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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小姐 103-09-08 13:41

我在網路上購物,先預付了訂金,後來忘記付尾款,過了一陣子我想起來,向賣家提及說要將訂金轉買賣場內其他商品,賣家告知訂金已沒收

請問我們並沒有簽訂任何條約,賣家卻直接沒收訂金,是合法的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9-08 14:54

  若雙方未訂定契約,仍應依民法規定,賣家應先催告不履行才可沒收定金,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可以直接請網拍網站幫忙處理,或是請律師發函給對方要求返還訂金。

啊宗 103-09-08 00:40

我在網路遊戲上 有和人發生爭執  他先罵我 但我確實也有罵他 後來他說他去做筆錄了 說要不要提告公然侮辱 是看他 也說警察在查我IP 他說他要和解  可是他要5萬的和解金 我有看到網路上有修正通保法  那這樣警方還能查我IP或通聯嗎

或什麼方式找到我嗎 他做筆錄 警方會約談我到案說明嗎 他做筆錄等於已經提告了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8 2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罵您,您亦可提出截圖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以作為與對方和解之談判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凱亞 103-09-07 21:38

想請問在網路上說別人長相"很醜"'、"不帥"、"不美",

對方並不認識我也沒看過我,雖然沒有用"我",但這樣算不算公然侮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7 22:35

您好,實務見解認為美醜為個人主觀之評斷,故批評別人美或醜或不帥或不美並不構成妨害名譽。 

玲玲 103-09-07 09:46
好朋友與其朋友老公以社群網路方式聯繫,之後發生感情,朋友盜用其老公的帳號發現聊天內容,內容有很多愛昧字眼,甚至愛愛的事,也拍到在外面見面的相片,爾後朋友要求我寫切結書切結書上有寫到發生性關係的事,也保證不再與其老公有任何聯繫,否則任憑她處置,切結書上只有朋友簽名蓋手印,沒寫上其他的資料,請問這樣的切結書法律效用嗎?
小貓 103-09-07 05:43

您好,想請問各位,舍妹近半年來遭受臉書不明帳號暗中騷擾並遭散佈不實言論,嚴重影響名譽,身心皆遭受極大痛苦,而事情略為複雜,經過如下:

一、事情經過:

首先妹妹莫名捲入車友的情侶感情糾紛(疑是男方對妹妹有好感),妹妹為證明並無干係並助女方挽回對方,竟傻傻的好心應女方(A小姐)要求配合加臉書好友並維持聯繫,誰知竟成為惡夢的開始。

1、某人盜用妹妹的臉書照片身分新創臉書帳號

(大頭貼跟姓名與妹妹平日使用相同,極易誤導)

2、某人以妹妹的名義與特定人進行影響妹妹名譽的不實臉書私訊對話。

(某人以偽造身分,即假的妹妹的名義,與特定人A小姐或A小姐的其他帳號對話,對話內容為妹妹已搶A小姐男友成功並放話騷擾A小姐,但事實是妹妹與A小姐男友並無任何朋友以上的接觸)

3、特定人再以臉書私訊發送該不實臉書私訊對話內容的截圖,給妹妹臉書中不特定的朋友。

(特定人A小姐有一個以上的臉書帳號,亦為妹妹的臉書朋友,而後因故彼此封鎖,故擁有妹妹部分朋友清單)

4、特定人私訊不實對話內容截圖給妹妹不特定朋友的行為,是經其他朋友私下告知,已影響妹妹名譽甚鉅。

二、問題如下:

1、因為該某人所創的偽臉書帳號只與特定人A小姐的帳號接觸,A小姐又只發送截圖,故無法查得該某人的身分要求停止毀謗行為,網路資料又稱台灣警方向臉書查調資料極困難,請問該如何處理?

2、特定人A小姐以私訊傳送不實對話截圖給妹妹不特定朋友的行為,是否造成毀謗?又該如何處理?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5: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向對方提告妨害名譽相關犯罪,惟您應自行調查行為人之真實姓名,因若僅有ip台灣臉書會拒絕提供用戶資料。

Knight 103-09-06 21:28

請教各位律師:

本人在露天網拍網路店家更換筆電主機板,我想要回自己的舊主機板,店家卻說網頁有寫換機板價就是跟你報價的價錢而那機板已經在要更換的供應商上,要回主機板要付差價.....下列幾點不合理的地方

1.經過我在我在下標的網頁內容其問與答,都沒提到要換主機板要用舊主機板來換不然要加錢,後來他們才在網頁更改註明要換主機板材有之前報價的價錢...

2.新主機板的部分,我要求全新主機板而向店家問說這是全新的不是庫存或返修品在電話詢問,店家回覆說是全新的,現在跟他要手寫的這全新主機板的保證書又說它是庫存新品....

3.請教各位法學專家以上幾件事我可以告這店家業務侵占詐欺等罪嗎?那要向警方提出什麼證據手續會很繁複嗎?而這店家在新北而我在台南這樣提出告訴我是否要南北奔波呢? 請提供我資訊 再麻煩各位大律師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6 22: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本案恐為消費糾紛,對方應該沒有侵占之意圖,且庫存主機板與全新主機板的價值相差不多,所以似難成立背信罪或是詐欺罪。

2、有關管轄的部分,是被告住所地跟行為地的法院管轄。

3、本文建議您可以先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阿偉 103-09-06 21:18

之前上班同事說有經濟困難陸續跟我借10000元

都還在上班期間總共還我2次2000元 共計4000元 尚欠6000元

但之後卻陸續用各種理由逃避這個話題

之前也說好要用分期還我後來卻還是再找理由拖延

現在因對方將我Facebook  Line  電話都封鎖

可是我們都是用現金沒有所謂匯款之類的證據

但在LINE和FB上面都有訊息正確說明他還欠我多少錢未還

最後幾次說要用分期還我的訊息都還在

但在約定好的時間未收到錢

之後再LINE及FB傳送訊息給他就發現我被封鎖

請問要如何處理呢?

