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成年子女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無庸特別擬定之,與其簽協議書,您應蒐集配偶外遇之證據,應較為重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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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小孩出生,可先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再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即使無法爭取監護權,亦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探視權,探視子女為生父或生母之權利,對方無法剝奪之,若欲爭取監護權,尚須提出您較適任監護權之證據及對方不適任監護權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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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小孩出生,可先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再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即使無法爭取監護權,亦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探視權,探視子女為生父或生母之權利,對方無法剝奪之,若欲爭取監護權,尚須提出您較適任監護權之證據及對方不適任監護權之證據,對方若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您就必須提出更充分之證據,才有機會可爭取單獨監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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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當初有對 甲男女(夫妻) 來跟我爺爺借錢,用本票簽了400萬元,但是本票上面只有簽甲女的名子,還了幾個月約5-10萬元不等,之後甲女稱說她當初借的錢是幫甲男還債,如今甲男女已經離婚且甲女的名下也都沒有任何財產(懷疑是脫產在離婚的行為)。
爺爺過世後我們找來甲女重簽本票以及借據350萬元,目前我們有甲女的本票,本票上有甲女的名子及手印還有一張甲女寫的借據,借據上也說每個月會還5000元,不過現在分為4個禮拜,1個禮拜都還那種200.500.600.1000元的金額,有時候就推說沒錢夠支付。
但是甲女從還沒跟我們家借錢的時候到現在一直都在甲男的早餐店工作工作之久生意極好!!而甲男也一直都在早餐店工作,也就是說甲男甲女從沒離婚到離婚後都還是一起在工作!!可是甲女卻都推說他們已經離婚了而且是給甲男請來工作的,所以所賺的錢都是甲男的,而甲女不知道有沒有薪資袋,就算有也不會跟我們說或者說沒有。
像這個問題我該如何處理? 就算在找來甲女重簽本票以及借據,她這樣還到她過往的時候也還不出50萬來.而且本票的有效年限是否是15年?? 想請問律師大大這種問題有什麼有效的方法可以解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自願離職,則無法申請失業津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職業家管,前陣子因為想做點投資跟網路行銷,所以想借些錢用用,因為曾未有信用卡上的交易,認為直接跟銀行借錢應該都不會過,因而在網路上找到彰化某間代辦公司,我對貸款都不懂,向對方表明名下有房子但不想辦房貸,能有其他方式嗎?對方說可以辦"企業貸款",然後就跟我說明貸幾年一個月要付多少之類的...我也覺得OK同意,便和他簽下委任契約!簽完之後問題就來了.....只能說怪我自己太笨了,委任契約一簽完對方就說隔天會向我說明整個的貸款流程,他要我去申請"個人工作室"和"統編"下來給他,讓他可以跑過銀行流程,然後在三個月內再去撤銷個人工作室的申請就OK了,還說我們公司很多人都是這樣申請到錢的,我一聽傻眼,覺得不妥這樣不是對銀行有詐欺的嫌疑嗎??? 以後銀行查到怎樣了,我不是會成為黑名單!! 而且沒有的東西我怎麼生出來! 所以當下便跟他說我不想辦了,我覺得我有被騙的感覺,對方就說要我付違約金12萬因為契約上有寫...最近有寄郵局存證信函...要我自重
問題一: 現在他一直堅持說,當初我都有跟你說清楚,所以我們才簽委任契約(明明就沒有),但也因為當初我信任他所以電話都沒有錄音(如果有錄音 絕對是我的鐵證...),請問在法院上我需要對這部分抗辯嗎? 因為我真的只能同意或者否定他的說法 無法提出證明...
問題二:我是高雄人,因為契約上有約定彰化地方法院,所以如果是支付命令,我可以在高雄地方法院提異議嗎?還是一定要到彰化地方法院?
問題三:我當初也沒有保護自己為自己影印留合約也沒有留下任何證據,自己也覺得要為自己的無知付點責任,如果走到法院,我唯一可以向法官主張的這點有勝算嗎? 以下是我現在擬定要對法官說的話...
