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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俊 101-12-08 06:01
阿俊 張律師 你好: 我再公司交了一個女朋友但是 他的前男友 也跟我同單位 而前男友不爽被女友給拋棄只要在公司遇到我 前男友就會小生的對我說 我吃過的菜好不好吃阿 或者說 ㄟ小弟 我想請問張律師 我該做呢 法律能制裁他ㄇ
1.建議如果可以把相關對話錄音 2.情節嚴重 你可以考慮提出刑事強制罪告訴及民事侵權行為請求賠償另禁止他為相關發言
小仲 101-12-08 01:22

律師您好:

我哥哥因日前積欠台灣大哥大電信費用,造成不良記錄,

且台灣大哥大將債權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但我們已於數年前清償,有清償證明。

近日我哥想將我名下的門號轉過去他自己的名字,但台哥大卻說我哥有欠費記錄,需繳交保證金才可進行轉讓

所以小弟想請教幾件事:

1.債務清償,但台哥大指稱我哥有欠費記錄,因債權轉讓所以無法取消,我們是否可以憑清償證明請他們消除不良記錄呢?

2.若台哥大堅持曾經有過不良記錄,就算清償債務仍需繳交保證金,那是否像信用卡不良記錄有揭露期呢?

3.台哥大以過往的不良記錄為由,無限期的要求消費者需繳交保證金,是否有歧視消費者或損害到消費者權益呢?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01

這是公司政策問題,你只能決定不要跟這家消費改到另一家,

要主張違反消費者權益很難,畢竟你曾經欠款也是事實,

這樣的欠款記錄並不會流到另一家電信業者手上

浩子 101-12-08 01:14

我於2012/11/28(三)在虎尾簽了鴻森的加入申請書(還有手機相關的切結書)

但一直有想退出的念頭

已經與上線談論過兩次要退出  但後來都沒有談成(只能說我太容易被煽動)

友搜尋過關於傳銷法好像十四天內可以退出

公平交易法有說關於產品需要由公司承擔90%

我現在完全想退出  但很怕約出來講又被呼嚨

距離十四天還剩下四天左右....

我該如何退出呢  是否要寫存證信函或是其他書面

關於手機違約金是一定要自行處理嗎...

如果申訴公平交易委員會是否可以委託公司代理轉讓呢(永遠都有加入的人是否可以讓公司把門號過戶給其他加入者)

律師幫忙解答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2-08 06:48

存證信函通知公司即可退出,若在14日內退出,原則上是可以全額退貨的。

小茹 101-12-07 23:36

車禍一個多月了,但是對方都沒有什麼動作

因為對方沒駕照,但是沒駕照歸沒駕照,跟撞到是兩回事

現在是賠償金額談不攏

車禍後警局筆錄是他錯比較多(我不敢說我完全沒責任)

--------機車行--住家--小路------------

             我↑    ←對方行駛方向

------- 分隔島轉彎處------

                                          對向車道

-------------------

 

我是修車完在小路旁停著要往對向車道,快到分隔島中間被撞(一般來說我是支線道)

因為沒監視器沒紅綠燈地板也沒噴字

我事後修車問車行老闆,他說直行車也要讓轉彎車,尤其是我已經快到中間了(是真的吧?)

但是初步鑑定來說我變成主因?

初步鑑定:我(起步未注意其他人(車)安全)

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態)

 

我去鄉公所申請調解怕對方不來,因為對方現在完全都沒打電話給過我

因為對方未滿20要家長陪同調解(上法院他也是要家長陪同嗎?)

如果他調解有來,那我去申請監理站的裁決書3千塊可以一併要求賠償嗎?

還是說後面要上法院可以把這三千納入賠償的部份?

 

我要告他的話,是要去警察局說我要告他過失傷害刑事附帶民事)是嗎?

然後後面流程大約是要等警察什麼動作之後(大概幾天我會收到法院傳票?)

然後我想申請免費律師,是要等什麼時機跟法院提出我要申請?

 

那如果我沒有申請裁決書,法官就是依據現場圖跟照片、筆錄還有證詞來做判決的嗎?

 

拜託請律師回答詳細一點,幫幫我的忙,我真的好困擾

第一次車禍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11

路權在對方,你直接通過馬路過失比較大,要求償的話也要自負七八成比例的過失

小茹 101-12-09 13:2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路權在對方,你直接通過馬路過失比較大,要求償的話也要自負七八成比例的過失

轉彎車輛為迴轉進入直行車輛方向, 直行車撞擊迴轉車輛正後方, 肇事責任會歸屬後直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而無路權優先權

以上面那段話來說...律師的意思是說我今天是被側面撞到,所以路權不是我的意思嗎??

但是那邊確實是可以轉彎的,如果今天是對方在上一個小路轉彎過來直行超速所以沒看到我呢??

因為他上個路口到我轉彎處並沒有很遠,而速限是60,以我評估他車速高達80以上.

ruby 101-12-07 13:20
律師你好 我忘了補充說明是法院要我補正戒指金額那我是打電話去說,還是要填寫什麼狀書之類了 說這樣法院無法判定我要繳多少裁判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法官會依據您起訴狀之事實,裁定訴訟費用,再通知您於期限內補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laire 101-12-07 11:59

律師 您好:

想詢問您以下關於交通事故您的建議與見解,謝謝!

事故發生於台南市xx街與xx路口附近的巷道上,前方路口設有紅綠燈標誌,巷道為雙向道但無標示快慢車道,右方車道右側進行道路施工並放有三角錐,當事人騎乘機車後方前行欲至前方路口待轉,騎乘至三角錐旁時,被對方所駕駛的汽車後方追撞,造成機車引擎損傷,汽車右前方保險桿下方碎裂,但無人員傷亡,因和解未果,對方已提出鑑定,想請問您對上述事件的看法,謝謝您!

回覆 claire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想詢問您以下關於交通事故您的建議與見解,謝謝!

