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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2-01-05 14:55
律師您好: 請教您一個問題,有關租屋押金的問題,聽說房東財務狀況不是很好,積欠管理費,我擔心租屋到期時押金無法正常反還,雖可以求償,但勞民費時,是否可以最後兩個月不交房租押金做抵扣呢?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要先看清礎您們的合約,因為您最後二個月房租不繳,則會變成您已經違約在先,到底可能變成押金被沒收還要被追繳租金,所以不建議您這麼做,但若您可先與房東協商以此方式來清償償租,並無不可,但最好於租約內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杰 102-01-05 12:20

我有相關法律問題想要發問 小弟今年21歲 問題一:與17歲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有罪嗎? 而且是女方自己要提告 且是自願性行為 兩情相悅 問題二:一開始女方坦承懷孕兩個月 而後自己去私人診所拿取墮胎藥 男方堅持不要墮胎 可是女方堅持要拿掉 男方也很願意要負起責任 但是女方拿掉了 卻沒告訴男方 這樣男方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嘛? 問題三:女方和男方分手3個月 女方直接和男方訴說懷孕4個月 且是死胎 女方向男方ˇ再短時間要求一萬五千元新台幣 要動手術 男方再想 不是女方自己已經說過 已經拿掉了 怎麼說是四個月且是死胎 男方就想說 死胎人怎麼可以自由自在到處玩樂 於是男方想確定女方肚子裡是否有小孩子 所以約女方出來但是女方就是不出來 男方要求墮胎證明 女方就是不拿出 女方也表明了 只要不付錢 就準備提告 這樣女方提告提告成立嘛? 問題四:男方是否要在女方提告之前先去警察局備案 坦承有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法律責任降到最低呢? 問題五:男方想用金錢和女方和解 是否要簽寫切結書 切結書要怎麼寫呢 請律師寫還是自己寫 哪一個比較有效?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5 12:33

您的問題關鍵在於性行為是不是在女方未滿16歲時。其他都是假設性問題,女方到底告了您什麼?

對方要未滿十六歲

你才會有刑事責任

 

置於懷孕墮胎的問題

你不是強逼她墮胎

是她自己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如果她繼續向你請求

你最好找律師幫你寫存證信函

而不是什麼切結書

小杰 102-01-06 09:09

發生性行為都是發生再他已滿16歲的時候

那我還會有刑責上的問題嘛

小杰 102-01-06 09:10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要未滿十六歲

你才會有刑事責任

 

< ... (恕刪)
可是我有去法院詢問免費法律諮詢的人員
他說我已經觸犯到刑法221還是211那一條的罪名 只是16歲以上未滿18歲以下 會以較輕的判刑來審判 所以現在很困擾的是 有沒有什麼罪行 比竟還年輕 未來的路還很長 不想在這是就讓自己有前科
102-01-05 06:40
律師您好 我的上個公司老闆把我的姓名和住家地址和照片等等打成A4紙,還列印下來寄給別人,說如果還要知道更多我的資料或問題都可以打給他。我現在回家或外出都覺得害怕,我可以告我老闆甚麼嗎?他這樣有違法嗎?
可以考慮是否有構成強制罪或是違反個人資料之保護
102-01-05 06:27

律師您好

我上個公司的老闆把我的姓名住家地址照片等等打成A4紙列印下來寄給別人,還說要問關於我的資料或問題都可以打給我上個公司的老闆。現在我回家都覺得不安全很害怕。請問律師他這樣有違法?我可以告他甚麼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5 12:30

個資

朱育德 102-01-05 04:30

各位律師好,

在下於去年二月在網路上被人以無良業務 黑心業務等字眼多次抹黑,

去年四月於警局報案後,去年五月份該人被找到,並請求與本人和解,

簽下一張承諾以後不再攻擊本人的和解書.

但去年12月底, 該人不承認他罵我無良跟黑心業務是抹黑攻擊,也不承認和解書是要跟我道歉,

並在網路上公開用業務騙人的字眼辱罵我,還放話要我再去告,請教幾個問題:

1.去年原本和解的報案是否能重新提告?

2.若不能,去年對方簽下的和解書,對於今年他違背約定再度惡意攻擊本人的行為, 提告時是否有幫助?

 

沈恆 (沈律師) 102-01-05 13:46

去年五月的案子,不管有沒有和解,告訴期間已過,不能再告了。今年再度攻擊是新的案子,可以提告,舊和解書可以證明對方毫無悔意。

朱育德 102-01-05 15:3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去年五月的案子,不管有沒有和解,告訴期間已過,不能再告了。今年再度攻擊是新的案子,可以提告,舊 ... (恕刪)

謝謝,

在下想再請教兩個問題:

 

1.對方目前宣稱和解書上沒有『道歉』兩字,所以不算他承認他有錯,

又宣稱他在和解書上只寫他發表我是『黑心業務』、『無良業務』字眼,這不算攻擊本人....

 

這種說法在法院是否有可能被法官採信?