[代辦公司對我說的事情某部分我同意某部分我否定,但否定的部分我因為信任他所以電話沒有錄音無法提出證明,所以我不會去針對代辦公司對我說的事情繼續糾結,但對於違約金的部分,代辦公司什麼事情都沒有做的情況下,就要我付12萬我覺得契約上在這點有失公平性,可以請他提出做事證明足以要我支付12萬給他嗎?但因為白紙黑字已簽我覺得我也應該負點責任,所以顧問費我願意給代辦公司,還請法官定奪,謝謝。]
對方現在以"法院見"威脅我要我給他12萬,不然妳就準備收到開庭通知吧,我也回說法院上談,所以想先知道後續處理方法也好應變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加以爭執之,目前對方寄發之存證信函,可無須理會之,若契約約定管轄法院為彰化,對方若提告,您就必須至彰化地院應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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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看精神科醫生,避免讓對方可做文章,若您不願離婚,無離婚事由,可拒絕離婚,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除非對方提出您可接收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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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進這家公司快10年了,之前公司因為經營需求轉換旗下分公司的勞健保沒另立合約.我也沒異議地配合。我原屬內勤行銷企劃類的工作,2年前公司希望我轉業務跑外面我沒答應,半年前公司在我的職務中加入了一部分外勤拜訪的內容我也配合唯不同意任職業務;
現在公司又要將我們部門從分公司轉回母公司,並要求我簽屬一份聘僱合約(達六頁內容),職稱就寫成了”業務客服專員”(但主管告訴我僅為公司管理上的職務分類屬性.並非對外職稱)….重點是我在這六頁落落長的內容看到幾個疑惑點,其中(甲方為公司,乙方為我):
●工作項目:乙方受聘時之職位為 業務客服專員 ,其主要工作內容為協助產品行銷企劃與客戶服務等各項行政作業,以方應接受甲方之指揮監督,在甲方指定之工作場所擔任各項指派工作。甲方得依經營需要,另為適當之派任、兼任或轉調企業體內(含公司法所規定之關係企業)之其他職位。乙方職位之陞降,由甲方考核乙方工作表現決定之。
●工作地點:乙方工作場所上在(1) 甲方營利事業登記地址、(2)甲方關係企業營利事業登記地址、(3)甲方及其關係企業所屬國內外分公司、辦事處、連絡處及其他營業場所、(4)因營業或工作相關之事務需要而臨時派任之處所、(5)其他基於企業經營所必須之地點。甲方得視業務需要調動乙方工作場所,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接受甲方之調動;若乙方不同意配合調動,即應自動辭職,或由甲方予以解雇。但調動地點過遠者,甲方應予必要之協助。
………(中間其他競業或保密條款略)……………………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等。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部餐機培訓或不到新調整岡位工作,連續超過三天或累計超過五天。
3.乙方雖然出勤,但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安排,不承擔正常工作任務,連續超過三天或累計超過五天。
4.乙方從事第二職業,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5.乙方將依每年考核之結果作為甲方續聘或解聘之依據,相關規範將參照組織管理規章而定。
以上是我覺得有疑慮的幾個大項和內容,公司本來要我當天看完簽名回復.我以內容過多需回家檢視而拖延這周末。
請問:
1.簽署了是否後續公司就可以依此做憑據任意調度我職務或無償解雇?
2.我可以如何回應或提議調整內容以保障我的權益?

一、要簽新的聘僱合約,你可以考慮跟原來的契約做比較,通常不一樣的地方才要特別注意。
二、勞資糾紛像你這樣有危機意識的勞工是比較少見的,這樣很好,寧可事先問律師也不要事情發生之後再問律師。
三、後續如果有什麼事要記得留證據,常見勞資糾紛勞方站在劣勢是因為勞方沒有辦法舉證證明資方有錯,反而是資方一方面在契約動手腳,一方面在事實及證據上動手腳形塑勞方有錯的證據,然後再拿這些證據來欺壓勞方。
四、所以重點是在於證據的搜集。
五、有空可以查一些判決來參考一下。先研究、再搜證(這樣搜證才有方向)、再處理。
六、補充:再來是先不要太快跟資方翻臉,這個很重要,你一翻臉就算你不告對方可能對方就先告你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今年5月初,阿姨告知我有信用卡刷3C產品賺差價的賺錢方式,然後刷多少公司會在幾天後把帳款結清,當時我不懂就信他了,他拿了我7張卡去刷,然後還叫我寫了一張我信用卡的基本資料給他,說怕刷卡的時候銀行打電話來照會,於是我就用白紙寫了基本資料給他,一開始的時候我也接過2.3通銀行照會電話也都確認無誤,再這當中我的確也有拿到一些差價,大約11萬多,有些匯款有些現金,但到了5月中旬我一直追問她有沒有繳清,他總是有很多的藉口跟理由拖延沒去繳,後來因為他一直沒繳清又一直說謊,到6月我受不了我說我要停止並且不可以再刷我的信用卡要求他把卡片全部還我並清償所有欠款,他答應並且說那幾天工作有空檔就跟我碰面還我卡,結果不但沒有跟我碰面還我還瞞著我偷偷繼續刷我的卡被我發現,