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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黎 105-02-05 15:15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只是一個業餘的網拍,沒有公司(但有成立網路消費平台),自己批貨自己賣,完全獨立作業。

最近想在網路尋找需要兼職、賺外快的小幫手幫我宣傳商品,只要成功銷售有一筆訂單,就給100元,有100個訂單就是10000元,以此類推,錢是月結的,沒有底薪,完全靠業績,也沒有一定的上班時間,讓小幫手自己彈性選擇工作時間,因為沒有公司,所以也沒有勞保等。

當然這些制度都會再請小幫手前與對方達成共識,請問這樣子請小幫手,我會違法嗎? 

我只是想找個人幫我分擔工作量....回饋一些錢給對方而已 

何明諺 (何律師) 105-02-05 15:45

您好:

依您所述,你要請的助理比較偏向委任契約性質,

因為該助理有極大的自主權,可以自由選擇上班時間,

收入也是有幫賣出一筆訂單才有傭金抽,亦無硬性業績規定,

與傳統上的僱傭契約有些差距,所以應非屬你聘用的勞工,應尚未具要投保勞保之資格。

以上 謝謝

玫子 105-02-05 10:37

我跟先生常常吵架,有次吵到他把衣櫃玻璃都打破了,還有一次他把小孩抱走,我氣不過打了他,他也打了我,請問他這樣是否有暴力傾向,我們目前開早餐店,可是生意不好,先生存款所剩無幾,有幾次的店租跟車貸都是我付的,也沒給我家用,只有吃飯是他出錢,有時我們吵架的話我就自已出,我年後有找到一份工作,我跟先生之前說好我去工作,他帶小孩到店裡顧,店租跟車貸的部分由我負責,不夠的話再拿店裡收入付,先生是獨子,一定會跟我爭撫養權,我婆家跟娘家不同縣市,新工作在婆家,如果離婚後會回娘家住,就要重新找工作,我媽會幫忙帶小孩,我妹放假也會幫忙,請問這樣我有勝算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5 18:49

您好,

 

1、先生如有暴力傾向,會非常有利於您爭取小孩監護權

 

2、如小孩已有表達意願之能力,法官與社工也會詢問孩子的意願,並審酌雙方生活環境、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做出對小孩最有力之決定。

 

3、離婚爭議除會爭執小孩監護權歸屬外,亦會爭執婚姻財產分配之問題,建議可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委由律師一併處理,才能周全保障自身與小孩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玫子 105-02-05 10:15

我跟先生常常吵架,有次吵到他把衣櫃玻璃都打破了,還有一次他把小孩抱走,我氣不過打了他,他也打了我,請問他這樣是否有暴力傾向,我們目前開早餐店,可是生意不好,先生存款所剩無幾,有幾次的店租跟車貸都是我付的,也沒給我家用,只有吃飯是他出錢,有時我們吵架的話我就自已出,我年後有找到一份工作,我跟先生之前說好我去工作,他帶小孩到店裡顧,店租跟車貸的部分由我負責,不夠的話再拿店裡收入付,先生是獨子,一定會跟我爭撫養權,我婆家跟娘家不同縣市,新工作在婆家,如果離婚後會回娘家住,就要重新找工作,我媽會幫忙帶小孩,我妹放假也會幫忙,請問這樣我有勝算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5 10: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有幾個重點,家暴的部份是否有保護令、是否有相關事證、目前子女由誰在照料,目前是否離婚分居多久,請詳述。

2、監護權爭取設籍兩造的扶養能力、經濟、環境、不良事蹟、社工訪視等,建議還是要委請律師協助,否則之後要改定會很辛苦。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5 10:45

您好

 

1、先生如有暴力傾向,會非常有利於您爭取小孩監護權

 

2、如小孩已有表達意願之能力,法官與社工也會詢問孩子的意願,並審酌雙方生活環境、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做出對小孩最有力之決定。

 

3、離婚爭議除會爭執小孩監護權歸屬外,亦會爭執婚姻財產分配之問題,建議可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委由律師一併處理,才能周全保障自身與小孩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05 11:43

法院重視的是小孩能不能健全長大,經評估後哪一方能給小孩較好照護(包括父母本身以及經濟能力等等)讓他能夠健全成長,就比較有機會爭取到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5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對方辱罵您之錄音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針對婚後財產部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扶養費,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5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對方辱罵您之錄音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針對婚後財產部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扶養費,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八 105-02-05 01:02
我今日收到起訴書 以普通詐欺罪起訴 原由 我於民國102年4月左右 經104人力銀行應徵上俊洲企業有限公司的行政助理 任職後才知道公司有其他子公司 工作內容除了一般清潔之外 還要完成老闆交付之事 例如表格製作或跑腿送文件等等 月薪約莫兩萬元 周休二日 在職期間 因為老闆以公司跟銀行往來密切為由 要協助銀行專員做業績 所以詢問我是否要辦信用卡 我不疑有他就用了峻洲企業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正昊興業有限公司辦卡 老闆為了讓我核卡順利 在每月發薪日會多匯一萬多元到我的戶頭 把我薪資拉高 事後多餘的薪水我也會轉匯回去 在公司任職大概只有兩三個月 離職信用卡我也正常使用 直到後來被停卡 雖然仍有欠款 但我每月還是按時給付 然後收到起訴書 起訴書內容 受害銀行為第一銀行 詐得物品為第一銀行核發信用卡 備註欄:向第一銀行申辦信用卡詐欺取財既遂 請問這種情形 有沒有被判無罪的可能呢? 我沒有提供自己帳戶當人頭帳戶,在信用卡的使用上也有按時繳交卡費 所以應該是沒有造成第一銀行財產上的損害 這樣詐欺罪會成立嗎? 我應該怎麼做來保護自己呢 目前由於經濟方的問題 請律師實在有點吃不消 我到底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5 1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信用卡本身是否是財物應有抗辯空間。

2、不過此類案件比較有可能成罪的應該是,您辦卡之後,可以用信用卡消費的這個利益。

3、倘若您對於相關法律程序不熟析,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至於辯護方式可以整個案子的委託,也可以以狀紙方式處理,否則日後被判有罪之後,要上訴就很累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05 13:30

涉及刑事案件,建議還是拿起訴書律師諮詢一下,以利日後答辯。

有無不法所有意圖?詐術如何行使?等都是可以探究的地方。

小貓 105-02-04 16:28

在此工作自102年底兼值至今,在104年6月前約1-2周上一次班,之後因公司找不到人情商幫忙,遂接任此職務全職上班,勞健保均移入公司,但仍是以日薪計算,工作地點派遣在一外商,因業務工程完工時間不定,由原說好時間一延再延,使得也無法謀合其他工作,至今委託工作結束公司未能安排其他工作,認不符合資遣也不開非自願離職證明,陷勞工於完全不利狀態,無法請領失業補助又不協助解決生計問題。

薪資以日薪計算,所以完全不符合勞基法要求--超時(每日10小時)又不定期放假(最多連上18天),在外商工地上班不需打卡,形同化外之民,勞資雙方也未簽訂任何契約,請問我現在能如何救濟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4 16: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派遣單位與派遣員工之間仍然適用勞基法,因為無工可派,仍然必須資遣,必且給予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2、可以連同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超時工作等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潘同學 105-02-04 13:03

5年多前我妹借了28000給一個男的,結果他跑掉了,最近我找到他的臉書,他也接受我的好友邀請,在對話裡他有承認跟我妹借錢,也說3月會慢慢還。但沒提到欠多少,如果他之後又不還錢怎麼辦?因為他之前有一次說要還結果有跑掉消失了。我知道他的家在哪。只知道他在高雄工作。不知道在哪間公司工作,跟他的對話內容我有截圖下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等確定後,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其薪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黛比 105-02-04 11:17
您好,之前接一位友人的設計案子約一年左右,當初說好已月聘20k,可在自家工作的方式合作,因是認識所以沒有千合約,12月中旬突然說結束合作關係,當初有在電話上與老闆確認是否薪資就到12月中10k,老闆也確認是如此,但現在2月初了,都沒收到薪資,也聯絡不到老闆,電話不接不回。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5 13: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什麼樣的案子?倘若是類如程式、美工等,必須由我方交付工作物之後才能請領報酬。至多只是要求賠償所受損失的問題。

2、倘若我方已經交付工作物,對方卻避不見面,可能涉及刑事詐欺罪。

 

owl 105-02-04 09:30
和先生分居,但因無工作,能向先生要求生活費嗎?

