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洋 105-05-10 09:14

於105年5月9號在台北市龍江路21巷口與箱型車發生車禍。 因本身工作性質為快遞需長時間騎車對路況有一定的熟悉度。 本人於105年5月9日下午14:25分左右發生車禍,因為本人騎車跟在一輛貨車後面準備回公司交文件,當下每輛平均車速為60公里左右,突然我前方活貨車按喇叭後迅速靠右邊行駛,因前方八德路口紅燈貨車停駛擋住右邊車道剛好在我面前的是因為要左轉進龍江路21巷而緊急煞車的箱型車,當下因查覺有可能追撞而開始按喇叭,下一秒因為煞車不急又有點小飄雨而撞上箱型車左後車門跟油箱蓋附近當下箱型車無當下立即停止行駛而還往前開了一點點剛好左後輪壓過我右腳,箱型車駕駛人下車後就說我為什麼要走快車道的一堆問題(龍江路21號巷口往八德路方向無畫快慢車道標示線),而當下我人已經躺在地板很痛說不出話,後來察覺路人要移車本想阻止,(本人機車剛加滿的汽油約5公升全部因為倒車全部流了出來) 後面因為路人說怕有人滑倒而原地扶起車,後面因該是路人看我痛的無法坐起身來而打電話叫救護車,也有熱心的路人打電話報警,隨後救護車到時我才能慢慢起身,後面因為救護人員大概看了一下傷口說要送醫院,隨後就往臺安醫院急診,醫生診斷過後為右腳腳趾骨裂開需上石膏跟雙腳挫傷,在打石膏途中警察有進來詢問筆錄酒測警員要走前跟我說等等箱型車的人會來看我他們到後就跟我說他們是什麼流浪狗還是什麼動物醫院的東西我完全聽不懂,我只聽到他們在(趕時間)這三個子。 之後因為要離開醫院我不方便行動於是請他推輪椅到領藥處領藥,身上因不夠200元他們說他們出我就也沒說話了時候因為說要送我回去我說不用他們堅持說要送我回去後門跟他們說那不然送我到我公司就行了他們也同意了一座上車發覺他開車不專心還要我提醒他綠燈了後面開始問我我車修費起來大概多少我說不確定因為原廠車出廠為水冷車不像一般的摩托車便宜因為不清楚有無傷到水冷系統所以沒辦法給你大概價錢,後面他跟我說他車是跟別人借的修理汽油桶不知道大概多少錢應該也不便宜我回你們這種車的汽油桶通常靠後車廂底部而且初步看來只有汽油箱開掉了因為他車本來就很多凹痕.. 想問這樣的流程跟責任歸誰還有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0 09:25

您好,

 

1、可先向交通大隊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

 

2、嗣後可向監理所聲請交通事故鑑定,確認肇事責任比例並進行調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洋 105-05-10 08:56

於105年5月9號在台北市龍江路21巷口與箱型車發生車禍。 因本身工作性質為快遞需長時間騎車對路況有一定的熟悉度。 本人於105年5月9日下午14:25分左右發生車禍,因為本人騎車跟在一輛貨車後面準備回公司交文件,當下每輛平均車速為60公里左右,突然我前方活貨車按喇叭後迅速靠右邊行駛,因前方八德路口紅燈貨車停駛擋住右邊車道剛好在我面前的是因為要左轉進龍江路21巷而緊急煞車的箱型車,當下因查覺有可能追撞而開始按喇叭,下一秒因為煞車不急又有點小飄雨而撞上箱型車左後車門跟油箱蓋附近當下箱型車無當下立即停止行駛而還往前開了一點點剛好左後輪壓過我右腳,箱型車駕駛人下車後就說我為什麼要走快車道的一堆問題(龍江路21號巷口往八德路方向無畫快慢車道標示線),而當下我人已經躺在地板很痛說不出話,後來察覺路人要移車本想阻止,(本人機車剛加滿的汽油約5公升全部因為倒車全部流了出來) 後面因為路人說怕有人滑倒而原地扶起車,後面因該是路人看我痛的無法坐起身來而打電話叫救護車,也有熱心的路人打電話報警,隨後救護車到時我才能慢慢起身,後面因為救護人員大概看了一下傷口說要送醫院,隨後就往臺安醫院急診,醫生診斷過後為右腳腳趾骨裂開需上石膏跟雙腳挫傷,在打石膏途中警察有進來詢問筆錄酒測警員要走前跟我說等等箱型車的人會來看我他們到後就跟我說他們是什麼流浪狗還是什麼動物醫院的東西我完全聽不懂,我只聽到他們在(趕時間)這三個子。 之後因為要離開醫院我不方便行動於是請他推輪椅到領藥處領藥,身上因不夠200元他們說他們出我就也沒說話了時候因為說要送我回去我說不用他們堅持說要送我回去後門跟他們說那不然送我到我公司就行了他們也同意了一座上車發覺他開車不專心還要我提醒他綠燈了後面開始問我我車修費起來大概多少我說不確定因為原廠車出廠為水冷車不像一般的摩托車便宜因為不清楚有無傷到水冷系統所以沒辦法給你大概價錢,後面他跟我說他車是跟別人借的修理汽油桶不知道大概多少錢應該也不便宜我回你們這種車的汽油桶通常靠後車廂底部而且初步看來只有汽油箱開掉了因為他車本來就很多凹痕.. 想問這樣的流程跟責任歸誰還有賠償

阿宏 105-05-09 23:24

各位熱心專業的律師們你們好

我在104年8月23日 12時55分

在長治交流道下 與一位騎著20年前老車的阿桑(56歲)相撞

因為當下紅綠燈顯示異常 所以沒有警覺到

我本人是有負起我該負責的 在阿桑住院的每一天 我幾乎都有去探望他

對於他個人的損害 我也是感到萬分抱歉

但是訴訟內容中 對方還向我要求40萬的精神賠償

因為小弟我家貧 自己也是打工努力過活 存錢讀書

訴訟狀前面要求的賠償金額 我個人願意努力去負擔

但是這40萬的精神賠償 實在超出我能力範圍

我希望能在討論 我該怎麼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9 23:40

您好,

 

1、您應撰寫答辯狀遞交法院,陳明事發經過以及針對對造請求不合理之處予以反駁。

 

2、法官會審酌本案具體情況、所造成之傷害程度、過失比例、雙方資力等一切情狀衡酌合理之精神慰撫金,並非對方說了算。

 

建議應委請律師撰擬書狀協助答辯,以求周全保障自身權益,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5-08 02:27
請問一下,以下車禍內容誰的肇事責任較大, 兩年前,我與對方車輛同位於T字道路的主幹道,我在T字道路主幹道綠燈進行左轉彎進入支道,已經過彎, 此時,對向直行車因疏忽,其車右前方撞到我的右後方車尾附近,警察當下開出初步分析研判表,我是未因規定讓車,對方是駕駛疏忽, 由當時的車禍圖,我最後的位子已經離開T字主幹道,滑至支道 之後因為對方的車子是租來的,當下跟租車的那個人簽了和解書想說沒事了,結果,保險公司卻賠錢給租賃公司移位代理,現在向我索賠18萬(撞我的車是Lancer), 我當然是不想賠,現在已經上法院,對方保險公司以分析表上我未因規定讓車,要求我7他3,當然還是不想賠。 目前我知道初步分析表不具有法律效力,可要求新證據,進行付費3000鑑定,但對方保險公司不願付費鑑定,這是由我被告人申請付費嗎?還是由原告保險公司負起舉證責任? 法官竟然跟我說,這個分析表是參考的,你那個付費鑑定我也只是參考而已,是這樣嗎?搞什麼? 網上查詢許久轉彎車負的肇事責任有這麼大嗎?目前我該如何做,才可將傷害降至最低? 另外,我有看到中華民國保險公會汽車險委員會公告,一般公路篇,第15項第3條,提到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這有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8 08: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院審理是綜合所有事證判斷,所以法院的參考說是正確的。

2、不過您還是要盡量提出對於我方有利的事證,包含鑑定及相關資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pple 105-04-22 09:04

各位律師您好:

這件事情十萬火急!!!

