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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元 101-08-21 08:16

事情發生在三年前,房東當時在我租賃的店面旁邊蓋其他房子

在98/7~98/8月之間,我發現當時建築工人曾經從我店面門口插座

接延長線到施工地點使用,我本人親自發現的有兩次,我母親發現有一次

當時詢問工人為何沒有告知就接我的電,工人說是房東允許

後來跟房東說這是營業用電,度數越高的錢也越高,請不要接

房東也說當時借用一下,以後不會在接,之後我又發現一次

後來?跟前後一期的電費相比之下,當月電費約多了一萬多近兩萬

當時已跟房東有爭執,房東只願意多付300元當補償,我當時認為300元不夠

我要求他付多出來的一萬多塊電費,房東也不願意

雙方爭執不下,並沒有達成共識,當時我拒絕繳隔月房租15000元

也告知房東我拒絕繳隔月房租,因為他並無補償偷接我水電的部分

房東也沒做出任何回應,當下我以為他已經接受這個條件

事情過了三年,到今天我租約滿了要退租,房東堅持扣押我15000元壓金

說是少交一個月房租,我心理覺得吃悶虧,難怪他當時並不給我回應

水的部分房東曾經敲破房子後面,自行從水管接水,該月水費也高了2~3倍

房東是說房子後面本來就有破損,並不是他敲的,工人則當時有坦承是房東讓他敲

 

我想請問律師先生,三年前當時情況,我可否告房東盜竊呢?

三年前偷接電跟敲破房子後面牆壁接水管都沒經過我本人同意

可是絕大部分的證據,如照片跟當時工人口述都已經不在了

目前有的就是當時電費單,的確比前後一個月多一萬塊以上

房東扣壓金的時候,也談到接電的部分,他也承認有"借電"(他的認知)

如果走上法庭,是否房東只要否認接電這回事,我就沒直接證據了?

以上走法律途徑的話,是否我立足點不多,反而可能被控告誣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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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電能屬於動產,未經同意即不法使用他人的電源,原則上會成立竊盜罪。縱使您事後同意借電,基本上房東仍不能免於竊盜罪。 關於房東竊電的證據房東自己陳述有借電以及電費異常增加的單據均可作為犯罪證據。若能留存房東有借電的陳述證據,縱使房東後來否認竊電,您仍可依此作為犯罪證明。 誣告罪必須告訴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才會成立,若告訴並非完全沒有憑據,縱使最後未能證明被告有罪,基本上仍不會成立誣告罪。 房東用電導致電費增加,您亦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侵權行為或是不當得利,請求房東給付您額外增加的電費。 因為您的爭議金額較小,訴訟也可能曠日費時,建議您可先發存證信函,如房東置之不理再為調解,而後調解不成再提告也都還可以。

(參照刑法第169、320、323條;民法第179、184條)

(本回復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lulu 101-08-21 01:55

你好~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有關民事小額訴訟上訴的事情,
我是被告,從事汽車修理廠,有兼作中古車買賣,事因是在100年10月份我有賣出一台中古車,因為車子年份比較久(2001)所以鈑金部份較差,當初賣出前已有其他修理廠先用中古鈑材修護過,但並非事故車,當初原告看車時也已先行告知車子狀況,所以當天原告就直接先付訂金一萬元,進而第二.三次看車時,他爸爸也有到店看車,當時也已告知因為車價便宜,所以他所要求之零件無法換新,後來於100年11月21完成尾款付清之動作,並在合約書中寫到(如查經屬實,車子為泡水車&事故車,我們就無條件退回原款)但因為交車後,車子出現一些問題,但不在當初合約書保固事項內,原告的爸爸去汽車公會鑑定後竟告知此車輛為事故車.原因只因為車輛板金有熔接之處,另其他板金有修護之問題,最後法官也因鑑定書報告判決我們敗訴,需退還原告當初購車之金額,但當初都已告知當事人車輛狀況ㄚ!!所以我想上訴,當初的鈑金修理廠及原車商均可幫忙做證,此車輛不是事故車,請問一下,我有上訴的可能性嗎??因為上訴理由好像要違法令才可以,所以我很困惑~~麻煩律師先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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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101-08-21 00:35

請問各位律師:

 

因在2011年10月
奇摩知識政黨發問時
留 一刀斃了蔡英文 這段文字
被人檢舉到刑警
去年11月22日 到我家搜索後拿走電腦主機
去年12月第一次台北地檢署開庭
檢察官
訊問後說會緩起訴
後因發生地屬士林地檢署管轄
轉到士林地檢署
今年5月
檢察官
訊問後沒說結果
今天8月我打電話到士林地檢署問案號進度
說可能起訴
轉士林簡易庭


在此問一些問題

1此時我是否還須出庭?

2若不需是否應該寫答辯狀給法官會對我有利?

答辯狀內容大約是事發時的不清楚嚴重性 與徹底認錯悔悟等給法官順便附上重度憂鬱症的診斷證明 這樣會比較好嗎?

3若我寫狀到士林地檢署給簡易庭法官請求開庭是否會更麻煩使結果更糟?

4我在檢查庭都說我有悔意為何士林檢察官黃硬是要起訴?

5這類案件法官會後判決大都是如何?

6我如果有在醫院的憂鬱症判定證明對此案件是否有無罪的效果?

7我上網查詢得知該檢察官在8月12轉調至台北地檢署

請問這樣此案件會換檢察官審理嗎?

 

 

 

以上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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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豬 101-08-20 21:55

最近跟人在打損害賠償官司

一審已鑑定完畢

鑑定金額有三家廠商報價

鑑定人選定報價最低的那家

我是受害的一方  當然不願意

法官開庭時也問鑑定人有沒有一定以報價最低的廠商為主

鑑定人也說沒有一定  全看使用材料數量及技術而言

報價最低那家公司報價單上沒寫工程地點

沒聯絡人  有蓋公司大小章

其中一項金額還加錯

我想下次開庭時爭執這份報價單的格式不完備及錯誤

 

請問律師

有哪些民法條文可以派上用場

或是開庭時我應該怎麼說 ?

感恩 !!

