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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克SKII 104-04-16 01:34

2/15

是這樣的 當初是他簡稱A自己想把一個急欲脫手東西賣給我

其實二個月前我比較有錢時候就想買 但後來她反悔不賣我

後來他聯繫我時比較貧困又因為機會難得想擁有就馬上答應他匯了全額

結果 當初他說好金額我全額付清(但就當物品尚未送來時候)我就告知他說 不好意思你剛好在我比較貧乏時候來找我 你可以先把1/3匯還給我 剩下我分期嗎? 如果不願意您可以賣給他人沒關係 或是等我錢付清再寄給我 我是因為太喜歡這樣東西才會急著購買

剩下我要分期付款 後來我們也都說好了 之後一個月我跟他說一次還完這金額對我來說還是有點大

[2/16之後他有還我1/3 剩下我下個月付清(3/10然後我下個月有付錢沒付清但有諮詢他同意 也有跟她說如果不接受可以跑法院{就是如果我沒還} 或是乾脆算我便宜一點 是他自己電話與line承諾我說不要那麼複雜就東西還他錢看我付多少就還多少 而且因為東西沒看到實物是看到居家拍的 我當初收到他也有回我說如果不喜歡也能馬上退給他 錢還給我 因為他承諾二次所以我也不疑有他 認為如果未來過不去 還可以把這東西還他 前提當然是我如果沒還完他錢)]

 

3/10時---還款的時間 我主動聯繫 當然有炫耀的把物品給我們共同朋友看

他就說我這東西買貴了根本不需花到一半的錢

我也沒有採信他 只是來電告訴那個賣方 有人這樣說

我從沒因此叫他要我只算我一半的錢 我只有理性詢問1/3金額可不可以在分到下期即4/10在付清(因為怕他不接受 又有問他要不要乾脆便宜算我個一二千

已經1/3金額在分期 因為本來是說下個月就要還完 後來他一聽到我說要

折二千他就說她生氣

因為金額是當初說好價格 還回我買不起可以還他沒關係

他說他可以接受分期4/10再繳清但不能接受我殺價

也說如果不接受這定價請把東西還給他,他還要!我也有同意他 我也有問過他(很慎重的)說請相信我會付清沒有 您可以告我沒關係!

他說不用搞那麼複雜 就把東西還他 然後錢看我付多少就還多少(要不是有這句話我也不敢冒然訂下另個東西 也不會拿他的話來當作一個誠信的依據)

我也認同 也有遵守他諾言在下個月還錢 也表示同意若我付不起

可以東西還他 錢退一退沒差

之後沒想到他跑去跟我們共同的朋友說我很過分 說他對我很好

讓我分期 我有病 很盧又很煩啥的 我就很火 如果你不接受分期 可以說

沒必要這樣子對我吧 本來想說看在他人不錯(答應讓我分期並先擁有東西分

上)後來整個很火 都不想理他 結果我還是有回她說東西就不還他 但是該還的錢還是會還

4/2

後來我發現另一個很好的東西(當然這是我個人消費習慣不好的地方) 他賣我東西當然也不錯 但如果跟他賣我的那東西比就完全相差很多了 由於那個賣家簡稱B是不接受退訂的 所以我付了頭款就是跑不掉只能乖乖繳尾款 就算這是我不考慮後果在先 應該也不影響我跟上個賣家的承諾吧

而且也是因為當初A他說可以退 我才敢冒然向B購買

 

後來我因喜歡就跟B付了頭款 之後一個月因為A他都沒回我3/10幾號最後一個訊息

4/13

他才開始主動催繳我付費 一開始我跟他說你等我有錢一點 然後我先還一千 剩下尾款一併月底付完

後來他好像沒有反對 但我發現我算一算我還是沒辦法負擔那筆尾款

所以跟他商量東西還給他 金額還我 沒想到他竟然反悔(而且是他先惡人告狀我 害我無法與他聯繫 line連看都不看 手機還拉黑 我都打不通)

我本來就想跟他聯絡結果他電話設我黑名單 然後line最後一通訊息連看都沒看

所以我不曉得他這個月給我改成說他說他也找到另外可以替代東西了 所以不還我錢也不能收那物品

可是這樣應該不對吧 像我們買東西(如果賣家承諾不可退 當然就算了)如果承諾可以退(而且當初他自己是說錢要還 也沒有說什麼期限退款是必要還清本來是有說一個月後來3/10他改口說可讓我分二個月 但他也有說只要付不出不用跑法院還是會請我把東西寄給他錢付清 由於他無說什麼時候就不能退物品還錢 而且當時也已經是寄物品一個月後 我理解是就算我倆經過協商延期還款 但只要我付不出 理應物品都可以退回去) 我是付錢的一方 當初他自己說如果分期無法繳納 可以我付多少就 還我多少 而且當初我們也約定最慢二個月內要付完 已經超過時間我也遵守他 遊戲規則 她卻回說不能收了 還說要反告我欠錢不還 反正他意思是我非得還他 當初是他講我壞話害我無法與他取得聯絡(誰被罵會想理對方 再加上我最後一通釋出善意的訊息他竟然不回我 我在想他根本犯了錯還想擺爛)

現在自己有了計劃就要反悔 我老實告訴他我有看上另一樣東西更好 但是因為那個東西我要把跟你交易的東西退還 我才有錢可以購得 就算這個是我衝動 但是我有權利因為你承諾而買更好東西吧

何況A說過買不起可以還他 如果他沒說這句我當然不會找他麻煩

她竟然回我說我成年了應對自己行為負責 那難道她不知道我錢還沒付清 如果沒有要退我錢是不是應該在買的時候先通知我 如我不還錢就把東西寄回 還是選擇繼續分期 但東西以後就無法還他 ,他都未行告知就逕自買東西 明明跟我做的事一樣 還反過來教訓我 我要是知道她不肯還我錢 收我物品我還會衝動買東西嗎?

再者買東西就是服務業 他收了錢他應該要以他承諾為重 收錢的我不能說是老大 但應該就要履行他自己說的規定阿 何況東西退一退 還是他自己訂的不是我說的 我有錄音跟line訊息記錄 請問有無方法可以使他不要跟我追討剩下費用 跟把東西收回還我錢

因為如果今天我已完成分期 交易已完成 或許怎樣都是後話了他還可以說已賣我當初話不算(畢竟他當初也是說還不出 才要還我錢跟我請東西退給他)

如今我還有欠款 我想要用東西還他方式給他 他卻拒絕是他跳票 又不跟我聯繫 這樣我走法院對我是否有勝算 謝謝

此物品非損耗品所以無折舊問題 再者就算有折舊賣家都承諾我付多少就多少

應該沒有誰對誰錯吧!而且當初我都有詢問我很討厭他現在都會說"我當初那麼好心我要是知道你付了錢卻想用分期 我應該堅持收到全額再出貨"可是問題是我都有問過他 是他自己說可以的 連退款收物品也是經過他同意 應該說是他親口承諾的!

還有他是無照營業 這樣對公平交易法有公平?

 標示時間是要讓律師清楚知道對方告知的時間 與答應的明確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6 16: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最後的約定是您會把款項繳清,故而您無片面毀約之權利。

2、不過此類交易糾紛還是要看您有多少證據,倘若相關事證顯示雙方已經合意解約,則您必須將物品返還給對方,對方必須將款項償還您,否則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反之,則必須依約履行。

Janet 104-04-16 00:27

本公司兩名員工(假設為A與B)未經過公司同意,自行承接案件,並完成交易後,被發現可能會被公司他人告發,故自行坦白有私下接案件的行為,公司針對該部分已有處置。

但公司詢問該案件尾款項部分,該AB兩名員工皆稱尚未收到款項,直至近日才將款項繳回公司。公司私下查問該案件業主,業主表示:完工後已立即將尾款50%已開立支票方式拿給A、B員工,並請有詢問是否需開立公司抬頭,A、B員工回復不需要。期間,公司有不停追問款項,A、B員工皆回答尚未前往取款。等確定公司收到款項時,已距離員工拿到支票當下已有相隔10日。並業主告知,支票進入的戶頭是A員工的戶頭。

請問以上行為,A員工是否已經犯了業務侵占罪,支票並沒有進入B員工,是否可一同告發?還是公司需要寫律師函給他們警告並存證。

公司目前已將A、B兩位開除,但兩位並未認為有犯法,針對這樣的員工解雇,公司有何需要注意的地方?

您好:

1.員工於在職期間將公司客戶定單,多次擅自自行接單,可能涉犯刑事業務侵占背信等罪,即使支票並未進入B員工帳戶,依然為共同正犯。

2. 若員工有上述業務侵佔之行為,可依勞基法第12條規定,無須預告而終止勞動契約。貴公司可先行與員工以協商和解的方式,請該員工返還款項;若未能協商成功,可寄發存證信函;若仍未能達到返還款項的效果,可再向法院提出,貴公司可依法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6 19: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對AB提起刑事業務侵占背信告訴,若AB不願與公司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6 1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對AB提起刑事業務侵占背信告訴,若AB不願與公司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小柱 104-04-15 23:38

請問各位律師大哥.大姐......我前天下午心情不好將別人晾在空地上的衣服拿去丟棄,請問這算竊盜罪還是毀損罪?對方不跟我和解,我是初犯會被判很重嗎?

王律師 (王律師) 104-04-16 13:24

你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所以是毀損罪的可能較大。

至於刑度部分,若能盡量爭取對方和解,則可以撤回告訴,就此結案。否則初犯展現和解誠意,犯後態度良好,均有利於爭取易科罰金之刑。

小柱 104-04-16 17:51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所以是毀損罪的可能較大。

至於刑度部分,若能盡量爭取對方 ... (恕刪)

 但是做筆錄時上面是寫竊盜案涉嫌人,這樣他們會以竊盜案偵辦嗎

王律師 (王律師) 104-04-17 16:35

那是因為告訴人告訴時引用的法條是竊盜,這還有區分很多種類之不同,如果你偷取的當下就是為了毀損,那麼跟竊盜要件是有不同的,當然如果你偷取是當下就是為了偷取,後來是因為被發現才改成丟棄,那當然也有可能是竊盜成罪,所以你可以就全部資料(包括上次被問筆錄的內容),找個信任的律師尋求全盤的諮詢。

小寶 104-04-15 20:45

朋友遇到的問題 想請各位律師大大幫忙解答

A想離婚  提民事訴訟告損害賠償(不確定是否是要裁判離婚?)

