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天天 104-11-26 11:39

今天收到起訴書

檢方用下列證據將我已強制性交罪起訴

原告說詞(說我違反她的意願,將她強壓在床上) 證人說詞(說她是後情緒低落) 醫院報告(創傷症候群) 驗傷報告(毫無外傷) 我測謊沒過,她的測謊卻是無明顯反應

以下是我的解釋

 

關係

我與原告已經認識一年多(出示殘存的對話紀錄,噓寒問暖等等),若原告與我不是男女朋友,為何還會在夜晚十點多,隻身前往我的宿舍,並且一進宿舍就直接躺在我的床上,期間還有幫我按摩等舉動,若不是已經有親密關係存在,普通的朋友應不會有此種行為,且原告已為成年人,一般男女之間的界線應該相當清楚.

2.

行為

若對方不僅沒有表示不願意也沒有反抗,掙扎,且事後還與我共枕數小時,期間均未曾企圖逃離、求救及報警,而驗傷單不僅面部、身體、胸部、肛門及四肢毫無外傷,甚至連處女膜都完整保有之事實,若是我真的有強迫之行為,為何原告卻在三天後才去驗傷,一般情況受傷不可能在三天時間內完全復原,而驗傷結果卻如此?

3.

測謊

一開始測謊人員就在暗示我在說謊,我本身比較怕冷,在測謊房間內因冷氣較冷,我與該人員說明溫度過低,該人員竟和我說:只有說謊的人才會發冷.

我因求好心切的希望能夠快速協助檢察官辦案,在我工作時間結束(晚間10點到早上7點)後仍能還是前往接受測謊(當天下班早上10點),且我有地中海型貧血,達免役標準(免役證明),雖然知道身體已經非常疲倦,但是仍然希望接受檢測.盡早協助檢方釐清真相,未曾想過因此可能影響測謊結果.

測謊為何原告無法測得數據?

4.

問訊

檢察官將原告與證人隔離問訊的意義,原告在過評委員會的說詞與和在檢察官的說詞反覆,原為檢測懷孕及性病但因護士說費用很貴,問護士說要多少,說好幾千塊跑不掉,因原告沒有那麼多經費可以去處裡,所以護士建議走性侵流程,所以轉為性侵檢測(原告與證人原先說詞),後為恐遭性侵事件曝光所以不願意接受檢測(後與檢察官說詞).

5.

起訴書

內容全部都引用原告方的證詞,完全沒有引用我提出的上開的證詞,僅是原告的證詞以及驗傷單-無外傷不等於沒發生過性行為來當作證據

6.

說詞

原告說詞疑點,若在性行為過程中我是強迫褪去原告衣物,且強壓制原告,原告提及我右手壓住他的左手,而我的左手在摸原告的胸部,那原告也沒有提及他的右手(若真的是這個姿勢,原告的右手只要一巴掌就可以往我的頭打下去),以原告的體型(體重與我相當),反抗勢必相當強烈,過程一定會受傷情形這點不合乎常理.事後原告是說我抱著他去廁所清洗,而證人又說是我叫他去清洗,說詞一在不同.

您好:

因為已經被起訴,建議尋求律師協助,由律師閱卷後再為防禦。

您已被起訴, 目前應委任律師閱卷, 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 撰擬準備狀與答辯狀, 為您辯護之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已被起訴, 目前應委任律師閱卷, 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 撰擬準備狀與答辯狀, 為您辯護之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你測謊沒過的部分,可以考慮再做一次民間測謊。

二、如果你堅持不測,那麼請律師閱完卷後你也只能挑著你說的疑點設法去說服法官了。一般是會聲請證人出庭進行詰問程序;雖然不多,但是測謊沒過的也是有法官推翻測謊結果的。

三、如果要推翻測謊的話,要看你有沒有什麼疾病或是你受測時的身心狀況是不是會影響測謊的結果,再來是你有沒有吃什麼藥?如果你在測謊之前有服用某些藥物而會影響測謊結果的話也有機會可以推翻測謊結果。

四、測謊這部分是很重要的,要多費點心去準備。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與詳細內容,並聲請對告訴人及證人作交互詰問,最危險的證據是您測謊未通過,可能須嘗試爭執您的身體狀況不適合接受測謊,另外亦需有最壞的打算,是否有空間與對方商談和解,若和解價格有協談之機會,可考慮和解後爭取緩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與詳細內容,並聲請對告訴人及證人作交互詰問,最危險的證據是您測謊未通過,可能須嘗試爭執您的身體狀況不適合接受測謊,另外亦需有最壞的打算,是否有空間與對方商談和解,若和解價格有協談之機會,可考慮和解後爭取緩刑,所有證據最危險也最不利的就是未通過測謊結果,除非對方和解金額太高,且無法協調,不然若您怕被關,不失為一保守安全之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6 22:28

建議要迅速委任律師為您閱卷撰寫答辯狀,並聲請傳喚證人出庭實施交互詰問,找出矛盾點,使法官相信您為無辜。

蕭小姐 104-11-26 10:56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想再提出問題(最下面有附上之前您針對我的問題回覆的資料)

現在客運公司已與我們洽談和解,

想請問父親因為照顧母親無法工作,

故父親和母親的工作損失是否可提出求償,

如可,需提出什麼證明?

再者,如對方拒絕賠償此部份,法律上是否有條例是有此部份規範的,謝謝!!

 

-------------------------------------------------------------------------

我第一次的發問--

你好,
母親9月初在公車內因公車司機緊急煞車跌倒膝蓋骨裂開,
目前醫生初步判斷若恢復良好,應可不用開刀,在家等復原未住院,
至今由父親照顧,2人皆無法工作,當然也沒收入,
醫生判斷約要再半年才能痊癒
事發當時司機態度不佳,由本人客訴才由稽查人員出面關心,

目前母親傷勢較為穩定,於11/13左右聯絡對方要求和解,

對方希望11/17回診後再聯絡後續事宜,

想請問如對方持續未再主動聯絡,我方可採取何種方式處理呢?

存證信函?走調解委員會?提告?

如要用以上3種方式處理,分別應怎麼做呢?謝謝!!

你的回覆--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倘若雙方可以協商,可以簽立和解書,或是聲請鄉鎮市調解,倘若無法,應該於6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並且提起民事訴訟

2、可以請領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及看護費,倘若本來就沒有工作,就無薪資損失。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並且給對方應有的懲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30 20:1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母親是工作損失,必須提出工作證明,如薪資條、由公司開立工作證明等。 2、父親的部分屬於看護費。(親人看護) 3、此部分屬於實務操作,沒有明確的條文。民法193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Fuego 104-11-25 23:44

你好

我目前是人力外包公司,目前在物流公司上班已經做1年多

有跟物流公司商量轉正職的事情,物流公司那方都表示同意

後來跑去跟人力外包的老闆商量,他說要先離職三個月才能

問老闆為什麼他說有跟公司契約上的問題

物流公司這邊說離職三個月卻不一定能復職(現在進退兩難,難道真的要另找工作嗎)

關於這個離職三個月條約是不是真的有?

只要物流公司願意僱用你,你改成與物流公司簽訂勞動契約,同時你另外和人力派遣公司終止勞動契約即可。

 

啊毅 104-11-25 22:34

我摩托車分期有一段時間沒有繳了

我中間我有幾次想跟他聯絡處理問題

但他的態度非常差 要我一口氣把尾款都交給他

我一時湊不出錢來 他就照三餐打電話到家裡 給我的父母 我工作的地方 我住的社區

一天十幾通還算次數少的

又傳簡訊說一段時間沒繳了要加利息錢 

我不再家就叫他們的專員來我家要錢

事後在傳簡訊說要加10000元的外派費

又說如果不給他錢就要告我詐欺 侵佔

我真的想好好解決 尾款我也存到了

但是又怕給他錢後他用各種理由在跟我要錢

我該怎麼辦?請各位幫幫忙 我的家人已經被搞到連電話都不敢接了

他是21世紀融資公司 網路看他的風評普片不太好

我該怎麼保護自己

 

 

你好:

若對方持續騷擾超過社會通念可容忍的範圍,可以提告強制罪。 對方在民事上頂多可以請求違約金遲延利息或依法取回車輛,不能隨意增加費用,可以拒絕對方的請求。 單純因為經濟因素無法還款,不會構成詐欺侵占罪。 建議聲請調解,一併解決紛爭。
大叔時刻 104-11-25 16:06

A員工之前有挪用公款,被查證後並無告發,老闆好心讓她分期償還。

但後續下來工作都是在看報紙、睡覺、打電話聊天,電話費飆高導致老闆要我們追查原因都是他在打給她朋友聊天。

因為我們店舖是個人獨立店鋪部分,所以導致該店也經營不善需要關閉,這時A員工也在討要遣散費,請問這是合理嗎?? 

你好:

勞工雖然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但雇主並未終止勞動契約,在契約存續期間均可依勞基法第11、16、17條規定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 雇主受有損害可以向該名勞工求償或在知悉事由後30日終止勞動契約
大叔時刻 104-11-27 12:2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以店舖因店長的問題而導致關門,公司賠錢還需要付給遣散費?

