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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jie 102-01-22 23:54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保留地也是崎零地,當時買的是權力、因為平地人只有租的權力不能買斷、那平地人簡稱某甲好了,某甲也是跟政府承租的我們跟他買斷了權力有契約書,當時買下後就在土地上蓋了房子房子是算違建沒申請門牌,不過我們蓋的人證物證都還有,我家的人使用到79之後,租給了一名山地人以下稱某乙,某乙從79年間到98年間一直跟我們承租期間都有租約,到98年以後她說她不租了,但是95年以後房租就沒再給我們了,房子也都沒交還,到了101年,我們發現她不經過同意就租給了另一個人,也就是95年間他不給房租的時候發現房子土地都被他弄過戶了。以下補充內容,我們有去區公所調異動索引,他是在民國84年設定的91年通過。某乙當初是鄉代現在又是調解委員會的委員也是土地管理員,懷疑在84年間當鄉代時不法辦過去的,某甲賣給我們的契約書都在,當初土地稅跟電費都是我們繳的,某乙怎麼有辦法把土地辦過去不說,連門牌都重新申請過也另外辦了他的名子繳電費,有問過區公所的,他們也不清楚他怎麼有辦法辦過去,不過現在法律很保護山地人,雖然我手頭上很多證據,但是區公所也愛莫能助,但是區公所人員有說到山坡地保護法是79年公布我們買的契約是72年,認為我只有提告才有辦法翻盤,我手上有的證據有跟某甲買的權利書、某乙79~98跟我租的契約、101年某乙不經過同意租給外人的契約、當初繳納土地稅跟電費的稅單、當初幫我蓋房子的人也還在可以出來作證、某甲已經過世最近在積極找他的老婆子女

現在要問律師大人有哪些部份我可以告他的,我們又可以跟他討到我那些因該可以討的損失??

律師費用那些該怎麼算??

jianjie 102-01-22 23:54

很多東西要想到才會打出來,想到甚麼我盡量打甚麼,問過很多對這方面有研究的都說對方問題一看就很大,因為就山地保護法來說,就算他要辦過去也是會先找第一順位某甲詢問,我們是跟某甲購買的權力,他一個路邊蹦出來的就可以辦過戶很怪,而且就山地保護法來說是79年頒布的,72年買權利的我們因該是就地合法才對。還有異動索引是一個代書朋友要我申請出來的,異動索引上面有點也很怪...發現某乙是在102年1月才去補書面資料  因為這陣子有放風聲要告他....那....某甲的所有文件都在我手上,某乙能補甚麼書面資料??是否不是偽造文書就是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之不實,他101年間不經過我們同意轉租別人是否能告她侵占,如果他有利用他職位變造文書或者資料的話,也至少是偽造文書瀆職,總共有那些官司要告的,申請他的土地登記無效??房租95到現在可以跟他討多少回來??  而且好像很多人都跟她土地糾紛 聽說她現在不只一件在走法庭.希望有個律師能替我全盤的回答一下  我打算提告這樣@Q@ 小弟電話亞太0983244335

有內容想要詢問的直接來吧^Q^

PS.我朋友有說山地保留地跟普通的土地不一樣,我希望能找真的懂得律師幫我處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07:34

因為您所陳述的事實年代太多久遠,且您也說您想要找律師,不如您就花個談話鐘點費,找您當地律師預約面談諮詢,看看每位律師的意見如何,讓每位律師看完您提供的資料後,再由您委任您所信任的律師,以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這樣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基本上像您這種複雜的案件,律師請求的鐘點費應該會滿高的,這必須事先提醒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問題,本人之前好像有回答過,本件土地既然是在梨山,則管轄地應為台中地院,而本所位於台中,若您方便,可以拿相關資料來所討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修 102-01-22 23:53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公司倒閉跳票,修車廠商領不到錢,要跟公司員工(修車保養時簽名的人)提告,有效嗎?

 如果對方(那個員工)簽名時沒有表示是公司的代理人,向他請求應該是有機會的。

但是,如果雙方已經長期交易,你們長期向公司請款,也知道是公司的車,那表示你知道對方是代理人,這樣就只能向公司討錢了。

歡迎瀏覽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網頁

benson 102-01-22 23:40

律師大人:

我因為網路上做拍賣,使用大陸拍賣網廠商圖片被告,大陸賣家都說可以使用,是原圖,且商品都只是白牌,然後現在有廠商說我侵害著作權法,已告保智大隊,現在我該怎麼辦?

問題1

請問去保智大隊時會出據原告的原始圖檔嗎?(因為想說原告可能沒有原著作權)

如果可以看原告的原始圖檔,如何驗證是否為原圖檔或有著作權人授權(原著作權)?

問題2

因為誤用到的圖片上是有加上logo(圖片商品沒有logo)~請問這樣就算侵害著作權法嗎?侵害著作權是以侵害圖片上logo就算嗎?

比如我從別邊來的圖片加上自己設計的logo,別人盜用就可以告人員侵害著作權法嗎?

問題3

請問廠商有商標權~有文字圖樣,但跟我誤用到的圖片上logo圖樣不一樣~文字一樣~會觸犯商標法嗎?

因為現在已經全部下架不敢再賣了,只想說怎麼解決,請救救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保智大隊會先製作筆錄,然後再移送給檢察官偵辦.

二.但本件是否有觸犯到智財法相關規定,目前仍無法判斷,您去製作筆錄時,警察應會出示告訴人之商標給您看,若您認為您沒有侵害對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建議您先否認犯罪,之後可再找律師協商訴訟方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enson 102-01-23 09:5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保智大隊會先製作筆錄,然後再移送給檢察官偵辦 ... (恕刪)

 那再跟您請教~

1、是否原告提告著作權~應保智大隊有原告提供之連續圖及原始檔才對?

2、另如無連續圖及原始檔是否就可繼續後續偵查庭(畢竟是用了大陸賣家的圖~怕這樣還是會被判刑)。

3、因著作權告訴乃論~請問筆錄否認犯罪到時要和解是否會有困難或是無法和解時,再做認罪是否會被法官重判等等影響呢?

4、因為有多家同樣的廠商都說我的圖有侵犯到他們著作權,這樣可以併案處理嗎?還是會各別被告呢?

 

jianjie 102-01-22 23:11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保留地也是崎零地,當時買的是權力、因為平地人只有租的權力不能買斷、那平地人簡稱某甲好了,某甲也是跟政府承租的我們跟他買斷了權力有契約書,當時買下後就在土地上蓋了房子房子是算違建沒申請門牌,不過我們蓋的人證物證都還有,我家的人使用到79之後,租給了一名山地人以下稱某乙,某乙從79年間到98年間一直跟我們承租期間都有租約,到98年以後她說她不租了,但是95年以後房租就沒再給我們了,房子也都沒交還,到了101年,我們發現她不經過同意就租給了另一個人,也就是95年間他不給房租的時候發現房子土地都被他弄過戶了。以下補充內容,我們有去區公所調異動索引,他是在民國84年設定的91年通過。某乙當初是鄉代現在又是調解委員會的委員也是土地管理員,懷疑在84年間當鄉代時不法辦過去的,某甲賣給我們的契約書都在,當初土地稅跟電費都是我們繳的,某乙怎麼有辦法把土地辦過去不說,連門牌都重新申請過也另外辦了他的名子繳電費,有問過區公所的,他們也不清楚他怎麼有辦法辦過去,不過現在法律很保護山地人,雖然我手頭上很多證據,但是區公所也愛莫能助,但是區公所人員有說到山坡地保護法是79年公布我們買的契約是72年,認為我只有提告才有辦法翻盤,我手上有的證據有跟某甲買的權利書、某乙79~98跟我租的契約、101年某乙不經過同意租給外人的契約、當初繳納土地稅跟電費的稅單、當初幫我蓋房子的人也還在可以出來作證、某甲已經過世最近在積極找他的老婆子女

現在要問律師大人有哪些部份我可以告他的,我們又可以跟他討到我那些因該可以討的損失??

