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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 104-10-30 22:37

本人為自小客車乘客在車禍事故中受上並留下頭暈後遺症,對方為125cc重型機車騎士車禍脾臟破裂 右腳受傷開刀、頭部有撞到擋風玻璃流血,自小客車駕駛行經路口為閃黃燈減速慢行,對方為閃紅燈且要右轉並未減速剎車

自小客車機車衝撞後,車體偏移至內車道,對方則跌坐該十字路口邊,對方重型機車左右車身皆為磨擦 車頭則毀,自小客車副駕駛坐前方板金凹陷且玻璃向內碎裂、副駕駛座車門無法開啟。

 

事故鑑定機車騎士因未禮讓主幹道行駛車輛為主肇因,自小客車駕駛則被認定未注意前車狀況而為次肇因,只是對方是撞到副駕駛座前輪後方,也會被列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嗎? 
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在未提告前已兩度至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兩次皆堅持55萬和解保險公司無法接受,我僅想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雙方有共識和解,本人並不多加要求,兩次皆談和不成,則互相提告
目前本人對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
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 


開偵查庭後由法院送至調解委員會,第三次調解,對方要等車禍事故鑑定
事故鑑定後 第四次調解,對方由黃牛來聯絡(從頭到尾他都有參與),保險公司表示最高可予以12萬和解,本人僅要求車損賠償總合5萬賠償金,對方父親說滿一年可殘障鑑定(不知道是否黃牛已告知過),說殘障鑑定後11級可索賠至400萬,以現有事故肇責比例來算仍有120萬可領
對方事故至此從未打電話來慰問過我狀況,對方父親只考慮自己孩子車禍可領取的賠償,還說我受傷沒什麼是小事情,現況對方要上法院講,對方也說如過失傷害成立願支付罰金。
我不想莽撞落得誣告毀謗之類的罪名,雖然對方受傷,現下想了解對方這種求償金額是否有法可循 (例如:疑似詐欺甚麼的),且當事人 機車騎士調解都沒出面讓本人倍感無誠意要和解

現行保險公司有第三責任險為傷殘等級11級給付到400萬,在依事故肇事比例可領取到120萬的嗎?
原本要求不多,僅想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和解,但對方至今仍未和解要拖到滿一年殘障鑑定,已造成我的困擾,故想要求對方賠償
事故一月份至此,本人雖診斷為腦震盪留下頭暈後遺症,但最近容易健忘、且有失眠等症狀一一浮現,工作是無薪資所得的個體看護,該如何對對方索賠一月分至此無法工作的損失證明,可否提出看護受訓證明?精神賠償是依個人狀況而定嗎?
 
怕頭暈而造成病人二度傷害,因此仍未去工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0 23: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和解,那就由法院來判決,這種事情很難勉強促成。

2、對方要求的金額不一定有理由,還是要看傷勢跟實際所受到的損害,請詳述。

3、我方的部分,一樣可以請求賠償,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其他必要花費及精神慰撫金。有關於不能工作薪資的損失必須有醫師診斷證明書。

17 104-10-30 19:06

律師您好,那個資方最近揚言向我提出毀損商品之告訴,那這樣當我收到通知時,是要寫答辯狀嗎?還是直接等開庭前調解或開庭?

你好: 收到開庭通知就可以申請法扶扶助撰狀。
17 104-10-30 15:37

下禮拜一準備開調解會,想要調解關於加班費、雙倍薪資資遣費的問題。

但昨天收到老闆傳賴說要告我毀壞商品,要我賠償,說我們民事法庭見。

在思考這個民事法庭的同時,忽然想到制服的問題,如果我沒歸還也沒有接到公司通知須歸還,這樣我算侵占嗎?

要是我在調解會上主動歸還,即使被告侵占,這個罪狀是否是無效告訴?

 公司一開始是說會扣四個月制服錢,做滿四個月會歸還金額,但薪資調及實領薪資都沒有被扣錢的跡象。 裁員時也沒告知說要歸還。

        謝謝願意替我解答的律師及各位網友大大了

你好:

侵占要有易持有為所有的意思表漏於外才會構成,單純忘記還只有民事責任,不會構成侵占,但若雇主有請求你一直不還,還是會面臨雇主提告侵占的風險。

17 104-10-30 17:2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侵占 ... (恕刪)

謝謝徐律師願意撥空替我解答,不然一顆心七上八下的。

謝謝:)

洪小姐 104-10-30 01:07

對方對著我咆嘯,先生拿起手機錄影,過程中被抓傷,而對方當天到警局說雙方肢體拉扯,衣服被我先生扯破掉。

我先生被警察通知要參加調解,因對方到警局「登記備查,申請調解

想請問:

1.若調解時我們不去會怎樣?

2.有沒有可能對方申請調解但他卻不到,那後續還會繼續收到調解通知嗎?

3.若調解未成功之後會有甚麼流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0 0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先生可考慮將錄影證據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並委由律師出席調解、及開庭等相關訴訟事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0 07: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先生可考慮將錄影證據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並由律師出席調解、及開庭等相關訴訟事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erry917690 104-10-30 00:09

律師 您好 :

公司資遣員工,且已進行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員工該注意哪些事項以保障自身權益. 謝謝您 !

Q1 : 薪資資遣費、預告工資公式與明細 ?
Q2 : 資遣證明書(非自願離職書) ?

米露 104-10-29 21:03

你好: 

   生平第一次進法院.因今年4月22發生車禍.在無號誌的小路口.我是左轉車.對方是直行車.發生車禍.當時因有一台腳踏車要直行.我以在路口禮讓.等我要過路口時被對方撞上後輪.當時雙方都送醫院.對方傷勢比我方嚴重.之前有先開調解庭.我自己有先上網查一下.在路權方面是我的過失.想說去調解看看對方提出的條件如果不過分就好.但對方一口開出350000.包含(精神賠償.看護.工作損失等等等....).調解委員在一旁也聽不下去.還調解2-3次.那直接走法院.

終於在刑事告訴 6個月之內.對方提出告訴了..就在前天開庭.當時很緊張.因為畢竟我輸在路權.開庭時.我自我論述.到對方論訴時.他竟然說她當時的時速只有20公里.因檢方有當時雙方的筆錄.檢方又問了他一次是20公里嗎.他又說他忘記.這時檢方說你在筆錄明明說是50公里(警方初步鑑定他車速過快.我方未禮讓直行車).檢方說了一句當時我很想笑.--現在是要寫20還是50公里..這時我覺得對方有點荒了.於是我馬上對於我質疑的地方詢問對方.當時對方於醫院住了一個月.但又在一個月後轉院.我請他拿出第一次的診斷報告.他說沒有.只有轉院後的報告.這時檢方有詢問他是何時轉院.他也說他不清楚.我當時感覺對方是有人在指導.這時檢察官也問你轉院自己都不知道.他回答他媽媽辦的.這時檢察官說了一句.如雙方都要告就會留下案底.於事件檢方建議要不要在調解看看.因需雙方都同意.於是又退回調解庭.

我的問題是:退回停解後.他還可以提告嗎.這時以過6個月有效期?

                我也相信調解應該不會有結果.看來又會有民事庭.

