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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y Hsu 104-12-10 16:57

請問各位律師  :

我從日本百貨公司的專櫃打算 平行輸入一般化妝品(不含藥用),是自己出去玩順便帶回台灣的,想在網路平台販賣,如果我在商品資訊那只寫 名稱,價錢等,不寫其功用或效果,是否就無違法之疑慮呢?

還是網路是不能賣國外帶回的化妝品呢?

另外,國外帶回的營養食品或健康食品(如 膠原蛋白)網路到底是否可以販賣(只寫品項 價位,不寫效果)?是否有違法之處?

如有違法之處能否詳細告知原因,非常謝謝您!

謝謝您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17: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不是商標法的平行輸入問題,應該是藥事法、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的問題,兩者都是必須經過申請許可才能輸入販售。

2、至於是否屬於藥物、化粧品就要看您的個別商品及內容來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Betty Hsu 104-12-10 17: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不是商標法的平行輸入問題, ... (恕刪)

 律師您好:

非常感謝您撥冗回覆,我是想知道如果我從國外帶化妝品(如乳液),我很確定我的東西非藥品或醫藥用外品,所以想是否可以直接網路拍賣呢?請問 一定要向衛生署申請嗎?一般化妝品不是不備查嗎? 因為一直搞不清楚衛生署所說的法規,所以想煩請律師您們的協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平行輸入並不會有商標法之問題,但是否有違化妝品法及其他法規,建議可以向衛生福利部直接發函詢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kkk 104-12-10 15:49

我有向和潤辦理車貸  因本身將入獄服刑 而我的小孩剛出生約3個月 老婆專職照顧小朋友無法工作 請問各位律師有辦法暫緩清償嗎?或者是有甚麼替代方案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1 22: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緩期清償必須符合契約約定,或是經過債權人的同意。

我方無法片面要求延期清償

gg1973 104-12-10 15:45

如標題

由於本人目前不在國內.所以之前通過法務部的線上申辦系統提交聲請撤銷通緝狀共 3次

台北地檢署以Email 函覆

第一次 函覆?依法無據

第二次 函覆?行刑時效未完成

第三次

補充說明了 行刑時效已完成,最高法,高院相關的詳細判例等等法律理由 

函覆?行政程序法173條第二款規定 同一事由一再陳情 得不予處理


不管怎樣就是拒絕辦理.?是不是故意找麻煩???
所以現在打算直接向台北地方法院(本案一審)提交刑事聲明異議狀

請求法院裁定此事.並糾正該署檢察官執行不當等等事由


狀紙內容的文字初稿目前已擬妥. 想問如何遞交此狀 (人在國外,法院網站找不到在?送狀的功能 )

另外想請有這方面經驗的各位律師 看看狀紙內容 給些意見
如果需要委託律師代理.想諮詢下費用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22:36

 您好,您如果是想要以時效完成為由請求撤銷通緝,可以把您的資料寄到我信箱,費用另談,我幫您看看是否合乎法律規定。

小美 104-12-10 15:14

律師您好:

因為當初盤讓店面時 都是發票人1與我先生(負責人)簽盤讓書,因為他們資金不足才要求簽本票每個月慢慢還,但此店負責卻是他太太。

我想請問一下在簽寫本票那時,發票人1(丈夫)與發票人2(妻子)是夫妻關係,本票上有發票1的親筆簽名以及付款地及手印等資訊,而發票人2的地方我們請妻子簽名 但最後卻變成老公親簽替妻子簽上妻子的名字(由於負責人是太太 故她太太是絕對知情的 簽本票時老婆也在旁邊),此本票已向發票人1跑過裁定、確定認明去了戶證才發現 他們已申請離婚 並且發票人1名下皆無財產及所得 再強制執行似乎只能換到有跟沒有一樣的債權書而已,所以想當初盤店時都是太太去貸款的,表示太太應該有一定能力,所以我們想向發票人2提出清償

我們已向法院對發票人2太太部份聲請本票裁定,今天已收到裁定書,但我想詢問的是 因為發票人2本非妻子親筆簽名,況且他們也於今年申請離婚了,那麼我們是不是無權請妻子清償債務呢?  感謝您的回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16: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是發票人都可以作為本票裁定的相對人。

2、倘若對方拒絕,必須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倘若對方否認,您可以考慮提告詐欺罪或是偽造文書的告發。

沈恆 (沈律師) 104-12-10 16:13

您好!

對方太太可能會主張沒有在本票簽名而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方若勝訴,您就無法再以本票強制執行對方太太的財產。 如果有證據能證明對方太太是債務人,可另提訴訟請求其返還欠款,基本上債務關係跟是否離婚無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22:13

 取得本票裁定本身已經是執行名義,可以執行對方太太的財產。但對方太太仍有權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或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為抗辯,並聲請停止執行。畢竟法院對於本票裁定只是形式審查,並未實質審理是否有債權債務關係。

ching 104-12-10 14:51

各位律師們您好:

請問若在FB私訊群組聊天室發佈對方還在交往中卻在網路上與他人疑似調情的對話照片及說出他感染"生殖器皰疹"的病事讓他親友們知道,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或加重毀謗呢?這樣若要提告的話,勝算大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16: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違反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不過還是必須依據相關事證判斷當時候的對話內容。

2、建議可以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22:09

 您好,對方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已經涉嫌誹謗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並於起訴後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慰撫金。又本罪為告訴乃論之罪,如達成和解亦可於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如需律師協助提告,歡迎聯繫

Bill 104-12-10 12:29

貴站律師們好
想請教您們一個問題,就是在職場上,或是在公共場所,如果當下情況是很多人,但是在場就只有一位異性。
然後,其中某小個團體在聊天,有人因此高談闊論的說(在場其他人都聽得到):"覺得公司內男(或女)同事都沒有一個長得好看的咧"
或是說
"男(女)人啊,就是賤~"

說如此話者是自身的個人主觀或感情等其他因素才會這麼講,但相對於在場的那一位異性而言,的確因此會覺得不舒服,

想請教此請況該言論是否違法呢?

在場的那一位異性該怎麼處理呢?


