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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c14888 104-06-28 06:53

之前在一個T形路口出了車禍

我騎機車左轉出去(左轉出去的道路寬3米),對方是送貨員,對方騎機車載著外送飲料,行經T形路口左向而來未減速慢行,因超速行駛 看到我煞車後,重心不穩跌倒滑行撞上已經騎過3米寬道路的我

由於我要左轉之前有煞車停下來看一下路口,那時候對方在二十公尺以外,所以我目測是安全距離可以通過才左轉,但我想不到他的速度那麼快,以致於我來不及反應便被撞上

煞車痕3.5米,刮地痕7.6米,撞到我後又滑行了5.4米,車速當時無法判斷,路權是對方較大,這個路口並無交通號誌,路寬3米,我那時候已經騎過馬路,而當時如果他沒煞車跌倒,我就不會被撞到,但對方依照路權主張要我賠償,想請問我已經騎在跟他同一條路上了,這樣還有路權大小的問題嗎,又或是他超速的問題比較嚴重呢?

還有3米寬道路的機車路權合理長度幾公尺呢?

對方輕傷,我則是些許挫傷

以上情形 我可以不賠償嗎?

煩請指導。

按照你的陳述,你和對方都有過失,且雙方都有受傷,均得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及民事的損害賠償請求。

建議你還是要提告訴,免得對方提告後你沒有與對方談判的籌碼。提起告訴後,雙方再來談民事的損害賠償及互相抵銷的問題。

一、如果你要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的話建議你在快滿六個月的前幾天去地檢署遞狀。

二、因為如果你太早告的話對方也可能會告你刑事

三、當然你們雙方都是輕傷,可以調解儘量調解調解的時候要載明互相不告刑事,後續如果經法院核可的話就會沒事。

四、也是有人在調解的時候讓對方寫一個刑事告訴狀再寫一個撤回告訴狀簽名後交給你,你幫他遞了刑事告訴狀再幫他遞了撤回告訴狀,之後刑事部分就沒事了。

五、實際上過失比例要鑑定過後才會知道。

六、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ycc14888 104-06-30 05:40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按照你的陳述,你和對方都有

感謝陳俊溢律師您的回覆與建議

對方申請調解依照路權大小,向我方索賠已進人已進人

    我方主張不賠償的理由如下詳述

       
         我方在目測安全距離之下已經左轉完成,騎過三米寬的和頭路的另一邊(已經和對方正面相對,),並無直接和對方發生碰撞的情況發生,而是對方在不熟悉

         這條三米寬的小路上且有路口的路況,騎機車載著貨物超速行駛。且不視路況情形來減速慢行,小心行駛,對方未給自己留一些緩衝的應變能力,導致自己煞車不當而

         重心不穩摔倒,對方在自己的車道摔倒後並衝向我方車道,直接碰撞我方機車與人員。

 

         對方在騎機車且載貨物的情況,經過這條不熟悉三米寬的小路上且有路口的路況,應減速慢行卻不減速慢行,反而超速行駛已經違規在先,而且若是按照對方供詞所稱,騎

         機車時速只有四十公里,那依這種車速,就算真的是緊急煞車也不會摔倒,因為我方已經自行測試多次,騎四十公里公里時速緊急煞車,再怎麼樣也不會摔倒,
    
         若資方有懷疑,我方也可以允諾,可當場做測試騎乘時速四十公里機車,來做緊急煞車測試是否會摔倒,如果會摔倒,二話不說,我方直接賠償,若無摔倒的情形
        
        ,這件事情就各自負責。
      
        
        
         另外對方受雇於人送貨,是一位送貨員,且當時趕著送貨,有資方要求所給的送達時間壓力之下,對方進而作出違規超速的行

         駛,在這條三米寬的小路上且有路口的路況,因超速且載貨物之下,才會稍遇狀況,煞車不當而重心不穩摔倒,在自己的車道摔倒並衝向我方車道

         直接碰撞我方機車與人員。而且我方是直接被撞的一方,資方要我方賠償要如何說得過去。
     
      
       我方身為車禍之被撞被害者的一方,照理說是我們要直接向對方資方求償,但我方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自行承擔損失與傷害
    
     ,未料對方資方卻要依照路權大小向我方求償。我方在製作筆錄調閱監視器後對方資方也有看到,製作筆錄的警員也向資方告誡:
    
      「叫你的員工(對方)騎慢點,小路還騎那麼快。」而資方以及對方家屬也向我方不停道歉,情理法無據,如今卻向我方索賠,豈不理虧而站不住腳。

 

    對方身為送貨員,且當時載著貨物,途經這條不熟悉只有三米寬之小路且有路口,依這種路況本應該減速慢行,但對方卻因自己載著貨物,超速行駛,
    
    未給自己留一些緩衝的應變能力,煞車失當後,重心不穩而導致自己摔倒,對方在自己的車道摔倒並衝向我方車道,直接碰撞我方機車與人員。再來用似是而非

   的路權大小問題向我方索賠。

ycc14888 104-06-30 05:46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如果你要告對方

感謝楊俊鑫律師您的回覆與建議

對方申請調解依照路權大小,向我方索賠已進人已進人

    我方主張不賠償的理由如下詳述

       
         我方在目測安全距離之下已經左轉完成,騎過三米寬的和頭路的另一邊(已經和對方正面相對,),並無直接和對方發生碰撞的情況發生,而是對方在不熟悉

         這條三米寬的小路上且有路口的路況,騎機車載著貨物超速行駛。且不視路況情形來減速慢行,小心行駛,對方未給自己留一些緩衝的應變能力,導致自己煞車不當而

         重心不穩摔倒,對方在自己的車道摔倒後並衝向我方車道,直接碰撞我方機車與人員。

 

         對方在騎機車且載貨物的情況,經過這條不熟悉三米寬的小路上且有路口的路況,應減速慢行卻不減速慢行,反而超速行駛已經違規在先,而且若是按照對方供詞所稱,騎

         機車時速只有四十公里,那依這種車速,就算真的是緊急煞車也不會摔倒,因為我方已經自行測試多次,騎四十公里公里時速緊急煞車,再怎麼樣也不會摔倒,
    
         若資方有懷疑,我方也可以允諾,可當場做測試騎乘時速四十公里機車,來做緊急煞車測試是否會摔倒,如果會摔倒,二話不說,我方直接賠償,若無摔倒的情形
        
        ,這件事情就各自負責。
      
        
        
         另外對方受雇於人送貨,是一位送貨員,且當時趕著送貨,有資方要求所給的送達時間壓力之下,對方進而作出違規超速的行

         駛,在這條三米寬的小路上且有路口的路況,因超速且載貨物之下,才會稍遇狀況,煞車不當而重心不穩摔倒,在自己的車道摔倒並衝向我方車道

         直接碰撞我方機車與人員。而且我方是直接被撞的一方,資方要我方賠償要如何說得過去。
     
      
       我方身為車禍之被撞被害者的一方,照理說是我們要直接向對方資方求償,但我方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自行承擔損失與傷害
    
     ,未料對方資方卻要依照路權大小向我方求償。我方在製作筆錄調閱監視器後對方資方也有看到,製作筆錄的警員也向資方告誡:
    
      「叫你的員工(對方)騎慢點,小路還騎那麼快。」而資方以及對方家屬也向我方不停道歉,情理法無據,如今卻向我方索賠,豈不理虧而站不住腳。

 

