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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c 104-04-22 15:34

律師您好!!

內人於102年4月10日受僱於一間美容機構擔任會計乙職。104年2月1日向其公司提出產假之申請,經工作交接、單位、權責主管核准,返家進行安養,並於2月17日平安產下一女。在月子期間,該公司同仁亦會向內人請教工作事項,一切都沒什麼問題。但在2月下旬突接獲該公司以線上軟體(line)傳來經過偽造的請假卡(原假卡內人主管、公司副總都已簽章核准並押有日期,後來的假卡在其副總簽名之後又補上產假要以實際生產日為準,該主管還一口咬定這句話是之前就寫在上面的),要求內人的產假必須改成以小孩出生日當天起算。因為產假併同例假日之故,此一修改產假的天數即會因為過年的年假而有所減少。(內人在211日至217日是排定特休,之後適逢過年,年後才排定產假)由於該公司員工要申請特休、產假都必須在該員的假卡上排假給主管簽核,現遇到該公司主管核准產假後又予以反悔的情形(前幾天該公司發函給內人,要求其儘速回公司辦理產假申請事宜,我也已寄出存證信函給該公司,現在內人主管得知我不惜上法院進行測謊,又改口說事後他覺得不妥才補上產假以實際生產日為準這句話,但是有告知內人),問題是內人是在月子期間才收到該公司的line知會,我們應如何處理呢??又該公司主管也惡意將內人2月份薪資先扣繳了3、4月份的勞健保費,聲稱這是規定,此行為是否違反勞基法的精神??內人請假前辦理工作交接,並有交接人員簽名確認,如今該主管不予承認,堅稱交接沒有完成,連帶後面育嬰假也暫不核可,是否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或相關法規的規定呢??

律師大大協助回覆.指點.謝謝

 

楊律師 104-04-22 17:26

建議向當地勞工局申訴

jovian 104-04-22 13:35

您好:

朋友因為發現先生外遇,但一直沒有抓到證據,而先生期間一直叫朋友要離婚,朋友不堪其擾,最後什麼都沒要求就到戶政辦理離婚了,朋友搬出去才二天,先生就把小三帶回家住,請問這樣還可以追溯期間去告他們嗎?他們辦理離婚還不到一個月,先謝謝律師們解答!

對於外遇,配偶可以對侵害身分權的侵權人請求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自知悉起算2年或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算10年。你的朋友可以請求在其尚未離婚階段產生的損害,於知悉起算2年內起訴請求其前夫及外遇對象賠償

另外,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在婚姻存續期間,其前夫及外遇對象有通姦的行為,可以在知悉起算6個月內提起告訴。

以上,如有不清楚的,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詢問,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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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4-22 17:30

看掌握多少相關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2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有掌握於婚姻存續中,配偶通姦證據,即使離婚,能可委任律對前配偶及外遇對象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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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2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有掌握於婚姻存續中,配偶通姦證據,即使離婚,能可委任律對前配偶及外遇對象提出告訴之。

阿國 104-04-22 12:24

想請教一下律師先生/小姐們

我的事發狀況:我騎乘機車想要待轉,我騎到待轉區之後開始等燈號跳到綠燈跳到綠燈之後,我不是第一個騎出去的但是我還是被撞到了,對方堅稱他是搶黃燈沒有紅燈,而路口監視器也只有拍到我是綠燈起步,那要怎確認他到底是有沒有紅燈呢,而且對方和解意願似乎不高都說他很忙說有空會給我電話,但是都等不到電話,用了LINE對方也是已讀這樣,那我該怎麼處理呢?

請大家給個方向好讓我能把這件事情做好完善的處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2 12: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拍到我方綠燈起步,還是可以計算車速及碰撞時間判斷對方是否有紅燈,可以聲請鑑定。最好的方式是目擊證人或是行車紀錄器。

2、倘若您有受傷,對方拒絕處理,可以直接提起刑事告訴。倘若您沒有受傷,則只能提起民事訴訟

沈恆 (沈律師) 104-04-22 12:36

您好!

責任歸屬方面,可以先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結果對方若有過失而不賠償,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及民事賠償請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ISA 104-04-22 12:10
律師您好 再次請教

若是第二次開會 或是 第三次 第四次開會,會議人數都不超過2/3的話(18戶只有6戶出席),請問這些刻意召開會議,因為他們幾戶都是刻意要來反對其他住戶的會議,假若其他住戶都不理會,是不管召開幾次會議都是算流會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2 12: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規定,就同一決議事項,第二次決議只需要符合3人且1/5以上區分所有權人出席,出席過半數同意即可。

2、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6個人符合上開規定,屬有效決議。

梁晴 104-04-22 11:24

之前有問過上訴高等法院的問題

想再請問,如果高等法院要開接押庭,是會先寄傳票還是開臨時庭?

開臨時庭會通知家屬嗎?

不好意思,因為是被告,不敢打電話到法院問這種問題,但羈押日期快到了,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均以臨時庭方式,開庭前不會通知家屬,但若有交保或羈押,會再通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4-22 11:54

如果一審有委任律師上訴,他會通知律師是否到場,

我今天下午高雄高分院就有一件接押庭通知到場。

梁晴 104-04-22 16:45

一審有委任律師 停押狀跟上訴理由狀也是由律師事務所的寄出 但二審沒有寫委任

這樣會通知律師嗎?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4-22 22:12

他們會先詢問律師有沒有受委任,而且是接押當天才通知,問律師要不要到庭。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2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羈押庭之通知,會詢問原審律師有無再受委任,或有新委任律師,將依委任狀上之聯絡方式聯絡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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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 104-04-22 01:58

事發狀況:我機車直行欲左轉,到路口發現需要待轉,將偏左車頭拉回,當時就被對方汽車撞擊在地,對方至100公尺才停駛

我方撞擊點為右側後端,對方撞擊點為左側駕駛車門

調解時,對方拿出分析表,上寫著我向右偏行不當,對方完全無肇責

我很疑惑,路口監視器很明顯他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加上旁邊無車為閃及車輛,也無立即煞車,為什麼是完全無肇責?

對方的行車紀錄器只拍到他車速過快靠近我的時候我正好把車頭拉回,看似很像我向右偏行的幅度很大,可是路口監視器看得很清楚沒有,但我又不能調閱索取,路口監視器我只能跑警局看,我看第一遍警察就說不要一直來看!

我人車損傷,對方車損,但我真的很不服那分析表的結果,若對方告我,我該如何處理?

我認為我確實向右偏行有錯,但對方為何完全沒錯?

我只是個學生沒經驗,現在很困惑,請各位律師大大幫忙解惑

1.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這個主張的確在很多判決都獲認同
如果這個主張能先在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獲得認同
那麼未來對於官司會有很大的幫助


2.至於送鑑定的流程如下連結:
http://www.thb.gov.tw/taic/Apply/AccidentProcess.htm
你可以自行申請鑑定,也可以提起刑事傷害之後,由檢警送鑑定



 

MIN 104-04-22 00:28

各位律師

想請問我在遊戲中收到一個陌生人寄的信,連著三封,每封的內容皆是一句髒話(例如:X你媽、X你娘),我不認識他,也不曉得為什麼他會寄信罵我,目前計畫是回信詢問原因,並要求道歉,且告知會採取法律行動,想請問這樣子適當嗎?還是我可以直接提告?

