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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做天在看 102-01-26 04:00
民國87年求職被詐騙,被騙了3萬元,同年有開庭抓到人,被告是申辦市內電話人頭戶,檢察官問聽他們現場口語聲音是不是他們,我說不知道,也沒用電話來確認,當面講話跟電話中講話語音覺得有差別,就沒起訴被告,因電話是他們申辦的,可以以幫助犯來追究他們刑責嗎? 已經過了14年這樣還可以上訴嗎,上網查資料詐欺追訴期20年 另民國96年上網拍購物被詐騙,有跟警察報案提供證據,但都沒抓到人,確定被吃案,追訴期也還在嗎 如可以上訴怎麼上訴呢,因證據都不在了,要提出證據有點難度 以上2個問題麻煩律師幫忙回答,謝謝,感恩
阿徹 102-01-26 03:40
請問一下林律師!! 我日前和網友網路遊戲幣交易,發生一些糾紛,我賣他三千元台幣的遊戲幣,途中發生些誤會 因我方把遊戲幣過戶給錯人,對方說他沒收到! 後續他報警說網路被我詐騙!過幾天我銀行卡片被凍結之後我和對方馬上約出來約談這事情是什麼情形!他和我敘述說他那天確實沒收到遊戲幣! 我想說可能是我自己失誤 心想說好吧 這件事情花錢瞭事 和他談後說把他的和我購買的遊戲幣三千元歸還他後 並跟他簽一張和解書 過一個月後 收到法院傳單 !! 我就和對方聯絡說 張先生 我收到法院傳單了我們二月五號要開庭 並和他約出來說在寫一張和解書因為第一次寫的沒有蓋章和身分證 只有雙方資料並簽名而已!! 原本約說昨天出來再寫一張和解書! 哪知他突然和我要求說 欸!賴先生阿? 對了你某某某遊戲帳號內不是還有多少多少遊戲幣嗎? 既然你沒在玩了就過給我吧? 我當時不知道他的用意是什麼 和他說我沒在玩了 之後我猶豫了半小時都沒接他電話 他就傳封簡訊給我 說叫我快接 !! 結果我也是沒接 他就跟我說 再不接電話 他就不要跟我簽和解書了~~ 想問問林律師我這樣子二月五號是要拿第一張去開庭嗎?對方這樣算不算是突然獅子大開口? 還是我還要想辦法在約他寫第二張? 因為他事前也經跟我答應好說過兩天有空要約出來寫 卻在約出來前晚跟我要求某某遊戲的遊戲幣 因我沒給他 他就說他不出來寫和解第二張了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1-26 21:47
你收了他3000元,本來應該要匯遊戲幣給他,結果匯錯人。這件事情你必需向檢察官說清楚,並舉出證明,例如,給錯人是給誰了,時間,電腦紀錄等等。第一次和解書當然也很重要,另外,你目前還是拿了人家3000元,卻沒有給人家遊戲幣,要怎麼處理,也要解釋清楚。
大G 102-01-26 00:00

各位大律師好: 小弟在1/23 18:35 在一處雙向為二線道的路段發生車禍車禍經過是這樣的,當時我騎在內線車道(車道未標示為禁行機車),右側突然有一台機車從車縫中衝出來(右側沒有路只有停車場出入口),使得我跟對方的車發生碰撞碰撞後沒有移動現場,但是我機車的位置滑向對向車道,對方機車躺在雙黃線上,對方就坐在地上裝病的很嚴重,所以他先送去醫院,而我留在事故現場等警察畫完圖及拍照後一同到交通隊做筆錄,做完筆錄感覺身體不適,才到醫院檢查,檢查結果左邊第八根肋骨骨折(斷掉),當時我就看到對方好好的很清醒還可以走出去醫院抽菸,經醫生觀察後叫我回家休息(對方比我還早離開醫院),我也申請了診斷證明,馬上送到交通隊,但警察說對方也還沒去做筆錄,警察也有說15天內看雙方能不能私下和解,所以我就在1/24 18:46主動打電話給對方談怎樣處理,但接電話的是對方的女兒,就說是我逆向撞到他爸(.............),電話中我口氣都很好,但對方的態度很強硬,對方以為我身體沒事,看我當場還可以跟警察說話,但殊不知我做完筆錄有去醫院檢查,但對方聽到我也有受傷就說了一句,你受傷你就去死(台語),全程我都有錄音,且開擴音,當場聽到的有我爸、媽及岳父、岳母、老婆、小孩、姊姊、姊夫,請問就光這樣子能對他提告嗎?是否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呢?(我有看過法條,還是有點不太確定這樣是否成立),請各位大律師幫幫忙! 千萬拜託了!!! 另外車禍部分是否可以分析到底是我錯還是他錯? (另外,附上車禍示意圖https://www.dropbox.com/s/zumsfm0qkvslkzt/%E8%BB%8A%E7%A6%8D%E7%A4%BA%E6%84%8F%E5%9C%96.jpg)

補充說明: 筆錄未提及車速部分,地上也無剎車痕,因事發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現場照片https://www.dropbox.com/s/j2e8jmpid4rnk3y/2013-01-23%2018.55.08.jpg (我自己畫的示意圖跟警方畫的99%相似)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27

1.您劃這種圖沒有意義,律師要看的是相關現場照片及雙方車速、刮地痕、煞車痕等。

2.那沒有成立公然侮辱

3.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當地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大G 102-01-26 12:15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1.您劃這種圖沒有意義,律師要看的是相關現場照片及雙方車速、刮地痕、煞車痕等。

<p>筆錄並沒有問及到車速問題,且地上無剎車痕跡,因事發當時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P>所以我要提供現場的照片這樣會不會比較有用? (我自己畫的是意圖就跟警方畫的圖99%相似)<p>

大G 102-01-26 12:18

筆錄並沒有提及到車速部分,地上也無剎車痕,因事發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我要提供現場照片會比較有用嗎? 現場照片連結https://www.dropbox.com/s/j2e8jmpid4rnk3y/2013-01-23%2018.55.08.jpg (我自己畫的示意圖跟警方畫的99%相似)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13:55

回覆 大G 的發言內容:

有警方的初判分析表嗎?車子碰撞點在哪?

 

大G 102-01-26 14:05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大G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警方的研判分析表還沒下來,碰撞點在我車頭右側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22:04

那您可以檢附相關驗證證明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基本上對方是停車場出口的車,依法必須禮讓,碰撞點又是在您右側車頭,足證是對方碰撞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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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G 102-01-26 22:17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那您可以檢附相關驗證證明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基本上對方是停車場出口的車,依法必須禮讓,碰撞點又是 ... (恕刪)

謝謝蔡律師的回答! 今天有去看過停車場出入口的監視器影像,並沒有看到對方從那出來,因為那個停車場是汽車停車場,對方騎機車,現在對方看了碰撞後的現場就咬定是我逆向撞到他,路口監視器看起來是沒在運作,現在蠻懊惱的,如果光看圖或照片我應該比較吃虧,所以現在要去那裏錄影他是否每天下班都是這樣騎的,這樣應該有幫助吧?