最近在網路搜尋相關文章

都是建議先使用存證信函

若依舊不還在使用支付命令是這樣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函催告期返還借款,若其仍不履行,再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惟支付命令聲請後,對方需未於收受支付命令通知後二十日內異議,支付命令才會確定,始可執行唷!

阿偉 103-09-07 21:5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  如果我只知道他的電話號碼不知道地址的話要怎麼辦?

Kage 103-09-06 11:02

最近想販賣客製化商品,不過網路查詢過後發現如果客人拿的是未經授權的圖片,而我幫他客製了,此時我便觸法了

於是有些客製化網站會註明:如造成侵權則應對本網站負起賠償責任

或者是一開始就先聲明:本公司對客製圖像不負有任何責任,所有的圖像版權皆屬於圖像擁有者,閱讀使用規定及版權條款是每一位顧客的責任。任何不遵守規定的行為,本公司恕不負責

 

想請問這兩種方式都真的沒問題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可以讓顧客簽署切結書,以保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6 22: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由客人簽立契約或是切結書,由客人保障沒有侵害他人著作權,否則應該賠償所受之損害,以備將來遭權利人主張侵害著作權時,得以提出刑事抗辯,並且向對方求償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切結書或是契約書,以保障權益。

啊宗 103-09-06 11:00

因為有和對方在網路上發生爭執 我有罵他 他也有罵我 可是我沒存完整得記錄 他有存我罵得部分 現在他說警方說看他要不要告 他有跟我講和解 可是

他就想獅子大開口 說之前網路上有人這樣 我也不誇張 算給你懲罰 5萬就好

我現在要照這他步驟走嗎 還是我應該怎麼做 如果能和解當然好 可是他說他就一定要5萬  如果對方真的提告了 我需要賠償得更多嗎? 我有甚麼方法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先認定您是否對其構成妨害名譽,再判斷賠償之金額約略多少才適當,否則依您所描述,無法具體案件內容。 

啊宗 103-09-06 02:44

就是 我和對方有在網路上 發生爭執 對方有去做筆錄公然侮辱 警方說看他要不要告 他現在說要跟我和解 那我應該注意些甚麼 才能防止他日後再告我

或是要求拿精神賠償

 您好:

依您所述應視雙方所擬定之和解書內容而定

當然還要在其中註明對方應對您拋棄一切民刑事可請求之權利

不過最好還是委請專業律師協助進行和解程序

以免像之前有網友問說對方後來反悔稱是被逼和解

而難找客觀證人來證明並無該事之情況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22:11

您好,若撰寫和解書,建議您直接在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和解之,蓋在區公所調解委會作成之調解書一經法院酌定調解方案,就會有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如此亦可避免在生糾紛。又調解之內容建議載明事件發生之經過及內容,最後再載明雙方願拋棄一切民刑事請求。 

啊宗 103-09-05 17:22

 我在線上玩英雄聯盟,這款遊戲時,跟人發生爭執,因為玩遊戲實技術可能不如他想像,他就先對我辱罵,之後我也有反罵,遊戲結束過不久,他傳訊息告訴我,他已經截圖去報案了跟我說,警察說看他要不要告然後當事人跟我說你知道網路上有些新聞辱罵人一各字2萬,然後問我剛剛罵幾各字,之後再問我說你現再還跟嗆人的時候一樣嗎?問我心態是什麼要我給他說明不然法院見,我知道我有罵他,可是是對方先罵我,後來又跟我說這些,我正在想辦法取的那一場整各完整的對話內容,之後他說的我都有拍照保留,我想請問,我能採取什麼行動,保障我的權益,我又該如何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5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罵對方部分,您可爭執為免損對方之人格。又對方罵您之部分,您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提出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5 23: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您可以請對方提供所截圖的畫面,倘若對方無法提出或是拒絕提出,則可以無須理會對方。

2、與對話的聯繫過程您應該謹言慎行,避免遭對方再行蒐證

3、至於賠償金額的部分,本文認為一個字2萬元的案例應與您的狀況不同,無須過於擔心。

4、本文建議您,倘若您要與對方和解,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撰擬和解書,以保障權益。

凱文 103-09-05 13:52

9/2甲方:開學囉齁
9/4乙方:怎樣?
甲方:哈哈     沒阿     密一下不能喔
乙方:問啥
     問殺小'
     住哪裡?
甲方:感你屁事喔?
乙方:干你屁是
甲方:看你這麼幼稚 應該是她男友 哈哈
乙方:看你這麼幼稚 應該是沒女朋 響捕魚
甲方:= =  你去問他我跟他關係吧
乙方:乖乖去 整形
甲方:腦兒
你馬仔胸部 很軟欸 我都摸過囉
他住新莊 哈

乙方:榜棒喔
乙方:整整型吧
甲方:喔喔
乙方:會率一點
甲方:需要我打給你嗎
乙方:花個600萬
我駐土城
還是我去找你
不用打電話
甲方:好啊
來啊
乙方:現在
甲方:新莊@@
乙方:哪裡
甲方:你問她就知道我在哪囉
救助他家附近
你是我表弟欸
乙方:哪裡阿
甲方:還不叫表哥
哈哈
乙方:長這樣
笑死了
甲方:可惜我先吃掉
表弟乖
乙方:好唷
明天等我
住哪以

