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述 我在FB販售一組日本公司的釣具
我確定他是正品 但是 是工廠流出的 也就是未經官方許可販售的
但重點是 我一直到了收到律師信 才知道原來這樣也算仿冒品
問題是 我的律師信內容有提到
1.本公司依法得請求排除侵害,並請求XXX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2.請立即撤除網頁並停止販售該仿冒品,並於文到5日內將庫存之仿冒品悉數交由律師事務所銷毀,並出面協商損害賠償事宜及切結保證爾後絕不再為相同或類似之侵權行為,否則本公司將依法追究應負之法律刑責,絕不寬貸..等語,並檢附相關資料前來
文中提到的 切結保證爾後不再犯 否則將依法追究刑責 絕不寬貸
代表他這次只是由律師代為處理 願意跟我私下和解的意思嗎?
因為他直接要我出面協商賠償事宜
意思是這件事還未走到法律訴訟對嗎?
但為何他第一點又提到將追究刑事責任 這樣的律師信到底算不算已經開始訴訟了
如果我跟他和解金談的攏 是否就可以息事寧人了!
補充一點 並沒有警察找上門 我也沒有去做筆錄
目前就只有律師信一封

您好:
請教問題: 祖先留下一筆共有地尚未辦分割及重測, 持有人為叔公. 伯父. 我爸.
叔叔, 各持有人均用圍籬區分持有地各自耕種且田地接緊鄰產業道路可以各自
進入自己的田地.叔叔種植香蕉因種在圍籬旁, 所以他的香蕉及香蕉葉會越過圍
籬遮到我家田裡的檳榔樹, 我爸有跟叔叔談過不要種太接近圍籬, 因為香蕉及香
蕉葉會掉到我家田裡且會遮住檳榔, 叔叔回答誰規定不能種在籬笆邊, 而且土地
是誰的還不知道. 以下幾項問題請教各位律師:
1.越過圍籬的香蕉及香蕉葉我可以砍掉嗎?須有第三人證在場?例如里長….
或則拍照存證等.
2.共有地未分割各自圍圍籬區分又有進出道路, 我叔叔進入我爸田裡可以不用告
知嗎?
3.叔叔養狗把鐵籠放在我家空地, 狗的排泄物也不清, 樹也種在我家空地, 燒材火
也在我家空地跟他講請他移除他也不理我該怎麼辦? 難道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
人之身嗎?
4.雖然共有地尚未分割, 各自皆有圍籬區分, 是否擁有地權及使用權?
5.共有地的四戶持有人其中有三戶決定分割, 若採強制分割叔叔不願分擔費用
是要我們三戶分擔? 還是法院會強制他繳納?
6.我爸跟叔叔的地部分重疊, 若強制分割他不願配合商討換地或重測那該怎麼
辦?
謝謝!


但是要實習所以已提早告知房東太太說我不租了 (每個月11000)
但是她都依直拖,一下子說老公開刀,一下子說我們這樣不行,要我們找人(找過了,但是沒人願意)
我們是學生合租的
合約上有寫
第12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致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賠償損害,如甲方因涉訴訟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等,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18條: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貸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 2.租貸期間內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所以要怎麼辦,他都打電話來說要告我們 但是押金全數27000沒收 請問一下他們這樣做有法律依據嗎? 因為我們有提前說,押金也不敢要回來 但是12條跟18條紅字部分感覺把我們吃死死的 我們該怎麼辦?下禮拜我們就要在學校面對面說了 還有押金之類的是要怎麼辦? 請幫幫我們!我們會非常地感謝您!!!



