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大人您好,請您幫幫我。
事情是這樣的,我距今約7年多前,在外地工作,認識一位朋友,我年輕不懂事,對方提需要購買一台二手機車,向我借身分證去辦過戶,我不知道對方是甚麼困難而不能拿自己分身去辦,我一個好心,看對方單親,要接送小孩不便,我不疑有他,動了惻隱之心,好心借對方身分證辦過戶買二手機車代步,對方答應我只是辦過戶,機車的錢是他自己出的,也答應我絕不會給我添甚麼麻煩,以後有罰單和燃料牌照稅收,他都會自己搞定,事隔多年,我也不在那個城市工作,也非常多年沒有聯絡,就在這個月,我收到法院行政強制信,是強制未按時間繳納機車燃料稅,強制金額1800+手續25,還未被強制的欠款,還有好幾千,等於從頭到尾都沒按約繳交稅金,而我也多年未曾收到過通知,所以也不知道此事,這位朋友也失聯非常多年,人車也找不到,甚至對方姓甚麼叫甚麼,我都不記得了,我該怎麼辦,我打給監理站,本來他說可以辦註銷,但我沒車牌,所以無法,後來又幫我找說可以辦拒絕過戶,但是我連對方叫甚麼住哪裡都不知道,對方失聯已久,所以也無法登報辦拒絕過戶而辦註銷,所以也不行,最後監理站說我只能試試看走法律民事,或是找警察看看有甚麼辦法,而我問說那我報失竊可以嗎,說這樣我可能會被對方反告誣告,我就當我年少不懂事,我也願意繳對方背信約定欠的罰金,當然可以合理解決,我當然是不想去付那筆款項,我只是不想再夜長夢多,幫人被害,繼續爛帳再繳下去,甚至對方使用機車作不法之事,造成我刑事責任可能,我之所以現在才解決,是很早之前對方就失聯,我完全沒辦法也不懂該怎麼辦,也是受老一輩的觀念影響,總是催眠教育我們大事化小事無事,使我害怕也不懂找法院或警察爭取自己的權益,所以想說沒事就放在那,但是現在終於有事了,我揹這個罰則和罰單,我真的欲哭無淚,就算我願意承擔責任不懂事的責任繳交罰款,但卻連解除名下車都不行,卡在程序依些要件不足,我該怎麼辦,誰來救救我,我經濟也有困難,身心也有病,我只想處理,不要再因為年少不懂事做了好事卻備受折磨,懇請各位專業律師大人能可憐可憐幫幫我。



(一)法令參考:
1、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以下簡稱「該條例」)第3條規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係指警察機關依司法或軍法機關判決確定、執行之刑事案件資料所作成之紀錄證明。
2、 「該條例」第6條規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1) 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2) 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3) 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4) 受免刑之判決者。
(5) 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6) 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7) 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3、 「該條例」第8條規定: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1) 受通緝尚未撤銷者。
(2) 判決確定之刑事案件尚未執行或執行中者。
(二)綜上所述,「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以下簡稱「警紀證」)記載內容不包含民事紀錄及欠稅、交通違規罰單等行政處分紀錄;又若案件仍在審理中、尚未判決確定,則該案亦不記載於「警紀證」上。
(三)受理民眾申辦「警紀證」之警察機關為確認申請人之刑事紀錄,於查詢本署相關刑案資訊系統後,如發現資料不齊,須向各相關司法及軍法機關確認案件判決結果,並俟該等機關回函確認相關刑案紀錄後,始得製證核發予申請人;如發現申請人受通緝尚未撤銷者、或屬刑事案件判決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中者,將不予核發「警紀證」。
(四)凡經司法或軍法機關判決有期徒刑確定、執行完畢且未符合不予記載項目之刑事案件資料均會依判決書主文內容註記於「警紀證」內;換言之,除無刑事前科者外,所犯之刑事案件資料符合不予記載項目者,亦將核發無案之「警紀證」。
因此,若易科罰金後已逾五年,良民證上應該不會顯示囉。

我目前是從事彩券行。做不滿三個月。滿1個半月而已。公司並無提供勞健保。況且進入公司後才發現老闆有從事地下賓果盤。當時只有簽定一張保證人書保證人是我媽,那保障公司財務方面無損失的。我想離職也是因為覺得我不適合這工作,環境也不是我喜歡的。所以11/6號在line上知會老闆離職,要與他交接營收跟零用金跟刮刮樂數量。(因為一個人負責一間店的營運)。但老闆不同意,也不願意交接。當面談離職時也威脅恐嚇若我11/8號不到職準時上班就要對我提告。還語帶恐嚇我如果我營收零用金丟著走人的話,如果他從中拿5000千塊說是我偷拿的,我也賴不掉。他一再強調這種離職方式他不接受也不受理。我朋友也是跟我同一個老闆。她也是要離職。老闆也是威脅恐嚇我們不準離職。不接受我跟我朋友的離職程序。說如果我們不按照時間準時到職就要控告我們。請問這樣情況下該怎麼順利離職?而不被老闆提告?