律師說的沒錯!這個是對方撞你
對方應該是侵入你的車道
但是肇事責任還是要看鑑定結果
最好還是先給認識的鑑定委員專家來幫你研究

至於對方電話說「你受傷你就去死」
這個雖然沒有公然侮辱的刑責
但是還是構成了民事侵權

此事有解
建議你趕快找律師幫你忙
我們也可以幫你去問專家意見


還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MIKE 102-01-25 22:30

提告 過失傷害附帶民事

想請問 大律師們 精神賠償部分 有沒有一個比較合理的公定價金呢? 感恩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31

沒有,這必須看雙方資力及受傷狀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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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毅 102-01-25 21:04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弟在2012年11月20日當兵休假期間發生車禍,有調閱監視器.申請初步研判表.肇事鑑定,我都有備份,初步研判顯示,路口為對向+順向2線道號誌為綠燈,對方跨越雙黃線左轉,在我方車道發生擦撞,我弟被懷疑車速過快,雙方都有肇責。雙方都騎乘機車都有載人,4人都有受傷.財損,其中對方後座乘客最為嚴重,在醫院期間來回加護病房跟普通病房多次,在這段時間我弟都有去看望.對方都是愛理不理的,打電話也不接,一副我弟在當兵就是該死。對方後座乘客,在2013年01月25日宣告不治。現在我們該怎麼做,我弟還在當兵,如:被判刑有多重會被判怎樣呢?警方說對方有對我弟提出告訴,怎麼都沒收到,大慨多久會收到,我弟跟他朋友都有受傷,我是不是也可以向對方駕駛人提告。這樣對我有利嗎?看完上述是否要請律師,我弟才不會被判過失致死。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33

刑法沒有特別規定。所以基本上會依照一般刑法處理。只是是軍事審判程序。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弟在告訴期間內(即六個月內),先行提出告訴,而過失致死部分,並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仍會繼續偵辦,但本件可以爭執其死亡是否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本件除刑事部分外,之可能尚會有民事問題,而本件並非您弟當兵即代表比較吃虧,您們仍應積極主張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律師服兵役的時候
在金門當憲兵士官
專門在處理軍車車禍

這件看起來已經不樂觀了
建議你們要找律師幫忙
關於肇事鑑定的部分
一定要找到車禍鑑定專家來幫你們研究

律師可以幫你們問
若還有問題,歡迎聯絡

mavis 102-01-25 19:18

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間的遺產糾紛,爸爸離開了,生前爸爸已在法院有公正遺書,把遺產都做好分配,因對方在處理態度上,令人心生恐懼,所以,需委託律師幫忙辦理,請問大概的委託費用,等候您的消息,感謝您~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37

律師不是以委託費用來做區分,必須要由您親自跟律師面談後,選擇哪位律師比較適合您。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雖然您們是屬同父異母,但父親死亡後,父親的小孩均有繼承權,而今您父親既然有訂立遺囑,首先確先確定該遺囑之效力及有無侵害到其他繼承人之特留分,而本件若其他繼承人不願意來分配遺產或對遺囑有意見,則只能提起分割遺囑訴訟,以解決此僵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可以打電話來問比較快

123 102-01-25 14:54
張景堯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關於修車估價的問題 我有先詢問過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http://leaderkinglcd.com/index.html) 這是他們給我的回覆: 若要修車,建議先告知對方,請對方一起去車行估價,確認修車部位及金額沒問題後再開始修。 若對方無法一起到車行估價 我可以自行前往估價修車嗎? 對方叫我不要打擾他上班 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建議我以簡訊詢問對方 如果他不回覆呢? 我還是自行前往嗎? 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說我已告知過了 對方不出面是他自己權益的損失 意思是他若真的不回覆 我就直接自行修車嗎? 另外 承辦員警告訴我六個月內可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要請律師嗎? 我還沒滿20歲 若要出庭需要家長出面 如果訴訟時間拉得很長 我已滿20歲卻還沒結束 還需要家長出面嗎? (對方態度甚差 愛理不理 若無別的辦法才會提告)
1.未成年人 通常還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告訴 2.要提過失傷害告訴 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需在告訴期間6個月內提出

Q1、意思是他若真的不回覆 我就直接自行修車嗎?

建議你先請車行開估價單
然後再以存證信函通知對方,請他七日內確認,否則視為允諾。


Q2、另外 承辦員警告訴我六個月內可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要請律師嗎? 我還沒滿20歲 若要出庭需要家長出面 如果訴訟時間拉得很長 我已滿20歲卻還沒結束 還需要家長出面嗎? (對方態度甚差 愛理不理 若無別的辦法才會提告)

原則上被害人只要瞭解告訴的法律意義,就可以自己提起告訴
出庭時由家長陪同很好,有律師陪你出庭更好
建議你委任律師
幫你處理會比較妥當,畢竟律師才能幫你出庭,其他人沒有辦法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yvan 102-01-25 11:57

律師您好:

請問代筆遺囑的見證人是另一位代筆人兼見證人的受僱人,那這位受僱人的見證人資格符合嗎?

民法1198條說明公證遺囑的見證人不可為公證人的受僱人,但沒說明代筆遺囑證人不可為代筆人兼見證人的受僱人,不知可否主張公證遺囑製作方式與代筆遺囑相同,舉重以明輕,所以代筆遺囑的見證人不可為代筆人兼見證人的受僱人?不知有沒有判決可參考。

以上感謝律師回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5 20:45

代筆跟公證兩者本來就有差別,不能相互引用。

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貴妃 102-01-25 11:27

請各位大大幫幫忙,因為之前國賠被拒絕理賠,拒絕理由書上說,如要上訴需在地方法院以損害賠償作出上訴,上星期去台中地方法院申請上訴,但他們說要我請律師寫起訴狀,因為他們那邊並沒有範例,可是自問請不起律師,亦詢問過法扶會,但又不夠資格,請問一下可以幫忙提供一下範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可以請律師起訴書而收取撰狀費用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zunopro 102-01-25 10:49

您好~我玩網路遊戲~一直被故意踢除~一時氣不過~連續私訊辱罵他很多很難聽的話,他說要告我,已經做好筆錄,請教律師,我用我的ID罵他...會構成什麼罪~會被起訴嗎??~民事的話要付什麼責任呢?? 謝謝您

單純在私訊罵他人 因為非公開 一般情形下並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mizunopro 102-01-25 10:56

律師您好,假若他告民事民事會成立犯罪而需做筆錄或者出庭及賠償嗎? 謝謝您回覆我

民事只有權利問題 不會成立犯罪 如果情節不嚴重 應該也不會構成侵權賠償問題

K 102-01-25 09:59
律師您好: 之前我在網拍上販售WII硬碟遊戲而被警方釣魚釣到, 警方跟我說我違反著作權商標法及重製法, 目前已做完筆錄筆錄當天遊戲廠商也有到場,並給了我電話, 我想請問,我需要在開庭前先跟遊戲廠商連絡和解嗎?還是一切要等出庭後再說呢? 依照之前的判例,大約會有甚麼要的刑罰呢?是公訴罪嗎? 和解金會不會很高呢??如果付不出來怎麼辦? 出庭時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或者要說甚麼才能減輕刑責呢? 麻煩律師協助解答並建議,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可以等出庭時,向檢察官表示有和解之意願,請檢察官移付調解. 二.商標法的部分是公訴罪,若和解金額過高,您再向檢察官說明.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義兒 102-01-25 04:13

律師你好..對方15.合意性交.原諒不追究.告訴人要撤撤不掉.因為是公訴

開完準備庭.因為起訴書都是待證事實.非正式證據.所以沒有認罪

請問之後的..審理庭.辯論庭該如何面對及自保???????