George 104-11-25 15:46
您好 我們公司是工程人力仲介,協助工地建案、工廠等尋找臨時勞工、派遣工,臨時定義短則一日。因此,我們代勞工向建商請薪資款並由我們開立發票給建商(項目為工資),由我們每日發放日薪給臨時工。 我們的性質類似104人力銀行,屬於媒合單位,但是多了工資代發的部分,佣金則是直接算入工資請款單內。 臨時工的來源:登報,多數來登記工作需求的人不乏更生人、銀行有欠款必須領現金者、退休人員、農務閒暇打工的農民?等,相當複雜。 廠商來源:我們公司位於開發中地區及工業區旁,地處偏僻,招募員工不易,因此,由我們向工地接洽,瞭解該建設人力需求,不定期提供臨時人力需求。 我們的運作是,每天前一日向建設公司確認需求人數後,致電給有登記有需求的技術師傅或勞工,確認可以接案,隔日來我司領取派工單經建設公司現場主任簽任下班,即成功媒合當日工作,勞工憑簽任單至仲介公司領取日薪。 因為勞保局基層員工認為該勞工屬於仲介員工,仲介應投保勞保,但是我們都是每日尋求勞工意願做工作媒合,勞工也在多處人力仲介登記又或有自行接案,根本就不屬於仲介的員工。 如此看來,三方應該並沒有雇主跟員工的關係,請問有無保勞工保險之必要?有無任何一方觸法?萬一發生工安意外由哪一方負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5 19: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述狀況,貴公司所從事的比較接近派遣,這些勞工應該是您公司的員工,公司有投保義務,至於職業災害的部分。

因為人力仲介之經營必須要有證照,並且要經過評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崴 104-11-25 13:16

本人騎乘的是150cc國產仿賽酷龍,於11/18日上學途中車禍,對方是個年長的阿伯,所以我岳父岳母這邊好巧不巧的也認識對方,車輛維修車行估價為33,000元左右。

事發點於十字路口,當時我為南向北直行機車,因見黃燈加速通行,但右方路口衝出一輛由東往西紅燈機車,因為我前方路段內側車道施工,所以我無法閃躲,下意識只能往他車尾方閃躲通行,但因為知道他違規所以不客氣的鳴了他三聲喇叭,說遲時那時快他就這樣停下來被我撞了,當下從地上站起來時對方還說我紅燈,我跟他說你才紅燈,我是黃燈路權等同綠燈,對方還一直說自己的車自己處理就好不用報警,但我把重機牽起來看一下車子嚴重損壞當下已經無法行駛,於是乎我覺得我一定要報警,交通警察也有來量,然後對方因為左腳小指撕裂傷需縫合於是先上了救護車;當警察處理完事發地點後我爸也帶我去對方家中關心對方傷勢,我自己也有些小擦傷挫傷,但對方就是堅決他是對的,還口口聲聲說他看到自己綠燈才通行,然而對方隔天去調了監視器後又改口說我騎太快看到黃燈還硬要衝過來(總之就是不坦承自己的違規,還說我爸都袒護自己兒子)。

我岳父說他那種人沒在工作整天賭博,一直勸我不要讓費時間告他,但我覺得我不能這樣白白吃虧,而且對方自己違規卻還在電話裡頭跟我爸嗆輸贏,這讓我更覺得沒有和解的必要,自己吃虧就算了我總不能也讓家人吃虧,我是覺得對方的心態如果請調解委員會也是讓費時間跟他吵,想直接民事訴訟了,我這樣的車禍案件會涉及到刑事部分嗎?

但如果法院判定對方無財產無法給我賠償,那是不是真的就只能自認倒楣撞到一個窮鬼呢?如果對方的住宅是登記他的名子那會查封嗎?還是往後我應該如何去讓對方強制賠償,還是直接把債權賣給債權公司處理呢?因為對方也是整天閒閒沒事,而我有在上班,不可能三不五時跟公司請假一直跟他在那邊耗時間。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4:18

路口綠燈有時間差,你既然是以黃燈通過,當時對方一定是紅燈。你可以先申請初步判定表,證明過失在對方,就你受傷部分向對方提過失傷害告訴。民事賠償部分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提附帶民事訴訟或是先聲請支付命令,對方對於支付命令20天內不異議即確定,可以強制執行對方財產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26 10:03

您好:

1、關於肇事責任的認定,你可先申請初步研判表來看肇事責任歸屬,但如果要知悉較明確的事故狀況及責任釐清,仍需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來判別。

2、本件因您亦有輕傷,您可選擇是否向警察或檢察官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如未提告就只有民事賠償的部份須討論。至於對方是否有財產賠償與法院是否判賠無關,縱使對方沒財產,法院還是會判賠,是否有財產賠償是取得勝訴判決後另外聲請強制執行的問題,屆時您可持確定判決查詢對方的動產動產,如查詢確實無財產,則可先取得債權憑證,待他之後有財產後再行執行。
3、您現在得選擇先向檢察官刑事部分過失傷害,待刑事起訴後再附帶民事起訴;亦可直接選擇民事起訴,端視您個人需求而定。 

茶茶 104-11-25 12:38
8月底進入公司擔任夜班品保 薪資30000 九月25發現懷孕,主管去大陸出差,等主管回來已經10月 根主管告知懷孕要調早班品保卻沒辦法 因為早班品保職缺已滿 也因夜班工作造成初期胎像不穩出血,請了一個月的安胎假 10月中主管告知有早班工作是產線作業人員薪資23000 而不是早班品保薪資27000 暫時日班只調派這樣,11月我也出血只能繼續請安胎,安胎證明我都是2星期請一次 11/17正要拿去公司同時收到公司的存證信函內容是我無顧曠職被公司開除 我也去公司人諮詢問,原因是請安胎假太多為理由,隔天要我去辦離職手續 請問我去了公司 公司也要填寫離職證明 也說沒辦法開給我非自願離職,我該怎麼辦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5:07

 您好,依勞工請假規則,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也就是二年內合計請安胎假不得超過一年。且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因此您公司不得以曠職為由將您解雇。建議您可以委託律師發函給公司敬告不得將解雇,否則日後將向主管機關申訴並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並請求損害賠償

Jenny 104-11-24 23:44
我有朋友被騙,故事是這樣的: 我朋友因為工作不順缺錢,上交友APP認識了一個自稱服飾店小開的人,說要包養她,每個月10萬,約出去後,假小開覺得她不錯,也以女朋友的方式對待她,噓寒問暖的,過一陣子假小開佯稱週轉不順,說不能如期付款,我朋友覺得差幾天也沒關係就這樣過了,然後假小開說家裡長輩生日,帶我朋友去金飾店,結果假小開卡不能刷,就叫我朋友代刷,說之後一起給她,之後沒想到假小開說服我朋友去小額信貸,這樣這幾個月可以不為現金煩惱,說自己過幾個月(10月)會有一筆金額入帳(約100w)到時再一次把貸款還清,我朋友竟然傻傻的去借了!後來假小開所謂的金額入帳時間到了,假小開避不見面,手機也不接,偶爾用通訊軟體回我朋友幾句:我忙、別擔心、忙完回妳、明天聯絡妳…之類的話。然後完全沒出現,我的朋友被騙色還負債了! 請問這樣可以報警處理嗎? 我朋友知道他的地址、電話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但無金錢匯款紀錄(因為他們都是拿現金,所以沒有記錄)請問這樣報警有用嗎?

您好:

您朋友可以提告詐欺罪,可以訊息內容、提款記錄及對方之帳戶等證據證明,建議尋求律師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5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蒐集相關對話紀錄,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朋友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5 14: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蒐集相關對話紀錄,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朋友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宇 104-11-24 14:40
前幾個月被抓 當初判緩起訴 之後我都戒除了 也定時去驗尿 途中有時候會改時間 因為工作關係 前幾天可能才會知道 那天會被派去哪裡做工 前一陣子 我禮拜四要去法院 我改禮拜一再去 工作的關係 而老師也讓我改了時間 就這樣到了禮拜六 當初都沒聯絡的朋友打給了我 因為會接他電話是因為他還欠我錢 他也剛好有意願要還給我錢 禮拜六晚上就約去他家 過去的時候 他們再使用 我也有吸了三四口 應該那麼少量不會有事 禮拜一 去驗尿 再過了一個月 上次報到我要跟老師再更改時間的時候 他說我上次有呈現陽性 叫我馬上要過去法院 我也只好跟我們工頭請假馬上到法院 去的時候 老師是沒講到會馬上撤銷緩起訴 但是他要我馬上停掉不准再碰了 我也是那次去找我朋友 拿完錢之後我就沒跟他再有任何碰觸到了 請問我一定會被撤銷緩起訴嗎...還是有辦法呢 還有第一次傳票沒收到結果就過期了 請問下一張差不多會多久寄過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4 17: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緩起訴期間又施用毒品緩起訴將被撤銷,一併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4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緩起訴期間又施用毒品緩起訴將被撤銷,一併起訴之,您可嘗試具狀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周先生 104-11-24 12:19

四個月前,一個教召認識的朋友說他需要一筆十萬元的資金做球鞋投資,一個月後就可以還我,會有利息電話溝通後覺得可以試看看,所以隔天借了他10萬元現金,約定在便利店交付,也寫了借據身分證影本。

但是一個月後,他說他的合夥人把資金再投資了,所以他拿不出錢還我,但他會去解定存來還。就這樣一直在跟他用LINE聯絡催款了一個月,他又說他的銀行說他信用有問題所以要去金管會跟聯徵中心填報資料,等銀行收到公函才會放款,這時候他之前的定存變成基金投資的定存,所以目前沒有錢。希望債務能夠延後一個月,但是等待的這段時間願意支付更多利息來負擔,因此用LINE溝通了一份借據,並提高了利息債務延展的這個月過後他仍然沒有還錢,也一直用LINE跟電話聯絡,但他始終說他沒錢處理。(這四個月內,他陸續匯款4000元、2000元,總數6000元到我的指定戶頭)