律師費用那些該怎麼算??

jianjie 102-01-22 23:18
回覆 jianjie 的發言內容:

這邊敘述一下內容;

民國72年3月間,跟一平地人購買一塊位於梨山的建地,是山地 ... (恕刪)

很多東西要想到才會打出來,想到甚麼我盡量打甚麼,問過很多對這方面有研究的都說對方問題一看就很大,因為就山地保護法來說,就算他要辦過去也是會先找第一順位某甲詢問,我們是跟某甲購買的權力,他一個路邊蹦出來的就可以辦過戶很怪,而且就山地保護法來說是79年頒布的,72年買權利的我們因該是就地合法才對。還有異動索引是一個代書朋友要我申請出來的,異動索引上面有點也很怪...發現某乙是在102年1月才去補書面資料  因為這陣子有放風聲要告他....那....某甲的所有文件都在我手上,某乙能補甚麼書面資料??是否不是偽造文書就是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之不實,他101年間不經過我們同意轉租別人是否能告她侵占,如果他有利用他職位變造文書或者資料的話,也至少是偽造文書瀆職,總共有那些官司要告的,申請他的土地登記無效??房租95到現在可以跟他討多少回來??  而且好像很多人都跟她土地糾紛 聽說她現在不只一件在走法庭.希望有個律師能替我全盤的回答一下  我打算提告這樣@Q@ 小弟電話亞太0983244335

有內容想要詢問的直接來吧^Q^

PS.我朋友有說山地保留地跟普通的土地不一樣,我希望能找真的懂得律師幫我處理

阿熊 102-01-22 23:05

經過這段時間的努力我終究沒有辦法挽回我的婚姻,在法院的調解庭上簽字離婚了,但是我前妻得到離婚的證明後開始出現了後續問題

1.當初在調解庭時調解委員說有關於小孩探視權法律上有明確時間的規定,所以當時在簽字時沒有提到小孩子的探視時間,而現在我前妻以當時沒有提出規定時間所以她可以隨時探視,但我不想讓她來打擾我的生活所以請問我該如何去約定這個時間?

2.在財產上說依法律規定夫妻離婚財產部份是一人一半(房子及車子和戶頭內的錢如有我沒注意到也是共同財產的部份也請指正一下讓我了解),而現況我前妻不肯與我協調並且申請在她的戶所在地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要來調解(因她的父親在地方上頗有勢力在鄉公所內認識的人很多)而我去查申請調解聲請人需至他造的戶所在地的鄉 公所申請而非自己的戶所在地的鄉公所所以她申請調解會我沒去,而現在她就故意要和我拖下去(目前房貸及水電都是我在繳)我是希望能趕快將事情處理好不想再有任何的牽扯所以想請教我該如何去處理較為適當?

3.因房子是夫妻共有但是離婚後我已搬出去,而社區的管理公司向我催管理費(她沒去繳)本人想請教如夫妻共有房子在其中一方已沒有居住在那時,可否要求另一方也不可居住,這部份要如何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

以上請各位律師幫幫小弟....不勝感激

林智群 (klaw) 102-01-22 23:41

你們當初簽調解協議時沒有連同財產部分一併處理乾淨,造成後續執行上的問題,

建議再行調解,把之前漏掉的部分再做補強

小馬 102-01-22 22:54
您好~ 在一次餐會中,與隔壁桌口角,本人先動手與對方一人互毆,其後對方另一友人也加入,型成兩人打我一人,導至本人顏面撕裂縫合,鼻樑骨折,等挫傷, 而對方僅挫傷,目前準備開庭彼此為互告, 以目前來看本人無意合解,因受傷程度嚴重,想給對方教訓, 在開庭時,請問有哪些地方或話術對我比較有利?這樣算圍毆嗎? 不想看到對方,出庭可只請律師出庭嗎?謝謝!
1.如果你是被告 你一定要自己出庭 刑案沒辦法代理 2.如果對方是圍毆 可能會有共同正犯的問題 你可以朝這方向主張 將來對方需要連帶賠償你的損害
東京鐵塔 102-01-22 22:48

請問如果我在偵查庭說了實話,但是那沒有相當的證據,請問我會被那些被我舉發出來的那些人告嗎毀謗.妨礙名譽等等的罪嗎???我實在不想把罪扛下來,明明是別人唆使我做的....如果,會被告的話我要怎麼辦??謝謝各位大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01-22 23:43

法庭上的證詞不會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如果是講實話也沒有偽證的問題

東京鐵塔 102-01-22 23:52

請問我講了實話以後,但是卻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有做,他們可以告我什麼罪???(希望不能告不成...)我之前是證人身分但是轉列被告,我如果在偵查庭自白認錯說實話的話.那麼偽證罪是否可以減刑甚至免刑???有緩起訴的機會嗎??

陳小益 102-01-22 21:10

各位律師好~

對照因偷竊我們電腦資料~被我們告妨礙電腦使用罪...

因無意跟對照和解~案情也確定了...所以是簡易判決~月底就會判決

但這個時候對照委託律師寄函來~內容大致上是致歉~然後附上填上我們名子的郵政匯票

 

當初就不想和解,只是想要他受到他該有的刑事責任...

所以他寄這個郵政匯票來~我們不想收~我們應該怎麼退回!?

怎麼鄭明我已經連同匯票退回?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21:21

電話律師函上的律師,或者找律師律師函說明您的意思,請對方律師還領回。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陳小益 102-01-22 21:31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電話律師函上的律師,或者找律師律師函說明您的意思,請對方律師還領回。

<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為這是小事情~我想要自己處理就好,那我是自己發函然後寄還給對照就好?

那我該怎麼証明我已經連同匯票一起寄送過去!?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21:34

電話給對方律師,請對方律師領回,並簽立切結書領據。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用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謝謝。

陳小益 102-01-22 22:05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電話給對方律師,請對方律師領回,並簽立切結書領據。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 ... (恕刪)

律師謝謝您熱心的回覆~

因為不想在跟對方或對方律師接觸~所以應該不會打電話給對方律師

那若以存證信函方式可行嗎?

那有格式可以參考嗎?