另外如果要提告,因為是私底下信件往來,並不會有第三方看到,想請問該以什麼名義提告?毀謗侮辱還是妨礙名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2 12: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寄給您的私人信件不會有構成名譽侵害的問題,倘若有恐嚇或是其他違法行為,才能提告

bettykuo 104-04-21 22:29

各位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目前居住的房子是五十年的老房子(土地也是百年以上的家產,當初也不知道有沒有去申請房子興建,)……最近因為隔壁的新地主要蓋房子申請土地測量,才發現我們房子後面有40公分侵占到對方土地,該地主要求我們要拆屋還地,請問我們只能這樣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不一定會走到拆屋還地這個地步,若拆屋還地顯不符合比例,仍可用其他方式來解決,若是已進入訴訟,則應提出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比莉 104-04-21 17:51

我朋友是個外國人不懂中文, 所以提他發文 

去年6月, 他騎機車(無照駕駛), 酒駕並拒絕酒測, 所以當下被罰了96K.  之後他還繼續騎.

今年2月, 他在林森北路上發生車禍, 被另一台機車撞上, 人當場昏倒送醫.  事後也因為這樣住院2周.  對方只有車有事, 人可能只有外傷.  後來警方也做了筆錄.

問題來了, 最近他收到法院傳單, 5月開庭.  違反的是第 61條 3項 00款 (未注意車前狀況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測肇事致人受傷).  如果只是間單交通罰款就算了, 可是因為他是無照駕駛, 請問會怎麼樣?  需要找律師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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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 104-04-21 16:35

律師您好! 

今年1月24日晚間於萬華某家知名足部按摩店接受足部與全身按摩。經師傅詢問"是否需要踩背"服務,我答應了。但當師傅踩上我右邊的背部第一腳後,我右前胸發出"啪"一聲與刺痛,立即請師傅停止服務。

因為背部疼痛,隔天去醫院檢查,我以為是脊椎受傷,醫生幫我照了X光後發現脊椎沒問題,只是拉傷,要我多休息就好。但後兩天我呼吸非常困難,右胸口疼痛,幾乎無法穿脫衣物,連行動都非常困難,因此又回醫院看了骨科,再次照X光(這次照右胸口),結果鎖骨下方第二根肋骨斷裂。

事後我回商家告知負責人(老闆)這件事情,當下我並無求償之意,因此依照負責人要求指認師傅。但回家想想,因受傷我向公司請了幾天病假,過年也在疼痛中度過,那位師傅與老闆並沒有慰問之意,心裡不甚舒服,因此決定向那位師傅求償我因請假而被扣薪的薪資,加上看醫生實際支付之醫藥費。但因為沒有師傅的名字,該店負責人亦不願告訴我,我也不知道要對象要給誰。負責人希望我原諒他們... 但後來負責人轉達師傅說的話,要我去告她!

我心裡非常不平衡,所以想寄發存證信函給師傅,但沒有該師傅的名字,我可以發給該店家負責人嗎? 希望他們能支付我被扣的薪資,若他們不願意,我可以提告師傅業務過失傷害罪嗎?負責人負連帶責任?其實我不想告負責人,我是對這位師傅非常不諒解。寄發存證信函時,我需要將醫院的診斷書、醫療收據一併附上嗎?我斷裂的肋骨應該癒合了,因為不會痛,但還沒去照X光確認。謝謝您律師~~敬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1 17: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業務過失傷害罪,倘若對方拒絕出面,則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民事責任的部份,除了該師傅之外,店家也必須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1 17:18

您好

    店家也難脫免責任的!

   請參考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
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
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
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其他具體問題,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1 21:48

刑事部分,建議整理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提告過失業務傷害,並於提告過程中,與店家及師傅談和解

和解不成,亦可於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或是繳納裁判金,直接民事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1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診斷證明,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師傅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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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2 18:19

Dear Eunice,

這是業務過失傷害,同曹大律師所言。另由於這是於執行職務時所造成之加害給付,故該店家及負責人亦也須負責。建議您先以律師函催告其給付有單據之部分,若其屆期不清償再連同非財產上損害一併以訴訟方式求償

至於第一家醫院如果未診斷出骨折症狀導致您拖延治療致復健期變長,則該醫院可能亦涉有過失,至少其有未依症狀安排X光檢驗之疏失

以上意見供參。

筱豬 104-04-21 15:45

律師你好!我現在是15快16的女生,之前在過年時去住了男友家一星期,而之前有跟媽媽提過,所以我以為他也知道,但是卻在我一星期回家後,我媽跟我說要告我男友略誘,可是在這之前我有跟她說過不是沒有,而他也在第六天吧!打給我問我在哪裡,我跟她說在宜蘭啊!他說你怎麼在那,我說你不是知道,然後電話就掛斷了,現在我媽報案了,筆錄也做完了,但是我現在不知道這條會不會成立,因為連警察都跟我媽說可能會不成立因為他並沒有誘拐我離家啊!因為是我自己去找他的也沒有阻礙我跟家人聯絡啊!也沒有逼我一定要去找他之類的,略誘的成立不是要強迫、威脅、詐欺嗎?可是他都沒有啊!那這樣還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1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未滿16歲,因此縱使經過您的同意,倘若離家,並且致令您的法定代理人找不到您,還是會涉犯和誘罪。

2、建議您的男友應經盡速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1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說明您無與男友發生性行為且男友亦未阻止您與家人聯繫,以利您男友有機會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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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1 21:51

男友可能涉及和誘問題(略誘是有要脅恐嚇違反您意願)。

建議男友尋求父母之諒解並簽立和解書。

筱豬 104-04-22 01:03

是沒有發生關係,單純住在他家里

evan 104-04-21 15:13

各大律師您好:

我有位認識的榮民伯伯,過世後有留遺產,台灣已有贈予人繼承,大陸也有親弟弟繼承,一年多公告過去後,想幫忙大陸親人辦理遺產事宜,因為他大陸弟弟無法來台辨理,打去海基會他們說要先去存放遺產銀行問辦理的文件,再要大陸方面去涉台辨親屬關係證明和委託關係證明再去海基驗證嗎?之後還要作什麼呢?因為不懂實在需要,律師幫忙協助我瞭解先後順序。百忙中,煩請回答,感激不盡!!

