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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幸運草 104-12-29 23:48
當初工作時簽合約兩年三個月,還有本票20萬 剛做滿三個月,月初眼睛不舒服去看醫生 有告訴老闆娘要請假,之後拿醫生證明給她 並告知眼睛因素無法繼續工作, 也有告知沒拿到上個月薪水,其他員工10號已經領到薪水 當下原本想談合約後續處理事宜, 老闆娘說合約不在身上沒辦法談, 之後傳訊息也不讀不回,我怕她拿本票裁定 因為她根本沒要談的意思,之前有跟她說要保勞保 結果也沒有幫我另外投保(因為這是兼職工作) 我應該先去勞工委員會調解還是先寄存證信函給她?

首先,你的情形係約定了最短服務年限的勞動契約,這個契約違反了勞動基準法規定,所以約定期限及損害賠償均無效力。

本票部分你可以寫個存證信函給對方,表示約定的期限無效,且請對方支付之前工作薪資,如果對方不理會,可以向勞工局檢舉對方無故不支付薪水,勞工局會發函請求出面調解

如果對方提出本票裁定,你可以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的之訴。

洧銘 104-12-29 22:51

小弟在待轉區停紅綠燈時,被一輛紅燈迴轉的小貨車擦撞
小弟車子有部分損壞,人沒有受傷
對方當時有留下電話,希望不要報警
之後打電話要求修車費都說他在忙,等他有空再處理
後來因為會怕對方不打算賠償所以去派出所備案請警察保留監視器
警察說人沒受傷只有民事,叫我們自己處理,他們不會插手
到現在打電話過去他不是不接,就是接起來說他很忙,沒空就掛電話了。
小弟想請問這要怎麼辦??
調解委員會申請有用嗎?
小弟的車有辦法讓對方全額賠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29 23:09

您好!

可提小額訴訟請求對方賠償,如果對方應負擔全部過失責任,則可請對方全額賠償損失,但應扣除折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洧銘 104-12-30 01:0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折舊是什麼??

可提小額訴訟請求對方賠償,如果對方應負擔全部過失責任,則可請對方全 ... (恕刪)
洧銘 104-12-30 01:0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小弟知道折舊是什麼了!  那請問一下 
車子是全新的  剛牽兩個月
折舊應該不會扣多少吧?
然後對方嫌修車費太貴
要求送去她挑選的店家修理
畢竟我車子是全新的
我怕他拿去裝中古貨...
可以拒絕嗎?

可提小額訴訟請求對方賠償,如果對方應負擔全部過失責任,則可請對方全 ... (恕刪)
中文字 104-12-28 14:33
律師們好: 對方轎車追撞我方轎車肇事主因 我方停等紅燈 對方高速衝撞 導致車損嚴重 目前車已經在修車廠修理一個月了,當初對方是說明要讓保險處理! 但是我每天上下班需要用車,所以我直接請修車廠估價7萬5~我直接拿現金給修車廠並要求先不等保險理賠,先把車復原! 現在遇到的問題是~ (1)修車費用不值7萬5這麼高價,請保養廠開立收據明細證明7萬5修在何處,但修車廠遲遲未開立收據證明給我,只說7萬5保險會賠了事!因當如何處理? (2)因為我我已付出這7萬5,導致目前急需用到這筆錢家裡急用,可否請肇事者先至保養廠處理這7萬5現今修車費用,日後調解保險理賠匯款也是匯入對方帳戶!是否妥當? (3)我因車禍當天筆錄上無人員傷亡,但隔天頸部,前胸已拉傷,就醫整斷出,也開立醫生證明,此項可提高過失傷害罪嗎? (4)因為車禍當天筆錄肇事分析表已顯示全責,我是否還需一個月後至當初處理的員警那申請車禍分析鑑定表? 因為我被撞 而對方不聞不問 修車都是我自行在追蹤! 有勞大律師們幫幫忙解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8 22:58

您好!

可請修車廠開出費用明細,否則請其退費。 可協調,但對方可能會拒絕,應請保險公司盡速理賠。 可提告過失傷害,但您未當場表明受傷,證明車禍傷害有因果關係會較困難。 最好去申請初判表及照片、現場圖等備用。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each 104-12-28 14:17
某天和朋友騎車經過延平北路,因一台自小客車違規停車黃線10公尺內又有公車站牌,雙向路段有雙黃線,但因為有台公車和該違規自小客車並排,因本人不想跨越雙黃線,於是從公車自小客車之間過去,因該車後照鏡擋住,於是用手摸了一下後照鏡,才可駛過,事後收到警方通知說,我撞他的車子 還肇事逃逸,我確定當時駕駛座位確實沒有人,對方的行車紀錄器也只是錄到摳的一聲,應當是我摸了他後照鏡的關係,但事後車主說要賠償他損壞的地方,而且損壞的地方並非我弄的後照鏡,而是車輪前方的刮痕凹處,我認為完全不合理,對方有向保險公司理賠,所以是保險公司來向我代位求償,但保險公司只看經查局的資料,並且在調解庭中要我賠償,但損壞地方並非我所弄,下次要上法庭
小柯 104-12-28 13:49
請問律師: 我方下午騎乘機車行駛在台南市東區勝利路段(雙向道),因要左轉到對面商家,故而停在路線中間打方向燈準備左彎(停駛處右方有小路口,但路無劃線),停駛處無交通號誌,路上也無標明禁行機車,數秒後忽然被後方客車擦撞導致我方翻車,人員及車輛皆有損傷,小客車追撞後在前五公尺處停下,警方初判表上僅表明對方過失,幾經調解未果,對方絲毫無和解賠償的意願,我方提出刑事告訴。 請問律師兩方的肇事責任比例哪個高? 我方勝算如何? 麻煩律師解答 謝謝!!
小林 104-12-28 13:38
房子,透過仲介,買方借屋裝修違約入住,告知房仲,房仲欺瞞屋主說:買方未入住,後來買方承認了仲介才予以承認並保證不會再發生,結果隔天又發生了,進行協調.調解都無效,上法院,對方不實陳述,毫無悔意,法官也偏袒仲介,造成我徬徨無助,我該注意些什麼呢?有相關判決嗎?
小林 104-12-28 13:36
夫妻名下3間房子,想賣掉一間,當時也正好是奢侈稅剛實施之際,也有跟代書討論過,是否有奢侈稅的問題,代書說:因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也就是你要賣的這間房子是在奢侈稅實施之前買的,不受奢侈稅得拘束,沒有奢侈稅的問題,經過了3年,國稅局寄來補繳奢侈稅及罰鍰,雖然只差8天就滿2年就沒有奢侈稅的問題,經過複查,訴願都被駁回,先在決定對這位代書求償,上禮拜有去他的事務所討論問題並錄音,代書對我數次提問說:當初你怎麼說不溯及既往現在怎麼有奢侈稅呢?都不與正面回應但也沒說他沒說過,最後有說一句[奢侈稅剛實施時有些模糊不清地帶],我要在收到國稅局補繳奢侈稅單之後2年內提起民事告訴嗎?要先經過存證信函,調解,最後才法院嗎?存證信函怎麼寫比較好?一班民事書狀如何寫比較好?有相關判例以供參嗎? 感恩
小音 104-12-28 12:35
媽媽之前積欠銀行卡債,欠4、5家不同銀行而且金額不小,直到今年爸爸1月底過世後房子過戶給我哥哥,其他人包括我都簽同意房子過戶給哥哥的協議書,而前陣子我哥又過戶給我,銀行得知後要我媽媽還錢還寄了一封調解書,意思就是要取消遺產分割繼承,因為我媽是可以繼承的,那時我媽媽也沒有用拋棄繼承,那因為房子是在我名下,如果我不要房子被拍賣是不是我要把房子賣給第三人才行,變成有買賣關係,如果賣掉,賣掉的金額是不是私下說好找代書辦理就好,還是不能低於房子的市價呢?銀行已經寄出那張調解書還能做賣房子這個動作嗎?如果不行的話是不是只能做還款的動作了,那如果之後還有銀行找來的話是不是該怎麼辦? 現在要求媽媽出庭調解但是不知道該如何應對。因為沒有錢去償還那些卡債又怕房子法院拍賣掉,想請問該怎麼做?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8 12:49