                可以建議依下我接下來應該怎麼做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雙方均可以互為提告,而本件看起來對方應已提告,所以沒有六個月期限之問題,當然您若要對他提告,也要在六個月內為之,若調解不成,則檢察官應該兩造均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辛蒂 104-10-29 20:02

日前在臉書社團販賣二手物品,對方在匯錢後要求在幾天後再寄出,期間我曾詢問過她寄件資料,但無回應,後來因為一時誤看,以為沒匯錢就又留言詢問是否匯錯,但對方沒有回覆,後來以為對方不買就留下留言後封鎖,直到使用該帳戶才知被凍結,已被對方告詐欺並才發現了對方的匯款。

帳戶凍結第一時間已留言對方道歉,後來經過筆錄跟開庭,但對方沒出現,法官建議寫調解書也寫了,請問對方在沒有留下任何寄件資料情況下,詐欺罪會成立嗎?若調解不成是否能告對方誣告呢?(因為對方明知道我留言詢問多次沒查到帳仍去告)

 

謝謝

您好:

重點應該是證明自己沒有詐欺犯意,建議將所有對話內容及匯款資料整理後,陳報予檢察官,並告知相關事實。

小菁 104-10-29 17:48

律師您好:

我方因今年3月初騎乘機車被一位沈姓小姐駕駛汽車碰撞

當時我方懷孕3個多月,撞擊後當下出現挫傷與腹痛情形有送醫治療

醫生診斷為疑胎盤出血胎盤早期剝離並且緊急住院打針吃藥治療幾天

因此工作中斷,後續返家後仍在家安胎,身心靈煎熬到8月底才終於順利產子,而當時出院後有意願與對方談和解,但對方和解當時中途離場!調解委員已開立調解不成立單子給予我方帶回,車禍撞擊後至今對方完全不聞不問我方狀況,也不做後續處理,也不賠償任何傷害造成的損失

如今這件案子我方已到法院先行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我方是已經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了,內容告知交由簡易法庭判決處刑

而處刑書有列出被告所犯法條為:刑法第284條第一項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  

但卻未實際定案,現在要附帶民事求償的話我該怎麼填寫怎麼處理?  

現在要準備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事宜!  對於訴狀書內容其中一項(事實與理由)(證物名稱及件數)不知道該如何填寫! 在麻請律師給予指導及意見感激不盡

一、簡易判決處刑的話可能不會開庭,這個部分如果你要做刑附民速度要快。

二、刑附民要在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如果是一審已經判決的話,要先寫聲請檢察官上訴狀,跟檢察官說量刑過輕而且你希望能夠提刑附民,如果不上訴你無從行使權利。

三、目前寫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事實的部分就是把對方有過失車禍導致你損害的事實寫清楚,原則上抄起訴書,然後把告訴人改成原告即可,用詞的部分法官應該不會太在意才是。再來是損害項目的部分,大致上可能請求的項目是醫療費用實支實付;就醫交通費用證據;其他增加的醫療輔具[要看你實際上需要買了什麼],只要是原來沒有支出,因為車禍才要額外支出的費用都算;看護費用[需醫生證明,包括親屬看護一日二千元,除非你在台南,台南的話看護一天是一千五];精神上賠償;其他損失[只要是車禍造成的都可以請求]。

四、證據的部分可以提要儘量提,簡單的說要讓法官相信你有上面這些損失。

五、刑附民的話如果裁定民事庭之後再追加項目的話就追加的部分會有訴訟費用的問題,所以可以的話儘可能在一開始請求的時候就足額的請求,如果有些項目還沒有產生的話可以考慮先預估而為請求。再來是項目的部分要清點清楚,因為侵權行為時效的規定比較傾向是個別項目分開計算時效,如果某個項目你漏了,之後你超過二年再請求,對方一抗辯時效消滅你就沒了。

六、民事時效是二年,不會因為刑事案件進行而中斷時效,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

七、你可以考慮就近找個律師幫你寫狀紙,只有寫狀紙的話費用會比較便宜一些。

八、恭喜你有自己的小孩了,要好好的愛他。

九、如果照顧小孩沒有時間去開庭,可以寫委任狀請親人或是律師幫你去開庭,這樣民事部分你就不用去開庭了,委任律師開庭的話費用會比單純寫狀紙貴一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29 21:59

 您好

 建議您盡快刑附民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RENE 104-10-29 16:19

甲行駛在路上為了閃躲對面的車,所以緊急往右轉,不小心插撞到違停在馬路上在自小客車,後來因為有急事,所以暫離,之後馬上回到車禍地點,看乙方通知警察,兩方並在現場製作筆錄

現在要進行和解,乙方表示和解書她們自己打,並不使用網路上的版本,和解內容如下:(1)甲方願意賠償所有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含修車費及交通費等一切費用‧(2)乙方車輛受損修復,乙方願意放棄民刑訴訟

目前的問題是

1.我們同意接受所有收車費用,但是和解書上要注明對方有違停,可是對方不願意修改和解書‧

2.我們沒有說要負責所有賠償責任,更不認同和解書上寫等一切費用,甲方欲修改這些文字但是乙方不願意‧

3.違停的車輛並非乙方的,所以我們要加上其它人爾後皆不可再向甲方要求賠償訴訟等字句,只修改乙方同樣不願意‧

請問這樣我們應該如何解決?若乙方堅持不簽和解書,是否在之後在調解會上甲方提出是因為乙方不願意修改內容,導致未和解,甲方就可要求乙方修改內容並簽字和解?

沈恆 (沈律師) 104-10-29 16:50

您好!

1.和解書沒有具體的金額數字且對方不是車主,簽這樣的和解書並不能解決問題。
2.若無法達成共識,也不需要勉強和解,本件若無人受傷應該沒有刑事責任,可等對方提出民事賠償訴訟再答辯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新店阿鼎 104-10-29 13:22

小弟於今年發生車禍,對方於雙黃線迴轉,閃避後造成自摔,對方當下肇逃,開庭未到場,於幾個月後備通緝到案,開庭法官希望先調解,之後調解兩次,與對方達成協議並簽結同意讓對方分期付款,但約定日期到後,對方卻沒履行賠償義務,電話簡訊多次通知也未答理,對方是個公務員有領退休金,但公務員退休金好像無法查封財產,等到對方存入戶頭才可查封,但對方察覺被查封就申請改用支票支付退休金,他名下無房無車無存款,那我是不是就拿他沒轍了呢?  感謝回復^^

104-10-29 10:31

事件 割機車座椅 侮辱

小弟 沒想清楚做錯事,想和解對方要提告

小弟知道 做錯事 願意 賠錢。

想問 真的提告拘役還是?