1.如果未滿16 涉及與少女性交 不管是否自願 都屬違法行為 2.除非爭執沒有發生性關係 否則都會被認定犯罪

 這種案件稍有不慎會有牢獄之災,除非已經和解,否則建議委請律師辦理。

義兒 102-01-25 03:58

律師你好..對方15歲.違反性自主.合意性交.公訴

兩份文.1..猥褻.不起訴....

          2..合意性交.起訴...

兩者.同人同事......為什麼會有不同起訴????因為有DNA.應該都起訴

是否因為檢察官是因公訴而提起訴(沒完整證據)

還是有完整的證據才起訴

黃小姐 102-01-24 22:54
張景堯律師: 判5個月 還是可以易科罰金或勞動服務 所以未必會被關 2.如果確實沒有幫助詐欺故意 可以提出相關證明的話 是有無罪空間 記得法定期間內提出上訴! 我想請問~可是沒辦提出證明怎麼辦~上訴有需要請到律師嗎? 因為通知書上只是說可能會被判五個月~但是1/31就要開庭了~請問這樣被判有罪的機率是不是會很高...所以是自己選擇罰款或是勞動服務嗎? 通知書都寄出來了~很怕真的沒辦法....因為是低收入戶...請律師或是罰款..真的很困難~不好意思再麻煩幫我解答..謝謝!
你還是先確定是一審已經判決了沒有 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毆弟 102-01-24 21:56

想請問各大精英律師

有關於乘機性交罪

一般來說 檢察官跟法官會怎定義

因為本案 本人是被告

因為酒後 與該女網友發生關西

當下有互動 且確定對方意識清醒

事後被告乘機性交罪(她說她無意識)

因為沒有證人或類似的證據可以證明當下是兩情相悅的

請問 檢察官 法官 會只依照女方那邊說詞就定我罪嘛?

還是女方那邊也要提出 確切的證據

實在很難去証明我的清白

被起訴的機率是不是很高....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16

依照無罪推定原則,對方既然告你趁機性交,就要提出證據證明當時已經不省人事,

不過有時法院會反倒要被告提出對方當時意識清醒的證據,要看承辦法官態度

毆弟 102-01-24 22:3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依照無罪推定原則,對方既然告你趁機性交,就要提出證據證明當時已經不省人事,

不 ... (恕刪)

謝謝...

不過如果法官真的要我提出證據  我真的拿不出來

真的很傷腦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僅憑告訴人之指述,在證據上是屬薄弱,所以要盡量去攻擊告訴人之證詞,才能進一步解套,否則實務上也常見僅憑告訴人之指述即定罪之案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毆弟 102-01-24 23:5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僅憑告訴人之指述,在證據上是屬薄弱,所以要盡 ... (恕刪)

謝謝 律師指點 誠心感謝

毆弟 102-01-24 23:51

想請問

事發是在11月初

但~直到1月中對方才提告

針對這點提出的勝算高嘛

因為很不合理

 您好:

這一點當然也可以提出答辯,以強化對方的不合理.

毆弟 102-01-25 19:2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這一點當然也可以提出答辯,以強化對方的不合理.

但是會不會很容易被推翻掉

譬如說  因為害怕所以不敢提出來之類的

法官就相信了..

一個是你的供述需無可指摘,例如如果你在警局.地檢.法院數異其詞,法官要如何相信你。法庭極重供述,尤其被口供述,前後一致相當重要。其次,倘告訴人所稱遭乘機性交後當天或翌日仍在網路上開開心心的發表文章,PO開心的照片等等與常情不符內容,或可為有利你的證據。當然如果告訴人打電話跟你要錢,明白坦承就是坑你[不容易];或是告訴人跟他閏蜜坦承仙人跳被你搜到證[也不容易],勝算會大大提昇。以上,希望有幫到你。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綠 102-01-24 21:23
律師 如果提出異議 要走法院開庭嗎 ?
提出異議後就轉入訴訟程序 將來還是需要出庭
小曾 102-01-24 20:02
律師你好 請教您本票過期12年了是否變無效ㄋ 可否催討 或者有法律途徑可解決 我該怎麼做
本票12年 是不能再主張票據責任 不過民事借貸關係或是貨款債權債務關係 在15年內還是可以依法主張
Cherry 102-01-24 19:26

請問律師們,

我即將開庭,但我聘請的律師在那一天己有其他的庭要開,

他的二位代理人也有其他的庭要開,律師也己具狀給書記官也有電話聯絡書記官了,

但目前還未收到書記官的改期通知, 請問有可能法官不改期要開庭嗎?

我為原告,如我不到場將會如何???會一造辯論嗎???

或有其他方法嗎???

謝謝您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民事案件,即有可能被聲請一造辯論判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20:49

家事案件,言詞辯論庭期,一造不到場,可一造言辯。

律師忙碌到找不到人代開庭時,也許您該想想,這樣的品質是對您好還是不好?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Cherry 102-01-24 21:11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家事案件,言詞辯論庭期,一造不到場,可一造言辯。

律師忙碌到找不到人代開庭時 ... (恕刪)

調解時,被告二次未到,用請假的方式,請問在言詞辯論庭,我可否用請假方式來改期???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21:34
回覆 Cherry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請假必須要有正當理由,不是說請就可以請的。

在思考層次上,調解程序與言詞辯論程序中請假或未到二者應該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就調解程序來講,一方當事人未到,案件最多就是「調解不成立」,之後還是要經過審理判決才會結案,言詞辯論程序中,當事人之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則會有一造辯論判決之問題,一旦判決則案件的訴訟繫屬就算終結,如果敗訴後續只能上訴主張救濟了,不過要注意上訴審是有逾時提出證據或主張的限制,原則上一審未主張的證據或事實在上訴審,法院是可以不予採酌的。