我父親駕駛汽車,

在沒有監視器的紅綠燈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自己又沒有裝行車記錄器,

附近店家也沒有監視器,

但是非常萬方的肯定我方是綠燈,

左方機車撞到我方車子駕駛座後方乘客座的門,

機車騎士有體傷,

該如何是好???

當下有報警並做筆錄了,

難道遵守交通規則的人,遇到這種事件,

只能自認倒楣嗎?

這樣怎麼叫人要如何信服要遵守交通規則...

年邁六十多,遇到這種事情,真的非常令人...

好心的律師們,可以幫忙我父親嗎?

我的電話0988210175王小姐

你好:

可以至所轄之交通警察大隊申請初判表、現場圖,看你父親有無過失,若有,對方可能會提告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偵查時可請檢察官鑑定釐清是否有肇事責任歸屬。 可至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且對方無法再提出告訴。若對方已提出告訴就請對方撤回告訴。 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沈恆 (沈律師) 105-04-22 10:12

您好!

車禍發生應該先確認肇事責任,這部分程序上是先參考初判表,若有意見可申請車禍鑑定。如果最終認定汽車駕駛有過失,則會構成刑事過失傷害罪,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沒有過失,則不需負任何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2 11:59

您好,

 

1、若無監視器畫面或行車紀錄器,亦無任何目擊者,則難以認定該路口於事發當時之號誌為何。

 

2、對方受有傷害,可對您父親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您父親可主張罪疑惟輕、無罪推定,因無監視器畫面,是無法認定過失比例而應給予不起訴處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彬 105-04-20 23:25

我於綠燈時就右側無車便右轉右轉後廳後方機車轉倒聲音,靠邊停車後前去觀看並協助將機車扶正,該名機車駕駛聲稱因為我右轉害她跌倒並由我報警到場處裡,該騎士要求我賠償,雙方車輛無擦撞,我亦於綠燈右轉,警察做完筆錄後要我們自行和解。我該負何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1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右轉實有遵守號誌、並打方向燈變換車道等,均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則並無肇事責任,反之,則會有肇事責任

2、倘若要和解要簽立和解書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倘若不願意和解,則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依據您的說法尚無法判斷究竟是否要負責,因為可能涉及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也可能是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亦可能兩者都有。如有疑問可以來電討論。

steve 105-04-20 18:23

當天晚上本人駕駛自小客車(車主座副駕),因夜晚視線不佳,在左轉的時候,不小心撞到行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當時我們都是綠燈),撞到當下我先停車,然後發現好像占用到一半車道,便往前移一點,便馬上下車報警,並陪同受害者去醫院。 偵察庭過後,對方加告車主(民法第188條第1項) 並開出超出合理範圍內的賠償,故此想請求法律諮詢

對方開出104年-111年他退休年紀的所有薪資

因為他手不能動,一天一千的看護費,到死亡

每星期的車資,到死亡

每星期打掃家裡的清潔工費用,到死亡

無法繼續使用的終生會員,一個月繳一次,到死亡

外加精神上的賠償

關於對方的傷勢部分檢察官起訴書上寫的是 左側遠端橈股尺骨骨折胸部挫傷,右腳、左手擦傷傷害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0 20: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傷勢為何?請詳述,以利分析。

2、倘若對方傷勢不重,這樣的要求不合理,我方可以拒絕,由檢察官依法處理。倘若對方傷勢很重,則可以考慮。

3、可以要求對方提出相關單據、診斷證明書、收據等,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依您所述之傷勢,對方之請求並不合理,本件仍可以聲請車鑑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0 2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覺得對方請求之金額不合理,可針對其請求之金額,撰擬書狀加以攻擊,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如果覺得對方和解金額不合理, 可交給法院審理

2.基本上需要車禍肇事鍵定報告書釐清肇責比去推算賠償金額分擔

3.擔心此官司的影響, 建議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分析後最少知道處理方向, 對於正常的賠償金額亦有個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ini 105-04-19 17:57
事件發生:103/11月初 事件經過:於板橋文化路上與人相撞,我印象是在文化路上已過停止線才紅燈,但另向號誌已綠燈,在快過完該路口之前與A相撞。 初判分析:本案因涉及不同方向之號誌運作以區分通行路權或號誌時相轉換間之全紅清道時間問題,在於監視器畫面未拍攝路口號誌運作情形可供釐清下,故無法明確分析研判。 當初對方兒子說A綠燈才走就是我紅燈,不願等初判要求我賠償A,我怕會有過失傷害前科加上強制險過期,所以和對方簽下以切結書開頭的契約,內容說願意付對方有關車禍所造成之醫療,而後兩次賠償了A的車損及醫療共一萬八多的金額,但完全未加上賠償的期限。 之後因對方一直藉故說頭痛腦震盪一個禮拜看兩次醫生,還有跑去其他醫院拿痠痛貼布說他手扭到都不好,而且不願交付收據正本只給了影本、沒有診斷證明。我覺得A想獅子大開口,又加上已過刑事所以最後一次給他錢之後置之不理。 今年收到簡易庭通知書,A告我侵權損害賠償,說我紅燈造成A嚴重腦震盪並要求醫療費用六萬加其營業損失、精神損失共十六萬。 第一次去調解庭對方不願開個金額一直說他還要看醫生,他沒辦法騎機車他都給人家載,我也不願接受再賠他四萬塊和解進而再送法院。 第二次是辯論庭,對方因?附上他們說我紅燈之影片,也沒附診斷證明書、薪資證明,法官說叫我們下次再來,法官會幫他調閱他們說的監視器。 我方有的證據是1.初判分析表(載明的無法判定肇責)2.我去跟A拍到他自行騎車,還板橋騎到台北市去唱歌。 請問 1.該案若是A無法提出我方紅燈證據,此案我是否不用再賠償A 2.我方這樣的證據能否影響A手中診斷證明書之判定結果 3.請問還有什麼能建議,我目前失業無法賠償A那麼多金額 先謝謝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9 20: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沒有肇事責任,法院就會駁回對方的訴訟

2、請求金額的部分,可以要求對方提出相關單據,並且質疑對方證據證據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惟若法官仍認定有過失,則應主張過失相抵,依肇責比例分擔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亞亞 105-04-18 17:17

家人之前收到通知單才知道被告肇事逃逸,發生過程是家人行駛的轎車在T字路口主幹道上的綠燈直行待左轉,當確認無來車時車子左轉前進已過行駛過分隔島,因前方路旁有一台貨車占用原本車道,於是家人減慢速度查看對向車道是否有來車,這時一台機車突然從主幹道衝出來失控自摔滑倒,當時家人並不清楚有發生碰撞,而是看到有其他住戶幫忙查看,家人就緩緩行駛離開,之後就收到通知單了。

之後作筆錄才知道對方原本說詞也是自己摔倒受傷,並不是我們撞他,而是其他證人說目睹是我家人開車撞他,但卻無任何監視器證據,警方原本說有監視器畫面但卻遺失,所以檢察官一直叫我們認罪。但車子研判是說因果關係,因為對方的機車超速過快滑倒擦撞我家人轎車車門下方,並不是我家人撞到對方。

後來對方也一再改供詞,說是我們撞到他的。後來家人有委任律師,連律師也說證人供詞對我家人很不利,要我們認罪協商跟對方和解,但對方卻開口要300萬,這讓我們很無言也不知如何解決。

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可能會起訴,起訴後會到法院審理,屆時仍可以再聲請調查證據,並閱卷確認證人所述之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muel 105-04-16 13:00

各位大大好!
小弟親人因騎車發生車禍骨折住院!
要詢問各位
(1)賠償金是否不合理?
(2)是否有理賠專員可提建議?
(3)如上法院可獲的的金額?勝算?
(4)肇事責任?

