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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果 104-12-05 18:46
最近發現老公瞞著我跟另一個女人出遊,目前證據只能算是證明精神出軌,但有老公承認的錄音,老公請我原諒他這次,我想請問如果我選擇原諒,那我可以請老公跟我一起,訂立一張協議,說明如果以後我們離婚,他無條件放棄小孩監護權歸我嗎?這樣的協議會有效嗎?需要律師陪同訂立嗎? 另外若我不原諒,我的薪資比老公高,工作穩定,上下班時間也穩定,小孩從小就是我跟我媽為主要照顧者,老公工作時間長,上班時間也不定,小孩學校活動也都是我參與,這樣監護權判給我的機率高嗎? 謝謝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5 1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可以簽立協議書,約定倘若離婚之後的財產分配監護權歸屬、探視方式等,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並且擔任見證人才能保障權益。

2、監護權的部分倘若雙方無法協議,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經濟狀況、環境、照料能力、子女互動、子女意願等來酌定監護權,就您所述的狀況,爭取監護權還算有利。

一、主要照顧者會占優勢。

二、要多搜集小孩跟著你對小孩比較好的證據。例如你可以養成小孩寫陽光日記的習慣…就寫一些開心的事。又例如聯絡簿的部分如果都是你在寫可以證明你比較關心小孩;例如多拍一些小孩跟你的家族成員合照的照片等。

三、如果只是精神外遇的話可以考慮原諒。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5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成年子女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無庸特別擬定之,與其簽協議書,您應蒐集配偶外遇證據,應較為重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5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成年子女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無庸特別擬定之,與其簽協議書,您應蒐集配偶外遇證據,應較為重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您可委請律師撰擬及見證協議書,並著手蒐集保存未來可能用到之證據,例如對未成年子女支出費用之收據及相處過程等。

雪果你好,首先要確認的是妳先生是否同意訂定這樣的約定,如果你先生不同意而你仍堅持的話,也可能會加深夫妻嫌隙

縱使現在雙方同意做這樣的約定,但若是之後希望離婚,除非對方願意同意簽署離婚協議書並約定未成年子女的親權行使,否則仍是必須聲請法院酌定子女的親權人,至多是在約定中訂入違約金,並在無法協議離婚時做好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的準備。

以上供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0:50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kao 104-12-05 02:59

本人與女友(已經於今年公開宴客,但暫時未去戶政機關登記)最近為了即將出生的孩子爭吵不休(因女友堅持不願回公婆家住),所以她無預警的搬離目前我們租屋的地方,且揚言孩子要自己照顧,不願我及我的父母探視孩子.
請問我該如何在法律上維護我對孩子的權益,取得即將出生的孩子的監護權,且我希望孩子從父姓. (雖然我還是希望夫妻能住一起,照顧小孩).
我的狀況是有工作收入,且父母健在可幫助我 , 妻子為外籍人士但已取得本國國籍與身分證 , 目前待業, 有些許存款 , 父母親在國外但有一親弟弟在台灣當外勞 , 且妻子之前有一段失敗婚姻 , 有一女歸前夫家屬撫養
請問我在法律上要如何維護我對孩子的權益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5 09: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必須認領或是撫育之後,才有辦法爭取監護權,程序上可以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及酌定監護權

2、倘若對方全部拒絕您對子女的照顧或是認領,則無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5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小孩出生,可先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再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即使無法爭取監護權,亦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探視權,探視子女為生父或生母之權利,對方無法剝奪之,若欲爭取監護權,尚須提出您較適任監護權證據及對方不適任監護權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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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5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小孩出生,可先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再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即使無法爭取監護權,亦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探視權,探視子女為生父或生母之權利,對方無法剝奪之,若欲爭取監護權,尚須提出您較適任監護權證據及對方不適任監護權證據,對方若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您就必須提出更充分之證據,才有機會可爭取單獨監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ao 104-12-05 02:55

本人與女友(已經於今年公開宴客,但暫時未去戶政機關登記)最近為了即將出生的孩子爭吵不休(因女友堅持不願回公婆家住),所以她無預警的搬離目前我們租屋的地方,且揚言孩子要自己照顧,不願我及我的父母探視孩子.
請問我該如何在法律上維護我對孩子的權益,取得即將出生的孩子的監護權,且我希望孩子從父姓. (雖然我還是希望夫妻能住一起,照顧小孩).
我的狀況是有工作收入,且父母健在可幫助我 , 妻子為外籍人士但已取得本國國籍與身分證 , 目前待業, 有些許存款 , 父母親在國外但有一親弟弟在台灣當外勞 , 且妻子之前有一段失敗婚姻 , 有一女歸前夫家屬撫養
請問我在法律上要如何維護我對孩子的權益呢??

小張 104-12-04 21:59

律師您好!

想請問本票算是有法律效力的嗎? 

當初有對  甲男女(夫妻)  來跟我爺爺借錢,用本票簽了400萬元,但是本票上面只有簽甲女的名子,還了幾個月約5-10萬元不等,之後甲女稱說她當初借的錢是幫甲男還債,如今甲男女已經離婚且甲女的名下也都沒有任何財產(懷疑是脫產離婚的行為)。

爺爺過世後我們找來甲女重簽本票以及借據350萬元,目前我們有甲女的本票本票上有甲女的名子及手印還有一張甲女寫的借據借據上也說每個月會還5000元,不過現在分為4個禮拜,1個禮拜都還那種200.500.600.1000元的金額,有時候就推說沒錢夠支付。

但是甲女從還沒跟我們家借錢的時候到現在一直都在甲男的早餐店工作工作之久生意極好!!而甲男也一直都在早餐店工作,也就是說甲男甲女從沒離婚離婚後都還是一起在工作!!可是甲女卻都推說他們已經離婚了而且是給甲男請來工作的,所以所賺的錢都是甲男的,而甲女不知道有沒有薪資袋,就算有也不會跟我們說或者說沒有。

像這個問題我該如何處理?  就算在找來甲女重簽本票以及借據,她這樣還到她過往的時候也還不出50萬來.而且本票的有效年限是否是15年??  想請問律師大大這種問題有什麼有效的方法可以解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甲女名下沒有財產,怎麼簽都是枉然,一點意義都沒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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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甲女名下沒有財產,怎麼簽都是枉然,一點意義都沒有,可嘗試蒐集對方錄音證據,若有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或許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可以主張甲男女都是借款人,請求返還借款金額,避免甲女沒有財產而無法求償,只是證據方面會比較難,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你好:

本票票據時效是3年,消費借貸契約(借款)金錢返還請求權時效為15年。 要證明當初是夫妻一起借款可能會有難度,因為當初簽發本票的人是妻,夫並無任何意思表示,要成立消費借貸契約會有困難。 妻既然陳述當初是幫夫還債,現已經離婚,而夫顯然有財產,可提起代位訴訟代位妻向夫主張返還借款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請求夫返還妻代為還債之數額並由你們代位受領,就可以向夫請求。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6 01:11

 建議先聲請本票裁定,然後拿到裁定後去查甲女名下是否有財產,再決定要不要執行或是對於甲女的丈夫以返還借款為由起訴。本票時效是3年,借款時效是15年。但你要舉證丈夫也是借款人有難度在,除非有證據證明他們是同一夥聯合起來詐欺你們,再以侵權行為法提起訴訟

小姐 104-12-04 19:07

請問今天下午收到人?打來提12/14滿6個月、業績未達考核,希望自提離職;如果不自提離職就會在離職証?上註明未達考核不適?~影響未來找工作?這樣我不就不能申請失業津貼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自願離職,則無法申請失業津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欣庭 104-12-04 17:39

職業家管,前陣子因為想做點投資網路行銷,所以想借些錢用用,因為曾未有信用卡上的交易,認為直接跟銀行借錢應該都不會過,因而在網路上找到彰化某間代辦公司,我對貸款都不懂,向對方表明名下有房子但不想辦房貸,能有其他方式嗎?對方說可以辦"企業貸款",然後就跟我說明貸幾年一個月要付多少之類的...我也覺得OK同意,便和他簽下委任契約!簽完之後問題就來了.....只能說怪我自己太笨了,委任契約一簽完對方就說隔天會向我說明整個的貸款流程,他要我去申請"個人工作室"和"統編"下來給他,讓他可以跑過銀行流程,然後在三個月內再去撤銷個人工作室的申請就OK了,還說我們公司很多人都是這樣申請到錢的,我一聽傻眼,覺得不妥這樣不是對銀行詐欺的嫌疑嗎??? 以後銀行查到怎樣了,我不是會成為黑名單!! 而且沒有的東西我怎麼生出來! 所以當下便跟他說我不想辦了,我覺得我有被騙的感覺,對方就說要我付違約金12萬因為契約上有寫...最近有寄郵局存證信函...要我自重

問題一: 現在他一直堅持說,當初我都有跟你說清楚,所以我們才簽委任契約(明明就沒有),但也因為當初我信任他所以電話都沒有錄音(如果有錄音 絕對是我的鐵證...),請問在法院上我需要對這部分抗辯嗎? 因為我真的只能同意或者否定他的說法 無法提出證明...

問題二:我是高雄人,因為契約上有約定彰化地方法院,所以如果是支付命令,我可以在高雄地方法院提異議嗎?還是一定要到彰化地方法院?