陳小益 102-01-22 22:40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電話給對方律師,請對方律師領回,並簽立切結書領據。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 ... (恕刪)

律師~謝謝您的回答

我們已經決定用存證信函的方式寄送了~

培培 102-01-22 19:47

律師您好

問題如下:A方即消費者;B方即販售者
A方(消費者)向B方販售者透過網路上購買服飾商品
A方於收到商品後向B方表示顏色寄錯且商品尺寸無法穿戴要換貨
B方同意換貨,並表示更換尺寸不合適問題無法承擔向廠商更換的運費
也因B方定錯顏色出錯顏色,一開始A方覺得金額太貴所以要求退貨,在雙方爭論下B方不願將其商品退貨處理表示可以幫A方做換貨並幫A方負擔部分更換金額,雙方協議成功後B方告知A方請將商品寄回,並告知換貨大約要10個工作天左右
後來A方在其10個工作天到期的前3天詢問B方商品是不是可以如期收到
B方表示因廠商更換程序上的時間可能有所延誤,所以無法如期收到~
再此~A方又強行表示要退貨,但商品已經進入更換流程在約定的10個工作天後過3天隨即抵達B方手中~B方立即將商品寄出,也再隔天A方以確認將商品簽收
A方在商品簽收後當日又隨即至消基會申訴~
此案件想詢問在B方不願作退款處理,而在爭論不休下雙方達成協議後A方將更換郵資金額隨及匯款完成至B方帳戶,換貨流程已過7天鑑賞期,且A方已簽收領取商品後才又至消基會聲訴,請問A方是否還有權利要求退款退貨。

小陳 102-01-22 19:18

請問律師大大:

民事拆屋還地)民國85年判決確定了、時間己經過了十多年了、那時候的法院判決書現在還有效用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21:04

法院判決書還是有效,只是執行時對方能不能提異議之訴的問題。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2 23:47

一般而言,取得判決後一定時間內要聲請執行,不然恐怕有時效的問題,

不過拆屋還地這種案件是各例外,還是要看判決具體內容而定

amy 102-01-22 18:40
律師您好: 前一封的問題是房東房客之間的關係,強化玻璃在無人為因素下,爆裂,修繕責任歸屬歸誰呢? 謝謝您!!
您好: 修繕責任應歸房東.
chi 102-01-22 17:14

 爸媽約於民國80年結婚,有記憶以來,爸爸不務正業也不顧家,開計程車賺來的錢都自己花用或拿

賭博,家裡的錢都是靠媽媽不分日夜身兼2份工作賺來的(包含我和哥哥學費),有時候喝醉還會打媽

媽(但那時我還小不懂得要叫媽媽去驗傷證據)

 婚後爸媽有合買一層公寓,雖說是合買,但7~8成以上的錢都是媽媽出的,公寓是登記在媽媽名

下。10年前,我、哥哥受不了爸爸,於是帶著媽媽搬到外面住,也斷絕與爸爸的聯繫,但沒有離婚

公寓也給爸爸繼續住。差不多也是那時候,媽媽因為以前不分日夜工作操勞過度,得了腎臟病,每週

需洗3次腎,領有重度殘障手冊,家裡的經濟由我和哥哥撐起。

   現在爸爸可能在外面欠人家錢,想把公寓拿去賣,但因為登記在媽媽名下他無法自行變賣,所以提

起告訴,告媽媽侵占(起訴書裡爸爸把自己的情況寫的很可憐,但事實卻不是這樣的),請問遇到這樣

的情形該如何解決?是否會受限夫妻財產共有制而要給爸爸房子一半價值的金錢?想知道該如何不讓爸

爸得逞並保住公寓,懇請各位律師幫忙提供意見,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7:27

侵佔?怎麼看都沒看到有侵佔的事實?是說房子登記在您母親名下嗎?

夫妻財產分配也不是每人一半,而是要看同居互相扶持多久而定,您這案子有諮詢過律師嗎?要不要去法扶問問看合不合條件。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於本所官網按讚,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例如合法過戶給您們子女等財稅規劃,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刑事部分,你們可以提出證據(單據、匯款紀錄)來說明真相,甚至可以親自出面作證父親的種種行為,另外民事部分,因動產登記你母親名下,就不是所謂共有財產,單純就是你母親個人的財產,但依法夫妻在夫妻關係解消時(包括離婚)時會有分配剩餘財產之問題(大致上就是二人現有財產作比較,由名下財產較多的一方給予對方差額的一半),目前最怕的,應該是你父親用殺手,要求離婚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

另外債權人主張改定夫妻財產制後要求剩餘財產分配法律規定業於日前修法,所以你父親的債權人應已無法再依原來的規定要求分配剩餘財產給你父親,使他們得以進一步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chi 102-01-22 17:34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侵佔?怎麼看都沒看到有侵佔的事實?是說房子登記在您母親名下嗎?

夫妻財產分配也 ... (恕刪)

 是登記在我母親名下沒錯喔,目前還沒找律師諮詢過,可否請問諮詢的費用大概是多少呢?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7:35

其他律師,我就不知道,畢竟每位律師行情不同,您可以電話比價後再做決定。

蘇白 102-01-22 16:49

大家好,這個問題也許很常見,但因為實在搞不清楚,還請各位律師見諒

大概上網查了一下,是有看到說追溯期為15年的答案
但有個問題是,是從欠下債務那時起開始算15年?
還是債權人開始追討這筆債務時開始算?

我媽媽年輕時幫自己姐姐(也就是阿姨)的前男友作保,約17年前,阿姨並宣稱有事她負責。
事後債權人(教會,非銀行!)有跟那前男友討過債,但民國99年後那人就不還了,教會轉而來向我媽討這筆債,而我阿姨卻不想幫她前男友還債,寧願讓我媽去扛這筆債務,阿姨和姨丈甚至擺爛打算拖過自以為是20年的追溯期

我查過說15年內債權人有追討行為即不超過追訴期,所以以上情形符合。現在我只想要問清楚,是否並沒有姨丈他們所說的所謂20年追訴期這種東西。姨丈都跑來我家準備打我媽了,我只想要尋求法律的保護....和能拿去給他們看的事實,希望各位律師能幫我解答,感激不盡。

 

法定的消滅時效期間最長為15年,不過民法也訂有其他短期時效之規定包括5年的短期時效和2年的短期時效,另外消滅時效因起訴或強制執行等事由而中斷,中斷事由發生時自該事由終結時起重行起算,如果對方有對你的母親起訴或取得支付命令等執行名義並且不斷強制執行(包括直接向法院換發債權憑證),則該債權即不會罹於消滅時效,從而自然無法提出時效抗辯拒為給付。不過詳細的情形還是看具體個案而論,不排除對方程序會有未完備之可能。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佳佳 102-01-22 16:16

您好~

我要找士林、北投區律師現場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可先透過電話或mail諮詢,以便能使律師初步了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2 23:49

建議到士林地院,那邊都有律師提供現場諮詢

林先生 102-01-22 14:30

我有一個朋友 在放款公司上班(有點像地下錢莊) 他利用幫公司放款的機會
假造客戶 騙了公司一千多萬都賭輸了 後來被公司發現 就叫我朋友簽了五張本票共一千萬(六百 二百 一百 五十 五十)並請我朋友的老婆做擔保人 後續我朋友的家人陸續幫我朋友還了將近一百萬 所以現在還欠公司一千萬元整 現在我朋友他們家還不起了 跟公司約定每月要還款二萬元 但公司不肯 因此說要提告 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會成立業務侵佔或是詐欺嗎?
還有就是公司有列出所有假造客戶的資料叫我朋友在上面簽說是造假客戶並且要他簽名 另外就是有叫他爸爸去背書六十萬 但已將六十萬交付放款公司但沒有簽收据

還有就是我朋友有用他姐姐的帳戶把客戶的錢轉到他姐姐的帳戶裡 但金額約二三十萬 還有我朋友有一個帳戶被公司查扣 裡面有我朋友他媽媽匯款給他的記錄 金額約有
數十萬 這樣放款公司說要告我朋友及他老婆 姐姐 爸爸 媽媽等人說是共犯 

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這些人事前都不知情 另如果真的提告會有什麼樣的程序?
還有進入法院審理 如果我朋友家人都不出法庭是不是就會被判有罪?? 還有刑期多久

另外我朋友己經躲起來了 那會被通緝嗎? 
還有這是民事還是刑事 還是公司只能做本票裁定(因為公司放款業務也不合法)

因為這間公司跟警察還有調查局的關係都不錯 還跟我朋友的老婆說會先叫警察調查約談 這樣有可能嗎 

如果先請我朋友的家人去備案可以嗎 另外我朋友手上有相關放款客戶的資料 最後可以憑這些資料反告公司嗎?(但怕被吃案)

請各位大大幫忙 解求他們一家人 我朋友被關就算了 但他們家人也太可憐了

謝謝謝張律師 另外還有幾個問題

如果對方提出告訴的話是所有相關人(就我朋友他的家人 因為他家人害怕都先躲起來了)    都要接受調查嗎?     還是只有就那個欠錢的人呢?     另外放款公司本身的業務性質(放款利率每月利率百分之五起)就不合法了     為什麼還可以提告呢?     我朋友如果以他手上的資料去反告公司 這樣有用嗎?     如果一旦對方公司提起告訴是否就會成立 還是可以請律師答辯呢?     如果欠錢這方提出的合解方式 放款公司不接受 還有其它解決方式嗎?       麻煩你幫我解答了  如果可以是否可以聘請你做為辨護律師呢?

