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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心 104-12-14 14:08

各位律師

小弟今天收到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對方請求我賠償 

1.醫療費500元

2.不能工作損失  3天請假 

一日薪資960元*3=2880

全勤3000元  共5880元

3.精神求償 15萬元

還說我在臉書傳送語音檔威脅他去死之類等字眼

各位律師問題來了

第一 醫療費沒附上 收據 

第二薪資部分 也只是一張白字寫上三天請假然後蓋上公司印章

可以證明嗎? 

第三  我查看過臉書我根本沒有傳送任何威脅或帶不雅字眼給對方 

就跟我要求15萬精神求償  我該如何?

關於精神求償部分,我是否可以請對方提出精神損失之證明之類

畢竟不能獅子大開口阿!! 

然後我想請問接下的法律程序為何? 

對方說我威脅等 我是否可以提出反制之道  事實上沒有這件事 

而在起訴書裡面說我威脅.....

刑事已準備簡易判決

法官說月底會判 要我去找原告和解 

但目前收到這張民事的  我想也不用了

好奇 104-12-14 13:52

律師先生好

今天接到地檢署的電話~說我的酒駕有 2 次紀錄~所以不能給予緩起訴~

當初只是移車子~馬上熄火了~我也很配合的做了酒測

當初檢察官也說我 5 年內並未再犯才會給予緩起訴

那起訴後可以易科罰金嗎 ??

 

小 祿 104-12-14 13:39

國稅局財產歸戶清單上房屋所有權人○○○法定代理人○○○+○○○;所有權人早已成年且於金融機構有負債。

請問可否對所有權強制執行?法定代理人(父母)有無影響?

感謝   大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4-12-14 14:34

您好!

如果所有權人就是債務人,債權人於取得執行名義後就可對所有權人的財產強制執行,是否有法定代理人並不會有影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lice 104-12-14 12:46
請問律師: 隔壁浴室因為防水沒做好或防水功能已失效造成我家壁癌,因為已經開過一次調解委員會,調解員要我們找師父一起鑑定,當下她們也同意,但之後約好師父後,對方不接電話也沒出現,師父說根源在他家浴室,我們這邊施工只能阻擋,但無法保證會不會往左右擴大,是否可以到法院提告請求他們修繕浴室? 還是只能要求賠償?(我只是希望他們修好浴室,不要造成我家壁癌就好),謝謝

你好:

可請管理委員會出面處理。 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10條規定,起訴要求入內修繕、排除侵害,及支出之修繕費用
QSISTER 104-12-14 11:20

律師您好:
我有一個問題想詢問
我老闆跟學生設計師發生了著作權的官司設計師有再line裡同意我們做貨但他們在合約沒有簽成的狀況下老闆要我將商品放上去團購平台販售然後被設計師看到.他請朋友去平台購買而提告.已出庭一次,老闆有私下想跟學生合解但學生拒絕合解.昨天我老闆突然跟我說。她打算跟法官說因為她跟設計師談的我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把商品放上去賣因為交接沒交接好。所以是業務的問題。但問題是當初是老闆叫我放上去賣的現在出事要我幫她出庭

請問如果老闆跟法官說這樣.我會有事情嗎?會被傳喚嗎?

你好:

要先釐清對方提告刑事民事。 若是刑事著作權法第91條以下不處罰過失,但過失侵害他人著作權仍然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老闆所述不實,將來若傳喚你出庭作證,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配合老闆的說法而為虛偽陳述,會構成刑法第168條之偽證罪,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star 104-12-14 10:43

請問各位律師,如果再調解庭上父母其中一方可以選擇完全放棄撫養權或探視權(撫養費也放棄),就是完全切割,這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嗎??

如果私下協議可以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撫養費是可以放棄的

私下或調解寫都可以生效

放棄就不能再請求

至於探視權部分當然也可簽約放棄

但如果放棄的一方到時候又提告請求探視權

法院也是會准他的

所以沒有意義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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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4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放棄監護權探視權,仍須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放棄探視權,就算雙方協議約定好,日後有一方反悔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除非可以證明對方有不適合探視之正當理由,否則考量父母子女的親情關係與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還是有可能會准許探視。 依民法1116-2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不因結婚撤銷離婚而受影響。故扶養為義務,並非權利,故不可放棄,若未扶養,一方可向另一方請求給付扶養費。 若您不想在調解庭上調解,亦可於私下和解,惟和解內容亦不得抵觸法律

 

Bill 104-12-14 10:18

貴站律師您們好
想請教有關如何處理隔璧鄰居發出噪音的問題
就是
本人住在全部是透天一整排(每戶相連)的住宅社區,社區中因為道路相隔和不同建商所蓋的房屋形式的關係,所以每個範圍房屋的樣式都不同
鄰居他們正好是住在最邊邊,家有裝和式的木門,所以只要關門就非常的吵,就這樣透過牆壁傳來極大的聲響,他們隔璧則是另一形式的套房,所以他們家中的噪音吵不到套房的人,只吵到我家,自己搜證和報警的話最多也必須再問三戶鄰居認為會吵才成立。

想請教除了和鄰居溝通和報警之外,對這種不限時段和不連續不易測量的噪音,如何自己的搜證更有說服力?因此循法律途徑的話也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

小真 104-12-14 07:58

請教律師:我先生的車停在自家門前,最近早上開車時總會發現車子下面被人放置貓飼料和廚餘,因此吸引了許多螞蟻。我們住家巷弄有多部汽車也同樣被放置飼料。經過多日盯梢,發現是一名早起運動的太太所為,她宣稱路過我們的巷子時常會看到流浪貓,因此自費購買飼料來餵食。我們婉言告訴她這樣的行為帶給我們的困擾。她卻自稱是愛貓人士,要我們有同理心,還主張巷弄道路是公共用地,憑什麼阻止她餵貓?請問該名婦人的行為是否真如她所說的無法可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4 20: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已經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可以蒐證請環保局開罰。

WWang 104-12-14 04:11

目前情況:

直系尊親被社會局安置,法院已經裁決減輕扶養(每月四千),近日接獲市政府社會局公函,要求支付安置費用,遠遠超過法院裁決數額,若是不服本處分,30天之內送訴願書等等審查,不然時間到會強制執行。

請問:

1. 既然法院已同意減輕扶養,我是否只需要負擔法院裁決的扶養金額?

2. 我應該對這社會局/市政府的處分提出訴願還是抗告?之後的審查步驟又是如何?會審查多久?在這當中是不是社會局就無法要求強制執行?

3. 社會局如何請法院強制執行?告我嗎?我再提出抗告嗎?這程序又如何?

麻煩律師們解答及指教。自己在網路上搜尋資料以及相關案件許久,只有在本網站看到一則類似情況,但仍需要對以上問題尋求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提起訴願而非抗告,並請求於爭訟確定前暫緩執行,訴願可以提出法院判決供訴願會參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Wang 105-01-18 12:35

依以上建議,我已經提出訴願(約四週前),訴願書填寫內容有包括法院先前的減輕義務判決,以及請求暫緩執行;目前尚無收件單位之回覆,但了解處理過程需要的時間,並不意外

然而,近日收到市政府來函,要求審判單位駁回我的訴願,指稱強制安置是政府權限,產生之債權屬於公法,民法只說可減免,但非免除,所以依法向我討錢並無不當,並舉出101年最高行政法院之判例

就我個人搜尋所知,台北市政府(雖非本人案件所屬)法務局已有注意到民法扶養義務及老人福利法安置費用間的衝突,進而請法學人士完成鑑定,供訴願審議及法制審議人員參考

請問:

1) 假使訴願被駁回,之後的步驟是不是: 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若不服判決,再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訴? 那再之後呢?