問題三:我當初也沒有保護自己為自己影印留合約也沒有留下任何證據,自己也覺得要為自己的無知付點責任,如果走到法院,我唯一可以向法官主張的這點有勝算嗎?  以下是我現在擬定要對法官說的話...
[代辦公司對我說的事情某部分我同意某部分我否定,但否定的部分我因為信任他所以電話沒有錄音無法提出證明,所以我不會去針對代辦公司對我說的事情繼續糾結,但對於違約金的部分,代辦公司什麼事情都沒有做的情況下,就要我付12萬我覺得契約上在這點有失公平性,可以請他提出做事證明足以要我支付12萬給他嗎?但因為白紙黑字已簽我覺得我也應該負點責任,所以顧問費我願意給代辦公司,還請法官定奪,謝謝。]

對方現在以"法院見"威脅我要我給他12萬,不然妳就準備收到開庭通知吧,我也回說法院上談,所以想先知道後續處理方法也好應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4 2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目前手頭上有無契約?詳細的權利義務還是要回歸契約約定,倘若沒有可以請對方提供。

2、建議應該直接以存證信函要求解約,越快越好。

3、仍然屬於消費糾紛,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倘若對方提起訴訟,屆時再依據對方起訴的程序來提出答辯。

4、管轄約款的部分可以主張是定型化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加以爭執之,目前對方寄發之存證信函,可無須理會之,若契約約定管轄法院為彰化,對方若提告,您就必須至彰化地院應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加以爭執之,目前對方寄發之存證信函,可無須理會之,若契約約定管轄法院為彰化,對方若提告,您就必須至彰化地院應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葵 104-12-04 17:25
你們好,我想諮詢一下內容是否構成惡意遺棄他方,若是上法院勝訴後可否申請賠償? 事情發生於今年初二月份,因為生小孩壓力太大夫妻吵架,老公叫我回娘家住ㄧ陣子,他說叫我心情平靜後會接我回去,但過十幾天遲遲未接我回去,我主動找他好幾次說要回家,他不肯ㄧ直提出條件要我答應才肯回去,我都答應了,他最後卻說無法面對我而不肯和我同居ㄧ直要離婚,之後老公同事來找我,告知我老公有小三(這段話我有錄音),我承受不住打擊在4/10自殺,住院期間老公有照顧我,並且幫我轉入健保在他公司,出院時老公諮詢我在何處休養,因為公婆身體欠佳,我告知他先回娘家休養,到時候在接我回家,結果出院後老公從未來探視,也從未打電話關心我,只用line傳訊給我,終於有一次他要來探視,理由卻是要來談離婚,後來我不肯,他才唯一來探視我一次,理由最後是公婆要來看我!我休養兩三個月比較好後,我一直提要回去住,丈夫不肯,無奈我只有回去探視公婆,到九月底公婆最後被我丈夫洗腦也勸我離婚,我被逼迫下連回去看公婆都不敢!夫家一直找我談離婚,我請丈夫來娘家和娘家爸媽溝通,但他卻不敢來一直找我私下談,於是10/19日我們相約見面,見面時為了保留我權益,我變錄音存檔,我告知他我並不想離婚請他接我回家住,他回答一樣的話不肯同居,堅持離婚,請問我此錄音檔是否可當惡意遺棄證據?當下談不攏時,他告訴我那我們只好法院見,我告知他我並未觸犯訴請離婚條例,若要以未履行同居義務,我會告知法院並非我不願意同居,而是先生不肯!於是他無話可說! 隔天公公打給我,我沒接到,當我看見時,有一通語音訊息,我聽取後,原來公公忘了掛掉,他跟別人對話說:不然先把我接回去住,再勸我離婚!聽到後我真的不敢接公公電話,我一直在等先生自己來接我回家! 但今天因為健保卡遺失,我去補辦才知道先生在十月初把我從公司退保了,他明知道夫妻必須一起投保,除非我有工作勞保才可分開投保,他卻未告知我情況下轉出,害我成?健保局棄嬰,後來我一直諮詢健保局如何才能在投保,他們說除非特殊理由比如分居或在協商離婚,因為我要看醫生,我只好以特殊件送健保局! 直到今天真的已經很心寒了,請問這樣我是否可以去控告他惡意遺棄嗎?我有他親口說不肯同居錄音檔,也有健保轉出證明,只是因為太衝動自殺沒來得及蒐集出軌證據! 判賠離婚後是否可要求賠償或精神賠償,在月初事發後,因婚姻問題精神出現嚴重憂鬱症,有看診記錄,直到這三四個月才沒看診,因為不想靠藥物控制,心情太差時才會去買鎮定劑吃,最近情緒越來越差了,我是否該去看精神醫生,以利到時候的精神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4 17: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履行同居義務,但是不會構成所謂的遺棄罪,或是侵權行為。

2、倘若有對方外遇的事證,可以提起通姦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

3、當然要去看醫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看精神科醫生,避免讓對方可做文章,若您不願離婚,無離婚事由,可拒絕離婚,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除非對方提出您可接收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看精神科醫生,避免讓對方可做文章,若您不願離婚,無離婚事由,可拒絕離婚,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除非對方提出您可接收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神神 104-12-04 14:04

律師您好:

進入公司已有一年左右.因為公司最近有會危害人體輻射高劑量的機器要修理(1)且又想把我們分配輪班(2).主管要求我新進人員要加簽約以下事項:

 

1.願意接受部門在 CT/MR/XR/NM/Cyclotron/US/LCSCT/MR/XR/NM/Cyclotron等公司銷售的 儀器的訓練安排和從 事維修保養工作
2當市場或客戶有需求時同意配合部門作工作時間上之調整

問題1這契約是有效力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4 17: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及工作內容、時間的變更,我方可以拒絕簽立,公司不得因此扣薪或是調職或是解雇,否則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2、反之,倘若我方簽立了,就必須受到拘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my 104-12-04 11:50

我進這家公司快10年了,之前公司因為經營需求轉換旗下分公司的勞健保沒另立合約.我也沒異議地配合。我原屬內勤行銷企劃類的工作,2年前公司希望我轉業務跑外面我沒答應,半年前公司在我的職務中加入了一部分外勤拜訪的內容我也配合唯不同意任職業務
現在公司又要將我們部門從分公司轉回母公司,並要求我簽屬一份聘僱合約(達六頁內容),職稱就寫成了”業務客服專員”(但主管告訴我僅為公司管理上的職務分類屬性.並非對外職稱)….重點是我在這六頁落落長的內容看到幾個疑惑點,其中(甲方為公司,乙方為我):

工作項目:乙方受聘時之職位為 業務客服專員 ,其主要工作內容為協助產品行銷企劃與客戶服務等各項行政作業,以方應接受甲方之指揮監督,在甲方指定之工作場所擔任各項指派工作。甲方得依經營需要,另為適當之派任、兼任或轉調企業體內(含公司法所規定之關係企業)之其他職位。乙方職位之陞降,由甲方考核乙方工作表現決定之。

工作地點:乙方工作場所上在(1) 甲方營利事業登記地址、(2)甲方關係企業營利事業登記地址、(3)甲方及其關係企業所屬國內外分公司、辦事處、連絡處及其他營業場所、(4)因營業工作相關之事務需要而臨時派任之處所、(5)其他基於企業經營所必須之地點。甲方得視業務需要調動乙方工作場所,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接受甲方之調動;若乙方不同意配合調動,即應自動辭職,或由甲方予以解雇。但調動地點過遠者,甲方應予必要之協助。

………(中間其他競業或保密條款略)……………………

合約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約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等。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部餐機培訓或不到新調整岡位工作,連續超過三天或累計超過五天。

3.乙方雖然出勤,但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安排,不承擔正常工作任務,連續超過三天或累計超過五天。

4.乙方從事第二職業,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5.乙方將依每年考核之結果作為甲方續聘或解聘之依據,相關規範將參照組織管理規章而定。

以上是我覺得有疑慮的幾個大項和內容,公司本來要我當天看完簽名回復.我以內容過多需回家檢視而拖延這周末。

請問:

1.簽署了是否後續公司就可以依此做憑據任意調度我職務或無償解雇?

2.我可以如何回應或提議調整內容以保障我的權益?

 一、要簽新的聘僱合約,你可以考慮跟原來的契約做比較,通常不一樣的地方才要特別注意。

二、勞資糾紛像你這樣有危機意識的勞工是比較少見的,這樣很好,寧可事先問律師也不要事情發生之後再問律師

三、後續如果有什麼事要記得留證據,常見勞資糾紛勞方站在劣勢是因為勞方沒有辦法舉證證明資方有錯,反而是資方一方面在契約動手腳,一方面在事實及證據上動手腳形塑勞方有錯的證據,然後再拿這些證據來欺壓勞方。

四、所以重點是在於證據的搜集。

五、有空可以查一些判決來參考一下。先研究、再搜證(這樣搜證才有方向)、再處理。

六、補充:再來是先不要太快跟資方翻臉,這個很重要,你一翻臉就算你不告對方可能對方就先告你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你好:

調職必須依據調動五原則辦理:一、 基於企業經營所必須。二、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三、 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四、 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五、調動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否則調職不合法,勞工可以拒絕。 雇主要具備勞動基準法第11、12條規定之情形才可以終止勞動契約,擅自終止勞動契約可以訴請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雇主片面變更勞動條件勞工可以拒絕。
amy 104-12-04 15:56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要簽新的聘僱合約,你可以考慮跟原來的契約做比較,通常不一樣的地方才要特別注意。 ... (恕刪)

 謝謝楊律師的回覆,當初並未簽署如此複雜的內容,期間雖加簽過相關的保密合約(非聘僱合約)....因前段日子以個人職涯規畫不符而拒絕了公司要求我轉任外勤業務,前文所提的幾點就是疑惑萬一我簽了.公司日後若再度希望我轉職業務.我是不是就不能拒絕???
再者我若以合約又疑慮而希望公司修正後簽署.而公司卻堅持為標準格式和內容的話.是不是就得撕破臉分道揚鑣.我得自動請辭?