... (恕刪)

鑑定結果 釐清責任 再想下一步!

honda 101-12-07 11:43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我朋友之前因簽賭被判賭博罪但可易科罰金,這樣算有前科嗎?如果他要換工作,公司要良民證ㄉ話,他申請ㄉ到良民證ㄇ?如申請ㄉ到良民證上會顯示曾犯賭博罪ㄇ?如他要換工作,該公司不需附良民證,也成功錄取ㄌ,該公司之後會去查這ㄍ員工是否曾犯過法嗎?他查ㄉ到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行為既已被有罪判刑,雖然不用關,但仍會留有前科紀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茶米 101-12-07 10:03

我在大榮貨運上班,所屬職位為倉儲,10/26我與同事要去做每天的例行盤點工作,必須要用到推高機,在搭電梯的期間,我同事站在堆高機上面與我討論等會的盤點事宜,他卻誤觸按鈕造成堆高機往後退,壓傷我的腳,事後對我不太聞問,只有我親人打電話叫他過來道歉他才過來,但之後都沒消沒息,後面又打電話跟主管主張要他賠償我們精神損害,但主管卻跟我們說這都是公司的錯,公司會負責,但是公司也只是協助我們申請勞保理賠、團保等...,他說申請的其中一項為職工福利補助申請,那個就算精神賠償,但是我們卻沒有談判的空間,不管多少我們都必須接受,主管還說,如果真要要求精神賠償,那就要我們自己跑法院提出民事求償,公司完全不協助我們,還說要顧念同事之情...我不太懂,難道為了顧念同事之情卻藐視我的權益嗎?

請問律師,我要提出精神損害賠償,事前要做什麼準備工作?準備什麼資料?我到底是要告公司還是同事?我因為這個傷大約要休養兩個月,我知道這些勞保都會賠償我,那扣掉勞保賠償的金額,精神理賠該以什麼標準去定論?我不想獅子大開口但也不想對不起自己。還有民事求償訴訟書該如何填寫?

1.如果認為侵害你健康權 要請求精神慰撫金 協議不成 還是要透過訴訟程序 2.可以同時針對行為人及公司提告 請他們連帶賠償 3.寫好起訴狀 送地方法院即可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49

你這個是職災,除了可以請領勞保職業災害給付外,休養期間公司也要照付薪水,

至於同事部分建議在兩年內提告侵權行為,要連同公司一起告進去,請他們負連帶賠償責任

鋼彈 101-12-07 03:20

您好

我的父親打拚工作了好久,存了一點錢,想從以前雜亂的居住環近換到三峽北大社區而買一間房子,想說未來可以安養天年了,沒想到遇上不好的房屋仲介商,他叫住商動產三峽加盟店(和畯動產有限公司),一開始仲介小姐帶我們看北大臻善美本屋時,根本完全就是空屋,仲介員秀秀小姐表示很多人看了喜歡,要的話我們必須要表示"誠意",先給定金約115萬,還說對方屋主是律師很忙,事後一問才知是屏東空軍知名政戰上校向X生。

日後決定購買時,才發現對方屋況表根本亂寫,前陽台外推也不知道,逃生門淹水許久造成生鏽卡死,飲用水管為鑄鐵非不鏽鋼,游泳池兩年未點交因為安全設施未安裝等等....致電動產公司,對方居然說,如果這麼多問題不要買啊!!!非常沒有服務精神,而且重點是,居然故意不說買方解約要給予6%違約金,企圖藉此不當牟利,直到投訴消保後,才改口6%可以不用收,但是屋主居然告我們霸占他們房子,而我們要求仲介商居中協調,居然表示這是買賣雙方的事情。然而其中卻有詭異之處....

先前簽訂預定行動產購買契約時,已經約好某時要在簽定主約,然而在我們表明該屋問題重重時,簽約當日屋主又未到,反而動產公司卻反咬是我們未到,然後表示屋主是委託他們仲介商,這是哪一招???還好我們有兩小時錄影存證,證明對方都沒有來簽約。

日後雙方互相有存證信函往來,對方的存證信函,更是小孩子都看了覺得非常不合理,政戰上校要求我們歸還房屋鎖匙,且日後再歸還我們115萬訂金,並且不放棄提告。這是什麼???而且還打電話到我父親上班的地方恐嚇,有多名同事可以做證,更在我們依然居住本屋時,派員企圖斷水斷電。我們也心存害怕,想快點解決本案,找尋和畯動產,卻只要求我們歸還房屋鎖匙,完全不打算還我們錢,更找代書事務所,企圖誘騙和解,而且要和解的文件,與上消保會調解,政戰上校都委託住商動產,而在新北市法制局李消保官面前,什麼都要打電話問屋主,和畯動產陳店長才說出一句誇張的話"對方有委託沒有授權"這是哪招????

現在在打官司,法官問我們要不要買這房子,我們表示本烏有瑕疵 ,應當降價金,我們則可購買,否則應歸還訂金與法定利息,對方堅持不降價,但也不退錢給我們,直到法官公文,才"考慮"要退錢給我們,然後我們要點交房屋給屋主,不能不當占有他房,但法官居然說11/22日(也就是一周)沒有歸還房屋一日應罰一萬元,我們就很想問,那他沒有把百萬訂金還給我們,是不是也該罰????然而法官沒說....

本案疑點重重,我們資料也收集很多,歡迎前來詳談,無良軍官竟然如此欺負百姓,且企圖逃避奢侈稅,與仲介業者私擬一份不合政府規範的"預定型動產購買契約書",明顯挑戰政府公權力,而且法官居然表示,屋況說明書填寫不詳,前陽台外推等等算是"小問題"不構成重大瑕疵,因此試問????此例一出,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不是重大缺失,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公文一堆,但是和畯動產依然在營業),所以我們訴諸媒體,讓大家看看空軍軍官,無良仲介商還有政府是怎樣鴕鳥心態面對此事!!!!!!!

