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1 出了車禍
那天下著大雨 且已經是晚上 所以視線不是很好
我騎機車 從外車道騎往迴轉區(那個地方沒有待轉格 也沒有寫禁止迴轉)
我要騎往巷子裡 沒要迴轉
所以我跟對向的外車道 剛好形成死角
但我大約停了3秒 看了一下 應該是沒什麼車
然後我騎到快到巷子 就一台汽車撞上來
可是那個地方的紅綠燈 是只要有行人按 就會跳綠燈 沒人按則是閃黃燈
但對方一直強調他是綠燈 他有道路行駛權
對方 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對這結果感到不服阿
因為這張初判表 他要我負擔全責
下星期要開庭 他給法官的證據是 初判表 以及 行車紀錄器
難道我一定要負全責嗎?? 他零肇事責任??
我2個月沒拿薪水 還要付他的修車費 我的修車費
算一算損失了10幾萬
他人都沒事 我腳卻受了傷 到現在還沒好
這樣我真的沒辦法要求他賠償我的損失嗎??



之前發文說扣留薪水的問題也經由一番協調被扣住的薪水已經匯款進來,現在又跑出一個問題出來意思是說要離職可以 之前有簽一個競業條款合約,之前是簽訂離職2年之內不可 從事同業性質的工作,現在講說要再簽一份永久不得從事這行業或者教授別人跟這行業有相關的專業跟技術,他是說我沒有違約[之前一直說有之後問老闆到底哪裡有違約一番爭論之後老闆改說沒有]因為我有說要去做別的工作以後也不會做這個工作,現在就咬這點說我自己說的那要在簽一個新的契約我是覺得都要走了為什麼還要再簽一個契約,當下我覺得我沒必要自己跑去簽一個綁住自己的約 所以我當下拒絕,之後老闆說等23號在調解清楚一點[因為我是跟他在電話中講的] 向老闆這樣所講的因為我說過所以要在另新簽那我真的就應該要簽這個約嗎?


幾個月前
但方向是逆向
對方速度也滿快的!
但是我爸應該要負比較多責任
對方是送瓦斯的
當時瓦斯因沒綁好也散落一地
還好沒發生爆炸
但對方因為摔車而(骨折)
我爸機車車輪則被撞掉但還好只縫了三針當天就出院!
之後..
對方要求我爸支付醫藥費
所以已經20年(沒保強制險)了
我爸之前投資欠下不少錢
房子是我舅舅先買下的
讓他先把欠銀行的錢還清!
所以他按月要還我舅舅錢
最近奶奶又住加護 情狀不樂觀!
我妹妹最近要上大學
我都跟媽媽住一起
但我還是想為他盡點心力
希望對方不要獅子大開口
不然我爸可能會因還不出錢而坐牢
我也不希望看到這結果!
希望可以讓我爸有可以慢慢償還對方的空間!
還有我也想了解詳細的責任問題!
他很老實 我也不忍心看他吃虧!
他因為沒錢 到現在還不敢跟對方談和解

您好:我在屏東某家醫院上班,我是藥局主任資歷已有10年,因為我想離職所以想請問律師,因為勞基法是說要前3個月提出辭呈,我在6月已遞出辭呈,應該9月才能離開,但是藥局人力嚴重不足,本來藥局有15位藥師但現在加我只有5位藥師我每天都要輪小夜班,我的年紀、體力沒有辦法撐到9月,到9月我的身體應該也開始出現毛病了吧!
我想問律師明明就是醫院藥師人力嚴重不足,我想辭職提早離開這樣也要賠違約金嗎?明明醫院上級主管也知道,也被衛生局開罰但就堅持不提高薪水請別的藥師過來幫忙,這叫我如何是好,該放假我都沒放到,都一直在醫院辛苦的做事情,我想提早離開這樣也要罰錢,是他們醫院自己的問題為什麼我還要負這個責任~
是不是勞基法有另外的法規~懇請律師幫幫忙了~


律師你好! 我是上次 因為氣胸問題 合約還沒到想離職 來這邊發
問的網友 因為 上次跟老闆談過之後 他是先讓我這段時間先休養[
從告知她到23號這段時間] 之後再考慮要不要再繼續做 但是現在有一
個問題 我們是10號發薪 今天10號了 打過去問薪水沒入帳結果說因為
我現在要考慮要不要離職 等23號談完連同7月份的薪水[7月份只做幾
天爾已] 一併入帳給我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還有他有提到說啥因
為 我們有簽約 每個月薪水裡面有包含簽約金一個月6千 那些之後
都要扣回來 我是不知道他是說我做4個月了所以又扣回2萬4還是
一個月6千簽一年所以是7萬2 的金額但是我覺得這樣 太奇怪了拉
合約上面 只有寫無重大正當理由中途離者須付甲方十萬元 現在冒
出來一個簽約金6千 合約上面只有
工資:工資按月全額支付甲方每月給乙方薪資XXX元[含本薪 簽約金 交
通津貼 後面不詳贅述XXXXX 他就只有這條裡面有提到簽約金
也沒寫說離開 要還一個月6千簽約金 那這樣根本就算有重大正當理由
離開還是要賠錢那這樣合約是不是只有隊老闆有利....

再補充一下 老闆說的 等7月23號談完 看去留 再把薪資匯給我 是8月10號 才要匯這樣我真的覺得太久了 然後我現在上網查有關簽約金的問題 我看人家所說的簽約金 是在簽約當時 直接給你一筆金額[維基百科上面有說也有人稱之為訂金] 的錢叫簽約金 當時簽約也沒有先給我任何的錢 那我現在因傷考慮不做這工作 這樣要我退回簽約金 我根本就沒有先拿到一筆錢要怎樣退回這筆簽約金,合約上面也沒有這條變成都是老闆口頭在講 爾且要是之後變成說 是要退還之前做的4個月的簽約金 這樣我也覺得不合理 那4個月 我也是有在幫公司 做事情 有替他工作賺錢 那4個月的薪水我覺得本來就是我自己應該拿到我用我的勞力換取來的 如果之後 跟我說 是要退還這4個月的簽約金那我該怎麼辦 一個月6千的話 4個月 2萬4 對我來說也很多 我不甘心辛苦錢就這樣做白工