目前是只能跟老闆妥協……他口頭上有答應我跟我朋友做到12/5號,12/6號之後就不關我們的事情了。但我們想跟老闆白紙黑字寫清楚以保障我們的權益。內容保障正確離職時間。跟離職後保障領的到薪水。以免他說話不算話又不放人







不好意思,我問一下,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當初我媽入獄, 我大阿姨他說要保他出來,結果一開始,拿了三萬三給我,後面,我去書記官那邊,詢問是否可以分期,要保我媽出來 結果書記官那邊堅持要求,要12萬左右的金額,才能交保。 我打電話跟大阿姨說:書記官堅持要12萬才能交保,當天晚上,通知我要備1萬、一個阿伯備3萬、大阿姨要備8萬、加前面的三萬三,所以她還要備四萬七。
隔天清晨五點多突然,就傳簡訊過來辱罵我,說我不孝不義之類的......事後錢不能找我媽追討錢之類的,搞到我最後心情也不好,我直接跟他說我不保了。 我跟他說錢早上六點半我下班後,拿去還他,結果,下班之後,我到她家門口,傳簡訊給她,說我只等他十分鐘。
結果,十分鐘到了,她也沒開門,我也發一封簡訊給她,說我要離開了,要拿錢改天約時間,後面我回家休息,她用強迫的方式,要叫阿伯載我去保我媽,我也跟他說,我不保了,他叫我說錢還他,我直接回她說,剛剛去了,你不開門,我要休息了,你才叫我去,你有事嗎?? 下午睡起來的時候,我又看到簡訊,她說我上班前不把錢拿去還她,要報警抓我,我打電話叫那個阿伯把三萬三拿去還她,她也收到了 事後,她又發簡訊來,說我詐欺 然後又用豬、肥、要我死之類的等等......字眼羞辱我,並且 還警告我,不要被關,不然,她要讓我從外修理到內、甚至,還把我家的住址,工作地方、職業、揚言叫人抓我的有獎賞的恐嚇話語之類像之前,電視新聞報告的, 一隻鯨魚被拔牙的,新聞一樣,類似方法對待我...... 直到11/9號早上,我去探監, 結果, 她在我探監之後 把我媽保出來,結果 帶著我媽回家,那時,我還在公車上,媽媽她帶阿姨到我家,把我房間破壞掉電腦、手機 鍵盤、 螢幕、擺設都砸爛掉。
11/9號,我當天有報警, 她事後,也來到現場, 說要靠關係,叫警察把我抓起來,要告我恐嚇、威脅、公然侮辱、詐欺、侵占等罪名,我現在,求助無門只好, 四處求救, 請你們幫幫我該怎麼做。可以提告她啥罪刑,房子不是我媽的,是我外婆的,他們向來不合,可以提告私闖民宅,毀謗,騷擾,公然侮辱,損毀他人財物,等等的罪刑嗎 ??希望可以回答我的問題

你好 我想請問關於離婚與爭取小孩監護權的事情 我現在是跟老公處於分居狀態 而我的職業是在酒店上班 我老公懷疑我跟別人外遇 但我並沒有 我因為工作必須要常跟客人出去吃飯還有用賴聊天 結果他有一天偷看我手機截取我跟客人聊天的訊息說要告我 他把我存的錢10萬元拿去買車付頭期款 還把我趕出去 我身上只剩兩千塊 我後來跟朋友借錢租房子 每次領錢一點一點的還 到現在已經還完了 後來我九月份去他家看小孩 10月1號去他家帶小孩回南部玩 順便帶小孩去治療牙齒 後來我媽心疼孫子牙齒蛀黑掉就打電話給我公公跟他說他家是怎樣顧小孩子的把小孩顧到牙齒都蛀黑了 結果我公公說他不知道要打回去問看看再回我媽電話 結果也沒回電話 結果隔天我老公跟我婆婆就衝下來 他們說要看小孩結果一進門就叫我兒子穿鞋子 我下意思就跑過去抱我兒子結果我婆婆就擋我 我拼命去救我兒子結果不小心用到他媽的偷 我老公就直接打我 後來我去驗傷但沒備案 我該怎樣才能順利離婚跟爭取小孩監護權呢?還有我老公常常把小孩丟在家裡跑出去喝酒 我這邊有他跑出去喝酒唱歌的一些照片 還有過年的時候我家人上來去他家有看到一個女生從他房間跑到他弟房間去躲 關於這個家人算人證嗎?還有我做酒店要爭取監護權真的沒希望嗎?