前案,法院判決11/22日,必需雙方歸還交易之物,我們必須讓對方點交房屋,而對方必須返還115萬訂金,但是沒看過這麼惡劣的人。 
雙方互相歸還東西還故意沒帶,一開始進來點交房屋還雙手插口袋,下巴?的比額頭還高,帶著一個人,一樣四處看看以後,然後錢還沒帶。
問了30分鐘才要我們明天去跟住商拿,什麼東西啊...如此沒誠意又囂張的人,還是空軍政戰上校....我們直接向柑園派出所備案。
不然法院文書上寫我們一天沒交房屋,賠一萬,一年不就讓他們不當得利365萬,但是不還錢居然沒寫該怎麼賠我們。

11/23日,對方與我們連繫,返還115萬,但開了一張支票給我們,我們以支票非常不保險,堅持要現金。
在柑園派出所員警面前,點交現金後,住商動產三峽北大店(登記名:和畯動產)陳店長,居然在兩人以上員警面前,公然惡人先告狀,企圖汙衊我父母。
但我父母老觀念,想息事寧人,因此連反訴都不打了。

我十分氣憤以下兩點

一.政府無能,已經有實際證據證明房仲業者房屋現況表亂填,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政府不會罰,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但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與地政局依然無法可罰房仲業者?
二.軍紀渙散,在我當兵時,長官千叮嚀萬叮嚀,不可業外投資,避免軍紀安全,但是屏東空軍政戰指揮官向剛生,依然聯合不良仲介商業外投資欺負應該努力保護的中華民國百姓。

11/23日白天,空軍政戰官向剛生(賣方)和我父親,已經依約互相返還物品。
但過程火爆甚至電請樹林區柑園派出所員警戒護,因為對方在住商動產三峽加盟店(和畯動產有限公司)陳店長指導下,處處刁難有關法院返還之文件。還公開的在三人以上,顛倒是非向警方訴說我父刁難可憐仲介商,好吧,這我小老百姓當然管不到。
而我們,依照法院和解判決上,對方一個月兩萬的租金,我們賠了價值19萬的冷氣組合給他們,這樣恐龍判決,自然會出現在我的部落格上。司法已經無可相信了!!!!!!


已經有實際證據證明房仲業者房屋現況表亂填,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政府不會罰,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請問為何投書總統府,但新北市地政局依然無法可罰房仲業者?

新聞曾經有案例,因為食品標示錯誤,導致過敏國民死亡
還有案例因為路標標示錯誤,導致用路人誤闖無路處而重傷

我很怕我父母心力交瘁累死,我抬棺上總統府,上了新聞,這樣蠶食鯨吞的事件才能獲得重視嗎???破窗理論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台灣上演


所以我爸媽縮手,和畯動產有限公司全身而退!!!!
他們可以繼續營業,陳店長可以繼續說他房屋多美好的故事。
我們雖然拿回115萬,但賠了粉刷費,賠了19萬的冷氣給對方,好讓他們更增值買房子????
所以他們下次,依然可以繼續屋況現況表亂寫????如果對方又一樣的事情出現,會不會又反而賠什麼家具給這些惡人????
拜託你們,莫因惡小而為之,還是我在這次教訓上學到,我要當奸商去騙錢,因為中華民國政府與法律拿我沒轍!!!!

陳店長甚至不怕我們去檢舉,難道他跟地政局很熟???
陳店長說話一次比一次惡劣,我甚至都有錄影,難道他不怕台灣法律???

如今,住商動產存證信函,要跟我們收服務費....

如果一個服務 讓我上消基會協調兩次
事後交易不成立 我們還賠上六位數冷氣組給對方白白拿走
對方還跟我要服務費????
這樣的服務我給了服務費 請問全天下好的服務 我該怎麼給服務費????

請正義律師拜託你們 幫幫我的忙

0983726671張爸爸

0939514728張小弟 敬上

 

12/8 補充:

住商動產台北三峽店陳店長

居然12/6要求2%服務費 共22.5萬

寄送存證信函

實在過分

請問1.我們縫反告他們 請求精神賠償

2.存證信函上限時七日 否則提告 我們該如何應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從您們的買賣契約開始審視,而現在買賣契約已經解除,雙方也負有回復原狀之義務,因此,您們也可以向對請執行115萬元的部分,至於仲介的服務費,您們可以先拒?,但仍應回頭去看一下您們的合約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鋼彈 101-12-08 00: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從您們的買賣契約開始審視, ... (恕刪)

我們已經要回115萬

但是損失冷氣組與木造裝潢(更正39萬元 非19萬)

如今交易未成 我們當然不會給錢

但現在再煩惱要怎麼回覆對方 才不會落入對方圈套

另外請教我們從入住後6月開始

頭痛到現在煩惱到現在

請問這樣的事情 可以控告請求精神賠償

姵妤 101-12-06 22:24

??????

請問
事由
民國100年/9月4日
我們家未成年的妹妹上FOXY網站
下載了鬼嬰廟 但看一下下 因妹妹覺得恐怖 所以就關掉
之後沒多久就收到通知
被影片公司控告違反著作權
當時去高雄做了筆錄
然後回來住家附近法院開庭
因妹妹未成年14歲 所以是少年簡易庭
當初法官因妹妹有悔意 而且告知不會再犯
判定不起訴 請父母回家管教約束 之後我們foxy下載檔都一併刪除
妹妹也不敢隨意在網路上看影片

但今年101/12/5日
收到對方公司控告通知
說明要求賠償
還要連同他們的律師訴訟費用
上次一次 這次也一次
賠償費用是 FOXY的會員有45萬人*1000分之1=450
他們影片一次是100*450總共是45000的賠償再另外加上對方的訴訟費用
費用可能高達十幾萬
因為我們不懂法律 想請大家幫幫忙
雖然妹妹的行為有錯 可是已經知錯
而妹妹就學期間都住校 所以對著作權方面的問題 也不太了解
法官原以不起訴處分 但業者卻一年後上訴要賠償
賠償不是應該在法官判決之前就該先跟我們溝通
而不是事後一年多 才告知要賠償大筆金額
可以麻煩告知我們該如何處理嗎 我們的經濟有限 一下子這麼大筆的賠償
也不是說付就付得出來 從頭到尾都是再簡易庭開庭 現在是屬民事訴訟
DAVID 101-12-06 20:20

請問律師:因為動產投資合夥,向對方請求分配合夥盈餘時,其法院管轄權可否依照動產所在地之管轄法院管轄?

