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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翔 101-10-22 18:58
律師:你好! 我一年多前與人發生車禍 我是被告調解 當時是我開車跟在對方後面 對方突然緊急剎車 我來不及反應 結果撞到對方的車子尾巴 我們時速大約都在40左右 我跟他的車距大約10公尺 可是他的車沒怎樣 只有1~2公分的小刮痕 要我陪他1萬多 我覺得有點誇張 工資費比零件費還要貴 他會不會是想多凹我一些錢? 我該怎麼處理呢?煩請律師為我解惑,謝謝。
如果不否認有車禍事故發生 主要就是爭執修理費用不合理 並有零件折舊問題 以及對方應負擔一部分過失責任
土豆 101-10-22 16:22
你好 我有個朋友(女方)想要離婚已下定決心 不過對方(男方)不肯簽字 一直再拖 如果要他簽字小孩就歸他 女方當然不肯 小孩子親手帶大的(1歲多) 現在卡在對方沒有犯任何錯誤 只不過女方下定決心想離婚 看他這樣吃不好睡不好 一整天沒有休息時間 我好心痛 現在小孩女方在帶 因為有例一個生活公約 不過在法律上根本不實際(詢問過) 現在分居半年多 生活公約出來了就要住一起 之前協調這樣 不過這樣子下去 只會帶給他痛苦 我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 我想請律師先協調離婚小孩子的監護權再來判 只不過對方不願簽字 簡單來說 離婚小孩就歸他 小孩沒歸他就不簽字 女方為了小孩需要這樣忍受痛苦嗎 可以的話方便給個答覆 感謝感謝萬分謝謝
離婚原則上分協議離婚及裁判離婚 如果因為條件無法協議 只能透過法院裁判離婚
皋月 101-10-22 12:20

今天早上開車上班時,有名年約40幾歲的婦人,騎車突然迴轉從我車道逆向行駛過來,由於當時那條道路算是鄉下的小道路,而且我上班都是開這條路,路邊常常會有小狗小貓或者阿公阿婆騎腳踏車突然闖出來,所以在那條路上我時速幾乎都是保持30至40公里左右,因為我車速不快的關係,就換我逆向閃過那名婦人,閃過後我有瞪了他一下,但是我沒開口辱罵或者有其他動作,因為當時我在抽菸,所以我窗戶是放下的,結果我很清楚的聽到牠說【幹哩娘,是在開殺小】。

我當下就整個火就上來了,明明就是你錯還敢先罵人,我就下車找那名婦人理論,結過那名婦人還回我說,我就是因為看到你在瞪我所以我才罵你的,我則回他說,那我現在覺得你在瞪我,我就可以揍你嘛??

他就回我說,好膽你就揍阿,你不揍我笑你是俗仔,我就直接往他臉上揮拳過去了,接下來他倒地後,我有陸續往他嘴巴補了幾拳,後來他記我車牌並且去驗傷驗傷結果說他手部、腳部、臉部挫傷牙齒斷裂。

想請教各位律師ㄧ下,我這樣算是重傷害還是普通傷害呢?

假如他提告的話,要求我賠償他,我堅持不賠償、不和解,我會被判刑嗎?

假如被判刑的話,最高刑責是多久呢??本人無前科,名下也無任何財產,存簿、汽車皆是家人名字,已成年(2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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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 101-10-22 11:10
律師,您好:我有個表哥,之前因為2次一毒案(海洛英),被判替代治療(美沙酮)約1年了。前陣子,他又因公共危險(駕車禍)被判半年(可易科罰金)。罰金部分因分期的期數與金額,都超過他的負擔範圍(一期2萬),而作罷。若執行的話,又因為醫院的替代治療被撤銷以後,會把兩案合併執行(刑期約2.2年),而不願去執行。因在繳不出罰金也未到案執行(9月17日至今)的情況下,警方曾去他家2次(因他現居在外),不知被通緝了沒。 日前與他相遇時,經他告知了上述之情形,感覺到他的無奈與無助後。我回家立即上網查詢,結果知道只要在警察抓到他前,把錢繳了就好。因此,我想標會(5日)把會錢借他。但是,他說怕警察會去醫院等抓他,而替代治療5次沒去,一樣會撤銷掉。不知道來不來得及? 因此,我倆在苦惱與無助下,在此特向謝律師求助,請教一下。 1.如果他去替代治療時被抓,就是不能罰金了,而5次沒去又要撤銷替代治療。真的沒有其他的方法了嗎? 2.易科罰金可以先入監,日後再繳錢後出獄。但是他適用這種方式嗎?會被撤銷替代治療嗎? 3.是否還有更好或更適當的方式或選擇來解決此問題呢? 煩勞謝律師能賜教.解惑.提供意見幫忙一下。 表哥和小弟都將感激不盡,感恩,再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由於您表哥未按期去執行,所以現在要再聲請易科罰金,已經不太容易. 二.實務上並無易科罰金先入監,日後再繳錢後出獄之情形.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1-10-22 01:43
律師你好: 我老爸在過世前把房子土地過戶給我.但當時將資料放在奶奶那邊代為保管家裡面叔叔有把其中一塊土地拿去做分割在我不知道的情形下交易出去後面我才得知也並未簽名買賣合約~也不打算提告後續 因奶奶往生後叔叔和大伯又動了歪腦筋的情形下我搬出去和一位友人住後續我去當兵前友人慫恿我賣土地我也答應也簽了名之後我在當兵新訓中心期間 將房子的所有資料身分證通通放在他給我住的房間內在我修結訓假時發現房子過戶了 我有去找過對方我沒有簽名是如何交易的他只說透過仲介 也不願說明仲介是哪一間的 這已經過了六年 請問還有辦法要得回來嗎!? ps土地交易我確定有簽名但房子沒有~.~
雖然侵權時效已經經過 不過如果對方是沒有原因獲得這些利益 法律上還是可以跟對方請求的
林智群 (klaw) 101-10-22 12:41

