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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遠 104-11-11 03:45

我想請問,我有位朋友目前是假釋中,卻因為未來得及跟觀護人報備更換工作與住所而被撤銷假釋,不知是否有補救或是解決的方法呢?

嘎嘎啦啦 104-11-10 22:22

您好請問一下 我有欠銀行約40萬 已經呆帳有收到說為外收錢的通知

最近因為工作需要買一台機車 請問我如果買中古的會被銀行扣押拍賣嗎?

謝謝

建議擬定還款方案,不然會被追索

克柔伊 104-11-10 16:47

您好,

我們是一間音樂工作室,最近發生有老師和公司出貨賣給學生,但學生繳交費用後,老師遲遲沒有繳回公司結帳,並且聲稱尚未收到一毛錢,與學校和學生對質後,發現老師說謊,請問這類的情形,是否已構成業務侵占罪?

目前還沒有戳破老師,公司希望可以先讓老師簽切結書確保他沒有真的做了這些事,若真的做了則會依法尋求法律途徑

請問這類的切結書內容要怎麼寫呢?

構成業務侵占,既然懷疑他侵占款項,應該是要他寫認罪函,以鞏固證據,怎麼會是要他寫保證沒有侵占? 這作用在哪裡?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該老師是私下買賣,或由您們教室委託該老師買賣,若是後者,才會有侵占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嘉 104-11-10 16:08
本人是室內設計公司負責人,4年前因自己有所小成而有計畫想出來創業,家母知曉本人的想法,在我未知的情況下苦心的尋找一處1樓店面邀我前去經營,那時我是接受家母的好意而放心規劃自己的理想世界,砸下不少錢去把二十多年的老屋子整修成新的,那時我心裡是踏實的也有理想去實現設計的夢想;當然我公司在經營的期間也是有跟家母商討每月的租金,並每月現金付給家母合理的金額(那時我仍與家母同住,有時租金會因生活慣性而晚給但沒欠租金),這樣就苦心經營了4年,4年期間家母看我事業有進展,慢慢間接透露出想要多點福利,我是覺得人生為兒子有時善待母親是很正常的,所以每次家母出國、家人或朋友聚餐,自我學習成長,甚至她的儲蓄保險?期間的費用她有要我就給? 但在今年我感情出問題,心情低落不事工作數月,想沈靜心情將公司暫時停止業務?一開始家母有關心(我可以諒解家母那不切實際的關心);月後家母仍繼續索求她的福利,直到家母在一場與我聊天對話時講兒子要善待母親、要「子代父愛」?那時我警覺不對,狠狠的教訓家母她是怎麼看待本人的(本人的家父未死,家父母因長年言語肢體衝突感情早就淡如水);我覺得情況不對,便離開原本同住的家,搬離家不遠的自宅自住自理生活。 過數月後,家母在我未知的情況下委託房屋仲介打算賣房(本人公司),並限期搬離處所,我當然不服氣?遂與家母協調商討數次,知道家母為何想賣店面其理由竟是本人沒按時繳交房租?本人霎時覺得荒唐至極?且在協調中家母透露出,店面有一半的貸款本利是用我給家母家用的金額支付,加上每月我都有給租金,這些我都仍覺得合理。 但協調中我致力想出如何處理好這事件的方式,可是家母仍要把我辛苦經營的店面賣出,我曾經提過我買這店面,可是家母卻希望用現在市價增值的價格賣我?我又傻眼慌了?我自己覺得我被扒了好幾層皮,家用費、房租撫養、最後連賣店面都賺我一筆錢!我情何以堪??誰能幫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家母已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搬離命令,只剩二週時間?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請幫幫我?無限感謝各位律師,請指導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房子是你母親所有的? 如果是,依你所述,可以答辯有不定期租賃存在,當然這部分要提出可以使用的證據來證明說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張先生 104-11-10 16:07

律師大人您好,請您幫幫我。
事情是這樣的,我距今約7年多前,在外地工作,認識一位朋友,我年輕不懂事,對方提需要購買一台二手機車,向我借身分證去辦過戶,我不知道對方是甚麼困難而不能拿自己分身去辦,我一個好心,看對方單親,要接送小孩不便,我不疑有他,動了惻隱之心,好心借對方身分證過戶買二手機車代步,對方答應我只是辦過戶機車的錢是他自己出的,也答應我絕不會給我添甚麼麻煩,以後有罰單和燃料牌照稅收,他都會自己搞定,事隔多年,我也不在那個城市工作,也非常多年沒有聯絡,就在這個月,我收到法院行政強制信,是強制未按時間繳納機車燃料稅,強制金額1800+手續25,還未被強制的欠款,還有好幾千,等於從頭到尾都沒按約繳交稅金,而我也多年未曾收到過通知,所以也不知道此事,這位朋友也失聯非常多年,人車也找不到,甚至對方姓甚麼叫甚麼,我都不記得了,我該怎麼辦,我打給監理站,本來他說可以辦註銷,但我沒車牌,所以無法,後來又幫我找說可以辦拒絕過戶,但是我連對方叫甚麼住哪裡都不知道,對方失聯已久,所以也無法登報辦拒絕過戶而辦註銷,所以也不行,最後監理站說我只能試試看走法律民事,或是找警察看看有甚麼辦法,而我問說那我報失竊可以嗎,說這樣我可能會被對方反告誣告,我就當我年少不懂事,我也願意繳對方背信約定欠的罰金,當然可以合理解決,我當然是不想去付那筆款項,我只是不想再夜長夢多,幫人被害,繼續爛帳再繳下去,甚至對方使用機車作不法之事,造成我刑事責任可能,我之所以現在才解決,是很早之前對方就失聯,我完全沒辦法也不懂該怎麼辦,也是受老一輩的觀念影響,總是催眠教育我們大事化小事無事,使我害怕也不懂找法院或警察爭取自己的權益,所以想說沒事就放在那,但是現在終於有事了,我揹這個罰則和罰單,我真的欲哭無淚,就算我願意承擔責任不懂事的責任繳交罰款,但卻連解除名下車都不行,卡在程序依些要件不足,我該怎麼辦,誰來救救我,我經濟也有困難,身心也有病,我只想處理,不要再因為年少不懂事做了好事卻備受折磨,懇請各位專業律師大人能可憐可憐幫幫我。

你好:

拒不過戶註銷程序可以參考http://bac.thb.gov.tw/Webpage.aspx?entry=50 原則上可以用登報催告之方式辦理,無需送達對方。 若真的無法辦理,再以訴訟方式解決。
林柒 104-11-10 16:05

今天我一樣準時去上班

但一到店裡老闆娘就跟我說

因為店裡生意不好所以決定縮減人員

於是我就被叫回家了

 

這樣子讓我突然沒有工作我應該怎麼做

你好:

你若未同意終止勞動契約,雇主無權片面終止勞動契約。 雇主如有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2款,虧損或業務緊縮時,可以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但需要依同法第17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給付資遣費。 若無上述情形,可以提起確認故傭關係存在訴訟並請求給付薪資。 建議先向勞工局申訴,進行勞資爭議調解,無效果再訴訟請求。
steve 104-11-10 15:23