於是A想找對方多年前的外遇對象 來幫忙當證人做證對方曾經有過通姦的行為

請問已超過刑事通姦罪半年以及民事妨礙家庭兩年的期限了

為什麼他們還需要找我朋友當證人?這樣的證詞會有幫助嗎?

 

 

 

 

 

 

88leander 104-04-15 20:10

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問如雙方共同監護, 其中一方的監護權是否可以委託他人..

目前是我一個人監護..

狀況如下

我是孩子的監護人, 但目前人在外國工作.小孩的媽媽一直想要監護權

但由於媽媽在管教小孩上有些問題, (這部分有學校會談記錄),我遲遲不給

但是小孩常用媽媽沒有監護權為由跟媽媽頂嘴,不服管教.

另外一個我擔心的地方是, 媽媽有提到有時候小孩拗起來管不動,會請媽媽的男友幫忙管教, 擔心小孩與男友有肢體衝突..

這樣的情況下

我想跟媽媽共同監護

1:我人在國外有事情媽媽也好處理

2:小孩也沒藉口頂嘴

但是擔心

1:媽媽將監護委託給男友..由男友管教動手傷害到小孩,監護變成一道護身符

另外請教

若是約定共同監護時可否附加說明不可以委託他人?

或是在法律上如何做可以保護小孩..

謝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監護的目的是小孩最大利益的保護。

你跟前妻還是可以溝通一下,協議得成就儘量協議。

離婚小孩多少會有衝擊,教養上確實會遇到困難,但是要耐心處理。

讓前妻監護也是一個選項,請考慮…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聲請調解,在調解中再將欲約定的項目一併加入,以確保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5 22:47

可以將監護的行使方式及細節仔細寫在協議書中,已降低日後之糾紛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5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單獨監護,不建議您更改為共同監護,避免日後為監護權之歸屬產生糾紛,造成不必要之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88leander 104-04-15 20:05

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問如雙方共同監護, 其中一方的監護權是否可以委託他人..

目前是我一個人監護..

狀況如下

我是孩子的監護人, 但目前人在外國工作.小孩的媽媽一直想要監護權

但由於媽媽在管教小孩上有些問題, (這部分有學校會談記錄),我遲遲不給

但是小孩常用媽媽沒有監護權為由跟媽媽頂嘴,不服管教.

另外一個我擔心的地方是, 媽媽有提到有時候小孩拗起來管不動,會請媽媽的男友幫忙管教, 擔心小孩與男友有肢體衝突..

這樣的情況下

我想跟媽媽共同監護

1:我人在國外有事情媽媽也好處理

2:小孩也沒藉口頂嘴

但是擔心

1:媽媽將監護委託給男友..由男友管教發生動手傷害到小孩,監護變成一道護身符

另外請教

若是約定共同監護時可否附加說明不可以委託他人?

或是在法律上如何做可以保護小孩..

謝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聲請調解,在調解中再將欲約定的項目一併加入,以確保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88leander 104-04-15 19:40

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問如雙方共同監護, 其中一方的監護權是否可以委託他人..

目前是我一個人監護..

狀況如下

我是孩子的監護人, 但目前人在外國工作.小孩的媽媽一直想要監護權

但由於媽媽在管教小孩上有些問題, (這部分有學校會談記錄),我遲遲不給

但是小孩常用媽媽沒有監護權為由跟媽媽頂嘴,不服管教.

另外一個我擔心的地方是, 媽媽有提到有時候小孩拗起來管不動,會請媽媽的男友幫忙管教, 擔心小孩與男友有肢體衝突..

這樣的情況下

我想跟媽媽共同監護

1:我人在國外有事情媽媽也好處理

2:小孩也沒藉口頂嘴

但是擔心

1:媽媽將監護委託給男友..由男友管教動手傷害到小孩,監護變成一道護身符

另外請教

若是約定共同監護時可否附加說明不可以委託他人?

或是在法律上如何做可以保護小孩..

謝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聲請調解,在調解中再將欲約定的項目一併加入,以確保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4-15 19:07

這個月駕駛 大貨車 因為倒車不慎撞到停在路旁的轎車未停在停車格內也沒擺放警示標誌  因為我並無任何感覺當下就離開現場 後來警察通知才知道我倒車撞到車了 當下馬上和車主和解 還是被開了一張肇事逃逸無人傷亡的紅單  需要吊扣駕照1個月  目前申訴中  申訴資料有監視器影片 和解書 和當事人願意未我證明我非惡意肇事逃逸的書面資料還等....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也算肇事逃逸嗎  這申訴成功的機率高嗎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一下  駕照我吃飯的工具對我很重要

小蔡 104-04-15 17:03

台中房子原是我父母名下因家道中落,房子遭到法拍,當時因家中還有其他債務,其他家人不願用自己名子買回房子,最後由母親友人先買回,再經有我工作半年多取得在職證明,重新貸款買回(原240萬增額貸款至280萬,40萬還母親債務)至今已繳8年多並由銀行帳戶扣款,今年因我二姊在新竹租約到期,二月時我許諾我二姊可以回台中住,但三月時他未經我允許私自粉刷油漆破壞家中裝潢,所以我請他搬走,如今我二姊聲稱法拍前,他有對家裡付出,又因房子為同一地點所以他有權使用,所以不願搬出且惡言相向並聲稱要長期居住,要讓我賣房子也賣不出去,請問律師我要如何請他搬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5 22:52

可以終止使用借貸合約後請求對方遷讓房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5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發存證信函終止您與姊姊間之使用借貸契約,再提起訴訟請求所有物返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Katia 104-04-15 16:11

跟外籍先生準備離婚,由於監護權問題(目前小朋友快四歲,男生。對方想共同監護,這樣他才能留在台灣,但我想單獨監護),已訴請離婚。也因為家暴,目前通常保護令開庭中。

孩子出生以來,都是我在照顧小朋友,平常上班就是由娘家照顧,目前有上幼稚園,都是娘家在接送,偶爾我也會接送。下班後,都是我跟小朋友一起寫學校的作業跟說故事。雖然對方也滿疼小孩,但不常照顧小孩子。再加上對方中文不是很好,跟小朋友在一起時,有時會需要我做翻譯,小朋友只會說中文。

雙方都有工作,但我是正職,偶爾需要出差(不用過夜)或加班(但次數大概一年僅會兩三次),他是兼差英文老師,算鐘點的,上課時間不一定,寒暑假都常都是時數都會減少。收入我比他多。房子是婚前買的,在我名下。

目前因家暴我跟小孩住在娘家,但因為娘家跟我家是在對門,所以小孩子常常放學後會過去找對方。對方現在採取討好政策,常常買玩具給兒子,順著孩子的意。而我跟娘家則是按平常生活一樣,小孩不對時,還是會管教小朋友(罰站跟講道理)。有朋友說我們這樣會讓小朋友更親向爸爸。也有人說法官會因為他沒監護權就不能居留,不能居留就不能看小孩,而同情他。

想請問我爭到監護權的機會大嗎?另四歲的小朋友會需要出庭嗎?若是他在法官面前說想跟爸爸,這樣對我們不是很不公平?
煩請律師回覆,感恩。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15 16:33

 您好

           監護權的部分,會依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加以判斷!具體內容包刮:親職能力、教養能   力、經濟能力、支持系統、被監護人意願與照顧情形評估!

        歡迎來電進一步討論個別問題!

                                                陳律師0972367907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官會先透過社工去進行訪視,以便了解雙方之家庭狀況及小孩之意願,所以可能需等訪視報告出來後,才會比較明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5 22:30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且法院亦會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對方縱使爭取監護權,在沒有其他不利於小朋友之情況下,判給您之機會還是很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5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家暴之情形,可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於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時,可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有機會可爭取監護權之,判斷標準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故建議您應提出對方不適任監護權證據及您較為適任監護權人之資料,如穩定工作、較佳生活環境及較完整之教育計畫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16 16:24

您好,就您提供的說法,初步判斷您取得子女監護權的機會比較高,建議您持離婚訴訟之資料,同時向法院聲請閱卷,然後尋求律師協助開庭較宜。

以上,如有進一步之需要,歡迎與我聯絡,梁律師

Eddie 104-04-15 15:55

位在基隆,有時間上不便,目前有中古屋違建問題,煩請有處理經驗的律師提供聯絡方式,mail、電話或line,謝謝

eric 104-04-15 11:58

黑色橢圓是我  騎機車

黃色方塊是行人

車禍地點的路口  沒有監視器  也沒有號誌

我在前一個路口  有違規迴轉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算在肇責裡?

前一個路口車禍地點  約40m~50m

請問律師  這張圖片看起來  誰的肇事責任較大?

