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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信 104-03-25 21:18

爺爺最近過世,沒有立遺囑
父親因為債務的關係拋棄繼承
想請問的是
原本財產繼承是由奶奶及父親兄弟一起繼承
那父親拋棄繼承後原本應繼承的等份是由奶奶及其他兄弟均分嗎?
如果奶奶要將父親的等份給我們孫子,是應先用協議遺產的方式將父親的等份先放在奶奶那再使用贈與的方式嗎?
為什麼戶政事務所的承辦人員說拋棄繼承沒處理好會影響奶奶及其他兄弟的繼承?
這個例子裡面有代位繼承的問題嗎?
煩請各位律師替小弟解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5 21:38

爺爺最近過世,沒有立遺囑
父親因為債務的關係拋棄繼承
想請問的是
原本財產繼承是由奶奶及父親兄弟一起繼承
那父親拋棄繼承後原本應繼承的等份是由奶奶及其他兄弟均分嗎?是的。
如果奶奶要將父親的等份給我們孫子,是應先用協議遺產的方式將父親的等份先放在奶奶那再使用贈與的方式嗎?爸爸拋棄繼承後,再由其他繼承人協議,可能讓奶奶的部分多一點,再由奶奶移轉與您們。
為什麼戶政事務所的承辦人員說拋棄繼承沒處理好會影響奶奶及其他兄弟的繼承?
這個例子裡面有代位繼承的問題嗎?若父親拋棄繼承,則您們不會有代位繼承之問題(也無法代位繼承本來屬於爸爸的那一份)。
煩請各位律師替小弟解惑,謝謝。

小萬 104-03-25 18:52

請問林律師

我該怎麼做才不會被撤銷,能請您指點.感謝您的幫忙!!

您好: 法官也是必須依照條文規定之刑度判決,所以是必然會被撤銷的。
小嫻 104-03-25 18:06

律師您好,想要請教,關於終止收養的事項本身是被收養人,因為生母希望我可以恢復母女關係,已經跟養父母討論好了,我們雙方都同意辦理終止收養,前幾天去法院問,法院請我填寫"終止收養聲狀書",並且準備"收養人與被收養人戶籍謄本"&"法院認可收養裁定書",並等法院通知開庭。
今天上網爬文發現有"合意終止收養"的方式,請問若沒有發生法律上爭議事件,是否可單純使用"合意終止收養",是否時效性比較有效率,那我應該如處理?
謝謝您的幫忙~~

yao 104-03-25 13:13

各位律師、先進大家好

因為我在家中載電影的關係(痞XX雄)

收到了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的通知書(著作權法案)

但是因為家中的網路是由母親的名字承租

所以收到的通知書上是要請母親到警察大隊報到

請問是否一定要由母親本人報到呢?(因為下載人不是他)

且母親現在白天要幫忙帶小孩,家裡住彰化,要撥出時間上台北實為困難

能否由兒子我代為處理呢?

對於法律這一塊真的很陌生

先謝謝各位律師、先進的幫忙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5 1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下載之人可能涉嫌違反著作權法關於重製之問題,您母親可能為被告,應前往接受警詢之,避免不必要之麻煩,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您母親前往,並於事前討論回答之方向與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25 14:55

您好

           建議您委請律師陪同您母親應訊!

           其他相關具體問題,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0972367907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5 16: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所涉犯法條可能為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第92條之侵害著作財產權,又該二罪依同法第100條之規定,為告訴乃論罪,是此,可藉由與對方談和解,換得對方撤回告訴之機會。

另外,若母親僅為屋主,但根本沒有下載及同時上傳痞子英慈之電影,或可爭執不具有侵害著作權之犯意及犯行。

然,若警察局通知不到警察可能會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故建議您母親還是專程上來台北一趟做筆錄,並且委任律師陪同,較可確保母親之權利。

如有【違反著作權法第3條】所列之法律規定即會受著作權法第第七章罰則論罪科刑處罰,建議您屆時應委請專業律師陪同赴警察局製作筆錄較為妥適, 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告訴乃論之罪,建議應以和解方式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郭郭 104-03-25 11:55
關於媽媽車禍事件 車禍發生於2014年10月4日 早上9點多時 在左後方 機車暫停區的後面 發生擦撞 媽媽是汽車  對方是機車機車在媽媽的左方 要前往左方的方向斜行 所以停至媽媽左前輪處 因為媽媽綠燈直行 所以輾到機車右腳導致對方開刀 角有上釘子 到目前為止已經是2次調解 因為對方要求為12萬 所以我們一直在協調當中 初判上是寫  汽車 疏忽   機車尚未發現肇事主因 因為這樣我們花了3000在一次的鑑定 鑑定結果卻為 "不予鑑定" 請問現在我們應該要怎麼做? 我方為汽車!!! 今天2015年 3月 25日  下午要上第三次調解 另外想請教一下律師 如果今天調解不成 明天再去訴訟法院 那日期會是一開庭日期算 還是 寄送日期算? 因為4/4號 才會過刑事責任

一、刑事告訴期間快過了,超過告訴期間對方就不能告,但是對方有可能也知道這件事。

二、十二萬元可以考慮和解調解了。

三、同一傷勢,可以查一些類似判決參考,就會知道大概賠償金額的行情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5 17:09

 初判表之結果對您母親不利,且鑑定又無法得出結果...建議您母親還是盡速與對方和解,或是至少釋出善意到告訴期六個月屆滿。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8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Yu Chen 104-03-25 10:12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最近我媽媽想要跟我爸離婚,因為他都把賺來的錢都拿來賭博,如果輸了就跟別人借,而且都沒在環別人錢,都是我媽在幫他收拾瞻後的,而且家裡大大小小的開銷都是我媽2萬薪水在付在繳,他根本一點責任都沒有,而且還辦手機.信用卡都從來都不繳,家裡一天到晚都是他的電話,不然就是人家上門要錢,還三更半夜人才回家還有時喝醉,現在我媽累了想跟他離婚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請問如果分居有限幾個月嗎?有不用他人出面就能離婚的辦法嗎?拜託一下律師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30 22:43

1.離婚分協議離婚跟判決離婚2種

協議離婚就是你父母兩人協議決定離婚

判決離婚是提起訴訟讓法院判決離婚,這就不需你爸配合,只要有法院判決確定就能直接到戶政辦離婚

2.如要判決離婚,建議委任律師會較妥(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阿龍 104-03-25 10:08