您好,

 

實務見解認定,繼承權係一身專屬之權利,因此您母親拋棄繼承銀行應無權利對您求償,縱使銀行未來起訴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也難以成立,是銀行之請求毫無理由,建議可委請律師銀行進行協商,並協助您母親進行更生清算程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ruce 104-12-28 10:57

我想問一下 102 12 07發生車禍 只有車受傷 沒經過任和調解 我的車想說小傷 就自己修 直到最近才收到104 12 01 對方保險公司提出民事訴訟申請 向我請求賠償 法院是104 12 23才簽屬調解 寄出 等我收到是104 12 25還26了 超過兩年 而且金額還1萬多 中間都沒與我聯絡 就要我賠償 我自己的車就修3000多 也沒想跟對方請求 感覺突然收到 很怪


bruce 104-12-28 10:32

我想問一下 102 12 07發生車禍 只有車受傷 沒經過任和調解 我的車想說小傷 就自己修 直到最近才收到104 12 01 對方保險公司提出民事訴訟申請 向我請求賠償 法院是104 12 23才簽屬調解 寄出 等我收到是104 12 25還26了 超過兩年 而且金額還1萬多 中間都沒與我聯絡 我自己的車就修3000多 也沒想跟對方請求 感覺突然收到 很怪

你好:

民法第12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消滅時效會因為起訴而中斷,保險公司依據保險代位權,已於104年12月1日向法院起訴,起訴時點尚未罹逾時效,2年之消滅時效中斷,無法主張時效抗辯。 可能要進行實體答辯,要就雙方過失比例、零件折舊部分去主張。
中文字 104-12-27 13:42

律師們好:

對方轎車追撞我方轎車肇事主因 我方停等紅燈 對方高速衝撞 導致車損嚴重

目前車已經在修車廠修理一個月了,當初對方是說明要讓保險處理!

但是我每天上下班需要用車,所以我直接請修車廠估價7萬5~我直接拿現金給修車廠並要求先不等保險理賠,先把車復原!

現在遇到的問題是~

(1)修車費用不值7萬5這麼高價,請保養廠開立收據明細證明7萬5修在何處,但修車廠遲遲未開立收據證明給我,只說7萬5保險會賠了事!因當如何處理?

(2)因為我我已付出這7萬5,導致目前急需用到這筆錢家裡急用,可否請肇事者先至保養廠處理這7萬5現今修車費用,日後調解保險理賠匯款也是匯入對方帳戶!是否妥當?

(3)我因車禍當天筆錄上無人員傷亡,但隔天頸部,前胸已拉傷,就醫整斷出,也開立醫生證明,此項可提高過失傷害罪嗎?

(4)因為車禍當天筆錄肇事分析表已顯示全責,我是否還需一個月後至當初處理的員警那申請車禍分析鑑定表?

因為我被撞 而對方不聞不問 修車都是我自行在追蹤! 有勞大律師們幫幫忙解答~謝謝!

你好:

可以請保養廠開具維修費用明細,以方便將來求償。 只要對方願意並無不可,但要書面載明以免將來產生爭議。 可在6個月內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如果可以和解調解,而雙方都無爭議,可不送鑑定,否則還是將申請初判表,再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責任歸屬。 詳細整理可參考此篇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小小 104-12-27 06:40

律師你好:感謝你的回覆,如果調解不成走上官司階段那麼我的勝算有多少?另本身勞健保和勞退基金雇主未付全額,我自付金額較多,是否也是無法要求給付。謝謝你

不好意思,沒有具體事證,也無法確定你要請求的金額多少才算贏,勝算部分難評估;其實勞資糾紛有時涉及雇主違法(但只是他給國家處罰而已,並非你可以跟他請求),如能在調解時一並納入考量,將增加很多談判籌碼。勞保健保及勞退金三個要拆開看,如果保險事故未發生或是尚未請領退休金,你得請求的範圍也是保險費差額而已,非保險金差額;再者,未付全額亦可能有低報的問題,雇主有成立詐欺得利罪的空間。
amber 104-12-27 05:54

請熱心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我12/19日晚上騎機車回家路上  因左側超車 【不記得有無跨到對方車道 但我們是同向行駛】

後方右方計程車擦撞  對方右側後視鏡斷了還有前後車門後輪都有擦撞痕跡及輕微凹陷

而我是左側倒地 機車壓住左腳 所以沒有明顯車損  但身上多處擦傷挫傷  目前腳踝因蜂窩性組織炎持續就醫 

當時對方並無減速跡象 因撞擊後還往前將近兩個車身距離  而且從我倒地之後至少隔了五分鐘才來看我的狀況 並聲稱他不知道我從那冒出來的 然後也沒問我的傷勢 一直強調他車損的部分  而警察來之前我已經被送往醫院 所以事故現場的狀況我一概不知道 但我知道我一定有肇事責任  但還不清楚比例 因現場事故圖都還未能申請出來 而計程車司機及他的保險公司是說我的比例較高  拿了估價單給我  車損部分14800+五天營業損失  我們說好等現場圖出來到調解委員會處理  可是他們完全沒有問及我的傷勢及醫療賠償問題  是我的肇責重他們就不需要賠償嗎?  如果到了調解會我該準備注意什麼 有什麼是我可以爭取的?畢竟我傷口持續惡化  再來還要接受清創之苦  難道只能讓他們予取予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7 09: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判斷路權及車速等,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聲請車禍事故鑑定才能釐清肇事責任