律師您好:
今天無預警被任職公司以勞基法第11條第五款之事由資遣 , 雖然公司有符合勞基法之規定給付資遣費及預告工資,
但是其資遣之事由並非事實,我並沒有無法勝任之事實。
我在公司任職期間,認真負責,表現優異且有公司頒發個人的獎狀 ,每年考績都在中上,去年剛升職等,日常按公司
規定出缺勤、配合公司政策24小時值班、出勤 、長官交代任務都能確實完成,惟與直屬主管理念不合(沒有公開吵架過)
兩人形同陌路 ,但沒有影響工作。
我想詢問律師 , 我可以有何種主張 ? 因為現在被資遣了, 公司每年都有的分紅、特別獎金、年終獎金 ,
我是否都無法請求了 ? 這樣對勞工非常不公平 , 畢竟我並沒有犯錯且離職非我願意。
還請律師指點 , 如果以我的case是否訴訟有勝算? 且費用不高的話,我也希望可以委任律師幫我處理 ,謝謝。
公司紅利看考績(這兩年平均約28萬) 特別獎金 2個月薪水 、年終獎金1個月



匿名
我是男生,我與太太奉子成婚,結婚至今已有十年了
與太太已經無夫妻之實,因為我們互看對方不順眼
太太不願搬離開我家,兩個小孩都是由她照顧,我上班
這些年他沒有工作,都是靠我一個人,家境完全ok
太太以前會動手,但是我都忍
最近跑去上班,但是我不知道上什麼班
我們平常生活已經沒有交集,雖然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上網查了很多資訊 離婚必須要有重大事由
我們都沒有 每天在家我也不想跟他說話
最近一次看到我也只問我看三小
但是她就是不願意離婚
我身上所有的錢存款 全部都給她了
我家境算是富裕,但是並不屬於我個人財產
我媽媽說她是因為我爸有錢 所以一直不走的
我真的不想在讓我們家的氣氛這樣下去了(婆媳不合)
而且她還會跟小孩說一些有的沒的
我身上已經沒有”存款”了,不可能伸手跟我爸拿
我到底該怎麼樣才能離婚
並沒有所謂的重大事由.................
太太不走,早上一人帶一個小孩上課
我已經不再給她任何金錢了
他拿走我的存款夠活一輩子了 為什麼就是無法離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朝蒐集二人互看不順眼,以及對方有打你,罵你等相關事證去蒐集,本件也並非完全無裁判離婚之可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那個時候為了孩子 我覺得沒關係 她只是發脾氣
但是事後已經鬧得不可開交
所以想離婚
但那已經事過境遷了 ,我無法採證.......
因為我們現在無交集
而且我一直想找對方的漏洞
但是都沒有 因為我們沒有交集阿..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四、還有就是看你是不是住台中,台中更寬鬆一些。不要分居個幾年就可以離婚了。
五、就近找個律師聊一下吧,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再查一些敗訴判決給你參考。打官司就像是在打仗一樣,而之前的判決判例就是兵書,律師,就是你的軍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有上網打電話問了一下
他們說 找律師寫狀紙 一萬二 如果讓律師去說服對方進行兩願協議離婚10000
如果全權委託本人不出面 50000 倒是沒有說到怎麼找證據?
要處理又是另一筆費用
我必須知道精準的費用,我才知道我什麼時候可以行動
不然我沒有多餘的經濟了
我住在三峽

因為小孩(女兒七個月)要回去看公婆的問題,我老公不爽,趁我在娘家時,把我跟小孩的東西(衣服…)全部寄來,還搞失聯十幾天,封鎖所有我能與他聯絡的方式,幸好我媽不死心,打了電話去他家,與他聯絡上,他提出看要分居還是離婚,監護權給我決定,我考慮幾天後,告訴他離婚後,他要每月付八千當小孩的撫養費到小孩20歲,他就說小孩監護權給他,而且不會跟我拿撫養費,可能因為扯到錢,他就要跟我爭監護權,我跟我老公是同職業(穩定的工作),我們假是排休,一次放5~6天那種,所以不會每天下班回家,他薪水比我高,公婆在家工作,他家3個小孩都男的;我媽是褓姆,目前主要是我媽在帶小孩,已經帶兩個半月,這樣的話,想請問:
1.女方獲得監護權的機會多大?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以本案來說
如果訴訟的話
你為主要照顧者
取得監護權機會較大
且能夠跟對方要撫養費
所以建議你要走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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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提出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一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關於未成年子女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再請求對方支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為一萬至一萬二千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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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姐弟身於單親家庭,原住民~家鄉位於花蓮.國小一年級父親生病過世【愛喝酒】,不久母親丟下我們改嫁了【毫無責任.狠心的】,從小阿公阿嬤帶大.隨著年紀增長也都一一離世了,所以遇見困難.挫責時身邊一直沒長輩指引教導.及陪伴~ 一直令我非常擔心.煩惱的.放不了心的弟弟【24歲】.因弟弟想法太單純.簡單.凡事都以他人著想.寧願自己吃虧.也不要使他人受到傷害.從不怎麼會為自己思考.學歷高中肄業.3年來在塑膠射出工廠上班.弟弟對工作一直是非常勤勞.肯吃苦.願意做的一位年輕人~弟弟這些年來其實穩定許多.又有定存.存款~不幸的....103年2月遇見一位19歲女友之後同居 .103年4月得知女友懷孕.我弟要她生下.開始我弟獨自扛下重擔負起責任.從女友懷孕起..弟弟就要她待在家休息.不必出外上班.家中所有的生活開銷都由我弟支出.懷孕期間每月固定給女友一個月20.000元的生活費,女友想要什麼.我弟一定二話不說滿足她.而我弟只希望女友能快快樂樂的.不要女友有任何負擔及壓力.煩惱.唯一只要求女友平安的生出健康的寶寶.起初兩位說好了.要和女友組織一個溫暖的家.等女友生完在給予她完美的婚禮~女友也答應了.因為女友也身為單親家庭.於是~我弟弟.女友與女友母親.女友弟弟同住一個屋簷.我弟連續上了一年的大夜班.努力不懈.一直工作.一直工作.近日來我看身體都要搞壞.累壞了.只為的是當初他對女友和寶寶的承諾.為了自己即將組織一個溫馨.美滿家庭.不料~在女友懷孕後期7個多月起~跟弟弟吵架頻率很平凡.女友情緒很不穩定.氣我弟因為要上班.都沒時間陪她....女友孕期間有女友母親在身邊照料.我弟說女友孕期什麼家事也都不做.沒做.還要我弟弟下班早上回來或一星期只休假一天來自己打掃.洗自己工作衣服.倒垃圾....有跟女友溝通..還是沒用~對弟弟說話完全不把所謂“男人尊言”看在眼裡.就這樣的.....直到104年2月孩子生下來了..女友與她母親擅自偷偷的被著我弟幫寶寶報戶口直接跟她姓.而戶口名簿上父親報父不祥.還以未婚生子申請低收入戶..我弟之後知道非常生氣...之後他們關係變本加厲.3月初時與女友吵架過份的將我弟趕出他們的屋簷..我弟受不了打擊.非常難過..崩潰~簡直無法面對女友的無情.直接對我弟說我不愛妳了.對我弟弟莫不關心.非常絕情.只有每月5號我弟領薪水時才會主動打電話給他要錢.要生活費與寶寶開銷變成每月30.000.含寶寶由女友母親→【沒工作.沒收入】兼顧當保母費用13.000....女友做完月子..今年5月才出外上班...我弟弟還跟女友說你賺的錢就當自己的零用錢..寶寶的費用開銷我來支出...我弟跟女友要求先公證數次..女友都不願意...我弟想法完全都是為這寶寶想..以一個家的完整...孩子是無辜的.女友就是無法聽進去.~非常任信...還說孩子不可能讓我弟帶走的.說我弟沒資格..我弟想把孩子接回身邊...但不知道如何爭取?........更誇張事發生了~約6月底時我弟在女友家附近騎車繞繞..卻看見女友另結新歡..而且當時他們正親熱嘴對嘴.當下我弟拍下她們..過去找女友說清楚..誇張的是女友母親還抱著小孩在旁邊...我弟說夠了..你們簡直欺人太甚..欺負我弟沒家人.好欺負...弟弟說下月起決不在給她們任何一毛錢.直到女友沒能力照顧寶寶時..就是我弟將寶寶接走的時候..我弟超級愛這小孩..很捨不得...很心疼寶寶...我弟從何爭取小孩?如何做?後來~女友及女友母親威脅我弟說你不給錢...好啊!上法院告到你給錢給不完..法院見...甚至女友更威脅我弟說去他公司鬧.找老闆拿贍養費....我弟受到如此對待~我弟如何自保.贍養費問題?監護權問題?.如何爭取孩子?不是我弟不要小孩.不組織成家.是女友不要?該怎麼辦?我弟如何面對??