請問律師,我在某公開討論網站看到有人貼噗浪連結,我就好奇點進去看一下,結果是對方的噗浪,把我跟我朋友的名子跟fb連結貼出來還對我們作不實的指控,以下是對方的po文
-------------------------------------------------------------------------

https://www.facebook.com/XXXXX
上面視當事人的fb網址後面用x代替
xxx(是我朋友的本名,礙於個資法以x代替)
同上,會隨機認乾妹妹乾女兒,看不順眼就黑名單,誘拐對象偏好為同樣喜歡初音的女COSER或親友,請多加留意,場次上也超會裝熟,甚至也會接管他人外拍。
-------------------------------------------------------------------------

https://www.facebook.com/XXXXX
xxxxx
喜歡摸人頭髮,死性不改,常到知名女僕咖啡廳霸店,把客人都嚇跑,近期喜歡黏著LOVELIVE團的COSER不放。
--------------------------------------------------------------------------
https://www.facebook.com/xxxxx
xxx
會隨機追求女性,追不到就破口大罵,曾經還到攤位上打擾攤位販售物品,現在連別人女朋友都要追?!還跑來攤位找別人親友討拍拍裝熟。
----------------------------------------------------------------------

請問一下他寫這些我跟另外兩位朋友可以告他毀謗嗎?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25 12:10

 您好

      如果這些指述確實不實,誹謗罪應可成立!

       當然他為何做這些指述?是否有所本?也應加以考慮!

         其他具體個案討論,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0972367907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5 1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朋友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jerry 104-03-25 09:06

律師您好:我購置一棟公寓的4樓,購置後發現1樓有部分違建(雨棚及鐵門)占用了公寓的法定空地,經向1樓屋主確認,1樓屋主說該既有違建是之前他的(79年)承租人自行設置,該承租人搬遷後,違建就棄置於空地上,他並沒有占有及管理,所以也沒有鑰匙,而後續1樓之承租人於承租後因未占用既有違建及其內內法定空地使用,所以我也未再繼續追究。最近1樓屋主再將1樓出租,但現在的承租承租後,卻自行更換既有違建鐵門之門鎖,並在既有違建範圍內之法定空地上設置他營業用設備。請問律師,對於既有違建的所有人,因搬遷後未再繼續占有,因該違建並無登記,對於該違建無人受讓及占有,其所有權歸屬為何?而現在1樓承租人於承租1樓後,自行更換違建鐵門門鎖,是否已有侵害該法定空地其他所有全人之權益?可否追究不當得利?如可以,追究對象是1樓的屋主?還是1樓的承租人?煩請律師回應給予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5 09: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理上,倘偌沒有另行約定,則該違建的所有人就是出資起造人。

2、建議可以直接就屋主及房客一起提告,再由法院認定,實際上應該拆遷者即可。(此部分涉及相關事證的認定,屬於訴訟策略問題)

 

1. JERRY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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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怡 104-03-25 05:14

請問律師.我父親的房屋[租給他人使用].此大廈開管委會.我父親自參與這開會.

幾天後收到一張純證信函.內容是開會過程中.我父親說出不好的字眼怒罵他.對方有錄音提告.聽說對方是此大廈的惡霸

我父親否認.也經主委確認.當時無此事發生.主委重聽錄音很模糊.但對方說他有自行錄音.且不善罷干休.我們該如何自保???到法官面前該如何應對???

而收到的存證信函.對方也把我父親大名寫錯...........

                                                         謝謝大律師的回答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30 22:46

1.面臨訴訟,如果你爸開庭不會緊張,知道如何應對,就可以自己去開庭,否則花點錢請律師陪同並寫狀紙,會較佳

2.你爸如果沒經驗,也沒打算整個案子委任律師,還是可花點時間跟金錢,跟律師諮詢過再去開庭會較妥(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阿勳 104-03-25 05:07


在3/24晚間10點左右外面下著大雨,這時剛開車到家(場景是在巷子馬路上)
因為手機及鐵門遙控器不在身上被困在外頭,心想完蛋在外呼喊家人也聽不到
於是我便下車敲打我家鐵門3、4下,此時隔壁鄰居(一男一女)衝出來,男子就開始罵幹x娘78、你是勒三小啦、你是想怎樣(還作勢要衝過來打人)若不是他旁邊的那名女子拉住,我可能就掛彩了
而我則默默不語沒有回嗆他(忍住),此時我家鐵門開了、我家人也有聽到他在罵幹x娘、也跑出來問是怎麼回事及怎麼敲的那麼大聲,我家人則是先跟他道歉
但那名男子還是繼續罵三字經、口出惡言,才回去,事情暫告段落
因當下發生太突然,也沒手機錄音、錄影蒐證、人證部分則是我爸以及那名男子身旁的女子(應該是他母親)、及對面的鄰居男子都有聽到(但沒看到過程只聽到三字經)

事後我非常不服這名男子對我的三字經侮辱言語
請教我要去法院,進到法院我要做甚麼?
狀紙怎麼寫?
可以把上述的字照著寫上去就可以遞狀告他了嗎?
遞狀之後多久對方會知道我告他?
律師教教我怎麼告他(程序),謝謝

本人已去警察局想提告,但基層員警聽完我陳述後居然無意願受案要我息事寧人,現在的警察真的很懶,所以我會直接去法院告

您好:

1. 對方在公開場合做出您前述之批評的話,已經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您除了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因您亦受有精神上的可損害,可依民法第195條侵害名譽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2.您可直接到住所所在地之地檢署按鈴申告即可。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5 11:00

1. 可直接具狀地檢署提告,事實經過若認為無法充分組織、凸顯內容,可委請律師協助撰狀。

2. 提告請一併附上相關證據資料。

3. 對方除公然侮辱外,在這種情形下是否也有可能構成恐嚇,也可參酌當時事發經過考慮是否一併列入。

楊律師 104-03-26 23:24

請至地檢署按鈴提告

避免警察吃案

TI TI 104-03-25 03:18

律師你好,想請教一下,若有人在餐館廁所放置微型攝影機偷拍他人如廁,被害人僅發現並留置該攝影器具及其內之偷拍檔案,並無當下逮獲嫌疑人,那麼:

1.被害人報警,是否就視為提告,即便尚未確定嫌疑人身份? 還是要等警方找到嫌疑人,才由被害人決定對他提告?

2.若警方6個月內都沒找到嫌疑人,是否刑法315-1條妨害秘密罪的告訴乃論追訴期就過去了?