Amy您好:
您不需要自動請辭
若對方要您離職 需要有勞動基準法規定的事由 才可以資遣或解雇您
目前不需要過於擔心
但若對方一直逼您簽新的契約 則要設法蒐證 例如錄音 或保留line,email對話紀錄等等
以便未來真要訴訟 才有證據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畢業 任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QQ 104-12-03 22:57

今年5月初,阿姨告知我有信用卡刷3C產品賺差價的賺錢方式,然後刷多少公司會在幾天後把帳款結清,當時我不懂就信他了,他拿了我7張卡去刷,然後還叫我寫了一張我信用卡的基本資料給他,說怕刷卡的時候銀行電話來照會,於是我就用白紙寫了基本資料給他,一開始的時候我也接過2.3通銀行照會電話也都確認無誤,再這當中我的確也有拿到一些差價,大約11萬多,有些匯款有些現金,但到了5月中旬我一直追問她有沒有繳清,他總是有很多的藉口跟理由拖延沒去繳,後來因為他一直沒繳清又一直說謊,到6月我受不了我說我要停止並且不可以再刷我的信用卡要求他把卡片全部還我並清償所有欠款,他答應並且說那幾天工作有空檔就跟我碰面還我卡,結果不但沒有跟我碰面還我還瞞著我偷偷繼續刷我的卡被我發現,然後我又問他什麼時候要繳清什麼時候把卡還給我,也是一直拖延不還我卡片,一直拖到10月中才還我並且拿支票給我說處理欠款,連繳錢也是跟我說有去繳最低應繳金額不會造成信用不良,因為他用ATM繳錢,事後有拍收據傳給我,但當時收據我沒有查證也沒有仔細看,他甚至還自己打到各家銀行去更改我的聯絡電話,所以我一直到9月才知道我在銀行欠下了很多錢並且都沒有繳費連最低應繳都沒有,因為在他更改我的聯絡電話銀行催帳都是直接打給他,我根本完全不知情有欠費,是有一家銀行可能連絡不上他打電話到我公司我才知道這一切,我就回去看他傳給我的收據,結果收據都是重複的不然就是很久之前的日期,一直拖到現在而且超額欠款已經造成我信用不良了而且聯徵紀錄上也有瑕疵,目前為止銀行的欠債還有80幾萬,然後我手頭上有4張他給的支票,結果每張票存進去銀行都是拒往的芭樂票,2張面額較大的票是他說要處理這些帳款的錢(分別是100萬跟102萬),1張是他跟我媽媽說有急用,用票換現金的8萬多,1張是他說要幫忙分擔家裡經濟狀況的票40萬,全都跳票,然後這幾天要叫他簽本票借據,但如果時間到他依然沒辦法清償這些帳務,我能否對他提告?要提告什麼?他在短短的1.2個禮拜就把我7張卡全部刷爆,總金額達到100多萬,一直到6月我說停止後,她有去繳一點點的欠款,卡又有額度以後他卻又偷偷去刷我的卡,我甚至一開始調閱過刷卡明細(5月的時候調閱的),有通訊行,有百貨公司,還有什麼精品店的刷卡項目,所以他說的刷3C產品賺差價也不知道真的,因為周遭朋友知道我的情況後都說我的卡被阿姨拿去刷卡換現金,拿去洗錢了,而且又讓我覺得他是事之前就在計劃要怎麼騙我的卡拿去洗錢,因為在信用卡事件的前幾天她說工作上有急需要我幫她申辦門號,電話都是他在用的通聯記錄都調得出來,接著就發生信用卡事件(因為他在這期間當中打去銀行更改資料所用的電話號碼是我的名字),這樣算是預謀犯案嗎??然後說要清償帳款拿了多張空頭支票給我,但發票人不是他本人.然後跟我說好要拿錢給我清償銀行帳款的日期到了又一直變卦,從6月一直到現在都是這樣,日期到了又拿不出錢,這樣能構成詐欺嗎?還有從5月他拿走我的卡到10月還我卡這期間,所有刷卡的簽單我本人沒有簽過任何一張,甚至在哪一家店刷了些什麼我都不知道,都是他偽造我簽名簽的而且在我6月說不要再刷我的卡可是他卻又繼續刷,那這樣是不是還可以多加一條盜刷信用卡?他私自竄改我的資料她瞞著我偷偷打電話謊稱是我本人並且擅自更改我的資料,而且沒有經過我本人同意甚至我本人完全不知情他也沒有告知我,是我後來發現打去銀行把資料全部更改回來,當我發現後他還是多次謊報是我本人打到銀行詢問我的欠款狀況,然後一直騙銀行客服說什麼時候繳錢,結果時間到了也沒有繳錢,我有打電話銀行查證過,所有他更改資料的紀錄與日期還有謊報是我本人的錄音檔都還有保留,我跟我阿姨之間的聯繫方式大多都是使用LINE傳訊息,我是6月跟阿姨說不要再繼續刷我的信用卡並且請他把卡片還給我,但我的手機在9月中旬故障送修,所以LINE的對話紀錄只有從9/26號以後到現在的(我是9月初就發現他帳款都沒繳)那這樣我還能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我6月就叫阿姨不能在刷我的信用卡?以上述這些狀況,我如果提告我會有事嗎??如果可以告他,那銀行的所有欠債會轉到他身上嗎??還是一樣欠債的是我呢?勝訴的機率大嗎?如果我提告,我該準備些什麼證據??銀行錄音檔我詢問過銀行客服,錄音黨部分要由法院那邊發公文他們才能提供,那我還需要蒐集什麼相關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0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證據蒐集整理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0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證據蒐集整理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Niko 104-12-03 18:08
結婚多年育有一女(7歲)一子(5歲),先生近年來以工作為由,常常晚歸,五年未有過親密關係,雖然不煙不酒,但異常冷淡,手機上鎖,Line也設密碼,明顯有外遇但死不承認,也不願意離婚,我該如何主張權利,終結這種冷暴力的婚姻

你好:

若無法兩願離婚,就只能訴請裁判離婚離婚必須要具備民法第1052條第1、2項之事由,外遇必須要有確實之證據才有辦法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訴請離婚,另外若5年沒有親密關係,可以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第1052條第2項規定,訴請離婚。 訴請離婚時要一併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贍養費、損害賠償及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通姦由於無明確之事證,所以要主張此部分較困難,但若已長時間未有親密關係,則可以以此理由訴請離婚,並一併主張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3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若無任何證據,即使提起訴訟,只要對方不同意離婚,可能也只是枉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3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若無任何證據,即使提起訴訟,只要對方不同意離婚,可能也只是枉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QQ 104-12-03 16:58

今年5月初,阿姨告知我可以刷3C產品賺差價的賺錢方式,然後刷多少公司會在幾天後把帳款結清,當時我不懂就信他了,他拿了我7張卡去刷,然後還叫我寫了一張我信用卡的基本資料給他說怕刷卡的時候銀行電話來照會,於是我就用白紙寫了基本資料給他,一開始的時候我也接過2.3通銀行照會電話也都確認無誤,在這當中我的確也有拿到一些差價,大約11萬多,有些匯款有些現金,但5月中旬我一直追問她有沒有繳清,他總是有很多的藉口跟理由拖延沒去繳,後來一直到6月我受不了我說我要停止,要求他把卡片全部還我而且不能再繼續刷,他就說這幾天工作有空檔就跟我碰面還我卡,結果不但沒有還我還瞞著我偷偷刷被我發現,然後我又問他什麼時候要繳清什麼時候把卡還給我,也是一直拖延不還我卡片,連繳錢也是跟我說有去繳最低應繳金額,因為他用ATM繳錢,事後拍收據傳給我,但當時收據我沒有查證也沒有仔細看,他甚至還自己打到各家銀行去更改我的聯絡電話,所以我一直到9月才知道我在銀行欠下了很多錢而且都沒有繳,因為在他更改我的聯絡電話銀行催帳都是直接打給他,我根本完全不知情有欠費,是有一家銀行可能連絡不上他打電話到我公司我才知道這一切,我就回去看他傳給我的收據,結果都是重複的不然就是很久之前的日期,一直到現在我已經信用不良了,目前為止銀行的欠債還有80幾萬,

然後我手頭上有4張他給我的支票,結果每張票存進去銀行都是拒往的芭樂票,這些票是他說要處理這些帳款的錢,

然後這幾天有叫他簽本票借據,但如果時間到他依然沒辦法清償這些帳務,我能否對他提告偽造文書跟預謀犯案還有竄改資料嗎?

偽造文書是他當時刷卡的簽單我本人沒有簽過任何一張,而且在我6月說不要再刷我的卡可是他卻又繼續刷,那這樣是不是還可以多加一條盜刷信用卡?

預謀犯案是在信用卡事件的前幾天她說工作上有急需要我幫她申辦門號,電話都是他在用的通聯記錄都調得出來,接著就發生信用卡事件(因為他在這期間當中打去銀行更改資料所用的電話號碼是我的名字),

竄改資料,她瞞著我偷偷打電話謊稱是我本人並且擅自更改我的資料,而且沒有經過我本人同意,我有打電話銀行查證過,所有的錄音檔跟紀錄銀行都還有保留

如果可以告他,那銀行的所有欠債會轉到他身上嗎??還是一樣欠債的是我呢?

以上述這些狀況,我如果提告我會有事嗎??勝訴的機率大嗎?欠債的人最後會在阿姨那還是我身上?