    對方身為送貨員,且當時載著貨物,途經這條不熟悉只有三米寬之小路且有路口,依這種路況本應該減速慢行,但對方卻因自己載著貨物,超速行駛,
    
    未給自己留一些緩衝的應變能力,煞車失當後,重心不穩而導致自己摔倒,對方在自己的車道摔倒並衝向我方車道,直接碰撞我方機車與人員。再來用似是而非

   的路權大小問題向我方索賠。

妞妞 104-06-28 00:32
貸款買了一台機車 分期只繳納一期就把車賣給當鋪 當鋪在我還在分期中就把車過戶了 中間遲繳 有與貸款公司聯絡要和解 但溝通未果 貸款公司現在要告我詐欺侵佔 我現在名下也無財產工作根本無力償還 請問 這樣我會成立什麼罪名? 我該如何與貸款公司爭取分期繳納? 如果判刑 刑期滿 我還需要繳納貸款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8 13: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您本來就是基於拒絕清償借款仍然向貸款公司申請貸款,否則不會構成詐欺罪。(本案應該也沒有侵占問題)

建議還是要進行協商,並且和解書,日後應依約清償相關款項,否則縱使無刑事責任,仍然有民事清償債務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8 21:01

您好,依據您我敘述之情形,若您是單純的還不出錢,尚未達到刑事侵占詐欺之程度。

妞妞 104-06-27 15:26
我買了一台機車 只繳納一期 轉賣給當鋪 當鋪那邊卻已經辦了過戶 但我遲繳貸款 中間有與貸款公司協商分級繳納 但是談判未達共識 貸款公司堅持我全額付清 現在貸款公司要告我詐欺 要開庭了 想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是否會被判刑?

車貸申請書當初要看清楚。

 

如果沒有賣出車子,遲納貸款只是單純的債務不履行。

 

目前你將車子轉賣出去(不論其緣由),確實算是刑事犯罪,建議與車貸公司和解換取緩起訴或輕刑緩刑

104-06-26 03:18

各位律師好~ 我跟前夫生的女兒因叛逆期愛玩接觸到毒品,本來只要勒戒1.2個月但在法院因法官對我說話不太客氣女兒一氣之下跟法官咆哮,被當庭判到彰化輔育院將盡快2年才回來,原本跟現任先生結婚10幾年感情都很好,剛好在女兒去彰化的這段期間因為親人的關係爭吵到連房子都賣了在另找房子搬家,先生又對新女同事有好感還要逼我離婚,每1.2個月就自己一個人坐車去彰化看女兒,這些事都我一個人在處理,可能在經濟跟感情上壓力很大加上本身就有慢性病,壓力加上情緒的關係有次去彰化面會完在高鐵上突然心肌梗塞差點沒救,女兒回來前先生帶小孩已經搬出去半年,還好女兒體會到我這段時間的辛苦回來後變的比較會想,很正常工作薪水也都拿一半給我,可是女兒覺得我被先生欺負很生氣,拿了之前先生放我這的機車備份鑰匙找一個朋友把他機車騎到附近一個廟宇停放,原本只是想幫我出氣讓他焦急看他如何騎車去找別的女人,廟方人員看車停很久報警調監視器拍到我女兒騎我的車找到家裡,警察聽到我女兒說的過程還說我女兒不錯但犯法他還是要帶回去做筆錄,他會盡量把原因告訴檢察官把刑責降低 因為先生不滿我不離婚還認為是我教嗦的,所以不願撤銷告訴,開庭時是跟檢察官說他不原諒我女兒,今天收到了法院寄來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可是內容寫的犯罪事實根本完全不同,....內容寫我女兒跟我先生相處不睦,所以找了他朋友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還寫我女兒在警詢及本署偵查中坦承不諱,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被告與XXX就上開竊盜犯行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論予共同正犯 依刑事訴訟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跟先生結婚時女兒才4歲不懂,也希望能以親生的來教養所以女兒從小都是以爸爸來稱呼,當然也不希望先生管教小孩時會有人說不是自己親生的才怎樣,所以女兒做錯事幾乎都是我在管教,我們夫妻平常少出門都在家上網,女兒從小就愛往外面跑愛玩,小孩不乖會跟大人頂嘴被罵也很正常,在家就是很普通的親子關係,兩人沒衝突根本沒相處上的不睦,到現在女兒都還是以爸爸稱呼,為什麼內容完全沒寫到我女兒的動機只是幫我出氣,而且只是把車騎到附近停放,這樣也能算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嗎? 請問我們現在應該要有什麼動作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還是要等判決下來?

沈恆 (沈律師) 104-06-26 04:00

您好!

檢察官是認定構成竊盜罪才會起訴,如果您不認為構成犯罪,應該趕快寫答辯狀給法院作無罪答辯,並請法院開庭審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6-26 07:58

我女兒把車偷騎走是事實,該付的刑責不會逃避只盼法官能給機會對判決減輕量刑,但是收到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寫的內容與事實有出入,我們當然也不希望因為這樣而影響到判決損失到我們自身的權益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應該趕快寫答辯狀給法院作無罪答辯,並聲請法院開庭審理。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簡易判決處刑一般不會開庭,且約一二個月就會有判決結果出來,您可以寫狀紙進去向法官陳述,並可以請求法官開庭以釐清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6-26 01:34

律師您好:

我女兒17歲(無照駕駛),因為明年要考駕照,所以近期有教她騎車,但平時只有偶爾自己騎到離家不到五分鐘路程的地方買東西,昨天因為學校月考,她平時下課回來時間約5:20-:30左右,她身穿校服,就出去買飯,我5:41分接到電話,說在家外面巷口與人發生擦撞,我立刻前往. 對方機車左照鏡斷掉,右腳小腿表皮小擦傷,很淺的小擦傷,經女兒說,她當下有跟對方道歉,跟對方說看車子後照鏡壞掉多少錢,她自己有存一點錢,家在前面這而已,她可以回去拿,對方很久都不說話,一開口說要五千,我女兒說她沒那麼多錢,對方叫她打電話看家裡誰可以出這筆錢.

肇事路口為T字路口,女兒從對面要過馬路,為騎到紅綠燈,因抬頭看到是綠燈,就先行通過到雙黃線外側後右轉,對方在停在雙黃線的轎車的另一邊,當下女兒說騎過時,因為擔心危險並未抬頭看號誌燈是否已變紅燈,她說聽到對方是第一台衝出來的機車,有聽到催油門的車聲,她停下來後,立刻下車去扶對方,已有路人幫忙,我車部份是右後車燈殼破碎.

我到場後,雙方車子已移動,詢問人是否有怎樣?對方就邊說邊跳的說,他身上怎樣怎樣的(就真的還可以一直跳,一直走),肉眼可見就是很淺的右小腿表皮擦傷,然後說他過幾天要出國,現在怎樣怎樣的,我問女兒怎麼發生的,我女兒還沒說,他就一直劈哩啪啦的說,我女兒紅燈什麼的,我就直接說,對不起,我拿不出那麼多錢,那我直接報警處理好ㄌ!!等警方時間,旁邊就有機車行,問他要不要先請機車行前來看況,他也不要,姿態擺很高,問他需不需要叫救護車,不是不回應,就是一直說他人受傷怎樣的,所以我就不再多說.