土地交易你有簽名,那土地是要不回來了,

但交易土地的價金應該歸你所有,建議提起不當得利訴訟請求你朋友返還買賣土地價金

步也 101-10-21 22:42
律師謝謝您,本案提告人在士林區正好為您所屬,若檢察官傳喚後,發現事態不利再聯絡您是否可以?
恩 沒問題 屆時直接email或電話聯絡即可! 祝你順利!
步也 101-10-21 22:24
律師您好,那針對本案之程度有需要特地請律師嗎?

強制性交罪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算是重罪。 如有需要,當然是建議聘請律師從專業角度幫您辯護, 避免因不諳法律而遭受冤判。

lyjhstar 101-10-21 21:32

父親過世約九年多,當時留下幾筆土地跟一間房子,我媽這邊有三個孩子(大姐、二哥跟我,我是其中的老么),另外老爸前妻有兩個孩子,總計有六個人(媽媽+五個小孩)可以分配財產,那時因為都交給其中我二哥處理(基於相信他且我還在讀書),他告訴我們財產只能六人平分(因為種種因素,這樣他可以分比較多),但最近才發現我媽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可以先申請一半財產(因為我哥請的律師說漏嘴被我媽跟我姐發現),剩餘一半財產才六人平均分配,因為最近才知道我媽的權益受損,請問現在我媽還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嗎? 煩請律師為我解惑,謝謝。

回覆 lyjhstar 的發言內容:

父親過世約九年多,當時留下幾筆土地跟一間房子,我媽這邊有三個孩子(大姐、二哥跟我,我是其中的老 ... (恕刪)

您的問題可以參考民法第1030-1條第3項: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須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5年內或知道有請求權利2年內主張 你可以思考看看是否超過請求時效

lyjhstar 101-10-21 22:16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lyjhstar 的發言內容:

今年約五月才知道,這樣算{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嗎?有機會申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

lyjhstar 101-10-21 22:2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須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5年內或知道有請求權利2年內主張 你可以思考看看是 ... (恕刪)

今年約五月才知道,這樣算{知道有請求權利2年內主張}嗎?

angela 101-10-21 02:16

??

律師您好:

    想請問車禍事件,

A方機車(36歲,酒測值0.52,完全沒煞車痕,直接撞上前方路邊停車自小客車,急救後不治)、

B方機車(我30歲,路邊臨時停車要載同學,被A從左方快速擦到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沒被擦撞到,連最突出的左邊照後鏡都沒偏掉)、

C方汽車(45歲,熄火,路邊停車,坐車上等人)

 

B與C方都是停在紅線上

 

9月15號晚上十點半多,

A方擦到我左小腿半秒後,就聽到很大一聲"碰",接著就看到A坐在靠近汽車道的機車道上面,

然後我和同學打電話叫救護車,沒多久救護車到後,送醫急救一個多小時就往生了..

 

我和同學及小客車駕駛被留在派出所做筆錄到天亮,

沒遇過有人在眼前活生生的走掉,我及同學嚇到不知所措也精疲力盡..

製作筆錄的警察對我們說:「妳們很倒楣,因為A有酒駕,而且是由後方追撞到妳們,A沒往生的話,妳們可以跟A求償(小客車後方保險桿的地方被撞凹一個洞);可是現在A往生了,所以妳們變涉嫌過失致死..」

 

隔天早上11點,警察開警車戴我們去醫院太平間,

等法醫、檢查官、書記官驗完屍後,

就對我及同學、C方三人問話..

其中,我同學(被載的)成了證人,而我與小客車駕駛成了A1與A2(涉嫌過失致死)

 

因為當時臨停的地方沒有被路口監視器拍到,

後來檢查官要求員警去調當時路過的車輛有否拍到的畫面,

然後就回派出所,

鑑識組又拍了一次我的機車汽車外觀(事發當晚鑑識組已拍過,但檢查官要求白天也要拍才清楚)。

 

因為我只有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並無新的擦傷痕跡,

所以鑑識小組的人就叫我和同學坐上機車,模擬當時情形拍照,

拍完後,製作筆錄的員警就叫我和同學先回去休息,

員警說如果A方家人沒提告的話,我們就沒事,不過會收到違規停車的罰單;

 

直到上星期突然接到調解通知書,

於星期五出席調解會,

C方的汽車因有買任意險,所以有保險員隨同,

我由母親陪同,

A方的姐姐與姐夫,坐下後,就說因為C方一直很積極的說要和解

所以他們才會出席,

然後C方的保險員請A方出示相關資料後,

因為"鑑定報告書"尚未下來,

所以C方的保險員無法和對方談金額,

A方的姐姐就說,那我算個金額給你們..

就寫了「A男對媽媽的撫養金600萬+精神賠償400萬+20萬喪葬費+3萬機車(已無法使用)」

總計1023萬的賠償金..

 

我一看到整個傻了..

A方的姐姐說因為我較年輕,所以她只對我求償2成的金額(205萬),

至於造成她弟弟直接死亡主因的C方車主,

她會對他求償4成的金額(又說因為C有任意險可幫他負擔),

過程中,我一直沒有講話,

A的姐姐一直對C車主說「我弟弟是撞上你的車子才死的」

因為保險員沒有鑑識報告書,所以當天沒有結果..