還有不會經過調解 委員會嗎

Su 104-10-28 22:55
各位律師好 近期本人剛出席偵查庭結束,在開庭當中檢察官讓我們雙方出庭談和解, 因為和解條件無法達成共識,對方同意讓我有一段時間考慮,並留下手機號碼請我聯絡他,然後就離去了,之後就再也沒有回到廳內過,請問這樣是要等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嗎,還是我要自行申請調解委員會? 感謝各位律師解答

您好:

依您之敘述,檢察官應該是要你們私下和解,當然也可以寫訴狀或下次開庭時請檢察官直接移送調解

DAVID 104-10-28 18:01

9/16AM0844,桃園客運司機黃XX,從慢車道將大客車急切道路旁停在我店門口,時值上班尖峰時間,機車亂鑽,險象環生,黃姓司機共違停了4分多鐘,才將大客車開走,開走時將我的店外懸掛式招牌(底端離水溝人行道3.1米)整個扯下損壞(ps. 招牌啟用約3個月,未依法申請),報警及製作筆錄,黃姓司機說要申請調解,但實際上並沒有.甚至到新北市工務局檢舉,我的招牌是違法設置在車道上,事實上招牌是掛在我的私人土地水溝人行道上, 大客車違規停在新莊區交通繁忙的中正路的黃線實線上,黃姓司機從頭到尾未曾到過歉,甚至檢舉後,到我店裡嗆聲要走法院, 我店門口有裝監視器,清楚拍下其違停的事實與時間,請問我可以告他什麼罪名? 毀損他人財物? 公共危險? 而對於桃園客運, 我又可以告他們甚麼罪名?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向對方及桃園客運公司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AVID 104-10-29 20:25

 要到桃園提告,請問有哪些費用, 費用大概多少? 有律師願意接此案子嗎? 

謝謝回復    DAVID

 

104-10-28 16:19
您好,想詢問以下狀況遺棄罪是否成立: 假設狀況:社會局日前通知父母要告孩子遺棄,要求孩子每個月給他一些錢,不然要上法院。想請問遺棄罪是否會成立? 狀況備註:孩子一個退休無工作,一個仍在工作,父母跟孫子(已成年,有工作能力)住,但房子被拍賣,父母有殘障手冊,領津貼。 因過去父母及孫子家中經濟問題嚴重(幾萬的電費、幾萬的手機費、買車、買房的費用),三不五時去電給兩個孩子需索費用,甚至親自上門,造成孩子極大精神壓力。此外,父母曾說過不要再跟孩子聯繫,一切由孫子處置,所以父母的錢都給孫子,花費在他身上,卻很少為孩子付出,甚至曾趕孩子,要求他們不准再出現! 過去孩子都給與過生活費,但因親人之間,親手給予,沒有匯款的證明。 孫子曾借高利貸,孩子與父母都有出錢幫忙付清。父母與孫子在同一陣線,給予孩子行為或口語的壓力,只有在要錢的時候才會聯繫。 想請問,現在這種狀況,未來可能會面臨哪些事? 社會局調解(一定要給錢才能落幕嗎?不給就上法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8 18: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父母親除了津貼之外,是否有其他收入或是資產?

2、父母親在子女成長過程中是否有扶養子女

3、父母給予子女什麼樣的語言、行為上之壓力?

4、倘若有下列情形,可以主張免責:

(1)父母曾有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2)父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123 104-10-28 18:47

1、父母親除了津貼之外,是否有其他收入或是資產?尚有存款

2、父母親在子女成長過程中是否有扶養子女?高中後即沒有

3、父母給予子女什麼樣的語言、行為上之壓力?常至家中要錢,口氣大小聲,但子女經濟勉強能維持自我生活所需

4、倘若有下列情形,可以主張免責: 有什麼文件可以作為證明?

(1)父母曾有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2)父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您好:

刑事遺棄部分,需是無自救能力之人,應該不會構成,在民事扶養費部分,只能於訴訟中再主張減少或免除。

浪浪 104-10-27 19:40

今年五月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 前方車多 緊急剎車 來不及撞上前車後方

當下下車對方是孕婦看起來沒什麼傷勢有驚嚇的樣子

再來聯絡警察以及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到院檢查

做完筆錄對方先生說 人沒事就好 之後再連絡雙方保險處理

在這邊著名一下我的車險是乙式車險

再來我有聯絡對方 詢問一下車禍後狀況

也請我的保險員去跟他聯落

對方說她有後續有到婦產科做檢查 小孩沒事有動到胎氣

再來說有請一個禮拜的假

之後對方準備生產 我的保險員就暫時沒有聯絡對方 怕吵到對方生產

後續對方打過來給我說我的保險員一直沒處理我們車禍賠償問題

然後說如果沒處理的話過幾天就要提告

當下我馬上打給保險員問問狀況

我的保險員說對方說要生產所以他想說不要打擾到對方的生產狀況

再來對方申請第一次調解 因我工作無法到場 我請保險員過去幫我談

第一次調解對方開價工作損失以及尾椎受傷的醫療總共60萬

保險員跟我說60是對方一個月的收入十萬依算半年還有尾椎脫臼的理賠

但是對方也沒有拿出明確的證明 

之後保險員又跟對方聯絡 現在對方開價15萬工作損失也是要依半年算以及尾椎脫臼的醫療理賠 

我的保險員說對方開的證明不是很到位 保險只能理賠對方4萬左右

再來我打給對方 對方堅持要15萬還說你保險應該可以全部理賠

之後我親戚跟對方講他的證明不明確不足以理賠到15萬 

對方就改口說 我就是要15萬 保險如果陪4萬你就出11萬

現在我已經申請第二次調解

想詢問律師 該怎麼做能讓金額到合理理賠範圍又能不花到自己太多錢

以及如果對方提告的話後續的流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8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請對方提供診斷證明書,上面會記載建議休養時間,然後再輔以薪資證明(倘若無薪資證明,就以基本工資計算)。

2、倘若雙方無合法和解,對方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會由檢察官偵辦,然後由法院判刑,期間對方仍可以檢附相關受損單據提起民事求償訴訟,由法院判決賠償金額。

 

ko654 104-10-27 15:18

小孩目前2歲4個月 老婆在小孩6個月時 離開至今 去年12月份被我抓到通姦外遇 也簽了切結書說要賠償 至今到現在也連絡不到人 也未賠償 還被威脅恐嚇(她說出讓我死也不會有屍體)有截圖和她持木棒影片和許多人身攻擊 小孩都我一人扶養到現在 對方一次扶養或金額都沒有! 精神壓力越來越大!外遇賠償金也申請過調解委員會 對方3次未到場 宣告調解失敗!想請問各位律師 假如要告 可以告些什麼? 因為對方態度很差 所以打算這次讓她學會教訓!