快點說
甲方:你問他
乙方: 說拉
甲方:我直接打給他好囉
乙方:新莊哪裡
不要演嚕
我都拍下來了
甲方:0988850316
乙方:網路是會留下證據
賺錢嚕
吃牢飯吧
甲方:喔喔
好喔
乙方:恩
你妹追半天
都追步道
哈哈哈
笑死
OAO~~
一個字5萬
加油喔
快去籌錢
甲方:喔喔
乙方:惱羞嚕
真可愛  勾追ㄛ
我肚子好痛  不要再讓我笑了拉
拜託~~  5分鐘
賺外快~~  真爽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二 構成本罪之誹謗行為,須以具體且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件,為其 指摘或傳述的內容,若僅係以空洞的謾罵,而未指明具體事實內容 者,應以第309條公然侮辱罪論處。
甲方:I I 喔喔
乙方:刑法第314條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 內為之。 得為告訴人之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 共犯。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 及於相姦人。
加油喔
法律系的
勾追耶
還要民事的嗎
好啦 明天去備案拉
快去睡覺嚕
大概1個禮拜後 法庭見
網路 會留下證據的~~
嗨~~
祝你有個好夢
PS 補充 甲方是我 乙方是他 他用他女朋友臉書登入 請問我是甲方 是否有構成犯罪? 他是乙方 是否也有犯罪
他這樣算一直佻釁我 人身攻擊我 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9-05 14:05

 乙方用女朋友的帳戶登錄,若已得女友的同意是不會構成犯罪的,而您的部分公然侮辱應不會成立,至於誹謗罪部分若成立的話,損害賠償金額應不會才高,但被害人應是乙方女友而非乙方,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凱文 103-09-05 14:27

那麼請問 毀謗的字眼在哪裡呢??  如果有男方提告 這樣告的成嗎

女方  跟我算朋友!

 

那請問甲方 可以告他辱罵 人身攻擊嗎 ??

 

ps甲方 所說摸胸 上過 這個不是真的 只是當時受他佻釁 才講的話!! 這樣有錯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9-05 14:32

 女方可針對您曾說撫摸胸部之部分為誹謗文字。

凱文 103-09-05 14:38

那這樣子 乙方的女生要出庭作證 才算是嗎??

 

如果是乙方的男生 就沒有辦法囉是嗎??

 

那麼甲方都沒辦法 告他嗎?? 整形之類 步算辱罵

柚子 103-09-05 12:34

不好意思,各位:

我在網路購物中心購物,購買筆電在七天鑑賞期內發現我的鍵盤有異狀像是瑕疵,是否可以無條件退貨呢?

還有就算不是瑕疵也是可以七天鑑賞期之內退貨是不是呢?

會不會有可能購物中心有不給人退貨的事情發生呢?

因為我現在急用筆電,我怕退貨了,然後我再買一台,結果原本退貨那台不給我退貨?有沒有可能發生這種案例?

謝謝,請各位幫我看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5 22: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據消保法的規定,您可以於收到網購商品7日內無條件退貨,必且無須負擔任何費用,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倘若商家拒絕,您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雪莉 103-09-05 00:53

各位律師

今年9月1號收到警察通知說我觸犯商標法當下我都傻了

在9/3號就去做筆錄了...當初在網拍上賣了一件類似香奈兒的LOGO 衣服

圖型是以其他圖型拼出雙C的圖案,就被警察買走被檢舉,當時真的不曉得這樣是犯法的也不曉得會這麼嚴重....經過員警解釋才知道香奈兒註冊的不只是他的專屬LOGO只要是雙C標連類似的圖型都算他們家只要不小心都算觸法....真的不曉得這樣也會觸法,如果知道了我也不敢賣,因為現在沒有工作身上也沒有錢

有可能不被判刑或罰金嗎?這樣我會留下案底嗎??真的很害怕感覺一生中留下汙點

並且也在網路上查過和解金都不便宜,但那些和解金我也拿不出來開怎麼辦?

現在我是要等開庭嗎?需要寫悔過書之類的嘛因該怎麼做才好,真的非常崩潰很無助

沈恆 (沈律師) 103-09-05 07:34

您好!作完警方筆錄後,檢察官會傳您開庭,可能會問您是否與廠商和解,若有達成和解有可能爭取緩起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teven 103-09-04 23:29

如題,我因為打LOL遇到辱罵的玩家

它只罵了我一句"廢物"

遊戲結算畫面的對話內容都已經截圖

可是我所截的圖無法確認是否有4個人看見他罵人廢物的瞬間(因為是事後截圖的)

不過遊戲結算的畫面是10個人可以共同看見的

我自己是認為有三人有看到,但是看見的人都沒有任何回應

因此截圖內容只剩下我自己還停留在那個畫面

請問:

1.只罵一句廢物是否能讓我提告成功?因為在網路上有看到別的例子說一句廢物也可以成功勝訴

2.若勝訴獲得的賠償可能為何呢?

3.若網路毀謗在第一次為敗訴,可以再往上幾層呢?

4.對於網路辱罵提告,請問要怎麼知道被告人的資料呢?還是說交給警察處理就可以了?

5.相關費用為何?

6.對方有自稱為某大學的法律系,是否要請律師讓自己站穩腳步呢?

法律真的不是很熟悉

還請祥解~

103-09-04 15:50

你好.我在網路上販賣一台使用過二手洗車機 購買的那位有來電說使用後水壓小.在使用中時調整開關後發生故障.說要退貨..我主張我洗車機當初寄過去時是好的.我不讓他退 .還寄存證信函上面寫按民法第359規定.要求我退他.但是機器已被他弄壞.我怎麼可能退他.請問我要怎麼辦

陳彥彰 (Jeffrey Chen) 103-09-04 18:3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有幾點地方您必須先釐清

1、對方所主張「水壓小」「使用中調整開關後發生故障」是否屬於收受後即可發現之瑕疵,若是可即知,對方有無即時通知您?對方是多久才通知您?因為根據民法第356條規定,對方若未即時通知您,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洗車機,如此一來對方也無法退貨。

2、您在販賣給對方時,是否曾經在網路上保證洗車機絕無上開故障事由?因為如果您有保證,卻在對方收受洗車機沒多久就發生上開故障情事,依照民法第360條規定,對方除了可以解約退貨,甚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再來,您是否為企業經營者?若是的話,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對方得於收受商品七日內,無須說明任何理由之狀態下,向您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貨款。

以上簡略說明,希望對您有幫助,若需要進一步了解,請來信或來電洽詢,亦可備妥資料至本所諮詢,謝謝 ! 

