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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圓 104-11-04 11:14

律師你好,問題情況如下

甲乙為兄弟,因繼承共同獲得A建物,甲兄擁有1/4,乙弟擁有3/4,現今乙弟欲將甲兄之1/4買回,代書簽約時表示,合約書上需表明賣價金額流向,甲兄配偶希望將買賣所得轉入甲兄之女(9歲)戶頭,甲兄希望將買賣所得匯入自已戶頭,沒有結論下簽約失敗。 現況甲兄擁有1/4之土地權狀被甲兄配偶掌握,表示不將買賣所得轉入甲兄之女(9歲)戶頭,便不交出土地權狀,並表示假設甲兄公告貴遺失,她會於30日內去戶政出示土地權狀,取消公告,甲兄也表示若不轉入他個人戶頭他也不願意簽章。

 甲兄因生病故無法工作無收入,甲之配偶不願意負擔甲兄任何支出,已在外租屋與女兒自住,本與配偶一同住的甲兄,因此買賣意見不合吵架故之搬回與乙弟同住,並向乙弟借15萬元負擔醫療費用,並簽下本票已示負責。

甲兄提出願對其配偶提出侵占或權狀申告無效,先過戶房屋,但希望乙弟可以付其價金給甲兄,並讓甲繼續同住否則就不作為。

1.  乙弟若想買回那1/4持分也不想與甲繼續同住請問可以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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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4 13: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簽立協議書,由甲取得權狀之後,將所持有之1/4出售予乙,並約定交付價金之日期。

2、15萬借款的部份,可以由價金中抵充或是另行清償,倘若甲拒絕,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3、取得所有產權之後,甲拒絕搬出,可以提起遷讓房屋訴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向法院請求強制分割

並請求某甲遷讓房屋

這是最快的解決方式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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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4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比較沒那麼複雜,並提出分割方案,由您補償價金,取得單獨所有權,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華 104-11-04 10:53

太太在家從事美髮工作與照顧小孩,每天來客量並不多,最近接到國稅局通知,

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要我們辦理營業登記,

我想請問如果我把招牌拿掉繼續營業這樣還會被罰嗎?

辦理營業登記對於小本生意是不是會增加不少負擔?如水.電.房屋

請問還有其它方法避掉營業登記嗎?

小米 104-11-04 06:32

要向法院告欠我錢不還但長期不在台灣可以找代理人幫我開庭可以嗎

我要回大陸工作關西無法常回來我可以找代理人幫我去開庭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4 08: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事訴訟程序可以委請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本人不用到庭。

2、倘若案件在北部,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沈恆 (沈律師) 104-11-04 09:58

您好!

如果是被提告民事訴訟請求還款,被告本人不用出庭,寫委任委任訴訟代理人代為出庭答辯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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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人 (陳律師) 104-11-05 08:38

 您好

  可以委任律師出庭喔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angela 104-11-03 12:59

我於今年4/24與前夫訴請離婚,於調解庭協議自104年5月起,他每月要支付兒子的生活費6000元.

他除了第一個月有準時匯款外,接下來每個月都要催才會匯,到九月時,就不匯了,傳訊息提醒也不回應,直到我傳訊問他:「你是要一次付四個月嗎?」他才回說:「沒錢是要怎樣付?」「反正我要付到106年2月(孩子滿18歲)那就往後延好了!」

他是退役軍人,退休金已花光,只剩一筆50萬的18%,名下沒有財產,據說開了一間攝影工作室,收入多少不明.

想請問:

1.關於兒子的生活費,他是應該要付到108年2月才對吧?(屆時兒子滿20歲)

2.可以這樣說往後延就往後延?有法律效力嗎?

3.調解庭時,法官有特別告知,若他沒付,可一次要求付四個月,但最多也只能追四個月,照前夫這樣的做法,我要怎麼保障孩子的權益?

4.若要要求他支付,必須要怎麼做呢?

5.孩子開學時的學費是前公婆付的,前夫可以要求以這個部份相抵嗎?

你好:

要依判決或調解筆錄之內容去主張權利。 原則上要扶養到20歲,通常都是這樣約定。 不能任意變更判決或調解筆錄之履行方式、期間。 每四個月到期後,若請求無效果,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前公婆的部分若無特別約定,跟前夫無關,不能主張扣除。
angela 104-11-03 13:40

感謝您的回答.

所以我必須要在四個月內向他請求,而且若他沒回應,我就要提告申請強制執行?

提告時可否要求他付律師費或相關費用?

他曾說過:「就算你告上法院,我還是沒錢!」

那我在提告時可以要求在他每次領18%利息時,直接支付兒子六個月的生活費嗎?(18%優惠存款是半年付一次利息)

他說過: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要依判決或調解筆錄之內容去主張權利。

 

一、要看調解的內容是寫養到十八歲還是養到二十歲。如果沒寫清楚,依最高法院的見解如果小孩子二十歲後還在讀書他還是要繼續養,一般來說大學是可以讀到二十幾歲。

二、調解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所以是有執行力的,如果對方不履行的話可以執調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

三、公婆給付的時候要看是以什麼立場去給付,如果是幫他付的意思而你收了那有可能會被認定是清償

四、如果要聲請強制執行對方財產的話你需要寫一個民事強制執行聲請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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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徐大律師與楊大律師所言

1.回歸你們調解內容而定, 看是支付到18還20歲

2.如不給付就看調解內容是否一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 但如法官所言, 就只能四個月強制執行一次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喵喵 104-11-03 12:48

簡單敘述:3月初在網路尋求一件自身店面簡易裝修(騎樓.店門入口.二樓天花板.板牆拆除:由名叫百頡工程林先生提供資訊.後協議由他提供人員及工具(網路僅提供電話及公司名稱)本來要統包.但由於材料報價太高.所以改由點工(木工).由我自己進材料.林先生負責人員及工具(有收訂金.簽單上寫林進宇).4月2日初進場施工(但只有他一人.只有簡單工具及一台空氣壓縮機).工作期間嚴重怠工.致使油漆水電拖延進度.請他趕進度他.他說他自己沒辦法.4/7日又再度請款.說要請人來幫忙.我請他簽完工協議書及怠工賠償(約定4/13完工).結果叫一臨時工.4/10天花板做好因為天花板當初沒抓水平.板與板縫隙太大.板與板重疊.請他拆掉重做(有拍照).他說他沒辦法做下去.我就報警.當地管區有來(我現場錄音.管區知情).錄音中有提到我要留押他的工具及機車.身分證.駕照.本票.他都同意(身分證本名是林百里)(約定本票時間為7/17日).結果他現在告我詐欺侵占!!請問我能以哪種民事刑事告他??

你好:

單純是工程履約糾紛不會構成詐欺罪或侵占罪。 可依照工程契約承攬契約請求承攬契約物之瑕疵,請求修補瑕疵、減少報酬、解除契約或損害賠償。 上開時效或期間是ㄧ年,建議你趕快發函催告,以免權益受損。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3 17: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針對您被告之部分,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再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及民事違約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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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3 17: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針對您被告之部分,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就無施用詐術之行為及易持有他人之物為所有之侵占犯意爭執之,再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及民事違約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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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an 104-12-17 11:59

 這間工程行在高雄嗎?也有對小弟報價修繕耶?

服務與技術如何?

喵喵 104-12-24 18:09
目前全勝訴@正在對他重逞
yougher5 105-02-16 22:46

您好,本人同樣深受其害,而且與您正巧是同時進行式。此人於104年底與本人簽約進行全房屋整修之工程,期間也是用盡各種理由請款,至今已將款項挪用完畢,但卻沒有任何一樣工作完成。後來才得知此人說已將材料訂好,其實卻不然,現在房子是一團糟,不知如何收尾,但林先生卻避不見面!不知是否方便向您電話聯絡請教?或是可否告知官司進度或此人資料?感恩不盡!