你好:

民法第1116條之1、第1117條規定,夫妻互負扶養義務,順位、權利與直系血親尊親屬同,屬於生活保持義務,只要你不能維持生活就可以請求配偶履行扶養義務。反之,若你有財產可以維持生活,就無法請求。

105-02-04 09:26
工作同事已有碰觸到我的身體讓我不舒服 前兩次我沒有言語警告 第三次又碰到我 當時是01/23禮拜六下班時間內物櫃前 當時人很多 這位同事從我身旁過去時又把手搭在我的右肩上 當下我立刻問他為什麼要碰我 他只是看著我沒有做回應也沒有道歉 大家各自下班 2016/01/26 因為害怕身體又被碰觸到 所以早上上班時我喊了那個男生名字 並且告訴他以後如果再碰我 我不會像這次這樣算了 此同事用台語大聲叫囂說不然你想怎樣 來啊不然來打架啊 我便走進他回說不然你想怎樣 當時我們在公司樓梯 他的第一反應用手肘勒著我的脖子 然後我全力掙脫但掙脫不了也無法出聲 剛好那裏是死角 有人看見但沒有幫忙 當時無法呼吸感覺快不行他就放手 我問他你憑什麼打我 他說你問你自己啊 然後又推我 我回他我只是警告你不要再碰我哪裡說錯了 他重複一樣的話並說你看你說那什麼話啊 並且不斷出手推我致使我差點從樓梯摔下去 也有毆打我的左耳頭部 有位女同事有目睹但她沒有阻止也沒有請人過來幫忙 我等到我們休息時間請假去員林基督教驗傷 並且告知我的家人 我的堂嫂及它的一位友人陪我去警局備案 隨後我們到公司與那同事約談 在場有一位警員 以及三位公司主管 主管要我敘述當時情況 我將上述的情形敘述讓他們瞭解 也有說那個同事之前已經碰到我的屁股 而且從我手上拿工具時握住我的手讓我感覺不舒服 敘述時此男不停插嘴狡辯 並且說我有先毆打他的肩膀 我立即反駁 此人身高180以上 而我156 當時他在樓梯處於上方 而我在他下一階 當時他勒住我的脖子我背對他 只有全力掙脫根本無法對他的肩膀毆打 碰到我的屁股 他一開始也不承認 之後我敘述當時情形 他又承認有碰到 最終他道歉希望和解 公司及警員要我原諒並向他提出賠償金 我接受了並且向公司提出離職 賠償金部分我說我還要再思考 我請公司人事部課長當我與此同事的聯絡人 公司同意並且說賠償方面決定好就可以聯絡他們 討論後我們向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二十五萬 數日後我告知公司此金額請公司轉達 今日02/01我回公司辦離職手續 公司人事部課長有與我溝通 說賠償金方面再考慮是否降低 並且告知我還未告訴對方此賠償金額 此人於事發隔日即被解雇 我向公司索取此同事手機號 打算自己聯絡此人 今日下午我便告知此人此賠償金額 他便回應金額太高無法負擔 我問他多少你覺得可以 他說不知道 我堂嫂在我旁邊電話還她接 堂嫂問金額多少才可接受 此人回應不知道 堂嫂要此人先與父母討論賠償金額要多少才可接受 並要求今晚要給回覆 此人撥打20通電話給我我沒有接到 看見時我立即回撥 但此人沒接 隨後回撥給我時 要我等一下 此人父母問我要求金額多少 我說二十五萬 她立刻大聲說這個價格你不覺得太誇張嗎 我回應今天如果是我女兒我可能會開更高 她便不停大聲斥責說是我先動手毆打他兒子 並且說兒子沒有碰到我的屁股 只是不小心手碰到到身體 我回應當時你的兒子先動手勒我脖子 他也有碰到我的屁股並且在警察及主管面前承認 此人母親回應要告我毀謗 堅持兒子沒有摸到我 並且說這賠償金額太誇張他們無法負擔 叫我直接提告大家走法院 我便回應可以打去公司詢問主管他的兒子都承認了 她便不斷重複大聲說我太過分了要告我毀謗 我便大聲回應好啊你告啊你去告 大家走法院我也會提告 當時我已忍無可忍 她便重複說金額太過分 要告我毀謗 我當時情緒已沒有辦法與她溝通 此時我父親在房外聽見我說話 便要我將電話給他 父親與他溝通掛電話後 我便沒有再接對方電話 請問這種狀況該怎麼處理呢
阿政 105-02-04 06:18

你好,本人是在2015/9/7日與健身房簽約,

合約期間:36期

繳納分期:24期

入會費:0元

手續費:6888元  (與業務專員討論後此費用不需繳納,此項應可略過)

月繳費用:1782元

已繳納:4期,除去便利商店手續費共7128元

實際使用為期一個月

 

從簽屬契約開始,本人便開始成為會員並進入該健身房運動,到9月底為止便沒再去運動,因為工作關係影響及其他事項的變故,於十月初想要終止其契約,與專員談論過後,想終止就必須繳違約金,需計算實際使用月數及手續費印象中金額為9000多,

 

專員提議我採用轉讓方式,比較不會吃虧,建議我找一樣有興趣運動的人轉讓合約,但是本人認為想快速找到稍微有點難度,因此詢問有沒有其他方案,專員也提議另一種會籍暫停的方案,可以在暫停期間尋找合適的人,但是這期間費用必須繼續繳納,我採用後者,現在2016/2/4,還是找不到合適的人,因此想直接終止,在不久前看過契約後,問題便產生了。

 

以下為契約內容中提及的會員終止項目

契約終止時,本中心依下列方式退款

A.所有已繳交之入會費、手續費$6888不得退款

B.將"會員已繳之月費"扣除"已使用之月份乘以兩倍之單月會籍費用"<定型化契約>後退款,未滿十五日者已半月計,逾十五日者以一月計。

 

以下為本人的疑問

1:我想這兩條都是提及退款給消費者才是,為什麼還需要再付違約金?契約翻了三遍,看了四次,完全沒提及在終止合約的情況下需要付違約金。


2.必須承認我愚鈍,不需繳納的手續費被專員填上6888金額,雖然以內容來判斷,一開始既沒收錢,合約內容也提及不得退款,在這方面沒有損失,但是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到第二條B項目,以文字來敘述的話,我判斷應該是沒有關聯及損失與任何不利才是。


3.目前是以退款給消費的角度來判斷B項目計算的公式為

將"會員已繳之月費"扣除"已使用之月份乘以兩倍之單月會及費用

1782*4=7128    1*2*1782

也就是  7128-(1*2*1782)=3564元


但是目前是以退款給消費者來看,因為內容沒提及需要付違約金,所以我可以認為終止合約對我不利的只有已繳納金額的一半,另外一半金額可以取回。

但若是反過來,真的有違約金(十分確定契約沒提及),那麼我只需付3564的金額作為違約金,跟當初專員談論的9000多有很大的差異。


重點總結:以契約內容文字及我的觀點判斷,那位專員不僅向我收取不該存在的違約金,而且跟我計算的金額有很大的差異,那麼那位專員可以算是詐欺?如果真的存在違約金,也還是與我計算的金額有很大的差異。

如果可以,希望面對面的與專業律師對談,其契約與繳納收據依然完好。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4 08:12

您好,

 

1、本案必須證明該名業務員係故意以詐術騙使你多付錢,才有成立詐欺罪之可能。

 

2、法院較有可能將本案認定為一般民事糾紛契約內容若有顯失公平的條款,可主張因屬定型化契約又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而無效,是您可主張違約金或手續費應酌減。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這類糾紛很多,所以可以參考的判決也多。