我現在該怎麼辦??還是我能採取甚麼方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3 17: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刑事告訴,倘若可以成罪,屆時可以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的民事訴訟

2、不過本案的關鍵是您當初有授權給您的阿姨使用,所以必須要由您證明您已經拒絕您的阿姨繼續使用該信用卡,並且提出相關事證。

QQ 104-12-03 23:06

你好,我重新敘述了我的事情,我補上了一些細節與疑問,

今年5月初,阿姨告知我有信用卡刷3C產品賺差價的賺錢方式,
然後刷多少公司會在幾天後把帳款結清,當時我不懂就信他了,
他拿了我7張卡去刷,然後還叫我寫了一張我信用卡的基本資料給他,
說怕刷卡的時候銀行電話來照會,於是我就用白紙寫了基本資料給他,
一開始的時候我也接過2.3通銀行照會電話也都確認無誤,
再這當中我的確也有拿到一些差價,大約11萬多,有些匯款有些現金,
但到了5月中旬我一直追問她有沒有繳清,他總是有很多的藉口跟理由拖延沒去繳,
後來因為他一直沒繳清又一直說謊,到6月我受不了我說我要停止並且不可以再刷我的信用卡,
要求他把卡片全部還我並清償所有欠款,他答應並且說那幾天工作有空檔就跟我碰面還我卡,
結果不但沒有跟我碰面還我還瞞著我偷偷繼續刷我的卡被我發現,
然後我又問他什麼時候要繳清什麼時候把卡還給我,也是一直拖延不還我卡片,一直拖到10月中才還我並且拿支票給我說處理欠款,
連繳錢也是跟我說有去繳最低應繳金額不會造成信用不良,因為他用ATM繳錢,事後有拍收據傳給我,
但當時收據我沒有查證也沒有仔細看,他甚至還自己打到各家銀行去更改我的聯絡電話,
所以我一直到9月才知道我在銀行欠下了很多錢並且都沒有繳費連最低應繳都沒有,
因為在他更改我的聯絡電話銀行催帳都是直接打給他,我根本完全不知情有欠費,
是有一家銀行可能連絡不上他打電話到我公司我才知道這一切,我就回去看他傳給我的收據,
結果收據都是重複的不然就是很久之前的日期,一直拖到現在而且超額欠款已經造成我信用不良了而且聯徵紀錄上也有瑕疵,
目前為止銀行的欠債還有80幾萬,
然後我手頭上有4張他給的支票,結果每張票存進去銀行都是拒往的芭樂票,
2張面額較大的票是他說要處理這些帳款的錢(分別是100萬跟102萬),
1張是他跟我媽媽說有急用,用票換現金的8萬多,
1張是他說要幫忙分擔家裡經濟狀況的票40萬,全都跳票,
然後這幾天要叫他簽本票借據,但如果時間到他依然沒辦法清償這些帳務,
我能否對他提告?要提告什麼?
他在短短的1.2個禮拜就把我7張卡全部刷爆,
總金額達到100多萬,
一直到6月我說停止後,她有去繳一點點的欠款,卡又有額度以後他卻又偷偷去刷我的卡,
我甚至一開始調閱過刷卡明細(5月的時候調閱的),
有通訊行,有百貨公司,還有什麼精品店的刷卡項目,
所以他說的刷3C產品賺差價也不知道真的,
因為周遭朋友知道我的情況後都說我的卡被阿姨拿去刷卡換現金,拿去洗錢了,
而且又讓我覺得他是事之前就在計劃要怎麼騙我的卡拿去洗錢,
因為在信用卡事件的前幾天她說工作上有急需要我幫她申辦門號,
電話都是他在用的通聯記錄都調得出來,接著就發生信用卡事件
(因為他在這期間當中打去銀行更改資料所用的電話號碼是我的名字),
這樣算是預謀犯案嗎??
然後說要清償帳款拿了多張空頭支票給我,
但發票人不是他本人.然後跟我說好要拿錢給我清償銀行帳款的日期到了又一直變卦,
從6月一直到現在都是這樣,日期到了又拿不出錢,這樣能構成詐欺嗎?
還有從5月他拿走我的卡到10月還我卡這期間,所有刷卡的簽單我本人沒有簽過任何一張,甚至在哪一家店刷了些什麼我都不知道,都是他偽造我簽名簽的!
而且在我6月說不要再刷我的卡可是他卻又繼續刷,那這樣是不是還可以多加一條盜刷信用卡?
他私自竄改我的資料她瞞著我偷偷打電話謊稱是我本人並且擅自更改我的資料,
而且沒有經過我本人同意甚至我本人完全不知情他也沒有告知我,
是我後來發現打去銀行把資料全部更改回來,當我發現後他還是多次謊報是我本人打到銀行詢問我的欠款狀況,然後一直騙銀行客服說什麼時候繳錢,結果時間到了也沒有繳錢,銀行的帳務中心專員有告知我,我這樣一直延期加上說好的日期又沒繳錢,這樣對我很不好,(我那時有告知這位專員之前打電話進去的是我阿姨不是我)

並且我有打電話銀行查證過,

所有他更改資料的紀錄與日期還有謊報是我本人的錄音檔都還有保留,

我跟我阿姨之間的聯繫方式大多都是使用LINE傳訊息,
我是6月跟阿姨說不要再繼續刷我的信用卡並且請他把卡片還給我,
但我的手機在9月中旬故障送修,所以LINE的對話紀錄只有從9/26號以後到現在的
(我是9月初就發現他帳款都沒繳),
那這樣我還能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我6月就叫阿姨不能在刷我的信用卡?

以上述這些狀況,我如果提告我會有事嗎??
如果可以告他,那銀行的所有欠債會轉到他身上嗎??還是一樣欠債的是我呢?

勝訴的機率大嗎?

如果我提告,我該準備些什麼證據??
銀行錄音檔我詢問過銀行客服,
錄音黨部分要由法院那邊發公文他們才能提供,那我還需要蒐集什麼相關證據?

麻煩了,這件事真的讓我困擾很久....

笨蛋 104-12-03 16:01

您好,這是幫朋友問的,還請各為幫忙給點建議,謝謝大家

我朋友因為養家壓力大,偶爾會批點小東西回來賣,都是小額,僅夠貼補家用...昨天收到保智大隊通知,說我朋友販賣的一款桌遊涉及仿冒,要求他去做筆錄...此款桌遊是他跟大陸廠商購買,他也不清楚仿不仿(本身不是桌遊愛好者) 被通知做筆錄才知道侵權, 請問他可以怎麼辦呢? 他沒有前科,是初犯,平日也有正職工作,只是需要多賺一點零用金給家人好生活,所以下班後也都在打零工跟找東西賣,這次也真的是意外...如果他誠心認錯, 有沒有可能減免刑事/民事責任呢? 他會因此有案底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3 23:54

 被告偵查中的供述非常容易拿來作為日後起訴或定罪的依據,因此建議先找律師諮詢討論案情,以利日後之答辯。如需協助,歡迎聯繫

shields 104-12-02 20:43

急!!請問有律師可代為解答?

本人在9/22傍晚被警方查獲毒品(初犯) 在警局驗尿呈現陽性 但為了不想在警局過夜

有提出家庭因素 警方在做完筆錄當晚 移送地檢地檢後 檢察官訊問後勒令限制住居

本以為會開庭後才會收到判決 於是就疏忽向檢察官提起緩起訴在外戒治申請

但在12/1號法院寄來通知才驚覺被檢察官申請勒戒裁定

所以想請問有無律師可幫解答問題 是否可以在這時間馬上向地檢署

遞狀聲請緩起訴在外戒治...幫幫忙我知道犯錯就需要受罰

但我不想因為自己的錯造成家人跟我受罪 所以是否用以下的情況跟檢察官求情 

1.因本人母親早逝 家中只有兄長以及父親三人共同生活
但兄長及父親都因感染糖尿病後 父親在今年中因病截肢 無工作謀生能力
行動也不便 
兄長長年住在外地 也因糖尿病引發其他症狀而與父親一樣行動不方便
雖有在工作謀生 但已是只能自給自足 無法有多餘的時間照料
所以家中只剩下我與父親同住 家中生活與經濟重擔是我扛下

而本人是HIV患者 有在服藥控制  而我因負債而努力工作再償還債務
跟維持家庭開銷

如果被執行勒戒勒戒所 可能會因這樣造成許多問題
(40天父親無人照料 兄長勢必得回家照顧 但二位都行動不便
而兄長工作不保 而我在清償貸款也會因進勒戒造成許多問題
工作上公司也無法同意 造成沒有經濟來源而產生更大的問題

而家中現有狀況並不符合低收入戶補助(因為有土地)


今天本來有去法院諮詢打算寫抗告狀 但被諮詢人員打回票
並說叫我等執行勒戒通知單到時再向書記官詢問 但想想到那時候應該會來不及

所以想請問律師 是否有辦法在裁定書到執行通知 做任何補救?

我不是想要逃避我的錯誤行為 而是想請求是否能讓我在兼顧家庭以及工作

中去負責自己錯誤的行為而不是逃避責任

希望有律師可以幫我解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2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前,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目前若您收到裁定,僅能於五日內抗告,拖時間,能取得戒癮治療之機會,已微乎其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2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前,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目前若您收到裁定,僅能於五日內抗告,拖時間,能取得戒癮治療之機會,已微乎其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研究者 104-12-03 00:03

大大你好 就你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要先依法提出抗告 才有可能進一步爭取改判了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阿秀 104-12-02 20:23

前陣子車禍

初判雙方皆有責任,但對方就是咬定是我的錯

且有傳簡訊說要找議員去見我的上司

明顯是恐嚇我要我在上司面前觀感不好要讓我丟工作(工作性質一年一聘,聘僱與否上司決定)

 

後來一次商談講到此行為讓我感到害怕且壓力極大

對方態度頗差,甚至說出“怕個屁阿”之類的話

 

據悉恐嚇罪似乎不能撤告

因此想問是否去警方那邊請他們記錄下來(不是提告的那種筆錄,備忘錄類型的那種)然後申請調解

另外想請問恐嚇追訴期多久?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2 20: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是必須有危害您的生命、身體、財產名譽等才會構成,本文認為找議員去找您的上司,似難構成恐嚇罪。

2、程序上恐嚇屬於公訴罪,倘若提起刑事告訴之後就無法撤告,至於民事上面,您隨時可以聲請調解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22:08

 你好,單純說要找上司尚不涉犯恐嚇危安罪。不過您可以委託律師發函給對方,指出對方要求賠償不合理之處,並載明如故意讓你丟工作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等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雨痕 104-12-02 17:16

您好~小妹我在網路上偶然發現這個網站,且提供法律免費諮詢...