8年前因為一時糊塗犯下竊盜罪,因我是初犯,後來法院判刑3個月,也有繳8萬多的罰金,最近因為工作會需申請良民證,想請教是否有甚麼方法可以消除前科案底。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0 17: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一)法令參考:
1、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以下簡稱「該條例」)第3條規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係指警察機關依司法或軍法機關判決確定、執行之刑事案件資料所作成之紀錄證明。
2、 「該條例」第6條規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1) 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2) 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3) 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4) 受免刑之判決者。
(5) 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6) 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7)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3、 「該條例」第8條規定: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1) 受通緝尚未撤銷者。
(2) 判決確定之刑事案件尚未執行或執行中者。
(二)綜上所述,「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以下簡稱「警紀證」)記載內容不包含民事紀錄及欠稅、交通違規罰單等行政處分紀錄;又若案件仍在審理中、尚未判決確定,則該案亦不記載於「警紀證」上。
(三)受理民眾申辦「警紀證」之警察機關為確認申請人之刑事紀錄,於查詢本署相關刑案資訊系統後,如發現資料不齊,須向各相關司法及軍法機關確認案件判決結果,並俟該等機關回函確認相關刑案紀錄後,始得製證核發予申請人;如發現申請人受通緝尚未撤銷者、或屬刑事案件判決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中者,將不予核發「警紀證」。
(四)凡經司法或軍法機關判決有期徒刑確定、執行完畢且未符合不予記載項目之刑事案件資料均會依判決書主文內容註記於「警紀證」內;換言之,除無刑事前科者外,所犯之刑事案件資料符合不予記載項目者,亦將核發無案之「警紀證」。

因此,若易科罰金後已逾五年,良民證上應該不會顯示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0 17:31

您好,因為已經八年前,應該執行超過五年了,可以去聲請看看是否已經塗銷紀錄。

steve 104-11-12 14:5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已經八年前,應該執行超過五年了,可以去

律師您好,再請教您要去哪裡申請是否已經塗銷記錄呢?謝謝。

小布 104-11-10 12:27

我目前是從事彩券行。做不滿三個月。滿1個半月而已。公司並無提供勞健保。況且進入公司後才發現老闆有從事地下賓果盤。當時只有簽定一張保證人書保證人是我媽,那保障公司財務方面無損失的。我想離職也是因為覺得我不適合這工作,環境也不是我喜歡的。所以11/6號在line上知會老闆離職,要與他交接營收跟零用金跟刮刮樂數量。(因為一個人負責一間店的營運)。但老闆不同意,也不願意交接。當面談離職時也威脅恐嚇若我11/8號不到職準時上班就要對我提告。還語帶恐嚇我如果我營收零用金丟著走人的話,如果他從中拿5000千塊說是我偷拿的,我也賴不掉。他一再強調這種離職方式他不接受也不受理。我朋友也是跟我同一個老闆。她也是要離職。老闆也是威脅恐嚇我們不準離職。不接受我跟我朋友的離職程序。說如果我們不按照時間準時到職就要控告我們。請問這樣情況下該怎麼順利離職?而不被老闆提告

目前是只能跟老闆妥協……他口頭上有答應我跟我朋友做到12/5號,12/6號之後就不關我們的事情了。但我們想跟老闆白紙黑字寫清楚以保障我們的權益。內容保障正確離職時間。跟離職後保障領的到薪水。以免他說話不算話又不放人

你好:

雇主未投保勞健保及經營地下賓果,會構成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之事由,勞工可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可以蒐證後向勞工局檢舉,由勞工局處理。
小布 104-11-10 15:46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雇主未投保勞健保及經營地下賓果,會構成勞動基準法第14條 ... (恕刪)

未投保勞健保應該無法成立。我老闆是借牌營業多家彩券行。他只是代理人。實際上經銷負責人並不是他本人。一家店只有一名雇員。地下賓果這部分只有錄音錄到客人有說出地下賓果的代號(國際版)這樣應還不算完整

林子文 104-11-10 11:20

您好:本工作室為建築相關行業,專門在做技術規則評估服務,因為私人小型工作室,皆以報價單承接案件,為簽署正式合約,在網路上有看到,估價單或報價單代替合約,應貼印花稅票,本工作室未貼,且業主都是以口頭詢價也未有報價函,本工作室接案流程大致如下:業主寄發案件規模及建築圖面請求報價 → 我方評估案後發報價單 → 業主同意後就簽名回傳 → 開始跑服務流程 → 服務結束後發請款單
第一個問題:請問這樣合約成立嗎??
第二個問題:收不回款項,可對業主發存證信函嗎??
第三個問題:如業主不理會,是否可提告法律訴訟調解??

文字及問題非常多,麻煩了,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4-11-10 11:28

您好!

雙方就必要之點意思一致,契約就已經成立。對方若不依約付款,可先發函催告,仍不給付就可透過司法途徑解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小姐 104-11-10 11:3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雙方就必要之點意思一致,契約就已經成立。對方若不依約付款,可先發函 ... (恕刪)

了解了,非常感謝沈律師的回答,感激不盡!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0 17:05

契約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當事人間特別約定,否則不拘泥於一定之形式,只要契約意思表示合致,契約就算成立,因此若對方不付款,仍可以請求之。

林小姐 104-11-10 17:1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契約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當事人間特別約定,否則不拘泥於一定之形式,只要契約意思表示合致,契約就 ... (恕刪)

非常謝謝您,因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感激不盡。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0 23:16

 您如果只有發報價單原則上是你的單方行為,但如果對方同意報價單甚至依報價單內容委請你工作了,就表示對方同意這樣的報價,此時雙方也成立契約。在您完成工作之後,自然可以依契約關係向對方請求給付價金。如有進一步問題,歡迎聯繫。

林小姐 104-11-11 08:06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如果只有發報價單原則上是你的單方行為,但如果對方同意報價單甚至依報價單內容委請你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感恩!!

阿榮 104-11-10 01:34

    不好意思,我問一下,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當初我媽入獄, 我大阿姨他說要保他出來,結果一開始,拿了三萬三給我,後面,我去書記官那邊,詢問是否可以分期,要保我媽出來  結果書記官那邊堅持要求,要12萬左右的金額,才能交保。    我打電話跟大阿姨說:書記官堅持要12萬才能交保,當天晚上,通知我要備1萬、一個阿伯備3萬、大阿姨要備8萬、加前面的三萬三,所以她還要備四萬七。

     隔天清晨五點多突然,就傳簡訊過來辱罵我,說我不孝不義之類的......事後錢不能找我媽追討錢之類的,搞到我最後心情也不好,我直接跟他說我不保了。    我跟他說錢早上六點半我下班後,拿去還他,結果,下班之後,我到她家門口,傳簡訊給她,說我只等他十分鐘。

