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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105-06-22 22:15

透過房仲業者與賣方談好價金成交'並辦理過後手續'同時因賣方將房屋?出租'由於有房客'等到房客搬出'與仲介人員進屋看搬出後屋況並量了實際面積發現與當初房仲所出示的權狀登記坪數不符合'坪數少缺'當場告知房仲人員'他的回應是會處理並表示不會讓我們買方吃虧'隔天 我電話聯絡房仲人員'問他是否有告知賣方'對方竟回答要告知賣方甚麼事?並向我表示他們是依據權狀做買賣交易 要我自己找專業單位測量且費用我自己要負責 '另一方面 貸款已經匯到履保專戶並過戶完成'想請教

問題1 房仲依據權狀登記坪數座買賣交易'是否需與實際屋況面積符合?

問題2我們買方要找甚麼單位提出證明權狀與實際屋況不符?

問題3 要如何告知賣方?是以存證信函?或是口頭告知?還是其他方式?

問題4??在有糾紛這段期間是否可以暫停履保撥款給賣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2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發現坪數不足之瑕疵,應盡速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通知賣方及仲介瑕疵存在,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先生 105-06-22 23:4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發現坪數不足之瑕疵,應盡速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通知賣方及仲介瑕疵存在,並 ... (恕刪)

請問房律師我是不是要先提出坪數不足之證明才能委託'請問桃園您有事務所嗎?

 

PATTY 105-06-22 14:56

律師您好:

本人為社區主委,日期本社區某樓屋主(以下簡稱事主)安裝洗衣機後,其水管鬆脫,導致水宣洩至本棟大樓均淹水,且電梯亦進水,請相關設備保養廠商停機處理後檢查,發現有迴路板、車廂門控馬達、速度檢出器及皮帶需更換。

但事主認為要他付更換的費用不妥,他認為電梯既然乾了可以運轉了,就無安全疑慮,且歡迎管委會提告。本人已請保養廠商先針對前三項較具安全性做更換,以確保住戶們搭乘電梯安全。再向事主要求賠償。請問這樣可行嗎?

所以想請問律師,針對此,本人該如何寫存證信函給事主?要求他付錢呢?以及他對此事不處理的態度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再煩請撥冗回覆,謝謝您。

你好:

管委會或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但零件部分要參考固定資產耐用年限表計算折舊。 依你所述之情形,尚難構成公共危險罪。 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支付維修之金額,或直接聲請調解,若無效果再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PATTY 105-06-24 11:4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謝謝徐律師的親切回覆。^^

請問零件更換新品,原廠不可能同意更換良品來代替新品,其價格自然高,
此事主目前不接電話,他認為走上法律途徑,他可以賠得少。

我剛有查固定資產其電梯使用年限是15年是針對電梯整個構造而言嗎?
還是指零件也亦同呢?

 要如何提告才會對管委會有利,畢竟他造成大家連續二天爬樓梯上上下下,
且一句道歉也沒有。 

Terry 105-06-21 23:35

您好,我想請問日前結束租屋處的租賃作業,因於去年12月繳付了一年期的第四台費用,而於六月底搬離,等於去年12月尚溢繳了將近半年的第四台費用,請問這個費用,我能按照比例向房東索取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1 23:41

您好,要看契約怎麼約定,若是自行向第四台業者簽約,可能只能向第四台業者主張。

Terry 105-06-21 23:47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應,合約上面並末簽訂這部份的事宜,而當初第四台的合約亦是房東和業者簽訂的,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向房東索取溢繳的費用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1 23:54

您好,若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於終止租約後,有機會向房東請求溢繳之費用

哈囉 105-06-21 17:35

各位版大好:

我是大學生,與二位同學在學校附近租屋,由於在下學期我們有抽到學校宿舍,因此決定不續租,因為現在很多是學生若幫房東找到下任房客,會給予小額仲介費,我們並不貪圖這筆小錢,但因與房東租屋兩年了、處的也不錯,想說就是順便找下任房客交接。後來,我們也有找到新房客,但是問題來了,由於交屋當天,我們之中負責處理交屋的同學與新房客都是匆匆忙忙間就直接看電表然後交接鑰匙就結束了,並沒有做任何的檢查,新房客也沒有提出任何的問題;事後,新房客房東反映,窗簾地毯與沙發都要重新清理過(並無任何損傷),我們在離屋前也有清掃過,只是大型家具或是像是窗簾等,我們最多可以做到的是把灰塵處理乾淨,畢竟大型家具跟窗簾我們學生也不好整個清洗,再加上新房客認為桌子有損傷,也要求更換新的,但是我們所處的地帶是屬非常潮濕的區域,木桌子難免會有因潮濕而突起或是爆裂,並非人為,針對以上,房東給的回應是「我當初交屋你們窗簾沙發跟地毯應該都是乾淨的吧? 桌子的費用也會從押金扣除,只要你們與新房客達成共識我這邊就沒意見」,當初在合約上也沒有特別表明相關的約定。

因此想請問有處理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士,我們三方(前房客、現任房客房東)的責任歸屬,新房客是與房東直接簽約,所有賠償或是更新的要求是在交屋後才發生的,若是我們該負責的定不逃避,但就是搞不太清楚之間的責任歸屬,煩請各位替我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2 11: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家具設備倘若是使用不當,房東可以要求我方賠償,反之,倘若只是使用的自然耗損,則房客無需負責。

2、程序是,倘若房東恣意扣款,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日後並且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NA NA 105-06-21 15:15
你好 ,向您請教法律的問題: 我與前男友相戀後便一同住進前男友家,並協助前男友家的工作,前男友一開始並無支付薪資給我,由於我家中需要金援,與前男友協商了很久,獲得一星期2000元之薪資,尚無法協助家中經濟,故與男生借錢(並無借貸契約),之前在一起時前男友會因為不讓我出門找朋友或離開 ,把我身上的衣服脫到一絲不掛的鎖在房間外,且搶走我證件手機不讓女生離開,並時常會對我施以暴行,有一晚趁前男友熟睡時逃出後,隔一個星期獨自前往前男友家中拿取自身物品,男生極力挽留(有自殘行為),在護住前男友的情況下也因此受傷送醫 ,我也心軟答應留下繼續協助其工作,直至男生請長假的員工回來,後來我表示要至高雄工作,於是前男友租了間房子一同入住,且買了一只手機於給我使用,爾後應該是男生劈腿而造成分手。 請教教官: 1.我當時沒去驗傷,是不是不能提告了,還有方法制裁嗎 ? 2.離開後我害怕被找麻煩,所以答應了他那不必要歸還的錢,且我借款匯款金額已達借貸金額(單據皆有保留),其它在一起時他所出的費用 ,我並沒有口頭跟簽借據本票 ,我可以不用還嗎? 3.因為當時害怕又不敢求助他人的也想和平好聚好散 ,所以我答應了還那不必要還的錢 。只到半年前我不想持續,但又怕他對我不利 ,所以找理由安撫 。請問這樣的借貸關係有成立嗎? 這算不算恐嚇?(但我因為害怕已將對話記錄刪除…) 另前男友向我要求歸還當時租房子押金與購買手機金錢,我有歸還的必要嗎? 4.我有一箱重要物品放置於男生家中,但男生一直無歸還意願,請問有無涉及侵占罪? 5 ,從在一起我2年多我出於恐懼害怕的 ,分開又怕不還錢而被威脅找麻煩 ,到現在我還是會心生恐懼,法律有辦法保護嗎?