二、多查一些判決就可以知道法院是怎麼算的。

三、我當過近五年的法官助理,法官常要我查判決給他們參考,所以你在處理前先研究就會先知道法官在想什麼。

四、以前有個全國武術冠軍教我隨時隨地都能運動,就算手不能動腳不能動,肚子重複地出力放鬆也是運動。如果你很忙可以考慮這個方法。

五、這金額不大但通常來問律師健身房問題的人為的都是個公道。

六、快過年了預祝你新年快樂。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Alice 105-02-03 23:56
您好,以下是在工作時所遇到的狀況 面試時公司有說明會有國外出差的部分,但是並未說明詳細方式與時間且到職時也無工作契約等說明。結果就在2015年受公司指派至德國出差參加國際型展覽,出發前請我簽訂一份切結書,內容是要求員工出差後回公司需要繼續在公司待滿12個月,期間內不得主動提出離職申請,否則需要按比例賠償差旅費用? 切結書內容: 出差切結書 本人___,服務於____公司,任職___職務。現因公務需求,將於_____年____月___日 至 ___年____月_____日 期間至 ____ (國家) 進行出差任務。 考量公司所提供之出差學習機會 暨 差旅支出成本投資,特在此聲明,願於出差返國後,持續服務公司12月期間 不得主動提出離職申請。 若違反本項聲明,願按時間比例,並依出差費用申報明細,無息償還公司相關之出差支出費用。 以上~ 切結人: 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身分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中 華 民 國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補充:公司所有出差行程皆未提供假日補貼或額外津貼,單純僅有提供交通與伙食費,也無任何受訓課程和相關費用 問題: 1. 這樣的切結書法律效力嗎? 2. 被指派時也不能拒絕,那是否只能簽? 3. 今年度公司發布了新的工作規則與契約,內容有列出相關規定,那原先的還具有效力嗎? 4. 主動離職是否不包含遭公司資遣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4 08:20

您好,

 

1、勞工原則上居可隨時自由離職,系爭切結書限制勞工離職權利,又無合理之關聯性,未來可主張系爭切結書違法而無效。

 

2、簽了未來還要耗費力氣去與公司爭執,無論是去勞工局檢舉還是聲請調解,都還是會花費時間成本。

 

3、若簽署新的工作內容和規約,那原則上會變成新的舊的都有效,除非新的有註明以新的為準、舊的失其效力等語。

 

4、若係因公司違反勞基法,則勞工提離職仍可要求公司給付資遣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kevin 105-02-03 20:27

本身在銀行工作  
偶爾會遇到客人來提款  說是不想讓法院凍結所以要先領走
想請教的是  假設該客人是欠某銀行的房貸好了
如果大家都這麼做
銀行要怎麼拿的到錢?
目前僅知道大多的扣押函是凍結當下的存款  不及於之後的
銀行可不可以請法院調他的交易明細之類的

(不過調來有作用嗎? 錢都領走了)

還是說只能請法院發函來扣押  沒有錢扣就算了?
而且(聽別人說)某些銀行似乎還會先發函預告說如果不還錢就會強制執行
這樣要怎麼扣的到錢  不想還的人早就領走了
而且這樣先領走的方式是合法的嗎
也就是在法院凍結之前  該客人都可以自由運用他的存款?  銀行也管不到?
雖然那些錢是正常的資金流入
但覺得客人這樣做很投機
所以想來請教這些問題   想多了解法律層面的解釋
感謝各位大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人民對方其財產資金均可以自由運用,在法院未查封扣押前,其實無法限制存款人的提取,所以現行才會有假扣押制度,以避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2-04 09:54

您好:

關於執行不到財產的狀況,可以用假扣押的方式處理,如果原告擔心的話假扣押聲請在起訴時可以做,基本上只要有一定程度的證明或釋明,法院准了之後就可以執行假扣押,而且不會通知對方,因此就可以到判決確定前凍結扣押對方名下之帳戶,待判決確定再聲請強制執行。另外,如果對方有報勞保薪資債權動產等,亦都可以查封或扣款執行,因此雖然還是會有些有心人士脫產逃避債務,但只要善用假扣押的制度,應該還是可以防範。

claire 105-02-03 01:22

想請問,在公司工作到今年三月二十就滿十年了,因是韓商公司所以總經理是輪調的,去年八月底來了新總經理,我是課長等級原本會管理底下三名員工,但新總經理來後幾乎把我管理員工的責任都拿掉了,許多業務我原本參與的也都刻意把我抽離(email時刻意把我刪除,討論業務時排除我),另外也時常藉故對我大吼大叫,在同事眼裡看來都是故意的,有時同事和我一起時替我說話,就叫他們先離開總經理室留我一人繼續罵。1/28早上九點上班到公司,同事說總經理要我和一個男同事到後進去他辦公室找他,等男同事到後準備進去時總經理就先叫我,和同事一起去總經理室時,同事即被指示可以離開剩我一人,此時房門沒關,總經理就開始對我嘶吼,說要我告訴同事早上9點就要開社內通訊軟體為什有人沒開,我回答說還沒準備好,他說九點上班就是要開始上班什麼叫還沒準備好,問我有沒跟同事說,我回答有,他說其他人會講了還不聽嗎,然後一直要我給理由解釋。另外還說下班時間我們四個同事都一起離開,是被我帶走的讓他們都不做事,所以有個同事該給他會議議題整理沒給,我也沒監督。後來叫我把辦公室門關上,我靠在牆邊雙手抱胸站在著聽,他吼說不准靠牆,指著我叫我手也不準抱胸給我放下,所有事情讓我覺得很荒唐,我看了旁邊把手放下,他說我的態度是怎樣覺得莫名其妙嗎,命令我坐下並接著繼續罵,說我是不滿他講的才這態度嗎,要我我說我不滿什麼,他不想覺得我人格有問題,但我的態度就讓他這麼覺得。一直逼問我要我講話並對剛的態度解釋道歉,我回答我沒有想說的,他說看來我需要時間想吧,那就坐到我想到為止,不然就承認我的錯誤道歉並說會如何改進,原本9點40左右他要出去開會,他對我說就坐在這等到他回來,後來取消了他沒出門,他就繼續做他的事,我就這樣在他的辦公室裡像隱形人坐著,他在用他的電腦,十一點多時他對我說過一次去上廁所再回來,我沒去,十二點時同事敲門說買了午餐請他去會議室吃飯(每天都這樣請他去),他說他不吃,同事說要也買了我的,他對同事說問問課長要不要吃,要吃去吃一點時候回來,我還是沒去,十二點多他對我說,你以為不講話就可以解決嗎。下午時間他沒再對我講一句話,他用他自己電腦,打電話,叫同事進來坐在旁邊沙發說話,和同事一起站在我面前用擴音和韓國通話(他在向通話對方說現場有誰時未提到我,去房外跟同事說笑等等。一直這樣到晚上六點多(共坐了九個多小時)他才跟我說下班時間到了,你不用在這也可以了,明天早上上班再來,我一定要聽到你講為止。

請問這樣是否可以勞基法14條第二款規定處置? 我可以告他嗎?這樣事情發生時我該如何應對?我必須要坐在那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03 06:48

您好!無論對方罵你如何,重點在於搜證,若對方是多次在公共場合對您辱罵造成您名譽受侵害之情形,當然除了構成勞基法14條第二款規定外,刑事上也可能構成侮辱誹謗(仍需視具體經過而定)。

claire 105-02-03 09:52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無論對方罵你如何,重點在於搜證,若對方是多次在公共場合對您辱罵造成您名譽受侵害之情形,當 ... (恕刪)

那些當下都沒有帶手機錄音,但有同事可當人證呢?

Koko 105-02-02 18:19

去年9/14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因鎖骨骨折休息了一個半月,回去上班時主管以原本工作有人替代為由將其調職,

原本工作屬於事務性工作,被調職為勞動性工作(沒說不的權利)上班兩天半後因身體還是不適醫生建議休養所以又請假兩個月,今年1/7回去上班因卡在快發年終了,所以只好先忍住身體不適做勞動性工作,請問如果過年後跟主管說對於被調職的位置實在不適任,如果主管刁難,我應該如何自保?可是就算主管同意調回,但如果在工作上百般刁難,又應該如何自保?