一、求職?人在江湖飄難免不挨刀,在律師看來求職是一個超危險的行為。你在網路求職、看報紙求職想當司機,都會有詐騙集團騙你提款卡,裡面沒錢沒關係嗎?錯!他不是要你的錢是要你當替死鬼來面對司法轉移注意力讓主謀順利脫身。應徵司機要賺錢,載送小姐要帳戶所以跟你要提款卡?錯!那是要讓你當替死鬼,你想當替死鬼就交給他。
二、貸款?卡債好難還,好棒有人主動打電話給你要你說可以幫你代辦借款,但得寄個資料先?慢!為什麼要寄提款卡?沒交出去?聰明!因為這也是騙你的提款卡讓你當司法替死鬼的。
三、其他?你看了前面這兩項還不明白嗎?所有要你把提款卡交出去的都可能是為了讓你當替死鬼,千萬別把提款卡交給別人呀!
四、別在提款卡上寫密碼:怕提款卡密碼忘記所以寫在提款卡上?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提款卡被偷了會被告刑事?會有刑責?會有前科?蝦咪,有這種事?就是有!怎麼會有人把密碼寫在提款卡上?我跟郵局的人聊這件事,他說不只有, 還很多。在黑市,有寫密碼的提款卡是換成錢的,不管提款卡裡面有沒有錢都一樣。那有人那麼笨要買沒有錢的提款卡?他要做什麼呢?沒錯,他是要買一個替死鬼,讓他在後面數錢,讓替死鬼在前面面對警察、檢察官、法官。
五、已經被告了怎麼辦?請考慮快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你在找工作被騙提款卡表示你沒有工作;你是卡奴被騙提款卡表示你沒有錢,你可能連吃飯都有問題了那有錢找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就是要幫沒有錢被冤枉的人找律師打官司的,被冤枉了連個律師都請不起?快去法扶各分會找律師幫你吧!
