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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o 102-01-18 17:33

我爸爸過世後不到一個月我的小孩出生,請問我的小孩也要辦拋棄繼承嗎?

因為好像有聽說民法有規定:若是負債孫女可以不用辦,覺得蠻疑惑的,想請律師解答。

另外我先生需要辦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1-18 18:35

小孩要,先生不用。

林智群 (klaw) 102-01-18 22:25

如果你跟其他兄弟姊妹都辦理拋棄繼承的話,孫子就是繼承人,也需要辦理拋棄繼承

現在民法已經是改為全面限定繼承

繼承人不用背負被繼承人的債務
你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你的小朋友更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ok~

大事 102-01-18 16:55

單一案件七個月可以申請勞動嗎! 那如果請公眾人仕背書之類機會會比較高嗎! 跟律師的功力有差是吧~

林智群 (klaw) 102-01-18 22:31

七個月是沒辦法申請勞動服務的

James 102-01-18 00:00
律師您好, 深夜打擾您, 萬分抱歉 有個民法上問題想像您請教, 若公司權狀所有權為甲乙兩股東所共同持有、持份比例各半且未分割情況下. 1. 今天甲方想在建物內隔間或設置牆櫃等, 但乙方不同意, 試問甲方是否仍能這樣做? 2. 今天甲方在建物內對於共有物的「全部」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這樣乙方該如何將甲方趕走, 或是乙方該如何行使應有之權利? 謝謝您的回答 張景堯 回覆時間:2013-01-17 23:01:50 1.土地房屋登記公司名下還是股東名下 發問有點不清楚 抱歉,房屋登記在甲乙股東名下 2.如果是股東分別共有 且未有分管協議 共有人是不能隨意使用共有物 縱使未超過其持份 請問若是未有分管協議, 任一方均不得使用現有之房屋嗎? 3.可以透過訴訟訴請返還共有物 謝謝您的詳盡回答
沒有分管協議 共有人原則上不得擅自劃分一區域占有使用 否則其他共有人都有權請求將共有物返還共有人全體
IAN 102-01-17 22:58
律師您好: 已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如果單方面要求解約(買方) 但賣方不予理會 該如何處理? (目前已超過交屋日期) 怎麼樣才構成法定 契約終止的概念 謝謝 感激不盡
「解除契約」和「終止契約」二者是不同的概念,契約終止一般是在繼續性的法律關係譬如租賃、勞動契約之中比較常見,其效力是使契約向後失其效?,在終止前之時點,契約均為有效存在,至於解除契約則是債務債務不履行時,依法由債權人行使解除權使契約自始消滅。

林智群 (klaw) 102-01-18 22:34

除非房屋有重大瑕疵,不然沒辦法片面解約,否則要支付違約

James 102-01-17 22:40
律師您好, 深夜打擾您, 萬分抱歉 有個民法上問題想像您請教, 若公司權狀所有權為甲乙兩股東所共同持有、持份比例各半且未分割情況下. 1. 今天甲方想在建物內隔間或設置牆櫃等, 但乙方不同意, 試問甲方是否仍能這樣做? 2. 今天甲方在建物內對於共有物的「全部」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這樣乙方該如何將甲方趕走, 或是乙方該如何行使應有之權利? 謝謝您的回答
1.土地房屋登記公司名下還是股東名下 發問有點不清楚 2.如果是股東分別共有 且未有分管協議 共有人是不能隨意使用共有物 縱使未超過其持份 3.可以透過訴訟訴請返還共有
小祥 102-01-17 21:56

律師你好:父親在我小時候即有賭博的惡習,從我國小二年級開始即不斷積欠賭債,皆由母親向母親這邊親戚借錢還債,大約在我高中時期離家出走,從此下落不明,母親有向法院訴請離婚通過。在我大學時接獲警方通知,得知父親發生車禍,病癒後由父親方親人接回照顧。最近父親那邊的親人要求我們共同負擔撫養責任;目前父親人送至療養院,每個月花費約為2萬4千元,對方要求我們負擔一半左右。想請問如果以這種情況向法院提出扶養責任減免,有可能負擔的費用會更為低廉嗎?目前社會局要求我們自行達成協議,否則要送往法院審理,如果這樣的話,我們會有遺棄罪的風險嗎?感謝您寶貴的意見。

 1.如果依照法定扶養順位  應該還是由子女先負擔扶養義務

 2.父母無故不履行扶養義務  子女確實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甚至免除扶養義務

    但須經法院審核後許可

 3.相關親屬確實可能提出遺棄罪告訴  而在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前

    確實也有這方面風險

小祥 102-01-18 19:27

那想再請問一下,如果我們主動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之訴訟,直接由法院去判決我們所需負擔的責任,是否就能避免社會局對我們提出之遺棄罪的告訴呢?

peanut 102-01-17 21:14

律師您好:

母親收到法院寄來銀行要求撤銷買賣行為及塗銷所有權登記的法院公文,原來父親積欠銀行30多萬卡債,現在銀行提出我父母親買賣房屋脫產意圖,有損其債權人之利益,且前為夫妻關係,其間買賣實為無償,加上父親遲遲無將戶籍遷出,因此認為並無買賣價款之支付,並且認為母親於買賣房屋時,應該知道父親有積欠卡債情形,卻還於有損銀行債權人利益情況下進行買賣。

 

我的母親於離婚後,經協議後決定以320萬向父親購買現居的房子,其中包括代償原先房屋貸款金額,剩餘金額以現金方式給付。並非無償 母親離婚後有到戶政事務所去進行分立新戶,但父親於離婚後遲遲不將戶籍遷出。 母親對於父親信用卡債務一事並不知情,且父親信用卡帳單寄送地址也不是在通訊地址(房屋所在地),怎能說母親知情。

 

Q.法院公文內有一張附件內容是(答辯狀格式)內容是要求於10日內提出答辯,
不知道答辯狀該如何書寫?該注意哪些地方?答辯狀是要寄給法院以及銀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已經提告,除非銀行撤告,否則本件訴訟會進行下去,因此,您們要針對銀行之起訴狀提出答辯狀,並將訴狀呈給法院,本件若銀行勝訴,則您母親當時的移轉即會被撤銷,回復到您父親身上,銀行進而會將該屋查封拍賣,所以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21:35