小嫺 103-09-04 14:48

你好.我在網路上有販售一台二手洗車機.寄去後那位先生先是使用後

嫌水壓小.後又在使用時發生故障.來嫌我東西爛 又說東西他用一用就壞了

要我退他.我說我東西是好的卻被你弄壞要我怎麼退你.還寄存證給我

裡面有到按民法第359條規定.我要退他.但我東西交到他手上是好的

後他安裝後使用.在發生故障.我要怎麼辦

芳儀 103-09-04 13:10

之前想說找工作,那時是100年的時候,在奇摩即時通裡有一位男生加A好友,介紹A工作,一個網路運動彩卷的工作,告訴A說:在家也可以工作,不用出門,一個月我會給你12000的薪水,不過你要先把你的郵局提款卡和密碼寄到台中……………這裏的地址,A那時剛生完孩子,一個人撫養孩子,想說有這麼好的工作,也相信對方了。過幾天之後A想說要刷簿子,但是連刷都不能刷,於是問郵局的人員,員工告訴他,他的帳戶被凍結,不能用了,直到現在變成警示帳戶,現在這樣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4 14: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機關可能會因您提供帳戶與詐騙集團為由,以您觸犯幫助詐欺罪偵查之,可針對您未有幫助詐欺之故意(爭執您也是受詐欺之被害人,因對方施用詐術以為需先將帳戶提供公司方可取得工作)爭執之。

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為您辯護。

芳儀 103-09-04 14:39

所以現在該怎麼做?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4 23:49

此類案件層出不窮,我也現有一件在屏東地院辯護中。

不好辯護,因為大家的說法都一樣。

制式化答辯狀就免費送你。當然要提高勝率還是委請律師較佳。看看有無有利證據可供調查。要看卷跟詳談。

一、 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最高法院40年臺上字第86號判例意旨參照)。且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同院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參照)。
次按刑法上之幫助犯,係指以幫助之意思,對正犯資以助力,而未參與實行犯罪行為者而言,非但行為之外形須可認為幫助,更須與正犯間有犯意之聯絡。若幫助之人並無違法之認識,則其行為縱予正犯以助力,尚難遽令負幫助之罪責(同院20年上字第1828號判例意旨參照)。
三、公訴意旨認被告鄭麒安涉有上開罪嫌,無非以證人即被害人之證詞、匯款之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帳戶基本資料及歷史交易明細資料、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案件紀錄表等,為其論據。惟被告堅決否認有何幫助詐欺犯行,辯稱伊找工作時,對方要其伊將帳戶郵寄至該公司等語。是本件之爭點,在於被告行為時主觀上有無幫助之故意,亦即被告在交付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等物時,是否明知所交付之物,將為他人利用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並有意使其發生(直接故意)?或可預見所交付之物將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而仍容任該等情事發生(未必故意)?
四、經查:被告確實因找工作郵寄上開帳戶,此有宅急便寄貨單乙份在卷可查。又被告確實有收入,此有被告國稅局102年度所得財產清單在卷可稽。足認被告案發當時確實有固定之工作及收入,衡以一般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所能獲得之報酬均屬有限,又極可能於事後遭受刑事追訴處罰,故一般幫助詐欺之行為人,多無正當職業與收入,被告既有正當工作及固定收入,但尚難認其即有甘冒如遭查獲之風險,而
出售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之必要。又參以現今社會之經濟活動甚為多樣,實難苛求參與者應對各式經濟活動有深入瞭解,且詐欺集團詐騙被害人之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其詐騙所得之物除一般認知之金錢外,為達其最終保有詐騙之所得,甚至連帳戶、提款卡等物,亦可能成為詐騙之標的,是被告因經濟壓力致落入詐騙集團以工作為餌之圈套,遭騙走上開帳戶之提款卡及密碼,亦非無法想像之事。再者,近年來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政府雖不斷宣導防詐騙之觀念,提醒民眾切勿
  聽信任何不明人士之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轉帳、匯款,報
  章雜誌及新聞媒體亦時常報導民眾遭詐騙集團騙走大筆金錢之案例,社會上仍有為數不少之人遭詐騙得手,其中亦不乏在社會上有相當地位或受過相當教育之人。何況被告為原住民,居住於窮鄉僻壤,資訊較不發達,年紀又輕,
  ,其對於社會狀況之瞭解,衡情應較一般具有正常智識經驗之人為低,自難以其在無法確認對方真實姓名年籍之情形下,仍逕自將重要之金融帳戶金融卡及密碼交付他人之疏失行為,即遽以推認被告主觀上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存在。又本件詐騙集團,已遭查獲,則本件被告於交付
  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之時,是否具有幫助詐欺
  之不確定故意,實顯有合理之懷疑。

我在臉書清溪流勇公法律服務社有整理回答,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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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103-09-03 19:58

你好.

之前小弟的妹妹在網路遊戲有加入工會也有幹部職位

後來因學業重而退出遊戲沒有再玩了.之後有工會成員想借妹妹

的遊戲帳號提領公會的專屬物品.妹妹有將帳號借出

後來收到工會會長的訊息說妹妹將帳號借出被提領了約市價一萬元的

虛擬寶物.要告妹妹背信..要和解的話要三個人(妹妹和借帳號的兩人)

賠償五倍的金額.也就是每個人要賠償5萬元的現金

被提領的物品都還在.跟會長道歉還有要歸還.會長都不接受

請問這種形況下背信成立嗎?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妹妹目前是大學生沒有什麼社會經驗..被嚇得一直哭一直擔心

我們也是很擔心..麻煩幫小弟解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3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妹妹可提出當初對方授權之證明,如訊息等,證明其無背信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依你所述,遊戲內的公會等組織,其成員間並非有任何法律上關係,也沒有所謂法律信託任務的關係,不會有背信的成立空間 

小明 103-09-03 23:2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你所述,遊戲內的公會等組織,其成員間並非有任何法律上關係,也沒有所謂法律信託任務的關係,不 ... (恕刪)

感謝房律師以及黃律師的回答..謝謝

另請教該公會會長已將妹的工會權限移除..以致物品無法歸還

而該公會會長堅持只要現金賠償而不收回物品.還說如果不賠償就告我妹

到時還需支付對方的律師費之類的其他費用

我妹該如何處理呢??