還有上調解委員會  會很麻煩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5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楊律師 104-04-15 23:32

我認為雙方都有過失的可能性比較大

沉默 104-04-14 20:39

請問陳情狀是要自己手寫嗎? 還有陳情狀如果是請律師擰好草稿  這樣沒關系嗎?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14 20:46

Dear 沈默,

請問您是要向誰陳情,陳情並無特定的形式,但如果有法律管道救濟(例如異議、訴願時),建議還是在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28

不管任何之狀子,都沒有規定一定要律師寫。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沉默 104-04-14 21:55

關於妨礙性自主的求情書 我是受害人  想替被害人  也就是替男朋友 陳情
陳情書已經請律師擬好草稿了  只是怕說  請律師寫的  就不算陳情書 
 那請問陳情書的狀子是要怎麼列印 用哪種紙張?  還是手寫.?
請問陳情書還沒達成和解  可以先寄出嗎? 因為到現在不知道我方父親到底要不要和解

一、既然已經找了律師就要相信你的律師

二、狀紙貴乎感人,而且要思考可能的效果…既已找律師,你的律師應該要跟你解釋才是…

三、我本身是習慣讓當事人懂多一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沉默 104-04-14 23:26

律師 不好意思  因為我方本身就有一個法扶的律師 但是法扶是我父親那請來的

但是現在我想幫我男朋友也就是被害人求情  我是受害人  因為妨礙性自主  現在一罪一罰的關係 加上是我自己要替我男朋友求情。

所以陳情書 我是請另一個律師來幫我擬草稿的 因為已經麻煩他夠多問題了  所以才來這裡詢問 

可以請問您  陳情書的紙張  是哪一種紙嗎..?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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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Kevin 104-04-14 13:15

被告某甲因檢察官詐欺罪嫌提起公訴,經一審判決六年八個月有期徒刑

被告上訴到第二審法院係屬中。

問題一、觀念上記得二審有加重或減輕量刑的可能,就被害人立場,可以提出任何書狀給檢察官或法院,請求加重原量刑的可能嗎? 如果有,應提起何書狀,向何人提起?

問題二、今因刑庭一審判決,已開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做為被害人應否填寫何書狀確保自身權益? 因為對方律師一直寄送答辯狀予被害人。

以上問題,特來此版請教相關專業,先預先感謝您的耐心回答,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未上訴,則本件會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也就是法院不能判得比一審重,而您既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則您也可以再針對附帶民事之部分提出書狀來補充並反駁對方之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0:38

問題一、觀念上記得二審有加重或減輕量刑的可能,就被害人立場,可以提出任何書狀給檢察官或法院,請求加重原量刑的可能嗎? 如果有,應提起何書狀,向何人提起?

如果檢察官沒有上訴,在僅有被告上訴之情況下,基於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不會判更重。

問題二、今因刑庭一審判決,已開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做為被害人應否填寫何書狀確保自身權益? 因為對方律師一直寄送答辯狀予被害人。

既然附民已經提出,可以撰寫準備狀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51

民事部分建議撰寫準備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15 07:09

1. 同上諸位大律師所述,若檢察官未上訴,您最多就是具狀請求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

2. 您說收到的答辯狀是否是針對附帶民事?若是,就請針對對方答辯狀具狀回應,若不之如何回應,可請求律師協助撰狀乃至於爾後民事開庭訴訟代理

阿翔 104-04-14 12:13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第一次酒駕是2015年2月17號被攔查酒次測值是0.69被判緩起訴

第二次我酒駕在2015年4月12晚上第2次被抓到

酒測值是0.56

為了閃避行人發生車禍行人輕傷正在和解

這次有去地檢署開簡易庭但是檢察官沒有說甚麼刑責說回家等候通知

這真的讓我很緊張

想要請問各位律師大大可以大概給我一個底

大概要罰多少錢?或是要被抓去關要被關多久?有沒有辦法易科發金?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免費通話亦或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此類刑事案件備足豐富實務經驗提供與您分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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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4-04-14 14:50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況 二次酒駕

             而且第二次還撞到人 酒測值也很高

             你擔心需要入獄服刑的部分 確實很可能成真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先與被害人和解,才能盡量把刑責降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0:58

您好,建議趕快跟拜害人和解並簽具和解書及撤回告訴狀,因為您已經是第二次酒駕了,檢察官應該會直接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阿翔 104-04-20 08:0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趕快跟拜害人

如果被害人拖到了起訴之後才給我和解書跟撤回告訴狀,這樣會對我的判決有甚麼影響嗎?

eric 104-04-14 11:20

你好:

最近遇到一個自摔的事件,希望律師給些建議。

對方於星期二自摔星期三到警局報案,警察調閱路口監視錄影確定我有經過那一段路(因為本人車色較凸顯),星期五警方請我到案說明。我也表示當時轉彎時有打方向燈也於十幾二十公尺前就切入機車道,當時並無看見有任何的機車後方,而且我的車輛並無任何擦撞痕跡。

之後對方有來電表示有證據證明是因為本人車輛造成他自摔,當下也覺得說既然是自己造成的那就來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但對方卻不願意還請黑道背景的人及派出所所長關切,因為我執意走調解因此就往調解委員會去處理,當下也去保險公司請保險公司協助處理,

第一次調解保險公司未到場也就草草結束,第二次調解時對方要求受傷及財損的部分以及三個月工資,保險公司也表達願意三萬和解,對方並不接受。第三次調解時對方又再增加六個月的薪資,也就是九個月的薪資賠償。三次調解下來覺得對方好像在敲竹槓,再加上三次調解都沒拿出所謂的證據證明讓我不禁懷疑?

最近接獲到警方的來電告知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也請我到案作筆錄。目前與警方約時間到案作筆錄

請問這樣的案件我該如何處置?

楊律師 104-04-14 13:08

對方是否是因為妳車輛而自摔

這很有疑問

sally 104-04-14 10:48

因家裡糾紛,媽媽跟爸爸原本一起合開公司,媽媽在公司銀行貸款之下幫爸爸(公司負責人)代簽名為公司解決財務困難,那時父親人在大陸的公司,無法回台簽文件,所以幾次都是母親代簽名,那時已經是幾年前的事(大約2008年,且是夫妻關係),之後爸爸不滿媽媽提出家暴離婚(2012年事件)而對媽媽提告"偽造文書"的刑事等罪名,幾次開庭後,地方法院判媽媽 偽造文書罪名為:

" 五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每日一千元,可上訴。"

母親對這次的提告並沒有聘請律師,只有請律師寫訴狀,每次都是自己出庭為自己辯護作證。

討論之下,決定要再上訴,請問

有必須要請律師作辯護嗎? 繼續上訴需要費用嗎? 該如何處理上訴? 此案件沒有證據證明偽造文書簽名屬誰,但在公司被父親霸佔之下,沒有人願意為媽媽作證人家暴離婚後也沒有拿到任何撫養費及夫妻財產共有的財務,這些媽媽不予追究,只求這次案件能夠還公道,在此,想請各專業律師能夠誠心的給予有力的建議,替媽媽爭取僅有的權力。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上訴需針對原審判決理由來上訴,且在程序進行中,應聲請調查相關事證,才比較有改判之機會,當然被告有委請律師之權利,律師可以在訴訟上予以協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律師 104-04-14 12:05

請在收到判決書翌日10日內先向判決地院提刑事聲明上訴狀(無須繳費)

不然刑事判決就確定了

上訴理由最好請律師寫比較妥適

至於要不要請律師辯護就看妳們能力與意願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提醒您務必遵守上訴期間向法院提起上訴,以免判決確定而無法再循通常救濟途徑;建議您可委任律師進行閱卷,以釐清全案卷證,並進一步規劃上訴理由及辯護策略。至於夫妻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的部分,依據法律規定,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醒您務必儘早行使權利,以免罹於時效。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14 14:54

 您好

   建議您至少委請律師撰寫上訴理由狀,以維權益!

 

                           陳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0:49

若不服原判決,建議您母親趕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以避免判決確定後就必須要執行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56

若不服原判決,建議趕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的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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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腸包小腸 104-04-14 00:32

你好,我在4/13於學承電腦,在服務人員告知學費每月3000元,還能另外每月申請政府就業輔導補助金3000~9000元的情況下簽定下列合約

信貸申請書/契約書(有學生證與健保卡影本,無身分證件影本)(36期,每期3000元)

補習服務契約書(修業時間為104/4/19至104/8/19,開課日為4/20)

排課表

報名費100元

現在感覺受騙簽下信貸,想撤銷以上所有合約,想請問:

身分證件影本情況下,信貸合約是否成立? 如果已成立該如何撤銷? 現在撤銷是否違約?需要付違約金嗎? 該如何確認合約撤銷個資與當時簽訂之合約紙本是否該取回? 需不需要印上作廢或是撤銷等字樣?

以上麻煩律師幫忙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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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早上9:00打去遠東商銀詢問

服務人員說“目前完全沒有資料”,但我除了要在之後照會中拒絕,還必須要跟補習班取消課程才算完成

請問除了取消是否還需要跟學承要求其他後續的證明?