 

2.另外他對在下的宣稱本身是毫無根據,

但假設罵其他業務人員黑心無良,起因是確實該業務有他違法證據,那麼是否仍算公然侮辱

黃勤富 102-01-04 20:41
律師請問: 對方騎機車 行經無號誌路口超速及未讓多線車道先行(無照駕駛) 直接碰撞貨車右邊車斗的部分 受傷住院十多天 事故鑑定為肇事主因 可是對方硬要索賠不願和解 目前老闆不負任何責任 也沒保第3責任險之類的 我沒肇事責任也沒錢可和解 請問接下來會遇到什麼狀況? 會有什麼刑責? (目前對方沒提告) PS: 對方一直用言語暗示我說要找兄弟來喬 我沒錄音錄影 這樣算恐嚇我嗎? 有感謝~ 
1.應該就是刑事業務過失傷害民事成立侵權行為應賠償對方損失 老闆可能也是要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2. 如果對方只是說要找人來談 這樣要構成恐嚇應該是很有難度
曼曼 102-01-04 20:30

律師您好:

     去年底我家被台電人員通知電表有問題,經他們會同警察勘查之後,認為我家的電錶裝有竊電的器具,但我家是94年才買該棟房子,且從未更換電表,又因為我家是以自動轉帳的方式繳交電費,所以沒有人察覺電費驟減,也確定我們家的人沒有請人來裝所謂的省電裝置。我們已去警局做了筆錄,但還未上法院。想請問律師的是,台電寄來要我們繳交罰款否則要停電,請問是否是依法行事,亦即我們家可否以事情尚未水落石出而拒繳該筆罰款,並要求台電不能停電?以及可否走訴願及行政訴訟的程序而要求暫緩執行罰款及停電呢?

無論如何,先謝謝您耐心看完我的問題。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5 12:46

台電通知單上應該有記載如果您不服,可以提起申訴異議或訴願等程序吧

曼曼 102-01-05 21:42

台電的通知書上沒有任何說明,只說有問題的話可以在在某月某日之前去台電服務處,

就是這樣短短的一句話。

所以才覺得奇怪,我們有異議而台電又不接受的話,是要提民事還是行政訴訟呢?

小鐘 102-01-04 20:24

律師是不是可以在 收在傳票時到開庭時

可以去了解檢方所持的證物

 

民事的話,當事人或律師都可以聲請閱卷刑事的話,如果已經進行到法院審判階段,律師則可以去閱卷更了解案情。你說的應該是這個部分。

沈恆 (沈律師) 102-01-04 22:49

偵查不公開,還未偵查終結起訴前,律師不能閱卷;起訴後,律師才能去法院閱卷,才能知道證物具體內容。

小醬 102-01-04 17:25

律師您好:
本人於去年五月因急需用錢~在網路找了自稱可以為我解決問題的民間貸款業務員~
因本人緊急情形下~讓他承辦了貸款作業~

他請我提供無再使用的提款卡~以及密碼作為貸款憑證~

而過了幾天後~我的帳戶將被通知為警示戶~

有道警局做過筆錄~戶籍地警察局也傳訊過~

在今天收到了傳票~被列為被告~
請我去說明~
我從沒上過法院~也是此案被害人~
我該如何應答為巧~
律師幫幫我~非常感謝您~ 

如何應答為巧?你如果真的沒有幫助犯罪的犯意,就據實以告。如果還有更詳細的細節,才能幫你評估。

回覆 小醬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本人於去年五月因急需用錢~在網路找了自稱可以為我解決問題的民間貸款業務員 ... (恕刪)

實務上看過太多這種業務員了

騙當事人可以和銀行協商,以後就可以不用還

其實,債務一點都沒有解決

 

向你這件,可能已經涉及了詐欺罪或是偽造文書的幫助犯

建議你就實話實說,反正你本來就什麼都不知道

 

如果被起訴,以後不知道該怎麼辦

可以再來問我

Ricky 102-01-04 15:28

律師您好:

請教,跟某知名經紀公司簽定了經紀約,合約期限七年,但至今已近兩年,公司給的試鏡機會跟通告都少得可憐,平均約兩、三個月才一次機會,年收入也只有少少一、兩萬元,聽到朋友待的小經紀公司通告跟機會都多,收入也較一般上班族高,聽來頗心動,但礙於合約被綁定,而且當初簽定合約內容違約要罰500萬,請問如果要解約,是否有可能? 或是能賠少一點? 畢竟這合約是不對等的,七年公司不可能讓我賺這麼多錢,卻要我們賠這麼多吧?!

 

謝謝大律師..

1.就可否解約或終止契約部分,需先看契約書有無賦予台端此種權限,宜將契約委託律師審閱確認。又實務上有認經紀契約性質上為委任契約,得一方終止,故如契約未約定台端有終止契約之權限者,或有可能參酌上開法院見解為主張。

2.如果提前終止契約,是否均需要罰500萬元部分?需先看該約款契約是否不公平或悖於公序良俗,如公司係因提供台端培訓達一定期間,始約定台端必須履約達七年者,衡量公司投入培訓之金額,與約定期間相當者,該約款恐怕有效。又,如台端提前終止後,因台端業已履行二年,就已履行之部分可主張酌減。又,如台端能舉證台端提前終止,致公司所受損害遠低於500萬者,或有再酌減之機會。至契約是否有效?酌減金額為何,需賴台端之舉證,及法院之判斷,尚難一概而論。

3.建議再與公司協商,督促其提供更多之通告。如仍未果者,再商談是否得合意解約,並免除賠償責任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除了看契約有沒有給你提早解約的權限(一般都不會有的啦)

你還是要跟律師討論

看看,這些年來,公司有沒有哪些地方是違反契約

可以以可歸責於公司的原因,作為理由,請求解約

 

詳細,還是你拿著契約來跟我討論比較實在

冷月 102-01-04 13:55

各位律師哥哥們好
目前我被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
我想問說~因為金額過於龐大~

因為我上網查詢得知可以申請分期付款跟替代勞役

我申請這兩種其中一種的機會大嗎....?