煩請各位律師們不吝於幫小妹我回答,謝謝!(文章有點冗長,請多包含)

車禍發生至今已經快一年半,我方為綠燈右轉,對方為直行車,雖說他有路權,但在看不到對方的狀態下(確認無車才轉彎,僅2~3秒即發生擦撞),我方汽車被撞到副駕使座靠近車燈的地方並凹陷,對方的機車則為左側擦撞,人被撞倒地在斑馬線中間處,機車則飛到對向...交通隊來現場勘驗,完全沒發現剎車痕(我方停紅燈綠燈剛起步,車速僅20~30,撞到即剎車,無痕跡應為正常),但對方也應要有剎車痕才對,除非對方根本沒煞車?然而對方當警察的爸爸??又恰巧為該事故地點分局,至分局調閱路口監視器,都剛好那天壞掉,實在很難不懷疑他有想掩飾之嫌...鑑定出來的結果,更是令人錯愕!我方竟然全責。

車禍應為兩方責任,那我方是否也可提出質疑對方並無注意前方車輛狀況且無保持安全距離?先是開了兩次調解,都因金額過大而作罷(180幾萬,光精神賠償就120萬,我方還有兩名子女&父母要養,實在無法負擔),於是對方提告我方過失傷害罪(對方脊椎有受傷開刀),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我方,刑事庭原本已一審判決,處3個月有期徒刑,但我方不服決定上訴,上訴後已陸續開了兩次庭,我方有提供行車紀錄器和路口監視器,證明對方有超速之嫌,和擷取對方FB車禍後僅1個多月即能出去遊玩及陸續坐飛機出國&坐船等等,證明並無對方口中傷勢如此嚴重!

綜合以上,小妹我想請問的是,?刑事訴訟算判決了嗎?還是要等上訴判決下來才算結束?民事庭將於本月底開庭,在這之中如果和解,還須繳納刑事判決-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嗎?目前對方有委託律師打官司並擬訂民事準備狀,扣除已理賠金額90000元,金額減縮為142萬(含醫療費10萬、就醫交通費16000元、看護費21萬→由女友照料、工作損失43萬、車輛維修費為16萬、精神賠償費減為60萬)...試問律師們,該金額合理嗎?

還有準備狀上有寫到訴訟費用由我方負擔及原告願擔保請准為假執行之宣告,請問律師們,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我方真的很有誠意想跟對方和解,但對方拿出的證明僅有休養3個月,我方保險最多可以理賠5~60萬左右,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對方還是覺得我方無誠意,並獅子大開口

再麻煩律師們幫忙解答,如有疑問再告知小妹,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17:42

 民事如果能達成和解對於刑事審判會有幫助,如刑事庭仍判處易科罰金,這是折抵你的刑期與民事賠償是給對方的賠償無關。民事庭既然已經開庭,你應該手上已經有對方起訴狀及準備書狀的繕本,建議你應該找律師諮詢或委任律師逐一檢視對方請求的項目是否合理,再將不合理之項目撰寫答辯狀時剔除之。

雨痕 104-12-02 20:16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王律師您好~我方之前已早對方一步擬好答辯狀,請問還需要什麼資料嗎?謝謝

 民事如果能達成和解對於刑事審判會有幫助,如刑事庭仍判處易科罰金,這是折抵你的刑期與 ... (恕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並一份正本給法院,一份繕本給對方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雨痕 104-12-03 13: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您好~已私信至信箱囉,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 ... (恕刪)

 

其芬 104-12-02 17:06

想請問這樣算不算毀謗,104/11/4到大直樂群二路的一個社區報到,在這個社區的財務委員一直想要爭取台北市104年度社區省電照明補助計劃,這當中財務委員找她們家配合的廠商廣鈦科技公司業務蕭先生,進行報價,共有4次報價11/4.11/12.11/19兩次,其中11/19兩次的報價金額完全不同,一次是2萬4千多,一次是3萬元,為什麼今額會差異快六千元,因為台北市政府申請補助需要一比一,就是台北市政府補助三萬元,社區必須自費三萬元共計六萬元,因為11/19廣鈦報價2萬4千多,我問廣鈦蕭先生這樣沒有三萬元有沒有關係,廣鈦蕭先生說就把金額提高這樣就可以補助三萬元,所以11/19第二次報價所有金額提高至3萬,收到11/19第二次報價我自己就製作了一張表格自費跟補助報價單供委員們參考,當財務委員收到報價單跟補助申請資料,就發現金額怎麼被提高很多,就打電話給廣鈦公司問怎麼金額提高這麼多,廣鈦也沒查清楚就直接跟財務委員說,是我要求提高金額,此時財務委員聽到立即跟我公司的主管說我收回扣,要求主管解釋。還說怎麼會派我這種會收回扣的幹部來社區。11/30公司主管帶新任總幹事到社區來解釋並更換總幹事,在會議中財務委員一直說我有拿回扣要求我們公司下午立即交接給新公司,導致我沒工作被公司資遣,現在在家等非自願離職單,請問我可以告這社區財務委員毀謗嗎?如果要提出告訴律師費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2 2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收回扣的指摘已經涉嫌誹謗罪,可以蒐證之後報警或是提起刑事告訴。

2、相關費用可以來信或是來電洽商服務方案。 

其芬 104-12-02 21:0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收回扣的指摘已經涉嫌誹謗罪,可以蒐證之後報警 ... (恕刪)

律師:請問您說搜證之後,請問我要準備那些資料,才報警。

104-12-02 08:01

您好,有關於之前詢問生父車禍往生,離婚的前妻現因覬覦理賠金,而想掙奪監護權,……

前妻從未撫養過此小孩!(證據已備齊)

現又動作出來,說會掙贏這理賠金,

前妻家負債龐大,自己工作不定,未撫養小孩過,

請問,對於已往生夫家該如何做?

辛苦將小孩拉拔大,照護,

現在人死了,要來將一切帶走……?

該怎麼辦…?因急迫…12/8要出庭……

誰能幫幫忙告訴我們該怎麼做??

前妻可惡行為還詢問……亡者車禍當月薪水……

(已由亡者媽媽代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理賠金的部分,要先看受益人有無指定為何人,若未指定,即為法定繼承人,離婚的前妻是沒有繼承權的,當然她可能會透過監護權方式,來取得小孩財產的管理權,所以監護權可以先聲請改定,並請法官先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提出相關事證,證實對方擔任監護權人對於子女有不利的情事,另外,法院也會審酌子女的意願,如果子女長久與對方疏於聯繫,而您這方家人與子女關係緊密,子女的意願可能也會傾向您這一方。既然對方已經向法院提出聲請,而且12月8日便要開庭,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包括對方的聲請狀)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首先要提出未成年子女之生母從未扶養過小孩之證據,並提出對方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之證據,例如對方長期未工作積欠債務或有不良生活習慣等,且若未成年子女已有一定之辨識能力,亦可提出其不願由生母監護之意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2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出對方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2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出對方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豪 104-12-01 22:47

各位律師晚安

昨天11月30號晚上我母親打電話來說一名員警要我至派出所做筆錄

原因是我沒有去報到教育召集,要我釐清案情

然後我母親跟我說教育召集令寄至我戶籍地(戶籍地為我阿姨家)

我目前在外地工作所以不住在戶籍地,

而聽我母親說我阿姨的兒子也就是我的表哥有簽收我的召集令,

但並沒有告知我,而他簽收印章還蓋上我父親的章,

(我父親與我母親離婚8年目前也許久沒跟父親聯絡,他換了手機也不在台灣)

然而教育召集令已是10月3號的事,(教召時間為10月3號至10月7號)

請問我這樣沒收到任何通知,而表哥代為簽收卻無通知,

這樣該如何責任歸屬?

你好:

可能會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之罪,你要強調並非故意逾應召期限,亦無避免教育召集之意圖,請求給予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若不幸被起訴判刑,無前科紀錄通常宣告緩刑或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有簽收,但有無通知您本人是關鍵,到檢察官那裡時,您可以請求傳喚相關人員出庭作證,證明他們確實未通知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y 104-12-01 21:24
一?朋友在一大型組織上班,與同仁工作辛苦但認真,無奈近四年前,其組織新任負責人上任後,似有躁鬱問題,做事不分輕重緩急,不分上班或假日,半夜有時連傳數通line交待不重要的事,造成許多員工不勝其擾?怒不敢言。另負責人任用私人管家及大批退休公務員,且耳根軟?喜歡逢迎之人,又深信廖背阿文化,更悲哀的是,只要一句不爽或不符他的想法,老闆常在公司破口大罵,白痴?fire人?更出言不遜自比自己是妓女嗎?為何員工要求做什麼他就得做(其實他自己忘了已承諾的事),?員工拍桌摔公文大聲咆哮更是家常便飯,且明顯在言語中喜歡男性,會吃男性豆腐(比如說:開會時,要男員工黏她近一??外賓來訪,說某某男性好帥很罕見?),絕大多數同仁皆痛苦忍受,情緒陷水深火熱中,度日如年。請問這樣的舉止,違反勞基法或什?法嗎? 二?負責人之私人助理隨其上任後被安插任職本組織會計,公事上遇事常刁難員工?推卸責任,因她有靠山大家皆怒不敢言,日前友人之年輕同事於FB未指名?很平和的抒發情緒(沒?人),但友人於FB留言嘆氣,在開頭第一段說了一句「什麼人養什麼狗,是世界上不變的真理!」…,第二段他不平衡的說:本會有人坐領高薪,有人累得要死…,真不公平!結果朋友及其同事二人之FB?話被那位管家截圖告上去(據瞭解沒有人加她好友),由於該組織負責人是自認是法律高手,很愛辦案追根究柢,責成一三人小組多次闢室訊問,像調查局在辦案,要友人及其同仁自白FB到底是在說誰?21人按讚有誰?友人及其同仁表示情緒抒發沒有特定?象,老闆則在暗處操控掌握,說友人及同仁是死不認錯,侮辱同仁士氣,然後記他們各一?二大過,還降職降薪,這不打緊,接?數度調查與友人已共進午餐數年的同仁,認為他們吃午餐都在偷?老闆,造成員工身心靈莫大壓力,這樣?嗎?他們有公然侮辱?誹謗嗎? 希望律師能給這些長期痛苦不堪的上班族一些指導意見!
shields 104-12-01 15:44