等了有一下子,警察才到場,問對方需不需要去醫院~對方原本說不用,後來警察說,去檢查一下好了,就開始說他右手舉不起來,但是當下可以舉高舉直繞好幾次圈圈,預估離肇事時間一個小時了,因為小孩當下也講不清楚,原本以為二方是不同方向,後來解釋完後,是同一方向,女兒紅燈右轉,對方直行,但分別是在快車道的轎車二旁,因視線擋住,所以雙方對未看見對方,當下覺得是,既然在同一方向,一個紅燈,另一個也是一樣,警方說,調監視器是要開罰單用的,要我們先協調看看,約7/28晚上前往警局做筆錄,是回家後,再次問女兒,才得知,她是在對面車道,未到號制燈(下大約二台轎車距離吧),就先行騎到雙黃線,再右轉.

昨晚警員打電話來說,監視器畫面是已變綠燈,對方才啟動(我們尚未看到監視器畫面),建議我們5000元合解,要不罰單更多,也是給政府,趁這兩天與對方聯絡,但依小孩口中承述是說,當下其他車子並未跟著啟動,是肇事後,才有其他車子啟動.

今天女兒下課,因為直接前往打工的美髮店,4點51分我打電話叫她去關心一下對方,心想她是肇事者,先叫她打電話去關心一下,等她8點下班,去接她回來,我再打電話.

女兒說對方說什麼他手怎樣的,上石膏,還?28要出國,然後就一直念,女兒就一直跟對方說對不起,不知道問了什麼,女兒就說有看監視器畫面的,然後就說什麼昨天要5000元,你們就不要什麼的,然後一直念,後來就說他要休息了,就掛電話了!

晚上8點接小孩下班,8點24分播電話給對方,打了二通都沒接也沒回,我打電話找承辦警員想要看監視器畫面,說今天與明天都休假,要星期六早上才有上班.

當天在那至少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對方一直好好的,附近認識的店家,也有前來看,當天晚上去買飯,也說看他好好的,還可以跳,可以走,我現在比較擔心的是,因為女兒跟對方說什麼監視器畫面,然後對方會獅子大開口,我知道無照是錯的,只是女兒真的是出自於獨立,都自己照料,因為家裡真的經濟狀況不好,本身有低收入戶,我父親就是小孩的外公,因跌倒導致腦出血,長期住在加護病房三個多月,出院差不多還不到一個月,剛支出一大筆的醫藥費,跟養護中心的費用,本身沒在工作,目前就讀大學夜間部,因必需照顧中度肢障的母親與一名未滿四歲的兒子,母親也是因為前一.二年公公過世,母親滑倒打腿骨斷裂,所以要照顧母親和兒子,所以沒辦法工作,先生也在月初沒工作,正在重新找中,偶爾先去朋友那幫忙,眼看養護中心費用又要支出了,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再去支出這筆費用,有告知警員說,一時根本沒辦法有那麼多錢,我本身沒工作,父親又剛支出一大筆醫藥費,警員就只是叫我去借來給.

今日晚未聯絡上對方,擔心的是,因為女兒跟對方說什麼監視器畫面,然後對方會獅子大開口,想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比較好處理嗎?因為有聽人家說,有什麼紅燈緩衝期,什麼車道過半,然後,因本身車子的毀損是在右後車燈殼,所以我對此問題有疑問,想尋求解答與意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6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也不了解車禍的過程,所以您的敘述很亂,無法精確判斷肇事責任

2、倘若我方已經完成右轉後,對方從後面追撞我方的話,本文認為與紅燈與否無涉。

3、無照駕駛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000~12000元,但是與肇事責任無涉。

4、您的小孩未滿18歲,所以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不用過於擔心。

5、倘若可以與對方和解,建議應該簽立和解書。

6、倘若對方堅持提告,則應該就肇事責任、對方傷勢等都提出合理質疑,屆時再循正式諮詢。

Yu 104-06-26 00:04
ㄧ、請問如果丈夫有以下行為是否可讓保護令核發? 1.一直懷疑我有外遇而常用言語侮辱(有錄音)或是拳腳相向(無驗傷) (懷疑我有外遇的原因為:男性路人碰巧走在我身後;因生理因素不便行房;因更年期而經期混亂;睡覺時習慣性發出單音聲響…) 2.常常跟蹤或是於凌晨在我目前居住的處所(分居中)跨過圍籬至窗戶邊窺探 3.在子女面前說要讓我死(有錄音);也因為我們的衝突,子女常被他說養他們沒用 4.常到我目前的住所騷擾,有報警,且有時會在機車放置可傷人的工具(如可收納的鋸子) 二、因早年丈夫曾經替我清償向朋友借貸債務,現在他認定我有外遇所以不甘心,要求我每個月固定給他多少錢才願意離婚。 請問這個條件在協議離婚會成立嗎? (他的收入是多少的三倍之多;子女兩個成年,一個十九) 三、如果提訴請離婚這些因素是否可以達到精神虐待的標準? 丈夫在錄音檔中也有說自己找過女人,這個有證據效力嗎? 孩子的證詞可以作為我受到暴力對待的證據嗎? 開庭前是否會先調解? 暴力問題從早年就一直都有,其他因素至目前已持續達五、六年。 煩請各位律師拯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6 0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錄音驗傷單等證據資料,聲請保護令及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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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6-25 17:40

我6/24在龍米路一段被一台機車從後面撞上,當下報警後,立刻拍下對方的車牌號碼與我的車子撞擊照片後,在等警察過程中,我與對方再移車過程時,對方竟逃逸.事後向警察提供了相關照片後,警察開給我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後來,警察說:對方車牌是登記在高雄,且登記地址無人居住.請問:1.請問我是否可以要求警察調當時的交通監視器?(警察沒有這樣做)2.警察說:他會再進行第二次查訪,如果沒有人居住,他建議我去民事庭提出告訴,這樣是對的嗎?警察如果都找不到肇事者,那被害者只能去民事庭提出告訴嗎?3.是不是被害人去民事庭提出告訴後,警察就可以銷單?4.請問當時警察只開給我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是否正確?5.,在還沒和解前,我是否可以先進行修車?會不會影響日後的賠償事宜6.如果真的提出告訴,那我需要準備什麼文件??謝謝

一、是否有受傷的處理方法不同。

二、如果有受傷的話。

[一]六個月內可告他過失傷害

[二]對方會有肇事逃逸刑事責任

[三]車損及人傷部分,民事請求權時效第一次是二年,請於二年內處理。之後因中斷而重算的時效每次是五年。

三、如果你們這邊沒有受傷的話。

[一]沒有過失傷害罪的問題。

[二]刑事部分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三]行政部分還是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四]車損部分民事請求權時效第一次是二次[其餘詳前,茲不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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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5 23:51

您好,若您沒受傷,對方就不會有肇事逃逸之問題唷。

104-06-29 08:26

 在還沒和解前,我是否可以先進行修車?會不會影響日後的賠償事宜

104-06-29 10:4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是否有受傷的處理方法不同。

二、如果有受傷的話。

[一]六 ... (恕刪)

 你好:我要準備什麼才能到民事法庭告他呢??