曾有夫妻關係,確實容易被認為是詐害債權行為。被告最好能積極舉證已支付相當金額購買房屋,且不知債務人有欠債之事實,答辯狀就以此方向撰寫,寄給法院、原告各一份。

peanut 102-01-18 17:1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已經提告,除非銀行撤告,否則本件訴訟會進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再進一步請教您,

父親目前無收入,無工作狀態,若此時父親願意出面與銀行協調還款事宜,那銀行是否就會撤銷告訴?? 因父親積欠多家信用卡債務(目前提告銀行欠款金額最多),若幫其向此家銀行還款,其他間是否也會接踵而來,這樣一來目前居住的房子也不好進行買賣? 若此次勝訴,那其他間銀行是否也不會再提告?? 對於已支付相當金額購買房屋都有收據可舉證,但對於不知債務人有欠債之事實,能以信用卡帳單寄送處非通訊處(居住地)來證明並不知情嗎?而且父親無繳納帳單是於房子買賣完成之後才無力繳納? 父親遲遲不將戶籍遷出,有什麼辦法讓他將戶籍遷出?
牙籤 102-01-17 19:37

律師您好:小弟有些法律問題想請教律師 小弟先前有發生車禍 事情是這樣子的 設對方為A男 A男騎機車行駛於外快車道突然往機車道切也未打方向燈導致小弟煞車不及擦撞到他,他未停下來查看只有回頭看了一下小弟摔倒在地上就往前騎到路口等紅綠燈了,小弟有牽起機車往前追到他 請問這樣子破壞現場了 也無證人 對方有算是肇事逃逸嗎 今天開庭他跟法官說他並不知道有肇事才會往前騎 謝謝律師~~

牙籤 102-01-17 19:31

律師您好:小弟有些法律問題想請教律師 小弟先前有發生車禍 事情是這樣子的 設對方為A男 A男騎機車行駛於外快車道突然往機車道切也未打方向燈導致小弟煞車不及擦撞到他,他未停下來查看只有回頭看了一下小弟摔倒在地上就往前騎到路口等紅綠燈了,小弟有牽起機車往前追到他 請問這樣子破壞現場了 也無證人 對方有算是肇事逃逸嗎 今天開庭他跟法官說他並不知道有肇事才會往前騎 小弟當天有去醫院驗傷 也有附上驗傷單在筆錄上面 謝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21:40

您所述事實是肇事逃逸,而對方的說詞法官不一定會採信。

牙籤 102-01-17 23:01

感謝沈律師的詳細回答  幫小弟解惑

joyce 102-01-17 15:28

想請問律師,我在網路被告防礙名譽,對方住在中部,我住在南部,到時候開庭是會在中部開庭還是南部開庭,還有我沒指名道姓在講他,這樣也會溝成嗎?

1.沒有指明道姓 未必就不會構成公然污辱或是誹謗罪 如果讓別人足以特定所指謫對象為誰 還是可能構成犯罪 2.原則上以被告住所地法院或檢察署管轄 所以應該會在南部開庭

joyce 102-01-17 16:08

那在請問律師,若我收到開庭傳票時,能向法院承辦人調閱相關對方控告的內容嗎?萬一真的被起訴,最多會被罰新台幣多少錢?謝謝~

amy 102-01-17 14:17
律師您好: 謝謝您對我押金問題的回覆 我還有一些疑慮想再請教您: 1.在copy的和約上新房東簽名後,如果新房東不履約,我們要跟誰求償呢? 2.可以事後再補簽到正本是嗎?copy版有法律效力嗎? 3.如果押金之後有爭議,我們是要跟誰求償呢? 謝謝您!!
您好: 所押租金的部分您們要約定清礎 新房東只要合約上簽名,即應由新房東負責
阿嶼 102-01-17 14:12

本人還是學生在前年的時候由於接到電話聽到銀行甚麼得很傻的就照著做導致變成了人頭帳戶隔天發現馬上去銀行申請遺失不過已經有2個受害者  家庭並沒有很好到現在已經過了1年多了因為家中環境關西須要打工可是銀行帳戶凍結問過之前報案的警察局他們說已經送去徵查隊了可是我打去地檢署問  地檢署又說沒有收到我的案件 我這樣一直帳戶被凍結加中經濟狀況已經不好了有甚麼辦法能夠讓這個案件快點出來讓我的帳戶解凍 

 

律師您好:一定要等到他們處理結束嗎? 還是有甚麼時間例如多久以後就可以去申請解凍?

我看好多人都是沒結果一等就是好幾年家裡經濟狀況讓我沒辦法等那麼久出去都需要用到銀行帳戶請問有甚麼其他辦法嗎我都打電話去問了過了這麼久我也沒收到法院通知麻煩您了真的讓我很困擾

1.應該是涉及幫助詐欺罪 主要看是否有幫助詐欺的故意 2.如果說你本身也是被害者 應該還是有無罪的空間 但要看如何舉證證明 3.要等案件不起訴或判決後 帳戶才會解凍

阿嶼 102-01-17 14:58

律師您好:一定要等到他們處理結束嗎? 還是有甚麼時間例如多久以後就可以去申請解凍?

我看好多人都是沒結果一等就是好幾年家裡經濟狀況讓我沒辦法等那麼久出去都需要用到銀行帳戶請問有甚麼其他辦法嗎我都打電話去問了過了這麼久我也沒收到法院通知麻煩您了真的讓我很困擾

因為涉及被害人將來受賠償的權利 所以實務上都要等檢察官結案或是法院判決 才能解除管制帳戶 你可以先打電話給承辦書記官詢問一下案件進度

貴妃 102-01-17 12:50

去年一月底,駛經烏日高鐵東路,因為當時燈光昏暗,而且沒有任務告示及反光片,導致撞上分隔安全島,車子修理費38萬多,左小腿骨有裂痕,去年二月已跟烏日區公所申請國賠,但被拒賠,理由是公設局說他們的設計符合標準,所以拒賠,年底再次駛經上址,結果發現已加裝路標以及防撞欄,這種情況下,請問可以上訴嗎?勝算高嗎?一定要請律師才能上訴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先行協議不成,則可以向地方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損償,此訴訟雖然不一定要請律師,但律師可以在訴訟程序上及主張為較有利之協助,您要自行衡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17 13:39