小弟於6/22日:
開車行駛於雙黃線上,前方有一位婦人騎在車道中央,疑似尋找地方因此騎的很慢 ,而且對方一直偏左行駛,所以我就由騎士的右方進行慢速超車,悲劇就發生了......(車上無行車紀錄器)
我超車後,她卻右轉撞向我的車尾左後方,我立刻下車察看連忙報警叫救護車,
將傷者送上救護車我隨即與警察做筆錄...以下是現場圖(我是2車,對方是1車)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674396532692671&set=pcb.674396612692663&type=1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674396539359337&set=pcb.674396612692663&type=1
因為隔天已排定出國,所以請親友協助對方於醫院內所有療程與恢復之情況,住院開刀後於第四天我方支付所有醫療費用六萬元整
後續對方因無法照顧為由,必須請看護而費用高達兩萬五千元,而每天都打電話來要錢,我很無奈,因為我每月的薪水根本無法給付對方的要求,精神上的壓力好大,每天電話響我的頭就好痛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一、請先了解一下對方的傷勢狀況。雖然有受傷是真,但是有的人會把傷勢誇張然後裝成重病要求鉅額賠償。
二、也就是說,如果你發現他能言善語又會打籃球,但是他的家屬又說他手斷腳斷又變成一個白痴,而你不先搜證,後續他在訴訟打死都不肯出庭,最後也許法官會判你要賠很多很多錢。這個部分適度的搜證是必要的。
三、就過失誰屬及比例部分如果進入訴訟的話原則上要看鑑定結果。
五、以和為貴,總金額不能砍的話至少看能不能談到分期。
六、對方六個月內可以告刑事過失傷害罪,這個部分即使是和解,如果沒處理好的話有的人還是會告,實務上還允許這樣的告訴,所以在和解或調解的時候有些技巧就是要特別注意。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各位專業的律師 你們好....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當任了7年業務,因為業績獎金的關係, 所以每個月的薪資大多不一樣,而勞健保也都由公司幫我扣繳, 因為那些我都不太懂, 也信任公司會幫員工弄好,反正我想...就單純的做好工作就好了,直到某天公司一群員工被公司扣了一筆薪水, 名稱為...追朔健保費, 我當時一看扣了我3萬多元, 向公司詢問後才知道....原來公司一直以來都是把員工的薪資用高新低報的方式繳勞健保, 然後開始有員工要求公司要把短報的勞退6%給補上, 但是公司並不理會, 所以我們就向勞工局檢舉, 勞工局一來檢查之後 , 才又知道...公司很多規定並不合法, 連加班費都亂算(我很悲催的發現我月領6-7萬的主任, 加班1小時才50元 ) , 所以又向公司追討加班費 , 但是公司把追討的人都給資遣了。
現在我們正在跟公司進行訴訟( 訴訟一年多了 ), 有一些業務訴求因為是非自願離職 , 要求公司必須給 已簽約、已成交案件的業績獎金( 公司規定案子結案並收回款項後 , 隔月才發該筆獎金 ) , 但是公司並不承認有那些案子 , 一直打迷糊仗 , 而那些業務因離職交接時把所有資料都交回公司 , 所以手上也都沒有證據 , 但是一位還在職的內勤員工 , 因為看不慣公司的作法 , 在離職前私下把那些被資遣業務所需要的出貨記錄 , 從公司的電腦裡列印出來交給那些業務。
如今我們的困擾是 , 有了證據 , 可是又擔心法官或被告公司要我們提出證據來源 , 我們怕如果我們把實情說出 , 不知會不會害到那位內勤員工、害她吃上官司 ? 所以一直還在猶豫要不要拿出這項證據。
請專業的大能們指點一下 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可以請法院命被告公司提出
因為依據商業會計法這些文件要保管五年以上的
視為你的主張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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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內部員工幫忙提供出貨記錄,若是從電腦內列印取得,視情況可能構成洩漏工商秘密罪與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請注意。
二、既然是出貨記錄,上面應該會有出貨廠商名稱與聯絡方式,你們或許可改變訴訟策略,聲請法院函詢或者傳喚出貨記錄上的廠商說明究竟有無這些交易紀錄,不失為一種可以考慮的選項。
法律分析精準度仰賴詳細資料,訴訟成敗取決證據蒐集程度,本所僅能根據貴方簡要說明為基本分析,若能提供相關資料,本所則能提供更詳盡分析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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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7068809 / 0920-917-920
執業區域:台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