subaru8561 104-06-25 02:36

律師好 請問一下 我是機車行 請問客人要我去道路救援機車 回來後隔天車我已動工料也叫了回來因為前一天車載回來時已經材料行休息了我有告知他大略金額但要等隔天才會有正確數字給他 他也口頭答應要修還希望我能不能快點幫他修好 這些在場除了我至少還有二個人都有聽見而且願意做證 弟二天晚上我將詳細金額並報單寫好打電話告訴他金額是約1萬8千多 跟前一天粗估的金額並沒差到多少 他卻反悔表示只肯給我道路救援的錢 車一部份都弄好了 其他料也叫回來了才反悔 請問律師 我該怎麼辦呢 謝謝

angela 104-06-24 09:23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小叔往生,他離婚,有一對子女撫養權在女方,我們這裡要辦理除戶前應該注意什麼,有哪些可以先辦的嗎(目前只知道機車過戶),感謝

 

 

鄭瑞崙 (鄭律師) 104-06-24 10:02

建議你打電話到戶政機關詢問會比較正確

阿倫 104-06-23 21:58

我104/5/16號騎機車等紅綠燈時,突然被攬檢

被測出酒測值0.26,可是我初犯

第一次收到信件說聲請簡易判決

第二次收到判決書判2個月可易科罰金一日一千

我想問的是我是初犯可是未什麼判6萬如要申訴機率大嗎?

還有如要分期是判決書來就可辦,還是等執行單還才可以辦分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上訴改判的機會不大,若要聲請分期,應於收到執行通知書後,向檢察官提出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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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Yuyu 104-06-22 21:37

您好,我想請問

我媽之前騎機車與一台小貨車發生擦撞,對方是越線撞到,我媽當時也倒地,他雖然有下來察看但是他急著走就說他會賠償就留了電話和姓氏,他就馬上離開也來不及確認對方號碼。我媽也是後來看完醫生打電話過去,發現對方留假電話連姓氏都不一樣。好險當時我媽有拍對方的車,報案後,警察也蠻快找到對方,但是已經過了一天半。

到案後,對方態度非常惡劣。

今天是發生後的三個月,我媽想告他肇事逃逸,但是警察說我們不能直接告他,要等送出文件才能給法官判定。

那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而我們真的不能直接告肇逃媽???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提出肇逃之告訴,警方的意思,應該是說本案會再移送給地檢署,由檢察官來認定是否構成肇逃,另本件也可以一併提告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2 23:17

既然媽媽有受傷,對方又留下假電話,我認為成立肇事逃逸的機會是有的唷,建議可以自行或委任律師協助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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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23 12:17

您好:

如果對方知悉您母親有受傷,且又留假姓名及假電話,實務上是有成立肇事逃逸罪之可能,您當然可以依法提告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郭柔 104-06-22 21:15
請問車禍發生在路口 但已經沒有在網站黃線內了 這樣還算在路口發生的嗎 因為我申請肇事鑑定報告 他說在未設置交通號誌的路口 機車要禮讓行人 但這樣還算是在路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2 22: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路口的認定,只要是路口附近都算,不以網狀黃線內為必要。

2、不過行人必須依規定走在人行穿越道,倘若對於鑑定不服,可以聲請覆議

yamamoto 104-06-22 19:29

對面小型車是對象車道。雙方都綠燈。我要直行他要左轉。交通號誌沒有可以左轉的燈號。交通號誌變為綠燈。我直行速度大約60。左邊有發財車。行徑路口的時候發現有車子左轉到我正前方距離約3到5公尺。事情發生凸然。不能閃避。我也緊急剎車但煞不住就這樣撞上了。對方有車損。我是機車。不能騎了有稍微的瘀青。之後有報案。警察初判路權在我。因為雙方都綠燈他沒有禮讓直行車並且左轉了。而我閃避不及撞上去。之後保險公司理賠只肯陪他三成。小型車主覺得太少。想要法院見面去申請鑑定。而且堅持他是無責任的。他轉彎且車子停好我才撞上去。但是重點當時他是綠燈左轉(交通號誌沒有可以左轉的燈號)這樣他不可能會無責任吧~~難道這都不能用保險和解就好。我個人瘀青受傷還沒有跟他說到賠償...。說真的不太想上法院。也很麻煩。但是我認為一點道理都沒。有人跟我說路權在我,他無論如何都是理虧。是真的如此嗎。不會到最後來個大平反吧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原則上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不過詳細則責任歸屬仍應看鑑定報告如何認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yamamoto 104-06-26 19:13

您好。請保險公司和解鑑定的結果是未禮讓直行車。而對方來電二次一直說他堅持法院見面。我也很客氣說可以。然後他也說依照信賴原則它應該是免責。我覺得蠻奇怪的 信賴原則應該是建立在自己守法的情況下。雖然那邊沒有可以左轉方向燈。但是當時他是跟著一堆車左轉彎。並且前頭車是在直行車中間強行轉彎。這~~~算信賴原則嗎。況且他轉彎之後因為不能馬上進入斑馬線裡面。就大辣辣地卡在十字路口....而當時我發現的時候,距離只有10MM不到。機車從斑馬線剛騎車沒有五秒

無助的小市民 104-06-21 19:30

各位律師您們好

不知道為何,台灣的改裝(機)車越來越多,家中小孩常常被突然其來的巨大排氣管噪音嚇哭,讓我真的很心痛很自責。

且雖然好像有立法,但很多機車仍改裝翹管,對著後方騎士的眼、臉噴廢氣,本人有次因一台改裝機車噴的廢氣,眼睛紅腫了一天。

本人也向噪音防制網站、公路總局檢舉過多次,但幾乎都是一直處於”查證中”,且就算需要送驗,對方換回原廠排氣管驗過後就繼續改裝。

想請教,對於這些"蓄意"想妨礙、干擾甚至傷害別人的行為,有刑法可以約束嗎?

如本人眼睛被廢氣噴傷,若就醫的話可以提告對方嗎?(好像很難舉證)

謝謝

 

little lo 104-06-20 17:13

律師您好 

我有關於車禍事故鑑定的問題想請問律師該如何處理,小弟在今年2月發生車禍,因跨越雙黃線不甚遭後方大型重型機車撞上,初步判定為我方肇事主因(因跨越雙黃線占7成對方3成),於鑑定委員會後因一時緊張供詞說法跟警方當時筆錄不符(說詞為先切換到內車道在於前方路口迴車)導致鑑定後結果為全責這樣的話我可以申請覆議嗎?因當下撞擊力道過道導致我方機車全毀以及手部骨折頭部撞傷,而對方只有車頭些微損傷,對方當時無受傷但於事後鑑定委員會時卻寫到對方有受傷?

這樣的話可以在覆議中提及對方是否有車速是否超速(該路段限速50公里)、未注意前車狀況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要求鑑定委員會覆議嗎?

以上問題 還請各位律師 幫幫忙 謝謝!!

一、覆議的話如果你有新的證據的話比較容易推翻原來的鑑定結果。

二、如果你之前鑑定的時候講錯話而找不到其他證據,那麼可以考慮以民間測謊的方式處理。

三、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但是如果覆議結果對你不利那麼訴訟來說可能就不好了,比較少法官會推翻鑑定結果。

四、請在覆議的時候傾盡全力。

五、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little lo 104-06-21 23:0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之前的鑑定委員會因一時緊張,使得後來口供部分及筆錄不同導致翻盤變為全責這樣的話再提出覆議可行嗎?