1父親從未工作養育我們 一切由母親包辦 之前還未離婚時住在一起少說也有12-13年(這個很難提出證據吧因為之前的鄰居已經都不再了)
2父親曾經因為家暴母親而離婚(當庭直接說小孩她都不要要就拿去)
3父親曾盜領我的保險金(被保險人是我 要保險人是我媽 這樣他沒資格領八)
4父親的家暴曾造成我精神上的創傷(當兵被驗出精神異常 被驗退)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們這樣如果我的父親去法院告我們未盡扶養義務 會告的贏嗎
現在還要照顧辛苦養我們的母親 而父親卻想坐享其成 媽媽心理面沒辦法平衡 總認為說她付出哪麼多才剛要享福 一個沒付出的人 卻突然間也要來享福 如果要提出證據 哪該是哪些證據呢
請給我一些建議 還有如果請律師大約要多少錢呢 感恩


各位律師好
1.不好意思打擾了,大概三十年前我奶奶過世留有房子一棟,當初我爸他們兄弟姊妹四人共同繼承,但大姑與二姑因傳統重男輕女觀念主動拋棄繼承權,所以那筆有房子的地產變成我爸跟大伯共有,大約27年前說房子要出租裝修需一筆費用,我爸當時後沒錢協議由日後房租扣款至付清為止,這段期間又推說我奶奶墳墓要整修與管理需一筆費用,藉故又把共有房租延後至今沒給過半毛錢,最近我爸跟大伯父老婆談租金的事情(因為大伯父不敢跟我爸對質),結果對方氣沖沖說錢還到現在都沒還完,並且告知說我爸從頭到尾只有土地權的一半也就是10坪,以上的建物是他們家的沒我爸的份,並且強迫我爸要把另一半權利便宜賣給他兒子,請問如果當初協議是由兩人共同繼承,他們欠了快30年的租金都沒給,現在還說我們只有土地權沒房屋這樣合理嗎?現在對方拒接任何親戚電話,我們是否能提告強迫對方到法院出面說明?這邊如要提告是否要去民事法庭提告?
2.如提告我們是否能在起訴書上面提出金額賠償?因為那房子27年前租金是兩萬,照月份算租金最少值2x12x27=648萬,扣掉裝修費與墳墓管理費後除2,才是我爸實際該拿但一直沒拿的那份,但對方目前推說那筆錢還沒還清,但同期間附近約25年前我們家也在高雄有整修另一棟透天房子,弄得更大更好花費約70萬,而有爭議的房子當時市價是300萬,怎麼算應該也早該還完了卻像無底洞一樣推說還不清,如果對方硬扯說修房子超過我們認定合理價70萬以上,甚至超過當時房價的300萬去整修,以至於現在整修費還沒還清無法給我爸該有的那份租金收入,若對方只有口頭上漫天喊價卻無證明相關收據票據等,到時候法官認證會相信他們單方面的話嗎?會不會判出來我們沒拿到半毛租金還要倒貼對方幾百萬? (因為已經從早年的1百萬喊至150萬,目前又改口說是200萬...)
3.如果對方無法提出有效的證明來讓雙方點頭,並釐清這27年來帳務上的恩怨(我已經可以想像他們會把30年前市價300萬的房子說成花一千萬裝修),在不可能會有結論的情況下導致雙方無法結算帳務,我是否能請法官以公平公正原則訴請立場顛倒,接下來的27年由我家負責裝修現有房子與奶奶墳葬費用,並且用全額租金來支付,對方不得過問~(除非對方能提出更正確不灌水的帳單)?以上麻煩了,感謝您~