喵喵 105-03-18 17:22

 如有需要可EMAIL:a1970600401@yahoo.com.tw

LIVE:kwer

 

 

angela 104-11-03 10:26

今年4/24訴請離婚後,在調解庭講好,自五月起前夫每月要支付孩子的生活費6000元。

但他只付了四個月後(除了第一個月,每個月都要催他才會付。),就不再支付,傳訊提醒也沒回應,直到我傳訊問他「你是要一次付四個月嗎?」他才回說,「沒錢是要怎樣付?」後來回我說要本來支付到106年2月(孩子滿18歲)那就往後延吧!

他名下沒有財產職業軍人退役,每年有50萬的18%可領,他開了一個攝工成室,至於工作收入是多少,我不知道,但FB中遊山玩水是不少。我想問,

1.他應該是要支付到孩子成年,也就是孩子滿二十歲吧?

2.可以這樣由他自己決定要延後就延後嗎?有時間限制嗎?

3.他若一直不付,我可以怎麼做?

4.可以要求他18%利息下來直接付孩子六個月生活費嗎?他是半年領一次利息

5.當初法官說,超過四個月我們也只能往回追討四個月,那他說的延後,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嗎?我們的對話,僅只有手機簡訊而已。

欽ㄟ 104-11-03 03:05

律師您好!

家母與家父在89年離婚 於協議書上載明女方可以進出房屋

又於91年男方暴力毆打女方,女方有至地方法院控告傷害恐嚇,且和解

和解內容載明 男方不得於女方工作地點騷擾,以及女方有權力入住房屋,與男方只要帶外面女性入住即賠償100萬元等條款

當時和解金為10萬元 具有本票,但男方迄今未還。

請問律師

 1,當時離婚協議男性負擔所有子女教育,撫養費用 且具有子女監護權,但都是母親撫養小孩長大 有街坊為證 子女是否可以提告放棄撫養

2、當時傷害和解金10萬元至今是否還可以追討 家母持有本票

3,他有帶其它女性進住家中,但確切時間均以模糊,是否可藉以男方自己供訴 為證據 例如他自己承認有帶女性進入住宅內

4,還在迄今兩年前在女方工作場所騷擾 以致家母離開工作場所經濟困頓,但在傷害和解書中載明不得擾亂女方工作場所,是否可以提告

5,請問律師如果自行全程攝影無間斷影片,是否可當作呈堂證供?

欽ㄟ你好,關於你的問題:

1.建議等令尊訴請子女履行扶養義務時再依民法第1118條之1主張減免為妥。

2.本票恐怕已經罹於時效,但可依和解契約請求。

3.4.5.若欲提告,必須先確認證據是否充足。

以上供參。

欽ㄟ 104-11-03 09:18

律師您好 請問影片的口述可否作為證供

和解書請求是否無法以法律要求強制執行

同陳大律師所言, 

錄影可為證物, 和解書請求需提出訴訟, 裁定對方違反約定後, 才可做強制執行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和解書, 票據, 錄影檔等)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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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 104-11-03 00:03

不好意思冒昧打擾,我想請教您一些健身房退費的問題,請問我想跟健身房申請解約退費,想說先做一些功課讓自己可以不要被牽著鼻子走……我看過當初簽的會員資格暫停申請書,它下面有一行字寫請假後辦理終止,請假期間的費用不退還……但請假期間還是有先扣款耶!這樣感覺損失不少,請問我該如何爭取請假期間也能退費呢?我是今年7月簽24個月的合約的,8月請假一個月,現在因為工作關係長期無法前往,我後面剩很多錢……即便用法規規範的20%去算也會被扣快5000元,我該如何為自己爭取呢?

合約上面寫著如果我要解約,要付違約金6000元,但是這點好像是違反定型化契約的條款的,我可以主張牴觸法規無效不要讓他們扣6000嗎?且請假期間扣款也是違反法條的,我能主張無條件解約嗎?

即便真的需要支付違約金,一開始刷卡時已經先預刷了頭尾兩個月的費用,加上我請假一個月的費用他們還是有扣款,我可以要求用尾巴一個月和請假一個月的費用去折抵嗎?(總共兩個月)

因為我是信用卡每月扣款的方式付款,我可以不要求退之前多收的款項,但是我想要要求無條件解約停止後續信用卡授權扣款,請問我能拿健身房違法定型化契約去主張依法規辦理解約嗎?

我之前有上網做了一些功課,但是最後人家告訴我要先讀懂法規再來談才有意義,我看了定型化契約,確定合約中有許多條例是牴觸的,想請問除了法規字面上的意思解讀外,還會被硬柪成別的意思解讀嗎?

如果我主張他們合約違反法規的部分無效要按照法規進行解約並寄出存證信函及停止信用卡扣款授權。。。會變成我被健身房告嗎?

 


sam 104-11-02 05:55

因為最近換工作,不過目前工作地點有外籍人士,時常聽到他以兇怒的臉色以髒話罵人,讓小弟十分困擾,也曾多次反應給公司,仍未見改善。

額外說明一下:

時間:10/18站點長官(組長),請我通知該員加班,被罵一次。

時間:10/22組長安排小弟工作為預排產物料,於安排時,又被罵依次。

小弟只想討口飯吃,卻要遭受如此待遇,十分不甘。

故提出如此狀況,是否可提出控告。

一、這樣的話要看場地是否是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所得共見共聞,法律上叫做公然。如果是的話才會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不然頂多是民事侵權行為請求精神上賠償而已。

二、特定多數人這個部分在實務上有不同見解,有一種見解是人數需非一望即知,如果是一望即知就會被採這種見解的法官認為並非公然而不成立犯罪。

三.若要提告的話要先搜集證據。尤其是刑事,沒有證據的話建議不要告。

四、合則來不合則去,如果真的不能忍受也沒有一定要打官司,可以考慮換個工作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狀元吉第大樓

小駱 104-11-01 19:12

某室內裝修有限公司委請我司出工協助幫忙工作,9/22因客變等因素,我司退場,10/1我司將請款單等資料送至該司請款,10/6開立發票給貴公司,截止今日11/1尚未收到點工工程款,當初有口頭約定做完即付現工程款,但已於今日將近一個月,都未收到款項,且對方負責的人都避不見面且不接電話,貴公司會計出納全部推給該負責人,我們可否對該公司提出詐欺訴訟,並請貴公司支付工程款?我們出工時都有簽到且對方工地領班也有簽名確認。我們該如保障我們的權利?有從旁得知說我們有員工兩年前積欠他們對方員工款項2萬元,但這屬私人債務並不能依此因素不付款吧~請專家給建議我們該如何處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1 19: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工程已經完成且沒有瑕疵,對方應該給報籌,可以核發存證信函之後,聲請支付命令或是提起民事訴訟

2、員工積欠對方款項與我方之工程款無涉。

3、可以委請律師擔任公司的法律顧問,以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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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先發函向對方催告,對方不理,則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1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工程款,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尚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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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1 22:31

 可以先發函催告他給付,否則將提起法律訴訟。置之不理後,聲請支付命令,對方未異議則確定,可以以此強制執行。

phoenix 104-11-01 13:55

我與男友於今年4月11日正式宴客舉辦儀式祭祖等,當時考量男方剛換工作且忙碌不便請婚嫁,並未馬上登記,然於今年八月底發現男方出軌,推算時間大約是在準備婚禮前後即有此行為,經考量後偏向選擇分開各自生活,但考量男方家族龐大且人言可畏,並且雙方共同朋友非常多,擔心分開後時日一久反而被污衊是女方不檢點導致分開,為避免影響將來的生活,打算提告男方以保留法律紀錄,請問可以以騙婚或是名譽受損之類的方式提告並寄存證信函嗎?後續有哪些流程需要注意?謝謝

您好:

因你們尚未登記結婚,所以雙方間應只有婚約關係,又因對方為通姦行為,可以解除婚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1 15:40

 您好,婚約訂定後與人通姦者構成解除婚約的事由,您可以委託律師代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表達因對方之過失而且解除婚約之意思表示,另外也可以向對方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即慰撫金,甚至已經贈與之物也可以要求返還。如需要律師協助,歡迎來電洽談。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1 17: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您尚未登記結婚,無妨害家庭或侵害配偶權之問題,僅能提起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之,且尚須提出證據證明損害之額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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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1 17: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您尚未登記,對方之行為尚未構成侵害配偶權或妨害家庭,僅能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且尚須提出證據證明侵害之態樣及損害額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解除婚約及損害賠償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蚊子 104-10-31 20:39