2、程序上只要對方有過失責任,都可以追究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

3、建議應該妥適治療、收集相關單據、取得車禍事故鑑定之後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您好:

1.  對方的保險公司必然會說服您,讓您覺得您的肇事責任較高,便會直接答應對方的和解條件,因此建議您先以肇責不明為理由表示不急於和解,並將予對方及對方保險公司溝通的過程全程紀錄(錄音或綠影),並收集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車輛維修等收據。

2.  可以先予對方透過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並向交通警察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了解您的肇事責任,若雙方無法和解,建議在半年內將所有資料及證據至案發當地派出所報案,依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一項提告過失傷害過失傷害:「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7 18:03

刑事過失傷害只要是有肇事原因,不論輕重一般都會被認為有過失,建議可提起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至於若是雙方都有肇責,多寡的問題則是民事求償問題。

希恩 104-12-26 22:54

請問若我在家事調解後 原本約好下一次的續行調解

但一回到家 就受到民事裁定的信

因當初有事未出席法院的調查 導致由男方顛倒事實

裁定的內容對我不利

我覺得再去調解也沒結果 能取消調解

民事裁定不履行 會怎樣

 

 

 

 

 

 

 

沈恆 (沈律師) 104-12-26 23:33

您好!

1.   對裁定不服應在10日內提出抗告,請求變更或廢棄原裁定,否則裁定確定後若不履行,對方可聲請公權力貫徹裁定內容。
2.   寫書狀給法院說明不願繼續調解的原因,再請書記官確認是否取消,如果沒能成功取消還是要遵時去調解,否則最壞可能被處罰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說的裁定不履行看來可能是家事事件法第八十五條的暫時處分…

二、如果是暫時處分不履行可能對方會聲請強制執行。

三、還是要看裁定內容,不同裁定的效果不同。

四、不想調解寫個狀表達即可。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7 18: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裁定若不服,應盡速撰擬書狀抗告之,若確定,對方即可請求強制執行之;若無意願調解,可致電向書記官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7 1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裁定若不服,應盡速撰擬書狀抗告之,若確定,對方即可請求強制執行之;若無意願調解,可致電向書記官說明之;若不知如何為自己爭取有利之結果,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論答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看裁定內容為何,一般而言,調解內容不得為訴訟上之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詢問,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ach 104-12-25 18:49

某天和朋友騎車經過延平北路,因一台自小客車違規停車黃線10公尺內又有公車站牌,雙向路段有雙黃線,但因為有台公車和該違規自小客車並排,因此本人不想跨越雙黃線,於是從公車自小客車之間過去,因該車後照鏡擋住,於是用手摸了一下後照鏡,才可駛過,事後收到警方通知說,我撞他的車子 還肇事逃逸,我確定當時駕駛座位確實沒有人,對方的行車紀錄器也只是錄到摳的一聲,應當是我摸了他後照鏡的關係,但事後車主說要賠償他損壞的地方,而且損壞的地方並非我弄的後照鏡,而是車輪前方的刮痕凹處,我認為完全不合理,對方有向保險公司理賠,所以是保險公司來向我代位求償,但保險公司只看警察局的資料,並且在調解庭中要我賠償,但損壞地方並非我所弄,下次要上法庭。

你好:

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規定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原告要就侵害事實負舉證責任,既然行車紀錄器無法證明是你造成刮傷,只要單純否認,對方若無其他證據就會敗訴。 建議你整理行車紀錄器畫面,並說明無法正與刮傷有關,以書狀方式說明,對於保險公司不可裡之請求可以拒絕。
小佳 104-12-25 15:42

我和對方已在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談好和解對方也有說他會原諒我,也會在法庭上幫我講話,在地檢署檢察官筆錄上也有說如果我有按時間之付和解金的話,他不會在追究,檢事官也有問對方我們請求緩起訴處分,他們有沒有意見,對方也說無異議,也有寫好協議書,也以還清挪用公款的金額,但是最近有收到檢察官公訴罪起訴..對方又私底下放話說和解和解,但是他不原諒我,那這樣我被判緩起訴處份的幾率大嗎?

麻煩律師大大,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2-25 16:27

小佳您好:

首先您既然已經被「起訴」了,就沒有緩起訴的機會了;

接下來就是進法院審理,由法官審理你的犯罪情節、犯後態度及有無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因素後,作出判決,看你適不適宜被判「緩刑」了。

以上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5 16:38

可以去看看當初的協議書或是去閱卷看看,找出對方曾在偵查中表示願意原諒你的相關說法,在審判中提出以增加獲得緩刑的機會。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5 17:12

您好,

 

1、既已起訴,就無法爭取緩起訴處分,但可爭取緩刑之機會,結果跟緩起訴是一樣地。

 

2、您雖已與對方簽立協議書達成和解,然而和解未必等於原諒,如協議書內容未載明寬恕之詞,對方的確可在法庭上強調不原諒云云,然而,影響法官是否判予緩刑之因素很多,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爭取緩刑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刑事無法藉由民事和解契約或是經調解程序成立調解的方式來消滅

2.如果已經起訴了, 那麼建議委任律師閱卷, 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 撰擬準備狀與答辯狀, 為您辯護之

3.緩起訴已經不可能, 要拼緩刑, 但是犯罪情節、犯後態度和是否有和解

會建議您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5 22:44

若被起訴了,只剩下爭取緩刑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5 23:13

若被起訴了,只剩下爭取緩刑之機會。

西瓜 104-12-25 14:12
103年8月26日與學承補習班協議退費 104年11月12日接獲通之款項未繳納 學承補習班於104年12月16日消保會調解承諾 一周內會進行逾期退款清償,一個月內會把剩餘未到期款項清償完畢 但是直到今日104年12月23日已經一周 ,學承依然無進行清償 此筆款項是用信貸方式,如果學承方面持續拖延不進行清償動做 該採取什麼樣的方法? 本人手上有1.退費協議書 2.消保會調解資料 3.電話錄音(學承台中主管承諾104年12月18日會予以結清之錄音) 4.存證信函

你好:

消費者保護法第46條規定:「調解成立者應作成調解書。前項調解書之作成及效力,準用鄉鎮市調解條例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九條之規定。」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規定:「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得為執行名義。」 若已經消保官調解成立,而調解書經法院核定,會發生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你只要持調解聲請強制執行即可。 若未經調解,則可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返還補習費。
阿甫 104-12-24 21:59

今天法院調解庭第二次出庭  調解最後失敗~本來想要直接附民起訴,不過狀紙沒有印三份...審判長要下次再出庭  另外出來後也跟被告談了和解

也簽完和解書  八萬元分四期償還  今日已還第一期  不過內文寫到 還第一期後必須撤告  我覺得有異常 不過我還是蓋手印了

 

請問下次出庭調解時 可否請調委重新開一張更正式的和解書?