你好:

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要在知悉被告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私行拘禁罪並非告訴乃論,但要提出證據證明前男友有你所指訴之行為,若證據不足,檢察官會不起訴。 若當初係借款借款返還請求權請求權時效為15年,前男友可以請求返還借款;若當初係贈與,除非有撤銷贈與之事由,否則無法請求返還。 如上述。是否構成恐嚇要看前男友之行為而定,目前並無任何資訊,無法判斷。 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要求前男友歸還物品,經過相當時間仍不歸還,可能會構成侵占罪,但若有民事糾紛則另當別論。 若持續被騷擾可以聲請保護令,但要提出證據證明。
Sky 105-06-21 14:49
1.監護權的定義? 2.離婚手續如何辦? 3.離婚協議書簽完(已簽上日期)但未送出是否有期限?送出是誰送都行嗎? 4.委託律師謄寫離婚協議書費用? 5.離婚小孩扶養權是父母協議還是小孩自己可選擇? 6.若是父母協議無法達成共識上法院,一般法院會判給誰? 7.離婚後的財產是如何分配?平分或各歸各的? 8.若平分的話我要如何有利的取得?外遇證據?房貸繳費紀錄? "9.若財產分配是各歸各的,我有房子.車子.穩定工作,法院會將小孩扶養權判給我嗎? 還是會因為我負債較多而判給對方?" 10.扶養權/監護權/財產分配如果已經寫在離婚協議書裡是否有效?還是需另填協議書? 11.外遇證據有哪些才算?錄音? LINE對話? 通姦照?還是一定要警察在場? 12.外遇證據是否跟扶養權/監護權/財產分配有關? 13.打官司的費用如何算? 14.如果有外遇證據是否費用由對方出?包括找徵信社? 15.房子 .車子是自己的名字,是否可以先把房子過戶給其他人?或賣掉? 16. 對方在我本人不在時可以自己就把我的財產改成他的嗎?(還是夫妻關係時) 17.小孩子的扶養費(贍養費) 一般怎麼計算?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您的問題挺多的

我建議您要找個律師當面談比較能夠完整瞭解訊息

給您簡單幾個觀念

所有訴訟相關支出費用(除裁判費,但金額不高)都是由自己支付

法律上並不能要求對方支付

監護權就是小孩的法定代理

定義很廣

但協議離婚就是雙方協商由誰擔任

如果打官司就要看主要照顧者

 

夫妻間的財產是各自獨立

任一方都不可以隨便動

否則有偽造文書的可能性

剩餘財產請求權是離婚之後才有的問題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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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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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是先生外遇,所以若以訴訟離婚會有利於您,但若要協議離婚當然也可以,但協議內容應談清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velyn 105-06-21 14:30
湯小姐近日來追討103年度支佣金費用,此佣金為代理銷售彩券佣金,只有口頭承諾,未簽立佣金合約,湯小姐一直以簡訊跟言語騷擾我媽未將佣金給付給他,並於5/27寄送存證信函給我們,但我已於104年度約3月份時已將佣金給他了,但因為時間久遠,當初給佣金的簽收單子已經遺失,也有簡訊告知他佣金已給付給他了,他一直到我們做生意的地方說要到法院告我媽,造成我媽恐慌。 問題: 1.想請問目前應怎麼回覆存證信函?? 2.用簡訊說已經有給他了,算是承認需給1%佣金的證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1 14: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重申我方已經給付過佣金之意旨即可。

2、是的。

3、除了簽收單之外,倘若有錄音、錄影或證人等均可作為已經清償的佐證。

雅雅 105-06-21 13:19

您好:本公司承纜民間服務業的申請營業執照(消防會勘)及消防設備增設工程;設備已安裝好且已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公文;業主已付50%的工程款;但工 程尾款業主以我們公司沒有做好工程收尾為由(天花板因先前有裝灑水頭;天花板有一點髒污及裂痕;業主與我們雙方都確認要改善的位置;我們也做好改善;但業 主以其它地方沒做好為由要求我們改善才肯付費用;我們前後也跑了兩趟去做改善;但業主仍已有其它地方有問題拒付費用)。

PS:我們沒有簽訂契約只有口頭約定;因是自己的熟客戶介紹的‧

該怎麼做才能收回另外50%的工程尾款??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1 20:33

您好,

 

1、雙方如未簽定契約,則本件如何認定工程之完成、何時交付多少工程款等事項都會有證明上之困難。

 

2、可先以存證信函通知業主應於期限內給付多少數額之工程款,等待對方回應再做對策。

 

3、建議未來公司可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草擬、審核契約,健全公司之運作。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楊小姐 105-06-21 12:53

甲方(賣)跟乙方(買)在103年6月26日簽訂汽車買賣合約 一共67萬 

但因為甲方車輛為貸款貸款尚未未清償以抵押方式 將車輛 牌登 鑰匙 行照 身份證第二證件影本交託於乙方  請乙方以前八期14964後面分期每月13000方式與甲方一起攤還貸款 目前乙方(買)已付50萬  簽約時甲方也允諾乙方有車輛所有處理權利 車輛交由乙方使用 乙方想將甲方抵押之車輛賣出
甲方也予以同意,但甲方於乙方賣出前背信不願將證件正本出示過戶  乙方要求甲方歸還之前替乙方繳交之分期貸款一共50萬元整 不包含車輛放置乙方之甲方應付保管費用 維修 保養 等等費用  要求甲方積欠乙方之所有欠款並將車輛贖回  否則請甲方將證件給予乙方協助過戶事宜,並將乙方替甲方清償分期貸款之20萬按月分期給予乙方  我們是乙方 請問這樣的狀況我的要求成立嗎?

中古汽車買賣合約也明訂

甲方若是毀約不賣或是不能過戶,要倍數償還乙方所支付金額

我可以用這一條告他嗎? 

我們已經繳了這麼多錢給他 他就這樣拍拍屁股車子不給我們過戶
真的很誇張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1 13:26

您好,

 

1、如甲方不願履行契約,可依據契約之約定向對方求償,沒有問題。

 

2、可以存證信函催告通知後,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老愚 105-06-21 09:48

您好

本人母親被假檢察官詐騙損失一生積蓄 還變成被告

現在案子已破 車手為未成年年輕人  主嫌也抓到  但尚有他案為偵結

我希望能為老母親取回被騙款項

請問

    1. 原法院為桃園地方法院  子女可否在其他地院代母提告民事賠償?