1.看起來應該比較屬於涉及背信罪或詐欺罪 2.對方可以依法至警局提出刑事告訴 3.背信罪等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 所以告訴後就不能撤回 4.至於刑度如何 還是要看是否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 像這種如果有和解 應該不至於會需要入獄服刑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5:04

一名優秀的律師會跟您說兩個字:「自首」。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於本所官網按讚,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林先生 102-01-22 17:3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看起來應該比較屬於涉及背信罪或詐欺罪 2.對方可以依法至警局提出刑事告訴 3.背信罪 ... (恕刪)

 

 

 

如果對方提出告訴的話是所有相關人(就我朋友他的家人 因為他家人害怕都先躲起來了)   都要接受調查嗎?     還是只有就那個欠錢的人呢?     另外放款公司本身的業務性質(放款利率每月利率百分之五起)就不合法了     為什麼還可以提告呢?     我朋友如果以他手上的資料去反告公司 這樣有用嗎?     如果一旦對方公司提起告訴是否就會成立 還是可以請律師答辯呢?     如果欠錢這方提出的合解方式 放款公司不接受 還有其它解決方式嗎?       麻煩你幫我解答了  如果可以是否可以聘請你做為辨護律師呢?

JC 102-01-22 01:01

 

律師您好, 我們買一邊間房子,當初廣告文宣內的社區大門距離我們家牆面畫了一排大樹隔開(至少有50公分),當時很介意離門太近業務也說了會把樹種高一點, 但現在大門跟我們的牆面僅剩2-3公分,樹不見了, 覺得十分壓迫, 工地經理有告知圖面有變更; 請查到這可能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逕自變更廣告所載設記,使買受人無從選提而不得不接受, 不知我的認知有無錯誤?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從消保法去著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JC 102-01-22 00:51

律師您好,在我們合約內有寫”本社區為一社區型態集合住宅…”等字樣, 但現在交屋建商詢問公基金時,建商告知此社區為一基地一戶申請建照, 所以不提供基金, 我查到的資料如下, 建商可以就此不撥款或不按比例撥款?

公共基金的撥付:建商要起造大樓,會被要求依造價提撥一筆公共基金到公庫。
等到點交完畢後,由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憑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公共基金的撥付,未來作為社區部分公共設施的修繕維護用途。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公共基金,依下列標準計算之:
一、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千分之二十。
二、逾新臺幣一千萬元至新臺幣一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為千分之十五。
三、逾新臺幣一億元至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五。
四、逾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十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三。
前項工程造價,指經直轄市、縣 () 主管建築機關核發建造執照載明之工程造價。政府興建住宅之公共基金,其他法規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您們屬社區型態集合住宅,即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委會並設置公基金,所以建商目前的說法,顯然是在卸責,所以您們管委會可對建商提起訴訟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1:38

您們應該是要看『使用執照』登記內容是不是公寓大廈吧!只有公寓大廈才要繳,不是的話,就不用繳。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於本所官網按讚,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JC 102-01-23 09:52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您們應該是要看『使用執照』登記內容是不是公寓大廈吧!只有公寓大廈才要繳,不是的話,就不用繳。< ... (恕刪)

使用執照並不是,但預售屋合約簽訂時明明寫著"集合住宅",建商如何申請執照也是我們去問過建管處才得知. 這樣他就可以不撥款?

KK 102-01-21 22:29

律師您好:

1. 本人依胞弟朱凱建之授權書處理房屋出租事宜,與某公司(乙方)簽訂租賃契約書。

2. 依據雙方簽訂之租賃契約租金憑單扣繳由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3. 100年9月國稅局認定96年度胞弟居住國外不適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扣繳率』而要求補稅及罰款。

4. 本人發現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曾指出:扣繳義務人之扣繳義務為所得稅法第88條所明定,納稅義務人是否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扣繳率並不相同,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時應就納稅義務人之身分詳加查對確認,始得據以按正確之扣繳率辦理扣繳,否則即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情節存在,不能僅以不知納稅義務人之身分有所變更或納稅義務人未予告知,即得免除其過失責任

5. 96年度簽約時乙方並未要求出甲方出示任何資料。乙方現擬向甲方求償,主張甲方應支付乙方罰金之等額補償,謂:

『甲方(租屋人)簽訂契約時故意或過失,導致乙方的損失。甲方故意或過失包含: (1) 未出示朱凱建君的授權書 (2) 未告知或出示房屋所有權持份 (朱凱建3/5持份, 朱凱民2/5持份)等等。因根據實際所有權持份,甲方出租人應有朱凱民君與朱凱建君,朱凱民君應提示朱凱建君的授權書,使得與乙方簽訂契約,否則甲方有明顯偽造文書之事實。』

請問補稅及罰款應由那一方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國稅局會先向出租人追繳,若您們的租賃契約另有約定稅應由承租人繳納,則您們向國稅局繳完後,也可以另行向承租人請求其不當得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1:08

1.對方指出您涉有故意過失部分,實屬無稽之談,您只需發存證信函駁斥。

2.民法第四百二十七條所謂就租賃物應納之稅捐由出租人負擔並非強制規定,當事人不妨為相反之約定。最高法院 65 年台上字第 1119 號民事判例。從而,您方契約已有明定租金憑單扣繳由乙方繳納,就是由乙方繳納。

您可以花個三四千元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本所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細諮詢可至本所官網臉書按讚後留言詢問。


KK 102-01-22 13:43
律師 在「台灣法律網」上有文章討論並由國稅局答復,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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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時,應注意所得人之身分是否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以免因短扣繳稅款事而受罰 文 / 站務19 【台灣法律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

扣繳義務人給付各類所得,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時,應注意納稅義務人之身分是否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以免短扣繳稅款情事,而遭處罰。

該局特別以實例說明,所得人A君已離境多年未曾再入境,戶政機關已除戶,並無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事實,惟各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仍依居住者規定辦理結算申報退稅。經查得給付所得之扣繳義務人,各年度給付所得辦理扣繳時仍按居住者之規定辦理扣繳,因居住者之扣繳率均較非居住者為低,致產生短扣繳稅款之情事,依所得稅法第114條規定處以罰鍰,扣繳義務人受處罰後均主張並不知納稅義務人之身分有所變更或納稅義務人未予告知,不應處罰。

該局指出,扣繳義務人之扣繳義務為所得稅法第88條所明定,納稅義務人是否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扣繳率並不相同,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時應就納稅義務人之身分詳加查對確認,始得據以按正確之扣繳率辦理扣繳,否則即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情節存在,不能僅以不知納稅義務人之身分有所變更或納稅義務人未予告知,即得免除其過失責任

該局呼籲,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辦理扣繳時,應就納稅義務人身分加以查對,注意是否有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的情形存在,以免遭稽徵機關處以罰鍰。

資料來源: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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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與承租人均不諳法令而違法責任在哪一方??