請問你有保留當時的現場照片嗎?如果沒有的話,要請求會有困難,

國賠是很難打的官司,要很充分的證據證明機關當時設置違反法律,否則很難請求

貴妃 102-01-17 13:4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請問你有保留當時的現場照片嗎?如果沒有的話,要請求會有困難,

國賠是很難打的官 ... (恕刪)

感謝您的回覆,有留下當時的現場照片,以及現在加裝了防護欄的照片也拍下來了

貴妃 102-01-17 13:5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先行協議不成,則可以向地方法院提出訴訟請 ... (恕刪)

律師謝謝您的解答,您的意見很有用

查理 102-01-17 10:29
Dear 謝律師您好 : 想請教公司於今年1月9日無預警資遣 , 通知我從明天不用來上幫班 ,薪資發到1月31日 . 資遣費算到1月31日 , 請問有違法嗎? 當初是簽 " 不定期勞動契約 " ,我該爭取什摸麼權益 ! 很弔詭是公司卻沒要我簽任何文件 , 只給我一張預告資遣通知書 . 請懂相關問題的大大們可以幫幫我解答這些問題嗎?感謝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僱主終止勞動契約,應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16條及第17條之規定,您可以先向勞工局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yvan 102-01-17 09:55

律師您好:

我舅舅偽造文書

一、民國76年冒名貸款

二、民國81年製作假的代筆遺囑

三、民國81年盜賣土地

我外公民國100年過逝,我母親為繼承人,不知關於上面三點民事的請求權過的沒、刑事追訴期過了沒?

以上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民國76年冒名貸款,此部分追訴期恐已逾期.

二、民國81年製作假的代筆遺囑,既然遺囑是偽造的,則遺囑發生效力是在您外公死亡時,所以本件您們可以主張您舅舅已經喪失繼承權.

三.至於81年盜賣土地的部分,恐怕也有時效逾期之問題.

三、民國81年盜賣土地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10:44

若要民事請求賠償刑事告訴,時效都已經過了。不過,還可以主張的部分有作假遺囑的人喪失繼承權;冒名貸款的欠款,不應成為繼承債務;盜賣土地契約無效。以上謹供您參考。

yvan 102-01-17 10:5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要民事請求賠償刑事告訴,時效都已經過了。不過,還可以主張的部分有作假遺囑的人喪失繼承權;冒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因為作假遺囑的人喪失繼承權,其子女仍可代位繼承

我在裁判分割裏可以再主張其子女不能代位繼承嗎?因為作假遺囑的人盜賣土地已超過其應繼份了。

謝謝

yvan 102-01-17 10:5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民國76年冒名貸款,此部分追訴期恐已逾期.<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可是很怪,民法128條,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

這樣請求權不是從可請求時開始算嗎?繼承之後才有權利請求,不是嗎?

以上謝謝律師

你這個還可以用民法第1146條繼承回復請求權試試看
這條,就是從繼承開始算

詳細還是要看你整個法律事實、繼承事實事實到底是怎麼回事
對方怎麼侵害你,我們要用哪些方法來求償

就你現在所說的情形,依我的經驗,1146條法院是有准的可能

建議你還是拿著資料去找律師會比較詳細
你有問題,也歡迎你打電話或寫信問我

林智群 (klaw) 102-01-18 22:38

都已經過了追訴期

amy 102-01-17 08:57
律師您好: 1.請教您房東房子,他說會請新屋主在原契約簽名,請問這樣可以嗎?如果他簽名了,新屋主不履行契約內容,我仍然對舊屋主有權追究嗎? 2.重新用舊約請新屋主簽名,我無法在場,用copy的文件簽名可以嗎?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房東房子,他說會請新屋主在原契約簽名,請問這樣可以嗎?這樣是可以的,且可以解釋為新房東已概括承受.但押租金的部分,應該要約定明確,以避免將來爭議. 二.建議盡量在舊約上簽名,不同同時間簽名也可以.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van 102-01-17 08:24

律師您好…

一份代筆遺囑由我兩位舅舅偽造,因此我母親不承認此遺囑,認為遺囑非本人所簽,無效。當對方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遺囑繼承登記時,我母親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異議,地政事務所也駁回對方遺囑繼承登記。我們到現在未曾見過遺囑正本,只見過影本。

我母親已向地政辦理所有財產為公同共有。現在我母親要提出裁判分割分割遺產。但是怕對方打確認遺囑為真官司時,遺囑會成立。因此想一起行使特留分的扣減權。

===================================================

民法1146條說明是侵害時起算二年。

參考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84年訴字第 15 號 民事判決

四、按扣減權之性質為何?固有物權的形成說、債權的形成說及債權的請求權說之爭

,惟我民法特留分制度,依學者之研究所見,大體上採取日耳曼、法蘭西型特

留分制度,即以特留分遺產之一部分,並存於遺產本身之上,非繼承人不得享

有之,故特留分權具有繼承權性質,特留分被侵害時,返還之對象,以現物為原

則,自不宜仿照德國民法採取債權的請求權說(按德國民法係採取完全的金錢

還主義),而應參酌法國、瑞士民法以扣減權之行使應依特留分扣減之訴為之,

其訴之性質為形成之訴,而採取形成權說,尤其我民法第一二二五條逕用「得:

:扣減之」文字,依文義解釋,應採形成權說。且我民法既未如法、瑞民法明定

扣減權之行使以起訴為必要,則其行使以特留分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為之已足

================================================

1、請問到底扣減權的行使,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須要以起訴為必要嗎?

2、怎麼行使?向地政寫異議書時已註明若遺囑有效,行使扣減權。但對方申請遺囑繼承登記時駁回原因裏沒寫,對方不知道。以異議書行使特留分的扣減權有效嗎?還是要寫存證信函有效?

以上感謝律師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們二位舅舅既然涉有偽造遺囑之嫌,則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其會喪失其繼承權,此對您母親是最有利的狀態.

二.至於扣減權,應為遺產分配時之主張.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van 102-01-17 09: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們二位舅舅既然涉有偽造遺囑之嫌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覆

一、因為遺囑製作的日期為81,距今已二十年了,我兩位舅舅的違造文書不知追訴期過了沒,且就算喪失繼承權,其子女也會代位繼承啊,這應該對我母親沒什麼有利的。

 

二你說扣減權,應為遺產分配時之主張,你指的遺產分配是什麼意思?裁判分割可主張嗎?還是要告分割遺產?