然後我又問他什麼時候要繳清什麼時候把卡還給我,也是一直拖延不還我卡片,一直拖到10月中才還我並且拿支票給我說處理欠款,連繳錢也是跟我說有去繳最低應繳金額不會造成信用不良,因為他用ATM繳錢,事後有拍收據傳給我,但當時收據我沒有查證也沒有仔細看,他甚至還自己打到各家銀行去更改我的聯絡電話,所以我一直到9月才知道我在銀行欠下了很多錢並且都沒有繳費連最低應繳都沒有,因為在他更改我的聯絡電話後銀行催帳都是直接打給他,我根本完全不知情有欠費,是有一家銀行可能連絡不上他打電話到我公司我才知道這一切,我就回去看他傳給我的收據,結果收據都是重複的不然就是很久之前的日期,一直拖到現在而且超額欠款已經造成我信用不良了而且聯徵紀錄上也有瑕疵,目前為止銀行的欠債還有80幾萬,然後我手頭上有4張他給的支票,結果每張票存進去銀行都是拒往的芭樂票,2張面額較大的票是他說要處理這些帳款的錢(分別是100萬跟102萬),1張是他跟我媽媽說有急用,用票換現金的8萬多,1張是他說要幫忙分擔家裡經濟狀況的票40萬,全都跳票,然後這幾天要叫他簽本票跟借據,但如果時間到他依然沒辦法清償這些帳務,我能否對他提告?要提告什麼?他在短短的1.2個禮拜就把我7張卡全部刷爆,總金額達到100多萬,一直到6月我說停止後,她有去繳一點點的欠款,卡又有額度以後他卻又偷偷去刷我的卡,我甚至一開始調閱過刷卡明細(5月的時候調閱的),有通訊行,有百貨公司,還有什麼精品店的刷卡項目,所以他說的刷3C產品賺差價也不知道真的,因為周遭朋友知道我的情況後都說我的卡被阿姨拿去刷卡換現金,拿去洗錢了,而且又讓我覺得他是事之前就在計劃要怎麼騙我的卡拿去洗錢,因為在信用卡事件的前幾天她說工作上有急需要我幫她申辦門號,電話都是他在用的通聯記錄都調得出來,接著就發生信用卡事件(因為他在這期間當中打去銀行更改資料所用的電話號碼是我的名字),這樣算是預謀犯案嗎??然後說要清償帳款拿了多張空頭支票給我,但發票人不是他本人.然後跟我說好要拿錢給我清償銀行帳款的日期到了又一直變卦,從6月一直到現在都是這樣,日期到了又拿不出錢,這樣能構成詐欺嗎?還有從5月他拿走我的卡到10月還我卡這期間,所有刷卡的簽單我本人沒有簽過任何一張,甚至在哪一家店刷了些什麼我都不知道,都是他偽造我簽名簽的而且在我6月說不要再刷我的卡可是他卻又繼續刷,那這樣是不是還可以多加一條盜刷信用卡?他私自竄改我的資料她瞞著我偷偷打電話謊稱是我本人並且擅自更改我的資料,而且沒有經過我本人同意甚至我本人完全不知情他也沒有告知我,是我後來發現打去銀行把資料全部更改回來,當我發現後他還是多次謊報是我本人打到銀行詢問我的欠款狀況,然後一直騙銀行客服說什麼時候繳錢,結果時間到了也沒有繳錢,我有打電話到銀行查證過,所有他更改資料的紀錄與日期還有謊報是我本人的錄音檔都還有保留,我跟我阿姨之間的聯繫方式大多都是使用LINE傳訊息,我是6月跟阿姨說不要再繼續刷我的信用卡並且請他把卡片還給我,但我的手機在9月中旬故障送修,所以LINE的對話紀錄只有從9/26號以後到現在的(我是9月初就發現他帳款都沒繳)那這樣我還能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我6月就叫阿姨不能在刷我的信用卡?以上述這些狀況,我如果提告我會有事嗎??如果可以告他,那銀行的所有欠債會轉到他身上嗎??還是一樣欠債的是我呢?勝訴的機率大嗎?如果我提告,我該準備些什麼證據??銀行的錄音檔我詢問過銀行客服,錄音黨部分要由法院那邊發公文他們才能提供,那我還需要蒐集什麼相關證據?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證據蒐集整理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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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之證據,若無任何證據,即使提起訴訟,只要對方不同意離婚,可能也只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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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初,阿姨告知我可以刷3C產品賺差價的賺錢方式,然後刷多少公司會在幾天後把帳款結清,當時我不懂就信他了,他拿了我7張卡去刷,然後還叫我寫了一張我信用卡的基本資料給他說怕刷卡的時候銀行打電話來照會,於是我就用白紙寫了基本資料給他,一開始的時候我也接過2.3通銀行照會電話也都確認無誤,在這當中我的確也有拿到一些差價,大約11萬多,有些匯款有些現金,但5月中旬我一直追問她有沒有繳清,他總是有很多的藉口跟理由拖延沒去繳,後來一直到6月我受不了我說我要停止,要求他把卡片全部還我而且不能再繼續刷,他就說這幾天工作有空檔就跟我碰面還我卡,結果不但沒有還我還瞞著我偷偷刷被我發現,然後我又問他什麼時候要繳清什麼時候把卡還給我,也是一直拖延不還我卡片,連繳錢也是跟我說有去繳最低應繳金額,因為他用ATM繳錢,事後拍收據傳給我,但當時收據我沒有查證也沒有仔細看,他甚至還自己打到各家銀行去更改我的聯絡電話,所以我一直到9月才知道我在銀行欠下了很多錢而且都沒有繳,因為在他更改我的聯絡電話後銀行催帳都是直接打給他,我根本完全不知情有欠費,是有一家銀行可能連絡不上他打電話到我公司我才知道這一切,我就回去看他傳給我的收據,結果都是重複的不然就是很久之前的日期,一直到現在我已經信用不良了,目前為止銀行的欠債還有80幾萬,
然後我手頭上有4張他給我的支票,結果每張票存進去銀行都是拒往的芭樂票,這些票是他說要處理這些帳款的錢,
然後這幾天有叫他簽本票跟借據,但如果時間到他依然沒辦法清償這些帳務,我能否對他提告偽造文書跟預謀犯案還有竄改資料嗎?