另外我可改分三期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24 22:08

您好!

您既然已簽了和解書,就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對方可以拒絕再更改條件,且任一方違反和解書內容即屬違約。但如果對方同意修改為三期,當然也無不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甫 104-12-24 22:0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既然已簽了和解書,就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對方可以拒絕再更改條件,且 ... (恕刪)

 沈律師您好

我本來分三期 被對方要求四期 所以應該改不了三期

不過我是否可以加一條 若對方 沒有照時付款 將需一次全額付清  這一條呢?

所以我下次去調解也無法請調解幫我打一張正式的和解書嗎?

 而且才付第一期就要我撤告 對我不保障吧?

若對方屆時未付款 我可以有什麼處理方法?

 

一、調解時若說不告刑事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可對方就沒刑事問題了。

二、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可,可以當執行名義據以聲請強制執行。

三、傷勢不同的話金額不同。傷勢重則需謹慎評估合理的和解金,傷勢輕則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鮪魚 104-12-24 16:11
1.我想請問一下 我收到簡易庭調解 . 我當初是去通訊行辦手機,他只有跟我說 要辦費率 然後卡片會給我 我說好 可是我現在完全不知道我有中華電信的門號 更沒有卡片 , 去調解的時候該說甚麼 ? 注意甚麼? 如果我確定是我簽的 那我請問一下 我可以談 2月開始分期環? 如果不是我的 , 我該怎麼做 而且 我那時有借證件給他們過一ㄍ禮拜 因為已經過很久了 都不再了 然後我現在該怎麼做?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4 17:30

調解程序就是雙方坐下來談,若確認是您本人申辦,可與對方協調看如何付清欠款,若不是,就交給法院審理。

素素 104-12-24 15:58

您好,一個多月前我朋友開車(直行車)行內車道超速(該路段限速60 車速40)經閃黃燈路口被一左轉機車撞到,機車騎士年約80就醫後,擦完藥便在對方家屬的同意下離開醫院。該騎士獨居無家屬與他同住。

稍晚有再打電話關心,也無異狀,隔天早上打電話去關心時對方家屬告知騎士已腦出血身亡,我朋友有前去上香,到得知過世到出殯之間我朋友也有去關心對方家屬本說用保險理賠金當賠償金,但在得知我朋友只有保強制險並無保第三人後又告知我朋友等鑑定報告出來後再來討論賠償事宜。並不願跟我們多談和解事宜。

如今說我朋友都不關心,他們已自行先送調解,調解後扣除強制險200萬後,對方家屬要求喪葬費用+精神理賠金100萬,我朋友無力負擔,跟對方開出賠償25萬,對方態度強硬無法接受,直接跟我朋友說要告他。

目前已送交通鑑定,但結果尚未出來,還是要等著上法院給法院判定?這樣會被判過失致死嗎? 我朋友也不想走到法院,所以誠心請教,懇切告知最妥當的處理方式,感謝答覆!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4 16:07

您好,

 

1、依您所述,您朋友的狀況應屬於過失致死罪,該罪為公訴罪,因此無論有無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刑事部分一定會經由檢察官偵結後起訴進入法院。

 

2、民事部分,對方要求之金額顯然過高不合理,若未能達成和解刑事部分較難爭取到緩刑之機會,但如真無法負擔,可待進入法院後由法官居中協調促成和解

 

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柯 104-12-24 11:55

請問律師

我方下午騎乘機車行駛在台南市東區勝利路段(雙向道),因要左轉到對面商家,故而停在路線中間打方向燈準備左彎(停駛處右方有小路口,但路無劃線),停駛處無交通號誌,路上也無標明禁行機車,數秒後忽然被後方客車擦撞導致我方翻車,人員及車輛皆有損傷,小客車追撞後在前五公尺處停下,警方初判表上僅表明對方過失,幾經調解未果,對方絲毫無和解賠償的意願,我方提出刑事告訴。

請問律師兩方的肇事責任比例哪個高?

我方勝算如何?

麻煩律師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可能會判定過失各半,但由於您有受傷,所以對方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珮 104-12-23 21:01
我爸是從小路轉出要左轉(無紅綠燈) 轉到主幹線被另一台機車撞上左邊車頭(是兩線道,機車騎在內線車道撞上我爸) 兩人都是機車損毀(車齡3年半),兩人都有受傷,對方是手腳大面積擦傷,我爸是骨頭輕微撕裂傷但無外傷!第一次上調解對方說機車維修費5萬多(高的嚇人),機車未修理租機車一天400也要我們賠償!我們答應賠1萬多但對方嫌少上法院告我爸傷害 我爸也告對方傷害,2016 1/6要上法庭 上法院要準備些什麼嗎?對方修車費用高的嚇人(說原都使用合法改裝零件所以很貴)不知這樣如果肇責是4:6(我爸6對方4)我們需要賠很多錢嗎 覺得對方修車費用獅子大開口租車也算我們合理嗎? 我爸機車也才修15000,再煩請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09: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可以依據過失比例相互求償

2、有關於賠償金額的部份,對方必須提出所謂的改裝的相關單據,且有關於零件的部份可以主張折舊、租車費用的部份必須是有必要,倘若是對方自己拒絕修繕而產生,我方無須理會。

3、1/6倘若是刑事庭的話,只會釐清肇事責任及傷事,肇事責任的部份可以聲請鑑定

4、賠償的部分是民事訴訟

Alice 104-12-23 20:57
各位律師: 您好! 請教一下,因為我們剛買房子(透天厝)時,前屋主有改過樓梯,但改的很奇怪,所以我們接手後有改樓梯方向,有補樓板,補樓板位置剛好接到共用牆(隔壁廁所的位置,裝修完一年後,牆面有壁癌,師父說隔壁因廁所防水不良導致我們壁癌,開過兩次調解,他們不願意修,因為他們覺得是我們施工造成防水失效,請問如果我做房屋買賣,買家要是要求隔壁處理防水,隔壁可以用此原因拒絕修復嗎? 買賣房屋完後,我們還有責任要去釐清是不是因為我們一年前施工造成的嗎?我們會有法律責任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3 21:23

您好!