再次感謝

Q:現在我母親要提出裁判分割分割遺產。但是怕對方打確認遺囑為真官司時,遺囑會成立。因此想一起行使特留分的扣減權

A:

一、這兩件事情應該不能同時進行,就算可以,也是自我矛盾

二、要分割遺產,有遺囑就照遺囑,沒遺囑就提裁判分割

建議你不要把問題複雜化,直接就打裁判分割最快,把名字登記了,這就是一種保障,至於後續,就變成對方要來向你主張,我們可以好整以暇等他們來。

遺產牽涉到動產繼承,這個金額非常大,千萬不要等閒視之,還是要請專業的來幫你。

IRWIN 102-01-17 08:21
請問一下律師 我在yahoo奇摩的新聞留言板上被人罵死同性戀 請問一下這樣子去要求提告誹謗罪是否會成立?? 因為奇摩的新聞具有匿名性...所以我不知道
1.可能涉及公然污辱或是誹謗罪 2.如果對方行為應該比較屬於抽象謾罵 成立公然污辱比較可能 3.不過提出刑事告訴只要表明犯罪事實即可 罪名只是提供參考
喜德 102-01-16 19:53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如果男方外遇並且有向女方承認,卻不肯悔過,依然藕斷絲連。而女方想蒐集證據,卻苦無證據可循。因為該外遇對象是以手機撥打隱藏號碼給男方,藉此聯絡私下相約,沒有簡訊電腦力使訊息可尋。而且電信公司的提供的電話號碼明細似乎不是個有力的證據。然後女方深受這件事所惱,有時候從他人告知男方與外遇對象秘密出遊,整個氣到生病或暈倒,導致現在身體虛弱,且患有憂鬱症,就是因為沒有實際證據可證明男方外遇,而深受其苦。又無法負荷專業徵信社高額的費用,故放棄尋求徵信社一途。再來,如果雙方選擇離婚,而且小孩知道男方外遇這件事,小孩或女方可以用會受到男方影響致行為思想偏差的理由,而選擇母方監護權嗎?然後贍養費還有精神賠償方面,是否也會有個著落?最後,想請問律師,有什麼方法可以定罪該外遇對象呢?總不能讓他一直逍遙法外吧?

喜德 102-01-16 20:04

還有補充一點,鄰居跟親戚朋友事知道這件事情的,他們可以算是有力的證人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0:13

1.鄰居跟親友不能當證人

2.電信通聯記錄的確不能用以證明有通姦行為。

3.小孩監護權會由法院審酌夫妻雙方資力及工作等來認定。至於主張外遇等造成思想偏差,必須以您能證明有此事為前提。

4.只要您有證據證明您丈夫通姦,就能獲得贍養費及精神賠償

5.律師沒有調查權,所以不能幫您調查外遇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本所網頁Google+1或臉書按讚分享,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喜德 102-01-16 20:56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1.鄰居跟親友不能當證人

2.電信通聯 ... (恕刪)

我的意思不是請律師代為調查,是請律師能不能依照法律途徑或者一些建議,讓這件事有方法解決?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1:03

您的問題是:證據未足以證明有通姦行為。再好的律師,也難為無米之炊。請於合法範圍內蒐集證據

拍照拍不到
錄音錄音錄不到
抓猴也抓不到
除非當事人自己在法庭上面自己承認
否則這樣很難認定通姦

建議你用別的事實、用別的法條來主張
以達到離婚及爭取監護權的目的

你有問題可以來找我
我來幫你研究研究

sedog 102-01-16 19:27

律師您好,日前家中收到一封信,是高雄那邊的保智大隊寄來的通知,說我涉嫌違反著作權,我一開始不知道是什麼,後來想了想最近我可能違反著作權的事情好像就是在GOGOBOX上傳了ㄧ些動畫與電影分享給別人,並沒有商業營利行為的意圖,通知要求我到高雄的分局去說明,應該就是做筆錄吧....我很緊張也很害怕。我才高二,因為在論壇上有看到許多這樣分享的人,我以為這樣是沒有問題的,可是卻收到了這樣子的東西,讓我的家人和我都很驚訝。我想問幾個問題:1.我這樣子是違反了哪些法律項目?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呢?

2.我會被罰什麼樣子的刑責呢>"<?我超害怕超懊悔....

3.如果要跟對方和解,應該做哪些準備?要怎樣才能夠讓對方撤銷告訴?

4.筆錄要做些什麼?我要怎麼應對?

5.如果在筆錄前我就跟對方達成和解,我還要去做筆錄嗎?

6.做完筆錄之後,警察會把我的資料傳給檢察官???之後要作些什麼><"

7.我家在桃園,一定得到高雄那邊處理嗎?因為看網友要求換到附近分局結果警察生氣(好像是因為不在那個分局就不是他的績效了!???)

為了這件事情我媽跟我都擔心得不得了,都快吃不下飯了,我真的好緊張,我到底該怎麼辦才好><....希望您能盡快回答我,因為筆錄的日期就快到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0:43

1.告訴乃論

2.少年犯,保護管束居多。

3.看對方開價多少。

4.筆錄您可以有權保持緘默,可以請律師,可以請求調查有利的證據

5.必須對方撤告,才不用去做筆錄

6.做完筆錄之後,警察會帶您去少年法院。

7.必須到高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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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dog 102-01-16 21:36

筆錄完就馬上被帶去法院嗎?????!?不用準備任何東西!!?((很緊張))

那如果在筆錄完才撤銷告訴還要去法庭嗎><??撤銷告訴需要哪些程序?