偽造文書是他當時刷卡的簽單我本人沒有簽過任何一張,而且在我6月說不要再刷我的卡可是他卻又繼續刷,那這樣是不是還可以多加一條盜刷信用卡?
預謀犯案是在信用卡事件的前幾天她說工作上有急需要我幫她申辦門號,電話都是他在用的通聯記錄都調得出來,接著就發生信用卡事件(因為他在這期間當中打去銀行更改資料所用的電話號碼是我的名字),
竄改資料,她瞞著我偷偷打電話謊稱是我本人並且擅自更改我的資料,而且沒有經過我本人同意,我有打電話到銀行查證過,所有的錄音檔跟紀錄銀行都還有保留
如果可以告他,那銀行的所有欠債會轉到他身上嗎??還是一樣欠債的是我呢?
以上述這些狀況,我如果提告我會有事嗎??勝訴的機率大嗎?欠債的人最後會在阿姨那還是我身上?
我現在該怎麼辦??還是我能採取甚麼方法


你好,我重新敘述了我的事情,我補上了一些細節與疑問,
今年5月初,阿姨告知我有信用卡刷3C產品賺差價的賺錢方式,
然後刷多少公司會在幾天後把帳款結清,當時我不懂就信他了,
他拿了我7張卡去刷,然後還叫我寫了一張我信用卡的基本資料給他,
說怕刷卡的時候銀行打電話來照會,於是我就用白紙寫了基本資料給他,
一開始的時候我也接過2.3通銀行照會電話也都確認無誤,
再這當中我的確也有拿到一些差價,大約11萬多,有些匯款有些現金,
但到了5月中旬我一直追問她有沒有繳清,他總是有很多的藉口跟理由拖延沒去繳,
後來因為他一直沒繳清又一直說謊,到6月我受不了我說我要停止並且不可以再刷我的信用卡,
要求他把卡片全部還我並清償所有欠款,他答應並且說那幾天工作有空檔就跟我碰面還我卡,
結果不但沒有跟我碰面還我還瞞著我偷偷繼續刷我的卡被我發現,
然後我又問他什麼時候要繳清什麼時候把卡還給我,也是一直拖延不還我卡片,一直拖到10月中才還我並且拿支票給我說處理欠款,
連繳錢也是跟我說有去繳最低應繳金額不會造成信用不良,因為他用ATM繳錢,事後有拍收據傳給我,
但當時收據我沒有查證也沒有仔細看,他甚至還自己打到各家銀行去更改我的聯絡電話,
所以我一直到9月才知道我在銀行欠下了很多錢並且都沒有繳費連最低應繳都沒有,
因為在他更改我的聯絡電話後銀行催帳都是直接打給他,我根本完全不知情有欠費,
是有一家銀行可能連絡不上他打電話到我公司我才知道這一切,我就回去看他傳給我的收據,
結果收據都是重複的不然就是很久之前的日期,一直拖到現在而且超額欠款已經造成我信用不良了而且聯徵紀錄上也有瑕疵,
目前為止銀行的欠債還有80幾萬,
然後我手頭上有4張他給的支票,結果每張票存進去銀行都是拒往的芭樂票,
2張面額較大的票是他說要處理這些帳款的錢(分別是100萬跟102萬),
1張是他跟我媽媽說有急用,用票換現金的8萬多,
1張是他說要幫忙分擔家裡經濟狀況的票40萬,全都跳票,
然後這幾天要叫他簽本票跟借據,但如果時間到他依然沒辦法清償這些帳務,
我能否對他提告?要提告什麼?
他在短短的1.2個禮拜就把我7張卡全部刷爆,
總金額達到100多萬,
一直到6月我說停止後,她有去繳一點點的欠款,卡又有額度以後他卻又偷偷去刷我的卡,
我甚至一開始調閱過刷卡明細(5月的時候調閱的),
有通訊行,有百貨公司,還有什麼精品店的刷卡項目,
所以他說的刷3C產品賺差價也不知道真的,
因為周遭朋友知道我的情況後都說我的卡被阿姨拿去刷卡換現金,拿去洗錢了,
而且又讓我覺得他是事之前就在計劃要怎麼騙我的卡拿去洗錢,
因為在信用卡事件的前幾天她說工作上有急需要我幫她申辦門號,
電話都是他在用的通聯記錄都調得出來,接著就發生信用卡事件
(因為他在這期間當中打去銀行更改資料所用的電話號碼是我的名字),
這樣算是預謀犯案嗎??
