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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 103-03-23 16:02

本月十三日我母親無照騎乘機車載我回家路上,遇到事故,主要幹道堵車,路可四方街無交通號誌,我方於慢車道等待車流通過,從主要幹道要向我方停止等待機車方向轉彎之肇事汽車因與我方對向直行車搶道,故撞上我母親以及我本人,造成機車前方車體全毀,我母親因停車等待左腳背在地被肇事汽車之左前輪輾過,幸好無造成粉碎骨折,只是壓傷,但母親原本就因身體腰椎及左腳不好已在家休養將近一年半,對他本身來說是二度傷害,以及左右下肢多處瘀青,我傷勢就輕微,主是左膝蓋及大腿多處瘀青,肇事後我方立即報案並要求肇事者拿下三角架放在車之後方等待警察到來,但肇事方卻說他車上沒有,且等待中打電話說:我又撞到車了,讓我方聽在耳裡很不愉快,以致警察具備案作成三聯單,後來一切賠償處理肇事方全交給保險公司,且保險公司也很消極,我有心想說就私下和解,肇事方完全沒誠意,而且總是我方聯絡肇事方,肇事方都無主動聯絡,亦無關心我母親之傷勢,我方告知對方將一切按造法律程序走,肇事方卻說:你們無照,我上法院不會輸!但現在我方也不知該如何提告,家中只有已畢業非學生的我與大四生妹妹半工半讀工作扶養我母親,一個月約不到四萬元收入,學費、家用開銷、保險費、房租、水電瓦斯等費用,以及保險借貸利息,根本幾乎不夠生活了,還多了此筆開銷,車損10180元,看醫生費用機車為我之上班交通工具,益增加交通費用,也要請假帶母親去看醫生,且每天熱敷四次每次15分鐘及每日上藥三次,每次待藥乾後重覆塗抹三層,對於腰椎受傷無法彎腰的我母親,平時襪子都要家人幫忙穿上,怎麼有辦法自行做這些照護動作,不時也要照顧及工作兩頭燒,我真的不知開如何解決此問題?因為無照本是交通處罰條例之行政罰,與肇事方刑事過失傷害民事損害賠償就不能混為一談,但對方卻說要告就告,我方無照會輸,想盡快解決此事,讓生活回歸正常,生活已經困苦,車子還被押在車行沒錢付,更沒錢請律師,真的別無他法,想請求幫助,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24 17:15

您好!只要對方有過失就應負責,重點不在於您有無駕照;對方既然無誠意和解,只能司法解決;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告對方過失傷害,起訴後可另再提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4: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照駕駛為行政罰,對方若有過失,為刑罰。故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昇達 103-03-21 18:33

我姐姐在一百零三年九月十四日在路上行走被汽車撞,拖到年底十二月二十三日才再調解委員會的程序下和解總共調解了四次,最後會和解原因是因為急需醫療費用所以就以本來的三百萬一直改到對方叫來的保險員所開的二十五萬和解,但是和解內容對方以賠付醫療費(可以說是以就診的費用或是掛號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一切費用共計新台幣二十五萬元整(不含強制險)理賠並拋棄刑民事請求,問題來了我覺得這等一切費用的意思是有項次的所有費用(理應著名用等來形容是否有爭點),並非一切等無項次(所有)的等費用,因為對方隱滿有投保第三責任險,所以和解書上並未提到,那我是不是可以依據強制理賠不足的由第三責任理賠補足,保險公司不願意我是否可以再提起刑(從九越算到現在已經超過六個月了,還是以撤銷告訴時間算)民事訴訟,而且當初口頭保險公司說都會賠的例如輔具都不賠看護限日車費限額,而且這樣衝撞理當我不是只可以看骨折的部分吧,我既有病加重是否有影響應該也可以看吧,精神受創傷後有壓力我應該也可以看精神科吧,或是內科神經科等,因為有神經問題跟肌肉萎縮精神問題新陳代謝問題出來,是否理當也在理賠範圍內,我前幾天去問一個免費律師看起來屌屌的他看我的和解書說等一切費用我就不用講的,我就懶的跟他講要律師幹馬,等一切費用跟一切等費用差很多吧,舊例如今天我們是被追撞(賠二分之一)還是推撞(賠全部)差一字差很多的意思一樣,我找他們保險公司認識的保險員幫我查資料才確定他有第三責任險的,而且他們公司 條款中第三責任理賠強制險不足的地方,雙方有爭點和解有效嗎?接下來我該怎麼做?可以仔細的告訴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7: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完成和解,且和解書中若有約定,您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則除非主張和解契約無效,否則您似無法再為請求。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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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達 103-03-24 21:4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完成和解,且和解書中若有約定,您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則除非主張和解契約無 ... (恕刪)

 如何主張和解契約無效那刑事方面我還在追溯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和解契約無效,刑事亦過了追溯期,再者和解契約無效須有無效事由,如詐欺脅迫等,但您亦負有相關舉證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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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ajan 103-03-19 22:31

律師您好!

在過年前因對方小孩開車門未看後方來車而撞倒

導致右鎖骨粉碎骨折

當天肇事者有帶被害人至醫院檢查,結果是要開刀

肇事者也有聽到,還承諾會負責後續開刀事宜

而被害人在醫院工作想在自己的醫院開刀,因此回家

之後被管理員叫至管理室簽下和解

管理員敲邊鼓說這張紙是肇事者要回去安心過年用的

被害人居然也沒看內容傻傻的簽名(內容根本亂寫)

以下為和解書:

茲因xxx駕駛車號...和xxx發生擦撞,被害人xxx以至xx醫院照x光,並無大礙。xxx已支付全部醫療費用及紅包,雙方同意和解,雙方不再追究,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有雙方的姓名,身分証字號,及手印還有當天日期

我們家完全傻眼,他怎麼會簽名??

那天的醫藥費肇事者是有付,紅包好像是1600左右

被害人說給人家安心過年,過完年再處理好了

結果可想而知,對方當然完全從此不聞不問

請里長調解,肇事者也說都簽和解書了,就是事情結束了,不關他的事

誰叫他要簽名,什麼錢他都不會負責,也不會出險,要告就去告,反正他有和解書這張保命符。

結果為別人著想的一番好意反而害到自己

被害人學歷不高(國中畢業),他真的不知道那張有法律效力

而且內容寫道照x光並無大礙,根本與事實不符

現在我們家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態度很囂張傲慢,好像他們才是被害人,甚至出言說要不是他兒子車門開的不用力,被害人早就飛出去不只這樣了!!

我們真的很生氣,實在不想就此作罷,想讓他知道什麼是公理

但是真正肇事的是他兒子,應該並未成年,想告刑事又告不了

想請問可以告和解書上的人(也就是他兒子的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嗎?

還是需要2個都告??

若是告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這張和解書有包含不能請求民事賠償嗎?

因為有人跟我說有和解書就是代表民事和解,請問是這樣嗎?

所以想請問律師我們現在該怎麼做比較好??

還有肇事者說就算告刑事過失傷害他也不用出庭,是保險公司會出面幫他出庭,是這樣嗎?

因為我們不希望是保險公司倒楣,希望是肇事者自己理賠,自己承擔責任

被害人一個月不能工作,3個月無法騎車(導致上班非常不方便)

我們家整個過年也都泡湯了,一直到現在都愁雲慘霧

全家都無法出門,家中的人一個有癲癇,另一個不會騎車,我們家連吃飯都不知道要怎麼出去買三餐

而且醫生說被害人一年後可能還要開刀將鋼板拿出

由於被害人在醫院是從事粗重的工作

手受傷對他真的造成極大不便

就算痊癒,也影響他一生的工作

想請問若是求償可以求償哪些??

若是上法庭金額大概可以開多少??

謝謝律師!!

karajan 103-03-19 22:24

律師您好!