(A)傷勢如下:
1. 骨盆腔 右骨盆上恥股枝 > 骨折
2. 骨盆腔 右座恥骨枝 > 骨折
3. 右大腿內縮
4. 多處擦傷

(B)事故說明: (甲=汽車, 乙=機車)
汽車行駛到紅燈號誌路口,紅燈撞上綠燈直行機車

(C)賠償項目
1.醫藥費 86831 (有收據)
2.看護費 2200*140=308000 (醫院診斷書有記載住院50天,出院後3個月內需用助行器)
3.收入損失 20008*12=240096 (有勞保投保證明 & 在職證明)
4.機車 80000 (剛買3個月內,目前是要求賠一台同款的)
5.學費 15000 (已辦休學,只退回2/3有收據) 
6.精神賠償 400000 (住院期間經歷3次手術,每道手術傷口都達10cm)
**總金額1129927**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2 19: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責任的部分,建議可以先送鑑定,屆時過失責任會更清楚。

2、賠償金的部分,倘若有相關單據、診斷證明書即可請求。

3、倘若金額蠻高的,建議您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訴訟才能保障權益。

pop 105-04-15 10:43

大約一個月前剛過十字路口時橫向車道剛轉綠燈前就有一部機車提早衝出來

那時我機車剛要過一半

他因為衝太快在我車尾部分急煞導致他自己停止後原地摔倒

車尾則是覺得有點抖但沒被撞到的感覺

然後就趕著去上班了

結果今天才收到警局的通知書

內容是肇事逃逸調查(第一次)

想請問這樣我有刑事責任嗎?

接下來該怎麼辦?要先去調閱監視器自己看嗎?

蘇淑珍 (蘇律師) 105-04-15 11:16
回覆 pop 的發言內容:

大約一個月前剛過十字路口時橫向車道剛轉綠燈前就有一部機車提早衝出來

那時我機車 ... (恕刪)

接下來應該警局偵查程序會傳喚您過去做筆錄 並且做成事故勘驗報告書等 有的話也會調閱監視器畫面。另要跟您提醒肇事逃逸目前實務見解認定上甚寬,亦即非因過失而肇事仍應留在現場,所以本件成罪可能性不低,且本條法定最低刑度在1年以上,不算輕,建議協尋專業律師釐清事實及法律關係,及早定訴訟策略爭取有利情勢,切莫輕忽

你好:

若有致人死傷就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不管你對於車禍事故是否具有過失。 警察機關路口監視器影像只保存2個月,可以請員警趕快去調閱,以免遭覆蓋。 可以與告訴人和解調解賠償告訴人之損害,認罪後可向檢察官求情請求給予緩起訴,或向法院求情請求給予緩刑

您好:

建議先請求警察將錄影畫面留存、於看過錄影畫面後、再決定為和解、或是為無罪答辯。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15 23:42

您好,若有致人死傷,確實有可能會有肇事逃逸之問題,建議與被害人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5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警察局接受詢問時,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並事前討論,避免自己未做準備,說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國政 (Sam) 105-04-16 01:32

由於您的資料中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105-04-06 19:08

今天下午四點左右,騎機車要回家路上,當時是綠燈,在我前方有一台貨車原本要右轉不過還沒有要右轉的動作,等到靠近時才有要右轉動作,我要直行,對方沒有禮讓我先過,所以在他要轉彎的路口跟他閃車,當時我來不及反應,為了避開他,就撞到旁邊的護欄,導致機車車殼破裂,臉部跟大腿也都有擦傷,看路口監視器,對方車子沒有碰撞到我,這樣是雙方都有錯嗎?這樣我還有權力跟他申請理賠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06 20: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先去就醫,取得診斷證明書。

2、之後取得初步判定表,再依據肇事責任向對方求償費用,倘對方拒絕,可以追究對方過失傷害罪及民事賠償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樟 105-04-02 21:53

車禍狀況: 我方是機車  對方汽車  當時我是直行車 對方是從對向車道左轉到我右手邊的巷子 當時綠燈 雙方靠近時我以為他會停在他的車道  等我們先過  結果她又往前到我方車道的將近一半  來不及煞住 導致我與他擦撞我上救護車之前沒動過現場   當我上了救護車到醫院做完筆錄時  警員跟我說有人動過現場  無法判斷誰的錯 (以上都是沒有違規的前提) 要等初判表  但是有點久 想大概知道結果和是否事先約對方要不要賠償和解

沈恆 (沈律師) 105-04-02 23:11

看看路口有無監視器,若有需盡快保留證據責任歸屬先等初判表,若對初判表有意見,可申請車禍鑑定。可先與對方協議賠償,若有共識就可和解解決;若無法達成和解,只要對方有一點過失,可於六個月內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民事損害賠償則可於二年內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02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還是要等初判表出來,若對初判表不服,可以聲請鑑定

小豆子 105-03-28 23:39

您好~

本人的母親於去年11月底發生車禍,住院一個多月後已出院,目前仍在復健並定期回診中..因是兩台車相撞..對方認定是我媽紅燈右轉所以從出事以來,始終對我方不理睬..對方是個學生有駕照..我媽沒駕照..但對方無受傷,我媽卻被撞得很嚴重..因為本身有糖尿病,復原所需花費的時間也更長..如今警察機關初判結果出爐..因監視器並未拍到紅綠燈..所以無法推斷我媽是否紅燈右轉,也導致無法釐清肇事責任..如今已向警察機關申請調解並轉送調送解委員會..預計4月初要進行雙方調解..想請問一下,,如要調解,理賠項目及金額該如何定..須要佐證嗎?? 住院期間約花費台幣150000,跟強制險申請理賠約8萬..但目前仍在復健中,後續的醫療費用難定, 再加上年紀大了(約70歲)又有糖尿病..治療過程中真的受了很多苦..沒請看護..由兒女及父親輪流照顧, 確實增加不少生活中的麻煩..而對方家長是個警察,態度很強硬,從我媽住院到出院直至現在約4個月了,也不曾給予關懷, 真的很沒誠意也很過份..所以才想請問如要調解的話,內容及金額該如何定..並不想獅子大開口..但這口氣一定要出,只想知道如何定才合理..如果這次調解不成, 是否直接送法院判決, 那要在多久內送法院呢??煩請撥冗解答,感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9 09:16

您好,

 

1、如要提起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須於傷害時起六個月內提出;民事部分侵權行為之請求權則為兩年,須注意本案刑、民事時效問題。

 

2、調解過程不需甚麼證據,建議應先向警方或地檢署提出告訴,避免超過告訴期間。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29 10:59

您好:

建議您如陳律師所言,您要注意追訴期,先提出刑事告訴,避免時間超過。
雖然調解不用什麼證據,但最好請求的標的金額要有所依據,例如:車子損壞的報修、生活上增加必要的支出(就醫所需的醫療費用、交通費、醫療輔具的費用,有請看護的話有還會有看護費用),另外還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賠償