你好:

可以訴請履行和解契約約定之賠償通姦罪部分已經宥恕,且已超過6個月,提出告訴會不合法。 未成年子女部分,可以子女名義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代墊部分可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依民法第1089條之1准用第1055條、第1055條之1,可以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爭取監護權)。
新好男人 104-10-27 12:37

您好:

我有一塊土地被對方停車占用,後來經法院訴訟調解,也簽定調解書內容對方不得再繼續車,因為那條巷道產權是屬於我們的我們只提供人行走,但對方簽定和解書後根本不理我們繼續停車,我們本來想申請強制執行的,但如果法院來強制執行後對方開走過二天又再把車開來停,我該怎麼辦,因為我又不可能用鏈子把土地圍起來,還有和解書已簽了是不是可以在簽定後(30天內)徹回和解書,這樣會被法院退回徹回和解書嗎?還有徹回和解書有範例可以參照嗎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7 23:19

您好!訴訟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亦為執行名義之一種。 

強制執行法第129條: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容忍他人之行為,或禁止債務人為一定之行為者,債務人不履行時,執行法院得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怠金。其仍不履行時,得再處怠金或管收之。

因此您這種情形,可以向法院請求對他處以怠金。

新好男人 104-10-28 10:46

如拿法院和解筆錄執行強制執行時,狀紙內容怎麼敘述,一般強制執行申請效用多久,因當初簽定於11/23拆除完畢,那我可以11/23日對方不拆的話之後拿和解筆錄申請強制執行嗎

Jill 104-10-26 21:11

律師您好,

請問已經談好和解內容並且對方也要求到區公所填寫契約後函送法院公證,但是因為之前已經寫過一次和解書了,後來對方又反悔要求賠償,否則要提告,所以想請教是不是到區公所重寫和解書且和解書載明放棄民刑事追訴權後送法院公證,對方就不能再提告?因為我詢問對方需不需要聲請調解,對方回答不需要,只要跟區公所約定時間填寫和解書即可,不太理解聲請調解跟到區公所寫和解書以後聳法院公證是不同的嗎??

                                                                                   Jill

 

 

Pray 104-10-26 13:15

請問各大律師

我因朋友Y女介紹下像高利貸借錢,每次要繳錢時我都是拿現金給朋友b女請她一同匯款,因為她也有借,前些日子因受重傷無法工作,所以b女幫我也付了很多重利(而這些錢我最後都是要還給b女),最後時在喘不過氣所以放棄,也和b女說好要一起告重利;

之後我跟b就收到Y女請求法院的支付命令

 

(她說:因為她是我的保人,說我沒繳高利貸會找她)

 

我也申請異議了,

 

 

三個月後b女突然傳簡訊給我看她跟Y的對話,y女突然對b女說:她那些錢不想拿了(沒說到我的),也要告那個高利貸重利,需要她幫忙。

 

 

我的證據都是需要靠b女來協助,然後我對她完全沒有信任感……

 

 

1 現在收到法院寄來的調解書,我該做些什麼?

 

2 要如何自保?

 

3 要注意什麼?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又柯律師具有律師與會計師雙證照師,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豆干 104-10-26 11:59

各位律師們好,我想請問一下關於調閱監視器的期限,若是一般民眾有調閱監視器之需求,需在幾日內才可調閱,若是上法庭,法官可以調閱的時間是多久,還是法官能無限期調閱,只要需要,隨時都可以調閱???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車禍,經過調委會調解不成,對方要我們過失傷害刑事民事賠償,事發經過是這樣的,對方忽然在直行時右轉,導致我沒有預警情形下撞上對方,對方告我後車撞前車,我們不服,也是告對方過失傷害連帶民事賠償,經過監察庭的判斷,檢察官認為對方真的有說謊之嫌,但是對方卻拿監視器來證明,由於那路口監視器的角度問題,剛好只能錄到我撞到他的當下,對方雖然沒有調閱監視器,但是我們都很肯定,基於角度問題上,我們的錄影是處於劣勢的,雖然這樣,但是不論是在口供上、筆錄上、警察的研判表、分析表上,以及一些當時現場警察所拍的照片都是對我們有利的,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們,在監視器調閱上對方雖然當時沒有申請,對方現在還能申請嗎,抑或是法官能夠申請嗎???如果可以申請,我該如何說詞比較有利???

小亨 104-10-26 10:48

事情經過如下:

今年(104)年八月底父親突然心機梗塞過世...

一切發生的太過於突然,父親生前的日子不斷的跟家人說『他工作很累,要退休了』

父親有強烈的退休意願,但是公司先是補了一位新同事協助父親,父親尚未書面申請退休

父親往生之後,公司兩天後快速的把父親退保,並且跟家人說,父親退休金的部分,公司正在算,

算好了之後,會請你們來拿支票,整個九月份多次去父親公司談及此事,都是一樣的答覆,

直到十月多時,才由一位處長打電話給我,跟我說『因為父親生前沒有書面聲請退休,公司沒有辦法領到這筆錢』,之後我到勞工局勞動條件科確認,舊制退休金請領也可以由遺屬來申請

公司卻說,你這樣算是偽造文書!我說『父親已過世,我簽自己的名字,怎麼會是偽造文書

而後又一星期打電話給我,又改口說,他有去查法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六年十月八日台勞動字第五○一二號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六年十月八日台勞動字第五○一二號函 勞工在職期間因普通事故突然死亡,如其已符合自請退休條件, 雇主仍”宜”發給退休金,惟其可領之撫卹金優於退休金時得擇領撫卹金。』

處長說宜發,就是可以不發的意思,然後又約這星期來談一次

我想請教的是:

1.有相關對於勞工有利的判例可供參考嗎?讓我可以好好跟父親公司談

2.是否有建議相關法令或函示,讓我們能引用來公司協商?

3.如果談不攏,我該去勞工處申請調解嗎?

父親生前在公司服務已18年,也已年滿六十三歲,都符合資格,公司也說過,書面申請來看是33個基數,每次去父親公司談這個,都是對家屬第二次傷害... 此爭議已經困擾我們快兩個月了,希望能順利解決,謝謝。

陳寶 104-10-25 18:59

兩個月前因為給妹妹載而發生車禍
妹妹與對方的責任歸屬為各50%
雙方都有受到小傷
但因為我是後座乘客 也是受傷最嚴重的
牙齒斷了三顆(2/1以上) 嘴唇縫了七針
可是對方的父親不打算賠償我任何費用 調解兩次都沒結論
(由於對方19歲 事發後所有的一切都由父親處理)

到了偵查庭 我和妹妹直接告知檢察官 我們要和解 但"對方父親"不願意  而檢察官當下也直接點名對方 要對方和解
所以要求我們再次調解 這個月調解了兩次 "對方父親"連金額都不願意談 本來說要和我妹和解 互相撤告 最後又忽然改口要把我的事情一起處理好 才願意跟我妹和解 等於是要我無條件跟他兒子和解 才他願意跟我妹和解
四次調解 那個人認定診斷證明書是造假  後來又說車禍受傷的照片是假的 就連看到我的牙齒也說是我自己弄斷的  當下連調解會的主委都直接罵人 覺得對方態度惡劣 什麼都說是假的
最終調解一樣失敗

1
我想請問 目前是 我和我妹告對方  對方也告我妹
我妹的小腿因為車禍都是傷 甚至出現凹洞 對方則是沒受傷 卻硬開了個挫傷診斷證明書
我妹是願意跟對方無條件和解  當然對方也想  可是"對方的父親"打算用我妹來牽制我 所以故意不和解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是這樣 到法院 過失傷害 我妹一定會成立嗎? 有可能緩刑嗎?
因為目前是對方故意不和解 要把事情弄到爛  互告後 對方如果罰9萬 我妹也一定會被罰9萬嗎?


2
另外想在請問 我牙齒部分診斷證明上有註明  一顆牙根脫落 拔除  兩顆斷裂二分之一以上
我們如果要求植牙費用 但找了三家牙醫都表示沒有估價單可以開 這樣我上法院該如何具體提出植牙的費用?