GuanRayz 104-04-21 15:00

律師您好:

原任職的公司屬於廣告公司,公司客戶為遊戲廠商(該廠商的遊戲LOGO、素材、頭像均有申請法律保護)。於廣告公司在職期間為遊戲廠商設計的文宣、網頁,離職後可否公開並主張為個人作品?(純粹用在作品展示、但作品中有出現遊戲廠商LOGO、頭像等內容物)

懇請解答!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1 15: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與公司沒有特別約定的話,著作財產權屬於公司,而您有著作人格權,人格權指的是公開發表、姓名表示、同一性保持。反之,則依約定拘束雙方。

real 104-04-21 13:49

請問律師,樓下的鄰居私自在我家外牆懸掛招牌,因而導致外牆龜裂,如果砸傷路人我需要負責嗎? 當初想說是鄰居而沒有阻止一樓店家設置招牌,現在牆裂了樓下卻不處理,目前已寄存證信函並拍照存證,但不確定發生意外我是否仍需負責?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1 15: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設施掉落,必須由設置人負責刑事責任,不過有關於外牆使用屬於全體住戶,屆時仍可能發生的賠償爭議。

2、有關於公寓外牆,應該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共有,設置招牌的部份必須經共有人同意,否則可以訴請拆除,並且請求無權占有不當得利

real 104-04-21 15:2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設施掉落,必須由設置人負責刑事責任,不過有 ... (恕刪)

謝謝您
如果是招牌旁邊的磁磚掉落呢?
已經有拍照證明磁磚脫落是因為招牌的緣故
如果磁磚砸傷路人是不是也可請裝設招牌的住戶負責?
目前住戶只同意拆除招牌 但不同意修補損壞的外牆磁磚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1 23:20

Dear Real,

關於此類問題公家機關通常會使具有「實質管領力」之人負責,原則上為行為人,次為區分所有權人,故您可以向市府都發局詢問,惟若您覺得該招牌有設置不當可能致人死傷之虞時,則應直接檢舉較為妥當,減少風險。

Owen 104-04-21 13:12

於104 4/20號巨匠美語報名,那時候迷迷糊糊填寫了遠東銀行信貸
信貸金額88500 , 每月3688/24期。
那時候支付了訂金500元,但離開時卻沒有給我任何的收據方面,
只有一本介紹巨匠的課程方面的書。
回家有跟家人討論,發現其實信貸很複雜,要求我馬上取消
隔天4/21號  我向遠東商銀申請了 信貸暫緩,並錄音說明內容為:
{我於4/20辦理一筆信貸,想註銷(但遠東方面是說 不能由我單方面去註銷,要跟補習班填寫資料後才能申請動作),故先申請暫緩,只有我同意放款才能去有後續動作,補習班方面想申請都不行。}

那時候有一在確定補習班是拿不到貸款費用了,所以今日晚上去補習班跟他們商量是否能讓我取消信貸

我之後自己準備了一份存證信函,內容為:

敬啟者:本人於民國104年4月20日至貴補習班參觀巨匠美語之補習課程,並於參觀當日即與貴補習班簽具補習契約書,因本人覺得貴補習班課程費用過於昂貴,遂於該契約簽具之五日審酌期間內,函請貴補習班解除補習契約,實為感德!

我有幾個問題,要麻煩律師們幫我解答

1.已申請信貸暫緩,但補習班一再拖延時間,不同意申請註銷,
   我該怎麼做呢?

2.續一,如果我一直不同意貸款補習班,我會不會有什麼風險呢?

3.如果補習班要求註銷時,還必須賠償一成費用
   我可以拒絕嗎? 拒絕理由是消費不成立,所以不需支付違約金。
  訂金方面我也可以不要了。

 感謝律師們解答,如果今天晚上沒有申請完成,會先在22號寄存證信函補習班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2 15: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請問是否與補習班簽立書面契約?

依法有關於未付款項的部分可以要求終止契約,至多就是訂金被沒收,倘若補習班拒絕處理,可以向消保官或是向縣市政府申訴。(只要款項還沒有撥,問題都不是很大,無須過於擔心)

Jennifer Li 104-04-21 11:23

父親94年車禍過世,當時我與弟弟皆未成年。這十年來半工半讀扶養弟弟總算也即將大學畢業。當年並未辦理任何拋棄繼承、並繼承了一間鄉下的房子。(父親生前已與母親離婚繼承人僅有我與弟弟。)103(去)年底遭到資產公司發支付命令催收父親生前卡費,本金加利息高達20多萬元。(我們希望保住爸爸留下的房子因此無法使用限定繼承)在提出支付命令異議後已於上週開第一次庭,由於我主張利息時效抗辯,因此對方在庭上主動降價將金額壓至11萬。但我們姊弟倆仍無力支付。計算後父親當初本金其實僅有五萬多元,我們願意償還本金部分但資產公司不願接受。

目前正在等待六月開二庭,並且有查詢到其他疑點想請教各位大律師

----------------整理如下------------------------

一、繼承開始:民國(下同)94年5月間。

二、第一次債權讓與(中華商銀-X豐資產公司):

(一)債權讓與證明書:93年10月28日。

(二)登報公告代通知:98年 6 月 2 日。

三、第二次債權讓與(X豐資產公司-X誠資產公司):

(一)債權讓與證明書:97年12月27日。

(二)以存證信函通知:103年11月20日

----------------------------------------------- 

第一次債權讓與之公告代通知,竟在第二次債權讓與後始補行,時序倒置,不合常理。且依行為時相關金融法令,該不良債權民法第294條第1項不得讓與之債權,93年第一次債權讓與時,主管機關尚未開放銀行得將信用卡

現金卡及消費性信用貸款之不良債權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95年才開放)

且依當時金融法規,不良債權不得再次轉售予第三人。〔(金管會)95年5月12日,以金管銀(四) 字第09500190540號函〕

現在來跟我催討的資產公司卻已是轉售第三人...但目前我都只有查詢到金管會的相關函釋、找不到法律依據...因此想請問這筆93年就被讓售、並且還再次轉售予第三人的債權我是否可向法官主張債權無效?(但顧慮到僅有相關函釋、擔心法官不會接受)或藉此與對方談判金額? 謝謝各位大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1 15: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主張當時候未成年,故而以所繼承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2、可以要求對方提出相關明細,並且主張時效抗辯(利息的部份是5年),只要沒有時效中斷,都可以主張。

3、倘若讓與行為無效,則催告也不生時效中斷效力。

sumitomo 104-04-21 10:59

請問各位律師

家暴通常保護令要有那些條件才可申請??

如果對方收到家暴通常保護令   

除了對方不可再接近或探視小孩以外

可以限制小孩的爺爺或是奶奶   

也不可接近或探視小孩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1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有經常性對您肢體或言語之暴力,可蒐集驗傷單及相關錄音證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1 22:11

家暴申請是針對個人,所以爺爺奶奶不會受到拘束唷。

小楊 104-04-21 10:23

律師群 你好

1.請問 因網路買賣對方主張物有瑕疵,因無法提供商品更換,後續消費者明白表示產品不要,要求退回金額。現也已將當初收到之貨款全數退還給消費者,並告知期限寄回商品?若消費者並無在期限內寄回商品,是否可以以侵占提告

2.消費者就惡意另找賣場中商品網頁下標,過一個星期也不見對方進行匯款動作,也不見有任何有購買的告知?是否此買賣契約在此惡意的行為下,仍成立呢? 若成立,賣方單方面要如何解除契約呢(已透過網站系統提出解除契約的請求,但對方不同意取消交易)?