 

在當時,調解委員的小姐一聽到A提出的金額就說「妳弟弟的酒測值偏高,應該也要負一點責任..」

A的姐姐回「對~但喝酒不等於死亡,警察臨檢的滿街都是,那些人也沒死」

 

C方與保險員先離開後,

A的姐姐一直對我說「妳如果沒違停的話,我弟弟也不會死,因為沒有人可以證明我弟弟不是撞到妳之後,才去撞到前方的小客車,而且我只對妳求償兩成,對C方妳不能跟C方說,因為我要跟C求償四成。」

 

我母親一聽到205萬,當坦痛哭..我則是無法反應..

A的姐姐看我都沒反應,又說「看妳的良心到哪裏拉~因為我這筆錢是給我媽媽及弟弟(死者)的交代,如果妳沒錢的話,我在幫妳跟我媽媽說,讓妳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A的姐夫一聽,就說「不要分期付款太麻煩,(轉頭對我說)妳不能叫家人把房子抵押貸款或是去跟銀行借錢嗎~」

因為看到205萬,我一直處於驚嚇..沒反應..

最後A的姐姐對我說「妳如果早點和解的話,大家都輕鬆,如果妳不和解的話,也可以,就走法律徒徑,那之後如果妳要坐牢的話,就會有汙點,看妳拉~我都可以」

 

因為金額太龐大,最後我跟A的姐姐說「要回家想想..」

A的姐姐說「妳如果要和解的話,在打電話給我」

 

回家後上網PO文,朋友看到後,告訴我,

為什麼責任都沒釐清,對方就要求205萬的金額,

應該是由法官判定這場車禍,A、B、C三方應各負多少責任才對,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

如果照刑法的話,我的部份大約會佔多少的應負責任(因為我是被擦到小腿外皮,並沒有車體上的碰撞)

 

PS.如果是我照成A的死亡,該面對的我不會逃避,但是我停在路邊,被A擦到皮外傷卻要付205萬的天文數字...我實在無法接受...與其這樣...當初就讓A撞死我算了...205萬...我一個月不到三萬,就算月付2萬給她們,等於我要工作九年薪水都給她們...但不是我的錯..酒駕撞人的沒錯..路邊臨停被擦傷卻要付205萬...我難過到好希望當初死的人是我....看母親為了我的事煩惱到以淚洗面....我好自責死的不是我....

沈恆 (沈律師) 101-10-21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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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1-10-21 01:48

當初有份契約是有在事務所找律師做見證的,目前此合約出問題了,但是當初忘記是在哪一間做見證的。只記得大概位置,而我在網路找,發現好像律師並不是什麼營利事業,所以也不會有什麼商業登記可以查詢大概地址去搜尋篩選。目前我手邊此合約不見了,我打到法院問過,法院說在民間公證的那種他們那裏也不會有底可以調閱。請問我該怎麼辦能找到當初大概可能七年前在台北松江路跟長安東路新生北路這一帶的事務所?因為我認為很可能那間也已經搬移了。那這樣的話我不就完全沒辦法找到當初那位見證人了嗎?? 也不可能再找到契約的底本了嗎?? 拜託拜託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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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潘 101-10-21 00:57
前幾天因為我未按照公司人事規章提出辭職,依規定須45天前告知。 我在九號領完薪水後就沒去上班,但是那九天薪水我並不想要,所以我也沒再到公司,也因此公司公告我連續曠職三日予以免職。 於是最近聽以前同事說”公司要找我以前所弄壞的東西,要我照價賠償。不然就要告我。”但是我印象中在職的時候並無損壞東西(我也不確定),但他們就說要告? 雖然目前還沒動作,不過我想知道如何解決,以及如何自我保護。 請問: 1這些問題怎麼辦?又該如何追究?? 2就算我有弄壞東西,他們沒有當下要求賠償,反而事後要求,這樣行嗎? 3並無直接證據證明我弄壞,就算當時候有人看到,那又該如何? 4如果真的告了,那又非屬實,我可以反控誣告嗎? 以上問題請律師指點迷津。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要告您賠償先前弄壞東西,必須先證明是由您所毀壞,您可以否認即可,若是告民事,則不會有誣告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ing 101-10-20 23:56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借據這樣寫是否正確,個人借據寫法如下,煩請律師幫我看看是否有哪裡需要修改,另外想問借據必須全文手寫嗎?!還是除了債權人、債務人及見證人的部分外都可使用電腦輸出呢?!以上問題麻煩你了,謝謝! 借 據 茲向債權人○○○(身分證字號)借款新台幣壹十萬元整,不另加收利息,收訖無誤。債務人○○○(身分證字號)以每個月償還本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從民國101年11月10日至民國102年8月10日止,必於十個月內清償本金,本金共計新台幣壹十萬元整,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據為證。 債務人:○○○(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債權人:○○○(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見證人:○○○(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見證人:○○○(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借據並沒有制式規定應該如何 只要內容不違反強制禁止規定以及公序良俗即可
阿堡 101-10-20 21:57
1.詐欺
2.16歲未成年
3.沒案底.前科
4.沒收獲任何利益只是純粹幫忙就被害
5.我是被詐騙集團所害, 當時我以為露天拍賣那位賣家是可以信任的向他買了一支三星I9300的智慧型手機然後8000元點數卡匯給他隔天候跟我說手機已經寄出了過沒多久賣家又說:我爸把我帳戶限制住了能不能幫我一個小忙然後,我就說:要幫什麼,他就說:幫我買點數一下颱風天不方便出門,我就說:好可以阿。之後我就把帳戶號碼打給賣家然後賣家就拿我郵政存簿到處去網路拍賣亂辦拍賣帳號騙了3~5位買家騙到第3位時被警察鎖去查那時我才知道那些錢是賣家拿我帳戶騙來的髒錢然後我會過去的8000元也討不回來了嗎。
過幾天警察請我去做筆錄裡面提到的奇摩拍賣帳號.露天拍賣帳號.即時通帳號.網路電話SKPYE...等都不是我申請的帳號
難道法律都是在審判好人的壞人不去把他抓起來審判..抓好人要做什麼難道我們要當壞人的替死鬼去承擔罪行難道新聞在報的在大陸查獲好幾十名詐騙集團難道是假的嗎?
(雖然我有在即時通把詐騙集團的對話儲存在電腦裡)請律師們幫幫我回答一下該怎處理到時候開庭法官會怎判我有沒有辦法把我的罪降到最低...等
毛毛 101-10-20 17:35