然後說要清償帳款拿了多張空頭支票給我,
但發票人不是他本人.然後跟我說好要拿錢給我清償銀行帳款的日期到了又一直變卦,
從6月一直到現在都是這樣,日期到了又拿不出錢,這樣能構成詐欺嗎?
還有從5月他拿走我的卡到10月還我卡這期間,所有刷卡的簽單我本人沒有簽過任何一張,甚至在哪一家店刷了些什麼我都不知道,都是他偽造我簽名簽的!
而且在我6月說不要再刷我的卡可是他卻又繼續刷,那這樣是不是還可以多加一條盜刷信用卡?
他私自竄改我的資料她瞞著我偷偷打電話謊稱是我本人並且擅自更改我的資料,
而且沒有經過我本人同意甚至我本人完全不知情他也沒有告知我,
是我後來發現打去銀行把資料全部更改回來,當我發現後他還是多次謊報是我本人打到銀行詢問我的欠款狀況,然後一直騙銀行客服說什麼時候繳錢,結果時間到了也沒有繳錢,銀行的帳務中心專員有告知我,我這樣一直延期加上說好的日期又沒繳錢,這樣對我很不好,(我那時有告知這位專員之前打電話進去的是我阿姨不是我)
所有他更改資料的紀錄與日期還有謊報是我本人的錄音檔都還有保留,
我跟我阿姨之間的聯繫方式大多都是使用LINE傳訊息,
我是6月跟阿姨說不要再繼續刷我的信用卡並且請他把卡片還給我,
但我的手機在9月中旬故障送修,所以LINE的對話紀錄只有從9/26號以後到現在的
(我是9月初就發現他帳款都沒繳),
那這樣我還能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我6月就叫阿姨不能在刷我的信用卡?
以上述這些狀況,我如果提告我會有事嗎??
如果可以告他,那銀行的所有欠債會轉到他身上嗎??還是一樣欠債的是我呢?
勝訴的機率大嗎?
如果我提告,我該準備些什麼證據??
銀行的錄音檔我詢問過銀行客服,
錄音黨部分要由法院那邊發公文他們才能提供,那我還需要蒐集什麼相關證據?
麻煩了,這件事真的讓我困擾很久....


急!!請問有律師可代為解答?
本人在9/22傍晚被警方查獲毒品(初犯) 在警局驗尿呈現陽性 但為了不想在警局過夜
有提出家庭因素 警方在做完筆錄當晚 移送地檢地檢後 檢察官訊問後勒令限制住居
本以為會開庭後才會收到判決 於是就疏忽向檢察官提起緩起訴在外戒治申請
但在12/1號法院寄來通知才驚覺被檢察官申請勒戒裁定
所以想請問有無律師可幫解答問題 是否可以在這時間馬上向地檢署
遞狀聲請緩起訴在外戒治...幫幫忙我知道犯錯就需要受罰
但我不想因為自己的錯造成家人跟我受罪 所以是否用以下的情況跟檢察官求情
1.因本人母親早逝 家中只有兄長以及父親三人共同生活
但兄長及父親都因感染糖尿病後 父親在今年中因病截肢 無工作謀生能力
行動也不便
兄長長年住在外地 也因糖尿病引發其他症狀而與父親一樣行動不方便
雖有在工作謀生 但已是只能自給自足 無法有多餘的時間照料
所以家中只剩下我與父親同住 家中生活與經濟重擔是我扛下
而本人是HIV患者 有在服藥控制 而我因負債而努力工作再償還債務
跟維持家庭開銷
如果被執行勒戒進勒戒所 可能會因這樣造成許多問題
(40天父親無人照料 兄長勢必得回家照顧 但二位都行動不便
而兄長工作不保 而我在清償的貸款也會因進勒戒造成許多問題
而工作上公司也無法同意 造成沒有經濟來源而產生更大的問題
而家中現有狀況並不符合低收入戶補助(因為有土地)
今天本來有去法院諮詢打算寫抗告狀 但被諮詢人員打回票
並說叫我等執行勒戒通知單到時再向書記官詢問 但想想到那時候應該會來不及
所以想請問律師 是否有辦法在裁定書到執行通知 做任何補救?
我不是想要逃避我的錯誤行為 而是想請求是否能讓我在兼顧家庭以及工作
中去負責自己錯誤的行為而不是逃避責任
希望有律師可以幫我解答..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前,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目前若您收到裁定,僅能於五日內抗告,拖時間,能取得戒癮治療之機會,已微乎其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小妹我在網路上偶然發現這個網站,且提供法律免費諮詢...