律師你好:

冒昧請教 我在104/9月底被查獲毒品~

今天收到地方法院的刑事裁定 應送觀察勒戒
請問一下曹律師~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抗告 在外治療

因為家庭因素~(只與父親同住 父親剛截肢 行動不便 也無法工作

家中經濟只有靠我一人~兄長住在外地也行動不便)

不知道是否可以提起~ 因為在地檢署檢察官沒有詢問

我就沒有告知檢察官家中狀況 直到今天刑事裁定收到

才知道已裁定 於是才趕緊冒昧詢問 是否可以解惑~感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6 22:1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老實說,機會很低,除非檢察官的偵查過程有瑕施,否則抗告也沒有用。 倘若要提起抗告,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抗告狀,才能保障權益。
小江 104-12-01 15:02

初判表已經下來 我有跟對方保險公司聯絡 比例為對方7 我方3 

請問如果我乘客目前沒有工作 有找到了 可以跟保險公司請工作損失嘛

我的乘客25歲 無重大疾病 

那個精神撫卹金我該怎麼開比較好

他休息了一個月 燙傷到腳關節的地方目前還沒好

平常都是我照顧他 可以跟對方請看護費用

看醫生 洗澡 都是我幫助他完成

如果可以該怎麼提價碼比較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1 21: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還是要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因為保險公司的認定不一定很精確。

2、賠償的部分,一般來說要有工作才會有薪資損失,還可以請求醫療費用、其他花費,但是必須要有單據。

3、精神慰撫金的部分要看傷勢、雙方的經濟能力,不能一概而論,請詳述。

相信自己無限潛力 104-12-01 14:07

您好:
昨天一位親戚和員工被通知資遣但兩位都是舊制的退休制度,一位明年滿五十五歲另一名兩年後滿五十五歲(之前因工作腰傷,還在治療中)
我們強烈懷疑公司為了不給退休金,而非法資遣
兩位的其中一位不懂資遣,已經簽名但發現公司勾選的條款不對,
是用第十四款第一條第五項,但非勞工主動申請要資遣
今天有去勞工局詢問勞工局的員工說,
他們這樣是合法資遣我們可能只能用職業傷害這條,希望恢復雇傭關係

目前我們採取的方式,是先寄存證信函,確立雇傭關係的存在並申請勞資調解申訴,但不清楚請問寄出存證信函期間是否要主動回去上班或是請假呢?但請假公司可能不準假請問我們還有什麼樣的方法爭取我們的權利呢?
另外是否可以由兩個人一起提出勞資調解申訴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公司已經認知是資遣,則可以先不用回去上班,若勞資申訴無結果,則應向法院請求確認僱佣關係存在之訴,並請求此段期間之薪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相信自己無限潛力 104-12-01 17:38

不好意思想再多請問,因為親戚不了解資遣是什麼,於是簽了非自願離職單,但發現公司勾選的條款有誤,變成是勞方主動要求資遣,那這樣去申請調解雇傭關係存在會成功嗎?

另外是否可以由兩個人一起提出勞資調解申訴呢 ?

沈恆 (沈律師) 104-12-01 18:50

如果自己不看清楚就隨便簽名,那就不容易補救了,要看實際內容有無瑕疵或有無證據證明被欺騙才有機會。

相信自己無限潛力 104-12-01 19:18

謝謝律師們的回答,真心感謝這樣的平台!!

公司給予的離職證明單勾選的是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

公司資遣的理由是不適任

但據了解上面那一條應該由勞工主動提出,我們沒有提出這樣的要求

所以覺得公司資遣有錯誤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1 21: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回去上班,直到提出申訴為止,否則日後公司會有一個抗辯,就是我方無故曠職

2、程序上應該直接提出申訴。

3、還是要處理自行勾選的部分,當初的過程為何?請詳述,倘若涉及舊制退休金,則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才能保障權益。

相信自己無限潛力 104-12-02 10:55

謝謝曹律師

關於第三點,我們沒有自行勾選,是公司要親戚簽名時,離職證明單上就已經勾選此項,

等親戚帶回來給我們看才發現此問題

你好: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283號判決:「勞工年滿六十歲者,雇主得強制其退休;勞工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或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得自請退休。勞基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三條分別定有明文。準此,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未滿十五年者,雖不得自請退休,但勞工若已符合雇主得強制其退休情形,同時又有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六款所定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事由,倘勞工強制退休之退休金給與規定,優於勞工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資遣費給與規定,參酌勞基法在於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以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之立法目的,及勞工依上述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六款規定之可歸責於雇主事由,而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及雇主依同法第十一條規定預告勞工終止契約之情形,雇主同應給付勞工資遣費之旨,則合於強制退休要件之勞工,依上開第十四條規定合法終止與雇主間之勞動契約時,應不得剝奪其本已達於強制退休年齡可獲得之權益,始符法律保障勞工權益之原意。」 舊制退休金跟資遣費有相當差距(參考勞基法第17、55條規定),若符合退休要件,就算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規定勞工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還是可依勞基法第55條規定請求退休金。 建議先向勞工局申訴,進行勞資爭議調解,無效果再尋求勞工局補助律師酬金或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以訴訟方式解決。
小珍 104-12-01 09:17

上個月的24號找到中平店家樂福的賣童裝是家樂福叫貨來賣的她只測試一個月賣不賣的好,之後我問休假的事非食品處長說要等業務來都沒看到業務是由處長來問我休假,到了5號沒領錢我問處長薪水什麼時候領他去問廠商隔天說15號領錢薪水到了下個月15是假日所以延到16號可是到16還是沒有領到?上個月的薪水我在去問他又說他要去問廠商之後跟我說要我做到20號禮拜五20號那天把打卡的卡片給他他傳給廠商下個禮拜一匯給我因為發生一件事我必須到彰化結果24號禮拜一根本沒有啊我隔天問處長他說沒那麼快那時我在彰化我請會計跟處長說我說有急用叫廠商這個月底前給我我去上班在問他他說他有跟廠商說了可是現在30號都月底了還是沒有,我已經說了好幾次了覺得他一點都不主動幫我連休假薪水都是我自己去問他他在去問廠商不知道到底在拖什麼現在該怎麼處理??要去勞工局嗎?可是我現在在家樂福做是這樣會不會影響工作我真的需要薪水啊要活不下去了身上又沒錢生活又要繳房租

你好:

可以發函請求給付薪資或直接向勞工局申訴,進行勞資爭議調解調解無效果再訴訟請求。

小潔 104-12-01 07:33

請問一下,我們家出一點狀況,我妹現在處於婚姻關係中,但是我妹私自離開她的家庭跑出去住,原因是她先生都不做事,所以她受不了而放棄他小孩跟先生而跑出去住,我妹有做工作,但是她的行業又是八大行業夜班的,她先生則事都不做事,我們家現在擔心的是那兩個小孩處境,以他們現在的狀況是否可請社會局介入,如果請社會局介入,想必小孩可能會由社會局暫時看管,那我想問的是:我是她的親姐姐,如果真的走到這步,我是否可去社會局來領養或爭取小孩的監護權??

一、監護權的目的是為了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保護。所以為了小孩好監護權可以歸社會局也可以歸你。

二、先去了解一下妹夫和孩子的狀況吧,可以用溝通解決的話沒有一定要訴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潔 104-12-01 08:38

謝謝楊律師!!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1 10:39

 你好,你為小孩的阿姨,屬於小孩的三等親,可以依民法第1094條第3項之規定,聲請法院選定你為小孩的監護人。如果你有心照顧小孩相信能比社會局對小孩而言有個更溫馨的家庭,如需要協助撰寫聲請狀,歡迎聯繫~

小潔 104-12-01 10:56

謝謝王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1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無人照顧小孩,可先將小孩接過來由您照顧,除非未成年子女之生父及生母均不適合行使監護權,才有可能將監護權由與未成年子女同住之祖父母或其他親屬行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1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無人照顧小孩,可先將小孩接過來由您照顧,除非未成年子女之生父及生母均不適合行使監護權,才有可能將監護權由與未成年子女同住之祖父母或其他親屬行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潔 104-12-01 21:38

謝謝房律師,顏律師,我會跟家人討論看看的,謝謝各位律師們!

啊鬼 104-12-01 02:05
我想請問一下,事情是這樣的! 在之前我媽交了一個男朋友,後來開始動手、撥水不讓我媽睡覺、打到公司去了!最後要殺我媽鬧到警察局去! 可是他是真的要殺我媽!警察壓他去警局時直接在警察面前說最好就關我久一點,這能關多久,一兩年後出來一樣照殺你! 進警局雙方做完筆錄,之後警方說會聲請保護令、並叫他搬離原本一起住的地方! 後面幾天有大家有安穩睡覺了幾天,他就又突然出現繼續說要殺、同歸於盡等話!還說連我們家3個孩子都不會放過! 還有傳賴說殺、打電話恐嚇我們等! 前陣子家裡收到一張法院傳單!是上個月去警局的那些事,好像是聲請保護令,可是媽媽因工作沒法去!1:我想請問這樣拍」保護令還有嘛? 因為還是有一直騷擾我們!我有上網查保護令加害人不能跟被害人有任何接觸不管打電話還是再出現工作場所或住家附近! 最近搬家後又有安穩的幾天,但是從搬家開始他又在恐嚇沒關係啊在躲啊什麼別給他找到之類的話!昨天他突然傳來知道我們新搬的家在哪還有說在哪附近,他說的沒錯,然後還是說會殺死我媽的話,我們沒有爸爸了(因為離婚),我們不能沒有媽媽! 請告訴我到底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1 08: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ˊ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應該觸犯恐嚇罪、家庭暴力防治法。

2、對方的精神狀態是否有問題?倘若客觀上看起來與正常人不同,則可以要求員警依據精神衛生法強制送醫,倘若精神狀況沒有問題,則至多就是向承辦檢察官求情,希望給予被告羈押(此部分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聲請)。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1 11:03

 如果已經聲請保護令只是沒時間去法院,可以委任律師代理。違反保護令,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負有刑責,如果是現行犯警察可以直接逮捕。非現行犯檢察官可以拘提並聲請法院羈押之。

您好:

對方可能已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及違反保護令罪,可以提起相關告訴,建議於保護令之開庭時間應出庭,並提出相關事證及主張。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1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錄音後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並聲請保護令,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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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1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錄音後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並聲請保護令,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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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lena 104-11-30 23:10

你好,請問,如果買市面上公開販售的貼紙或明信片,貼在自己原創的手工作品上,然後公開販售自己的原創手工作品(例如:自制鎖匙圈,但有貼上市售貼紙或明信片再加入自己的創作,使它?入作品,再公開販售鎖匙圈) 請問這樣有侵權或危法嗎?