謝謝

你好:

未針對特定人要主張公然侮辱會有困難。 但已構成性騷擾,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規定處理,可處罰鍰。
jayda 104-12-10 11:30

我是在工地工作的基層工人...
一段長達6年多黑暗的婚姻結束一年多....
(說給朋友們聽也認為實在太扯很難完全相信的事實)
也因為為了保護在這段婚姻時生下的兩位無辜女兒,在那位很熟練將她的違法證據毀的很徹底的女性所認識了一些危險人士的生活中,沒有去報案解決...;所以只有傻傻的決定介入她的圈子,也碰了那讓我將她恨不得.....一萬次的毒品,自己知道那種東西碰不得,在那種圈子中卻還是得無奈的在眾人的觀看下去使用了....;長達將近四年的日子..盼等一個能夠讓她沒有任何理由的那張苦撐硬熬終於等到可以不讓她帶走任何一位女兒的 離婚協議書而這段婚姻 我負債了百萬以上的債務 以及更加加重的腰部舊傷,以及累積在身體之中的毒品成分。
【在104年9月16日工作下班後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的案發住址的電腦
該戶住家的租屋屋主 是在那圈子認識的 兩人曾私下在外用餐時聊我的情況,得知到我不會主動的去碰那些毒品,也得知我的工作性質以及對於電器、電腦上的一些維修技能,所以當螢幕、電腦、家電、線路上有需要維修時,他會事先問我何時下班比較早或者休假女兒有人幫忙照看時,去幫他處理,因為知道我的負債狀況,維修好後,都會給予 200~1000元的現金,讓我買一些小孩子的日常用品,他知道我因為那段婚姻中碰了毒品,也已經盡可能不再問我有沒有空過去幫他修理一些物品,也極少有來往,就算有來往,也只是閒話家常關心兩位女兒的成長、學習上居多。


【在104年9月16日下班回到家,小朋友麻煩住在附近的媽媽幫忙照看後,晚上20:10分準備出門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蒐集好修理的方法整理一片的修復光碟片】
到達他家後只是與他打聲招呼,問他進去房間方便吧,就直接要到房間的電腦開始做維修的事情,只是房裡有 他的朋友,當時房中已經充滿了煙霧,我盡快的打開電腦設定bios抓取修復光碟自動開機修復時 屋主也跟著坐在我身旁尋問這次應該可以修好的對話時在旁使用毒品,而我只點點頭盡量的不說話,屋主說完後,就離開房間,等電腦開始進行修復時,我點了一支自己的紅當香菸,在抽了第二口時發覺頭暈,站起要出房間時,碰一聲外面客廳的吵雜聲,想說那是人家的事情,別去理會,自己往後方廁所廚房陽台那區域走去...有人從背後拉住了我,好像是叫我站住不準動,問我是幹甚麼的! (我當時戴著耳機在聽 有聲小說 手裡拿著剛點的香菸 )
回頭看著對方,回答他,你好我是來這邊幫屋主修理電腦的,他猶豫了一下,就叫我到客廳蹲下...這時我才知道,是 警察(便衣)。
從到客廳蹲下一直到樹林保安路的警察局,被強制驗尿、抽血、做完筆錄,全部配合、據實以告當天從104年09月16日20:25分走進那間房子之後的所有實情然後在23:35~45分左右離開,徒步走回摩托車停放的地方已經是隔天凌晨了,因為當時手機欠費未繳,無法發話,也覺得自己坦蕩沒做任何違法行為! 就只想快些回家擔心母親照顧我的女兒到那麼晚會被責罵。
10月9日接到電話 正在工作時接起來後 對話中通知我必須再次去做一次筆錄,晚上21:30分之前一定要到,如果沒有自己前往報到,那就是警方人員到家裡找我然後帶回警局了 .... 心想 為何還要做筆錄?? 都事實告知了 還要我去幹嘛? 當天在陽明山莊頂路柏園山莊186號工作到晚上20:XX分,終於將這邊第一階段的工程做完了心想一定要遲到了...心急的騎著摩托車一路上油門幾乎都是轉到底的在趕往樹林..可是還是遲到了,一身工作時的水泥、髒兮兮的工作鞋進去前還擔心弄髒他們的地板 在外面盡量拍乾淨才進去...裡面的工作人員看到我到了之後..只問..:你晚餐吃了嗎?  回:剛從工地下班趕過來  問:那你還沒回家? 回:(看著時鐘)我遲到了! 聊:那這樣吧!今天你先回去,明天早上9點30之前你將你女兒麻煩朋友或鄰居幫你照顧一下再過來! 回:(思考一下)10點之前可以嗎?因為明天是周末,朋友很少也都有他們的事情,我盡量10點之前會趕來!
104年10月10日 早上 09:45分 特別的國慶日 也是讓我在12月08日晚上23:35分到大觀分局領取一份掛號未領的文件,回到家之後打開一看是一張簡易法庭判決結果通知單的一份 【由 他們從我104年09月16日的尿液、抽血檢驗報告中自行推斷我之前筆錄絕對是不實,讓我再次去做一份由他們一人扮演白臉一人扮演黑臉,半引導、半威嚇的讓我這根本連看都沒看到他們說的那天有甚麼玻璃球、吸食器、打火機】就把我之前的完全事實的筆錄給部分推翻掉!要我順著他們的打出來的字,然後同意上述屬實。
每個人都有過去! 我不敢說自己以前沒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但是!我終於保護了想要保護的兩位女兒不讓那人帶走任何一位的那段過去所造成的影響!

在我一心只有賺錢工作養兒育女、償還銀行負債、日常生活開銷、沒勞健保、一堆過期紅單、好幾位在我困難時借錢讓我渡過難關的這種重擔中的日子,早已經沒在碰那些傷身的東西,就這樣讓我收到一張 打開之後 整整兩天沒吃沒睡中間還休克嚇到一直在身旁擔心著的女朋友,直到昨晚12月9號晚上21:50分左右女朋友硬將我推到房間後叫我躺下睡覺休息。

習慣早上6點多起床的我,走到電腦桌看到桌上有女朋友一些記下來的小紙條,才知道她為了我這件事情忙到凌晨不知道幾點累到不行了才到房間睡覺...直到現在還是捨不得叫醒她,因為在3天前,她大夜班晚上11點20我叫她起床後一直到昨天凌晨....她才真的睡著,她是一位很專業又有責任又有愛心的職業護士! 在年初正式交往前,我已經坦白沒有任何隱瞞完完整整的跟她說過我那段黑暗婚姻中的所有點點滴滴,只是希望她了解我曾經的過去,而不是將過去隱瞞造成她對我的誤解。
她的擔心讓我自責...我不想自己的一些過去讓她這樣的為我操心煩憂! 所以只好到網站上尋求協助..負債的我也因這件事情沒辦法去工作.也只剩餘3天的時間而以..中斷的收入...兩位女兒的照料...還有雖是親屬的家人但自以為是只知道顧及自己面子還有只知道錢錢錢的家人們...我並沒讓他們知道這些事情! 

已經沒有使用但是有些許反應再以抽絲剝繭的檢驗方式檢驗出有濃度。第二次筆錄非真實,工作人員卻說我何必當初第一份要隱瞞!回去等收到開庭通知吧!工作工作工作....等等等等等,當我等到根本早忘記時,卻等來了 簡易判決通知單 !

 

沒有抗告的意願,只盼能顧及到兩位女兒,好不容易讓那黑心的...不用再天天挨餓、被打被罵,看著她們兩姊妹現在開心的成長...如今得....