律師您好,

目前我已離婚, 監謢權本歸我, 但我前夫想改 "共同監護" , 所以我想請問 "共同監護" 的優缺點? 聽說若 "共同監護", 小孩發生意外要開刀, 夫妻雙方都得簽名才可以, 不知是不是真的.???

而且我擔心前夫用 "共同監護" 的名義, 來擾亂我的生活. 他是否可以隨時用看小孩的名義來打擾我呢 ??? 

特別 101-10-20 11:31
就是跟某網友買外掛,他先前說付300,之後改口還要300跟個資,他還說不給就違約,之後他還對我不滿意要跟我要8591帳號,戶頭裡有3000都被他用光 ,我就把帳號封鎖,他就說要告我外掛違約 ,還威風凜凜的說律師多次出庭,他還說我自己毀了未來 上述描述中他有恐嚇. 詐欺的現象 ex:沒有拿到外掛
當初約定中您有答應要提供個資的話。才會有違約的問題。 拿走3000。如未得同意則可能有竊盜問題跟民事侵權問題。 不過還是需視你們當初約定付款方式而定!
佚名 101-10-20 11:17
律師請教一個問題外掛有所謂的違約金嗎?況且還要附上個資有點不和常理
您好: 外掛的意思是?
man 101-10-19 22:47
律師:你好!我想詢問我有一位朋友因為之前開公司欠稅,目前被管收三個月.因為他沒錢可還而且也因被管收導致工作受影響而且他被管收的理由很牽強.想詢問張律師有關這方面的事情可否方便與張律師連絡?
如果需要直接法律諮詢需要到我們事務所 不然在這個平台上發問會比較適合
syuan 101-10-19 22:19
感謝律師的回復!不過還想再請教律師個問題! 因對方現在經常以我有新戀情而阻礙我與小孩會面,那麼,在法律上雖說我們離婚了,本應不該干涉對方情感!這樣男方如果以我身邊有新對象造成小孩身心不平衡而藉此想剝奪我的探視權益,這樣法院會判定合理嗎?等待律師詳解後,我會快在這兩天請社會處幫忙,謝謝您!
縱使母親有另組家庭 還是可以有適當的會面交往權利 不可能完全被剝奪
陳琳琳 101-10-19 14:40
律師您好: 如施用的是二級毒品,已被裁定送其觀察勒戒 那還可以申請易科罰金或服勞動役嗎? 是初犯並未是累犯. 如已被追緝當中,可向檢察官申請取消通緝或者是勞動役或罰金等等來取代勒戒嗎? 而被裁定結果是觀察勒戒兩個月
第一次施用 目前方式就兩種 觀察勒戒或院外戒治 沒有辦法以罰金代替
emma 101-10-19 11:47

律師您好~我現在懷孕六個月,因為懷疑老公外遇(並沒有證據),我想要離婚了,離婚小孩怎麼判?離婚小孩歸誰????台灣的法律是不是都幾乎會辦給老公呢???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19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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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0-19 17:52