補習班有使用詐術,例如提供錯誤資訊,使得你認為可以取得政府補助,而事實上沒有辦法取得補助,則你可以根據民法第92條規定,以存證信函或在可以保有證據的方式下撤銷意思表示。

至於關於個人資料部分,你可以同時以書面告知要求停止蒐集、處理及使用你的個人資料。不過,因為你與對方之間曾有契約關係,對方仍可依此關係表示得合法保留你的個人資料

楊律師 104-04-14 13:18

你這要快點跟補習班於開課日前聲請退費(用存證信函方式告知)

amc++ 104-04-14 00:05

您好  敝姓蔡

在今年104年一月三日時在騎車回家途中,在道路上因前方車子煞車,而右側有2台汽車前後並排停車,當時我車速約30~40,所以我有慢慢的煞車騎至另一車道

在騎至另一車道時,後方有台汽車,撞到我的摩托車,導致我車子向前滑行撞到前方要煞車的車子,並倒下。然後撞到我的摩托車的那台汽車,就跑走了。

那裡距離綠燈尚有約20公尺距離。現場有一位先生有看到撞我的車子的車牌號碼。

而當場有報警,請警察來做紀錄。並留下我撞到的鄭姓車主和我的資料。而看到撞我車子的證人先生,有答應要幫我作證。

回到家時,又去了醫院作檢查,醫生有說是右腳有挫擦傷,並申請了診斷證明。

約在一月中時,警局負責此案的唐警員,有打電話通知說,找到撞到我的車主了,並叫我和鄭姓車主到派出所詢問相關事項。

可是那位黃姓車主說,他當時是把車子借給朋友陳先生。

於是唐警員,有另外再詢問黃姓車主,他那位朋友陳先生,當時陳先生說他會負責賠償

一月中左右因家父過世,在處理喪事,所以沒和撞我的那位陳先生連絡。

二月時有聯絡到撞我的那位陳先生,他說他很忙要加班,沒有空。三月時找陳先生要處理此案時,也是說,他沒空。而一拖就拖到現在四月。

找了負責的唐警員,卻一直說要我們三方先去申請調解。當二次調解不成時,再提告

負責的唐警員,叫我去申請『交通大隊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然後到區公所申請和解

交通大隊因為唐警員,還沒把當時肇事的黃姓車主的朋友,陳先生資料上交,所以在『交通大隊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有一欄是空白的。

導致一天的時間都在跑交通大隊 >> 交通分隊 >> 派出所,無限循環。

最後到區公所申請時,承辦的負責人員說無個人資料是無法申請調解的。

而聯絡撞我的陳先生,一樣是說是沒時間。

 

請問律師,遇到這個問題,請問我該怎麼解決呢。

謝謝您。

 

 

 

建議你先向警局表示要對陳先生提起傷害告訴,警方如果要求你先調解,你可以表示你不想調解,警局無法不接受你的告訴。接下來,警方會通知那位陳先生到警局接受詢問。如此一來,那位陳先生就不會再找一堆理由,拖延時間了。

Dino 104-04-13 23:32

104年過年前,婦幼警察隊警方親自登門送通知書來家中,請我到警察局作案件調查,因為不知道是因為什麼事情,所以有點懷疑是否是詐騙,去了婦幼警察局之後,警方給我看了一份由Facebook社群網路的私人聊天室內容列印下來的資料,內容是一位國中女學生與一位跟我在FB上用同名字的人在對話,但那個人不是我,大頭貼照片也不是我所使用的,我更不認識這位國中女學生,對話內容是一些猥褻的話語,但女學生所打的內容都內馬賽克蓋掉看不見,只看見那位跟我同名字的人所打的內容,詢問警方後得知是此國中女學生上網跟人聊天,發生這件事後到學校告知老師,然後老師到報案才爆發此事件,然後因為我不知道為何我會涉及這件事,我想更詳細看那份資料的時候,警方就收走然後說我一定要當天做筆錄才讓我在看那個資料,學問警方任何事情也都不做正面回答,只說我涉及一件性侵害案件,我是犯罪嫌疑人身分,並且還拐彎抹角的說這不關他的事,要不要做筆錄是我家的事,不做筆錄就不讓我知道更詳細的內容,讓我覺得事情非常詭異,一度懷疑是被栽贓,之後還是由母親陪同作了筆錄之後離開;4/13突然接到法院的傳票,內容是請我4/20至偵查庭,案件為妨害性自主罪,我變成被告身分。

關於突然發生的這件莫名其妙的事,想詢問律師們,我怎麼會涉及這樣的案件?在FB社群網路上跟我使用同樣名字的人也會涉及並列為被告嗎?上法院我需要準備什麼東西或證據來證明我是清白的嗎?但是我什麼都沒做也拿不出什麼證據吧?口頭說明會被接受嗎?當天上法院我應該獨自前往還是由家人陪同呢?此事件我會不會是被栽贓或誣告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14 06:30

1. 妨害性自主類型包括性交與猥褻,若沒有這2個行為,是不會成立的。

2. 您可提出您fb上的帳號證明那不是您本人。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於警局製作筆錄後,應係收到地檢署之傳票,基於偵查不公開,僅被傳喚之被告及辯護人得以進入偵查庭,因此您的家人是無法陪同進入偵查庭,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於接受偵訊前,應先與律師討論。至於臉書帳號的部分,您應設法釐清帳號並非由您使用。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FB上面與對方對話的人不是你,你可以在偵查庭中表示係他人與你同名而已,你並非該行為人。另外,你可以請求檢察官FB及電信公司調查對話時間該行為人的IP位址及IP使用人資料,以證明該人並非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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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行自主為重罪,建議委任律師偕同答辯。

另外,建議聲請調查對自己有利之證據,比如說聲請調閱臉書ip資訊,以證明字清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57

究竟證據有哪些?畢竟在偵查的時候基於偵查不公開,您可能無法掌握偵查機關所擁有之資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以分析究竟是要為無罪答辯抑或是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阿E 104-04-13 22:33

想請問一下 我今天在公司上班 本來我上班時候都有盤點 東西都沒有少

結果今年4月2號被公司調回去總店上班 來接手的員工也沒有交接 

陸陸續續就開始發現少東少西 在沒有監視器證據下 公司是否可以告我

業務侵占呢?! 因為我也要離職了 那間店平常就我跟來接手的員工輪替

之前都沒有少東西 我走了以後開始少東西 而且是每天都少 所以公司

現在要告我業務侵占 請問我這樣子構成業務侵占嗎? 如果沒有我該如何

保護好我自身的權益 麻煩律師們幫幫忙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3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回總公司時,前手並沒有確實交接給您,您可爭執之前貨款或貨物即無確實交接,故您接手時之狀況就如同您所描述之情形,基於無罪推定,若公司主張您有業務侵占,需要有更確實之證據唷。

另外,建議您不要恣意與公司簽和解書,若不小心沒有注意到文字上的意義,可能會讓自己的處境更不利唷。

阿E 104-04-13 23:2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回總公司時,前手並沒有確實交接給您,您可爭執之前貨款或貨物即無確實交接 ... (恕刪)

那我請問一下 現在公司就卡再從4月2號發生這些事情到現在為止 我主張調閱監視器查看

可是公司一直遲遲沒有動作 我明天就要去簽離職單 這樣子事後公司如果因為少東西要求我賠償

我該如何維護我自身的權益呢!? 這種情況我是否要請律師幫忙我處理呢?! 因為公司處理方式

實在讓人覺得有問題 除了少東西也少了將近5萬塊的現金 也到現在都沒有處理一直拖到我要離職

想請問這些問題我該如何處理 會比較妥善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3 23:30

建議您將要求公司調閱監視畫面或調查其他證據之對話錄音起來,若日後公司若真的提告,亦可以此說明您及欲尋求真相,只是公司一昧拒絕。

委任律師需要一定之成本,您可考慮並斟酌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3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在尚未釐清責任前,不建議您簽任何書面資料,避免公司以您簽之書面資料,作為證據,對您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E 104-04-13 23:3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在尚未釐清責任前,不建議您簽任何書面資料,避免公司以您簽之書面資料,作為證 ... (恕刪)

那我了解了 感謝律師的解答 如果有需要我會撥打你們的電話請求幫助 謝謝解答!!

Joanna 104-04-13 20:23

律師您好,




日前我於人力銀行網站上投遞履歷,不久便接獲一封e-mail,對方自稱透過人力銀行看到我的履歷,說有適合的職缺,兼職可增加20000~50000收入,於是我在1/10跟對方聯絡,對方跟我說是線上博彩,每個禮拜客人輸贏結算兌匯,存取金額大,帳戶不夠用,公司要找配合提供帳戶給客戶下注,一本帳戶月領12000,一個禮拜領2000,一開始有想說是否人頭戶,因為本人在澳門工作就是在賭場工作,所以當時不疑有他,就依照對方的只是於4/8寄了四本存摺跟卡過去,也將卡片密碼改為他們指定的密碼,當時想說就算被騙,帳戶也是好幾年前申請沒在使用的馬上把帳戶停止即可,沒想到今天4/13便接到兆豐銀行打來的電話,說我的戶頭不正常交易被列為警示戶頭了,連忙趕緊打去其他三家銀行要掛失,他們都告知我都被停止服務了,今日4/13下午我也直接到家裡的大警局告知我遇到這樣的事情,他卻只叫我到戶籍地報案,剛剛我已經先上165反詐騙報警,晚點應該就能到家裡附近的警局做筆錄,那我現在應該要怎麼辦,會不會吃上官司,或是我應該還要做些甚麼?因為我過陣子還要再回澳門工作,怕會有所影響!!!!



我有上網查詢了很多相關資料,有看到一些人說就算我去報警也沒用!但是因為現在警方還沒主動找我,那我今日主動先行報案有用嗎?



我立即打電話掛失是不是也於事無補了?



現在我應該要怎麼做才能將後續傷害降到最低

 

懇請大家的幫忙!!!!!!

葉宏 104-05-05 16:07

我遇到的狀況跟妳一模一樣,同批人所為跟檢察官訊問時一五一十的交代清楚應該是不會有太大的問題的,我當時他們詐騙集團用line面試時還教我遇到了怎麼回答檢察官當時是叫我說遺失或被偷走了,所以我也因為照他們教的說才最後被起訴,最後是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認為我有悔意所以判緩刑,給妳參考,若是在訊問時妳就老實交代過程應該是不會有太大的事的。

妳當初寄出後如果馬上告知銀行帳戶遺失停止帳戶就不會有事了但是現在已行不通,找警察沒用,妳現在只有等被害人出現報案了,等分局偵察隊的詐欺承辦人員跟妳聯絡時再去跟他們交代清楚了。老實說才會沒事,要是說遺失或被偷時檢警一定會問那妳密碼對方如何知道還去提款,那樣說只會像我狀況一樣落得被起訴處分。

妳可以去戶籍地分局先備案說明妳的帳戶被詐騙集團騙去當人頭戶了,如果妳有收到了詐騙集團匯給妳的錢的話那妳就糟糕了,會像我一樣被當幫助犯起訴,若您完全沒拿到半毛錢的話就可以去報案,說妳的帳戶被騙去當人頭戶,並把過程都交代清楚了。應該就沒事了,但是妳如果有拿到了錢,那就請妳乖乖等警方通知妳吧!妳要去跟被列為警示帳戶的銀行問清楚是那個分局通報的再趕快跟該分局聯絡瞭解狀況,看是否是被害人報案,所以你被凍結帳戶,這點很重要,因為以後要解除還是會經過警分局,所以最好主動聯絡瞭解,不然之後的等待會非常的久喔!