1.主要還是看你的罪名 由檢察官裁量同意准你服勞動 2.分期還是需要提出資力證明 證明確實無法一時負擔 請求分期支付

通常,准分期付款的情形比較多

 

你可不要為了付罰金,跑去跟地下錢莊借錢喔!

最好,有空就快去檢察署執行處

把自己的情形難處,告訴書記官,問他們檢察官會怎麼幫你

 

法不外人情的啦,鼓勵你自新,加油

小隻 102-01-04 13:04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就是我弟和堂弟還有他朋友和女生發生性行為, 但是女生明明是你情我願的卻告他們妨害性自主, 我弟因為警察硬叫他承認,我們請的律師和堂弟的是一樣的, 導致律師把我弟和堂弟搞錯了! 真正有發生性行為的是堂弟不是我弟, 但是律師硬叫我弟承認說這樣對他比較好, 而我弟因為被羈押七個月一直無法和我們聯絡 直到最近交保才知道原來他什麼都沒做... 但是已經被判七年了!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們把實話說出來這樣打第二審可以嗎? 還是該怎麼做才能不要讓我弟做冤獄呢?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謝謝您了!
1.看起來應該是有共同行為人 目前是共同被告 2.共同被告間本來就可能有利益衝突的問題 你弟弟跟堂弟當初不應該由同一律師當辯護人 否則雙方互相指對方犯罪時 律師應該為了誰的利益 3.至於上訴二審是否可能改判 還是要看具體卷內資料才有辦法判斷 不過當然還是需要先上訴再說

性侵結果被判七年

這很少見,應該是情節很嚴重,有用暴力或是藥物等等加重行為

 

如果把球丟給另名被告

策略上是可以,但是,法官不一定買帳

畢竟,共同被告指控另名共同被告的陳述,

並不能作為唯一證據,還需其他輔佐證據

 

這是很嚴重的判決,建議你還是要請律師來幫你

有問題可以打電話問我

102-01-04 11:10

律師您好:

  我有卡債債務問題,不過我的債務是借給別人用而來的,那個人現在已找不到!不過當初我有請他簽本票,而且法院也裁定過了。

所有債務銀行現在都找我,請問現在如果辦更生,但我有這張本票,法院查的到這是我的收入嗎?這樣更生會過嗎?債務100萬不含利息,已4~5年沒理會,本票栽定金額為120萬!(如無主動告知,法官查的到這筆嗎?)

 

1.更生會不會過還是要看整體財產債務狀況 2.債權人有執行名義就可以查你個人財產狀況 不過你另外有的支票 國稅局不可能登入相關資料 所以不可能查出

你這個又不是政府開的本票

本票雖然法院裁定強制執行(123條)

沒有兌現也是沒有用

這個還不算你的收入,國稅局也不會用這張票當作你的收入

 

建議你好好和銀行

如果對方出狀質疑你的財務收入

你若不會回答,可以來電問我

月舞靜 102-01-04 08:57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2-01-04 08:48  文章人氣:3 個人積分:16

請問律師

我在婚前同時交往A男跟B男

後來懷孕了~嫁給了A男...

但事後發現小孩是B男的...

在自責跟痛苦的情況之下..我只好騙A男假離婚..

A男目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跟我離婚了..

但是我們還是同住在一起

哪我可以上法院訴請否認A男跟我小孩親子關係嗎?

哪如果A男拒絕跟我作親子鑑定!哪需要B男的出面嗎?

哪這樣A男可以告B男嗎?

在目前我們已經離婚的情況下!A男可以告我們通姦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仍可以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訴訟中可以請對方進行親子鑑定.

二.若小孩確定是B男所有,之後也可以請B男認領.

三.本件若您與B男發生性行為是在婚前,則尚無通姦罪之問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主要就是因為你的懷孕期間,有和你與A婚姻期間重疊,所以法律上,這個小孩是A的

不過,你可以自己提起否認婚生之訴,這個訴訟就只是否認小孩與A的血緣

與B沒有關係,B在這個否認婚生之訴,可以完全不用出現

也就沒有被告通姦的問題

 

當然對方一定不是這樣主張,一定會想要把B進來

如果後續進展,不知怎麼處理,可以來電、或來信問我

林智群 (klaw) 102-01-07 18:24

你現在要做的有兩件事,

第一個是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以小孩名義提告,把小孩跟a的父子關係切斷,

第二個是向b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以小孩名義提告,

當然b願意認領的話就不用提訴訟,不過還是要等小孩跟a父子關係切斷後,b才可以認領,

如果小孩受孕期間早於你跟a結婚時點,不會成立通姦

小鐘 102-01-04 05:28

我朋友他19歲
他在前5個月有被查獲未達20克的K他命(以分袋)還有4科的搖頭丸 那是在ktv人走光時留下
她當時撿到是因為 大家已經喝的爛醉了
包廂時間也到了 她去廁所吐 出來時人都走光光了
剩她 她在拿包包時發現 有東西留在那 她想拿去還人
但大家早已不見 她只好先放至車廂
後來過幾天在路上被查獲 也以跟警方說真正持有人的名子 但不是很確切的知道姓名
之後 真正的持有人知道他被共出來 帶著3個左右的人 狂打 我朋友
但我朋友因為害怕 也沒跟警察說... (頭還被打破逢了快20針)
(有證明因為要領保險)
事發已經五個月了傳票都還沒來 是為什麼...