最後他在上禮拜終於出面說要解決這問題,但是見面後卻說他跟很多地下錢莊債務糾紛,錢莊的日息壓得他喘不過氣了,所以希望找一個窗口能整合這些債務。聽起來的感覺像是希望我再拿錢出來幫他處理,以後就只還我錢。跟他確認意圖後證實他真的事有這個想法,而且在我追問下也坦言之前的一切都是騙我的,沒有定存,10萬的球鞋投資,也只有一半,他拿了5萬去支付錢莊利息跟部分本金,他也換了工作卻沒有跟我說,讓我一直以為她上班很忙,他被逼得很緊,總之四個月內9成9的溝通都是謊言。

我仍然希望他還有良善的一面,所以跟他說這次我沒辦法再幫你,但快去想辦法處理債務整合吧,這個月底前好好處理,但因為你一直在騙我,所以我需要你現在處理情況的證明,證實你真的有在處理。

這幾天晚上他一直給我感覺在隨便講,確實處理的狀況證明,都拿不出來。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上法院可以索討回來嗎?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周先生 104-11-24 12:13

四個月前,一個教召認識的朋友說他需要一筆十萬元的資金做球鞋投資,一個月後就可以還我,會有利息電話溝通後覺得可以試看看,所以隔天借了他10萬元現金,約定在便利店交付,也寫了借據身分證影本。

但是一個月後,他說他的合夥人把資金再投資了,所以他拿不出錢還我,但他會去解定存來還。就這樣一直在跟他用LINE聯絡催款了一個月,他又說他的銀行說他信用有問題所以要去金管會跟聯徵中心填報資料,等銀行收到公函才會放款,這時候他之前的定存變成基金投資的定存,所以目前沒有錢。希望債務能夠延後一個月,但是等待的這段時間願意支付更多利息來負擔,因此用LINE溝通了一份借據,並提高了利息債務延展的這個月過後他仍然沒有還錢,也一直用LINE跟電話聯絡,但他始終說他沒錢處理。(這四個月內,他陸續匯款4000元、2000元,總數6000元到我的指定戶頭)

最後他在上禮拜終於出面說要解決這問題,但是見面後卻說他跟很多地下錢莊債務糾紛,錢莊的日息壓得他喘不過氣了,所以希望找一個窗口能整合這些債務。聽起來的感覺像是希望我再拿錢出來幫他處理,以後就只還我錢。跟他確認意圖後證實他真的事有這個想法,而且在我追問下也坦言之前的一切都是騙我的,沒有定存,10萬的球鞋投資,也只有一半,他拿了5萬去支付錢莊利息跟部分本金,他也換了工作卻沒有跟我說,讓我一直以為她上班很忙,他被逼得很緊,總之四個月內9成9的溝通都是謊言。

我仍然希望他還有良善的一面,所以跟他說這次我沒辦法再幫你,但快去想辦法處理債務整合吧,這個月底前好好處理,但因為你一直在騙我,所以我需要你現在處理情況的證明,證實你真的有在處理。

這幾天晚上他一直給我感覺在隨便講,確實處理的狀況證明,都拿不出來。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上法院可以索討回來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1-24 13:04

您好:

既然有簽立借據,可先寄發存證信函催討欠款,

如對方仍不清償,即可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以上 謝謝

周先生 104-11-25 10:14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請問紙本借據以及在LINE上面寫下的借據(對方都有回復認可),哪部分是法院認可具效用的呢?

存證信函及遞狀申請支付命令的部分,我應該去哪邊遞狀?台北法院嗎?訴狀內容該怎麼寫比較妥當?應備妥哪些資料呢?

另外如果債務人名下已無產,且超過法定年齡,可向直系親屬要求支付嗎?

如果有其他債權人那債權順序會是第一取得的順位嗎?

陳小文 104-11-24 01:21

今天開偵查庭了,檢察官只問有無看到人摔傷,有無撞到人,要解釋又不給我說明的機會,只說有沒有,然後說不要以為和解就沒事了,說公訴罪也是有可能起訴的,我說我當下真的不知情,知情的一定負責任的處理,結果說那他只能送法院讓法官評斷了,後說我認罪又沒前科的可以判緩起訴,(罰金什麼也都算了,結果我的駕照可能要吊銷,,與對方發生事故在右後方死角又車速不快,真的死角看不見,警察通知後全力配合,要寫筆錄拿出不起訴判決書說有可能不起訴,我們這沒知識的老百姓就這樣簽名!)最後沒辦法只能認罪,這樣的判決我真的不服,但又能怎樣?我們窮人請不起律師,就只能任那些警察和司法人員處置!!台灣司法,哈!真的見識到了,沒駕照也即將沒工作了家裡的經濟來源也沒有了!也沒人能幫的....

tsen 104-11-24 00:52

你好,我與我先生結婚3年多,兒子剛滿3歲,結婚後這些年來先生外遇不斷,但因為發現的早因此先生與外遇對象也總是斷得早,所以我總因為小孩的關係而選擇忍耐,但沒多久前先生又遇上個女孩,他為了那女孩積極想跟我離婚,甚至打電話到我公司不停地逼我簽字離婚,導致我無法好好上班,我公婆卻一直要我忍耐,說他現在一時迷惑而已,但先生不回家且不願照顧小孩對我也是極大傷害,要我如何面對?

1.我先生平時工作狀況不穩定,總做沒多久就換工作,因此給的家用都很少,甚至1.2000元,我家房租是公婆付的,其餘都我付,他逼我離婚我想要求贍養費可以嗎?

2.我想要求小孩監護權,因為我先生平時就沒再照顧小孩,他下班只顧著玩手機或看牌,小孩都我在照顧,請問我勝算大嗎?

麻煩專業律師們幫幫我,我先生總為了外面的女人打我,但我沒驗過傷,現在這樣也是精神上的傷害,我很疲憊了但他卻不肯給我錢跟小孩,我到底該怎麼辦?

麻煩你們了  謝謝

一、有的人會想維持婚姻

二、那你得改變作法並改變這個男的想法,有的人會想辦法斷桃花,但是如果你抓不住他的心桃花怎麼也斷不乾淨的。

三、另一個選擇是離婚

四、離婚可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

五、如果你覺得這男的爛爆了不可能改,乘著他現在想離速速離婚也是個選擇。

六、以後再交往眼睛要睜大些找個好男人再嫁。

七、錢的部分,你有工作能力不能贍養費,你賺的比較多如果你先生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比你少是他可以跟你要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剩下的是精神上賠償通姦離婚硬是告一般判要賠一百萬。但如果他沒錢你告贏也是白搭。

八、小孩監護權的部分是以小孩最大利益來考量。帶著小孩要再嫁除非你遇到個願意愛你的小孩的,這個要用心找也不是沒有。有的女人是寧可不要監護,早點離婚找自己的幸福。

九、監護的爭取與離婚可以分開的,如果為了監護遲不離婚是否必要請三思。很多人是離婚後再由法官判監護權歸屬的請考慮。

十、要愛自己。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離婚破綻應可歸責於對方,您可以主張裁判離婚及請求贍養費,若小孩均由您在照顧且您娘家的支援系統也還ok,則小孩監護權歸您的機會仍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4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無責配偶,可拒絕離婚,除非對方提出您滿意之條件(如合理之賠償金額),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4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無責配偶,可拒絕離婚,除非對方提出您滿意之條件(如合理之賠償金額),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好奇 104-11-24 00:51

您好~

我是在 11月21號騎摩托車到距離我家不遠的便利商店停車,然後叫了計程車與朋友去市區的酒吧喝酒,到22號凌晨4點多坐計程車回到停車的便利商店,因為摩托車停放位置在便利商店的感應門附近~我打算移到便利商店門口的柱子旁不想影響大夜店原的清潔工作,移好後打算跟朋已近便利商店繼續聊天,一時偷懶得用騎摩托車的方式移動,移過去後我就將摩托車熄火~當時有一輛警車經過,那台警車繞回來就說我酒駕,我朋友一時氣憤說我已經熄火而且還沒騎出去騎樓只是移一下車子就算酒駕嗎 ??

我可以請問~我這樣算酒駕嗎?我已經熄火了我沒有要酒駕的念頭~

一、這個部分答辯的空間比較小一點。

二、要打無罪要費很多時間。而且還不一定能贏。

三、若無前科檢察官稍微報告一下你的實際狀況認罪爭取緩起訴是可以考慮努力的方向。

四、如果檢察官不同意緩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宜速撰狀表示意見因為簡易判決處刑一下子就判好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您好

有查詢到相關判決(92台非168),大致內容:

非常上訴理由稱:「按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車輛罪,須以酒後有『駕駛』之故意,為犯罪之主觀成立要件。申言之,即須以因已意而萌生使用道路之意方為駕駛者,始足當之。如因被動而為短程距離之『移動』車輛,尚與『駕駛』之概念有別,顯不符上開犯罪之主觀要件,不能成立該罪。本件依原判決所確認之事實,被告甲○○於飲酒後,因駕車之友人邱鎮昌暫時去扶持其他酒醉友人,邱某原停放車輛併排且逆向停車,嚴重影響交通,被告遂應執勤警員之要求,上車將上開其所有之車輛往前移動數公尺,以免妨礙交通,惟所停放位置仍在道路中央,適為同一警員撞見,乃再上前勸導重行停車,始發現被告飲酒,將之帶回所內檢測
等情,足見被告案發時固有因警員之警示,而有移動停車位置之舉,但其目的僅為排除違規停車之狀態,而為短程距離之『移動』而已,尚與『駕駛』之一般概念有間。

有辯護空間,若想試試看無罪答辯,請來電討論,但請盡速,因為要聲請調閱相關證據

丟丟 104-11-23 23:12

民事一審進行到第二庭時,法官當庭問:還有無證據請求調查?我這庭沒去,訴訟代理人回答:沒有。法官當庭說11/30 17時宣判。現在我發覺有部份工作請假損失沒跟被告請求到,請問再遞狀說明可以嗎?來得及嗎?還是打電話給書記官請她跟法官說延後判決?還是要等宣判完才能上訴加請其它損失?