感謝您

文宏 104-06-18 19:19

律師你好

當初我朋友要工作,我幫他擔保機車分期,結果他只繳兩三期就沒在繳。

機車過戶賣了。現在分期公司ㄧ直打給我。

我想請問我會有什麼問題?該怎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6-19 08:57

您好!

您是分期貸款的保證人債務人不繳錢,貸款公司當然是找保證人追討,您有代為還款的義務,您的權利是還款之後再轉向跑路的朋友追討。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77 104-06-18 13:49

您好:

我於今年3/8發生車禍,我方騎機車雙載,對方駕駛轎車

事發經過為:對方於慢車道急速右轉(似乎想超前方車輛),擦撞我方機車後座乘客大腿,隨即機車失去重心滑行倒地

事發三個月內,對方僅於車禍當天電話關心(還是警方請他打電話的),後續完全沒打過半通電話,我們申請到初判表後欲與他私下和解,他語氣強調"我沒有撞到你們,為什麼要賠錢"

事發經過三個月後,申請到初判表今天終於去調解

對方依然以"我沒有撞到你們"為由,並牽扯不相關的事宜,他當天身體不舒服之類的....

想請問以下幾點

1.對方轎車沒有損傷就能證明沒有擦撞我們嗎?當天問過警察說附近沒有監視器,故沒有證據證明他撞到我們,這樣告過失傷害勝訴機率大嗎?

2.對方無照駕駛違規行駛自機車優先道,占用路權沒有錯嗎?

3.對方只有保強制險,警方說他是罰單過多未繳被吊銷駕照的,這樣索賠的機率大嗎?

附上車禍地點

https://www.google.com.tw/maps/@24.189277,120.580181,3a,75y,329.44h,45.49t/data=!3m6!1e1!3m4!1sqJyi_5FtbtstPoDHcob-qw!2e0!7i13312!8i6656!6m1!1e1?hl=zh-TW

在此先感謝各位優秀律師的回覆!

1.先釐清車禍肇事責任,對方有無過失,如有則有賠償責任,有受傷的醫院證明需負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2.無照駕駛為行政罰與肇事無關
3.求償金額甚小者,建議調解委員會處理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

一、能搜證儘量搜證。

二、如無監視器的話可以考慮後座乘客去民間測謊。

三、金額不大的話儘量調解

四、傷勢輕重會與賠償金額有關,可查些判決參考。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張賢 104-06-16 18:15

自有(所有權)之汽車車位...被招開區分所權人會議通過禁止停放大型重機於汽車格,並罰款$600並連續罰之.

我的大型重機在交通部規定下..於公有路段停車,須視同汽車(停汽車格)!!違規罰則適同汽車!!!

多次與管委會溝通..我的重機是停在我的汽車格內,沒有影響住戶的權益與安全,管委會無權干涉!溝通無效!!

6/14招開區分所權人會議通過~禁停重型機車並要求罰款!!!

自有所有權的車位..被要求只能停汽車,不能停兩輪重機?

請問我是否一定要走向法律途徑來解決嗎?那管委會所開的罰單有法律依據嗎?

是的。

應視停車位性質決定如何處理。
故請你可攜帶當初買賣契約土地及建物謄本、貴社區規約等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 

張賢 104-06-23 12:03

看到律師的回覆~本人萬分感激!!!

另一方面也感慨萬分....我所提出的問題...只是一般民眾生活上,都會發生的問題..

當看到律師所說明回覆的答案...才突然頓悟了起來....哈哈哈…我也可以當律師...並且可以上網回答問題

張賢 104-06-16 09:27

自有(所有權)之汽車車位...被招開區分所權人會議通過禁止停放大型重機於汽車格,並罰款$600並連續罰之.

我的大型重機在交通部規定下..於公有路段停車,須視同汽車(停汽車格)!!違規罰則適同汽車!!!

多次與管委會溝通..我的重機是停在我的汽車格內,沒有影響住戶的權益與安全,管委會無權干涉!溝通無效!!

6/14招開區分所權人會議通過~禁停重型機車並要求罰款!!!

自有所有權的車位..被要求只能停汽車,不能停兩輪重機?

請問我是否一定要走向法律途徑來解決嗎?那管委會所開的罰單有法律依據嗎?

 

黑芝麻 104-06-15 10:49

我有一個朋友他五月初出了車禍,他在工地上班所以有喝一些酒,下班再騎機車的時候睡著去撞一個正在行駛的轎車,他到醫院的時候,好像太痛所以又有喝酒,等到處理好傷口,警察對他酒測0.37,因為這是他第二次酒駕,而且無照駕駛,轎車願意和解,並且不追究也沒有要求賠償,後來他有上網查看罰單,酒駕9萬、無照駕駛6000,他好像還有被警察開公共危險罪,6/17號他就要開庭了,但他現在有意思想直接進去被關,我想問0.37酒駕累犯+無照駕駛需要被關多久?那些罰款會因為他被關而消失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酒駕法定刑為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因您朋友為第二次酒駕,本次又有肇事,原則上會比第

     一次判刑為重。

2、無照駕駛是依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為所處之罰鍰,即便酒駕遭判刑,無照駕駛之罰鍰仍須繳

     納。 

我剛幫你查了個判決,累犯,濃度更高,六個月得易科罰金。供你參考

apple 104-06-13 22:32

我因為前方機車相撞導致我被波及摔車受傷~

機車有損傷會影響到用路安全
我擔心在和解前使用車輛會有危險

便自行到車行修車請車行開單據

如果我拿修車後的單據去跟肇事方請款~會有請不過的問題嗎??

可以要求賠償,但有過失相抵和折舊的問題

阿商 104-06-13 00:17

您好,當天我騎機車過馬路不小心被一台機車擦撞,後來我看對方和我都沒受傷就離開現場了。不到五分鐘後我買完東西回到現場,看怎麼現場有警察,於是我走過去看是剛跟我擦撞的車主,當時交通隊未到現場。

後來交通警察到後我們做完筆錄,對方一直說我肇事逃逸。請問這算肇事逃逸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刑法肇事逃逸罪須以對方死亡、受傷為要件,如對方無受傷,應不構成肇事逃逸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請搜集對方無受傷的證據,這超重要。