後來
這幾天他在要外出時遭警方持收索票 來到他家進行收索 被收出13克的K它命(以分裝)還有一台電子磅秤

警方問他是何人的
她說是她朋友的 用途是自行吸食 但他朋友也在沒幾天前去了外地
因為那個人遭人追緝而逃到外地

跟他比較好一些的只有我朋友,那人也沒有聯絡方式通常都是等他打過來 但每次都是無號碼

我朋友真的很有心想協助 但是真的聯絡不到...

警方有調 身分證的影像給他看 但他很認真的看卻沒有比較相似的

因為我跟他很好 也知道其實他人並不是如此 想幫助他
 
她沒有被移送地檢署
偵訊完就送他回來了

她答應我 她以後絕不會跟那些人來往
下決心改過
所以我想知道 她這樣會被判多重..罰金..
需要馬上請律師嗎!?

依您所述看起來,持有搖頭丸的部分可能被判二年以下。不過實際情形還是要看警方掌握多少證據而定。實務上供出上游是可爭取輕判,當然可以先與律師討論案情,研究方向。有需要可以與我連絡。

小鐘 102-01-04 11:31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妳好!

上面忘了敘述 她前5個月是初犯持有 3or4 個搖頭丸

初犯會怎樣嗎!?

 

二年以下就是法定刑責,如果是初犯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有機會爭取緩起訴
陳小神 102-01-04 01:35

在今日之前我得知的消息都是房貸尚未繳清,

但今日房屋所有權人-->我爺爺;去找代書才知道我們家房屋已經被人轉移所有權人,

而一問之下才知道,地契ˋ印章都被轉成住在嘉義的姑姑名下了,

爺爺因為長年念在與奶奶是夫妻的關係下,故把印章以及所有重要文件都交給奶奶保管

之前,爺爺也有請求奶奶把印章以及所有文件歸還...但奶奶總是一昧推託。

近幾個月也遲遲未收到稅金單以及房貸繳款單....等各項收據,打電話詢問才知道我們家帳單地址竟都被默默轉移至嘉義....

爺爺打電話去嘉義姑姑家詢問說:當初不是只叫我幫你們家用貸款嗎?為何我的房屋卻全變成你們家名下的了?你怎能騙我呢?

姑姑家卻回說:要那些權狀ˋ地契ˋ印章...等等,就拿250萬來換!時限是一個星期,不然我就要去接收你們房子

PS:以上是大概實情

由於我們現在才知道,加上實在是太過急迫不知道我們現在到底該如何處理,

所以就上來詢問各位律師,懇請幫幫我們家....

這種行為可能已構成刑法竊盜侵占。可以考慮提出告訴作為談判籌碼。另外就是要預防房子被轉賣。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4 08:14

地籍謄本上的移轉原因是什麼?買賣?借款贈與?這才是本件的關鍵吧!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或來電預約面談。

您好,

      先調出房地謄本,確認移轉的原因為何(買賣、贈與)?因為買賣或贈與一定要有契約書,再看是否要對姑姑提告偽造文書刑事告訴。

陳小神 102-01-05 01:10

謝謝各位律師指點,目前給予我們一個方向!

接著,我會趕緊帶爺爺前往申請地籍謄本,瞭解轉移原因!

謝謝!!!!

102-01-04 00:03

蔡大律師您好:

那這個案子有機會嗎?

感謝!

      銘

林智群 (klaw) 102-01-07 18:30

如果已經辦理過戶,要撤銷贈與機會很低,除非當初有約定對方要負一定義務卻未履行

102-01-03 23:48

蔡大律師您好:

感謝回覆!已於臉書按讚!

請教您,我該如何舉證呢?

感謝您!

             銘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3 23:55

這是事實問題。就是太難舉證,所以有經驗的律師是不會主張除斥期間的。

小雯 102-01-03 23:15

您好~

因為之前我們分租房子給妹妹的朋友,有天妹妹的朋友拿了她的金融卡盜領了十五萬元後,人就搞消失,我們姐妹建議她去警局備案,之前也作了筆錄。後來追?案件已轉送到地檢署。之前警察有發給妹妹的朋友要她到案說明,但她一直沒有到案,最近她從大陸返國,告知妹妹當時是因為投資失利才會盜領她的錢,已來道歉並表示會慢慢償還費用。但今日已收到地檢署通輯書表示要通輯她朋友。她想詢問如果現在要作和解取消告訴的話,該如何處理,因之前我們都沒有這樣的經驗,可否請律師幫忙解答問題,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3 23:23

那是公訴罪,在法律範圍內沒辦法取消告訴。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詢問或來電預約面談。

102-01-03 22:44

律師您好:

看到之前有人請教:銀行向法院申請撤銷贈與(貸款中的房子)乙事!

內容:

依照您的敘述,您將房屋無償贈與給妻子,如果依形式上,基本上是有害於銀行債權,所以銀行是可以向法院訴請撤銷贈與契約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的。不過撤銷債權的除斥期間是自「銀行知道您無償贈與房屋給妻子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不得再行主張。如果銀行是在知道您贈與給妻子滿1年後才向法院聲請撤銷,您可以向法院主張已經超過除斥期間,銀行聲請撤銷是無理由的。另外一個方式就是主張當初購買是信託或借名登記您名下,其實真正所有權人的是您老婆,但是這樣的主張是要有金錢的流向來證明。

(參照民法第244、24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我是在離婚贈與,新法通過,對上述案子有幫助嗎?