麻煩請撥空指導

謝謝

你的第一段陳述,表示雙方都有解除契約的意思且已經達成合意,你退還了金錢後,對方有退還物品的義務。 你們之間的關係屬於民事契約關係,因為你物已經交付給對方,變成對方所有了,對方不給付僅有民事責任,無法主張刑事侵占罪。民事方面你可以限期要求對方退還,如果對方仍不退還,你可以請求民事的給付遲延損害賠償,如果最後對方物品還是不退還,你可以再請求對方支付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

你的第二段陳述,你可以通知對方限期履行義務,如到期對方仍不履行,你可以請求給付遲延的損害賠償及告知對方依照民法解除契約

倫醬 104-04-21 00:28

各位律師們好……

今年3月底發現老公手機有女生傳訊,雖然不是說很曖昧,但女人的直覺覺得不對勁,追問之下,老公承認與那女生發生性關係,2人屬同間公司同事,我查了一下通訊記錄打了電話給女方,約出來攤牌,女方有詢問我老公是否有家庭,但他告知與老婆分開,女方便沒再多問便與他在一起,女方也承認有與我老公有性關係,而我也將我跟女方攤牌的對話全數錄音,我思考很久,我不知道接下來我該怎麼做……請律師們告訴我該如何是好……我為了這件事,吃不下睡不著,感覺快瘋掉了~

沈恆 (沈律師) 104-04-21 06:33

您好!

刑事方面,如果未曾表示原諒的意思,您可提起通姦罪及相姦罪的告訴。在民事方面,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考慮是否離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1 09:46

您好

    刑事上您可以告通姦罪!

    民事上您可以請求離婚或告小三侵害配偶權!

    但要不要告 ,要看您是否還要這段婚姻?

    歡迎來電討論進一步案情 0972367907

                    陳律師

一、有人會選擇原諒,有的人會選擇提告

二、你來這裡問表示你正考慮提告

三、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

四、如果要據以請求離婚且以訴訟為之的話時間也六個月內要處理。未必要離…請三思再決定

五、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因中斷而重算時效五年。第一次要在二年內處理。

六、要找些事轉移注意力,可以考慮學些手工藝…或學一項新的技能…我知道你恨,要想辦法讓自己不要那麼難過,要愛自己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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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1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彙整相關錄音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 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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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1 21:41

女方有詢問我老公是否有家庭,但他告知與老婆分開,女方便沒再多問便與他在一起

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對方於發生相姦行為時,不知您老公為有配偶之人,則可能無法構成,建議您蒐集更多之證據

Amy 104-04-21 00:18

請問律師驗傷單去申請了保護令

已經撤銷了可以在申請嗎?還有驗傷單可申請的保護令期限為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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椏椏 104-04-20 21:57

律師您好:

本人是卡奴

家人近日內收到開庭通知書

案由:撤銷遺產分割登記

種類:辯論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0 22:19

1.你自己本身有沒有想過者麼處理卡債?

2.應該是你沒在處理卡債,然後又有繼承遺產,繼承人以遺產分割協議方式將遺產登記到其他繼承人名下,銀行認為有脫產行為

3.處理卡債可以跟銀行協商或調解,在協商或調解不成後,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更生方案獲認可的情況下,卡債能分期償還

4.目前你家人面臨的訴訟,委請律師幫忙處理會較妥,或是家人幫你處理卡債,讓銀行撤回起訴,但這非根本解決之道,現在這家銀行提告,下次別家銀行提告(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椏椏 104-04-20 22:29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你自己本身有沒有想過者麼處理卡債?

2.應該是你沒在處理卡債,然後又有繼承 ... (恕刪)

 

爸爸往生之後房子登記媽媽的名下,這封信是哥哥收到

阿翰 104-04-20 21:12

律師您好

 

請教一下,若發文內容同時涉及公然侮辱誹謗,那是否兩者都會成立罪刑?

 

 

 

若主張釋字509號的話,若誹謗罪能阻卻成立,那是否公然侮辱罪就會被成立?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4-21 11:01
您好: 1、發文如果確實同時涉及這兩種情形,是可同時論處,但因為是一行為,則可能評價為從一重處斷。 2、釋字509確實是針對誹謗罪之解釋,公然侮辱較無由依此主張阻卻違法之空間。
Rulala 104-04-20 14:13

律師您好


我先前在網路拍賣上找到賣家幫我代購日本的作者自行出版的書籍,1/30提出發問之後,2/2付出預付款項,2/3代購表示已經向作者購買,後來直到3/27向代購詢問,代購表示書到了之後,我在4/8匯出尾款,並同時代購將商品寄出給我。

重點來了,我在4/10收到書之後,發現原本要請賣家代購的是A書兩冊、B書兩冊、C書一冊,但收到時候只有看到ABC各一冊,所以我馬上向代購反應了,4/11代購的回覆是應為日本作者漏寄,我再次向他詢問之後,今天(4/20)代購回信表示他寄信詢問之後都沒有收到回信,且如果之後沒有收到書,我就只能自行認賠,因為他在拍賣網站上也提過說他沒辦法負責賣家不出貨(但代購還是跟我收取了全部的款項、運費跟代購費等等)。


想請問:

1、我向代購詢問難道不能退費嗎?代購表示這是日方作者的問題,所以他不會退費,請問如果代購後來就這樣放著不管,我就只能自行認賠嗎?

2、代購說如果之後日方作者有補寄,他會通知我補款(我想大概是日本寄到臺灣的運費之類的),然後再寄給我,請問沒有確認好商品數量造成這個問題,運費也是要我自行負擔嗎?


謝謝律師幫忙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0 21: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對方提出與日本賣家的相關通聯、對話紀錄,倘若對方無法提出,則可能涉嫌詐欺罪。

2、倘若對方確實提出,則仍然可以要求解除契約(解除代購合約,不是買賣),並且請求對方退回代購的相關費用。(除了由日本賣家收取的費用外,均可要求退還,至少可以要求依比例退還),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Jerry 104-04-20 14:07

想請教律師,汽車停自己家門口人行道路上(旁邊是慢車道),某天清晨一台公車因失控打滑,衝撞到我停放人行道汽車,汽車維修部分已經由雙方保險公司處理完,肇事責任區分他7我3.
後續,我要跟此名公車司機求償代步損失與工作損失等....剛開始列出賠償清單傳簡訊給他,不理也不回.後來打給他,說要到區公所調解,結果派的是公司的代表也無權決定任何事項.最後打給他,問他到底有沒有誠意解決事情,對方說沒錢賠就想置之不理.所以想請問版上律師,對付這種無賴我想直接到法院申請民事訴訟賠償請問該準備哪些資料與申請?(車禍分析表已有)

對於該公車客運公司是否也有連帶疏失?可一併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該將公車公司一併列入,請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4-20 14:06
我玩某遊戲公司的線上遊戲有6年時間,我在這幾個月有開一兩次外掛,然後遭封鎖還是永遠封鎖,那隻遊戲我花了不少錢,也花很哆心思在上面,有天突然收到mail?要把我帳號刪除,請問律師大哥大姐,可以這樣永遠刪除顧客.封鎖的角色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20 17:31

1. 請先看看契約或遊戲公司公告對於開外掛的玩家有無如何處置。

2. 若認為遊戲公司處置方式違約,除向公司申訴外,也可向消保會申訴。

小貓 104-04-20 13:53

律師你好

我是個體戶兼差性質於拍賣網上販售手機配件,去年11月中售出一個手機殼,品牌是較不為人知的,後來在上週收到保智隊通知並已完成筆錄,筆錄之前我急著找廠商和解也付出了一筆龐大的和解金以及得到和解書,製作筆錄時有提供和解書與悔過書附件給檢察官,當初出售時真的不知道這品牌已有註冊商標,拍賣頁面也沒有任何字眼寫出對方的品牌,但照片有拍到包裝,個人也未盡義務上商標網站查詢(對方法務教導如何查詢),個人非常的懊悔與歉意. 目前筆錄已完成並自白賣出去了三個,也告知販售時不知此品牌已侵害到他人的商標. 最近這幾天看完其它商標犯例後,我個人反而更擔心會被檢察官被以知情販售並以集合式犯罪論處.但提告我的廠商與保智隊手上只有一個證物,請問未來開庭時我是否該請律師或是如何回應.個人知錯也應得到處罰,但如果是更加重的刑責我真的不敢想像現在的工作生活未來會變的如何.