就你的案件來說,建議你聯繫你的律師看請假程序辦理的如何,如果法院不准請假,也要請他一定要找到其他律師協助代理開庭,所謂代理人只有二人這種說法有點問題(根本上來講應該他事務所內的律師可能均無法出庭吧...),實際上找其他事務所的律師幫忙代庭也是很常見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Cherry 102-01-25 14:1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在思考層次上,調解程序與言詞辯論程序中請假或未到二者應該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就調解程序來講,一方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4:52

原題應該是民事..刑事分開訴訟  先告知

2.過程
我在PTT上 八卦板 用我專用的帳號假設ID為A
對造帳號為B

八卦板 是供註冊者不特定人可上去瀏覽
每日平均人數一萬人

某日 政府發生了一件事情  假設是竊盜案好了  社會事件
我就在八卦板上發文說 我對竊盜罪案件的看法

有一個帳號B的人
就在下面推噓文中
寫 "你鐵定是腦殘"

3-1.我想請問 刑事公然侮辱罪成立機率多少  ?
我自己認為很高  非常高
因為該網路是屬供註冊者不特定人瀏覽
ID都有專屬性
且B的推文  有指射性的指你  且用鐵定 表示是故意犯
腦殘...就不必多說了 降低名譽
而我平常在用的ID就是A  朋友看A也知道那是我帳號
PTT帳號申請都要實名  我也是用本名  專屬性也有

有人有認為成立機率多高呢?  稍微說點看法

3-2.
另外  我可以舉證那個人的本名就是那ID:B 他有寄信給我電話 我有約他出來過 對身分證抄資料

所有過程 通聯紀錄 都聲請保留了 我手邊有

我去警局問過  他就說 那這樣就可以證明他了  不必再調資料

我自己覺得把手邊簡訊通聯 當輔佐證據就知道指認為他
各位認為呢?? 

3-3.
我不想和解  民刑分開跑法院  不透過警察
PS我指的跳過警方 是指說我直接去地檢署直接跟檢察官投訴狀~但檢察官分配下去警方證據調查部分 這本來就是免不了....我意指不去警局報案 而是去地檢署投訴狀這點


所以我要再問
如果我不想請律師刑事
是不是我只要把我手邊所有證據

"跟檢察官告訴" 讓他認為有起訴必要去起訴就好
這樣我刑事訴訟過程 就不必請律師
是否正確? 若不正確可否補充給我該怎做?

4.民事部分
我想請教一下
因為訴狀上都要填金額
我想請問 像這樣 填多少比較剛好?
(就假設我本人領目前勞工最低薪資收入就好 19K~22K)
各位看法?

兩萬?三萬?.........沒打過這種
我去問過鄉公所免錢律師諮詢服務
我跟她說  兩萬差不多...(我沒打過訴訟網路 通常這價碼)

律師說 你不寫三萬嗎?  三萬差不多...

所以我來這請教各位這問題

5.請各位就上面有問號的  稍作回答  請具體確實(沒幾題 應該還OK) 
若有問題我會補充  再請回答過的人回來幫忙回答一點點(也可能再沒問題了)

至於為何要去告........因為對方態度很糟糕 挑釁 無道歉之意(我看也不會道歉了)在此併述

先跟要回答者說聲謝謝

小江 102-01-24 14:36

您好!請教一下!

問題:如何合法登記三七五減租租賃權?

地點:彰化縣員林鎮

經過:

甲與乙與民國六十二年簽定三七五租賃權轉讓渡書(已知無任何法律效力),因早期以口頭承諾為主,所以沒有與地主祭祀公業訂定租約,且從此後都找乙收佃租,直到現今,如今祭祀公業要出售該土地給乙,希望乙能想辦法辦理好三七五減租登記,才能合法減免三成價款!如需祭祀公業配合處,皆會全力配合。在公所查詢過,現在土地上無任何三七五租賃登記人,當初民國六十二年只有甲的三七五租賃登記(現今已沒有),也沒有乙的紀錄。

保有物件:                                                                                                                 1.甲與祭祀公業租約書正本  2.甲與乙的權利讓渡書正本

敢請拜託律師提供方法!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2-01-24 16:12

直接會同地主去登記,但要主張62年起耕地租約已存在。若登記不成,可以向耕地租佃委員會申請租佃爭議調處,地主若願意幫忙,應可解決。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17:20

1.耕地租約訂立之登記,應以已有合法訂立之耕地租約存在。

2.事實上就耕地有租賃關係存在,必須申請調解調處成立,或經法院判決確定命對方訂立租約,始可代替書面租約之訂立。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4:23

原題應該是民事..刑事分開訴訟  先告知

2.過程
我在PTT上 八卦板 用我專用的帳號假設ID為A
對造帳號為B

八卦板 是供註冊者不特定人可上去瀏覽
每日平均人數一萬人

某日 政府發生了一件事情  假設是竊盜案好了  社會事件
我就在八卦板上發文說 我對竊盜罪案件的看法

有一個帳號B的人
就在下面推噓文中
寫 "你鐵定是腦殘"

3-1.我想請問 刑事公然侮辱罪成立機率多少  ?
我自己認為很高  非常高
因為該網路是屬供註冊者不特定人瀏覽
ID都有專屬性
且B的推文  有指射性的指你  且用鐵定 表示是故意犯
腦殘...就不必多說了 降低名譽
而我平常在用的ID就是A  朋友看A也知道那是我帳號
PTT帳號申請都要實名  我也是用本名  專屬性也有

有人有認為成立機率多高呢?  稍微說點看法

3-2.
另外  我可以舉證那個人的本名就是那ID:B 他有寄信給我電話 我有約他出來過 對身分證抄資料

所有過程 通聯紀錄 都聲請保留了 我手邊有

我去警局問過  他就說 那這樣就可以證明他了  不必再調資料

我自己覺得把手邊簡訊通聯 當輔佐證據就知道指認為他
各位認為呢?? 

3-3.
我不想和解  民刑分開跑法院  不透過警察
PS我指的跳過警方 是指說我直接去地檢署直接跟檢察官投訴狀~但檢察官分配下去警方證據調查部分 這本來就是免不了....我意指不去警局報案 而是去地檢署投訴狀這點


所以我要再問
如果我不想請律師刑事
是不是我只要把我手邊所有證據

"跟檢察官告訴" 讓他認為有起訴必要去起訴就好
這樣我刑事訴訟過程 就不必請律師
是否正確? 若不正確可否補充給我該怎做?

4.民事部分
我想請教一下
因為訴狀上都要填金額
我想請問 像這樣 填多少比較剛好?
(就假設我本人領目前勞工最低薪資收入就好 19K~22K)
各位看法?

兩萬?三萬?.........沒打過這種
我去問過鄉公所免錢律師諮詢服務
我跟她說  兩萬差不多...(我沒打過訴訟網路 通常這價碼)

律師說 你不寫三萬嗎?  三萬差不多...