如果對方駐所示在士林地方法院,而該動產是再板橋法院時

因為對方表示其管轄權是在士林,原告可不可以依動產是在新莊所以管轄權是在板橋法院?

對方戶籍地也是在中和

 

大頭 101-12-06 18:36

煩請各位大律師  ??我

從書局買來的本票  如何簽寫?

上網查了 奇摩知識家  還是有看沒有懂    =   =

想學習一下  該如何正確簽寫本票

因為朋友的爸爸借了三百萬給人  並未開票

我的朋友擔心三百萬追討不回

才來向我詢問,  而我的學歷也不高  

希望各位大律師  可以交我一下嗎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55

讓對方在本票正面發票人處寫名字並簽名,受款人寫你朋友父親,金額及發票日期都要寫,才是一個完整的發票行為,至於到期日空白無妨

大雄 101-12-06 17:09
請教律師先生: 哥哥因家暴案被判拘役50天一天1000元罰金 沒有前繳 我如要如何申請易服勞役,以代替罰金.要如何申請
    會過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53

建議先以書狀向地檢署提出聲請,但是否會過要看檢察官態度,

刑事執行報到那天要親自前往地檢署說明

黃小姐 101-12-06 17:01
請教律師先生:聲請易服勞役,以代替罰金.要如何申請 會過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相關聲請書狀,您可以先向法院的服務台詢問,比較能獲得快速解決.
小伶 101-12-06 16:29
律師您好: 到新公司就職,公司有一份保密合約要簽我的問題如下1.在職滿三個月後簽還有效嗎?2.員工簽保密合約是否公司也要支付保密獎金呢?3.在法律上是有效嗎?麻煩律師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在職滿三個月後簽,仍屬有效. 二.公司是否支付保密獎金,需視您們的契約而定,否則並無強制. 三.保密條款若無違反公序良俗,則仍屬有效.
黃小姐 101-12-06 13:30

請問律師:因為阿嫂告哥哥加暴申請離婚法院發文判離婚深獲准 並判哥哥50天刑期可一天1000元易科罰金 想請教如果沒錢是否可申請緩刑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情形並非可以申請緩刑,但您兄可以另行聲請易服勞役,以代替罰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黃小姐 101-12-06 16:5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情形並非可以申請緩刑,但您兄可以另行聲請易服 ... (恕刪)

 

請教律師先生:聲請易服勞役,以代替罰金.要如何申請

申請會過嗎  謝謝

阿吉 101-12-06 12:21

7月份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網友,網友便以家中經濟出現問題向我借款。由於該網友所形容之家中經濟困境與我之前經歷相同,所以不疑有他,借款2萬元。當時並未填寫借據

後續約定還款日期並未如期償還,對方將還款時間一延再延。直到9月3日才約出來第二次見面,並請他填寫借據,約定10月31日還款。

但直至今日仍尚未還款,並且借據上所填寫之資料經查證,地址已非本人所居住,並且戶籍已遷出。

借據內容如下;

借款人ooo茲向xxx借款新台幣20000元整,並已簽立此據當場由xxx以現金如數交付借款人ooo親字收訖無誤。

借款人ooo願於民國101年10月31日前全數清償借款項,如清償期限至,借款人ooo未為清償時,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絕無異議,並負擔xxx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及行使權利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強制執行費等)

恐口說無憑,特力此據

借款人ooo

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

住址oooo

電話ooo

 

請問,目前已知該網友電話為真實使用(已連續使用5個月以上),但是地址不是現住地址(已搬離許久,並戶籍已遷出)、姓名也與當初認識所知道的不一樣(填寫借據時是不一樣的名字),這樣可以提告嗎?對方是否還觸及其他刑法呢?

目前已有line的所有通訊內容,由一開始借款至寫借據(有請他重覆過姓名,身份證字號、住址)及拖延還款之所有訊息,是否可以當成證據

若是提起告訴,我是否還要負擔其他費用之花費?

除了原本的2萬元,我是否可以要求額外的賠償

阿吉 101-12-06 11:48

  7月份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網友,網友便以家中經濟出現問題向我借款。由於該網友所形容之家中經濟困境與我之前經歷相同,所以不疑有他,借款2萬元。當時並未填寫借據。後續約定還款日期並未如期償還,對方將還款時間一延再延。直到9月3日才約出來第二次見面,並請他填寫借據,約定10月31日還款。但直至今日仍尚未還款,並且借據上所填寫之資料經查證,地址已非本人所居住,並且戶籍已遷出。

借據內容如下;

借款人ooo茲向xxx借款新台幣20000元整,並已簽立此據當場由xxx以現金如數交付借款人ooo親字收訖無誤。

借款人ooo願於民國101年10月31日前全數清償借款項,如清償期限至,借款人ooo未為清償時,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絕無異議,並負擔xxx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及行使權利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強制執行費等)

恐口說無憑,特力此據

借款人ooo 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 住址oooo 電話ooo

請問,目前已知該網友電話為真實使用(已連續使用5個月以上),但是地址不是現住地址(已搬離許久,並戶籍已遷出)、姓名也與當初認識所知道的不一樣(填寫借據時是不一樣的名字),這樣可以提告嗎?對方是否還觸及其他刑法呢?

目前已有line的所有通訊內容,由一開始借款至寫借據(有請他重覆過姓名,身份證字號、住址)及拖延還款之所有訊息,是否可以當成證據

若是提起告訴,我是否還要負擔其他費用之花費?