感謝

 您好:

如果您妹妹被公會會長授與任務應保管公會寶物而違背其任務致生公會損害,

仍有可能會構成刑法上之背信罪,

所以最好還是能夠與對方達成和解為宜,

但此並不是表示一定要照對方之和解條件,

只是要盡力想辦法與對方洽談並表示誠意,

如此縱使對方日後提告亦可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或職權不起訴處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mooncheese 103-09-03 16:15

律師假如說玩遊戲在網路上對方不斷邀約,以激將法勸退如下:
輸的人全家死光光(主咒),藉此打退對方想邀約的念頭,這種以人為辦不到的神鬼主咒說法勸退,會構成恐嚇嗎?或其他言論刑責?
(位置:網路遊戲)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3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的言論尚未構成犯罪,但仍建議您,網路言論應多加注意,避免觸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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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y119 103-09-03 10:27

你好,律師

請問香奈兒商標法有效期大約多久? 之前在網路社團認識一位賣家賣給我香奈兒九件一組的化妝品,他是有告訴我是平輸款不是百貨公司專櫃款,他要求是要5組才出貨,結果我跟三位朋友一起團購買了香奈兒化妝品,但事後有刑事便衣警察有詢問我貨品來源,卻沒有要我去做筆錄,這樣我算有違反商標法嗎? 商標法的追訴期大約多久? 甚麼情況下才算違法商標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14: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香奈兒公司有相當多的商標,因此無法直接回復您的問題,至於商標權專用期限為10年,並且可以延展。

2、就您所述的狀況,該商品恐怕是仿冒品,但是倘若您沒有轉賣行為,原則上不會構成違法,因此無須過於擔心。

3、本文建議您可以保留相關的交易紀錄,包含對話紀錄等,以作為將來自保之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您未將仿冒商標之商品再行出售,單純之持有並不會構成犯罪,您可放心。警察之作法係為了查獲賣商品給您之賣家而已。 

show 103-09-02 00:22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現在又因為知道我在做網拍~又在網路上留言要大家不要買...指我們賺的都很多..之類的~已經很嚴重影響我身邊周遭的親人朋友~

請問我要怎麼做才可以結束這個婚姻!!!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2 09:2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就您的狀況,幾位大律師都有詳細告知,應該已經可以構成民法第1052條2項的破綻主義。 2、 有關於證據的部份,建議可以提出您所述的對方的網路留言、簡訊、並且可以傳喚您的家人作證。 3、 子女監護的部份,倘若您希望獲得監護權,那就必須要請求法院順便酌定監護權,並且提出您的資力證明等,並經過訪視取得。 4、 本文建議您可以直接訴請離婚並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至於是否委請律師,您可以自行斟酌。

 1.如果具體情況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婚姻發生重大破綻無法維持  法官還是可以判准離婚   2.但具體個案是否成立  還是看雙方如何舉證  原則上原告歸責事由不能大於被告  才可能判准離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小摁 103-09-01 17:13

有人在網路po文指責我還指名道姓 這樣我可以告他嘛?點讚分享的人也有罪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1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發文內容公開或有使三人以上之人觀覽,且已足以便損您之人格及影響到您於社會上之評價,則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show 103-09-01 16:25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現在又因為知道我在做網拍~又在網路上留言要大家不要買...指我們賺的都很多..之類的~已經很嚴重影響我身邊周遭的親人朋友~

請問我要怎麼做才可以結束這個婚姻!!!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陳華明 (律杏) 103-09-09 17:36
您好: 最近事情較多, 耽擱了, 先向您說對不起 1. 除了1052條第1項的事由外, 還有1052條第2項(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來訴請離婚. 對直系姻親尊親屬, 對配偶的謾罵是可以構成不堪同居虐待等訴請離婚(但要常常如此謾罵, 只罵一次還不夠). 2. 沒錄音沒關係, 但要有證人 3. 若以檢舉工廠, 不堪其擾為由是不行的, 除非他編造事實有誹謗之嫌 4. 現在判決離婚比以前容易多了, 尤其是都會區
show 103-09-01 16:21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現在又因為知道我在做網拍~又在網路上留言要大家不要買...指我們賺的都很多..之類的~已經很嚴重影響我身邊周遭的親人朋友~

請問我要怎麼做才可以結束這個婚姻!!!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show 103-09-01 16:21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現在又因為知道我在做網拍~又在網路上留言要大家不要買...指我們賺的都很多..之類的~已經很嚴重影響我身邊周遭的親人朋友~

請問我要怎麼做才可以結束這個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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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show 103-09-01 16:21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現在又因為知道我在做網拍~又在網路上留言要大家不要買...指我們賺的都很多..之類的~已經很嚴重影響我身邊周遭的親人朋友~

請問我要怎麼做才可以結束這個婚姻!!!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show 103-09-01 16:21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現在又因為知道我在做網拍~又在網路上留言要大家不要買...指我們賺的都很多..之類的~已經很嚴重影響我身邊周遭的親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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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show 103-09-01 16:21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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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lee 103-09-01 13:12

問因當初在婚姻存續中,由於丈夫自己做生意;我幫忙打理先生所有理帳目(包括支付給敞商支票貨款、友人跟老公調錢週轉、收取客戶給的貨款、家裡雜七雜八的瑣事開銷…等等!)結婚三年裡無論任何款項或投資進帳都是在先生的名下、不過先生也讓我自由銀行存款或提領、金錢進出流向兩人感情好時一切都沒任何問題!   但離婚後;因我要跟他申請夫妻財產分配,他便說我在婚姻存續中所做的一切{提領他的錢、開支票借人、或用客票出去轉現金…甚至連當初我們一起網路買飯店的住宿優惠而刷先生的卡‧‧‧}現在他要提告一堆…叫我等著坐牢。請問這樣我該怎麼辦呢?會成立嗎?還是我該聽他的話放棄夫妻財產分配,他也就不去提告呢?  