商標法於100年8月25日修正公布,於101年7月1日施行,修正前第82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000元以下罰金。」修正為第97條:「明知他人所為之前2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新臺幣50,000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其法定刑並未變更,僅增訂意圖販賣而持有之行為態樣,及增列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之行為方式,刑罰實質未更異請閣下謹慎處理,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沈恆 (沈律師) 104-04-20 15:46

您好!

如果已經和解應會從輕處罰,建議您可朝緩起訴方向爭取。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貓 104-04-20 15:5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律師

我想請您幫我解開一個疑惑 , 我想要進行認罪協商(已完成和解) ,

筆錄中我是寫"不知情"此商品當初是觸犯商標法 ,

畢竟不是知名品牌 , 但我沒去查證我必須承擔後果(我是真的不知道) ,

屆時開庭我是否要改口說"知情"認罪才能換得認罪協商以便才有機會獲得緩起訴 ?

我怕堅持 "不知情" 的話案件就會被起訴至法院判刑 .

謝謝

 

您好!

如果已經和解應會從輕處罰,建議您可朝緩起訴方向爭取。
... (恕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緩起訴之前提仍需先認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0 23:37

建議您,盡量與對方和解,取得對方原諒。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0 23:43

Dear 小貓

商標法要構成有罪首先必須您有「明知故意」,本案中除非對方是著名商標或其在台灣設櫃點多,否則您僅有過失仍難以成罪,又商標法之犯罪為告訴乃論,您在與對方和解後應要求其撤告以保障您的權益,若須朝協調談判方向建議可以找律師處理之,尤其是有處理智慧財產權案件律師與對方談判,認罪協商的結果您仍然會留下前科

 

杏樹 104-04-20 13:11

我與我女友都已將30多歲,各自住家中

自從女友家人(爸爸跟姊姊)知道我們在一起的事情後,她爸爸只表示兩個人各自考慮清楚就好,而姊姊總是不厭其煩的找各種方式,希望我們能夠分開

她姊姊做過不少事情:

1. 透過徵信社調查我(還傳訊息告訴我說透過徵信社要調查一個人的底很簡單)

1. 私下翻她妹妹(我女友)的個人東西找出手機帳密,未經同意私自查看我跟我女友在LINE的談話內容

2. 另外又說我是為了三年前她母親遺產才跟我女友再一起。聽我女友提她母親的事情時,我認為這是我女友家中的事情,只提醒我女友,拿自己該拿的就好,怎麼做自己決定,不是我該管的。

3. 說我污辱她們家,說要給我難堪。我只跟她姊談過一次電話,事後都是她姊單方面傳訊息給我,又如何污辱

4. 提及侵占罪跟略誘罪。

不論她姊姊傳簡訊FB訊息都好,我都不想回應任何話語,但她姊姊這樣的做法已經讓我與我女友困擾好一陣子

由於對於法律上並不是很了解,因此想在這問各位律師幾個問題:

1. 她姊姊這樣做,讓我跟我女友都覺得隱私被侵犯,是否真的如此?又該如何透過法律途徑避免她姊姊再用其他方式侵犯隱私

2. 說我要侵占財產,又說侵占罪、略誘罪,讓我有被栽贓的感覺,我又該如何做自我保護?

3. 她姊姊曾提及,若我跟我女友結婚後最好不要跟她有任何瓜葛,但依據她姊姊目前的動作行為,我跟我女友都覺得就算我們不主動與她有任何瓜葛,但她很可能又去找徵信社等等的去找機會打擾我們日後的生活,那我們又該如何避免?

4. 侵占略誘罪,我是找了一下罪名成立內容,由於對於法律不懂,因此還是詢問一下,是否真的在無意間有觸犯到侵占略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0 2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經同意登入手機、line等,已經涉犯妨礙秘密。傳述您汙衊他們家的部分涉嫌誹謗罪。透過徵信社調查您的部分,對於部分個人資訊的蒐集及使用,可能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倘若對方任意提起侵占略誘告訴,我方可以提起誣告告訴。

3、建議可以蒐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提告

4、此部分未提及對方指摘的犯行,無法判斷,請詳述。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0 23:56

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搭波醬 104-04-20 11:29

您好:各位律師,請教我家裡的狀況

我父親因為買了一間法拍屋,認識前任屋主,對方已經有家庭,一位家庭主婦,而對方之後後續跟我爸聯繫一直在畫大餅說做投資,我爸已經因此賣掉老家賠了很多,到現在執迷不悟的原因可能也是不甘心希望可以拿回本,也一直跟我們兄弟姊妹借錢去投資,雖然一次都是小金額幾千幾萬,但是累積了1X年了

而對方騙子因為只跟我爸聯繫,所以甚麼證據或線索都沒留下,都是透過我爸再拿錢,就算問相關投資資料,也都是爸爸含糊帶過,親情攻勢,說甚麼香港哪邊要匯率轉帳之類的,公司需要甚麼甚麼瓶罐封箱資金的子理由,這次他又提出要錢了,而我也這次詢問公司名稱跟住址,我爸請我打給女騙子,而對方也是含糊帶過不敢說清楚,我爸就提說他知道的資訊甚麼香奈兒公司要來設廠,投資幾千億,位址在台中后里友達光電,說他們要倒了要買下他們的廠,只是招牌還沒換
這次有實質訊息,我與朋友真的到現場去看也與警衛確認,友達警衛也說公司是沒有問題狀況,化妝品部分更不可能,當下請第三方(我朋友)撥電話,對方卻卻不敢承認自己名字,尋問相關事項,卻不敢多說,連忙掛電話,而不到5分鐘,我爸又來電說女騙子說,主管說友達還沒過戶給他們所以才查詢不到

這種等級的騙術用常理想都不可能,但是因為我爸投資了一大筆錢了,他不敢相信謊言,相選擇信女騙子到底

我們救助過警察,他說受害方不提告我們無計可施,但是我們家庭整個都是被受害者,請問到底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對這個女騙子有任何法律制裁?如果可以,我應該準備什麼資料,可以証明,謝謝各位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4-04-20 12:54

您好!