3
因嘴唇縫了八針 上門牙三顆牙齒也被撞歪 當下牙齒無法處理 嘴唇又腫大
將近一個月無法正常飲食 說話  每天都只能喝流質的東西  對方也不曾打電話關心 慰問
每次調解不是說"要我賠 想的美"   "妳牙齒是妳自己打斷的"   "車禍照片根本是妳造假的" 一次次浪費我的時間
請問這部分 如果我要提出精神賠償 大約可以提到多少金額呢?

有點長 希望有處理過類似問題的大大可以教我一下

不然遇到這種惡劣的人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難道只能自認倒楣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5 20:36

 您好,通常這種車禍過失傷害案件,縱使沒有達成和解,法院大多還是判得易科罰金。植牙的費用屬於恢復原狀的必要費用,可以請求對方損害賠償,但因為對方只有一半的過失,依與有過失抵銷的原則,你只能向他請求一半的損害賠償(因為你妹妹是你的使用人,她的過失等於你的過失)。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備齊資料預約時間面談。

豆干 104-10-25 14:52

       各位律師們好,我想請問一下關於調閱監視器的期限,若是一般民眾有調閱監視器之需求,需在幾日內才可調閱,若是上法庭,法官可以調閱的時間是多久,還是法官能無限期調閱,只要需要,隨時都可以調閱???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車禍,經過調委會調解不成,對方要我們過失傷害刑事民事賠償,事發經過是這樣的,對方忽然在直行時右轉,導致我沒有預警情形下撞上對方,對方告我後車撞前車,我們不服,也是告對方過失傷害連帶民事賠償,經過監察庭的判斷,檢察官認為對方真的有說謊之嫌,但是對方卻拿監視器來證明,由於那路口監視器的角度問題,剛好只能錄到我撞到他的當下,對方雖然沒有調閱監視器,但是我們都很肯定,基於角度問題上,我們的錄影是處於劣勢的,雖然這樣,但是不論是在口供上、筆錄上、警察的研判表、分析表上,以及一些當時現場警察所拍的照片都是對我們有利的,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們,在監視器調閱上對方雖然當時沒有申請,對方現在還能申請嗎,抑或是法官能夠申請嗎???如果可以申請,我該如何說詞比較有利???

Thomas Zhang 104-10-25 14:20

10/20 (二) 中午約13:30左右 於林森北路長春路口(往南向)要停等紅燈

對方(肇事者)年約40~50歲   違規雙黃線迴轉(由南向北迴轉)  差點跟我相撞  

我對他說 : "欸欸欸"

他說 : "兇甚麼東西? 我是撞到你了?"

我說 : "那你就可以違規迴轉嗎?"

他說 : "不然你現在是想怎樣? 我是有撞到你了嗎"

我沒有再多作理會   而且也綠燈了  我就直接往前騎走

他就開始從我後面追   沿路我不斷看後照鏡  他追得非常近

騎到林森北路 南京東路口時   ???他就直接從我後方撞上來

(那時候路口紅燈約剩2秒,轉綠燈時,我車速約10公里)

我車子往右側摔   人也摔在地上

??我摔倒在地上後  他還走到我旁邊說 : "再兇沒關係阿,大不了讓你出車禍阿"

當下他就打電話叫119   之間他自行拍照  還拿出車禍畫地板的粉筆

然後想自行把車子移開   旁邊路人制止他   說等警察來再說

警方來之後  稍作詢問  就開始作現場的鑑識

那時候他又落下一句話 : 沒關係阿  法院見!

車禍至今   他一句道歉或是關心電話都沒有

 

現在情況是這樣的 :

警方表示要7天後 車禍鑑定才會出來

當時我有跟警方表示車禍前我們再前一個路口發生的事情

以及他一路上的追逐   但警察態度就是非常消極

說 你要調前面監視器  就去自己申請阿  但要費用

 

 想請問  上述情況  我現在該怎麼作?

該怎麼準備調解委員會的資料?  假如對方不認錯不賠

我可以上法院提出告訴嗎?

 

麻煩了!!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因此受有傷害,若調解不成,則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森 104-10-25 00:07

今年四月底 我被一位騎乘機車的人撞到 尾椎骨折 大腿挫傷 便秘

後來聯絡到他 他說他有中度精障外加低收 調解的時候我本來跟他要20萬

可是看他這樣 我就想說 要12萬就好了 結果調解委員說這樣的車禍有8萬就不錯 我有點懷疑那調解委員的公正性 上禮拜還回診 醫師我復原能力慢

到現在還是會疼痛 想請問一下 精障 能騎車嗎? 還有是否精障 車禍撞人就不用賠償 精障是否有所謂的法定代理人?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5 18:24

 第一、精神障礙不是他說了算,必須經過醫學鑑定。第二、縱然有精神障礙,不代表達到受輔助宣告或監護之程度,只要仍有識別能力,仍應就自己行為負責。第三、若受到輔助或監護宣告,你仍然可以請求他的監護人負起連帶責任。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約時間詳談。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5 18: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必須負相關責任

2、可以依據過失責任提起民事求償刑事過世傷害告訴。

3、損害賠償的部分,可以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及相關必要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iuan 104-10-24 20:48

車禍和對方已經達成和解,對方全責,昨天在調解委員會簽了和解書,但今天對方保險人員傳訊息給我,說認識我們店的老闆,也請老闆在了解這件事。(因為薪資是那時候請店裡面的經理多開的,因為損失有部份民俗療法不能賠償,所以才在薪水上多開,但調解的時候對方也並沒有針對哪部份不行或什麼的,而直接開出金額,對方有收走資料,薪資袋和請假證明上皆有店章)想請問這樣若他們知道薪水多開,他們會撤銷和解嗎?還是偽造文書? 

另外,之前我一再請對方當事人出面,對方保險只說當事人不出面是因為他的兒子很火爆,但發生車禍的是我和對方,並非他兒子,對方保險卻說,社會事我不懂! 
這樣有造成恐嚇嗎? 

和解的金額大概就是補償修車和醫療費用及精神賠償後,剩下的不到薪資袋上所寫的金額一半達成和解,這樣也是會造成這些問題嗎
如果還需要資料我會補上,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0-24 22:33

您好!