雙方對修復責任歸屬意見不同,可調解訴訟由法官判定,在此之前應該是各說各話無法解決。另外,也可以跟新買家約定好由其自行處理壁癌問題,不管修復責任歸屬都不可再要求您對此負責,而前提就是不能對新買家隱瞞壁癌的事實,否則出賣房屋後您還是會有違約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薇薇 104-12-23 16:14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您, 今天勞工局打電話告知我, 勞資糾紛的問題, 要我先撤銷申訴申請調解, 如果不 撤銷申訴 的話, 勞工局則會對公司開罰, 到時候我該有的補償會一毛錢都拿不到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我已在職三年 生產56天的 薪資不是我應該就要有的嗎? 開罰之後我就無法索賠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3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申訴開罰與公司給付相關費用法律上沒有相對關係。

2、此部分只是事實上的利害關係,如造成公司拒絕給付,屆時必須打官司等。

3、建議可以由公司給付相關費用之後再撤銷申訴即可。

Nash 104-12-23 14:01
您好,小女現年三歲,昨(20)日在購物中心承乘坐內人推行之嬰兒推車時無故遭另一年約2歲之幼童攻擊,造成緊鄰右眼內側延伸至鼻樑旁約2.5公分之創傷,且對方家長未以任何方式(包含口頭表示)表示歉意,請問如果我方欲向對方提起訴訟(或調解?)是否僅需攜小女前往開立驗傷單再向警方報案即可,另外向警方報案是否需要前往管轄該購物中心之派出所,或在我方住處附近之分局報案即可?謝謝您。

你好:

只要就近向警察機關報案即可,警方會依內部事務分配移送承辦單位處理。 但對方是否具有傷害之故意或過失責任能力可能會有問題,會影響刑事部分是否構成。 民事上可依民法第187條規定,請求加害人、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或由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NASME 104-12-23 13:25

有一房屋租賃糾紛問題請教專業的律師們~

本人(簡稱甲方)有一透天別墅三年前有一買方(乙方)要向我購買,因當時尚有9個月奢侈稅期限,因此,雙方約定好先簽一份八年租約(未公證租金一次付清)及預定買賣合約,雙方約定好在奢侈稅期滿後的某一個月期間需完成過戶,一次付清的押租金則轉為簽約金,不料對方未在約定期限內完成簽約,事後又提出訴訟要求我履行買賣合約,經一審二審乙方敗訴定讞,雙方維持租賃關係至今。

今因雙方已交惡,且因房價漲二成,甲方想要向乙方提出提前終止租約或請乙方以市價九五折買下,但無論甲方多次致電還是申請調解,乙方都置之不理,對此情形我想提出的問題是>>>

若以該租賃契約超過五年以上且未經公證的<買賣可破租賃>原則,先將該屋贈與或買賣給我的家人,再以買賣可破租賃,買受人的效力大於租賃權的效力,要求乙方無條件搬遷是否可行?

 

備註說明:乙方(房客)當初遷入後花了近200萬做裝潢租約內有明文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期間終止租約也不得向甲方請求,且甲方得要求是否回復,這部份過戶給買受人後,乙方若提出裝潢費用損失求償,買受人是否需要支付?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3 13:36

您好,

1、現行民法確有訂定買買不破租賃之例外,也就是"租期超過五年,而未經公證"之情形,是以,您的房屋係處於買賣可破租賃之情形,可以轉賣予他人並請乙方搬離,惟尚須注意契約內是否有乙方可主張的其他權利。

2、雙方契約既已載明裝修費用由乙方負責,縱使有爭議乙方欲為求償,其求償對象也是甲方(原租賃契約之當事人),而非房屋之買受人。

建議可將契約交由律師檢視,可更完整提供相關法律意見。

以上,如有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陳先生 104-12-22 22:28

因為和朋友交易上的糾紛,但已達成和解,當天開庭我遞書狀陳情事實過程,對方則是睡過頭沒有去,11/6開庭,今天打電話問書記官,他說檢察官沒有任何指示也沒有要傳喚我,請問在年底前有辦法結案嗎?

因為要去南部工作,怕去了又被傳回來,當初是一台筆電的錢沒有拿到

後來調解的時候有在內容陳情,已經拿到交易的錢,遺失的東西也有找到

謝謝律師

陳先生 104-12-22 22:32

當天開庭雙方都沒去,我是被告詐欺

陳先生 104-12-22 22:38

當初告訴人兩次都未到,對方跟我說第二次紙上寫,若未到達指定開庭則以罪證不足不起訴

一、別擔心。

二、檢察官何時結案非律師能控制,但年底結案很常見。

三、已委任律師有問題要問你的律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莊莊 104-12-22 14:56

雨天視覺不佳開車左轉進入小巷時,在黃色網狀線,撞到行人行人未走行人穿越道,責任歸屬是100%汽車嗎??(聽說小路的路權行人的?)
都沒路燈沒紅綠燈,有打方向燈,車已過行人穿越道,對方穿越馬路直行如果調閱監視器,是要證明對方沒走行人道才有勝算嗎??

當時在找車位時速並不快,加上下雨天又冷,氣候不佳沒路燈,對方牙齒斷掉@@!!!有和行人承諾會賠償,整日陪伴就醫醫院說對方牙齒狀況本身不好但當事人的妹妹堅持要趁這次車禍賠償讓當事人順道把牙齒弄最好的牙冠但有與當事人協調希望各退一步做中階的牙冠,但似乎對方妹妹不是那麼有意願T_T
因為我自己也曾車禍過,對於對方也很抱歉,但基於金額問題還是想詢問各位肇責的意見
全額賠償是確定的嗎?還是對方也有責任呢?肇責比例有可能大約判斷嗎?判決書還沒出來 只有強制險,強制險只賠一萬T_T12/6發生 初判表還沒出來
當時有看到斑馬線上左方行人停在斑馬線前要讓我先通過,所以我才左轉(當時對方應該在A柱方向的巷子中間)轉過去時剛好從車頭左前方看到他 踩剎車後餘速撞上
撞上後我有請左方斑馬線等待的行人幫我報警 ,我去扶對方起來至騎樓下休息等救護車