六、為什麼沒有人宣導這件事?有!但是宣導得不夠!所以我寫這篇文章,請大家告訴大家,小心你的提款卡,不要交給詐騙集團拿去騙人錢而你當替死鬼了。
七、這篇文章大家可以轉貼轉貼再轉貼,我全部授權。
如果我沒這樣寫你貼貼看,這樣可能違反著作權法也有刑責,蝦咪,這樣也有罪?這個是另一個故事了…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想請教各位, 我在六月底時開車與人發生擦撞(對方為騎機車), 經肇事結果判定是我的責任, 並且我需要賠償對方車損費用, 這些賠償我都可以接受, 且我的保險公司在事後也立即與對方聯繫, 告知其應準備之資料(診斷書), 以利後續若有工作損失等賠償作業進行, 但對方至今無法提供相關資料, 已經有做過一次調解, 但在這個部分還是無共識, 對方的觀點是認為車損的部分向我的保險公司求償, 但他的工作損失部份堅持要向我討; 在我的觀點是認為既然我買的保險理賠項目中是可以處理對方所要求的工作損失部份, 但今天是因為他沒有提供資料導致保險公司無法做賠償, 那麼我何以要自己負擔這筆賠償費用?想請問目前這樣的情況, 我這樣的觀點是否正確呢?(補充:車禍當時對方手臂有小擦傷, 有叫救護車但他拒絕了)


這件事發生在我姐姐,身上我姐姐是單親媽媽,又是底薪戶,找銀行辦小額信貸都因為資格不符被退件,所以選擇找代辦,她曾經也有找代辦,也有成功,所以他相信代辦是沒問題的。這次他遇到的是騙賬戶的代辦,對方收到東西後就聯絡不到了,她才驚覺可能被騙了,她先電話通知銀行說賬戶被騙需要停戶,希望能阻止對方用她的賬戶做壞事,結果銀行請她自行前往行櫃辦理,但是當時她是上班中,所以無法馬上前往,所以就遲了。她自己也找了離工作點較近的警察局要報案,警察有幫他打電話,對方還有接通,然後又沒消息了,警察請她回自己的戶籍地備案,所以又拖延了。幾天後我姐姐就收到傳單要她去問訊,原因是詐騙,有十幾個人提告。後續檢察官問話表示不相信我姐的解釋,因為我姐證據不足,無法證明自己無辜,反而說我姐是明知故犯,是詐騙幫助犯。正式出庭時,只有兩個被害人出面,也表示不管我姐是不是騙他們的人,他們都希望拿回自己被騙的部分,所有提告人被騙金額加起來超過七萬塊。搞到現在這樣我姐自己都沒工作了,又因為他是警示戶,找工作人家都不要她,已經兩個月沒收入了,還帶個孩子,她很無助只能靠家人救濟,請問我們可以怎麼辦?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就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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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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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將滿18歲,男父親時常找借口不回家而編謊言,公司機官上一休一卻每星期只回去1-2天,有事討論時總是丟一句"回家再說"但都沒結果,生病感冒拉肚子了只能算自己倒霉還不能說不然還得聽阿嬤碎碎唸也沒有帶去給醫生看,父親嚴重偏坦疼愛外遇(已娶)所生的女兒而冷落前妻所生的兄妹,加上阿嬤長期的精神方面不佳,心情不好時就會口出惡言及粗話(限制級)給未成年少男女聽,現在因專科被退學卡在高二下要升高三學歷中,父親不給轉讀也不讓提前當兵,生活費更是要求自己去賺又在那嫌東嫌西的阻擋,身上只剩13塊錢.............,2016年1月份要轉考如何能做正職的工作,又說是自己不願找所以找沒有,把存簿印章身份証都壓著了能去哪?父親娶的外遇老婆只會在父親耳邊洗腦,老是想著別人薪水怎麼入她口袋,不堪其擾的日子每天就這樣精神受虐,妹妹也只能偷偷的在紙上寫著想去媽媽那,說這裡的生活就像監獄一樣,到底該如何才能替自己和妹妹申請監護權轉移呢!打113及社服求救結果都是無解還要我請律師,媽媽也沒有錢可以請律師幫我們,而我身上只有13塊怎麼請律師幫我及可憐的妹妹,跟媽媽在一起的日子就像天堂而這裡(阿嬤家)是我和妹妹的地獄,一個沒有愛的家一個沒有溫暖的家,爸爸就像典獄長把我們關在這無情的寵子裡。(我和妹妹的淚水及渴望的吶喊你有聽見嗎?