您好:我阿姨在屏東一家醫院待了有10幾年的資歷,然而因為最近藥師人力不足,她常常加班到晚上9:30,從早上8:00上到晚上9:30回到家已經晚上11:00了(家住台南),因為基於身體上的病痛想辭職回家休息,所以在6月初有遞辭呈,勞基法是說要提前3個月,那我算一下大概是9月才能走~
請問:
1.我阿姨已經是老員工了,為什麼加班都沒有加薪水?我想告醫院,但是我不知道要怎麼申訴~
2.叫我阿姨上班時間從早上到晚上,這樣應該違法吧,想問律師這樣要怎麼辦?而且院長及院長夫人本來很找我阿姨的麻煩,我阿姨回來都一直哭,我阿姨既使向他們反映了,院長及院長夫人都沒有表達任何意思。
3.我阿姨可以在7月或8月的時候離開嗎?可以儘早離開嗎?因為她真的很想早一點離開這家醫院。
我非常的生氣,想要告醫院,她每天工作那麼的辛苦,上司又一直折磨她,但是我又不知道該怎麼幫她,所以想請問一下律師,請律師幫幫我~有一點急!!! 謝謝您~~


各位律師好~ 我跟前夫生的女兒因叛逆期愛玩接觸到毒品,本來只要勒戒1.2個月但在法院因法官對我說話不太客氣女兒一氣之下跟法官咆哮,被當庭判到彰化輔育院將盡快2年才回來,原本跟現任先生結婚10幾年感情都很好,剛好在女兒去彰化的這段期間因為親人的關係爭吵到連房子都賣了在另找房子搬家,先生又對新女同事有好感還要逼我離婚,每1.2個月就自己一個人坐車去彰化看女兒,這些事都我一個人在處理,可能在經濟跟感情上壓力很大加上本身就有慢性病,壓力加上情緒的關係有次去彰化面會完在高鐵上突然心肌梗塞差點沒救,女兒回來前先生帶小孩已經搬出去半年,還好女兒體會到我這段時間的辛苦回來後變的比較會想,很正常工作薪水也都拿一半給我,可是女兒覺得我被先生欺負很生氣,拿了之前先生放我這的機車備份鑰匙找一個朋友把他機車騎到附近一個廟宇停放,原本只是想幫我出氣讓他焦急看他如何騎車去找別的女人,廟方人員看車停很久報警調監視器拍到我女兒騎我的車找到家裡,警察聽到我女兒說的過程還說我女兒不錯但犯法他還是要帶回去做筆錄,他會盡量把原因告訴檢察官把刑責降低 因為先生不滿我不離婚還認為是我教嗦的,所以不願撤銷告訴,開庭時是跟檢察官說他不原諒我女兒,今天收到了法院寄來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可是內容寫的犯罪事實根本完全不同,....內容寫我女兒跟我先生相處不睦,所以找了他朋友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還寫我女兒在警詢及本署偵查中坦承不諱,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被告與XXX就上開竊盜犯行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論予共同正犯 依刑事訴訟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跟先生結婚時女兒才4歲不懂,也希望能以親生的來教養所以女兒從小都是以爸爸來稱呼,當然也不希望先生管教小孩時會有人說不是自己親生的才怎樣,所以女兒做錯事幾乎都是我在管教,我們夫妻平常少出門都在家上網,女兒從小就愛往外面跑愛玩,小孩不乖會跟大人頂嘴被罵也很正常,在家就是很普通的親子關係,兩人沒衝突根本沒相處上的不睦,到現在女兒都還是以爸爸稱呼,為什麼內容完全沒寫到我女兒的動機只是幫我出氣,而且只是把車騎到附近停放,這樣也能算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嗎? 請問我們現在應該要有什麼動作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還是要等判決下來?


我女兒把車偷騎走是事實,該付的刑責不會逃避只盼法官能給機會對判決減輕量刑,但是收到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寫的內容與事實有出入,我們當然也不希望因為這樣而影響到判決損失到我們自身的權益



先生外遇,
我手上證據有
2.對話(他跟小三對話去年9月致去年12月)
3.照片(他們疑似沒穿衣服抱在一起,去年11月)
還有先生對我的精神暴力(去年7月到現在至少有50個錄音),有怒罵、侮辱、驅趕、罵娘家的親戚……等
<想請問律師>
1.先生有龐大的帳務(300多萬),是婚後積欠的,但是我是等到債主找上門才知道債務,請問這筆債務,我有責任嗎?
2.
假如先生薪水2.5萬卻有1.5萬被健保局給強制扣款,這樣如果我要求精神賠償的機率高嗎?
3.手上資料都幾乎是去年居多,這樣現在提告勝訴多高?
5.孩子(目前兩個,大2y8m小1y3m)監護權給男方,我需要付多少撫養費(因為顧孩子已經沒工作3年了)
6.監護權之前有口頭談好了,我只要求住不要求見面,但現在他出爾反爾要離不離的,這樣如果上法院我要求住不要求見面,法官會判准嗎?
謝謝律師們耐心看完,
也希望律師們給與回應,
謝謝。