未滿十八
這個是少年事件
這麼輕微的事情,法院應該會不付審理
以後改過就好,應該不會有前科留下

至於是否要到高雄應訊
建議你,試看看,是否可以在你家附近的派出所投案(最好找家長和律師陪同)
讓他們來偵辦,然後直接函送

還有問題,我都歡迎你隨時來問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3:42

1.筆錄做完就帶去少年法院。不用準備任何東西。不用緊張。筆錄完才撤銷告訴,不需要到法庭。撤銷告訴只需要告訴人具狀向警方撤告就行。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留言,或直接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小瑋 102-01-16 19:00
1.我想請問一下 我與我前夫在101年6月判決離婚..與我現任丈夫在同年9月結婚 同年10月生下我兒子(我現任丈夫的,非前夫的) ,而戶政事務所報的戶口姓是跟我姓,但是要改我現任丈夫的姓氏,他們說要辦否認之訴,
2:現在法院已經說要開庭了,我從友人得之我前夫說他不會答應,還說要請律師告我們,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
希望各界專業大大幫忙~感謝

爭到底,會對你們不利
最好還是和他們和解

他們不要小孩,你就把小孩接回給自己養
不然,依這個生產時間看來,有可能是發生婚外性行為
他們是可以告你刑事責任民事賠償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0:02

1.這確實要提起婚生否認之訴,才能辦理後續認領程序。

2.縱使和解,您也是要提起婚生否認之訴,才能辦理變更姓氏。

3.婚姻通姦必須看您前夫何時知悉,有無超過六個月的告訴期而定。何況,在沒看到您離婚判決理由書之前,實在是無法遽論孰是孰非。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點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網頁,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留言版線上諮詢或來電,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前夫能否提出通姦告訴,仍需探求其何時知悉,以確定告訴有無逾期.

二.至於小孩部分,仍需先提出否認之訴,勝訴後,再由您現任丈夫認領,之後再經由雙方同意去改姓.

所以本件環環相扣,要一關一關去解套,現在不解決則之後的問題會更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nny 102-01-16 17:15

請問一下由於母親於民國101年3月25日租賃一間房屋契約定為五年,當初房東口頭承諾押金兩萬,租金為一萬,但簽訂合約時我母親不識字,房東卻要求更改為押金三萬 租金一萬,我母親也簽名了,但只給了兩萬押金跟一萬租金租屋期間內鋁門窗要求房東加裝,房東答應了,請我們自己去裝,但裝了以後又嫌貴,不願付錢,我母親已由租金內扣除,房屋陽台、廁所、房間天花板都漏水房東有請修繕師傅來修,但修了七八次還是漏水,請房東是否換個人修理別影響到我們日常生活,但房東不願意,之後我們有寄存證信函,請他快點派人來修理,但房東後來直接擺爛並擺明要告修繕師傅,以及我母親押金之事,因為漏水家裡電燈泡壞掉我們自行更換也於租金內扣除,因為房東都不願意負責,現在收到法院開庭的單子,房東要求押金一萬要給他,以及2986元 她說之前我們扣的,但是我們都有留有郵局匯款證明,根本沒扣到這麼多錢,這樣子開庭的時候要怎麼辦?是簡易庭可以如實跟法官講嗎?

還有我們可以再寫狀紙告他嗎?請求房東同意讓我們修繕家裡漏水情形,我們會請修繕師傅來估價

家裡漏水修理費用多少,暫時先不修理,拍照存證,並請求損害賠償嗎??之前有錄音房東對話內容,他有說我們漏水活該,是我們自己活該,請問錄音檔是寫完狀紙後可以當作證物嗎?

律師幫幫忙,謝謝!!

修繕改良的部分,費用是由房東負擔,你們從租金裡面扣,沒有問題。

至於房子漏水,你們退租,這個是可歸責於房東的原因,所以房東不可以扣押金

建議你可以不要租,外面還有很多好房子可以租,沒有必要一定要租他的。

Jenny 102-01-16 21:43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修繕改良的部分,費用是由房東負擔,你們從租金裡面扣,沒有問題。

至於房子漏水, ... (恕刪)

那請問一下,除了搬家還有別項選擇嗎?因為我們就是要他修好而已,也只住快一年而已

當初搬家費用也花費了不少,再次搬家的話...沒有多餘的搬家費用!

如果告他漏水請他修好可以嗎?還是說搬家費用也能請他出!再退租?

目前他就是一直要那押金一萬元跟其他修繕費用,也要趕我們走!很無奈~簽約簽了五年

每個月租金也正常繳納,東西壞了他後期都不派人來修,只好從租金扣除了!

VINCENT LIN 102-01-16 14:21

請較熱心大律師!買方有附3成訂金,貨品已完成通知買方履約支付尾款後再送貨品給買方!

但買方不接電話有故意推拖之意!!目前貨物尚未出貨因為未收到對確認織付尾款與送貨地點!!請教一下我該怎麼辦?如何採取有效法律手段以求自保債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建議您先發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逾期則解除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NCENT LIN 102-01-16 14:55

先發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逾期則解除契約,可附帶要求損失賠賞字眼嗎?有用嗎?THANKS

解約之後
把價金辦理提存

便可高枕無憂

VINCENT LIN 102-01-16 15:05

把價金辦理提存

便可高枕無憂???

抱歉!不知是甚麼意思!!???THANKS

 

辦理提存
就表示我們已經已經把錢還給你了
只是你自己不來拿

所以我們沒有侵占你的錢
也沒有不履行的問題

所以才說「高枕無憂」!

以後還有別的問題
儘管來問,別客氣

VINCENT LIN 102-01-16 16:06

但是貨物均訂單生產!!這樣我損失很大!!為何要辦理提存請買方拿回訂金??

買方私自毀約!!如何要回損失??提告嗎?