 

阿c仔 101-08-20 21:52
律師您好,最近遇到了一個父親債務的問題,想跟您請教! 最近得知父親十年前,有簽3張支票給別人約50萬元,我們根本不知道有此債務,再父親過世時,我們已經辨了限定繼承,而那時爸親只有一台車子的財產,我們也報廢了。 但是最近債權人拿著這三張支票到法院,要對我們家進行假扣押,目前住的地方一直是在母親的名下(大約13年前購入),債權人說這房子是父母共同持有的,要告我母親,請問我們要怎麼因應才好?
如果已經辦理限定繼承 就以所繼承遺產清償債務責任 至於債權人如果要追償 那也只能進行訴訟程序 確認房產是屬於母親
101-08-20 20:53
律師您好,這邊有車禍賠償的問題想要請教您: 車禍發生於今年五月八號晚間十一點多, 對方十五歲未成年無照騎乘機車紅燈與本人擦撞,造成我方右手骨折。 案件以於今年七月二十號調解完畢。 調解內容如下: ”肇事者”同意給付我方修車費、醫療費、慰問金及其他一切必要費用共計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分期給付,101年8月8號、101年9月8號、101年10月8號、101年11月8號、101年12月8號 每期各付新台幣貳萬元,以上分期,一期未付,全部視為到期。 然而今天已經8月20號了,對方仍未付我任何款項,也找不到人。 筆錄上的地址已經被搬空了,家用電話以及手機通通都換了。 法院說可以請聲請強制執行,那我們也去了國稅局查對造人名下的財產,但國稅局說我的調解書的調解內容只寫了和我對撞的人(未成年)的名字, 並沒有寫他法定代理人的名字,所以沒辦法查,要查也只能查那個未成年財產及所得,要強制執行也只得等到對方20歲名下有財產… 後來交通大隊的員警跟我們說他沒有執行義務的話,調解就不成立。 那現在我們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嗎?因為當初幫我偵辦的員警過兩天才 有上班,要到那時候我才能弄清楚。 現在我想先了解一下我們這邊能夠做的、還有我們的權利在哪裡? 今天已經跑了法院、國稅局、區公所、警局等好多地方,一度覺得已經沒望了… 我爸媽認為,對方在7月20號調解完之後一直到8月8號這段期間,不僅未履行義務,還搬家、更改連絡方式,也未做任何通知,期行為是否有構成詐欺背信等嫌疑?若有,是否可以另外提出告訴? 拜託幫忙解答,謝謝! * 補充問題: 假使我去清查他兒子的財產,如果有,即使對方未成年我依然可以聲請強執嗎? 有人說這樣民事刑事都可以提告民事直接寫訴狀去法院提告就可以了嗎?那這樣是要告他? 刑事的話是警察局幫我們送地檢署嗎?還是要另外提告呢? 問題有點多,拜託律師回答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是在調解委員會達成調解,則該調解即有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您可以依該調解內容向對方聲請強制執行(即便對方是未成年人),但由於對方是未成年人,所以要執行到恐怕也很困難,但由於對方是未成年,所以也可以對其父母請求連帶賠償,但此部分應另外起訴,至於刑事部分,尚視您和解內容有無撤銷告訴之意思,若有即無法再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雞蛋妹 101-08-20 19:00

我爺爺有留2間房子下來因為父親.繼母有拿去貸款.目前賣掉1間另1間登記在父親的名下.家中有繼母.我女兒.集1兄.1弟
日前因父親腦中風倒下.目前靠呼吸器在維持生命..
我的問題是如果父親就這樣走了.房子繼承順位是繼母
但是如果賣掉錢是由繼母所得.還是繼母.與3個孩子下去平分
再者目前得知繼母的想法.他想先分一半.剩下另一半再讓3個小孩平分
小弟是繼母生的.
再來父親病倒以1年了.所有保險理賠全部都繼母拿走70.80w左右
現在還卡到房貸問題.父親還沒生病前.我有付過幾年的貸款.
哥哥出社會後.也都入續有再支付.雖然不是全部.但是這幾十年的貸款
都是父親與繼母再打理.我們是都有幫忙但是沒有立體的證據.(都是現金給的)
他們戴出錢來.我跟哥哥是沒動用過那些錢
父親倒下.我們有協議.貸款一樣由繼母支付.
而父親安養院的費用25000我跟哥哥一半.
哥哥還支付家中所有開銷
我支付弟弟學費(目前就讀高中)
我想明確知道財產分配.核對我們有利的事要如何去做
當初都有說好房子賣了.繼母.弟弟50%哥哥.50%.我是不分(只有口頭說)
現在繼母貪了..想要自己分一半.其餘的再讓弟弟.哥哥分(他都站贏)
再來當初協議時他有隱瞞貸款的金額.實際是沒付到那麼多可能只有他薪水的一半.他卻說他的薪水全部都要付家中貸款
再來父親的保險費都繼母拿走.一點錢他都不願拿出來幫付爸爸的開銷.
我們是不計較.而是他現在一直在貪那間房子

再者繼母他有銀行欠債的問題.還有最近爆出他以前友幫人做擔保.那個人往生了.所以最近銀行找上他.而他也再外放風聲說要等銀行追碩其過他才要賣房子...請好心的律師幫忙.我們該怎做呢?

 

 

 

1.繼母初步的想法可能是先依夫妻財產分配請求婚後剩餘財產差額一半 其餘則歸入遺產由全體繼承人均分 2.如果你跟哥哥之前有借款給父親或繼母 除非提出相關證據請求 否則要主張很有困難 3.配偶與子女共同繼承 沒有先順位的問題 依人數平均繼承 4.扶養部分原則上是共同扶養 不過因為父親有財產 所以這些將來你都可以主張應該由父親財產清償

李俊諺 101-08-20 15:18
律師大大您好 我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我方為(15歲男童) 他方為(13歲女童) 雙方自願情況下發生性行為 並非誘拐強姦設計等 雙方都未滿16歲 發生性行為是有罪 這我是知道 但我想請教您 若 私底下和解已經講到崩盤 走法律途徑男童 或 女童 是否會被關? (最嚴重的情況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由於您們雙方均未滿18歲,所涉及之妨害性自主是屬告訴乃論罪,若您們雙方均屬自願,應尚不致於有被關之虞,但您們雙方可以盡量和解,以避免涉及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寶 101-08-20 10:26

不好意思 我是學生 想詢問一下 ,因為我使用MDMA 驗尿出來是有使用,所以我應該有兩個選則就是勒戒還有緩起訴, 但我希望我可以緩起訴,因為我是學生又有打工,學校也接到電話要組成春暉小組來輔導我,那如果這個情況,我該跟檢察官在甚麼時候,說甚麼話?才有利緩起訴勒戒呢!? 還有緩起訴的條件是甚麼呢!? 還是真的要看檢察官心情!? 如果學校組成的春暉小組 我有照常去 很配合 那跟檢察官說 我會有機會緩起訴機會更大嗎!? 還是真的要請律師幫忙寫緩起訴書? 那緩起訴書 請律師寫又要多少錢呢