所以我來這請教各位這問題

5.請各位就上面有問號的  稍作回答  請具體確實(沒幾題 應該還OK) 
若有問題我會補充  再請回答過的人回來幫忙回答一點點(也可能再沒問題了)

至於為何要去告........因為對方態度很糟糕 挑釁 無道歉之意(我看也不會道歉了)在此併述

先跟要回答者說聲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22

網路id通常不被認定為與你現實生活的人格相關,除非你是名人,大家都知道你的網路id,

所以會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都是問題,

提告刑事除了檢附證據之外,還要去開庭,不是東西丟給檢察官就可以,

如果提告民事求償金額一兩萬即可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22:5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網路id通常不被認定為與你現實生活的人格相關,除非你是名人,大家都知道你的網路id,

... (恕刪)

說的不錯耶~~

 

不過 我不認為在網路通行的現在  ID專屬性 會被消弱

再看看我這刑事訴訟能不能贏好了...

 

法律不只是只有保護名人

就算乞丐去網咖 申請ID 被罵  他的名譽法益 跟一般人 也應該相同

 

我再思考一下好了

謝謝律師答覆!

K 102-01-24 11:57
律師您好: 之前我在網拍上販售WII硬碟遊戲而被警方釣魚釣到, 警方跟我說我違反著作權商標法及重製法, 目前已做完筆錄筆錄當天遊戲廠商也有到場,並給了我電話, 我想請問,我需要在開庭前先跟遊戲廠商連絡和解嗎?還是一切要等出庭後再說呢? 依照之前的判例,大約會有甚麼要的刑罰呢?是公訴罪嗎? 和解金會不會很高呢??如果付不出來怎麼辦? 出庭時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或者要說甚麼才能減輕刑責呢? 麻煩律師協助解答並建議,謝謝您
若能先和解當然對檢察官結案有幫助,但是和解與否,還是要看雙方金額高低。 之前我處理案件,和解條件是30萬元,雙方和解之後,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供你參考!
K 102-01-24 11:54
律師您好: 之前我在網拍上販售WII硬碟遊戲而被警方釣魚釣到, 警方跟我說我違反著作權商標法及重製法, 目前已做完筆錄筆錄當天遊戲廠商也有到場,並給了我電話, 我想請問,我需要在開庭前先跟遊戲廠商連絡和解嗎?還是一切要等出庭後再說呢? 依照之前的判例,大約會有甚麼要的刑罰呢?是公訴罪嗎? 和解金會不會很高呢??如果付不出來怎麼辦? 出庭時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或者要說甚麼才能減輕刑責呢? 麻煩律師協助解答並建議,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17:27

1.建議您先問問告訴人公司開的價碼,再來做決定您是不是、能不能跟對方和解,若不能和解,後面隱藏的民事求償是不是您能負擔,這些都是您應該要考量的。

2.至於刑度,畢竟律師並不清楚您到底賣幾台,裡面灌多少軟體,所以線上並不能加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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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my 102-01-24 09:50

熱心律師們您好:

1、請問我在yahoo拍賣以代購方式為買家購入其需要之台鐵車票並同時收取代購費用,是否屬違

     法之行為?

2、在拍賣內容中亦有標名僅為代購,並不保證一定訂的到票,且收取之費用已言明告知為:

     收取費用=票價(車票上之票面價值)+代購費用+郵寄費用

    並未在加入他收取金額,除非買家有其他需求造成郵局費用增加才予以加收,否則皆未加收任

   何費用

3、因代購費用是由付出勞務所收取之費用,並非預先購入車票之後在高價賣出,是否可不屬於出

     售「黃牛票」與違返民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

4、如代費方式是不違返社會秩序維護法,那此方式是符合那款法令?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27

代購費用就是有墊高價錢了,偏偏你買的又是台鐵的票,已經違反鐵路法了,有刑責的

ammy 102-01-24 23:22

 林律師您好:

我於出售票卷給買家後,發現此行為是違反法令並同時告知買家有此情況,也說明要退還差額(僅收票價+買家告知之郵寄費用+「郵寄車資與包裝費用=30元」)給他,但買家卻不願意告知匯款帳號且並說明不需退還差額,且買家亦告知認為這是他應該給的,這樣我是否仍有觸犯的可能性??

小彩 102-03-07 10:14
回覆 ammy 的發言內容:

 林律師您好:

我於出售票卷給買家後,發現此行為是違反法令並同時告知 ... (恕刪)

你可能被刑警釣魚了呦

小黃 102-01-24 00:41

 

請問一下 我之前跟我前妻一起租房子(當時還沒有離婚) 後來他把我的錢都捲走 跑回越南去 然後跑走沒幾天錢莊的人找上門 因為她欠他們錢 他們上來討債當時我上沒有那麼多錢 他們堅決要把房子內的家電搬走(搬走了冰箱電視洗衣機) 隔天我爸就回鄉下借錢 買了一樣的家電要補回去但是隔天房東就把門鎖給換了 我們連進去都進不去結果他現在告我侵占 也不給我機會談 可是當時房租契約還沒結束 法警昨天打給我說我被拘提要我明天去報到 我會不會就被關了阿 小孩子我一個人再養在照顧 被關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有沒有人幫幫忙 還是有沒有認識桃園這方面的律師可以幫幫忙的 很急 萬一真的被判刑 會很重嗎

PS.法院的人打來通隻我 是用手機打給我耶 他說他是法院的人 要我去歸案 不然會通緝我 法院的人打來不是該用室內電話嗎 怎麼是用手機打給我

睏寶 102-01-23 22:27
張景堯律師你好 我是一名大學生,我2013/1/15跟姑姑和奶奶去台北的蓮香齋素食餐廳吃飯 吃完以後坐計程車要轉搭捷運回家 計程車坐到行天宮捷運站3號出口下車 進了捷運以後我才發現我的手機不見了(我們也不記得車牌,也不是用電話叫車的不知道是哪一家車隊) 姑姑趕緊拿她的手機回撥我的手機(這時是晚上9點27分) 一開始都沒人接,過幾通之後有人接了 姑姑說是一名女的乘客接起來的 後來她交給司機聽,司機說現在要載那名乘客去林口 載完再把手機送回,正當我們要跟司機講我們的住址時,手機通話就斷了。 應該是我們在捷運裡訊號不佳的關係 後來出了捷運到回家的一路上都一直回撥我的手機,有通,但是都沒人再接起來過了。 到了之後手機就轉為語音信箱了 後來我們有去調閱監視器查到計程車的車牌,警察也幫我們查到司機的電話 但是現在司機都不承認他有撿到我們的手機,也不承認有和我姑姑通到最後一通電話 1.請問我們這樣可以告計程車司機侵佔嗎? 2.是要告遺失侵占還是業務侵占? 3.另外我姑姑因為工作繁忙,要是告司機的話需要常常出庭嗎? 4.或是我們現在除了告他之外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嗎?
1.如果東西遺失 對方撿到 確實可能有侵占罪的問題 至於是否構成業務侵占法律評價問題 你提出告訴並非一定要指出罪名 2.告訴人還是需要出庭 如果工作問題 可以考慮是否委任告訴代理
Roy 102-01-23 21:56