事情是這樣的,
當天我出差,在一條幹線雙道的路上,被一條支線單道的汽車撞飛,
幹線道上並無任何標示只有閃黃燈,當下我方預估時速50在外車道
經過支線單道時被沒注意到的汽車撞飛,當時看到他出來的瞬間,我馬上反應就是左尻閃他(尻到內車道),但是對方完全沒有減速就直接往我撞,
對方支線單道有閃紅燈地上也有寫慢字,而且對方汽車肇事後有移動車輛,造成破壞現場,我方機車無移動無破壞當時現場。

當時我被撞飛造成外套破損,手機損壞,機車嚴重毀壞,人飛出去全身擦傷跟神經傷痛,警察來時看了現場也有說幾乎是對方肇事,但是也只是警方當時當下判斷,並無法作為依據,在這種情況下,我方也需要負擔責任嗎?還是對方100%全責?手機使用兩年裡面有許多工作資料和私人資料,造成工作上和私人事情上許多麻煩可以格外要求賠償嗎?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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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31 23:41

 不知道您當時有沒有申請初步判定表,上面會有寫肇事責任為何?不然就得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如對方有過失,可以請求你的物品損傷、醫藥費以及慰撫金。如有更多疑問,歡迎來電約時間面談

嘟兒 104-10-31 18:43

我妹妹15歲在工作時遇見一個男生,

她知道男生有婚姻小孩但男的一直對我妹示好,

結果兩個人就在一起,

但一個月後男生的老婆偷看男生的手機發現了,

而隔了一個禮拜後男生說他現在離婚了,

但我妹也跟男生沒聯絡了,

但現在女方說要告我妹妨礙家庭

那這個妨礙家庭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1 20: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明知對方有配偶仍然發生性行為,確實會構成通姦罪,且因為您的妹妹未成年,所以會是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建議應該由法定代理人出面協助處理。

2、建議可以以和解的方式來處理,倘若對方仍拒絕,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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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1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欲對您妹妹提出妨害家庭之告訴,需有雙方性器接合之證據及妹妹知悉對方已婚之證據,若無證據,仍可主張無罪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且您妹妹為未成年,可適用少年事件程序處理之,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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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1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妹妹可爭執並不知悉對方為有配偶之人及未有發生性器官結合之行為,若此,則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有過從甚密之行為,另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然因您妹妹未滿16歲,若有發生性行為,對方恐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

樂樂 104-10-31 16:50

我上地檢署的網站查到
男朋友的案件(吸食二級毒品 ) 毒品防制條例-偵結要旨→聲請簡易判決
請問  聲請簡易判決  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我男朋友不用被關? 可以罰款嘛?
可是男朋友沒有在工作 也沒有錢 法院都不會查看看他有沒有錢 就會讓他罰款嘛?
我不想幫他出錢 我想要他進去關完...
那大約多久才會收到判決書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1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簡易判處決行聲請書的意思,原則會判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且可以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

2、收到處刑書之後,大概3~6週可能收到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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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1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均有機會為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也有可能為聲請觀察勒戒,若不繳罰金可易服社會勞動或入監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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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1 23:15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也有可能是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

樂樂 104-11-01 13:0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簡易判處決行 

所以這幾天會收到的 不事判決書?

不事上面寫幾月幾號要進去的?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規定,檢察官審酌案件情節,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應即以書面為聲請。通常是案件較輕微的情況會有簡易判決簡易判決是由檢察官作成,再移送法院,若法院認為可行,即做成判決送交當事人,若有意見則進入訴訟,故您男友若僅收到檢察官作成的簡易判決,僅代表該案件送到法院,法院並未下判決,若收到法院判決,才可認法院已同意該簡易判決,做成簡易判決的好處是,代表檢察官希望該案件能夠判決被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的刑度,對於犯罪者來說比較有益。 法院基本上不會查詢您是否有負擔罰金的能力,判處六個月下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如果沒繳交罰金就必須要服刑。 若需繳罰金,您也無須擔心需要為您男友繳罰金,您男友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您跟您男友在法律上無任何關係,除非您自願為他繳罰金,否則您完全無須負責。 若是收到檢察官聲請的簡易處刑書約要一個月,再經法院回到檢察官,最後寄到您男友手中,前後約需要三個月。
智阿 104-10-31 11:32

請問我是一名租客,因本身做的工作是日薪工收入相當不穩定,有時候發薪日會拖幾天或延誤到下一期合併發薪,想請問一下欠租金房東可以馬上趕我走嗎?房東有說過一段話前陣子說(我下班就要看到屋內清空搬走) 請問可以馬上趕人走嗎....

您好:

實際狀況必須依照您與房東簽訂的租屋契約,若在租屋契約中有約定「提前終止租約」的條件,例如欠租達幾個月以上,經催告仍不繳時就可解除租約等,房東就有權利要求房客搬離,普通而言,只要欠租兩個月以上房東就可寄存證信函,要求限期繳清,否則將終止租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依法需扣掉押金欠租二期以上才能趕你走。

二、如果你不走還要訴訟才行。

三、房東還不能斷水斷電呢 , 這個可能成立強制罪。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紫小玥 104-10-31 11:05

各位律師好~

公司七月份因財務狀況不佳資遣我,資遣費短少,向公司要求補齊,公司願意補齊,卻同時要求我任職期間因送搞錯誤造成公司的損失,要求全額賠償

第一筆為兩份DM製作,一併印刷,但是有一份並無錯誤,另一份確是我的疏失,是否可以此主張只賠償一份的金額?

第二筆是三聯式的工作指示單,此指示單是依照主管的意思製作的,製作完成有以SKYPE(訊息記錄在公司)和當場印出來(並無直接證據)讓主管看過才送稿,事後才知道有三個字打錯,是否可主張是在主管監督下完成的工作,不應全額賠償?

且以上兩筆在發生地當下都沒要求賠償,可以這樣秋後算帳嗎?

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您好:

1.  若公司員工任職期間有疏失,代表員工違反對公司應盡的善注意義務,而導致公司受損,公司確實可依民法之規定,向員工請求損害賠償,至於公司請求損害賠償的關鍵,必須提出具有損失的金額及相關證據,必須是您的過失造成的損失才必須賠償,若不是您的疏失,您可以主張不需賠償,此外,如果只是工作指示單上的字體打錯,並未造成公司具體損失,係無法請求損害賠償

2.  公司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只要在公司得知有損害起算2年內都可向您求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要有損害才有賠償的問題,你要先確定公司說的錯誤導致公司損害的證據是什麼。

二、你說的文稿要公司審核的部分,這樣算抗辯與有過失的意思,這個算是備位的抗辯,如果進入訴訟是以[ 退萬步言,就算公司有損失,這個部分公司也與有過失] 的形式去答辯。如果你說因為公司有監督義務所以你沒有過失,這個空間會比較小一點。

三、勞資爭議可先請求縣市政府勞工局協調,協調不成再以訴訟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紫小玥妳好,

簡單來說,給付足額的資遣費是公司的法定義務,違反者可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的罰鍰。

而公司向妳請求的賠償在未經妳也同意的情形下,責任及金額都尚未明確,妳可拒絕公司所開的要求賠償條件,仍請求給付未足的資遣費,公司若不予理會,則可逕向各地方主管機關舉報。

以上供參。

路易斯 104-10-31 01:09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我於103年四月被判緩起訴戒癮治療,在104年10月30日被警察釣魚後因身上有一組吸食工具但身上並無任何毒品,連吸食用的玻璃球都沒有,只有一組稱為"水車"的工具(但警方判定為吸食毒品的工具)因此被帶回派出所驗尿,但驗尿結果我肯定一定會有,但因在派出所做筆錄時因為緊張慌張我只敢說沒有吸食,現在有點後悔少了自白的機會,到了地檢被問話我才稱當時因為緊張慌張現場發生的經過真的記不清,隨後承認有吸食毒品,並補充說明因在台北工作不順搬回台中剛找到工作家上家庭環境因素不佳希望能重輕量刑,不知道這樣是否會有用?我緩起訴的部分目前也只要在去關護人那邊兩次舊圓滿結束,途中不管是醫院或者關護人那邊都未曾請假沒去驗尿,這樣的表現是否會有讓檢察官有感覺加分的作用?
上網查了資料,知道撤緩是機率非常高的,但不知道有沒有不撤緩的案例,我應該怎麼做才好?還是一定會被判處有期徒刑留下前科紀錄?因為是昨天才剛結束的事情,我應該要寫狀告之檢察官我的難處以及悔過心?或者該做些什麼,這次吸食也真的後悔莫及,希望律師先生能幫忙想想辦法。 騎帶您的答覆 