在過年前因對方小孩開車門未看後方來車而撞倒

導致右鎖骨粉碎骨折

當天肇事者有帶被害人至醫院檢查,結果是要開刀

肇事者也有聽到,還承諾會負責後續開刀事宜

而被害人在醫院工作想在自己的醫院開刀,因此回家

之後被管理員叫至管理室簽下和解

管理員敲邊鼓說這張紙是肇事者要回去安心過年用的

被害人居然也沒看內容傻傻的簽名(內容根本亂寫)

以下為和解書:

茲因xxx駕駛車號...和xxx發生擦撞,被害人xxx以至xx醫院照x光,並無大礙。xxx已支付全部醫療費用及紅包,雙方同意和解,雙方不再追究,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有雙方的姓名,身分証字號,及手印還有當天日期

我們家完全傻眼,他怎麼會簽名??

那天的醫藥費肇事者是有付,紅包好像是1600左右

被害人說給人家安心過年,過完年再處理好了

結果可想而知,對方當然完全從此不聞不問

請里長調解,肇事者也說都簽和解書了,就是事情結束了,不關他的事

誰叫他要簽名,什麼錢他都不會負責,也不會出險,要告就去告,反正他有和解書這張保命符。

結果為別人著想的一番好意反而害到自己

被害人學歷不高(國中畢業),他真的不知道那張有法律效力

而且內容寫道照x光並無大礙,根本與事實不符

現在我們家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態度很囂張傲慢,好像他們才是被害人,甚至出言說要不是他兒子車門開的不用力,被害人早就飛出去不只這樣了!!

我們真的很生氣,實在不想就此作罷,想讓他知道什麼是公理

但是真正肇事的是他兒子,應該並未成年,想告刑事又告不了

想請問可以告和解書上的人(也就是他兒子的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嗎?

還是需要2個都告??

若是告法定監護人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這張和解書有包含不能請求民事賠償嗎?

因為有人跟我說有和解書就是代表民事和解,請問是這樣嗎?

所以想請問律師我們現在該怎麼做比較好??

還有肇事者說就算告刑事過失傷害他也不用出庭,是保險公司會出面幫他出庭,是這樣嗎?

因為我們不希望是保險公司倒楣,希望是肇事者自己理賠,自己承擔責任

被害人一個月不能工作,3個月無法騎車(導致上班非常不方便)

我們家整個過年也都泡湯了,一直到現在都愁雲慘霧

全家都無法出門,家中的人一個有癲癇,另一個不會騎車,我們家連吃飯都不知道要怎麼出去買三餐

而且醫生說被害人一年後可能還要開刀將鋼板拿出

由於被害人在醫院是從事粗重的工作

手受傷對他真的造成極大不便

就算痊癒,也影響他一生的工作

想請問若是求償可以求償哪些??

若是上法庭金額大概可以開多少??

謝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3-20 01:12

您好!民事部分若已經和解,就不能再求償了,除非先合法撤銷和解契約刑事部分可以告過失傷害,但只能告肇事者本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被詐欺撤銷和解契約,進而提起訴訟加以請求之,亦可提告過失傷害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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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 103-03-11 13:19

因人委託載該委託人之學生出去 但因閃避不及突然衝出的機車 而撞上對向牆壁 造成車子全毀 司機個人肝臟撕裂出血 乘客一名大腿骨骨折開刀  保險部份已理賠相關醫療 只是對方母親另外要求二十萬元精神賠償 本人無力償還 試問可有方法解決?車禍發生誰也不希望~只是目前不知還能如何處理降低傷害!當事人 未滿十八歲可以與我和解嗎?還是一定要他監護人!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1 15: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您有肇事責任,則您確實必須負賠償責任,只是金額的部份不是隨對方亂開價的,基本上都必須有單據,至於精神慰撫金的部分,也必須是合理範圍內.

2、因為被害人尚未成年(20歲),因此相關的權利義務必需由法定代理人同意之後才有效力,建議您要和解就直接與其父母親進行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滿十八歲無法與您和解,須由其法定代理人與您和解,方為有效之和解。對於賠償金額,若您不服,可待警方之初判表或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釐清責任歸屬即確定損害賠償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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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草 103-03-04 23:55

感謝法律諮詢家.各位大律師得幫助

小弟有關國賠問題希望得導律師幫助.內人於101年6月因踩到道路坑洞.左橈骨粉碎骨折.經手術治療後.3個月.我想請問以下問題請幫忙

1.內人與我共同經營小吃店.自受傷後停業10個月.有去國稅局辦理停業共10個月.我該如何要求賠償.醫生證明103/2/3寫須修養3個月須專人照顧.暫時無法工作.繼續門診複健治療.我只能要求3個月嗎.我能主張10個月兩人的營業損失嗎.如果不能又該如何計算

2.依目前傷勢手肘無法完全伸直只能20-120度.手掌無法完全翻平.無法提重.我們能要求失能賠償或後續醫療賠償嗎.需要醫生開怎樣的證明.

3.因為停業後客人流失生意下滑.可要求賠償嗎.以哪個項目要求.

4.又因此無法照顧母親.請外籍看護.增加的開支是否也要求償.以何明目要求

6.至國術館做複健推拿.只有證明沒有收據.可請領醫療費或往返交通費用

7.手術後手無法伸直又有7公分?痕.至今手肘無力.無法工作.無法自己洗頭.合理的精神賠償求償多少.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賠償之依據,仍應以單據為主,目前看起來,比較難主張者應屬營業損失這個部分,因為此部分要先證明到底損失有多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國賠應先向主管機關協議,協議不成後,才能進入訴訟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國家賠償法第10條規定: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您似應先與機關請求協議之,若協議不成,方得提起訴訟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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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仁 103-02-28 22:37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一位朋友(以下稱A友)和另一朋友(以下稱B友)出去玩

B友載A友於交叉路口(此路口無紅綠燈)和一輛小貨車相撞

貨車行駛於幹道上而我的朋友們騎於支線

依小貨車的行車紀錄器顯示為我的朋友們騎過去撞小貨車(基本上小貨車緩慢向前行駛),我的朋友從小貨車側邊撞上

事故發生後A友右小腿粉碎骨折(至少要一年才可復原)而B友氣胸

大致說明我的兩位朋友雙方家長討論出的處理方式

A,B兩位朋友的家長意思是站在同一陣現向貨車司機提出求償

但這段期間B友方面較為消極而追訴期將至A友怕得不到醫療賠償機車賠償(此機車是A友向其另一朋友借的)及隨身財物(例如手機,相機...等等)的損失賠償

想請問各位律師

1.A友是否有權向B友索賠

2.B友和貨車司機誰有義務要負舉證責任?

3.有什麼方法能讓這事件較為圓滿落幕

懇請各位律師解答了

大恩大德感激不盡

行車事故鑑定之結果如何?
在概念上,被載的乘客是可以單獨對所乘車輛之駕駛員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或民事求償的。

?

 求償提告之人應負最終之舉證責任,若無法舉證,對方依法即無責任,何須賠償

阿仁 103-03-01 01:13

驗定結果我不太清楚(不好意思)

但我想請教律師,有關鑑定結果會影響到和解的哪個層面?

然後對於你說在"概念上"是指無法律依據嗎?

不好意思再次請教您了

非常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01 01:25

您好!鑑定結果認定沒責任的人可能就不會願意賠錢,自然不會願意和解;您可以請求有過失的人賠償,但舉證責任一定是求償人應負擔。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1 2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相關鑑定結果出來後,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與比例,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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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o 103-02-28 01:43

我爸爸騎腳踏車出去運動,後來因一個酒駕紅燈的男子騎機車撞傷,結果我爸爸脊椎第一節骨折,現在要談和解,請問我可以要他賠償多少金額?

我知道脊柱運動障礙賠償是分為:7級(55萬)、9級(35萬)、12級(13萬)

所以我爸爸的脊椎傷屬於最輕的12級傷害,就可賠償13萬嗎?