除了原本的2萬元,我是否可以要求額外的賠償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57

建議檢附簡訊內容及借據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比較簡便,

不過要說明為何借據上的姓名跟你聲請支付命令的名字不一樣

ulysses 101-12-06 09:23

律師您好:
本人碰到妨礙家庭的問題,想請教律師一些問題?
我與有婚之甲妻因在APP聊天的內容,內容被甲妻的先生發現,被告妨礙家庭
但內容有聊到一起洗澡問題,且檢察官問訊完有坦承有將手指放入甲妻生殖器官,
這樣判刑會被判多重,是否在起訴時我可以否認有將手放入甲妻生殖器官??
我是否主張,APP的內容不實,因為我與甲妻都沒有原始檔。
律師給我個建議 謝謝

1.如果要翻供 要有正當具體理由 否則很容易被認定是卸責之詞 2.僅以手指插入性器 是否構成通姦 你可以思考看看 3.縱使刑事通姦罪不成立 將來難避免民事賠償責任

ulysses 101-12-06 10:0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要翻供 要有正當具體理由 否則很容易被認定是卸責之詞 2.僅以手指插入性器 ... (恕刪)

如果手指插入性器成立通姦罪,沒有犯罪前科,那罪刑大約多重,可以服勞動役來代替勞刑嗎?因為本身待業中,賠償要如何賠償?

 

甯甯 101-12-06 09:15

請問律師

我在2010年登記結婚,當時已懷孕,且當時沒有簽立財產分開,婚後相處不睦,婚後我還是賺錢繳娘家代款,房子是我母親名下且也用母親的帳號轉帳的,但男方不想再繼續在小孩的所有費用,想問如果離婚,男方有權要求要分此房子嗎(算共同財產嗎)?吵架他趕我出門,我如果沒回家,他能申請離婚嗎?且他現在就是只要,不用付我瞻養費也不出小孩任何費用,他願意離婚,我能對他提出告訴嗎?他有擬好了離婚協議書,上面寫說我不得用小孩的名義跟他拿任何的錢,如果以後他過世了,我的小孩能爭他名下的財產嗎?他現在就是不想對小孩付任何責任,但我不想讓他太快活,我能用什麼理由,向他拿瞻養費?他說如果我和他要錢,他不會給我監護權,如如打官司,我有勝算嗎?

律師替我解答…謝謝!

1.房子登記母親名下 在合法變更前 都是母親財產 不列入分配 不過你給母親繳貸款的錢 會列入分配 2.子女監護跟扶養是不同概念 就算丈夫沒有監護 依法還是要扶養 所以如果協議不能請求 你將來確實就不能請求子女扶養費 3.建議如果有裁判離婚事由 還是由法院裁判離婚並定子女監護較妥

ruby 101-12-06 08:35
律師你好 想請問因我在高雄可是法院是台北地院的簡易庭~我要如何繳裁判費?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送狀後,法院會另行寄通知書請您繳費,您再持繳費單去繳納裁判費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吳小弟 101-12-06 00:16
律師妳好,我辦了一個門號沒在用,給我司外勞使用但他最近在路邊買了一隻手機還將我門號放入使用現在有人告我侵佔請問會成立嗎?我該如何處理拜託你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提出當初確實把門號給該外勞的證據,才能釐清事實,否則可能會被誤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laire Ma 101-12-05 22:32

律師,您好~

我在101年10月24日接獲元大銀行通知說我的賬戶已被通報165

在101年10月29日也已到新北市三重分局做完筆錄

101年10月31日將自稱陳明輝男子的照片及與對方msn的對話紀錄交付給警方

因在網路上認識自稱陳明輝的男子,以結婚的前提交往下,希望我提供存摺和金融卡和密碼

我就問說何其之用?自稱陳明輝的男子回答說因作為企劃案分紅作為其用途

我不疑有他,就以黑貓宅急便寄出,過了幾天就接獲???元大銀行通知我說我的帳戶已被165通報

想請教律師如下

1.此類案件偵查期間是否為一個月呢?

2.我該如何查詢我的案件偵查進度如何?(因當初做筆錄時是以嫌疑犯去作的,所以沒有所謂的三聯單的部份)

3.另外目前我尚未接獲到法院開庭的通知,我該如何查詢呢?

先謝謝律師在百忙之中回覆我的問題

謝謝!!

 

1.偵查期間除非有羈押被告否則一般都可以在8月以上 2.是否有定相關庭期 你可以確認案號後詢問該書記官 3.看起來應該是有幫助詐欺未必故意 要完全沒事並不容易

Claire Ma 101-12-10 12:0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偵查期間除非有羈押被告否則一般都可以在8月以上 2.是否有定相關庭期 你可以確認案號 ... (恕刪)

 請教律師

現在我目前因為警示帳戶的問題,導致公司薪水可匯入但不能領出

日前也請教過公司的人事部門,公司說需要請我的直系親屬開戶,再寫直系親屬的薪轉變更帳戶同意書,附上身份證影本.帳戶影本.簽名和蓋章,以上資料均以附上交付公司

但目前因為我的案號尚未出來,我無法提出傳票或是提出開庭通知單證明說我的帳戶被凍結的原因

請教律師我如果有以上的問題,我該如何解決我目前薪資的問題

另外我在帳戶警示凍結期間,是否能再重新開戶?還會有帳戶凍結的問題嗎??是否也會像我目前的狀況一樣呢?