 確實是可以爭取緩起訴附並條件完成戒癮治療

 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前快提出請求

 不然法官下裁定後程序上就比較麻煩

 

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MDMA)屬於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被告勒戒處所勒戒勒戒期間不超過二個月。 因為施用第二級毒品並非最輕刑度三年以上的重罪,檢察官可以為緩起訴處分。由於檢察官具有起訴或是緩起訴處分的職權,即便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基本上仍會視實際情形,附帶戒癮治療的條件。 可提出刑事答辯狀請求檢察官緩起訴處分,然緩起訴處分屬於檢察官之權限,是否緩起訴仍由檢察官職權裁量。是否須由律師提出,也不限定;但是最重要是表明悔改的態度,而且就偵查時如有詢問時,配合供出購得來源,緩起訴機率就很高了。

(參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20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253條之2第1項第6款)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許 101-08-20 09:47

各位熱心的律師您們好:

想請問關於父親債務被催討的問題

父親一個多禮拜前過世,當初替父親擔保的朋友因為不堪被銀行催討債務,轉而向我們子女及母親催討債務,因我們喪家都還沒處理好父親身後事,也未出殯,就被逼著簽借據(在我們求情下延後三天),想請問我們是否可以不要簽?因為不是我們欠的債,子女與母親是否可以辦理拋棄繼承?對於父親朋友當保人清償的債款,我們是否可以不要負擔?謝謝各位的大力幫忙

家境並不是很好過,希望各位能給喪家安心的幫助~~感恩不盡,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1-08-2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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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勝 101-08-20 03:08
律師您好 請問 我們是一對年底,即將結婚宴會的夫妻 前兩個月找了新娘秘書 也付了訂金簽了合約 今晚新娘秘書突然訊息傳來說 他親戚也是那天結婚 所以無法幫我們了!我們非常傻眼跟生氣,, 它是有說要退還我們訂金,但現在重點是我老婆下個月左右就要生了 我們還要花心思跟時間再重新去找新娘秘書,非常的麻煩跟不方便,加上年底是大日子 我們前半年就簽約付完訂金了,如果說反悔就反悔,那何必簽約 所以請問合約上如果 沒有註明違約該如何賠償的話 是不是完全沒有其他辦法 除了自認倒楣外 想請教指點 非常感謝
可以朝兩方面考慮 一個是訴請對方應履約 不過縱使成立也緩不濟急 一個是請求加倍返還訂金
皇后辰 101-08-20 00:36
律師您好:我是一名公務人員,去年我的手機經常受到匿名電話及不停變換各種國際碼、即時通的電話騷擾,包括深夜不出聲音及各種語帶曖昧的簡訊。因為想不出與誰結怨,多次到中華電信查不出對方是何人。後來懷疑是某人所為,為遏止她再騷擾我們,所以發了幾封e-mail給她,有一篇是網路文章,意涵大概是只要她知恥,注意自己的行為,另三封分別是「祝福你和你住在田中的家人平平安安。」「你知道查人查址很容易嗎?」「你一定會後悔!」等。偏偏我得到資訊錯誤,發錯人了!我與對方不相識,但對方是我先生同事,如今對方提告,警察今天傳喚我做筆錄,請問我該如何做因應?今天我都據實回答了。謝謝您!
都已經據實陳述 如果檢察官認定確實有犯罪 可能會跟你協議是否緩起訴(前提是你認罪) 不過應該會附上條件 除非你認為自己沒有構成犯罪 應垓如何答辯還是看將來檢察官起訴提?什麼證據才能判斷
徐夕 101-08-19 23:01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假設祖父生前在買房子時,有意願贈與房子給父親,爺爺把購買的房子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當時年滿20歲,但無出資),祖母及兄弟姐妹都知情的狀況下,但是爺爺過世後,祖母或其他兄弟有其繼承權利嗎?或是祖母和其他兄弟姐妹如果想要分房子有所依據可行嗎?由於祖父生前沒有立遺囑但是房子登記在父親名下,請問這樣算是生前贈與嗎?或是如何確認是贈與?請問有什麼可立足的論證或佐證嗎?
這可能發生爭議 將來訴訟時一方主張借名一方主張贈與 至於主張贈與有什麼證據還是看個案 要有書面協議應該不可能 可能看是否有相關證人可以證明
張竣凱 101-08-19 21:16
律師您好 請問有人在臉書的社團裡辱罵我 而且是5.6個人一起罵 內容多是人身攻擊甚至還罵三字經 目前我已經把他們罵我的內容全部拍下來 但是我都不認識這些人 請問如何對他們提出民事刑事訴訟? 由於看他們的資料都住在其他縣市 如果我提告了一定要出庭嗎?
1.可以直接提出刑事公然侮辱告訴 有帳號司法單位就可以追查對方身分 所以這應該不是問題 2.提出告訴可以向警察局報案 或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3.如果不願自己出庭 可以委任告訴代理人 通常告訴人檢察官還是會傳喚 所以如果自己不願出庭也不願意委任代理人 那是否提出告訴就要考慮一下
子不語 101-08-19 11:12

律師您們好:
十年前我爸過世時,姑姑和姑丈就將我爸的錢偷轉到阿公的戶頭裡(有交易明細為證),另外還找到一張國稅局的免稅證明書上頭有我們已繼承之事實,但該筆錢卻轉移到阿公那邊。

今年七月阿公過世,我們可否請求從阿公的遺產中扣除歸還我們?
另外阿公過世後隔一天,姑丈將阿公戶頭裡的三百多萬轉至自己的戶頭,說是要避稅(在遺產清單上扣除了那筆錢),是否可以告他偽造文書或其他罪名?

且阿公的遺產帳目不清,因為是由姑姑代管(姑姑死後,姑丈不歸還存簿印鑑),私下拿去投資和借給別人。

另外喪葬費的費用(大姑和二姑丈決議),只告訴我們要花的總金額,但明細中卻有很多跟喪葬無關的事宜(蓋廟和供養和尚),能否請求背信侵占?

除此之外,我們繼承自父親的土地,被阿公借給親戚使用(有一張92年冒名簽章的同意書),

能否向全體繼承人請求不當得利(計算方式是否如以下協議書)?