這部分我還是需要律師的幫忙,讓我確定可跟對方要求多少賠償,麻煩您了!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8 02:0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先行提起刑事過失傷害的告訴

另外可以告發對方不能安全駕駛

刑事責任提告來提高您們的和解金請求

但具體金額還是視傷勢程度而定

以上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0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或和解金額不滿意,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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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2-28 17:11

您是想知道可求償多少金額, 有二部份:

1. 財產上損害賠償: 包括醫藥費(要單據), 輪椅, 復健費用(皆需單據或合理估計), 勞動力減損之損失(要知道目前生理機能受有多大影響, 而不是只知道第幾級即可, 這要看病歷才知), 因醫療復健而無法上班的工作損失(幾天?以前每天工資多少?)等

2. 非財產損害賠償(慰撫金): 證明受有精神上痛苦(如憂鬱失眠之診斷書), 再衡量你父親及加害人之教育程度, 社會地位, 經濟狀況等來決定

3. 數額項目多且龐雜, 建議找律師寫狀子或委任, 由他來幫您估算(lawmed66@gmail.com)

 

丁丁 103-02-22 22:21

您好,我是在大樓停車場要從停車格出來時,來到路中間,有一機車駛來撞上近車牌處而骨折受傷,那人倒下後說,我腳斷了2個月不能上班.因為大樓監視器沒照到此處,想調閱監視器亦無人會使用(機件老舊)

請問:

1.此種車禍,除自己舉證,還有他法嗎?

2.由於大樓設備缺失,造成住戶損失,可向管委會求償嗎?因為造成我無法舉證,對方受傷,可向我索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您即須負相關之舉證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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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件有無保留現場、報警到場做成紀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無相關人證物證,若無證據,似難提起訴訟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哈 103-02-20 11:19

各位好

事件發生時間為103/2/19 約pm12:30

我媽媽欲坐公車前往板橋車站搭乘捷運,在板橋車站下車時於公車站牌的無障礙空間造成滑倒骨折移位,當下因情況緊急直接叫救護車前往中和雙和醫院,未向警察備案也未留下幫忙叫救護車的幾位好心人士的資料,目前需要開刀住院觀察

請問

1.事發一天之後是否還可向警察單位備案?(目前比較有機會的就是調監視器畫面當證據,請問在備案的同時是否就必須先提供一些相關證據為依據)

2.因公車站牌無障礙空間的公共設施造成滑倒受傷是否可申請國賠??若可申      請國賠須填寫哪些表單及備妥哪些資料?

3.需至哪些相關單位辦理?程序?

聲請國賠,要先向新北交通局發申請申請,事證才是能不能拿到賠償的重點,機關拒絕理賠的話,就要提民事訴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0 12:1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向新北市政府申請國家賠償

於協議不成後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協議通常很難直接獲得賠償

所以要做好心理準備提起訴訟

另外國家賠償不須向警察備案

警察不處理民事問題

如有其他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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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0: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先向新北市交通局申請國賠,若遭拒絕,再進行國賠訴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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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y 103-02-19 00:45

你好   我在12月初與人發生擦撞(雙方皆有保險),我方為汽車,對方為機車

對方為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我方為未減速慢行並作好隨時停車之準備

對方兩人小腿骨折,一人臉部挫傷,我方人員未受傷

但12月份對方家屬來電說要是我沒賠到他滿意,他就要找人修理我

說他已準備好在等我,要我小心點 一開始我以為只是威脅,等到合解

就沒事了,但是我又擔心他真的有所動作時,我會沒証據

所以之後我跟他每次講電話,都有錄音,今天第一次調解  對方開價120萬

我方保險估算應為30萬上下,因雙方落差過大,所以調解失敗

對方早上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並在下午又來電說要告死我,一定要把我

抓去關,而且關完之後也會找人修理我,從12月份到現在我已經接到4.5通

這樣的電話,內容都是要用社會事處理我,要叫兄弟來打我

這樣我是否可告他恐嚇(有電話錄音檔),我家人跟我現在都不敢單獨外出

如果成立  想請問

1.這樣的恐嚇刑責是如何?

2.普通過失傷害是否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對方認定我會入獄、但我無前科,並無肇事逃逸)

3.何時是提出的較好時機?  ( 訴頌前、法院判決後)

 

 

確實已經涉及恐嚇,可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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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9 10: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關過失傷害的部份,比較不會有入監服刑的問題,您可以安心處理民事賠償問題。

2、是否提起恐嚇告訴,您應該斟酌自己是否確實會受到生命威脅,畢竟您於民事訴訟開庭時難免還是會遇到對方,您可自行斟酌。

 1.如果有說要教唆人家打你  確實屬於恐嚇罪    你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建議可以先行提出  這樣可以再跟對方談和解條件時一併談  或許對你比較不會完全不利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5: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恐嚇錄音證據,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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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llysea 103-02-17 21:22

小弟在去年12月初發生一起車禍
地點位於中壢興仁路與中華路路口
google map:http://0rz.tw/kUuFb

以下是簡略示意圖:

綠色方體為變電箱,我是壓到第二輛摩托車車主

對方駕駛摩托車,簡稱:A先生
肇因是前一台摩托車從後方鑽出,A先生緊跟在前方摩托車後。
但前方摩托車鑽到一半察覺鑽不過去故緊急煞車
A先生緊跟在後也一起煞車
我方行進間,未壓雙白線,A先生煞車時將腳放下,好巧不巧被我右前輪壓到

我認為我是直行車也無左偏,監視器也清楚拍到對方是後面竄出且往我方車體靠近

這樣我還是有責任嗎?
附上路口監視器畫面,畫面從 00:32 開使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TwyuiMOVwQ&feature=player_detailpage#t=32
後續:
當下因在鐵道路口,隨即將車子移開
因此警察當下沒有做現場初判

我隨即帶對方去署立桃園醫院急診,診斷書為挫傷骨折
事後申請初判分析,交通大隊也說證據不足無法分析

事發第二日已請保險公司出險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對方狀況為無業,認為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很少

要求我方提供十萬以上之理賠金額,若無則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想請問我目前該如何處裡?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交通事故責任歸屬,於訴訟中可聲請事故鑑定,又交通事故賠償金額若無共識,可聲請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以謀求金額共識,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或對方之金額不合理,似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若您無過失,則似亦不構成過失傷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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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103-02-16 21:46

去年發生了一場車禍.對方大腿骨折.有三成肇責.所有單據26萬.但卻開口跟我要150萬.對方已經去告我過失傷害.我有保險公司.我真的感覺好像被勒索一樣.你不給我錢.我就告你.漫天開價如何和解.法律真的是保護這種獅子大開口的人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聲請移付調解,由調解委員介入處理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就肇事責任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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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 103-02-03 19:23

農曆年前騎機車上班途中被左轉車撞,醫生診斷為骨折,需療養2~3個月.

我想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求償1.5個月薪資做為精神賠償,理由:

1.第一個月,因受傷較重,無法行走,生活上需家人協助,而又因逄農曆年,讓我無法與家人一同圍爐吃飯,我的假期也因此泡湯,家人的行程也受到一些影響.故求償一個月.

2.第二個月,我想情況應該會轉好,但我仍需後續的復健治療.故求償0.5個月.

所以共計求償1.5個月(我會提供去年的扣繳憑單為證)

想請問,

1.就"精神賠償"這一部份,求償1.5個月薪資合理嗎? (太高或太低,理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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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12

車禍案件,得請求的項目有:醫療費用、交通費用看護費用、喪失勞動力等外,尚有提問者所提及的精神慰撫金。但必須注意的是,上開請求項目尚會因為過失比例而有所調整,除非完全沒有過失。而過失比例之主要依據,除警察局所製作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外,實務多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為準據。

關於您所提及慰撫金,實務上多以雙方學經歷、資歷、收入予以衡酌。倘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23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23
回覆 Ryan 的發言內容:

農曆年前騎

1.保險公司是否可以理賠 還是要看你保險承保範圍到哪邊  是否屬於理賠範圍   2.你可以先跟理賠業務說明  請他核算看看理賠範圍再考慮如何主張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家羽 103-01-31 16:54

12年前我和我前夫打了官司 法官判小孩為共同監護權  小孩與我住 戶籍也在我這 現在我再婚 小孩12歲 每個月他應該都要給1萬塊給我 但是他好幾年都失業 手還骨折無法工作 昨天打電話說要去找工作 我想要拿回監護權 我們離婚的原因是他喝酒後家暴 我希望小孩監護權能歸我 他不予干涉 目前他一個人生活沒有收入 而我和我丈夫有了小孩 有個家庭 收入還算可以 小孩想要讀自己喜歡的中學 但是父親不同意把戶籍遷到我大哥那裏讀那裏的學校((他喜歡的學校  所以我想拿回監護權 他2年沒給贍養費  小孩日常生活的費院都是我丈夫的錢 我希望能打官司拿回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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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父親都沒有支付扶養費  也沒有負責實際照護  為子女最佳利益考量   確實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2.你可以提出聲請  法院會先定調解庭  並安排家庭訪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1-31 11:18

(機車)
我方因為看見甲方打右轉方向燈 所以未打方向燈要一起轉彎

我正要從他前方一起和他彎過去 結果甲方沒轉彎變直行 而撞上我

一開始甲方不能動的位子是腳踝 也和救護人員說 膝蓋部分不痛也可動 就是腳踝不行

當下警察去看後也說骨折要打石膏

未知結果隔天變成說''膝蓋周圍有碎片''需要開刀 ‘還需要打鋼丁‘ "腳踝變完全沒事
"

結果問我願不願意支出開刀費九萬 
原本沒事的東西突然蹦出來 又高達九萬 又還想請看護問我願不願意出?