煩請各位律師們不吝於幫小妹我回答,謝謝!(文章有點冗長,請多包含)
車禍發生至今已經快一年半,我方為綠燈右轉,對方為直行車,雖說他有路權,但在看不到對方的狀態下(確認無車才轉彎,僅2~3秒即發生擦撞),我方汽車被撞到副駕使座靠近車燈的地方並凹陷,對方的機車則為左側擦撞,人被撞倒地在斑馬線中間處,機車則飛到對向...交通隊來現場勘驗,完全沒發現剎車痕(我方停紅燈綠燈剛起步,車速僅20~30,撞到即剎車,無痕跡應為正常),但對方也應要有剎車痕才對,除非對方根本沒煞車?然而對方當警察的爸爸??又恰巧為該事故地點分局,至分局調閱路口監視器,都剛好那天壞掉,實在很難不懷疑他有想掩飾之嫌...鑑定出來的結果,更是令人錯愕!我方竟然全責。
車禍應為兩方責任,那我方是否也可提出質疑對方並無注意前方車輛狀況且無保持安全距離?先是開了兩次調解,都因金額過大而作罷(180幾萬,光精神賠償就120萬,我方還有兩名子女&父母要養,實在無法負擔),於是對方提告我方過失傷害罪(對方脊椎有受傷開刀),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我方,刑事庭原本已一審判決,處3個月有期徒刑,但我方不服決定上訴,上訴後已陸續開了兩次庭,我方有提供行車紀錄器和路口監視器,證明對方有超速之嫌,和擷取對方FB上車禍後僅1個多月即能出去遊玩及陸續坐飛機出國&坐船等等,證明並無對方口中傷勢如此嚴重!
綜合以上,小妹我想請問的是,?刑事訴訟算判決了嗎?還是要等上訴判決下來才算結束?民事庭將於本月底開庭,在這之中如果和解,還須繳納刑事判決-有期徒刑的易科罰金嗎?目前對方有委託律師打官司並擬訂民事準備狀,扣除已理賠金額90000元,金額減縮為142萬(含醫療費10萬、就醫交通費16000元、看護費21萬→由女友照料、工作損失43萬、車輛維修費為16萬、精神賠償費減為60萬)...試問律師們,該金額合理嗎?
還有準備狀上有寫到訴訟費用由我方負擔及原告願擔保請准為假執行之宣告,請問律師們,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我方真的很有誠意想跟對方和解,但對方拿出的證明僅有休養3個月,我方保險最多可以理賠5~60萬左右,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對方還是覺得我方無誠意,並獅子大開口!
再麻煩律師們幫忙解答,如有疑問再告知小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並一份正本給法院,一份繕本給對方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想請問這樣算不算毀謗,104/11/4到大直樂群二路的一個社區報到,在這個社區的財務委員一直想要爭取台北市104年度社區省電照明補助計劃,這當中財務委員找她們家配合的廠商廣鈦科技公司業務蕭先生,進行報價,共有4次報價11/4.11/12.11/19兩次,其中11/19兩次的報價金額完全不同,一次是2萬4千多,一次是3萬元,為什麼今額會差異快六千元,因為台北市政府申請補助需要一比一,就是台北市政府補助三萬元,社區必須自費三萬元共計六萬元,因為11/19廣鈦報價2萬4千多,我問廣鈦蕭先生這樣沒有三萬元有沒有關係,廣鈦蕭先生說就把金額提高這樣就可以補助三萬元,所以11/19第二次報價所有金額提高至3萬,收到11/19第二次報價我自己就製作了一張表格自費跟補助報價單供委員們參考,當財務委員收到報價單跟補助申請資料,就發現金額怎麼被提高很多,就打電話給廣鈦公司問怎麼金額提高這麼多,廣鈦也沒查清楚就直接跟財務委員說,是我要求提高金額,此時財務委員聽到立即跟我公司的主管說我收回扣,要求主管解釋。還說怎麼會派我這種會收回扣的幹部來社區。11/30公司主管帶新任總幹事到社區來解釋並更換總幹事,在會議中財務委員一直說我有拿回扣要求我們公司下午立即交接給新公司,導致我沒工作被公司資遣,現在在家等非自願離職單,請問我可以告這社區財務委員毀謗嗎?如果要提出告訴律師費多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有簽收,但有無通知您本人是關鍵,到檢察官那裡時,您可以請求傳喚相關人員出庭作證,證明他們確實未通知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昨天一位親戚和員工被通知資遣但兩位都是舊制的退休制度,一位明年滿五十五歲另一名兩年後滿五十五歲(之前因工作腰傷,還在治療中)
我們強烈懷疑公司為了不給退休金,而非法資遣
兩位的其中一位不懂資遣,已經簽名但發現公司勾選的條款不對,
是用第十四款第一條第五項,但非勞工主動申請要資遣
今天有去勞工局詢問勞工局的員工說,
他們這樣是合法資遣我們可能只能用職業傷害這條,希望恢復雇傭關係
目前我們採取的方式,是先寄存證信函,確立雇傭關係的存在並申請勞資調解申訴,但不清楚請問寄出存證信函期間是否要主動回去上班或是請假呢?但請假公司可能不準假請問我們還有什麼樣的方法爭取我們的權利呢?
另外是否可以由兩個人一起提出勞資調解申訴呢?