3.這類沒有現場逮到犯嫌的案件,只有現場扣得之偷拍器具及檔案,警方是否可自行結案?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5 09: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知道犯行就可以提告,現行事務上,抓到嫌疑人之後,會在詢問是否提告

2、報案之後,表明提告意願,案件就已經成立,倘偌沒有逾越告訴期間,偵辦過程中就不會有逾越告訴期間的問題。

3、提告之後員警無權直接簽結案件,至多就是逾越追訴期間,必須由檢察官做成不起訴處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5 10:51

1. 建議還是先將相關器材設備送交警察機關報警處理。

2. 實務上的告訴起算,是以得為告訴之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起算,所以按理應為知道實際上誰是偷拍者起算6月。不過建議在報案作筆錄過程,您就一併要求提告,並請求將此提告意思記明筆錄內。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3-25 11:48

1、只要有向警方表達告訴意願,並希望警方循線追查到人後持續辦理,進而希望檢察官起訴之,基本上就算提告了,無須待嫌疑人確定身分,惟嫌疑人追查後,仍可能須您出面作證,才較能確保後續蒐證及程序進行上順利。

2、如果您已經向警方表達上開意願,6個月後仍未找到嫌疑人,追訴期間亦不會因此消滅,請您放心。

3、警方並無自行結案之權力,仍須先報告檢察官後,由檢察官認定是否簽結、起訴或不起訴等處分,故建議為確保本案之證據充分,先將證物交由警方保管處置,並要求將您所提告之內容記明警方筆錄,並明確表達訴追之意為宜。

TI TI 104-03-25 17:33

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

若已向警方表達提告意願,警方卻遲遲無法將偷拍者追查到案,這案件有可能報請檢察官簽結嗎?或者變成警局的積案?

若非如此,此案最多要偵查20年? (刑法80條刑事追訴期,最低本刑1-3年為20年,刑法315-1妨害秘密罪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謝謝~

張源傑 (張律師) 104-03-25 20:06

您好:

1.報警時若已表明要告犯罪行為人,就算是已經告訴了,即使不知道誰是犯罪嫌疑人亦同。實務上,警方找到犯罪嫌疑人時,通常會再詢問被害人是否要告。

2.六個月告訴期間只是法律要求被害人知道犯罪嫌疑人後6個月內要提告,與追訴權時效是不同之起算基礎。刑法第315條之1法定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追訴權時效為10年。也就是說自犯罪發生時起10年之內皆可以追訴犯罪。例如說:案發9年9個月後警察找到犯罪嫌疑人,警察迅速通知被害人後,被害人要在案發後10年3個月內提告,否則檢察官將做出不起訴處分。

3.警方依法要將案件交給檢察官,由檢察官依法以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處分而終結,不宜自行結案。

關於本案如需詳談,或是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張源傑律師敬上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Attorneys-At-Law

台北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5樓之4(近101大樓)

電話:2759-5585轉8803

Website: http://www.zoomlaw.net/

Blog: http://zoomlaw.pixnet.net/blog

 

JOU 104-03-25 00:48

律師您好:因有時會出國去玩,但最近因飛安問題頻傳,家中又有約一歲八個月的嬰兒,小baby平常都是我跟我媽在帶,出國時也由我媽照顧,由娘家這裡照顧,對此我跟我先生商量過要寫一份委託書,因為也會害怕出國時那個不幸遇到的人會是我們,跟先生商量的結果是,如果有什麼不幸,孩子的監護權就由娘家母親照顧(已跟媽說好了),而房子就在孩子名下,所以是想詢問律師,這樣的委託書需具備何種條件,才具有法律效益(例如:誰誰誰簽名之類的…),委託書內容是否有範例可參考或者怎麼寫才好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5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擔心身故之後子女監護權的問題,可以用遺囑的方式處理。

2、遺囑有很多方式,其中簡易的方式可以自行親筆書寫之後簽名即可。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3-25 10:59
回覆 JOU 的發言內容:

 

補充一點意見:

如果,父母其中一方先行亡故,尚不發生為未成年子女選任監護人之問題,而是由尚生存之父或母行使或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或義務(民1089)(舊法時代之監護權)。假設父母同時亡故,則有為未成年子女選任監護人之需要(民1091)。

父母雙方均可預立遺囑,指定監護人,但法律是規定最後行使或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或義務之父或母才有以遺囑指定監護人之權利(民1093)。但您的顧慮可能是,父母搭機同遊,不幸雙雙遇難,似乎應該允許父母雙方均可預立遺囑指定監護人。即使沒有遺囑法律規定的第一順位的監護人是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民1094),如此,似乎不用預立遺囑,您的父母因為照顧小孩,應該是比先生的父母優先成為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至於財產分配,仍應以遺囑為之。

Lulu 104-03-25 00:44

您好:我父親4年前過世後留下一間龐大負債公司,在全家都拋棄繼承之後母親一人卻被指派為公司臨時管理人,拋棄後卻要擔任臨時管理真的好不合理,當時協助我們拋棄繼承律師說我們收到通知母親擔任臨時管理人時,已經超過抗告時間,所以母親為臨時管理人無解,母親每次收到相關公司負債屬名臨時管理人母親姓名的信件都會憂鬱症發作,我們相當困擾也擔心他身體無法承受,前陣子母親有被叫到稅捐稽徵處說明公司資產的狀況,她跟承辦人員說她是非自願被指派為臨時管理人,他從來沒有參與公司營運,只是單純家管,也不知道公司正確負債金額,只有國小畢業的她根本無法管理,已經拋棄繼承跟這間公司無關!但是最近家裡又收到國稅局這間公司稅金繳費單上寫負責人:父親(歿)另備註臨時管理人:母親姓名,看此稅金繳費單是要我母親清償,我上網查公司臨時管理人應該是不需要清償公司債務和稅務,請問是否正確?請問有何方法可以讓母親不要擔任公司臨時管理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5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繳納義務人應該是公司,臨時管理人只是代為處理。

2、可以嘗試向法院陳報無法擔任臨時管理人的原因,由法院另行選任。

 

 

 

1. LULU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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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寶 104-03-25 00:17

律師您好~

有一個買中古車的糾紛想請教您~

朋友在去年8月買了一輛中古車

當時車商信誓眈眈的說買他的車不滿意的話一年折兩萬買回

但買回來小零件壞東壞西,半年後變速箱掛了

修車花了兩萬元

車商說上星期要來看車,但到現在還不見人影

電話給他,他以辦喪事為由推拖沒空

一提到"一年折兩萬購回"就推說:你去別間車行問這台車值多少,他多幾萬元買回

但當初他是說"一年折兩萬購回"  但是沒立約

請問這樣有什麼辦法要他實現當初的承諾嗎?

需要收集哪些證據或做什麼動作保障權益嗎?