原則上是看誰照顧對小孩較好,

如果小孩較小,需要母親照顧,只要母親也有工作收入,法院應會判給母親

唐嘉駿 101-10-19 00:42
律師您好敝姓唐 想請教律師您一些問題 網路公然指名道姓的說我的父母死了怎麼還在玩電腦,以及靠背靠母等等 沒指名的有小畜生以及狗嘴吐不出象牙MOTHERFUCKER等 這些可以跟對方求償的合理範圍是哪裡? 因為網路上眾說紛紜看的實在有點迷惑 懇請律師解惑^^"感激不盡
1.說實在的不是很鼓勵這樣就上法院求償 畢竟網路世界是否有那麼重要個人覺得很有問題 2.如果要求償求償10萬元吧 因為裁判費用至少要1千元 你請求5萬也是要繳一千元
紀先生 101-10-18 22:25
律師好: 1.我是房子1/2的共有人A.另一個共有人B因債務關係被C向法院標得B的共有房屋1/2.我因未於法定期間主張優先購買權.而被C拍定及過戶完畢.9月1日收到C寄的存證信函.請B七日內遷讓房屋逾期將主張權利.請A.B說明房子的分管問題. 2.房子為透天五樓房A.B原約定1~2樓為B管理使用.3~4樓為A管理使用.5樓為A.B共同使用. 請問大律師: C會如以何種訴訟方式向A.B主張遷讓房子及損害賠償問題? C會不會於同一訴訟對B提出遷讓房屋及損害賠償.向A提出分管契約訴訟呢? A. B會有刑事責任嗎? A. B因如何面對處理. 以上問題.有勞大律師幫忙.有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既然您們於共有時即訂有分管契約,則C在拍賣取得標的物時,即應會承繼該分管契約,所以您仍得主張依分管契約使用收益,A的部分目前看起來應無刑事責任,但若B一直不交出其占有,則可能會涉及刑事責任,且C只能向B提出遷讓房屋之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紀先生 101-10-18 21:30
律師好: 1.我是房子1/2的共有人A.另一個共有人B因債務關係被C向法院標得B的共有房屋1/2.我因未於法定期間主張優先購買權.而被C拍定及過戶完畢.9月1日收到C寄的存證信函.請B七日內遷讓房屋逾期將主張權利.請A.B說明房子的分管問題. 2.房子為透天五樓房A.B原約定1~2樓為B管理使用.3~4樓為A管理使用.5樓為A.B共同使用. 請問大律師: C會如以何種訴訟方式向A.C主張遷讓房子及損害賠償問題? C會不會於同一訴訟對B提出遷讓房屋及損害賠償訴訟.對A提出分管契約訴訟呢? A. B會有刑事責任嗎? B. B因如何面對處理. 以上問題.有勞大律師幫忙.有感謝…
1.單純房子應有部分被拍賣 由第三人與另一共有人繼續共有關係 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2.第三人如果不願意承認目前分管狀態 自然可以訴請A應將共有物交由共有人全體使用收益 或是訴請法院分割 所以你還是等C有甚麼請求再來煩惱 或你A也可以直接訴請法院分割
電光人 101-10-18 20:54

您好~~想請問我的母親因精神病住在精神療養院已經20年,今年7月起因精神科醫生判斷母親病情為慢性精神病可轉往一般安養中心安置,我父親健在,我是家中男丁,上有一個姐姐一個妹妹,大家都已經各自結婚,之前有開過家庭會議,4人都同意母親安養中心看護費用依照協議書上的比例分擔費用,可是才支付了2個月,我父親就不願意再支付他該支付的部份,還表明說以後他再也不願意負擔我母親以後任何一項費用,而兩個姐妹看父親不願負擔也表明她們不願負擔,想請問我父親和姐妹這樣不願負擔他們該付的費用,那之前家庭會議簽訂的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那他們3人構成惡意棄養嗎??我母親沒有自理和謀生能力也沒有財產和積蓄,由我一個人的能力實在無法負擔安養中心全部的費用,可否請律師幫幫忙,如何能讓父親和姐妹們能願意共同負擔母親的安養費用~~謝謝您的幫忙

1.如果沒有協議 你們四人本來就需要依比例分擔母親扶養費 2.如果已經有協議 他們不履行 你自然可以直接訴請他們履行協議

陳琳琳 101-10-18 19:10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初犯如果因吸食毒被查獲可聲請服勞動役或者是易科罰金嘛? 如果判決書上寫的日期沒有報到會被通緝嘛? 那這樣的話申請的過嗎?
施用毒品要看第幾級毒品 如果是一級 二級 第一次施用要觀察勒戒 累犯後 可能判超過六個月就不能易科罰金 就要入獄執行 如六月以下 可以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役
藍天 101-10-18 18:16

律師您好:我想要詢問我跟太太已經離婚了,但之前因他們急需錢我有借他一筆5萬現金,那現在離婚了我要求對方要還,對方不還,不過我當時因為是借給自己的太太所以也沒有寫借據及其他證明,那請問這樣還能夠要求對方還錢嗎???如果對方一直否認沒借錢那怎麼辦呢??

1.要主張有借款給對方 至少你要能證明確實有金錢交付 跟借貸合意 2.先用錄音簡訊方式問看看對方如何回應吧

Bryan 101-10-18 14:30

律師您好:

我是人在美國旅行的學生,
這幾周來到Portland,OR拜訪朋友,今天早上租車預定前往Seatlle但在路上和摩托車發生擦撞

租車公司停車場駛出左轉時,左方從車陣中衝出的摩托車衝上來撞上車左前方保險

沒有人受傷,但兩台車都有損傷,尤其摩托車前輪向?彎狀況還蠻嚴重

租車時沒買附加的保險,只有租車公司基本的低微保險,所以還必須負擔車子損傷的錢。如果兩邊都要賠償這樣加下來會是一筆我無法負擔的大數字

租車公司已經取走預先付的200元美金押金,後續賠償還須待該租車公司的保險公司鑑定,會耗時四到六周。
而摩托車騎士部分,車禍剛發生時開口索賠5000美金,但之後在我詢問租車公司、當地華人狀況後,大多意見認為該騎士未依法有自身車險,且交通法則上沒有明顯的哪方肇事責任

但我在下周就要離開美國回台灣,
若待我回到台灣後,租車公司無法與我聯繫討論賠償事宜、或是回台灣後不支付這些求償,

而以上兩狀況讓對方上訴至美國法院。


若在我無法出庭又未跨海支付欠款的狀況下,會有甚麼樣的結果?

    1.我人在台灣會不會受到美國法院法律追溯,求償是否會追到台灣
    2.或是不影響台灣生活,只是將來一但入境美國就會被逮捕呢?
    3.又或是這純屬民事債務關係,就算回到美國也沒事不會被抓?