    2. 請問提告的時間限制如何?

    3. 是否可以提告該車手的監護人? 還是僅能提告車手? 還是提告主嫌?

    4. 找人代寫提告費用是多少錢?

感謝您

你好:

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若要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要以母親為原告向被告住所地、侵權行為地之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依民法第197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若詐騙之人有數人而你並不清楚何人時,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會分開起算,原則上以母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 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規定,請求車手及主嫌負連帶賠償責任。另可依第187條請求車手之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但應注意侵權行為請求時效為二年,也可以考慮先做假扣押,以避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1 13:33

您好,

 

1、民事訴訟為"以原就被"原則,應以被告之住居所地管轄來提告

 

2、本案可以侵權行為提告時效為自受騙時起兩年內;亦可以不當得利詐騙提告時效則為15年。

 

3、車手為未成年人,可對其法定代理人請求連帶賠償,應以主嫌、車手、車手法定代理人為被告一併請求賠償

 

4、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才能完整評估案情,提供您詳盡之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楊小姐 105-06-20 13:01

車主在幾年前因撞車,將車輛給我男朋友做維修
後來用抵押的名義給予我男朋友使用
但是因為分期債務的關係無法過戶
要我男朋友一同幫他處理債務分期的問題
所以我男友每個月都會轉帳13000元給他 我們已經幫他繳了47萬多
當作買車子的費用
一直到最近我男朋友想要將車子售出
原車主卻反悔 不願意給我們正本正件
我們這邊只有證件的影本 牌登 車子 行照 還有就是溝通的對話記錄
跟每個月的匯款明細 還有最後一期的繳款單

想要請教律師 這樣我們應該怎麼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3: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對方依約履行,倘若對方拒絕,亦可以違約賠償的方式來處理。

2、程序上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之後提起民事訴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0 13:57

您好,

 

1、車子既有設定抵押,可請求車主返還借款,否則可強制執行拍賣該車輛。

 

2、另可依據不當得利之請求權請求對方返還47萬之費用,建議應委任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6-20 20:25

對方如果反悔不交車及過戶,可要求違約賠償及返還價款,若車子有設定有抵押,可執行拍賣車子來償債。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0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辦理過戶事宜,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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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0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辦理過戶事宜,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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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105-06-19 18:00

您好

想請問說 如果將一款遊戲內已存在的圖案 
自己將該圖案進行翻畫出來
並且製作成T-shirt給一群同好 
關於這個動作 
如果不收取任何費用會觸犯相關法律
如果用贈送的方式會觸犯相關法律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19 18:09

遊戲內的圖案是別人的智慧創作,享有著作權,擅自翻畫別人的圖案就已構成重製或改作,違反著作權法,應負刑事民事賠償責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9 20:31

您好,

 

他人設計之遊戲圖片具有著作權保護,除非是合理之用途例如教學或研究才可有重製之動作,而依您所述情形,仍屬於著作權之侵害。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圖案很相似,則會有侵害著作權之問題,以上希望寺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這個可能會因為違反著作權法而被告刑事

二、不建議你這樣做。

三、如果是自己創作的就不會有問題。

四、所有的創作一開 始都是模仿,如果要變成高手的話練習的時候不要練太多,練一小段就可以,重複一直練一直練,久了之後技術就會精熟,之後就可以試著自己創作了,這個不會很難,你可以試試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Vivi 105-06-18 22:17

我開車行逕中,號誌燈為綠燈,對方騎車紅燈無照駕駛,原本對方還想一走了之,是我說我已報警他才沒離開,我人沒事,但重點車子是新車,我們送回原廠估價維修費用要218000,對方都不鳥我們,也不接電話,所以我們要提告,請問要如何提告,且有什麼法條是對我們有利,且可以規範對方賠償我們費用,請幫幫我該如何向對方求償!我們有行車紀錄器可做證

您好:有閞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有對方車牌,則可以請法院調取對方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8 23:43

您好,可以列出相關證據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9 20:51

您好,

 

1、可委請律師撰擬民事起訴狀,向對方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2、附上行車紀錄器畫面確認我方為綠燈狀態行進,以及修車費用之單據證明損害數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LINPOPO 105-06-18 12:38

刑事民事不是分開判刑的嗎

我朋友的案件卻是判在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最後法官還是拚我朋友妨礙名譽 刑事要賠錢

民事賠錢也一並判了跟刑事費用相同

所以判決書上的民事賠償一定要賠

沒有商量協調的空間嗎

按照這樣子幾乎沒有再上訴的空間是嗎

所以我朋友只能賠錢了事嗎?

謝謝你

 

 

沈恆 (沈律師) 105-06-18 12:54

被害人有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院於判決有罪時就可一併對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判決。如果對一審的判決內容不服,可以提起上訴救濟

一、上訴期間只有十日。

二、上訴期間十日是以法院收文為準,不是以你的朋友遞狀的時間為準。

三、如果對原判決不滿就可以上訴。

四、刑事部分可以上訴,刑事附帶民事也可以上訴。

五、但你說的案件一般來說判得並不重,是否要上訴仍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經法院判決,除非對方仍願再與您和解,否則即須照法院判決去履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POPO 105-06-19 00:12

目前法院判決,刑事部份也已經執行.

所以民事部份也只能夠按照對方的民事求償金額理賠嗎?

刑事執行完畢之後,如果不服還可以上訴嗎(第一次想上訴被駁回說沒有新事証)

 

寶寶 105-06-18 02:04

您好:

我姊姊是多重障(智,聽),她有一個兒子(小學三年級),沒結婚是單親,從小孩出生到現在都是我和我媽媽帶大的,姊姊沒有和小孩住在一起自己選擇在外住,工作不穩定,每當她經濟不好時就打電話要媽媽出錢幫她,不幫她就說要把孩子轉到社會局介入,常到處跟人說我們不給她看孩子(有帶孩子給她看,每次見面完孩子總跟我和我媽說不要再帶他去給他媽媽看),我和媽媽不願意在受她威脅,和騷擾,我想問改定監護人需要怎麼做?監護人改成我媽媽的機率有多高?走法院途徑需要費用嗎?