    結果,十分鐘到了,她也沒開門,我也發一封簡訊給她,說我要離開了,要拿錢改天約時間,後面我回家休息,她用強迫的方式,要叫阿伯載我去保我媽,我也跟他說,我不保了,他叫我說錢還他,我直接回她說,剛剛去了,你不開門,我要休息了,你才叫我去,你有事嗎??    下午睡起來的時候,我又看到簡訊,她說我上班前不把錢拿去還她,要報警抓我,我打電話叫那個阿伯把三萬三拿去還她,她也收到了 事後,她又發簡訊來,說我詐欺  然後又用豬、肥、要我死之類的等等......字眼羞辱我,並且 還警告我,不要被關,不然,她要讓我從外修理到內、甚至,還把我家的住址,工作地方、職業、揚言叫人抓我的有獎賞的恐嚇話語之類像之前,電視新聞報告的, 一隻鯨魚被拔牙的,新聞一樣,類似方法對待我......    直到11/9號早上,我去探監, 結果, 她在我探監之後  把我媽保出來,結果 帶著我媽回家,那時,我還在公車上,媽媽她帶阿姨到我家,把我房間破壞電腦手機  鍵盤、 螢幕、擺設都砸爛掉。

  11/9號,我當天有報警, 她事後,也來到現場, 說要靠關係,叫警察把我抓起來,要告我恐嚇、威脅、公然侮辱詐欺侵占等罪名,我現在,求助無門只好, 四處求救, 請你們幫幫我該怎麼做。可以提告她啥罪刑,房子不是我媽的,是我外婆的,他們向來不合,可以提告私闖民宅,毀謗騷擾公然侮辱,損毀他人財物,等等的罪刑嗎 ??希望可以回答我的問題

您好:

對方傳簡訊內容可能已對您人身安全造成危害,您可提恐嚇罪告訴,不過因對方傳簡訊並非公然,可能無法成立公然侮辱罪,不過仍可就此名譽遭侵害部分請求民事賠償

另對方毀壞您電腦及鍵盤部分,您亦可提出毀損罪告訴。

至於對方提告之罪名是否會成立,仍須進一步討論。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小艾 104-11-09 20:43

你好     我想請問關於離婚與爭取小孩監護權的事情     我現在是跟老公處於分居狀態 而我的職業是在酒店上班   我老公懷疑我跟別人外遇   但我並沒有   我因為工作必須要常跟客人出去吃飯還有用賴聊天   結果他有一天偷看我手機截取我跟客人聊天的訊息說要告我   他把我存的錢10萬元拿去買車付頭期款   還把我趕出去  我身上只剩兩千塊    我後來跟朋友借錢租房子   每次領錢一點一點的還   到現在已經還完了   後來我九月份去他家看小孩  10月1號去他家帶小孩回南部玩 順便帶小孩去治療牙齒   後來我媽心疼孫子牙齒蛀黑掉就打電話給我公公跟他說他家是怎樣顧小孩子的把小孩顧到牙齒都蛀黑了  結果我公公說他不知道要打回去問看看再回我媽電話  結果也沒回電話   結果隔天我老公跟我婆婆就衝下來   他們說要看小孩結果一進門就叫我兒子穿鞋子   我下意思就跑過去抱我兒子結果我婆婆就擋我  我拼命去救我兒子結果不小心用到他媽的偷   我老公就直接打我   後來我去驗傷但沒備案   我該怎樣才能順利離婚跟爭取小孩監護權呢?還有我老公常常把小孩丟在家裡跑出去喝酒   我這邊有他跑出去喝酒唱歌的一些照片   還有過年的時候我家人上來去他家有看到一個女生從他房間跑到他弟房間去躲   關於這個家人算人證嗎?還有我做酒店要爭取監護權真的沒希望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監護權的爭取,法官仍會先請社工進行評估,而父母的職業也會是評估的一部分,若您家庭支援系統比對方好,則爭取到的機會也會比較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9 21:30

 如果法官認為您非上班時間仍有能力照料小孩,且小孩的意願也傾向跟隨您,而前夫不適合照顧小孩的話,您仍很有機會爭取到監護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9 22:50

您好,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對方縱使認領及爭取監護權,在沒有其他不利於小朋友之情況下,判給您之機會還是很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9 23:22

您好,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對方縱使認領及爭取監護權,在沒有其他不利於小朋友之情況下,判給您之機會還是很高。 

您好:

因您配偶有打您,建議先聲請保護令,並此可作為離婚之事由,且有暴力行為亦會推定不利於未成年子女,另外蒐集配偶有其他不利於未成年子女證據,例如未盡扶養義務或無家人可以支援照顧等,就工作部分則非必然有重大影響。

天王 104-11-09 19:44

最近,我的太太過世,留下一棟房子給我和一歲多的獨生女,我去地政事務所要辦過戶工作人員卻跟我說,要先去法院申請一個特別代理人的證明,我是覺得很奇怪,因為我不就是我女兒的法定代理人嗎?為何還要去法院申請特別代理人呢?

那我還能當我女兒的特別代理人嗎??況且房子還有房貸要付,也是我要繳,難道可以找到別的特別代理人幫我繳一半嗎?

那麼,特別代理人要怎麼申請呢?多久會下來呢?

因為你與你女兒都是繼承人,因此你和她之間有利益衝突可能,因此有迴避之必要。對此事,你可以找一位願意擔任特別代理人的親屬,向法院提起就辦理繼承事件為妳女兒指定他為特別代理人的聲請,等法院裁定下來,他就可以在這件事情上擔任妳女兒的特別代理人,以便辦理財產分割移轉的問題。

joys 104-11-09 19:05

您好       

母親是禁治財產人因病住進南部療養院  我年輕時都在北部工作  故由南部叔叔成為監護人  現因叔叔年事已高  我也成家許久想將監護權轉回我這裡  但叔叔告知我無法辦理說他對我母親監護權是終生的  請問律師此問題我該如何處理?   感謝回復!

您好:

沒有監護權是終生這種規定,建議您可以女兒身分聲請法院改定監護人由您擔任即可。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一、求職?人在江湖飄難免不挨刀,在律師看來求職是一個超危險的行為。你在網路求職、看報紙求職想當司機,都會有詐騙集團騙你提款卡,裡面沒錢沒關係嗎?錯!他不是要你的錢是要你當替死鬼來面對司法轉移注意力讓主謀順利脫身。應徵司機要賺錢,載送小姐要帳戶所以跟你要提款卡?錯!那是要讓你當替死鬼,你想當替死鬼就交給他。

二、貸款卡債好難還,好棒有人主動打電話給你要你說可以幫你代辦借款,但得寄個資料先?慢!為什麼要寄提款卡?沒交出去?聰明!因為這也是騙你的提款卡讓你當司法替死鬼的。

三、其他?你看了前面這兩項還不明白嗎?所有要你把提款卡交出去的都可能是為了讓你當替死鬼,千萬別把提款卡交給別人呀!

四、別在提款卡上寫密碼:怕提款卡密碼忘記所以寫在提款卡上?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提款卡被偷了會被告刑事?會有刑責?會有前科?蝦咪,有這種事?就是有!怎麼會有人把密碼寫在提款卡上?我跟郵局的人聊這件事,他說不只有, 還很多。在黑市,有寫密碼的提款卡是換成錢的,不管提款卡裡面有沒有錢都一樣。那有人那麼笨要買沒有錢的提款卡?他要做什麼呢?沒錯,他是要買一個替死鬼,讓他在後面數錢,讓替死鬼在前面面對警察、檢察官、法官。

五、已經被告了怎麼辦?請考慮快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你在找工作被騙提款卡表示你沒有工作;你是卡奴被騙提款卡表示你沒有錢,你可能連吃飯都有問題了那有錢找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就是要幫沒有錢被冤枉的人找律師打官司的,被冤枉了連個律師都請不起?快去法扶各分會找律師幫你吧!