感謝律師百忙之中回覆我的問題謝謝!!

nicole 101-12-05 22:14
律師您好: 我有個舅舅在上周末辦喜事,家裡娶媳婦,結果他二女兒公開在FB上說因為習俗上屬老虎不可以跟新娘打照面,結果我們硬是要上去,現在害新娘生病,並且公開在FB上面PO了以下文字: "結過婚的人"都知道迎娶新娘尚未入房前都不能和屬虎的照面到,為什麼明知道自己屬虎還"刻意"去搞新娘...那種人心真的好壞呀!!!現在大家病懨懨,你們可高興了吧?多虧你結婚我們家還包兩萬過去呢~真是人善被人欺阿~ (看來以後結婚要請保鑣了,我就是傳統守舊的鄉下人怎樣!!) " 雖然都沒有提及人名,但是,親戚間不久前結婚而又收了禮金兩萬元的就是我,利用隱喻的方式去講這件事情,有很多她的朋友按讚,並且也一併附和他,之後我跟我姊在網路上澄清當時狀況,是詢問過新郎才上去看,而且也是照新郎說的不要進新房,結果還被用隱喻的方式罵回來,現在全部他的朋友都認為我們是罪人,害他們家生病的罪人。 請問這樣的行為舉止是否已經造成公然侮辱罪? 因為看著自己的媽媽跟阿姨被一個晚輩公然FB上說嘴心理挺不是滋味的,想請教一下律師像這樣的狀況是否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罪?如果我要尋求司法要如何處理?
如果覺得自己名譽受侵害 可以提刑事告訴 去警局報案或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 以及可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alan 101-12-05 20:15

請教大律師

社區管理委員會委員未經管理委員會同意,擅自對外以社區管理委員會名義發送黑函至某住戶之工作單位,除妨害名譽外,請問是否涉及偽造文書之嫌?
感謝您的回復!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8:05

應該也有偽造文書的問題,畢竟管委=/=管委會,沒有權力以管委會名義發文

小小豬 101-12-05 19:04

我的房屋一直以來都是出租租金

因為被告過失造成我的房屋傾斜損害後就一直租不出去

仲介租了一年也租不出去

我向法院提告 

訴之聲明關於租金損失部分如下 :

( 被告應連帶按月給付新台幣24900元之房屋租金損失 , 及年息5%之法定利息 , 均自100年5月1日起至被告連帶給付本項房屋租金損失日止計算 ) 

 

請問律師

這樣寫有不完備之處嗎 ?

可以請律師直接幫我改一下嗎 ?

(註 : 24900元是鑑定過之金額 , 100年5月1日起均委託仲介出租委託委託金額每月18000元)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8:07

這樣寫應該沒有問題,

不過你應該請求的是屋損的損失,這包括了房屋的市價貶值及使用價值短少

小希 101-12-05 17:55

律師您好:
   請問以下二種簡易判決書主文有何不同:

000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處罰金新臺幣柒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000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以上二者都算是有前科嗎?
以上麻煩解說,謝謝。

結果差不多 都視為已執行完畢 執行完畢 就代表有前科紀錄

XXX 101-12-05 13:22

律師您好:

我之前加入多層次傳銷組織,現在想終止契約.

我曾向公平交易委員會詢問經由公司途徑而得到的手機之處理方式,回答如下:

本會回覆如下:
一、您101年12月2日電子郵件收悉,感謝您對本會的愛護,及對公平交易秩序與消費者權益保護之關心。
二、查依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2規定,參加人終止契約後30日內,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以參加人原購價格百分之90買回參加人所持有之商品,其得扣除之款項則為參加人所獲之獎金或報酬、取回商品之減損價額等。另同法第23條之3規定,參加人依前開規定行使解除權或終止權時,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向參加人請求因該契約解除或終止所受之損害賠償違約金,且前開條文關於商品之規定,於提供勞務者準用之。
三、有關您來信詢問退出鴻森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鴻森公司)多層次傳銷組織時,所辦手機門號違約金及手機贈品之處理方式乙事,依上開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鴻森公司於您行使終止權時,不得拒絕您退貨之申請,而除公平交易法所明定可扣除之款項外,不得再於退款金額中以各種名目扣除其他價金,且負有協助您解除與電信事業手機門號租用契約事宜之義務。至於手機是否須返還、其返還時價格減損之折抵額度,則屬民事爭議問題,非屬公平交易法對於多層次傳銷事業之規範範疇,故宜由您與鴻森公司循民事途徑解決。
四、另依上開公平交易法規定,參加人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必須以「書面」為之,為利日後舉證,建議您用存證信函方式通知鴻森公司(注意非您的上線)「終止」契約,又存證信函撰寫內容可參見「本會網站(http://www.ftc.gov.tw)/多層次傳銷/如何辦理退出退貨」項下所載之參考範例,至於其格式則請洽各地郵局。
五、如果您對本會業務尚有疑問,本會網站建置有相關法令規定、事業違法案例及宣導資訊等,您可進一步查詢利用,或向本會服務中心洽詢(電話02-23510022,地址10051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13樓)。
六、謝謝您的來信。

公平交易委員會 敬啟

 

其中第三點後面有寫到手機的返還問題屬民事問題.

因此想請教律師我應當如何處理才會比較妥當?

謝謝

無知 101-12-05 11:45

律師你好:

股份有限公司中,如果a股東確定要用一筆金額買下b的股份,但分期用兩年才能付清金額,a因為有公司的經營權及佔最多的股份(55%以上),b當初因為相信a所以只出資,b什麼資料都沒有,b若選擇不賣,b目前該如何自保,因為b怕a用其他方式使得原本a與b的公司資產變少,實際上資產已轉移出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最好是能夠簽訂一個明確的契約,以保障您自身之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無知 101-12-05 13:1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最好是能夠簽訂一個明確的契約 ... (恕刪)

 謝律師你好,非常感謝你先前的回覆。

假設B不願意讓出股份,是否能要求A一定要與B簽訂明確的契約

我只知道A不能強迫B的股份轉讓,但公司經營權在A,B沒什麼權利干涉A如何經營。

vivityo 101-12-05 10:32

昨天到法院開民事庭時(我是原告),我在法庭上引述有名佛家大師的話,向法官主張被告的行為違背善良風俗,應可依民法第184條後段求償.被告聽完我的話後,當庭對法官說:她沒有資格引用佛經,也不看看自己的臉長得怎樣,什麼佛法,笑死人了.接著法官對被告說:你不要侮辱人家的信仰.