如果您父親不願意提出告訴,可由母親獨立提告訴;另外,詐欺並非告訴乃論之罪,任何人也都可以告發犯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0 23:40

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小Q 104-04-20 10:44

律師您好

本人在職場上被同事S性騷擾 同事S半年間陸續趁辦公室無人在,以手觸摸我的頭耳肩背手腰 玩弄本人耳朵,以手摟肩,撫摸背部,摟腰,甚至緊握我的手 原先擔心失去工作,故忍耐度日, 上個月同事S又趁大家不在辦公室,來我的個人座位玩弄本人耳朵並摸我的頭與肩 還將他的臉非常靠近的在我臉邊 阻止沒有效用,本人因身心理皆以達到忍受極限,因此已有到警局報案 公司目前將他處已離職,但礙於需要交接,將於月底才會離開公司 上週本人因為還與他處於同一空間,心理承受極大壓力以及委屈 已經前往精神科進行焦慮與憂鬱症治療,為此已經斷續向公司請假有半個月 我也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他對我觸摸 但我有主管的太太發訊息給我的相關資訊 以及 本人向公司申訴過程中與主管的錄音 在主管與同事S約談過程中 同事S有向我的主管承認我所申訴的所有觸摸過程屬實 然而公司要求對方寫了一份道歉函給我, 但是道歉函中他完全沒有提及他對我所有相關觸摸的字句 他只是認為自己那些都是過度熱情嬉鬧的互動舉止, 然而因為他對我所做的觸摸並非碰觸重要部位, 請問如果我提告能對他有處分或是賠償嗎?

您好:

1.對方對您的行為恐涉嫌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及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強制猥褻罪,因性騷擾防治法屬告訴乃論,您必須在受害時間發生後六個月內必須提出告訴。而強制猥褻罪屬非告訴乃論,即使超過六個月依然可以提告,但成立要件較為嚴苛。

2.依您所述,您可向公司調閱有無錄影畫面、對方向主管承認的錄音或相關證明文件,甚至主管皆可做為人證,除刑事方面,您亦可向對方提起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dward 104-04-20 09:11

請問各位律師,父親把奶奶在住的土地,他所持分的部分拿去跟民間私人放款機構抵押借錢,由於為了確保奶奶可以居住,我們可能會幫父親還掉借款塗銷抵押權,而能否就代償的部份當成一個條件,把土地過戶到我們小孩名下?這樣會不會父親還有脫產疑慮因還有欠銀行錢?以及這樣我們小孩還算是繼承嗎?辦理過程需要注意什麼?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20 13:02

您好!

辦理過戶只需要所有權人同意就行,可以代償金額或再加現金成立買賣合約移轉過戶。但如果買賣金額與市價不相當,還是有可能被其他債權人認為是詐害債權而要求撤銷過戶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呆呆 104-04-20 08:41

我的狗上月送去寵物美容被美容師剪斷狗尾巴

毀損求償要寫訴狀還是存證信函

代寫訴狀和存證信函價錢各是多少?謝謝

台北

謝謝律師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20 09:01

可先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再考慮先行發存證信函,若對方仍執意不處理,再提告求償。另建議拍照比對美容前後狗尾巴的情形,以求日後訴訟舉證之便。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0 11:27

 您好

  可考慮對對方發個存證信函!

  費用部分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0972367907

小蘇 104-04-20 03:48

律師您好:

房子簽了合約後才發現房屋牆壁有滲水的痕跡,房屋為透過房屋仲介購買,因房屋之前無人居住故屋主將之斷水斷電所以無法清楚看出房屋有無問題日前已復水復電發現多面牆壁滲水及天花板滴水,屋主於動產說明書有勾選無漏水,有告知仲介須將目前發現有滲水的牆壁做修繕。因擔心後續尚有未知的漏水情形,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仲介部分已有聯絡邀約建商及屋主面談。

1.契約書有約定若為以上問題由仲介委請專業廠商評估修繕費用由賣方負擔,但若於交屋後下雨天時發現又有其他滲水漏水問題但已超過半年該怎麼辦?
2.房屋仲介在此問題上是否有確認上的疏失責任若解除合約是否可要求退還其仲介費用
3.可否於交屋合約上"強烈要求追加"附註:在簽約後交屋前有發現滲水問題已告知屋主負責修繕,屋主確認已修繕完畢,但於交屋後若在發現滲水漏水問題屋主須負責修繕到好,其因此而損壞之物品亦須負責賠償。這樣寫可否保障到我的權益及辭句是否有其他問題。

3.此問題因為賣方及仲介無照實說明問題處是否可要求其修繕方式並要求減少價金之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0 22: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還沒有交屋,可以要求屋主將漏水狀況修繕完畢之後,再交屋。倘若已經交屋,可以與前屋主協調,看看由誰修繕,並且要求對方負擔修繕費用

2、倘若該瑕疵無法修繕,才能請求減價。

3、可以要求減少仲介報酬。(動產說明書不實)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20 23:48

Dear 小蘇,

一般的瑕疵擔保的期限的確是六個月沒有錯,但是如果係「不能即知之瑕疵 」例如本案中可能因為在搬進去屋子後六個月才能知道房屋漏水的問題,仍然可以主張瑕疵擔保主張請求減少價金,至於仲介是否須連帶負擔必須視您當初與仲介簽訂的契約而定,若仲介目前願意居間協調的話建議先不要與其鬧僵,但如果協調不成屆時您可以將仲介列為共同被告,因為其應負連帶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0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買賣契約已成立,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存證信函給賣方與仲介,進行瑕疵通知,並限期請求修補,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若欲以此理由解約,似有困難之,可能僅有減少價金之損害賠償,另您亦須評估提起訴訟之成本,如律師費用及請求鑑定之計師費用,故若能與對方協調,避免進入訴訟,亦不非為考慮之點。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0 23:53

您好,進入訴訟程序需要花費諸多之費用(比如說律師裁判費鑑定費用),如果可以建議先去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或是先向法院聲請調解,嘗試看看可否於訴訟外解決紛爭唷!

若對方真的不理不採,建議可先發存證信函為瑕疵通知。 

若有其他不明瞭或是不清楚之處,可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HBK 104-04-20 03:20

各位律師好 事情是這樣 我盜刷我母親做直銷朋友的信用卡

有兩位也都已經有跟對方和解了 因為我母親需要幫忙訂產品

所以會把信用卡資料記在小本子上 當時因為沉迷線上博弈遊戲

輸了幾萬塊才鋌而走險做了這些事 很後悔也很丟家人的臉

也分別再不同分局都做過筆錄了 做筆錄的時間相差沒多久 一份是詐欺 一份是偽造文書

金額一個6千 一個2萬 現在雖然都有和解了 不過我知道只能減輕刑責

我想請問一下律師們 到時候判刑是不是會合併在一起執行?

我只是希望能易科罰金 因為我有前科還沒過5年 緩刑是不是很難

律師們的經驗 跟我類似的案件被判的刑期大概多久 還有我現在還能做些什麼嗎? 麻煩各位大律師幫幫忙 為我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0 22: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為是累犯,所以不能緩刑

最好的情形就是爭取易科罰金,可以寫狀紙求情。

Jack Lin 104-04-20 00:19

我與妻子結婚14年.育有兩子, 於4年前被公司派到大陸工作, 去年期間大陸籍女友懷孕, 與台灣妻子商量離婚一事, 由於我們沒有財產與負債的問題,只有監護權(歸女方) 我負責贍養費小孩讀完大學. 原本已協議好了, 後來由於妻子心有不甘, 不願與我聯繫, 我也因工作問題常常不在台灣, 現在大陸女友與我的小孩已出生, 無法在大陸報戶口, 請問律師, 如上所述, 我要申請協意離婚, 該如何進行? 是否分居超過一定時間可以判決離婚. 因錯誤在我, 而我與台灣元配也已討論過不可能再一起生活, 請專家們給予寶貴的意見, 萬分感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20 07:19

若無法達成協議,則可以雙方分居已久且感情不睦雙方已提及協議離婚一事,訴請裁判離婚

 

兩造分居多年,顯然長期未維持夫妻之正常生活足見兩造間之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婚姻關係有名無實,其情形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為此,您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 項規定,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辦理婚姻事務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考。 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0 11:14

 您好

        可考慮請求裁判離婚!