六、為什麼沒有人宣導這件事?有!但是宣導得不夠!所以我寫這篇文章,請大家告訴大家,小心你的提款卡,不要交給詐騙集團拿去騙人錢而你當替死鬼了。

七、這篇文章大家可以轉貼轉貼再轉貼,我全部授權。


如果我沒這樣寫你貼貼看,這樣可能違反著作權法也有刑責,蝦咪,這樣也有罪?這個是另一個故事了…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KAREN 104-11-09 15:18
律師您好~ 我先生已經2~3年沒有工作了,身上也沒什麼積蓄,目前家裡大項開銷及小孩教育費都是由我負擔,我是覺得小孩費用我願意支付,但好像沒有理由連先生的開銷也要由我來承擔吧,再加上夫妻倆對小孩教育理念有所不同,所以常會有所爭執,也因此先生之前曾提出離婚建議,但他二個小孩都要帶走(先生是金門人,所以會帶回去),不給我探視,針對這一點我當然是不肯答應。曾經問過唸國中的哥哥,他是希望跟著我,所以想請問一下,以目前這種情況小孩監護權最有可能歸誰呢??謝謝律師

1.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所以監護權的判定都是給對小孩子成長較有利的一方

2.常見考量的因素為子女的意願、與未成年子女間之感情、主要照顧者、是否有家人可以支援照顧、經濟因素等, 或是小孩跟著你好的證據, 及小孩跟著他不好的證據.

3.法律上沒有監護權的一方一定會有探視權, 所以這點請您放心, 對方無權阻止您行使探視權

4.因為您尚未離婚, 或是分居滿6個月改定監護權, 所以會建議您先決定您日後的打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因你們現仍居住在一起,所以只有婚姻關係解消時,才會有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問題,建議應先著墨在離婚事由上,而若依您所言,您配偶已久未工作,建議蒐集所有家庭扶養費用均係由您支付、對方久未工作等之證據,因此係對您配偶不利之證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9 23:38

您好,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對方縱使認領及爭取監護權,在沒有其他不利於小朋友之情況下,判給您之機會還是很高。 

KAREN 104-11-12 16:43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1.法院在判斷

律師你好~因為小孩監護權的問題,目前尚未離婚也同住在一起,若走上判決離婚,請問社工視訪是如何進行?因為目前先生也無力負擔房租及水電費,所以有提議如果我不想負擔這些費用就一起搬回婆家住,但他並未說明是否會去找工作,我想大概是不會,要找就不會拖到現在了,婆家也只有一個房間。如果先分居,我是否可以帶著小孩出去住呢?可是我先生一定不肯答應,若我自己出去住,萬一他偷偷把小孩帶回金門,我又該怎麼辦呢?到底是先分居離婚,還是直接離婚好呢?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所以遲遲不敢決定後續的路該如何走?謝謝律師

Rayan 104-11-09 13:08

您好, 想請教各位, 我在六月底時開車與人發生擦撞(對方為騎機車), 經肇事結果判定是我的責任, 並且我需要賠償對方車損費用, 這些賠償我都可以接受, 且我的保險公司在事後也立即與對方聯繫, 告知其應準備之資料(診斷書), 以利後續若有工作損失等賠償作業進行, 但對方至今無法提供相關資料, 已經有做過一次調解, 但在這個部分還是無共識, 對方的觀點是認為車損的部分向我的保險公司求償, 但他的工作損失部份堅持要向我討; 在我的觀點是認為既然我買的保險理賠項目中是可以處理對方所要求的工作損失部份, 但今天是因為他沒有提供資料導致保險公司無法做賠償, 那麼我何以要自己負擔這筆賠償費用?想請問目前這樣的情況, 我這樣的觀點是否正確呢?(補充:車禍當時對方手臂有小擦傷, 有叫救護車但他拒絕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9 13: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法院判決工作損失所需的資料不一定與保險公司相同,目前法院在對方無法提出薪資證明的情形下,倘若對方確實是工作年齡,則法院只需要診斷證明書,就可以依據基本薪資認定不能工作的損失金額。

Rayan 104-11-09 13:5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法院判決工作損失所需的資料不一定與保險公司相同 ... (恕刪)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 我忘記說明一件事情, 對方是以機車受損送修為由導致他無交通工具可上班並請假兩天而向我提出這部分的工作損失賠償, 這樣的要求是合理的嗎?謝謝!

離水 104-11-09 12:47

這件事發生在我姐姐,身上我姐姐是單親媽媽,又是底薪戶,找銀行辦小額信貸都因為資格不符被退件,所以選擇找代辦,她曾經也有找代辦,也有成功,所以他相信代辦是沒問題的。這次他遇到的是騙賬戶的代辦,對方收到東西後就聯絡不到了,她才驚覺可能被騙了,她先電話通知銀行說賬戶被騙需要停戶,希望能阻止對方用她的賬戶做壞事,結果銀行請她自行前往行櫃辦理,但是當時她是上班中,所以無法馬上前往,所以就遲了。她自己也找了離工作點較近的警察局要報案,警察有幫他打電話,對方還有接通,然後又沒消息了,警察請她回自己的戶籍地備案,所以又拖延了。幾天後我姐姐就收到傳單要她去問訊,原因是詐騙,有十幾個人提告。後續檢察官問話表示不相信我姐的解釋,因為我姐證據不足,無法證明自己無辜,反而說我姐是明知故犯,是詐騙幫助犯。正式出庭時,只有兩個被害人出面,也表示不管我姐是不是騙他們的人,他們都希望拿回自己被騙的部分,所有提告人被騙金額加起來超過七萬塊。搞到現在這樣我姐自己都沒工作了,又因為他是警示戶,找工作人家都不要她,已經兩個月沒收入了,還帶個孩子,她很無助只能靠家人救濟,請問我們可以怎麼辦?