以上勞煩您了   謝謝~

1.  小寶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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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佳 104-03-24 23:57

請問~母親已往生,小女兒能代替母親向大女兒提出,房屋為借名登記訴訟嗎?或是以借名登記為由提出遺產訴訟,或是其他相關訴訟?還有借名登記原告須要準備那些證據證明?原告勝訴的機率高不高?懇請律師詳細解惑,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5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出返還不當得利訴訟,或是於遺產分割訴訟中一併主張。

2、必須要有當初購買的相關證據,證明是母親所購買,及可以用作證明,該動產是母親管理使用,否則法院不會採納。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5 10:38

可提起返還遺產訴訟,主張登記在大女兒名下的房屋為借名登記,也應該要列入遺產,若無書面借名登記契約就必須從實質上何人為房屋使用者,何人繳納與該房屋相關的費用(如:房貸、稅等)作為證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5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借名登記訴訟,須提供當初購買時之完整資金流向,方有機會主張為借名登記,為母親之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陳 104-03-24 23:53

 

律師您好,事情是這樣的 謝

 

小陳 104-03-24 23:47

律師您好,事情是這樣的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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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24 23:52

 您好,

建議您的媽媽要勇敢站起來! 如果爸爸對媽媽有 攻擊行為,比如說有毆打行為,請立刻蒐證並且到醫院驗傷,媽媽在這個階段如果暫時不願意提出離婚訴訟,還是有辦法可以解決問題的,只是不方便公開在網路上討論你們家的事情,這樣如果有其他親戚看到就不好了。

另外,不見得要拋棄繼承,依照現行民法,就是限定繼承了,當然,我還是會建議辦理限定繼承的。

以上。

律師

梅子 104-03-24 23:20

你好~律師,我父母關係不好,父親常常在外面欠錢,辦信用卡,跟銀行借錢,母親想離婚,因為我爸又想借錢,買車,我媽的房子有一半是登記我爸的名字,這樣他的負債會害我們沒地方住嗎?我媽想辦離婚但我爸又不想跟我媽離婚,這樣要如何辦離婚,但我跟我弟又不想跟我爸,這樣我們的監護歸誰? 但希望我父母可以離婚,不希望母親被爸爸拖累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24 23:48

 您好,

這不是沒有辦法解決的喔,只是在網路上公開討論不太適合,建議您私下給我email,律師可以給你比較安全的建議,不見得要立刻打離婚訴訟

以上,如有進一步的需要,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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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 104-03-25 00:16
回覆 家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這不是沒有辦法解決的喔,只是在網路上公開討論不太適合,建議 ... (恕刪)

我是梅子 mail 是melody5632@@hotmail.com

梅子 104-03-25 00:19
回覆 家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這不是沒有辦法解決的喔,只是在網路上公開討論不太適合,建議 ... (恕刪)

我是梅子mail是melody5632@hot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5 14: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先處理其婚後財產,待將婚後財產處理後,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再請求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等,若您與弟弟均有意願跟母親,由母親取得監護權之機會相當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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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X 104-03-24 22:51

我妹妹與她丈夫結婚3年多 因為金錢花費而吵架爭執

丈夫帶著一歲多的小孩從基隆到台南

至今已經離開四個月了

這中間 都故意刁難不讓我妹與孩子見面

電話 簡訊也都不理會 常看到我妹拿著電話在哭

四個月只有與孩子碰過一次面

而且我妹在他家等了3個小時 才抱孩子出來給我妹團聚

而且30分鐘就趕我妹走

兩個禮拜前 我妹再次去探視小孩

我妹想帶孩子去樓下的溜滑梯玩

她公公不答應 刁難的回答說

外頭空氣不好 車多 小孩子離開太遠會嚇到

我妹妹表示說我公公也常待孩子出去啊

他公公只好陪同我妹一起去公園

哪知 我妹他婆婆剛好下班回來

看到我妹抱著孩子 非常生氣

馬上要求我妹妹把孩子給她

我妹說我只是要帶女兒去溜滑梯那邊玩一下 只要20分鐘就好

婆婆說 你等下丟孩子去馬路給車撞怎麼辦?

你從溜滑梯上面把孩子丟下來怎麼辦?

為了孩子安全 我不可能讓你抱他

他婆婆竟然還一直用身體擋她 一直用手推她 我妹手上有小孩耶

好在社區管理員出來調解一下

但還是只能上樓 上樓後 婆婆抱著孩子

我妹跟她婆婆要求要抱孩子一下 婆婆說只能遠遠看

最後 我妹依舊是哭著離開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的問題是:

1.非監護人可以這樣刁難監護人嗎?  請問有違法嗎?

2.用一些我妹根本不可能做的行為 以孩子的安全無限上綱

   被害妄想 我妹沒有做 被污蔑的像做了一樣 我妹說他心裡

   很受傷 因為他非常愛她孩子 每次聽到都很氣

   長輩說話都可以這樣隨便亂講嗎?   請問有違法嗎?

3.婆婆除了用身體一直阻擋 婆婆還肢體刻意推擠抱著孩子的人

   一直妨礙他的自由  請問有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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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24 23:59

 您好,

都已經是這樣的狀況了,建議你妹妹務必要蒐證,準備打離婚官司,對你妹妹的未來、財產小孩健康比較有實際的意義。

以上,如有進一步之需要,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5 14: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妹妹可先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妹妹為無責配偶,可再請求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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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萬 104-03-24 22:16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3-24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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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萬 104-03-24 22:16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3-24 22:57
您好: 根據刑法第185-3條第1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由上開法條可知,現行酒駕確實無法單科罰金刑或處以拘役,且若該罪成立,則依刑法第78條第1項規定,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6月以內,撤銷假釋假釋確實將遭撤銷
小萬 104-03-25 18:45
回覆 怡然自得 的發言內容:
您好:根據

請問律師

我能怎麼做才能不被撤銷假釋呢?

謝謝您的指點

小萬 104-03-24 22:14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您好: 您的情形符合刑法第185-3條之構成要件,基於該條法條已修法提高刑度,縱使上訴,法院亦無法判處拘役或單科罰金,此情況下確實會造成您的假釋撤銷

1.  小萬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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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萬 104-03-25 18:48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的情形符合刑法第185-3條之構成要件,基於該條法條已修法提高刑度,縱使上訴,法院亦無法判 ... (恕刪)

 請問林律師

我該怎麼做才不會被撤銷,能請您指點.感謝您的幫忙!!

 

透心涼杯 104-03-24 21:47

車禍時間:去年11月底晚上

事情經過:

男友開車行經Y字路,我們要左轉所以靠內線綠燈綠燈起步跟著前方車輛轉過去,此路為2線道我們順灣開在外線道,不到10秒車子右後方摩托車貼很近就撞上來了,擦撞位置為後座開門處左右,下車報警.查看,對方無外傷但有濃厚酒味,也詢問他是否喝酒,當下他有承認,警車及救護車到,對方送醫(酒測結果1.多),我們警局作筆錄,附近的監視器沒有拍到事發經過,無法確定對方有無違規(那路段的摩托車要兩段式待轉),就請我們先回去等通知作筆錄,後男友再去做一次筆錄,我沒去所以不清楚。

後續:

後續男友家處理,這中間男友有一直主動與對方聯繫,要跟對方談和解,本以為處理好了,但最近才得知對方一直不肯簽和解書,並向我們索討賠償3.6W,男友家有請車子的保險公司處理賠償問題,保險公司說要看對方的收據,但對方一直不給,三拖四拖的,又一直打電話給男友說要賠償

對方後來一直說他沒喝酒是我們撞他的,說他有腦震盪.人很不舒服.車子壞掉.要付酒駕醫院車錢.....一直要我們賠錢,然後又不給收據 =  =|||

前幾天已去申請肇事責任鑑定書,但要等到31號才會下來,手上只有警察給"車禍現場圖",Q1請問我們還需準備什麼資料呢??