律師你好
當初還沒離婚.我就先把孩子戶口遷到我岳母戶籍.我本身戶籍在嘉義.可是在台南上班.因為我們是跟老闆.跑全省.後來我把孩子與太太帶回雲林岳母家.我每個月給太太四萬元.到現在離婚我也是依樣給他.有時3萬有時4萬.離婚我岳母不知道.所以我有放假還是回岳母家.當初我們離婚.在協議書上有寫到.2名小孩各自付一半.監護權在我身上.還有條件.我有寫到孩子暫時放你家.如果女方有在嫁人我就把小孩帶走.當初離婚.我沒把小孩帶走我是為了岳母.很疼小孩.所以我一直放在岳母家.給岳母與前妻照顧.
第一個問題.我可以在我岳母戶籍地.直接把孩子遷出到我嘉義的戶籍地嗎.再帶走孩子嗎.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第二個問題.前妻嫁給我後沒在工作.我捫在網路上認識.後來我才知道.還沒離婚之前有國3次婚姻.跟我在一起還沒離婚.後來有孩子她才去找人跟她先生辦離婚.這是我後來才知道.嫁給我後.他也在銀行欠好幾佰萬.我也是後來才知道.離婚後也是一樣欠銀行錢.我在102年2月8日.我們吵架.用簡信回話.前妻有說他已經把銀行欠錢.已環完.說我已經不怕我把還自帶走.簡信我有留下來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第三各問題.還是走法院.請律師處裡.要一定能成功把我孩子帶走.
第四各問題.前妻沒在工作.那有錢環銀行.還有我岳母.二.三年前有出車禍.現在走路會一破.也不能工作.我岳母60多歲.前妻快要30歲.
第五個問題.本身我家.嘉義我媽媽也沒在工作.
第六問題.去年12月中.我開一家工程行.收入還可以.月入還有10萬.因為我們有3位股東依各月平均月收入有50萬.公司負者人是我.股東也是沒登記.是私底下說好.
第七個問題.我知道現在走法院.不像以前只有男方贏.法官會以小孩.家人一邊.社工會去評估.可是我小孩大而子5歲.小兒2歲.如果能帶走一個.我希望帶走大兒子
第8個問題.我前妻身體也不好.心臟有問題.有時候要掛急珍.
第九個問題.我在懷疑.小兒仔不是我的.我有想過驗DNA.如果不是我生.我離婚7個月.我還能告我簽妻嗎
第十個問題.結婚到現在.小孩子.前妻(沒離婚之前)生活開銷都是我在賺錢養家..
我要贏.我要贏 我要贏

律師你好
當初還沒離婚.我就先把孩子戶口遷到我岳母戶籍.我本身戶籍在嘉義.可是在台南上班.因為我們是跟老闆.跑全省.後來我把孩子與太太帶回雲林岳母家.我每個月給太太四萬元.到現在離婚我也是依樣給他.有時3萬有時4萬.離婚我岳母不知道.所以我有放假還是回岳母家.當初我們離婚.在協議書上有寫到.2名小孩各自付一半.監護權在我身上.還有條件.我有寫到孩子暫時放你家.如果女方有在嫁人我就把小孩帶走.當初離婚.我沒把小孩帶走我是為了岳母.很疼小孩.所以我一直放在岳母家.給岳母與前妻照顧.
第一個問題.我可以在我岳母戶籍地.直接把孩子遷出到我嘉義的戶籍地嗎.再帶走孩子嗎.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第二個問題.前妻嫁給我後沒在工作.我捫在網路上認識.後來我才知道.還沒離婚之前有國3次婚姻.跟我在一起還沒離婚.後來有孩子她才去找人跟她先生辦離婚.這是我後來才知道.嫁給我後.他也在銀行欠好幾佰萬.我也是後來才知道.離婚後也是一樣欠銀行錢.我在102年2月8日.我們吵架.用簡信回話.前妻有說他已經把銀行欠錢.已環完.說我已經不怕我把還自帶走.簡信我有留下來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第三各問題.還是走法院.請律師處裡.要一定能成功把我孩子帶走.
第四各問題.前妻沒在工作.那有錢環銀行.還有我岳母.二.三年前有出車禍.現在走路會一破.也不能工作.我岳母60多歲.前妻快要30歲.
第五個問題.本身我家.嘉義我媽媽也沒在工作.
第六問題.去年12月中.我開一家工程行.收入還可以.月入還有10萬.因為我們有3位股東依各月平均月收入有50萬.公司負者人是我.股東也是沒登記.是私底下說好.
第七個問題.我知道現在走法院.不像以前只有男方贏.法官會以小孩.家人一邊.社工會去評估.可是我小孩大而子5歲.小兒2歲.如果能帶走一個.我希望帶走大兒子
第8個問題.我前妻身體也不好.心臟有問題.有時候要掛急珍.
第九個問題.我在懷疑.小兒仔不是我的.我有想過驗DNA.如果不是我生.我離婚7個月.我還能告我簽妻嗎
第十個問題.結婚到現在.小孩子.前妻(沒離婚之前)生活開銷都是我在賺錢養家..
我要贏.我要贏 我要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要回歸到您們的離婚協議書如何約定,才能進一步分析解決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問對方請問不是要幫我辦車貸增貸嗎
我神麼時後才能辦呢 這時對方說我過幾天幫你問問 過了幾天我打電話給對方說
我能辦貸了嗎 對方說可以 我又說一定會過件嗎 對方說一定過件但車子要留在我這
我問為神麼要留車 對方說因要給配合的銀行照相與審核還說要我放心一個禮拜後
車子就會還我 貸款金額也會會到我的銀行戶頭 所以我才會相信他會幫我辦汽車增貸
也因這樣我才留車 但再辦貸過程時又打給我要求我去申請新的行照 我問要做神麼
對方說 銀行要看行照 我問為神麼 不是有影本放在那了嗎 對方又說
要正本比較會過件 因行照正本不在我這 所以我才又去申請行照 交給他 事後一個禮拜過了
我要求要簽回車子 對方卻說還沒因我之前有遲繳紀錄 所以銀行要再來看車子
要我下禮拜2再去牽車 事後當下覺得怪怪 所以詢問了我認的乾哥跟他說事情的大慨
乾哥跟我要了電話與對方聯絡 詢問說能不能先牽車回來銀行要看車時我們在牽去
對方說要禮拜一才能牽車 所以要我們禮拜一再去牽 乾哥掛上電話後
問我對方禮拜六有營業嗎 我說有 所以隔天大約中午時與乾哥跟乾哥的友人一同前往對方的店
到店裡時詢問對方車子呢 對方說已轉賣給權利車行 要我們自己去贖回
給我們對方的電話 當下乾哥與對方的權利車行詢問車子
對方說已轉賣 要贖回需要拿20幾萬去贖回 到這我才知道我被騙了 對方說車子已轉賣
但事實並沒轉賣 證據在網路上 現在對方當初有給我簽一份 買賣度讓書 當時詢問為何牽這份對方表明只是要留個依據 當下心想對方是在幫我辦貸款的所以我才會相信他 如上述提告有可能要回車子 嗎 我知道車子 現在是不能轉賣因還在貸款中 所以對方賣給權利車 現在我該怎麼做才能贖回車子 請各位律師教教我 感激不盡