一、除非法官同意再開辯論不然他不會理你會照原定計畫去判。

二、如果是已經找律師請與律師多溝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Flora 104-11-23 20:38

各位律師您好

敝人於2015.11.06晚上發函告知公司離職予於十一月九日為正式離職日。在此公司服務16年六個月,依勞基法繼續工作三年以下者,應於三十日前預告之。目前尚有8天特休假未休完,敝人打算於2015.11.25起就不再進公司,2015.11.25~2015.12.04抵特休假

請問:

1、 是否一定要於2015.12.08離職才合乎褮基法?已於2015.11.06告知離職信函

2、 已寫辭呈工作至2015.11.30止,公司尚未批准,也提出於2015.11.25~2015.12.04請特休假,一樣尚未批准,請問可否於2015.12.04提前離開

3、請問如果於2015.11.25,即使主管不簽名。我逕自不上班但未完成離職手續這樣日後會有法律糾紛嗎嗎?是否會被依曠職論? 勞基法是否有規定,填寫離職單,需由公司核准後才生效?

4、勞基法是否有規定需「辦妥一切離職移交手續後方離職」之規定。

5、自新勞新制開始,公司即將薪水(底薪+全勤+伙食津貼+交通津貼) 分成每月一日發底薪,每月十日發全勤+伙食津貼+交通津貼,公司則以金額較少的底薪投保,如此一來是否有損害勞工權益?若有,需要什麼文件才可提告?

如上問題,請諸位律師不吝賜教,謝謝

Flora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4 14: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離職的部份,倘若勞動契約或是工作規則有約定卻違反約定,沒有辦理交接造成公司受有損失,屆時可以要求您賠償

2、特休的部份,依法必須經過勞資雙方協調排放,勞方無法片面決定,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3、建議還是要先釐清雙方的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倘若都沒有規定的話,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志離職

4、對於您所述的狀況,有以少報多的問題,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Abby 104-11-23 15:43

律師您好:

我與先生結婚5年,育有一女2歲7個月

在我懷孕7個月時,先生曾因爭吵時我甩門而衝進來動手打我,當時未去醫院驗傷,也沒報案,事後他仍指責是因我惹怒他才會使他有這種行為,反要我跟他道歉,之後這三年內雖未再動過手,但只要順他意便大聲怒吼,拍桌,甚至摔東西在我面前,且不顧小孩被嚇到,並指責小孩會嚇哭都是因為我讓他發怒,反要我檢討,並告知他的行為是有效嚇阻,房事也是使用強逼的方式,甚至要求我定時主動,不然就會大怒摔東西,曾為拒絕房事而把女兒抱走任孩子害怕大哭,並告訴我"就是要你知道想要要不到的感覺"

三個月前因剛懷二寶,在我身體非常不舒服的狀況下仍堅持要行房,連用口交都無法滿足,因我嘆氣表示無奈而引來大怒大吼摔東西,哭著求他讓我去休息也不肯

我想離婚~~我已帶著小孩搬回娘家住了,但他不斷恐嚇要將小孩帶走,我十分恐懼且離意已決,他也簽同意書將剛有的孩子拿掉

想請教律師,依照我的狀況,都沒有證據,目前只有離開後的line的對話,對方現在堅持從未動手打過我,且認為他的行為僅脾氣暴躁,但對於這個人我真的感到十分恐懼,且害怕他再次傷害小孩,我該如何才能帶孩子離開這個婚姻關係?

(PS.我有正常工作,小孩出生後托育及相關費用都由我獨自負擔,並由我及娘家接送照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3 16: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都沒有證據的話,法院在認定上會有困難。

2、請問您有因此去看過心理醫生或是精神科嗎?是否有家人或是朋友目睹家庭暴力行為?

3、倘若證據這麼少,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機會會比較高。

您好:

如曹大律師所言,可能要從精神病歷或證人部分取證,不然僅能於分居六個月後先爭取監護權扶養費(因均係您撫育,仍有相當大機會),於分居更久以後再訴請離婚

Abby 104-11-23 17:1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都沒有證據的話,法院在認定上會有困難。 ... (恕刪)

僅有公司同事有聽到我接到他恐嚇要將小孩帶走的電話

在這樣證據薄弱的狀況下,若委由律師處理,就有辦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先從聲請保護令開始,並一併聲請小孩的暫時監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3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嘗試與先生多使用line對話,並激怒先生,蒐集先生恐嚇威脅您之對話,以利做為裁判離婚證據,且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亦無須過度擔心,您尚可向您先生請求給付扶養費,一名未成年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3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嘗試與先生多使用line對話,並激怒先生,蒐集先生恐嚇威脅您之對話,以利做為裁判離婚證據,您與先生之電話亦均可保持錄音狀態,嘗試多蒐集證據,且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亦無須過度擔心,您尚可向您先生請求給付扶養費,一名未成年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各縣市略有所不同,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亦會安排社工進行訪視,撰擬訪視報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4 00:11

 丈夫如果再打來可以錄音,同事有聽到電話未來無論在離婚訴訟或是聲請保護令程序中都可以作為證人小孩是您在照顧相信小孩想跟著您的意願也很高,這樣爭取監護權很有利。如需要委任律師協助您,歡迎聯繫!

Abby 104-11-28 09:55

我想再詢問律師,我先生現在一直要我跟他去做婚姻心裡諮詢,如果我去了,會對未來官司不利嗎?

小謝 104-11-23 14:13

今年7月因我女友有劈腿之情況,是公司內部之人員,本人得知後也請該人員出面協調此事,並已私下和解 但因工作需要於8月時找尋公司上級出去喝酒談心時提到此事 但因12月該公司就要做輪調動作 本人女友只想留置原班級做調動 該名上級知道後並公開以信件方式跟其他上級談論到以上個人私事 做為不給我女友調動之原由 

我和我女友同家公司

 您好,

仍然可能涉及刑法誹謗罪,因涉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惟若刑事構成要件較困難成立,亦得以民法侵害人格權(名譽),進行求償

相關法條:刑法第310條、民法第184條、民法第195條。

 

 

rex 104-11-23 11:38

我在公司被同事單方面毆打3.40下臉部,邊打邊罵我被扣住頭無法動,拳打的我眼鏡壞眼角鼻子嘴巴內出血且有輕微腦震盪,攝影機全程都有拍到,快結束前同事來阻止有看到一點,錄影也都有錄到。事件發生前我們沒有口角,略有工作意見不合,對方是突然從後面衝上來襲擊打我。

當天馬上去醫院開驗傷單和去警局備案,警察說要提告才會有正式流程去做,備案沒有任何法律效益,我一開始也只是怕對方再找人來挑釁甚至傷害

過幾天,與對方傳訊息的過程中,對方想要道歉和解但我一點都無法接受也不要,所以最後決定要提告

有爬了一些文了解一下流程...
請問這種程度提告到最後有傷害罪成立的可能嗎?完成不考慮和解
不請律師只是自己去開庭時陳述事實可行嗎?
進入司法程序大約會花多少時間多少花費和去法庭次數才會有結果?
附帶民事求償的部分該如何申請?
公司錄像不準我拿取,說需要警方到場才給,請問警方取到後我可以取得拿來網路擴散或請媒體報導嗎?公司會不會以個資盜取來反告我?

不知道有沒有比較好的方式可以讓對方償還罪過,因為查網才得知台灣傷害罪最沒有到達重傷害都不會很嚴重懲罰,但對方欺凌的態度讓我完全沒辦法接受草草了事的和解和小額賠償,錢不是問題,我不要錢,是不是最後只能以司法來處理這打人事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3 1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提出錄影影像及驗傷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3 1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提出錄影影像及驗傷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苦於偵查庭,表達與對方和解之意願,請求檢察官移付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嘗試調解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猴子 104-11-23 04:42

大家好:我因吸食毒品判七個月,要上訴請求判輕,能以法金,因家只有我有工作還有兩小父母要照顧,請問我要如何寫呢?

