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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汀 103-01-11 23:50

律師你好,我最近有離婚的打算,
我跟我老婆結婚三年
目前住的房子是我婚前購買的
她婚前已積欠卡債上百萬元
婚後她對工作挑三揀四,工作時有時無
所有生活費用與所有開銷都是我在支出
她開銷也不懂節制
她就算有工作薪水也都自己花用,無負擔家用
受薪階層的我,經濟壓力著實不小
在家她不做家事,也對家中長輩不甚禮貌,導致家中長輩搬離不跟我們住
最近實在受不了了,打算與她協議離婚
我因為平日的開銷關係,並無太多存款
我願意將我現金20萬元,及我所購買的家用代步汽車與其他物品歸她
但是她卻開口要三百萬現金與汽車及值錢的3C用品才肯簽字
她也擬了離婚協議書給我,由她的e-mail寄給我
想請教律師
能否依照雙方皆有意願離婚,但是協商條件談不攏
請法院作金額上的判定

會對我婚前就購買的房子有影響嗎?
我只剩下這房子,實在不希望因為她要把我的房子賣掉
另外她竟然在協商條件內設了一條"如男方在離婚三年內再婚,將視為婚前與他人交媾,要賠償她500萬"
這樣合理嗎?

律師為我解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將離婚財產分配結合在一起,恐難達成協議,若對方所提出之條件您無法接受,則您也可以透過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至於協議離婚書之內容,約定婚後三年不得再婚,應有違公序良俗而無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馬克汀 103-01-12 18: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將離婚財產分配結合在一起,恐難 ... (恕刪)

律師你好,再請教

我查詢相關的資料,如果不是協議離婚的話,請法院判決離婚的成功率不高

況且她如果因為條件不滿意而改口說沒有意願離婚,我是不是就拿她沒輒

可以依照她有發e-mail給我上有附上她攥寫的離婚協議書做為她有離婚之意願的依據嗎?

或是我可以有什麼樣做法可以選擇

感謝律師為我解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裁判離婚規定有一事由: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若您能蒐集對方辱罵您父母親之錄音,或許即有裁判離婚事由。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馬克汀 103-01-11 23:50
律師你好,我最近有離婚的打算, 我跟我老婆結婚三年 目前住的房子是我婚前購買的 她婚前已積欠卡債上百萬元 婚後她對工作挑三揀四,工作時有時無 所有生活費用與所有開銷都是我在支出 她開銷也不懂節制 她就算有工作薪水也都自己花用,無負擔家用 受薪階層的我,經濟壓力著實不小 在家她不做家事,也對家中長輩不甚禮貌,導致家中長輩搬離不跟我們住 最近實在受不了了,打算與她協議離婚 我因為平日的開銷關係,並無太多存款 我願意將我現金20萬元,及我所購買的家用代步汽車與其他物品歸她 但是她卻開口要三百萬現金與汽車及值錢的3C用品才肯簽字 她也擬了離婚協議書給我,由她的e-mail寄給我 想請教律師 能否依照雙方皆有意願離婚,但是協商條件談不攏 請法院作金額上的判定 會對我婚前就購買的房子有影響嗎? 我只剩下這房子,實在不希望因為她要把我的房子賣掉 另外她竟然在協商條件內設了一條"如男方在離婚三年內再婚,將視為婚前與他人交媾,要賠償她500萬" 這樣合理嗎? 請黃律師為我解惑,謝謝

房子是婚前買的,離婚時不會列入婚後財產作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範圍,財產問題談不攏,只有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人可起訴請求分配,至於你說的條款,並不合理,不需同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裁判離婚之事由,您為無責配偶,您甚可對其請求離婚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夜市 103-01-11 18:03

路面上無交通號誌

只知道對方騎的那條路有讓的路標

我方為幹道

雙方都是機車

然後出是當下對方看到我方緊急煞車導致自己飛出去

但對方口供時聲稱他忘記了

而飛出去當下我方車子有和對方車子擦撞

我方車子無損傷 對方住院

調解時對方醫藥費+沒工作薪水等等要求索賠20萬 有哪些索賠才是合理的

應該說他只能索賠哪些

如果不想賠上法院互告該如何告 對方會有怎樣的賠償

我方吃案底無所謂 主要是對方自己撞飛出去還自認委屈很

而攝影機已證明他先飛出去 機車才差撞我方車子 

我方如要求償能怎樣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您亦可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之要求不合理,可不予理會,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又如可盡量拖延至6個月後,對方之刑事告訴權逾期,您會更有談判籌碼。但不要忘記自己的6個月期限。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楊小姐 103-01-11 17:25
律師您好: 因為二級毒品案件,到警局做筆錄驗尿…事後被檢查官裁定觀察勒戒,我是初犯,也有在五日內向法院聲請過能否以院外戒癮治療代替勒戒觀察, 但沒多久收到刑事傳票,備註上是執行觀察勒戒…這樣是表示聲請失敗嗎??可在提出抗告嗎?? 因為房子是租的,家裡有兩個小孩要顧,一個十歲但他是過動兒,目前每個月都要看醫生也需吃藥控制,還有一個只有一歲,家中老公婆婆都要工作沒有人可照顧小孩子,本身自己也正在服社會勞動! 所以想請教您,是否還有轉圜的餘地?請幫幫我!
1.施用第二級毒品檢察官可以選擇要裁定觀察勒戒或是戒癮治療 這是檢察官權限 如果裁定下來 要變更機會不大 2.依法規定 裁定你還是可以先行抗告 抗告時間是收到通知隔日開始算五日 所以如果你選擇要抗告 可能要注意不變期間
沒有頭緒 103-01-11 14:07