關於調職的五大原則基本上都不符合

lucy 105-02-02 13:29

店長因家事因素不能繼續工作,我想接下店繼續做,由於之前店長都是開支票,我沒有支票房東開條件是希望我去文具店買本票簽,每月入帳他在還我,這對於房東有保障,但我可以提出什麼保護我自己的條件?感覺本票很可怕。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2 14: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於契約書中,就本票的使用約定明確,並且就該本票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受款人姓名。

2、倘若沒有記載清楚,票據流出,可能遭其他人直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3、倘若是經營店家的話,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2-02 13:01

您好,

我因為暑期在找新工作時收到MAIL的工作應徵通知,

卻因未仔細察覺而將提款卡密碼提供給了詐騙集團變成人頭帳戶,

現已收到起訴通知,

2/23要開庭,

但因為金錢上有困難想要分次給律師費用,

不知道是否有律師願意協助,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檢察官已經起訴了,建議您應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並向法院聲請閱卷,藉以了解法院卷宗之全部內容,以便進一步擬定辯護策略。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經起訴後,即應盡速委請律師閱卷,並討論訴訟方向,至於分期可以再與律師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2 18:36

您好,

 

1、如係因被騙而成為詐欺之幫助犯,可向法院爭取緩刑或其他從輕處置之機會。

 

2、建議可盡快與律師預約會面討論案情,以利周全評估接下來之訴訟策略,由律師撰擬書狀並出庭擔任辯護,爭取最大之機會。

 

3、律師費用之給予方式,每位律師不盡相同,可與律師會面時討論。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建議可與對方和解,爭取緩刑,如果經濟較有困難,可委請律師撰狀即可。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2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將給律師委任費用,與被害人商談和解,請求緩刑之機會,可能比較實在,否則被害人仍然會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2-02 12:49
工作同事已有碰觸到我的身體讓我不舒服 前兩次我沒有言語警告 第三次又碰到我 當時是01/23禮拜六下班時間內物櫃前 當時人很多 這位同事從我身旁過去時又把手搭在我的右肩上 當下我立刻問他為什麼要碰我 他只是看著我沒有做回應也沒有道歉 大家各自下班 2016/01/26 因為害怕身體又被碰觸到 所以早上上班時我喊了那個男生名字 並且告訴他以後如果再碰我 我不會像這次這樣算了 此同事用台語大聲叫囂說不然你想怎樣 來啊不然來打架啊 我便走進他回說不然你想怎樣 當時我們在公司樓梯 他的第一反應用手肘勒著我的脖子 然後我全力掙脫但掙脫不了也無法出聲 剛好那裏是死角 有人看見但沒有幫忙 當時無法呼吸感覺快沒呼吸他就放手 我問他你憑什麼打我 他說你問你自己啊 然後又推我 我回他我只是警告你不要再碰我哪裡說錯了 他重複一樣的話並說你看你說那什麼話啊 並且不斷出手推我致使我差點從樓梯摔下去 也有毆打我的左耳頭部 有位女同事有目睹但她沒有阻止也沒有請人過來幫忙 我等到我們休息時間請假去醫院驗傷 並且告知我的家人 我的堂嫂及它的一位友人陪我去警局備案 隨後我們到公司與那同事約談 在場有一位警員 以及三位公司主管 主管要我敘述當時情況 我將上述的情形敘述讓他們瞭解 也有說那個同事之前已經碰到我的屁股 而且從我手上拿工具時握住我的手讓我感覺不舒服 敘述時此男不停插嘴狡辯 並且說我有先毆打他的肩膀 我立即反駁 此人身高180以上 而我156 當時他在樓梯處於上方 而我在他下一階 當時他勒住我的脖子我背對他 只有全力掙脫根本無法對他的肩膀毆打 碰到我的屁股 他一開始也不承認 之後我敘述當時情形 他又承認有碰到 最終他道歉希望和解 公司及警員要我原諒並向他提出賠償金 我接受了並且向公司提出離職 賠償金部分我說我還要再思考 我請公司人事部課長當我與此同事的聯絡人 公司同意並且說賠償方面決定好就可以聯絡他們 討論後我們向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二十五萬 數日後我告知公司此金額請公司轉達 今日02/01我回公司辦離職手續 公司人事部課長有與我溝通 說賠償金方面再考慮是否降低 並且告知我還未告訴對方此賠償金額 此人於事發隔日即被解雇 我向公司索取此同事手機號 打算自己聯絡此人 今日下午我便告知此人此賠償金額 他便回應金額太高無法負擔 我問他多少你覺得可以 他說不知道 我堂嫂在我旁邊電話換她接 堂嫂問金額多少才可接受 此人回應不知道 堂嫂要此人先與父母討論賠償金額要多少才可接受 並要求今晚要給回覆 此人撥打20通電話給我我沒有接到 看見時我立即回撥 但此人沒接 幾分後對方回撥給我時 要我等一下 對方講電話轉交給他母親 他的家長一開口先問我要求金額多少 我說二十五萬 她大聲回應說這個價格你不覺得太誇張嗎 我回應今天如果是我女兒我可能會開更高 她便不停大聲斥責說是我先動手毆打他兒子 並且說兒子沒有碰到我的屁股 只是不小心手碰到到身體 我回應當時你的兒子先動手勒我脖子 他也有碰到我的屁股並且在警察及主管面前承認 此人母親回應要告我毀謗 堅持兒子沒有摸到我 並且說這賠償金額太誇張他們無法負擔 叫我直接提告大家走法院 我便回應可以打去公司詢問主管他的兒子都承認了 她便不斷重複大聲說我太過分了要告我毀謗 我便大聲回應好啊你告啊你去告 大家走法院我也會提告 當時我已忍無可忍 她便重複說金額太過分 要告我毀謗 我當時情緒已沒有辦法與她溝通 此時我父親在房外聽見我說話 便要我將電話給他 父親與他溝通掛電話後 我便沒有再接對方電話 賠償金我告訴過對方可以和家人討論可接受的價錢 也有要和解的意思 但對方不但沒有向父母敘述實情 還讓父母用這種態度對我 如果我想要提高傷害 請問這種狀況該怎麼處理才可以讓對方得到應有的罰則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2 14: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直接提告傷害罪、強制罪及性騷擾

2、倘若對方仍拒絕賠償,可以等刑事成立之後,然後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一定要多保留證據,將來才方便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2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2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2-02 03:30

律師你們好:

小弟於上個月2號跟妻子離婚(不得已情況下)育有一子,因妻子於婚姻有效期間行為誇張我有動手打她一巴掌後他有跑去驗傷並提出傷害告訴,因本人有毒品緩起訴且在緩起訴期間內,所以對方以若不簽字離婚就不撤銷告訴的手段來逼我簽字,講真的夫妻之間能相處成這樣其實真的很丟臉!原本我不簽後來對方一直苦苦哀求我簽我才簽!小孩子原本兩方講好要共同監護但因對方父母吃我夠夠硬要爭監護權(可能他們家沒有男丁的關係)我不得已只好答應,離婚協議書上面寫說我有探視權並每個月需支付小孩扶養費一萬五千元,但婚後前岳母居然有不給我看小孩的舉動!!!請問他這樣合理嗎???還有我每個月支付一萬五請問我有權要求前妻拿出扶養費所花用的花費明細嗎?因為我覺得變成只有我一方在扶養監護權是在他們那邊,且他們常常威脅我要把小孩改姓或者是不給我看小孩....因前妻也都只顧著工作小孩幾乎都丟在保母那 我因為心疼孩子 常常在前妻知情的情況下 將小孩帶至我方 照顧!請問這樣我在未來有機會可爭監護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2 08: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探視的部分,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履行,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履行協議或是酌定探視權訴訟,日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2、有關於扶養費支出的部分,可以要求對方提出明細,否則可能涉嫌侵占罪。

3、由於我方有家庭暴力、毒品前科,所以縱使對方將子女都交給保母照料,要爭取監護權還是有點難度,建議可以從探視權開始,倘若之後查到其他事證,在爭取監護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2 09:31