希望能夠不厭其煩地替我解惑,感激萬分

大可 101-10-18 13:53

律師您好:

前年購買了預售透天三層房屋,結果遇到不良建商,房屋進度非常慢又偷工減料,聽未來鄰居說建商是外地來的,之前風評很差,打算蓋完錢收了就走人,以後保固維修找不到人。

建商今年一月時申請到使用執照,到七月才通知交屋,但當時房屋只有主結構完成,根本還沒蓋完,公設像馬路人行道也都還沒開始做。

後來建商也沒理我們,所以一直到九月初時才去驗屋,但是大小問題一堆,比較大的問題有:

1. 二樓天花板有水痕,懷疑結構是有問題,因為三樓還有天花板不可能會漏水

2. 房屋前的水溝設計有問題,屋內排水口是在水溝最底下,這樣下大雨時水溝的水一滿起來就會造成屋內的水排不出去,跟建商要水溝的設計藍圖但是不理,雖是公設應該也可以要求看圖吧?

昨天收到建商向法院申請本票強制執行,今天問過法院及消保官,法院是說可以抗告,但是的確有債權事實,這樣好像很難抗告成功?消保官是說可以向他們申訴,但抗告就幫不上忙。

因此想請教:

1. 是否只能讓銀行撥款,然後用房屋未修膳完畢的方式不交屋,讓建商付期間的利息

2. 建商的交屋保留款只有5%不到五萬(不含在本票裡),是不夠我們自行再維修天花板,以及把水溝挖深,是否可以多扣本票裡的款項做為自行維修用途?可以的話那本票債權分割嗎?

謝謝您抽空回答,非常感激!

QQ 101-10-18 13:22

律師:請教您先生是警察先前允諾白紙黑字立約答應給予每月二萬之家庭教養費.但卻只給一萬.可以何種法律途徑解決呢?請幫幫忙!感激不盡

1.私下和解書只有契約效力 並非執行名義 2.如果對方不願意給 你可以起訴請求給付生活費 或是起訴請求履行上開契約

小潘 101-10-18 11:45

前幾天因為我未按照公司人事規章提出辭職,依規定須45天前告知。
我在九號領完薪水後就沒去上班,但是那九天薪水我並不想要,所以我也沒再到公司,也因此公司公告我連續曠職三日予以免職。
於是最近聽以前同事說”公司要找我以前所弄壞的東西,要我照價賠償。不然就要告我。”但是我印象中在職的時候並無損壞東西(我也不確定),但他們就說要告?
雖然目前還沒動作,不過我想知道如何解決,以及如何自我保護。
請問:
1這些問題怎麼辦?又該如何追究??
2就算我有弄壞東西,他們沒有當下要求賠償,反而事後要求,這樣行嗎?
3並無直接證據證明我弄壞,就算當時候有人看到,那又該如何?
4如果真的告了,那又非屬實,我可以反控誣告嗎?
以上問題請律師指點迷津。謝謝!

QQ 101-10-18 10:55

律師您好:先前有請教律師有關生活教養費相關問題.而後陸續與先生電話聯絡請他放假出面協調相關生活費債務(先前他考上公職人員受訓期間我有代墊他債務他承諾轉正職後要一併處理給我).他都不願出面電話上請他處理也相應不理,且說他就是司法警察.就白紙黑字告他也不怕,他有對付我的辦法.因為婚後已幫他還的債不下百萬.他熟知我身邊無多餘的錢可請律師要我不要浪費時間.請他放假多少要回來探視小孩他也不願.先前他有白紙黑字立約自今年九月份要給的生活費教養費我可以法律途徑解決嗎 ?? 步驟為何呢 ?? 請律師幫幫我.感謝!

凱悅 101-10-18 10:51

親愛ㄉ律師 你好 我五月份打算G+9去香港旅遊 旅行社是朋友提共ㄉ 但是服務態度不好 下午簽完開票後的第2天大早 我就後悔通知取消不去 結果旅行竟然扣ㄌ我2400.- 從頭到尾都沒有任何合約或是解說有關違約金ㄉ問題~~我才不到3小時時間~他就無緣無故占據我ㄉ錢~感覺很不服氣~更嚴重ㄉ是~~我妹妹沒有開票~竟然也被扣1200.- 這是為什麼呢? 可否幫幫我? 我會贏得訴訟ㄇ? 感激不盡! 拜託!

迷途羔羊 101-10-17 19:14

貴版律師您好

本人是一名學生。

1.因持有及施用一顆MDMA,遭警方移送,本人並沒有前科,想請問我所面臨的刑責,並且想請教如何請求檢察官附帶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這樣的判決結果機率高嗎?)?

2.想再確認一點,如檢察官同意戒癮治療之緩起訴,是否等同不用勒戒之意?