另外如果您擔心不清楚訴訟和解所需的文書或流程及如何辯護,擔心在法庭上說出不利自己的話,可委任律師幫您處理讓您放心。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LEO 105-03-26 13:06

2個月前在路上跟人發生擦撞 雖然我是直行對方右轉不過雙方都是綠燈

對方引擎蓋有一些碎裂 而我的機車只有一些刮傷 當下警察有來不過對方說我們私下處理就好

那時候雙方給了資料 並沒有提及賠償或對錯 

不過現在事隔2個月對方突然來電說要賠償他的損壞費1萬2

請問我該怎麼做?  事隔兩個月 雙方都沒有證據以及行車畫面 有辦法走甚麼途徑解決?  我需要理會他嗎?  如果對方無法舉證 有辦法走調解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6 14:24

您好,

 

由於車禍當時並無製作筆錄及現場事故圖,是以現今已難以證明雙方因車禍所生之損害為何,從而,您無須理會對方之請求,若對方提出訴訟,也可能因舉證不足而敗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3-26 21:20

對方要求賠償就需拿得出證據,否則您質疑損害與您無關都是合理的,即使需賠償,也只需依過失比例賠償即可,沒理由全額賠償,在對方提出明確證據之前,可直接拒絕賠償,也不需進行調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6 22:25

您好,可以要求對方舉證您要過失且其所受之損害與行為間具有因果關係,

彥軒 105-03-24 21:39

請問我在大約2/7號的時候在路上跟人發生擦撞 我直行對方左轉不過都是綠燈 撞到當下對方是轎車我是機車 轎車車頭引擎蓋有碎裂一些 我的機車沒事 當下剛好就在警察局旁邊警察有來不過對方跟警察說我跟私下處理就好 當下她也沒有說要賠償或辯解誰對誰錯 我們只給了雙方一張名片

不過就在昨天3/23號 他跑來我公司跟我求償修車費1萬2  請問我需要賠他嗎? 因為沒有叫警察誰對誰錯不是自己說的算 不過都已經過了快2個月了突然來求償 請問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賠償可以要求依肇責來分擔,可以先向警方調取初判表,並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3-24 22:43

雙方只有交換名片不算成立和解,有損害還是可以互相求償,但要求賠償的一方應負舉證責任,您可要求對方證明所請求的金額與您的過失有因果關係,且您只要依過失比例賠償即可。

彥軒 105-03-24 23:28

謝謝你 那請問如果對方無法舉證 且監視器已調不出來畫面 口頭上要求賠償 我需要理會嗎

彥軒 105-03-24 23:2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雙方只有交換名片不算成立和解,有損害還是可以互相求償,但要求賠償的一方應負舉證責任,您可要求對 ... (恕刪)

謝謝你 那請問如果對方無法舉證 且監視器已調不出來畫面 口頭上要求賠償 我需要理會嗎

彥軒 105-03-24 23:3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賠償可以要求依肇責來分擔,可以先 ... (恕刪)

謝謝你  但事隔兩個月 如無法還原現場監視器畫面了話 還有賠償責任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5 07:17

您好,對方若主張其有損害,可以要求他舉證。(白話文:若對方沒證據,可以先不用理會他。)

安仔 105-03-22 21:54

今天下課準備回去時,在等紅綠燈的時候因為卡在中間等等又要右轉,看到前面兩台汽車之間有空隙可以過去,結果路面一個小坑洞讓我不小心撞到一台汽車右方後照鏡,因為很緊張沒有仔細看有沒有壞掉,對方副駕駛馬上下車要求賠償,我也很有心得下車道歉,因為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不想叫警察怕很麻煩,所以就與對方寫了一張和解書,對方留了我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住址.工作場所的電話跟店名,寫著下月七日前會賠償金額對方開價3600,然後說逾其在走法律途徑,想請問這樣OK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2 22:19

您好,

 

系爭和解書是有效力的,但建議實際給付賠償金時應在警局或調解委員會做成和解筆錄,載明雙方放棄所有民刑事請求權利等語,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安仔 105-03-22 23:39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那想請問當下沒有報案不會有影響嗎?

還有該怎麼申請協調委員會呢

 

拔辣 105-03-22 19:39

我在去年12月發生追撞,我在十字路口停紅燈時,綠燈的線道有輛機車右轉後,我的直行線道綠燈了我也往前騎(並不是一開始就跟在這輛機車後面),再來路邊有台汽車停紅線切出來左側機車就緊急煞車,而我因此剎車不及也閃不過,就追撞機車,交通大隊的結果是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而肇事,汽車跟被我撞到的機車沒有肇事責任。這樣是對的嗎??只有我肇事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初判表若不服,則可以向車鑑會聲請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3-22 22:1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1. 交通大隊所製作之初步分析研判表只是作為初步判斷責任歸屬之用,若有不服,可在事故發生後六個月內向自費向各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責任歸屬(若經偵查後,可請求檢察官申請,此時即不囿於期限),到時候也會請當事人到場表示意見。

2.若再對於鑑定結果不服,屆時得再向各大學行車事故研究中心請求鑑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不吝賜知本所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薪(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拔辣 105-03-21 16:37

我在去年12月發生追撞,我在十字路口停紅燈時,綠燈的線道有輛機車右轉後,我的直行線道綠燈了我也往前騎(並不是一開始就跟在這輛機車後面),再來路邊有台汽車停紅線切出來左側機車就緊急煞車,而我因此剎車不及也閃不過,就追撞機車,交通大隊的結果是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而肇事,汽車跟被我撞到的機車沒有肇事責任,現在機車對方告我過失傷害。現在是,因為機車是朋友的,這樣機車保險公司會幫我處理嗎??還是要我本身的保險公司才可以處理?? 為什麼汽車會沒有肇事責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1 17:40

您好,

 

1、只要有繳納保險費,強制險就會出險理賠

 

2、針對交通大隊之初判表如有不服,可聲請交通事故鑑定,案件既已被提告,您可向檢察官聲請將本案送交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瓶子 105-03-17 10:53
我於去年12月底,騎乘摩托車,綠燈剛起步沒多久, 被右向的轎車紅燈撞上,我機車倒地,人受了擦挫傷,摩托車也受損, 當下我即報案,目前案件已提出告訴; 但對方之前打電話說會委託保險公司處理, 但一拖再拖,至今無下文;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呢? 望專業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就醫相關證明與收據,摩托車損害修理估價單都已保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屆時對方應會協同保險公司人員到場,即可一併協商賠償事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ella 105-03-17 04:59

您好:

事發經過:敝人在去年7月發生車禍,對方駕駛小貨車黃燈(此路口當下實測從黃燈紅燈僅2~3秒),我是綠燈直行機車,剛起步就被對方從車頭左側直接撞上,當時我人直接連車倒地有撞到頭,對方立即下車並報警。

調解過程:後續對方於2個月後提出調解,但當時我輕微腦震盪身體還是持續不適,於調解日前一個禮拜打電話至對方申請調解委員會表示身體不適需延期,調解委員會承辦人員表示會向對方通知延期資訊。但調解當天該委員會致電給我問為何未到? 對方已經到場在等了,我立即向調解委員表示一個禮拜前已電話調解委員會請假,對方表示未收到委員會通知延期訊息。

一個月後我使用市政府民政局線上調解聲請服務系統申請調解,系統自動分派調解調解當天對方未出現,致電對方提醒今日為調解日期,對方表示未收到通知也無法出席,並要求將電話交給調解委員會人員接聽,電話調解委員向對方確認下一次調解日期,對方也同意且不另寄書面通知,我當下也以簡訊提醒對方調解日期&時間。

到了調解當天,已過報到時間仍未見對方報到,致電也不接,請朋友幫忙致電對方就有接通,且對方態度惡劣...對方表示因本人申請調解對方地址及生日有誤,前幾日已自行來區公所變更地址及申請取消調解,並另至其它區公所再次申請調解調解日期就在6天後。(但我馬上去問調解委員會承辦人員,他們說對方哪有權限可以取消我申請調解??)