有能夠接受懲罰又可以顧及到女兒們(7歲、4歲)的日常所需以及每月得繳銀行與友人的債務的方式嗎?  

 


剩下 2 天 了 ! 希望能有好律師能夠協助負債中的我,我能夠分期付款...但是能力真的有限.. 
在此先感謝此網站提供給予了一些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或幾乎不了解的人群如此好的服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進去勒戒所觀察約為45添枝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yda 104-12-13 00:1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jayda 104-12-13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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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技來 104-12-10 10:47

我是台灣人;於半年前交往了位女朋友,她是陸配,於一年前和前夫離婚,所以我們是她離婚經過半年後,才認識交往。

但女友現在獨自保有兩個小女兒的監護權(因為當時不忍離開小孩,也希望待到能領台灣的身份證,所以剛離婚期間,繼續住在前夫家看顧小孩)。

不過半年前認識我後,我們想要結婚,她現在也搬出在外租房工作,這幾個月來一直想切斷與前夫家關連,而想要放棄兩個女兒的監護權(限期離境後,我再去大陸娶她),但前夫不簽監護權轉移,已經周旋兩個月了,除了用手機定位監控女友的生活,當發現女友是來我家時,還會不斷打電話給我,上週還跑來我家按門鈴、在巷道中大喊大鬧要我們出來面對。

我不懂自己和已經離婚的對象交往,何錯之有。他前夫屢次騷擾她與我,這樣是否已經構成刑責,而且女友已經無心在前夫家,如果她前夫一直拒簽監護權轉移,我也沒辦法娶她。

所以想請教大律師,遇到這種情形,如果女友直接回大陸去躲避,想請問~

1. 會產生『遺棄罪』嗎?

2. 如果會發生遺棄罪,那監護權會自動轉移給她前夫嗎?或者有什麼方式讓監護權能自動轉移?

3. 監護權轉移後,她未來要和我再婚,移民署是否拒絕讓她再入境?

以上問題,麻煩大律師能協助解惑,非常感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11:32

 您好,目前您女友能有居留權是因為擁有小孩監護權,如放棄監護權,恐怕居留權會被取消。對於前夫的騷擾行為,您們可以來電委託律師聲請保護令保護令會禁止前夫為接觸或聯繫,違反保護令還會受到刑罰。

蔡技來 104-12-10 11:41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目前您女友能有居留權是因為擁有小孩監護權,如放棄監護權,恐怕居留權會被取消。 ... (恕刪)

律師您好:

查詢監護權的案例,普遍都是在為『爭取』監護權困擾,但都沒有『放棄』監護權相關的作法。

瞭解,外配在還未取得身份證永久居留前,離婚後又放棄監護權,會被取消居留權。

補充前文,女友現在願意損失已經4年的在台證明,放棄監護權後回去大陸,後續再等我辦理相關結婚文件過去娶她回台,重新來過。

但目前她前夫一直不肯簽監護權移轉,是否有可行的方式,讓移轉自動發生。

sherry 104-12-10 07:55

1.請問債務人在第三人公司包建築部份工程,每筆領工程款,是否可向第三人公司強制執行債務人款項?比照薪資1/3方式?

2.債務人戶籍在宜蘭,營造公司在花蓮,強制執行狀是要送那邊法院申請?謝謝律師解疑!

3. 強制執行狀申請,因債務人名下已脫產全無,可否申請查閱債務人,其它如:股票,郵局存款,監理站2台機車資料,最新勞保資料..等,謝謝

你好:

可依強制執行法第115以下規定,強制執行債務人對第三人之工程款,先發扣押命令,在選擇要以收取命令、移轉命令、支付轉給命令執行全部之工程款。 第三人在宜蘭,依強制執行法第7條之規定,你可向宜蘭地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可具狀請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查詢,勞保投保紀錄、郵局存款、券商紀錄,其餘部分司法事務官不會協助函詢。
sherry 104-12-11 20:28

 謝謝律師解疑! 1.再請問是在同一份強制執行狀,寫請求扣押命令,再同時內容加註請求移轉命令可以嗎? 2.第三人營造公司在花蓮市,債務人戶籍在宜蘭市,強制執行狀是要遞交哪個法院才可?謝謝解疑!

 

 

akkk 104-12-10 06:29

請問律師們!我本身有向和潤辦理車貸 但是我將入獄服刑 而我的小孩剛出生3個月 老婆專職照顧無法工作 請問能夠申請暫緩還款嗎?

阿能 104-12-10 05:54

各大律師 您好:

如果父親 有欠債 目前還有工作能力

身為兒子 銀行會被強制扣款嗎?

如果父親人還在 我可以拋棄繼承嗎!?

你好:

若你未擔任保證人、連帶保證人,父親在世時,債權人只能跟父親討債,無法對你主張權利,銀行受到金管會限制,不會做出違反法令之事,無須擔心。 拋棄繼承只能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聲請法律上不承認預先拋棄繼承,就算做了也是無效。
兔兔 104-12-10 00:45

律師你好 想請問

小偷來我家偷了一台筆電 變賣到商家

後來小偷被抓到了 商家也被找到了

我的筆電照理來說應該是贓物

商家卻要我用錢跟他購回

警察也是這樣跟我說 叫我跟他和解 買回來就沒事了

請問這何解!?

你好:

民法第950條規定:「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之物,如現占有人由公開交易場所,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以善意買得者,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 民法為權衡原所有權人及買受盜贓物品之人權益,保障交易安全,特別規定民法第950條,若買受人是善意,你必須樣償還他當初購買時之價金才有辦法回復物品之權利。 支出價金後可以向竊盜之人求償(檢察官起訴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只是要多費一些時間及程序。
吉爾 104-12-09 22:30

想請問律師親人因為工安意外事故往生,目前看來雇主應該負工安的完全責任。而親人往生時41歲,有老婆跟兩個小孩,父母俱在。請問和解金含勞保、團保、工程保險該開多少才合理?謝謝律師撥冗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9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先與公司協調,除非公司賠償金額太低,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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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9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先與公司協調,除非公司賠償金額太低,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金額不建議開太高,避免談判破裂,可參考平均餘命及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11:55

 您好,依民法規定,侵權人所負損害賠償責任包含慰撫金、受扶養者之扶養費、喪葬費等。建議您可以攜帶資料面談,以利全盤了解。您可以先與對方談和解,或委託律師協助洽談。和解不成,律師亦可協助撰狀!