薪資證明造假並抬高金額達成和解,可能涉及偽造文書詐欺,對方則可主張和解無效或撤銷和解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4 23:54

 出具不實的薪資單給對方,可能會涉及到詐欺罪。依民法規定,對方可以撤銷詐欺之意思表示即撤銷和解契約

煩心 104-10-23 14:16

本人於104年7月13日早晨 
在XXX醫院急診室
跟XXX小姐發生衝突失手毆傷
起因 
同居女友於12日清晨失蹤
電話聯絡關機又不知道要去哪裡找,又怕女友又因為重度憂鬱症自殺
這此擔心情緒之下,整日無法入眠
於是服用平常女友所吃的安眠鎮定抗憂鬱之類藥物跟少許啤酒
昏昏沉沉睡去,靜待女友消息
不料於13日早晨被同居室友XXX小姐叫醒
說女友在汽車旅館燒炭又割腕自殺,在XXX醫院
便趕緊至醫院探視,看到同居女友又再一次的自殺
情緒上非常不穩,在此時要跟XXX小姐討要女友手機
想觀看手機看裡面有無女友自殺的線索原因
不料此時XXX小姐卻粗魯的把手機丟在我身上
種種不良負面情緒又加上酒精藥物影響之下
終至成大錯,動手傷害了XXX小姐


事後也有向XXX小姐
以傳簡訊,字條留言  道歉
當XXX小姐回來租屋處要搬離的時候
也有當面誠心誠意跟她說對不起
當時XXX小姐也有接受我的道歉
後來要約XXX小姐和解 
聯繫不到人,電話拒接
通訊軟體LINE,也設定封鎖
透過彼此間的朋友聯繫XXX小姐,也未果
上偵查庭,調解會XXX小姐也並未出現
後來透過朋友了解到XXX小姐的意思
不願意和解,想要我被關進監獄...
無奈,但也怨不得人
是我自己犯錯在先.

本人願意付一切刑責 
也願意跟XXX小姐當庭當面道歉賠償
但請求法官大人輕判
同居女友無父親 母親也失蹤多年
女友也罹患重度憂鬱症,恐慌症
以及被診斷出 邊緣性人格
本人擔心若進監服刑
女友又會想不開而自殺
再者本人去年因無知而持有別人拿以抵押之槍管
被高雄法院判刑六月易科罰金20萬元
此罰金借貸銀行,尚在繳貸款期中
深怕罰金過高,無力償繳
也一樣只能進監服刑

本人確實有錯,亦已認錯知錯
請考量本人負有全家老小以及女友之生計重擔
請法官大人從輕量刑,以啟自新,實為感德.

僅狀
台南地方法院 法官大人 公鑒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3 14:38

 歡迎致電與律師討論案情,並可為您撰狀主張有利之事實爭取緩刑易科罰金

彤彤 104-10-23 14:02

你好…請幫忙解答,謝謝你們了.事情是這樣的,在民國101年跟前夫離婚,隔年102年的五月前夫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跟他之前的第一任老婆外遇的對象辦理登記結婚,然而第三者一直配合著前夫一起對我隱瞞他們有婚約關係,直到今年五月我因為搬家,去戶政入戶籍才偷偷的列印前夫的戶籍謄本,進而發現他們已經有婚約了,後來我還打簡訊問那位女生,那女生也間接證實沒錯,他們的確已經結婚二年多了,我跟那個女生說為何當初要幫著我前夫一直對我隱瞞結婚事實,那女的說,她沒機會跟我說,簡訊我都有留著,怕日後她翻臉不認帳,事情來了,今年8月那女生對我跟前夫提出妨礙家庭告訴,只因為我在今年五月的時候發現自己懷孕了,那女的也知情我一直是被她們共同欺瞞著的,就在今天去做調解,女的全盤否認,直說她有跟我提過她們有婚約的事請問一下,因為當時的對話我都有存檔,而且前夫也承認當初是跟那個女的聯手欺騙我,那我這樣的罪名會成立嗎?

彤彤 104-10-23 14:22

還有就是那位女生在今天調解的時候對我要求賠償她精神損失,我可以不用理會她的要求嗎?因為我是被瞞在鼓裡的,我也是受害者之一,請專業的律師能幫忙解答嗎?謝謝你們了。感恩…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情形,如您主觀上並不知前夫已再婚,應不致構成刑法通姦罪,民事部分亦可主張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彤彤 104-10-24 21:43

感謝林律師抽空幫忙解答,終於可以放下心中的擔子,感恩喔^_^

104-10-23 11:08

九月初發生的,對方小貨車紅燈撞上一位女機車騎士,女機車騎士再撞上我,這樣貨車司機是主肇事者,我身上沒有明顯的傷痕,可是車子損傷很嚴重,我們有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已經簽立調解書,貨車司機賠償我們一萬元,但車子估價卻要快兩萬,簽完調解書後,回家越想越不對,初判表已經說明我沒有明顯責任過失,卻得不到全額賠償,想問各位律師和解書有辦法取消嗎?還是我可以另外提告刑事方面的責任?!!

拜託各位律師解答了

阿郁 104-10-23 03:47

家中有塊土地在爺爺過世過戶給我才知道在加油站入口處 已告知對方不如買下 在加油站入口處 水溝以內 對方堅持建築物沒有蓋到不算侵占調解 但對方態度不佳 請問該怎麼辦

你好:

若非既成道路,無公用地役關係存在,依照民法第765條規定你可以自由使用處分土地,並依照民法第767條規定除去、排出他人之侵害。 若對方土地成為袋地,無可供同行之道路,原則上(有例外)可依民法第787條規定主張袋地通行權,但必須支付償金給你。 若對方無袋地通行權,因其非土地所有權人,無權利用你的土地通行,可以阻止對方繼續通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對方請求返還土地,若對方確實有通行之必要,亦可以向對方來請求償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hina 104-10-22 22:40

各位律師們好,不好意思有件車禍責任求償和解問題欲請教各位

因為想詳細描述事件情況,以便各位律師了解,故文長,請見諒

我於上月初清晨時約清晨四點半滂沱大雨,騎乘125cc機車後坐搭載一乘客

於十字路口綠燈起行,時速約30km行駛約1-2分鐘後,突然看見一行人站立於馬路中央雙黃線上,因當時雨勢實在太大,發現該行人距離已約1.5個車身,當時緊急煞車龍頭打歪閃避,但仍閃避不及撞上該行人行人彈飛約10-20公尺小腿一處撕裂傷約10cm,後座乘客及駕駛彈飛滑行約20公尺左右,機車倒地滑行,我四肢清微擦傷及瘀青,後座乘客臉部著地四肢及臉部多處擦傷,嘴唇撕裂傷口腔縫合三處,牙齒斷裂5顆。

碰撞後即由路邊行人及遭撞行人之友人協助報警及通報救護車前來,但在警察到場前,現場已被遭撞行人的朋友破壞,車子移至旁邊人行道

三方皆搭乘救護車前往送醫,於診療間進行傷口處理時,聽到醫護人員有說該行人酒醉狀態,意識不清胡言亂語,乘客則因驚嚇過度疼痛劇烈無法對答,所以只有我和警方製作筆錄,告知警方對方酒醉,但警方說對方為行人非駕駛,故不予酒測

在我與乘客離院前,尋找對方欲留下聯絡資料,但發現對方及其友人已不見蹤影,當天晚間依照警察給予單據上電話撥打給對方,態度溫和,詢問病情及當時狀況,對方表示他正穿越馬路及遭撞擊,小腿撕裂傷縫合但無骨折,隔天也連絡車險相關人員,告知對方醫療賠償部分將全額負擔,一星期後再次撥打電話與關心傷口復原情形,對方表示已拆現但正在進行中醫療程,對話過程中對方完全沒有提及關心我及乘客的傷勢,且都是我主動打電話關心,也沒有談及相關賠償責任釐清的問題,但有告知對方待警方初步判定結果出來會再連絡進行下一階段和解

這兩天判定結果已出來

我方:違反道路安全條例致使人員受傷(未注意車前狀況)

對方:行人未依規定逕行穿越馬路

電話告知對方結果,並說明接下來將進一步申請調解委員會談賠償問題,對方都表示可配合,但所有相關事情聯絡處理都是我在處理,對方僅表示時間確定後再通知他就好,以上事件敘述到此。

以下問題請教各位律師們:

1.對方為行人違反規定逕行穿越馬路,但我撞傷他是否責任歸屬部分於我較重?