請問這是不是想敲詐錢
問過身邊朋友車禍開到過的 都說這價錢有點太高..

Q1:請問這價錢真的合理嗎? 
Q2:要怎麼樣我才可以出少一點錢 不要出到全額
Q3:調解委員會真的會幫助我方嗎?很怕他們偏向甲方索取更多費用

ps:(而且甲方/甲家人說詞一直變,一開始和我說"雙方都有錯",我態度一直低姿態,他們也很客氣,
後面甲方/甲家人突然態度轉變,說是我一個人的錯,與甲方無關,說那不是方向燈,是機油沒換所以閃兩個燈(但我真的看見只有一個),狂要錢,天天打電話問錢的事)

我才18歲...對方我不清楚幾歲 九萬這數字...大大們求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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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您所說的狀況,對方似乎也有過失,此部分是可以要求減少賠償,而如果對方有向您所保的強制險請求理賠強制理賠的部分也可以扣除。但是因為您亦是有過失,所以您在刑事上也有過失傷害責任,因此若您想和解,建議由鄉鎮調解委員會來調解,如此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後,對方就不能再向您提起告訴,對您也比較有保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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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103-01-29 19:32

律師您好

我在12月發生一場車禍綠燈直行後被一台機車從座後方撞過來 後來我就人車左邊倒下 導致左邊鎖骨粉碎骨折 肋骨骨折 那台機車撞了我之後又再撞上前面一台車 

因對方態度太差 故我選擇提告 但今天開庭後 他的說詞完全與我不同 他說是我為了閃車擦撞到他 而警察初次判定竟判我與他都未保持安全距離 不好意思 我想問得是 我是從左後被撞 我為什麼要保持安全距離 而另外一位受害者已經和對方和解 今天出庭也未到 我想應該是不會出來作證 

當初是那位受害者跟我說對方騎車太快為了鑽車 而擦撞到我 可是現在兩方說詞不一 第三人也不會出來作證 那這樣我該如何是好 感謝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0: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您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亦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釐清犯罪事實分析,以利您相關權利之主張,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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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如果認定你也有過失  可能會影響將來民事訴訟求償比例  亦即你可能要負擔一部分過失責任  會降低你求償金額    2.如果你認為車禍發生原因可能有疑問  你可以聲請交通行車鑑定委員會鑑定  如果將來對於鑑定結果不服  還可以再行覆議   但聲請鑑定需要繳交三千元  這部芬提供你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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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寶 103-01-27 12:55

我在12月30號騎車下班回學校途中,被一位紅燈未成年駕照的國中男生撞到,對方當時有倒地卻牽起車就跑了。我的左腳開放性骨折粉碎骨折跟斷三節,左手小拇指也有受傷,住院14天,開刀裝了內固定器,第二次裝了內固定器,醫生說至少要休養半年之久。這10多天對方只是帶著水果來探望,直到出院前也沒有表是什麼,一開始就跟我們家人哀嚎說沒有錢,但腳上穿著名牌鞋子。家裡無法負擔去請律師,怕對方會脫產之類的,出院到現在對方都沒打過電話,也不曉得要如何去準備上法庭該準備的東西,也還在等法律通知。

對方家人表示他兒子說他闖橘燈,筆錄上我沒有提到目擊證人的話,上法庭是可以請目擊證人作證嗎?賠償金額怎麼定?該做什麼準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和解意願,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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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 103-01-24 23:47

您好:

我是機車後座的乘客

當日中午11:58時,我被友人搭載因為當日太陽極大反光而造成未注意前方路況,撞上了當時併排臨停在汽車停車格外的小貨車,造成我大腿兩處骨折

警察一個月後的判斷書上寫著「機車涉嫌未注意前方路況」而汽車是「併排臨時停車」,汽車保有第三責任險,而對方的保險公司告訴我們責任比例是機車錯7,汽車錯3; 但我的認知是機車因為陽光極大看不到這是"不可預期" 而汽車是"可預期"的蓄意違規停車

我們申請調解時我向他們索取的理賠項目包含看診費和交通費、醫療用品拐杖,還有因為受傷無法打工的費用以及母親請假照顧的薪資損失還有醫美估價的雷射除疤療程14w 這些加起來大約是39w,在一番調解後我說我的底線為28萬,但對方保險說他們只願意賠12萬,而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我已經向地方法院對汽車車主提起過失傷害刑事訴訟,我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到底汽車責任應為多少,我上網查的案例也是像保險公司所說的是三七比例,但這方面我實在無法認同,從警方拍的事故現場來看,我們所行進的道路在他臨停以後只剩下1/4的寬度,明顯的侵占路權,雖然為靜態但實屬是侵占路權而導致我的受傷,而機車未注意前方路況卻是天然災害。

我們有當日氣象報導指出為今年的全台最高溫39度的數據,以及他們侵占路權的照片,請問如果上了法院有哪些部分是對我比較有利,而責任歸屬部分是否能像我所認定的那樣他們較多?

還想請問我如果要求償精神賠償部分我應該求償多少?我因為受傷的關心心情大受影響,腳上多處的疤痕讓我感到很自卑,連拍畢業照都要坐輪椅拿枴杖真的很難過,也因為這樣不能出門整天悶在房間休養常常感到難過暴躁,原本不想求償精神賠償,但我覺得車主以及保險人員的壓榨,好像以為學生很好欺負,因此我想多求償精神賠償撫卹。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49

其實你應該機車汽車一起告的,對你比較有保障,

在這個車禍裡你的過失是0,你沒有義務替友人背那七成的過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機車汽車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意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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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阿福 103-01-24 14:58

律師您好:

我媽前天騎車從巷口轉出來時,主幹道有台公車正在放乘客下車,所以行轉出主幹道,但轉出來時有台機車直接超車公車迎頭撞像我媽,導致左肩閉鎖式骨折與左腳開放式骨折,送院就醫。

之後,我們聽從警方的指示也找到了案方現場的錄影機畫面,在賠償方面,我們目前是希望走和解的管道,那我媽也有在上班,現在停職停薪了,在賠償金額的事項請問律師,我們該開出什麼項目?像精神賠償費又大概能索取多少較合適?