另外請教的是,除斥期間是自「銀行知道您無償贈與房屋給妻子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不得再行主張。如何得知銀行知道無償贈與房屋給妻子時的時間點呢?

感謝!

       銘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3 23:28

1.這跟新法沒關係。

2.舉證超過除斥期間的人不是銀行,是您方。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詢問

瑞欽 102-01-03 20:17

律師您好我被告妨礙性自主罪 今年6月女同事喝醉我與女朋友一起帶對方回我家休息 當時一人睡一間房間 隔天對方宣稱被性侵 今天檢察官起訴書送來在對方外陰道.陰道深處驗出與我DNA相符 我跟對方從沒發生過關係 再來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現在已經被起訴,所以案件會移由法院審理,而本件對您最不利的就是驗出DNA,因此本件需找出其他有利的證據,才比較有可能可以翻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艾絲莉 102-01-03 18:00

有一天早上在社區丟手機, 約在五分鐘內被撿走, 對方在下午跟我聯絡說要還我手機, 但是截至隔日早上都未歸還, 也連絡不上, 於是我前往警察局報案, 可量丟手機到報案已隔20小時且對方毫無音訊, 故提告侵占以維護個人權益, 對方在報案當天經由警察連絡後歸還手機, 目前此案未審理, 但日昨收到法院傳票, 對方到法院遞狀告我誣告, 請問馬上需要聘請律師處理, 還是諮詢律師如何答辯自行前往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既已告您誣告罪,則檢察官即會受理,而在偵查時是採偵查不公開,所以委任律師在場,對您的權益會有一定的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先針對您提告侵占部分,如果已經向警察報案並完成整個程序,即使對方事後將手機歸還,在您沒有撤回告訴之前,侵占部分還是會繼續存在。

      2.誣告部分,雖然對方也是提告即成立,然誣告的要件相當嚴格,必須是您明知非事實而虛構才有可能構成誣告,單純懷疑而非虛構事實(如您本案情形)仍不構成誣告。建議您可先行詢問警察局,詢問侵占一案的進度,並先行撤告。相關程序也都可以詢問律師處理。

jerry 102-01-03 14:12
律師請問: 天花板為共同使用的部分, 目前我家已動工(鋼筋外露部分已拍照)... 目前已請里長去幫忙協調, 萬一沒有結果的話, 是否去申請調解抑或者可以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法提出訴訟?
如果協解不成 當然還是可以再聲請區公所調委會調解 或是直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
韓同學 102-01-03 02:08

近日公司發生董事會所說經理人掏空的問題,董事會召開所謂臨時董事會後要將公司宣布倒閉重整,但是在公司的書信來往中發現下列問題.....

1. 臨時董事會中,只有兩位董事到場,並且在會議紀錄中明白寫出一名董事代理董事長與監察人,另一名董事代理另外一位未到之董事,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有倒閉解散等重大議題時,監察人必須到場,若依此條文,此臨時董事會的正當性是否有問題 ? 又臨時董事會中並無見任何董事或監察人之委託書,依公司法規定,兩位開會的董事是否有法律上之責任 ?

2. 在董事書信中有提到,公司董事要求前總經理將公司成立三年來的所有薪資結構交與董事會,這是否表示董事會至始至終都沒有善盡管理經理人的角色 ? 這樣是否違法 ? 是否為公訴罪 ?

3. 依第1個問題點,臨時會若不合法(無正當性),股東該如何面對其決議(公司宣布倒閉重整) ?

4. 依第2個問題點,公司這兩年的財報都經過會計師、董事長、監察人.....等簽名,這些人又涉及那些法律問題 ?

 

問題有點多,懇請熟相關法律律師能指點小股東該如何自處.......

沈恆 (沈律師) 102-01-03 04:19

董事應親自出席董事會,若要代理必須公司章程有規定,且要有委託書。否則應認只有二名董事出席,出席數未過半,該次董事會決議根本就不成立。既然決議不成立,不會造成公司損害,並無法律責任可言。而您所述其他情形,或許有管理不週,但可能還不到犯罪的程度,除非有財報不實之情形另當別論。

韓同學 102-01-03 09:23

律師,先感謝您先前的答覆.....

我手上目前也有一份資料,是公司董事會已經查出部份薪資部份是帳目不合的證明(即發給員工之薪資與該經理人在銀行發出的薪資不合==>部份員工薪資被浮報),那這種情況下,是否就有所謂財報不實的疑慮呢 ?  還是一定要拿到證明在之前的財報出來時即以發生此情況才足以證明財報不實 ?

 

麻煩您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董事會之決議確實是有問題,股東可以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不存在之訴.

二.財報不實部分,要抓的話,就要拿到之前的財報才能找到蛛絲馬跡,而公司的經理,看起來應該已涉及背信罪,若真的掏空事實,亦構成犯罪.