一、 法令規定:
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2則規定,參加人於前條第1項解約權期間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參加 人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後30日內,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以參加人原購價格90%買回參加人所持有之商品。但得扣除「已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 酬」,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

當中
但得扣除「已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 酬」,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

不解的地方在於,如果我在鴻森事業公司所獲得的獎金要一併追回嗎??
但當初入會合約並沒有提到要追討獎金的部分
如果公司要我繳回獎金 我站得住腳嗎?
麻煩律師解答一下 謝謝 感激不盡

Cindy 102-01-23 21:38

請了一位律師,但由於對方非常不積極,
說好要幫我寫的律師函都一直拖,打電話也都常常不接也不回,
上了律師公會的網站之後才發現對方根本沒有律師執照,只是法律事務所,但事務所內有三位正牌的律師
雖然才請了一個星期多,但是覺得他態度超級不積極,因為要他幫我發的律師函很緊急,如果晚個幾天很可能會侵犯到我的權益,
到現在都還沒幫我做任何事,律師費六萬也付清了,我還可以解除委任嗎?
可以要求全額退費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21:43

要看您委任契約的約定,是以事務所還是個人名義跟您訂約,後者可以解約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Cindy 102-01-23 22:30

我的委任契約律師事務所也有我所委託律師姓名.....

本件可否終止委任關係,重點是在你們約定的內容為何、契約當事人為何,所以還是要看了你們的委任契約條款,才能加以判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31

請先到法務部網站確認對方是否為假律師,如果是假律師的話就可以解除委任,

如果是真的律師那就要看委任契約,通常你這邊主動解除委任是不退費的

小綠 102-01-23 21:32
律師你好 因為手機欠費收到了法院的支付命令 有打電話到電信公司 電信公司說已委外處理 也有打電話去協商過 卻因分期的金額太多我沒辦發接受 導致沒辦法償還 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辦 ?
協商不成,就待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後,是否會對你的財產強制執行,如果你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也拿不到錢。
小綠 102-01-23 21:25
律師你好 因為手機欠費收到了法院的支付命令 有打電話到電信公司 電信公司說已委外處理 也有打電話去協商過 卻因分期的金額太多我沒辦發接受 導致沒辦法償還 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辦 ?
收到支付命令還是先提出異議 如果沒有異議 支付命令確定後就馬上就會成執行名義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35

請務必在20天內聲明異議

鍾主任 102-01-23 19:28
張景堯律師你好 請教你關於藥事法的問題 民國100年7月我被金門調查局查獲從國外進口保健品把我依藥事法起訴.但我還未接到任何判決書不知那一些保健品是違藥.因大部份都是保健食品 我在101年1月在進口國外保健品.10月從台灣帶到金門要循小三通帶到大陸給我老婆與家人服用但被海巡查獲.法院最近把我判1年有期徒刑. 理由說我前次已經被判5個月加上10萬罰款第二次在犯不可能給我緩刑 但我說之前第一次我還未接到判決書不知那幾款保健品是禁藥. 請律師幫我解決是否有解決方法或者我把判決書傳真給你.請你了解案情的始末
如果已經有起訴書或是判決書 建議還是直接跟律師當面討論會比較適合 在網路上諮詢 通常多只能指出程序方向
蚊子 102-01-23 18:06

你好~我想請問~

日前因為父親向扶養會提出要我們撫養他~

因為父母已經離婚20年了~當時我哥7歲~我6歲就已經沒有住在一起了

因為我們的監護權是在母親這邊~父親也從那時候開始就沒撫養跟探視過~

現在因為腦中風而要我們出扶養費用~

這幾日有去跟律師談過~但因是對方的律師並沒有細問~

想請教~我們這樣上法庭~有機會免除或者減輕撫養費嗎?

關於減輕免除還是得看當下法官的定奪~

有什麼相關的證明能提出來作為我的有利證據呢?

煩請答覆~謝謝

附問:主張減輕~那如果父親那邊還有財產呢?

我們能以父親名下還有財產能要求免除嗎?

還有已經離婚到20年以上母親方可以在要求對方支付對我們的撫養費用嗎?

煩請再解答~感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21:58

可主張減輕扶養責任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3:12

直系血親撫養義務只能減輕無法免除,

建議提出戶籍謄本證明父母多年前已經離婚,再請母親作證證明均無往來,父親也沒盡到撫養責任

sophia 102-01-23 14:36

您好

  我於民國86六年左右與父親分別為我哥哥任職的工作擔任「連帶保證人」與「舖保」,約一年後我哥哥因職務之便挪用經手的公款約新台幣100萬元,原哥哥任職的公司有向我及父親提出賠償請求,經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哥哥任職的公司並未依約前往調解,故調解不成立,事後亦無法院判決。

  民國93年年底,我接到一封討債公司的信函,該信函內容提及因原哥哥任職的公司有替哥哥投保「員工誠實險」,而A保險公司已經民國90年5月完成賠款並依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行使代位請求權,要求我賠償其所賠款之金額新台幣50萬元,故該討債公司係A保險公司所委託催收之單位。

  當時我有提出保險法第六十五條之疑慮,要求A保險公司提出其名義為支付對象之法院判決支付命令確定書,A保險公司僅提出支付對象為哥哥原任職公司之法院判決支付命令確定書,此催討即不了了之。

  昨天我下班回家後收到一封雙掛號,為B保險公司所寄之存證信函,經查B保險公司原名即為A保險公司,而其存證信函內容即是要催討原其所賠款之新台幣50萬元。

  自民國87年我收到哥哥原任職公司之存證信函後,都未收到支付對象為該保險公司之法院判決支付命令,且自民國90年5月起兩年內亦未收到該保險公司之存證信函

  哥哥目前有在工作,但他回覆B保險公司說他沒錢可賠(他不論面對哪一條債務都是此態度),因為我是連帶保證人的關係,我必需要跟B保險公司聯繫要求提出當年相關的事證,所以我想請問律師

問題一:依保險法第六十五條「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其所指之「自得為請求之日起」意思為何?是指保險公司賠款日?或是受理該賠款申請日?

問題二:如果該時效已消滅,保險公司還寄存證信函給我,該行為是否已形成騷擾

以上問題再麻煩律師們幫忙解惑,謝謝!