改定監護需要向法院聲請,也需要向法院繳交裁判費,依你所述,改定監護是有機會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8 23:41

您好,還是要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並就具體事項舉證。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以你們的狀況來說

如果你們是主要撫養

且對方狀況不穩定

你們可以向法院提出停止親權

改由你們行使的訴訟

成功機會應該不小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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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黑妞 105-06-17 22:06



我是給法院判決離婚離婚上也沒說要付贍養費 有規定時間說要給我看小孩 結果對方不履行 之後打電話要我付小孩生活費及教育費 我有打電話到法院 他說我可以不用付此費用 對方如果不讓我看小孩我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那如果對方又不履行強制執行這段會有什麼後果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7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強制執行,若對方拒絕履行,會有罰鍰之問題,且您亦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對方可另行提起訴訟對您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惟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請求金額不會太高,您無須過度擔心。

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1.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是有權利,依照雙方的方式探視小孩,建議先將對方拒絕您探視小孩的對話紀錄留存證據,並持判決書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有2種方式,一種是由法院之執行人員會同管區警員,直接到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地,強制未成年子女取交給您,另外一種方法是間接執行,先由執行法院向對方發出執行命令,訂一定的期間命對方將小孩交給您探視,如對方未遵照執行命令履行,則執行法院可以拘提、管收監護人、或對監護人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2.因為不論有無監護權,父母都有撫養小孩的義務,即使上次判決離婚時並未討論到扶養費的問題,但對方仍可以小孩的名義,再向法院提出扶養費之請求。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如果監護權人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的行為或事情發生的話(例如:不當管教、虐待子女、不重視孩子心理發展、禁止另一方與子女探視的權利),另一方或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都可以為子女本身的利益,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 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7 23:43

您好,

 

1、執行法院可對其拘提、管收或處以罰款。

 

2、您亦可以此為由向法院聲請改定小孩之監護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7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拒絕履行,會有罰鍰之問題,且您亦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對方可另行提起訴訟對您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惟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請求金額不會太高,您無須過度擔心。。

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 105-06-17 21:03

律師您好

目前家中因長期飽受漏水之苦,故向上加蓋鐵皮屋,與工人協調好,工期到一半,卻因他本身有其他工作而半途找藉口說不做,目前已付三分之二之費用,且經口頭協調好,工人有說出剩下尾款沒收,要我們去找其他人收拾後續工作。在這邊想請教律師

1. 台北市、新北市都有因漏水可以加蓋鐵皮屋之條目,請問桃園市因漏水加蓋有無違法? 另外,是否可以事後補申請?

2.工人中途取消工程,導致我們無法如期完工,但事前僅有口頭約定,並無任何契約型式,請問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

3.工人若之後來討尾款,我們該如何處理?

謝謝您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7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還是與工人簽立協議書以避免日對方您請求尾款,建議事前提出聲請,事後還是有機會補正。

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7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還是與工人簽立協議書以避免日對方您請求尾款,建議事前提出聲請,事後還是有機會補正。。

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6-17 14:58

我想請問一下,公司是行銷活動公司,因為活動推廣所以需要買FB的廣告,之前買的廣告都是新台幣計價,但這次有先更換新的信用卡,我也是第一次幫公司買廣告,過程中沒有顯示金額的幣別及有關幣別的選項,直到收到信用卡帳單後,才發現幣別變成美金計價。廣告預算從台幣1000元變成美金1000元,公司要我賠償這部份產生的費用,請問合理嗎?
對公司而言,所執行的廣告推廣效益是存在的,但是公司不願意付出這麼多的行銷預算,堅持是個人疏失造成的,請問在法律上我是應該賠償這筆金額嗎?這個過失責任有需要到要賠錢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7 16:56

您好,

 

1、依您所述之情形,您執行職務上確實有部分之疏失

 

2、可向勞工局申請調解,與公司協商一個折衷的賠償金額,因公司員工訓練不足也應承擔部分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6-17 14:29
家人在5月底時隨旅行社乘坐遊覽車前往屏東遊玩,在台灣原住民文化園區廁所前因地面濕滑摔倒,右腳大小骨都摔斷,現在找文化園區商討是否可以申請公共意外險及受傷期間休養費用,但是文化園區都推給保險公司處裡.保險公司不分都要我們自己提出證明文件跟收據,但是因為家人務農,根本沒有薪資所得或是報稅單,保險公司說.....就算到法院也是看證據.所以拿不拿得出來就看我們自己 ,實在是沒有能力跟法律知識可以跟他們爭,想問問有無律師可以交我,這樣問題究竟應該如何處裡?

 您好,

一、若可以證明該場地設置有不當,確實可以請求賠償

二、賠償金大致包含: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工作損失、勞動力減損損失、精神慰撫金等等,但是都盡量要有單據,若無單據,則可以依法院一般客觀判決的金額來核算,再來請求保險公司賠償

三、若保險公司惡意刁難,還是建議委請律師協調或是訴訟,很多保險公司都是不提就不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保險公司不理,仍要針對遊樂區去主張,而請求金額除薪資外,其餘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也可以一併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i chi 105-06-17 14:28
對方紅燈撞到我,導致我左腳踝韌帶傷紅腫,機車部分有損壞 當下對方有賠我500元,算私下和解 就沒到警察局做筆錄,事後應左腳踝嚴重疼痛,我到警察局補作筆錄 請問對方如果不願理賠我的醫療費用機車修理費,請問我該如何提告?

你好:

若當初發生車禍時有自行拍照蒐證,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民事部分當初賠償之500元性質為何你並未說明,若係就車禍賠償總金額達成和解,就要受到拘束,無法再請求。若只是先賠償部分金額,偵查中可以繼續要求對方賠償,若不願意,檢察官偵查屬實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若當初為蒐證,對方可能會否認,若無法使檢察官相信有過失傷害之情形,檢察官可能會不起訴,將來民事求償也會有困難。
chi chi 105-06-17 18:59

請問律師

民事部分當初賠償之500元性質為何你並未說明,若係就車禍賠償總金額達成和解,就要受到拘束,無法再請求

以上是什麼意思??

醫院診斷證明書算證據嗎?

桐彤 105-06-17 14:25
分手後男生索討在一起時為女生所付的費用
SU 105-06-17 14:25
最近加蓋3樓,一開始有先口頭經過鄰居同意使用共用牆壁!最近對方似乎有些意見!請問一下: 1.共用牆壁若之後他們也加蓋樓層也有所謂的折舊率問題嗎? 2.如果本身樓層加蓋不合法則簽暑協議合約書,有法律約束嗎? 3.如果要請律師擬協議書,費用上是否雙方均要一起負擔費用?以及費用上大約在多少金額?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7 15: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頂樓加該依法有房屋稅的問題,也有折舊率的問題。

2、可以拘束簽立的雙方,不過不影響其他?簽立之所有權人權利及違反相關建築法規的責任

3、相關的費用由雙方自行約定。金額可來電洽商。

 

Teehee 105-06-16 13:22

日前與男友在閃黃燈路段與小客車發生衝撞

對方轉彎時未注意我們正在直行,導致我們撞上對方車側,

機車車頭大部分毀損,男友右腳撕裂傷送醫縫合,

過程有報警與做筆錄,目前還在等初判表審核,

雖然就醫後對方誠意道歉並支付我方醫藥費

事後也委託保險公司做後續處理,

但由於我們目前還是學生,不曉得發生事故時相關的程序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對方保險公司表示等初判表申請出來以後再歸咎責任

這段期間已協助我們將機車送至車行做維修,

並且保證維修費用保險公司之後會負擔,

請問等初判表出來以後,我們該如何跟對方做和談,

並且能索賠的項目與金額約為何?