第一個案子: 朋友原本為該公司新進員工,但是還沒考取證照… 所以其主管將保單掛件在業務員妻子名下, 我朋友與其妻子於保單簽收前都未經謀面, 且業務員簽名欄位也非其妻子親簽… 後因主管的性騷擾,我朋友離職後…越想越不對… 她雖然離職,但後面的保費繳進來,佣金變成他們夫妻領走… 我想,這對任何一個人都是難以接受的… 但是印象中保單是自始無效沒錯吧@@a 因為事情過二、三年了,保費都漲四、五次了, 要買新的又無力負擔… ------------------------------- 第二個案子: 另一個朋友就更誇張了~她是有證照的, 因為性騷擾離職的關係~本來她的親戚已經簽好醫療險~ 是三年前完全還本不到扣型的那種~ 結果送回公司,被這個主管整份要保書重新寫過,業務員改成他的妻子… 我想,這對任何一個人來說,應該都很XXXXX! 但是又遇上停售…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跟親戚交待…其實保單好像是無效的… ------------------------------- 我想幫我朋友跟他們公司主張的是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裡的~ 第四章:招攬行為 第十五條 業務員經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視為該所屬公司授權範圍之行為,所屬公司對其登錄 之業務員應嚴加管理並就其業務員招攬行為所生之損害依法負連帶責任。業務員同時登錄 為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業務員者,其分別登錄之所屬公司應依法負連帶責任。 前項授權,應以書面為之,並載明於其登錄證上。 第一項所稱保險招攬之行為,係指業務員從事下列之行為: 一、解釋保險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 二、說明填寫要保書注意事項。 三、轉送要保文件及保險單。 四、其他經所屬公司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 業務員應於所招攬之要保書上親自簽名並記載其登錄字號。但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 限。 這樣的話,可以單純對業務員夫妻懲處而不影響到保單的權益嗎? ==================================== 阿~因為去年的新聞好像鬧很大, 所以如果板上有該公司的員工, 你們想去通風報信也就由你們了~ 基本上我證據都收集的差不多了… 那什麼白痴區部主管還想讓那個性騷擾慣犯回去上班, 還來要求還在職的被性騷擾受害者離職… 可以不用這麼誇張! 由於受害者多為弱勢又不可能跟家裡說, 所以大多沒辦法申請法律扶助… 不知道有沒有能幫忙的律師大人可以援助一下, 當然,不是讓您做白工…只是可能要等賠償下來才能給付您。 另外想請教有無規範壽險公司行政主管的法條, 因為這各種惡行,公司其實早就都知道,但是完全無人能管, 妳被性騷擾了,要就離職,不然就忍耐!→這什麼狗屁東西!! 公司主管知情不報,更可惡還協助串供、淹滅證據! 公司應該也要負法律責任進行相關賠償事宜,怎麼會只切割了就了事…
另外,聽說有能力提告的人,目前在偵查庭階段,有一次的訊問,有提到公司是知道的,
請問我能把訊問資料COPY出來嗎? ====================================== 大過年還要整理這些東西,真的很無奈…