我寫了一張協議書給其他繼承人,不曉得內容是否恰當,麻煩給我意見




協議書內容:
給全體繼承人:

十年前阿公當時現金(不包含郵局餘額,且每月支出5萬元約為18趴的61萬利息)

大約為9百萬元 用平均年息2%複利下去計算

9000000x(1.02)的11次方 大約為1120萬元

除此之外,阿公每年有3節獎金6000元x11=66000

魚塭每年收入約10萬 10萬*11=110萬元

老農年金每個月6000元*12個月*10年=72萬

70000元x6個月=4萬2千

休耕12500*2=25000 25000*11年=27萬5千

姑丈說轉到姑姑退休專戶320萬的4%利息6年+借給醫師的利息102000=87萬

所以總計大約為1120萬+6萬6千元+110萬+72萬+4萬2+27萬5+87萬

粗估為1425萬元且尚未包含郵局及定存的金額 所以理應為1千5百萬以上

本來姑丈說只有一千零一萬,麻煩請補足不足之部分

因此從這一千五百萬中

我們只要求扣除我爸過世後之不法轉移530萬含5%法定利率後 再行繼承之程序

否則

除了偽造文書侵占(姑丈在阿公過世後冒名領款並轉移到自己戶頭)

背信(大姑和姑丈在阿公過世後擅自將遺產捐給法師、建廟之不當使用)

侵占(姑丈將持有之阿公存款視為己有、用來投資借貸、且將得利及本金侵占)

並對全體繼承人提起不當得利之訴

標的為

530萬之不當得利以11年5%之法定利率為26萬5千X11年=291萬

以及土地無權使用之不當得利 公告地價約600萬

公式如下

法定租金之計算方式:
出租人之土地申報總額(公告地價*80%))×年息10﹪

600*80%*10%=480*10%=48萬(一年)

48萬*5年(法定租金期限)約為240萬

所以總共求償

530萬+290萬+240萬=1060萬元

林智群 (klaw) 101-08-20 04:38

你這個應該是以存證信函方式寄出,而不是協議書,協議書是雙方都同意這樣的內容,我認為你姑姑應該不會同意你的請求,你要有打官司的準備,至於你講的內容是否成立其實都需要專業的判斷,建議還是委請可以信賴的律師處理

vivityo 101-08-18 15:11

民事侵權賠償,我是被告,下週開第三次辯論庭,但我當天臨時要出差. 目前為止,我和原告的刑民事訴訟都是我勝訴,她敗訴.但我不想失去辯論的機會,而且應該是最後一次辯論庭了,可否只委任律師出席一次民事庭即可?又,費用怎麼算?

我因為出國的關係,已經請法官延期一個月了,所以我覺得再改期可能不太好...我已閱卷過,有拷貝言詞辯論筆錄,也拿到法庭錄音光碟了. 是簡易庭. 因刑事不起訴,對造不滿改提民事.

對造只有提出起訴狀一份,補充狀一份,但有兩名證人(刑事部份檢察官不採信證人證詞); 我提出三次答辯狀,五次調查證據狀.

黃國城 (Jerry) 101-08-18 15:2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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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還是有律師會願意這樣接案 不過掛了委任涉及律師稅金 所以我想不可能太便宜 我的經驗 至少會收費在一萬五以上

起司 101-08-18 06:29
此內容都是在公開狀態下,對話過長,只敘述重點,再此先謝謝張律師您的意見 一個朋友在臉書FB發表動態 "敘述她老公喝酒心情不好就關機,那她心情不好要怎麼辦 ? " 我沒惡意只是回一句 " 以牙還牙 " 我朋友並不認為怎樣 " 事後我詢問過她 " 但她妹妹卻留言罵我 " 靠北 ,XX娘 ,雞X欠人挖,死女人,賤女人...等等不堪字眼 " 我從頭到尾沒罵他一句髒話 並且也跟他講道理,也跟他說明是開玩笑,但她越來越誇張 我也很生氣,跟她說 " 請她有水準一點,都一個小孩的媽,可悲,莫名其妙,管好自己 " 「我那句話的意思是說,對方都當媽了,不要滿口髒話,要有點口德不要造口業,不然很可悲 」 請問以上 1. 對方是否已經構成公然汙辱 ?? 2. 我的言論,"以牙還牙" " 可悲",是否也觸法? 3. 對方未滿20,提告是否會有牽涉監護人的問題? 要求對方道歉,對方口氣還是非常大,一直在用言語挑釁 說實在我真的感到莫名其妙,經過兩天的思考 我還是燕不下這口氣 年紀說小不小,說大不大,但卻也是該是懂事的年紀,口氣非常大,不分青紅皂白亂飆人 我想要讓她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 感激不盡 謝謝
這種案例是否實際上會成罪 一定有不同意見 大概也只有承辦檢察官跟法官可以告訴你答案 如果你覺得對方言行已經侵害到你 你就直接提出相關刑事告訴跟民事起訴
不是能用暱稱 101-08-17 23:24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 在網路遊戲中 有一個人一直挑釁我 我就罵他不雅的話 不過是用悄悄話(別人都看不到只有他看的到) 我高中生
黃國城 (Jerry) 101-08-17 23:56
公然侮辱之要件必須是得為不特定第三人所得共見共聞。密訊不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但是,私下侮辱他人,如果人家提得出證據的話,我的看法是仍有可能構成民事侵權(侵害他人之人格權)損害賠償責任。對於挑?的人辱罵,則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有一點說"被罵是你活該"的意思)。
阿智 101-08-17 23:24

律師你好,日前我從一個無紅綠燈的巷子出來要左轉,因為路口有停一台休旅車,我的視線被擋住無法看到來車,騎到路中央遭一台超速機車撞到車尾。結果警方到場後以對方沒有剎車痕直接認定是我違規,更因為這樣現在對方要求我賠償醫藥費、修車費和工作損失的費用。但是我在現場就有看到剎車痕並要求警方測量,但是警方竟然以煞車痕非那台機車的為由拒絕測量。我想請問一下,此時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因為本想說花錢消災,把修車的錢賠一賠,醫藥費強制險可以負擔,但是現在修車的費用居然連非車禍造成的損傷都被加在裡面,並且沒經過我同意就自行修理,這又該如何處理呢?感謝律師

阿智 101-08-17 23:06

律師你好,日前我從一個無紅綠燈的巷子出來要左轉,因為路口有停一台休旅車,我的視線被擋住無法看到來車,騎到路中央遭一台超速機車撞到車尾。結果警方到場後以對方沒有剎車痕直接認定是我違規,更因為這樣現在對方要求我賠償醫藥費、修車費和工作損失的費用。但是我在現場就有看到剎車痕並要求警方測量,但是警方竟然以煞車痕非那台機車的為由拒絕測量。我想請問一下,此時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因為本想說花錢消災,把修車的錢賠一賠,醫藥費強制險可以負擔,但是現在修車的費用居然連非車禍造成的損傷都被加在裡面,並且沒經過我同意就自行修理,這又該如何處理呢?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1-08-18 01:46

建議跟對方和解,不然被告過失傷害要跑法院很麻煩的,

至於對方多加的部分可以主張剔除,再跟對方談談看吧

gwdv 101-08-17 19:33
請問一下有親戚要離婚爭奪孩子(2個剛出生快1個月、1個2歲)
扶養權有受精神上的虐待,可是不願通知社工雙方經濟條件相同、
在同一職場工作只求一個孩子現在打算先去調解委員會請問需要注意什麼?
之後要是對方一個孩子仍然不願給上法院想請問可以推薦一下有哪些擅長這方面的好律師嗎?