 

對方違約,當然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要看詳細的契約內容
以及當初約定訂金時,有無約定說這個是損賠的預定金額

如果沒有,那除了訂金以外,還可以再請求賠償

黃先生 102-01-16 14:00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對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不服.可以再上訴嗎?判被告賠償.但被告拒不付款.我該如何處理?請回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附帶民事部分,要看您的審級及金額而定,若僅第一審判決,原則上均可上訴,而判被告賠償確定後,即得取得執行名義,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但為免被告脫產,建議先行假扣押財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民事的部分,確定判決之後
就可以拿判決書去強制執行了

Caspar 102-01-16 13:49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去年我向我妹的朋友借款..他是用銀行借款的..銀行有綁一年約..我在六個月後清償所有借款了..但對方卻要跟我拿這一年的利息錢..而且我有一個價值5萬元的婚禮服務契約在他手上,對方說如果我不還利息..他不會把契約還我,還要向我提告,這樣對方是否能告我? 我手上有寫還款清償證明,對方有簽名了,在之前他有找朋友來我家要錢,警方也有來錄影,這樣我該怎麼做?? 麻煩張律師了!!
1.如果是你借用對方名義跟銀行借錢 理論上及道義上利息的錢確實應該由你支付 2.主要就是看借款關係怎麼被認定 如果單純你跟他借款 沒有約定利息 你也已經清償 那對方要跟你請求他向銀行借款利息法律上可能有問題
時捷 102-01-16 13:04

請求各位律師,提供意見

感恩~

我的狀況目前如下:
結婚前,我就因為替老婆著想,搬到娘家對面租房子
因為我老婆是無法離開她爸媽生活的人
最近婚姻出現大問題,以及娘家處裡的方式與態度
令我覺得,娘家是個是非之地,只有搬離娘家,才有機會往下走
所以,我想搬回老家,可是我老婆完全不肯
堅持只想住在娘家旁邊,還說,其他地方,他沒有辦法生活...

房租快到期了,我如果直接搬走,不理她與小孩
到時候,一定會被冠上拋棄家庭等頭銜

所以,在搬走之前,我想請問是否可以找有公信力的機構

老家有爸媽,且我之前希望將小孩子送回老家給我爸媽帶

我老婆不願意,還說我媽身體不好,手曾經開過刀(雖然我媽身體還OK~)
我是不是可以拿這一點到調解庭去當正當理由?
「要回老家照顧爸媽,而且我媽身體不好,這一點我老婆自己說的」

雙方寫分居協議書,以證明雙方都同意

這樣以後萬一真的需要到法院解決婚姻問題時,
沒有證據
哀~~婚姻走到這樣,我也覺得很悲哀~~.

另外,請問調解不成立,一定會送移送法院打離婚官司 嗎?
如果我老婆與娘家的態度還是一樣,令我無法接受
我已經有心理準備,打離婚官司
人各有志,我的人生觀,父母第一,老婆小孩第二
取捨的時候,我會選擇父母..

1.因為案件並非法院移送調解 所以調解不成立 也不會主動移送法院 2.如果有協議 不論協議效力如何 確實可以證明自己並非惡意遺棄他方

分居協議書最多也只能證明對方同意你不用履行同居義務而已
這個對你的問題並沒有太大的幫助

現在就是對方沒有心和你去外面住
而你也沒有心和她住原來的地方
雙方都沒有心,或許如你所說,離婚是個選擇
只是,這都不是民法第1052條第1項裁判離婚的各款法定原因

現在就只能以協議離婚
或以
民法第1052條第2項其他重大事項難以維繫婚姻之理由,請求裁判離婚

還有問題的話,可以來電或寫信問我

本件依照您所主張之內容原則上並不具有可以強制執行之效力,亦與法律所定夫妻同居之訴的類型明顯不同,究竟可否聲請調解調解會可能不會受理)顯然都有的問題。

再者,本件即使可以送調解會(調解會予以受理),也仍須雙方能夠達成一定內容之協議才能形諸文字作成調解書,進而送交法院審核,產生一定法律上之效力,所以根本上的問題還是在你們夫妻間能否取得共識,如果沒有共識也會是調解不成立,還是徒勞無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參酌,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DAVID 102-01-16 12:27

請問律師開設動產公司之負責人能否與他人共同合夥投資物件?

比方A為公司法代理人A公司為仲介公司

A尋公司內物件經過其專業判斷將可以獲利物件挑選出來找B一起合夥

雙方有協議切結書(盈餘=售出總價總價-仲介費-相關過戶費用)及錄音黨譯文可證明..因房子為A公司業務所開發出來ㄉ案件.下一手買方也是A公司業務的客人所購買,所以B在售出價金回流後從獲利盈餘理提出仲介費給A公司之後當A向B要求分配合夥盈餘時B卻主張2人並無合夥且A此行為違反動產管理條例規定.並主張那原本雙方簽訂之協議書無效....等

請教律師這種人該怎麼對付他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約定,看起來應無違反公序良俗或禁止規定,所以應屬有效,而既然雙方有此承諾,則對方違約時,您方當可以向對方請求,當然對方有可能會否認,此時則應提起訴訟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有沒有合夥,不是隨便可以空口否認
況且合夥契約不是要式行為
只要雙方同意,就成立了
這可以從相關的契約文件看出來

至於違反動產交易規定的部分
到底有沒有違反,誰來判斷呢?法院沒判之前,他怎麼認定?
這個也不是他來主張的
畢竟,他也有參與
要主張也是買受人或其他有來主張

小瑋 102-01-16 10:35
1.我想請問一下 我與我前夫在101年6月判決離婚..與我現任丈夫在同年9月結婚 同年10月生下我兒子(我現任丈夫的,非前夫的) ,而戶政事務所報的戶口姓是跟我姓,但是要改我現任丈夫的姓氏,他們說要辦否認之訴,
2:現在法院已經說要開庭了,我從友人得之我前夫說他不會答應,還說要請律師告我們,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
希望各界專業大大幫忙~感謝
黃小蛙 102-01-16 09:12

各位律師好,因為家裡最近與他人有土地糾紛,主要是我們家在山上有一塊地,因與相鄰的土地有問題,所以家裡有提出告訴,沒想到近日竟發生有人冒用我媽媽的名義寫信給縣政府檢舉整座山的其他人違法開發跟違建等,上面還蓋有我媽媽的章,但筆蹟完全不同,但對方又四處散播是媽媽去檢舉各位鄰居,造成媽媽的名譽鄰居對媽媽的不諒解導致媽媽的精神狀況很差,很怕出門會遭受不利,

想請問我們現在該如何處理?另可向司法單位要求查可疑人物的筆蹟反告偽造文書嗎?

還有如果查明筆蹟不是媽媽的,是否可向散播不實謠言的人提出告訴?

另外散播不實謠言的人宣稱是某公家機關的公務員指出是媽媽檢舉的(有指名是哪位公務員)

請問是否可以要求該公務員對質?