你好:

若單純轉售,依照權利耗盡原則,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但若涉及到改作或有影響到著作人格權等問題,還是建議將產品委由律師或專門人員研究一下,避免爭議。

要看你的內容…

改到原創都看不出來應該是算原創

可以多查些改作的判決來參考

我也有在做手工藝,是興趣,做十二年了…

你要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卓 104-11-30 22:05

上個月發生車禍 我因為受傷而離職 (某個餐飲業的工讀生
上網看到談和解求償工作損失 好像要工作證明還是啥的 
但是我可以拿離職單給對方看嗎? 禍是我存摺裡變的公司入款紀錄?
有別的方法嗎 很急 感恩 


另外 請問 談和解
要如何申請和解
我需要準備什麼 如何準備 要哪些重要東西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1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受什麼樣的傷?必須確實因為該車禍事故造成離職,否則恐無法求償工作上的損失。

2、程序上,建議先在6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然後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3、可以檢附離職證明、薪資證明、相關單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妃妃 104-11-30 21:29

車禍事故 對方不願意和解
那已經申請調解委員會 這中間要等15天才會確定調解日期
那我車可以先拿去修嗎?維修期間代步費用可以要求嗎 
因為我白天要上班工作性質又是業務要到處跑 晚上又要上課 我沒有辦法一直搭公車

張希 104-11-30 12:21

事情發生的經過如下:
A男跟B女本來是男女朋友關係,但已分手約一個月
期間有因工作關係到國外出差,口頭承諾當2日情侶
回國二週後,A男到B女家說要煮飯給B女吃
但吃完飯後A男不顧B女拒絕強行跟B女發生關係
(但B女家中有家人,但因為害怕家人擔心所以沒有大聲喊叫)
發生關係後A男隨即叫B女驗孕,卻發現懷孕
A男說是去國外某日喝完酒在飯店發生的(但B女完全沒有意識)
因為B女覺得一切都是A男設計讓她懷孕
B女想將小孩拿掉A男威脅要沒完沒了 
想請問:
煮飯那天A男的行為算是犯法嗎?
出國時B女沒有意識的被A男侵犯並未經同意內射犯法嗎?
整件事情B女該如何保障她的權益
如有犯法的地方可以先備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30 1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B女有A男違反意願之證據,如line通訊軟體聊天紀錄,可對A男提出刑事妨害性自主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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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30 1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B女有A男違反意願之證據,如line通訊軟體聊天紀錄,可對A男提出刑事妨害性自主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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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30 14:12

 如要提起告訴,應先蒐集證據,無論是LINE、錄音等資料均可為證據檢察官起訴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慰撫金。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30 14:22

您好:

1、煮飯那天的情形當然是違法,根據刑法第221條第1項:"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便是男女朋友,當下一方並未同意進行性行為,而他方人強行發生關係,即該當本罪,故可對該行為人提起強制性交之告訴,只是可能需要搜集對話紀錄等證據,否則在舉證上會有困難。
2、出國的情形則有刑法第225條趁機性交罪之可能:"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害人在精神不佳而無法抗拒之情形下而為性交,亦得就此提告
3、綜上,建議被害人得向警局或地檢署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據予檢方調查,如本案起訴,亦得向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

對方應該有強制性交罪及趁機性交罪之問題,且因您已懷孕,所以發生性行為應屬明確,重點是如何證明對方未經過您同意,建議蒐集所有訊息或語音紀錄,並尋求律師協助。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晴晴 104-11-29 18:01

我有一位忘年之交,他曾經因為在酒店工作而接觸毒品,後來在今年10月底因持有二級5.5g(用來自我了斷)以及吸食二,三級而被移送地檢,後來以兩萬交保金交保,目前等候傳票,因為警方對他之遭遇感到同情以及家人朋友之勸導幫助,使他重新燃起人生希望,但是這幾日又有之前酒店認識之朋友,因為債務糾紛而到中山分局指控他販賣毒品,警方目前謹已致電通知到案說明,我逼問過我朋友,他說他三四個月之前確實有販賣過一兩次,但現在的他不僅改過向善更完全杜絕這些東西至今已經一個月了,並且更是積極試圖擺脫憂鬱症以及找正當工作,我想試問。

1.他是否要到案說明,如果必要能說些什麼自保?

2.他這樣的狀況是否會跟之前的持有以及吸食案卡在一起?(因未開庭)

3.他現在能做些什麼?

P s警方致電時僅說懷疑他已09××××××××之電話進行販賣,但他已經為了擺脫以前惡習已換了新的號碼。希望有人真的可以幫幫他,否則他將再度陷入地獄,或是自我了斷,我真的希望各位能幫幫他。

您好:

建議您朋友仍須到案說明較好,否則有遭拘提之風險。

如果販賣毒品案是由不同檢察官偵辦,可能會與先前之吸食毒品案分開審理。

販賣毒品須有證據為佐,原則上不能僅以他人指控來定罪。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alice 104-11-29 12:53

因為工作的事, 半夜受到發line的困擾, 還有在群組上訴說不實之事造成名譽受損, 可否提告? 及如何求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9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持續傳送LINE訊息的部分尚難構成違法

2、不過倘若涉及性騷擾誹謗名譽恐嚇等行為,可以蒐證之後報警處理。

 一、LINE的部分可以關靜音…我關靜音之後很少在半夜聽到LINE了…還有就是我的電話半夜是關機的…就是APP沒有關靜音要在半夜吵到我也是不太可能的…

二、LINE的話只有在群組去散布毀損名譽之事才有加重誹謗成立的可能。

三、我幫你查一個判決摘要給你看:

「而僅屬
    私德之事項,竟基於將足以毀損他人事項散布於眾之意圖與
    公然侮辱之犯意,於民國104 年4 月4 日晚間10時30分至11
    時8 分許,在其位在新北市○○區○○路0 段00號7 樓住處
    內,以手機上網登入上開自救會所成立之LINE通訊軟體、共
    有168 位成員得共見共聞之群組內,公然以「惡劣至極」、
    「忝不知恥」等語侮辱許○○,並傳述許○○「不愧是從眼
    整到胸、腿的人」、「全身都是假的」等涉於私德而與公共
    利益無關之事項」。判決主文「○○○散布文字誹謗,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
仟元折算壹日」。
四、還是要看具體證據才能判斷成立空間。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4-11-28 18:24

您好,我想咨詢有關於監護問題……

朋友日前車禍往生,

有一五歲小孩

跟前妻離婚多年,小孩從小由奶奶帶大撫養

兩人當初離婚協議要共同負擔小孩費用,生母從未撫養負擔過…

且生母工作不定,網咖……等,(另外有懷疑生母有吸毒狀況但因沒證據…)

現在,生母要掙得小孩堅護權……

生父的母親很焦急,怕小孩跟著生母會很慘…

請問該怎麼做才能有利於生父那變歸屬…???

 

謝謝您

 

一.要搜集奶奶適合監護的證據

二、要搜集生母不適合監護的證據

三、未成年子女的監護的標準是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保護,如果兩邊可以談的話要儘量的談。畢竟奶奶應該是有年紀了,也不可能一輩子都是奶奶照顧呀…

四、隔代教養在爭監護權的時候會被拿出來討論,例如曾有一個判決社工建議記載「原告基本親職能力應為具備,且有基本照顧、親職概念,然原告因工作時間與丁○○、戊○○作息錯開,其生活照顧及親情陪伴多委由案家人,故提醒原告應多與其女友討論如何分工強化其父母職角色,避免隔代教養及親情漸疏離之擔憂)。這個部分如果奶奶這邊有其他的成年人願意協助的話應該會有加分的效果。

五、如果奶奶是唯一的照顧者,這樣很令人擔心呀。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8 19: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若過世,監護權可能由生母取得,但您奶奶可提出小孩均由奶奶扶養照顧之證據,生母無給付扶養費之證據及生母可能施用毒品證據等,以利奶奶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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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8 1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生父若過世,監護權可能由生母取得,但您奶奶可提出小孩均由奶奶扶養照顧之證據,生母無給付扶養費之證據及生母可能施用毒品證據等,以利奶奶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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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蒐集生母不適合擔任監護權人之證據,例如長期未工作吸毒等,提起停止親權之訴訟,若勝訴,則會由祖母為當然之監護權人。

104-11-29 01:0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要搜集奶奶適合監護的證據

二、要搜集生母不適合監護的證據

< ... (恕刪)

律師您好,真的感謝您們菩薩,有這樣可咨詢管道幫助很多人……

另外我想請教您,您所說的……若奶奶舉證有利證據為哪些?

還有若大伯二伯同意共同撫養小孩到大,也是該如何提出?