 

林智群 (klaw) 103-01-24 23:16

 醫療費用, 因此增加的生活費用(如搭計程車或找看護)及精神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09: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醫療費用復健費用及減少工作之損害賠償,和精神慰撫金。若對方無誠意與您和解,可於6個月內,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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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l wang 103-01-23 22:04

律師您好

12月份我在停車場要左轉(停車場要出去只能左右轉)

停車場是在加起來是兩線道的小道路

我的機車左轉出去時與從我左側過來的機車擦撞

對方因此跌倒骨折我是只有瘀青

在探望對方過程中對方要求薪資賠償(對方是幫忙男友擺攤)

補給品,精神賠償等約40萬

我申請交通研判分析表後

內容說到起始前不讓行進中車輛先行

接著是違反交通規則讓人受傷

對方那一欄則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我的疑問是我要出停車場前是確認左右方向無來車才出去的

不過停車場的左方因為有一個轉折處加電線桿

我在想我是因為靜體死角而無發現對方的車子

我有辦法因為這樣申訴嗎

還是我應該申請鑑定

因為對方咬死我而獅子大開口

40萬是我無法負擔之金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警方之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又對方亦對您造成傷害,亦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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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若對方未涉有肇事因素者,則縱使對於對方提告過失傷害罪,在偵查階段恐怕檢察官也會逕予不起訴處分,實際上毫無實益可言,更且恐怕會造成對方對您過失傷害刑事責任提告到底之風險,並且衍生出和解協商困難之局面。
另針對本案除進一步之交通事故鑑定外,另建議您也可聲請送交調解委員會調解,由中立人士之介入協調,俾使賠償金額進一步合理化,同時一併處理您的刑事責任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天瑤 103-01-22 21:58

初判下來對方未依規定讓車~-而我老公是駕駛疏忽~雙方都有受傷~對方骨折住院五天!還走路來調解~而我老公左腰部挫傷~四肢擦傷~血尿~第一次調解我們沒收到~第二次調解我老公要上班~請我公公去~對方要求43萬連學費都算進去~還說他休學~問過人都說不合理~當然第二次調解又不成~當晚又傳LINE跟我老公說17萬就可以~請問該怎樣處理成功調解?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本件您可以委託律師幫您們洽談和解,讓律師向對方分析其在實務上可以請求的金額,以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先生亦有受傷,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就肇事責任分析部分,若不服初判表之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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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3 13:37

 還是要看警方所作車禍事故研判表判斷誰的問題比較大,如果調解不成只能上法院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HN 103-01-22 11:52

請問:
對方(行人)在沒有斑馬線及紅綠燈路口突然衝出(不是巷子),與我方發生擦撞
我飛出去大小腿瘀青,車子多處擦傷,對方腳受傷經醫院才知需開刀,醫療費用13萬因腳粉碎骨折,一年後還要在開一次刀拿出鋼板約6萬5。

初判表:對方:涉嫌在劃設分向限制線路段穿越道路
            我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強制費用賠償3萬5千7百5十元(不會再賠償)因為強制險不會去受理鋼釘的費用

對方住院那幾天我都有去看他買牛奶給他,出院那天他開口要我支付13萬醫療費用,而我目前狀況只能支付7萬元,對方也願意接受,除了簽收據之外,此外有附加條件”若我方是肇事主因者皆負擔對方全部醫療,若對方是肇事主因者,皆負擔對方全部醫療及車損”。但因對方不能接受撕破臉,7萬元也沒給。我還是有繼續傳簡訊關心對方。

前幾天上調解,對方大開口求償50萬(兩次開刀20萬+精神+上班12萬+媽媽在家她照顧無法上班)我拒絕,直接上法院,對方又改口說那負擔醫藥費20萬就好。

我是個學生真的無法拿出這麼龐大的費用,我也有受傷如果他告我傷害,我反告他傷害能成立嗎?民事訴訟賠償部分呢?
對方一直認為說被撞的不可能是主因者態度很差。

1.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都有受傷 雙方也都有過失 如果雙方都提告過失傷害罪 應該都會成立 這部分比較沒有問題 2.至於民事賠償部分 如果無法和解 對方要請求也是需要提出受損害之證明 然後再依過失責任比例去扣除 所以如果對方需要負擔主要過失責任 對方請求要超過15萬元應該有難度 這部分提供你參考

SHN 103-01-22 12:1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都有受傷 雙方也都有過失 如果雙方都提告過失傷害罪 應該都會成立 ... (恕刪)

您好: 

會不會因為我只是皮肉傷,雖然告的成,卻失敗呢?這樣互告的話,易科罰金是會怎麼算?

對方現在咬死說我撞他,他受傷大,卻沒有去釐清事故責任路權問題,初判表單上未寫說我超速,當初發生事故時,我也是起步沒多久而已,所以超速這部分就沒有我的責任對吧 ?

如果對方有請律師我方沒請律師這樣勝算會比較小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亦有受傷,故您亦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若對初判表之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若對方有委請律師協助,建議您亦可委請律師加以協助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ckq1222 103-01-21 18:14

去年八月初在發生車禍,對方跟我在同一邊(並非路口)他牽車出來正要迴轉至對向車道,我撞擊到他車頭,當時有叫警察作筆錄(都是機車),對方受傷較嚴重有骨折,我方全身擦傷,事後有約出來談和解,當時正在等待初判表,對方要求36萬,我們沒有答應,後來到調解委員會,一樣沒結果,後來我們自費去申請鑑定報告,報告下來前幾天,警察局通知我他已到警局提過失傷害的告訴,報告在他提出告訴隔天寄來,我方無肇事因素,為自述超速,當時真的不知道騎多少,對方則是有肇事因素(未讓直行車先行),收到當天我與父母及向法院提出告訴(過失傷害),結果又隔一天警察局又跟我說對方已經撤銷告訴,在過幾天就要去法院了,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2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事故結果您沒有肇事責任,則無需就對方所受傷害負責,亦不會刑事責任

2、相反地,倘若對方有過失,則您可以對對方提起刑事告訴跟請求賠償

3、和解的部份,只需要了解相關肇責、損失等之後,於可以接受之範圍內和解即可。最後,有關過失傷害的部份屬告訴乃論之罪,縱使提告,事後也可以撤回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亦有受傷,您可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且目前警方初判表分析,您無過失,若對方不與您和解,您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本件後續建議您可與法院(或檢察署)承辦股之書記官聯繫確認對方是否確實已經撤回告訴,若對方已撤回告訴則在因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則該案將因告訴人撤回告訴而終結刑事訴訟程序,又若對方未撤告者,則您可以向法院(或檢察署)提出鑑定報告以利肇事責任釐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ETER 103-01-12 00:20

各位法律界的專家,小弟有些法律問題想請教麻煩解惑,感恩!

1.103年1月10傍晚約17時50分,地點三峽某公家機關門口,事發情況:因門口台階處光線不良而踢到台階跌倒,導致左手臂骨折,這樣可以請求國賠嗎?

2.事發當時並沒有照相以及報警,立即到醫院就醫,無佐證資料證明受傷當下情況,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補救.

如果事實如你所說,有國賠的問題,先對該地方,在跟你受傷時差不多的時間去拍照,作為請求國賠的依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證據,以利您提起訴訟時使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孫志堅 (孫志堅) 103-01-13 11:39

建議可看看附近是否有監視器,或許有拍到受傷時之情況,這樣對於舉證會較有利。

Boa Lin 103-01-09 21:45

上月底我哥哥與人在電梯口角, 一時衝動下揍了對方一拳,
事發當下哥哥也驚覺太過衝動, 馬上就去跟對方道歉了,
對方有一點年紀了,哥哥陪同他去急診就醫和複診共兩次,
醫生說鼻骨好像稍微有點裂傷, 但其實也看不出來, 
嘴內也有一點外力造成的破皮, 說大約休息一星期就沒事了!
(可是醫生講的好像沒什麼, 但醫生診斷書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好像很嚴重!)

對方說是開計程車, 要休息兩星期,因為它會頭暈.
要求營業損失一天3000元,
私下說我哥哥打掉了一顆牙, 但無此醫生證明!

昨天約在咖啡廳談和解, 對方找來一個有點像流氓的人,
說是他們車行的法律顧問,
車行顧問就講解了很多關於我方觸犯的刑法民法,
問我方和解的誠意多少,我們一開始說6萬...
接者車行顧問就說我們太沒誠意, 說我們造成被害人斷牙, 腦震盪等等....
(但醫生證明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
少說也要10幾萬行情才對, 又說是不是懷疑他, 那他可以去開個調解委員會,
這樣公信力就有了, 只是開了調解委員會, 他就不是像現在這樣子合併起來談,
說他會一條條列舉, 比如說, 營業損失.. 鼻骨骨折所需復原時間.. 斷牙修復...
來陳情要求我們支付賠償!

但他們要求要將近20萬, 我方真的沒有辦法, 
我們也不好意思說他們並沒有斷牙的証明是我們打斷的...
(怕場面搞難看喏...)
最後我方是提願意10萬賠償, 這樣的金額真的還是不夠嗎?