一、你先生的債你不用負責,尤其你們完全沒有約定任何財產制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二、訴訟取得判決是取得判決,精神上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二年,所以在二年內你請求對方外遇及暴力的損害賠償的話,都還是可以請求。只是判決之後對方如果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你也是只能拿著判決去扣他的薪水而已。如果有其他的債權人,除稅捐債權及其他優先的債權外,依債權人平等原則就是要跟其他債權人依比例均分執行所得。
三、依律師倫理律師不能保證勝算,而且訴訟有浮動性,如果他欠債數百萬又打人又外遇,我想應該是有空間的。
四、贍養費,是因為離婚而生活困難的才能請求,你都說你先生有工作了,法官不會判給他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問題也比較小,因為你說他有工作但負債三百萬,你說你沒有工作,那這樣大家都是零就不會有差額了。
具體細節可能還要看證據才會精確。
五、扶養一個小孩的話每個縣市不同,例如,在台北的話,養一個小孩是二萬元,二個人分擔的話一個是要負約一萬元。養二個的話你就是要分擔二萬元。這個部分只是大概,因為法官還會斟酌雙方的經濟狀況,也有看過法官認定男生負擔三分之二,女生負擔三分之一的。
六、假日跟你住也是一種探視方法。可以一併聲請法院酌定。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首先,公司要資遣員工必須有勞基法第11條規定的情形(例如虧損或業務緊縮、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等),否則其資遣會違反勞動基準法而無效。
其次,資遣費的計算是以年資為基準,每工作一年,給予半個月的平均工資(終止勞動契約前六個月的薪資平均值),如果不是提前預告的,公司另外必須給予員工預告期間(滿三年應該有三十天的預告期間,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應給予二十天的預告期間)的工資及應休未休的特休假折算工資。如果是提前預告的,公司還要給予謀職假,如果提前預告時間不足以讓員工將特休假休完,員工還可以請求公司支付特休假折算之工資。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你好.我是債權人陳仕學.債務人陳思舉.因債務糾紛.以下借據如下.
借款契約書(兼作借據)
茲因債務人(陳思舉乙方)在伊吉特商行雙方合股關悉及借款,向債權人(陳仕學甲方)借款,經雙方同意訂立下列各項條款,以資遵守:
一、甲方 伊吉特商行合股股份10%及週轉借款於給乙方共:新台幣參拾玖萬肆元整,當場以現金全數交乙方親自收訖無誤。
甲方陳仕學雖是股東身分.但是有在上班領薪水.也在乙方同意每月給於薪資.因伊吉特商行週轉不靈付不出薪資.而乙方陳思舉尚欠甲方陳仕學100年度薪資十二月份至101年度五月份.共新台幣 壹拾貳萬壹千元整 員工薪資
債務人乙方 陳思舉(共)欠甲方陳仕學 新台幣:伍拾壹萬五仟元整
乙方開立本票給甲方伊吉特商行合股股份10%及週轉借款面額新台幣 參拾玖萬肆千 元整,日期於102年十月一日之1票1張
甲方陳仕學於101年十月十五日.至乙方倉庫拿一批貨價值新台幣:參萬塊元整.扣除乙方欠甲方陳仕學100年度薪資十二月份至101年度五月份.共新台幣 壹拾貳萬壹千元整 員工薪資
債務人乙方陳思舉還積欠債權人甲方陳仕學.新台幣:玖萬壹仟元整.重至開立本票於 102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乙方陳思舉如有誠意每月三萬還至債權人甲方陳仕學.應先把尚欠甲方陳仕學薪資.新台幣:玖萬壹仟 元整.全數還清
乙方開立本票給甲方伊吉特商行合股股份10%及週轉借款面額新台幣 參拾玖萬肆千 元整,日期於102年十月一日之1票1張
這樣子的乙方到目前為止都沒有還我一毛錢.每次約她出來都找藉口.沒心要還!還有說要匯款給我還晃點我~想請問本票時間期限多久?是否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呢?謝謝你


DEAR 律師們
在公司在職1年6個月
每個月1號領基本薪資扣勞健保也才17000多!
給個月20號領業績抽成,在今年4月之前都是單櫃抽6%,但4月忽然發MAIL通知全台灣櫃點說改抽5%(這樣算經常性給薪嗎?應該有算在工資裡吧,在合約上寫的是福利獎金,且我們公司沒有福委會。)
2015年5月份我收到通知調我去桃園,根本噩耗,我住在新北市中和區南勢角的山下。要我去桃園站前新光三越根本超遠。
(以下的她,是我們的區域主管)
我跟她說,那我可以只做到6/1號嗎??(他5/27跟我說的,我原本的櫃點一個月業績至少有65萬,但新的櫃點只有15萬,一個月只有15萬)。
她回答『你確定嗎??這樣20號的薪水可能會拿不到唷。』
我說,公司現在在威脅我嗎???我不能不調點嗎??
(因為我爸爸跟後母住,我跟後母不和所以自己搬出來住,錢很重要,且每個月我還會拿錢給爸爸。所以我不想放棄這個新水不錯的櫃點)
他解釋 你要離職要提前20天說,所以你只到1號,後面都算曠職要扣薪的』
但我們有口頭談條件,我說正常排班(早(10點半到下午六點)晚(下午兩點半到晚上10點)配班,可以兩個休假日這是公司規定,且我跟工讀生配班,我一個人抽成。
當下她也答應說好,她會跟那邊的主管溝通。
5/31我拿到班表,很正常的排班,我也沒有打算要離職了。
6/1號一到桃園站前的櫃點,發現我的班表跟他給我的完全不一樣
1~5全都晚班六日連兩全,一個月10天全班,只休5天
這跟當初說的完全不一樣,而且早班工讀生只有上到5點就下班了。
我先跟主管溝通,說這跟我當初要來說的不一樣,可不可以幫我改回來,
她改了,但只有改多一天休假。
我說『這總班太誇張了,我住在中和南勢角,真的很遠,我這樣下班回家都快12點了』
這個新的主管超扯回答『是唷,但是工讀生住在板橋,跟另一個支援的住在西門,你就配合就對了。
從我家到南勢角捷運站騎車8分鐘,從南勢角到台北車站捷運要30塊,從台北車站到桃園火車站火車要42塊,我一天來回都要150塊錢了。而且我這樣差不多要一個半小時才到的了桃園 。我當下告知她,我不是不配合公司調度,但是這總班太過分了,我要離職,可以幫我問問最快啥時嗎?
她當下連考慮都沒有,解釋也沒有,沒有0.5秒立刻回答好,我立刻幫你問。他說20號加年假5天,上班上到15號。
6/14號當天,她要我盤點鞋子數量(我自己盤,她不來)
我盤了,沒有差異。跟他給我表一樣。
6/18跟她我說 少4雙鞋子,這個要賠錢。
我說,沒有這樣的,我當天盤沒有錯阿。怎麼妳盤有問題。
她說就是這樣,而且我5月的獎金有所保留不會發,沒有結算好。
這要合理嗎???
我們早晚班上班時數7.5小時全班11個小時。但是公司的系統排班排上去,卻只每天都少算一個小時。
她說吃飯時間一個小時不算在上班時間內,但我們有時候忙起來連吃飯時間都沒有或者才吃不到半小時。
我想請問的是,他可以晚發我薪水嗎??或是摳我的薪水??
上班時數我都有拍照存證這樣他們算少給時數嗎??(一年半都降)
以及他們的基本薪資有違反勞基法嗎???我需要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直接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以利您提出,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之撫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一萬至一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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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之前曹律師, 楊律師, 房律師, 和顏律師所給予我的專業建言, 我終於可以稍微心安, 不再那麼擔心那對惡老闆夫婦會用些下三濫的招數要求我賠償他們口中所謂的損失, 只是我還有一些少許的疑問, 望大家幫忙解惑。
(1) 關於我借書還了, 只是沒登記這件事, 若他們不已竊盜罪告我, 而是改用甚麼業務侵占罪, 請問能成立嗎?
(2) 我在離職時簽的離職單, 上面要求我必須遵守許多條款, 但同時他們必須確實的付我最後一個月的薪水, 現在他們擺明不付, 已經違約在先, 是否代表這張合約已無任何公信力, 形同廢紙, 如果他們之後硬要說我違反了某項離職單上所講的條件要求我賠償, 我也可以不甩他們嗎? 即使他們真的硬要告到法律上, 我也不用怕他們拿這張合約要求我要遵守, 對嗎?
(3) 還有根據楊俊鑫陽律師說, 如果這對惡夫婦老闆又來騷擾我, 我可以跟他們說我有請法律顧問了,有什麼問題請以書面跟我的律師溝通。我覺得這辦法不錯, 但這是否代表我也要真的去請一位律師幫我處理呢? 還是只要丟出這句話就可以了… 不好意思, 我不是很懂 @_@...
(4) 如同我上一篇文所提到, 這對惡老闆夫婦用一些莫須有的罪狀要脅我, 想以此為由不付我最後一個月的薪水, 我也懶得跟他們耗我寶貴的時間去拿回來, 我不能接受的是, 如果他們動不動就打來要脅我說我偷竊了他們的書(他們自己也說過, 即使我借了書回去看一個晚上又還, 即使補習班的書都可以借, 也不管我是不是借回去為補習班的學生編教材, 只要沒登記, 這都叫偷), 要賠償甚麼他們補習班的損失, 根據眾位律師的建議, 我就讓他們告 (隨便他們是要告我竊盜或是侵占, 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 這是不可能告的成的, 對吧?), 然後再反告他們誣告, 請問這通常需要花多久的時間, 又大概需要出幾次庭呢? 律師費又大概需要多少呢?
非常非常感謝大家的幫助與專業的建議, 也許這對你們來說只是幾分鐘的回覆, 可是對我或其他來此諮詢的人來說, 這真的真的對我們的幫助很大, 讓我們可以好好地安心地走向我們人生的下一階段, 真的真的非常的感謝你們和這個網站的成立, 祝平安!