2) 什麼是(或何時可以)“抗告”? 社會局移交強制執行時,我可以抗告嗎?

3) 以實務經驗看,勝訴的可能性(大,中,小)?

4) 既然法院判決我的扶養義務可減輕至每月$4000,從判決日起我是否只需要負擔這部分(而並非社會局要求的全數費用)?

5) 目前社會局指出已經積欠的安養費用,若判決是我的義務但我無法一次付清,政府會容許商討分期償還嗎?

6) 有關民法1114條,如果第一代直系卑親屬(子女)不存在,第二代直系卑親屬(孫子女)是否要繼續負扶養隔代尊親屬的義務?

謝謝解答與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0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老人福利法的安置費用,與民法上的扶養義務不同,本文認為此部分仍有爭議,因為屬於法律上之爭議,所以倘若要提起行政訴的話,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2、行政執行的部分應該是聲明異議,並且請求停止執行。

3、可以與社會局協商,不過通常行政機關基於依法行政不會同意。

4、倘若親等近者都不存在,由次一親等的直系血親卑親屬負擔。

旺旺 104-12-14 01:05

  上星期房東安裝電子電表並改以儲值卡方式扣電費,但是我發現我的儲值卡即使拔掉所有插頭情況下還是會扣費,這才發現房東當初配電時居然把三樓樓梯間的公用區域電燈,以及整棟共用的無限wifi分享器的電配在我的房間電表上,導致我必須額外全額支付這兩樣應屬於公用電的電量。
  後來詢問房東,並且要她想辦法,她以配電無法接公用電線以及每個房客房間都有額外接到全棟抽水馬達、樓梯口監視錄影器、電燈...等等為由,認為每人分攤一些公用電器很公平,也不願意出錢補貼我所額外支付的公用電費。
(當初簽約時房東並沒有說出這些事,我問過對面房客他說她也不知道原來自己被偷電,一直到我這幾天發現房東為什麼一直要求我把卡插著後才察覺異狀,並且從LINE對話套出房東的話她才吐實)
而且她也一直顧左右而言他,一直推託認為我怎麼這麼小氣之類的。
因此我利用這周末把卡插著並且把房內所有電器拔掉,結果星期日回來發現2日又2小時總共耗費1.1度電(有拍照),這樣計算,我一個月至少要額外支付15度電(60元電費)
租約一年計算這樣我至少要額外支付720元電費耶.....但要房東處理她說沒辦法,要她另外補貼她也不要,根本無心要處理這件事,還說自己收一度電才4元已經算很好了...之類的(非常無言,扯一堆無關緊要的事情)

1.請問各位律師大大們,房東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偷接房客的電這樣合理嗎?
2.請問以這樣的狀況我能向房東要求無條件解約,並且拿回我當初所給的一個月5500的押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4 20: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詐欺罪。

2、倘若您打算解約要求賠償,可以一併提起刑事告訴。

sherry 104-12-13 23:48

各位大律師好,

            請問一下債務人還款於"支付命令"核准之後,譬如他欠款150萬,但已經還部分金額20萬元,這樣子我送強制執行金額如何填寫?要填寫150萬元,還是要寫130萬呢? 謝謝。

以上問題請幫忙回答,感謝!!!

sherry 104-12-13 23:39

各位大律師好,

            請問一下債務人還款於"支付命令"核准之後,譬如他欠款150萬,但已經還部分金額20萬元,這樣子我送強制執行金額如何填寫?要填寫150萬元,還是要寫130萬呢? 謝謝。

以上問題請幫忙回答,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14 02:19

您好!

支付命令確定對方欠您的金額是150萬元,對方已還款20萬元,只剩下欠您130萬元,您可就尚未清償的130萬元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ei 104-12-13 23:37

在對方設立的假的遊戲交易網(海外的網站)買東西,下標也付了款,此交易網的客服卻說"首次在此交易網交易之會員 必須執行開通交易資格需要在支付9000元才能開通交易資格,開通完會再退款回帳戶中"我表明說那這樣我不交易了想取消,客服回應訂單處於交易進行中無法 取消,務必去支付9000元才能繼續交易,還說如果不開通將以惡意擾亂交易順序的罪名起訴。

經上網查詢似乎有人被這樣子騙過,想請問各位律師,我已經下標付款那筆金額就算了,但絕不可能再去支付那9000元,如果就這樣不予理會是否真的會被起訴?

你好:

頂多只有民事糾紛,且企業經營者恐有違反消費者保法之情形,依消保法第12條規定若條款顯失公平,無效。

Wei 104-12-13 23:04

在對方設立的假的遊戲交易網(海外的網站)買東西,下標也付了款,此交易網的客服卻說"首次在此交易網交易之會員必須執行開通交易資格需要在支付9000元才能開通交易資格,開通完會再退款回帳戶中"我表明說那這樣我不交易了想取消,客服回應訂單處於交易進行中無法取消,務必去支付9000元才能繼續交易,還說如果不開通將以惡意擾亂交易順序的罪名起訴。

經上網查詢似乎有人被這樣子騙過,想請問各位律師,我已經下標付款那筆金額就算了,但絕不可能再去支付那9000元,如果就這樣不予理會是否真的會被起訴?

雅雅 104-12-13 21:07

律師您好

 

20151212跟我先生的公司帶小孩去日月潭兩天一日遊,第一天去九族文化村遊玩,行走間遇到在多處整修,地上有固定電線的鐵釘10公分,無告示警告牌,六歲小孩拍照時走路導致鐵釘直接貫穿鞋子襪子穿刺傷至左腳掌足底達約10公分,自行拔出鐵釘,找不到醫務室後由公司旅行社的領隊去找遊樂園的醫護人員20分鐘才到達,兩小時才陪同到醫院處理,急診開藥也初步處理並收取診斷書,由遊樂園付費,但是接下來就沒有下文了,我們由旅行社的人帶回飯店,接下來行程完全無法行走皆由爸爸抱著或揹,也沒有嬰兒車及輪椅,請問之後我們在家我要請假在家照顧他,也怕會傷到骨頭或筋,當時未照X光,我打算明天再帶去醫院再做檢查,我是否除了實支實付也可以要求其他賠償,例如:傷害理賠金,主張權益責任理賠金,公共意外險理賠,損害賠償金;我該如何申請,怎麼跟對方聯絡,因為事情發生他們沒有留我的電話,只給我一張名片說之後的醫藥單據再寄給他的,謝謝您再拜託告訴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醫療費用外,可以一併請求精神慰撫金,可以先向九族的公關室關係,九族顯有設置管理之疏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傷腦 104-12-13 20:39

委任律師律師陪我去地檢署開二次庭之後,律師說不會在開庭等收到起訴書了,收到起訴書就要從新委任刑事附帶民事律師(意思要在付費),但是我等5個月等不到起訴書跟開庭,我要求律師幫我寫狀給檢察官看案件進行怎樣,是還要在付費嗎,或他有權利拒絕幫我寫狀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委任原則上以審級計費,所以若偵查尚未終結,則您可以請您律師再為擬狀或為其他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3 23:13

您好,若是整個偵查程序委任,再處分下來前還是有委任關係,可以請您律師協助詢問地檢署進度。

小可 104-12-13 19:36

您好,我最近有非婚生子女認領的問題想請問律師,想瞭解如果生母交付小孩給生父後,聯繫不上也沒有出生證明;生父想認領小孩,是否帶著小孩到醫院作DNA親子鑑定後,即可到戶政單位登記出生證明(知道出生時間)、認領與入戶口呢?會很複雜嗎?需要法律訴訟與判決嗎?非常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3 2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生母及未成年子女被告,提起訴訟請求認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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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3 20: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生母及未成年子女被告,提起訴訟請求認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未有生母的協助與同意,要逕行登記恐有困難,建議您可以先向戶政事務所確認認領程序,以便依法來辦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可 104-12-13 23:13