 一、上訴期間只有十天,建議你先到法院寫一個簡單的上訴狀,簡單的上訴狀法院有,你跟訴訟輔導科拿即可。

二、上訴理由要看你是以什麼當理由,如果是以一審判決錯誤的話空間會大些,例如你是自首(沒被發現之前自己跑去警局報案,這種的比較少),這樣上訴是有空間的。

二之二,又例如判決有其他判錯的情況也是,我摘要一個判決給你參考:「惟原審就事實欄一之(一)、(二)所載施用第二、一級毒品部分,分別論以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罪,事實與理由、主文矛盾,自有違誤。被告上訴指摘原審量刑過重,雖無理由。惟原判決既有上述不當之處,仍應由本院予以撤銷改判。」

二之三、又例如有供出毒品上游一審未依法減刑也是,判決摘要如后:

「而就施用第二級毒品部分,漏未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之規定,予以減輕,亦有未洽。」註:17條第1項,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這個部分是否要供出毒品來源請三思。

三、一般來說二審法官會尊重一審的量刑。如果你要寫上訴理由狀的話,要寫感人一點…其他關於量刑的答辯在毒品案件,主要會集中在刑法第57條、第59條、有無供出上游經查獲等部分。

四、為了你自己及家人,可以的話把毒品戒掉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3 1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到判決十日內先具狀聲明上訴,再於十日內補陳上訴理由上訴理由之部分,應針對原審判決違背法令或調查證據事實違誤之處,加以攻擊,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後,針對全卷證據資料,撰擬上訴理由狀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3 1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到判決十日內先具狀聲明上訴,再於十日內補陳上訴理由上訴理由之部分,應針對原審判決違背法令或調查證據事實違誤之處,加以攻擊,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後,針對全卷證據資料,撰擬上訴理由狀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猴子 104-11-23 04:31

大家好:我因吸食毒品判七個月,要上訴請求判輕,能以法金,因家只有我有工作還有兩小父母要照顧,請問我要如何寫呢?

阿莫 104-11-22 18:09

前幾天在巷口倒車時,遭到來車擦撞

如下圖顯示,紅色是我停車的位置,藍色部分有停另一台車,

黃色箭頭則為雙方行進方向,

車禍發生後有通知警察到場處理,

當下對方說會請他的保險公司與我聯絡,

隔天就接到對方電話,說他已經把車開去估價,要我立刻去付錢,

還說他的保險公司一毛錢也不會給我,

我只好跟對方說希望等初判表出來再來談論和解賠償的問題,

後來就換他的保險業務打來,說依他的工作經驗判斷,

倒車擦撞就是我的問題,一直要我去修車廠付錢,

請問倒車擦撞應該是主要肇事原因,但一定要負全責嗎?(該路口是閃紅燈,對方似乎未減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2 1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看起來是您追撞對方的車輛,且屬於倒車的狀況,主要責任應該是在您身上。

2、不過還是建議先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再說,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要簽立和解書,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一、倒車車禍的案件,我幫你查查判決讓你參考吧。

二、認為全部是倒車者的錯的判決,摘要:

    按汽車倒車時,應顯示倒車燈光或手勢後,謹慎緩慢後倒,
    並應注意其他車輛及行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十條第
    二款定有明文。次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
    ,負損害賠償責任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
    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
    損害,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及第一百九十一條之
    二前段亦有明文。本件被告倒車時,疏未注意顯示倒車
    光或手勢後,謹慎緩慢後倒,並注意其他車輛及行人,致撞
    擊系爭車輛,是被告對本件事故即有過失,且與系爭車輛所
    受損害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揆諸前開規定,被告即應負侵
    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責,故原告請求被告賠償損害,即屬有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    104年度店小字第684號)

三、如果你要主張對方也有錯就是與有過失的話,你要負舉證責任

判決摘要:

被告依法應就系爭車輛係行進中
    且未注意車前狀況之事實負舉證責任。惟其於言詞辯論終結
    前迄未提出可供調查之證據供本院審酌,即屬未就有利於己
    之事實提出證據以實其說。從而,系爭車輛查無肇事原因,
    被告抗辯原告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與有過失責任,難認
    有據。
四、認定對方也有錯的判決,摘要:

     查依前開資料以觀,訴外人陳○安行至交岔路
    ,轉彎時越出分向限制線,且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被告翁○
    昇倒車時未注意後方有來車,致其左後方撞到系爭車輛右前
    方,堪認被告翁○昇確有過失,而訴外人陳○安對於本件車
    禍發生亦與有過失,本院斟酌訴外人陳○安與被告翁○昇之
    過失之程度,認被告翁○昇應負擔百分之十之過失責任,訴
    外人陳○安負擔百分之九十之過失責任,是被告仍應就原告
    所受損害負連帶負責。
五、若進入訴訟對肇事原因有不同意見還是要送鑑定才能判斷過失比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玉 104-11-22 13:15

<事情經過到現在五個月了>

有對已婚夫妻,在工作上認識,因為我跟男友是新進來的人員,

所以男方會一直找我聊天開玩笑,和女方也會講話聊天,也常一起喝小酒,

後來夫妻跟我留臉書與line,做為通訊,

之後,男方常在line裡面一直主動找我講話,

我也想在工作人際上打好關係,於是也回應他,

久而久之,男方傳的話語有點曖昧了,我就裝傻不知道,

要跟他老婆提這件事的時候,

他老婆卻跟我說:之前她老公的朋友的女友,跑來跟老婆說她老公對她搞曖昧,

叫老婆要注意老公的行為!

結果老婆很生氣斥責那女友:我老公才不會ˋ這樣,你亂說話!

然後刪那女友的line跟臉書,從此不聯絡,還讓那對男女朋友分手!

我聽完後就把想講的話給吞回去了....

想說那也許這是她老公對待朋友方式吧!

有時她老公對其他人也是這樣就沒想太多!

有一次晚上11:00多,她老公突然打給我,說要來找我喝酒,

我說昨天沒睡好,今天開整天的車很累且行車中是靠意志力開車了,

要不要改天喝,先回家吧!

她老公說,難得我開上來送我妻小坐高鐵回去,剛好你住這附近來找你耶!

然後我難推辭說好吧,那你到我指定的地方後再打給我!

見面後,我跟他說這麼晚了,這附近沒有坐地方喝了!

且你喝了酒還要開車太危險,要不要下次再喝!

他說要喝當然找住的地方!

我說:好吧,那這附近有幾間住宿的,你去問看看有沒有房間,現在也應該沒房間了!找不找的到再說了!

後來他找到了,打給我,我就騎車過去他住宿的地方找他~

然後坐他的車去買酒!

因為沒地方去就開回飯店喝,因為太累了,我喝沒幾杯就醉了,就無意識了!

但有片刻印象,他壓倒我開始親又脫,我喊不要,推開他,然後又無意識了!

隔天,昏昏沉沉醒來,身體沒穿衣服的狀態,對方躺在我旁邊睡,

我知道出事了,但鎮定假裝跟平常沒事一樣,跟他道別!

回到家,因為宿醉頭痛還很嚴重,又迷迷糊糊睡了一天,

清醒後,回去工作前,他打給我,我問他說那天發生甚麼事?

為何我一點印象都沒有,為何我衣服會一絲不掛?

他說你沒印象是好事,就不要問了!裝做甚麼都不知道就算了!

最後我一直追問,通話了20多分鐘,的確是發生關係了!

頓時之間不知道要怎麼辦...

但我冷靜以平常態度跟他說話!

掛上後,我覺得噁心至極!但又基於工作上,不想讓彼此難堪,

也不想傷害他老婆家庭,更不想傷害我男友!於是封鎖他line好友!

過了三天,他用臉書傳訊息給我,問我為何不回他訊息,他明白了,要我好自為之!我裝傻說甚麼?我不明白,但請你好好對待老婆!

結果被他老婆看到這訊息,那天的事就包不住火了!

他老公請我不要坦承發生關係,會害了他家庭,對我清譽也好不到哪去,

於是我就隱忍,對他老婆,跟我男友說沒有發生關係!

當然他老婆不會相信我跟他沒甚麼!

最後我跟他老婆,我們4個出來當面講清楚!

他拒絕不想聽!從那天形同陌路,刪好友及通訊還有對話內容!彼此也正常工作不接觸!

我也每天都忍著那天那晚的陰霾,對任何已人產生冷漠對待!

一直到最近睡覺時,突然接到一通,他老婆的辱罵聲,罵我是破麻免費的妓女!

要不要介紹幾個男的好好幹你一番的等等字眼...

我掛掉他電話後,決定想提告了!不想再傷害自己了!

我只有通聯記錄,證明都是男方打來的,還有主動line我的內容!

他老婆一直用行車紀錄器來威脅我,說有錄到我們上汽旅及對話!

我跟他說,直接拿去告吧!我受夠了!

我要怎麼辦替自己找有力的證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2 14: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目前有關於性侵害行為什麼事證都沒有,建議應該盡速向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2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嘗試蒐集旅館監視錄影器之畫面,若有您不勝酒力之影像,可對對方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2 14: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嘗試蒐集旅館監視錄影器之畫面,若有您不勝酒力之影像,可對對方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亦可提出您與對方臉書訊息、line訊息、電子郵件電話錄音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這樣看來你喝酒是在室內,一般來說是不會有監視器的。

二、這個在房間裡面發生的事,你如果提告的話對方又是重罪,九成九以上會否認,所以如果你如果要主張對方乘著你酒醉的情況下跟你做,也就是乘機性交罪,那麼這個部分可能只剩下測謊這個手段了。

三、但,你離開住宿的地方時的狀況、未立即報警等都可能會被質疑。

四、請考慮先離開這個工作環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您的證據可能不太充分,建議持所有通話訊息及手上所有之證據律師討論,以儘速蒐集還可能蒐集的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2 23:40

 你好,此部分可能涉及趁機性交罪或強制性交罪嫌,建議帶齊所有的資料面談諮詢,可以為你整理有利部分,以利提起刑事告訴之用。

104-11-23 08:0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謝謝,我會去一趟中心試試的..

104-11-23 08:0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嘗試蒐集旅館

律師:我有想過,但是只能證明去飯店,房內發生甚麼事是不知道的~

104-11-23 08:0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嘗試蒐集旅館

律師跟房律師答案一樣的,謝謝!