PS.現在打電話掛失已沒意義,因為妳是自己寄出的,所以妳其他帳戶都算是衍生的管制帳戶。

阿忠 104-05-28 18:59

請問葉宏大哥

我的狀況也是差不多

請問您當初的緩刑是多久呢?

可否易科罰金

佳佳 104-07-05 22:02
回覆 阿忠 的發言內容:

請問葉宏大哥

我的狀況也是差不多

請問您當初的 請問您案子到最後怎麼結案?起訴?易科罰金?我現在也卡這個問題.........感恩

 

嗶仔 104-04-13 18:28

某甲與某以及某丙等數人合資購屋,某甲所占資金10%,其餘70%由某乙分別逐年向某丙等人陸續買回持分,僅於20%為其餘某丙等人持有;至今已有20餘年,期間,某丙未經某甲及某乙等人之同意,擅自將一樓店面、2-4樓住家及地下室轉租他人供開店、學生分租及停車使用,每半年幾十萬租金收入不等,所獲從未與其餘30%之持有人平分,在此期間,某甲及某丙等曾要求某乙以市價買回其個人應有持分,如按市價估算,設動產市值1500萬,則某甲如將自己持份讓售與某乙的話,要求某乙應以150萬買回其持有部分,惟某乙僅願以半價買回,故某甲認為財務有損而談判破裂遂至今仍僵持不下。

 

試問,1.某甲之出租行為是否適法 ? 其需否與其餘合夥人均分租金收益 ?

      2.某乙如欲取得其應有持份市價金額,除與某乙協商外,尚可採與那

        些法律行動以主張其權益 ?

 

律師大大撥冗答覆,不勝感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3 19: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先釐清,目前動產產權登記的狀況及當初合資的合夥約定為何?及相關的事證,否則無法分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重點在於如何證明有合夥關係存在,要證明後才能夠再主張利益分配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3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目前房屋登記所有權狀況為何,為單獨所有或分別共有,若為分別共有,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嗶仔 104-04-15 00:50

 

回覆房律師

房屋所有權登記為該人 ( 即某乙 ),但內部有訂立合夥購屋契約,且合購目的以賺取租金收益為前提,並每人均攤房貸,且每人自備款亦均攤,貸款年數約15年,於房屋購入後分租他人時,並以租金收入作為每人捐攤知還款額,這是否足以證明租金可以參與分配 ?

曾要求該房屋名義人 ( 某乙 ) 將房屋持分1/10分割與某甲但某乙均藉故推託,最後索性換掉電話,往後一再詢問可否分得租金利益時,均推稱尚未繳清房貸,尚無獲利等情,請問房律師,原本基於購屋轉租獲利均分為前提而信賴某乙以其名義購屋,如今分文未分,可否告某乙背信 ? 可有刑事可告 ?

嗶仔 104-04-15 00:51

 

回覆曹律師

房屋所有權登記為該人 ( 即某乙 ),但內部有訂立合夥購屋契約,且合購目的以賺取租金收益為前提,並每人均攤房貸,且每人自備款亦均攤,貸款年數約15年,於房屋購入後分租他人時,並以租金收入作為每人捐攤知還款額,這是否足以證明租金可以參與分配 ?

曾要求該房屋名義人 ( 某乙 ) 將房屋持分1/10分割與某甲但某乙均藉故推託,最後索性換掉電話,往後一再詢問可否分得租金利益時,均推稱尚未繳清房貸,尚無獲利等情,請問房律師,原本基於購屋轉租獲利均分為前提而信賴某乙以其名義購屋,如今分文未分,可否告某乙背信 ? 可有刑事可告 ?

嗶仔 104-04-15 00:52

 

回覆謝律師

房屋所有權登記為該人 ( 即某乙 ),但內部有訂立合夥購屋契約,且合購目的以賺取租金收益為前提,並每人均攤房貸,且每人自備款亦均攤,貸款年數約15年,於房屋購入後分租他人時,並以租金收入作為每人捐攤知還款額,這是否足以證明租金可以參與分配 ?

曾要求該房屋名義人 ( 某乙 ) 將房屋持分1/10分割與某甲但某乙均藉故推託,最後索性換掉電話,往後一再詢問可否分得租金利益時,均推稱尚未繳清房貸,尚無獲利等情,請問房律師,原本基於購屋轉租獲利均分為前提而信賴某乙以其名義購屋,如今分文未分,可否告某乙背信 ? 可有刑事可告 ?

Joanna 104-04-13 17:45

律師您好,


日前我於人力銀行網站上投遞履歷,不久便接獲一封e-mail,對方自稱透過人力銀行看到我的履歷,說有適合的職缺,兼職可增加20000~50000收入,於是我在1/10跟對方聯絡,對方跟我說是線上博彩,每個禮拜客人輸贏結算兌匯,存取金額大,帳戶不夠用,公司要找配合提供帳戶給客戶下注,一本帳戶月領12000,一個禮拜領2000,一開始有想說是否人頭戶,因為本人在澳門工作就是在賭場工作,所以當時不疑有他,就依照對方的只是於4/8寄了四本存摺跟卡過去,也將卡片密碼改為他們指定的密碼,當時想說就算被騙,帳戶也是好幾年前申請沒在使用的馬上把帳戶停止即可,沒想到今天4/13便接到兆豐銀行打來的電話,說我的戶頭不正常交易被列為警示戶頭了,連忙趕緊打去其他三家銀行要掛失,他們都告知我都被停止服務了,剛剛我已經上165反詐騙報警,晚點應該就能到家裡附近的警局做筆錄,那我現在應該要怎麼辦,會不會吃上官司,或是我應該還要做些甚麼?因為我過陣子還要再回澳門工作,怕會有所影響!!!!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4 21:5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必須檢附相關包含遭欺騙的事證給員警。 2、目前您會遭列為犯罪嫌疑人,在申辦帳戶、出國等都可能會受有影響。
Joanna 104-04-15 00:3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必須檢附相關包含遭欺騙的事證給員警。 2、目前您會 ... (恕刪)

今日4/14已置警局製作筆錄!也提供相關檢附!警方只要我等!所以我現在真的只能等了嗎?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4-15 12:08

您好,本人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高雄及屏東地檢署檢察官,邵勇維律師

賴id ncc101ds  亦可委任律師,有關出國請假部分,委託律師跟法院、檢警聯繫,以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通緝

無罪答辯的例稿給您參考。

帳戶變成人頭帳戶?!─這個是在法律諮詢家最常見的問題,有時候一天就有兩三個人詢問,其類型大概可以分為
(一)找工作被騙
(二)小額借貸被騙
(三)存摺跟提款卡遺失(最近這方面的答辯少見了)
萬法歸一,其實無罪的答辯原則很簡單,就是如何說服法官你確實被騙?或遺失
勇公綜合以前當檢察官的經驗(無罪經驗、不起訴處分的經驗)以及最近律師辯護的經驗,分析答辯原則如下:
(一)提出資力的證明,簡單的來說,就是讓法官知道你確實有一定的財產,不需要淪落到賣帳戶的地步,舉證方法,提出在職證明、國稅局的財產清單、存摺、定存單、權狀等可以證明你有財產的方式。
(二)被騙的證明:例如詐騙的網頁、詐騙簡訊詐騙line訊息、郵寄的收據、甚至也被詐騙集團騙錢,自己匯錢的紀錄。
至於要不要請律師?如果想要增加勝率,可以請。若經濟上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或精神障礙等情況,可以申請法律扶助。
以下提供制式化例稿,僅供參酌。

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最高法院40年臺上字第86號判例意旨參照)。且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同院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參照)。
次按刑法上之幫助犯,係指以幫助之意思,對正犯資以助力,而未參與實行犯罪行為者而言,非但行為之外形須可認為幫助,更須與正犯間有犯意之聯絡。若幫助之人並無違法之認識,則其行為縱予正犯以助力,尚難遽令負幫助之罪責(同院20年上字第1828號判例意旨參照)。
公訴意旨認被告OOO涉有上開罪嫌,無非以證人即被害人之證詞、匯款之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帳戶基本資料及歷史交易明細資料、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案件紀錄表等,為其論據。惟被告堅決否認有何幫助詐欺犯行,辯稱伊找工作時,對方要其伊將帳戶郵寄至該公司等語。是本件之爭點,在於被告行為時主觀上有無幫助之故意,亦即被告在交付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等物時,是否明知所交付之物,將為他人利用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並有意使其發生(直接故意)?或可預見所交付之物將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而仍容任該等情事發生(未必故意)?
經查:被告確實因找工作郵寄上開帳戶,此有宅急便寄貨單乙份在卷可查。又被告確實有收入,此有被告國稅局102年度所得財產清單在卷可稽。足認被告案發當時確實有固定之工作及收入,衡以一般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所能獲得之報酬均屬有限,又極可能於事後遭受刑事追訴處罰,故一般幫助詐欺之行為人,多無正當職業與收入,被告既有正當工作及固定收入,但尚難認其即有甘冒如遭查獲之風險,而
出售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之必要。又參以現今社會之經濟活動甚為多樣,實難苛求參與者應對各式經濟活動有深入瞭解,且詐欺集團詐騙被害人之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其詐騙所得之物除一般認知之金錢外,為達其最終保有詐騙之所得,甚至連帳戶、提款卡等物,亦可能成為詐騙之標的,是被告因經濟壓力致落入詐騙集團以工作為餌之圈套,遭騙走上開帳戶之提款卡及密碼,亦非無法想像之事。再者,近年來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政府雖不斷宣導防詐騙之觀念,提醒民眾切勿
聽信任何不明人士之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轉帳、匯款,報
章雜誌及新聞媒體亦時常報導民眾遭詐騙集團騙走大筆金錢之案例,社會上仍有為數不少之人遭詐騙得手,其中亦不乏在社會上有相當地位或受過相當教育之人。何況被告為原住民,居住於窮鄉僻壤,資訊較不發達,年紀又輕,
,其對於社會狀況之瞭解,衡情應較一般具有正常智識經驗之人為低,自難以其在無法確認對方真實姓名年籍之情形下,仍逕自將重要之金融帳戶金融卡及密碼交付他人之疏失行為,即遽以推認被告主觀上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存在。又本件詐騙集團,已遭查獲,則本件被告於交付
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之時,是否具有幫助詐欺
之不確定故意,實顯有合理之懷疑。