謝謝幾位律師的回覆,如果生母是外籍人士,暫時聯繫不上。

查了網路資料:

http://www.daliau-house.gov.tw/?Page=BulletinDetail&Guid=9e370525-7455-599f-7e52-7a6587e4b182
認定生父與非婚生子女間具有真實血緣關係,同時生父須與生母約定該非婚生子女之從姓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至若生父未得生母同意申辦認領戶政事務所仍先受理認領登記,並將登記情形通知被認領人之生母,俾利生母考量是否依民法第1066條之規定行使否認權;如有生母行方不明或無法提出婚姻狀況證明等特殊案件,則由生父提出親子關係鑑定報告書辦理認領登記

這樣還需要提出訴訟嗎?希望不要以訴訟方式解決。
再請律師指點,非常謝謝您

Judeth 104-12-13 19:29

各位好

最近因精神疾病需留職停薪

公司員工手冊裡面提到須提出“甲種診斷證明”才可以申請留停

但因甲種證明會牽扯到法律問題很多醫生不願意開

而我們公司所認可的醫療院所國泰醫院(也是我開證明的醫院)目前也只提供一種證明

他們說不管是訴訟還是兵役都可以使用這種證明

而且已經改好幾年了

所以我只開到乙種診斷證明

(但證明書上面並沒有註明是甲種還是乙種)

先前有打電話去勞工局問過相關法規

回答是說如果將一年的病假事假特休都用完還是沒有痊癒的話可申請留停

但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甲種證明

我們公司是沒有規定一定要把那些假都用完才能申請留停

但我怕公司用已經優於法律規定來拒絕我的申請

有兩個問題想請問各位律師

1.若公司堅持留職停薪一定要用甲種醫療證明是否違法

2.若公司要求我先拿病假事假特休來抵才讓我留停,那我之後的病假事假該用什麼來請,法律是否有規定?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公司規章不得抵觸勞基法之規定,若有相關醫療證明,您應是站得住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mo 104-12-13 09:45

律師您好,字數較多但請幫忙看完,感激不盡。

我是住頂樓的住戶,因頂樓漏水管委會修繕,前後修過2次,但越修漏越大,範圍也從手掌般變成1~2坪大小,再詢問過蠻多廠商後得到答案是需要整層防水重做才可以,經與管委會協調,管委會也找了廠商詢問估價,最後要求我需出2.5萬才有辦法施作,我也答允,施工前也再問廠商,廠商告知若要防水撐久一點,可以在加做一道防水,這筆錢我也自己出了,我總共支出5萬多,?施工期間因廠商有用強力水柱沖洗頂樓,家裡就有漏水現象,我也有告知施工承包商林先生,廠商說這是正常現象,隔2天後看到氣象預報會下雨,施工廠商說用帆布覆蓋即可,於是管委委員與主任有上去覆蓋,10/8當天晚上即降下大雨,家裡(包含客廳、3個房間、廚房、2間廁所、陽台無一倖免)也下大雨,當時有打電話詢問包商,包商說就只能接水雨勢太大他也沒辦法,他明天會過來,所以家裡3個人整晚忙接水,一直到隔天雨勢雖然有小一點仍持續漏水,10/9下午包商過來先做原先防水的底漆說可能可以抵擋一些水,施作後又說頂樓RC結構裂縫太多施工是白做了,所以一直到10/11都有零星下雨,家裡也一直漏水,後來天氣好轉,廠商才繼續施作防水,目前防水工程已經結束。但是家裡在10/9號之後一直有霉味,且裝潢已經明顯變形,遂找當初裝潢商”歐德”前來協助復原,整個維修工程已經是只維修很嚴重損壞的部分,就大約20萬左右。管委會目前是扣著施工尾款要與施工廠商討論,但是管委會告知是要我自行與包商談判,因修繕已經結束,管委會只是義務協助,想請教這事件中我需與誰求償,又如何求償,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0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施工過程造成我方的損失,包含裝潢等,可以拍照蒐證,要求廠商維修,倘若無法維修,可以要求換新。

2、倘若廠商拒絕,可以先拒絕交付尾款,並且主張抵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3 1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撰擬存證信函管委會,限期請求與您協調修繕之事宜,若屆期管委會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若修繕費用不高,管委會益願意補貼部分費用,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應將以考量,貿然提起訴訟,法院可能要求原告委託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損害責任歸屬,及修繕費用多寡,鑑定費用可能數十萬元,再加上法院裁判費用律師委任費用,可能遠遠超過您的修繕費用,且與管委會關係搞得很糟糕,均須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3 1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撰擬存證信函管委會,限期請求與您協調修繕之事宜,若屆期管委會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若修繕費用不高,管委會益願意補貼部分費用,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應將以考量,貿然提起訴訟,法院可能要求原告委託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損害責任歸屬,及修繕費用多寡,鑑定費用可能數十萬元,再加上法院裁判費用律師委任費用,可能遠遠超過您的修繕費用,且與管委會關係搞得很糟糕,均須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千 104-12-13 09:36

律師,您好,打擾了!事情是這樣的,我外公86歲,因沒人要扶養所以被丟至在安養院,每個月需要安養費用18000元,他有四個兒子,老大已經去世了,所以費用就剩下三個兒子平均分攤每人6000元,老二 .老三,老四當初有協議好每個月各自固定去繳費,唯獨老二自外公送去安養院之後就不聞不問,一開始前幾期都有在繳..然後無緣無故從103年09月起至104年11月這段期間費用都沒繳,自安養院通知積欠費用將近十萬元,期間我們有去找他(老二),但老二的回答是...目前外公有三個兒子二個女兒為什麼只有三個兒子在繳不公平..18000要分成5份..另外...外公本身有老人年金也要交出來支付他自己的安養費用..當初外公有房子賣掉分產的時候就說嫁出去的女兒沒得分..但今天要扶養時就說女兒要幫忙分攤..所以另兩個女兒當然不肯.之後老二都避不見面電話也不接,老二本身是警務人員退休..退休金是按月支付.而且認識警界人員廣泛我們拿他實在沒辦法,所以想請教律師,這算不算遺棄?我們要如何讓他支付欠費債務或者是有任何法律途徑可以尋求幫助?請律師煩心指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10: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扶養費的部分,除非另外有約定,否則就是全體子女依據經濟能力分擔。

2、倘若有人拒絕交付,可以由受扶養權利人向法院提起?付扶養訴訟,或是其他子女代墊之後向其請求清償代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3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公所有兒女(包括兒子或女兒)均須平均分擔外公之扶養費用,若有拖欠者,可由代墊者,提起訴訟請求給付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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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3 1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公所有兒女(包括兒子或女兒,不論單身、結婚、出嫁或入贅)均須平均分擔外公之扶養費用,若有拖欠者,可由代墊者,提起訴訟請求給付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請求時效為五年,應盡快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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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4-12-13 13:24

您好!

