B公司和解,並簽立和解書,之後再向A公司請求賠償

3、倘若A公司提起侵害著作權,則可以提出切結書當做抗辯。

hua 103-08-14 17:0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責任的部份,追溯期間未超過。且民事時效是 ... (恕刪)

 請問曹律師~

切結書抗辦獲勝的機率大嗎?

有辦法請B公司直接告A公司嗎?

ocean 103-08-14 11:45

各位律師

 

想請問檢察官判下來是簡易法庭

然後我收到民事附帶刑事訴訟是甚麼時候開始跑流程

網路上說要簡易法庭判決後才會開始跑民事的部分

這是正確的嗎?

可是為什麼我又收到民事法官的傳票呢?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可能對方已經在檢察官起訴前就已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ocean 103-08-14 12:39

律師您好

想請問在簡易法庭判決前

民事會先判嗎?

我朋友跟我說刑事沒判之前民事不會判

這是對的嗎?

 1.如果已經附帶民事訴訟  有可能刑事庭法官一同判決  2.但多數會將民事案件裁定移送民事法庭審理   3.如果已經收到傳票  可以打電話詢問書記官  甚至前往閱卷  應該會了解狀況如何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您的情況應該是對方另外提出民事訴訟

不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不過如果民事起訴部分告您的侵權行為事實相同

民事庭的法官可能會先等刑事庭的判決結果出來再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