Alex 104-12-09 21:46

在10/25日時發生車禍(兩台機車對撞)
對方傷勢比較嚴重 手腕骨折(據對方說要休息半年) 眼角被自己眼鏡割傷縫8針
我(縫5針下巴),輕微腦震盪,身上擦傷(有驗傷
我方乘客(全身多處擦傷)(有驗傷
我方與對方車輛全損

在一個月後我取得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上面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
對方(越南人)
1.紅燈(依監視錄影資料)。<第53條第1項>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第61條第3項>

我方駕駛與乘客
均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在我取得報告前 對方的態度是他也是綠燈出來,塞車之後紅燈被我撞上,他的傷比我嚴重,是我撞上去的,所以希望私下不賠償和解


在我取得報告後 對方態度轉變 再從11/17號開始談後 到 11/23號 對方說 只賠償 1萬5 之後 我回傳訊息表示我的修車費需要1萬8不可能以1萬5和解並要求2萬5(包含醫藥費賠償金) 之後 對方就不理我,在今天跟他通過電話後,對方的態度就是 只拿出1萬5 要就和解,不要就去法院,並且態度強硬,說我超速撞上他怎樣的(但當時是跟著前車的速度前進),而且說他骨折醫生建議休養半年在家休養無收入,家裡只靠他老婆的一份收入,只願意賠償1萬5,他自己說還要付小孩保母的費用1個月1萬8 ,沒額外的錢賠償我了...之類的話
再者對方無強制險,所以我也得不到賠償金與醫藥費,對方一直堅持醫藥費幾百塊要我自行吸收。
而且對方從事發後對方硬坳不認錯態度不佳,還傳簡訊教訓我說過路口未依規定減速撞上他怎麼的,而且從來沒有關心過我方的傷勢。

(1)請問這種情況我要如何處理呢?(對方態度強硬如果我不接受他開的和解金就上法院
(該先申請調解或是繼續私下談判還是直接上法院告他

(2)如果上法院控告他,該告民事還是刑事呢?

(3)如果我刑事告對方傷害罪,對方是否也會告我傷害罪呢?

(4)律師是否要額外付費去找才能去控告他?(小弟家境不富裕

(5)除了車損醫藥費這寫實質損害以外我是否可以要求額外的賠償金呢?

我只是一個自己在外地念書的大學生,實在不清楚這件事情如何處理?,
我心腸軟也不想跟對方開口太多,只是對方好像看我好欺負,一直態度不佳,
請各位幫我解答,拜託各位了!

小矨 104-12-09 21:19

好幾年前有吸食過一次K他命,後來中斷了

這兩天再深夜吸食被家人發現報警抓我

被家人搜查出尚未吸食的K他命0.6公克

警察來後馬上把我帶去警局做筆錄驗尿還有採集唾液

想請問吸食K他命多久時間內會累積在身體中呢?

警察的說法是要等一兩個禮拜送驗結果看是否呈現陽性

並判定罰款約一萬多元,因為我不願意供出販售者

現在被家人囚禁並等待化驗結果出來

想請教後續該怎麼辦...我該請律師嗎?

我的手機號碼也交給警方了,是否會被監聽跟定位追蹤呢?

 

一、我比較擔心你K他命戒不掉。

二、關於戒毒這件事,好像不是律師可以勸得了的。

三、但是我還是想勸,K他命不是好東西,可以戒的話是不是就戒了它…

四、吸毒的人的手機極可能會被監聽,不然怎麼查販毒者呢…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9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是施用三級毒品,不會有觀察勒戒之問題,但須上課及繳罰鍰;另持有三級毒品之部分若純質淨重未超過20公克,亦不會構成加重持有,惟須繳交罰鍰;至於是否對您監聽,需您有其他毒品犯罪之證據,如意圖販賣而持有、販賣、運輸等,若無其他證據,一步會對您聲請監聽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9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是施用三級毒品,不會有觀察勒戒之問題,但須上課及繳罰鍰;另持有三級毒品之部分若純質淨重未超過20公克,亦不會構成加重持有,惟須繳交罰鍰;至於是否對您監聽,需您有其他毒品犯罪之證據,如意圖販賣而持有、販賣、運輸等,若無其他證據,亦不會對您聲請監聽票;若有施用二級毒品之情形,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毒品犯罪處罰甚重,若牽涉到販賣毒品之犯罪,非常嚴重,應盡量避免接觸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雨紛飛 104-12-09 16:10

因本人在YOUTUBE搜尋後拍賣商品的相關影片,進一步下載YOUTUBE影片修改後置入我的雅虎拍賣商品物件中,因而被影片所有人提告侵權~目前被保智大隊偵訊後移送地檢署,請問是否只有和解一途?如果和解金被獅子大開口該怎麼辦?還請律師大人協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構成侵權,仍要看您實際使用之情形而定,若是對方獅子大開口,您也可以把和解經過告知檢察官,以便讓檢察官了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雨紛飛 104-12-09 16:43

感謝謝律師的回覆~

因為影片一開始有2秒秀出該所有人公司名稱~而我用影像剪接軟體把這兩秒剪掉只留產品介紹,然後上傳至我的帳戶內做連結播放~這部分是偵訊完我自己上網做查詢,是否觸犯了重置的行為,我該怎麼讓傷害減至最輕~並為我的無知錯誤做補救~感謝律師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會有重製之問題,仍要先看對於開出怎樣的條件,可以盡量與對方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的行為係將他人著作改作,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改作權專屬於著作權人,並規定了相關的刑事責任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在於訴訟中,要確認的是著作財產權是否真的是對方所擁有的,因為只有著作財產權人才能提起告訴及請求損害賠償

至於金額方面,你可以衡量刑事的判決中可能易科罰金的金額及民事損害賠償的金額,如果對方提出的和解金額與前開可能付出的金額相近或較低一些(可以說明自己的阮囊羞澀的窘況,然後稍微還價),這樣的和解條件應可接受。和解的同時,應要求對方撤回告訴,以終結此刑事訴訟案件。

雨紛飛 104-12-10 11:54

感謝陳律師熱心回覆~

但就上述專業的回覆有幾點請教

問題1.關於著作權擁有者~因影片為所有人拍攝~理當著作權擁有者吧~如何知道是否為擁有者

問題2.你可以衡量刑事的判決中可能易科罰金的金額及民事損害賠償的金額。這部分是否是程序已經走至法院判決,才有刑事民事,或是有之前案例可循~以上

不好意思~還請陳律師專業回覆~感激萬分

Kuma 104-12-09 14:02

律師您好,有些案例想請教:

任職於科技公司,直屬公司主管似乎對我不滿意,

自我到職後長期以來針對我做些讓我感到被欺壓的言詞行為

但從來未說明原因,同事都看得出來,也有取得同事證言

以下是比較嚴重的狀況,如此是否能夠成公然侮辱

環境都在公司群組發生,部門同事都存在的情況下

 

案例1:我處理某件事情,主管不滿意,直接在部門群組說你講的都是廢言!

案例2:上禮拜處理某件事,主管問說是否記得,但因為事件名稱不同,我無法聯想兩件事是同一件事,主管就在部門群組回我是不是要去看醫生?有問題要問阿

 

當然還有長期以很差的口氣在工作上對應,皆有對話紀錄

想請問以上的案例,是否能夠成公然侮辱

或是否有什麼其它的條例?