我對對方為何堅持一定要在該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認為有疑慮(此區公所既不是事發地也不是雙方戶籍地),隨即前往該調解委員會表示對方申請的日期我公司無法請假,屆時不會出席調解,請承辦人員當我的面致電給對方告知此訊息並告知本人即將提告過失傷害,對方也在電話中向承辦人員表示將索取本人當日調解未到之證明。

向法院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後,第一次開庭對方就在庭上說謊,說他因為看到已轉黃燈所以加速通過,是我自己從他車尾後方撞上,他認為自己有盡到注意車前狀況之責任,且對賠償有異議。

當下檢察官就有針對警察拍的現場照片及繪製的圖片說對方陳述的過程與照片不符,照片裡對方車損明明就是右前車頭

他就又馬上改口說他因為緊張所以忘記事發經過,後來檢察官也認為我雖是綠燈直行車但未注意左右來車是否已消化完畢認為我有疏失,並建議我賠償金額需自行負擔四成,問我願不願意和解,我有同意,就在明天...

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1.針對對方說謊的部分是否可以加告他偽證?

2.庭上同意調解後我有向檢察官陳述對方一直以來都堅持在某調解委員會,我認為對我有疑慮,檢察官徵求雙方同意後就安排第三地調解委員會,我想請問若到時對方仍持續態度惡劣且繼續說是我撞她的我可以直接說不和解嗎?因開庭時檢察官有說這次調解不成功就要直接起訴他,我該如何順帶提出民事賠償呢?

3.事發到現在已8個月了還是對騎車有恐懼,且後遺症頭暈延續到現在仍未改善時常影響工作,尚在複診中。對方不聞不問就算了,車禍至今我才跟他通過電話2次,對方每次態度都很惡劣,可以向對方提出精神賠償嗎?請問大約多少合理呢? (目前醫療+車損+工作損失大約8萬)

不好意思...陳述很多,感謝各位撥冗閱讀…

請協助解惑,感恩~

 

沈恆 (沈律師) 105-03-17 07:37

對方是被告,不是證人,不會有偽證的問題。全部條件都同意再和解,否則就讓調解不成立,不用勉強。刑事起訴後才能提附帶民事訴訟,可請求精神賠償,但仍需扣除自身的過失比例。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17 15:36

您好:

1.首先如律師所述,因對方不是證人所以不構成偽證罪的問題。

2.刑事起訴後,於訴訟適時提出附帶民事求償,若您不滿意對方開的調解條件,可不在調解

3.求償必須要有依據才可請求醫療費用、修車費用、精神撫慰金、及工作損失,另外依據事故所需付的責任,法官可能會酌減您請求的費用

 

建議您如有以上的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

 

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愛爬山的小孩 105-03-16 09:09

我昨日記錯上次有一把傘放在店家門口因而拿錯別人雨傘,我在等紅綠燈過馬路時,傘主從背後大叫,說我偷走他的傘,我立刻跟他道歉並把傘還給他,但他不接受道歉,並叫警察到場。

警察到場後,警察勸我們跟他和解,但他還是不聽我解釋跟道歉。後來傘主因趕時間,沒去派出所做筆錄,我跟警察在店家這裡看完監視器後,就回派出所先做筆錄。後來在派出所,那位傘主又跟派出所所長電話中吵架。處理的警員跟所長都被傘主申訴。

請問1.接下來我會面臨什麼問題?  2.對方似乎無意跟我和解,我要怎麼辦? 3.那把傘售價60元(7-11賣的),檢察官會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6 11: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接下來會接到檢察署的開庭通知。

2、建議還是可以嘗試和解,倘若無法和解,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至少可以撰擬答辯狀

 您好,

一、建議盡力和解,若自己道歉談不下來,可以請第三方或家人介入幫忙談,談判彼此比較容易對立。

二、若真的無法和解,可以找律師協助撰寫答辯狀,重點大概在於並無故意(誤拿),跟退一步微罪不舉(金額很低)。

三、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因一把雨傘若被判了竊盜罪,得不償失。

瓶子 105-03-14 08:11

我於去年12月底,騎乘摩托車,綠燈剛起步沒多久,

被右向的轎車紅燈撞上,我機車倒地,人受了擦挫傷,摩托車也受損,

當下我即報案,目前案件已提出告訴;

但對方之前打電話說會委託保險公司處理,

但一拖再拖,至今無下文;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呢?

望專業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就醫相關證明與收據,摩托車損害修理估價單都已保存)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4 11:14

您好,

 

1、刑案部分如已有提告,案件就會經由檢察官傳喚到庭說明。

 

2、若未能達成和解,在案件起訴後可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便足以保障相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TK.RH 105-03-13 18:16

請問我方經路口確認是綠燈右轉也確認右後方無車

但遭對方機車搶快紅燈擦撞到我方車子右前方

機車騎士摔倒有小擦傷

機車有損毀

警方做筆錄錄音有問雙方當時經過路口時交通號誌為何?

我方回綠燈(提供行車記錄器也確定綠燈)

對方回紅燈

但因附近關鍵監視器已損回無法調到監視畫面

目前只有我方行車記錄器畫面

這肇責誰比較大

我方需負責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3 18: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是對方紅燈,我方沒有的話,原則上就是對方的肇事責任比較嚴重。

2、不過因為我方沒有受傷,對方有受傷,所以倘若我方有過失,還是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建議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再作後續處理。或是以和解方式處理,並簽立和解書。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3 18:40

您好,

 

1、如行車紀錄器有拍到綠燈畫面,則因對方紅燈,其將負主要之肇事責任

 

2、先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嗣後可聲請交通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3-14 00:05

您好!

初步判斷對方應負主要責任,但您是否有過失責任,則仍有待鑑定確認。因對方有受傷,若您有一點點過失責任,則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因此若損害金額不大,宜盡快和解以免被追訴刑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illy 105-03-13 18:15

小弟發生了一場車禍,當時行經新生北路與民族東路口(新生橋下),因過紅綠燈時,燈 號轉換(綠轉黃),而速度較快,因前方機車煞車停下,導致我來不及煞車撞上前方機車 。當下雙方車子並沒有摔車,我撞上對方機車的左後方且我機車右邊的後照鏡勾到了對方 身上的側背包。因對方說有不適而叫救護車,交通警察也有到場紀錄事發現場,我與警員 之後也陪同至醫院。


對方在醫院做了抽血、核磁共振、X光等檢查。交通警察有來詢問當時情況並作筆錄,我 和對方決定私下和解,警察就叫我簽名並給了我一張到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就離 開了。對方說檢查報告出來會直接LINE我,告訴我往後相關的醫療費用、交通費還有機車 維修費會,於是我就先行離開了。


當天晚上我有詢問檢查報告是如何,但是對方只告知我腦震盪要戴頭套,沒有告訴我檢查 報告到底是如何。兩星期後我又再次詢問對方,目前狀況如何、醫療費的後續處理,對方 告知因尾椎歪掉,要去治療(我依舊沒收到診斷證明),醫療費之後會一起算。我就說抱 歉,讓他發生這種事。


