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詳細敘述致文章過長,請各位大大不辭辛勞的看完
5月18日早上約9點20我騎車要去上班時出車禍
情形如下:
無法貼圖給各位大大看
我以時鐘時刻為方向示意給大家看(當兵的應該懂幾點鐘方向)
以6點跟12點為中線雙黃線
當日我順向直行由5點鐘方向往1點鐘方向行駛
對方是從他家門口約2點鐘方向逆向往7點鐘方向騎機車衝出來
導致我撞到他機車左後側(因他逆向要橫跨雙黃線)
因路面不寬他一出來車身就斜橫著幾乎佔據整條路我根本沒地方閃
擦撞到後我犁田飛出去,而對方只是人車倒下他車頭剛好壓在雙黃線上
剛爬起來時還有點迷迷糊糊,有看到他家對面有人跑出來,(因地點就是他家前面而已)
那人我不認識,不知是有幫我報警了還是有檔到什麼的原因就把我機車移到另一邊車棚,後來過幾分鐘我才知道原來都還沒人幫忙報警,於是我自己拿起手機撥打110報警,警察來現場看一看後問說怎把現場車子移走了,我就指著移車那人說是他把車子移走,後來有其他鄰居有說是那人怎騎車出來被我撞到的情形
現場圖大致上也如我上面敘述以時鐘時刻方向示意的差不多
後來我傷勢較嚴重我就由友人陪同先去醫院。傷處如下:
(左腳裸肌肉肌腱扭傷腫脹,左腳腳後跟割傷,左腳膝蓋擦撞傷,右腳小腿擦傷,右腳膝蓋擦撞傷)
臨走上車要去醫院時
我看到把我機車移走的那個人跑去跟警察說話,還去跟被我擦撞的的那個人竊竊私語
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他們是鄰居,那個移車的人應該是把現場破壞掉。
後來警察跟被撞到那個人來醫院,要找我一起做筆錄
那人一來就很好心問說花了多少錢,要幫我拿醫院估價單去繳
警察就說先做筆錄,我就坐著輪椅警察帶我跟他去醫院某間小房間筆錄
因筆錄是從我先做起,剛坐下他又一次要搶拿我的估價單說要先去幫我繳
警察又說都坐好別走先做筆錄
後警察有問道說我有沒有邊騎車邊講電話,我說當然沒有
我也把我身上所帶的手機給警察看,整隻手機好好沒擦傷或破裂(手機外觀根本沒有發生車禍後的損傷情形)
警察突然轉對那個人問到(阿你剛不是說他在講手機)那個人默默不語。
等於是我去就醫沒在現場時他跟警察說我邊騎車邊講手機
---這當中在我做筆錄時對方還插嘴說我超速一些有的沒的,他被警察喝止不要插嘴不要影響我做筆錄。
等換他做筆錄警察拿現場圖給他看,邊問他(你這行為叫什麼)括號這句問了兩三次,那個人就是不敢說出【逆向】這兩字,而是顧左右而言他.避重就輕。
待我們雙方做完筆錄,警察臨走前說最好是兩個私下和解你們兩個去講講看就走了。
等警察走後,我想他剛那麼熱心要幫我繳錢,我就拿著單子要遞給他
他態度竟然180度大轉變,他說既然報警了,他有保險.....等等一些話後
他說這些他不理了【(這些)是指我手上的醫院估價繳費單】
接著說他會叫他保險公司找我談,他自己也要去掛號看傷勢驗傷,然後就把我丟在醫院走了,真是讓我傻眼了。
以上就是當天情事
問題:
1.十八日早上事發到現在已是第六天,根本沒人找我談,對方也沒打半通電話來關心慰問。(我該怎處理?要主動做些什麼嗎?)
2.這樣拖著不主動找我處理,(於他有何好處??)
3.我家開工廠是家中獨子都在家幫忙工作,薪水都是直接拿現金
所以沒薪轉或薪資證明,只有在職證明.請假證明,薪水3萬+全勤3千,等於每月3萬3千元
(沒薪轉證明跟薪資證明,那我要如何求償無法工作所損失的錢?)
因受傷休養醫生建議2星期~3星期我已經開一張請20天病假假單
(請假20天等於2萬在加3千全勤獎金,等於求償2萬3元,可以這樣算嗎?
4..發生擦撞受傷,因所受傷處均於雙腿.雙膝.腳裸,致工作上.生活上種種不便,及身體痛處與精神上的折磨,睡覺時碰到傷口痛醒,要洗澡時傷口處要先包保鮮膜要人幫忙洗,上下樓梯不便,
還要親人費時費力幫忙照顧.......等等。(可要求多少精神補償金?)
【綜合以上情事麻煩大大(建議)小弟一個求償精神補償金的範圍或金額】
5.以上若是無法和解,此案件走入法律程序,
小弟有何責任,責任歸屬大概幾%,勝率為何?
綜合以上所有情事
看完的大大
有什麼小弟要注意要提防的細節,有什麼好的處理方法或建議
請教教小弟,感恩不盡。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以前的鄰居兼朋友 說要幫我賣汽車零件 , 結果我零件給他了 他也賣掉了 , 可是金額卻遲遲不肯給我 . 一直拖延 , 我回鄉下找他 想說講清楚 看要怎麼解決 結果他不但不願意跟我談 還跟我撕破臉 他說要叫人來 我也不甘示弱的說: 好 要找大家一起來找 , 想說認是那麼多年了 不會鬧成這樣 所以我沒有找人來 結果 我在我家的三合院裡弄車 , 他就找了 兩台車的人 一下車看見我就先拿東西敲我頭 我頭很暈 想反抗還手 但力氣沒很大 , 然後他又拿鑰匙往我背後猛刺 我痛到無法繼續 而他們就轉身就跑了 , 我家人帶我去醫院 有拿驗傷單 但我沒有報警 打算直接上法庭講 但是 我不知道該告傷害罪還是侵占罪 , 兩個要分開告嗎 ? 是同一件事 分開訴狀 會很奇怪嗎 ? 我該怎麼辦