        民法第1052條供您參考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其他具體案情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0972367907

尤生 104-04-20 16:39

直接跟她說明看她要什麼才肯離婚,現在不管哪種離婚主導權都在她手上,請她也別浪費錢去找徵信社查什麼證據,孩子都生了,妥協是你目前的路。

還有比較不厚道也不建議的方式:查她在你不在台灣期間,是否另外有人

如有需要請與我連絡0989-518-276尤先生

https://007yuanda.blogspot.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0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有責配偶,即使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亦不容易成功之,可嘗試與對方協調,若對方均置之不理,亦僅有先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於訴訟中尋求與對方和解協議離婚之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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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皓 104-04-19 23:30

律師您好本人103年2月份左右 被前公司同事介紹南投一間公司(建築材料)我並非此公司員工 是所謂配合的廠商 因為本人客戶可能有發票的需要(我並無領過該公司薪水也無勞健保)所以跟此公司老闆討論後 用此公司的銷售單來做生意103年4月份 因有兩筆費用 對方老闆跟我有貨款方面的出入 總而言之他認為我還欠他20萬貨款之後持續配合到103年12月左右 我因為工作關係 所以沒有再出貨了(當時有正職工作太忙)就把那本銷售單本還給該老闆了 並表明不想再配合了 104年4月份 突然收到一張存證信函 內容大致是本人103年4月兩筆貨款跟客戶收40萬左右 只繳回公司20萬左右要我把剩下的20萬 在5日內繳清 因事隔一年 當初那位客戶 因為本人還有幫他墊付一些運輸費用(因時間久遠加上銷售單以還該公司) 且配合廠出貨我費用也非40萬(本人賣貨也有利潤)已有跟對方談過 但是還是一口咬定 我欠20萬 想請問 我要如何自保 可能會被告甚麼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9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有可能對您提出刑事業務侵占之告訴,建議您目前關於對方之任何來電、信函或line,均不要回覆,避免對方錄音蒐證,目前您應蒐集過往之證據資料,以利日後訴訟證明您未侵占款項,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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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19 23:37

1.建議將完整資料準備,回對方存證信函,如果不知如何回函,可考慮請律師兼顧情理法寫存證信函

2.如處理妥當,對方可能就不會提告

3.如面臨對方提告,請律師答辯會較妥(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9 23:45

建議您在不知對方有多少證據前,不要恣意回應對方。

阿皓 104-04-20 03:2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您在不知對方有多少證據前,不要恣意回應對方。

想請問律師 我並非該公司員工 也從無領過薪水 

基本上只有我再轉帳跟寄支票給對方(客戶的支票) 就是對方出貨 我去跟我客戶收錢 賺價差利潤

就不過借用對方的銷售單來使用 這樣還有甚麼問題 

                                                感謝

生意上的糾紛,大多只是純粹民事糾紛
把案件導向刑事案件,雙方未來都會難以解決糾紛

建議你直接回函,要求對方會同你與客戶一同對帳
將整個過程釐清清楚,就算未來不幸被告刑事案件
你以積極處理的態度,從客觀第三者來看,也比較能得到清白。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20 09:26

先仔細回想一下,把帳釐清,並找出相關單據資料或其他可以佐證的證據

阿諺 104-04-19 23:12

律師你好....這是我所遇到的問題

我父親於我19歲又8個月時過世.一個月後.因為父親死亡的關係農保好像要有名下一塊土地才能保.因此奶奶贈與了一塊旱地(不到5分)的樣子給我們這房讓我跟我媽與妹妹可以繼續保農保下去.當時奶奶意識清楚無受任何脅迫之類的

之後 奶奶因病去世.遺產前陣子也分了.我還因為奶奶先贈與給我這塊地就想說有一部分我們這房就不分了~我實在沒有貪圖這塊地 因為也不是特別值錢.

結果 我父親的兄弟姊妹.就向我追討這個奶奶生前贈與給我讓我們這房保農保的地~要我們還出來給大家平分否則大家就要告我侵占罪...

我都想說已經有了這地 我就少分了一些土地 結果親戚們還要告我侵占

我後來有去地政查詢.奶奶贈與過戶的日期與他死亡的日期~剛好不偏不倚的兩年整.也就是說他過戶給我後的兩年同月同日死亡~剛好滿兩年

而且我們這塊地也沒有去借錢~單純就是只有保農保而已.那些繼承人就要求我要還回去.不還否則就要告我侵占.我只是剛出社會的年輕人.我怎麼能跟他們聯手起來抗衡.龐大律師費也是一個問題.特地來問律師~以上就是我的狀況

請問律師~我這樣被告侵占成功的機率會很大嗎? 還是說我穩得住腳?

我只是剛出社會的年輕人 如果因為這樣有了前科....前途就沒救了

謝謝律師解答 拜託了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19 23:32

1.依你所述,我認為構成侵占機率不大,但是面臨訴訟,還是建議委請律師較妥

2.家境清苦,可以去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訴訟扶助(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阿諺 104-04-19 23:36

首先非常感謝律師百忙之中回應我...讓我很感動

在請教律師 假設生前贈與沒有滿2年.是不是就有構成侵占的條件?

假設剛好滿了2年.是不是就不算在遺產內~他們告我侵占難成立?

我的贏面會比較大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9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似不構成侵占之犯罪,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亦可委任律師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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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諺 104-04-19 23:44

律師你們好 假設他們還是堅持告我侵占罪後.假設我被法院判無罪.

還有 我被告之後 法院判我無罪 就算打贏了 還是會有前科紀錄嗎?

對於我往後職涯會有影響嗎?

最後我打贏了我能要求他們支付我的律師費用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4-20 13:15

您好!

法院都會有刑事案件紀錄,但無罪的紀錄並不會有不良影響。
律師費要自己負擔。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臻臻 104-04-19 21:25

目前已審判完,但還在羈押,目前已上訴,但高等法院還沒回覆,請問又快到羈押期限了,會又開羈押庭嗎?如果會開,是原審法官開庭嗎?麻煩各位律師幫我解答了,謝謝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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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19 21:58

1.看案件是否移審,如尚未移審,則可能由原審法院開庭決定羈押

2.不過一般來說,如果已經判決且已聲明上訴,則應該是高院來開決定,來不及決定的話,那羈押到期就應該釋放(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9 23:13

要看案子現在在哪個法院繫屬(通常會寄通知函告知),再向該法院聲請具保停押。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9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羈押期滿,已係屬於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即會開羈押庭,可委任律師具狀請求具保停押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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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otani 104-04-19 19:48