三.而公司監察人有權力可以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愷 102-01-02 23:08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 如果因為性交易被抓到警局 做筆錄之後的事情 1.筆錄完會留下案底嗎? 2.回移送到哪裡阿? 3.會通知家人嗎? 還是可以自行出來不用人領阿?
1.性交易目前只是行政罰 應該是沒有刑事前科的問題 2.做完筆錄就讓你走了 除非將來被傳喚當作證人
阿愷 102-01-02 23:06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 如果因為性交易被抓到警局 做筆錄之後的事情 1.筆錄完會留下案底嗎? 2.回移送到哪裡阿? 3.會通知家人嗎? 還是可以自行出來不用人領阿?
1.單純製作筆錄還不會留下案底,要看案件事實及日後發展,如果台端是與他人為性交易,性交易對象已滿十八歲,應只是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不會留下刑事案件的前科。但如未滿十八歲者,將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會留下刑事案件的前科。如果台端是經營性交易之一方者,就會有刑事責任,也會留下刑事案件的前科。 2.如涉及刑事案件,之後會移送至地檢署。 3.如台端已滿十八歲且未經法院認有羈押之必要者,原則上不須通知家人,且原則上可以自己出來不用人領。
林智群 (klaw) 102-01-07 18:34

除非被判刑六個月以上,不然不會有案底,

如果是現行犯,警方訊問完通常會送地檢署,

檢察官通常會交保,除非檢察官要聲押你,法院也同意了,那你可能要在看守所呆一陣子

Nic 102-01-02 20:47

律師您好: 我是騎機車主幹道(閃黃燈) 時速在30 經過十字路口處我有減速 因右前方有貨車擋住當我看到右邊機車突然衝出來(對方閃紅燈) 我來不及煞車撞到對方 但是撞擊非常的小 雙方摩托車都沒有倒地,但是我前輪胎有撞到他的腳,對方有打電話報警坐救護車到醫院 這種撞擊力大概只是腳輕微扭傷,我倒是重頭到尾都很有誠意地跟他狂道歉, 在做筆錄的時候 我敘述右前方有車擋住時速在30 閃黃燈 當我注意到對方的時候煞車已經來不及就撞到了 我倒是人、車沒事,基於道義上想說負擔他一些醫藥費,後來發現我強制險過期三個月,我當下就想跟她和解 因為我覺得沒有很嚴重 對方就說要等他看完醫生再說,經過一個月後 對方打電話給我說他腳看得差不多 ,費用大概在快五千元 ,還說他是做打石工有兩天請假要我補償他這兩天,因為我是單親家庭 家裡的開銷都是我在支撐的 雖然五千元數目不大 但是對我來說已經造成負擔,我疑惑是不是人太好被對方吃死死的 警察也說雙方都有錯 但是閃黃燈比較佔優勢 我很有誠意想解決這件事情但是我強制險過期但是又不想付他這麼多的醫藥費 我該怎麼解決呢?

 

您好:

如果雙方均有過失 則應依比例分擔損害 你未必要全部負責。

Nic 102-01-02 22:29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雙方均有過失 則應依比例分擔損害 你未必要全部負責。

我剛發現我最後一段話打錯 警察是說我閃"黃"燈比較佔優勢
當初很有誠意要解決 現在聽到他 看腳看了五千元 還要我負責他請假兩天的費用
我能不付他任何費用嗎? 畢竟他理虧的比例佔比較重

法律上是依比例去賠償損害。但是你能不能主張全部不賠?就看你們之間要怎麼談了。

102-01-01 16:42

弟妹是大陸新娘.在去年7月份趁他大陸爸媽來台依親回去時.一起偷偷回去了.丟下兩個孩子不聞不問.前面幾天在電話中話說的很絕.說再也不回來了.我們去移民署及家中附近派出所發現,皆不能報案.因為這半年內她是可以自由進出台灣的.所以不能告她遺棄.好不容易大家心情平靜下來了.最近她又很積極的想回來.而且還談到她要離婚.她想帶走一個小孩.並要求要我們給她贍養費之類的問題.我想問,像這樣的狀況我們在法律上有什麼保障?如果真的離婚.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準備?我們不想給她一小孩.可以介紹台北地區比較專長離婚官司(外配)的律師幫助我們嗎?謝謝

slavatw 102-01-01 02:11

我是民事原告 在損害賠償案中

以相鄰關係民法第794條 . 184條第2項 .定作人過失189條但書 承攬責任建築法第26條69條民法第184條第1項 185提告

訴訟中我又追加被告合夥關係 第667.668.681條

請問律師 :

1. 當庭追加是否要用陳報狀補充說明 ?

2. 這樣追加合法嗎 ? 法官會裁定駁回嗎 ?

3. 法官當庭問我是要擇一判決的意思嗎 我說是 法官的意思是不是 選擇性訴之合併 ?

4. 我的訴訟策略有問題嗎 ?

 

 

林智群 (klaw) 102-01-01 17:02

你這些法條看起來沒有關聯性,沒有具體事實沒辦法判斷,

要追加不是不行,但要有一定合理性

 1.追加有記載筆錄即可  不過還適用書面在具體書面比較適當

 2.應該是構成選擇合併  請求法院擇一判決

vivityo 101-12-31 20:25

謝謝林律師回答調解後反悔相關的疑問, 但我的情況是我還在持續假扣押被告薪資狀況下,擔保金可以先拿回來嗎? 如果先拿回來,不就等於在沒擔保的條件下假扣押別人的財產嗎?而且我跟被告明講了,不答應停止假扣押.