請大家幫幫我, 遇到這種惡人老闆夫婦該怎麼處理才可以擺脫他們?
我之前在一家補習班有做兼職, 本來打算今年六月底辭職, 所以我在五月初時知會了補習班, 然後大約是兩個禮拜後, 他們突然之間叫我不用再去補習班, 還誣陷我有偷竊, 並說因為我提前知會我學生我會離職而造成補習班的損失, 以這些為藉口, 拒絕付我五月的薪水。 (我提前知會學生, 是為了讓他們早一點可以選擇, 並適應補習班裡其他老師的教法, 我也可以提前知會交接的老師我的學生應該要注意的事項。)
先說關於我提前知會我的學生這件事, 補習班從沒和我們老師簽過任何的約, 也從沒有主動給我們看過或告知任何白紙黑字的 “公司條款”, 告訴我們甚麼可以做, 甚麼要因公司規定做, 大部分的時候, 都是我們做了他們事後才很嚴肅的 “口頭”告知補習班規定不可這樣做, 所以說我因為這些無聊事而被他們控訴造成補習班的損失, 法律上有可能嗎?
再來說關於控訴我偷竊的事情, 我們補習班本來就有書是允許老師們借回去看, (補習班的書都不是他們自己編寫的, 全部都是出版社出的, 老師們通常是直接影印來用, 或用這些書自己編自己教的教材。) 我本來打算在我走之前, 花點時間, 用這些書編一份新講義給學生, 並分析一下近年的考題, 這樣我要離職前的兩個月可以用 (學生們也剛好都考完試, 正適合上新的東西), 之後交接的老師也可以比較快進入狀況。這裡唯一的問題是, 我在借書時, 因為嫌麻煩所以沒登記, 我當時是想只要通知一下櫃台的人員告知他們我借的數量, 隔天馬上就拿去還, 他們也看到我都還了, 應該不是甚麼大問題。 (因為我主要是借回去分析考題模式用的, 不需要用太久。)
而且我也知道補習班有監視器, 也從沒特意要避開監視器, 相反地我那時還想, 只要補習班確實有拍到我借的每本書都有還, 如果有其他老師借書不還, 他們也不可以隨便賴到我身上 (只能說我真是too young too simple), 但現在補習班硬要誣陷我說這叫偷竊, 說他們認識很多檢察官和律師, 如果我不負擔他們補習班的損失, 他們要告我, 說我光是走法律程序就要耗很久。(損失甚麼也是他們在那邊隨便說, 如果我不在, 學生就不願意繼續續約, 這也只能證明其他補習班老師的教法我學生不喜歡, 順帶一提, 我本業是教數理的, 補習班則是教英文的, 我會離職也是因為我本業太忙, 這一年多一直生病, 加上補習班老闆人品我實在不喜歡, 所以即使我學生希望我繼續留下來, 我還是走了。)
現在我想知道的是:
(1) 如果補習班硬要告我偷竊, 告的成嗎? 雖然我問過的人都說這”完全”不可能告的成, 但我也想知道如果他們真要告, 我大概需要花多少時間和他們耗? 而且已這兩人陰險的程度, 如果一次沒告成, 他們可以告再告第二次 or 第三次嗎? 還有如果他們隨便藏起一本書, 說是我偷拿, 再告我, 這可以嗎? 或者是只給警察看我借走書時的影帶, 故意不給警察看或洗掉我還書時的影帶, 這構能成竊盜嗎? (對不起, 我問這麼多, 因為這對老闆夫婦靠很多奇怪的招數, 坑過我其他已離職的同事, 也是他們告訴我要小心這對夫婦。)
(2) 如果他們要求我賠償他們公司的損失, 這合理嗎? 我應該要怎麼做才可以自保, 而避免被他們時不時就傳簡訊要脅要和我 “討論”甚麼後續的賠償事宜?
(3) 其實他們叫我不用再去補習班的那一天, 他們有在電話裡先恐嚇我要我回補習班”討論”一些事, 不然我後果會很嚴重, 所以我那天有請我一位長輩當證人陪我去, 以防發生甚麼意外, 最終他們要求我簽離職單, 內容主要是我不可以外流補習班的資料, 而他們必須確實的付我最後一個月的薪水, 我不覺得這份離職單有任何問題, 所以我當初簽的也很阿撒立。但是他們現在卻又以我造成他們公司大量的損失為由, 拒付這筆薪水。 (沒錯, 他們簽完約又毀約, 完全不在意白紙黑字寫著的東西。)
也因為他們隨意毀約的小人行徑, 讓我覺得我得要知道一些法律常識, 免得被他們騙, 所以才來這詢問一下我的狀況。老實說, 我壓根懶得拿回這一筆錢,這麼點錢我還不放在心上,如果他們懂得就此打住, 那我也就算了(我反正告訴自己這是賞給他們的棺材本)。 但如果讓這對老闆夫婦以為我一個人好欺負,而獅子大開口,或一直和我討要損失費也很讓人噁心厭煩,若是經由法律途徑可以讓我不在受這兩人的騷擾, 永遠無後顧之憂, 我也是完全不介意走一趟的。 所以如果下次他們再打電話來煩我, 我該怎麼回他們, 又該怎麼做? (封鎖他們, 不理他們可以嗎?)
感謝大家給的建議和幫忙。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若無證據證明,您亦可爭取一不起訴處分,再對其提出刑事誣告告訴;關於對方刻扣您薪水之部分,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若仍未與您處理,再提起訴訟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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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有點長 感謝能花時間看完 現在很煩惱不知道怎麼辦
希望能夠幫忙我 我沒前科犯罪過 就只是一時衝動 沒有想到以及
去年10月11月時在遊戲上認識一位女孩子 慢慢有了交集 了解
彼此也很聊的來 過程中她說他離過婚 有小孩 我也以為她有過這樣的遭遇
會認真的看待感情 當時心裡也在想我是不是能夠接受她的過去 以及她的小孩
考慮過後我跟她交往了 過程中她有問我什麼工作 收入多少 家裡有多大
房間什麼樣子要我拍照給她看 當時全都老實跟她講 沒有任何的隱瞞
那時候也以為她是認真的 我也沒有想太多 我也跟她說家裡真的不算好
是晚班的可以休養身體 只是薪水真的不高 希望她能諒解 好處是再這邊
可以未下一步做計劃研究 希望她可以給我時間 突然有一天跟我說她家人過世
我也在她賴上的動態看到說為什麼還缺8萬多 我有問過她 只是她當時的
表現一直是很不願意麻煩我 但又一直說借不到錢 我的心裡想說那我白天
去兼一份工作 可以幫她負擔喪葬以及小孩之類的費用 我怕他不好意思也沒跟
她說 後來在今年過年前突然她不連絡了 訊息都是已讀 不管我怎麼說
就是不回 當時生氣到把聯絡方式聊天紀錄都刪掉 後來很後悔
我又去她公司找她 而她只是很敷衍的說她想認真工作 不想談感情
只是心裡感覺的出來她在騙我 不管我寄了多少信到她公司想挽回都沒用
也不清楚她有沒有收到 那一陣子心裡非常痛苦及難過 後來她公司
也跑了20多次 就是想要跟她談談 希望她能給我一個理由 我想知道
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為什麼這樣對我?
那一次見面 我也跟她說過妳真的喜歡別人沒關係 跟我說 我能祝福妳
雖然我會生氣難過... 但真的沒關係 但她就是說想工作
后來找了他20多次就是見不到她 那一陣子整個人就像死掉一樣
直到後來朋友安慰鼓勵才慢慢變好 後來很想念她就想看她一眼就好
而那一次真的看到那個男生 那時真的很憤怒 一氣之下破壞了她的機車
椅墊 輪胎 鑰駛孔 事後也覺得自己很沒水準 丟臉 只是當時想法就是一報
環一報 後來泰山的警局 有請我這邊淡水的警局通知我
我6月3號有打電話跟泰山警局連絡 因為當時我沒犯罪過心裡害怕
又覺得很丟臉 當時不敢也不好意思承認 當時警察問我有沒有過去那邊
破壞人家機車 我說沒有我只是過去等人 然後警察說因為監視器有照到我經過
所以希望我能過去說明 我說好也跟警察約時間 而6/3號到6/11號這段時間
自己也覺得後悔 丟臉 也覺得做錯了就去面對 所以昨天警察打給我
我也承認是我做的 那天很抱歉我不敢承認
希望過去後能讓我說明 警察說好過來就是讓我說明的
只是去了之後 我想說明 警察說他不想聽那些 你就說是不是你就好
我說是再電話就已經承認了 然後昨晚10點多開始作筆錄 我才知道是毀損
而那時我也不知道 有什麼刑責 我又有什麼權益 警察有說 只是我真的不懂
有沒有必要 我有問警察我需要請律師嗎? 警察說不用 很多人都沒請
然後筆錄的過程我也不知道該講什麼不該講什麼 我全部都照實講
有些警察也跟我說他不想聽 那時心裡真的很難過 我真的只是一時衝動
有必要態度那麼差 就連跟我說怎麼做比較好也不願意
最後筆錄做完 我問警察說下一步會怎樣 警察說等法院通知開庭
當下心情很糟也沒想過檢查筆錄 我就簽名蓋章了 也問警察嚴重嗎?
警察說都小事而已 我跟警察說通知書我能不能自己領 我爸身體不好
不想給爸爸發現 這樣很不孝 警察說沒辦法 然後昨晚回家才一直問朋友
朋友說真的滿嚴重的 有可能工作沒了 也有可能被判比較重的刑責
也有可能被對方敲竹槓 然後有了前科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 我只希望能給我機會 發生這樣的事情我不是故意
也很後悔 我也認罪沒有逃避說謊 希望有人能夠救救我