法律研究者 104-10-31 09:35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你的緩起訴是會被撤銷

             很快就會被起訴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一、會被撤銷緩起訴,然後起訴。

二、看你吸的毒品種類是什麼,可以先查一些判決就知道一般實務上是判多重。

三、一般會擔心是因為不知道可能的結果是什麼,如果你知道可能的結果就比較不會擔心了。

四、你應該擔心的不是留下前科,你應該擔心的是毒品戒不掉。可以的話要想辦法找掉。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1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緩起訴將被撤銷,與這次施用毒品之犯罪一併起訴之,您可嘗試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路易斯 104-11-15 20:5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

律師謝謝您的回覆,想跟你請教一下,像我這樣的話大概會被判怎樣的結果呢?因為網路上回答不一還是來請教您們比較妥當,大概刑度的輕重以及我現在是否還需要做些補救的動作,例如跟檢察官求情之類的,看能否能夠輕判可以聲請社會勞動或易科罰金
家裡面經濟狀況不好,最好是希望可以聲請社會勞動。但接下來我還會去開庭嗎?還是他會直接判決?這種情況通常都是簡易判決嗎? 麻煩律師可以給我個答案 感謝您。

也謝謝你跟我提醒我不要在吸毒,雖然二犯了,講出來的話可能大部分的人也不會信,但我也真的不想再碰了,一碰就有不好的事情發生。   
路易斯 104-11-15 21:01

律師謝謝您的回覆,想跟你請教一下,像我這樣的話大概會被判怎樣的結果呢?因為網路上回答不一還是來請教您們比較妥當,大概刑度的輕重以及我現在是否還需要做些補救的動作,例如跟檢察官求情之類的,看能否能夠輕判可以聲請社會勞動或易科罰金
家裡面經濟狀況不好,最好是希望可以聲請社會勞動。但接下來我還會去開庭嗎?還是他會直接判決?這種情況通常都是簡易判決嗎? 麻煩律師可以給我個答案 感謝您。

也謝謝你跟我提醒我不要在吸毒,雖然二犯了,講出來的話可能大部分的人也不會信,但我也真的不想再碰了,一碰就有不好的事情發生。   

104-10-30 22:42

您好,  兩年前卡債申請更生通過,也依判決書還款計畫定期還款中.

卻在2天前收到債權清冊中未出現的債權人給工作單位的扣押1/3薪水執行命令.

請問我可以提出異議嗎?按照還款計畫還款(尚有四年)已是我最大能力,實無法再有多的金額還這天外一筆.(判斷這位債權人是10年前外子以我為公司負責人所開的公司票支付的廠商,但公司於10年前結束)  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辦?


依依 104-10-30 22:37

本人為自小客車乘客在車禍事故中受上並留下頭暈後遺症,對方為125cc重型機車騎士車禍脾臟破裂 右腳受傷開刀、頭部有撞到擋風玻璃流血,自小客車駕駛行經路口為閃黃燈減速慢行,對方為閃紅燈且要右轉並未減速剎車

自小客車機車衝撞後,車體偏移至內車道,對方則跌坐該十字路口邊,對方重型機車左右車身皆為磨擦 車頭則毀,自小客車副駕駛坐前方板金凹陷且玻璃向內碎裂、副駕駛座車門無法開啟。

 

事故鑑定機車騎士因未禮讓主幹道行駛車輛為主肇因,自小客車駕駛則被認定未注意前車狀況而為次肇因,只是對方是撞到副駕駛座前輪後方,也會被列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嗎? 
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在未提告前已兩度至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兩次皆堅持55萬和解保險公司無法接受,我僅想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雙方有共識和解,本人並不多加要求,兩次皆談和不成,則互相提告
目前本人對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
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 


開偵查庭後由法院送至調解委員會,第三次調解,對方要等車禍事故鑑定
事故鑑定後 第四次調解,對方由黃牛來聯絡(從頭到尾他都有參與),保險公司表示最高可予以12萬和解,本人僅要求車損賠償總合5萬賠償金,對方父親說滿一年可殘障鑑定(不知道是否黃牛已告知過),說殘障鑑定後11級可索賠至400萬,以現有事故肇責比例來算仍有120萬可領
對方事故至此從未打電話來慰問過我狀況,對方父親只考慮自己孩子車禍可領取的賠償,還說我受傷沒什麼是小事情,現況對方要上法院講,對方也說如過失傷害成立願支付罰金。
我不想莽撞落得誣告毀謗之類的罪名,雖然對方受傷,現下想了解對方這種求償金額是否有法可循 (例如:疑似詐欺甚麼的),且當事人 機車騎士調解都沒出面讓本人倍感無誠意要和解

現行保險公司有第三責任險為傷殘等級11級給付到400萬,在依事故肇事比例可領取到120萬的嗎?
原本要求不多,僅想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和解,但對方至今仍未和解要拖到滿一年殘障鑑定,已造成我的困擾,故想要求對方賠償
事故一月份至此,本人雖診斷為腦震盪留下頭暈後遺症,但最近容易健忘、且有失眠等症狀一一浮現,工作是無薪資所得的個體看護,該如何對對方索賠一月分至此無法工作的損失證明,可否提出看護受訓證明?精神賠償是依個人狀況而定嗎?
 
怕頭暈而造成病人二度傷害,因此仍未去工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0 23: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和解,那就由法院來判決,這種事情很難勉強促成。

2、對方要求的金額不一定有理由,還是要看傷勢跟實際所受到的損害,請詳述。

3、我方的部分,一樣可以請求賠償,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其他必要花費及精神慰撫金。有關於不能工作薪資的損失必須有醫師診斷證明書。

小孟 104-10-30 21:50

因為被判兩個月有期徒刑跟兩年緩刑,覺得太重了,因為都要被管束,會影響到工作,請問一下各位法律權威,兩年是最基本的嗎?

本人因當天開庭未去,對法官的判決有幾點疑問,希望各位律師能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0 22: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緩刑期間最低2年。

2、程序上可以上訴打無罪抗辯,不過成功的機會通常很低。

小費 104-10-30 19:49

各位律師大人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與前夫離婚近ㄧ年半,當初是我提出,,因為受不了對方家人精神上的折磨,而前夫也不出面幫忙,還反過來覺得我無理取鬧,我萬念俱灰下便提出離婚,當時我本來想要孩子的監護權,但前夫不肯,因他有黑道背景,便恐嚇說如果我想上法院爭,他就找人處理我家人跟朋友,不得已幾經交涉只好忍痛放棄監護權,但我要求每週有探視權,而小孩所有費用部份由男方負責,協議書上就這樣寫好並也公證生效了,就這樣過了ㄧ年半,雖然當中仍偶有被阻撓探視,就在最近,我跟別的異性較有互動,但都是電話中,小孩回前夫家有提起,前夫家人便起鬨,前夫就自覺我當初就是在外面交了別人,所以才離婚,他覺得戴了綠帽,便要我不准再來見小孩,我當然不願順從,自此他就開始各種恐嚇威逼方式,不論是打電話或是line,另外也公開在FB上說我如何糟糕害他戴綠帽,說要處理我和跟我要好的異性朋友,最後甚至帶了ㄧ群混混來我工作場所,指名道姓我跟我另ㄧ個朋友亂搞害他戴綠帽,要給他個交待否則要砸店,當下主管也不想鬧大,也沒報警,好說歹說才把他勸退,接著還是不罷休,不斷洗腦小孩小孩透過LINE或FB來指責我,讓我真的身心俱創....
不好意思,講了那麼多,主要有兩件事要請教,第ㄧ件事是從上面的狀況,我可以提告恐嚇毀謗嗎?會成立嗎?不讓我行使探視權也能提告嗎?
第二件事是他最近跟我要回小孩的存摺,但裡面的錢之前本來就已花用在小孩教育及生活育樂中,他卻故意叫小孩來跟我要回他們存摺的錢,另外還說小時候打的金子是要給小孩的,也要還來,當然如果是小孩的東西我根本不會想霸佔,但就怕順他的意ㄧ次後,他動不動就以小孩為藉口,要東要西的,那如果是就上面存摺以及金子的事,我若沒照他們意思去做,他們如果提告,我會犯什麼罪嗎?
謝謝,麻煩各位律師大人了