謝謝你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9 14:17

 你好,看醫生之詞足以認定貶抑他人人格,又群組辱罵可使多數人共見共聞,該主管已涉犯公然侮辱罪。您可以委任律師提起告訴,檢察官起訴後再請求附帶民事賠償。若對方有意和解,還可以在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

大千 104-12-09 13:37

律師,您好,打擾了!
事情是這樣的,我外公86歲,因沒人要扶養所以被丟至在安養院,每個月需要安養費用18000元,他有四個兒子,老大已經去世了,所以費用就剩下三個平均分攤每人6000元,老三,老四,每個月都有固定去繳費,唯獨老二自外公送去安養院之後就不聞不問,連費用都沒繳,自安養院通知積欠費用將近十萬元,我們有去找他,但他都避不見面,實在沒辦法,所以想請教律師,這算不算遺棄?或者是有任何法律途徑可以尋求幫助?請律師煩心指導!謝謝!

89895259 104-12-09 12:09

我家有一塊地有許多親人共有,目前想要出售,但其中一位所有權死亡,我知道他有四個小孩,之前有去戶政申請過戶籍謄本,兩個戶籍一樣,有其中一個住在戶籍地,但其中一個從來沒回去過,另一位有找到人但因為早就跟家裡的人不合,因此也不願意處理,但剩下一位去到戶籍地尋找,連房子都拆了,剩下空地。

我想請問律師

如果我一直找不到他們這一家人,還有辦法處理這塊共有地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09 13:52

您好!

若是要出售土地,可依土地法第34-1條以多數決同意方式處理,不需找到全部共有人。但若要分割土地,無法找到全部共有人及其繼承人簽署土地分割協議書,則無法協議分割土地,此種狀況可提起分割共有訴訟解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oz 104-12-09 11:52

家中有一間透天

房屋部分是我爸爸跟其他兄弟姊妹共有(裡面有一部分是分別共有,一部分是公同共有),但土地部分有20多人共有(早期請建商建屋時,他把自己的部分割成透天,我們的部分雖然外觀是透天,但土地部分卻是你有我家土地持分,我也有你家土地持分)。

但目前房子是我叔叔住在裡面,他不願意出售也不願意購買,目前有請教過地政人員,他們說可以變價分割,但卻說必須產權處理清楚才能變價分割,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1. 變價分割是屬於共有分割的其中一種,有說其他方式都不能選擇時,才能選擇變價分割嗎? 還是可以直接請求變價分割?

2. 那需要符合土地法34-1條人數與持分過半規定嗎? 因為土地部份我們兄弟姊妹的持分加起來非常小,沒有過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9 18: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就該不同產聲請分割,也可以要求變價分割,屆時法院會依據物之最佳利用來定分割方式。

2、因為屬於相鄰的動產,所以必須共有人均相同或是過半數持份共有人同意才能夠一起分割

3、倘若房屋所有權人沒有佔有土地的權利來源,還是可以要求拆屋還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應該訴訟中提出您們的方案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9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其他共有人為被告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變價分割之方案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9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其他共有人為被告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變價分割之方案供法院參考,願意承購之共有人,亦可參與投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人 105-02-25 13:52

一、基本上你的問題必須是訴訟解決。

二、因為土地共同持分關係與建物持分關係分別的房子,這種建物有很多社區是處於這種的狀態,其實分割共有物最大的一點重點就是「分割方案」,基本上你要先現物分割,然後才能請求變價拍賣,這個可以由一個訴數個聲明就可以處理,事實上也可以說是一個聲明,只不過是由一個分割方案解決,你可以請教這方面的專家,我處理過這種問題,法官也同意我的分割方案,我不方便留電話給你,你可以好好的研究一下,因為現在的民法分割方法原則上都可以,只是你必須告訴法官其可行性為何?且你的分割方案須要法官的同意,這樣就會行的通,我處理過類似的案件,絕對行的通。

賽菲羅斯 104-12-09 11:18

繼承(林x)941216死亡(發生繼承事實),於95年3月14日辦理動產動產繼承,其繼承共有三人(配偶:陳xxx)(被繼承人(養)子女鄧xxx、林xx),其中遺產分割協議書動產部分八筆土地及兩筆建築用地於遺產分割協議書皆以電腦登打林xx,動產部分為配偶陳xxx(以手抄填寫),唯獨其中繼承人鄧xxx並未有協議分(配)割之應繼承部分,又其登打林xx繼承權利面積係為手抄填入,經詢問母親鄧xxx分割協議時,該書件是否為協議後填寫完竣並過目無誤才填寫,母親鄧xxx回答並無填寫完竣也無給予過目確認就要求先行用印,因母親識字不多、視力不良且有耳疾(重聽並有耳掛式助聽器)聽不清楚當日所述之繼承問題,僅約了解被繼承人之配偶說明房屋部分之繼承需填寫該書件並要求母親鄧xxx提供身分證影本及普通印章辦理後續房屋部分的繼承過戶事宜,並無向母親鄧xxx說明其他土地繼承權利給予林xx全部,當時之遺產分割協議書僅有電腦登打之部分並無手寫之權利部分,母親鄧xxx當時所知並未填寫該權利面積,也無填寫母親鄧xxx應繼承之部分,因母親鄧xxx想得知當時辦理繼承土地與其協議分割土地是否辦竣,要求繼承人林xx將當初提供之身分證影本及印章須歸還,並於104年12月6日本人親自到母親鄧xxx現住家交還但無提及該年繼承土地是否辦竣,母親鄧xxx覺得有異,至國稅局調閱繼承遺產資料所有土地之地號及調閱當地地政事務所之土地登記謄本及異動索引全土地得知繼承人協議之權利全皆被林xx移轉所有,其中調閱該年繼承案件發現該年繼承土地有兩塊已於102年及103年被處分轉賣,而當年所填寫之遺產分割協議書內容與當年用印時之遺產分割協議書內容有手抄及草率的點點作為註記(非正常遺產分割協議所填寫之方式,地政事務所為何可以登記),令母親鄧xxx不服,今被繼承人之配偶陳xxx於100年3月26日死亡(發生繼承事實),因不黯法令,想請教律師,95年繼承案件之遺產分割協議書發現有個別之癥結點,得否就其逕向司法途徑妥處?另須提起何種告訴呢?