二、但是人際關係技巧就有機會。
三、要愛自己,改變自己,最後的結果或許不會如你意,但是至少你在這段感情上是有學到東西的。
四、抓姦的成本比較高,這個部分如果找徵信社的話要三思。民事損害賠償的部分實務上的金額約二十萬至五十萬左右…這個你應該知道才是。
五、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去找工作或是創業,最好是找能兼顧三個小孩的工作,一萬元養四個人真的是太少太少了。
六、扶養費給不足的部分可以跟老公討論一下,就算他不盡一個丈夫的責任,至少也要盡一個爸爸的責任。
七、如果商量沒有結果再考慮以訴訟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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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職於彰化縣員林鎮的一間連鎖網咖任職中班服務人員沒有勞保,因同事與早班服務人員發生口角,以至於早班服務人員的男朋友來店裡鬧事,我為了要請鬧事者離開,被鬧事者從樓梯上推下去,掛急診診斷多處挫傷以及腦震盪需修養一個月,並開立了診斷書,醫生也請我盡量不要單獨行動和出門,避免昏倒或暈厥發生危險。 我用通訊軟體以及電話聯絡我的雇主要請假,並發送我的診斷書給雇主,休息了一個禮拜後,雇主要求我去上班,但是我真的行動不方便,所以給雇主爭論了很久就又休息了一個禮拜,現在雇主認為我只是腦震盪而已不需要休那麼久,不給請假,要求我去上班,如果我去上班昏倒的話要怎麼辦呢? 我請假的這段時間也是沒有薪水嗎? 會不會因為這樣就不給我薪水了? 因為要對當時的鬧事者提告刑事和民事賠償,可以跟雇主聲請薪資證明,和請假天數的證明嗎?