您好,

 

1、可向法院聲請改定親權。

 

2、理由為對方違反離婚協議之內容,不給您探視小孩,是請求法院改定小孩監護權,或是酌定您探視小孩的時間和方法,未來對方再不遵守,可以去強制執行。

 

3、因您曾有動手以及毒品之紀錄,可能會影響法官之認定,建議應委請律師處理相關非訟事宜,才能周全並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由於您有家暴毒品等問題較不利於監護權爭取

2.如果被禁止探視, 可以去函要求, 或酌定探視權, 只是雖然禁止探視過甚可以請求職權變更, 但是又是回到第一點問題, 除非有重大不利子女因素, 爭取親權依舊對您不利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2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說明其有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虞,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請求改定監護權,法院亦會安排社工進行家庭訪視,可預先準備之,若未成年子女亦表達願意與您共同生活之意願,亦對爭取監護權有所幫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2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說明其有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虞,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請求改定監護權,法院亦會安排社工進行家庭訪視,可預先準備之,若未成年子女亦表達願意與您共同生活之意願,亦對爭取監護權有所幫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蔡小唬 105-02-01 19:41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敝人已婚(4x歲)在工廠上班, 熟識一位王姓助理(3x歲,已婚), 因為熟稔, 常在工作上互相幫助, 雖然知道道德並不允許, 在日久工作上難免產生一些男女感情事. 進而在 skype,line 上聊天有時不經意聊得有些露骨, 甚至有照片, 影片, 但也僅止於文字與視訊聊天,原本不以為意, 最近一些組織上的異動, 王被分到我的組上, 算起來我是他的主管, 文字聊天依舊, 但因工作上的問題, 我常責罵他(skype,line)非言語上, 這部分我確實有失主管管理方式, 導致她心生不滿, 一狀告到勞工局, 並以性騷擾為由要求主管機關對我調查, 並且指證我因工作上對她的責罵, 是因為我要求他做甚麼更深入的男女情事未果所造成. 並且把 skype-line對話選擇性提給勞工局,因為這些對話可以個別刪除對方或我方的文字, 本人並無意圖不軌, 但坦承不應有某些言語上的失言.

本人深感困擾, 並且原本由主管機關認定兩造雙方對話純屬雙方願意以此聊天內容, 內容未有脅迫恐嚇若不 xxx 我就xxx 的字眼, 在幾個月內我被他騷擾說要提告等等, 要求我離職以謝罪等等. 請問律師這樣的告訴是可以成立的嗎? 我也有一樣的對話內容, 甚至她傳的性感照片等... 我都呈報主管, 並未隱瞞. 還請律師給我建議. 謝謝

小唬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1 1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指控,您可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的清白,若對方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待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後,再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有構成性騷擾之風險,而性騷擾告訴乃論之罪,針對對方截取片段,您應提出完整資料,以證明並未違反對方之意思,以避免被成立性騷擾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黃 105-02-01 18:05
您好,我因酒駕 0.35涉及公共危險罪,但在法管審理前可否申請緩起訴,並且平常工作都需要駕照,且犯後態度良好,是有有機會爭取不要扣照或吊銷駕照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1 1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緩起訴檢察官才有的職權。

2、討若案件還是檢察署,可以委請律師提出狀紙,以爭取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1 19:53

您好,若檢察官已經起訴了,就沒辦法再聲請緩起訴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仍在偵查階段,則可以向檢察官來請求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回覆閣下所述問題,2013年6月13日起酒駕正式入法,酒測值吐氣達0.15就開罰,(0.15~0.24)以酒駕行政罰裁罰。酒測值吐氣達0.25(含)就以公共危險罪章移送地檢署偵辦。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者,依法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三、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maggi 105-02-01 18:04
離婚半年,小孩監護權歸男方,近日發現男方對小孩的安全產生問題,像是將小孩放在路邊玩,大人卻在學校作導護工作,完全不把小孩安全當作一回事,有什麼方法在短時間內可將小孩爭取回來,對小孩不利皆有證據,並且男方常用沒空為由不讓我看小孩.... 試問有什麼方法可以盡快爭取到小孩.... 謝謝~

你好:

若真的未善盡照顧義務並有不利於未成年子女之情形,情況緊急對於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規定,向主觀機關檢舉,由主管機關進行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主管機關會依法聲請法院停止親權並改定監護人。 然依照你的文義,看不出來有上開情形,只能依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向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之人,要蒐集前夫行使、負擔有不利於子女證據,否則無法改定。 在此之前可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暫定會面交往之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1 19: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蒐集對方不適任監護權證據,如照片或相關影片,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1 1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蒐集對方不適任監護權證據,如照片或相關影片,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同徐大律師所言

1.您的狀況會建議雙向進行, 一是收集不利照顧證據, 二是禁止探視的處理, 如過甚者可請求職權變更

2.您的說法比較抽象, 陳述未必完整精確,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Pei En 105-02-01 15:50

(急!)真的很急!
你好,想請問各位律師,我11月中被抓持有安非他命及吸食器(臨檢自行拿出),當天晚上做完筆錄,也坦承吸食,同意驗尿及抽血,在看守所住了一晚,隔天下午到地檢署開庭,因須負擔房子車子貸款及養育2個孩子(8歲),開庭當天檢察官詢問都誠實回答,當下也像檢察官求情不能進勒戒所,後裁定釋回。當天因沒去上班,穩定的工作沒了,現在打著臨工,月收入僅之前一半努力撐著…
這兩天收到傳票,內容:
應到案日期:2/3
備註:本案擬進行戒癮減害計畫,由台端前往指定之醫院進行代替治療法,請務必到庭應訊,以維權益,入台端未到庭,本案將改依一般程序追訴,請務必到庭。
請問:1、這樣內容是確定戒癮治療了嗎?  2、開庭當天會再驗尿嗎?被抓那時候現在還驗的到嗎?  3、第二頁附件第二格第一行寫:開庭後於指定時間內繳納第一期緩起訴處分金新臺幣2萬5000元。
3-1、第一期?那總共有幾期?得繳多少錢?
3-2、期間內是多久?
3-3、當時工作丟了,現待業,靠著打臨工(每天半夜幫人搬貨到清晨)維持生計及負擔每月該繳的費用,而這兩個月因為收入不足以繳貸款及開銷,也因此向朋友借了將近10萬元先繳了貸款…如果真的不夠錢…可以分期繳納嗎?我該怎麼申請?
麻煩各位律師…因時間接近…請幫幫我解答…感激不盡!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1 16:14

您好,

 

就是予以戒癮治療,不用勒戒;戒癮治療期間都會驗尿,視醫院將檢驗標準設多高,最多幾天或一兩周內吸食會驗到,不可能驗到幾個月前吸食的情況。分期繳納罰金可向執行檢察官提書書面之狀紙聲請,有何疑問也可向該股書記官以電話詢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1 19: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機會可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應按時報到開庭,並配合相關療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1 1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機會可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應按時報到開庭,並配合相關療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2-01 23:58

您好!

這是檢察官同意您緩起訴進行戒癮治療,不用勒戒,您應按時報到開庭,並配合相關療程,戒癮治療期間隨時會驗尿。詳細的緩起訴內容及金額、分期方式等,應參閱緩起訴處分書,或打電話問書記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爆 105-01-31 22:08

因為車禍肋骨骨折需休養二個月,但是做水泥工工作,無工作證明跟勞保,這樣就無法民事要求工作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應從最低薪資來作為請求基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31 22:59

您好!