 

 

 

您好:

建議您可請檢察官傳喚您當時通知之銀行行員及報案之員警到庭作證,藉此證明主觀上無幫助詐欺之犯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離水 104-11-10 13:48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感謝林律師的回應。那個警察他說他完全沒印象了,銀行那邊也不可行了,這麼說的話我姐姐是只能自認倒霉嗎?不認罪也得賠償檢察官還說會執行,意思似乎是關定了,結論只能是被關賠錢嗎?她又沒收入。她會被判詐欺成立嗎?以後不就找工作都有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4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要傳喚證人到庭作證。

2、案件不是檢察官說的算的,必須由法院來審理,倘若要以無罪作為抗辯,建議還是要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3、民事賠償的部分,倘若在刑事上遭到認定有罪,對方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就必須依法賠償

y620923 104-11-09 10:46

請問大律師…我因吸食2級毒品被判5個月,我不是初犯,95-98年間在監服刑3年,但98年出獄後一直安份守己工作至今年年初,6年多沒刑事犯罪記錄!直至今年5月與藥頭通聯被監聽才被警方持搜索票至住處查獲,當天開庭檢察官有叫我作證咬藥頭,還說因作證可減輕其刑或免除其刑,結果還判5個月!我從出獄至這次被抓超過5年以上都沒有碰毒品,還判5個月,我認為太重了,罰金15萬多也無力繳納!我已在收到簡易判決書10日內先遞狀上訴!理由容後補呈,請教各位大律師:上訴理由多少時間內要補呈上去?可否以指證藥頭這個為上訴理由上訴?上訴成功減低刑期或判緩刑的機率有多少?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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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亮 104-11-08 22:49

我七月份有吸食過安非它命,也剛好被抓去驗尿,這幾天我才收到判決書,但我現在已經沒有在吸了,而且我也有正常的工作,這樣我還是一樣要去勒戒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8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就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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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itdevert 104-11-08 21:34

1.父親長年有沈迷賭博的問題,一直拿他多年前被公司資遣的遣散費(當時是拿來家用了)問題糾纏我母親,我母親不堪其擾,決定解自己辛苦工作的定存給他,請問給付父親資遣費時,要如何留下證據?如簽收現金要如果寫領據之類的?

2.父母現在是一同經營小吃攤生意,但父親常會藉機夾帶現金,現在父親同意如每月母親給他一萬元生活費則不再去小吃攤幫忙,這又要如何立約書?

你好:

民法第1003條之1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契約另有約定外,原則上有夫妻各依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另依民法第1116條之1夫妻互負扶養義務。由你所述,父親之資遣費既然已經用來支付家庭生活費用,就無法再請求返還,但父親可以請求母親、子女扶養,若要避免爭議,要以書面方式載明給付之原因為何,讓雙方簽名。 只要將母親每月給付1萬元,作為父親不再插手麵攤事務之對價記載清楚,當雙方簽名即可,可增加違約條款,父親違約時要給付違約金並無法再請求每月1萬元之給付。
孟希 104-11-08 17:14

目前將滿18歲,男父親時常找借口不回家而編謊言,公司機官上一休一卻每星期只回去1-2天,有事討論時總是丟一句"回家再說"但都沒結果,生病感冒拉肚子了只能算自己倒霉還不能說不然還得聽阿嬤碎碎唸也沒有帶去給醫生看,父親嚴重偏坦疼愛外遇(已娶)所生的女兒而冷落前妻所生的兄妹,加上阿嬤長期的精神方面不佳,心情不好時就會口出惡言及粗話(限制級)給未成年少男女聽,現在因專科被退學卡在高二下要升高三學歷中,父親不給轉讀也不讓提前當兵,生活費更是要求自己去賺又在那嫌東嫌西的阻擋,身上只剩13塊錢.............,2016年1月份要轉考如何能做正職的工作,又說是自己不願找所以找沒有,把存簿印章身份証都壓著了能去哪?父親娶的外遇老婆只會在父親耳邊洗腦,老是想著別人薪水怎麼入她口袋,不堪其擾的日子每天就這樣精神受虐,妹妹也只能偷偷的在紙上寫著想去媽媽那,說這裡的生活就像監獄一樣,到底該如何才能替自己和妹妹申請監護權轉移呢!打113及社服求救結果都是無解還要我請律師,媽媽也沒有錢可以請律師幫我們,而我身上只有13塊怎麼請律師幫我及可憐的妹妹,跟媽媽在一起的日子就像天堂而這裡(阿嬤家)是我和妹妹的地獄,一個沒有愛的家一個沒有溫暖的家,爸爸就像典獄長把我們關在這無情的寵子裡。(我和妹妹的淚水及渴望的吶喊你有聽見嗎?你那看起來有情卻是自私的峰刀竟是一箭一箭的射進我和妹的心臟裡,我們愛你卻更怕你,你愈想抓住關住我們卻是逼我們離你愈遠)

newpolicy 104-11-07 22:59

父親從小未盡為人父的責任,時常酗酒鬧事、賭博,從小都是靠母親支撐家中生活與小孩唸書所有支出,甚至父親酗酒時長期精神虐待,一直報警、怒罵,搞得一家人無法睡覺,甚至曾發酒瘋揚言放火,因此也有因公共危險罪妨礙公務等罪入獄數次。畢業後我們三兄妹各自搬出工作,只剩母親不忍心,還是持續照顧他,兩人仍未離婚

兩年前父親從祖父繼承土地賣出,有一筆為數不小的金額,但他不只不補償母親多年付出,還在短短一年多內,上酒店、玩女人把錢花的所剩無幾。

請問

1.如何避免他把錢花光光,未來卻找我們小孩負擔扶養費?

2.母親心灰意冷,有何辦法訴請離婚(父親不肯簽字)?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7 23:29

您好,關於第一個問題,可多蒐集一些父親對母親或對您兄弟姊妹為虐待或未為扶養證據,於日後父親主張扶養時,再主張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

第二個問題,母親可以蒐集經常性受父親肢體或言語暴力之證據,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或可直接蒐集證據,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提起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7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蒐集父親家暴恐嚇及上酒家等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未來若父親向您請求給付扶養費,可提出父親從未撫養您之證據,請求減輕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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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8 00:51

您可以在將來以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您對您父親之扶養義務。

母親可以以不堪同居虐待為由提起離婚訴訟

如同各大律師所言

父親這樣子, 會建議同步收集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離婚證據

另外在搜證中也要注意是否會刺激到您父親, 避免不必要傷害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hsimin12 104-11-07 20:56

今年10月5日請代辦幫我申請貸款玉山銀行,10月7日下午約兩點銀行來電 跟我確認資料 並要我傳真基本資料及銀行封面及內頁,傳真後等消息,10月13日簡訊通知未能核貸.10月16日下午約快5點接獲一通也是自稱玉山銀行的楊副理詢問我是否還需要貸款,說要的話可在幫我申請我說好.10月19日上午11點銀行來電說貸款沒問題需補財力證明,會在請楊副理談細節.下午2點楊副理來電說需補財利證明,這邊他會找會計師幫我處裡,並先要我準備銀行帳號封面影本三家  金融卡三張並要我去試是否正常 .10月20日上午11點50分打電話來問是否準備好 並說台北會計師沒空找高雄會計師 並給我聯絡電話及住址要我寄上述資料給他 其中雖我有疑問為何要金融卡但卻沒跟我要密碼 當下我就不疑有它 寄出.10月21號上午11點電話確認收到 此時有問我密碼 這時我有問要幹麻使用 他回說測試是否正常及是否真的是我本人 我就跟它說了其間它說五個工作天就會寄回 也就是10月27日  10月22日上午11時又來電 說我是不是跟他講錯密碼是真的本人嗎 我說應該沒有...之後就無來電了 10月27日看無來電隔天28日打給楊副理卻都沒接了 當下有去刷簿子有幾筆資金流動 29日我也持續打電話和收件人的電話卻都關機 也有打給銀行說沒辦法幫我找楊副理 30日郵局通知卡片在某某地方被吃 退回原分行 下午當下我就去台中銀行要補辦新的卡片 卻已是警示帳戶 警察也來把我帶走 作筆錄  想問我如我開庭陳述以上過程可嗎?還有我該怎麼做比較有利呢?請律師幫我指點迷津?如果判大概會是甚麼結果呢?