(有參考過鄭進一涉毒之案件)

3.接下來我會先收到傳票或是直接收到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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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1-10-17 15:40
律師您好: 我姐夫在上一個公司當業務,當時有簽競業禁止條款(二年),因熟於客戶與業務,在離職後(尚在二年內)他則自己來作相同的工作,日前他要我姐姐去成立一個同一性質的有限公司(我姐當負責人),屆時接(搶)到前公司的客戶要開發票用,姐夫對我們表示他去問過朋友有關這方面的法律問題,他被告知:雖然客戶是由他接洽(有的客戶是由尚在職的舊同事互通有無來的),但因為他並沒受僱於我姐的這家有限公司上所以並沒有問題, 想請問謝律師: 1.競業禁止條款的內容有無包含配偶? 2.因搶客戶若被前公司告,又有客戶作證都是姐夫在接洽,如此,真的沒問題嗎?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您們仍應先看看契約到底如何約定,原則上應該不會規範到配偶的部分,要看清楚合約才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張明輝 101-10-17 11:07
律師你好: 我爸爸於民國82年向原屋主購買房子土地是國有財產局的,原屋主房子已經賣給我們了,但他又繼續向國有財產承租,而且把她女兒的戶籍遷到我們家了,請問我可以告她背信侵佔罪嗎?我們目前都沒有任何證明,但房子的使用人是我們(房子當初是我爸爸自己蓋的),當初買賣都沒有簽訂讓渡書(水電什麼都沒有,裡面是倉庫沒有住人),如果不行的話要告什麼罪名,還有這勝算大概是幾成.謝謝
恐怕你要先證明有買賣這件事 因為既沒有讓渡書 實際上租金也是別人在繳 在法律上的觀點 形同你們住在人家的房子裡 你先設法證明雙方間有買賣讓渡一事 然後 才能主張產權 至於你想告背信侵占等等 應該是不可能的 對方的行為頂多涉及詐欺詐欺罪的追訴期(行為時為民國82年間) 是10年(民國94年以後的詐欺追訴期為20年)
Mike 101-10-17 00:26

律師您好, 本人有一親戚, 因涉及於工作侵占公款(金額約8萬); 後來被僱主發現, 現在僱主要私下和解, 要求30萬並不得找律師, 否則要對親戚提告. 現在我的親戚因為怕留下案底, 因此傾向花錢了事. 請問這樣正確嗎? 是否就算要私下和解也要有律師在場見證才有法律效益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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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豬 101-10-16 10:13

我是民事的原告

向法官聲請傳訊證人

證人當天無法出庭

但是願意先幫我以書面作證

請問律師 :

1. 證人書面作證有效用嗎 ? 如何才能算有效的書面證詞 ?

2. 證詞需要去律師公證嗎 ?

3. 書面作證需要先報告書記官或是法官同意嗎 ?

1.傳訊證人不到可以再改期 2.證人到庭作證需要具結有偽證罪處罰 證詞相對於書面陳述當然比較有力 3.要用書面就直接送法院即可 不須法官同意

小冠 101-10-16 08:11

事情是這樣的

10/9號晚上八點左右我前往台大的舊體育館

舊體育館的正門口右邊有個停腳踏車的區域

我把腳踏車停在那裡,並把我的書包放在腳踏車座墊上

此時,我很確認我的皮夾還放在我的書包前袋

接著,我往前大概三步的距離坐在階梯上和我同學聊天

但由於我是背對我的背包,雖然我不時回頭查看,悲劇還是發生了

約莫八點四十,有個男生好像要移車,撞倒我的腳踏車,我的包包掉落在地上

我聽到聲響於是回頭查看,他跟我說了聲對不起,就騎車走了

我那時很笨居然沒檢查有沒有東西丟掉,不過書包前袋是開著的

(我在猜想,他根本不是移車撞倒我的書包,而是翻找的過程中弄掉的)

後來我將我的書包和大家的一起置放在舊體育館前,約莫九點半大家離開

而我在九點四十五分抵達捷運站時發現我的皮夾不見我沒辦法刷進站

我以為我錢包掉落,所以火速回現場找

不過一無所獲,找到直到晚上11點

隔天六點去案發地找,同樣徒勞無功。


案發當天晚上馬上掛失我的身分證 提款卡 信用卡

原本認為我的錢被撿走會好好的送還回來,於是我等了幾天

等到禮拜四晚上,發覺應該是被偷了,我才掛失我的學生證


一掛失學生證才發現事情有些許線索

因為悠遊卡和學生證是結合在一起的,

等於是說我知道卡號也可以追查到他的刷卡記錄

而且我皮夾裡面也有摩斯卡

也可以致電摩斯,查到他在遺失後的消費記錄


於是我在10/12星期五去報案,雖然說案發地點沒有監視器,不過捷運站 摩斯店家

總會有吧?

筆錄的時候,警察有問我說要告竊盜還是侵占遺失物,兩者似乎都是非告訴乃論

不過我看侵占遺失物好像重一點,所以我告了這個


直到昨天10/15號,我查到他的悠遊卡交易明細,還有摩斯卡交易明細

悠遊卡是10/10從台北車站坐車到動物園站在去搭貓覽,最後作回台北車站

而摩斯卡裡面有金額已被全數消費完,皆是台大附近的摩斯店家,應該是台大學生

而我今天想去跟警察補充這些東西。

請問

1.照這樣看來找的機率大嗎?
(依我自己的推論,會在國慶日出去搭貓覽,應該是出去玩,而出去玩應該不會
只有他一個人,雖然他拿我的悠遊卡,但是他朋友可能是拿學生證刷進刷出,這樣
總可以從他朋友那邊下手詢問吧?他朋友袒護他怎麼辦?警方可以要求他朋友要說
實話吧?因為我怕他們是朋友關係,但也是證人關係,會很複雜)


2.我這樣算自己找線索,請問這些線索可以事後提供給警方嗎?
因為其實我當時有提供悠遊卡卡號跟摩斯卡卡號給警方
警察好像很忙,不然照理說我知道的這些警察應該早就調到資料了
因為昨天承辦我的員警不在,只好今再去警局一趟
不過我記得他說承辦的人跟偵查的人不一樣
偵查的人會能了解情況嗎?