【問題1】我應該怎麼告知對方肇責問題呢?今天對方又打來希望我付全額12萬T_T 他說走民事調解的話他就要跟我要精神賠償T_T

【問題2】我有婉轉的告知對方希望能各退一步 但是對方覺得今天不是我撞他牙齒也不會斷,我能理解他的,因為我騎車也被撞過T_T但是希望想問各位有沒有可能8/2比例或9/1或7/3肇責@0@【問題3】若初判表出來只顯示都是我的責任的話就只能照初判表賠償嗎?還是可以調閱監視器確認對方沒在人行道上申訴肇責呢

【問題4】若初判表結果出來 顯示我方:應注意為注意 對方:未依規定行走斑馬線 的話該如何告知對方肇責比例問題呢?如果對方對於肇責比例不滿意要告我過失傷害的話應該怎麼回應較佳呢?還是為了防止過失傷害只能完全認賠?
【問題5】若初判表顯示我應注意未注意行人為主因,沒說行人過錯的話,就遵循全額賠償嗎?協商好像最少一定要全額醫療賠償,因對方要脅若不賠償醫療全額要上法院告過失傷害及追加精神賠償及醫療賠償及其他費用@@後續對方打電話來說原本左邊蛀牙的門牙說有撞擊到可能也會有問題後續六個月後如果要治療也是要我負責但原本牙齒狀況就不好的話有可能談一人一半嗎

 

 

付上自製事故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652290

鮪魚 104-12-22 13:00

1.我想請問一下 我收到簡易庭調解 . 我當初是去通訊行辦手機,他只有跟我說  要辦費率 然後卡片會給我  我說好  可是我現在完全不知道我有中華電信的門號 更沒有卡片  , 去調解的時候該說甚麼 ? 注意甚麼?

如果我確定是我簽的  那我請問一下  我可以談 2月開始分期環?

如果不是我的 ,  我該怎麼做  而且 我那時有借證件給他們過一ㄍ禮拜

因為已經過很久了  都不再了 然後我現在該怎麼做?

沈恆 (沈律師) 104-12-22 14:18

您好!

1.對方需證明您有欠款,若無法證明,您就無需還款,您可先要求對方提出證據來。
2.調解的目的就是要協調雙方可接受的條件以結束紛爭,調解時您可將分期條件或其他條件提出來,如果對方可接受就會成立調解,如果對方不同意就會調解不成立,進入訴訟程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T先生 104-12-22 10:25

您好

案件大致如下:我是機車直行,對方轎車突然右轉,我倒地有受傷,雙方車皆有受損

在第一次私下調解時,對方保險公司堅持我也要負3成責任,算出後我還要賠錢給對方

後來我請鄉公所調解,在當天調解前1小時對方保險公司說他們沒空去

因已快超過半年,我只好請警局提告

之後保險公司來電願意理賠了,只是價錢殺得很低

 

因為對方很不誠信,我也害怕對方欺騙,警察是說如果要合解最好去法院當庭合解就好,也比較有保障

 

請問1.如果真的當庭合解,流程是大概是什麼,要寫什麼訴狀之類的嗎?有沒有要什麼裁判費或相關演伸費用呢?

      2.如果請律師,一件車禍案,律師費大約多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2 23:28

您好!

可以先提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告訴,偵查或起訴至法院時都有機會和解賠償金額可接受再考慮和解,勉強和解再反悔就來不及了。刑事案件不會有裁判費律師費請找律師確定好委任範圍之後報價。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c 104-12-21 14:05
已簽和解書,但金額過大,想申請重新調解
沈恆 (沈律師) 104-12-21 18:52

您好!

和解需有無效或得撤銷的事由才有反悔的空間,金額多寡是簽定和解前就應該仔細考慮清楚的重點,以此理由要重新調解並不可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是怎樣的和解調解?有無約定分期給付?對方的狀況如何?或許可嘗試再另行約定,但必須對方首肯。

Bodhi_tree 104-12-21 13:54

想請教一下,關於農地分割的相關事宜。

目前情況是:
家中有一塊共有農地,面積為四分二。甲方一人持分三分五,乙方二人持分佔7厘。甲方已在此四分二的農地上耕作超過20年,乙方僅有持分,並無耕作之實。
農地原本並無道路可走,甲方為了耕作方便,像水利局申請水利溝加蓋,自費加蓋,以方便車子能進入農地
另,甲方在此農地已建造合法農舍(當時乙方之上一代同意並蓋印章),農舍前有一塊空地作為庭院,但是不在當初農舍申請的面積裡面。
現在甲方欲進行土地分割,甲方欲將農舍、庭院和靠近水利溝加蓋為主的周邊農地分割為甲方所有。但乙方不同意,乙方認為庭院面積,乙方亦有權分割,而且乙方不願意分割到無聯外道路的農地
因此,雙方僵持不下,目前皆是雙方面對面協商,並未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亦未像法院申請強制分割

所以,問題是:
1. 水利溝加蓋,是否屬於水利地?可否向水利局申請承租
2. 假設雙方協調未果,向法院申請前強制分割,法官是否會依  甲方已建造農舍與耕作的事實上處分,而將利於甲方的分割,判於甲方?
3. 假設甲方欲將「包含農舍、庭院為主範圍的應有土地賣出」,依據土地法第34-1條第一項及第四項,由於土地持分逾2/3,是否「不需」經過乙方蓋章同意,即可自行出賣?而乙方僅有優先購買權
4. 承第3點,假設乙方放棄購買權,丙方購買甲方土地,取得持分證明。那麼,是否丙方取得甲方之土地,也就表示與乙方的土地分割了?還是,依然變成乙方與丙方的共同持有糾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4: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當初的申請內容,不能一概而論。

2、法院會尊重目前的使用狀況,但是因為另外一塊地會有沒有聯外道路的問題,所以不一定,除非能給予連外道路使用。

3、倘若持份達2/3,可以直接出賣應有部分,另一共有人指有優先購買權

4、持份出售之後,由買受人與另一共有共有動產

Nash 104-12-21 09:25

您好,小女現年三歲,昨(20)日在購物中心承乘坐內人推行之嬰兒推車時無故遭另一年約2歲之幼童攻擊,造成緊鄰右眼內側延伸至鼻樑旁約2.5公分之創傷,且對方家長未以任何方式(包含口頭表示)表示歉意,請問如果我方欲向對方提起訴訟(或調解?)是否僅需攜小女前往開立驗傷單再向警方報案即可,另外向警方報案是否需要前往管轄該購物中心之派出所,或在我方住處附近之分局報案即可?謝謝您。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1 09:42

您好,

攻擊您孩子的人,也是僅未滿7歲的孩童,所以沒有刑事責任

但您可對其家長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希恩 104-12-20 21:04

如題 若無出席 會有何影響 會被作不利之證據嗎?可是我已錯過第一次調解 及兩場調查 但第二次調解 我會出席 這樣還能有轉圜餘地嗎? 對方是指控我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調解若未出席,則尚不會不利之認定,但調查程序若未出席,則可能會對您有不利之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0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法出席,建議應委任訴訟代理人,避免造成不良之印象,影響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0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法出席,建議應委任訴訟代理人,避免造成不良之印象,影響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4-12-20 23:55

您好!