妨害名譽罪包括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如果所指陳或傳述之「具體事實」足以毀損特定人之名譽者,應已構成誹謗罪,又若僅僅是單純地抽象漫?者,則是公然侮辱罪的問題。
不過總結來講,重點還是所謂的「陳述內容是否足以明確地讓其他閱聽之人得以因此獲悉足以貶損某特定人名譽的資訊,亦即這個資訊要與提告的被害人間是有一定明確的連結才行。
本件依你所述,如果只是他自己單純對號入座,應當不會構成妨害名譽罪,不過具體而言還是要看你的貼文內容才能確定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本人父親和某位出資者,共同合作成立一間公司,雙方持股對方70%,我們是技術入股30%,我們的30%股份登記在我名下,公司資金帳戶由出資者管理。
因我們是技術入股,公司成立之後,我立刻和公司申請聘僱2位專業人員來協助研發,但是出資者卻以公司沒錢來拖延,直到後來也不了了之。
出資者對我父子提出詐欺告訴,原因如下:
因公司購買一些設備,這些設備是由我去購買,購買這些設備是經由公司同意才購買,並無合約簽訂,公司已分批支付約75%貨款,可是後來金我們和公司催討25%的餘款,公司一直以沒錢來拖延,導致設備無法全部交付。
ps:因訂購這些設備,是從國外訂購,一套系統設備有3個不同設備組成,我們已交付其中1個設備,但是因為尾款25%未付,所以無法從國外廠商那取回2個設備,因為是同時訂購,所以剩下2個設備都有尾款未支付,廠商也不可能讓我們取回設備。
現出資者告我們詐欺,第一次開偵查庭已經約2年,那時出資者提出的設備資料,並不是我們賣給他的設備資料,我們在偵查庭也出相關資料證明,也提出尾款未支付,在公司股東會議都有記錄,那時也像檢察官提出是否可以保留屋告追朔權,在那後來都無在發傳票。
直到2月初突然又收到傳票,我去偵查庭到案說明,發現檢察官換人了,並且檢察官偵查問話非常激動,常常拍桌子,在偵查庭還辱罵我."社會的白爛",我沒前科這輩子只上過2次法庭,檢察官拍桌子讓我非常害怕,所以有時的問話我回答的很緊張,有時說錯話,我只想把事情來龍去脈說清楚給檢察官知道,檢察官常常阻止我說,只一直針對設備來問話,這位檢察官對第一次偵查詢記錄都沒提,全程只問我設備的交易金額及交貨問題,也沒和出資方問話就結束偵查,都無提問對方為何不支付尾款。
檢查開庭結束後,我問律師,律師說會突然換檢察官也很奇怪,而且第二次偵查庭,檢察官好像很情緒化的偵查,肯定會起訴我們詐欺。
我們和出資者合作是技術入股,但是連基本的研發人員都不聘請,那是否對方也是詐欺我們來和他合作呢?
第二次開偵查庭,我們提出我們擁有的專利(30多個清單,都有專利字號)證明我們不是詐騙,而是真正擁有技術,檢察官竟然不接受,說他要去哪查這些專利。
請熱心賜教...感恩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律師說會突然換檢察官也很奇怪?哪裡奇怪?兩年案件還沒結,不換才奇怪吧!
蔡律師你好.
因公司購買一些設備,這些設備是由我去購買,購買這些設備是經由公司同意才購買,並無合約簽訂,公司已分批支付約75%貨款,可是後來金我們和公司催討25%的餘款,公司一直以沒錢來拖延,導致設備無法全部交付。
ps:因訂購這些設備,是從國外訂購,一套系統設備有3個不同設備組成,我們已交付其中1個設備,但是因為尾款25%未付,所以無法從國外廠商那取回2個設備,因為是同時訂購,所以剩下2個設備都有尾款未支付,廠商也不可能讓我們取回設備。
現出資者告我們詐欺,第一次開偵查庭已經約2年,那時出資者提出的設備資料,並不是我們賣給他的設備資料,我們在偵查庭也出相關資料證明,也提出尾款未支付,在公司股東會議都有記錄,那時也像檢察官提出是否可以保留屋告追朔權,在那後來都無在發傳票。因為出資者不懂這些專業的設備.我們有和出資者報告購買這些設備和這些設備的功能.出資者同意後才購買的.因為公司的資金帳戶不是由我們保管.是出資者保管,他同意我們才能去購買
請不吝告知...謝謝