2.我的車子修理費用共兩萬元,但因僅皮肉傷且需上班沒有時間再去返診,故就醫紀錄只有車禍當天急診而已,但於急診時醫護有幫我的傷勢拍照存檔,這樣來說我能向對方求償費用僅修車費嗎?

3.對方醫療費用部分,我的強制險在兩年內都會全額賠償,這樣對方有權再跟我要求額外的賠償嗎?想請問若對方求償,多少的金額範圍是何理的呢?

4.乘客部分因傷勢嚴重當時請假5天無法上班,牙齒部分由牙醫估算因牙齒全斷裂,所以需植牙療程約兩年,但植牙要等到半年後,到目前為止這一個月他前排牙齒全無,進食困難僅能吃軟流質食物,植牙一顆要價6萬元,總共需植入5顆牙齒,要價十分驚人;就乘客部分可否向對方求償?

(因傷無法工作5天、植牙療程、身體心向改變心理層面精神賠償,及植牙費用)

金額又多少範圍內為合理呢?

5.若和解失敗走司法程序,假設法官判定肇事責任我方負擔60%對方40%,假設對方得償金額3萬元,我得償金額2萬元,乘客得償金額10萬元的狀況下,依百分比計算是否我應賠償對方1萬八千元,賠償乘客6萬元;對方需賠償我八千元,賠償乘客4萬元呢?

賠償部分的計算是這樣嗎??

乘客沒有要我賠償,認為對方過失占最多,因為他導致我們車禍,所以乘客希望對方需賠償部分金額

 

抱歉我的內文真的很多,很感謝各位律師們看完

第一次遇上這種事情,又是這種狀況,我真的很緊張,壓力大到無法想像,懇請大家能給我些意見和建議感激不盡!!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2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仍有可能成立過失傷害民事賠償之部分,可請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過失比例,依比例賠償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2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仍有成立刑事過失傷害之問題,民事賠償部分,可請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過失比例,依比例賠償之。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3 00:19

在雙方均有過失的情況下,各自的損害賠償請求僅能就他方的過失比例為請求。乘客考量到是你朋友,可能只會向行人求償求償的比例則是行人過失的比例。至於損害賠償的範圍,植牙是屬於請求回復原狀之必要費用,原則上可以請求。

phina 104-10-23 01:15

請問王律師,他方的過失比例應如何判定呢?

是要申請肇責分析嗎?

我做了功課,肇責分析所需總時間為60天內

請問如此一來要談和解是否就要延至2個月後呢?

這樣距離事故日已屆三個多月,若需談和解時間上是可以的嗎?

真的很感謝你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4 2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向承辦員警聲請初步判定表,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不服,就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2、只需要注意6個月的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及民事2年的求償時效即可。

104-10-22 17:28

問:四月二十一法院調解離婚,但離婚前已懷孕,卻忘了像法院聲請小孩監護權與從父,母姓的問題,如今小孩在十月四號出生,可小孩父親在監獄被判十幾年,可小孩父親說,小孩要跟父姓,但有扶養權,監護權的問題詢問該怎麼讓小孩都是跟母親,不要跟父親的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婚生子女,則姓氏若雙方無法約定,則會由戶政機關抽籤決定,而監護權的部分,也應先由您們兩造協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您可提停止親權之訴訟,只由您單方擔任監護權人。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10-22 20:31

無法協議時,可以訴訟解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2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另關於未成年子女姓氏之部分,若無法協調,可以抽籤解決或提起訴訟,說明從父姓不利之處,請求從母姓之。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2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並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104-10-26 12:0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我是住斗南,那裡可以申請免費律師訴訟,請律師寫會等很久嗎?那訴訟程序會等很久嗎?小孩父親堅持從父姓,我是考慮到小孩以後才一直堅持跟母姓,可父親不肯答應,該如何
蕭先生 104-10-22 11:52

小弟(被害人)年初因小額詐騙有先報案.
前陣子法院寄傳票要我出席,
因為詐騙金額中華電信有註銷所以沒損失+小弟住高雄要上台北(車資!)+還要跟公司請假......等問題不想去
法院不去我怕有可能變污告問題!?
調解會多次不去又會回到法院這邊!!
如果一定要去的話,怕對方耍賴要不到車資+多次不到埸我又要多上北部幾次!
是否有方法可解決?
先謝謝回覆

蕭先生你好,因為你的身分是告訴人,因此法院開庭會通知你,不會強制你必須出庭也不會有車馬費。

但,一旦檢察官被告聲請傳喚你當證人而由法院通知你以證人身分出庭時,你就有到庭作證的義務(可以聲請領固定的車馬費)。

以上供參。

阿祥 104-10-21 20:49

 各位律師你好:

兩個月前    我在一個路口進行兩段式左轉 等到左右方紅燈    而我方已經是綠燈

起步前有確認沒有正在紅燈的車輛要經過    而這個待轉區要進入對向車道需要往右斜前方駛入

同時還須注意對向車道左轉車輛    就在剛起步要準備注意前方時    左側有輛車輛紅燈直接

撞向我騎乘機車    左腳當場被撞成骨折    根據事發後警員所做的初步分析研判表    肇事原因

是該車輛違反號誌紅燈 我方未發現肇因    對方車上的行車紀錄器非常清楚錄到他紅燈

事發後的開刀 住院費用對方都有繳清 出院後對方就沒有任何關心的作為

我父親有向交通隊請求將資料送交調解委員會 今天已經收到調解的通知書

請問:    1.要進行調解 需要準備什麼事前的準備??

2. 因為不知道對方的財產狀況如何    我和父母親只打算請求合理的薪資 醫療 和精神慰慰金

但很怕對方用沒有財產 (至少他有車輛) 來應付 那我方有沒有辦法可以得知他的狀況??

如果他有動產  動產和存款 但在車禍後他已經把財產轉移給妻子和兒女 那我方有什麼可以保

障權益的方法可行??