調解不出席,會導致調解無法成立,其他人白跑一趟,依規定法院可以對您處罰鍰。調查程序不出庭,等於是您放棄表達意見的機會,可能造成法院對您有不利的認定。建議不要對司法程序採取不理不睬的態度,一時輕率對待可能導致後患無窮。。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希恩 104-12-21 03:25
回覆 希恩 的發言內容:

如題 若無出席 會有何影響 會被作不利之證據嗎?可是我已錯過第一次調解 及兩場調查 但第二次調 ... (恕刪)

對我跟小孩(1歲)會有何影響判決

阿爆 104-12-20 00:31

殺人未遂案件,地檢署偵字警方提供證據開庭被告認罪很快就結束開庭,檢察官說很多道理只好答應調解看看,但和解失敗改為調偵字三個月沒開庭,寫狀ㄧ星期多就馬上開庭,檢察官開庭只說沒達殺人未遂,自已解釋說他因為什麼原因案件延遲到會快訴處理這個案件,時間又過二個月了,打電話問書記官查不到進度,書記官要求寫狀,寫狀給檢察官ㄧ個月了也沒消息,上地檢署網站查這名檢察官偵結公告,遠遠輸其他檢察官,平均ㄧ個月結案不到十個案件,遇到這種檢察官要怎麼辦,或許檢察官案件多,但是也拖太久了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或許可以至檢察長之申訴信箱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12-19 21:22

版上的律師好 想請問一下車禍發生後的法律問題....
一個月前我妹發生小車禍 去醫院擦傷而已....
我妹是在路橋停紅綠燈後往前騎
而對方是開貨出從陸橋旁的小路開出來 然後貨車後面勾到我妹後照鏡 導致我妹倒下
當時在醫院很有誠意還說要全賠 而我們有保險 所以委託保險公司處理到目前為止是由保險公司處理
而做筆錄時 由於我妹沒車禍過的經驗...警察問說 騎車你有沒有看到那台貨車
那台貨車從後面過來 所以我妹當然說沒看到那台貨車
保險公司處理時 對方因為筆錄這樣 就說是我妹撞他 所以警察說責任應該55波
而我爸想 我妹也沒事 只是小擦傷 想說息事寧人
就只索賠當初就醫的費用機車修理費加起來 3600元 就委託保險公司調解
而在今天調解委員會 保險公司打電話過來說 對方沒到
實在是有點氣不過....加上又沒有法律經驗...
想說來法律版問 要是對方這樣 "皮皮" 的話 ...提告過失傷害可行嗎??
還是有其他什麼法律行為能走!?....

一、小車禍的話以和為貴,沒有一定要訴訟

二、提告過失傷害的話告訴期間是六個月,要特別注意時間。

三、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第一次請二年內處理,後續如因法定事由中斷時效,因中斷而重算的時效是五年。

四、肇事原因的部分如果雙方有不同意見的話進入訴訟一般是以鑑定來認定過失比例。

五、除筆錄之外,再來就是擦撞痕跡。如果有監視器或是行車紀錄器的話也可以當證據

六、雖然如果什麼證據都沒有的話可以考慮民間測謊,但因為民間測謊有費用的問題,還是要思考一下你妹的傷勢做民間測謊划不划得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仍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可以向製作筆錄之警局說要提出告訴,案件即會進入偵查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9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9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faber 104-12-19 14:16

我與先生回雲林斗南娘家,12月13日下午約3點多,我們到當地福懋加油站加油,因加油時我和先生正在談事情,印象中他向加油的員工說:現金加油1,000元並拿錢給他。加完油該員工來收錢,我先生覺得他似乎已經付錢了並掏出身上的錢來確認,於是告訴該員工:我剛才應該已給您錢了,您要不要去確認一下?該員工於是回去收銀台,我們聽到他詢問同事是否有把錢收起來?他同事說:有,於是他回來向我們說:抱歉!我不知道同事把錢給收走了,並將加油發票給我們。因此,我們也以為應該是付過錢了,於是駕車離去。
隔天12月13日下午約2點多回家途中,在新竹接到斗南派出所來電,警員表示對方報案對我先生提出詐欺告訴,希望我們到警局作筆錄。我們一頭霧水於是折返斗南。警員讓我們看加油站的錄影,影像不是很清晰,似乎看不到我們有付錢的動作,所以我們只能陳述事情經過並提出發票佐證,警員表示對方做筆錄說我先生謊稱已付錢,當時他很忙沒空確認,並未提到他有去詢問同事是否收錢及給我們發票之事。
對於這件事,想請教律師
1.我先生當時因為未留意故不確定是否有給錢,於是拿錢出來看,只覺得少了一張千元鈔,所以他請該員工確認一下,若是該員工說未收到錢,他也就付了。但是因為該員工有回收銀台確認並詢問同事,事後向我們致歉並給發票,所以我們當然認為已付錢才會離開。警員也說:你自己有沒有付錢怎麼會不知道呢?似乎說不過去。可是人有時候若非有留意,還真的是會忘東忘西的,若因此就說我們詐欺,是不是太小題大作了?
2.錄影沒有聲音,但有看到該員工來回收銀台的身影,只是無法看到有付錢的動作,是否就足以證明我們未付錢?那發票足以佐證嗎?
3.警員說:該員工指稱我先生謊稱已付錢,當時他在忙所以相信,事後才調錄影確認。但他做筆錄時,有隱匿部分實情的嫌疑,我們應如何主張呢?
4.我們有問警察這件事純屬誤會,應是消費糾紛只需調解即可,何以鬧到控告詐欺? 警察說:沒辦法,對方既已提告,他們也只好公事公辦。並建議我們不要私下和解,一定要到調解委員會調解,免得又生枝節。我們想息事寧人花錢消災,會不會就等於承認自己有錯呢?只是,為此區區小事就要我們來回奔波,將來我們是否可以向對方求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9 14: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我認為您於法於理是站得住腳的:

1、您請加油站員工回去確認是否有收到錢,只是一個合法確認的動作,既不是在施行詐術,更沒有詐欺意圖,而對方自行內部核實款項確認後,才開發票予您,等於認同您已付款的事實,嗣後發現有問題,那也是加油站公司的疏失,與您無關。