您好:

一、就恐嚇誹謗部分可以提刑事告訴,並可先聲請保護令保護自己,制止對方靠近或接觸自己。

二、就會面交往部分,可以聲請法院裁定會面交往方式,若對方於法院裁定後仍不予履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三、就存摺及動產部分,若已花費或非屬小孩所有,則可以不返還,但若屬小孩,建議交給監護權人比較妥適。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30 21:35

 他的行為很明顯的構成恐嚇罪,建議你申請保護令。另外就他的不良言行,除了聲請改定與小孩會面交往方式外,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小孩的監護權判給你。如需要律師幫忙,歡迎來電或來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0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之言行舉止,可錄音錄影蒐證後,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另關於對方要求返還金子或存款一事,可不予理會,對方即使欲提告,亦須提出證據,您無須過度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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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104-10-30 16:14

各位律師好~想請問

請問律師,之前有在網路上搜尋到相關資料,表示言詞辯論快結束時,法官會要求二造都提出爭點整理狀.

但因為今天開庭時間很短,退庭時,法官只有要對方被告律師下次開庭前送交爭點整理狀,對於我原告的部分沒交代任何事

1.想請問,民事爭點整理狀不是要2邊都提供嗎? 可以只有一邊嗎? 對我會不

    會有不利的問題?

2.因為是傷害罪,每次訴狀都有請求法官對於今後勞動力減損的部分要求囑託

  鑑定到65歲,受傷程度應該是沒到殘障等級,但自己確定會對工作有減損的問

  題,閱券也沒看見有函詢醫院.而這幾次法官也都沒提,今天開庭就直接說下次

  辯論終結,臨時也忘了問鑑定的事,會不會連 證據都沒有就判無法賠償?還是

  法官可能已經自由心證 認為已經有減損的事實?

                                                       麻煩各位律師解惑了  謝謝

 

 

你好:

爭點整理會影響法官的審理,因為法官在判決中只會審爭點的部分,你要自己提爭點整理狀,並且對於對造的爭點整理有問題的部分提出爭執,否則會很不利。 沒有鑑定就無法釐清是否有勞動力減損,除非法官認為勞工局或你自己提出的證據已經很足夠,或是對方不爭執,否則都會送鑑定。 快要言詞辯論終結了,要趕快提出聲請調查證據答辯狀,否則判決後只能上訴爭執,徒然增加一個審級的勞力、時間、費用
小費 104-10-30 15:37

各位律師大人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與前夫離婚近ㄧ年半,當初是我提出,,因為受不了對方家人精神上的折磨,而前夫也不出面幫忙,還反過來覺得我無理取鬧,我萬念俱灰下便提出離婚,當時我本來想要孩子的監護權,但前夫不肯,因他有黑道背景,便恐嚇說如果我想上法院爭,他就找人處理我家人跟朋友,不得已幾經交涉只好忍痛放棄監護權,但我要求每週有探視權,而小孩所有費用部份由男方負責,協議書上就這樣寫好並也公證生效了,就這樣過了ㄧ年半,雖然當中仍偶有被阻撓探視,就在最近,我跟別的異性較有互動,但都是電話中,小孩回前夫家有提起,前夫家人便起鬨,前夫就自覺我當初就是在外面交了別人,所以才離婚,他覺得戴了綠帽,便要我不准再來見小孩,我當然不願順從,自此他就開始各種恐嚇威逼方式,不論是打電話或是line,另外也公開在FB上說我如何糟糕害他戴綠帽,說要處理我和跟我要好的異性朋友,最後甚至帶了ㄧ群混混來我工作場所,指名道姓我跟我另ㄧ個朋友亂搞害他戴綠帽,要給他個交待否則要砸店,當下主管也不想鬧大,也沒報警,好說歹說才把他勸退,接著還是不罷休,不斷洗腦小孩小孩透過LINE或FB來指責我,讓我真的身心俱創....

不好意思,講了那麼多,主要有兩件事要請教,第ㄧ件事是從上面的狀況,我可以提告恐嚇毀謗嗎?會成立嗎?不讓我行使探視權也能提告嗎?

第二件事是他最近跟我要回小孩的存摺,但裡面的錢之前本來就已花用在小孩教育及生活育樂中,他卻故意叫小孩來跟我要回他們存摺的錢,另外還說小時候打的金子是要給小孩的,也要還來,當然如果是小孩的東西我根本不會想霸佔,但就怕順他的意ㄧ次後,他動不動就以小孩為藉口,要東要西的,那如果是就上面存摺以及金子的事,我若沒照他們意思去做,他們如果提告,我會犯什麼罪嗎?

謝謝,麻煩各位律師大人了

hyj253 104-10-30 02:36

律您您好:

5年前母親生病後,因為父親有重男輕女的觀念,再加上弟弟他討厭麻煩及意見多,所以弟弟強悍的拒絕,且獲爸爸同意,我和姐姐無法就媽媽的醫療提出建議。在這過程中,因為姐姐在醫院工作,對於醫療方面相對瞭解,實在是看不下去種種的照顧方式,曾多次告知父親這樣會出問題,但爸爸仍挺弟弟。我也曾打電話和弟弟溝通過,在弟弟的吼叫及不肯遘通的態度下,結束對話。

現在媽媽病情惡化,加速了失智症的進程,爸爸也發現媽媽的狀況愈來愈差,我和姐姐實在不忍、也看不下去,在自責的心情下,由姐姐積極安排,我從旁協助下,帶媽就醫。

父母親是大家的,父母親生病,子女應該是彼此配合、協調及討論如何來照顧爸媽。忍著對弟弟的不諒解,通知弟弟回爸媽家召開家庭會議,討論日後有關爸媽的醫療照顧問題。結果爸爸轉知說你弟弟表示,姐姐要管就姐姐管,召開家庭會議的事就不了了之。

說明:父母親有退休金,生活費及醫療費都是父母自付

請教:醫生表示,媽媽是因為延誤就醫,而加速失智進程

1.弟弟的法律責任

2.我和姐姐需要付法律責任嗎?

謝謝

hyj253 104-10-30 02:12

律您您好:

5年前母親生病後,因為父親有重男輕女的觀念,再加上弟弟他討厭麻煩及意見多,所以弟弟強悍的拒絕,且獲爸爸同意,我和姐姐無法就媽媽的醫療提出建議。在這過程中,因為姐姐在醫院工作,對於醫療方面相對瞭解,實在看不下去種種的照顧方式,曾多次告知父親這樣會出問題,但爸爸仍挺弟弟。我也曾打電話和弟弟溝通過,在弟弟的吼叫及不肯遘通的態度下,結束對話。

現在媽媽病情惡化,加速了失智症的進程,爸爸也發現媽媽的狀況愈來愈差,我和姐姐實在不忍、也看不下去,在自責的心情下,由姐姐積極安排,我從旁協助下,帶媽就醫。

父母親是大家的,父母親生病,子女應該是彼此配合、協調及討論如何來照顧爸媽。忍著對弟弟的不諒解,通知弟弟回爸媽家召開家庭會議,討論日後有關爸媽的醫療照顧問題。結果爸爸轉知說你弟弟表示,姐姐要管就姐姐管,召開家庭會議的事就不了了之。

請教:醫生表示,媽媽是因為延誤就醫,加速失智進程

1.弟弟的法律責任

2.我和姐姐的法律責任?(雖然姐姐一直安慰我說,不是我們不照顧,是爸爸和弟弟拒絕我們;但我覺得還是錯了。)