1. 原則上子女監護案件 如果父母雙方條件差不多 可能還是會以目前扶養一方為主 尤其參酌社工家訪報告 2.至於委任什麼律師 主要還是以可以信賴及配合訴訟程序為主 畢竟家事案件很繁複 又牽涉當事人間的情感 這些你都可以列入考慮

peggy 101-08-17 18:54

律師您好: 我父親因年紀大了,思緒有些異常,經醫生診療後,判斷是失智的前兆,但只因是前兆,所以無法開立證明,又這陣子父親時常現實與幻想錯亂,導致他作出錯誤判斷,事後又後悔,要我幫忙解決善後;我有一位妹妹,不務正業、身負數十萬元的卡債,成天只想著如何從父親那裡騙錢,日前,妹妹趁父親神智錯亂時,帶父親到銀行辦理取款事務,錢被她拿走了,數日後,父親無意間說出此事,要我幫他把錢拿回來,試問,我可以用什麼方式將錢追回?用什麼方式可以對妹妹的行為有所制裁? 像父親這種情形,可以立什麼樣的財產授權書來保障他的人身財產安全呢?亦或可立授權書,倘若父親對授權書的內容事後又因神智錯亂而反悔,又該如何處置(因為之前是我幫他處理,但有時他又說要自己處理,有時又說要給妹妹處理,有時又回歸要我處理,反反覆覆)?如果妹妹背著大家帶父親去辦貸款或以父親的名義辦理其他事情,又該如何防止?倘若父親的財產全部被妹妹花光,父親遭棄養,社會局是否會介入?身為子女者會觸犯到什麼法呢?

 

帶父親到銀行提款後,違反父親的意思將錢占為己有,除了成立趁人辨識能力不足之詐欺罪或是親屬間侵占罪以外,還必須返還不法所得給父親。您父親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金錢。由於親屬間侵占罪屬於告訴乃論罪,父親得於知悉犯人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法院會不受理。但對方是親人,除非真的不得已,建議先試著和對方溝通協商。 如顧慮到父親的辨識能力有所不足,您可向法院聲請監護或是輔助宣告,以限制父親進行法律行為的能力;並由您擔任監護人或是輔助人,進而保障父親的財產權。 若父親無自理能力且無人照顧,子女可能會涉及不作為遺棄罪。若父親已65歲以上,當子女留置老人於機構後棄之不理,基本上會被社會局處罰鍰。

(參照刑法第294、335、338、341條;刑事訴訟法第237、487條;民法第14條、15條之1;老人福利法第51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peggy 101-08-21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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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1-08-17 11:40
請問謝律師: 我前些日子內衣物違反商標法,此案件是我在網拍販售被網路警察抓到,之後被警察通知作筆錄,當時我很驚恐被警察通知說我販售仿冒品,後來我跟員警說我不知道販售是仿冒品並且我是學生我非大量販售想圖利賺錢,還有跟員警說我會販售是因為我都用不到很浪費丟掉又很可惜,所以才便宜販售~而且我把剩下數量都交給警方並且提供販售給我的賣家資料,偵辦員警說我配合辦案態度良好都會紀錄在筆錄上,並且請法官從輕量刑,並給我自新的機會,在此案件我真的知錯,深自懊悔不已。而下周法院要開庭,近日書記官也聯絡我叫我跟對方進行和解動作,我試著跟對方的律師連絡和解程序~但談到和解金竟然要5萬元,我嚇呆了我跟對方律師說金額太大了,我只是應屆畢業生又要當兵沒有什麼錢也說明網拍販售絕非是想圖利賺錢也說明有向警方提供販售我商品的賣家資料~~ 想請問謝律師:(1)我這樣要寫陳敘書或道歉書嗎? (2)對方律師要求和解金4-5萬,有什麼辦法降低和解金? (3)法官會對我做出什麼處分~~ 請謝律師幫幫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應該還在偵查中,您可以寫個陳述狀給檢察官向他說明陳述意見. 二.和解部分,也可以向檢察官說明您有和解意願,但對方要求的金額過高. 三.若本件有和解成立的話,檢察官或許會作出緩起訴處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楊小翊 101-08-16 05:38

上次各位律師大大幫我解釋完之後有去找房東以及同學當證人

前提:就套房有ABCDEF室 當初是住在D室

而E室同學被偷了19000元 當晚報警 有請警方採集指紋

一個月後 有採集到七枚指紋 有兩枚是我的 都在窗戶邊

目前已經有找房東作證 房東是在樓下經營早餐店 他是早上八點出門

而我是早上八點下班 回到家順便就在房東經營的早餐店吃早餐

而同學作證的部分 因為刑事組承辦人員找兩次都不在  

而因放暑假的關係 同學之間也因要工作 帶小孩 所以沒空

 

目前已移送地檢署 承辦

 

如果到地檢署我需要怎麼辦才好? 因為沒去過地檢署

因為比較怕被拘留之類的  接下來的程序還有哪些呢

因為目前因為這個案件 導致我工作不順利

 

由於竊盜罪並非重罪,實務上很少有被告因涉嫌竊盜罪而被法院羈押,基本上您不需太過擔心去地檢署後被羈押。又法院必須依據犯罪證據,才能下有罪判決,在房間採到指紋是否即能證明您確實有竊盜行為,仍有待釐清。依法法院要調查對您有利之證據,您可以盡量舉出不在場證明或是人證等有利證據,或是提出窗戶邊有指紋的合理原因,並要求法院調查相關證據即可。