3. 如果對方願意賠償 但要求要分期付款    有什麼辦法可以預防他愛繳不繳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未見內文,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若你怕對方會脫產,可以考慮做假扣押,把對方的財產先扣起來。

二、調解之前要先了解如果以訴訟的方式處理的話行情大概多少。可以就近找個律師查一些判決給你參考。

三、刑事告訴期間是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民事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所以如果你們談和解調解對方一直在拖時間的話你還是要先注意如果有要告刑事的話不要超過六個月的時間。再來是刑事案件的進行不會阻止民事時效之進行,所以如果刑事案件一直沒有結案快二年了民事還是要處理。

四、假扣押有擔保金的問題,對於擔保金的部分,一般車禍是供請求金額十分之一擔保金即可,如果覺得擔保金額較大,可以考慮在假扣押程序先做一部請求。

五、假扣押除需舉證釋明假扣押原因事實外,還要舉證釋明假扣押原因,也就是說要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或逃匿之虞,或其他情況致日後執行恐有困難。一般來說假扣押裁定會被駁回多數是因為沒有舉證釋明假扣押原因,或是法院認為沒有釋明。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威廉 104-10-21 12:01

一審判決確定後因不服上訴 二審 開庭日期 7月25  但是 7月8號 已經在 調解委員會 簡易庭 和解完畢 並且撤銷告訴 所以二十五號當日 並沒有 去開庭 結果 法官 判決40天 請問 有沒有 可以 解決的辦法 因為 書記官 回覆 判決確定 無法更改 請求協助 謝謝

您好:

1、撤回告訴僅能在一審辯論終結前為之,在二審是不能撤回告訴的。

2、雖不能撤回告訴,但法院量刑仍應將已和解情形列入審酌,如二審判決未就和解部分審酌,您可主張原審有未及調查審酌有新證據之情形,提起再審之訴救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一、二審並不是不能撤告而是撤告也是要判頂多緩刑

二、當初若有開庭其實可以爭取緩刑,但判決確定即無法再改。

三、再審空間不大。

四、應該是可以易科罰金吧你確認一下判決。

五、若不能易科罰金也是可以易服社會勞動的可向檢察官聲請

六、易科罰金可向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劉羽劍 104-10-21 01:18

前幾個月對被告提的刑事恐嚇案件之後有寫一個附帶民事求償的申請,

而今天收到法院公函了

上面標題是"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通知書 "

其中有一項"備註(應補正事項)"的部分

內容如下

【請於文到後5日內補正 : 請求金額明細計算依據至院。

民事委任書一件】

想請問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呢 ?

另外他也有附一張民事委任

如果沒有要委任別人的話應該就不用寫吧?

我已滿20歲了

還有前一段說的【請求金額明細計算依據至院 】 ←這句我完全看不懂意思,

能否請律師們解惑呢 ?

又想問,

關於此調解的流程又是如何 ? 會花多久時間 ?

我不是很想看到被告

不請律師或合適親人到庭,自己不去,容易被視為不想打了。依據就是證據,你列了求償,還是要整理證據並說明。

judy 104-10-21 00:35

各位律師您好:

我騎機車因在雙黃線進行迴轉時,對向直行機車碰撞車尾並倒下。對方為七十歲以下老人無照騎車,我看到對方有些許輕擦傷,有報警並叫救護車送對方去急診。也有去做筆錄,初判表結果如下:

我方:違反特定標線禁制

對方:無肇事因素(經審視監視影像予以更改)、無照駕駛

車禍後有去探望對方,當下對方家人稱其傷重無法工作在家休養,需檢查幾個月不想談和解

(因只有保強制保險公司不受理,所以自己處理)

之後有聲請調解調解多次不和,對方為家人代理,並開出十萬不含強制險並外加無照駕駛罰金,調解過程中有向對方表明願意付合理範圍內的賠償並請對方提供醫療證明收據及薪資證明等,但對方在調解時只給我跟調解委員看他自行提出的賠償明細,目前情況是對方已提告,所以終於有看到驗傷單,上面是寫對方多處輕挫傷,去醫院八次。

若是對方有可能再次調解的意願下,在無財損、但不提供醫療收據及診斷證明書、薪資相關證明等,資訊不透明情況下我該怎麼辦?可以自行查詢資料寫賠償單嗎?

對方工作為臨時工,聽說可能有福保,這樣的話薪資及醫療費用要怎麼賠償?

另外,對方家人想將無照罰金跟提告費用加在賠償金裡,這樣是合理的嗎?

先在此謝謝各位耐心閱讀,如能提供建議 萬分感謝!

你好:

聲請檢察官將初判表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對方有過失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請對方提出或請調解委員幫忙請對方提出相關單據,你可以自行調查,但會有困難。 醫療費用以實際支出或將來必須支出為標準,薪資損害要請對方提出證明,若無工作就無損害。 無照罰金跟提告費用除非你願意給,否則對方無權請求你負擔。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Ann 104-10-20 23:15

律師您好:

我在這個月初在彰化某鄉鎮停紅燈時被後方來車追撞,當下有請警方到場處理,之後由保險公司出面協調賠償事宜,但保險公司協調許多次對方確一直表示他無工作不能賠償我車子的修車費用…,於是我們拜託警方幫忙轉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但是警方卻說他們無法轉介,必須我們自己申請

我想請問:

1:我停紅燈追撞,這情形我應該沒有肇事責任是吧?對方如果堅持無法賠償,我該如何處理,可否對他提告申請賠償呢?

2警方真的無法幫忙民眾轉介調解委員會嗎?因為我有特地跑趟當時車禍地點的派出所,員警說法不一,所以我現在不知道下一步該如何處理

麻煩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1 22:27

您可以委任律師支付命令給他,如果他沒有異議則確定,可以持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查詢對方財產後再強制執行他的財產

小欣 104-10-20 12:53

今年6月22日發生車禍,造成脛骨碎裂。

對方肇事逃逸,我們也有去調解調解不成,有寄調解不成的證明給地方法院檢察署。

書記官說我的案件要先到車禍鑑定,再由法官決定要不要開庭,但是法官說這一個月內並無我的案件要開庭,眼看半年要過去了……

(1)有什麼辦法能儘快處理而開庭?

(2)需要做什麼後續的處理?

(3)時間拖越久,是不是對我越不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0 1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檢察署那邊,只要釐清肇事責任、我方受有傷害、雙方無法和解,就可直接起訴對方,因此移送鑑定之前倘若有開過庭了,鑑定之後不一定會再開庭,這個很正常。

2、倘若鑑定結果對方我有利,其實就不用過於擔心,可以寫陳報狀給檢察官,請他快點起訴。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0 15:07

 您好,民事部分的損害賠償可以另外起訴,以免過了侵權行為兩年時效的規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0 17:31

若對方確實有肇事逃逸導致您受傷之行為,縱使和解不成立,起訴之機會還是很高。

若想了解偵查程序進度,可以直接致電書記官詢問進度。

vivian 104-10-20 12:06

1.本案為計程車紅燈遭我方車輛撞擊,肇事鑑定我方無肇責,但因我方車輛因車禍毀損,故求償對方計程車賠付修理費及營業損失。前與對方計程車連絡賠償事宜時,對方表明沒錢,且調解簡易庭皆未出庭,顯示無合解之誠意,因對方計程車參加計程車合作社,故想代位求償對方??計程車合作社,請問要提出代位求償,是要向法院用提何種申請書?內容該如何陳述?

2.原訴狀內有提出請求營業損失賠償,法院請我們詳列計算方式提出書面說明,是要寫民事陳報狀提交地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0 13: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個叫做損害賠償連帶責任

2、建議應該檢附相關單據、初步判定表等,詳述事件經過及我方請其的金額,向法院提出民事起訴狀提告該駕駛及車行。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0 15:11

 依民法之規定,你可以向計程車的雇用人即車行請求負連帶責任。建議您可以收齊相關資料,委託專業律師為您撰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