我們是真的很有誠意想要和解, 對於計程車營業損失如何計算, 其實我們也沒有概念, 對方這樣說, 我們已是願意這樣賠償他.

對方說如果和解不成就只好提告, 說我哥去到法院還能不能回的了家就不知道了!
請問被告一定會被關嗎?一定會有前科嗎? 如果對方明明好了, 還一直裝頭暈不工作賴給我們, 又該怎辦? 那個法律顧問說, 有些病去給醫生看, 也不一定可以看出什麼喔! 難道我們只能任人宰割嗎?

對方顧問有說營業損失是有行情的,並非他亂喊價, 這樣他一個月不就賺9萬?
又說 司機半年就要健檢一次, 說被害人現在頭暈狀況, 車行也不敢給他開車, 車行也有損失....

被害人又說, 他今天只是找來車行顧問, 如果他又找來保險的, 我們就賠不完... 這跟保險有關聯嗎? 他說頭暈無法開車, 他大陸配偶卻說元旦那天, 被害人騎車載她, 被小客車擦撞到, 只跟對方拿了一萬多了事, 那頭暈怎還能騎車!!!!

另外我還想了解調解委員會我方也可以申請嗎? 若是調解不成就直接上法院去媽? 那麼去到法院,程序為何? 法官會怎麼判刑, 是一條條算賠償的媽?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46

 你們願意出十萬已經很有誠意了,對方應該是看你們好欺負在凹你們,

對方講的那些損失在法院都必須負舉證責任的,不是隨便喊喊的,

不過你們比較弱勢的地方在於你哥有打人,對方可能告故意傷害,這比較麻煩,

但也不代表你們一定非得跟對方和解不可,如果真的不行,只好委請律師跟對方談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若對方要求太不合理,也只能待對方提告,再行爭執為互歐等情形,使對方提告傷害罪不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oa Lin 103-01-10 23:3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若對方要求太不合理,也只能待對方提告,再行爭執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們是有爭執, 但沒有互毆喔!! 謝謝^^"

Boa Lin 103-01-10 23:3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們願意出十萬已經很有誠意了,對方應該是看你們好欺負在凹你們,

對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畢竟我們有錯在先, 心裡雖然清楚對方應該是想趁機敲一筆, 但我們也不敢大聲!另外請教一下, 請律師一起去談和解的話, 費用怎麼算呢? 感恩

Boa Lin 103-01-09 21:34

上月底我哥哥與人在電梯口角, 一時衝動下揍了對方一拳,
事發當下哥哥也驚覺太過衝動, 馬上就去跟對方道歉了,
對方有一點年紀了,哥哥陪同他去急診就醫和複診共兩次,
醫生說鼻骨好像稍微有點裂傷, 但其實也看不出來, 
嘴內也有一點外力造成的破皮, 說大約休息一星期就沒事了!
(可是醫生講的好像沒什麼, 但醫生診斷書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好像很嚴重!)

對方說是開計程車, 要休息兩星期,因為它會頭暈.
要求營業損失一天3000元,
私下說我哥哥打掉了一顆牙, 但無此醫生證明!

昨天約在咖啡廳談和解, 對方找來一個有點像流氓的人,
說是他們車行的法律顧問,
車行顧問就講解了很多關於我方觸犯的刑法民法,
問我方和解的誠意多少,我們一開始說6萬...
接者車行顧問就說我們太沒誠意, 說我們造成被害人斷牙, 腦震盪等等....
(但醫生證明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
少說也要10幾萬行情才對, 又說是不是懷疑他, 那他可以去開個調解委員會,
這樣公信力就有了, 只是開了調解委員會, 他就不是像現在這樣子合併起來談,
說他會一條條列舉, 比如說, 營業損失.. 鼻骨骨折所需復原時間.. 斷牙修復...
來陳情要求我們支付賠償!

但他們要求要將近20萬, 我方真的沒有辦法, 
我們也不好意思說他們並沒有斷牙的証明是我們打斷的...
(怕場面搞難看喏...)
最後我方是提願意10萬賠償, 這樣的金額真的還是不夠嗎?

我們是真的很有誠意想要和解, 對於計程車營業損失如何計算, 其實我們也沒有概念, 對方這樣說, 我們已是願意這樣賠償他.

對方說如果和解不成就只好提告, 說我哥去到法院還能不能回的了家就不知道了!
請問被告一定會被關嗎?一定會有前科嗎? 如果對方明明好了, 還一直裝頭暈不工作賴給我們, 又該怎辦? 那個法律顧問說, 有些病去給醫生看, 也不一定可以看出什麼喔! 難道我們只能任人宰割嗎?

對方顧問有說營業損失是有行情的,並非他亂喊價, 這樣他一個月不就賺9萬?
又說 司機半年就要健檢一次, 說被害人現在頭暈狀況, 車行也不敢給他開車, 車行也有損失....

被害人又說, 他今天只是找來車行顧問, 如果他又找來保險的, 我們就賠不完... 這跟保險有關聯嗎? 他說頭暈無法開車, 他大陸配偶卻說元旦那天, 被害人騎車載她, 被小客車擦撞到, 只跟對方拿了一萬多了事, 那頭暈怎還能騎車!!!!

另外我還想了解調解委員會我方也可以申請嗎? 若是調解不成就直接上法院去媽? 那麼去到法院,程序為何? 法官會怎麼判刑, 是一條條算賠償的媽?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49

 建議由律師介入處理和解事宜並簽訂和解書,比較有保障

Boa Lin 103-01-09 23:55

請問請律師很貴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若對方要求太不合理,也只能待對方提告,再行爭執為互歐等情形。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inan 103-01-06 21:11

請問律師:

     本人於2013/12月因喝酒騎車不慎自撞電線杆而致右腿骨折並摔進池塘,經抽血換算呼氣濃度為1.06,而本人現為假釋中(未有公共危險前科),若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是否有機會???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大至回答如下:

緩起訴的要件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第 253-1 條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
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
,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
分確定之日起算。

而您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規定如下


第 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

故仍在檢察官得為緩起訴範圍內,而您又提到您未有公共危險前科

故仍可請求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以上,謹供參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迅速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目前酒駕通常不會給緩起訴,你的酒測值達到1.0以上,且還在假釋中,可以預見的是檢察官會對你起訴且請求撤銷假釋酒駕的部分,目前判決通常會以你的酒精濃度作為判決標準,以你的酒精濃度大約會判個四個月然後另科罰金8~9萬元吧!

法律小學生 103-01-07 16:59

大大你好:就你所述的情形 你應該還是犯罪了

               至於要如何爭取緩起訴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本人及朋友的相關經驗

102-12-29 10:00

各位律師你好,有些問題想請問

本人在2013年6月24日由公司外派至國外出差調整測試設備,2013年7月8日公司設備發生爆炸。造成小腿開放性骨折與局部燒燙傷,目前已經動兩次手術,根據勞基法的薪資補償與醫療費公司都有支付,但公司的態度和不聞不問讓人不滿。

我手上只有公司更改設計和爆炸現場的照片,公司也承認錯誤但只有口頭上。

我想詢問的問題:

1.如果要以[業務過失]提告是否會成立 ? 以及半年時效是到甚麼時候 ?

2.以民事[侵權]求償大概多少才算合理 ?

3.刑事民事上還有甚麼可以提告的?