(參照刑法第321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帝夫 101-08-15 21:40
請教律師: 本件事是原告與銀行財團損害賠償案件,已打了快三年官司,中途法官退休換了新法官,第一次開庭新法官要當事人和解,當事人搖頭,法官就庭上謾罵,羞辱當事人但是這段申請的法庭錄音光碟發現被消音,另外一次開庭法官不經意說溜嘴指出該院他庭庭長很關心本案,一直要幫我們和解,如果當事人肯和解法官要我們下次開和解庭,當庭還要當事人打電話尋求家人同意訂出和解庭,庭上也表示只要當事人肯和解由他負責去說服財團談妥五成和解,我們當事人未當場答應,然而此次錄音光碟此部分全被干擾消音,如果本案有他庭庭長干預本案請問當事人是向司法院政風處檢舉還是等判決下來萬一法官判當事人敗訴再請律師上訴以及向司改會投訴哪?謝謝麻煩你了,請教律師你的事務所地址電話請來謝告知!
依您的敘述,在庭上謾罵羞辱當事人,可能涉及法官不得對在庭之人辱罵之規定;他庭庭長關心本案,則可能涉及法官對於他人承辦之案件,不得關說或請託之規定。當法官嚴重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時,您可向司法院的法官評鑑委員會檢舉,要求付個案評鑑。由於付個案評鑑有2年時效限制,若您認為法官確實已重大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且可詳列具體事證,並不一定要等到敗訴後才檢舉。 (參照法官倫理規範第3、5、7、12條;法官法第30、3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CSC 101-08-15 20:46
請問張律師 原本跟妻子要協議離婚,也在協議書上簽名了,簽完後隔天就出走沒回家住,後來我約她到戶政登記他開始避不見面,不願去登記離婚, 1.請問我應如何提出法律途徑請求離婚? 若離家不回?幾天是否可以提出為離婚條件? 2.因無小孩,對方有權提出贍養費要求嗎? 或者要求金額補償? 3.若對方在外時間,有任何負債會影響到我嗎? 我是否應做些保護自己的動作?有哪些處理方式? 感謝張律師撥空回答.謝謝
1.如果雙方無法協議離婚 又無故離家 將來是可以以惡意遺棄他方訴請裁判離婚 以及主張雙方婚姻已無法維持 不過惡意遺棄必須有相當事實存在 並非兩三天沒有回家就可以成立 2.不過目前你其實也可以請求法院調解離婚 或許他有可能出庭 3.對方債務還是可能影響到你 畢竟目前妳們應屬法定財產制 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小小豬 101-08-15 20:42

請各位律師朋友幫幫忙

幫找一下有關於

房屋傾斜損壞後經過鑑定機構鑑定

各級法院有提到 "房屋價值減損率" 的判決書

重點是要有那個 價值減損 "比率 " 的判決書

我要做為正在鑑定的參考比較

深怕被污了

感謝各位律師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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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受人基於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得請求出賣人減少價金。在現今法院實務在認定房屋減少價值數額時,常依據第三人之動產鑑定報告作為判決基礎。買受人在交屋後發現系爭房屋有傾斜情形,法院即囑託動產估價師針對系爭房屋在現行傾斜程度下,造成交易價值減損額為鑑定。 經查詢司法院各法院判決,傾斜所致價格減損比率,原則上係考量房屋之區域條件、位置坐落、地段、使用分區及未來發展等各項影響價格減損因素。依房屋之市場面分析後,對於房屋減損修正率,依「評點法」及「比例分配原則」之加權平均值,作為最終決定率。 經查詢判決後,價值減損比率約分布在12%至16%不等。可參照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訴字第1611號、96年度訴字第6236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上字第784號、98年度重上字第430號、98年度上易字第861號(連結網頁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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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忙族 101-08-15 14:52
律師您好: 重貼問題 要問的是我是否構成詐欺? 我先生欠地下錢莊,用我的名義去跟代書借款,利息五分,借40萬,月息2萬,每個月還3萬,簽完本票後,就把我的提款卡印章存簿拿走,在我領薪水這一天領3萬出來,我月薪33000, 上個月我先生中風辭去工作,無收入,我先將提款卡掛失,不然一個月只有3000怎麼養一家三口? 代書很生氣,他不接受我的協商降低還款金額及利息, 談判破裂,要告我詐欺,還信心滿滿說一定告得成 請問我會變成詐欺被告嗎? 無助的人謝謝您的回答
1.建議你去提告重利罪 2.不過跟人家確實有借款 還是必須思考將來怎麼分期還款
林先生 101-08-15 12:37

律師你好那假如被害人沒傷的話我會夠成準強道嗎~我該如何找有利證句呢~因為存脆是普通竊盜

被害人2個都說我有打他我並沒有而且被害人也沒傷這樣算對我有利正句嗎而且警察局就在事發當

場協對面如果我有像他?所說我有打他的話另外一個也不可能跑去警察局叫人來一定是在當場把我顧好等警方來才對這樣的共詞對我有幫住嗎

小簡 101-08-15 10:25

要請問一些細項問題,先謝謝律師先生。

一、請問,誹謗罪的追朔期是六個月內的意思是為何?為何別人對我提告99年12月間發生的事件,而我居然被起訴了。這六個月是指告訴人知道後的六個月內提告嗎?因為起訴書上是寫99年12月間發生的事,所以有關誹謗罪追朔期的標準是(懇請律師用白話或舉例跟我說,因為我的理解能力不是很好,真心謝謝)

二、起訴書最後一段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其中的"五百元以下罰金"是指最重會罰到新台幣多少?

因為有聽人說500元是指銀元,也就是新台幣1500元,現已提高10倍,也就是15000元以下。
也有人說一天罰1000元,如法官判刑2個月(60天),就是1000x60天=6萬。

不知道哪一個說法才是正確的?

三、現在對方提刑事訴訟,並無民事訴訟,如果我開庭後,他還可以提民事嗎?那民事的追朔期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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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庸 101-08-15 07:34
律師你好: 公司受聘何約書內容根本省略很多,變成根本無法跟他要求,就是工時來說他也只有寫說他是二班制,並無詳細ㄉ時間約定,請問像這樣子該如何處置 做幾休幾也根本沒有在舊的受聘合約書內容,那該如何怎辦呢?
您好:若契約無約定,那就回歸勞基法的規定,所以資方要是有違反勞基準規定,即可向勞工局申訴.
阿鐵 101-08-15 02:13

律師您們好

我在婚前有卡債問題,名下無財產可執行;婚前我太太即有自己的動產,後來結婚時也不曉得要辦夫妻分別財產制;現在銀行提出代位請求改用夫妻分別財產制;我知道銀行接著會藉此行使代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權,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才好?急!!!