 

你好:

若當初並無協議分割遺產之意思,亦未授權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簽名,擅自製作遺產分割協議書之人,持遺產分割協議辦理繼承登記為單獨所有,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罪、行使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在不實罪。 若是被詐欺而意思表示可能會構成詐欺得利罪。 若是偽造文書民事上可依民法第1146條繼承回復請求權、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第821條規定、民法第179條、第184條第1項前段、後段規定請求將未處分之遺產所有權回復為公同共有狀態;若已處分則依損害賠償不當得利請求賠償價額。 若是被詐欺而為意思表示,則要發函撤銷意思表示。 但要特別注意消滅時效及除斥期間之問題,例如繼承回復請求權知悉時起2年內要主張、不知則自繼承開始時起10年經過後就無法請求。撤銷詐欺意思表示,知1年,不知10年。 建議將完整資料交由律師研究,以免權益受損。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9 13:48

 您好,林XX可能涉犯偽造文書罪、盜用印章罪、詐欺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您母親可以主張侵權行為、不當得利、回復繼承權等向林XX要求返還動產動產出售後之價金,但要注意時效問題,侵權行為及回復繼承權都是知悉被他人侵害起兩年內要提起訴訟。建議您可以先蒐集好證據並與律師討論對策,等證據蒐集完備再向對方起訴。

Amy 104-12-09 10:44

關於親子否認之訴

有較簡易的作法嗎?請律師需要多少費用?

 

你好:

婚生否認之訴要具備民法第1063條之要件,並受法律規定提起之時間限制,向法院提起訴訟為之。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也是要向法院提出。 主張之人要負舉證責任,法院會依據職權送醫院進行鑑定,在依照鑑定報告及證據審理、判決。 建議攜帶完整資料尋求正式諮詢,以免權益受損。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9 11:56

您好

民法第1063條之規定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
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
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
後二年內為之。 

另有關費用部分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9 21:54

 您好,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因此您應該要盡速提起該訴,並於訴訟中請求法院命被告子女配合您做親子鑑定。如需律師協助歡迎來電聯繫,委任費用可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DNA可以確定親子,則此訴訟也不用再打,所以最簡便的方式,就是直接驗DNA,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9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自行直接撰擬書狀至法院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9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自行撰擬書狀直接至法院提起婚生否認之訴,並請求法院作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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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12-09 02:59

律師你好:

別人用電腦侵入手機app程式得知裡面內容算不算妨礙秘密??

煩請幫我解答

你好:

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58條規定之入侵電腦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必須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

想自由 104-12-08 23:50

各位律師好,我想請問一個問題,麻煩各位解答了!

我在玩一款手機遊戲,在遊戲中認識了一些人,也有現實中的認識,像是交換臉書等等,最近因為遊戲中競爭的紛爭,而跟一個玩家有爭執,他寫信罵我,還恐嚇說要找衛生局檢舉我現實中的店,而且不只一次,請問我可以先去警局備案遭恐嚇嗎?我有將對話紀錄截圖,他也確實說著要我小心我的店,如果可以備案或是我真的要告他恐嚇的話有辦法嗎?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呢?我怕她如果真的惡意檢舉我是不是可以提出證據告她呢?謝謝!

你好:

要看手段跟目的間是否有合理關聯性,初步看起來若因衛真的有問題,依衛生法規檢舉並無任何問題,除非對方另外有不合理之目的,才要進一步研判是否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建議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研究,判斷是否有提告之必要。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9 11:30

 您好,跟主管機關檢舉固然屬於民眾個人自由,但是否構成恐嚇危安罪或恐嚇取財罪,還要看手段與目的是否有正當關聯性。例如跟你說,不交付金錢檢舉就構成犯罪。建議您可以攜帶資料,來電洽談!

 

小丞 104-12-08 23:17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前幾天出車禍車禍當下昏迷約10分鐘左右! 我醒來的時候!機車已經被移動過! 對方還在現場! 然後救護車來的時候! 他堅持不讓我上車! 等到警察來的時候! 他卻跑走! 可是我對車禍前的記憶是空白的! 之後警方有找到人 機車不是我的! 對方拖了26天才去做筆錄! 請問我該如何求償? 我可以告對方什麼?
小丞 104-12-08 23:11
律師您好! 想請問! 如果女朋友未成年! 男朋友成年! 然後女朋友帶男朋友回去女方家住!(沒讓她家人知道) 這樣女方家人可以告男方什麼? 那有觸犯誘拐未成年罪嗎?

  一、如果是雙方同意的就沒有和誘罪的問題。

一之一,十六歲以前如果有發生性行為的話比較麻煩些…

二、不用太擔心。

三、家人的話可以溝通儘量溝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9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滿16歲發生性行為,會有妨害性自主之犯罪,若滿16歲未滿18歲,違反意願發生性行為,會有加重處罰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9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未滿16歲發生性行為,會有妨害性自主之犯罪,若滿16歲未滿18歲,違反意願發生性行為,會有加重處罰之問題,若對家長有提告,收到警察局通知或地檢署傳票,英委任律師陪同,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依刑法第241條規定,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故未成年子女,被誘拐離家,可能成立本罪。

2.又依刑法第240條規定,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故就算經過對方同意,仍成立本罪。

 

黃先生 104-12-08 22:11

氣要求15萬 第二次也是變成30幾萬 然後對方就直接提告 目前我方有當時目擊的證人 可是法官不採信 也說證人是抽煙時聽到碰撞聲音才轉過去看到 沒看到一瞬間…然後過了第三庭法官送鑑定上次開庭過了幾個月鑑定沒結果鑑定不出來法官說原因是雙方都有移動所以不能參考供詞之類的無法鑑定 現在法官說12.18日要做結案 我這有申請法服免費律師 可是感覺那律師都不怎積極 像是對方有承認她有超前面的摩托車之類的 我方律師也都感覺好像懶懶 都在強調是誰超誰的車 目前我唯一的證據

一、在各說各話證據滅失的案件,要找證據是有點困難的,一般來說我會建議做民間測謊。

二、但是你既然找法扶,那表 示你極可能是付不出民間鑑定費用,在車禍案件一般法官又比較少願意將雙方送公家測謊。

三、在這種狀況下法官一般會比較偏重供述證據,簡單的說就是去問雙方問題,或是去問證人問題,證人講的話就變得非常非常的重要。

四、刑事案件被告說的話不論是在警局地檢或是法院都可以當證據,所以說話要小心謹慎。

五、都找了律師要相信他,律師有很多事要做,工作量一大連睡覺都要想辦法才有時間睡…有時候壓力很大的,所以他看起來懶懶的不表示他不用功…一般我是會去看狀紙及證據狀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黃先生 104-12-09 17:45

有送鑑定鑑定沒結果鑑定不出來 我母親有給他的朋友有認識很多業務理賠的有讓理賠看過都說我在中線是對方擦撞後方鑑定沒辦法判斷…

Iger 104-12-08 22:05

各位律師 您好:

上周日12月6日晚間我去百貨公司購物,於地下二樓停車場電梯等待間撿到悶燒鍋沒有當下交去櫃檯與警局就開車離去,隔日外出工作上班,於今日12月8日晚間接到警局電話通知說失主報案,下班後即將物品帶至警局(未拆封),已做筆錄(被告遺失侵占罪)。