蝦米 103-08-31 20:57

很久以前在網路上買一組減肥的藥品
他很快就寄來的 然而我們也錢都付清 沒有任何的欠債情況
可是他最近竟然來電說:我們有+購12期的減肥藥品
但是我們明明就沒有 何況有的話她也應該會把減肥藥品寄來
然後在跟我們說要扣錢吧? 而且他還說要找銀行徵信

請問這是怎麼回事@@?
有可能是詐騙集團嗎
應該如何查根據?

沈恆 (沈律師) 103-08-31 21:38

您好!您若確實沒有購買,就不用付款;另外,網路賣藥本身就是非法行為,對方應也不敢循司法途徑來要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31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無購買,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請求,您亦可蒐集對方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發狀至地檢署檢舉對方網路販賣藥品之相關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魔 103-08-31 13:34

請問一下。。我的提款卡被詐騙集團騙走結果帳戶變成警示帳戶我該怎麼自救……

因為我自己本身有在開店做生意最近因為資金需要周轉所以誤信了網路借貸網站的廣告把提款卡給了詐騙集團。。等到發現帳戶金額異常打去銀行要辦理掛失的時候已經來不及。。帳戶以經被提報成警示帳戶。。先現在我手邊唯一的證據剩下當初那個借貸廣告,還有通聯紀錄跟一張寄貨單

這樣的證據對我來說有多少的幫助餒?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貸款辦不過。。連找民間借貸都會遇到詐騙集團。。希望各位律師大大們可以幫我解答一下。。感恩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31 14:23

我現在手上剛好有一樣的案件,

在屏東地院辯護。

辯護狀的一部分僅供參考:

一、 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
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
(最高法院40年臺上字第86號判例意旨參照)。
且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
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
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
即應由法院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同院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參照)。
次按刑法上之幫助犯,係指以幫助之意思,對正犯資以助力,而未參與實行犯罪行為者而言,
非但行為之外形須可認為幫助,更須與正犯間有犯意之聯絡。若幫助之人並無違法之認識,
則其行為縱予正犯以助力,尚難遽令負幫助之罪責(同院20年上字第1828號判例意旨參照)。
被告堅決否認有何幫助詐欺犯行,辯稱伊找工作時,對方要其伊將帳戶郵寄至該公司等語。
是本件之爭點,在於被告行為時主觀上有無幫助之故意,亦即被告在交付系爭帳戶之存摺、
提款卡及密碼等物時,是否明知所交付之物,將為他人利用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
並有意使其發生(直接故意)?或可預見所交付之物將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
而仍容任該等情事發生(未必故意)?
四、經查:被告確實因找工作郵寄上開帳戶,此有宅急便寄貨單乙份在卷可查。
被告確實有收入,此有被告國稅局102年度所得財產清單在卷可稽。足認被告案發當時確實有固定之工作及收入,衡以一般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所能獲得之報酬均屬有限,又極可能於事後遭受刑事追訴處罰,故一般幫助詐欺之行為人,多無正當職業與收入,被告既有正當工作及固定收入,但尚難認其即有甘冒如遭查獲之風險,而
出售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之必要。又參以現今社會之經濟活動甚為多樣,實難苛求參與者應對各式經濟活動有深入瞭解,且詐欺集團詐騙被害人之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其詐騙所得之物除一般認知之金錢外,為達其最終保有詐騙之所得,甚至連帳戶、提款卡等物,亦可能成為詐騙之標的,是被告因經濟壓力致落入詐騙集團以工作為餌之圈套,遭騙走上開帳戶之提款卡及密碼,亦非無法想像之事。再者,近年來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政府雖不斷宣導防詐騙之觀念,提醒民眾切勿
  聽信任何不明人士之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轉帳、匯款,報
  章雜誌及新聞媒體亦時常報導民眾遭詐騙集團騙走大筆金錢之案例,
社會上仍有為數不少之人遭詐騙得手,其中亦不乏在社會上有相當地位或受過相當教育之人。
何況被告為原住民,居住於窮鄉僻壤,資訊較不發達,年紀又輕,
  ,其對於社會狀況之瞭解,衡情應較一般具有正常智識經驗之人為低,
自難以其在無法確認對方真實姓名年籍之情形下,仍逕自將重要之金融帳戶金融卡及密碼交付他人之疏失行為,
即遽以推認被告主觀上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存在。又本件詐騙集團,已遭查獲,則本件被告於交付
  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之時,是否具有幫助詐欺
  之不確定故意,實顯有合理之懷疑。

警詢時可以提供,不過警方一定會函送地檢署,因為警方沒有裁量權。

地檢署那邊,要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很難,我以前當檢察官不起訴處分過的只有兩件,

一件是通過測謊,他確實被騙,    一件是被告自己有匯款給詐騙集團,證明被騙。

另外以前當檢察官時一件被判無罪,因為被告工作收入等相當財力的證明。

這種案件,要判無罪不容易,請律師也是提高個二、三成無罪的機率而已。

(我偵辦過的賣帳戶案件應該有百件了,以上是多年實務經驗)

小魔 103-08-31 17:55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我現在手上剛好有一樣的案件,

在屏東地院辯護。

辯護狀的一部分 ... (恕刪)

無敵勇公:

因為我還沒有被警察傳喚做筆錄,如果到時候收到傳喚通知的時候把我手邊這些對我有利的證據帶往警局這樣對我的幫助大嗎?還是要等到開庭的時候在提供這些資料?製作筆錄時該要怎麼說明才會對自己比較有利

麻煩您幫我解答了 感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1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可能會認為您有幫助詐欺之可能,故雖基於無罪推定,您不需要證明自己無罪,但若手邊已有您所蒐集之相關對您有利之資料,您亦可提出並佐證您僅係基於小額借貸之需求,方將卡片寄送於網站所載之處所,故並無幫助詐欺之故意及犯行。 

阿孝 103-08-31 11:50

 

網路問題.......不小心多發一篇 煩請幫刪除..