我與我的室友剛搬到新住家不到一個月,
某天出門,樓下鄰居在樓梯口攔住我,
對方說我們從早到晚都很吵
我:你應該跟房東講
對方:什麼叫跟房東講,就是要跟你講,看你們樓上人多還是我們樓下人多,叫警察也沒再怕,
我沒回覆他的話然後看著他,
對方就說我在瞪他,然後罵三字經並動手毆打我,
對方瘋狂打我的頭部以及掐住我的脖子不放,
但當時我沒有掙扎,
對方攻擊我的頭部讓我覺得頭暈眩及疼痛,
掐脖子的力道也很大,
之後對方的室友出來,把他強行拉開,但他依然掐著我不放,
我才出力搬開他的手,對方的室友叫我趕快下樓,
之後對方的室友下來問我有沒有怎麼樣,並說他們之前也有被樓下投訴,他們也是不知道會那麼大聲,是因為木質地板的關係,會讓聲音聽得很清楚,其實也不是你們的錯,
我:不好意思,
對方的室友:是我們比較不好意思,
然後對方的室友就離開了.
屋內有收藏式的桌子和椅子,和收藏式的沙發床,都是有滾輪,
所以可能移動的時候會造成樓下聽得很清楚,
我與室友沒有跟對方起過衝突也沒見過面,
打電話告訴房東,房東遲遲不出面處理,
之後我回樓上之後,發現眼睛有血絲,嘴角也受傷,
然後就報警並等待警方來,
警方來之後沒有詢問對方,要我先去驗傷,
要提告再去警察局,
驗傷報告上寫,
受傷部位:唇部挫擦傷,臉部挫傷,頸部擦傷,右大腿瘀青,頭暈
之後去警察局提告對方『傷害 』、『恐嚇』、『殺人未遂』,並有監視器錄影存證,
後來回家發現眼角會疼痛,頸部疼痛腫脹,吞嚥也會疼痛,
頭部依然疼痛,甚至嘔吐,
睡也睡不好.會做夢夢到被人掐著脖子,
我和室友不敢出門買東西,出門要結伴,
經過樓下也膽顫心驚怕對方在門口,
出門後也不敢回家怕遇到對方,
現在只要聽到樓下有開門聲,就很害怕,
木質地板上鋪滿棉被,怕只要有一點聲音對方就會跑上來,
導致我與室友的內心有很大的恐懼.
想請問,我提出的刑事罪名『傷害 』、『恐嚇』、『殺人未遂』,能成立嗎?
假如不成立我會反被告誣告嗎?
當時詢問警方,警方只說要告不告隨便我,如果告不成,對方可以告誣告,
請問民事訴訟我能提出什麼?