請教您的高見!

 

 

Roger 102-01-21 21:08

律師您好:

    母親過世後,雖有留下遺囑, 但是三名子女對於遺產分配仍有爭議, 母親指定小妹為遺囑行人,

日前小妹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對我大哥提告, 大哥再收到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通知的民事起訴狀後, 看到原告為小妹跟我, 大哥列為被告, 因此氣憤的打電話質問我怎麼可以告他, 原本我跟大哥的感情很好, 卻莫名其妙的捲入小妹跟大哥對於遺產分配的爭議, 後來才發現原來小妹盜刻我的印章寫委託書給律師提告, 請問小妹的行為是不是偽造文書?  我可以對小妹要求民事賠償嗎? 由於被列入原告的我並非我本人的原意, 該起提告是不是自動失效?

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既然未同意提告,則您妹的行為已涉犯偽造文書.

二.而您可以先將您的訴訟部分撤回,由於遺產分割之訴為共同必要訴訟,所以一但您撤告,本件訴訟就無法進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0:24

遺產分割之訴為共同必要訴訟,所以一但您撤告,本件訴訟還是可以進行,只是變成您是被告一方。您可以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詢可至本所官網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

阿祥 102-01-21 17:45
嗯 了解 那我行照過戶給對方 對方拿去抵押借錢 我也都沒簽名也沒去過借錢的地方 那行照怎要回來? 感謝:謝律師解答 ^^
您好: 您所謂行照過戶給他,是指怎樣的情形??
綠豆芽 102-01-21 13:59

菁英的律師團隊們您好, 非常感謝之前律師們的答覆, 但因被告還有些許疑惑和法律知識的不清楚

煩請各位法律界的高手律師解答

 

本案罪名是妨礙性自主

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如必須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 因為完全沒證據, 官司打了長達7年多之久, 目前因為8年會減刑所以法院就直接判下來了..... 朋友涉世未深, 當時去警察局被威嚇, 拿警察做的筆錄念, 有了自白,檢察官自白部分作為提告重心,但整件案子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有罪, 官司打了7年多,目前已經沒有能力再付高額的錢再繼續打下去, 收到上訴駁回通知後朋友又是錯愕又是難過, 從小就是單親家庭, 外公帶大, 目前外公得癌症, 可能連外公最後一面都看不到了, 要去監獄執行….

朋友打算先去執行, 但是被冤枉很不甘心, 問律師, 律師說要寫再審書狀申請再審,雖然機會很低,但是以這案件可以試試看,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正常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請一位律師寫一個再審書狀, 提出再審需要多少錢?

(問題1)律師寫再審書狀要多少錢?

(問題2) 再審書狀如果通過, 被告已經進去執行, 請問必須委託申請再審書狀的律師委託律師嗎? 還是可以委託公設辯護人?

 

(問題3-1) 如果被告為單身,財產50萬以下,已經進去執行,那可以請公設辯護人嗎?

(問題3-2) 被告已經在裡面執行,要如何請公設辯護人?

(問題3-3) 如果委託公辯護人, 之後不想委託後,可以再委託其他律師嗎?

 

(問題4-1) 2013年1月11日最高法院發出上訴駁回通知, 被告在1月15日收到,也收到被外交部限制出境公文, 那請問判決書何時會下來?

(問題4-2)收到判決書上會有執行日期嗎?

 

(問題5-1) 被告如果晚兩天才去執行會被通緝嗎?

(問題5-2) 如果被通緝後再去執行, 是否會被判得更重?

 

URGENT

非常感謝您細心熱心地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問題1)律師寫再審書狀要多少錢?

A:再審書狀,需要給律師全卷資料律師才能針對全卷資料檢視並提出再審之理由,所以費用的部分,律師仍會視資料多寡而定.

(問題2) 再審書狀如果通過, 被告已經進去執行, 請問必須委託申請再審書狀的律師委託律師嗎? 還是可以委託公設辯護人?

A:再審書狀並不一定要律師具名,所以若再審有過,可以另行委託其他律師,若未委任律師,法院會依職權指派公設辯護人.

(問題3-1) 如果被告為單身,財產50萬以下,已經進去執行,那可以請公設辯護人嗎?

A:本件屬強制辯護事件,所以若未委任律師法院會幫被告請公設辯護人.

(問題3-2) 被告已經在裡面執行,要如何請公設辯護人?

A:法官會依職權指派.

(問題3-3) 如果委託公辯護人, 之後不想委託後,可以再委託其他律師嗎?

A:可以另行再委任.

(問題4-1) 2013年1月11日最高法院發出上訴駁回通知, 被告在1月15日收到,也收到被外交部限制出境公文, 那請問判決書何時會下來?

A:判決應該最近就會收到.

(問題4-2)收到判決書上會有執行日期嗎?

 A:判決書上不會有執行日期,本件的執行會移送給地檢署執行,並另行通知執行 期日.

(問題5-1) 被告如果晚兩天才去執行會被通緝嗎?

A:未按時執行,會被通緝.

(問題5-2) 如果被通緝後再去執行, 是否會被判得更重?

A:被通緝後再執行,對本案之判刑並不會有影響.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事 102-01-21 13:08

一場車禍卻因為第三人(第三台機車)推脫責任.害我姐(第一台機車)被第二台機車告!

從被撞的變程重傷害罪七個月有期徒刑~而已我姐目前還有身孕!!請各位律師幫忙提點一番!!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不讓無辜的人去坐牢!至少緩刑或其他罰責吧!

1.如剛收受一審判決者,請儘速上訴。

2.請再囑託其他單位進行交通事故鑑定;又或者尋找當天之其他目擊證人還原案發經過,已釐清被告並無過失

3.如與對方達成和解者,有獲緩刑之機會。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大事 102-01-21 19:00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剛收受一審判決者,請儘速上訴。

2.請再囑託其他單位進行交通事故鑑定; ... (恕刪)

 1.如果已經3三審判7個月有期徒刑.我們是否可提非常上訴!因為就算申請暫緩也是很不通情理

  她還有3個小孩要養!!!!

2.因為已申請出的第二次鑑定內容跟第一次一樣!

3.在25號會開民事庭.如果現在和解會增加更判或緩刑的機會嗎!!

我們該如何幫助我姐~

沈小姐 102-01-21 12:36

律師您好,

想要請教,關於終止收養的事項;因我母親之前有收養了一個女兒,而這女兒小時候就被我母親的養母帶走養育,我母親的養母堅持隔代教養,並且也不與我母親聯繫,而這養女也因此不學好,在外面借款、改名字、結婚生子,並且也將我母親的養母的房子拿去借款,還不出錢而成為法拍屋,房子已被法拍;我母親的養母後來終於同意與我母親終止收養關係,而先解決了這部份的事項,現在已經知道這養女在外面尚有欠款,並且躲藏不出面處理,我母親想要終止與這養女的收養關係,但無法聯繫上這養女,而這養女也不想出面處理,我母親深怕家中財產會被這養女蓄意分走,因為她已經將我母親養母的房子敗光了,現在接下來又怕會影響我母親的財產,想問如何終止收養?敬請協助,謝謝您的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2-01-21 12:48

如果養女不出面合意終止收養,可以單方依民法第1081條請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沈小姐 102-01-21 13:0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養女不出面合意終止收養,可以單方依民法第1081條請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謝謝您~那想要請問下 那要準備什麼樣的資料送交法院呢?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需有民法第1081之事由,所以您們提出終止收養之訴,必須要舉證證明養女有1081條規定之事由,否則法院不會准予終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小姐 102-01-21 17:5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需有民法第1 ... (恕刪)

謝謝您的幫忙,已發信至您信箱詢問,萬分感激~

:D 102-01-21 12:01

您好!日前第一次收到法院傳票,但是不曉得應該如何應對,請律師多加指點!感謝!