不管有沒有投保勞保,只要是在工作中受傷,就可向雇主要求損害賠償,此外職災受傷醫療期間的工資,還是可向雇主請求支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23:40

您好,

 

仍然可以提出其他證明以證您的收入狀況,例如以同業的平均所得為準,或帳戶每月固定入帳之款項等等,均可作為求償之依據;如果都是收取現金,也應該有收據或其他憑證可以提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Annie 105-01-31 13:11
您好 前陣子在網路上找工作,找到一個幫忙網路上下架商品的工作,沒有面試 他要我用我的奇摩拍賣帳號幫忙上下架商品,剛開始有問過怎麼沒有公司帳號,對方說就是請我幫忙上下架所以用我的帳號,我也就用了然後對方給我商品我就幫忙刊登,過了幾天奇摩寄信通知我,刊登的商品經由電腦抽測是高風險所以停權(包含電子信箱等),我寫信詢問奇摩,說明是因為工作而刊登後來幫我復權其他項目,但是拍賣則無法。 我告知對方遇到此情況,她說自己認證的很容易遇到這種問題,公司同事都是請工程師認證的,問我要不要請工程師認證,我說好,她說需要金融卡因為是用讀卡機認證需要提供我沒在用的帳戶提款卡給他,我上網查詢奇摩也說有用讀卡機認證,我才把卡片寄給對方。 他提供地址說電話填我的就好 寄出隔天接到黑貓宅急便的電話我才知道那地址是台北黑貓公司的??? 總之,對方告訴我他拿到了,認證時會告訴我,因為需要用到密碼,所以請我告訴他,我問為什麼她說因為讀卡時會需要(我上網查看到會需要),所以我也告訴他了?? 過了幾天我發現一直沒有認證,傳訊息也沒有回,我查了提供他的銀行餘額發現是零(原本有70吧)覺得奇怪打去銀行客服才發現變成警示帳戶? 後來馬上去報警做了筆錄,最近收到通知需要去新莊分局,去電詢問該警員他說是要去解釋一些事情,不一定要去(因為工作加上我住台中真的沒空去?),但法院通知則ㄧ定要出席。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去新莊分局解釋的話是否就不用去法院?(但警員說一定會到法院) 那我去新莊分局解釋,到法院時會不會比較容易解決呢? 我會有案底嗎?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上網看有的人是說可以和解,但和解了不就代表我也是共犯會有案底呢? 而且我也沒有錢能夠賠償? 對話內容都有保留,不知道會不會有幫助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13:17

您好,

 

1、案件在警局做完筆錄後勢必會移送至地檢署偵查,屆時會通知您到庭接受調查。

 

2、許多類似被騙的案件,法院最終仍有可能不採信而有不利之判決。

 

3、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以及由律師撰擬書狀,才能爭取最大之機會,請求從輕處置,避免留下前科紀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16: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前往新莊接受警察詢問,警察可能向檢察官聲請拘票,拘提您,建議可嘗試與警察協調於台中之警察局接受警詢,警詢結束後,您將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之訊問,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接受警詢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16: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前往新莊接受警察詢問,警察可能向檢察官聲請拘票,拘提您,建議可嘗試與警察協調於台中之警察局接受警詢,警詢結束後,您將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之訊問,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接受警詢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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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閣下所述涉犯幫助詐欺罪,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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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 105-01-30 19:27

弟弟於數年前患有精神病並有住院記錄,因此將財產信託給我,但現在信託即將到期,他不滿我長期管制他的財產,而想將信託給媽媽及抱來的姐姐,為免他將財產敗光,想請教律師:

1.弟弟現都正常,也有正式工作,如可自理財產,是否有權力將信託給任何人

2.媽媽曾有精神衰弱的就醫記錄,抱來的姐姐也曾跟地下錢莊借錢而將房子敗掉,她們兩人更曾經被代書騙走房子,基於這些理由,是否有權不讓他們當信託

3.因我跟弟弟的財產都是聯名,若他真的信託給媽媽及抱來的姐姐,對我會有什麼影響,若他真的把財產都敗光我需要承擔他的負債嗎

你好:

弟弟罹患精神疾病若不影響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弟弟仍然有行為能力,可以決定如何處分其名下之財產,當然可依信託法之規定財產信託他人。 依信託法第21條規定,只要媽媽跟姊姊不是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之人及破產人,就可以擔任受託人。 若財產屬於共有,要依民法第820條規定管理共有物,共有人可以自由處分應有部分,但受託人要受信託本旨之拘束,基本上有事回歸原來共有狀態。弟弟敗光財產債權人可能會代位終止信託契約(要看是自益信託或他益信託),再強制執行弟弟之應有部分,拍賣時你若不應買或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會成為共有人。弟弟的債務跟你無關,除非你擔任保證人或提供物保,否則毋庸替弟弟償還債務
沈恆 (沈律師) 105-01-30 23:54

您好!

弟弟如果已恢復正常,當然可以自己決定財產要如何處理,也可自己決定要信託財產給任何人處理,應尊重弟弟自己的決定。但弟弟的決定權僅限於自己財產的部分,並不會對您的財產有任何影響,您也不需對弟弟的負債或任何他人的負債負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雪梨 105-01-30 15:26
請問我在網路買東西,結果因為我長期都在忙著工作忘記去超商取貨,這樣我有什麼罪呢,我不是惡意不去超商取貨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0 20: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不是故意的,不會有責任

2、不過還是應該與對方溝通處理,避免遭對方提告間接毀損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湘 105-01-30 14:58

我因為找工作結果被騙了帳戶,他們拿去使用詐騙別人,我帳戶也鎖了,變成他們的人頭帳戶了。

目前判決出來了,我被判兩個月,繳了罰款了,

檢察署這樣算結案了嗎?法院怎麼還要辨論呢?因為被告上訴的關係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0 15: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您收到的是什麼傳票,不能一蓋而論。

2、本文認為應該是對方提起的民事賠償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sinyi 105-01-30 10:36

想要請問,因為朋友前年2014年幫人家裝潢,結果對方在裝潢期間一直修改,造成工期一直延後,對方又急著2015年過年前搬進去住,結果有些少部分未完成,後來過完年後,因為對方已經住進去了,所以有陸續進去完成,到目前已經完成99.9%了,而且對方也確認已完工,有簽名。另外因為當初有簽訂合約,說如果是人為破壞,過去維修時會視情況補貼費用,可是都沒有補貼,還一直怪我朋友說拖到他的工期,可是對方每次修改的紀錄,我朋友都有保留,也有當時在進行裝潢時的工作人員可以證明,連同對方自己找的工程人員也可以證明對方一直修改,而造成拖到工期。請問,1.如果對方堅持要提告的話,對方的修改紀錄,施工人員的證明等資料,可以當作證據嗎? 2.另外,對方一直說我朋友賺它很多錢,如果所有的帳務資料拿出來證明說都是實報實銷的話,這樣可以告對方毀謗嗎? 3.如果證據證明我朋友沒有錯,那是不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所有修改費用?以及,所有過去維修的人事支出跟材料費用呢? 4.因為過去一年,我朋友都因為對方常常打電話要我朋友過去維修,而造成我朋友的工作受影響,一直無法將他的工作全部完成,而造成損失跟工程延期完工,還造成我朋友常常因為對方問題而失眠,請問這樣可以要求賠償嗎? 5. 對方常拿維修問題說,如果不幫他完成就要提告,請問這樣的言語,是算威脅恐嚇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0 10: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當作證據,不過還是要有證據證明是對方要求修改的。

2、賺很多錢並沒有名譽的侵害,尚無法構成誹謗

3、有關於追加變更的款項,當初如何約定的?因為這個屬於追加工程款,不是賠償款,要看雙方的約定。

4、要看雙方的保固約定,不能一蓋而論。

5、就您所述的狀況,有很多事務都必須看雙方的約定,又因為您並未親自參予該工程,這樣的問法實益不大,建議應由您的友人被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0 11:29

您好,

 

1、工程之延宕如係非因您朋友之過失造成,可提出您所說的證據(對方一直修改設計),主張不須負擔工程遲延之責任

 

2、賺多少錢這是很主觀的事情,單純講您朋友賺很多,尚難構成誹謗罪。

 

3、4、可以要求因修改而衍生的費用;但說因此造成工作減少、失眠一事,很難證明與對方修改設計間具有關連性。

 

5、對方只是在告知他合法的權利,不會構成刑法恐嚇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0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待對方提告後,再撰擬答辯狀答辯之;若契約有約定,對方需補貼修復之費用,可蒐集修復之單據,對其請求之;若對方有散布對您朋友不實之言論,您朋友亦有蒐集到對方散布之證據,可對其提出刑事誹謗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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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0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提出告訴,不算是恐嚇;若依雙方契約約定,對方需補貼價金,可向對方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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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 105-01-30 02:14