關於我哥和大嫂無情的丟棄我們.
他們結婚後,生下一個孩子之後,到了某天就搬走了
他們要搬去哪裡都不告訴我們
從此就沒有聯絡了.
哥的手機 名字全部都換掉了.
不只我哥,就連大嫂的名字也全部換了
不論他們名字或連絡,都找不到此人
雖然有報警失蹤人士.問過里長,但至今都沒有結果
有一次鄰居在某大型醫院疑似看到我哥,打招呼也不予回應
(我懷疑我哥還在台灣的可能性很大)
我知道我哥和大嫂現在的名字(因為郵差經常收到他們的姓名.)
因為我媽精神病越來越嚴重了. 殘障人士...這幾年很明顯
我爸沒很嚴重,但也長時間吃藥
父母每過幾個月都要去大型醫院拿藥.
現在母親家庭主婦(精神疾病)
父親已經退休.
(我和弟弟是吃不胖的那種瘦小體型,我是當兵免役..有些工廠不會要我這種的)
以目前賺錢速度來看..我想我家有可能會破產吧
哥哥和大嫂突然某天搬走.才是讓我驚訝
我一直懷疑大嫂有憂慮症. 有幾次半夜到處摔東西..
1.永遠聯絡不到他們 (他們手機全部改了)
2.永遠不知道他們在何處 (他們住哪,沒有告訴我們.)
3.永遠不知道他們的名字 (他們搬走後,名字全部改了.郵差收到他們信件.名字證實大概知道.確實有改名字)
4.我哥身分證字號疑似有改 (原因不明,以前有聽到他們要去中國的話語)
5.鄰居在某大型醫院看到我哥 (可能在台灣,就在不遠處~為何會去醫院?)
6.他們逃避我們 (可能性極大,而且跟錢養家有關)
7.他們作為不能被接受 (搬走就算了...名字都改 也不聯絡我們 這還是親身骨肉??根本就是忘恩負義..哪天我父母離開 我只希望上帝或神明給他們制裁.)
8.我哥搬走至今有3年了,"從來不連絡我們" ''名字還全部改掉'' "搬住哪裡也不告訴我們"



請問 我是住連棟面對面透天住宅 中間通道大約兩線道是各住戶提供自家前面土地公社區住戶通行(土地買賣合約書有載並載明不得占用 遇有糾紛時由建商出面協調) 現今遇到自家對面住戶有兩車 一台停自家車庫 另一台停正前方成T字型 於是門前只剩一車道 有樣學樣斜對面也停出另一輛車而自家車輛停在車庫內要出門時非常不方便因為轉彎幅度很小很難開出 經跟對方說明豈知對面說他是小車應該可以過得去 另一家還說大家互相不肯移車 原本社區大家都會有臨時停車或有訪客所以互相一下無妨 但他ㄇ是將自家車前當停車場 一停就是一晚上一整天 原本想說盡量忍讓 但小孩長大出門機會多 加上如果這樣晚上也不太可能出門下大雨就更難開車 所以請問有何解決方法
一有爬過知識家文 有人說 社區用地屬私人用地 警察沒法開單或拖吊 想過找管區來 但來了沒啥可作也只能請騎在他值班記錄上寫出情況 往後提告時可以參考 或請管委會告侵占 但管委會是住戶輪流作 要鄰居提告興訟感覺不太可能 你也沒法因此告管委會瀆職 有無其他公權力可介入解決
二個人想過的只有請求調解不過感覺太溫和而且好像是我要求他一般 不過要用何理由法條適合 不知可否用強制罪因他影響限制我出入 或者提出侵權告訴 有無侵犯自由出入之法條 勝訴機會大嗎
三依土地買賣合約書上載明 找建商協調處理 不過字面感覺上好像是說有人圈地占用他們才會出面 但停車來來去去 不知屬不屬於占用他們會因此而有行動替你解決 出入不便且對方囂張還說互相自己都沒互相還叫人互相 望請幫幫忙解決困擾



情況有點複雜,我想買一間公寓(87年完工),樓層是4F(頂樓),前後兩間相連,頂樓前後兩間原是親戚,一起搭起鐵皮遮雨棚預防漏水(只搭頂樓面積約2/3,就只有遮雨棚,不是密閉使用空間),在搭鐵皮遮雨棚的時候未取得所有住戶同意就自行興建,曾有人報拆過,但是最後沒有拆除,目前集水槽已銹爛,水會從屋簷直接流到一樓住家再流到公共樓梯(公寓的設計是1F是停車位,2F才是公寓的1F),下大雨時,樓梯會有較多水影響到鄰居,此事已報到管委會.
簽約在即,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日後遮雨棚若被吹落,我是否須負責?還是所有住戶的責任(頂樓為公共區域)?
2. 我是否應負責維修?會不會修了之後,反而所有責任都歸我一人?
3. 若要修繕,能否請所有住戶分擔維修費用? 或是就是頂樓住戶負擔?
4. 大家都建議我,根本不要去維修他,簽約時註明是前屋主留下的違建,這是否正確?
5. 日後若被拆除,我是否須付拆除費用?
6. 不管拆除或修繕,若另一邊的住戶都不理該怎麼辦(另一邊目前出租中)?
因為大家都建議我不要去動遮雨棚的部份,目前我傾向協助1F改善排水問題.
關於遮雨棚的問題我一直很困擾,我應該怎麼做對自己比較好? 感謝