3.當初作筆錄的時候,警方有問我有遺失些甚麼東西
我有說出我大概遺失現金1500元,很多卡(還有具回憶性的東西),還有一把系櫃鑰匙
因為我們系如果弄丟這把鑰匙的話,還會被罰100元
請問我要怎麼舉證說,當初皮夾有這些東西?萬一他死不承認皮夾有這些東西怎麼辦?
而且皮夾當初是人家送我的我也不知道價值,不過大概是500元左右的價值
但是我沒辦法舉證這個價值,到時候法官會如何?又時間精神損失又是怎麼計算?
這件事情的確浪費我很多時間,還有我的心力


4.當初作筆錄的時候,警方問我說悠遊卡裡面剩多少錢,我說大概100多我不確定
可是後來查到餘額好像是60多元,這樣我會處罰如何的嗎?因為這種零頭我真的沒有在記
我只知道,當初裡面有錢,現在沒有了。


5.警方問我要告竊盜還是侵占遺失物,是這樣問我的嗎?我根本不太懂這兩著有甚麼不同
還是到時候起訴的時候,檢察官認為有需要會自行修正該起訴的罪名?


6.到時候抓到人的整個流程是如何?在警察局見,然後將皮夾給我?還是直接法庭上見?
聽說會是檢察官幫我起訴,那我的東西可以當庭要回來嗎?還是還要附帶一個甚麼民事
?那會需要請律師嗎?請完律師好像也就沒有追回這皮夾的意義了,皮夾大概總價值3000


謝謝耐心的看完!!並解答我的疑惑,第一次去報案有很多事情不知道
希望事情可以快點結束

小米 101-10-16 00:56

文章前面是說明~從交警畫錯圖、跟不按實書寫口供開始!

問1員警寫的口供,與我方說明的案情不符
答1
我父親念,員警寫,但員警卻沒照實寫口供

問2您們是否曾發現錯誤或缺漏要求改正,卻遭到制止?
答2
我當時發現與事實不符,要求改正,卻被員警制止插話。

問3員警是否以自己公平公正為由,不會偏袒誰,推拖改正?
答3
是。員警回答上面那些話,再次拒絕我方檢察自己口供是否被謄寫錯誤或缺漏。

問4家屬再三要求檢察口供,是否有被員警推托?
答4
有,交警以自己趕交班為由,軟硬兼施要求我方趕快簽名。

~補充~

事後我方發現口供有許多地方與我方當初的講的話不同。(PS:我方有準備講稿,照稿念。可是口供出來卻錯漏很多東西)

另外,事件發生在8月初,我方直到9月底才錄口供。在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監視器的狀況,警方居然有辦法在[事故現場圖]~畫出我方於騎樓內的行車狀況。而事後還竄改我方口供變成~我方直接從騎樓下直接行駛出路面的駕駛行為。(PS:事實上是從騎樓下先牽車出來,然後在啟動行駛)

請問律師先生,關於警方竄改我方口供的行為,該如何處理?另外在錄口供之前,我方已經從[案發照片]中明確說明,我方不可能直接從騎樓下,直接將機車行駛到路面(因為機車停的很滿,擁擠的沒有迴旋空間,而且當初我父親是車頭向內、車尾向外的方式移進停車位,所以不可能直接行駛出來)。而警方[在聽完我方說明後]~[我方後來錄口供說~從騎樓[牽車]出來]~警方卻偷改我方口供為[從騎樓[行駛]出來,跨線穿越出去]~~我方後來送了鑑定,才發現警方那邊留下的口供與我方原來的版本不同,被偷改~我方該如何處置他們!(交警是否有詐欺的嫌疑?騙簽名,還偷改內容)...另外鑑定會聽完我方的說明後,依舊使用警方錯誤的現場圖,還引用[我方被竄改的口供]作引述,判決我方有過失~關於這樣可惡花了我5千元作鑑定還冤枉我方的鑑定會,該如何處置?..舉一例,我要賣一個鑽石,請某鑑定專家鑑定~結果為1A,我就以1A的價格賣出。事後有人告訴我,那其實是3A的鑽石,是那鑑定專家鑑定錯誤。我因那位專家的[錯誤鑑定結果]而遭受損失,我理當可以求償吧!~~~換成交通鑑定會,我先花了3千做了第一次鑑定,想得到公平正確的答案,結果沒有,第二次再覆議,又花了2千,還是得到錯誤的結果。我方因此在這案件受了損失,那我該如何找鑑定求償?...這是否該以[消費糾紛處理],還是可以[國賠處理]~..因為鑑定會隸屬於交通部!==============我方如果直接出來,這件車禍對方會[辯稱]我方突然衝出來致使他反應不及撞上而受傷,我方要負責賠償對方。而我方如果[牽車出來][先停在路邊]後,再行駛。那就變成對方涉及[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車速過快]、[未注意車前狀況]等過失,對方即要賠償我方。所以,[鑑定結果]是否正確,很明顯的干係雙方的賠償問題(實質利益損失)~因此,今天第三方的鑑定會,在明知有問題的狀況,依舊作出錯誤結論時,我方根據前項,應當可以要求鑑定賠償我方損失吧!???...另外...該處地形屬於斜坡+窄巷~根據交通安全規則-下坡車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所以對方~一開始就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的義務]?

 

 

 

 

 

 

阿浪 101-10-15 22:06

我之前98.99年之間通過更生.因為卡在還款金額問題至今一直沒有清償.今天去法院開庭.是關於聲請免責.請問這樣是要重新討論還款金哦?還是更生取消?還是有其他甚麼問題?請律師幫我解答這個問題.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