你好:

你所述的情況相當常見,實務上通常會認定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你要強調你因求職被騙,也是被害人,並無幫助詐欺之雙重故意,請求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或請求無罪判決。 若檢察官、法官不相信你,可以與被害人和解,向檢察官或法官求情,給予緩起訴處分或宣告緩刑詐欺罪之幫助犯通常都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7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與對方知所有聯繫紀錄(包含對話紀錄即是如何認識對方,對方是如何宣稱)之證據蒐集清楚,以證明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另外,若不幸被起訴並被判決有罪,幫助詐欺之刑期大概是兩個月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7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幫助詐欺之犯罪,若無與被害人和解,可能成立犯罪,惟有機會可易科罰金,無須入監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un 104-11-07 01:58

律師您好,我遇到的問題如下

公司因為經營陷入困境,想要改變產品線,因此提出了offer是保障兩年 年薪有一百萬(月薪六萬五)吸引我放棄原本工作過去的挖角動作.至今過了七個月,公司經營稍微有點好轉,但是我卻被通知將會資遣. 請問律師,公司這樣的動作是否有違??(當初的合約只有提到保障兩年年薪的部分,並沒有提到違約賠款與這段期間內不能資遣等字眼)

假設公司是違約的話,保障兩年的薪資可以向公司求償嗎?

 

如果只是勞保新制的計算方式,資遣費約兩萬多元,卻根本無法補償我後續的損失(外地工作,特地租屋綁約...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7 18: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只是單純的年薪金額保障,則至多只是資遣費的問題,反之,倘若足以認定保證聘雇2年,則可以請求我方因為換工作所受之損失。

2、必須依據雙方所簽立之合約內容來判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潔 104-11-07 01:24
我姐夫是有雙重國籍的在台醫師,因為和我姐想離婚,但是女方不願意,若男方放棄台灣國籍的身分卻又以外國國籍的身分繼續在台灣從事醫療工作,是否和我姐的婚姻台灣的法律就對姐夫無效,小孩是否就無法向姐夫爭取扶養費,若他又和其他台灣的女生在國外結婚,婚後又回來台灣生活,我姐姐該如何保障他和小孩的權益!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1-07 02:00

您好!

婚姻關係要解消就得依法定程序離婚,喪失國籍並不會使婚姻變無效。且不論婚姻是否持續存在,生父對未成年子女都有扶養義務,需負擔扶養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同沈大律師所言

您應該擔心的狀況為, 對方跑回國外, 造成您想討也討不到的問題

小白 104-11-06 14:43

想請問:

民事已判決確定,先前已繳一半的訴訟費用,但因敗訴,故需負擔剩下一半的訴訟費用,如果繳不起,會有什麼,比如刑責之類的問題嗎?

我可否主動向法院說明,因沒工作,若日後有找到工作,讓我分期支付,這樣可以嗎?

謝謝!

如非原告,而是被告,應該會被原告持判決執行。

phoenix 104-11-06 11:25

你好

我與男友於今年4月11日正式宴客舉辦儀式祭祖等,當時考量男方剛換工作且忙碌不便請婚嫁,並未馬上登記,然於今年八月底發現男方出軌,之前有詢問過是否可以提告處理?您們回復是因為未登記,將以解除婚約方式處理,接續請教那是否可以雙方擬定解除婚約之契約,內容載明解除原因,雙方後續物品處理或賠償,若是後續有不實謠言賠償之類的字義,再將相關契約法院公證?這樣契約會有哪些效力?和存證信函的差異和優劣在哪?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願意同意您的和解內容,只要經雙方簽章於協議書上,即具有法律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婚姻登記制的關係,所以縱使宴客祭祖,倘若未辦理登記,仍不生婚姻的效力。

2、就您所述的狀況,我方可以要求解除婚約,並且要求賠償損失及返還因為婚約而贈與對方的財物

3、雙方可以簽立協議書,不過建議應該由律師協助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phoenix您好:
很遺憾聽到這件事,您應該很難過吧.
關於您的問題 回答如下:
1.未登記 婚姻尚未成立
2.若僅是解除婚約 發存證信函即可(單方意思表示 表示您不跟他結婚了)
3.若雙方能協議出賠償金額等 則有協議書更佳(雙方均簽字 代表雙方均同意遵守)
若須律師代撰存證信函,或代為草擬協議書等等,可再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畢業,任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甜不辣 104-11-06 10:43

因抽k他命被抓,共0.76毛克量煙頭和殘渣袋(但已空),

被抓我也都很配合,也都是用自首方式不是用被搜出的,筆錄上寫的也是都用自首方式

後來送警局做完筆錄驗尿後 被轉移到刑警隊然後關押到早上 可是沒被轉到地檢署,

刑警直接叫我打電話給朋友來保我 因驗尿前兩三天有喝一種叫做咖啡的東西

怕之後如果有驗出其他的 而且我還沒開過庭又是初犯

我有可能一收到傳票 第一次開庭就被直接收押嗎

或是收到傳票就直接觀察勒戒 因為從交保後到現在都沒消沒息我也都一頭霧水

怕收到單子就是直接觀察勒戒連庭都沒開 而我又希望能獲得緩起訴或是院外戒治

和雙親同住 而且雙親都是嚨啞也是低收入戶 而且又是獨子沒兄弟姐妹

如果進去勒戒 不在的這一個半月至兩個月 家中很多大小事情會處理不了

所以我這狀況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

如何和檢察官申請或讓他同意緩起訴 或院外戒治 不管3年5年都好

現在最怕的就是我收到傳票 當場開庭就被直接收押 連描述的機會都沒有..

至少也要讓我開完庭有機會再回去一次 因為雙親都還不知 不想讓他們擔心

怕收到傳單,第一次去開庭就被直接收押,這樣子家裡的大小事都還沒處理該怎麼辦

如要申請律師的話,請問處理這種案件大概要多少 因家庭經濟狀況也不是很好,所以想先瞭解大概金額 只想用工作的錢換取能在外的機會 因進去等於工作離職,家裡又沒人顧 會很麻煩

身邊也沒有人可以問 只好上網到處找資料 但說法都不同 只好到這來發問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4: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施用K它命屬於第三級毒品,所以不需要勒戒,也不算是刑事程序,只有罰鍰跟毒品危害講習。

 

甜不辣 104-11-06 15:4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施用K它命屬於第三級毒品,所以不需要勒戒,也不 ... (恕刪)

但是 驗尿前兩三天我有喝一種叫做咖啡的東西

我上網查一下 裡面含有k他命,一粒眠,安非他命,mada\

因為之前有驗尿,

裡面有些是二級的 

如果驗尿報告出來二三級反應都有

之後檢查官不是會直接申請觀察勒戒..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4 18: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有二級毒品,則應該於偵查中向檢察官申請戒癮治療。

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聲請狀才能保障權益。

May 104-11-06 01:37

之前在某家美容坊貸款十萬多的療程(已成年)

療程中產品沒了叫新的不需費用

共36期月繳3000元(非銀行是一般公司貸款

業者表示一家公司不會給貸3000  所以我是分開繳兩張1500元費用(等於繳兩家)

目前已經繳17期,但去消費兩三次而已,第一箱產品都沒用完(業者那),中間療程沒做但一樣繳款

因為現在懷孕工作開銷大,所以我想退掉剩餘的19期共五萬多元   想請問

1,若業者表示不可退  或是需繳交完剩餘費用該怎麼辦

2,我需要支付幾趴違約金?