律師您好:
我們是一家四口, 老婆全職在家照顧兩個未滿3歲的小孩,
全家只靠我這份薪水在支撐的家庭.
在住入這間房子的時候, 是因為租金便宜才住入,
而我們也告知房東我們至少會在這住2~3年.
前幾天房東突然跟我們說房子要都更, 希望我們可以搬家.
在這之前, 我們曾聽過鄰居說過這邊要都更的事情,
之後我們打電話詢問過房東, 他說沒有那麼快至少要2~3年.
但我們去年10月才住入, 才住半年就接獲要都更的通知.
後來我去查這間房子的狀況, 找到
(北市工建字第8930203800號函)
(第18條) 通知住戶停止使用、拆除重建。由建商施作臨時支撐,經台北市都市更新處擬定。
網址: http://www.petermiaw.url.tw/sea-sand-room.htm
也就是說房東隱瞞我們這件事情.
雖然還沒跟房東談過, 但我想知道我們的權益.
(1) 是否可以請房東全額退我們押金?
(2) 因房租是三個月繳一次, 我們已經繳到7/8. 是否可退還剩餘租金?
(3) 另搬家費用, 是否可請房東處理?
(4) 當初他沒有明確告知這間房子已經不能住入, 刻意隱瞞達成他收取租金利益, 是否已經造成詐欺?
謝謝!!


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為刑法上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其中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指的是必須使人生畏懼,而通知將加惡害於被害人而言。
因此恐嚇罪的構成要件,重點就在「言詞」的內容,只要受惡害通知之人心生畏懼,而且有不安的感覺,就有機會成立恐嚇罪,不一定要真的發生客觀上之危害結果,然而,是否真的達到「畏懼」的標準,還是要看法官的心證。
在偵查中,您已經向檢察官坦承有說過『「你曬一次,我砸一次」』,檢察官再問對方會不會怕,對方說「會怕」,基本上,光是這兩個問題就已經可以定您的罪了,而檢察官當然就不會再浪費時間聽您多講什麼。坦白說,您的案件能防禦的點不多,盡可能朝我先前問題的方向去努力。
(之前不知為啥一直沒辦法po文 =.=)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有位朋友她之前犯了一件竊盜案..那時候他背判了緩起訴 然後勞動服務四個月 後來緩起訴過了 102/3/22 她又犯了一件竊盜案 這樣的話他會不會容易被判刑/.????內容是這樣的..她出門時看見鄰居拿衣架下樓曬衣服...他就發現他門沒鎖...就直接進去.拿起被害人的包包就直接往自己的房間跑回去.後來因為緊張後悔知己.他想要把包包放回去 但是又怕對方上來 所以他就用垃圾袋裝著 ..跑出去丟在橋下 等警察來之後 帶回去做筆錄時 他才坦承 是他拿的 他就帶警察去把他放的東西拿出來 然後交給警察 警察才交給被害人被害人也原諒了這位弟弟 這位弟弟也一直更被害人道歉 心情很不穩定 但是這樣還是會要上法院.但是我想請問一下 這樣的話...會被判刑嗎?會被關嗎?如果會被關 大概會被判多久? 有沒有什麼可以降低他被關的風險 能夠讓他有一點點機會不被判刑....我覺得這位弟弟需要被輔導....他不像是會犯偷竊的人....她真的很乖....


您好
想請教 租賃房屋發生火警 有波及到後方鄰居加蓋再我們家二樓上方的遮雨棚 (一樓原為防火巷 屋子買來時 原屋主已經外推成廚房) 現在火場鑑識報告還沒出來 保險公司有說若是房屋本身的問題他們會理賠 但後方這鄰居每天不斷電話騷擾 一直要求我們賠償 一直揚言要告我們 媽媽不刊其擾 已經出現憂鬱症狀 請問鄰居家蓋在我們家樓上的遮雨棚 是否已經算侵占我們家的土地 是不是可以不用賠償 不用理會他們 ???
另外 承租戶的小兒子 ( 據新聞播出畫面說 媽媽叫他趕快躲到樓上 ) 來不及逃生 嗆傷嚴重 現再住院治療中 好像也不太樂觀 承租戶這位媽媽現在也揚言要告我們害她兒子便這樣 請問這樣我們應該怎麼處理?? 謝謝