亞諾 104-04-19 21:49

 我們可以一起找律師來處理嗎?我和你遇到同樣的問題,我是在報紙看到有銀行貸款的專案,對方要求我繳交存摺封面和雙證件影本及提款卡(密碼),對方還用大眾銀行的客服電話跟我確認資料無誤,我現在戶頭已經變成警示戶了,請各位有相同遭遇的人可以和我一起處理問題。

Joanna 104-08-12 03:28
回覆 亞諾 的發言內容:

 請問你現在處理得怎樣了呢? 因為我現在人在國外工作我根本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

小琳 104-04-13 17:26

房屋買了不到1年就漏水,建商有來處理,但修了這裡,那裡又漏,後來建商不願意修繕,打起官司。房屋契約是跟○○企業社簽訂,但實際上都是建商來負責處理。法官告訴我們,以我們寫的訴訟狀來看,只能依契約來告○○企業社,告不了建商,但有位律師告訴我們其實有法規可告建商,但不肯透露,請問有哪條法規可告建商,或是我們到底該告誰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3 19: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需要先釐清相關的契約內容,建議您應該備妥契約書、目前相關書類等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先釐清您請求之對象,否則容易敗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3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契約為與企業社簽訂,可對企業社請求損害賠償,若欲對建商請求,需有對建商之請求之權利基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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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iri 104-04-13 16:35

我於2/11與對方發生擦撞 ,到路口時,我為直行機車,對方開車(非車主)從我左後方右轉,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擦撞。當下沒報警(這真錯誤是示範)   對方也載我去醫院急診就醫。

當天我就因X光片照出尾骨嚴重脫臼移位,但念在對方年輕,加上有誠意陪同就醫 打算和解。但約了兩次對方因故未到及遲到,本人就於2/14跟對方約交通組備案順便和解,才知道對方沒駕照

和解金為補貼一年上下班需要坐車交通費(一天300,一個月約6千),但因念在對方年輕只跟對方要求補貼一半約36000 加上 醫療費2500即就和解

對方又因為年輕沒錢,要求分期 也應對方要求讓對方分期

兩個月過去了 對方一毛錢也沒付,期間也不聞不問,但簽了和解書只能認了,加上事後備案,更不用說肇事責任歸屬問題。直到匯款日對方依舊沒匯款,傳簡訊詢問(順便發牢騷)順便跟對方說 若再不匯款 和解書視同無效 定會提告 ,對方回訊 告我沒差。於4/13致交通組提告 過失傷害

 

想詢問律師意見,這樣提告 我是否有立場? 提告金額是否能更改?

因尾骨骨折 導致 無法久坐 正坐 (醫生建議一年內不要騎車 以免碰撞再度移位 但診斷證明醫生不願意寫明 只寫說需後續追蹤3個月)加上沒肇事責任鑑定

我是否可以連帶車主一起提告?(對方無照 加上車子非本人)

若有詞不達意 請各位見諒 (發生車禍已經很倒楣了,加上對方又無賴 真的無力又無心 而且尾骨骨折後遺症很多 心情覺得很鬱悶 希望律師能給予意見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13 18:06

您好!

刑事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民事賠償部分因為已經和解,原則上只能依照和解書的和解金額求償;不能告車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3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過失,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車主部分,則因其非駕駛之人,故不得對其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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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iri 104-04-14 09:59

 謝謝兩位律師回答 至少心裡有譜

 

對方若名下無財產 即使後續有聲請支付命令感覺也拿不到賠償   真的認為人善被人欺

是有聽別人說 若當事人無力償還 車主有連帶責任 畢竟 對方無照 車主還借給對方 而對方也曾說過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車禍 是否因為這樣才不怕我去告他? 一切的一切的都只是我想像與猜測

我目前只能收集單據及等待通知

謝謝大家

 

 

 

sumiri 104-10-27 13:27

回覆後續:

提告後,開了偵查庭==>法院調解庭==>法院刑事庭 對方均未到

法官還是希望我們和解 又寄通知單 開和解

剛剛心血來潮 查了被告罰單 一堆未繳 名下有汽車動產

這...不就宣告 我不用得到賠償 下次開和解庭對方又沒到 不就莊孝維??

司法真是冗長 這種人為啥不抓去關  還欠一堆錢 還是爽爽開車上路 到時開車撞到人繼續擺爛過生活?

 

 

 

 

 

 

髒髒 104-04-13 15:20

各位律師您好

因為朋友跟我借錢 有對方借錢證據 可是我沒有對方身分證字號及地址 該如何聲請支付命令?

我有去法院諮詢 是否法院可以寄裁定書下來 我再去戶政事務所調閱對方戶籍 服務人員卻說 沒有他的身份證字號及地址 無法聲請支付命令

還是說裁定書另外申請?

可以煩請各位律師告訴我詳細內容及流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3 1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必須要有可以找到對方的方式,如工作地點、手機等,法院才有辦法協助找尋被告,倘若只有名字,則無法順利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3 23:03

您好,若對方向您借款後卻消失無影無蹤,或是以虛偽之理由向您借款至您陷於錯誤交付金錢,或有可能成立詐欺犯罪,亦可提起刑事告訴(若真的不知對方真實年籍資料,可將相關線索比如說手機號碼或車牌等資料)。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您所受之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Tb 104-04-13 00:19

各位律師好:

友人與母親借了一筆錢,約定每月一日各清償至少三萬元整,如有一期未依約定清償,視為全部到期,母親得請求一次清償全部餘額,對方並願逕受強制執行。當初有到民間公證律師公證,今年四月對方並未依照約定,於一日償還至少三萬元整。請教各位律師,就算對方後來拿錢來還,但超過當初約定的一日,母親是否可以拒絕收取並提強制執行?又欲提強制執行,是否有時效限制?如對方在某月一日未償還三萬元,則債權人需於幾日內提起強制執行,方有效力;過了幾日後再提,就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惑,感謝!

鍾志凡 104-04-12 21:07

因為被詐騙,想拿回自己的錢,

1.請問一定要提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才拿得回來自己的錢嗎??

2.提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是 只要寫訴狀交給書記官就行,還是...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需另行支付裁判費嗎?提起時機為何??

附帶一問

4.詐欺案被害人一定要出庭嗎?可不可以請假?

因第一次遇到訴訟案件,有很多不懂的地方,望請各位專業的律師們給予建議,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不自動還款,則應提起訴訟才能取得強制執行的效力,而提刑事附帶民事訟訟,應於被告被起訴後提起,並應擬狀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優點,即無庸支付裁判費,刑事庭告訴人可以不用到庭,但若刑事附帶移送民事庭審理,則原告仍應到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2 23:17

 

1.請問一定要提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才拿得回來自己的錢嗎??也可以直接民事起訴,差別在於要付裁判費

2.提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是 只要寫訴狀交給書記官就行,還是...不管哪一個程序都要寫起訴狀。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需另行支付裁判費嗎?提起時機為何??不用!起訴後即可提。

附帶一問

4.詐欺案被害人一定要出庭嗎?可不可以請假?不一定。可以。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2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先提起刑事告訴,待起訴後,方有附帶民事訴訟,然您亦可同時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即無須受限於待刑事起訴後,方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問:請問一定要提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才拿得回來自己的錢嗎??
答:如果要採刑事案件先走的方式,那麼你最好要有把握刑事案件會告得贏,然後要注意二年的民事請求權時效,雖然刑事案件在進行,但是民事沒有在二年內提起,仍然會有罹於時效消滅的問題。 問:提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是 只要寫訴狀交給書記官就行,還是...
答:附帶民事起訴狀,必須要案子已經由檢察官起訴之後繫屬在法院審理,起訴狀交給承辦股書記官或是法院收狀處。 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需另行支付裁判費嗎?提起時機為何??
答:附帶民事不用繳裁判費用。案子已經由檢察官起訴之後繫屬在法院審理中即可提起,即你收到刑事起訴狀之後就可以提出附民起訴。 問:詐欺案被害人一定要出庭嗎?可不可以請假?
答:被害人不一定要出庭,是可以寫狀紙給法院請假,但由於詐欺案件的成功率不高,如果被害人沒有出庭說明,而法官又沒有辦法釐清中間的詐騙過程,那麼案子很可能會告不成。
浩浩 104-04-12 18:36

我來自弱勢家庭 從小父母因故過世
自己本身年又飽受身心疾病所苦 孤依無靠 皆有證明

上網求助曾遇詐騙 身陷官司
是個對方亂告我的案子 毀謗傷害

因我21號要到一審開庭 新北地院
而我住雙連這裡

我希望有好心律師幫我把審理延遲
因自己目前是個手受傷的病人

還有時間上急迫關係
加上之前要幫我的法扶律師 避不見面
小弟急需要有好心律師幫忙 和幫忙遞答辯狀和出庭

我預算是1萬5內 希望可以替我伸張正義
這案子是99%無罪 但法律程序我完全不知怎麼進行

可以好心人來信可憐幫幫我 幫我遞答辯 請假延後 和出庭

已有一審法庭傳票


chloe0520a@yahoo.com.tw 黎小弟
或+我line拜託

 

Amy 104-04-12 15:19

1-我是因家暴而離家的如果丈夫要告我遺棄家庭這樣子能成立嗎?