黃燈路段發生車禍,顯示你們與對方都沒有注意對向來車或速度過快的可能,雙方應該都有一部分的過失責任

建議先等待警方將肇事的原因釐清,自己修理車輛、醫療及因該車禍產生的費用均一一保存單據及記錄,受傷的部分請醫院開具驗傷文書,以備將來有訴訟時,作為舉證之準備。

請求金額部分,如果雙方都有過失,需依照彼此過失的比例進行請求及抵銷。此外,修車的部分如果車輛並非新車,零件換裝的部分要扣除折舊的部分。

因為事故受傷,在六個月內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如果對方也有受傷,對方也可以對你們這邊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建議先在鄉鎮市公所調解,由調解委員視雙方損害及過失比例,依據其經驗儘快達成調解,以免後續花費大量的時間心力,卻僅多取得少量的賠償

簡單答覆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SS 105-06-15 14:59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些問題,於104年11月參加婚友社,沒有主動告知審閱期,不清楚有這樣消費權益,對於排約見面的流程不滿意及認為費用不合理想主動退約。之後翻閱婚友社所訂定契約,針對收費/退費事宜都沒有註明,向婚友社反應表示為服務導向,所以沒有定型化契約。想要更改繳納最少的費用,如三年改一年,也表示已是三年期最優惠價格無法縮短年限。想詢問是否還有機會可依據法律效益終止費用繳納?有大概瀏覽婚姻媒合定型化契約範本,是否可依照第十四條終止合約?感謝幫忙!
魔劍風痕 105-06-15 09:20

五月份開偵緝庭時,對方在檢察官面前承認他欺騙我,且向我詐騙了150萬元,說錢目前還在他那,在偵緝庭上也允諾一星期後先還我50萬,再隔一星期再還我100萬,如今已過了一個星期,對方仍然一直說他再籌錢,,根本沒有還錢的意願,想請問他一直拖下去的話,我該怎麼做呢?  因為如今對方連接我電話也不接了

這方面我也詢問過檢察事務官,跟我說靜待檢察官起訴他就好...有甚麼方法可以請檢察官盡快起訴他嗎?   因為我想要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知道自己提起民事訴訟還要負擔裁判金,所以才想說讓刑事民事可以省一些費用,因為我被騙了那些錢,自己身上所剩無幾...

 

由於在103年時他向我詐騙的金額是說要介紹我去國外工作的保證金,誘使我向公司請辭,一昧地靜待他的工作消息,這方面我可以向他要求討取工作賠償嗎?  如果民事訴訟的話,所要求賠償的金額是否連同被詐騙的金額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檢察官會願意等一下對方,因為清償與否會有影響檢察官給予對方的處分。

2、您應該要注意2年時效問題,倘若民事求償時效快要超過了,應該先行提起民事訴訟,避免日後求償無門。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5 18:34

您好,可以寫陳報狀給檢察官,說明對方未有和解之誠意,請求檢察官直接為處分。

另外,注意民事侵權行為時效的問題。

就閣下所提示的問題,為保障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6 20:4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檢察官至今還沒有起訴應該是為了預留時間讓被告能與您和解,但依您所述現在的情況,對方顯然沒有要和解的意思,建議可以將這段經過撰寫陳報狀給檢察官知道,同時也說明因侵權行為消滅時較的問題要儘速起訴。 至於對方因侵占財產導致您所受的損害,皆可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中一併向對方請求賠償。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小夏 105-06-14 17:40

想請問各位律師,如遇到黃線臨停,遭後方車子硬鑽導致車體有毀損,我需要備妥什麼資料跟她調解

另外維修費用須先自行負擔日後再向保險公司求償嗎?會不會有拒賠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4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險公司需要的理賠資料,您可以直接洽詢保險公司。法院的部分,必須提出車損照片、修繕收據、交通事故聯單。

2、 倘若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小夏 105-06-14 17:50

感謝曹律師抽空回覆,那想請問會有分7成,受害人自付3成說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來說會依肇責來分擔,若肇責比較大的,73分是可接受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貞子 105-06-14 10:49

今年打算結婚,未婚夫目前在大陸工作,在台灣的部分因故有很大的負債(台灣的部分應該已無力償還),所以婚後預計我也會到大陸,因為我得放棄台灣一切到大陸,所以婚前協議書需要在經濟上讓我有較大的保障,是否請律師協助看過若以下如此撰寫,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對我最有利?主要是財產跟經濟面的問題,(未婚夫同意以我最有利方式撰寫,他皆配合)

協議書內容如下:

茲因立約人     、     情投意合,爰訂於 年 月 日在  舉行公開儀式,在二人以上之見證下,締結良緣,並本於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財產
立約人同意婚後之夫妻財產制為:
□法定財產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預計選擇本項)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二、家庭生活費
立約人同意婚後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子女扶養費由:
□ 夫負擔全部(預計選擇本項)

三、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立約人同意婚後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後,由:
□夫每月提供新台幣  ?   元供妻自由處分。(預計選擇本項)
□妻每月提供新台幣       元供夫自由處分。

四、特約事項:
立約人同意婚後,夫每月薪資等收入一律入妻帳戶,由妻管理。(本項如此約定是否有效?)

五、立約人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新台幣  ?   元。

立約人:

男方: 

女方: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本次婚前協議書主要就是希望能夠保全自己的經濟部分不要被夫的債務影響,然後婚後夫的收入則由我全權管理,真心感謝律師幫忙看過,或者有更好的撰寫方式也請律師協助,非常感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4 11:38

您好,

 

如您丈夫工作在大陸,則未來對於本協議有所爭執時,也應在大陸提起訴訟請求之,是可向大陸律師詢問該協議之有效性,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cherry 105-06-13 21:49

被告妨害名譽
昨天到警局作完筆錄
警方那邊建議我跟原告達成和解

原告跟我說:

「至從那件事情之後,我有看一次一般診所,是開給我放鬆情緒的藥,但是都沒什麼用,我之後才去看胸腔科,吃有比較好一點但到現在還是一樣胸腔還是持續會痛 醫生說那是因為壓力引起,從之後我看醫生到現在4次,費用是1800元, 精神賠償我自己個人是覺得3萬,我之前從來不會胸口那麼疼痛,是會到睡不著的程度,一直看醫生我也覺得很煩,但是很痛還是要持續就診助眠,我不知道該怎樣才算合理 妳可以思考看看」 - 她還能上班上課,沒有影響到她正常生活
求償三萬元合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5: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侵害名譽的案件,和解金額可以從對方辱罵的內容是否嚴重、雙方的資力,對我方的影響來抓,一般民眾沒有特別之情勢,大多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

linlinheng 105-06-13 14:34

您好:
我們本來預計在日本時間6月11號(星期六)的時候,於當地進行潛水活動,但在6月10號(星期五)我太太身體不適,導致我們無法到現場參加活動,於是立即取消預約,我們是透過網路預約預訂。網站上提到如果於參加活動前一天15:00後取消,必須支付100%費用。我們確實超過時間取消,但由於晚上才感到身體不適,便傳訊息與店家取消。隔日讀取店家訊息後,也用email跟店家說明我們的情況,因為是突發狀況 且身體不適進行潛水很危險,我們與對方溝通了十幾封郵件,由於我們沒到現場,而且沒使用任何消耗姓的器材,於是我們在郵件中討價還價了一番,但最後店家竟質疑我太太裝病 故意不到現場,在這期間我們持續進行溝通,且最後我們表明願意寄還取消違約金,或請對方提供銀行帳號 好讓我們支付違約金,但是店家不接受,堅持要跨海提告,並且說這是為了日本人的面子,想請問 我們最後已釋出善意 ,願意支付全額費用,但對方堅持提告,該如何是好? 謝謝。