確實外公的所有子女都有扶養義務,而不是只有男生,若有義務人不願意分擔扶養費,則可以外公的名義透過法院請求支付扶養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1.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三、兄弟姊妹相互間。四、家長家屬相互間。在依同法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三、家長。四、兄弟姊妹。五、家屬。六、子婦、女婿。七、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故您兄弟姊妹五人均須負扶養義務,不因為有無分到遺產而免其義務,僅能依其經濟能力,分攤義務。

2.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代墊之扶養費用。

imae 104-12-13 01:46

各位大大:我想請問,8年前曾經陪同下屬跟客戶接洽一個基金的投資,客戶也同意投資也簽合約了,現在基金賠錢反過來要我跟下屬退佣金給他,但是我們早已離職8年多.....7個月前,被傳喚我當證人(客戶告下屬(被告)→偵字號詐欺案),後來7個月後換我收到傳票被告,但是下屬的案子已經是不起訴處分,而換我被告.....我想請問,我當時只是陪同下屬做合約的補充說明,現在收到的傳票是:他字(詐欺),下屬當時沒請律師也無事偵結不起訴處分,
1.我該請律師嗎?(有小孩要養,有經濟壓力?)
2.第一次傳票寄到老家,家裡老人家忘記告知,所以我也沒去偵查庭報到,現在致電過去有告知下一個日期‎,是不是應該先寫答辯狀敘明未出庭理由?
3.‎還未偵查前,是不是該先寫個刑事答辯狀送過去自清呢??

不管您是誰,都很感謝您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檢察官應該認為您才是犯罪主體,建議備妥相關事證(包含下屬的不起訴處分書)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2、至少應該由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並且說明上次未到庭的理由。

104-12-13 00:59

請教各位律師~

我之前被告妨礙名譽經幾次偵查庭檢察官在這月8日訊問後有說給我們時間談和解~這月24日在開庭~現在我跟對方談好和解~對方約我這月21日到律師處作和解等於是在開庭前我們就私下完成和解~法律是允許先和解在開庭報告檢察官我跟對方以和解完成~算撤銷告訴了嗎?  

一般到律師處只做和解程序費用為多少?

沈恆 (沈律師) 104-12-13 06:17

您好!

和解不當然就是撤回告訴,必需由告訴人口頭或書狀向檢察官表示撤回告訴才有撤回效力,此部分通常會約定在和解書內,並請對方同時簽立並交付撤回告訴狀。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雙方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您要記得,要跟對方簽和解書以及撤回刑事告訴狀,通常是由被告準備,簽妥之後自己去地檢署遞狀撤回

縱使對方堅持他找的律師,也建議先請該律師將文件備齊,給您先過目,再約時間過去簽。

至於費用則要看對方找的律師資深程度,報高可以幾萬塊,報低幾千塊不等。

若有未盡之處,請來電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3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應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由調解委員製作成調解筆錄,不但免費且尚具有法律效力,相當於判決,且於調解筆錄上即會記載撤回告訴、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及相關和解條件,較能保護雙方權益,不建議到律師事務所私下和解,怕有漏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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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3 1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應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由公正第三方調解委員製作成調解筆錄,不但免費且尚具有法律效力,相當於判決,且於調解筆錄上即會記載撤回告訴、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及相關和解條件,較能保護雙方權益,不建議到律師事務所私下和解,怕有漏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胖鈞 104-12-12 21:46

律師你們好,我是19歲大學生,台中。

今年12月3日星四,在臉書跟別人交易東西,總金額1萬元,對方已付2000元訂金,我方也把東西寄給對方。但是中途交易失敗,對方承諾把貨物寄還並也承諾無開箱過。現在過了1個多星期,對方聯絡方式一直關機,臉書好不容易連絡到對方,在12月12日星期六凌晨,承諾馬上去7-11把貨物寄回來,但並沒有,我不知道怎麼辦,去警局詢問警察,警察說,要我先寄存證信函,並且還要先把訂金還給對方,不然我會被告誣告,可以麻煩律師提供方法,或是台中哪邊有可以免費諮詢的律師,想當面請教存證信涵和法律問題。

最近操心這個,完全沒有心情上學了。也怕對方是否走法律邊緣,無法拿回我的貨物。謝謝律師

胖鈞 104-12-12 21:35

律師你們好,我是19歲大學生,台中。

今年12月3日星四,在臉書跟別人交易東西,總金額1萬元,對方已付2000元訂金,我方也把東西寄給對方。但是中途交易失敗,對方承諾把貨物寄還並也承諾無開箱過。現在過了1個多星期,對方聯絡方式一直關機,臉書好不容易連絡到,在12月12日星期六凌晨,承諾馬上去7-11把貨物寄回來,但並沒有,我不知道怎麼辦,去警局詢問警察,警察說,要我先寄存證信函,並且還要先把訂金還給對方,不然我會被告誣告,可以麻煩律師提供方法,或是台中哪邊有可以免費諮詢的律師,想當面請教存證信涵和法律問題。

最近操心這個,完全沒有心情上學了。也怕對方是否走法律邊緣,無法拿回我的貨物。謝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2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2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刑事告訴之,惟若損失金額不大,不建議如此大費周章。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胖鈞 104-12-12 22:17

律師請問,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要多少錢?我只有19歲大學生。。。

一、每一個律師存證信函收費標準不一。

二、依案情複雜度來判斷,不同的存證信函及不同風險程度的存證信函的收費應該也要不一樣。

三、你的存證信函內容並不複雜,一般大概是五千元吧 。

四、你可能會認為五千元都快要標的金額了,這也沒辦法的事,其實對方可能就是抓著你告了不划算的這點要占你便宜。

五、誣告的話只要你提告不是全然無據就不太會有誣告的問題。

六、你可以考慮多傳幾則簡訊給他,並在簡訊中催告請其在幾日內給付,否則對方涉及詐欺,將提出刑事告訴。

七、當然發這樣的簡訊是很傷人的,有時候對方只是忙而已…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胖鈞 104-12-13 01:08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每一個律師存證信函收費標準不一。

二、依案情複雜度來判斷,不同的存證信函 ... (恕刪)

律師你好,那我方如果自己寫存證信函可行嗎? 但因為對方給的名子是張先生,可是對方以前同事說他本人是林先生,那我方寫存證信函應該要寫張先生還是林先生?  

假如在存證信函內提及林先生對方本名,會不會有什麼刑責,還是違反哪一條法律?

lisa 104-12-12 13:18

請問強制執行查封動產部份:如債務人戶籍地在宜蘭,但目前租屋住在桃園 1.其租屋內家電器產品可否申請查封?  2.狀紙是否要先明確調查告知法院價家電產品詳細規格嗎?  3 . 執行狀聲請是要送交哪個管轄地方法院(桃園or 宜蘭)?謝謝律師解疑!

miriam 104-12-12 09:23

律師們好:

因我與父親已失去聯絡近20年,前2日接獲社工通知父親於醫院往生,要我協助前往處理父親後事,父親在醫院的隨身物品中有一筆現金五萬元,故拿來付清醫院費用,剩餘金額打算用做喪葬費,不夠的我再自己補貼,喪葬處理完畢後我打算作?棄繼承,因多年未見不曉得他是否在外有債務,去國稅局請資產清冊是完全無資產,故決定做?棄繼承,但有一個疑問想問.