請問我之後會接到什麼通知?該如何處理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8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罪證明確,建議與被害人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Iger 104-12-08 22:33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復,沒有當下交付出去我認罪,但是我沒有侵占的意思,您說的與被害人和解爭取緩起訴的機會,不認識被害人請問要處理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9 16:20

 您可以詢問員警何時將案件移送地檢署,或直接到地檢署服務台詢問是否已經有你的案號,然後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答辯狀表明您無意侵占且願意與對方和解,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如需律師協助,歡迎聯繫

雷雷 104-12-08 22:02

本人在今年9月購買某家的機車(是哪一家牌子的就先不說了),9月10日晚上快10點的時候牽車,隔天騎乘的時候發現有異狀,有立即向購買的店家回報,從牽完車到11月這期間,陸續拿回店家至少7,8次以上,每次車子在店裡停留時間為3~4天,最後一次更長達一星期,但店家一直找不出問題所在,於是本人有打去機車總公司的客服反映,說明本人的機車是一拿到就有瑕疵問題的,而且老闆也是這樣和我說的確這台機車是本身就有問題的,老闆也有回報給總公司,總公司也有做記錄,但是公司給我的答案卻是:本來就無法保證每台機車都是沒有問題的,消費者本來就也要承擔這些風險!!(對話內容總公司都有做錄音,可求證).但總公司並沒有做任何處理的動作,第二次我再打去總公司,給我的答覆是:那就送回公司修理!!所以車子從11月6日送去總公司維修到現在都沒有下文.

我想要請問的是,這台機車是我牽完車隔天就有問題了,賣給我的店家老闆也有承認是機車本身就有問題了,那我車子是每個月付貸款買的,從牽車到現在,機車我騎沒幾次,幾乎車子都是放在店家和總公司兩邊做修理,然後車貸也還是每個月繼續繳,那這樣以新車換我這台新車是理所當然得不是嗎?!公司給我的答案只是車子有問題就修理就好,不願做其他任何的處理及補償,請問律師們,我要怎麼維護我的權益?!!!!

你好:

可以發函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並依民法第359條規定請求解除契約,並依民法第259條規定請求返還價金。 建議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進行調解
雷雷 104-12-09 00:1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發函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並依民法第359條規定請求 ... (恕刪)

我有打電話詢問消基會,對方是告訴我,總公司是一定要負責修好車子,但是如果要以新車換我這台新車就有點困難,因為是以掛牌了,要我可以寄存證信函機車總公司和消基會,看看總公司要怎麼處哩,如果結果我不滿意的話,再由消基會作協調!!

但是,我拿到的機車本身就是有瑕疵問題的,公司也有做記錄,那我可以要求公司以新車換新車,或者是請求返還價金的機率有多少呢?!

黃先生 104-12-08 21:43

氣要求15萬 第二次也是變成30幾萬 然後對方就直接提告 目前我方有當時目擊的證人 可是法官不採信 也說證人是抽煙時聽到碰撞聲音才轉過去看到 沒看到一瞬間…然後過了第三庭法官送鑑定上次開庭過了幾個月鑑定沒結果鑑定不出來法官說原因是雙方都有移動所以不能參考供詞之類的無法鑑定 現在法官說12.18日要做結案 我這有申請法服免費律師 可是感覺那律師都不怎積極 像是對方有承認她有超前面的摩托車之類的 我方律師也都感覺好像懶懶 都在強調是誰超誰的車 目前我唯一的證據

賽菲羅斯 104-12-08 19:53

律師,有關動產分割繼承遺產分割協議書,其中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係有三人之繼承人,內容皆用電腦登打(地段、地號、面積、繼承面積、繼承人、協議繼承權利),其中繼承人及協議繼承權利之部分僅登打一人之繼承姓名及不完整之繼承持分面積後並將其協議書先行給予各繼承人先行蓋印鑑章(姓名不分已用電腦登打)後於相關繼承人不在場後填寫,其中協議書之繼承人僅一人,並將所繼承之其他面積以點點說明係為其繼承人所有,請問此遺產分割協議書有無登記之效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協議書若其他二位有爭執,則該協議書之效力即會被挑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遺產繼承分割遺產前,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按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又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又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民法第824條第1項、第2項第1款、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另按在公同共有遺產分割自由之原則下,民法第1164條規定: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該條所稱之「得隨時請求分割」,依同法第829條及第830條第1項規定觀之,自應解為包含請求終止公同共有關係在內,俾繼承人之公同共有關係歸於消滅而成為分別共有,始不致與同法第829條所定之旨趣相左,庶不失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之立法本旨,換言之,終止遺產之公同共有關係,既應以分割方式為之,將遺產之公同共有關係終止改為分別共有關係,性質上自亦屬分割遺產方法之一。 為維護您的權益,如仍有疑惑,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阿倫 104-12-08 16:16

請問一下    我在馬路上遇警察盤查.但是當下我馬上告知警察說:我身上持有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違禁品且自動繳出.但是數量多達淨重86公克之多. 請問一下我大概刑期會被判多久(時間多久).因為我不知道有加重持有這條罪才會在警察尚未搜身情況下自動繳出的. 謝謝各位專業律師的答覆 辛苦ㄌ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8 16: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持有二級毒品超過20克,可處罰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為是攔查之後坦承持有毒品,所以不算是自首

3、至於實際刑期,要看有無前科、犯後態度、行為認定等,不能一概而論,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8 21:01

 您好,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4項,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但您在警察搜索發現毒品以前,已經主動繳出,可以認為符合自首要件,可以減輕刑度。若您獲判兩年以下,還有機會緩刑!

如果想要討論案情或委任律師辯護,歡迎來電聯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8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純質淨重超過20公克會有加重持有之問題,若有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有減刑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8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純質淨重超過20公克會有加重持有之問題,若有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有減刑之機會,應注意避免意圖販賣而持有之犯罪,就比較重,比較難處理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蓓蓓 104-12-08 14:09

請問各大律師,若房租於明年2月到期,現在已跟房東告知沒辦法承租到2月,欲提前解約房東答應,但不退還押金

契約內有約定一方提前解約需得他方同意,若承租方提前搬遷他處,出租方可不退押金

但是因為工作換地方的關係,沒辦法繼續承租,這樣能否請求房東返還押金呢?