二,因為刑法上的肇事逃逸判超重。

三,行政上肇逃就是無人受傷也要罰錢的。

阿輝 104-06-12 06:05

事情經過有點長 感謝能花時間看完 現在很煩惱不知道怎麼辦

希望能夠幫忙我 我沒前科犯罪過 就只是一時衝動 沒有想到以及

不了解法律刑責 所以做了錯事 懇請律師能夠救救我

去年10月11月時在遊戲上認識一位女孩子 慢慢有了交集 了解

彼此也很聊的來 過程中她說他離過婚 有小孩 我也以為她有過這樣的遭遇

會認真的看待感情 當時心裡也在想我是不是能夠接受她的過去 以及她的小孩

考慮過後我跟她交往了 過程中她有問我什麼工作 收入多少 家裡有多大

房間什麼樣子要我拍照給她看 當時全都老實跟她講 沒有任何的隱瞞

那時候也以為她是認真的 我也沒有想太多 我也跟她說家裡真的不算好

也因為之前工作有了職業傷害 現在只是找個過度的工作

是晚班的可以休養身體 只是薪水真的不高 希望她能諒解 好處是再這邊

可以未下一步做計劃研究 希望她可以給我時間 突然有一天跟我說她家人過世

我也在她賴上的動態看到說為什麼還缺8萬多 我有問過她 只是她當時的

表現一直是很不願意麻煩我 但又一直說借不到錢 我的心裡想說那我白天

去兼一份工作 可以幫她負擔喪葬以及小孩之類的費用 我怕他不好意思也沒跟

她說 後來在今年過年前突然她不連絡了 訊息都是已讀 不管我怎麼說

就是不回 當時生氣到把聯絡方式聊天紀錄都刪掉 後來很後悔

我又去她公司找她 而她只是很敷衍的說她想認真工作 不想談感情

只是心裡感覺的出來她在騙我 不管我寄了多少信到她公司想挽回都沒用

也不清楚她有沒有收到 那一陣子心裡非常痛苦及難過  後來她公司

也跑了20多次 就是想要跟她談談 希望她能給我一個理由 我想知道

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為什麼這樣對我?

那一次見面 我也跟她說過妳真的喜歡別人沒關係 跟我說 我能祝福妳

雖然我會生氣難過... 但真的沒關係  但她就是說想工作

后來找了他20多次就是見不到她 那一陣子整個人就像死掉一樣

直到後來朋友安慰鼓勵才慢慢變好 後來很想念她就想看她一眼就好

而那一次真的看到那個男生 那時真的很憤怒 一氣之下破壞了她的機車

椅墊 輪胎 鑰駛孔 事後也覺得自己很沒水準 丟臉 只是當時想法就是一報

環一報 後來泰山的警局 有請我這邊淡水的警局通知我 

我6月3號有打電話跟泰山警局連絡 因為當時我沒犯罪過心裡害怕

又覺得很丟臉 當時不敢也不好意思承認 當時警察問我有沒有過去那邊

破壞人家機車 我說沒有我只是過去等人 然後警察說因為監視器有照到我經過

所以希望我能過去說明 我說好也跟警察約時間 而6/3號到6/11號這段時間

自己也覺得後悔 丟臉 也覺得做錯了就去面對 所以昨天警察打給我

我也承認是我做的 那天很抱歉我不敢承認

希望過去後能讓我說明 警察說好過來就是讓我說明的

只是去了之後 我想說明 警察說他不想聽那些 你就說是不是你就好

我說是再電話就已經承認了 然後昨晚10點多開始作筆錄 我才知道是毀損

而那時我也不知道 有什麼刑責 我又有什麼權益 警察有說 只是我真的不懂

有沒有必要 我有問警察我需要請律師嗎? 警察說不用 很多人都沒請

然後筆錄的過程我也不知道該講什麼不該講什麼 我全部都照實講 

有些警察也跟我說他不想聽 那時心裡真的很難過 我真的只是一時衝動

有必要態度那麼差 就連跟我說怎麼做比較好也不願意 

最後筆錄做完 我問警察說下一步會怎樣 警察說等法院通知開庭

當下心情很糟也沒想過檢查筆錄 我就簽名蓋章了 也問警察嚴重嗎?

警察說都小事而已 我跟警察說通知書我能不能自己領 我爸身體不好

不想給爸爸發現 這樣很不孝 警察說沒辦法 然後昨晚回家才一直問朋友

朋友說真的滿嚴重的 有可能工作沒了 也有可能被判比較重的刑責

也有可能被對方敲竹槓 然後有了前科

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 我只希望能給我機會 發生這樣的事情我不是故意

也很後悔 我也認罪沒有逃避說謊 希望有人能夠救救我

如果你沒找律師陪同而自己去做筆錄,也都承認,目前就是設法從量刑去爭取,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就不會有所謂的前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毀損罪,惟該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可以與對方和解並請求撤告,以解決事端,也可以委請律師來處理,對您較有保障,且對方可能會涉及詐欺問題,您應先將line的對話紀錄及給錢紀錄留存,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不用太擔心。二、最壞的狀況,如果對方堅持告到底,就判幾個月易科罰金,有前科。一個月是三萬,二個月是六萬。三、有人會很擔心前科但真正賺錢的行業都與他有無前科無關。四、如果對方與你調解撤告你就沒事,但要溫和的處理別越搞越嚴重。五、我完全了解你被背叛的心情,因為她耍你卻沒道歉,其實只要在心裡想像她跪著道歉多幾次你就會好些。六、下個女人會更好,這件事處理好之後重新再來吧。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阿輝 104-06-12 11:33

 真的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也很感謝各位律師能看完信件

我不知道什麼資訊才是有用的 也因為沒犯罪過 整個就很擔心煩惱 

所以只能把整個過程說出來 很抱歉浪費各位寶貴的時間

看完我的過程 回覆我 小弟銘記在心 !!

目前小弟會好好想想怎麼做才洽當  先祝各位律師先生 小姐 順利 發財

阿馮 104-06-12 05:05

想請問車禍地點沒有監視器 也沒有行車紀錄器該怎麼處理? 
我很確定對方的錯 對方騎腳踏車 與他朋友並排 結果突然有一位 快倒快倒 騎到馬路中間 
導致我反應不及 直接撞上 但因那是單線道 前後汽機車 很多 有移動現場 後來報警 對方 
跟警察說他是閃車 車禍當下旁邊根本沒有停放機車 對方家長也說小孩子不會騙人 講得好像 
我是故意去撞 請問現在該怎麼辦?? 
還有關於和解 因為我們也沒有足夠證據 也不知道怎麼跟對方談和解 賠償?

靖Jay 104-06-12 01:25

我跟對方是私下簽和解書的 

和解書上面有寫賠償機車維修費以及醫療費用

機車維修費是機車老闆直接向對方請款還好

至於醫療費用當初 跟他約好了結果臨時有事

後來他說要用匯款 也遲遲沒匯 之後電話打的通

但是都不接 之前電話還會接的

請問我有什麼方法或管道可以尋求協助麻?

例如報警 或者 上調解委員會?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於簽立和解書之後拒不履行,您可訴請對方履行和解書之內容,通常勝訴機率會蠻高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六個月內可告刑事

二、然後再調解

三、若傷勢嚴重可考慮假扣押以防對方脫產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Arvin 104-06-10 10:39

事情是這樣的,6月初的我騎車要去載朋友的時候,因為是下班時段車都非常密集,我從內側超車沒多久就聽到後面有機車跌倒,我立即停車並打電話給110 並請警察叫救護車, 並且跟傷者確認知不知道是誰讓她跌倒的,她說不知道,我就一直留在那等警察跟救護車到達,等到警察叫我離開我才離開。但是警察也沒有要求我留任何資料,如果傷者認為是我超車不當造成她跌倒,並指控我肇逃的話這樣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0 13: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留在現場等警方來了,所以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2、但是倘若員警詢問的時候刻意隱瞞肇事行為而離開還是會構成。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0 16:16

現場應該會有監視器,您應該不至於被認定為肇事者。且您還協助被害人報警叫救護車,不用太擔心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0 16:31

現場應該會有監視器,您應該不至於被認定為肇事者。且您還協助被害人報警叫救護車,不用太擔心唷!