請問這筆現金五萬元,我拿來給付他的醫藥費及喪葬費是否合法,去做?棄繼承時是否需提出說明,會不會有什麼問題產生呢?煩請協助告知,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2 09: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喪葬費用性質屬於遺產管理費、醫療費用則屬於遺產中的債務,該5萬元則屬於遺產中的積極財產

2、倘若您要拋棄繼承,則該5萬元就不建議您去支用,因為其他順位繼承人或是國稅局(全體繼承人拋棄繼承)有處理之權限。

您好:

1.  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您父親所積欠的醫療費用,僅屬他個人的債務,只要您辦理拋棄繼承,您父親所積欠的醫療費用與您無關。

2.  若您直接使用父親留下的金錢作為醫療費用支付及喪葬費用支出,並未有挪為私用的行為,並不代表繼承之意思表示,只要您在時效內提出拋棄繼承,都是可以成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2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法院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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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2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法院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很多人拋棄繼承之後後悔的。

二、理由無他,因為沒查清楚被繼承人往生前有多少財產,等到拋棄繼承之後才發現被繼承人原來有鉅額債權或鉅額財產,那當然是後悔莫及。

三、每一個拋棄繼承而後悔的從有民法規定到現在沒有一個成功過的,請三思呀。

四、當然律師也是見過被繼承財產很多而繼承人寧可不要的,這個是很特殊的人…

五、拋棄繼承之前請去國稅局查一下你父親名下有那些財產,既然拋棄繼承是不能後悔的,在拋棄之前的調查就額外重要。

六、目前法律強制限定繼承,如果不拋棄繼承的話是限定繼承,可以考慮利用這個制度。

七、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大大 104-12-12 07:57

律師你好,請教一下,我朋友向我調寸頭,我開了二張支票各24萬,合計48萬,當初基於信賴的原則,未留下任何借據或是本票,只有支票兌現的金流,請問能拿的回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2 0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單純的票據交付不代表有借款關係,您還是要請對方開立借據,並且載明已經交付支票,或是以錄音錄影方式等蒐證,否則日後發生爭議,提告恐有困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若有其他對話資格,例以LINE或簡訊等,均可以作為證據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2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蒐集錄音或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若有證據可證明雙方有借貸之合意,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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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2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蒐集錄音或line通訊軟體訊息紀錄,若有證據可證明雙方有借貸之合意,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支票不能證明原因關係。

二、可以的話請儘量搜集借貸契約存在的證據

三.如果在搜證遇到困難的話可以找個律師現場諮詢看怎麼搜證。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104-12-12 07:10
各位律師好: 先生跟法院訴請婚姻無效勝訴,我想要上訴但不知道我的狀況對我有利嗎? 先生訴狀的內容是寫..當初兩人再92年生下長子時還未結婚,所以結婚登記跟小孩戶籍登記是一起辦理的,兩人買了結婚證書所有填寫以及簽名都是我寫的,兩人到戶政事務所因承辦人員告知才知道先生19歲未滿20歲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於是同意書又由我當場填寫,同意書上先生父母的印章是用我們隨身備用的印章蓋的,承辦人員又告知結婚證書上的蓋印要用正楷書體,所以先生在戶政直接刻了兩個她父母的章來蓋,所以同意書跟結婚證書她父母的章才會不一樣,結婚的日期填寫孩子出生日期,也因為不能跟孩子出生同一天而證書上也有改過,所以先生以同意書跟結婚證書是我們偽造填寫也沒兩位證人,事後也沒公開宴客這兩點訴請。 我反駁事實是..小孩出生時我們是住娘家先生剛好失業,所以當天就下南部跟爸爸借3萬連同戶口名簿跟父母的印章也一併帶回,要給先生辦理所有要登記的事宜,連小孩名字都取好了,結婚證書及同意書確實是我填寫的,但女方主婚人及兩名證人(姐姐.姐夫)的蓋印都是當事人在兩人面前蓋的,先生父母的印章也是回南部爸爸同意才交給他的,結婚證書在家就填寫好也是拿他爸爸給他的章蓋印的(有跟他爸爸拿印章證明),法律根本沒有規定要用正楷書體的蓋印,承辦人員怎麼可能會這樣要求,而且只針對他父母的蓋印太不合理了,因為兩人到戶政才知道未滿20歲要寫同意書,結婚證書的章都蓋好了才沒帶他父母的印章,才會當場刻新的,所以證書跟同意的章才不同,登記當天因為娘家是違章建築要拆遷,姐夫的屋頂聚集鄰居及朋友一堆人(姐夫家旁邊有個開放式樓梯,任何人都可以直通屋頂),平常屋頂就常聚集朋友聚餐,姐夫看人多也煮幾樣菜請大家喝酒聊天,後來姐夫有告知眾人說今天我跟先生去登記結婚,介紹先生已經是他的連襟了,當下眾人有舉杯祝賀我們,我們也回敬。 請問兩名女方主婚人及兩名證人很清楚知道我們要結婚,蓋印也是在我們面前蓋的,這樣不符合證人要件嗎?法官問有沒有拍照.發帖.及穿禮服,事後這些都沒補辦,可是當天在姐夫屋頂屬於公共空間,姐夫也跟眾人介紹也有敬酒,這樣能算有公開宴客嗎?請客的是大姐夫後來搬去高雄不方便來作證,當天一起在場喝酒的二姐夫有到法院作證確實有這件事,前天判決我是從法院網站查到判決結果,還沒收到判決書不知道判決理由是什麼,想先知道我的狀況能不能上訴再決定怎麼處理,謝謝回答!

一、上訴期間很短,如果你要猶豫的話建議先寫上訴狀出狀後再來猶豫。

二、上訴理由要看判決再來討論。

三、訴訟不能保證幸福,如果打贏了輸了他的心也算輸。

四、上訴後可多費點心去經營感情,若對方回心轉意他也可能撤回訴訟, 這樣婚姻繼續下去的可能性比較高些…

五、攻心為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2 1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收到判決後,可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全案證據資料,於上訴期限內,撰擬上訴理由狀,提出上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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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2 1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收到判決後,可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全案證據資料,於上訴期限內,撰擬上訴理由狀,提出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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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上訴應看能否再舉證證明出一些事證,您們結婚當時是採儀式婚,所以一定要有公開儀式,而小孩部分,基本上應不影響其與父親間的親子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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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李小姐 104-12-12 00:56
您好,我和房東租屋今年暑假就滿兩年了,原本已經講定等房子漏水維修後再續約,後來臨時反悔。兩年多前我和前男友一起租四房的房子,其中兩房自己使用,剩下兩房分租給其他人,這些也有告知過房東。去年我和前男友分手後,因為合約還沒到,在有租金壓力下,我又將其中一房分租給別人,屋內有多少人居住,我都有跟房東告知。因為工作需要(我有兼職當家教),今年過年後,我私自將客廳隔成一個工作室,房東發現後很生氣,但我有跟她說我的用途,我有答應退租後會將原屋返回原狀,她也接受了。直到今年四月份我被車子撞到骨折,因為租屋處是公寓五樓,在無法行走的情況下,我回老家休養,房間全部分租給別人,我想說等我腳傷恢復後再回去住。合約快到前,我們line討論過續約,她要漲房租我也同意了,但房子漏水情況,我們約好維修完後簽約,結果現在房東反悔續約,說我當二房東騙她等等的,要求我馬上搬走,當下我原本想說那就搬走,後來顧慮到其他房客臨時找不到房子狀況,我又拒絕了。現在房東會貼一些公告在家門口,讓我很難堪,也讓現在住在屋子裡的房客們紛紛想搬走...讓我目前狀況是進退兩難...最近房東獅子大開口要漲更多租金,讓原本車禍已經失去經濟狀況下的我無力承擔。我希望這個房子還能繼續租下去,但不希望房東這樣對我。主要還是對於房東要求二次再漲房租這個手段很排斥。 希望律師們能給我一些建議,拜託您,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2 0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雙方達成續約協議,倘若房東片面毀約,我方可以拒絕要求繼續履約或是要求違約賠償

2、不過雙方之間發生很多事情都會影響契約效力,包含我方多次轉租、多次協議,所以要看您有多少事證可以證明雙方的約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千 104-12-12 00:04


律師,您好,打擾了!事情是這樣的,我外公86歲,因沒人要扶養所以被丟至在安養院,每個月需要安養費用18000元,他有四個兒子,老大已經去世了,所以費用就剩下三個兒子平均分攤每人6000元,老二 .老三,老四當初有協議好每個月各自固定去繳費,唯獨老二自外公送去安養院之後就不聞不問,一開始前幾期都有在繳..然後無緣無故從103年09月起至104年11月這段期間費用都沒繳,自安養院通知積欠費用將近十萬元,期間我們有去找他(老二),但老二的回答是...目前外公有三個兒子二個女兒為什麼只有三個兒子在繳不公平..18000要分成5份..另外...外公本身有老人年金也要交出來支付他自己的安養費用..當初外公有房子賣掉分產的時候就說嫁出去的女兒沒得分..但今天要扶養時就說女兒要幫忙分攤..所以另兩個女兒當然不肯.之後老二都避不見面電話也不接,老二本身是警務人員退休..退休金是按月支付.而且認識警界人員廣泛我們拿他實在沒辦法,所以想請教律師,這算不算遺棄?我們要如何讓他支付欠費債務或者是有任何法律途徑可以尋求幫助?請律師煩心指導!謝謝!