(目前確定須休養1年,後續還要開刀,膝蓋狀況不明。生活起居上的不便,讓人很痛苦。)

是不是有過失要詳細了解過程和分析資料才能判斷,民事侵權可請求的原則上有支付的費用,增加生活需要的費用,喪失的勞動能力,精神賠償等,可請求賠償多少也是要看到資料後才能判斷,刑事告訴期限是知道犯罪開始起算,民事侵權起訴時效是2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刑事上主張並不容易,至於民事侵權求償,醫藥費薪資若公司已經給付,則無法再請求,另可以請求精神上慰撫金,看護費用等,將來的醫療費用也可以先預估請求,另視您是否尚有其他損害而決定賠償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民事求償部分,為精神慰撫金及增加生活支出和減損勞動力部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路人亞 102-12-28 09:25

近日發生車禍 .. 本以為自已被撞了, 但警方來測量雙方認為並無擦撞, 兩台機車有段距離, 對方車沒撞到我的機車尾巴。

不過對方強調是為了閃我才摔車,為了防止撞我而摔車? 自已身上有瘀青擦傷,事後也有就醫 當下我傷的比較輕,先做筆錄,對方是有送去附近醫院,做完筆錄也去附近醫院看後面那個人的狀況跟詢問警察就離開。

那位在我後面摔車的人,一摔就開始大哭,說很痛 ...當下不知道該說啥,因為我也摔車,只是沒她那樣嚴重,當下無法斷定對方後面情況,但我可能是打滑摔車,因為當天有下雨,但車速不快,當時是上班尖峰時間。

後來也跟去附近醫院看她的狀況腳骨折了有打上石膏,照理說目前看起來是自摔,若只有強制險無理賠各自承擔,看各自有無相關保險之類的,但我其實沒任何保險...所以對方若要我理賠我真的無解..目前還沒有工作,在培訓中,且培訓結束還未必能立刻找到工作

是想請教一下, 未來可能遭遇的狀況,儘管沒互撞,但雙方還是有受傷,其實不知道該主張什麼, 就覺得很無奈吧!且內心真的很痛苦,很謝謝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之爭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路人亞 102-12-27 14:47

近日發生車禍 .. 本以為自已被撞了, 但警方來測量雙方認為並無擦撞, 兩台機車有段距離, 對方車沒撞到我的機車尾巴。

不過對方強調是為了閃我才摔車,為了防止撞我而摔車? 身上有瘀青擦傷,事後也有就醫 當下我傷的比較輕,先做筆錄,對方是有送去附近醫院,做完筆錄也去附近醫院看後面那個人的狀況跟詢問警察就離開。

那位在我後面摔車的人,一摔就開始大哭,說很痛 ...當下不知道該說啥,因為我也摔車,只是沒她那樣嚴重,當下無法斷定對方後面情況,但我可能是打滑摔車,因為當天有下雨,但車速不快,當時是上班尖峰時間。

後來也跟去附近醫院看她的狀況腳骨折了有打上石膏,照理說目前看起來是自摔,若只有強制險無理賠各自承擔,看各自有無相關保險之類的,但我其實沒任何保險...所以對方要我理賠我真的無解..目前還沒有工作,在培訓中,且培訓結束還未必能立刻找到工作

是想請教一下, 未來可能遭遇的狀況,儘管沒互撞,但雙方還是有受傷,其實不知道該主張什麼, 就覺得很無奈吧!且內心真的很痛苦,很謝謝幫忙。

拉子 102-12-23 02:30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您幾個問題

我在12/3騎摩托車載我男友出門,在十字路口和一台轎車撞上了

他是對向來車,他要左轉,而我要直行

當時情形是他沒有看到我,所以直接左轉

我對當時也沒有印象,一切都是經由我男友轉述,我就直直騎,之後就撞上去了

我就這樣眉間撕裂傷、鎖骨骨折開刀住院了7天,現在出院了只能在家休養不能上班

請問律師

我除了醫藥費還能向對方求償什麼

醫藥費外,亦可請求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例如未能上班的薪水工作能力減低的損害賠償,或看護費等,另外精神慰撫金亦可請求。

當然您亦可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如此一來和解機會比較高。

拉兒 102-12-23 13:57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醫藥費外,亦可請求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例如未能上班的薪水工作能力減低 ... (恕刪)

請問律師

我該提出什麼證明我無法上班的 損失

一年後我還要再開刀一次把鋼片拿出來

開刀費用及無法上班還有美容(除疤)我也可以向他索取理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3 14: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減損勞動力的損失及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必須要有醫師診斷證明書,並且就是否有辦法工作的部份作說明。

2、醫療費用、美容費用的部份,只要您有蒐集到單據,除健保已經負擔外,均可以向對方求償

拉兒 102-12-23 14:3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減損勞動力的損失及不能工作薪資損失, ... (恕刪)

律師您好:

拿出過去薪資證明(例如:薪資袋)可以嗎?

美容及開刀費是在一年後請問我該如何提出證明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3 15: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薪資袋作為薪資證明尚屬可採。

2、費用的部份,可以請醫院提供估價單或是提據相同案例花費證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5: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藉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請求相關損害賠償。如醫藥費之損害,不能工作薪資損害,工作能力減少之損害,精神慰撫金等。所有損害均應備妥相關單據,僅精神慰撫金無須單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tely 102-12-22 13:44

你好  

想請問我在12/5發生車禍,對方骨折,我無受傷

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並已出險要求保險員盡快處理後續相關

現在對方要求等肇事責任出來後,再討論如何理賠(這點我同意)

不過在對方車禍到現在的這段時間裡,

對方丈夫一直要求需給他金錢協助,說他很窮   車禍後已到處跟人借錢

說我車禍也沒幫忙出醫藥費(對方未通知),事後也不懂人情事故

我已帶水果及紅包給他壓驚(不過他嫌錢少)

後續又說我要是不先給他醫藥費,他就提告

問題如下

 

1.如果我願意先借他醫藥費好讓他後續照顧時使用,是否可先讓他簽收據

   或其他文件(証明該筆金額是我先提供,待後續理賠後需先扣除此筆金額)

2.如果是直接用錢跟對方換取醫療收據,是否還需要填寫文件

 

   以上問題,謝謝你的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3 12: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收據在法院之認定,並不認為當然就是付款之人,因此本文不建議只要求對方交付收據,而應該使對方簽收您所交付之款項,並以註明原因為佳。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不服,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以釐清雙方責任歸屬,確定賠償範圍。避免相關爭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您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楊R 102-12-21 02:52

你們好,家兄前些日子開車撞到一輛機車機車上有三人或多或少都有受傷,最嚴重的是粉碎骨折,當下警方由錄影大致判定,我方肇則約三分,對方肇則約七分,因車子本身有保險,當下打算出險賠償對方,直接和解,但對方堅持不和解也強調是我方的錯,堅持提告,想請問,這種情況下對方可以提告嗎?如提告對方要求的金額我方需全權負責嗎?亦或是只需負責30%呢?提告我方會有法律問題嗎?如案底之類,請解答,謝謝

1.如果照你所述的 你們對於車禍事故發生也有過失 倘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一定會成立過失傷害犯罪 2.至於民事責任部分 對方如果要求賠償 除了要證明損害的因果關係外 還要扣除與有過失責任問題 所以你們確實可能只需負擔其中一部分責任 對方無法完全索賠 3.但如果沒和解 不要忘記你們還是有刑事責任要另外處理

如果進入訴訟,通常還會送鑑定,不會只憑警察的初步判定,如果鑑定結果你們有過失,那是會構成過失傷害,不過在民事賠償的話,對方也有過失時,你們的賠償金額就會相抵而減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警方初判表之分析,您可申請如行車事鑑定委員會進行肇事責任鑑定,以釐清肇責,確定分擔比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彰 102-12-16 22:25

今天6月底 在台中台灣大道路上 我行駛機車綠燈直行慢車道上 直行 突然有一台小客車左側對向車道左轉   但無互相碰撞車體 我因為看到他 緊急煞車閃避客車 然後摔倒 造成個人鎖骨骨折 他未留下查看直接離開現場 直到警方調閱監視器 才請他到案   請問 這樣他有責任嗎?  這樣誰的贏面比較大 差不多幾比幾             理賠而言 大概可以理賠多少金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仍應有責任,至於肇事責任比例,仍應待鑑定才能判斷,但您仍可先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14: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之歸屬,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張小姐 102-12-16 09:50

您好, 請問因為外側車道塞車.,同向的前後兩輛機車違規壓中線繞開時, 後車撞到前車, 導致前車駕駛骨折時, 前車提告請求後車賠償是否有勝算?