你那看起來有情卻是自私的峰刀竟是一箭一箭的射進我和妹的心臟裡,我們愛你卻更怕你,你愈想抓住關住我們卻是逼我們離你愈遠)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蒐集父親家暴、恐嚇及上酒家等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未來若父親向您請求給付扶養費,可提出父親從未撫養您之證據,請求減輕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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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5日請代辦幫我申請貸款玉山銀行,10月7日下午約兩點銀行來電 跟我確認資料 並要我傳真基本資料及銀行封面及內頁,傳真後等消息,10月13日簡訊通知未能核貸.10月16日下午約快5點接獲一通也是自稱玉山銀行的楊副理詢問我是否還需要貸款,說要的話可在幫我申請我說好.10月19日上午11點銀行來電說貸款沒問題需補財力證明,會在請楊副理談細節.下午2點楊副理來電說需補財利證明,這邊他會找會計師幫我處裡,並先要我準備銀行帳號封面影本三家 金融卡三張並要我去試是否正常 .10月20日上午11點50分打電話來問是否準備好 並說台北會計師沒空找高雄會計師 並給我聯絡電話及住址要我寄上述資料給他 其中雖我有疑問為何要金融卡但卻沒跟我要密碼 當下我就不疑有它 寄出.10月21號上午11點電話確認收到 此時有問我密碼 這時我有問要幹麻使用 他回說測試是否正常及是否真的是我本人 我就跟它說了其間它說五個工作天就會寄回 也就是10月27日 10月22日上午11時又來電 說我是不是跟他講錯密碼是真的本人嗎 我說應該沒有...之後就無來電了 10月27日看無來電隔天28日打給楊副理卻都沒接了 當下有去刷簿子有幾筆資金流動 29日我也持續打電話和收件人的電話卻都關機 也有打給銀行說沒辦法幫我找楊副理 30日郵局通知卡片在某某地方被吃 退回原分行 下午當下我就去台中銀行要補辦新的卡片 卻已是警示帳戶 警察也來把我帶走 作筆錄 想問我如我開庭陳述以上過程可嗎?還有我該怎麼做比較有利呢?請律師幫我指點迷津?如果判大概會是甚麼結果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幫助詐欺之犯罪,若無與被害人和解,可能成立犯罪,惟有機會可易科罰金,無須入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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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抽k他命被抓,共0.76毛克量煙頭和殘渣袋(但已空),
被抓我也都很配合,也都是用自首方式不是用被搜出的,筆錄上寫的也是都用自首方式
後來送警局做完筆錄和驗尿後 被轉移到刑警隊然後關押到早上 可是沒被轉到地檢署,
刑警直接叫我打電話給朋友來保我 因驗尿前兩三天有喝一種叫做咖啡的東西
怕之後如果有驗出其他的 而且我還沒開過庭又是初犯
我有可能一收到傳票 第一次開庭就被直接收押嗎
或是收到傳票就直接觀察勒戒 因為從交保後到現在都沒消沒息我也都一頭霧水
怕收到單子就是直接觀察勒戒連庭都沒開 而我又希望能獲得緩起訴或是院外戒治
和雙親同住 而且雙親都是嚨啞也是低收入戶 而且又是獨子沒兄弟姐妹
如果進去勒戒 不在的這一個半月至兩個月 家中很多大小事情會處理不了
所以我這狀況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
如何和檢察官申請或讓他同意緩起訴 或院外戒治 不管3年5年都好
現在最怕的就是我收到傳票 當場開庭就被直接收押 連描述的機會都沒有..
至少也要讓我開完庭有機會再回去一次 因為雙親都還不知 不想讓他們擔心
怕收到傳單,第一次去開庭就被直接收押,這樣子家裡的大小事都還沒處理該怎麼辦
如要申請律師的話,請問處理這種案件大概要多少 因家庭經濟狀況也不是很好,所以想先瞭解大概金額 只想用工作的錢換取能在外的機會 因進去等於工作要離職,家裡又沒人顧 會很麻煩
身邊也沒有人可以問 只好上網到處找資料 但說法都不同 只好到這來發問




??
法律諮詢家您好:首先謝謝貴處提供這樣的便民服務~我的朋友遇到以下的問題~她在今年104年11月2日當天下午2點接獲公司"資遣通知書"並當場要求於當日下午6點之前交接~要朋友把交接事項交給同部門同事!但迄今未辦理交接之書面~但朋友也未再到公司上班了~
*公司的資遣理由是:
任職期間作業不力.績效停滯.對於所擔任之工作卻不能勝任.又無法有效學習成長.非以終止勞動契約.恐無法改善現狀......
如上所述一個人不勝任....還能認真工作20幾年嗎?想請教貴處:
1.她還差160多天就屆滿在該公司任職25年整.
A.她的勞保退休金沒有差.但是..