Q2賠償的部分是我們要給還是由保險公司和對方聯絡呢??

(我很確定我們沒有違規,所以不想額外掏錢賠償)

Q3若由保險公司處理,和解的事項我們是否不用出面處理??

Q4簽和解書時有甚麼需特別註明的嗎??

Q5我們人跟車子都無大礙,是否就無法跟對方提出賠償??

(並不是真的想跟對方索賠,若我們要對方賠償也就不會一直找對方簽和解了,只是對方一直拖讓人心情不美麗,所以是想說提出這個方式讓對方打消索賠的念頭。)

若您需要事故路段地圖(照片),請您與我聯繫,感激不盡。

先感謝各位律師幫忙,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4-03-27 15:35

既然對方酒駕撞倒你們,應該是對方要跟你們提出和解吧@@

為什麼是你們向對方提出「和解」?

小如 104-03-24 21:44

最近收到一張法院的執行命令,債權人是名豐資產管理公司,但上面沒有載明是那家銀行移轉的,而其債權金額為105487,是自民國91年11月29日以年利率百分20計算.我的問題如下,

1.由於我於去年九月去調聯徵的前置協商債權人清冊時,並未有相同金額或相同日期的銀行登載在上面,也沒有任何有關名豐資產管理公司的任何資訊.且在這段時間也沒收到過任何有關此公司的支付命令,現在突然被強制執行,我還有機會提異議嗎?或是有其他建議的解決方法嗎?

2.倘若無法提異議,我目前己被其他家債權公司做強制扣薪3分之1的事實,且還有近一年的時間才會結束,名豐的強制執行我該如何處理呢?會再扣3分之1嗎?

3.像這樣這麼多年沒收過他的支付命令,就突然被強制執行,亳無招架的餘地嗎?

4.不知那家銀行移轉的,該如何查起呢?

懇請各位大律師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吳政航 (林宗儀) 104-03-27 15:40

1.支付命令異議20日內要提出。

2.所有債權人共同依比例分擔薪資的1/3。

3.通常都是公司收到,人事或是秘書會跟員工(債務人)說。

4.聯徵只能調銀行的紀錄,沒辦法調民間或是個人的債務

小如 104-03-24 21:42

最近收到一張法院的執行命令,債權人是名豐資產管理公司,但上面沒有載明是那家銀行移轉的,而其債權金額為105487,是自民國91年11月29日以年利率百分20計算.我的問題如下,

1.由於我於去年九月去調聯徵的前置協商債權人清冊時,並未有相同金額或相同日期的銀行登載在上面,也沒有任何有關名豐資產管理公司的任何資訊.且在這段時間也沒收到過任何有關此公司的支付命令,現在突然被強制執行,我還有機會提異議嗎?或是有其他建議的解決方法嗎?

2.倘若無法提異議,我目前己被其他家債權公司做強制扣薪3分之1的事實,且還有近一年的時間才會結束,名豐的強制執行我該如何處理呢?會再扣3分之1嗎?

3.像這樣這麼多年沒收過他的支付命令,就突然被強制執行,亳無招架的餘地嗎?

4.不知那家銀行移轉的,該如何查起呢?

懇請各位大律師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4 22:56

1. 對債權債務關係有疑義,可提債務人異議之訴。

2. 扣薪必須是維持基本生活必需,若違反者自得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

陳俐均 (陳律師) 104-03-27 14:29

1、建議向執行處聲請閱卷確認債權人所提出之債權讓與文件是否完備及合法。

2、已被執行三分之一薪資,有其他債權人亦執行薪資時,僅得就前已被扣押執行的三分之一薪資範圍內按債權比例分配,所以不會再被多扣三分之一。

小萬 104-03-24 21:30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4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78條第1項(絕對撤銷假釋要件):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撤銷假釋。102年6月11日修正施行之刑法第185-3條,已刪除單科拘役或罰金之規定,因此,如受保護管束人於假釋中違反前開規定,經判決有罪確定,即符合刑法第78條第1項絕對撤銷假釋要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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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萬 104-03-24 22: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7 ... (恕刪)

 可否請您給小第一個方向,我的問題有解嗎?

?

小萬 104-03-24 21:27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gang 104-03-24 21:23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一下,最近朋友在網路上認識一位網友,然後認識幾天,朋友想跟網友結束聯絡,之後對方揚言要毀掉朋友,說要去學校公佈他的照片,然後說朋友是同性戀有愛滋病....等等的對話,然後對方還有揚言既然愛不到朋友就要毀掉他,請問要怎麼做呢?(朋友有錄到一些對話)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4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證後,將錄音打成譯文,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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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4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恐嚇危安相關犯罪,建議您朋友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gang 104-03-24 21:37

感謝律師,但是朋友害怕去備案或是去提告,對方會採取行動,現在朋友就是委曲求全看能不能息事寧人,現在整個人就是很無助不知如何是好,因為會牽扯到太多方面的問題

小萬 104-03-24 21:16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小P 104-03-24 16:26
你好 我本身有保車體險及對方也有車損險可賠我 (請問以下這句是什麼意思?保險公司賠付被險人車體後(回復原狀不折舊)向被害人時,是有折價的適用。)請問有律師能為我解答嗎 我想對保險公司提告我投保車體險在法律上我不能要求換新嗎而且我又沒造責 還是被撞請問我求償修理金額到法院需要折舊嗎保險公司一付要你就用修的 不要拉倒發生車禍 保險公司 修復車體拒絕賠新的 只願用修復 修理金額在30萬但車體現有價值現有180萬左右 我不能要求對方保險公司換新或我的保險公司換新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4 20: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必須回歸保險契約條款。

2、但是有關於財損的部分,本來就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且會有折舊的適用,就算去到法院也是一樣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黑 104-03-24 12:26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想請教一下律師大大們一些問題 希望可以幫我解惑一下