1.關於保險法第六十五條乃是針對保險契約當事人即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基於保險契約所生的權利(保費請求權、理賠請求權)所訂之時效規定,本件保險公司向您提出請求應該是基於保險代位而來,應當沒有保險法第六十五條適用的問題。

2.本件保險公司對你主張之權利既係因為保險代位而承受原被保險人對於你的權利(連帶清償責任),則消滅時效有無完成應該還是回歸到該被保險之公司對於你的這項權利本身來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又如果本件保險公司及原本令兄任職之公司均未對於你依法請求(起訴或聲請支付命令確定)者,是很有可能超逾時效的,不過這還是要視具體事實而論。

LEE 102-01-23 12:36

公司同事稱,他朋友有機車因鎖鑰已丟失,需要請人搬動到車行,並允諾他協助後給予酬勞若干。因我同事一人搬不動,故邀我相助,並允分部份酬勞給我。於是,同事以自己的名義租了貨車,兩人便齊力將機車搬至車行。至此我即返家,餘事皆未與聞。

詎料,隔天同事聯絡不上其朋友,即將機車遷到A派出所並請員警協尋,遂得知,該輛機車其實並非其「朋友」所有,且真正的車主(失主)已報案失竊。亦即,我同事被其「朋友」(只有手機,連姓名都不知道)所騙,連帶我也一起出包了。

是故,數日後,員警從租車行資料、街頭監視器找出同事,我等兩人先後以「竊盜案嫌疑人」身份至B派出所製作筆錄。(內容如前所述,且當日員警以「自己的手機」聯絡我)

員警詢問內容包括「機車有無上大鎖」、「機車有無牌照」,代表了什麼?牌照一事我不清楚(我在車頭),但同事說沒有牌照,且當日現場並未響起「警報聲」。但報案人卻堅稱「有牌照」且「有警報」。又意味著?

經我詢問律師,若無意圖將該物據為己有,客觀上應不成立構成要件,請問我要應對的部份是什麼?

此外:

B派出所警員先稱「找不到機車」(同事停在A派出所旁監視器視線內,不可能不見),爾後宣稱「找到了」(但未請我同事至現場指認,都是B所一面之詞)報案人又改口機車置物箱內有數十萬價值的物品不見(總價遠高於機車本身),依此,準備向我同事要求民事賠償

據了解,報案人(真車主)似乎與B所員警熟識,令人懷疑,是否是B所員警試圖「弄丟/吃掉」該輛機車以便讓報案人「求償」不成,才又串通扯謊?報案人「第一次筆錄」並未提及車內有「高於機車價值的物品」,找到機車後,「第二次筆錄」就宣稱「車內有高價物失蹤了」,這可以成立嗎?

謝謝!

LEE 102-01-23 12:34

公司同事稱,他朋友有機車因鎖鑰已丟失,需要請人搬動到車行,並允諾他協助後給予酬勞若干。因我同事一人搬不動,故邀我相助,並允分部份酬勞給我。於是,同事以自己的名義租了貨車,兩人便齊力將機車搬至車行。至此我即返家,餘事皆未與聞。

詎料,隔天同事聯絡不上其朋友,即將機車遷到A派出所並請員警協尋,遂得知,該輛機車其實並非其「朋友」所有,且真正的車主(失主)已報案失竊。亦即,我同事被其「朋友」(只有手機,連姓名都不知道)所騙,連帶我也一起出包了。

是故,數日後,員警從租車行資料、街頭監視器找出同事,我等兩人先後以「竊盜案嫌疑人」身份至B派出所製作筆錄。(內容如前所述,且當日員警以「自己的手機」聯絡我)

員警詢問內容包括「機車有無上大鎖」、「機車有無牌照」,代表了什麼?牌照一事我不清楚(我在車頭),但同事說沒有牌照,且當日現場並未響起「警報聲」。但報案人卻堅稱「有牌照」且「有警報」。又意味著?

經我詢問律師,若無意圖將該物據為己有,客觀上應不成立構成要件,請問我要應對的部份是什麼?

此外:

B派出所警員先稱「找不到機車」(同事停在A派出所旁監視器視線內,不可能不見),爾後宣稱「找到了」(但未請我同事至現場指認,都是B所一面之詞)報案人又改口機車置物箱內有數十萬價值的物品不見(總價遠高於機車本身),依此,準備向我同事要求民事賠償

據了解,報案人(真車主)似乎與B所員警熟識,令人懷疑,是否是B所員警試圖「弄丟/吃掉」該輛機車以便讓報案人「求償」不成,才又串通扯謊?報案人「第一次筆錄」並未提及車內有「高於機車價值的物品」,找到機車後,「第二次筆錄」就宣稱「車內有高價物失蹤了」,這可以成立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22:03

您的用字遣詞『是故』、『詎料』,這些文謅謅的用語是有基本法律底子的人才會用,因此個人推想您應該有基本法律底子。因此,您也應該知道,這件案子是否會成立竊盜,還是得看移送到地檢署後的檢察官怎麼認定,基本上個人建議您還是提出對您有利的相關證據,以證明您的清白。謝謝。




LEE 102-01-23 22:26

其實我沒讀過多少法律...只是用字習慣而已。

請問證據(證明未據為己有?)是庭上提出嗎?感激!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您的用字遣詞『是故』、『詎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疑點重重,現在檢方可能會以竊盜共犯來偵辦,所以可能會把您們的供詞交叉比對,您要好好防禦,否則應該很可能會被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E 102-02-01 09:27

感謝您! 請問防禦上應注意甚麼地方呢?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疑點重重,現在檢方可能會以竊盜共 ... (恕刪)

一一 102-01-23 11:46

我收到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      

被告侵占遺失物罪 我要被處罰新台幣6千元 緩刑2年

我會坐牢嗎?

請問如何找到對方與對方和解呢?

請問會有案底嗎?

已經過了上訴10日了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呢?

 

律師幫忙解答建議 謝謝

 

法院判決超過上訴期間 判決應該已經確定 一審有給你緩刑機會 所以只要緩刑期間內不要犯錯 是不用進去坐牢的

超過上訴期間未上訴,判決就確定了,接下來是刑罰執行的階段,不過判決中已經同時諭知緩刑,如果緩刑沒有被撤銷的話,是不會被執行罰金的(你的案子沒有處拘役有期徒刑根本也沒有入監執行的問題)....另外民事的部分,則要看對方怎麼向你請求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3 13:08

已經判決確定了,無法救濟,且判決對你並沒有不利,只要兩年內不要故意犯罪,就沒事了

Kit 102-01-23 10:49

律師你好,

有幾個問題請教

1. 有什麼方法可以查詢到自己有沒有被告, 還是只能等收到傳票才會知道

2. 傳票會寄到哪?(戶籍地, 工作場所...?)

3. 如果被告了, 大概多久才會收到傳票呢?

以上問題煩請熱心律師幫忙解答

Kit

1.如果案件已經移送地檢署 你可以至地檢署詢問是否有案件繫屬 提供本人之身分證號碼即可 2.檢察官辦案件程序不一 不過一般2個月左右時間應該就會通知 3.原則上傳票會寄戶籍地

Kit 102-01-23 11:1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案件已經移送地檢署 你可以至地檢署詢問是否有案件繫屬 提供本人之身分證號碼即可 ... (恕刪)

 如果不知道對方在哪個地檢署告我, 要如何查起呢?, 還是地檢署的查詢系統是全國連線的,到任一個地檢署查詢即可?