案情如下:

我們居住在二樓,鄰居三樓因為吵鬧與我們有多次深夜及周末長時間噪音干擾糾紛,已經請過管區警察以及環保警察處理有關住家安寧噪音部分,雖無硬性法規可處理,但是經規勸後仍然無果,因此沒有後續的進展。

直到日後有一天,意外掉下重物砸壞二樓遮雨棚,造成二樓陽台漏水嚴重,我們除了將二樓上方遮雨棚自行清理後,還有遺留土屑請三樓協助處理,且為避免造成日後更多漏水發生、請他們協助將盆栽加裝水盤。多次以口頭溝通未成(住戶僅說白天不在家不知道),接下來以張貼實際景象照片在公寓內自家(2大門口)並加註「請三樓加裝水盤」、「公德心」等字樣,以提醒方式行溝通之實。

然而,不但一樣得到相應不理的狀況,甚至接獲傳票得知已被提起妨害名譽的告訴,即將在二月初進行偵查庭調查。想請問律師的問題如下:

「自家」門前張貼「實際景象」照片,加註「公德心」及「請三樓加裝水盤」等字樣,有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相關條例嗎? 有環保警察提到,三樓土屑並不一定是三樓本身造成,但是實際查勘之後發現,三樓陽台「正下方」不可能有其他樓層土屑掉落嫌疑(尤其是靠牆內部的地方)。這樣的物理性證明,可以成為陳述函中的證據嗎? 因為詢問書記官後,書記官只說明書寫陳述函即可,想請問律師,陳述函當中需要做任何重點標記嗎(例如:字體大小、底線、顏色?以及影音內容需要當場準備器材播放,或者只要口述加上光碟檔案即可? 另外,若有錄音證據公務員提供的調解方法,可以成為呈堂證據嗎?是在開放狀況下進行錄音的,雙方都知道,但是對方有強調不能上網公開,未詢問是否可以成為訴訟相關證據,會不會有問題呢? 由於事情僅屬鄰居糾紛,希望能夠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我們是否能夠與檢方提出願意以調解委員會方式處理呢?

非常謝謝律師的提點,請多多指教。感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1 12:35
刑法妨害名譽是要以不真實的事為前提,問題就在於您隱喻三樓沒公德心,是否屬實? 這樣的物理性證明,您可以附上照片或影音檔,成為陳述函中的證據。 陳述函當中可以做任何重點標記。影音內容附光碟即可。 另外,若有錄音證據公務員提供的調解方法,可以成為呈堂證據。 能夠與檢方提出願意以調解委員會方式處理。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yvan 102-01-21 10:27

律師您好…

 請問我現在要向法院請求裁判分割,但是因有一塊土地被其中一位繼承人在二十年前以偽造文書的方式賣掉,被繼承人於100/3/30過世,我可以要求法院因其中一位繼承人之前賣掉的土地已超過應繼分,因此不能再主張其他土地分配嗎?

謝謝律師回覆

在沒有經過法院判決認定前 之前那塊土地並非遺產 所以不可能列入分配 除非對方接受你的方案 否則這樣主張在法律上並沒有依據

yvan 102-01-21 11:1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在沒有經過法院判決認定前 之前那塊土地並非遺產 所以不可能列入分配 除非對方接受你的方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請問…

那我是不是先提裁判分割再主張我的方案,如果對方不肯,再提起另一請求回復繼承訴訟?

還是先提起請求回復繼承訴訟?

那請求回復繼承訴訟裁判費是以他賣掉的土地總面積為計算標的。還是我要求這塊土地的1/9為計算標的?

土地都已賣了。是以公告地價計算還是以賣出金額計算?

謝謝律師回覆

當然可以

繼承財產就是這些,每個人都公平有一份
二十年前拿了,就是有拿了
現在再分,拿過就不能再拿

這個跟遺產土地有關的法律問題

不要輕易自己去訴訟
敗訴會有既判力
以後就爭不到了

還是要請律師幫你研究才妥當

susan 102-01-20 19:36

您好:我前夫的房產賣給一個人,後來那個人藉故不付款,害得我前夫房產全部被銀行法拍。他們的官司現在還在進行中。他買房產時已經知道我前夫的債務(其中包括我娘家的債務)。

那個人又來找我,說夫妻對保,我的房產也會被法拍,要我的房子給他處理,解他銀行債務,他還開了三張本票說會付給我娘家的債務,雖然錢不是我欠的,但是我不能辜負我娘家的錢,所以我就答應他。沒想到他辦理過戶到一半卻反悔,還告訴銀行我的房子願意讓銀行處理去解決他的債務,結果我的房子銀行法拍也解決了他的債務,可是沒想到他在本票上確寫上一條,我的房子要有買賣或是銀行撥款,那張本票才成立。現在他們還要告我,背信詐欺罪,我想請對本票有深入了解的律師,可是一個女人單親帶著兩個孩子,我已經沒有多餘經費去請律師,對方律師咄咄逼人,說我的本票無效,有誰可以為我這婦人之仁的無知女伸冤呢?求求您們了!

沈恆 (沈律師) 102-01-20 20:44

您所述過程實在離奇,無法評論。僅就本票而言,本票只要金額、發票日、無條件擔任支付、發票人簽名之記載完備即為有效,至於「我的房子要有買賣或是銀行撥款,那張本票才成立」這種記載條款本身是無效的,並不會影響本票的效力,還是可以去裁定強制執行。但應注意,本票有效並不代表您的債權確立,對方還是可能起訴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susan 102-01-20 20:5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所述過程實在離奇,無法評論。僅就本票而言,本票只要金額、發票日、無條件擔任支付、發票人簽名之 ... (恕刪)

律師您好非常感謝您及時回覆,就因為對方現在告我,並且說本票不成立,所以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口才也沒有律師好,又沒有律師的專業經驗,想請律師費用又很高,真的不知所措,偶然間看到 貴站,所以請求幫忙,真是不好意思,麻煩您們。但是懇請您們能幫我,怎麼去走這場官司呢?請不吝指教,感激不盡!功德無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最好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而本件發票人與執票人為直接關係,中間並沒有背書,所以本票債權是否存在,對造一定會抗辯,而看起來本件您們一直被對方設計,所以您們要研究除本票外,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反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san 102-01-21 20: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最好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 (恕刪)

您好:我也很想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但是在我們這邊的免費律師諮詢,我碰到的律師都似乎很忙的草率回我,我知道律師當然希望我們能聘他們出庭,但是對我們這些已經被騙到沒錢的人來說,律師費用就是一筆負擔,但是倘若沒有把握的打贏,我們怎麼辦呢?

不過我相信我們會贏,但是我們沒有口才又不懂法律,如果有律師看了我們的資料,有把握的會打贏,我們都願意將贏回來的金額撥分給律師回扣,不知道哪位律師可以花點心思詳細看我們的資料,這是筆數千萬的資產啊!

kimmy 102-01-20 17:02

我想請律師幫我寫"改訂監護權"的訴狀

請問費用大概是多少呢??