104-11-23 08:06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五個月後的那通電話,我就離開職場了!謝謝你的關心~

對於質疑,我也害怕不會被相信~畢竟一直逃避著那件事~

104-11-23 08:10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通話內容有辦法申請調出來嗎?通聯記錄我有升請的!

 

104-11-23 08:1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謝謝你~~


104-11-23 08:14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你好:謝謝王律師,但我會先事先收集證據的~現在完全沒有直接證據..因為太晚了~

只有輔助證據..

阿傑 104-11-22 12:04

今天去郵局結果被推銷 萊爾麗公司的美夢成真產品 
由於社會經驗不足 警戒心鬆懈

導致被說服簽下分期付款單子 12期共12000元

留下了個人資料以及身分證被照成圖檔 她們說要影印以及兩位家人的電話姓名

帳單收件處為廠商代收

由於當日104/11/19星期四 我正式上班為104/11/20星期五

所以她們說之後還要提供給他門工作證 才會送單子給銀行 銀行之後會打電話跟我進行確認

在來產品實際我要付費的金額總共是12345元 所以我當日有付了345元  先拿了一盒葉黃素

3500$及一盒紅麴納豆激?2500$ 共兩盒的產品 盒裝外的塑膠模包裝

是她們當場拆封給我 事後我發現產品是非素食者能吃的(本人吃素) 因有互留LINE

所已告知我要退貨 她們說可以換成她們公司的茶包產品 所以之後可能會在104/11/23或104/11/24約出來見面

想問的問題

1.不提供工作證給她們 是否分期貸款就辦不成 也就是契約不成立?

2.如果提供了 銀行打來做對保動作 我說不要 是否契約也不成立?

3.在來約出來見面要求退還345$ 然後我退貨(產品為膠囊食品都沒有拿出來吃)

  是否可告知他門我是屬於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     日內,退回商品   或以書面 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    款。

然後我還可以有什麼做法來保護自己?

目前有想到的為

1.請朋友陪同增加戰力

2.要求當面刪了我的身分證圖檔

3.請他拿出那些當日寫的單子同意書 說我要在確認一下 然後有機會就當面撕了

 

另外很怕單一證件的身分證很容易被申請一些有的沒的 是否可以為我解惑 感謝各位律師






104-11-22 11:36

律師你好

我跟我先生已經再一起大約五年左右了 有一女

女兒是101/4/7號生的 現在三歲多了 目前為止都是我個人照顧撫養

但與先生還是有住一起不過因為先生都懶於工作沒有固定的工作然後目前為止她對孩子也是不想幫忙照顧或者是去工作分擔撫養孩子開銷費用 多次溝通後我還是無能為力 只好一直只能找間值得工作來做

而我平常工作換一直更換是因為卡在需要顧慮到小孩放學後要有人照顧所以一直更換不過有固定從事網拍幕後作業員當兼職在用

然後我有女兒開銷的交易資料 例如買奶粉 賣精嬰兒用品的交易會員紀錄

也有我女兒讀幼稚園的學費收據 

請問這樣我要跟我先生爭撫養權爭得到嗎?機率會大嗎?我非常需要律師們的專業判斷跟協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2 13: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從小就是由您照料子女,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您是很有利的,不過法院還是會依據雙方的照料能力、經濟能力、環境、社工訪視報告等來做判斷。

倘若雙方沒有離婚,也沒有分居,這樣除了雙方協議之外,無法透過法院酌定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2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高,您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請求一個月約一萬元之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2 15: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高,您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請求一個月約一萬元之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11-22 21:3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從小就是由您照料子女,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您 ... (恕刪)

所以若是分居 對我比較有利囉?  

請問要分居多久再向法院提出離婚比較好?  謝謝各位 

您好:

分居時間越久越可證明婚姻已無維繫之必要,離婚勝訴機率越高,但無必然之時間問題,建議可於分居六個月以後,即先提監護權扶養費之訴訟,而離婚訴訟可於分居時間更久以後再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在子幼從母, 維持現況, 您獲得監護權機會較高, 但實際情形還是依個案而定

2.監護權的問題是離婚後, 或分居達6個月, 就可以處理

3.如果要爭取監護權, 就要收集證據, 說服法官小孩跟著你好的證據, 及跟著對方不好的證據, 如果還沒到可以做改定監護權的條件, 會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為官司做準備

本所承辦此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11-22 09:05

我在今年一月份認識一個女孩她措號叫小美.因為搭訕所以認識..認識時間大概一個禮拜..然後我們都通話聊天..她就跟我說通話總是斷斷續續..結果就請我幫她辦一張電話卡..我也想追她便幫她辦了...辦了之後給她過沒幾天就連絡不到她..10/17忽然接到未顯示號碼..警察忽然找上我..在網路上有我的電話說是妨礙風化跟兒少性交易法..我該怎麼辦...我電話也是被騙...我算是受害者..可是現在卻變成被告..因為網路上有我電話...我該怎麼處理..我完全不知情..到了檢察官就問我..怎麼會給他電話卡..我也如實的說..檢察官覺得我31歲不應該隨便把卡給別人犯案...而且網路上有我電話...她還跟我協商要判我簡單一點的罪罰一萬5那個幫助他人什麼ㄉ..但是我拒絕了..因為'我沒有做的事'為什麼我要認罪...我也是受害者...喜歡一個人愛一個人根本不會防她..我該怎麼辦家裡經濟又不好..我媽有精神疾病..我真怕有案底到時候沒了工作怎麼辦..

我目前有工作汽車維修員.. 

您好:

如果當初只是單純辦電話卡給對方,或許您可主張主觀上並無幫助他人犯罪之故意存在,檢察官不能僅以有辦電話卡之客觀行為來起訴您。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104-12-08 23:01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地檢署又寄信來備註:被傳人於開庭時不欲其他受傳喚人知悉年籍資料時,可於報到時向法警索取""當事人年籍資料單""填寫後於開庭時提交檢察官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9 13:36

您好

對於類似的案例,檢察官常認為,若要合法使用行動電話門號,可以自行向電信公司申辦,沒有向他人索取的必要,因此若有陌生人不用自己名義申辦,反而向他人收購門號來使用的話,應足以讓人懷疑收購行動電話門號的人,其目的在於掩飾或逃避檢警偵查,因而會認定交付行動電話門號的人有幫助他人犯罪之故意。

刑法上所謂幫助他人犯罪,需要對他人決意實行的犯罪有所認識,並且基於幫助的意圖,於他人實行犯罪之前或之中施以助力,使犯罪易於實行並助成其結果發生。也就是行為人對於他所幫助的犯罪會侵害到的法益有所認知,而且仍決定幫助實行,才能算是有幫助犯罪之故意。

並且,如果最後犯罪的結果超過了幫助犯在幫助犯罪實行時所能預見的範圍,他也不須全盤負責,而是應僅就其所知的部分究責。

國內常見的刮刮樂詐欺簡訊詐欺、退稅、擄車勒贖或匯款錯誤詐欺等「財產性」詐欺,多利用人頭帳戶、免洗電話門號來逃避查緝,因為非常常見,不但媒體廣為報導,政府也多方宣導,因此依一般人的智識及社會經驗,大部分的人都知道把行動電話門號交給別人,很容易被作為犯罪工具;但是對於門號被作為性交易的聯絡工具則是少見的,依目前社會現況,應不屬於一般大眾的普遍認知範圍。

近來實務上不少判決,在判斷交付帳戶給他人是否成立幫助詐欺時,須明知該帳戶(或行動電話門號)可能被使用作為詐取他人財物,才算成立。照同一邏輯,對於您是否算是幫助他人從事性交易,也要看您在交付門號時是否已能預見該行動電話門號將被用來作為促成性交易的聯絡工具才對。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Sam 104-11-22 01:58
請問前幾天 被抓吸食k他命  問了警察 會被罰款 請問罰單的地址可以更改嗎  如過可以更改 改如何辦理呢 因為不想被家人知道 所以麻煩各位 可以幫我解答嗎 感激不盡

剛剛打去派出所問詢 要更改現居地址

派出所 要我打去驗尿的地方

打去驗尿的地方 接電話的警察說不是他的工作範圍

他說要找驗尿的承辦人員

又說要等到禮拜一  驗尿的承辦人員才會上班

請問  我到底該去哪個單位改呢

還是他們只是 嫌麻煩踢來踢去呢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飛子 104-11-21 20:20

您好:

本人騎車下班回家路上,遇到一台自小客,未打方向燈立即右轉要進入小巷子,我一直保持在機車道上,就在機車快超過他時,無預警被他擦撞,機車衝到人行道,嚴重損毀(車行估價需2萬4修好),我本人雙腳雙手擦傷,大腿嚴重拉傷,因為本人工作內容需要開車,預估至少要休養3~5天,後來經警方酒測,肇事者酒測值0.45,他只有保一般第三責任險!

1.想請問在不確定肇事者是否願意賠償損失前,建議先提出傷害告訴嗎?

2.除了機車修復損失,醫療費用之外,可以要求他支付我在家養傷的薪資嗎?

是否可以另外要求精神損失跟營養費呢?(可以的話有建議的支付範圍嗎?)

3.如果肇事者不願意賠償,本人提出告訴後,法院是否有強制力讓他賠償我呢?

4.調解過程是否一定要面對肇事者呢?可否請他到指定機車店付款,或匯到我的帳戶,然後開立和解書寄給他呢?(還是一定要當面簽字,或是有安全的場合調解呢?)