阿鴻 104-12-11 22:20

Dear all 律師

在今年10月29日我和前妻由法院判決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則依法官判決共同監護以及共同扶養,法官雖以口頭向前妻的律師說實際照顧者還是由父親照顧比較妥當,但是,她遲遲未擬出共同扶養的協議內容,是我用line的方式聯絡她的律師時,律師希望由我這先擬出一份共同扶養協議內容,所以我花了兩晚擬出一份扶養協議內容,一直以公平及共同負擔理念擬訂,與前妻今年五月底前就分居到今年十月底判決離婚,女兒也是從分居後由我照顧到現在,母親至今則未支付任何扶養女兒的費用已近半年,只想假日帶回去玩,女兒身體有不適也未直接帶去診所就醫,女兒卻原封不動接回我家,由我再帶女兒去診所看診,雖然我支付女兒保母/生活費、母親生活費家庭整體支出剛好快一個月薪水,不過我仍是給女兒完善的照料,此諮詢了解女兒的母親若不支付扶養費,我是否有能變更單一監護的法律途徑?

 

---------協議出內容如下--------(黑字為我擬訂,紅字由女方修改)

男方:韋**

女方:李**

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家調字第***號家事案件,雙方達成調解之內容為「兩造同意對於所育未成年子女 韋XX (女,民國103年3月27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H2270*****號)行使扶養之負擔,由兩造共同任之」,茲雙方再就實際撫育、教養、照顧該未成年子女之方式協議如下:

一、合格褓母托育費

每月日常托育支付

褓母托育 15,000元

副 食 品 1,500元

女方主張:該未成年子女不交由褓母托育,以利人格健全發展,平日(周一至周五)由女方負責照顧,假日(周六、周日)由男方負責照顧,照顧期間所致生之各項費用(如生活用品:尿布/奶粉/濕紙巾/藥品類;醫療費用等)由各方單獨負責,不向另一方請求。倘假日男方須加班,亦由女方負責照顧,惟需於一周前通知女方。另外,倘任一方於照顧期間內因疏忽或故意致未成年子女受有身體、健康或其他損害,概由該方全權負責,另一方得代替未成年子女追究法律責任

二、雜項費

雜項說明:生活用品、醫療、教育、人壽保險費用、全民健保

(例如:如尿布/奶粉/濕紙巾/藥品類)

當月依前一個月份所購買/支付憑證列出明細,如為年繳費用則以12個月分攤計算,而購買衣物、鞋、玩具、娛樂性之類費用不計算支付項目,屬於個人行為。

※註:如當月為12月份應支付當月褓母費,以及支付11月份雜項費用  (生活用品/醫療/教育/人身保險費用等相關費用)

女方主張:生活、醫療費用概由照顧者於照顧期間全額支付,不得向另一方請求。至於教育或其他大筆支出(非日常生活所必需費用),任一方支出前須取得另一方同意,並採實報實銷,由支出之一方每半年憑單據向另一方請款(支出金額一半),另一方不得拒絕給付。倘另一方拒不給付,得將此項事證供日後改定監護權之有力證據

三、人壽保險及全民健保更改

(1)國泰人壽保險

   被保險人 韋**

   要保人/受益人 李**

   更正為

   被保險人  韋**

   要保人/受益人  父:韋** 

                  母:**

   ※註:人壽保險自 要保人/受益人 更改起始日,即產生費用每月分攤,若在未更改前均無後續產生費用之慮。另將未成年子女 韋**支全民健保轉至父親 韋** 公司納保,以便日後統一計算。

女方主張:全民健康保險維持現狀由女方納保,女方不向男方請求此項支出。至於其他保險費用亦仍維持原狀,由各要保人自行投保、繳款或退保等,與他方無涉。(父親另外說明,這筆人壽保險費用是由父母共同存入女兒的郵儲帳戶,何須再另外投保)

五、每月費用結算日及支付日

褓母相關、雜項費用、全民健保等統一先由父親支付及購買;人壽保險則依未成年子女 韋**保單金額分攤12個月作為當年度分攤計算,收到繳費通知單10日內由指定帳戶轉帳繳付,以上均附上支付憑證、明細、發票作為憑據,於每月5日前列出,每月10日前雙方各別將當月應支付扶養費之總金額的½費用匯入指定銀行帳戶,該帳戶僅用於未成年子女 韋**之共同扶養費,不可有其他用途。

女方主張:雙方以未成年子女韋**之名義辦理一銀行帳戶,若有教育或其他大筆支出須向對方請款時,另一方均匯款至前開帳戶,該帳戶僅用於未成年子女之共同扶養費,不可有其他用途,爾後若有結餘,亦歸於未成年子女所有。

六、支付時效說明

隨著雙方共同扶養子女的學/年齡更正此協議書主要費用產生金額,費用支付至共同扶養子女 20歲止。

女方主張:無意見

八、指定轉帳帳號及戶名

銀行代號:700

局號:012****

帳號:047****

戶名:韋**

女方主張:限於未成年子女本人之帳戶,細節再待商議。

九、協議說明

1.終止共同監護及共同扶養之責,不得有議,內容如下:

  1.1雙方如未有正當事由或重大事故而導致延遲支付費用之理由。

  1.2在指定轉匯日期之連續每月逾期5日以上三次,或者連續逾期2個月以上未支付者。

2.自協議書簽訂後即為生效日,生效日起不溯及既往所產生的費用,如褓母費、健保費、人壽保險等相關費用;每月15日前亦提供指定帳戶出入明細,以便核對支付金額。

女方主張:刪除,加上:倘雙方於104年11月27日起一個月內無法達成協議,則視為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均得依法聲請法院改訂之。惟倘順利達成協議,雙方須在他人見證下簽約,而女方願就男方於實際照顧期間之各項支出(以單據為憑),給付一半費用與男方,惟日後雙方即回歸本協議支付各項費用


你好:

扶養費部分可請求前妻依其經濟能力負擔,通常是一人一半。

若前妻離婚後對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有不適任之情形,可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或聲請停止親權,法院會請社福機關訪視,並依職權進行調查。

阿鴻 104-12-11 23:1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扶養費部分可請求前妻依其經濟能力負擔,通常是一人一半。

 

 

律師,您好:

其實母親收入比我多,她目前工作是外包工作,雖然目前收入比我多,卻多次向她提起共同扶養費支付訴求並沒有理會,在法院未判決離婚的之前都隻字不提扶養費支付的問題,法官認為母親雖然提出爭取女兒的單一監護權,可是,有為我設想到未來她的外包工作若不穩定,還是會利用女兒的名義主張向我提出支付要求,所以當庭以共同監護為結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1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前妻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之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1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前妻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之扶養費,若您欲改定由您單獨監護,須提出對方不適任監護權證據,由您單獨行使較為妥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聲請改定監護,則您應蒐集對方有不利監護之情事,法官才會予以核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扶養費與監護權考量的是不同的點。