律師您好:本人的叔叔離婚育有二個孩子(大的已滿15歲,小的13歲),祂的前妻是外配(離婚前已取得台灣身份證,一直都留在台灣賺錢),叔叔與孩子住在奶奶名下的房子,有用奶奶的房子貸款房屋原本是爺爺的,是用爺爺的名義去銀行貸款的,爺爺去年往生,房屋登記給奶奶了)~

前陣子叔叔想不開自殺已往生,留下二個孩子及債務,祂自己名下的債務大家可以拋棄繼承,但是用奶奶房子去借的就變成我爸在繳,現在有問題想請問律師
我叔叔往生後監護權就變成祂前妻的了,可是我前嬸嬸一直說她要回去印尼結婚(她跟鄰居說她還會回來工作),要把二個孩子丟給已經89歲的奶奶(奶奶一眼失明,凝血功能不好,跟我爸媽住,都我爸媽在照顧),我們都沒有意願照顧那二個孩子,想請問
1.前嬸嬸可以提出變更監護人嗎??
2.如果可以奶奶一定要承受嗎??她年紀太老了,根本沒法照顧任何人。
3.法官會強迫我爸媽承接這二個孩子嗎??他們完全沒有意願。
煩請律師回答,謝謝您

你好:

前嬸嬸可依民法第1092條規定可於一定期間內以書面委託他人行使監護權,若有困難應尋求社會局協助,否則會構成遺棄罪。社會局會視情況依民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改定監護人,順序會先依民法第1094條第1項規定由同居之祖父母擔任監護人,若祖父母不適合擔任,法院會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選定監護人。 若你們都不適合,會選定主管機關、社福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為監護人。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9:29

您好,

 

1、嬸嬸不得將小孩隨意棄置與他人,否則會觸犯刑法遺棄罪,但嬸嬸可以逃回越南,將小孩扔在台灣。

 

2、屆時,您須向社會局通報,並向法院聲請以孩子之最佳利益改定監護人選,您的父母如果都拒絕擔任監護人,法院通常不會勉強,會改定其他人選為監護。

雪梨 105-01-29 17:44

請問我在網賣買東西然後,我長期都在忙著工作,忘記去超商取貨怎麼會什麼罪嗎

105-01-29 09:34
本人於今日收到郵局存證信函內容是公司提出詐欺背信等罪並要求求償 我在這間公司服務一年,是屬處理外匯的工作,剛入公司有簽暑合約,合約內容有寫述一些工作內容和規範,但並不包瓜賣雜貨這項,就在進入一陣子後,公司就突然要求我們要做雜貨買賣,但是我們也沒有簽訂新的合約,薪資方面也沒有提升,就只有雜貨月收入的總額10%的獎金(而且是兩位同事平分),然後公司盤虧卻要我們來付..後來因為有點不太喜歡公司這樣的做法,自己有私自將一些產品提高1到2塊售價賺取差價,一直到這個月被發現我也被開除,但沒有寫離職單,然後這個月年終獎金也沒有被分發

1.看起來的重點只在於"私自將一些產品提高1到2塊售價賺取差價"

2.大概統計一下, 私飽中囊的金額是多少

 3.建議與前東家做個聯絡, 看看前公司意願跟怎麼樣和談

您這個情形看來前公司再來會提告求償, 建議備齊資料儘速循正式管道請律師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9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對方之存證信函,可先不予回應,且若對方已有提告之可能,亦應避免與對方接觸或聯絡,避免對方蒐集證據,若對方提告,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伊克 105-01-29 09:27
律師你好: 首先想要請教 本人在今年1月5日被僱主惡意解僱 已在今年1月11日去勞工局申訴及檢舉 並在今天下午15:00要召開調解會 在這之前 勞工局的勞檢員已去稽查過 對我所反應的預告工資及資遣費的部份 勞工局轉述僱主當時的回應是以我曠職為不支付這些錢 然而我並無曠職 僱主在1/5時親口請我滾蛋 當時不支付的理由是說之前已有告知大概做到年底 他是跟我約定定期契約為理由 但實際上並沒有給我確切日期還在解僱前一個禮拜叫我們加班 當時沒有想到要錄音 難道就只能任憑雇主隨意誣衊我? 第二想問的是公司曾經讓我連續12天工作無休息 勞工局的回覆竟是頭跟尾有休 意即ooxxxxxxxxxxxxoo這樣的休假方式(o代表休假)為合法 但本人查過司法院網站高等行政法院90年度判字第2199號判例 同樣的例子 是被判有罪的 判例也是具有法律效果 就算時間久遠 難道已不適用?又或者勞工局為何帶頭包庇違法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判例若未被推翻,仍有拘束司法實務之效力,本件您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來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思思 105-01-29 01:06

我是借據的第三保證人

甲方與乙方立下借據契約,並且有寫身分證住家地址聯絡資料等

兩人簽20萬金額一個月還一萬元整

乙方(欠債者)未依借據內容定期償還借據上擬定的一個月償還一萬元

雖然有給付給甲方(借錢者),但都拖延時間且未償還借據的擬定金額

陸續償還後剩餘金額9萬8千元整未付,而(2015年10月間)年底開始拖款

先是告知甲方家人病重需要醫藥費所以無法償還,甲方寬容未跟乙方收款,第二個月告知甲方家人過世需要喪費,故暫時無法償還,甲方答應乙方延遲付款,第三個月又告知甲方剛換新工作,老闆遲遲未發薪資,導致拖延

是否有詐欺嫌疑?能告詐欺嗎?而遲付欠款,乙方在法律上哪幾點已經觸法?我該怎麼走法律程序?

沈恆 (沈律師) 105-01-29 01:54

您好!

找藉口賴帳不還只是債務不履行,並非另外騙取財物,不會因此構成詐欺。 已屆清償期的債務,如果甲允許乙延期清償,只要保證人沒有表示同意延期,則保證人可主張就延期部分不負保證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思思 105-01-29 02:14

債務不履行部分是否要出示甲乙方對話內容或錄音檔案等證據證明乙方債務不履行是嗎?

那他必須要承受哪些法律上的責任呢?

證人不同意延款就不用付連帶責任,請問付連帶責任的話保證人有什麼風險存在?

你好:

要提出證據(匯款紀錄、支票跳票、催告函等)證明借用人未依約定償還借款,就可依借款契約約應請求違約金、利息、償還本金。 除有民法第755條規定免除責任外,甲可依連帶保證契約請求你履行責任,你償還後可以補償關係或承受債權債權,向債務人請求償還。
105-01-28 19:20

我在18~22歲左右 有積欠電話費 。

金額總共不超過10萬新台幣。今天我已經31 32歲了。

想要到正常的公司去工作於是關於支付命令的瞭解不太清楚。

問題:

      當支付命令下來後,開始執行扣除薪資3/1,請問是持續幾年??

債務金額已還清??還是時序延續下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強制執行開始執行扣薪,則會持續到扣抵債務結束為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1-28 16:37

本人於今日收到郵局存證信函內容是公司提出詐欺背信 等罪並要求求償 我在這間公司服務一年,是屬處理外匯的工作,剛入公司有簽暑合約,合約內容有寫述一些工作內容和規範,但並不包瓜賣雜貨這項,就在進入一陣子後,公司就突 然要求我們要做雜貨買賣,但是我們也沒有簽訂新的合約,薪資方面也沒有提升,就只有雜貨月收入的總額10%的獎金(而且是兩位同事平分),然後公司盤虧卻 要我們來付..後來因為有點不太喜歡公司這樣的做法,自己有私自將一些產品提高1到2塊售價賺取差價,一直到這個月被發現我也被開除,但沒有寫離職單,然後這個月年終獎金也沒有被分發

請問律師們我應該如何處理?麻煩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8 17:04

您好,

 

1、您的行為確實有觸犯背信罪之疑慮(私自提高售價賺取差額)。

 

2、建議應與公司協商和解方式,若無法達成和解,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後續訴訟事宜,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8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要求,待對方提告,再委任律師協助答辯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1-28 23:29

您好!