小林 101-08-15 00:34
請問張律師: 我前些日子內衣物違反商標法,此案件是我在網拍販售被網路警察抓到,之後被警察通知作筆錄,當時我很驚恐被警察通知說我販售仿冒品,後來我跟員警說我不知道販售是仿冒品並且我是學生我非大量販售響圖利賺錢,還有跟員警說我會販售是因為我都用不到很浪費丟掉又很可惜,所以才便宜販售~而且我把剩下數量都交給警方並且提供販售給我的賣家資料,偵辦員警說我配合辦案態度良好都會紀錄在筆錄上,並且請法官從輕量刑,並給我自新的機會,在此案件我真的知錯,深自懊悔不已。而下周法院要開庭,近日書記官也聯絡我叫我跟對方進行和解動作,我試著跟對方的律師連絡和解程序~但談到和解金竟然要5萬元,我嚇呆了我跟對方律師說金額太大了,我只是應屆畢業生又要當兵沒有什麼錢也說明網拍販售絕非是想圖利賺錢也說明友向警方提供販售我商品的賣家資料~~ 想請問張律師:(1)我這樣要寫緩起訴聲請狀嗎? (2)對方律師要求和解金4-5萬,我無法付出該怎麼辦? (3)法官會對我做出什麼處分~~ 請張律師幫幫我~~
1.看來你就主要構成要件行為都已經承認 只是求從輕發落 是可以再補一下書面陳述意見給檢察官 2.如果金額沒有共識無法和解 還是要跟檢察官陳報和解情況 檢察官還是會審酌
小業務 101-08-15 00:23

律師您好:本人於今天收到縣府公文內容如下

主旨:台端經人檢舉似涉以非經紀業而經營房屋仲介租賃業務,違反動產經濟管理條例乙案

請於文到15日內以書面並檢附文件陳述說明  依檢舉人101年7月30日檢舉函及動產經紀業條例規定辦理

1.這隻手機號碼的SIM卡早已遺失 ..但因是易付卡所以並未特別注意.不是本人在使用

2.請律師告訴我應該要怎麼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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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08-16 05:43

最好去函澄清,不然會被罰3~15萬,

易付卡只有購買者資料,之後轉手很難追查,最好將轉手去向交代清楚,不然地政處還是認定你在從事仲介工作

蔡文雅 101-08-15 00:08
律師你好,我是高雄某間大學的學生,目前大二要升大三, 在今年二月份時我有發生車禍車禍事情拖了很久 最近為了車禍賠償的事情煩惱 不知該如何是好 所以想請教你一下 我車禍分析表上 是 寫 無法辨識肇事責任 沒有監視器 沒有人證 各說各話 對方不斷的打電話來 叫我們賠償 要負責任 於是我們有去和解過 但對方直接就開口要20萬 我們沒談成 他說還會再調解第二次 結果對方就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開庭時 一開始是面對檢察官 我把我們經過告訴他 講完後過沒多久 我就收到單子 是起訴書 上面寫我疏忽路況 不慎擦撞到他 但現場圖上我是2方 對方是1方 肇事經過是寫: 1方林XX自稱騎腳踏車沿中山東路口左轉至中山東路11號(南北自行車行) 對面路邊停等(自稱未超過路面邊緣)與2方蔡XX自稱騎XXXXX重機車沿中山東路 西往東行駛執行疑似發生擦撞肇事(雙方皆稱有聽到擦撞聲,惟相對車損不明顯) 可是對方明明是逆向出來 腳踏車還有突出路面 但法官好像都認為是我撞到他 但如果我有撞到 為何我不坦承 或 肇事逃逸就好 法官勸我們和解了事 但對方開口就要20萬 法官有說要20萬太誇張 叫我多和對方談價錢 了事 法官說過失傷害罪 可判到五萬塊 書記官有來電通知 說對方堅持要五萬塊才肯和解 (若談不籠 下一次開庭 法官就會直接判 我該負責的刑事民事責任) 真的很莫名其妙, 一開始現場都被移動了,我本來要幫他叫救護車 但他不肯 之後又不准我走 又一直說他腳很痛 於是 我有送他去醫院 有幫助他 但現在很莫名其妙的變成 我要賠償 我實在也不願賠他錢 但我想了事 現在醫療費單子 與他 薪資證明單子 所有請賠償的單子資料 都在他手上 所以我無法計算醫療費用 住幾天 等於多少錢 我有同意讓她請在我強制險上 但對方並沒有到我的保險公司上申請 我想知道 我該怎麼辦 難道都是我的錯嗎 他明明也有不對 為什麼責任是我要負擔 五萬塊真的很多 我家真的負荷不了 很有壓力 我想問能只給他2~3萬嗎 但 對方不接受 我是不是會直接被判刑? 法官會同情我 或依情況而定嗎 張律師 拜託你 幫幫我 給我意見好嗎
除非你能證明你完全沒有過失 否則這筆錢你可能還是必須支付 不然如果沒有和解 你還是必須負擔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到時候易科罰金的錢都未必只有5萬
JC 101-08-14 23:11

律師 您好, 前幾天去看預售房屋的進度, 我們是邊間, 在房子的側邊有一小個空地是屬於我們的, 再過去是馬路, 前幾天看到建商在埋化糞池, 發現化糞池有1/3超過地界(在公有地上), 建商說這會地底下不會有問題, 請問真是如此? 將來我們會不會有什麼麻煩? 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1-08-15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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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 101-08-15 14:19

美女律師 您好! 謝謝妳的回覆..

這塊空地是在我的土地權狀內範圍內約2米 (建商規劃停車用), 但化糞池約2.5米寬, 所以有部份會在公有地的地底下, 擔心將來政府會請我們拆除, 那就很麻煩. 建商只說那不會有問題, 實在很困擾. 建商有說如果我真的不要可以用原價購買回房子, 但我又已經花了很多心力及其它費用在這房子上. 真的不知該如何處理.

Matt 101-08-14 21:46

您好!
我想請問貴公司有處理過 消費債務清理的實務經驗嗎?
我在五月份已經向新竹地方法院申請 更生程序 目前案件審理進入資料補正階段
我也有向法律輔助基金會申請法律協助但是法扶的委派律師可能要到月底或9月才會委派給我
我也有去律師公會諮詢過有經驗的律師都跟我說要小心處理 不然很難得到法官的更生裁定
而且也不能委任律師處理(因為多數法官會認為既然有錢請律師那就不需要更生了)
如果貴公司或配合的律師有這方面的經驗 那我想就近諮詢 畢竟打這個更生官司不是兒戲
新竹附近有貴公司的據點嗎 謝謝!