ACM 105-06-13 11:25

我家人(75歲老農, 仍有一片果園在種植)由支線道要穿越四線道, 當時四線均在塞車 , 因此南下北上(各兩線)的車子均已停下讓我通過 , 我已經通過了北上車道 , 卻在南下車道的路肩被違規行駛路肩的自小客肇事者撞斷腳 , 機車幾乎毀損 , 住院期間果園幾乎荒廢, 損失~30萬 , 肇事者有保加重第三方責任險 , 請問如果要打官司要求賠償農作物損失, 及後續醫療照護費用

1. 這個路權及肇事責任的佔比是否較有利於我方

2.保險公司說這個年紀的老人在法律上已沒有賠償工作損失的必要, 是否為真

3.如果保險公司無法賠償工作損失 , 我方是否能轉向肇事者求償, 該以何罪名提起告訴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3 1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過失,可先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將將 105-06-11 02:55

之前我和一家美容SPA館簽約,並以仲信融資貸款到每期到超商繳費,第一次我覺得課程還不錯,也做完繳完費用。所以他向我推薦課程時我也簽約了,可是第二次做到一半,原地點的SPA館突然遷館,搬到離我較遠的地方,我覺得很不方便,第一次去當下就覺得做完第二次療程就不想再買課程了,可就在我做課程的時候,突然有一位小姐進來,一邊幫忙做課程一般又再次向我推銷,我說我要考慮,覺得我第二次課程還分繳完貸款,我沒辦法負擔,他又說了一堆,然後我又問說我之前的課程表呢?我想看一下(我第一次做課程,他有標明項目跟堂數,每做一次結束後,會簽名和寫上日期),可是他只拿手機的照片給我看,還說我原本課程都要做完了什麼的又說幫我調整課程,保證繳費完課程也剛好結束啦!什麼的,然後又說了一堆加上送了一些保養品,所以當下我又糊塗的簽了第三次課程(這次還註明不得以搬遷為由解約),之後回去想想,覺得不對想取消(當時還在七天內),打電話給他們又說了一堆,我很堅持說寧願違約也不想買了,他又為我問什麼要解約,我說這樣我負擔不起什麼的,他又說叫我再想想又掛電話了,之後一會兒之前固定幫我按摩的美容師,開始哭訴這樣公司會扣他薪水和信用什麼的,說可以跟我一人分攤一辦費用什麼的,我一時心軟就答應了,可是最近需要用到一些錢,覺得負擔真的太大了,而且他們又遷館了,較通上真的很不方便離我太遠了,而且他們現在課程的方式又跟之前完全不一樣,少了很多步驟,感覺有一些偷工減料的地方,讓我又想違約,所以上網查了一下,才發現之前簽約他都沒有給我同意書什麼的,連副本也沒有,現在我第二次課程才繳到16期還有20期(共分36期),之前他說的調整課程也根本沒有,只是把我第2次和第3次合併,而且課程的方式和內容也不同,現在第3次課程我也繳了7期(這次分30期),真心覺得負擔太大,而且產品不符合我的要求,請問有什麼辦法嗎?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1 08:5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依照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第9條及第10條規定,消費者得任意解除契約,且業者須將收取之費用扣除已接受服務之費用,並扣除已提領並拆封之附屬商品金額,及再扣除終止契約手續費後退還於消費者,即便原契約內容與此規定不符,也會因抵觸而無效。 因此您仍可向業者請求返還先前所交付之會費。 建議可先向各地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請求協助,若未獲解決,則須採取法律途逕(如支付命令訴訟等)向業者請求返還會費。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兩兩 105-06-10 14:55

朋友以通訊軟體請求代為訂購澳門的飯店及相關票券,因告知人在大陸無法立即付訂金,因為時間較急迫拜託我先幫忙墊付房租及相關費用;在後來溝通過程一直藉機拖延,直到退房後就避不見面,想請問是否能透過通訊軟體對話記錄作為證據控告對方詐欺呢?發生地點是在境外但雙方皆為台灣人是否能於台灣提告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5: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對方清償款項,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被告在台灣有住所,可以在台灣提告)。

2、倘若對方有欺瞞的狀況,則嘗試提告詐欺罪。

披薩 105-06-10 05:09

各位好,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家母收到,警察通知單,告知日期到警局接受調查,家母覺得奇怪,未到日期前,先至警局了解狀況,警局偵查佐告知,家母與外婆被通知有偽造文書侵占,但,通知單上,並沒有註明是被告,或證人,關係人,經家母與偵查佐聯絡後,才知道舅舅告家母與外婆盜領外公存款,問題來了? 這事件大約在2年前,外婆與舅舅在鄉下緊鄰居住,但並無互動,4年前外公患老人癡呆無法自理,因為祖先牌位是供奉在舅舅家,但舅舅家並不祭拜,外婆索性請納骨塔人員將牌位移至納骨塔讓專人,定時祭拜,當時因為外婆覺得,這是外公楊家的事,所以應該讓外公盡一份當子孫的孝心,所以請家母帶外公存褶去提領相關費用,因為配偶,我外婆並不識字,家母代領,舅舅就憑這點,要控告家母與外婆,偽造文書侵占,請問,這案件能成立嗎?還有偵查佐告知,外婆到時也要去警察局,接受調查,辦案警局在臺南,外婆已移居台中,外公也於一年前過世了,外婆年紀已86歲了,有心臟支架,輕微帕金森症,這樣還要舟車勞頓的去一趟台南嗎?,這張警察局通知書有這麼的有效力嗎。    煩請解惑,不勝感激。

你好:

若當初提領時外公因老人痴呆症已經無法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而為無行為能力人,外婆、母親持外公存摺提領款項,可能會涉嫌行使偽造私文書、盜蓋印章、竊盜罪或詐欺罪,重點在於外婆、母親提領款項是否有為自己或他人不法所有之意圖,若提領款項全部支應外公之醫療費用生活費用,可能會被解讀為並無不法所有意圖,但味精外公同意,代外公簽名或蓋印章取款,還是有可能會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之問題。 可直接在網路再查詢警察機關之聯絡電話,與承辦偵查佐聯絡,詢問相關事宜,原則上要到場配合詢問,以免多生枝節。 建議把相關事情之始末整理成書面之答辯狀提供給員警,以免掛一漏萬。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0 11:4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首先以刑法第335條的侵占罪來看:「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本罪成立個重點在於「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依您所述事實,顯然並沒有「不法之所有」的意圖,因此難以論究侵占罪。 至於外公名下的存摺,其所有人既為外公,除非經由外公同意,否則僅有外公本人持存摺至銀行取款,如果未經同意的話,的確會有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罪的問題,因此關鍵在於當初取款是否有獲得外公本人的同意或授權,此部分涉及刑事責任,請務必謹慎為之。 建議要依通知書所載時間地點到場說明,以免日後可能導致拘提的效果。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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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政 (Sam) 105-06-10 16:56

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警察說明不便前往,將來可能會移到台中地檢來開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0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警局說明目前外婆年紀大,且人在台中,請求在台中市警局接受詢問,建議您可考慮於前往警察局或地檢署接受檢訊前,事先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並委任律師協助答辯,避免您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s 105-06-10 00:58

律師您好,

我爸爸媽媽在95年跟房東簽定本票借貸金錢,但之後陸續有在清償

所以現在已經所欠不多,但是租賃房東所使用的電是公用電,也就是說一個電表再分裝各戶使用,所以媽媽再另行申請不合法的電表使用,以及合法的水表使用,因此申請費用為媽媽支付,媽媽過世後,我才知道本票的事....

請問:

1.父母所簽訂的本票子女要償還嗎?

2.若是對方提告可以主張現在要求債務人連本帶利的一併償還嗎?

  (1)母親已故,但父親還在世,是否提告後只針對父親進行財產,財務調查!還是子女也一併清查!

3.在追討債務房東直說要不然提告等言論,於是簽訂" 水電使用讓渡書 "

房東是否就能依據此讓渡書,向水電單位主張應該給予過戶房東的行政處分!

   (1)讓渡書若只是提及"使用"是否就不具所有權?

   (2)若是提告讓渡書是不是能達到法律效果其效果為何!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0 12:0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您母親過世後,父親及您(與兄弟姐妹)屬於法律繼承人,如果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的話,須要依法繼承您母因的所有債權債務關係(須再看您母親過的時間而判斷效果是「概括繼承」還是「限定繼承」)。 不過由於本票上的名義不是子女,因此對方沒有辦法採取比較迅速的「本票裁定」,只能依照一般民事途逕即發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至於若先前已經有陸續清償或是有其他抗辯的話,須要一併完整提出。 如果對方同時針對您及父親進行求償,在強制執行部分(判決確定前的假扣押等或是判決確定後的強制執行)是可能同時針對您及父親進行財產調查(國稅局報稅的財產清單)。 至於私人所簽立的「水電讓渡書」,在效力上不會等同於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在法律上來說只有私人的效力而已,對方可以依據這張協議內容主張民事上的請求。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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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倫 105-06-09 23:40

我在105年6月7號下午2:08分在新莊隄內道路騎車,時速在40-50左右,突然被一台125cc機車違規右方左右搖晃從另一向小巷道路違規撞上,當下對方告知他知道他違規要我別報警,他說只要錢能解決都沒關係,當下我聞到他有酒味,我無接受不報警,然後我告知一定要報警,當下剛好有一輛跨區警車路過,我揮手攔下警車站並告知對方違規撞我,然後那位肇事者就發動機車逃離現場,留下我等待上救護車,後續警察處理現在,請問我要如何索賠我機車買不到三個月的維修費?還有醫藥費?還有無法工作五天的費用?對方如果不賠償的話,那我該如何提告?現在我騎隄防都會怕旁邊有沒有人衝出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0 12:1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這部分您若有受傷的話,可以在告訴期間六個月內,儘速擬具書狀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傷害罪的刑事告訴,而對方涉及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屬於公訴罪,此部分也可以一併提出告訴,以增加日後談判之籌碼。 關於您所受的損害(另包含精神上慰撫金),可以一併在偵查程序中請求對方賠償,以作為交換撤回告訴的條件。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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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 105-06-09 13:19

律師您好,

我爸爸媽媽在95年跟房東簽定本票借貸金錢,但之後陸續有在清償

所以現在已經所欠不多,但是租賃房東所使用的電是公用電,也就是說一個電表再分裝各戶使用,所以媽媽再另行申請不合法的電表使用,以及合法的水表使用,因此申請費用為媽媽支付,媽媽過世後,我才知道本票的事....

請問:

1.父母所簽訂的本票子女要償還嗎?

2.若是對方提告可以主張現在要求債務人連本帶利的一併償還嗎?

母親已故,但父親還在世,是否提告後只針對父親進行財產,財務調查!還是子女也一併清查!

3.在追討債務房東直說要不然提告等言論,於是簽訂" 水電使用讓渡書 "

是否就能主張水電單位應該給予過戶房東的行政處分!

讓渡書若只是提及使用是否就不具所有權,若是提告是不是能達到法律效果

其效果為何!

你好:

現行繼承制度採用概括繼承限定責任,被繼承人不具備一身專屬性之權利義務都會由繼承人當然繼承,故你會繼承本票消費借貸法律關係,惟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只要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即可。 依票據法第22條規定,針對本票發票人票據權利之請求權時效為3年,依你所述本票票據權利時效經過,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惟消費借貸本金部分請求權為15年、利息為5年,你們有分期償還,表示你們一直承認有債權存在,時效會一直重新起算,債權人可以針對母親之繼承人請求返還借款。至於你所述,父親原本就是借款人,不影響債權人對其主張權利。 可以請求房東依照協議書約定履行,你們是私人,且自來水公司、台灣電力公司都已經民營化,水電使用讓渡書並非行政處分,只是民事契約。不履行就訴請履行契約
Zoe 105-06-08 23:02
我在去年因為腳毛困擾我很久決定到某家肌膚建構美容中心除毛,在諮詢的過程中一位自稱經理的說可以以一次$5000作為體驗價體驗 體驗後對方聲稱可以改善80%而且毛會變細,當下就分期包了五堂兩萬五除毛課程,其中在第四次除毛時經理說如果不上凝聚效果會更好因為相信對方不疑有他,過程後一週除毛的地方乾癢脫皮造成我心中很大的陰影,因?平常在服飾店上班,外表對我來說非常的重要。也因為這次的關係最後一次除毛時向美容師反應,在過程中發現這個經理並不是醫師也沒有任何相關執照 再第五次105年除毛後一直覺得怪怪的,並沒有像經理說的一樣改善70%-80%,腿上的毛也沒有變細,而且再長出來的毛是一塊一塊的,只有50%的效果,因此再次向美容師反應 經理表示願意將除毛費用退還給我,但是態度卻是180度的轉變,也不願意告訴我退費的金額,一直推給客服人員,客服說兩萬五需扣掉我分期、員工獎金、贈送的一堂腋下雷射除毛跟波尿酸美白課程、還說如果只有50%的效果那他們另外再扣掉一半的費用,讓我難以置信 我認為這樣子非常的可怕,不希望再有像我一樣的人這樣吃虧,因為我當初沒有去看醫生也沒有拍照,所以這方面沒有證據可以提告,所以我已經針對沒有醫師執照這部分寄存證信函給經理,希望她能出面處理,但因為存證信函裡沒有註明幾天內要回覆,導致於一個禮拜了對方還是沒有出面回應 對方一直沒有回應我應該如何處理? 請問我這樣能請他們全額退費嗎? 要如何有力的請他們退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按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 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 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醫師法第28條前段定有明文。又上開法文所稱「醫療業務」行為,係指以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為目的,所為之診察、診斷及治療;或基於診察、診斷結果,以治療為目的,所為處方、用藥、施術或處置等行為全部或一部的總稱。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吳先生 105-06-08 20:04