謝謝






上個月的24號找到中平店家樂福的賣童裝是家樂福叫貨來賣的她只測試一個月賣不賣的好,之後我問休假的事非食品處長說要等業務來都沒看到業務是由處長來問我休假,到了5號沒領錢我問處長薪水什麼時候領他去問廠商隔天說15號領錢薪水到了下個月15是假日所以延到16號可是到16還是沒有領到?上個月的薪水我在去問他又說他要去問廠商之後跟我說要我做到20號禮拜五20號那天把打卡的卡片給他他傳給廠商下個禮拜一匯給我因為發生一件事我必須到彰化結果24號禮拜一根本沒有啊我隔天問處長他說沒那麼快那時我在彰化我請會計跟處長說我說有急用叫廠商這個月底前給我我去上班在問他他說他有跟廠商說了可是現在30號都月底了還是沒有,我已經說了好幾次了覺得他一點都不主動幫我連休假薪水都是我自己去問他他在去問廠商不知道到底在拖什麼現在該怎麼處理??要去勞工局嗎?可是我現在在家樂福做是這樣會不會影響工作我真的需要薪水啊要活不下去了身上又沒錢生活又要繳房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無人照顧小孩,可先將小孩接過來由您照顧,除非未成年子女之生父及生母均不適合行使監護權,才有可能將監護權由與未成年子女同住之祖父母或其他親屬行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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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錄音後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並聲請保護令,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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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B女有A男違反意願之證據,如line通訊軟體聊天紀錄,可對A男提出刑事妨害性自主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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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煮飯那天的情形當然是違法,根據刑法第221條第1項:"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便是男女朋友,當下一方並未同意進行性行為,而他方人強行發生關係,即該當本罪,故可對該行為人提起強制性交之告訴,只是可能需要搜集對話紀錄等證據,否則在舉證上會有困難。
2、出國的情形則有刑法第225條趁機性交罪之可能:"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害人在精神不佳而無法抗拒之情形下而為性交,亦得就此提告。
3、綜上,建議被害人得向警局或地檢署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據予檢方調查,如本案起訴,亦得向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


我有一位忘年之交,他曾經因為在酒店工作而接觸毒品,後來在今年10月底因持有二級5.5g(用來自我了斷)以及吸食二,三級而被移送地檢,後來以兩萬交保金交保,目前等候傳票,因為警方對他之遭遇感到同情以及家人朋友之勸導幫助,使他重新燃起人生希望,但是這幾日又有之前酒店認識之朋友,因為債務糾紛而到中山分局指控他販賣毒品,警方目前謹已致電通知到案說明,我逼問過我朋友,他說他三四個月之前確實有販賣過一兩次,但現在的他不僅改過向善更完全杜絕這些東西至今已經一個月了,並且更是積極試圖擺脫憂鬱症以及找正當工作,我想試問。
1.他是否要到案說明,如果必要能說些什麼自保?
2.他這樣的狀況是否會跟之前的持有以及吸食案卡在一起?(因未開庭)
3.他現在能做些什麼?
P s警方致電時僅說懷疑他已09××××××××之電話進行販賣,但他已經為了擺脫以前惡習已換了新的號碼。希望有人真的可以幫幫他,否則他將再度陷入地獄,或是自我了斷,我真的希望各位能幫幫他。



一、LINE的部分可以關靜音…我關靜音之後很少在半夜聽到LINE了…還有就是我的電話半夜是關機的…就是APP沒有關靜音要在半夜吵到我也是不太可能的…
二、LINE的話只有在群組去散布毀損名譽之事才有加重誹謗成立的可能。
三、我幫你查一個判決摘要給你看:
「而僅屬
私德之事項,竟基於將足以毀損他人事項散布於眾之意圖與
公然侮辱之犯意,於民國104 年4 月4 日晚間10時30分至11
時8 分許,在其位在新北市○○區○○路0 段00號7 樓住處
內,以手機上網登入上開自救會所成立之LINE通訊軟體、共
有168 位成員得共見共聞之群組內,公然以「惡劣至極」、
「忝不知恥」等語侮辱許○○,並傳述許○○「不愧是從眼
整到胸、腿的人」、「全身都是假的」等涉於私德而與公共
利益無關之事項」。判決主文「○○○散布文字誹謗,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
仟元折算壹日」。
四、還是要看具體證據才能判斷成立空間。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一.要搜集奶奶適合監護的證據。