黃先生 103-08-31 01:00

上個禮拜,有人看到我y 拍賣上的一只名錶,買家沒下標直接用line 跟我聯絡, 談了幾天,價格也談好了(10萬),約了隔天台中面交, 面交前一晚我有提醒賣家說如果需要去錶商驗錶我會全力配合, 可是賣家決定沒這個必要所以我們隔天就約在7eleven 內面交,3天後我收到了郵局的存證信函(期間都沒跟我聯絡),內容是買家跑去錶商驗錶, 錶商說這隻錶是假的, 所以要我退還10萬圓,但是這個錶在我買的時候我已經有驗過是正品, 問題是這個錶的零件很容易被更換,所以我擔心買家有對我的手錶動過什麼手腳所以才要求退費,所以我拒絕了, 現在買家跟我說他已經決定要對我提告,告我詐欺, 可是面交前我已經通知過他說要驗我可以配合一起去, 我也確定錶是正品, 我的問題是他如果更換了零件然後在對我提告,我要怎麼證明我是清白的,我在網路上也買賣過不少名錶,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所以想請教各位,還有請問這種情形我真的會被告詐欺嗎?這種狀況我應該怎麼處理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8-31 15:28

 你交付的如果是真品,通常會有相關文件,

開庭時可以拿一些表及文件給檢察官看,證明你賣的都是真品,

且對方要求驗貨時你是同意的,

現在對方提告,提出的表你不確定是否已經被更換過,才拒絕退款

這應該是一般商業糾紛,不應該提告刑事

小馨 103-08-31 00:44

我再網路上購買了一隻手機,可是用不到幾天壞了

廠商也給我退,可是退款一直拖延..

我把貨到付款的單子丟了,,

請問郵局有紀錄嗎?

因為我想報案了已經托一個月了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31 23:11

您好~

一般郵局對於寄送包裹在一定時間內都會留存寄送資料,

請速持身分證件與印章至郵局聲請

peter 103-08-30 18:08

     已經一二年前在網路論壇結識援交妹  , 一二年間也陸陸續續有約,

但最近她說有困難要我提供一筆資金給她  , 因為覺得沒道理, 所以拒絕了

自此 她說我之前的行為是在性侵她,  我不理她, 後來隔一陣子 ,就有個男自稱是她老公 ,半夜打來擾我, 意思要敲我竹槓!

   請問對方如果真提告, 能成立嗎?   如何自保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30 21:20

 您好,若對方真的就強制性交之部分向您提告,您可主張根本沒有違反其意願,建議您將對方及其男友給您的留言及對話紀錄蒐集,以作為日後她向您提妨害性自主告訴時,可主張對方是因要錢不成故提告。至於對方半夜騷擾部分,若時間連續且密集,可提出強制告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0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目前對方所有言論,您均應錄音蒐證,以利日後若對方對您提出告訴,可做為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二位律師所述,

補充建議您應注意援交當時對方是否為未滿18歲之人

如果您明知對方當時未滿18歲而仍與其為性交易

就算當時您沒有強暴脅迫等違反其意願之行為

您還是有可能會有違反兒少條例之刑責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能有成立之風險,所以仍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31 13:09

若案發地在高雄或屏東,亦可與本人聯繫。

 

本人之前在高雄及屏東地區擔任過婦幼組檢察官,亦處理過相關案件之偵查程序,以及指揮過少年警察隊及婦幼警察隊,相類似案件

亦曾經為不起訴處分過,深知程序的關鍵部分。

 

如有意願再請洽ncc101ds@yahoo.com.tw或瑞瀛律師事務所

peter 103-08-31 20:48

關於援妹要告性侵一事 , 因最後一次約已過一陣子,才收到對方電話, 但未收到對方提告 , 也有去警局問過 , 懷疑對方或許只是要錢 , 且對方也未必有足夠證據證明, 那是否可以對對方相應不理呢?

bigdata 103-08-30 14:38

你好, 想請問一下

在去年六月有人於網路上發表一篇文章

對我提出具體未經查實的誹謗

當時不予理會 但在這一年中 ,此文章不段被其他人轉貼

深感困擾

我能對轉貼人提出告訴嗎還是可以對原本發言人提告~

謝謝

轉貼的部分還沒超過6個月可提告刑事,一開始誹謗的人雖然已經過了刑事告訴期,但還在民事賠償時效內,民事部分還是可以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光明 103-08-30 10:42

假使若與網路未滿16歲少與聊天;假設若發生

網路上談論色情並給與看不雅且有實際見面及接吻,這是有危法的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30 12:44
這個網站已經有當事人委任我下列的條例的案由,
請你要小心,不要觸法,事後又要找律師就麻煩了。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
拍攝、製造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
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應併科新臺幣五
百萬元以下罰金。
引誘、媒介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
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未滿
十八歲之人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
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
下罰金。
前四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一項至第四項之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30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在網路上散布性交易訊息,可能會有兒少法第29條之問題。幼弱與未滿16歲之人為猥褻之行為,可能會成立刑法第227條相關犯罪。 

光明 103-09-01 19:3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感謝您對我的回應, 我想與您在更具體的描敘我遇到的問題,再麻煩您幫忙我解答. 因為在網路上認識一位未滿14歲的女生,而我與她在 line上交談是屬於私人聊天室並沒有公開,而我與她交談內容有時很不文雅且18禁,甚至有傳18禁的圖片給對方看,我與她有見過一次面也有親過對方;但我與她並無發生性行為;請問這樣我是否有違法呢 ? 麻煩房律師協助幫忙解答;非常感謝您.