                                                                      感謝

你好:

對方若沒有主動來談和解,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施加壓力,等和解後再撤回。 診斷證明書上要有宜在家休養才有辦法請求薪資損害,否則要有其他證據證明。有受傷就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營養費可與醫療費用一併請求。 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最好親自到場,可以約定匯款方式。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1 23:33

 你有受傷可以提傷害刑事告訴,起訴後可以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等到達成和解撤回也可以。在家養傷的薪資損失由診斷證明或者公司開立證明都可以,如果不願獨自面對加害者,可以委任律師到場陪你調解

貓咪 104-11-21 15:57

您好:我是某私立名校的老師,我有薪資的問題想請教

我是剛新進的兼課老師(尚未簽合約,9/28開始上班),他們給我的職位是"約僱幹事"的職稱,意思是一般職員的意思;另外,我做的事情跟一般老師的工作都一樣。讓我有很大的疑惑是當初跟我說一般職員待滿一個月會有23600元、二個月會有24200元,結果上個月真的有給我23600,但待滿第二個月卻給我23198元,當初還寫在紙上給我看,如今卻跟實際核發的薪水不一樣,想問律師這是要怎麼處理?

另外,我想問的是我的上班時間是早上7:00到下午5:00,他們一直要求我要每個星期一值班值到晚上10:00,而且本來這個事情應該是主任必須要值班,但卻叫我值班值到晚上,而且沒有給任何的加班費用,還不斷的說本校本來就沒有加班費這種東西。我想問律師,遇到這種狀況該怎麼辦?

我要告這間學校,但是我是要先投訴到勞工處嗎?

拜託律師們幫幫忙~因為一直被欺負~所以想請各位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有簽訂聘僱契約,應先看契約內容如何約定,至於勞工局申訴,其也僅能幫您安排調解,若調解不成,則仍需進入法院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貓咪 104-11-21 15:36

您好:我是某私立名校的老師,我有薪資的問題想請教

我是剛新進的兼課老師(尚未簽合約,9/28開始上班),他們給我的職位是"約僱幹事"的職稱,意思是一般職員的意思;另外,我做的事情跟一般老師的工作都一樣。讓我有很大的疑惑是當初跟我說一般職員待滿一個月會有23600元、二個月會有24200元,結果上個月真的有給我23600,但待滿第二個月卻給我23198元,當初還寫在紙上給我看,如今卻跟實際核發的薪水不一樣,想問律師這是要怎麼處理?

另外,我想問的是我的上班時間是早上7:00到下午5:00,他們一直要求我要每個星期一值班值到晚上10:00,而且本來這個事情應該是主任必須要值班,但卻叫我值班值到晚上,而且沒有給任何的加班費用,還不斷的說本校本來就沒有加班費這種東西。我想問律師,遇到這種狀況該怎麼辦?

我要告這間學校,但是我是要先投訴到勞工處嗎?

拜託律師們幫幫忙~因為一直被欺負~所以想請各位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1 16: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直且訴訟請求或先至勞工局申訴,試看看有無調解和解之空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1 16: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直且訴訟請求或先至勞工局申訴,試看看有無調解和解之空間,惟若您仍打算繼續於該校任職,是否提起訴訟或申請調解,須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有簽訂聘僱契約,應先看契約內容如何約定,至於勞工局申訴,其也僅能幫您安排調解,若調解不成,則仍需進入法院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xinyi 104-11-21 05:20

想請問詐欺案已經判決下來想上訴~因為實在繳不出那些罰金~在上訴是否可以在輕判些被判8個月但可罰金~因為我有癲癇跟精神科證明~又是單親媽媽爸爸有肝硬化不能工作~家裡就我ㄧ個人賺錢養家~這樣是否能輕判點~罰金少一點

謝謝有回應的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1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量刑的基礎是在犯行輕重、犯後態度好不好、是否達成和解等,與您的家庭狀況無涉。

倘若可以易科罰金,就能聲請社會勞動,收到執行通知再聲請即可。

 您好,

若第一審的判決內容無誤,事實明確,那則無針對事實部分上訴,僅針對刑責部分上訴,至於針對刑責部分上訴,應注意犯罪動機、犯罪後態度、是否認罪、是否與被害人答成和解、家中經濟狀況等等,建議可以請律師幫忙彙整資料,撰寫上訴理由狀,記得收到判決書內10日之內要先上訴聲明,速度要快!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1 16: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上訴需針對原審判決以違誤之處,加以爭執,若僅爭執是否量刑過重,有被駁回之風險,若無法繳納罰金,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若欲上訴,須注意法定上訴期間,避免逾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1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上訴需針對原審判決以違誤之處,加以爭執,若僅爭執是否量刑過重,有被駁回之風險,若無法繳納罰金,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若欲上訴,須注意法定上訴期間,避免逾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nna 104-11-21 01:07

今遭到一家美容院推銷

寫了分期付款單,留了自己的個資工作的資料

還留了家人和朋友的電話(說銀行會打給他們確認東西

2000元*24期,印了我的身份證,但我沒有留資料存底,也不記得是哪家銀行@@

對方拆了兩瓶商品說是買課程到贈品,讓我帶走

原先是要求我留在店裡接銀行電話,但我覺得很怪,用方法先離開現場,想說接到銀行電話可以直接拒絕,但我不小心沒接到,回撥對方電話又無法受話(>﹏<)

我家人說是有接到中國信託電話,說有些資料可以寄到我家嗎?(但我記得不是中信的分期啊@@)

我朋友沒接到電話

我想知道,這樣分期貸款有成立嗎?

要怎麼解除交易,那兩瓶拆過沒用的千元保養品又該怎麼辦?

要怎麼與店家聯繫,把資料銷毀?

真的很不安,希望可以有人回覆我~謝謝

米米 104-11-21 16:54

應該有店面吧?就算是刷了卡,不也有鑒賞期?我之前刷過童書,後來也是好不容易才解決,而且只能退一半款項,剩下的一半用書籍來抵。

Anna 104-11-21 00:46

今遭到一家美容院推銷

寫了分期付款單,留了自己的個資工作的資料

還留了家人和朋友的電話(說銀行會打給他們確認東西

2000元*24期,印了我的身份證,但我沒有留資料存底,也不記得是哪家銀行@@

對方拆了兩瓶商品說是買課程到贈品,讓我帶走

原先是要求我留在店裡接銀行電話,但我覺得很怪,用方法先離開現場,想說接到銀行電話可以直接拒絕,但我不小心沒接到,回撥對方電話又無法受話(>﹏<)

我家人說是有接到中國信託電話,說有些資料可以寄到我家嗎?(但我記得不是中信的分期啊@@)

我朋友沒接到電話

我想知道,這樣分期貸款有成立嗎?

要怎麼解除交易,那兩瓶拆過沒用的千元保養品又該怎麼辦?

要怎麼與店家聯繫,把資料銷毀?

真的很不安,希望可以有人回覆我~謝謝

蕭小姐 104-11-20 11:04

你好,
母親9月初在公車內因公車司機緊急煞車跌倒膝蓋骨裂開,
目前醫生初步判斷若恢復良好,應可不用開刀,在家等復原未住院,
至今由父親照顧,2人皆無法工作,當然也沒收入,
醫生判斷約要再半年才能痊癒
事發當時司機態度不佳,由本人客訴才由稽查人員出面關心,

目前母親傷勢較為穩定,於11/13左右聯絡對方要求和解,

對方希望11/17回診後再聯絡後續事宜,

想請問如對方持續未再主動聯絡,我方可採取何種方式處理呢?

存證信函?走調解委員會?提告?

如要用以上3種方式處理,分別應怎麼做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0 18: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倘若雙方可以協商,可以簽立和解書,或是聲請鄉鎮市調解,倘若無法,應該於6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並且提起民事訴訟

2、可以請領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及看護費,倘若本來就沒有工作,就無薪資損失。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並且給對方應有的懲罰。

蕭小姐 104-11-23 11:3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倘若雙方可以協商,可以簽立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

現在客運公司已與我們洽談和解,

想請問父親因為照顧母親無法工作,

故父親和母親的工作損失是否可提出求償,

如可,需提出什麼證明?

再者,如對方拒絕賠償此部份,法律上是否有條例是有此部份規範的,謝謝!!

 

晶絜 104-11-19 21:23

我本人在103/3/31跟當鋪借貸,共借了55萬,中間有還了6萬,剩下49萬本金,中間利息都有付,說是利息每月7.5%,103/7起,每月利息繳了36750元,但在104/1,因為工作因素,還不出利息連本金也沒還,104/2就沒有還利息了,中間他們有收取我一批生財器具,說算繳16萬,到現在說我要還的利息還有18萬多,前前後後我付給他們的利息52萬多了!

我當時是用我的轎車的行照去借,也沒有留車,還有我幾萬元的生財器具,放在那抵押,那還有什麼倉棧費嗎??

如今因為我沒有繳利息,當舖向法院提出申請裁定,說要執行本金49萬加年利率20%之利息,算一算本金加年利率20%利息,是要68萬多,如果加我之前繳的利息52萬多,我給它們的利息都71萬多了,遠遠超過本金了,法院裁定利息計算日是我本票的發票日103/3/31算制104/11/,那這樣,我之前繳的利息是不是白繳了,而且之前繳給當舖利息也沒有什麼簽單,請問我該怎麼辦??

當舖承辦業務也說,如果我找人去關說,他會連同另一張本票6萬去裁定,到時我還的就不是這些了!!