砂子 104-06-09 23:22

表弟騎機車發生車禍,人有受傷,對方開車,人沒事

我表弟是直行機車,對方開車要向右轉,沒打方向燈,結果就發生意外了

第一次要合解時對方完全不認為有錯,要我表弟賠車損,然後非常生氣,在警察局裡轉頭就走,

事後我表弟申請肇責,可是裡面內容寫到

[對方未到案說明,相關事跡證等細節無法釐清,不予初步分析研判]

結果肇責申請無效,對方又完全不理,請問現在該怎麼辦?

一、搜集證據

二、六個月內可告刑事

三、二年內可告民事

四、若怕對方脫產可先辦假扣押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亞 104-06-09 21:45

不好意思想請問各位大大的幫忙
事情是這樣的我前幾天發生一起車禍
我原本是跟旁邊一位婦人是並行的都是在機車
我是在左邊的車,我騎到他前面有兩個車身左右打右轉方向燈
那位婦人似乎沒看到直接往我後面撞我車牌架被撞到往下凹
對方婦人直接倒地沒有雷殘
路過警察看到直接幫我叫救護車也叫交通隊來畫線
之後過了幾天我有打了幾通電話過去本來想說要慰問的
但對方都沒接電話
再過幾天後對方的兒子寄了郵局存證來
上面寫了說我犯了甚麼錯搶車道還說是我撞她母親的
重點還說我沒有打電話過去是想逃避問題
說他媽媽很嚴重甚至顱內出血
說他已經找到證據準備提告
我在打幾通過去對方接了
但是那位婦人接的(我有點疑問顱內出血到現在10多天可以接電話嗎?
我去問交通大隊說案件審核結果要30天
但事情到現在也才10多天而已他兒子說有證據
我該怎麼辦
我如果是對的我又怕會因為他說要提告我還是學生半工半讀我怕會引響我
我怕如果審核結果我是錯的我根本沒錢可以賠償而且我單親只有我跟我媽而以
但我車子有保強制
他在電話說要和解但我們跟他說疑點很多而且開口就要10幾萬
我們是要怎麼和解於是我們不談了
想問大大說如果對方告發我這種事法官會直接採納嗎?
我如果錯了我會被關嗎?

一、手機要有自動錄音功能,這樣你打過去他媽接電話的話你才會有證據

二、對方狀況沒那麼嚴重的證據要搜集,這個很重要,如果後續她自己因為其他原因死掉了才不會怪到你頭上,也可以避免對方假裝成自己已經變成成白痴然後要求你養她一輩子。

三、如果這個地方對方沒有因為車禍撞成植物人或腦部變嚴重變重傷,那麼就算是過失輕傷來說判得並不會很重,一般是可以易科罰金的。撞到頭如果是很嚴重或是對方裝成他很嚴重騙過醫生騙過法官,那麼是有看過判七個月要關的。除此之外,一般來說都是可以易科罰金的,所以你不用太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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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6-09 22:41

1.依你所述,行車時有變換車道的問題,但你是否確實有違反交通規則而有肇事因素,尚待釐清,宜慎重處理,

2.如沒錢請律師辯護,建議可去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訴訟扶助

yesme 104-06-09 19:19

請問各位律師我的車子在靜止等紅燈的狀態被機車鑽車撞擊後視鏡,導致鏡片卡吮斷裂,對方無誠意賠償,不斷質疑是後視鏡本來就快壞了他剛好撞到。

簡訊做協調時,她透露有透過朋友去原廠查過我的車子的維修紀錄,我想請問針對他說的「透過朋友去原廠查過我的車子的維修紀錄」這點是否侵犯個資法?我該如何求償這個部分呢?因為對方犯後態度很差,簡訊一天只回一封,打電話還不接,加上從頭到尾都一直再說他只是輕微碰撞,我行車紀錄器有拍到,撞擊力道蠻大的!因此不想要就這麼算了希望可以讓她負起該負的責任

感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9 22: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使用違法的方式探得您的車輛維修紀錄,當然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倘若沒有受傷,則只是民事賠償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9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yesme 104-06-09 22:35

請問侵犯個資的部分要怎麼提起告訴呢?目前的證據是他自己傳訊息說他有透過朋友去查我的維修紀錄,只有這樣的證據有辦法起訴嗎?

yesme 104-06-09 22:3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 ... (恕刪)

初判表已經申請下來了,上面只寫對方未注意前方車輛狀況,目前我有申請調解!但是調解是要在他造的戶籍地、或是事發地!而不是在我(被害人)的戶籍地??因為是在外縣市發生的,這樣變成我要跑老遠去調解!請問有什麼變通的方法呢?(對方不同意來我的戶籍地調解)感覺這樣是在保護肇事者,因為一定是撞人的不賠被撞的才會去申請調解,結果去申請被告知是這樣的情形!真的很不合理!

小毛 104-06-09 17:10

104年6月8號下午15:30左右.綠燈自小客車左轉.撞倒直行慢車道機車騎士.案發時車子還兩度意圖逃逸衝撞騎士2尺.騎士上前阻止趕緊撥打110報案.撞倒後直到員警到現場處理對方才下車.毫無下車探視騎士.到場員警問:為什麼撞到對方沒下車探視騎士?對方回說:大太陽天氣太熱車子裡比較涼.後到派出所員警有勸說雙方和解.但對方態度傲慢.所以決定提出告訴.請問騎士傷者應該有哪些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傷者可以提出刑事告訴,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懵懵懂懂 104-06-09 11:02

今年2月份我的腳踏車租屋處(合租)未經我同意朋友的弟弟騎走,我回到家中後,過了2天經友人發現檳榔攤有跟我很像的腳踏車,詢問店家後才知道是朋友的弟弟放在那邊燃後坐計程車走了!!當下我沒有報警處理,事後他也無通知我把腳踏車牽回家!!我現在可以告他偷竊嗎?要收集什麼資料嗎?

他也在同一段時間惡意侵佔我的機車毀損機車,拖了2天才還我機車!追討修車費用也無下文還惡言相向!在6月分才報案,也只能告他毀損,當下警察遲遲不讓我報案,叫我私下和解,報完後警察才說可以告他偷竊!!那我該怎麼做~

另外,請問一下

手機的名子是我的但不是我在使用,結果他沒有去繳費,現在法院跟我追討這費用,我該怎麼做才能"使用者付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9 1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經您的同意,將您的腳踏車騎走,確實涉及竊盜罪,但是必須提出相關證物,證明是對方騎走您的車子、對方有竊盜的故意等,包含證人、錄影、路口監視器畫面等。

2、倘若已經提告,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告訴補充理由狀,以利程序進行。

 

niki 104-06-08 20:54

四月初發生車禍,我方直行機車對方在快車道直接右轉
直接對撞,我腳骨折,男友臉部嚴重擦傷,身體多處挫傷
初步分析研判表對方違反交通號誌我方無肇事因素

電話中與他提車禍理賠事項,對方不同意

爸爸想直接告他刑事過失傷害以刑逼民
請問提告刑事責任有需要經過調解的紀錄嗎?
還是直接去申請就行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8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直接彙整驗傷單及初判表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8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過失傷害相關犯罪,建議您男友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Nina 104-06-08 17:58

您好,

我在網路上跟一位未滿18歲的人面交機車零件,但是我回家後發現東西是有損傷的,但他並沒有事先跟我提到,之後我與他聯絡希望東西換回來運費各出, 請問他未滿18歲我與他的交易成不成立呢? 