二、扶養費的部分,如果對方不肯分擔一直協議不成的話也只能訴訟以對。

三、對於扶養費的數額的部分,雖然一般法院的判決是以最低基本生活支出為計算標準,但是如果你可以舉證證明費用不只有這樣的話也是有法官會採的[比較少]。

四、扶養費的分擔比例部分,一般來說如果雙方都有工作能力,一般是常見一半一半沒有錯,但是如果雙方經濟狀況相差很多,也是有看過法官判二比一的,其他比例的話可以再查查看。

五、如果對方不願意分擔扶養費用,或是怎麼協議也協議不成的話可以用訴訟的方式處理。這個部分原告可以有二個,一個是小孩為原告你任法定代理人,起訴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第二個是你任原告起訴請求給付墊付扶養費用的不當得利

六、為了小孩著想,可以談還是儘量談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Bertha 104-12-11 20:24

您好 請問:農地持分,應如何辦理,找代書還是律師,或是自己書寫,雙方簽名蓋章即可?這樣以後分割買賣,會有法律效力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農地分割限制較多,若雙方對方分割沒有意見,則可以直接代書辦理分割,若雙方對分割爭執不下,則應訴請法院裁判分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可協意分割農地持分割協議至地政機關辦理登記,若無法協議則要訴請法院分割共有物。

農地分割有0.25公頃最小面積之限制,並有例外規定,必須依你的情況及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規定才有辦法判斷是否可以分割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1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協調,無爭議,可自行前往地政事務所劃分,若有爭議,可考慮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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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1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協調,無爭議,可自行前往地政事務所劃分,若有爭議,可考慮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出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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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 104-12-11 16:44

各位大律師好 :

      我想請問一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相關問題 :

      (1) 匯款至被詐騙的戶頭,並非債務人名下,有辦法強制執行第三人戶頭嗎?

      (2) 已經查過債務人名下無任何動產動產,也無銀行利息,請問我可以在強制執行單送出之後,請法院協助查詢哪些債務財產相關資料? 譬如郵局帳戶,最新投保資料....還有其他可以請法院協助嗎?

      (3) 債務人在第三人公司承包工程,但不確定是以債務人名義去做,還是又另外使用人頭設立工程公司,這樣子我可以去強制執行他領到的工程款嗎?

     以上問題請幫忙解答,感謝!!!

sherry 104-12-11 16:35

各位大律師好 :

      我想請問一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相關問題 :

      (1) 匯款至被詐騙的戶頭,並非債務人名下,有辦法強制執行第三人戶頭嗎?

      (2) 已經查過債務人名下無任何動產動產,也無銀行利息,請問我可以在強制執行單送出之後,請法院協助查詢哪些債務財產相關資料? 譬如郵局帳戶,最新投保資料....還有其他可以請法院協助嗎?

      (3) 債務人在第三人公司承包工程,但不確定是以債務人名義去做,還是又另外使用人頭設立工程公司,這樣子我可以去強制執行他領到的工程款嗎?

     以上問題請幫忙解答,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取得執行名義,若是以支付命令方式,即為支付命令確定為執行名義,而執行應針對債務人名下財產為之,若要對第三人執行,則應債務人對該第三人要有債權存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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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付命令所產生的執行力只能針對支付命令所載之債務人,也就是說支付命令及不能拿去執行第三人的財產,如果你認為第三人有欠你錢,你應該是就該第三人另行取得執行名義,例如對該第三人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民事起訴;如果怕脫產希望快一點就是對該第三人先做假扣押,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提供擔保後聲請執行該筆款項。如果你對該第三人並無執行名義的話是不能以對債務人之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第三人之財產的。

二、可以聲請執行法院查詢的除了你說的以外還有一個是集保中心問債務人有無投資財產;另一個是有爭議的是聲請法院函詢保險同業公會去查詢債務人有沒有儲蓄性質的保險,這個部分不是要一個法院都願意幫你查,也是一般律師比較容易漏掉的東西。其他的財產部分你可能要找個律師跟你談一談了…

三、就債務人針對第三人工程款債權的部分,可以考慮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如果第三人認為債務人對之並無工程款債權存在會回函給法院的。

四、執行部分如果針對其中一部分財產債務人之債權聲請強制執行之後,債務人就尚未執行部分可能會脫產以對,這個部分在執行的時候先後優先順序要調整一下,當然是將金額比較大的部分聲請強制執行先。

五、如果執行無效果的話記得換發債權憑證,並依債權性質定期換發債權憑證,如果你懶得記得話就每三年換一次債權憑證,以免超過時效債務人可以拒絕清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逸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lovelyJJ 104-12-11 15:50

各位專業律師您們好,

我因為現在懷孕四個月,所以在家從事soho,之前2年前在電子商務平台任職時,認識一個廠商,

中間一直有斷斷續續保持聯絡,她因為自己成立公司,代理商品,也跟大大小小平台簽約,今年10月份,她忙不過來,跟我聯絡,

希望我幫她代操其中4個平台通路(商品上架/銷售/客服諮詢/退換貨提醒/訂單轉單/活動提報等),

我答應了並且已經協助商品上架銷售,中間一直跟他要合作備忘錄要不到

直到11月中我自已寫好備忘錄及條件提給她,

之前都是口頭說代操的抽成:正常品沒做活動,賣出一件我抽8%,做活動的商品每賣出一件我抽2%~

他也口頭答應!

備忘錄內容她只有對付款時間有疑慮,我希望月結後隔月月中付款給我

但她希望月結30天後,在下個月再付款~

她說前面她沒辦法隔月就付款給我,等後面她手頭寬裕了在跟我討論付款時間~

但因為我無法讓她隔兩個月在結款給我,我有一些經濟壓力

所以我就只幫他一個月,當然備忘錄沒簽.

當我提出只願意幫她一個月時,她希望我繼續幫她,

我說11月份我才領不到2000,卻要隔兩個月拿到錢有點無法接受

她說11月份的會先給我

後來我還是因為有經濟壓力所以沒辦法繼續幫她,就說好只幫到11月30號

我請她12/10前匯款,她說好

但她這兩天不接電話也不回訊息,也沒匯款

我只有對話紀錄,

卻不能拿她怎麼辦嗎

我也是需要這些錢積少成多呀~

請各位律師大大解惑了~

非常感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1 16: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沒有備忘錄也沒有關係,只要有相關事證證明雙方的約定,包含對話紀錄、錄音、錄影、證人等均可。

2、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清償,倘若對方拒絕,就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1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蒐集您與對方連絡之證據資料,如錄音、line或電子郵件等,並請求以約給付報酬,若對方仍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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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1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蒐集您與對方連絡之證據資料,如錄音、line或電子郵件等,並請求依約給付報酬,若對方仍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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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彥 104-12-11 14:07

律師您好,因您的時間寶貴,我簡單說明案情

我因傷害罪被控告,但我真的沒有動手,她去急診室弄什麼驗傷單,跟我有什麼關係,在場的警察都說沒有看到!但我還是被判刑,法官所說的證據就是告訴人本人的驗傷單,還有她的姑姑(證人)的證詞,真的好不公平,我因為清白坦蕩,也不願意與她和解(她要錢),居然被國家指為態度不佳,今天接到判決公文了,我應該吞下去這口氣賠兩萬元嗎?還是據理力爭提起上訴呢?我真的覺得很倒楣,我沒有前科的好人,遇到這種事情。