我男友與前妻生兩子,99年離婚,協議共同監護並由前妻為主要照顧者,男友每月負擔2萬子女教育扶養費,但其後兩人照顧子女的理念及用錢觀屢屢不合常有口角,又101年時逢男友經商失敗要負擔債務,再加上對前妻運用扶養費失當的不滿,故不再給予扶養費,前妻催討不成遂向法院申請改定監護權強制執行,惟因男友做水電工程,此行業本來就常有變換職場的現象,且男友原本亦無任何財產,因此屢次強制執行無果;改定監護官司部分有3次,第一次官司由男友提出申請改定監護權(自訴無請律師,而女方有請法扶協助),因為小孩出庭時證詞與在私下跟男方講的不一樣,故男方提出疑慮不被採信而駁回。第二次官司由女方提出申請,尚在審理期間,因女方有管教處罰過當嫌移,因此男方又提出家暴暨改定監護權(第三次),刑事傷害兩官司,家暴部分法院僅發出暫時保護令,改定監護部分因參考第一次官司亦被駁回,傷害部分因小孩出庭證詞又輕描淡寫,故不起訴處分,但有錄音錄影檔證實兩小孩每次出庭所說的話都是女方教導,並恐嚇威脅小孩如不順從並因此讓女方輸了官司就要讓小孩從此失去媽媽,故已有偽證案另案辦理中,將於104/4/21開第一次庭。但今天男方收到法院有關第二次改定監護的通知,內容是參考小孩出庭說詞與前開數次官司的參考,還有男方確實未續付扶養費之行為(社福那邊的報告是建議維持原狀但重新協調扶養費金額),因此判准許由女方單方監護,於此將於這兩天出庭偽證案時順便另處理提出抗告


對此,因男方無力申請律師,也通不過法服免費律師,沒有律師幫助之下,屢屢官司敗訴,但小孩每次私下的哭訴委屈,出庭又擔心失去媽媽而順從說謊,導致法官誤判,到底有什麼管道能夠尋求幫助?該怎麼做?如果真的必須花費請律師律師費大約是多少?(每次官司大概都只開2-3庭,但都耗時約半年)


再者,我有看相關認養子女問題,假設,男友先提出抗告,讓監護權案繼續審理,我與男友辦結婚登記,並申請認養他的2子女,藉此讓前妻的監護權喪失,此方法是否可行?該如何做呢?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19 21:11

您好

 律師費部分 可來電討論!

        陳律師 0972367907 

calotani 104-04-19 21:32

律師只針對"律師費"部分回復....那請問文內的相關內容及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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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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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鞠萱 (昍業) 104-04-20 09:40

您的狀況比較複雜, 先跟您確認您男友的小孩兩個小孩分別為幾歲

您最後的目的應為男友取得小孩子的護權

由於目前有複數官司在進行, 需要詳細的資料才能判斷後續的處理

建議您資詢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http://www.alicelaw.com.tw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calotani 104-04-20 11:19

兩位小孩分別8歲(96年)及10歲(94年),對,最終目的是希望爭取到小孩監護扶養

葉鞠萱 (昍業) 104-04-20 15:30
回覆 calotani 的發言內容:

兩位小孩分別8歲(96年)及10歲(94年),對,最終目的是希望爭取到小孩監護扶養

由於您是複數官司, 只針對監護權部份來討論

以您目前狀況法官裁量以1.子女意思尊重原則 2.子女意思尊重原則 3.善意父母原則

至於怎麼打, 也是要看對您有利之處

其他刑事傷害偽證案這邊就不討論了, 但是要考慮偽證案會不會對小孩子日後影響

其實還是建議諮詢

calotani 104-04-20 17:02

子女總是在父親的探視期間私下哭訴在媽媽那受的委屈...並表達想跟爸爸住...但是...重點在於小孩平日是跟媽媽住...就算開庭也是由媽媽帶去...重點在...根據小孩描述,每次開庭前媽媽會恐嚇小孩,例如""你敢說要選爸爸,你就死定了,我以後再也不理你們不接你們電話,還要到處搬家讓你們找不到"",""你到時候要說是用這把尺打的(原本用木棍),且我沒有打你那麼多下,也沒有打你臉...""...等等。小孩一來擔心選爸爸就失去媽媽,二來怕媽媽生氣會被媽媽罵或處罰...因此每次開庭都順從媽媽指示做證述...導致爸爸的官司屢次失敗,因此才特地錄影存證告發前妻教唆偽證。法官開庭次數少(每個官司只開2-3次庭)...又忽視社工報告(社工建議維持雙方共同監護支原狀)...變成只聽取單方說法...不採信男方說法,不是駁回男方請求;就是像第二次的監護權官司--允許女方請求單方監護。很令人困擾與不平,是否跟男方沒有請律師有關呢?因為沒律師替辯所以比較輸面?但男友實在無力花大筆錢請律師,因男方父母有房產(但父母不會給予協助啊),又不符合法扶補助申請免費律師條件,還有什麼管道可以尋求協助嗎?

葉鞠萱 (昍業) 104-04-21 09:17

律師不代表一定會贏, 只能說會比較有優勢
您的案子還是看如何舉證才有勝算

法官的判決結果還是合法何理合情為主
如果未請律師,建議上還是子女最佳利益為改定親權時之審酌判斷

calotani 104-04-21 10:52

 今天另案審理偽證庭開庭...不到20分鐘...有錄影光碟證實小孩承認媽媽威脅並指導出庭說法...法官卻跟告發人說未滿16歲小孩沒有教唆偽證問題...犯人逼小孩替犯人脫罪...竟沒有教唆偽證問題...我傻眼了...就這最後一步了...能呈現的證據都出去了...還能怎麼做?

葉鞠萱 (昍業) 104-04-21 11:49
回覆 calotani 的發言內容:

 今天另案審理偽證庭開庭...不到20分鐘...有錄影光碟證實小孩承認媽媽威脅並指導 ... (恕刪)

其實還是回到最跟本的問題
您著重點是在那個案子上, 你製造了過多的官司, 又無專業律師協同只會讓您更不利

委請律師答辯會較妥,畢竟律師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還有開庭時對方是甚麼樣的說詞比較有辦法幫您找到有利的立基點, 會建議您諮詢 

 

sumitomo 104-04-19 17:05

請教各位律師

對方在答辯書上對我方寫了許多毀謗妨礙名譽的字眼

但這份答辯狀是自行掛號寄出的    沒有法院蓋章

這樣的情況 可以控告對方對我方的?毀謗 或是妨礙名譽嗎??

 

楊律師 104-04-19 22:50

民事可以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9 23:53

要看具體內容。

但是若是訴訟上正當之攻防,可能難以主張妨害名譽

阿翰 104-04-19 15:35

律師您好

請教一下,若發文內容同時涉及公然侮辱誹謗,那是否兩者都會成立罪刑?

 

若主張釋字509號的話,若誹謗罪能阻卻成立,那是否公然侮辱罪就會被成立?

(1)發文同時觸犯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為想像競合犯,成立兩罪;但科刑僅就較重的誹謗

     處刑。(參考法條:刑法第55條)

(2)不一定。因為誹謗公然侮辱不同,誹謗是傳述具體或可得具體之事項;公然侮辱則是抽象的

      公然謾罵或嘲弄。能援引釋字509號阻卻誹謗罪成立,並不代表成立公然侮辱罪。是否成立公

      然侮辱,仍然需視發文內容有無抽象的公然謾罵或嘲弄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