起因:我們家確實因為爸媽理財不當負債
以至於我跟老婆的薪水幾乎在幫家裡還債
而所有債務我老婆結婚前都知道
婚後還債的壓力加減是會有些抱怨
她回娘家多少是會跟她爸媽說
岳父母倒也都能體諒還幫我們求神問卜
我們夫妻倆也沒有很大的紛爭
反而一起同甘共苦
終於在最近我們痛定思痛
把房子賣掉還清所有貸款
全家一起迎接新的生活
打算從新開始
但就在最近
----------------------------------重點來了-------------------------------------
收到一封莫名的簡訊(有顯示號碼反撥轉語音)
是傳給我媽媽
簡訊的內容大致上是說
我老婆在上班地點甚至回娘家
到處去跟人家說四處去抱怨
我爸爸媽媽怎樣理財不慎害我們夫妻倆背債啦
沒錢幫小孩買衣服等等一大串
甚至說我們家騙婚啦害她嫁過來過苦日子啦
以及還說我不孝之類的
當下我媽媽拿給我們看這封簡訊
我們夫妻倆都感到莫名其妙也感到氣憤
當初因為還債壓力在還債過程
我們確實是有些抱怨畢竟賺的錢
轉帳進來就轉帳出去
但這些抱怨頂多關起房門說說就算了
我老婆也不是那種說三道四的人
就算她回娘家也只是讓她爸媽知道
前面提到岳父母都還幫我們去求神
所以最後我想請問的是
這封簡訊內容對我們夫妻倆有構成
什麼樣的罪嗎
還有一封這樣的簡訊
已經傷害到我們家裡的和諧
難道這個人可以這麼不負責任躲在背後放冷箭
不能把他揪出來嗎
有去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說很難認定暫時沒有受理
他請我去問律師在說
唉去哪找律師啊
因此想請線上的大家幫忙
在此先謝過了