3,請業者幫我和公司退貸還是我自己拿退還的錢退貸

4,更好的解決辦法

您好:

建議可以參考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0條之規定,您可隨時主張終止契約

小豬 104-11-05 19:34
我向某網拍下單四雙鞋,也留了匯款的後五碼供賣家查帳, 鞋子陸續寄來了,一直到最近又向該網拍買了一雙鞋,因調不到貨, 賣家主動打電話告知,要求我傳帳號給他以便他退款! 我馬上傳了簡訊告知對方帳號,隔天約下午賣家告知款項已退回,但約莫不道五分鐘,賣家立刻傳簡訊告知並無收到我匯款資料,我回應目前在工作,待我下班刷簿子核對,但賣家現在卻告我詐欺?請問我該怎麼辦?因為現在戶頭已變警示戶,詐欺會成立嗎

你好:

可以向檢察官強調只是作業程序上疏失造成誤會,單純是民事糾紛,並無施用詐術之行為,更無詐欺犯意,願意跟告訴人和解,請求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大師兄 104-11-05 19:20

??

法律諮詢家您好:首先謝謝貴處提供這樣的便民服務~我的朋友遇到以下的問題~她在今年104年11月2日當天下午2點接獲公司"資遣通知書"並當場要求於當日下午6點之前交接~要朋友把交接事項交給同部門同事!但迄今未辦理交接之書面~但朋友也未再到公司上班了~

*公司的資遣理由是:

任職期間作業不力.績效停滯.對於所擔任之工作卻不能勝任.又無法有效學習成長.非以終止勞動契約.恐無法改善現狀......

如上所述一個人不勝任....還能認真工作20幾年嗎?想請教貴處:

1.她還差160多天就屆滿在該公司任職25年整.

2.她問過勞保局~可轉勞保局續保所以

A.她的勞保退休金沒有差.但是..

B.她的公司退休金會從45個月變成25個月(她適用勞基法舊制)

以上想請教她接下來要如何處理才能維護個人權益~

謝謝您的寶貴意見~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5 19:42

您好,若有勞資糾紛,可以先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或聲請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5 1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申請勞工局調解,若無法調解,僅能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認為解僱事由不存在,則可以主張確認僱佣關係存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ko 104-11-05 12:24

我是在彩卷行工作的小店員  有一個熟客都會固定來店內下單,信用也都還不錯..可是有一天..

10/31號那天早上叫我先幫他下一張12500的單,因前一天都積欠7500元,共兩

 

萬他都是早上會來付帳

 

隔天早上他有來到店內,剛好現場有比賽直播,他又在店內開始玩,下了三萬之後

 

又沒過,累積五萬,他跟我說要去領錢結果就沒再回來,後來傳訊息跟我說叫我不

 

要擔心隔一天會再來付錢,11/1號他先叫我幫他下單 他會八點前到,結果人出

 

現了但是錢沒付,我跟他追討他說他朋友等一下就會拿20萬來給他,叫我不用擔

 

心,又在店內陸續累積下了10萬,他跟我說他朋友等一下會來,一直等等等,從早

 

上到下午都沒來,後來他說他要去找他朋友,說找到之後會拿錢到店裡,離開中間

 

還有打兩次電話給我,叫我不要擔心他晚上會拿過來,到了六點多他說他今天可

 

能趕不過來隔天11/2號早上九點會領錢給我…一直等到現在都沒出現,電話

 

都語音…

 

11/2號早上打電話給通就開始語音信箱,後來等到10點沒出現就通知店長,

依舊有在持續打中但都是語音,還傳了簡訊給他請他來店內還錢,下午打給張先

 

生時,電話有響但是沒接,有幾次都有通話中,但依舊不接電話

 

後來報警之前有傳簡訊告知我要去報警,依舊沒回應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5 16: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已經涉及詐欺罪,可以直接提起刑事告訴。

clany 104-11-04 22:43

小孩的媽媽和爸爸沒有結婚監護權在媽媽手上,但最近媽媽過世了,外婆家帶走了小孩,想讓小孩陪陪他們。後來外婆又說他們要養小孩,但外婆家沒有人有工作。那爸爸有權力強制驗小孩DNA,並拿回監護權嗎?如果外婆那邊突然有了工作,爸爸還能夠強制驗DNA嗎?

您好:

爸爸可提認領之訴求認領該小孩為親生子女,雖然依現行法律無法強制對方作親子鑑定,不過若對方堅持不作親子鑑定,除會造成對方訴訟上不利外,屆時法官仍有可能依爸爸所提之證據認定該小孩為爸爸之親生子女

此時爸爸即為當然之監護人,原則上會由爸爸來扶養小孩。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Hsuan 104-11-04 22:38

各位大律師好,

敝人最近在整理幫忙家中工廠的工作紀錄時發現一兩年前有一項工作被扣了尾款(2013開始~2014結案),詢問長輩才知道當時的狀況是:

業主承接公共工程案件、發包給我們細項,結案時因為進度delay的關係被扣一大筆錢,就過來要求我們幫忙分攤部分,如不分攤的話就不撥款給我們。

長輩老實加上當時工廠財務因為這個案子而吃緊,只能自認倒楣接受了,而且又是因為是熟識的業主而沒簽約,不過還留有這案子相關的電子信件、施工過程照片(有拍到施工者)、銀行匯款明細。

敝人看到這樣的狀況真的非常氣憤,覺得不能姑息養奸!

想請問各位律師

1. 依照我們這樣的狀況,還有辦法討回被扣掉的那筆錢嗎?

2. 敝人在打聽之下得知那個案件是不可二度發包的,因此對方在發包給我們的這個動作上已經犯法(疑似這樣當初才沒簽約),若我們無法討回那筆錢,我們可以用什麼樣的方法舉發業主、讓官方下次在審核此公司的標案時發現他們曾經非法發包?

3. 長輩很擔心走法律途徑不成反被告(why???),依照我們現有的證據,應該絕對不可能被反告誣告吧?

 

懇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您好:

您可能可以主張承攬報酬之給付,但實際情形仍要視你們當時之約定而定,且因時效只有2年,建議近期內即起訴。

BOGI 104-11-04 21:48

律師你好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有個同父異母的弟弟現在讀國中二年級 (未滿18) , 我爸和他媽因不合 , 所以離婚 . 雙方都有監護權 . 且弟弟的媽媽現在已有另一個家庭了 ( 再婚 ) , 所以弟弟一直跟父親生活 . 我一直在大陸工作 ( 已婚 , 有家庭了 ) , 然現在父親病亡 , 醫生說有可能在手術的過程中死亡 , 所以我想要請問 , 我同父異母的弟弟 , 要由誰來扶養 .