林智群 (klaw) 102-01-01 17:03

既然已經和解拿錢了,就沒有裡由維持假扣押,

你應該是先撤回假扣押執行再取回擔保物,另外還要撤回告訴

 

henry 101-12-30 20:31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大姑姑50多歲就中風了,之後由我爸爸在照顧到現在快80歲了,所以前幾年就經大姑姑及大伯父同意把大姑姑的房子過戶給我爸爸,而在遺囑上面有寫到要照顧姑姑的生活費用。

由於大姑姑年紀大了有點癡呆,爸爸的兄弟姐妹同意讓大姑姑到安養中心入住,最近才剛入住,是大家出的錢讓他入住,我爸因為經濟因素出的錢比較少。

後來二姑姑因為眼紅,認為我們把它的房子過戶了,出的錢也比較少有所不滿,常常威脅我家人 ,要去安養中心叫姑姑把房子過戶給他。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有什方法能防止這件事發生嗎,先做好準備,而家人被二姑姑威脅了快40年,我們應該如何自保,不想再看到我媽媽哭泣了,請各位律師指點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2-31 00:02

既然房子已經過戶到父親名下了,除非大姑姑本人有理由撤銷贈與,否則任何人都無法擅自再辦過戶的,不用擔這種心。是不是有理由撤銷贈與?就要看當初過戶時,是不是有約定父親該負的責任,而父親未能履行該責任而定了。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00

大姑已經不是房屋所有權人,無權決定是否將房子過戶給二姑,請不必過度擔心

henry 102-01-01 19:49

 還想問一下各位律師 ,像這樣各位長輩出錢讓大姑姑到安養院,最後會部會變成有繼承"特留份"之問題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1-01 21:51

繼承本來就會有特留分的問題,與出錢與否無關。姑姑的兄弟姊妹可能是繼承人,若有人因遺囑指定方式所分遺產不足特留分,就可主張特留分受侵害。但生前已經贈與房子不是遺產,不用以此扣減補足特留分;反之,若是以遺囑指定遺贈方式取得房子,則取得房子之人要扣減補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以上謹供您參考。

DAVID 101-12-30 18:46

請問律師:

         我騎車前往對方家里巷口.製作一個看板內容是這樣(廖XX.住址00市00區000路X樓.你破壞家庭讓我原本一ㄍ幸福的家庭如今已破滅.還敢以我們的房子[因當時借名登記於他名下]威脅我老公要我撤回對你所提出ㄉ通姦.妨礙家庭告訴.另外還要給你一筆分手費.你父母居然也在幫你下指導棋.難道沒王法ㄌㄇ?)

這份廣告看板我把他貼在我機車上.而機車放在她們家巷口.問題來ㄌ

1.隔天我去現場發現看板已經不見.於是我前往派出所看監視器.看到就是對方把我ㄉ東西撕毀

請問律師這樣我可以告他毀損罪ㄇ?

隔天我又做ㄌ7張分別貼滿我ㄉ機車上.但又被他全部收走.這樣可以看竊佔ㄇ?

2.如果我所說ㄉ都是事實請問律師他告的了我公然侮辱ㄇ?或毀謗名譽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02

對方應該成立毀損罪及竊盜罪,不過對方可能會主張正當防衛

加心蘇 102-04-04 03:28

 你說的不到公然侮辱 (如三字經 白x 王xx )

如果能舉證說的是事實 就不會成立妨礙名譽

至於對方損毀跟竊盜只能告一樣 這你放心 由檢察官決定那一個

 

 

安安 101-12-30 17:21

律師好~ 我本人是在2012年9月20日發生車禍 警察有到場 但是是在21日晚上做筆錄

過失傷害有6個月可以提告  請問是從9月20日算起到6月後 也就是3月19日嗎?

因為有人說是警察把案子送到地檢署日開始算 而不是看車禍發生日是這樣嗎?

還有對方的車子已經由對方保險公司理賠 那如果我跟對方車主和解保險公司還能對我追討賠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30 20:18

從「知悉」犯人時起,於六個月內應提告訴,通常狀況應從9月20日起算,與警察送案時間則完全無關。另外,車禍賠償和解時,最好還是通知保險公司參與,以免後續紛爭。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米 101-12-29 21:22

第二階段: 自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起至戊○○國中畢業止,被告得於每 月第二、四週,週六上午九時起至週日下午九時止,與戊○ ○進行會面交往,得帶出同遊並得帶回同宿。 三、每逢民國年份為奇數年之農曆春節期間(例如一百零一年、 一百零三年‧‧‧等),自除夕前一日上午七時起,至大年 初二下午九時止之四日期間,被告得攜同戊○○返家過年, 於會面時間結束時,將戊○○交還原告;偶數年時,則探視 時間改於大年初二下午七時至初四下午八時止,被告得攜同 戊○○返家過年,於會面時間結束時,將戊○○交還原告。 律師:103年過年剛好卡在第二周,那我有權利帶回或著是跟他換時間嗎?是不是過年規過年,周數歸周數呢?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09

過年歸過年,週數歸週數,不能混為一談

小米 101-12-31 13:45

律師,那如果他不讓我帶回,我有權力跟他要一周嗎?

林智群 (klaw) 101-12-31 20:04

過年跟每週探視沒有互相找補的問題,

你要計算這麼仔細,對方往後也會這樣跟你算清楚

阿輝 101-12-29 16:23

律師您好:

本人住宅 是4樓透天房 屋主是親母  (搬過來不到2年)

最近隔壁4樓漏水  導致我家3樓 房間  天花板角落 (共同牆) 嚴重漏水

已經嚴重到 需拿水桶 接水了

有請 土木技師 水電計師 勘查過 確認是 隔壁透天 鄰房漏水

因隔壁鄰居  白天幾乎都無人在家  晚上也幾乎門窗緊關 

所已   目前還未告知他們 漏水到我家

目前已約 當地里長一同陪同  預定12/30~1/1 元旦假期

請里長  一同陪同     去跟他談漏水處理問題

 

考量 該漏水透天房 的屋主/住戶  在我們當地 是出名的 "吵架雞"