蔡育典0980108358

野薔薇 101-08-14 19:49
您好:四年前我去應徵會計,告訴我的待遇是底薪4000全勤2000大的便當抽1.5元小的便當抽0.5作滿一年有500元年資,負責接電話.找錢.只是偶而太忙要幫忙包便當。上班時間為早上十點至下午三點就這麼簡單,但說的和做的完全不一樣。快滿一年的前兩天我提醒總會說我過兩天就滿一年囉!記得給我年資.結果竟說老闆娘說這項以廢除,但沒有了是不是應該要告訴我們.也沒有那就算了.後來又說公司都沒賺錢.要把四人負責一班縮減成三個人.那會計便要負責接電話(外送).應付客人.打飯.反正前線該做都要我一個做.今年二月他們去接台北中國信託的便當.相對的我要提早2-3小時去上班.又不給加班費.只說我們也有抽這就是加班費。 剛開始那個月,教我的會計又說還要幫員工算便當數(薪水).我也算了也呈上給我們總會看了.但他覺得有問題.就問教我的那位說:我們的營業額比安一店多.為什麼薪水比他們少。教我的會計竟說:他怎知道.我那麼愛算就讓我算.之後結果是她在重算.少給的部分和下個月一起給。事後他們就叫我別算了.說我害大家少領薪水.這工作她自己做.直到去年.他因一筆帳忘記繳回.被老板娘逼簽切結書外加扣薪開除.離職前幾天我請他教我怎們算.而我是從去年一月才又開始算薪水.我想剛來時算一次就造成大家不便.這次我就照他教我的算.就成給總會看.我還問他有沒有問題.他說沒有.所以薪水也下來.從此我就照他教我的算.這中間我們總會也離職.換我們老闆的女兒當總會.這期間他也沒說有任何問題.直到上個月他說我薪水算錯了(內場人員).我就告訴他之前發生事情的來龍去脈.但得到的答案竟說:不要把過錯推給沒做的人.說我和晚班會計害大家背上貪污罪.和他一直解釋也沒用(他上任這幾個月也沒說有問題阿!).還跟我追朔以前的部份.看我們要分幾個月讓他扣.最近又新請一個總會.他請他重算外加所有員工都被扣1-2千不等。這月又要發薪水前天他又說外送的也不對.問我要怎麼處理.叫我重算(結果他們自己拿資料回去重算).隔天八月五日外送說今天會準時發薪水.我說怎麼可能.他說外送全算錯他要重算.怎麼可能準時發薪水.ㄟ結果還真的拿到薪水.直到八八節那天.母女忽然來說要開會.問我要怎麼處理.說這事他們早就知道囉!剛開始我也不知該怎回答.直到它們一直在逼問我時.忽然我回他一句說:我只是小會計.後面還有兩個總會計.如果知道算錯為什麼還要照發薪水.他回我說:他故意的要看我怎麼處理這件事.我說那是你們自己要發的就不關我的事了.他說怎不關我的事.兩母女就一直攻我說但那便當數是我算的.看我要怎麼處理.後來一直逼我要答案.我說:錢又不是我拿走.你們應該去找外送要不是嗎?可是他們硬要我想辦法.我和我們店長便說:不然你們說要多少.我們去跟外送要.他說不知道因為從以前到現在.叫我想好在告訴他們就解散.後來我越想越氣.我就打給她女兒說:我從八月一號至八號薪水快七千我全幫外送賠你們.我離職.他說這樣夠嗎?又跟我追朔提場人員部分.我說我不知道.隔天我就沒再去.直到十號那天.老闆留言給我說我犯了很多罪.我問他女兒說我犯了什麼罪.他說:侵占偽造文書.到了晚上老闆娘打給我說:如果我是老闆我會怎麼做叫我想好告訴她.但我沒做過老闆.我的想法當然很簡單就是賠錢了事開除.問題又來了.他又說:「沛潔阿!我不是告訴你說錢沒了再賺就有了嗎?我是要你幫我想如果你是老闆你會怎處理這件事.你看像法官判也有一個罪較輕一個罪較重(他這句話瞄頭又轉向我和我們店長).你在想想吧!」可是我真的不知他的重點在哪!我就打電話問他女兒他媽的用意.講講最終應該是要我寫切結書.我說我沒寫過我不會寫.結果他女兒就幫我想內容就我寫說:本人蔡沛潔因_____________(這空格是他想不出來要我自己為自己灌上一個罪名.事後他又叫我寫疏失)導致讓公司有損失1.內場員工薪水部分_______(怎處理)2.外送員工薪水部分______(怎處理)3.以後再犯_______(怎處理)。 叫我隔天傳給他們.還要我當大家面前跟他們道歉.之後我跟我先生和我媽提這事.他們都阻止我寫.說如果我真的寫了我就真的完了.現在預計星期六要當面再說一次.請問律師我要怎做才能自保呢?
黃國城 (Jerry) 101-08-14 20:43
雖然我看得不是很懂,但我感覺這是個老闆慣用的、非法終止僱傭關係、資遣員工的手法。您千萬不要簽切結書以免橫生枝節。看起來您的薪資所得不會很高,建議您打電話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約要求指派扶助律師幫你打勞工訴訟官司,只要符合資格,法扶與政府(勞委會)會出錢幫你請律師。祝您順利。
林先生 101-08-14 19:25

你好我想請問律師一個問題我犯了竊盜罪可是被害人在製作筆錄時跟原本不府何說我有用力打她結果他說沒傷可是我被依準強盜罪移送
當時我騎車剛好要走結果被害人發現後來我摔車他就把我壓倒在地用手鉤住我脖子導致我不舒服我有用手幫開他的手可是我並沒想逃跑她就跑到斜對面警察局叫警察來他們在筆錄說我有用道打她可是跟叔時不符合而且對方也在筆錄說沒受傷這樣我會構成準強盜嗎~

    犯竊盜後為脫免逮捕而施以暴力就可能構成準強盜

    至於是否成罪還是要看到時候提出證據資料去認定

    是否達到使人難以抗拒程度

    其中如被害人證詞(是否一致 合理)  確實很重要

    不過不會單以此去認定

   

小田 101-08-14 17:57

離婚至今約2年半,當初協議共同監護,但並無協議小孩跟誰住,目前兩個小孩均已國中,我將房子交由妻子賣掉後聽他說結餘70幾萬,我分文未取,但這段期間我每月按時寄錢給小孩,可是兩年多來我要見小孩,他老是推託刁難,導致我只見到小孩3次,且每次僅有數分鐘而已,小孩也與我越來越疏遠.

1.請問我是否有權利知道小孩目前的居住地點?

2.若為小孩受教育問題,如何爭取一個小孩由我照顧?

3.若前妻已有對象且同住,我是否可爭取小孩全部由我照顧?

4.如何向法院爭取我應有的基本探視權?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替我解惑,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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