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救救我們,我男友在去年6月時收到一個包裹,當場被壓制住然後跟他說那是毒品2.5公斤的大麻,他就被帶到看守所羈押禁見了9個月,在今年的3月保釋
其中我們有律師協助但律師一直要他認罪,明明沒有做卻要他先認罪再說,說這樣會減刑還有他可以要求法官輕判什麼,但是我男友覺得他沒做為何要有案底法律一定會還他清白,結果4月判決出來了,他背叛了有罪,其中完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有做這件事情卻可以判刑,我們都很難過很絕望,但又不想要這樣屈服因此我們又上訴,前幾天二審的判決又出來了,一樣維持原判,但因為上一審的判決理由全部都是推測來的完全沒有證據,因此在二審的時候我們請了證人推翻他們的推測,但卻還是一樣維持原判決….請律師們救救我們,難道只因為誤收一個包裹就要拿一個人的人生來陪嗎?難道這就不是殺人嗎???拜託律師請救救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