經事發34天後下午傳來訊息如下,尾椎歪掉的治療告一段落,但是需要後續追蹤兩個月( 八個禮拜)的時間,每次看診是800元(之後有提到國術館),所以從事發到現在的醫療 費跟機車維修費還有後須追蹤的費用先跟我收兩萬元,如果兩個月後(八個禮拜)後還有 醫療費用的話這部分對方自己負擔,我不需負擔,如果沒問題就約時間去調解委員會和解 並給你收據。當下我有些難以接受,因我尚未收到檢查報告及相關收據,所以我再次詢問 可否先提供檢查報告,隔一天,對方回我他的保險業務員會跟我聯絡。


之後保險業務員前來詢問我認為不合理的地方,且告知我兩萬的部分包含先前的費用與之 後追蹤的費用,我一並告知他覺得不合理的地方後,再次問了檢查報告。連絡後保險員有 拍檢查報告給我,然後看檢查報告上提及「腦震盪;左腰、左大腿、左手臂鈍傷」,而跟 對方所說的尾椎歪掉是否有些落差。 因即將去調節委員會和解,但目前僅拿到醫院的檢查報告

因此請問律師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3 18: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的報告沒有提告尾椎,所以應該請對方提出有關的診斷證明書,或是檢查報告。

 2、是否取得車禍事故鑑定報告,建議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傷勢之後再行和解才能保障權益。

萊萊 105-03-12 09:39

1.我女兒是直行車,對方沒有兩段式就直接左轉(現場有待轉區),初判和鑑定報告:我女兒責任3對方責任7(當時燈號為綠燈)

2.因調解不成所以互告傷害,如我所述傷害若成立會影響我女兒以後的生涯嗎?(我女兒目前19歲)

感謝您的答覆

你好: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規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四、受免刑之判決者。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七、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既然雙方都有過失,若都受有傷害,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堅持提告並無實益,建議再調解看看,調解成立後後雙方都撤回告訴即可平息紛爭,也不會留下前科。若無法調解和解,無前科紀錄過失傷害通常判處得易科發金之刑度。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若判處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在執行完畢5年內良民證上還是會記載,但5年過後就不予記載,多少還是會受到影響。
Luna 105-03-11 16:27

我在2015年11月底的某天晚上,大約10點40幾分左右在美麗華附近的捷運站,我剛下班在回家的路上,而捷運站路邊有很多機車汽車停車格,當時我是綠燈,我是直行車,突然有一位小姐從路邊一台汽車頭直接走出來橫越馬路,也沒有觀察左右來車,我左前方的一台機車隊她按了喇叭閃過了,她卻直接在站在原地也就是我的正前方,而我當時閃避不及就撞上了,我摔出去了,她也是,而我們前後一百公尺都有斑馬線,事後我們都報警送醫,也都做了筆錄,她住院一星期,我腦震盪,胸腔也內傷,住院第一天我有跟父母一起探望她,後面我爸媽還有去探望她到她出院後才沒有,只是她態度一直採很硬,一直堅持是我過去撞她,堅持她根本沒有闖馬路, 讓我和爸媽精神壓力很大,直到初判下來後還沒調解就直接提告,之後她媽媽又態度方軟說要私下和解,但是當我們跟她媽媽談的時候,她媽媽卻一直要我承認我超速,我故意去撞她這種事情,一直不願意面對她女兒犯錯的問題,讓我們覺得她就是想要錢,但是我們看到監視器的時候,證實我說的是事實,她確實闖了馬路才會被我撞上,初判下來後我是「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而對方是「違反民法第78條第3項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但是她媽媽又說我錯80%,她錯20%,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懇請各位大大給小女建議

你好:

若對方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可以請檢察官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若你也有受傷,可在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偵查中持續洽談和解事宜,過失傷害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你們只要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達成和解,並撤回告訴,民刑事糾紛就可以一次處理。 民事上對方若有過失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天河 105-03-09 22:56

我今天騎機車在路上跟一位小姐有擦撞,因為該名小姐就停在馬路中間我想從她左邊超車時她才又突然切出來導致我閃避不及撞上她,我人有受傷車子也有毀損,但因當下趕著上班所以並沒有想太多就直接去上班了,也未去察看對方是否有受傷或車輛是否有毀損,因該路段並無紅綠燈監視器想請問律師:

1.這樣子我事後拿驗傷單去警局備案警方會受理嗎?

2.如果該名小姐有報案說我肇事逃逸我該如何應對?

一、第一個是你要知道她車禍後有受傷你還離開才會有刑事肇事逃逸的問題。

二、如果你不知道她有受傷而離開,行政上還是會有處罰。

三、對方未必會去報案,但是你去報案之後警方找對方來,對方如果那時候有受傷就有可能會告你肇事逃逸過失傷害

四、如果你的損失很小的話是否去警局備案仍請三思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天河 105-03-10 00:25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第一個是你要知道她車禍後有受傷你還離開才會有刑事肇事逃逸的問題。

二、如果 ... (恕刪)

感謝律師撥空指點迷津^_^

不客氣。

這麼晚了不要再熬夜了…

楊俊鑫律師

阿Joe 105-03-03 17:06
您好,本人於民國105年2月25日,下午2點左右,在潭子區復興路一段6號與大直路口車子靜止在內側車道停等紅綠燈(依規定在停止線後),結果被一民間工程車由綠燈行使道路右轉撞上本車左側撞擊力之大,讓本車被往後推移半個車身之多,撞擊原因是對方工程車固定支柱未收好導致右轉時撞到我們車子的左側,當時本人在駕駛座,我妻子在副駕駛座,倆人均有繫安全帶,但撞擊力道之大,造成本人及妻子胸腔挫傷及部份體傷(本人妻子坐救護車至省立豐原醫院檢查治療,本人待警察筆錄完成後,自行前往檢查治療),我與妻子受到驚嚇,我妻子甚至現在有時會做惡夢造成她精神壓力很大,對與行車上或坐車會有恐懼,我們我們工作屬於按摩推拿,需要出力工作,現在稍微呼吸或出力都會有胸腔疼痛胸悶,這樣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或收入損失,我們可以求償嗎?(求償多少才合理?)對方駕駛是受顧者,表示他所屬公司老闆會與我連絡,但事後,其老闆才打一通電話表示車損部份會由保險公司處理,並未提及其他賠償事宜,我們該如何處理後續事宜呢?補充:當時警員有口頭告知我對方屬業務過失,我們零過失
廖淑華 (廖律師) 105-03-03 17:15

您好:

可先申請車禍鑑定鑑定結果會有初步之責任判定,確認雙方過失比。

民事賠償部分可以請求醫療、精神慰撫金、車損等部分。

阿Joe 105-02-29 22:10

您好,本人於民國105年2月25日,下午2點左右,在潭子區復興路一段6號與大直路口車子靜止在內側車道停等紅綠燈(依規定在停止線後),結果被一民間工程車由綠燈行使道路右轉撞上本車左側撞擊力之大,讓本車被往後推移半個車身之多,撞擊原因是對方工程車固定支柱未收好導致右轉時撞到我們車子的左側,當時本人在駕駛座,我妻子在副駕駛座,倆人均有繫安全帶,但撞擊力道之大,造成本人及妻子胸腔挫傷及部份體傷(本人妻子坐救護車至省立豐原醫院檢查治療,本人待警察筆錄完成後,自行前往檢查治療),我與妻子受到驚嚇,我妻子甚至現在有時會做惡夢造成她精神壓力很大,對與行車上或坐車會有恐懼,我們工作屬於按摩推拿,需要出力工作,現在稍微呼吸或出力都會有胸腔疼痛胸悶,這樣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或收入損失,我們可以求償嗎?(求償多少才合理?)對方駕駛是受顧者,表示他所屬公司老闆會與我連絡,但事後,其老闆才打一通電話表示車損部份會由保險公司處理,並未提及其他賠償事宜,我們該如何處理後續事宜呢?補充:當時警員有口頭告知我對方屬業務過失,我們零過失

 

你好:

刑事部分可以在6個月內對司機提出業務過失傷害之告訴。 民事部分可以請求受僱人與僱用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請求項目包括醫療費用、就醫之交通費、薪資損害、精神慰撫金等,要準備支出之單據請求,慰撫金部分會審酌所受到之非財產上損害之情形,及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去衡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9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9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2-29 23:14

您好!