您好:

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定您或姊姊為監護權人,則以後照顧方面就可以由你們主導,當然您父親、弟弟對媽媽仍有扶養義務,可以請他們一起支付扶養費。

小小李 104-10-30 01:18

不好意思!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一下,我大姐的小孩(我大姪女)因為未婚的狀況下將小孩生了出來,而只從小就將小孩丟給我大姐養孫子,偶爾給我大姐幾千元撫養,然而現在大姪女現在在外面結婚了也生了三個小孩,目前小孩也國小五年級也是偶爾給我大姐幾千元的生活費(小孩子的),學費以及生活費都需要很費心的跟他要,因為我大姐也快60歲目前也沒工作跟本就無力撫養小孫子,而大姪女也不打算將小孩帶回去養,請問這如何讓大姪女撫養他自己的小孩,謝謝

您好:

因為依照扶養義務之順序,應該是小孩的媽媽為第一順位,所以小孩的祖母可以向小孩的媽媽起訴請求代墊扶養費之返還。

晴天 104-10-29 22:41

大約5年前因找工作時把帳戶給對方使用,

但是隔天接到銀行電話說我的帳戶被凍結,

因為被當人頭戶有詐騙的問題。

當下有去警察局,但警察說無法查詢到,所以無法處理。

後來我也因為不需要使用就不了了之,但是一直想去處理,又怕花費很多。

請問該如何處理呢?

你好:

若已經不起訴或判決確定無罪可以持不起訴處分書及判決向分局偵查隊申請。 若判決確定執行完畢,可以持判決及執行完畢證明向分局偵查隊申請。 詳細程序可以參考http://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10833&p=18&f=6
米露 104-10-29 21:03

你好: 

   生平第一次進法院.因今年4月22發生車禍.在無號誌的小路口.我是左轉車.對方是直行車.發生車禍.當時因有一台腳踏車要直行.我以在路口禮讓.等我要過路口時被對方撞上後輪.當時雙方都送醫院.對方傷勢比我方嚴重.之前有先開調解庭.我自己有先上網查一下.在路權方面是我的過失.想說去調解看看對方提出的條件如果不過分就好.但對方一口開出350000.包含(精神賠償.看護.工作損失等等等....).調解委員在一旁也聽不下去.還調解2-3次.那直接走法院.

終於在刑事告訴 6個月之內.對方提出告訴了..就在前天開庭.當時很緊張.因為畢竟我輸在路權.開庭時.我自我論述.到對方論訴時.他竟然說她當時的時速只有20公里.因檢方有當時雙方的筆錄.檢方又問了他一次是20公里嗎.他又說他忘記.這時檢方說你在筆錄明明說是50公里(警方初步鑑定他車速過快.我方未禮讓直行車).檢方說了一句當時我很想笑.--現在是要寫20還是50公里..這時我覺得對方有點荒了.於是我馬上對於我質疑的地方詢問對方.當時對方於醫院住了一個月.但又在一個月後轉院.我請他拿出第一次的診斷報告.他說沒有.只有轉院後的報告.這時檢方有詢問他是何時轉院.他也說他不清楚.我當時感覺對方是有人在指導.這時檢察官也問你轉院自己都不知道.他回答他媽媽辦的.這時檢察官說了一句.如雙方都要告就會留下案底.於事件檢方建議要不要在調解看看.因需雙方都同意.於是又退回調解庭.

我的問題是:退回停解後.他還可以提告嗎.這時以過6個月有效期?

                我也相信調解應該不會有結果.看來又會有民事庭.

                可以建議依下我接下來應該怎麼做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雙方均可以互為提告,而本件看起來對方應已提告,所以沒有六個月期限之問題,當然您若要對他提告,也要在六個月內為之,若調解不成,則檢察官應該兩造均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GGX2 104-10-29 20:04

因為沒有按時間報到被留置我想抗告

家裡大人出國 沒辦法不能沒有工作

之前生病事後有打電話跟保護管請假

我現在想抗告 想請律寫抗告狀 

剩沒幾天 LINE:eggx22

阿旭 104-10-29 18:45

我在10月初的時候吸食安非他命被警察抓了然後在警局驗血還驗尿,做筆錄我也坦承一切後來就被送高雄地檢屬,檢察官問了我一些話我全部坦白承認,後來他就說好可以回家了!

因為我是第一次被抓所以請教一下那接下來我會怎樣呢?爬了一些文這樣我會再收到法院單然後勒戒嗎?

因為過了20幾天了,我也下定決心不再碰了也找到穩定很好的工作,因為我是獨子,家裡有小孩養又有兩個年長得夫母要養這樣我能求法官判緩刑還是別的處罰嗎?請問我現在該怎做呢?每天都在想法院的單來了我就要去勒戒了,單何時會來,我真不想失去這份好工作,幫幫我吧

小菁 104-10-29 17:48

律師您好:

我方因今年3月初騎乘機車被一位沈姓小姐駕駛汽車碰撞

當時我方懷孕3個多月,撞擊後當下出現挫傷與腹痛情形有送醫治療

醫生診斷為疑胎盤出血胎盤早期剝離並且緊急住院打針吃藥治療幾天

因此工作中斷,後續返家後仍在家安胎,身心靈煎熬到8月底才終於順利產子,而當時出院後有意願與對方談和解,但對方和解當時中途離場!調解委員已開立調解不成立單子給予我方帶回,車禍撞擊後至今對方完全不聞不問我方狀況,也不做後續處理,也不賠償任何傷害造成的損失

如今這件案子我方已到法院先行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我方是已經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了,內容告知交由簡易法庭判決處刑

而處刑書有列出被告所犯法條為:刑法第284條第一項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  

但卻未實際定案,現在要附帶民事求償的話我該怎麼填寫怎麼處理?  

現在要準備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事宜!  對於訴狀書內容其中一項(事實與理由)(證物名稱及件數)不知道該如何填寫! 在麻請律師給予指導及意見感激不盡

一、簡易判決處刑的話可能不會開庭,這個部分如果你要做刑附民速度要快。

二、刑附民要在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如果是一審已經判決的話,要先寫聲請檢察官上訴狀,跟檢察官說量刑過輕而且你希望能夠提刑附民,如果不上訴你無從行使權利。

三、目前寫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事實的部分就是把對方有過失車禍導致你損害的事實寫清楚,原則上抄起訴書,然後把告訴人改成原告即可,用詞的部分法官應該不會太在意才是。再來是損害項目的部分,大致上可能請求的項目是醫療費用實支實付;就醫交通費用證據;其他增加的醫療輔具[要看你實際上需要買了什麼],只要是原來沒有支出,因為車禍才要額外支出的費用都算;看護費用[需醫生證明,包括親屬看護一日二千元,除非你在台南,台南的話看護一天是一千五];精神上賠償;其他損失[只要是車禍造成的都可以請求]。

四、證據的部分可以提要儘量提,簡單的說要讓法官相信你有上面這些損失。

五、刑附民的話如果裁定民事庭之後再追加項目的話就追加的部分會有訴訟費用的問題,所以可以的話儘可能在一開始請求的時候就足額的請求,如果有些項目還沒有產生的話可以考慮先預估而為請求。再來是項目的部分要清點清楚,因為侵權行為時效的規定比較傾向是個別項目分開計算時效,如果某個項目你漏了,之後你超過二年再請求,對方一抗辯時效消滅你就沒了。

六、民事時效是二年,不會因為刑事案件進行而中斷時效,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

七、你可以考慮就近找個律師幫你寫狀紙,只有寫狀紙的話費用會比較便宜一些。

八、恭喜你有自己的小孩了,要好好的愛他。

九、如果照顧小孩沒有時間去開庭,可以寫委任狀請親人或是律師幫你去開庭,這樣民事部分你就不用去開庭了,委任律師開庭的話費用會比單純寫狀紙貴一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29 21:59

 您好

 建議您盡快刑附民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Judy 104-10-29 15:56

您好:

請問第一次做錯事,沒有前科,因一時貪心看到店家桌上放現金500元要拿走,被店家發發現,店家事後看到我的誠心道歉也原諒我,但法院刑事簡易判決下來.