 

再次感謝您!!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先收集生母不適任監護人的證據(吸毒、流連網咖等),以及小孩從小到大皆由奶奶扶養長大之證據,證明尤奶奶繼續扶養會比給生母扶養更佳。 法院判定監護權是依子女最佳利益做判定,並非只參考經濟因素,會依據兒童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和兒童自己的意願,父母的年齡、經濟狀況、職業、品德及意願等條件,並參酌社工人員所作之訪視報告。

3.若大伯和二伯院共同撫養小孩到大,在此方面可向法院提出,以利您方獲得監護權

 

花仔 104-11-28 15:53
你好~我有ㄧ間房子,因為要結婚了所以媽媽要我把房子名字變成弟弟的,跟我說要用贈予的方式,因為我是在外地工作的所以要我申請印鑒證明給他,因為要戶籍地申請所以又叫我寫委託書給她去申請,因為要結婚所以我們關係變的很不好~而且媽媽身邊多了些心術不正的小人,所以怕被騙...把房子名字變弟弟的沒關係,只是不想被另外利用去貸款之類的,所以想請問這樣的話我要注意些什麼呢?另外還會產生什麼費用嗎?房子目前還有貸款,因為我媽ㄧ下說贈予稅ㄧ下又說增值稅然後又說二稅合一我會被扣稅之類的..都糊塗了...所以上來請求幫忙~在麻煩回答,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8 2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房子您為所有權人,其實您可拒絕過戶,即可避免以上所有的問題及稅負,避免過戶後,徒增不必要之爭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建議跟公司請假親自跑一趟處理,金額比較大的東西還是謹慎一點好。

二、代辦的代書要慎選,好的代書雖然不會帶你上天堂,但壞的代書會捲光你的財產

三、所有的資料用印前一定要先確認過才行。

四、是否要把房屋送給你弟你要想清楚呀,以後不能後悔的…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8 2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房子您為所有權人,其實您可拒絕過戶,即可避免以上所有的問題及稅負,避免過戶後,徒增不必要之爭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只是要借名登記在您弟弟名下,則應白紙黑字寫清楚,否則此種案件舉證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8 23:28

 如果您想要保留房子實質所有權,只是形式上登記贈與給弟弟。應訂立借名登記契約,並讓你弟弟設定抵押權給您

104-11-27 20:07

我家對面的精神病患每天早上7-8點都會出現在幹譙罵三字經,已經就醫非常多次,我有到派出所報案與縣政府衛生局投訴過,但是似乎都無效,從衛生局聽到一些這位精神病患的基本資料,病患本名:劉武進,獨居,好手好腳,沒有工作,有一兄一姐,國中時(沒有畢業)親眼看到好友出車禍身亡,身心受到重創,直到現在中年,似乎才剛出院回來,對他的觀察紀錄是:早上罵完之後就整天待在家中直到隔天早上再出來罵,就像鬧鐘一樣,還威脅社會福利專線說要自殺,有要打我阿公和露出性器官給他看的行為,還有拒絕就醫的抵抗紀錄,他的家人也有多次報案紀錄,不過卻會正常打招呼看不出有其異常,對於這種該入院與不入院的邊緣地帶,據我所知社會上很多,但是現在發生在我家附近,多次浪費社會資源,派出所都認識這個人,但都無有效解決辦法,都只說不要理他,但是他像顆不定時炸彈,已嚴重打擾到我們的社區安寧,再加上多次的抵抗紀錄,我擔心會對我家人有暴力頃向,這種無法解決的問題,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7 23: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針對對方的暴力行為或是公然猥褻之行為蒐證之後提告

倘若有持刀或是其他危險狀況,可以報警要求強制送醫。

CC 104-11-27 15:35
您好: 我想請問,我在今年7月中進入這家幼稚園服務,但於11月初自己覺得身體不適故11/17有向園長提出到11月底離職,但園長不顧員工身體狀況,已無法承受工作上的職務,仍要求要等到12月底或有新老師交接,才能走。 但17號晚間真的身體無法承受,故18號起便沒去上班?11/19有至園所提出書面辭呈,並歸還所有物品。 我承認自己這樣離職不好,但我和園方也無簽任何契約?且任職時園方也未給工作規章及說明?今收到園方寄的存證信函?因新老師已到職,要求我7日內做交接?這樣合理嗎?!我需要做什麼動作保障自己呢?因11月份薪資也還未拿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7 16: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去辦理交接,並且拿薪資

2、因為倘若沒有妥適辦理交接造成對方受有損害,對方可以向您求償

3、完成交接之後,對方仍拒絕給付薪資,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5條、16條規定您應該要在10日前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若您有事先預告提出離職,就算雇主不許可,亦不影響您離職,現今您未經預告期間就沒有去上班,在此部分雇主若有損害,有權向您求償

關於交接部分,勞基法雖未明文規定,離職交接為勞工的附隨義務,未避免日後爭議,建議前去辦理交接並請求11月份薪資,若雇主不給付,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西西 104-11-27 10:26

小弟我是做拖吊車的因為前一晚有吃薑母鴨,當天拖的後面子車行駛中擦撞停放在車格的車輛,警察來酒測違0.19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第二天開庭有向法官說明前天因為吃薑母鴨,酒測值為0.19要罰款及吊扣駕照一年,

想請問這樣能申訴嘛?因為我是職業貨車駕照,沒有駕照就沒辦法工作了,還要賠償擦撞那些賠償金,小弟時在很頭痛因為超過0.15一點點而已,想請問如果申訴向法官求情,有機會能不吊扣駕照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8 2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吊扣駕照的部分,沒有裁量空間。

不過程序上還是可以提起訴訟救濟

104-11-27 09:53

我家對面的精神病患每天早上7-8點都會出現在已枯死的芭蕉樹旁幹譙罵三字經,已經就醫非常多次,我有到派出所報案與縣政府衛生局投訴過,但是似乎都無效,從衛生局聽到一些這位精神病患的基本資料,病患本名:劉武進,獨居,"好手好腳",沒有工作,有一兄一姐,國中時(沒有畢業)親眼看到好友出車禍身亡,身心受到重創,直到現在中年,似乎才剛出院回來,對他的觀察紀錄是:早上罵完之後就整天待在家中直到隔天早上再出來罵,就像鬧鐘一樣,還威脅社會福利專線說要自殺,有要打我阿公和露出性器官給他看的行為,還有拒絕就醫的抵抗紀錄,他的家人也有多次報案紀錄,不過卻會正常打招呼看不出有其異常,對於這種該入院與不入院的邊緣地帶,據我所知社會上很多,但是現在發生在我家附近,多次浪費社會資源,派出所都認識這個人,但都無有效解決辦法,都只說不要理他,但是他像顆不定時炸彈,已嚴重打擾到我們的社區安寧,再加上多次的抵抗紀錄,我擔心會對我家人有暴力頃向,這種無法解決的問題,怎麼辦?

小巴 104-11-27 00:21

文章有點長 拜託耐心人替我解答。

我今年17歲,爸爸在我13歲就因為車禍過世,媽媽也在我13歲時跟另一個男人在一起了

媽媽有工作能力 卻都跟著那個男人做不穩定的工作

媽媽不負起養我的責任 都叫我跟那個男人拿錢 媽媽把我跟她的戶口都遷到那個男人家了

但因為他有吸毒 所以我沒待在那邊。我租在朋友家

請問:我有辦法讓我媽媽。把我的戶口遷到朋友家嗎?

我知道可以請親友代辦 但是只要碰到一些資料她就都不同意 他都把戶口名簿 戶籍謄本藏著 利用我的身份去辦一些補助跟那個男人過好日子 卻都不負責撫養

有合理的理由讓他同意我遷戶口嗎?我真的不想繼續跟一個吸毒人有來往

請問:如果我把戶口遷到朋友家了 對我是低收入戶的資格有什麼影響嗎?

我有家庭扶助中心的補助 沒跟媽媽住在一起 遷戶口了還會領的到嗎?

請問:我媽媽都沒有撫養我,我可以讓她不再碰到我所有的資料嗎

例如辦補助 保險 之類的......我不想在讓他跟那個吸毒男利用我的名義去申辦一些補助

請問:我媽現在都不養我,我以後可以不要負責他的任何事嗎

一、是否同一戶的確會影響到低收入戶的認定。

二、你媽很辛苦的,再來是你要尊重媽機的選擇,就算她選的你不喜歡,還是要尊重她,這個是愛情,沒有什麼誰對誰錯的問題。

三、法律上是有規定如果媽媽沒有養你你可以養少一點,嚴重一點才不養她,但是大部分的法官頂多是認定你要養她少一點。你媽有養過你的,最少在你還是小嬰兒的時候…

四、要努力賺錢養媽媽,光是她生下你餵你奶就應該要養了。

五、要努力向上,多賺點錢,媽媽年紀大的時候需要你的照顧,就像你剛出生的時候需要媽媽照顧一樣。

六、你要加油!加油!加油!

七、律師小時候常考倒數第三名,我考了七年倒數第三名,第八年我就翻身了考第一名。人生總有逆境,改變作法,結果就會不同。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世界和平 104-11-26 20:10
想請教各位律師們~我的家人幾個月前發生車禍事故,駕駛汽車於閃黃燈十字路口停著,欲左轉進入巷內,看前方無來車時即緩步左轉車身已經進入巷內3/4時突然聽到碰撞聲響,趕緊下車查看,才發現一台摩托車撞到我方右後車輪上方車門鋼板,摩托車倒地騎士坐在地上表示肩夾骨折了,當下家人嚇壞了趕緊報警也請救護車來,後續我們也多次到醫院探望及釋出善意,但是對方開出賠償金額接近80萬,調節二次不成,目前對方已經準備提告了。很多人都說轉彎車比較不對,而且我們坐在車內沒有受傷,不過我們是被撞的耶!想請教這樣上法庭我們真的會因為過失傷害而有前科嗎?!另外,我們一般平凡人一整年工作不吃不喝也沒有這麼多錢丫,一般來說賠償金額是多少才合理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6 20: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然後送鑑定

2、等肇事責任釐清之後,再依據對方求償的金額一一檢視是否合理。

3、倘若對方堅持80萬元的賠償金,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6 21:57

 建議先申請初判表,釐清責任。如您沒有過失則沒有過失傷害罪問題,您也可以委任律師為您與對方談和解,並逐一檢視對方所提損害賠償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