2-如果我想與他離婚能用什麼方式離婚

我手上有他101年的驗傷但與這次的驗傷

3-我的保護令只有半年.可以如何在延伸為1年呢?

可以用2次的驗傷單為由延伸為1年嗎?

4-我與他育有兩個小孩.可以用共同監護權嗎?

5-共同監護小孩撫養費要怎麼分攤呢?

可以要求對方給贍養費嗎?

6-我可以申請免費律師訴訟官司嗎?要訴訟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2 15: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家暴而離家,不會有構成惡意遺棄對方。

2、可以協議離婚,協議不成,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

3、可以以對方多次家暴為由,申請展延。

4、監護權可以約定共有,倘若以爭執,法院會依據子女最佳利益酌定。

5、共同監護必須依據雙方經濟能力分配扶養費。贍養費的部分可以約定,無法約定的話,由法院判決,有很多要件限制,包含我方無過失、因此陷於不能生活等。

6、倘若您符合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資格,可以申請扶助律師

因為被丈夫家暴,所以不得不離開家庭,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之法定理由,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 目前已經有保護令的情形,以及有兩張驗傷單的情形之下,法院未來較容易裁判離婚,致於小孩的部分,監護權扶養費用,法院會視雙方的能力及需要,以小孩最佳利益來做決定。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12 17:30

您好,前二位大律師回答的已經相當豐富了,我補充最後一個問題。

有關免費律師協助的部分,可以參照法律扶助法的規定,最低門檻為低收入戶,如果您具備低收入戶身分,可以到當地法扶助基金會詢問,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資格。

以上。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2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驗傷單,可持驗傷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immy 104-04-12 12:16
我妹騎車經過小巷被狗嚇到跌倒鎖骨骨裂醫生說要休養兩個月,要跟飼主求償,請教律師幾個問題: 1、我妹是領現金只有薪資袋,沒繳稅(無扣繳憑單),她是看業績領錢,通常大約5-6萬、但對方說沒扣繳憑單證明沒工作,就以最低薪資賠償,她該如何救濟?如果被法官知道她沒繳稅她和她公司會受到什麼處罰? 2、對方說我妹騎車超過限速(當時現場有目擊證人,但無錄影機),與有過失,應減免賠償。當目擊證人說我妹騎很快時(我妹說她應該沒超過限速),我們該如何自保.. 3、醫療賠償我妹如果是去中醫推拿或按摩也算治療行為嗎?因為對方一直說未經過正統西醫治療他們不賠... 4、可否請求精神慰撫金 5、這種案件民刑事通常花費時間到結束,我們大概多久才拿的到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2 15: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薪資收入的部分,不已扣繳憑單或是勞健保投保薪資為限,倘若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均可,至多只是法官心證問題,倘若有逃漏稅的問題,確實可能遭到舉發,不過民事庭法官依法移送的情形比較少。

2、必須提出反證反駁或是進行交互詰問彈劾證人證詞

3、可以,不過還是要有醫院的診斷證明書跟相關收據。

4、可以。

5、依據車禍事故鑑定時間、相關事證提出、法院承辦人的辦案態度等,不能一概而論,惟,至少6個月。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4-12 17:35

您好,我這邊僅就處理您的第一個有關是否被舉發逃漏稅的問題提出建議。確實有案件因此而被舉發,而且移送刑事庭,屆時除了必須補稅之外,嚴重一點可能會有刑事責任。建議謹慎為之。

而且,不見得是法院舉發,通常是對造舉發。

以上,梁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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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2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飼主有過失,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關於醫療費用部分需有相關單據,關於薪資減損部分,若無法證明薪資收入,僅能以基本薪資計算,故若能於提起刑事訴訟過程中,談得不錯之和解條件,可嘗試之,若進入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則均需證所受損害之額度,方有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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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志凡 104-04-12 10:33

請教各位專業的律師,日前在華碩官網尋求有手機(Zenfone 2)預購資格的會員 出讓預購名額,有一位好心網友就以私訊傳了預機帳密給我,我拿到之後就利用此帳密信用卡分期刷卡買了手機手機預定 4月 17日到貨,但過了 3 天此網友就失去聯絡,並將密碼改掉,曾去電詢問華碩公司訂單問題,華碩公司有說訂單收件人與住址已被篡改,那現在訂購人是我,收貨人是別人的狀況下,華碩公司請我向警察機關報案,公司不再提供有關違反個資的訊息,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的看法如何??信用卡公司也不可說以盜刷問題處理??是否只有請求警察幫忙調查了,因為公司一直說不能提供個人個資,應該要如可處理較為妥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2 15: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對方已經涉嫌詐欺罪,應該應該備妥相關對話紀錄直接提告

2、提告之後再以相關報案紀錄請店家、銀行協助扣留相關款項及證物。

一、手機的部分:如果還沒有出貨,那麼打電話給ASUS要求更改送貨地點,然後再寫存證信函過去,以昭公信。

二、刑事的部分:提供網路交易過程,至派出所報案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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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2 23:30

建議您直接委任律師或自行撰寫告訴狀提告之。

林小君 104-04-12 10:24

你好

我男友前兩天收到新北地法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內容告知我男友於104年2月14日14時於新莊區中華路酒駕與他人擦撞,現場無人傷亡,經送台北醫院抽血,測得酒清榕度每公升0.67毫克。案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報告偵辦。

問題一 104年2月14日14時,我男友正在台北市萬華區上班,並無外出

問題二 肇事車牌號碼888-xx ,但我男友的車牌為M83-XX

問題三 肇事者疑似我男友的弟弟,為何警察和檢察官都未察覺肇事者不同,作筆錄等其他,都不需出示身分證件嗎???

試問,我們是否可直接至地檢署按鈴申告或者由其他辦法,同時接下來我們的處理方式應該為何,及處理流程又是為何???

謝謝 律師大大

1.  建議閣下到警局說明,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2 15: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該緩起訴的部分,現行法並無救濟制度,至多是請司改會協助。

2、倘若有事證證明有其他被告涉嫌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或是誣告罪嫌,可以依法告發。

可嘗試聯絡告訴人(若無電話,可以向車禍處理員警索取「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連單」),請他提起再議。若能如此,則程序可以再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2 23:26

若弟弟冒名,很有可能偽造哥哥的簽名,建議向地檢署提出偽造文書告書。

林小君 104-05-23 21:1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最近我男友已經收到結案的文件(5/20)

並附有匯款的資料

同時也說寫了悔過書

試問我們從收到法院通知酒駕

都未被通知要寫悔過書

是否男友弟弟又冒明到法院寫悔過書

當我男友已於收到法院通知時 4月初已先至分局做筆錄

今天收到匯款資料時又跑一次警局詢問

承辦員警給了新北警新刑字的字號,要我們自行找書記官

問題一,從做筆錄到現在已1個半月,我們也提告偽造文書,為何都為收到偽造文書告訴的相關傳票,試問案件審理時間約多久,深怕被吃案

問題二,男友收到匯款書並被告知已寫悔過書,但男友未曾寫過,是否男友弟弟再度匿名出庭?法院都無機制可判斷嗎?

謝謝

 

104-04-12 09:50
律師大大您好,因目前在一間租賃客車公司上班,因在裡面有購入一台車,此車為租賃車,掛公司名字,但每月我需自行繳交車款給公司,所以有簽立本票,但是因為目前想轉換跑道,想離職公司要我一樣繳交車的頭款,我說好沒問題,但是公司卻不讓我離職換另一份工作,但我並沒說不繳,雖離職我依然會繳款,所以公司說,要是我離職,他們要拿本票至法院提告,及詐欺。各位律師大人我該怎麼做? 如他們提告是否需進牢獄之災?但我也說我依然會繳款,但是也不願放人,這公司也無任何勞健保,我該如何是好?
沈恆 (沈律師) 104-04-12 20:48

您好!

離職是您的自由,公司不能拒絕,只要您有依約繼續繳款,應不會構成詐欺
在您有依約繼續繳款的前提下,公司如果聲請本票強制執行,您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來抗衡。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ally Chen 104-04-12 08:20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這件案子已收到地方法院傳票,而先前警方已抓到詐騙集團的車手,我先請問:

1:我收到同一天差2小時,2個案號的2張傳票,可是我只有一個案件阿,還是有幾個被害人就會偵查幾次?

2.通常有抓到車手,人頭戶的刑責會如何呢?(我想先有心裡準備)

3.我需要帶什麼去法院?