註 : 1.我自己認為他還有媽媽只是再婚 , 她有責任吧 . ( 因為他還是叫他媽 )

      2.作哥哥的責任不可能大過他媽吧.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民法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三、家長。四、兄弟姊妹。五、家屬。六、子婦、女婿。七、夫妻之父母。」, 民法第1116-2條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不因結婚撤銷離婚而受影響。」 故原則上,你同父異母弟弟之第一順位扶養義務人為他媽媽。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4 23:05

是由他媽媽扶養

另外,若您父親未收養弟弟,則弟弟跟您為血親之配偶之血親,並不具有法律上之親屬關係。

BOGI 104-11-04 23:1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是由他媽媽扶養

另外,若您父親未收養弟弟,則弟弟跟您為血親之配偶之血親,並不 ... (恕刪)

 顏律師你好 , 我弟從小就跟我一起生活. 我弟也跟我爸的姓 , 也有入我們家的戶口 . 只是後面父親和弟弟的母親離婚了 , 父親說要養 , 所以就一直跟著弟弟 . 只是現在父親人在醫院 . 待手術 , 醫生說風險很大 , 很有可能死亡 , 所以才想請問誰要扶養我弟 .

註 : 你說的收養 , 我不太懂是什麼意思 .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4 23:16

 您弟弟母親的扶養順位比您高,除非他母親並無資力扶養他,否則您不必太擔心

BOGI 104-11-04 23:18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弟弟母親的扶養順位比您高,除非他母親並無資力扶養他,否則您不必太擔心

 王律師 , 你好 . 現在是怕我弟弟的媽媽 , 他的新家庭 ( 男方 ) 不太願意接受 ( 也還沒有問 ) , 不過一般情況 , 我想新家庭也不想跟過去有什麼關係吧 , 如果弟弟的媽媽願意接受 , 可是弟弟媽媽的老公不願意接受呢?

104-11-04 19:40
我想問一下,我家是傳統的黑手工廠, 近期發現公司老員工(超過20年)利用公司資源私底下接生意, 或是將工作報給其他同業從中抽取佣金, 但目前很困擾的是我們沒有很確實的證據可以證明他私下接案, 會知道他私下接生意都是從同業口中得知的! 現在我們想要解僱他, 想要問的是 1.因?他已經符合退休年資, 如要解僱他是不是要付他退休金? 2.如果他不是自願退休的,我們是不是只要付資遣費即可? 3.之後他會不會反告我們?我們要怎麼防範? 謝謝

您好:

1.  員工利用原本工作時間和公司資源從事外包案,若該接案類型與公司有互相競爭之關係,已經造成公司損害,恐觸犯刑法背信罪與民事侵權行為,公司可依背信罪提起刑事告訴,並向員工求償

2.  若不想訴諸法院,雇主若認為員工涉嫌重大,可依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因員工違反工作規則有權無須預告即解僱勞工,且不需給予資遣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雇主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契約,本件應先蒐集對方之事證,再依此來終止雙方之勞僱契約,若您們有簽訂勞動契約,也可以審視契約是否有競業禁止條款之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薛立祺 104-11-04 16:18
爸爸在10/22停等紅綠燈時被另一面搶快的機車騎士撞上,對方紅燈,車速70公里左右,警察到場,相關責任說是對方要賠償,爸爸?骨骨折,皮膚需要植皮。對方19歲等當兵,爸爸在新竹工作,,11/1有打電話告知是否要和解,但他表明,一切等強制理賠,他們也沒有錢可以賠償。我想問1.我一定要等調解二次才能提告嗎?警察這樣說2.我要等爸爸出院才能申請到對方的強制理賠嗎?目前生活上很困難3.他們一直說沒錢,我可以透過法律讓對方賠償嗎?

您好:

不一定要調解有結果才可要求理賠,且在強制理賠外,可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要求對方給付醫藥費看護費、工作損失、勞動能力減損、慰撫金等賠償,亦可先提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Aaron 104-11-04 14:19

律師您好: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請問:

1.車禍糾紛民事判決確定後,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賠償請求權時效為多久?

2.聲請債權憑證需多久換發一次?逾期未換發是否會影響債權賠償請求權的行使?另債務人要如何得知債權人有無聲請債權憑證?

3.如債務人名下無任何動產,也無工作薪資,只有一台10年以上機車跟10年的汽車債權人可否就該汽機車強制執行拍賣該動產償還債務?

沈恆 (沈律師) 104-11-04 14:30

您好!

1.   因車禍損害進行訴訟求償,判決確定後時效重新起算五年。
2.   聲請法院換發債權憑證目的是為了中斷時效,因此每五年屆滿前應換發一次,逾期則時效消滅,債務人可拒絕清償
3.   機車汽車都可執行拍賣。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圓圓 104-11-04 13:58

律師你好,問題情況如下 甲乙為兄弟,因繼承共同獲得A建物,甲兄擁有1/4,乙弟擁有3/4,現今乙弟欲將甲兄之1/4買回,代書簽約時表示,合約書上需表明賣價金額流向,甲兄配偶希望將買賣所得轉入甲兄之女(9歲)戶頭,甲兄希望將買賣所得匯入自已戶頭,沒有結論下簽約失敗。 現況甲兄擁有1/4之土地權狀被甲兄配偶掌握,表示不將買賣所得轉入甲兄之女(9歲)戶頭,便不交出土地權狀,並表示假設甲兄公告貴遺失,她會於30日內去戶政出示土地權狀,取消公告,甲兄也表示若不轉入他個人戶頭他也不願意簽章。 甲兄因生病故無法工作無收入,甲之配偶不願意負擔甲兄任何支出,已在外租屋與女兒自住,本與配偶一同住的甲兄,因此買賣意見不合吵架故之搬回與乙弟同住,並向乙弟借15萬元負擔醫療費用,並簽下本票已示負責。 甲兄提出願對其配偶提出侵占或權狀申告無效,先過戶房屋,但希望乙弟可以付其價金給甲兄,並讓甲繼續同住否則就不作為。 1. 乙弟若想買回那1/4持分也不想與甲繼續同住請問可以怎麼做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4-11-04 14:54

您好!

買賣是雙方契約行為,取決於雙方自願同意,甲方若因條件談不攏而不同意出賣,乙方無法強行購買。除兩願買賣外則可考慮依土地法第34-1條或分割共有物去規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oveon 104-11-04 13:07

Dear 律師團隊,

你們好! 我和法國先生的婚姻已走不下去 (之中我們做過婚姻諮商,但仍然因觀念和溝通問題爭吵不斷,我們雙方都累了)。

結束這段婚姻最讓我放不下的是我和先生的兩個小孩,覺得沒能好好經營自己的婚姻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這件事非常愧疚。還有因為先生工作的關係,我們常常從一個國家般到另一個國家,也因如此我已經辭掉了原本穩定的工作,所以現在的我,沒工作收入,人在異鄉。我的小孩也因為先生工作的關係都是念歐洲學校,國際學校的花費很高,看不懂中文的他們也沒辦法讓它們回台灣接受本土的教育。沒工作和收入的我,不知道該如何負擔這些費用

現在的我,需要一個律師給我指點迷津,告訴我異國婚姻該怎麼離,有什麼權力是我能替我孩子爭取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