起因:我們家確實因為爸媽理財不當負債
以至於我跟老婆的薪水幾乎在幫家裡還債
而所有債務我老婆結婚前都知道
婚後還債的壓力加減是會有些抱怨
她回娘家多少是會跟她爸媽說
岳父母倒也都能體諒還幫我們求神問卜
我們夫妻倆也沒有很大的紛爭
反而一起同甘共苦
終於在最近我們痛定思痛
把房子賣掉還清所有貸款
全家一起迎接新的生活
打算從新開始
但就在最近
重點來了
收到一封莫名的簡訊(有顯示號碼反撥轉語音)
是傳給我媽媽
簡訊的內容大致上是說
我老婆在上班地點甚至回娘家
到處去跟人家說四處去抱怨
我爸爸媽媽怎樣理財不慎害我們夫妻倆背債啦
沒錢幫小孩買衣服等等一大串
甚至說我們家騙婚啦害她嫁過來過苦日子啦
以及還說我不孝之類的
當下我媽媽拿給我們看這封簡訊
我們夫妻倆都感到莫名其妙也感到氣憤
當初因為還債壓力在還債過程
我們確實是有些抱怨畢竟賺的錢
轉帳進來就轉帳出去
但這些抱怨頂多關起房門說說就算了
我老婆也不是那種說三道四的人
就算她回娘家也只是讓她爸媽知道
前面提到岳父母都還幫我們去求神
所以最後我想請問的是
這封簡訊內容對我們夫妻倆有構成
什麼樣的罪嗎
還有一封這樣的簡訊
已經傷害到我們家裡的和諧
難道這個人可以這麼不負責任躲在背後放冷箭
不能把他揪出來嗎
有去派出所報案但員警說很難認定暫時沒有受理
他請我去問律師在說
唉去哪找律師啊
因此想請線上的大家幫忙
在此先謝過了


想請教律師 那張過期的傳票 上面的應到日期 是寫101年12月11號 到警察來家裡找A君這段時間 有一個月了 A君也沒有收到 任何通知 要A君102年1月22號 要去開庭 如果A君想請檢察官 可以讓他易科罰金 也希望可以分期 該怎麼說會比較好?


請問律師大人:
跟老婆結婚至今,一直在為此事煩惱著(親戚霸佔房屋不肯搬離),三兩天就小鬧一次!!
說明:
房屋為四棟連著,每棟隔牆皆有打通,3.4年前右邊兩棟已經過戶給我老婆(左邊兩戶是奶奶名字,以後是要過戶給伯父的),不過整塊土地所有權狀我們是1/2擁有,其他的1/2是屬於老婆奶奶的。
因為想說既然已成家,想樣我跟我老婆及家人一起同住,把打通部分封起來,所以想把房屋兩邊分配好,就請他堂弟搬過去奶奶那邊的房子,不過他卻耍流氓的不肯搬過去,還說要叫流氓來"喬",這種情形我該用甚麼方式請他搬離開呢?畢竟我們自己住右邊兩戶所有繳費也比較清楚。
還有,如果將他趕走,房屋或家具如果遭到破壞,又有甚麼應對措施呢?流氓來吵鬧有該如何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呢?
謝謝~











本件可以依本票請求給付票款(提民事訴訟或聲請本票裁定、支付命令),另外,你可以考慮看看是否要以假扣押查封他的財產以保全債權受償,至於和解書上辦理離婚登記的約款部分,無法強制執行,因此也不能提起訴訟請求履行。至於能否提起離婚之訴,關鍵可能在於你手上的證據是否充足,以及你們和解書的內容怎麼寫了,原則上,「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即已構成法定離婚事由,但如果和解書載明宥恕或不予追究等字句,則可能導致無法依此請求判決離婚。另外,在刑事部分事證充分的話,原則上當然可以對他們提起通姦罪的告訴,但這還是得要看你們和解書怎麼寫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應該在帳戶被扣走時就提異議訴訟,
現在要向朋友求償有點晚,不過只要有匯款記錄 ... (恕刪)
感謝律師回覆 ^^
因為那時被扣走我打電話給他, 他一直都不給我任何訊息和資料,我自己也不知要如何處理, 而且他也說會還我錢,說看拍賣完怎樣在處理,現在賣完了他一直怪我,說是因為我那筆錢,害他要還更多,而且我問他會慢慢還我錢嗎?他就一直說要保佑他中樂透, 原本我想說要不回來就算了,不過他這樣欺負人態度,我就想說討討看,如果討回來就算多的,如果要不回來也沒關係,所以請問律師我要到法院要求他還我錢那我要送那一科? 還有再請問我這樣算是借他人頭帳戶會不會被法官判罪呢? 謝謝