我母親長期遭受父親言語及精神虐待,父親是船員,偶爾回家,一回家就是喝個爛醉後半夜回家,開始瘋狂亂罵,甚麼難聽的髒話都有,目的就是不讓家人睡覺,連鄰居都聽到,又愛賭博,甚至曾經為了賭博連我弟弟人都已經肚子痛到在地上翻滾他也無動於衷,還是外公趕緊開車載他去看醫生,母親曾經考慮過離婚,但是一提到,那個人竟說不可能,他要糾纏全家到死為止,敢離的話他不會讓大家好過,母親一直忍耐,所以我們不曾去報過家暴,母親一直都和弟弟同住,但是最近弟弟因案入獄了,母親一直以來忍耐也到了極限,不但爆發了高血壓(醫生說是腦幹血管硬化),還得了恐慌症不敢在那個人回來時待在家,不得已要躲到外婆家,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去訴請離婚有用嗎?我想解決這個長久以來糾纏我們家的惡靈,不想再這樣忍下去了,可是我該怎麼辦,有甚麼辦法可以讓他們離婚呢?







你好,我家樓下鄰居漏水,我們有請水電師父看,說是我家浴室地板的防水要重做。依據樓下鄰居說,這房子是我在3年前買之前就已經有漏水現象,只是當初問題不大,而前屋主是購買法拍屋後再轉賣給我,所以在交屋前樓下鄰居曾到樓上看過,只是因無人居住看不出問題所在,也就沒有處理。不過現在漏水問題變嚴重會滴水...以現在才告訴我漏水問題
請問:
1. 這修繕費用該是誰負擔?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樓地板間的防水是屬於共同負擔嗎?(非人為過失造成,我購屋後都沒有動工裝潢過)
2. 樓下鄰居是否有責任在我購屋後一年之內告知,我就能請前屋主進行修繕或是永慶房屋。(我是透過永慶房屋購買),現在應該以過保固期。還能找永慶或是前屋主負責嗎?
3. 如果能舉證前屋主時已存在的漏水問題,是否能找永慶或是前屋主負責修繕?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謝謝!

約5年前,父親被仙人跳了
對方是一位歐巴桑,因為常常帶著4~5歲的孫女兒到我家附近和鄰居賭博,
孫女曾到我的家中兩三回,有一天,那位歐巴桑到家中威脅父親,
跟父親說,她的孫女告訴她,父親對他有不好的行為,說父親摸她的下體,
跟父親要錢,不給的話,就要叫她坐過牢的兒子來找我父親算帳...
我父親當然不肯給,給了不就說明自己有做這件事,鄰居們大家都知道父親很自愛自重,吃喝嫖賭樣樣不會,超好的一個人..
就在某天,那歐巴桑又上門來要錢時,剛好有一位管區警察來了,雞婆的叫我父親和那歐巴桑去警察局講,結果...這事情就變成刑事案件了...
經過一審二審,現在到了三審了....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父親竟被判有罪,
這哪裡還有天理可言,年紀已經60多歲的父親,經過5年多的折磨,....現在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請問大家,有沒有認識好律師或者好的方式,可以教教我,已經三審了,父親已在上個月入獄了,但父親真的是被冤枉的,但我們沒能證明,可是對方只有一面之說,也沒有證據,法官怎能這樣亂判定呢??請幫幫我們..拜託



你好,我家樓下鄰居漏水,我們有請水電師父看,說是我家浴室地板的防水要重做。依據樓下鄰居說,這房子是我在3年前買之前就已經有漏水現象,只是當初問題不大,而前屋主是購買法拍屋後再轉賣給我,所以在交屋前樓下鄰居曾到樓上看過,只是因無人居住看不出問題所在,也就沒有處理。不過現在漏水問題變嚴重會滴水...以現在才告訴我漏水問題
請問:
1. 這修繕費用該是誰負擔?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樓地板間的防水是屬於共同負擔嗎?(非人為過失造成,我購屋後都沒有動工裝潢過)
2. 樓下鄰居是否有責任在我購屋後一年之內告知,我就能請前屋主進行修繕或是永慶房屋。(我是透過永慶房屋購買),現在應該以過保固期。還能找永慶或是前屋主負責嗎?
3. 如果能舉證前屋主時已存在的漏水問題,是否能找永慶或是前屋主負責修繕?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