Grace 103-08-30 09:25

我代表公司處理一則職災,102年五月員工在進入工作場所,經過走道時,被上方未放置好的商品打中。 公司完全依照勞工職災保護法來處理,同時因有替員工投保團險,也同時替員工申請團險的理賠。當時有兩位員工同時受傷。 較嚴重骨折的在休養兩個月後回來上班,另一位A君本來也自行通知公司要回來上班,未料這是惡夢的開始。 再回來上班前兩天,其家屬突致電公司說受傷未痊癒不能回來上班。 為此,我請員工好好休息,繼續提供醫師證明,我們替員工送到勞保局即可。勞保局不認定其醫師診斷及醫囑與事發之職災有關,因此退回申請不予給付。 我們依法請員工回來上班,主動替A君調整上班內容及工時,A君均不理睬。 公司爾後收到A君家屬發出的存證信函,以及申請到勞工局協調。 其協調內容為公司不准與公傷病假,要求公司給予公傷病假。 期間經過一年來回的親自拜訪兩次,與協調和電話書信往來。員工家屬一再反覆(員工本人未出現),直至103年五月打電話突然說要離職,我還問是否要考慮留職停薪? 員工家屬表明一定要離職,並詢問公司可以給甚麼。 我們於是依照資遣費用為基礎計算了離職金,加上另外兩個月的一筆數字給員工家屬。 員工家屬在收到和解述內容後未表示任何意見,我們親自去拜訪時還說他們不要錢等云云。我們離開後,三次存證信函與通知員工回來工作,員工均不理會。 於是在六月初替員工退保離職。 員工家屬於日前又至勞工局申訴,勞工局打電話來說他們之前沒有想清楚,所以想接受原本的協議。 但公司拒絕,勞工局也覆文本公司結案,但其內容則有員工要求之賠償金額說明,為資遣費用與另外六個月的薪資。我們認為該員工可能接下來會尋求法律途徑,同時我們手上有該員工當時在其網路上公開表示"我好了,可以回去上班"等資料。 在過去一年處理過程中,皆隱忍不表示意見,以尊重員工為前提處理此事。 只是現在公司不打算再繼續隱忍,似乎一遇勞資糾紛,資方一定有錯,不論資方仁至義盡,仍被惡質勞方窮追猛打。 請問我們是否可以改為主動? 提告員工有詐欺之嫌疑? 

林智群 (klaw) 103-08-30 11:33

你這個不會成立詐欺,不建議提告刑事,

建議把相關往來文件收集好,即使對方提告民事,你們也不一定會輸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林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本案重要爭點應在究竟為勞工自願離職

還是公司因其曠職而已依法終止勞動契約

此兩點均應有明確之舉證

否則  貴公司可能會有敗訴之風險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Grace 103-08-30 13:59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林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本案重 ... (恕刪)

該員工家屬先是自己打電話來表明要主動離職
其後口頭同意離職金內容與離職日期,但我們親自送去後當場反悔。

爾後,該員工與勞保局之理賠爭議審議回覆維持原判(非職災不予理賠)。 我們等待一個月後(期間有確認員工收到班表與信件等往來,但員工均不理會),才依法以曠職論開除員工,在開除前也諮詢過勞工局多次。   我想我們也只能被動等待....只能說惡質的資方與勞方皆有。

 

謝謝林大律師

Grace 103-08-30 14:0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這個不會成立詐欺,不建議提告刑事,

建議把相關往來文件收集好,即使對方提告民 ... (恕刪)

 謝謝林大律師的提點,但我們想化為主動,意在喝止對方不斷到營業場所或常常打電話到總公司干擾同事工作。 

103-08-28 22:00

各位律師們好!

我前幾天接到違反著作權法案的通知書,要去警察局受詢,

今天到警局也做了筆錄了,

受詢原因是下載未經授權的 BT,並且完成下載,

(我不記得自己究竟有沒有下載,而且該電腦有無密碼分享網路)

網路上查到的資料是 BT 同時下載和上傳,因此涉及公開傳輸。

 

警察跟我說會移交地方檢查官,一般是和解

我想要多了解後續的處理程序,問題如下:

1. 是到檢查庭再提出和解嗎?

2. 一般和解金額大約會是多少?

3. 和解有可能會留案底嗎? 因為我不希望自己有不良紀錄...

4. 有能夠更快速處理此事的方法嗎(否則要兩地跑很花時間...)

5. 上檢查庭需要律師陪伴嗎?

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8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開庭前向對方連絡和解,抑或向警方表示有和解之誠意託其代為轉達。又和解金額需視您下載之種類及數量決定。無法一概而論。另外因該罪為告訴乃論罪,故若對方願意和解而徹告,不會有案底。最後,可先自己處理,不用一定要先找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可在偵查前或偵查中請求,當然您應先去警局製作筆錄,才能知道告訴人為何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8-28 22:2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開庭前向對方連絡和解,抑或向警方表示有和解之誠意託其代為轉達。又和解 ... (恕刪)

非常感謝您!

我另外想要請問幾個問題:

1. 我已經做完筆錄也知道告訴人是誰,您建議我事前找告訴人和解嗎? 還是開庭時再提出較好?

2. 在收到出庭通知後,直接找告訴人和解並且撤告,會取消開庭嗎?

3. 今天做筆錄時了解是 "以 BT 下載一部電影",這種類型的和解金額大約多少呢?

再次感謝! 希望在處理事情前心裡先有個底。

沈恆 (沈律師) 103-08-28 22:34

您好!若要早點解決,就趕快找告訴人和解和解金額可以跟對方談,支付和解金時要讓對方同時遞交撤回告訴狀,就有機會不用再開庭。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幾位律師所述

並提醒您應於和解契約中加註對方應拋棄一切民刑事請求,

才能連同民事部分一起解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