以上,謝謝

 

 

事情是這樣的。我最近一個月沒工作但要付家用,4/7在網路上看到借錢網刊登的其中一個廣告,號稱身分證小額借款(對方解釋只提供影本辦貸款,非正本),誤入了圈套,4/8將身分證健保卡正反面影本,三份存摺影本,三份提款卡正本及密碼以宅急便寄給對方,4/9他有打電話跟我說收到了,約4/10見面簽約,4/10他沒赴約,謊稱他們業務手機沒電請我再給他時間,這中間我前同事有聯絡我說銀行通知我的帳號(前公司薪資戶)變成警示帳戶,請我快去了解,我當時沒有懷疑,只覺得是辦貸款的程序出了小問題,並沒有重視。一直到晚上我分別打電話去我提供給他的三間銀行查詢,這幾天皆有多筆金流但非經我手,我才知道嚴重性,申請了掛失。隔天一早去了警局想報案,警察說已成警示戶就是有人報案了,我不用報案,皆不受理。只叫我回家等傳票到警局做筆錄。我想請問1.我目前能做的,就是等待嗎?能不能有辦法知道是哪個警局提報的,我自動去做筆錄解釋,會不會較快,較好?2.目前能收集的證據是不是就是,在借錢網該詐騙集團的廣告畫面,宅急便的單子,通聯記錄?有沒有建議再準備什麼檢查官跟法官會較相信我?3.做筆錄或上法庭時照實說之外,有沒有再強調什麼對我較有利?4.有沒有可能做完筆錄,提供了證據,就被採信,結案,不用跑法院?5.開庭是會在我戶籍地的法院嗎? 6.我三個帳戶成為警示帳戶,是不是我就會有三個或多個案子(同帳號不只一人受害),或會合併成一起案件?7.以您的經驗,此類案件通常法律程序會跑多久呢?通常會怎麼判呢?8.因為我剛找到工作必須新開戶,我看網路說有警示帳戶還是可申請薪資戶,只是不能atm領,需臨櫃,想確認是真的嗎?我去開戶或我臨櫃領錢,會不會行員誤以為我是嫌犯報警抓我(真的有點害怕)?就算可以辦薪資戶(我以公司通知我錄取的簡訊銀行),公司會不會因此查詢到我有其他帳戶變成警示戶?以上,謝謝您耐心看完我所有的疑惑,也先謝謝您提供的寶貴意見。

 

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為保障您的權益,如需支援協助請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亦或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 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2 15: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法律上您並非被害人,故而無法主動報案,倘若員警不讓您主動到案說明時製作筆錄,則您僅能等候通知。

2、無。

3、如實陳述即可。

4、此類案件倘若您採無罪答辯,檢察官大多不敢直接給予緩起訴或是不起訴,會把您起訴之後由法院判決。

5、您的住所地、行為地法院都有管轄權。

6、會併案。

7、依據被害人多寡、承辦人的辦案態度等而有所影響,不能一概而論。

8、可以辦薪轉帳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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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諾 104-04-19 21:54

 

我們可以一起找律師來處理嗎?我和你遇到同樣的問題,我是在報紙看到有銀行貸款的專案,對方要求我繳交存摺封面和雙證件影本及提款卡(密碼),對方還用大眾銀行的客服電話跟我確認資料無誤,我現在戶頭已經變成警示戶了,請各位有相同遭遇的人可以和我一起處理問題。

小柯 104-04-12 00:39

各位律師

簡單說明一下狀況

我的父親有一個弟弟(以下稱叔叔)及三個姐妹(以下稱姑姑),我的奶奶健在

最近爺爺剛過世了,這位叔叔在喪事過後急著要分遺產,並且不合理的要求了所有遺產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根本不將我奶奶和他的其他兄弟姊妹放在眼裡),他脅迫要是我爸少給他一點,他要寄存證信函要告我父親

我爸和其他姑姑都是老實人,放任他們這個貪得無厭的弟弟于取于求,我爸甚至被這個為了錢六親不認的弟弟說要告他而擔心的吃不下飯,因此我決定幫助我爸對付這個惡質親戚

據我所知,因為爺爺沒有立遺囑,我的奶奶有權向法院申請將財產分兩分,一份給奶奶,另一份再由我的奶奶及其子女平分,這樣是否正確

另外,因為這位貪得無厭的叔叔他只想要拿錢,可是對他剛往生的父親的喪事卻沒有出過半毛錢,對他還健在的母親也沒有盡過任何撫養的義務,這樣是否可再請他付撫養金呢?

懇請各位律師解答,我的叔叔態度這麼惡劣,我想我也沒有必要留情面了,一定會用最嚴厲的方法來對待這種人,有必要絕對會走法律途徑,若在中彰投地區的律師有信心,麻煩直接告訴我你們可以幫我什麼,我們會做最大的考量,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12 01:16

您好!

奶奶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但分配時應先扣除奶奶自己的婚後剩餘財產,差額才能分一半,並不是直接將爺爺財產分一半。奶奶分完剩餘的才是遺產,由全體繼承人均分。

奶奶若無法維持生活,可以請子女支付扶養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奶奶可先針對爺爺的財產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分配完後,方為爺爺之遺產,爺爺之遺產繼承權人,有奶奶、您父親、叔叔、三位姑姑,共六人,故六人之應繼分各有六分之一,若不願給付叔叔遺產,亦可考慮奶奶先分配剩餘財產後,針對所有遺產辦理公同共有繼承,如此,叔叔欲請求分配遺產,即有相當之難度。反之亦然,若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任何一繼承人欲請求分割遺產,均有難度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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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2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奶奶可先針對爺爺的財產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分配完後,方為爺爺之遺產,爺爺之遺產繼承權人,有奶奶、您父親、叔叔、三位姑姑,共六人,故六人之應繼分各有六分之一,若不願給付叔叔遺產,亦可考慮奶奶先分配剩餘財產後,針對所有遺產辦理公同共有繼承,如此,叔叔欲請求分配遺產,即有相當之難度。反之亦然,若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任何一繼承人欲請求分割遺產,均有難度之。

東哥 104-04-12 00:10

同主題  我在A公司上班 B公司是我老闆的朋友 2間公司有業務往來 去年度102?合所得稅 我居然收到稅單出現B公司報我?合所得 整個傻眼 因為我從未在B公司上班 我跟A公司(就職的公司詢問 得到的答案是:該不是你繳納的稅金公司會出 我想問的是:這是不是A公司透露個資給B公司使用還偽造文書申報?合所得?如果是 我可以怎樣提出告訴 才有勝算?甚至於可以提出相關損害賠償?請律師們給我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2 15: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已經涉嫌逃漏稅跟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可以向國稅局舉發或是向檢調告發。

2、相關報稅資料就是證據,倘若您確實沒有任職於該公司,其犯行算是蠻明顯的。

張源傑 (張律師) 104-04-13 21:12

您好:

依您所敘述之事實,A與B公司可能涉及之法律層面甚廣,在行政法上及刑法上可能涉及逃漏稅偽造文書民法上可能涉隱私權之侵害以及損害賠償之問題。您希望的結果是甚麼,可能是整件事情的重心。例如說您是希望舉發公司不法行為而聲張正義;還是重點在於獲取民事賠償金。這都可能會影響到我們法律行動之規劃。由於本件牽涉到的範圍甚廣,資料證據尚有不足,您需要提出更多的事實證據,例如是您受到損害之情形,關係可能獲得之損害賠償金;稅務機關後續處理情形如何;公司其他同事是否也有類似情形;老闆後來是否補貼您稅金;您如何申報102年所得稅等等,都有待釐清以利本所分析。

關於本案如需詳談,或是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張源傑律師敬上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Attorneys-At-Law

台北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5樓之4(近101大樓)

電話:2759-5585轉8803

e-mail:James.chang@zoomlaw.net

Website: http://www.zoomlaw.net/

Blog: http://zoomlaw.pixnet.net/blog

阿龍 104-04-11 23:15

律師您好

本身任職於私立高中專任教師,由於表現不如學校期待,學校於召開會決定下學年度聘書前,透過人事主任進行遊說,遊說內容為

1.拿出本身寫過的檢討報告,告知本身犯過的過失

2.使用許多不正確資訊,如不寫辭職信件,就是不適任教師,甚至說不寫辭職信件,自己的教職生涯就結束了等

人事主任的用意,就是希望教師能夠<主動>且<提前>寫辭職信

由於本身知道人事主任的話,都是不正確的,因此也未繳交辭職信件

因此,想請教律師

1. 人事主任的遊說行為是否構成刑法中<詐欺罪>?

2. 本身並未相信其人事主任的話,也未繳交任何職辭信件,請問

    本身可否前往地檢署提起<詐欺未遂罪>呢?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1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行為尚不構成刑事詐欺犯罪,您須提出證據證明有施用詐術,並使您陷於錯誤,受有財產上損害並有直接因果關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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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龍 104-04-11 23:2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行為尚不構成刑事詐欺犯罪,您須提出證據證明有施用詐術, ... (恕刪)

如果我有當時後對話的錄音檔案,這樣證據夠充分嗎?? 

阿龍 104-04-11 23:3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行為尚不構成刑事詐欺犯罪,您須提出證據證明有施用詐術, ... (恕刪)

此外,您說要證明與人事主任詐術行為與本身的吮損害有明確的因果關係

我當時後,如果寫了辭職信件,我就可能面臨失業的情況,這樣算有因果關係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4-11 23:53

您好!

建議別浪費時間在此打轉,這不會有詐欺的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ruce 104-04-11 22:15

各位律師好,

我太太與前夫有一兒子,與我也有一兒子,如果我太太過世了,他的繼承人會包含前夫的兒子嗎?也是均分嗎?

如果有的話,應該怎麼做?才能避免財產繼承給其前夫的兒子

謝謝

楊律師 104-04-11 22:55

是有包含與前夫生的孩子

如果怕被分過多

建議先擬好遺囑

沈恆 (沈律師) 104-04-11 23:02

您好!

只要是她的小孩都可以繼承,她不想讓任何人繼承都可以在遺囑上面寫清楚,但該繼承人仍然可以主張特留分。另外,如果她生前就將財產處理完成,自然就不會有人再分到遺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ruce 104-04-11 23:04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是有包含與前夫生的孩子

如果怕被分過多

建議先擬好遺囑

謝謝楊律師的回答, 如果立了遺囑,但他如果以特留分權益請求,是否仍可得到其特留分權益?

這樣還有甚麼方法可以避免?

Bruce 104-04-11 23:1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只要是她的小孩都可以繼承,她不想讓任何人繼承都可以在遺囑上面寫清楚,但 ... (恕刪)

如果辦理繼承時,我的兒子也不知她媽媽有另一個兒子,是否就可以直接辦理繼承其所有財產?還是申報遺產繼承時,會自動帶出與通知所有繼承人?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1 23:25

 

繼承分配時,就需要全體繼承人同意。

建議若有疑慮,於生前就要先處理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1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配偶與前夫之兒子對配偶亦享有繼承權,解決之方法,可針對配偶之財產預作分配,提早規劃,沒有遺產,就沒有繼承的問題及特留分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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