 

PS:現已點交完畢

 

謝謝~~

holaru 104-12-08 13:42

男友在一社區大樓oo樓租房居住,上周五半夜11點警察登門告知xx樓住戶報警我男友偷窺。警察拿了兩張照片: xx樓住戶監視器拍下的一名男子透過門的貓眼窺視的背影(沒有臉);另一張則是我男友在坐電梯時的正臉。並告知xx樓住戶指控我男友為偷窺者,列為唯一被告。男友從未上過xx樓,為證明清白向大樓管理委員會申請調閱監視器卻被拒絕,被告知需經法律途徑在警察局才可看。既然如此,xx樓住戶為何可取得我男友在電梯中的照片?且警方辦案時難道不會先調閱監視器確認"被告"是否確實有上xx樓?另,既然xx樓住戶既然有裝設監視器為什麼只提供警方背面照?現管理委員會不提供監視器畫面,很怕唯一能證明清白的影片被洗掉,請問男友目前應該如何處理?若最後還男友清白,是否能控訴xx樓住戶為誣告妨礙名譽並要求賠償?男友道德感很高,最近為了這件事情身心受了不少煎熬。請律師分享您們的知識與建議,希望能保護自己不淪為被告被害人,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8 14: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盡快要求員警補充筆錄,於筆錄中要求調閱大樓相關的出入監視器影片。

2、倘若員警拒絕,可以委請律師聲請調查證據聲請狀。

3、倘若取得不起訴處分書,可以依據檢察官認定的事實來判斷是否適合提告誣高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en 104-12-08 10:27

各位律師

我在新北市淡水的預售屋房子最近要交屋

但每每經過新屋樓下時

都會看到我同社區裡其中一戶的外觀顏色不一樣(很明顯)

這件事也和建商說過那戶人家的外觀和其它的不同

但建商的說法是請我們其它屋主等交屋後再自行向社區管委會反應

請問各位律師

目前預售屋的外牆是否要和DM圖片一樣

而且不得任意變更顏色及外觀

請問房子已經要交屋

我該如何向主管機關反應這件事

還是就一定要等到管委會成立(我不想拖到這麼晚) 

謝謝

美美 104-12-08 01:10

您好,不好意思我想要詢問一下
想說把事情的前因後果打清楚一點比較好:( 

因為兩年前家裡水管老舊漏水,3樓鄰居時不時跑來請我們修水管,因為我當時還小不懂事,隨口說了一句「有需要這麼急嗎?」,於是我跟3樓女屋主之間有點小怨在,但此後水管修好後也就井水不犯河水,自己走自己的路,我爸爸有時還會跟男屋主笑嘻嘻的打招呼。
就在今天,走到3樓時,我聽到3樓有人開門且好似是剛走進去正要關門,但一直沒聽到門「喀」的聲音,又覺得一直有股視線在盯著我,我覺得很怪,於是我繼續往上走後停下腳步打算往樓下看是怎麼一回事,3樓女屋主這時就突然把門打開來,我們兩個都看見了彼此,但殊不知她罵了我一句「神經病」,我覺得很納悶很不服氣,我問她幹嘛罵我神經病,她辯稱「誰罵你啊?一直在那邊說我罵你,我剛好看電視罵一句神經病不行嗎?瘋子欸你,到底誰罵你啊!!神經病欸」,但因為太氣又太臨時,剛好沒錄音到,我覺得真的好難受,憑什麼白白讓人罵了我一句神經病,我好難過,關上家門後一直哭,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但我又太生氣了一時沒想到要趕快錄音蒐證之類的,律師請問我應該怎麼辦才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8 0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之後當面辱罵瘋子跟神經病的行為已經涉犯公然侮辱罪,可以報警或是提起刑事告訴,並要求賠償

2、不過您還是要有相關事證,否則難以成罪。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8 14:39

您可以提告公然侮辱罪,但如果沒有證據她又一概否認,則難以成罪。但如果對方到案陳述並不否認,而是以其他事由抗辯,那仍有機會成罪。如需委任律師為您提出告訴,歡迎聯繫

賀小美 104-12-07 22:56
公司因欠稅資產被法拍法拍後還有剩一些些錢,但公司早已不存在已倒閉支票抬頭卻是開公司名,請問該如何領支票並使支票兌現?或這種問題該詢問律師還是會計師?謝謝

你好:

清算程序完結之前,公司法人格尚未消滅,可以請公司的清算人出面領取支票,並進行剩餘財產清算,如果無法選出清算人,可以請求法院選派。

文文 104-12-07 22:47

律師您好

我家最近在一樓空地做採光罩,因鄰居的牆壁緊鄰我家一樓空地,當時友訊問他們是否可以借用他們家的牆面,但被他們拒絕了;我們也要求施工的師傅,不可以碰觸鄰居牆面,但施工完後發現仍有部分碰觸,因鄰居牆面有部分歪斜導致。我想請問律師,我這樣做算違法嗎? 他們能告我們嗎? 

採光罩碰到他家牆面??(未上膠或是鑽孔)

謝謝你

你好:

民法第765、773條規定,所有權人得自由使用所有物,土地所有權之使用範圍及於土地之上下,你只要確定採光罩設置的範圍仍在你所有土地之上方,就沒有侵害到對方的所有權。 若對方牆壁傾斜越過地界,你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中段規定請求排除,並返還土地,同時可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8 10:21

 您好!土地所有權,除法令有限制外,於其行使有利益之範圍內,及於土地之上下,民法第773條本文定有明文。如圍牆外之土地為你所有,您的採光罩縱然有碰觸到圍牆,仍無妨害他人權利之情事。除非您的採光罩已經逾越圍牆,這時才有妨害他人土地所有權之嫌!此外,鄰居的圍牆如果涉嫌占用您的土地,您可以申請鑑界後,訴請拆牆還地並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租金。如有更多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小蓁 104-12-07 22:11

目前每個禮拜只能接見一次由於上個禮拜日是每個月第一個禮拜所以婆婆有去這個禮拜就都不能接見~但老公有緊急的事情找我說所以交代要我去找立委開特別接見就能去ㄌ!可是我們一般平民好像只能增加接見而已特別接見不行!所以今天有去找ㄌ助理辦理!他說不能當天見他們要發文到法務部在由法務部聯絡我!也只在白紙上寫ㄌ老公名字編號再來就是我的資料與聯絡電話後來又說安排妳禮拜四會客!???他不是說法務部連絡我又怎麼說禮拜四會客?請問這樣是否正確呢?我急著見老公說重要事情拜託律師們可以幫我解答,小女子感激不盡!

小蓁 104-12-07 21:55

我目前一個禮拜接見老公一次由於這個月第一個禮拜日婆婆有去看老公所以代表上個禮拜接見ㄌ兩次這個禮拜都不能接見!但因為老公有緊急事情找我說有交代要我去找立委辦理特別接見但是我上網看ㄌ看有特見跟增見我們一般平民是否只能辦理增見而已?再來我去立委服務處找助理辦理他說不能當天見他們要發文到法務部在由法務部通知我~而且也只叫我在白紙上寫我老公的名字編號再來是我的資料聯絡電話!接著跟我說安排禮拜四會客!他不是說法務部會聯絡我怎麼又說禮拜四會客?請問這樣是正確的嗎?我急著看老公要說事情~請律師幫忙解答。。小女子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