當時我覺得自己的外表和信仰都被侮辱了,又我的外表或信仰跟案情也沒有關係,請問被告在公開法庭說的那些話是否成立刑事公然侮辱罪? 請各位律師不吝賜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仍可構成公然侮辱罪,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開庭當天的錄音光碟,以作為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無知 101-12-05 10:19

律師你好:

我要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股東(也是公司負責人),對方說稱沒現金要開支票並且分2年3期的支票總共6張給我,如果對方真的開了,我是否可將所有沒兌現的支票一次存入銀行,請銀行通知道支票兌現的情況?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8:08

建議你直接拿現金,分期付款往往都會有爭議,對方可能跳票,

如果真要接受支票,你可以寄存在銀行,不過銀行通常只接受幾天內的支票,

h6208 101-12-05 09:49

律師您好,我跟老婆分居3年多,最近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還要孩子的監護權以及一個月1萬5的贍養費
可是這3年多來他都沒有拿過錢來撫養孩子,孩子都是由我照顧,她只是2~3個月回來看他們一次(我們有2個孩子,一個小三一個幼稚園中班)一年買個幾件衣服。請問這樣也算有撫養到孩子嗎?
我們婚後住在他們家,可是後來他母親嫌我薪水賺的不夠,一直出言侮辱我,比方說我吃一碗泡麵他竟然說:阿無你是賺多少,手骨甘有那大支(台語)等等...我最後受不了只好帶著孩子並要求她回到我這邊的家中,他不願跟我回來,執意要留在婆家,他向法院說我當初自行帶走孩子,可是我要離開的時候他也知道,況且我兒子當初為了要唸幼稚園(有5000的教育補助費)把戶口遷至她家,回到我這邊後他又和我一起把孩子的戶口遷回來。這樣算我自行帶走嗎?過沒多久她又把自己的戶口遷離我家了。
請問到了法院我該如何向法官說明會比較好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就其書狀不實之處予以反駁,法官會就其事實予以調查,本件對方所提的離婚訴訟是否會成立,則在於離婚事由是否可以歸責於您,您應就此部分予以答辯,以爭取您最佳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polly 101-12-05 08:53

各位律師您好:

目前遇到一個不知如何解決的問題,懇請各位幫幫忙,一個條文或是一個類似判決的提點都可以,萬分感謝!!!!!!!

事實:

    甲向法院以90萬供擔保聲請對乙假扣押,扣押物有機器設備與辦公用品,現雙方和解,甲撤銷假扣押,未返還扣押物,卻諉稱已返還,乙遂向法院提起民法184侵權行為損賠與226給付不能,法院認為舉證責任在乙方,乙需舉證扣押物之價額,故乙提出所有查封物品之內容與價值,一一列舉,共290多萬元。

    法院認為乙確實有受到損害,但是甲否認此390多萬之金額,乙應依民訴277條前段負舉證責任,提出其他證據證明所受之實際損害。

 

問題:

    1.請問該如何舉證扣押物之價額呢?法律依據或相關判決為何?

    2.甲既以90萬元供擔保(一般實務以標的價額之三分之ㄧ供擔保),可否得

     據此認為甲亦承認乙所受之損害至少有270萬元?

    3.法官的意思是我們要舉證各項物品攤提折舊後之金額嗎? 

    4.查封物品之價額,計算時點是依據被扣押時之價額或是啟封時之價額呢?

 

非常謝謝大家!!!!!

GIGI 101-12-05 02:50

99年10月我先生跟朋友合開公司,我先生沒錢所以對方說先借我先生100萬當資本等公司賺錢在從紅利中慢慢扣回。而對方拿200萬當資本,共300萬成立公司,股份分配為我先生佔30%,但由於對方認為我先生在行業中有多年經驗加上商標知名度(有專利商標借公司用)所以自動讓出10%股份給我先生,最後持股以我先生40%定案(這些在股東名冊中都有寫明)

這段期間我先生跟對方(簡稱A)以及對方的一位朋友(簡稱B)經常往返大陸因而認識了我先生在大陸開餐廳的朋友,因餐廳生意很好,所以B就也想在大陸開一家,B一直遊說A跟我先生一起合股。於是他們在100年一月在大陸開立了餐廳,然而生意不如預期的好,因此B就去買賣黃金(台灣買大陸賣/經由小三通金門至廈門)賺取價差來填補餐廳的虧損,第一塊黃金(1KG)我先生有經手所以他知道有小賺,後來B又提議再買2塊(各1公斤)黃金,因當時黃金價走低所以B提前單獨一人將黃金帶回台灣賣給原來的賣家(賣家是B的朋友)這次的2塊黃金我先生只看到一塊,B說黃金貶值所以虧了因當時買黃金的錢是跟他人借的所以本金加上利息每個人各要賠155000元光是投資餐廳加上往返大陸開銷花費及黃金虧損共計175萬(每個人),這些費用全是他們2人先拿出來的

公司經營期間,因2人無心在公司業務上,導致公司一直虧錢,因此100年10月-11月間對方曾多次要求我先生跟他要各增資100萬,但我先生跟對方說他沒錢,而對方卻在101年1月時匯了200萬到公司帳戶,於是他個人認定其中的100萬是我先生跟他借的(但我先生並未同意,股東名冊中也沒做任何變動)公司從開辦到結束所有的帳目明細都是對方做好後再給會計登帳(我先生從不看帳,所有支出他也都未簽名,直到100年11月看帳,才發現其中很多都是跟公司業務不相關的私人帳)而我先生因對方跟他的朋友一直跟他催討那175萬,因無力償還的壓力下,我先生在100年的1月就在也沒進去他們合開的那間公司,所以那200萬的帳目他從未看過,直到後來公司結束營業清算他也都未簽名蓋章。

在這期間他為了逼我先生出來還錢還告我先生業務侵占,但事實並無此事,所以起訴不成立

101年1月他們2人逼我先生簽下175萬元的本票(往返大陸期間因我先生在那邊有包2奶,所以他們2人就常拿此事威脅我先生,若不簽就要跟我說他在外面有女人的事)所以我先生簽了,後來對方覺的不妥,所以有到調解委員會那邊做調解,要求我先生每個月要還33333 (債權是雙方共有但指定匯款帳戶是我先生朋友的朋友)這期間我先生都只匯了16666到指定帳戶中(共匯了161328)