1.如果連地區都不知道 那你也擔心太早了 代表不確定誰會告你 2.地檢署原則上只查的到當地的案件 沒有連線

艾瑞斯 102-01-23 09:52

我朋友「甲男」去年曾與「乙女」交往。期間,知道「乙女」與「丙男」「丁男」「戊男」曖昧不清(更早認識,而且交情也較好),

交 往期間,乙女曾在甲男家使用他的電腦登入臉書(電腦因此記下密碼),因此甲男可以登入她的臉書。為了了解乙女與其他三男的關係,甲男把持不住終於還是登入 她的臉書了(去年4月左右開始),但僅止於「看」有什麼貼文或連絡訊息而已。後來兩人關係越來越緊張,乙女感覺出臉書有被盜用,於是跟甲男說,要甲男自己 承認做了什麼壞事,然後才要跟他和好。

吾友勘不破這段情,還想試圖挽回她的心,於是傻傻的照乙女要求,用 email 向乙女承認登入她的臉書,並告知更改後的密碼。

然而這個動作終究沒挽回乙女的心,乙女繼續對甲男冷漠。兩人最後吵了一架不歡而散。甲男不甘心,趁乙女還沒把臉書密碼改掉前,再登入她的臉書,在她的臉書上 po 文指責她跟男人搞曖昧,並向懷疑是他情敵的2個臉書的男友人發訊息,要他們光明正大來追求,不要搞曖昧。

這 個動作乙女知道了電話甲男,甲男氣已消並坦承是他做的,乙女告訴甲男必須寫道歉文才肯原諒。甲男於是在她臉書 po 了道歉文,坦承他盜用臉書並亂po文。發佈道歉文之後,便簡訊請求她原諒,也歸還臉書密碼(不再盜用了)。乙女回訊卻只一再重覆叫甲男要寫道歉文,待她 臉書上的朋友願意原諒他才…(沒說才怎樣)。

後來才知乙女向警局報案(去年六月),控告甲男「妨害電腦使用罪」。甲男試圖向乙女表達歉意尋求合解,然乙女的回應是勢必告到底,若甲男及家人再call 她,就要告騷擾。甲男本著犯錯就受罰,於偵查庭向檢查官坦承,此案已由檢查官申請簡易法庭,等候法院判決。

豈知上周六,甲男再收到一張地檢署的傳票,說他被告偽造文書等罪」。

 

想請教貴單位律師

Q1: 甲男本來就不打算狡辯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判決,但是乙女這樣一罪又一罪(可以預期的,偽造文書之後還會再告別的),欲致甲男於萬劫不復(一定要他被關、判重刑),甲男有什麼方法可以降低傷害呢 ?

Q2: 第二案進行中,第一案終結,甲男被判刑了,那麼第二案、第三案在判決時會因為判決的時間點甲男已有前科(第一案有判刑記錄了),所以量刑會變重或不得易科罰金之類的狀況嗎 ?

Q3: 乙女所要提告的,都是去年五月中旬甲男基於同一犯意接續而為,且時間緊接,乙女拆開來告,沒完沒了,是否可訴請已過追訴期之類的來設停損呢?

Q4: 另外,就此case,若想委任律師來應付乙女「所有的訴訟」,不知要怎麼計算委任費呢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甲男現在被告偽造文書,但偽造的行為為何?是否成立?均仍有疑義,所以此部分仍有機會爭取無罪.

二.第一案甲男被判刑,則甲男即已有前科,若是五年內再犯故意犯罪,則有可能被加重,而乙女若無理由一直提告,甲男也可以反告乙女誣告.

三.若屬同一行為,則會受前案拘束,此部分在法律上可以主張.

四.有關訴訟費用,會依案件的簡複及地區而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艾瑞斯 102-01-23 10:0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甲男現在被告偽造文書,但偽造的行為為何?是否成立?均仍有疑義,所以此部分仍有機會爭取無罪.

二.第一案甲男被判刑,則甲男即已有前科,若是五年內再犯故意犯罪,則有可能被加重,而乙女若無理由一直提告,甲男也可以反告乙女誣告.

三.若屬同一行為,則會受前案拘束,此部分在法律上可以主張.

四.有關訴訟費用,會依案件的簡複及地區而定.

一. 目前等待出庭。可以去電向書記官(或誰)詢問提告人是誰嗎 ?

二. 在下的意思是,甲男並非在被判刑之後才又犯第二案、第三案...而是同一次犯意(感情糾紛)在刑法上有犯罪的事實。乙女拆開來告,可能是要達到她「甲男在第二案、三案時被判重刑」的目的。請問甲男在第二案、第三案開庭時向檢查官、法官解釋,得避免被判較重的刑責嗎 ?

三. 主張的內容可否再簡略解惑一下?

四. 因為擔心乙女沒完沒了的提告,若「三」能主張成功,才有機會設下停損點。這可能要當面諮詢討論,是嗎?

您好: 

一. 基於偵查不公開,書記官可能不會跟您說提告人是誰.

二. 甲男第二案及第三案上,會有法律上的爭點問題,此部分建議由律師幫您們主張.

三. 因為擔心乙女沒完沒了的提告,若「三」能主張成功,才有機會設下停損點。這可能要當面諮詢討論,是嗎?是的!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艾瑞斯 102-01-23 11:03

第二案「偽造文書等罪」,甲男在毫無頭緒的情況下,想說自己先出庭了瞭狀況,再判斷要不要委任律師

想請教律帥,

甲男自行出庭適合嗎?

他可以就檢查官提問的問題回答說「記不得了,要回去查看看有沒有記錄或是回去仔細回想,之後再補書狀」之類的,這樣的回答行的通嗎 ?

珮吟 102-01-23 07:19

公公的第 一條恐嚇判了刑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第2條是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61條違反法院依第14條第一項.第16條3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請問以上這2條罪是什麼意思?會被關還是罰一罰就不用關??全部罰金又是多少??我婆婆希望公公被關.而不要用罰金了事....以前都是罰金....可是公公一次又一次的吵鬧....請問律師...要如何做才可以不讓公公用罰金換自由..閃過免於被關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07:42

您那應該只是檢察署的起訴書吧?您可以委託律師幫忙當告訴代理人或幫您代撰告訴人意見狀給開庭檢察官,將您的委屈一一跟法院陳述。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用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留言或來電諮詢。

有關您所提問的問題,第一要請你先確認是否係收到由法院寄來的刑事判決書,若是則在判決主文部分會諭知應執行的刑度,若是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的話,是可能經檢察官准予易枓罰金而免入監執行的....如果只是收到起訴書的話,則有關論罪科刑則必須經法院審理程序後,判決確定其刑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fang8698 102-01-23 04:15

法院來文強制扣3分之1的薪水 我繳了2.3年快繳完法院那時所來文的金額

後面銀行又說要加繳利息的錢 那我到底要不要繳呢?

利息的錢是公司看我快繳完銀行來文所說金額所以有問銀行還要繳多少錢

銀行利息的錢還比本金還多看到真的快無言了

請各位律師大大幫忙回答一下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