可於六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民事損害賠償則應於二年內提出請求。民事賠償包括醫療費用、必要的看護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車損、必要的代步費用及精神賠償,實際金額可備妥資料找律師協助計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雪0 105-02-28 10:59

去年9月  發生一起車禍  車我女朋友的 我騎車綠燈直行車速30幾.對方轉彎車(不知道有沒有代轉格)他沒有代轉直接撞我.雙分倒地我起來報警.警察來了救護車也到了  .他救醫我在現場做筆錄(我沒有就醫) 我做好A筆錄的時候警察說要醫院.對方要做筆錄結果我們去的時候問醫院人員.它們說對方已經走了(請問他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後來我們跟警察去了他家2次不同地方都找不到  後來是因為透過他家摟下的鄰居才找到她(事後過了2.3天他才出面說明他去找他老婆)  就這樣她做好筆錄.後來我自己去聲請調解委員會  初步下來了   我違規未戴安全帽.對方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去了調解委員會2次都沒有成立(原因他說是我撞他還要賠錢幹嗎).在第2次的調解委員會的人說一人一半可以嗎(我回答可以)對方說是我的錯她不願意    後來調解委員會的人叫我去提告    我也去了(提告費用1千多我自己出的)   到了開庭日他拿著2把枴杖(去解結委員會的時候她走路好好的正常)  開庭的時候法官問他要不要理賠他還是說是我撞他  法官也強調初步表上面寫的清清楚楚是他撞我的(監視器畫面也清清楚楚)   後來法官說要不要重新檢定他說好(我還是只能一直等 我車也沒有錢修)  到了今天當時幫我們處理車禍的警察打電話給我說對方要告我叫我去做筆錄.(他要告我過失傷害)   請問當時車禍我沒有就醫(這樣會對我不立嗎?)   請問我朋友跟警察可以幫我作證說我有受傷嗎?  請問在這段時間我上班請假被扣薪水跟交通運輸費.提告費.我可以叫他裡賠嗎?   請問車子有保強制險會理賠嗎?  請問他這樣一直裝瘋賣傻(我要怎麼辦...)  請問他告我會成立嗎?  因為我現在沒工作家裡是特殊身分我沒有錢可以修車可以請律師  請律師大大們幫幫我可以嗎 掰脫謝謝你們

你好:

警方已到場處理並送醫,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意見書認定你有過失,對方就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並向你請求損賠償(醫療費用薪資損害、車損精神慰撫金等)。 你是否有受傷要由醫院開立證明,否則難以認定。若要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要在6個月內提出。 要看你是不是因車禍所受之損害而定(薪資損害、就醫交通費、醫療支出等),開庭之交通費通常要自行吸收,訴訟費用會由敗訴之一方負擔。 強制險不理賠車損,有投保第三責任險(任意險)、全險才會賠車損。 若經濟狀況不佳,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乃論之罪,可繼續談和解,一併解決民刑事紛爭。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8 19:43

您好,

 

1、車禍事故當下有報警且警察到場處理,所以本案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2、對方對您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最終可能不會成立,因本件車禍事故過失全歸責於他。

 

3、建議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tim 105-02-26 17:55

律師您好 

我是公車司機在上個月和一台小客車平行等紅綠燈

當時我在外車道 對方在內車道我們平行 當綠燈亮時正要起步 我準備右轉

但他的車道有點縮減關係 疑似他搶快直走或右轉?

車身比較高當時也沒看到無法判定他的動作

當下他的車後輪擦撞到我左前車頭 也有向警察備案作筆錄 

他沒行車紀錄器而我的拍不清楚 路口也沒有監視器能拍到

後來初判下來為" 無法判定責任" 對方不服硬咬是我錯比較多

他要申請重新鑑定 請問律師 是否轉彎車的肇責真會比較大嗎?

麻請解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7 20: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路權或是直行轉彎並不是唯一的標準,就您所述的狀況,都在起步,我方在外側車道右轉時,對方擦撞到我方車的左前方,本文認為應該是對方來撞我方的。

2、因為是對方向我方求償,所以應該由對方舉證我方肇事責任,可以先等車禍事故鑑定以結果之後,再依據鑑定結果考慮與對方和解即可。

Martin 105-02-25 14:30
2016年2月21日晚間約六點半, 我開自小客等紅燈停在北市金山北路中線(直行線), 準備綠燈右轉市民大道三段, 在右側也有一部自小客停車綠燈準備右轉, 綠燈時, 我打方向燈緩慢右轉, 我太太坐在副駕駛座後方, 突然大聲說右側自小客很靠近, 我馬上停車, 對方這時也停車, 我太太搖下車窗大聲跟我說兩車約只差十公分, 並有看對方駕駛, 對方駕駛位置約在我副駕駛座後方一些, 對方沒有搖下車窗也沒下車, 我也沒有聽到碰撞聲, 雙方停車後約停30秒後, 因對方沒有作為, 我就開車駛離, 對方也沒任何動作, 當晚十點多接到北市北平東路交通隊說對方以我肇逃報案, 隔天我即去交通隊做筆錄, 警方做車輛外觀拍照, 筆錄上寫沒有明顯碰撞痕跡, 而對方在警方留下照相是左前方保險桿一大片擦痕, 左葉子板一痕, 左照後鏡有刮痕, 對方是律師, 今晚將到對方事務所談和解, 請問該如何談?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4: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無人傷亡,只是單純的民事賠償肇事逃逸的行政罰單責任,無須過於擔心。

2、建議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並且請對方提出相關的修繕單據,否則基礎事實無法釐清,要和解恐對我方沒有保障。

3、倘若雙方可以和解成,要簽立和解書,我方必須留執一份。

wellyak 105-02-23 22:34

您好!

我在上個月底在路口與轉彎機車發生事故,我是直行機車,當發現會跟對方撞上我有減速,但對方機車直接騎過去,還是來不及我撞到他機車的排氣管,整個摔車,對方當時候有停下來,他人沒事,我整個人摔在路上,有打電話報警送醫,事後也都有做筆錄,一個月後申請鑑定結果是"依現有資料難判斷肇事因素"

然後我就不知道要怎麼跟對方談了

他人沒事  車子修個幾百元 換掉排氣管外殼就好了

我人受傷  車子也毀損  問過車行也要一筆不小的修車費用

請問我接下來應該怎麼做呢?要怎麼釐清肇事責任

直接申請調解

 

我是覺得這整起車禍有一個因素是路口施工這件事

之前我有看到他們會派人指揮交通 但那天沒有

我覺得路口施工真的會影響行車路況

https://c2.staticflickr.com/2/1546/24587570773_bbc52447dd_b.jpg

 

因為事故事在路口發生的

我覺得那個施工  會影響我是否有看到  轉彎車

因為我看到前方再施工  我必須騎到對向車道  我要先注意對向來車

等到我騎出來  到路口  了  根本來不及反應跟判斷  有無轉彎車!!!!