101年10月他們又逼我先生簽下200萬的本票,直到他朋友打了我先生並要求我先生簽下60萬元本票(逼他簽我的名字),當時還有跟我先生拍照說要把照片給討債公司。後來他們就叫討債公司的人來家裡,當時我有報警處理這件事,我先生也因此告對方傷害(有驗傷單)及恐嚇取財。現在對方請討債公司的人來要200萬+175萬,後來我先生就離開台灣去大陸避風頭

希望律師們能幫幫無助的我,幫我找到對我們有利的方法:

公司結清部分對方應該是從會計師那邊拿到我先生的印章並自行簽名做公司清算的動作,所以這部份我們是否能告他偽造文書? 這將會有什麼結果? 公司清算後是否雙方將依清算結果做債務確立? 賣掉辦公設備的錢也都沒從債權中扣除對嗎? 我們到底應該怎麼做來保障權益? 是否這憑空多出來的100萬我們可以不要給他? 也就是說我們要如何證明這張本票無效? 當初逼簽本票時對方不讓我先生寫日期,所以上下日期都是空白,請問這張本票將對我先生有哪些不利? 我先生能做什麼保護自己? 對於這張200萬的本票若真的具法律效益,我們是否有辦法申請上訴,因為金額不是事實 關於黃金買賣無憑無據是否真有那黃金,是否真虧錢都不知道,有必要還那155000嗎? 有這方面相關法律保障自己嗎? 但之前有調解過也確立了還有救嗎? 對方說我先生只匯一半的錢給其中一人,另一人未拿到錢所以要告他,請問告的成嗎?若可以能告什麼? 我先生如何自救? 我先生因被打告對方傷害,但對方因打人受傷也說要告我先生傷害,這告的成嗎?警察那邊有他們打我先生當天的在場證明(人及車在我家附近)對方沒有任何證明可以證明我先生打他 公司結束營業之前有搬遷到其他地方,當時因新辦公司有空調,所以對方同意將冷氣給我先生,因此公司裡的同事幫忙把冷氣搬回我家。現在對方說要告我先生竊盜,請問這告的成嗎? 之前因他逼我先生簽下我名字的本票,當時做筆錄時有告他恐嚇取財,但現在他們都未拿那本票跟我要錢,也就是不承認又逼他簽那張票,因此這個提告是否就會不成立? 要如何做才能讓壞人得到應有的懲法?

毛小鎂 101-12-05 01:48

請問因為我之前開車時跟人有碰撞

剛好是在後造鏡的地方以為是別人不小心來用到

結果之後接到警局的聯絡電話才發現是撞造人且對方有受傷

變成了肇事逃逸,在還沒有到地檢署去時都已經跟對方達成和解

原本檢察官說要判緩刑跟勞動役,可是之後又撥電話來說

現在已經有內規規定肇逃的話要判緩刑的話要先繳六萬塊的罰金

檢察官就問說要罰錢嗎?還是要再去法院申訴

姐果現在收到簡易法庭的判決書了,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一天1000元

當初就是因為沒有能力繳六萬塊的罰金才選擇看可不可以爭取到較輕的判刑

請問我現在可以怎麼做,我沒有任何的前科,但真的不想要留下前科

可是又沒有那麼多錢可以罰,請問我該怎麼做?

再麻煩各位律師

感激不盡

佼佼 101-12-05 01:06

住家遭鄰近失火波及燒毀財產等事由,需委託律師名義發送損壞賠償之起訴狀或存證信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因鄰居未盡注意義務而導致之失火,除其刑事上涉及失火罪外,您們也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佼佼 101-12-05 00:57

住家遭鄰近失火波及燒毀財產等事由,需委託律師名義發送損壞賠償之起訴狀或存證信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因鄰居未盡注意義務而導致之失火,除其刑事上涉及失火罪外,您們也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吳小弟 101-12-05 00:53
律師妳好,有人冒用我身份證在88年抽到一張股票但近期我發現也去法院辦除權判決也都完成手續但他現在告我侵佔,請問會成立嗎?如果不成立我可以告他偽造文書毀謗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已涉及偽造文書罪,但本件可能會有追訴期的問題,至於他告您侵占的部分,以您所陳述的事實,應該還不致於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謝謝
阿本 101-12-04 22:56

律師您好,

昨日接到高雄市衛生局來函,由於在網路上將自己用過的不需再使用的十字韌帶術後復健專用膝支架拍賣,遭基隆市衛生局檢舉,而被高雄市衛生局約談到案.主要是,本人去年接受十字韌帶手術,醫生建議須使用膝部支架,而醫生知道膝部支架用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建議我們可以上網找二手的人家用過不要的比較便宜,於是我也上拍賣網買了膝支架,今年,因為不須再使用,於是我也想說po在拍賣網上給需要的人來購買,畢竟那支架不是消耗品.昨日,與衛生局承辦人員約談後,也已詳實說明,卻要遭到罰款金額可能是1.5萬元,本人並無法接受這樣的處分,請問該怎麼做?

阿祥 101-12-04 22:05

律師你們好!~

想要請教一些問題...希望給我一些解答跟意見

我老婆的爸媽因為十幾年前做生意欠了銀行錢~

而我岳父也十幾年都在大陸...上一次回來以經是四年前了

而也都沒有和家裡的人聯絡~而我們在擔心的事~如果我岳父在大陸突然過世...

而我們又無法得知時~那我們要如何處理限定繼承或?棄繼承之重大事宜

因為怕如果我們不知真正的死亡時間...而又超過三個月了怎麼半?

現在修法是被繼承人如果過世了...沒有辦理?棄繼承就會自動變限定繼承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2-04 22:36

多慮了,拋棄繼承是從「知悉」被繼承死亡時,才會開始起算。即使沒有拋棄繼承,也僅以所得遺產為限,對繼承債務負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