謝謝大家的解答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09:51

1.如果非您筆跡,可拿檢舉信向司法單位告訴偽造文書

2.如果確認筆蹟不是您媽媽的,建議蒐證散播不實謠言的人的談話錄音』後再告毀謗

3.可要求該公務員對質,但您應該先去求證錄音是否是該公務員指出是您媽媽說的。

果若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宣傳本所網頁(google+1或臉書分享),如果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這個人的行為已經違反偽造文書以及公然誹謗罪了

如果沒有證據可證明是誰做的,建議你們直接到派出所報案
或是有證據可以證明是誰做的,就快去請律師幫你們,這樣更有效率

抓到之後,就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名譽損失、精神損失

還有問題,可來電問我

climent518 102-01-16 06:17

敬啟者,您好:

冒昧於網路上請教法律相關問題,請指教,謝謝。

家人因一時不察誤觸法網(偽造文書),經法院判決如下:

判決主文:OOO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

事實及理由(節錄):...... 末查,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並已坦承犯錯,被告經此科刑之教訓,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暫不執行其刑為當,爰併予宣告緩刑3年,用啟自新。

請教諸位律師幾個問題,敬請指教,謝謝您們的幫忙。

1、法院給予緩刑之判決是否表示我們暫時不需繳納罰金?因判決已近半年,目前亦尚未收到法院相關的繳納通知單。

2、緩刑期間被告是否可以陪同家人辦理國外旅遊?出國前是否需要向法院或警政機關申請?

3、緩刑期滿後,被告是否會有前科之記載?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10:23

1、法院給予緩刑之判決表示不需繳納罰金。

2、緩刑期間被告可以陪同家人辦理國外旅遊,出國前不需要向法院或警政機關申請。

3、緩刑期滿後,被告會有前科之記載。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宣傳本所網頁(google+1或臉書分享),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climent518 102-01-16 16:50

謝謝蔡律師的熱心回覆!

 

 

102-01-16 01:37

請問一下律師們..

今天 有一位fb社團裡的車友

po了某個文章

後來 另一位車友 留言 :

回壓就一定安靜嗎^^?
你這樣說 到不如說不要改裝好了.
還有偉士牌也不要騎.勁戰其實也沒小聲到哪.小B,DIO那些二行
程的車怎麼辦??
我覺得如果真的淺眠,容易被吵醒的話你換好一點的隔音設備比較實在


之後我也在上面留言:
有時候真的覺得.大聲有什麼用.像神經病一樣要大家注意你嗎?
"容易被吵醒的話你換好一點的隔音設備比較實在"就是會有這種想法的人
改大聲自己爽.別人家管他去死
---------------------------------------------------------------
過沒多久 他把我們的聊天內容拍下來傳給我 說:

有幾點要跟妳說,1 妳有看過改缸車小聲嗎?,並不是為了引人注目才大聲,有沒有用妳可以找時間,妳騎車來我們試試看
2. 7-11一個月應該沒多少錢吧,不要在帶罵人的語言在社團了,妳這是已經構成毀謗公然侮辱囉,凡事三思啊

這張照片+$5000拿去警局妳知道會怎樣嗎^^公開道歉吧

----------------------------------------------------------------------
請問 我這樣有公然侮辱.毀謗嗎???
他說的那句 " 這張照片+$5000拿去警局妳知道會怎樣嗎^^ " 是否恐嚇呢??

我也很淺眠
我也超討厭改裝機車的引擎聲

不過,就法依法
你的留言或許有點會可能會構成妨害名譽
以後還是不要留些有爭議的詞彙
以免爭端

至於,他要提告有沒有構成恐嚇
其實,提告是權利行為,所以不會構成恐嚇

建議就不要再爭執了
以和為貴,大家各退一步,反正他現在也沒有要告你的意思,這樣就好了

102-01-15 16:44

請問一下

被害人或遺屬,如符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3條所定者,得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南分會

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可以請各大律師 幫我解說以上的意思嗎

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或受重傷者,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據此,只有因犯罪導致被害人死亡重傷之情形,被害人或其遺屬才得以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以上簡單答覆,如果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joan 102-01-15 14:10

律師您好 以下是我想問的問題..

1. 於92/01/04結婚至101/10/05離婚..近日接獲前夫至法院申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2. 前夫於結婚工作不穩定..經常性的換工作,沒錢就跟家裡和我要錢花用,小孩生活費及學費由我和婆婆共同負擔(在幾次吵架中他有在郵件中承認無負擔家計,和所賺的錢拿到酒店花掉)
3.我有固定工作薪水每個月省吃儉用,多少有些存款
4. 97年婆婆以前夫名義買了一筆土地(目前公告現值530萬/現價約800萬),99年婆婆為前夫開設建設公司(資本額為100萬) (目前主張公司為贈與,要如何確定)
5. 前夫當了老闆但並未因此盡到貼補家用的責任,每個月他自己的電話費和小孩保險及預借現金卡均由我這邊支出..也沒歸還... (我存簿上有扣款記錄)
6. 在離婚前,前夫一本存摺都沒有,也就是沒有存款...離婚後更是要分我財產,這樣我該如何處理? 他向法院訴請他有負債20萬,要求我給付他50萬,他主張所開設的公司是他媽媽所贈與的所以我無法分配到,但未提到那筆土地...(他可能不知道有這塊)
7.我需要提供什麼證明說我的存款是我辛苦靠勞力賺來的,並不是他每個月有支付我生活的?
8.我沒有動產,幾乎都是現金存款(約50萬)和定期的儲蓄保險(30萬),和一張境外的投資型保單約55萬這查的到嗎?
9.他提出分配剩餘財產後..如果經法院調查後,如果他的財產比我多..我提起反訴勝算大嗎?

10.我有去地政事務所查該筆土地地籍謄本確實登記原因欄之登記為「買賣」,而非「贈與」,所以這是不是表示是以買賣的方式取得該筆土地,所以我提出反訴爭取婚後剩餘財產勝算很大囉?如果他媽媽提出證明用自己名字去銀行借錢買這筆土地的,只是土地登記我前夫名字,這樣算是無償取得嗎? 是不是為您所說的是金錢贈與而不是土地贈與? 如土地贈與就應該在土地謄本上顯示出"贈與"對嗎?像這樣訴訟大約會要花多少時間結束呢?