古仔 104-06-08 15:11

汽車停在對面道路沒有劃紅黃白線 也沒劃停車格,車主 汽車開走 馬上牽兩台機車佔位子,車主汽車開回時,再把兩台機車牽走,再把汽車停回原本。請教熱心律師 這樣情形是否真的無法處理。

QQ 104-06-08 13:25

不好意思!我想詢問相關車禍擦撞應該如何處理?主要發生機車機車擦撞,在綠燈剛起步時,右前方機車因雙載重心不穩車子晃動往左偏後緊急煞車,我位於"她 當事者1"左後方我讓我左邊車先超車,並等前面車起步後我騎我車道慢慢往前騎,但往前騎的同時,因右前方旁邊的機車因自己龍頭不穩後煞車,我已經反應不及,看到時已勾到我右後照鏡,導致我往右邊摔車,當下騎車者只覺得勾到東西繼續吹油門往前騎,是後坐被載的人跟他說勾到人摔車才停靠路邊,目前,我受傷對方未受傷,對方完全不覺得自己不對,車體要修的錢也一毛不付,現在等鑑定出來,但因為監視器畫面怕調不到,不知道這樣現在要怎麼處理?

你的案件光由你的陳述無法確定到底對方有沒有過失,對方是否有過失請先等警方的初步判定表出來,如果對方有過失,你可以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或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以上,如對回覆有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QQ 104-06-23 15:33

 鑑定結果出來,我完全沒有肇責,但對方父母態度強硬,不准我先去修車要找第三家,另外又開始扯東扯西,另外我也有說要把請假看醫生的時間算進去一起求償,對方一直覺得自己沒錯,並不想做任何賠償,在之前已經談兩次都談不隴,請問現在這樣我可以直接做什麼處理?

QQ 104-06-08 11:18

不好意思!我想詢問相關車禍擦撞應該如何處理?主要發生機車機車擦撞,在綠燈剛起步時,右前方機車因雙載重心不穩車子晃動往左偏後緊急煞車,我位於"她 當事者1"左後方我讓我左邊車先超車,並等前面車起步後我騎我車道慢慢往前騎,但往前騎的同時,因右前方旁邊的機車因自己龍頭不穩後煞車,我已經反應不及,看到時已勾到我右後照鏡,導致我往右邊摔車,當下騎車者只覺得勾到東西繼續吹油門往前騎,是後坐被載的人跟他說勾到人摔車才停靠路邊,目前,我受傷對方未受傷,對方完全不覺得自己不對,車體要修的錢也一毛不付,現在等鑑定出來,但因為監視器畫面怕調不到,不知道這樣現在要怎麼處理?

 

寶妹 104-06-07 22:48
我爸爸是直行機車載著我媽媽,被一台要右轉未打方向燈的轎車撞上,我爸爸酒駕,但對方撞人卻一通關心問候或討論後續怎麼處理都沒有,我爸爸已經覺悟了,想請問大家我們後續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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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8 15:14

您好:

1.建議您應先向警察局交通隊領取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以初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2.倘對方有肇事責任的話,建議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限期對方出面處理,若對方不理睬或無法順利和解的話,您可向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以利後續損害賠償之請求。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妹妹 104-06-07 20:13

您好~

我想請問車禍的問題~我12/26發生車禍~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1.我:機車轉彎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致肇事傷人

2.對方: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致肇事傷人

3.第三方: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而現在對方知道我機車沒有保強制限(因為過期了)所已要求我賠償!對方機車修理大該九千多加上他牙齒問題總共四萬!要求我賠三萬!但..當初車禍的時候他有跟我LINE表明說牙齒他本來就斷掉暑假要去用!所以牙齒不算我的問題!而且他給我看的車禍驗傷單是左上側門齒震盪,而他的牙齒診斷證明書卻是牙套拆除後剩餘牙冠過短,需做增長術恢復...等,就是做牙套!像現在這樣的情況..代表我一定要賠他嗎??我該怎麼處理才好呢!?因為對方家長一直說我沒保強制險就是理虧!真的是這樣嗎?重點是如果賠償..可只賠車子部份嗎??因為他牙齒感覺是惡意要我賠償!而當初是他車速過快!我都沒甚麼事!我車子也都沒事!拜託~麻煩教我該怎麼做!?他們現在幾乎每天一通電話!我都不太敢接了!

E-mail:bb0020520@yahoo.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7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造成他人受傷,可能會有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將有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惟若對方請求和解金額過高,即使成立過失傷害罪,亦均為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不用過度擔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7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另外,若您亦有受傷且因初判表可知對方亦有過失,可以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再與對方談和解事宜。

妹妹 104-06-08 14:15

謝謝兩位律師的解答~謝謝!!

阿全 104-06-05 15:09

您好,想請教一下關於拍攝個人住宅內部是否構成侵權的問題。事情大綱如下:本人住家隔壁樓上搬來一惡鄰居,長期四處找一樓有車庫的住家麻煩。前些日子對方未停放自己車輛而將本人機車毀損後不承認也不願賠償,本人提告後,經過第一次開庭(應該是檢查庭吧),於日前收到起訴書,以毀損罪提起公訴,並從重量刑。

而在第一次開庭後,尚未收到起訴書前夕,本人有一天開啟自宅車庫準備駕車外出,該名被告經過我車庫前,即拿起手機朝本人車庫內、住宅內、本人車輛與本人拍照(本人當時坐在車內),本人見狀立即下車喝斥,對方不予理會。

想請教這樣是否構成侵權?而被告與本人有案件訴訟中,此行為動機不明,對本人實有騷擾威脅之感受,是否能在原毀損案件開庭時提出相關證據表示該名被告於案件期間對本人騷擾並造成困擾?又或者一定必須另外提告才行?而這樣是否構成侵權呢? 不過畢竟另外提告實在麻煩,又能否並案呢?謝謝。

另外一點是對於原毀損案本人將提出民事賠償部分,但對於精神賠償金額不太了解該如何提出才合理。既不希望讓庭上覺得獅子大開口,但是也不想太便宜讓對方毫無警惕。不好意思文章冗長,再麻煩各位協助回覆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5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無故對著您的住宅內拍攝,已經構成妨害秘密。不同事實,且已經起訴了,故無法併案。

2、毀損財物的部份,沒有精神慰撫金的問題,除非是對方同意,否則法院不會准許。

須向勞委會提出訴訟或是提起排除繼承權侵害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踢踢 104-06-04 22:10

你好,我想要請教一下.我弟替朋友做擔保機車,但對方繳到第五期繳不出來,然後一堆罰單,所以車子現在牽回來,也有報警處理。但後面的7期都是我們繳,罰單也是我們處理,現在已經過戶到我弟名下,然後對方說要討之前他們繳五期的錢。本來是我要去申請調解,但對方不告訴我他們的住所,只有聯絡電話,但都不接電話。反過來對方去申請調解委員會,因為他們知道我家。這樣可以嗎?

還有車子有擦傷,去估價是6600元,如果去調解委員會,我可以提出賠償和後面的損失嗎? 如果對方擺爛,我可以提出告訴嗎?因為第一次遇到這個問題,想多尋求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