事故源由:我當下騎機車過紅綠燈時綠轉黃直線過去,一名5X歲老婦人從路口處左轉騎機車跑出來我撞上去他左側,當下我稍微沒意識,但是硬爬起來,馬上報警,之後旁邊有人對我喊著那位年輕人撞紅燈,但是我印象中我過去是黃燈,至於警方到場老婦人已經被送往醫院,警方對我酒測後問話,我說我當下也沒有太大印象旁邊有人指著我撞紅燈,之後我就跟警方說我可能撞紅燈吧。
當下有點意識差沒想太多,至於後續對方要求賠償,一開口就說11萬,對方醫院開的傷害鑑定方面寫著休息2~4周,但是對方跟我要求他要3個月的薪水,還要求至少要給個禮數上的賠償,至於初步研判出來我發現對方無照駕駛,而且當地沒有監視器,他又一口咬定全是我ㄉ錯我闖紅燈,還對檢方說我當下沒煞車,我當下我承認我有超速當地限速50公里,我騎60~70公里,他只是倒下而已,怎一口咬定說我撞上前沒煞車說的好像我是故意撞上他似的,至於後續他又突然說他有證人,之前完全沒提到有證人後續就跳出來,至於車禍鑑定委員會那邊一開始也沒提到證人後續跳出,現在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是我闖紅燈過失傷害,但是我有疑點,我記得當下我是綠轉黃要過去的,依我這方面看法那老婦人的燈號標誌因該是紅燈!
我在想證人是否可能是偽證,是否有方法可以搓破謊言之類的,因為我發生事故的地方是在老婦人家附近而且當天早上7點多那邊車流量不多,也找不到行車紀錄器,目前我已經有點絕望了,對方已經在強制險領了快4萬的強制金,現在還要11萬我已經無法擔當了。
對方尚未拿出薪資證明,只印了一張某某公司要求賠償XXX員工3個月薪資11萬多向他要求薪資證明還理直氣壯對我說這還只是算他基本工資連加班費沒算進去那會更多,這樣回我。


我爸自從我爺爺一句懷疑我媽和男生朋友有關係(約6年前),無論她怎嚜解釋是清白的他們都不相信,當時在場的還有女性友人,從此之後我爸開始都會問我媽家裡東西從哪裡來?誰給的?(水果菜餅乾等等),再加上言語暴力(?我媽身體不適是和別人怎樣來的),也曾甩我媽巴掌(當時瘀青有拍照下來),還會跟蹤,把她的證件收起來,當時我們小孩都有聽到看到,我們很緊張,也很不希望他們再繼續共同生活,但是我媽又心軟原諒他(我爸是那種疑心病、三字經當口頭禪、反覆不停的人),每次都是平靜一陣子又開始,搞的身為小孩的我聽到那些不堪入耳話語 都很不舒服,而這陣子我媽只是去務農比較累,在客廳小睡,結果又開始引發爭端,這次距離上次爭吵只有兩個多月,對於這種情形我很疲倦、也感到緊張害怕,非常希望能夠讓他們離婚,詢問我媽的意見,她說她想要離婚,可是我爸不要(故意要折磨、要趕人家出去叫人家看要怎嚜處理,結果自己很鳥的又不去辦離婚),在他們爭吵時,我有錄過幾次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媽完成離婚?我們小孩都已成年,需要再蒐集什麼證據嗎...?
他還會在路上堵我媽 ,只要看到機車有東西,也會攔下來翻我爸要求我媽每個月要支付8千元說是要給我弟(大學生)的花用,
這幾天我媽搬回娘家,他去堵我媽要求八千.而我媽給了,但是沒有做簽收的動作
而我詢問我弟 我爸根本沒有把那些錢匯給他....
我想詢問 我爸一個月賺3-4萬(工人)但是他自己花很大.(房貸每個月1萬2)..
我媽賺1-2萬 買菜錢幾乎都是我媽使用自己的薪水支付
我爸這樣要求合理嗎?
他曾經放話說 原本要拿9千.8千沒有就不用講...
目前只有我弟可能需要跟他們拿錢. 我們另外兩個都有自己的工作沒有再跟他們拿
小孩都年滿20 需要監護權判決嗎???還是可以都沒有監護人??
只有我爸有房子、土地,這樣需要財產判決嗎?(我媽是不想拿他的錢.也不想給他錢)
請問這樣的情形提起訴送費用需要多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可驗傷並聲請家暴令,並對父親言論進行錄音,彙整驗傷單、錄音證據後,再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滿二十歲已成年,無監護權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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