事情我簡單的描述一下
發生在去年的12月初的時候
有一個女同學在她的家人陪同之下到警察局報案
報案內容為我上學的途中在她家樓下等她(我沒有 而且我連她家在哪我都不知道)
在公車和捷運站以及捷運上跟蹤她上學(因為上學大致同路線 但我沒有跟蹤她的意思)
在捷運上用身體把她貼的很近然後在她耳邊吹氣且口出惡言(我跟她有保持一點距離 沒有吹氣 口出惡言是她先罵我看什麼看、看屁阿、看殺小、白目、臭俗仔等我才會進行反擊說那妳看什麼看)
其實還有很多 只是其他都是一些芝麼綠豆的小事
想請問一下 像這種非接觸性的性騷擾最後有可能會到法庭嗎? 判決多久會下來?
最重會怎麼樣?(雙方皆未成年)
我想做一些反擊的動作 像是誹謗或是誣告等 請問這些的追溯期會有多久?
(是否有律師可願意提供免費的面談諮詢?

因為爸爸那邊的親人都沒聯絡了,所以我就去法院買限定繼承聲請狀辦理,
寫了系統表,補印鑑、財產清冊…等,財產和債務方面都寫不清楚。
近期收到台南地院寄來的【家事裁定】,
內容大概就打聲請人因…死亡,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本院,本院依法為公示催告。
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之公告揭示之日起6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等。
內容都沒提到要幾日內登報寄回法院,打電話詢問承辦股,是說沒打就不用登報,
如果債權人找上門,直接給他們看裁定就好了,後面就等公示催告時間到什麼的。
二、他們收到的裁定都有說幾日內要登報並寄一份給法院,我收到的連登報字眼都沒有?
三、知識家問,有人說不管有沒有都要登報,才算完成公示催告…。
搞的有點頭昏了…,我有寄email詢問板橋地院,今天收到回信如下,
提到裁定內容應有如後所示之諭知(即登報),難道南部和北部做法都不一樣嗎?
我該相信那一種QQ
按民法第1157條第1項 規定,繼承人依法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時,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命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於一定期限內報明其債權。次按法院公示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報明 債權時之公告,應揭示於法院公告處、資訊網路及其他適當處所;法院認為必要時,並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或用其他方法公告之。家事事件法第130條第4項定有明文。是 台端因辦理所謂「限定繼承」事件(即繼承人開具遺產清冊之陳報)接獲法院裁定,裁定內容應有如後所示之諭知:「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20日內將本裁定前二項全文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並將登載證明檢送本院。」如仍有相關疑義可逕洽承辦股或本院訴訟輔導科【本院訴訟輔導科聯絡方式:(02)2261-6714轉1001或1002。】另關於遺產清冊陳報事件,係規定於 民國101年6月1日 施行之家事事件法第4編-家事非訟程序第7章-繼承事件中,所以 台端收到的為家事裁定而非民事裁定。





請問大律師我於上星期開離婚庭(我是反訴離婚的原告).法官問說2人是否願意放棄損害賠償.然後對方律師就說如果我願意放棄損害賠償.女方也願意放棄.因我沒請律師打離婚訴訟.對於法律上專有名詞.不太清楚.我就回答法官說我放棄損害賠償.對方也放棄了.然而事後我越想越不對.損害賠償是指什麼?是否就是精神賠償的意思.如果是的話我不願意放棄精神賠償訴訟.但法官寫損害賠償調解成立.2人均放棄訴訟.我誤解損害賠償的意思.以為是指財產上的損失.請問我該怎麼處理..請大律師幫幫我該如何處理...因我不懂損害賠償的意思也不知道他的賠償範圍.但我真的不願意放棄精神賠償..精神上已折磨我一年多了.現在錢要不到.小孩的監護權爭取條件我又比不上女方的條件好.幫幫我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