我在新北市

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7:26

聲請改定監護權狀?司法院有提供相關書狀給民眾使用,您可以洽詢當地法院購買,或直接上網下載。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臉書分享或Google+1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或面談付費諮詢,謝謝。

委由律師撰擬書狀一般還是要視案件之繁簡、複雜程度來定價,後續再由當事人與律師商議後決定之。有關您所提到的案件不論後續如何處理,建議您將相關資料完整交由律師評估,並在與您充分討論,針對您的個案研議具體可行策略,相信會對您的案件更有幫助。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沉澱 102-01-20 11:10

我目前是大學生今年就可以順利畢業了,但是前幾天因為心情不好,我向他人購買K他命,當場就被警察抓了,警察抓我上樓還抓了我另外3個朋友,因為這樣子我從原本的吸食變成轉讓,我很配合警察,我也承認了,從那天開始我就在反省了,真心的想改過,但我被抓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原來轉讓是三年以下,因為我未成年的時候有一個兒少的前科緩刑2年但已經過很久了,這樣會不會影響到判決,這讓我很煩惱,我不敢讓家人知道,更怕判決是我無法承擔的,希望律師們可以為我解答,給我點意見讓我知道我該怎麼做,因為第一次碰到我也不知道怎麼面對。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1:23

這必須看您在警察做筆錄時怎麼說。其他朋友怎麼說。不一定會認定是轉讓。也許能打成幫助吸食。您可以找律師當面討論,會對您比較好。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沉澱 102-01-20 14:49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這必須看您在警察做筆錄時怎麼說。其他朋友怎麼說。不一定會認定是轉讓。也許能打成幫助吸食。您可以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為我承認我有給朋友吸食,  因為我不知道這樣就構成轉讓, 但我是真心想改過, 我可以寫悔過書在開庭時交給檢察官嗎? 

olivia 102-01-20 00:20

律師您好,我長期都跟日本專門代購代標的代購業者合作,專門代購二手名牌精品回台灣賣,然後我合作的代標業者還有跟一家空運公司配合,就發生了那家空運公司老闆扣壓住我的商品,價值約十幾萬上下,已經付了好幾萬的訂金,空運老闆要我多加錢才要寄送,隨後又說商品已經寄送過來,結果是騙人的,這已經造成我的損失,我的客人也因此紛紛退款取消購買,也流失了很多客源,損失很大,請問我該怎麼提告呢?要用哪種罪呢?另外也想請求民事賠償,這可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對方所扣商品是無理由,則您們當然可以提出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請求,至於刑事的部分,恐怕會比較難以構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休葛 102-01-19 20:25
律師你好: 我上網買了一件羽絨外套,可是他送錯了,他說他要再從新寄來一件給我,到現在都還沒有,都快過一個月了。那要去報案嗎? 感覺受騙了...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1-23 10:28
1.照理說他應該把送錯的貨退回去,換新的貨給你。 2.你如果有付錢,錯的貨不是他故意弄錯,這只能算是民事糾紛,循民事途徑處理。 3.如果他是故意弄錯貨,而後來又避而不見,可能涉及刑事詐欺罪,你可以去報案警察查明真項。 4.報案需要拿你們交易往來的證明(網路訂單、付款記錄等等)。 5.還是建議您先盡量與賣方取得聯繫處理,無法聯繫也留下通話記錄的證明。
後悔藥 102-01-19 18:03
請問張律師,被檢查官釋回後就在家等判決書就好了嗎,還是需要有什麼動作,我朋友2月2號要出國,感謝張律師耐心解答
如果沒有限制出境 要出國當然沒有問題 不過就是注意是否有下次庭期 還是要回來開庭 否則屢傳不到 可能被通緝
綠豆芽 102-01-19 16:36

菁英的律師團隊們您好,

 

想請問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必須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罪名是妨礙性自主,  因為完全沒證據,官司打了長達7年多之久, 目前因為8年會減刑所以法院就直接判下來了..... 朋友涉世未深  當時去警察局被威嚇, 拿警察做的筆錄念, 有了自白.

但整件案子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有罪, 官司打了7年多,目前已經沒有錢再繼續打下去,

打算先去執行, 但是被冤枉很不甘心, 問律師, 律師說要寫在審書雖然機會很低,但是以你的案件可以試試看, 並要求收費6位數.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正常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請一位律師寫一個再審書狀, 提出再審有需要這麼貴嗎?

正常價錢是多少錢?

 

請速回

 

非常感謝您

 1.案件確定  確實只能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不過這並不能停止執行

 2.至於撰狀費用  如果找所謂大牌律師寫  費用確實可能如你所詢問到的可能超過十萬元

    不過我想一般律師事務所應該不至於收費這麼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確實有其困難度,而要比較要成功機率的話,律師一定要看過全卷後才能寫,當然這樣所花出的時間成本會比較高,所以收費一般會視卷證資料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1:46

類似這種案件,建議您可以先請律師出『法律意見書』,大概花個兩三萬元,請他看完卷後,出具書面意見表達有哪些點可以作為再審理由,就比較不會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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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 102-01-19 16:08

你好,

請問有關加盟糾紛問題、聘請律師費用及如何找打過加盟糾紛律師呢?

加盟主與朋友合夥開一間加盟店,於一年後總公司通知停止出貨並寄存證信函過來要求二天內拆除跟他們相關的招牌及不得營業,還要求付違約金.(合約上是三年)

存證信函的內容是說加盟店在外另創自有品牌,使用他們的東西及技術.

加盟主並未創自有品牌,是合夥人的父親開一間類似的店,而朋友將加盟主店內的"空盒子及袋子等容器"未告知加盟主自行拿給父親的店裝東西使用,其他原物料與加盟主的並不相同.

前提是合夥人未參與加盟時,從事的行業也是類似的行業而且加盟總部也知道.

加盟總部到合夥人的父親所營業的店內,拍攝盒子、袋子等,以這為由要求加盟主付違約金.

加盟總部並未在加盟主的店內找到任何有跑貨或其他違反事項,卻要求拆除招牌及付違約金.

而在拆除後的一個月內,在距離加盟主不到七百公尺的地方,就開了一間一樣的店,所以,加盟主認為加盟總部為了收取另一筆大額的加盟金而以合夥人的父親的店來要求不得再營業,因合約上有註明加盟總部保障加盟主一公里以內不會有二間同樣的店.

所以加盟總部一定是有預謀的,要不那會那麼快在不遠的地方就開一間.因加盟裝潢,教育訓練等.

請問律師這官司加盟主會贏嗎?

律師費用如何算呢?

要如何找對加盟糾紛律師呢?

這官司會打多久呢?

而今加盟主因被加盟總部取消加盟,合約上是說三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這是合法的嗎?

 1.主要應該是涉及競業禁止 跟保密義務   2.加盟主所設計定型化契約條款雖未必有效  不過如果在加盟期間內  確實有違反禁業禁止之行為   可歸責性就很高   訴訟上通常也比較不利  3.另外在本件訴訟應該主要還是原告如何證明另一間同業與你們有關係  而構成競業或有洩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加盟契約的條文雖然不一定會有效,但實務上在認定條文是否無效,仍會從嚴認定,需視是否符合公平合理原則,所以本件仍應先回歸您們的加盟契約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05

1.這官司加盟主根本不會贏,且您說的附近開新店所以懷疑是故意找您麻煩等等,只是您的臆測,在法庭上是沒有用的,法院只會審查您有無違約

2.可以請律師代撰狀紙,會比委任律師便宜,基本行情一份狀是一萬元上下。

 3.加盟糾紛,基本上每位律師都會,只是願不願意跟您實話實說您會敗訴。

4.這官司要看訴訟標的金額而定,至少都要一年以上。

5.加盟主因被加盟總部取消加盟,合約上是說三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這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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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盧 102-01-19 14:58

律師您好

我家因為機車貸款沒有繳納 
機車已經被分期公司拖回
後來又寄了一張 文票裁定 聲請強制執行的單子

想知道 幾個問題

1 我爸爸本人需要法院去嗎?