日前有收到桃園地檢署的傳票通知說我是妨害名譽的嫌疑人要我到案說明

而經過一些日子調查跟整理 有了一些頭緒

因為檢察官有寄封公文過來說明是告訴人在網路瀏覽時見到妨害名譽提告

那麼我可以推測出告訴人是哪位網友 用了什麼樣的理由來告我妨害名譽

其中最有可能成立的用詞是我有提到該告訴人有涉及恐嚇一事

但這一事是我在接到被害人的傾訴 確定是該告訴人寄私信出言用不明意圖的言論威脅到被害人 讓被害人感到有被威脅的感覺

我問了一些懂法律律師跟警察 他們都說這是意圖不明的威脅 只要被害人感到畏懼就是恐嚇

而被害人當時確實告知我他有被威脅的感覺 所以我才回應現在提告我的告訴人說他已經有涉及到恐嚇 勸他別再這樣做

而他有留言說又一件310!!爽爽的!! 之類的預告他要提告的用詞 我當時有心理準備他一定會提告

在確定我所陳述的事實都是屬實的話 告訴人也的確用私信的方式明確的表態說他就是要羞辱我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我因告訴人私訊謾罵我 這訊息是我家人都可以從螢幕上看到的 然後告訴人隨機取我一篇在討論區回應的文章內容就提告妨害他的名譽 這樣的意圖是否已構成故意讓他人有被法律處份的危險呢?

因為誣告是非告訴乃論 看法條似乎不好成立 但我這情況檢方確定我的確是無辜且是被陷害的話 他們會把告訴人提起公訴誣告他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4 13: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誣告的部分,主要是以對方是否有虛構犯行為要件,在偵查不公開的情形下,您目前難以掌握相關事證判斷是否可以提起誣告

2、建議應該於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再將相關資料備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因為誣告告訴也會有反誣告的問題。

以私訊方式不會構成公然侮辱,至於要提告誣告要件非常嚴格,倘若對方非完全虛構情節,誣告成立會有一定難度,如欲深入討論,歡迎來電預約洽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4 16: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先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又刑事誣告告訴有其成立之限制,亦不容易構成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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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 104-03-24 17:22

感謝各位律師大大的解說

由於我的案件是屬於他字號 也就是不明確犯罪及不明確嫌疑等 是以嫌疑人來傳喚我到案說明

據我所了解 如果當天就被檢察官行政簽結的話 似乎是拿不到諸位律師大大說的不起訴處份書

我記得是偵字號的案件才會有那種處分書可以申請吧?

如果是他字號的行政簽結 且 也證實對方是蓄意企圖讓我吃上妨害名譽的官司時 請問行政簽結的話是要怎麼跟地檢署申請該結案不起訴的證明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4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又刑事誣告告訴有其成立之限制,亦不容易構成之。

青蛙 104-03-24 10:36

各位大大好,小弟目前遭遇律師及自救會擅自改變委託協議條件致損失部分財產之事件,目前尚未與相關人等對談,如能獲得大家的有效建議,希望能有效對談將損失減到最低(如有需要可能要委託有把握的律師處理),相關內容詳述如后

(一)案情緣由

1.小弟及家人因投資某公司資產被法院凍結,故投資人們成立自救會並委託律師向法院申請資產解凍.

2.自救會彙整完投資人資產名冊(含每人確認並蓋章之投資金額.投資身分證號.及解凍後匯款帳戶),經律師轉交給法院.

3.法院同意後將凍結之款項轉到律師帳戶,再依自救會結算之比例3.27:1(投資金額/3.27=分配金額,已含律師費)分配至各投資人帳戶.

4.小弟的母親雖為投資人,但因曾參與此案業務招攬,被以違反銀行法判刑確定.相關投資人亦曾對她提出民事求償獲不起訴處分,本案自發生至今已超過了5年以上,原則上已過了2年追訴期.

5.因小弟的母親在該公司正常營運期間曾向該公司短借40萬元,母親表示已與自救會確認將從其名下投資金額扣除後才參與解凍款項分配

(二)現在遭遇之狀況

1.該律師表示,因我母親遭判刑確定,所以要負本案連帶賠償責任,所以在分配法院解凍款時,自行將我母親名下的金額扣除.

2.該律師亦在沒告知我妹的情況下,擅自將我妹名下的部分解凍金額扣除後,才參與解凍款項分配

3.經我初步詢問,他們將我母親短借的40萬,按自救會結算之比例擴大解釋(40萬*3.27倍=130萬8千元),逕自從我母親及我妹的分配款中扣除,並表示因我媽名下的投資金額不足,才直接從我妹名下扣除.

(三)問題

1.在無任何民事求償確立的官司判決下,律師或自救會可以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更改原先協議之內容,並自行處分我家人的財產嗎(將錢扣除不發還)?如此一來是否涉及侵權?

2.如上述(二)第1點的條件成立,他們也不能擅自處分我妹名下的財產

3.因所有款項已自法院解凍至該律師帳戶,律師擅自扣除金額或扣押部分金額不發還,明顯已與提送至法院申請資產解凍的文件不同,綜上所述我該如何自救?

1. 即便你母親有積欠該公司款項,也是該公司與你母親間的抵銷問題,其他債權人不能以取回之投資款主張抵銷

2. 當然不能從你妹妹的債權來扣抵

3. 依該協議契約債務不履行起訴請求給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4 16: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在無任何民事求償確立的官司判決下,律師或自救會可以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更改原先協議之內容,並自行處分我家人的財產嗎(將錢扣除不發還)?如此一來是否涉及侵權?

   答:若律師或自救會擅自更改原協議內容,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依照原協議內容之。

2.如上述(二)第1點的條件成立,他們也不能擅自處分我妹名下的財產

   答:對方無法擅自處分您妹妹之財產,若有相關行為,應蒐證,以利提民刑事訴訟請求返還。

3.因所有款項已自法院解凍至該律師帳戶,律師擅自扣除金額或扣押部分金額不發還,明顯已與提送至法院申請資產解凍的文件不同,綜上所述我該如何自救?

   答: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依契約履行,不得擅自扣款,若有違約情形,再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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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蛙 104-03-25 10:26

想再詢問

1.關於[該律師表示,因我母親遭判刑確定,所以要負本案連帶賠償責任,所以在分配法院解凍款時,自行將我母親名下的金額扣除.]這樣的論述合法嗎?

2.若欲寄發本案存證信函,要寄給本案律師還是自救會呢?委任契約書重要嗎?因為只有自救會有?怕自救會成員有私心不給~我手上的資料就只有委任名冊含已確認未領金額(已蓋章),這樣跟他們撕破臉對我有利嗎?

ycc 104-03-24 10:06

因為我跟女兒感情很好.離婚後我有探視權.前妻深怕女兒與我感情好而失去監護權.之前曾誣指我對女兒有不當行為而申請緊急保護令獲准.但之後的通常保護令審理以還我清白.且經強制執行後中可探視女兒.但半年後.前妻又再次以女兒受傷聲請緊急保護令獲准.通常保護令三審還我清白.....但這次.我曾在緊急保護令(禁止騷擾、接觸、跟蹤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的有效期間內在醫院偶遇我女兒.在女兒離去時. 女兒一直看著我.等距離我約十幾公尺處.女兒有回頭望向我.我忍不住跟她揮手道別....