2、對方員工如確有說謊、隱匿之情事,可以對其提出偽證罪之告訴;核實款項之疏失造成此次誤會,更已造成您名譽的損害,亦可對該員工及其所屬公司,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9 15: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詐欺犯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犯罪,即使與對方和解,仍須至地檢署開偵查庭,故若欲與對方和解,可說明有和解意願,請求移送調解委員會,製作調解筆錄,對您較有所保障;另關於是否成立詐欺犯罪,應將重點放至於是否有施用詐術之故意,若無施用詐術之故意,僅是單純民事債權債務糾紛,即有機會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關鍵不在於是否有財產上之損害,應為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及詐欺之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9 15: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詐欺犯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犯罪,即使與對方和解,仍須至地檢署開偵查庭,故若欲與對方和解,可說明有和解意願,請求移送調解委員會,製作調解筆錄,對您較有所保障;另關於是否成立詐欺犯罪,應將重點放至於是否有施用詐術之故意,若無施用詐術之故意,僅是單純民事債權債務糾紛,即有機會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關鍵不在於是否有財產上之損害,應為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及詐欺之犯罪故意;至於能否向對方求償損失,您可對對方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前提為您必須提出對方如何之行為,造成您如何之損失,舉證責任頗為困難,不建議提告,避免耗費更多訴訟時間勞力費用及成本,更不划算,目前應先專注爭取不起訴處分,可能比較實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再看確認一下錄影畫面內容,而若當時車上仍有其他乘客,也可以出庭為您先生做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faber 104-12-22 08:52

感謝律師耐心回覆,看來免不了跑法院了,真是無妄之災啊 !

無解嗎 104-12-18 18:46

對人提告殺人未遂警方有提供證據與人證,第ㄧ次開庭被告也承認犯罪,不調解所以很快就開完庭了,快四個月沒消息叫律師寫狀被拒絕,只好自已寫狀給檢察官,約十天就又開庭了,檢察官說他因為別的事延誤到會快速處理,然後又等等等又沒消息了,自已又寫狀這次檢察官沒回應了,只好叫律師寫狀,但又被律師拒絕了,律師說有二年時間叫我慢慢等,但我案件也快ㄧ年了,我委任律師叫他寫狀都拒絕我,我幹嘛花錢委任他ㄚ,

還有檢察官有辦案期限嗎?我自已寫狀也沒用,律師又不幫寫狀,我要怎麼救這個案件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8 19:23

您好,

您的狀況,除寫狀紙之外,還可致電該承辦股之書記官或檢察事務官詢問案件進度。若檢察官真有拖延之情形,可另請律師向法務部申訴;您也可委請律師,就該殺人未遂之案件向法院提起自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無解嗎 104-12-18 20:39

電話給書記官他永遠都只說還沒偵結,其他都說不知道,他說這是檢察官才能決定,永遠只叫我寫狀給檢察官,而且書記官還直接給我傳真電話,說這樣比較快,但寫狀了,書記官說拿給檢察官了,,,沒消息

 一、要稍微注意一下民事的部分,我想你們的策略應該是要提刑事附帶民事,才會去說二年的問題。

二、民事時效第一次是二年,不會因為刑事案件慢慢來就不進行民事時效,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時效的部分,如果快二年了請考慮直接做民事起訴,不要再等檢察官了。

三、民事如果希望速度快一點可以考慮做假扣押假扣押的速度是很快的。但是第一關的假扣押裁定聲請部分要費點心思還不見得會過。而且假扣押有擔保金的問題,這個部分如果想請求的金額比較大一些的話可以考慮做一部請求。

四、你的律師雖然背你的意,但是他算是有為你想的,你想想如果你是檢察官有一個人一直催你你做何感想?當然律師是一個信任關係,你也可以找一個你信得過的律師,是否要換律師你要自己決定,有的律師是順著當事人的意思去做,有的律師是選擇順著案件最好的方向去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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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Hugo 104-12-18 09:45

甲方21歲,快遞公司送貨人員,執行工作騎公司機車在慢車道直接左轉後方車輛發生擦撞,傷勢為左手腕扭傷。

乙方64歲,水泥師傅,採買日用品返家,騎機車與前方左轉車輛發生擦撞,傷勢為左邊一肋骨骨折

經詢問乙方保險公司,其表示參考現場示意圖,一般判斷雙方責任:甲方7、乙方3。

我是乙方,目前調解過一次,甲方由公司主管代表,但調解無共識,原因為賠償金額落差太大。(乙方希望至少可以賠償一個月的勞力減損費用;甲方代表轉述只能賠償幾千塊)

另外,已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但因為車禍現場在警察到時已經移動車輛,故初判表判定結果為無法判定。

請教以下問題

公司車未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雙方都只有保強制險),當事人執行工作發生意外,公司是否有法律責任? 依目前初判表的結果,是否有需要進一步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以利後續調解? 希望以賠償一個月的勞力減損費用$50000,再依雙方責任比支付實際賠償費用,目前遇到的問題為:工作收入(扣繳憑單)與實際收入呈現上有落差(證明部分為營造廠收入,沒有證明部分為零工兼差),目前103扣憑只有10來萬,近三個月收入證明平均有3萬左右;請問在此條件下是否建議怎麼跟對方談? 預計進行第二次調解,如果再次無共識,什麼時候建議提出告訴?另外請問提告的訴求、流程及可能產生的費用?是否可以提告刑法過失傷害及附加民事賠償?乙方提告需要請律師嗎?

你好:

可依民法第188條規定請求僱用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初判表只是參考用,還是要送車輛行車事故委員會鑑定才有辦法釐清責任歸屬。 診斷證明書上要有宜在家休養才有辦法請求薪資損害,請求賠償要有證據能夠證明確實受有損害。 刑事部分要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民事部分要在2年內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是否委任律師要看請求之金額,金額不高建議撰狀即可。 可以請領強制保險給付。
MOMA 104-12-17 22:06

9/4我先生發生車禍,鼻樑斷裂而且臉部有15公分左右的縫合傷口

初判表對方的欄位為

1、左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依車載攝影錄影機畫面)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我方的欄位為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駕車

因為理賠金額談不攏所以今天上調解員會

對方保險員一開口就說因為我方酒駕

所以肇責是7:3,我方7,對方3

然後....強制險不理賠

再說不然就我們申請肇責鑑定再來談

離開之後馬上到交通裁決所申請肇責鑑定

想請問一下

有人說初判表上第一位的肇責比較大是這樣嗎

想知道鑑定結果會跟初判表結果會不會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