 

謝謝律師的撥空答覆

你好:

若對一審刑事判決不符,要在收到判決翌日起算10日內聲明上訴,否則判決就會確定。至於,一審判決有無違誤要看到判決及卷證資料才有辦法判斷。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1 14: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上訴應該可以綜合幾個因素考量,包含是否願意有前科、有無辦法達成和解、案件輕重、哪一個審級。

2、本文僅就承辦經驗提供建議,考量案件比較輕,且已經是二審了,要針對證人(姑姑)的部分重新交互詰問的,並且問出破綻的機會比較低,倘若沒有其他事證可以反證,上訴成功的機會應該比較低。

3、基此,如果您希望不要有前科,建議可以上訴之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爭取緩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認為自己無罪,則應上訴爭取清白,基本上本件若檢察官未上訴,則二審不會有加重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判決不服,可於法定上訴期間內,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之,惟可一併考量訴訟所花費之時間勞力費用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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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1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判決不服,可於法定上訴期間內,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之,惟可一併考量訴訟所花費之時間勞力費用成本,即使提出上訴,結果亦有可能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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翊影 104-12-11 13:05

我與前妻有個孩子(目前七個月大),已離婚2個月多,離婚時只有約定孩子監護權給女方並沒有其他附註(扶養權及探視權等)。

但是每次要看孩子都得低聲下氣求她,還要配合她的時間,有時候他會故意不回電不回訊息或拿孩子在睡覺為藉口不理會,想要帶孩子出門還要求隨同(因為她已經有新的男朋友這樣關係我覺得很尷尬,導致我不敢常常要求帶孩子出門),想要孩子在我家過一晚也不行(說孩子會認床會哭鬧為由),種種因素讓我覺得我連想看孩子權利都沒有。

我查了很多關於小孩探視權的問題仍然不知道該怎麼行使我的權利,想請問該如何做才能保障我的權利? 還有家事聲訴狀有規定要律師批准或是內容有什麼特殊規定嗎? 要去哪裡聲訴,如果能與對方協議好寫協議書該怎麼做才能讓協議書成立在法律上認同。

最後想請問,我因為工作不穩定加上有前科怕打官司會敗訴,所以辦離婚時才把監護權給女方,如果我現在工作穩定了有什麼辦法能把監護權要回來?

(另外提供女方家境為低收入戶,且女方年齡不足20歲,這對於我要爭取孩子監護權有沒有幫助?)

-

補充:請問女方年齡不足20探視權協議書上是否還要他的父母簽名才有算數? 還有如果彼此無法達成協議法院聲請探視權有沒有時間限制(例如離婚後多久內聲請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1 14: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要馬上爭取監護權很難,建議先爭取探視權

2、必須提出探視方案,然後向法院遞狀,您可以自己撰擬狀紙,或是委請律師撰擬,之後還會開庭。

3、倘若可以達成協議,可以簽立探視權協議書,不過倘若對方拒絕履行,屆時還是要提告就是了。

 您好,

一、縱使你沒有監護權,但法律絕對會保有您有探視權,通常法院實務都是每個月會有兩週給您探視,可以帶小孩回家過夜,且於節慶假日時,可以輪流帶孩子。

二、詳細一點就是暑假有兩個月,您可以帶一個月,寒假也是類似方式,過年則是每年輪流。

三、另外女方雖然未滿20歲,但當時與您結婚,在法律上已經有行為能力了喔,所以簽離婚協議書沒有問題。

四、既然現在工作不穩,法律又賦予您探視權,而且時間不少,那就小孩子的立場,應該還是給女方有監護權為妥吧。

五、您可以尋找專業律師或是來電諮詢,再決定您要如何處裡。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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翊影 104-12-11 16:27

上述協議書的效力是指探視權的協議書不是離婚協議書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1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並提出由您行使監護權未成年子女較為有利之證據,即使無法改定成功,亦可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案,無須受制於對方行使探視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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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1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並提出由您行使監護權未成年子女較為有利之證據,即使無法改定成功,亦可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案,無須受制於對方行使探視權,若對方有惡意阻撓您行使探視權之情形,亦應加以錄音錄影蒐證,作為對方為惡意父母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宇 104-12-11 10:42

您好,請問律師:

事情是這樣的,在我小時候9歲時(目前35),老爸因為愛賭向友人借了60萬整

當時拿了房屋設定設定如下:存續時間78年6月到79年6月

清償日期:79年6月,擔保債權金額:60萬元整

問題來了:今天老媽說,當時老爸是偷印張跟房屋的相關資料?造文書跟朋友

代書那裏辦的,老媽人根本不在現場,沒有簽過名子也沒有看過借據

今天老媽老爸已經離婚10多年了!老媽壓根不想幫老爸還這筆債物

那這筆債務我應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想麻煩一下律師幫我看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1 1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刑事責任的部份,因為是舊法時期的事情,依當時後的規定,追溯期只有20年,所以提告也會被不起訴。

2、不過還是可以提起民事確認抵押權不存在訴訟,不過必須自行提出相關事證證明。

3、建議應該由您的母親被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看看能否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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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有時效之問題,若對方提出請求,您們也可以提出時效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應以罹於時效與之抗辯!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freddy 104-12-10 18:01

律師好:

本月收到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的補稅通知單,

102年的營所稅我們已經繳了

叫我們公司補102年的營所稅xxx元。

理由是:毛利率不符合同行標準

我們買貨是向日本大企業購入的,都有經過正常的報關程序或開發票的程序,日本企業最怕死,單價一定實報的。

我們貨都是賣給幫AUO、群創等代工的大型工廠,每間公司的發票都必需實開的。

 既然我們是用查帳的稅捐制度,又用核定的方式稽核我們,這樣是二套標準,會搞死我們中小企業的。12月底前要去申請複查。聽會計事務所說:依經驗,稅捐處會找你麻煩的,叫你補資料。但三個月前,稅捐處已經叫我們補資料,該補的都補了,找不到問題的情況下,居然用毛利率不符合同業標準來課稅。

三個月前為了補他要的資料,我們公司已經浪費了人力成本在對應稅捐處了,稅捐處最後還是用『他說要補多少就是多少』的方式來要求中小企業繳稅

如此的狀況,我們可以告稅捐處的專業能力不足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應先針對該補稅通知,進行復查,復查結果不服後,再提出訴願,再進行訴訟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行政機關之補稅處分不服,可申請複查、訴願及行政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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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稅捐處之補稅處分不服,可申請複查、訴願及行政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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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dy 104-12-11 15:39

律師、顏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如果覆查不滿意,提出訴訟的話,是針對新莊稅捐處呢?

還是執行公務的稽查員呢?

 

 

 

 

 

Cindy 104-12-10 17:11

請問租屋處在7樓因屋主頂樓加蓋8樓提供給她的妹妹住,

8樓發生電線走火, 火災波及 7樓造成嚴重90%全毀, 已無法住人,簽定壹年合約房東告知有誠意賠償, 但經第一次協商告知房東損毀清單和賠償金額後,

房東開始避不見面且委由律師處理, 打給她的律師也避不見面掛掉電話都不處理, 請問有什ㄇ方式可要求賠償? 感謝提供專業意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倘若對方拒絕和解,就是必須提告,建議可以先提起刑事失火罪的告訴,然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2、應該蒐集相關證據,包含失火現場物件的照片、單據、火災報告書等,以利後續訴訟進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拒絕與您調解,可能即必須蒐集相關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或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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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拒絕與您調解,可能即必須蒐集相關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或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11 10:07

 您好

如果您所要求之賠償金額  達一定數目

可以考慮委請律師處理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