11.他主張所開設的公司和土地是他媽媽所贈與的,這個可以在這次訴訟中去國稅局補繳贈與稅嗎?這樣我不就爭取不到了?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幫我解答好嗎?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對方提起剩餘財產分配訴訟,但並非能夠要求到您的一半財產,若分配有不公平,法官仍會另外裁決,且對方名下既有土地一筆,您應主張一併分配,而該土地既然高過您財產的價值,變成您可以要求與其分配,至於對方主張贈與,則為其抗辯,其仍應負舉證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奇 102-01-15 13:30
律師謝謝您回覆我的問題,有一點我不太懂,哥哥如果進入監獄再回來,家裡換鎖不構成強制罪。那如果他現在住在我名下房子,戶長也是我,那我等他出門換鎖不讓他進入家中,這樣算強制罪嗎?當初是爸媽同意他進入暫時居住。我也沒有繼承父母財產,是我自己賺錢購買房子扶養爸媽。
您好: 此種情形也不會構成強制罪.
義兒 102-01-14 22:15

律師你好..請問毆打親生父母.有驗傷單.刑責有多重.幾年????

您好,

      一般毆打他人成傷的話,依傷勢輕重可能構成刑法第277條以及第278條的普通傷害以及重傷罪;對象如果是父母等「直系血親尊親屬」,依第280條規定加重二分之一。

何小錪 102-01-14 21:41
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們有塊土地共有ㄉ~~然後呢~現在出現ㄌ一個在台中ㄉ代書~說要幫我們辦強制分割~~就是同意分割ㄉ人要收一坪3000塊分3期收第一期30趴~第2期30趴~第3期3趴~確定分割在10趴~可是我問他說收錢為什麼不同意分割ㄉ人一起出來~一起繳費用~他說要一個一個這樣收~~我想問一下這樣是對ㄉ嗎~我覺得我們完全沒保障~~想請問一下張律師~我應該要注意些什麼事
1.如果沒有辦法信任對方 建議還是透過法律途徑主張分割就好 2.可以先協議如果協議不成考慮是否由法院裁判分割
夾心 102-01-14 21:13

3號晚上我在行經和誠路時撞到一位正在工作中的導車人員 他身穿反光衣手拿指揮棒還是被我正面撞個正著..當然我不是故意撞他的雖然當時有些小雨但是我真的沒看到他撞上去,現在他躺在醫院小腿兩根骨頭都斷了至少今年應該無法工作了!!他現年63他有說他一個月25K他至少還可以做兩年一年算30萬至少還有60萬的進帳他因為已經勞退了公司只有給他職災保單請問他這樣的要求合理嗎??也有說談不攏就是上法院了!!懇請律師協助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5 01:20

如果和解不成就只能讓法官判決,基本上您精神賠償費用就很嚇人了。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私密詢問或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您好,

      在和解的階段,對於金額的請求是不會考慮在法律上合不合法,只有您接不接受而已。如果金額方面談不攏勢必須要上法院才有辦法解決,對方也有可能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可以多查查網路上的判決,看看法院判決的額度,先自己有個底。

DAVID 102-01-14 15:55

請教律師:

A有間動產借名登記於B名下,(有錄音及文書可證明)

如今因為A與B在金錢上有糾分,此時A便要求B將該房屋所有權反還登記於A名下,但B卻表示非得要A還錢以後它才願意反還,但問題是A認為是B欠他錢,b這樣無疑是逼迫它認帳!

想請問律師針對房子而言B既然承認房子是A所有,那他可以這樣主張嗎?

房子所有權跟到底誰欠誰錢不是二回事嗎?這樣B算侵佔嗎?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6:41

你這個狀況告侵占不一定會成立,建議提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房屋,

不過如果當初沒有借名契約,請求會有困難,建議將當初匯款記錄蒐集好再提告

如果,這筆借款與買房屋有關的話

這就難說了,對方或許甚至可以擺脫掉借名登記

 

如果兩者沒有關係

對方就不能主張同時履行抗辯

小藍 102-01-14 15:29

各位律師們好

日前因兒少法..觸犯法律,以妨礙性自主被起訴

但得以緩起訴,今日收到檢察官判決,依原偵查庭判決緩起訴

故有下列幾點問題請教:

1.此判決為最終結案?

2.偵查庭說緩起訴會繳交罰金3萬..但還沒收到??所以該如何確保定案??避免因為未繳納罰金散失此機會!!

3.緩起訴期間是否可報考相關公職或警察?

以上請各位大大協助~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6:45

過陣子地檢署會寄執行通知,到時再去繳錢,

另沒有褫奪公權當然可以考公職

緩起訴的條件

一定要遵守,否則會被撤銷

千萬不可等閒視之

小楓 102-01-15 17:45
回覆 小藍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們好

日前因兒少法..觸犯法律,以妨礙性自主被起訴

但 ... (恕刪)

 你好~

請問後來這件事情~如何解決呢?

小弟很想了解

阿岳 102-03-27 07:26

dear 小藍 ,不知道是否可以跟你詢問一下案情的過程呢?因為小弟我也是跟你有一樣的遭遇,想問問看你是怎麼爭取到緩起訴的?我的及時通帳號是linlinlin5409,希望你能加我詳聊!

DVD 102-01-14 05:36

請教 律師
本人揭穿電梯公司維修不實已觸及詐欺事項,而且人事時地物證據確鑿部分已遂,電梯公司也確認疏失,並專程派員至社區參加管委會為此電梯事件所召開的會議致歉,會中本人因意見與管委會不合而提前離開會議,事隔1天管委會隨即公告會議內容隻字未提電梯事件...避重就輕,模糊焦點,袒護廠商,會前本人有簽到...會後決議事項本人完全不知也未參與其中...所公告之決議事項的參與名單有本人名字...本人已針對公告寄出存證信函....請問這是否符合公告不實,偽造文書背信或其他罪責....電梯是大廠...社區70戶有4部電梯...以上請教 律師謝謝

一、維修的部分,如果涉及詐欺,你可以直接去警察局告。

二、會議記錄的部分,還是要看會議到底如何進行,進行了什麼、討論了什麼;因為你都不在現場,這樣就很難去指出對方的錯誤。

 

建議:大家都是鄰居也都用得到電梯,維修不實,會影響大家的身家性命,住戶應該一致要求電梯公司解決;還真多虧有你這麼熱心的住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