前妻不放過我.說女兒害怕我.檢察官起訴.雖然第一審判我無罪(證據很明顯女兒看到我不會害怕).但又上訴

前幾天開完第二審準備庭..法官要我對   距離十幾公尺"揮手"是否為"接觸" 在下次審理時答辯...所以要請教各位律師. 是否可以指點迷津??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4 1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禁止接觸,應該是指對於子女身心有影響的來往行為,有關於巧遇子女距離的揮手道別,顯然不會影響子女,亦非保護令所欲規範的行為。

2、倘若您的前妻一再誣指您涉犯家庭暴力,應可考慮提告誣告罪或是請求改訂監護權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24 11:58

您好

單純揮手應不算接觸!

其他具體問題,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家家 104-03-24 10:06

去年12月在fb購買精品包發生賣家收款後沒出貨給我,後來有去警局報案。賣家就出面說要和解,說要退還款項給我事後還會把包包送給我當做和解的條件。我覺得她們很有誠意要處理所以就跟她簽和解書,但到至今我一直沒收到法院的通知或任何判決書。這段期間有跟賣家聯繫,還故意問她包包的事她竟然說包包算我二千就好。這跟她當初說好和解的內容都不同,她說事情還沒處理好帳號還被凍結著所以包包要當證物。我想請問各位律師為什麼我都沒收到法院的通知,我覺得她只是說好聽話讓我簽下和解書那我現在不想跟她和解了,請問該怎麼處理呢?和解書裡並沒寫和解的條件,只寫誤會所以同意和解。剛剛詢問賣家她說已經收到判決書了,但我沒收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4 10: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欺屬於公訴罪,因此倘若雙方和解訴訟還是要依法進行,不過可能就不會通知告訴人到場了。

2、因此倘若對方不願意依和解書履行,則應該盡速以書狀告知檢查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翰 104-03-24 00:48

律師你好! 我收到了警察送來的"妨害名譽通知書"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一年多前曾到一家生活顧問公司,這家公司是做教育訓練與舉辦救國團聯誼之類的活動,我被介紹的秘書鼓吹又不好意思當面拒絕之下,便想說加入看看,起先她說可以分期付款12期,每期1000的繳納完入會員費39990,我便拿出信用卡給她刷,由於我的卡有額度,還有其它分期消費未付完,因此她只刷了14935元,但事後我回家打電話銀行客服詢問,他們說並沒幫我辦分期,讓我感到有受騙成份在,而我也有爬文看到許多這家公不好的負面,因此要解約,隔天到這家公司去找接恰的秘書,她們公司人員說她不在,事後這位秘書也有打電話給我說她出差,需等她回來才能處理!
(我有在七天內寄出存證信涵)
後來有和解了也寫了和解書,但她們堅持要收我六千的諮詢費,但我根本就沒享受她們任何服務,連簽約當時合約也沒留一份給我,她們硬凹說都給我了,所以我不甘心的在網路上公怖他們騙人的手段,像是刻意在簽約時,把簽約時間往前寫刻意躲開合約鑑賞期,還問我的手機門號公司,便稱說她們與我的手機門號公司有合作,可以讓我通話費跟簡訊有優惠,於是叫我寫一些資料,便稱說過幾天會收到簡訊通知,但我根本沒收到,而我也打電話向電信公司求證了,客服員說根本沒跟這家公司合作!

我在和解當天有錄音,有把她們刻意叫我合約往前寫這一段給錄下..我是10號簽約,但6號有去,但那是陪朋友去,去時也只是談話和寫一些興趣調查,她們也說要經過篩選才會再打電話約談,之後便致電通知我,叫我過去,也就是在10號當天,結果簽約時日期要我寫6號這天,她們稱說因為我加入會員是終身學習,就以我去的那天開始算,我覺得這很明顯就是想快快閃過消費合約的七天鑑賞期,況且才剛簽完約,隔天秘書就出差,還說要接洽的秘書在才能處理解約問題!

還有她們謊稱說與電信公司有合作,我也錄下了,請問這樣的證據是否對我有利?畢竟打從一開始她們就有不實欺騙在先了?? 這種案件最後會需要上法院嗎?

您好: 1.關於妨害名譽部分,您既有留存當時事發之相關證據,證明您於網上所陳述之內容確有此事,即可證明其為真實,且此事乃與公共利益關連之事,原則上得阻卻妨害名譽罪名之成立,但還是要看當初網路上陳述內容為何而定,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撰擬書狀或擔任辯護人。 2.關於合約部分,因簽約當時有對您為詐欺之情事,得主張受詐欺撤銷所為之意思表示,惟須視您發現詐欺情事之時間而定,若已超過一年的時效,恐無法主張。 歡迎您備妥相關資料來所詳談!
阿翰 104-03-24 00:38

請教姜律師  若釋字509號真實不罰若適用於行為人的話,那就不能以誹謗罪起訴,那這樣原告如果要求金錢做為賠償的話,那行為人必須賠償嗎?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3-24 00:48
Dear 阿翰 民事的損害賠償不見得會與刑事有無構成誹謗罪之結論一致,也就是說如果原告能證明其名譽、人格權的確因被告的行為而受損害(民法第195條),因果關係拉的起來的話,他還是可以要求您賠償。只是有無理由的問題而已。
鎧爸 104-03-23 23:29