判決如下,犯竊盜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列貳年.

若被罰3萬元,因不是小數目,請問因有3個小朋友要養,加上工作被減薪約剩 

2萬3千元,又不想讓家人知道這件事,有可能罰款減少或改社會勞動服務嗎?

為了這件事,都無法入睡又看了醫生拿藥吃,醫生說可能要吃長期的,腦神經方面,感謝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4-10-29 16:27

您好!

緩刑二年,並不需要先繳罰金,等二年期滿若緩刑未被撤銷,則原判決的宣告刑都會失效,確定不用再執行拘役易科罰金。反之,若二年內另有他案被判刑確定,則緩刑可能被撤銷,需再執行原判決的拘役易科罰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9 21:56

 緩刑兩年就是留校察看兩年,緩刑撤銷才會執行你被判處拘役之刑,屆時再聲請易科罰金

stanley 104-10-28 19:39
我想問毒品相關問題 因為之前在ut男同志聊天室有人在約玩的寫hi fun因為不懂 然後就與哪網友約 因她說要我去拿東西(安非 他屬成是ice)因我也不知道 第一次好奇 他就把哪位聯絡人用Line傳給我 要我與他聯繫 去幫他拿 我說好 就第一次去拿這東西.
然後前天因為自己有支gucci手錶 朋友送的 也沒再帶 然後自己敲哪位給藥物的拿東西 他說換2克我說好 然後因為自己經濟狀況有困難 想說賣錢 當初哪位給藥物他說I克賣2500 然後我也第一次知道這是這樣屬稱的 因為我不知道 所以我想說上去ut男同志聊天室賣 當初上去網路也沒想哪們多 因為看到有人打說玩菸 就直接跟他說我有賣 賣一克3500 這樣 2克賣7000 然後是警察它們在等的 然後警察就問我 我說這是我第一次 我也不知道 因為我沒有這樣過 因為待業中 才會去亂想這樣 然後我跟警察說我以後不會了 我知道錯了 他說初犯 是還好 然後就跟警察會警局 去做筆錄 驗尿 指印 也因為太晚 被關在拘留所 這也是我第一次這樣 從來沒這樣被關在這裡過 然後去法院 也先在男新關的地方很多人 然後叫到我時被上手拷 也是第一次這樣 我很害怕 然後就上去2樓去檢查官哪問 他就問我 毒品是我在台北市復興北路13樓被抓到 我說對 他說是我自有的嗎? 我也說對  然後我也跟他說我不知道這也是我第一次這樣 我也跟他說我有跟哪位拿藥的人的Line通訊 我可以傳給警察它們 因為一開始我也有跟警察說 我可以把這訊息傳給它們 然後檢察官問我 警察有說傳給他們嗎? 它們好像沒說話 我也忘記 然後檢察官說 我願意提供資料給他們嗎?賣藥物的人 我說我願意提供 我也說我提供完這訊息傳給警察 我就要把這個通訊刪除 他也問我這包藥要銷毀嗎 我也說好 然後就這樣 然後就又下去b2 沒多久 換另外檢察官 旁邊一樣坐書記官 他也問我同樣內容 我也跟他前面第一位檢察官這樣跟他說 我也說我第一次不知道 然後檢察官說 以後不要再犯錯誤 我說好 他就說一萬元交保 然後就交保出來.
然後我也不清楚 想說交保出來就好了 我朋友說還要等法院通知信函來 還要在上法院一次 我有點害怕 前天在拘留所 我對我說我好笨 怎們會做這事情 我很後悔 自己好奇 害到自己 然後現在也要等驗尿出尿 如果說有驗出來 聽朋友說 要勒戒 我也有上網查詢 也害怕 但因為下週有新工作要開始上班 如果勒戒工作又不知該怎辦 我朋友說可以申請醫療勒戒 每月去醫院就不需要進去勒戒 也可以好好上班 法院判初犯我也不知道會怎判 可以易科罰金嗎?
他有說可以寫狀紙 寫我的情形 到時交給檢察官 因為我經濟狀況有困難 也要繳交房租 也有就學貸款要繳納 然後我本身是hiv的病患 都有定時回去檢查 因為沒有這樣過 所以很害怕 想詢問顏寧 律師小姐 謝謝                                                      我是張先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9 0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涉及施用毒品,可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若涉及販賣,就比較棘手,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涉及施用毒品,可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若涉及販賣,就比較棘手,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研究者 104-10-29 00:35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要趕快爭取院外治療

             而且要立即在時限內處理 才有可能免去被勒戒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相關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9 08: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涉及施用毒品,可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若涉及販賣毒品,就比較麻煩,應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避免自己說錯話,變成承認販賣之自白

104-10-28 18:27
目前男友未來有結婚的打算, 現在在開餐廳, 但因為他之前開店被朋友騙因此有債務問題, 因此他名下不能有任何資產, 錢都暫放他弟弟那邊。 前陣子男友跟我提, 因為錢總不能一直放弟弟那邊, 如果我們有結婚的打算, 就將錢放在我這裡。 因為之前我有換過工作, 有沒有用的戶頭,他說就放那邊。 我是想他現在有債務問題, 1.他把資金放我這裡, 這樣妥當嗎? 我朋友是怕我的戶頭被他拿去洗錢當人頭之類的 2.之後如果結婚, 他的債務我需要幫他承擔嗎? 謝謝;)
Emily 104-10-28 16:50

請問因之前父親過世後沒在期限內拋棄繼承, 所以銀行追債到我,我後因無工作無力償還,所以也一直沒付清!

現在結婚了,擔心我的債務是否會追到我先生去? 

是否我應該跟先生去申請夫產財產分開制?這樣才不會影響到我老公!

很擔心的家庭主婦!!!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8 17:20

您好,夫妻債務是各自獨立的,父親的債務人沒辦法去追您先生,所以不用過度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8 17:34

您好,不用擔心,夫妻債務各自獨立,對先生不會有影響。

您好:

夫妻間之財產各自獨立,所以不需償還對方債務,當然若仍會擔心,可以登記為分別財產制。

Rejoice 104-10-29 10:31

再請問,若先生過世後,保險金受益人是否最好寫我女兒,否則此筆金額也會被銀行沒收?

銀行債權追溯期限嗎?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 依民法第1005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又依第1023條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清償之責。故您未聲請夫妻分別財產制,依法定規定,則為法定財產制,夫妻名下財產為各自所有,債務也為各自所需承擔,您先生不會承擔到此債務,您也無須再去聲請分別財產制。 依保險法第113條規定,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故若您先生保險受益人未填寫,則視為您先生之遺產,又依民法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故您先生遺產會由您和您的子女均分,您分得的遺產自會列入您的財產做為銀行執行的客體,因此如果您本身有債務問題的話就要考慮是否拋棄繼承,若您先生保險契約有填寫受益人(為您女兒),則保險金非遺產,會直接理賠給受益人(您女兒)。

3.債權是有時效限制,依民法第125條規定,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此為最長之法定時效,其他有二年、五年不等,惟消滅時效會依民法第129條規定而中斷,故若銀行有按時去換發債權憑證,則該債權即不會罹於消滅時效,您就有繼續償還之義務。

 

可樂貓 104-10-28 16:31

老公2015年2月要求離婚,原因說我無共識感,因照顧小孩小孩出生到至今3歲都為有工作,10月25日也請娘家雙親南下談合,但老公一直不願合好要求離婚,當天婆婆說叫我與孩子搬回婆家住緩和兩人離婚氣氛,但因痛苦無法在住在婆家,要求家人能南下接我回娘家,11/27晚上家人南下接我回家,當晚也回住處拿衣服,老公要求我交出家門鑰匙及戶籍牽出,還說10/28會找律師提出"和誘"給我家人及說我拋棄家庭,我該怎麼辦?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8 17:25

您好,若先生沒有向您主張裁判離婚之理由,您又不想離婚,可以堅持不要離婚,因為在現行法下,想要訴請離婚,需要提出一些事由,不能說感情淡了,就當成裁判離婚之依據,不然被駁回之機率很高。