二、要搜集生母不適合監護的證據。
三、未成年子女的監護的標準是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保護,如果兩邊可以談的話要儘量的談。畢竟奶奶應該是有年紀了,也不可能一輩子都是奶奶照顧呀…
四、隔代教養在爭監護權的時候會被拿出來討論,例如曾有一個判決社工建議記載「原告基本親職能力應為具備,且有基本照顧、親職概念,然原告因工作時間與丁○○、戊○○作息錯開,其生活照顧及親情陪伴多委由案家人,故提醒原告應多與其女友討論如何分工強化其父母職角色,避免隔代教養及親情漸疏離之擔憂)。這個部分如果奶奶這邊有其他的成年人願意協助的話應該會有加分的效果。
五、如果奶奶是唯一的照顧者,這樣很令人擔心呀。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若過世,監護權可能由生母取得,但您奶奶可提出小孩均由奶奶扶養照顧之證據,生母無給付扶養費之證據及生母可能施用毒品之證據等,以利奶奶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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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房子您為所有權人,其實您可拒絕過戶,即可避免以上所有的問題及稅負,避免過戶後,徒增不必要之爭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只是要借名登記在您弟弟名下,則應白紙黑字寫清楚,否則此種案件舉證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家對面的精神病患每天早上7-8點都會出現在幹譙罵三字經,已經就醫非常多次,我有到派出所報案與縣政府衛生局投訴過,但是似乎都無效,從衛生局聽到一些這位精神病患的基本資料,病患本名:劉武進,獨居,好手好腳,沒有工作,有一兄一姐,國中時(沒有畢業)親眼看到好友出車禍身亡,身心受到重創,直到現在中年,似乎才剛出院回來,對他的觀察紀錄是:早上罵完之後就整天待在家中直到隔天早上再出來罵,就像鬧鐘一樣,還威脅社會福利專線說要自殺,有要打我阿公和露出性器官給他看的行為,還有拒絕就醫的抵抗紀錄,他的家人也有多次報案紀錄,不過卻會正常打招呼看不出有其異常,對於這種該入院與不入院的邊緣地帶,據我所知社會上很多,但是現在發生在我家附近,多次浪費社會資源,派出所都認識這個人,但都無有效解決辦法,都只說不要理他,但是他像顆不定時炸彈,已嚴重打擾到我們的社區安寧,再加上多次的抵抗紀錄,我擔心會對我家人有暴力頃向,這種無法解決的問題,怎麼辦?


我家對面的精神病患每天早上7-8點都會出現在已枯死的芭蕉樹旁幹譙罵三字經,已經就醫非常多次,我有到派出所報案與縣政府衛生局投訴過,但是似乎都無效,從衛生局聽到一些這位精神病患的基本資料,病患本名:劉武進,獨居,"好手好腳",沒有工作,有一兄一姐,國中時(沒有畢業)親眼看到好友出車禍身亡,身心受到重創,直到現在中年,似乎才剛出院回來,對他的觀察紀錄是:早上罵完之後就整天待在家中直到隔天早上再出來罵,就像鬧鐘一樣,還威脅社會福利專線說要自殺,有要打我阿公和露出性器官給他看的行為,還有拒絕就醫的抵抗紀錄,他的家人也有多次報案紀錄,不過卻會正常打招呼看不出有其異常,對於這種該入院與不入院的邊緣地帶,據我所知社會上很多,但是現在發生在我家附近,多次浪費社會資源,派出所都認識這個人,但都無有效解決辦法,都只說不要理他,但是他像顆不定時炸彈,已嚴重打擾到我們的社區安寧,再加上多次的抵抗紀錄,我擔心會對我家人有暴力頃向,這種無法解決的問題,怎麼辦?

文章有點長 拜託耐心人替我解答。
我今年17歲,爸爸在我13歲就因為車禍過世,媽媽也在我13歲時跟另一個男人在一起了
媽媽不負起養我的責任 都叫我跟那個男人拿錢 媽媽把我跟她的戶口都遷到那個男人家了
但因為他有吸毒 所以我沒待在那邊。我租在朋友家
請問:我有辦法讓我媽媽。把我的戶口遷到朋友家嗎?
我知道可以請親友代辦 但是只要碰到一些資料她就都不同意 他都把戶口名簿 戶籍謄本藏著 利用我的身份去辦一些補助跟那個男人過好日子 卻都不負責撫養我
有合理的理由讓他同意我遷戶口嗎?我真的不想繼續跟一個吸毒人有來往
請問:如果我把戶口遷到朋友家了 對我是低收入戶的資格有什麼影響嗎?
我有家庭扶助中心的補助 沒跟媽媽住在一起 遷戶口了還會領的到嗎?
請問:我媽媽都沒有撫養我,我可以讓她不再碰到我所有的資料嗎
例如辦補助 保險 之類的......我不想在讓他跟那個吸毒男利用我的名義去申辦一些補助
請問:我媽現在都不養我,我以後可以不要負責他的任何事嗎

一、是否同一戶的確會影響到低收入戶的認定。
二、你媽很辛苦的,再來是你要尊重媽機的選擇,就算她選的你不喜歡,還是要尊重她,這個是愛情,沒有什麼誰對誰錯的問題。
三、法律上是有規定如果媽媽沒有養你你可以養少一點,嚴重一點才不養她,但是大部分的法官頂多是認定你要養她少一點。你媽有養過你的,最少在你還是小嬰兒的時候…
四、要努力賺錢養媽媽,光是她生下你餵你奶就應該要養了。
五、要努力向上,多賺點錢,媽媽年紀大的時候需要你的照顧,就像你剛出生的時候需要媽媽照顧一樣。
六、你要加油!加油!加油!
七、律師小時候常考倒數第三名,我考了七年倒數第三名,第八年我就翻身了考第一名。人生總有逆境,改變作法,結果就會不同。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