時常看到他們 跟鄰居吵架........  很怕 談無結果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們  在法律上  有哪些法條 可以保障我的權益

想先做功課  把相關條例告知對方嚴重性

如果談不攏  才不排除   上法院打官司了

每晚 漏水聲 水滴 滴到水桶裡  咚 ....咚...聲 吵的我都難眠阿...........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14

對方應該成立民法侵權行為,建議發函給對方要求修繕,對方不從的話只能提告

KY 101-12-29 14:12

請問律師    我們家原本是一個方正的三合院,左半邊是我們的,右半邊是我叔叔的,但在幾年前我叔叔將他的地賣給建商,而此建商將此地分為一大一小二塊,原本小的部分說要捐出來當道路,但是後來卻沒捐,現在我們家想把我們的地賣掉,卻因為出入的部分剛好經過此建商小塊的地(除了我們尚有另一戶出入),據鄉公所說若是要拉建築線須此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而這是我們目前所面臨的問題,因為此建商想要用低價跟我們買,勢必不會讓其他人拉建築線,導致其他有興趣的人不敢買,請問這樣的情況有相關的法源能幫助我們的嗎,再請律師這邊協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建商常見的手法,目前您的土地是否都已經分割完成?而本件您們是否有跟建商談過?要先確認一下,才能繼續研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您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傑 101-12-29 06:04

律師您好

我目前是跟家人一起住

家中的成員目前有

父親、母親、姊、姊夫、2個姊姊的小孩、我

總共7人,房子是我父親的

 

由於工作的關係,我的工作時間是晚上~半夜

因此我的休息睡眠時間只有白天


但是我的家中兩位小朋友由於年紀太小所以特別調皮

經常只要一睡醒就會因為嬉鬧而不斷地發出非常刺耳的尖叫聲

幾乎一個小時可以有數十次

導致我幾乎無法入睡或者沒幾分鐘就會被嚇醒一次


我有很多次告訴家人希望能多管制一下小朋友

尤其我在睡夢中被尖叫聲驚醒時會特別容易頭痛

使的我根本無法有正常的精神上班,導致經常上班出問題

而我的家人甚至認為小朋友吵到我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甚至責怪我那又不是我的小孩,我憑什麼資格去管小朋友或教小朋友


因為徹底認清無法獨自解決事件

我想知道是否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讓我可以對我家人做出管制之類的約束

只是房子是我父親的根本不是我的

所以我並不清楚我有沒有權利,或是真的只能任由這樣折磨

我真的快要變成神經病了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16

如果真的作息跟家人不一樣,只能搬出家裡,

對於家人採取法律行動不會被法院接受,你的案件理由也很薄弱

呼喚 101-12-29 05:39

請問律師

我在線上遊戲內被別人冒名詐騙他人

我在線上遊戲中的名字是【貓】

 

首先,我在大約2~3個月前開始在遊戲中收到一位叫做【h】的網友來信

這位【h】一直在信中說我就是他現實中認識的某某同學

當我多次告知【h】先生他被別人騙了

甚至請他自己看那位某某同學能不能開出我的帳號就非常清楚了

但是這位【h】似乎刻意裝作沒有看見我多次告知他的訊息

 

然而近日我接到檢舉

我的遊戲中某一位朋友告知我

他說這一位【h】先生說謊稱他就是我【貓】

之後企圖以我的名義要詐騙其他遊戲網友的遊戲帳號

而我的朋友也已經將那位【h】冒充我名義詐騙他人遊戲帳號的訊息存檔給我了

我認為他可能對相當多人做出這種行為

 


所以我想請問律師

那位【h】冒名我去詐騙他人遊戲帳號的行為是否有觸法

我又是否可以對他提告或要求和解道歉呢?

 

衛斯理 101-12-28 15:14

不好意思,想請問我在今年11月29日因為賣主機送盜版片被偵查隊釣魚查扣兩張後,移送地檢署..

開庭時我坦承認罪,檢察官則表示會以簡易判決處刑,要我回家等判決通知書...

但是至今都還未收到!而在昨天12月27日遊戲公司法務致電詢問和解事宜..

且要我今天寫妥悔過書傳真給他,他會簽呈公司開會是否能用該公司裡的學生專案(3-5萬)和解金替我辦理,我想請問..我現在是否要先跟對方和解呢?還是等簡易判決通知書來再說呢?簡易判決最高刑罰多重呢?在麻煩各位律師解答...謝謝

1.建議先跟對方和解。2.和解後,請對方交付和解書,且於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時,儘速將和解書寄送予法院,則有獲得緩刑的機會,即可暫時不需給付罰金。3.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者,法院判刑原則上處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晴天 101-12-28 13:29

頂問律師之前已到警局作筆錄

收到地檢署通知單(已去過地檢署)檢察官是說看對方意願

之後會收到調解委員會通知單

那現在調解委員會通知單已 到是不是代表調解委員會雙方都會去 ?

會不會到時候只有我這方,對方那方若有事沒到怎麼辦?(下次不是就還要再跑一趟?)


還有若和解完後下一步呢?

下一步也是等通知單嗎?

和解書我是要寄到地檢署嗎?

和解完後,到時候寄來ˇ的通知單是地檢署的?還是法院的?是哪邊判呢?

是一次判決書就會下來嗎?還是要怎樣呢

1.和解雙方都需要到場 不過沒有強制力請對方到場 2.看是誰送調解 如果是檢察官和解書當然向檢察官陳報已經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