當時也是綠燈  雙方都沒有紅燈的問題 那個路口轉彎車也不用兩段式左轉

 

對方轉彎車  也無法判斷是否有對向來車  應該是可以啦

但他也可能受到  施工視線的影響  無法判斷是否有來車  就左轉

https://c2.staticflickr.com/2/1540/25121576931_b5b07a9078_b.jpg

 

 

 

 

*///////////謝謝律師的回答 謝謝///////////*

 

你好:

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無法鑑定肇事責任歸屬,可以考慮至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由調解委員協調、整合雙方意見,一併解決民刑事紛爭。 若無法調解,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雖然不一定會構成,但可以施加壓力促成和解調解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要在2年內提起。 強制險部分可以先請求理賠。 可能有國家賠償的問題,但你提供之資訊不足,無法判斷。

一、 覆議有時間限制建議儘速聲請覆議

二、覆議要過後續談判才會占優勢。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Martin 105-02-23 11:39

2016年2月21日晚間約六點半, 我開自小客等紅燈停在北市金山北路中線(直行線), 準備綠燈右轉市民大道三段, 在右側也有一部自小客停車綠燈準備右轉, 綠燈時, 我打方向燈緩慢右轉, 我太太坐在副駕駛座後方, 突然大聲說右側自小客很靠近, 我馬上停車, 對方這時也停車, 我太太搖下車窗大聲跟我說兩車約只差十公分, 並有看對方駕駛, 對方駕駛位置約在我副駕駛座後方一些, 對方沒有搖下車窗也沒下車, 我也沒有聽到碰撞聲, 雙方停車後約停30秒後, 因對方沒有作為, 我就開車駛離, 對方也沒任何動作, 當晚十點多接到北市交通隊說對方以我肇逃報案, 隔天我即去交通隊做筆錄, 警方做車輛外觀拍照, 筆錄上寫沒有明顯碰撞痕跡, 而對方在警方留下照相是左前方保險桿一大片擦痕, 左葉子板一痕, 左照後鏡有刮痕, 對方是律師, 今晚將到對方事務所談和解, 請問該如何與對方談?

 

你好:

若無人受傷,行政責任上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處1000元至3000元之罰鍰;肇事逃逸吊扣駕照1至3個月。 民事上若你對於車禍有肇事責任,需要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可先申請初判表,若初判表對你不利,可以申請鑑定,依鑑定意見書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維修之零件可計算折舊,小客車耐用年限為5年,超過5年後只能請求殘值10%,但維修之工資無折舊問題,要全額負擔。 若對方也有過失,可主張與有過失減免責任,你也可以請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害。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3 11:59

您好,

 

1、本件情形因無人受傷,是並無刑事肇事逃逸罪之問題,僅有行政裁罰之問題。

 

2、應先檢視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畫面,確認本件是故意外發生原因,亦應可從雙方車體碰撞位置比對是否確實有碰撞發生。

 

3、可先確認雙方損害之金額,再協商雙方負擔比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樂樂 105-02-21 21:25
請問,我朋友在104年11月20日,騎機車停紅綠燈,被警察攔下, 經盤查被搜出二級毒品,帶回警局做筆錄,採集尿液 問題一:在今年105年2月17日收到不同轄區派出所寄來的紅單, 上面寫說"施用毒品駕車"。請問,罰多少?   問題二:照理說不是應該當下開的紅單嗎?而且填單日期是104年2月1日, 那麼我該怎麼辦?
阿信 105-02-21 19:32

你好 日前發生車禍 我方大馬路綠燈直行 對方代轉區紅燈  旁邊卻沒有監視器  警察無法判定 警察說只知道對方是無照駕駛    我想問這樣我該這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6:1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找目擊證人、附近店家的監視器、或是其他車輛的行車紀錄器。 2、 並且同時向監理站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hsiuchi 105-02-21 01:31

因是大型Y字路口有4個號誌燈其中3個是2段跟3段號誌 對方騎機車機車等待區違規騎斑馬線到他左側路口紅燈(那這樣他可以減少一個等紅燈的時間) 我兒子是直行車 過停止線綠燈剛好跳黃燈 等於對方是從我兒子的右前方巷口(右側巷口約一台小自客寬度在對面斑馬線的旁邊)起步要左轉(他堅持自己已變綠燈) 當時我兒子已過大路口5分之3處才與從右前方巷口起步的對方碰撞 想請問因路口監視器沒拍到號誌燈(但有拍到他投機的違規行為) 要是肇責出來不利於我兒子 我可以提出什麼樣的異議嗎?比如他違規投機的部分可以算進肇責因素裡面嗎?麻煩律師們幫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向警方調取分析表出來看,若分析表不利於您方,則您們可以再聲請車鑑會進行鑑定,並請求將對方違規之因素考慮進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樂樂 105-02-18 15:32

請問,我朋友在104年11月20日,騎機車停紅綠燈,被警察攔下,經盤查被搜出二級毒品,帶回警局做筆錄,採集尿液

問題一:在今年105年2月17日收到不同轄區派出所寄來的紅單,上面寫說"施用毒品駕車"。請問,罰多少?

 

問題二:照理說不是應該當下開的紅單嗎?而且填單日期是104年2月1日,那麼我該怎麼辦?

您好:

1.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可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您因為攜帶毒品而被驗尿系正常程序,若您驗尿結果為陽性,除了繳納罰鍰外,亦涉及施用毒品之犯罪,因為您係施用二級毒品,若為初犯,會有後續觀察勒戒之問題。

2.警方可能在現場先開白單,後續會再寄發紅單給您,讓您可憑藉紅單繳納罰鍰,因為您係當場攔檢開單舉發,因此違規時間與填單日期應該會是一樣的,若填單日期錯誤,可直接提出申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8 2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施用二級毒品呈陽性反應,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界引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另關於施用毒品駕車之部分,亦可一併請求緩起訴處分之,惟可能須繳納緩起訴處分金及行政罰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初犯吸食二級毒品,可以具狀向地檢署聲請院外戒癮,不用進入勒戒所,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前向地檢署聲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翰 105-02-17 02:01

標題打錯:是第一次處理事故

事情如下: 小弟我目前在桃園工作,2月13日時回台南騎機車時不小心差撞到轎車後保險桿,那時小塞車,只有輕輕一碰,只有些許掉漆。車主堅持要原廠烤漆,當下我馬上去T牌原廠問價約4500元,當晚我約對方在原廠和解,原廠業代現場評估也認為只要烤漆就好鈑金無凹陷,當下我提出7000元和解。但對方不願和解,說他們只有那一台車,送去烤漆上下班還要坐計程車跟我要車馬費…等一堆費用。由於我第一次處理這種事情,也不會處理,當下我先給對方5000元,等過幾天之後對方才要報總價「含車馬費」給我,到時再扣那5000元。


備註:1. 那晚我給對方五千元時,有請他簽證明     書,有雙方簽名跟見證人兩位。

            2.我跟車主是同一條道路朝同方向前進。


問題:1.做筆錄的時候,車主說他停紅綠燈剛要起步。請問起步算行駛中嗎?「發生地點 離紅綠燈有一段距離

2.這幾天問很多長輩都跟我說,對方就是要凹我,但我當下真的太心急,只想解 決。這幾天我很怕對方提出一個我給不起的金額,請問各位律師朋友們,上法 院我一定會賠那麼多錢嗎?法院會判賠車馬費給對方嗎?

最後謝謝你/妳願意看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7 10:30

您好,

 

1、實際車禍事故肇事責任分配,仍應視具體情況並交由專業機關評斷,無法一概而論,如果是後車追撞前車,一般過失責任會屬於後車。

 

2、對方請求車馬費並不合理,因為對方並未受傷行動方便,縱使沒有車也不代表就應該每天搭計程車通勤,法院判決最多折衷一個合理的交通通勤費用,不會認定您需要給付對方每天搭計程車費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