我是一位電子業業務,在前公司時因為客戶有需求所以幫客戶備了貨,主管及總經理都有簽名允許備貨,但後續客戶臨時取消需求所以沒下單,而我當時已有告知要離職 , 主管請我想辦法協調要求客戶下單,我只口頭告知我會問看看,但我今年一月離職後,這幾天客戶通知我(客戶跟我交情不錯)說我之前公司說我離職前有提供客戶訂單給前公司,而且還有訂單號碼等等資訊,客戶很納悶的問我是怎麼回事,因為他們根本就沒下過訂單,我也是一頭霧水 , 但也請客戶直接跟前公司說沒有需求也沒下過訂單就回絕了,但前幾天前公司竟然打去我父母家(我現已搬出來住),說他是我前公司同事姓林(但他其實姓華),留電話要我跟他聯絡,我這幾天小孩生病在忙加上之前公司明明就沒姓林的同事 , 擔心是詐騙電話所以沒打回去,我父母也因為相同理由所以沒把我手機電話給他 , 但他今天又打給我父母,他這次誠實的說他姓華,他要求我父母務必請我聯絡他,不要把事情搞大,要我想辦法解決備貨並跟公司解釋,問題是當初那份購料單主管們都有簽名,難道那些在職主管們都不用解決嗎?而且我也離職二個多月了,加上前公司莫名其妙的跟客戶說我有提供給他們客戶的訂單,請問律師,遇到這種情形我要如何自保呢?公司會告我什麼嗎?我能告公司什麼呢?我要如何證明我沒有提供客戶訂單給公司過呢?或是公司要拿什麼才能證明我有提供過訂單呢?我當初的郵件都沒有說到客戶會下單,也沒有提到一定會請客戶下單 , 更沒有所謂的訂單,從我離職到現在客戶也都沒收到前公司訂單的回傳,直到最近才突然說要出貨,並告知客戶我有提供訂單給他們 , 還請律師幫忙指導解答,謝謝您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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鎧爸 104-03-24 08:11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
律師您好,謝謝您的回覆,讓我安心不少,另再請問您,如果前公司仍一直電話騷擾家人,有把事情放大且有語出恐嚇之意,加上利用我的名義告知客戶有訂單或是製作假訂單,現客戶不同意出貨,反而誣告說訂單是我提供的並要我負責,請問我應如何自保呢?謝謝您
lulu 104-03-23 22:52

您好!我想要請教:

我男朋友在去年10月的時候因為詐騙集團假冒網拍業者跟銀行業者

電話來說要解除12期的分期付款,我男朋友當時沒有多想就被騙了!!

之後有報案,但是前陣子判決書下來為不起訴!

除了我男朋友之外 還有一位張姓女子也受騙

判決書上面是說:有一位林姓女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不小心成為了張姓嫌犯的人頭帳戶,所以林姓女子聲稱他也是受害者.但是在判決書上說林姓女子雖預知帳戶有可能會被人利用,但還是把戶頭給別人!

那這樣子不就成為幫兇了嘛!!!???

判決書後面又舉了一些林姓女子罪嫌不足的舉證

那請問這樣子上訴還有用嗎?

如果過了上訴期還有用嗎? 因為判決書上上訴期寫7天!

但因為我們出國  已經過了7天了!!

而警察跟檢察官還會持續的去抓真正的主謀張姓嫌犯嗎??

還是就這樣草草結案了!!??

我們真的為了這個事情很心急!

想拜託律師替我們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4 1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起訴處分書,於收到後7日內必須提起再議,因為出國而逾越,就無法再救濟了。倘若仍在就季期間,則建議委請律師協助,因為再議聲請狀大多涉及法律適用及證據認定問題,較為艱深。

2、檢調還是必須就張姓主嫌的部份依法偵辦。

104-03-23 22:44

想請問律師, 我被告妨礙性自主

我跟前女友當時交往是一年前的事情

我們當時交往已經成年了 女方跟我同年紀

我跟女方是在遊戲上認識的,之後我們交往

我們是遠距離戀愛 所以女方常常來我家找我

但我都會去火車站接女方回我回家  我身邊朋友都知道女方

家裡的人也都知道我們在一起交往的情形

當然我也有去住過女方家  女方家裡的人也知道我們再交往

我有跟女方性行為N次  實際上幾次我也記不清楚了

女方也有邀約我從事性行為 只是次數很少

但女方都是願意跟我從事性行為 女方沒有任何反抗 或者有不要的字眼

全部都沒有  

女方跟我全部都是兩情相悅

我當時也常常有帶女方出去玩  很多朋友也有一起跟我們一起出去玩

但實際上有幾個人 有誰 我也記不清楚了

律師 我個人講話比較粗魯 常常會有髒話字眼脫口而出  這點很多朋友也知道

我常常跟女方說話  之後會有粗魯髒話等等之類的出現  但是女方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 也沒有什麼特別的言語  

我們交往期間我有跟女方借一點錢  有萬起跳 但沒有超過3萬

當時女方也知道我的情況很不好,之後我們常常吵架 因而受不了 我提出分手

分手時說了一句'分手吧 就這樣'  之後從此沒有再連絡

直到隔年 也就是今年 我收到警察局傳喚我去到案說明  我才知道他告我

我並沒有證據  我只有人證, 身邊朋友一堆  家裡的人  這些全部都可以幫我做證  女方手上握有的證據 我並不清楚有多少, 很怕他會串通家裡人說不認識我等等之類的

請問律師 我的勝算大約有多少  我實話實說的根警官先生講的話 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因為我是第一次遇到這情況

 

拜託律師 能否幫我解困擾  拜託拜託 ...

韓君閣下,妨害性自主是重罪,應謹慎處理,建議應速委請辯護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趕緊把所有對話紀錄跟信件往來留下

並且去申請通話記錄

證明你們雙方一直以來往來都很頻繁

以降低有妨礙性自主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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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可檢視雙方往來聯繫的內容,以證實您未有違反對造意願之行為,因該罪為重罪,應謹慎處理,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24 09:37

您好

  妨礙性自主罪是重罪,建議您委請專業之律師處理 。

  如有進一步問題討論,歡迎來電。0972367907

 

                                  陳律師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24 09:41

 

您好

  妨礙性自主罪是重罪,建議您委請專業之律師處理 。

  如有進一步問題討論,歡迎來電。0972367907

 

                                  陳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4 16: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成年,仍對您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可能為強制性交或趁機性交,您於警詢或檢訊前,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回答之內容與方向,以利日後訴訟程序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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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4 17:22

您好,若對方已滿16歲,固有可能成立者為乘機性交或強制性交等問題。建議您將您與對方之對話紀錄通聯記錄蒐集清楚,然究竟對方提告證據有哪些?畢竟在偵查的時候基於偵查不公開,您可能無法掌握偵查機關所擁有之資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以分析究竟是要為無罪答辯抑或是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小P 104-03-23 22:03

你好 我本身有保車體險及對方也有車損險可賠我 (請問以下這句是什麼意思?保險公司賠付被險人車體後(回復原狀不折舊)向被害人時,是有折價的適用。)請問有律師能為我解答嗎 我想對保險公司提告我投保車體險在法律上我不能要求換新嗎而且我又沒造責 還是被撞請問我求償修理金額到法院需要折舊嗎保險公司一付要你就用修的 不要拉倒發生車禍 保險公司 修復車體拒絕賠新的 只願用修復 修理金額在30萬但車體現有價值現有180萬左右

 我不能要求對方保險公司換新或我的保險公司換新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3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契約條款您的損害情形達全損,方全部理賠;若未達全損,可能僅能請求修復,回復原狀並計算折舊之,依您提示情形,應尚未達契約條款中之全損之情形,是否仍對保險公司提告,您應加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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