另外,建議多蒐集先生想要把您趕出家門之證據,才可以證明您並非不履行同居義務。

建議還是先向律師初步諮詢一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8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沒有對您之裁判離婚事由,對方縱使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被駁回的機會很高。

您好:

若要訴請離婚,需有離婚事由存在,否則會被駁回訴訟,但仍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10-28 16:19
您好,想詢問以下狀況遺棄罪是否成立: 假設狀況:社會局日前通知父母要告孩子遺棄,要求孩子每個月給他一些錢,不然要上法院。想請問遺棄罪是否會成立? 狀況備註:孩子一個退休無工作,一個仍在工作,父母跟孫子(已成年,有工作能力)住,但房子被拍賣,父母有殘障手冊,領津貼。 因過去父母及孫子家中經濟問題嚴重(幾萬的電費、幾萬的手機費、買車、買房的費用),三不五時去電給兩個孩子需索費用,甚至親自上門,造成孩子極大精神壓力。此外,父母曾說過不要再跟孩子聯繫,一切由孫子處置,所以父母的錢都給孫子,花費在他身上,卻很少為孩子付出,甚至曾趕孩子,要求他們不准再出現! 過去孩子都給與過生活費,但因親人之間,親手給予,沒有匯款的證明。 孫子曾借高利貸,孩子與父母都有出錢幫忙付清。父母與孫子在同一陣線,給予孩子行為或口語的壓力,只有在要錢的時候才會聯繫。 想請問,現在這種狀況,未來可能會面臨哪些事? 社會局調解(一定要給錢才能落幕嗎?不給就上法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8 18: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父母親除了津貼之外,是否有其他收入或是資產?

2、父母親在子女成長過程中是否有扶養子女

3、父母給予子女什麼樣的語言、行為上之壓力?

4、倘若有下列情形,可以主張免責:

(1)父母曾有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2)父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123 104-10-28 18:47

1、父母親除了津貼之外,是否有其他收入或是資產?尚有存款

2、父母親在子女成長過程中是否有扶養子女?高中後即沒有

3、父母給予子女什麼樣的語言、行為上之壓力?常至家中要錢,口氣大小聲,但子女經濟勉強能維持自我生活所需

4、倘若有下列情形,可以主張免責: 有什麼文件可以作為證明?

(1)父母曾有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2)父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您好:

刑事遺棄部分,需是無自救能力之人,應該不會構成,在民事扶養費部分,只能於訴訟中再主張減少或免除。

KK1984 104-10-28 08:46

夫為公務人員,為家中的主要收入來源 妻婚後為家管

於10年前透過丈夫關係,也進入公家機關工作

但家裡開銷還是全由丈夫薪資及退休金支付,妻子收入都為她私房錢


丈夫去年生病後,搬回鄉下老家才發現妻子以家用為由

將夫幾十年薪資收入與退休金全數轉入她名下帳戶且不願支付丈夫醫療費用
夫目前已病重, 無法自理生活,但意識還清楚 可是已經無法出庭或是提起告訴

妻子更以分居半年為由,申請分別財產制並進行脫產,目標是取得丈夫名下的一間房產

此房產目前已被妻子假扣押

(目前妻子在住 且已換鎖讓丈夫無法回家)
請問 若是丈夫過世後,妻子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為由要清算丈夫財產

但妻子私下轉走的金額,若是她宣稱是夫贈與

(丈夫很清楚跟親友表示,是委託她管理非無償贈與給她,不知她轉走)

能否透過丈夫書面文字 表明是被盜領 而非贈與呢?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你好:

若丈夫只是行動不便,意識正常,可以委請律師發函終止委任、寄託、借名關係(看當初的情形而定)請求妻返還款項(律師函將來可以當作證據),若妻不肯則要提起訴訟請求。 若夫已經意識不清楚,則要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選任監護人或輔佐人,由監護人、輔佐人代為提起發函,提起訴訟。 依民法第1003條之1、第1116條之1,夫妻互負扶養義務,若夫已無力負擔醫療費用,可以向妻請求扶養。 妻若聲請改用分別財產制,除非夫同意,否則要有民法第1010條規定之情形。在改用分別財產制實要進行剩餘財產分配,可一併主張上開請求。 繼承發生後若有侵害遺產之情形,繼承人可依民法第767、179、1146條等規定請求妻返還財產。 依你所述,妻可能有偽造文書背信之情形,可以提出告訴。
無奈的小黑 104-10-28 05:10

交往十年分手 對外說我有的沒的算了 七年前二個有意 結婚未來。錢必需給他 我做工 他又愛計較 扛他十年 反正錢都入他戶頭 裝傻說對外我怎樣 我就快封了傳訊一堆逃避  後來告我騷擾恐嚇。怎辦就故意挖我跳 。我人財都沒 了 只有一 些單子錢匯款單  可以申請查簿子嗎 這十年我可以用 共有 下去辦 或還有什麼罪 。分手因為我沒錢 賺不夠 他也有工作但買衣吃好的現在只剩照片跟比較高的匯款單子像法院拿調可以嗎 也有工作證明都一點四個簿子都他名字 急解 在外還亂說 認識我的他全封 唉

一種經驗一條25萬20萬10萬9:8萬算高額度 其他2000到20000騷擾恐嚇 威協算不了多能辦我看法官重點七年全進他口袋

急速處理錢準備好了 還有他被後有人教 頂多一個字

七年也破百吧 因為證就這些還有方法嗎

 您好,

一、看起來某些部分的款項是有匯款證明,此部分可以跟對方請求。

二、爭點在於是否為贈與?還是存在對方那?若為贈與,是否為附條件之贈與(結婚為前提的贈與),再者,若為存在對方那,則有不當得利的可能性。

三、此案有處裡空間,建議盡速安排律師檢閱您的資料(先去掉匯款證明、簡訊紀錄、相關文字紀錄),在決定後續處裡方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8 18: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phoebe 105-05-07 06:45

等待以久。終於要結束了。合解二次對方未到。終於法院了。講求證據證明……

浪浪 104-10-27 19:40

今年五月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 前方車多 緊急剎車 來不及撞上前車後方

當下下車對方是孕婦看起來沒什麼傷勢有驚嚇的樣子

再來聯絡警察以及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到院檢查

做完筆錄對方先生說 人沒事就好 之後再連絡雙方保險處理

在這邊著名一下我的車險是乙式車險

再來我有聯絡對方 詢問一下車禍後狀況

也請我的保險員去跟他聯落

對方說她有後續有到婦產科做檢查 小孩沒事有動到胎氣

再來說有請一個禮拜的假

之後對方準備生產 我的保險員就暫時沒有聯絡對方 怕吵到對方生產

後續對方打過來給我說我的保險員一直沒處理我們車禍賠償問題

然後說如果沒處理的話過幾天就要提告

當下我馬上打給保險員問問狀況

我的保險員說對方說要生產所以他想說不要打擾到對方的生產狀況

再來對方申請第一次調解 因我工作無法到場 我請保險員過去幫我談

第一次調解對方開價工作損失以及尾椎受傷的醫療總共60萬

保險員跟我說60是對方一個月的收入十萬依算半年還有尾椎脫臼的理賠

但是對方也沒有拿出明確的證明 

之後保險員又跟對方聯絡 現在對方開價15萬工作損失也是要依半年算以及尾椎脫臼的醫療理賠 

我的保險員說對方開的證明不是很到位 保險只能理賠對方4萬左右

再來我打給對方 對方堅持要15萬還說你保險應該可以全部理賠

之後我親戚跟對方講他的證明不明確不足以理賠到15萬 

對方就改口說 我就是要15萬 保險如果陪4萬你就出11萬

現在我已經申請第二次調解

想詢問律師 該怎麼做能讓金額到合理理賠範圍又能不花到自己太多錢

以及如果對方提告的話後續的流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8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請對方提供診斷證明書,上面會記載建議休養時間,然後再輔以薪資證明(倘若無薪資證明,就以基本工資計算)。

2、倘若雙方無合法和解,對方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會由檢察官偵辦,然後由法院判刑,期間對方仍可以檢附相關受損單據提起民事求償訴訟,由法院判決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