各位律師

請問聲請支付命令,不知道債務人的住居或戶籍地,應該怎麼處理,聲請費用是多少?

煩請各位律師先進協助提供意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8 2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您能夠提出足夠證據來佐證對方欠您錢,住址的部分可以保留,請法院向戶政事務所調閱對方的地址。

2、支付命令聲請費是500元。

倘若您對於相關程序不熟稔,建議您還是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但若要調取對方戶籍資料,恐仍需要有對方的身份證字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6-09 02:04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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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兒 105-06-08 19:39

5/23在8591收購遊戲裝備,後來有一個賣家問我要不要收便宜賣我叫我加他賴,我就加他賴跟他交易,一開始是用ATM轉帳匯款後來他說要拍交易紀錄我就拍下了ATM上面的帳戶跟他的問他正不正確,後來點下去就無法匯款,因為什麼非什麼約定的,然後就改成全家匯款代碼,還教我怎麼點機器,然後因此就繳費兩千了,過沒多久賣家遲遲不給我貨,我就很生氣一時要求他退款。 
然後5/24 ,8591客服打電話給我說他是騙子叫我封鎖不要在聯絡了,因此我也封鎖騙子賣家,5/24那天八五討論區就公布賴的ID第三方方詐騙的騙子。 

過兩天之後5/26那個騙子賣家突然密我說他不小心匯錯錢要我退匯給他,騙子賣家說要環我兩千卻按成了五千, 
因為他是騙子我就封鎖他,過沒多久他說在不聯絡就要報警對我提告還拍警察局的畫面給我看 ,然後我就叫他拍匯款單給我看他真的拍了,而且匯款帳戶的確是我的,我就害怕半夜就去警察局問他們是說封鎖他們因為可以做假資料,我就封鎖他了。 

5/27我一下班就去郵局查有沒有有匯款,結果郵局的人說我帳戶成為警示帳戶,郵局的人也打電話給警察局的人,因此我就去警察局問我的帳戶,為什麼被凍結,警方調查出來問我有沒有玩三國群英傳,我回警察說沒有,警察是就我等開庭把賴的聊天當成證據證明。 


5/29我就密賣家騙子 我說我有說不環你錢嘛? 
他說沒啊… 然後他拍郵局的簿子給我看說確定入帳了, 
然後他說叫我環三千環完說我郵局隔天就會解凍因此我就相信了他,他還拍雙證件說當抵押,也有說繳完他會去警察局說當事人已經繳完錢跟會打給郵局,我就立馬跟我妹借錢三千,他傳網址8591給我,我去下鏢繳費,下標完也繳完費用也拍收據給他看ㄌ,過沒多久,85的賣家問我是不是被騙了,我心虛了,我說沒有,他說你不講實話也無法幫你,然後我就把我經歷告訴賣家了,賣家說8591討論區和跑馬燈都說他是騙子你還相信他,我就說這樣我的郵局就能解凍,賣家說其實匯款的不是他是另一個受害者付錢到你帳戶,一樣也是第三方方詐騙,賣家還說叫我不要聯絡騙子,我也只有已讀。 
阻止我的好心賣家叫我密騙子對他說騙子的郵局帳號多少,反正我郵局也被凍結了,騙子賣家還真的拍郵局帳戶還有卡片和匯款收據 。85賣家說那是受害者拍的照片他故意傳給你讓你上當。 
之後我只有已讀騙子賣家腦羞嗆我還罵髒話。 



現在在等傳票,我很害怕因為我也是受害者, 
我害怕刑法的這方面,目前還沒做筆錄, 
我不知道什麼是起訴或是不起訴, 
我目前證據只有賴的紀錄 5/23_5/26_5/29的聊天紀錄 
不知道能不能夠證明我是清白的我不是騙子。 
至於受害者的錢我一定會環。 

而且目前那個賣家騙子故意用我的照片和名字,去我的主頁去加我朋友賴說他要戒三千,信好我朋友聰明有事先蜜我,我也跟他們說他是騙子故意假冒我,大頭照還是用結圖的,我又害怕怕我的帳戶又... 又害怕我成了詐欺 。 
我也打了165反詐騙他們是說叫我方心。 

現在我只想知道我會不會上法庭... 
還有手機的賴證據夠不夠... 

我真的是清白的 

如果判刑失敗又會怎麼樣。 

你好:

依你所述,你只是單純進行虛擬寶物之交易,並沒有施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進而匯款導致損害,且8591官方網站已經公告對方有詐騙之情形,你封鎖對方不會並非惡意欺騙之行為,不會構成詐欺罪。但你要蒐集相關之證據,包還LINE對話紀錄、8591網站之下單紀錄、至警察機關報案或詢問之紀錄、撥打165反詐騙專線之通話明細等等資料,撰寫答辯狀,如無其他行為,檢察官釐清案情後就會不起訴處分,屆時你可以申請警察機關(分局)解除警示帳戶。

如兒 105-06-08 22:5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依你 ... (恕刪)

請問律師證據那些是去警察局做筆錄就給他們嘛?還是上偵查庭?

elvis 105-06-08 16:23
弟弟今年34歲目前中風,由我本人安排至護理之家住宿,父母20幾年前離婚,兩造訴訟的結果,我的監護權判給母親,兩位弟弟判給父親,父親已離世..母親與弟弟互相沒有扶養事實,我代母親詢問下列問題! 1:母親年齡57但收入不穩定,無法自理的弟弟若被政府強制安置進住宿機構,社會局會找上我母親嗎? 2:若政府單位判定母親為一等親身份且未滿65歲,故要求母親全額給付相關費用時,母親是否可申請扶養減輕或者免除對弟弟的扶養義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8 21: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的,社會局會找到您的母親要求清償相關費用

2、 無法隨意免除,除非是有遭到對方施以家庭暴力等不法侵害,或是未受扶養情節重大。要不然至多只是負擔多少,由那些義務人共同負擔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