幫公司處理公務卻私自從中賺取不法價差,確實可能構成詐欺罪及背信罪,公司存證信函應該會有公司的訴求,若能私下與公司解決,讓公司不提出告訴,就不用被判刑。若無法和解被告,最好找律師協助答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檡 105-01-28 15:07

我在一月十三號的時候停車在路邊

那因為我停在台灣聯通停車場的廣告招牌下面

那個位置剛剛好是紅線

我遇到大型搬家公司的車子他撞到台灣聯通的招牌

結果招牌的碎片砸下來打到我的車子造成車子大面積的刮傷

那我當下報警做筆錄

之後搬家公司說要由保險公司來理賠

那現在保險公司說只願意賠償七成

那我的疑問是說

今天我違規停紅線   我頂多也是被開違停紅單

也不能因為我停紅線   搬家公司造成財損我要自費三成

再來因為事故是搬家公司造成的

我車子進場維修一個多禮拜沒有車可以使用造成我的不方便

我可以跟搬家公司請求賠償嗎?

因為我真的覺得搬家公司態度很惡劣

我打電話去跟他說  你們保險公司只願意賠七成

那另外三成你們怎麼處理

他跟我說因為我停紅線所以有責任歸屬問題

但是我覺得   今天我停紅線是我的事情

你們司機在外面工作造成的損壞卻要怪在我停紅線

真的很難接受與理解

而且我打電話去給搬家公司  我跟他說這樣我可能去請求民事財損

他跟我講說   你去阿  反正上法院我們公司也不會出面

也是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要告就去告吧

我真的是氣炸了   所以在此請問各位前輩

可否指點小弟我  我到底可以從哪個法條去求償

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8 15:40

您好!

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部分您可請求搬家公司補足,包括修車期間的必要代步費用,對方若不願意賠償,您透過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如果您本身有過失造成損害的發生或擴大,依法還是會有過失相抵的適用。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橘子 105-01-28 13:59

律師您好:
本人是學承電腦的學生,因為當初報名時還未成年,學成說必須由監護人(我父親)代理簽名購買課程,再將課程僅限一次的轉讓機會轉讓到本人上。
但是開始上課後發現有些課程根本排不上、每次報名上課的內容都不是預期的程度、因本人還在學,課業方面無法配合學承上課時間。

去年(104年)有因上面種種原因去和學成協調退費問題,但對方說必須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有5萬左右;且說明所購買的課程並不是能停就停的,必須繳清費用才可退費,退費的金額得不償失;也說明我的課程已上超過1/3的課程,也無法退費,且提醒我的課程目前只剩下不到一年的時間可以上,但當初報名時我記得很清楚對方說沒上到的時數是可以終生學習的、並沒有時間限制。

而且據了解,父親付款方式並不像是信用卡,而是類似貸款
學承已從和潤拿取全額,和潤每個月都會寄一封3000元帳單給我父親,目前應該已經繳了一半了。

但於105年1月27日得知學程已在19日欠薪倒閉,在1月5日我還曾打電話去學承想排課也說是通通報滿,無法上課。 

目前我父親工作入不敷出,每個月都在為帳單煩惱,現在又得知學承倒閉無法去上課,但是帳單還是照常催繳,首要問題是否能先停繳呢?

芽芽 105-01-28 13:17

我跟我先生是假日夫妻,我住台北,他住台南,去年2月結婚,我3月就懷孕,10月生產,但11底產假期間,回台南住,但因為婆媳不合(懷孕期間從5月開始就不合,甚至因為衣服收錯,凌晨一點叫我起來罰站,罵我,到2.3點才回去睡。)回台南一個禮拜,12月初我就被趕回台北,在這期間小孩在婆家照顧,但我有一直要求想回去,但我老公一直說婆婆不想看到我,不讓我回去,後續就被通知要離婚,他們只想要小孩不要媽媽,1月初好不容易他們願意把小孩給我,不願負擔小孩的任何費用,想要斷乾淨,甚至說改姓都可以,我想要小孩,所以我同意。但我媽要求要先檢查小孩身體,因為他之前說小孩每天晚上都在哭,我媽擔心小孩才說要先檢查身體,但他跟他爸媽說我媽要檢查小孩的身體後,他們家就不願意離婚,要我回去盡媳婦責任,媽媽的義務,妻子的義務,他媽要我做什麼我就要做什麼,要把我當傭人看待!我不願意,他就不給我看小孩,告訴我除非我離職回去,只有一天回來看小孩、顧小孩,是不可能的!我到目前已經有一個多月沒看到我小孩,現在小孩主要照顧者是他們家,但幾乎都是他爸媽在照顧,我先生工作時間長,都要上到9點10點,回家只有假日、還有晚上早點回家才能照顧小孩,半夜也都是他爸媽在顧(我回去的那個禮拜半夜都是我顧),我的工作工時較穩定,可以晚上照顧小孩,白天請保母帶,我媽也願意離職在家帶外孫,但現在我想要離婚,但他不離婚,我不知道要怎麼爭取監護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8 17: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分居達6個月,就可以訴請法院酌定監護權,倘若無法爭取到監護權,還是可以爭取到探視權

2、不過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照料能力、環境、經濟能力、目前小孩的狀態、由誰來照顧、社工報告等來判斷。尤以目前是由誰照料子女子女所在地最為重要。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9:32

您好,

 

1、您可提起離婚之訴。

 

2、於訴訟中一併請求婚姻財產分配、以及酌定小孩監護權

 

建議應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才能統整所有資料證據提供完整之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Frank 105-01-28 10:37

律師你們好!

我爸不喜歡我,因為我是精神官能症患者,且沒工作。但是我都有幫忙做家事,也盡量遵守父母的話。

我爸有四個兒子,我排老二,如果父親因為我的情況而不贈予我房屋金錢,或是立遺囑時,不分給我。我可以要求正當的贈予額和遺產額度嗎?要怎麼做呢?謝謝你們...

沈恆 (沈律師) 105-01-28 10:56

您好!

父親的財產如何處分應由他自己決定,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但父親過世時,遺留的財產會成為遺產,除了遺囑指定的分配方式外,其餘遺產繼承共有,您也會成為共有人之一,倘若此部分少於特留分,您還可主張扣減。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可以治療要儘量治療。

二、生前贈與的話你父親可以自由決定要贈與何人,這個部分當然是要對父親好一點。

三、遺囑不能侵害特留分,侵害特留分的部分無效,所以就算你父親遺囑寫著完全不給你遺產你還是可以爭取。

四、如果你無工作能力有證明,則你可以請求你的家人扶養你。

五、精神官能症而起訴請求家人扶養的案件,你可以參考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家事裁定     102年度家聲抗字第101號。
六、如果你要請求家人給付你扶養費的話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
七、你目前要做的是先把病情控制好。有空的時候多讀一些書,如果你不喜歡讀書的話可以聽音樂或是跑馬拉松,多運動多喝水對你的病情應該多少會有一點幫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jasmine糖糖 105-01-28 09:21
我是被毆打的員工 我的刑事刑庭已經都判決結束 對方被拘役40天(加上有前科所以再加10天,總共50天)可議科罰金 現在要開民事庭了,我有主張求償無法工作的停業損失28萬,再加上精神撫慰金40萬 總共68萬 會主張停業損失是因為我被毆打之後一直對人產生恐懼感(會莫名發抖) 尤其是男生 然後是因為朋友見狀介紹我去一間還不錯的精神科醫生問診~看診一段時間才發現我有創傷後壓力症後群還有恐慌症 醫生有直接幫我開憂鬱症的診斷證明 但第一次開庭的時候法官有問我 為什麼主張停業損失28萬,我回答不出來 我該怎麼回答這問題 下一次開庭事合議庭 我越來越緊張了,回答不出來這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8 1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員工可以請領的是薪資,經營者才有所謂的停業損失,就您所述的狀況確實是衝突的。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狀紙,整理您的主張,才能保障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8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並為您出庭辯論之,避免您因緊張而不知無法表達,喪失為自己辯論主張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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