2 我有上網查過 但還是看不懂

我們家的財產會被查封嗎?

還是 薪資3/1的償還即可?

3 必須怎麼解決? 

感謝回答!!

 1.執行原則上如果債務人或第三人沒有異議  是不會開庭的   2.債權人可以查封債務財產  如果是在債務人名下財產確實可能受到查封拍賣  如果債務人沒有財產 那就可能扣薪

林智群 (klaw) 102-01-19 18:25

重點是機車在誰名下,如果是你名下,就跟你父親沒關,也不會查封到你家財產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11

把錢還清,請對方撤回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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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豬 102-01-19 12:40

一審辯論終結   訂102年2月1日16:00時宣判

請問律師 :

1.可以請書記官不要寄我自己去領判決書嗎 ?

2.如果不行的話法院是宣判當天就寄出嗎? 還是要幾天 ?

您好:有關您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您要自己去領,則您要事先與書記官聯絡.

二.通常宣判當天並不會直接作出判決書,所以宣判後您仍需要再等等.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19 18:26

建議宣判當天到庭向法院表示另行寄送到你指定的地址即可

QUEEN 102-01-19 06:19

2012/11/12進入一間電話行銷公司工作
進入公司前.公司主管並無說員工離職需壓獎金三個月才發放.公司員工守則也沒有告知.2013/1 /3因公司政策及主管問題.因而提離職.離職隔日才被通知公司有規定離職員工須壓獎金三個月.因為電話銷售賣的是減重及保健食品.公司說擔心我們離職後會 有退貨問題.所以先發三分之一.三分之二.三個月後在發.協商過後因為我們堅持全額發放.老闆有多那二分之一發.二分之一壓.我們依然不同意.現在公司說 因為我曾經做過同業.應該知道離職員工會壓三個月.但過去每間公司所規定的不一樣.有的壓有的不壓.如果要壓三個月的都會事前先說.這間公司確沒有告 知..公司有說他們問過勞工局及公司律師團隊.是完全沒有違規的.那我到底該怎麼辦呢??難道真的像他們說的一樣.因擔心退貨問題所以我就必須讓他們壓 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勞資糾紛,並非公司說了算,現在的問題在於,當時公司是否有這樣的約定,而您們現在也不用主動跟公司給付相關金錢,公司雖然之後可能會告您們,但也不一定告就會判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19 18:28

如果是遲延發而不是短發的話,提告並沒有意義,

判決還沒下來公司都已經發給你了,不建議提告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15

工作獎金基本上不是常態薪資,所以會被認定不違反勞基法,而是單純獎金發不發的抵扣問題,對方要舉證是何原因不願發,您可以申請支付命令(五百元法院規費),省時又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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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 102-01-19 06:15

2012/11/12進入一間電話行銷公司工作
進入公司前.公司主管並無說員工離職需壓獎金三個月才發放.公司員工守則也沒有告知.2013/1 /3因公司政策及主管問題.因而提離職.離職隔日才被通知公司有規定離職員工須壓獎金三個月.因為電話銷售賣的是減重及保健食品.公司說擔心我們離職後會 有退貨問題.所以先發三分之一.三分之二.三個月後在發.協商過後因為我們堅持全額發放.老闆有多那二分之一發.二分之一壓.我們依然不同意.現在公司說 因為我曾經做過同業.應該知道離職員工會壓三個月.但過去每間公司所規定的不一樣.有的壓有的不壓.如果要壓三個月的都會事前先說.這間公司確沒有告 知..公司有說他們問過勞工局及公司律師團隊.是完全沒有違規的.那我到底該怎麼辦呢??難道真的像他們說的一樣.因擔心退貨問題所以我就必須讓他們壓 嗎??

正常是每月5號領底薪  20號領獎金

阿德 102-01-19 05:19

事情是這樣子的,年關將近,公司的主管部門開會,表示公司未來會開始輪三班制,她決定要先試驗輪班

會後與單獨談話表示如果不行配合不然你就做到今天要求自行離職,

唯在應徵工作時已向公司明確表示基於健康因素不參與輪三班制,意圖逼退離職明顯,影響其工作權,據其他資深同事表示該主管已經用不同方式弄走了不少人了

期後又再次開會,草擬輪班同意書要求簽署,目前還沒簽,

已向公司管理部申訴,得到的回應是居然是,不如你就乖乖的離職吧妳鬥不過公司的,管理部該職員與主管私交不錯

後來向總經理表示,經理表示那是主管的個人行為,他並不知情

後來再次詢問主管,蒐證錄音,錄音中也確實提到要求自行離職

惡霸主管,正義難容

目前我想
存證信函來主張工作權,及告誡該主管


想請問這樣可以主張哪些法條
他有違反了哪些嗎
哪些著眼點會比較有力

像這樣子情形請律師代擬存證信函大約需要多少費用

另外我請教
這樣有達到可以勞工申訴的條件嗎

年關將近,沒想到遇到這種欺壓事件
真的是憤憤難平,雖已有在網上爬文
仍希望徵詢專業的意見

並先感謝回覆建議律師

1.本來不需要輪班 被要求應輪班 屬於勞動條件不利變更 原則上應得員工之同意 如果雇主因此加以解雇 該解雇應該屬不合法解雇 2.律師代擬存證信函收費不一 可能會在3千元至8千元不等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19

如果您所述屬實,且有錄音,有時候這種事情,媒體會比存證信函有用。但基本上,公司若採行輪班制度的目的是在節省成本以免倒閉,基本上是不會被認定為違反勞動條件,公司只能解雇您,所以法律上而言,公司並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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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無助 102-01-18 20:04

你好 請問律師一下  因為我2個朋友昨天在家裡打電動  開門使撞見警察剛好上門   然而警察發現有吸食器   但沒把吸食器帶回警局  回警局後  警察問他們 要怎麼做 結果我朋友都認了 做了筆錄 錄了音 坦承有食用安非他命 也驗了尿  因為他們是初犯 警察說給他們機會先不還不會往上報   警察叫他們咬別人身上有東西的  到時抓到人  到時候 會我朋友把尿和筆錄銷毀  可能嗎???  有沒有可能被警察擺一道呢   然而做完筆錄  警察就讓他們走了  他們都初犯  現在不知道該怎麼做   警察會不會已經往上報了 或者咬到人 又在往上報呢? 他們都成年了 他們很急  很慌   他們要當兵了又正在等抽籤     該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2-01-18 22:22

若是初犯應不至於被關,但如果是一二級毒品就要勒戒,

至於警方處理手法似有吃案之嫌,之後栽贓他人亦恐有違法疑慮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44

這是實務上常見的養線民。基本上您只要據實坦白,並配合警方破獲賣毒給您朋友的上游,這樣,您朋友的案子就能獲得比較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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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祥 102-01-18 19:10
律師你好: 我朋友今天去叫我去當證人 可是沒傳票我就直接去了 我去的時候反被告 怎麼辦? 檢察官都不讓我講話 我交保5萬 朋友之前拿我的車的行照去過戶 他跟我說他們公司有辦理買新車補助 可是我不知道他拿去借錢而不是辦理新車補助 該怎辦阿? 現在機車的名子也不是我的 之前有寫切結書機車使用者也有寫讓我自己使用到去年12月底之前(債朋友要還清) 當事情發生的時候跟我說 就已經來不及了(我不知情的情況下) 幫幫忙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請問本件檢察官告知您的罪名是什麼??本件您已經被列為被告,所以要整清您在這個行為角色是什麼,才能去做防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49

您可以花個三四千元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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