您好,一般來說,後出撞到前車,都是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所以當然可以跟他求償.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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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肇事責任有疑義,可待警方之初判表,認定肇事責任之歸屬。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釐清雙方肇則,以利於請求賠償或談判調解條件。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雨 102-12-15 17:15

10月時在台中和男友騎機車時,行經復興東路四段與樂業路交叉口,當時我們車速最多40出頭,要往復興路四段方向前進,行徑間也一直靠路邊行駛,而對方騎機車則是要騎往樂業路,結果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就從後方撞上我們的車牌,由於撞擊力道很輕,被撞的當下我們根本沒感覺被撞,是大約一兩秒後聽到後方有人哀叫,男友立即停下查看對方傷勢,並報警叫救護車。醫生診斷後對方摔成粉碎骨折

之後也向警方申請車禍現場圖及初判表,初判表上顯示對方未注意前車狀況,我方則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請問這樣我方有責任賠償對方醫療費用嗎??

由於我們也協助對方申請強制險了,結果對方現在還要求十萬的醫療費,我們連對方到底是怎麼撞上我們的都不清楚,結果對方現在一口咬定都是我們的責任,對方也不管警方的車禍現場圖及初判表的結果,想請問如果要上調解,這兩張可以當作我們調解的依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現場圖及初判表當然可以作為調解之依據,以便讓調解委員了解整個案情,本件依您們所述,過失責任應可歸屬於對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雨 102-12-15 17:51
回覆 小雨 的發言內容:

10月時在台中和男友騎機車時,行經復興東路四段與樂業路交叉口,當時我們車速最多40出頭,要往復 ... (恕刪)

想再請問一下,如果初判表上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那我方還有責任歸屬嗎?是否其實根本不用賠錢給對方?

 您好:若您方完全無過失,就無賠償之問題,至於是否給付慰問金,則由您們自己決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初判表可作為調解依據之一,為若您若不服初判表,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之歸屬,取得一合理之調解金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omi 102-12-15 16:11

事情發生經過:某晚與好友一同去唱歌,朋友在去廁所時與別間包廂的人有擦撞到肩膀,於是對方先開口叫住我朋友還強行想將他拖至自己的包廂,剛好我們包廂就在他們隔壁,經過時我朋友就趕快逃回我們包廂告知我們有這個情況,於是我們包廂就有幾個人想出去了解一下情況,誰知對方莫名就先動手打人,之後談和,我們都回包廂後朋友開口大罵三字經,對方在門外聽到,一惱怒就一群人大概3~5個壯漢衝進來瘋狂看到人就打,我們其中一人被打到鼻梁骨折,一人因對防持麥克風重擊臉部還遭多人毆打頭部,造成嘴唇有一處1.5公分及1公分的撕裂傷和多出擦傷,警方到場後他們還沒停手,是警方加以攔阻才收手但警方卻沒以現行犯當下把他們帶回去做筆錄,這點讓我很不解!事後警察說可以告傷害罪卻因為當下並無把對方帶回警局導致找不到犯案人?傷害罪最多刑期3年以下,最輕罰金1000以下,這樣一點也不會處罰到那些無故打人的人,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可以讓他們受到更嚴重的刑罰?還有警察處裡不當我們又該怎麼辦?

是發當下我們都沒有人還手!!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0: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驗傷單及相關資料彙整,至地檢署提起傷害告訴,請檢察官偵查本案,並提出相關員警人員可能之疏失,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全案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大喵 102-12-13 12:27
於今年11月29日16點33分,我家小妹即甲車在某道路北往南方向左轉(雙黃線迴轉(違規)),而對方即乙車南往北方向行駛,於上述時地兩車發生碰撞,致兩車騎士受傷送醫。

 

當下第一時間,有立即請警察、救護車以及學校的教官進行處理。

 

當天於附近醫院的急診室進行診療,該院表示對方有輕微的腦震盪、下巴同時有逢一針、擦傷等問題;而我家小妹則是後背以及臀部有撞傷的現象,原該醫院急診室要求對方觀察至23點上下,但於20點上下便強行出院。

 

而在11月29日至12月5日期間,我方也有請小妹詢問對方傷勢,當事人階說:「並無大礙,只有當日車禍那段記憶不存在。」

 

但於12月5日晚間,對方突然發通電話通知我方,告知顴骨骨折,必須開刀住院。

 

同時對方家長也要求我方負擔全額的賠償金額(具體數字未談)。

 

因此於12月7日已前往該區之交通隊申請路線圖、相片、以及初步判定表,但該表警方表示要於17日方可取得。

 

12月13日警方通知我方說要拿初步判定表,必須為18日才能申請到,因為11/29日對方聲稱自己失去當時的記憶無法做筆錄,至12月18日才能做筆錄,我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的筆錄是否有法律效益呢?

在一問,請問律師我該如何準備接下來的調解委員會的處理,以及如何跟對方進行商談。

您好:

警詢筆錄的部分有時因為受詢問之人因故無法接受詢問而未能即時製作,這種情形頗為常見,然警詢筆錄的目的僅係為取得該受詢問之人對案情之陳述,其何時製作並無甚多影響。

至於您到調解委員會調解時,首應確認對方請求賠償之金額與其實際受損害之狀況是否有落差,以及車禍事故肇事責任比例,以便於您在當場得以回應與協調。其次,必須跟您說明的是,因為對方受有傷害,而從您所述之車禍過程,顯然您小妹對本件事故之發生亦有過失,因此可能為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但如果之後在刑事判決前雙方達成和解,對方仍得撤回該告訴,您小妹也就不會被判刑而背上前科,反之,如未撤回告訴,則法院倘若認定您小妹有觸犯過失傷害罪,則將會遭判刑而背上前科紀錄,這些您都必需在調解時併同考量。以上僅供您參考。

如滿意我的回覆,請不吝於給予評價;另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或來電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4: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等初判表出來,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責分擔,免的對方和解金額瞞天開價,若您小妹亦有受傷,且對方亦負相當過失責任的話,則亦可對其提起傷害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須樣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許原子 102-12-11 17:14

律師您好:有一些私人事情想請教您!!
事件發生過程: 最近被一些車禍相關的問題困擾, 本人前幾個月於路口迴轉時曾與兩名中老年婦人發生擦撞, 其中一位手骨折住院開刀(醫藥費一萬多塊),另一位沒事出院在家中休養(醫藥收據3千多塊). 後來調解時對方開口就要60萬且絲毫無降價餘地,但我只是從事工程包商的工人(公司有包到工程,我才有工作),所以我實在是無力支付他們60萬的價錢.因此調解不成,他們也上法院提告且近日即將開庭.

問題:(1) 事件發生時,當時摩托車是一名無照的A婦人所駕駛,但警察當下問口供時,他們卻說謊, 硬說是有駕照的B婦女駕駛摩托車. 後來我提出質疑並經警方查證後證實其說謊,警察當時好像有說會把對方提偽造文書罪. 請問除了偽造文書罪以外是否還有觸犯使公務員豋載不實罪呢!?
(2) 偽造文書與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是否有提告的時間限制!? 因為案件發生至今約8個月了!?
(3) 對方於住院期間 ,我還幫他請24小時看護直到出院, 每晚下班都會買水果去探望關心她,出院後也每個月1-2次的電話關心她復原狀況.保險方面也可以提供10萬元的理賠金.但他們卻堅持一定要60萬,不然就上法院. 請問上法院時,我還需要注意些甚麼事情嗎!? 因為我其實蠻擔心這件事事情的!
謝謝律師們在百忙中還抽空回答我的問題!!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3 14: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您有過失,則在沒有肇事逃逸且對方沒有因該次事故受有後遺症或是失能的情況下,在刑事責任上僅能成立過失傷害罪,法定刑為6個月以下。也就是說,倘若您不是累犯的話是不會入監服刑的。

2、又有關民事賠償的部份,對方可以請求醫療費用財產損失、薪資損失、增加日常生活所必須,倘若有失能的話可以請求失能損失、倘若傷勢嚴重可以請求精神撫慰金。並且可以依據過失比例計算。(除精神撫慰金外,每一項都要證明)

3、本文建議您可以給予合理的關心跟和解金額,倘若對方獅子大開口,則無需強求和解,因為法院還是會斟酌所有的情形,不會因為無法達成和解就加重處罰,況且,就您所述的狀況,法定刑本來就不高。

3、至於偽造文書的部份,因為您不算是受害人,所以無法提出告訴,但是可以告發,而告發是沒有告訴期間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