 

你好:

民事上可依民法第74條暴利行為規定請求撤銷或減輕給付,但以遲誤1年之除斥期間,惟仍可依民法第205條規定就超過年利率20%利息部分拒絕給付,但當鋪若合法經營,依當舖業法第11條第2項利率可以請求到30%。 對方在刑事上可能構成刑法第344條重利罪,可蒐證提告
阿誌 104-11-19 14:05
日前家母像當鋪用本票支票借了一筆錢(50萬左右),也按時的在還利息(還了將近20萬的利息),後來還不出來,家母去了派出所告了對方高利,重點來了,現在對方來了一群人來家中要求還錢,家父又罹癌,家母所幸跟他們協調一台汽車讓他們做抵押,不過因為那台汽車也有跟當鋪(其他當鋪)借錢,所以對方感覺沒價值,要求我再貸款一台汽車讓他們做抵押,原先那台就會還我們,否則會去我工作的地方告我(我是職業軍人),說我之前有簽如果錢還不出來就必須貸款買車讓他們做抵押的契約,我不記得有這件事,但看我母親和父親著急的樣子,我也就答應他們貸一台車子給他們,中古車行也是他們找的,當鋪跟車行講好,車行幫我們把欠當鋪的錢還掉,車子給車行做抵押,變成我們欠車行錢,除非還錢,不然沒法牽車,原先那台也沒還我們,那現在兩台車子還在中古車行那邊,新買的車我連看都沒看過,就被他們超速違規,罰單也寄到家裡了,曾要求他們(中古車行)繳,都說會繳,但都沒做到,目前還不接電話,還要擔心受怕,怕罰單再度寄來,請問我該怎麼做?附註:欠錢抵押汽車這段沒有白紙黑字,兩台都沒有。

你好:

你所述並不明確,是否有設定動產抵押權?或只是單純的讓與擔保?或單純供其使用? 若已清償債務,可以請求對方返還汽車,你再慢慢償還車行的貸款即可。 若尚有部分債務清償,可以在繳納罰單後,行使抵銷權,抵銷剩餘之債權清償後再請求返還汽車
阿誌 104-12-22 08:2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我並不記得我有和債權人去相關機關設定動產抵押權,應該是單純的讓與擔保,但我也沒印象有簽訂任何契約,是不是該簽訂類似契約對我才是保障,怕之後還款後對方不歸還汽車,或者以其他理由,例如明明說好先還款15萬則先歸還其中一部車,但還款後又說他沒說過,要全數清償後才歸還。

為避免出現此狀況,是否有什麼契約書或者切結書可以保護自己?請律師幫忙解答。

阿誌 104-12-22 08:33

律師你好,我並不記得我有和債權人至相關機關設定動產抵押權,應該是您說的單純的讓與擔保,但我也沒印象有簽訂任何契約,是不是該簽訂類似契約對我才是保障,怕之後還款後對方不歸還汽車,或者以其他理由,例如明明說好先還款15萬則先歸還其中一部車,但還款後又說他沒說過,要全數清償後才歸還。

為避免出現此狀況,是否有什麼契約書或者切結書可以保護自己?請律師幫忙解答。

綾綾 104-11-19 14:04

事由

我朋友向勞工局告他自己的公司

因為上班超過十個小時,

正常工作時數超過八小時的話,

後面的兩小時是要給加班費的,

不過該公司卻沒有給,

現在告上勞工局了,公文也已經發下來,某日要約談

但今天我朋友說他見到他同事,

他同事說他的老闆娘轉告她,如果堅持要告,要討這筆加班費,說要告我朋友偽造文書

而他老闆娘說要告的偽造文書是說他上班打卡的那個卡片偽造

重點,他上班的打卡卡片是忘記打的,簽名也是叫他們的主管或是店長簽名並不是他簽的名,況且他只是找能做主的人而已,而且她老板娘發現後一樣照扣他的薪資

現在她老板娘要求他不要告他加班費的案件,不然要告他以上說明的偽造文書案件,那我請問這樣是有構成法律上的偽造文書嗎?有算成立嗎?

假使不成立是否可反告老闆娘誣告嗎?

 

 

你所陳述的內容並不清楚,如果確實有上班,請主管簽名註記上班的時間不會構成偽造文書罪。反之,如果沒有上班,且係與主管勾串意圖詐領加班費,則會構成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罪。

一、如果真有加班打卡紀錄都屬實則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二、如果被誣告偽造文書也沒有一定要告回去,檢察官如果覺得老板娘很扯自然會職權起訴。這樣可以避開誣告誣告的風險。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AZUSA 104-11-18 22:22

https://www.dropbox.com/s/ivhdhnid3apkxfc/2015-11-18%2021.44.5144.jpg?dl=0

我在萊爾富工作,因為在學校附近,所以學生們放學後都會到店裡等家人或公車,只是他們每次來都大聲喧嘩或在賣場內嬉鬧奔跑,一開始也有口頭告誡,但是都只有當天有效,隔一天又一模一樣。

有一天他們在店裡玩遊戲且大聲喧嘩,我一時忍不住就拿手機出來拍攝,當下他們應該是有嚇到後就散會離開了,事後我也沒想什麼就把影片刪除,但是有一位學生在臉書上對我進行人身攻擊,連我父母也一起遭殃。(這一位已經善意告知,而她也關閉臉書了)

還以為結束了,結果剛才有朋友傳上面這張圖片給我。我不是想和國中生計較什麼,只是她們可能一氣之下打出這些話,讓人看了很受傷。想請問一下,難道沒有什麼比較和平的方法能解決這種事情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9 0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該學生的學校反應這件事情。

2、或是報警處理,員警會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

惡狼神 104-11-18 21:12

律師你好 小弟在今年1月份跟一台運送瓦斯的機車發生車禍以下為過程

那天下班騎車經過永和的某條路跟一台送瓦斯的機車發生車禍

對方是路口出來然後要左轉的車輛

我是直行車 本人 在錄筆錄時有跟警察說 我確認到他的方向燈只閃一次他就轉了 我時速約50~60km 不確定有沒有壓到雙黃線 (有超速+壓線)

對方沒事 車輛受損

我左腳腳踝骨折 多處嚴重擦傷 住院一個禮拜 要開三次刀(已經開兩次)

協調由我親生父親去跟對方協調 也剛好瓦斯行老闆是認識的

第一次協調 對方說 包個紅包 修車費不用 我父親說那等我好一些再來處理

對方也同意(口頭約束並無任何文字證明)

大約過了快五個月 調解委員會寄信來說開調解

到了當天 因為本人腳不方便無法出席 我父親因為工作無法出席

有打給調解委員會說明無法出席 剛好對方已經到了

調解委員會請對方聽 跟對方說明 我有事情無法出席 改約下禮拜做調解

對方說 他因為這件事情差點被老闆解雇 不能延期

我只告訴對方 我盡量趕過去 並沒說一定會到 當天我沒去也沒有代理人去

當天晚上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民事訴訟賠償(我當天晚上也有去警察局了解狀況並提告過失傷害+民事訴訟賠償)

隔沒幾天 我父親也有再去跟對方做調解結果 賠償改成包紅包跟修車費 衣服褲子 大約7000元

我們也同意並確認要如何和解等法院通知 來簽完 開庭時遞上給檢察官並告知檢察官我們已經和解撤銷提告

大約8月份法院通知來 打給對方完全不接電話 他也辭職了

第一次開庭對方表示她不和解 已經和解很多次我都不出面

後來檢察官只有跟我確定我有沒有壓線 超速 撞到他車子的哪個部位

我表示 我看監視器我有壓線 並且速度50~60 因為我緊急煞車 人飛出去 不知道撞到哪個部位

檢察官就說 那送肇事鑑定

鑑定出來 我的全部責任 對方沒有任何肇事責任

11月份開第二次 對方還是表示不和解

我表示我要和解對方不和解 前面談和解他都反悔 檢察官問我承不承認我有過失傷害 我考慮下後承認 並要求確認對方的診斷證明

車禍時間1/6 他證明為1/7開 1/7換藥 有兩個開放性挫傷

檢察官說 那她不和解檢察官就依法行事

以上為目前狀況

我想詢問律師 像這樣 通常檢察官會如何判決?

我還有什麼事情可以提出並要求調查?

瓦斯行老闆也表示說 他2014年11月份到他瓦斯行工作到1/6號跟我車禍

前面已經發生過三起車禍+我第四起 都是跟她車禍的人負全責 他都沒錯

我可以以此事件要求調查是否對方有製造假車禍的嫌疑嗎?

我如果請瓦斯行及當時有出面做調解的人出面作證我們有調解可是他都反悔 會可能有不同的結果嗎?

謝謝!以上

你好:

過失傷害對方提出告訴且未撤回檢察官並沒有詢問你是否接受緩起訴之條件,檢察官會依法起訴,交由法院審理。 鑑定意見書已經作成,如果不服鑑定意見書,可以在收到意見書後30日內申請覆議。 都已經自白聲請調查證據對於過失傷害部分之認定影響不大,但可以向檢察官求情,讓檢察官判斷是否給予緩起訴處分(很困難)。 若是假車可以提醒檢察官,但要有證據證明,發生多次車禍並無法說明有製造假車禍之行為。 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書要本人簽名並經法院核定才會有效,調解期間的協商、磋商,並無法說明對方已經同意並達成調解過失傷害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建議你再跟對方溝通,和解後請對方撤回告訴,若無法撤回過失傷害通常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繳納完罰金即可。 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惡狼神 104-11-18 23:0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過失傷害對方提出告訴且未撤回檢察官並沒有詢問你是否接受 ... (恕刪)

那請問徐維宏律師 那這樣 大概如果判賠的話 會判多少? 過失傷害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