B.她的公司退休金會從45個月變成25個月(她適用勞基法舊制)
以上想請教她接下來要如何處理才能維護個人權益~
謝謝您的寶貴意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認為解僱事由不存在,則可以主張確認僱佣關係存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是在彩卷行工作的小店員 有一個熟客都會固定來店內下單,信用也都還不錯..可是有一天..
10/31號那天早上叫我先幫他下一張12500的單,因前一天都積欠7500元,共兩
萬他都是早上會來付帳
隔天早上他有來到店內,剛好現場有比賽直播,他又在店內開始玩,下了三萬之後
又沒過,累積五萬,他跟我說要去領錢結果就沒再回來,後來傳訊息跟我說叫我不
要擔心隔一天會再來付錢,11/1號他先叫我幫他下單 他會八點前到,結果人出
現了但是錢沒付,我跟他追討他說他朋友等一下就會拿20萬來給他,叫我不用擔
心,又在店內陸續累積下了10萬,他跟我說他朋友等一下會來,一直等等等,從早
上到下午都沒來,後來他說他要去找他朋友,說找到之後會拿錢到店裡,離開中間
還有打兩次電話給我,叫我不要擔心他晚上會拿過來,到了六點多他說他今天可
能趕不過來隔天11/2號早上九點會領錢給我…一直等到現在都沒出現,電話也
都語音…
11/2號早上打電話給通就開始語音信箱,後來等到10點沒出現就通知店長,
電
依舊有在持續打中但都是語音,還傳了簡訊給他請他來店內還錢,下午打給張先
後來報警之前有傳簡訊告知我要去報警,依舊沒回應 ...


各位大律師好,
敝人最近在整理幫忙家中工廠的工作紀錄時發現一兩年前有一項工作被扣了尾款(2013開始~2014結案),詢問長輩才知道當時的狀況是:
業主承接公共工程案件、發包給我們細項,結案時因為進度delay的關係被扣一大筆錢,就過來要求我們幫忙分攤部分,如不分攤的話就不撥款給我們。
長輩老實加上當時工廠財務因為這個案子而吃緊,只能自認倒楣接受了,而且又是因為是熟識的業主而沒簽約,不過還留有這案子相關的電子信件、施工過程照片(有拍到施工者)、銀行匯款明細。
敝人看到這樣的狀況真的非常氣憤,覺得不能姑息養奸!
想請問各位律師~
1. 依照我們這樣的狀況,還有辦法討回被扣掉的那筆錢嗎?
2. 敝人在打聽之下得知那個案件是不可二度發包的,因此對方在發包給我們的這個動作上已經犯法(疑似這樣當初才沒簽約),若我們無法討回那筆錢,我們可以用什麼樣的方法舉發業主、讓官方下次在審核此公司的標案時發現他們曾經非法發包?
3. 長輩很擔心走法律途徑不成反被告(why???),依照我們現有的證據,應該絕對不可能被反告誣告吧?
懇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律師你好,問題情況如下 甲乙為兄弟,因繼承共同獲得A建物,甲兄擁有1/4,乙弟擁有3/4,現今乙弟欲將甲兄之1/4買回,代書簽約時表示,合約書上需表明賣價金額流向,甲兄配偶希望將買賣所得轉入甲兄之女(9歲)戶頭,甲兄希望將買賣所得匯入自已戶頭,沒有結論下簽約失敗。 現況甲兄擁有1/4之土地權狀被甲兄配偶掌握,表示不將買賣所得轉入甲兄之女(9歲)戶頭,便不交出土地權狀,並表示假設甲兄公告貴遺失,她會於30日內去戶政出示土地權狀,取消公告,甲兄也表示若不轉入他個人戶頭他也不願意簽章。 甲兄因生病故無法工作無收入,甲之配偶不願意負擔甲兄任何支出,已在外租屋與女兒自住,本與配偶一同住的甲兄,因此買賣意見不合吵架故之搬回與乙弟同住,並向乙弟借15萬元負擔醫療費用,並簽下本票已示負責。 甲兄提出願對其配偶提出侵占或權狀申告無效,先過戶房屋,但希望乙弟可以付其價金給甲兄,並讓甲繼續同住否則就不作為。 1. 乙弟若想買回那1/4持分也不想與甲繼續同住請問可以怎麼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