前幾天曾發問17年前的卡債問題

本金4萬多.包括利息滾到15萬多

但資產公司寄來的信並無顯示金額.只說希望我能出面解決

是打電話過去.客服說的金額

我現在湊一湊只有5萬多.目標還沒跟資產公司談清償

想問一下

1.我目前有工作(臨時人員.月薪1.9萬).他們在強制扣薪前會先通知我嗎?

如果有通知.我該做出什麼動作?

2.我能申請債清法的更生嗎? 程序要怎麼走?需備哪些資料?

很有誠意還.但真的超過我的能力

只希望能將傷害降到最低

謝謝律師的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9: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強制執行不服,可聲明異議。更生程序之資料,可至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LLEN 103-01-10 22:38

律師們你好:小弟我在混凝土擔任品管一職,於昨日中午時在工地與工地主任大小聲(我質問工地主任的工作流程)當下被他以右手直接往我左臉頰揍了一拳,後補了一拳在太陽穴,隨後我抓他衣領把他絆倒在地,目前我已去醫院驗傷,請問我後續該怎麼做呢? 我抓他衣領絆倒的行為應該算是自衛吧?現在有兩名目擊證人看到他打我的過程!請給小弟我一些建議,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直接到警局提出傷害告訴,將來進入偵查程序,可以聲請傳喚證人到庭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LLEN 103-01-11 07:4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直接到警局提出

 

那請教律師,我只要拿驗傷單去案發地點的派出所報案即可嗎??提告是我們自己去法院按鈴申告還是警局會幫我們送呢?


 您好:

若您們去警局報案,則警局會幫您們移送,但您們也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9: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10 21:24

你好,我住高雄,我於2013年7月開始於新北市某餐廳工作,公司未幫我加保勞健保與就業保險,後因被積欠薪資,所以在當年9月離職

離職後有申請調解,我方認為公司於第一個薪水發放日就開始拖欠,並一再表示過幾天就會給了,一再要求延後發薪,當初因為信任公司而答應延後發薪資,但卻發現公司其實並無要給予薪資的意思,讓我深感被欺騙,所以除了應付薪資外,另外請求失業給付、勞退金、資遣費,公司卻表示只願意分期每個月五千,並只償還應付薪資。最後調解未果,以調解不成立收場。

後來我找法扶協助,法扶派律師幫我訴訟申請支付命令,最後也拿到了支付命令確定書,但卻因為支付命令只針對公司,並無針對負責人,且公司名下無財產(已至國稅局申請公司財產清單、所得清單),所以強制執行無效益...

 

現在我想以公司法第23條(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

 

請求讓負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但卻被法扶以"本件申請人薪資為公司並非負責人,實務上關於公司負責人就公司業務之執行從嚴審核,故本件申請人欲以負責人未依法給付其薪為由,擬依公司法第23條第二項請求公司負責人連帶負責應無理由"被駁回,不予扶助。

 

但我認為,公司已違反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38條未幫我加保就業保險,造成我除了薪資損失以外,還無法申請失業給付、薪資墊償等損失,照理說此公司法23條應該可以用。

 

請教各位律師的看法?

法扶覺得不能用所以不予扶助,我是否該自己寫訴狀自己遞交?

煞祿 103-01-25 01:42

上訴嚕 因為公司營運及薪水問題是取決老闆給多少 會計小姐計算後發給

所以你可以跟法院申請更審,並且對當時期間之負責人 個人名下申請賠償 或者假扣押動作

其實每個官司 只要有新事證 或者你用其他法律條文提告還是可以的

不是結案就不能審 只要新的證據就行

(我會這樣子說因為我朋友就是判刑定讞 後來有新事證他提出非常上訴申請 )

附註一點:既然是公司與員工有糾紛,當時期間公司登記的是負責人

何謂負責人 就很清楚了 所以我覺得你找的法扶有問題 個人觀點不同 打的官司結果就不同

所以你可以考慮看看 自己寫狀紙 不懂再發問

煞祿 103-01-25 01:48

http://www.angle.com.tw/File/Try/51MC101403-1.pdf

這給你參考一下 他是PDF檔案喔

-----------------------------

法規名稱:公司法法規文號: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三十日華總一義字第一0二000一七七八一號發布日期:102年01月30日(公司負責人)第八條 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    東;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公司之經理人或清算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    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之非董事,而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    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者,與本法董事同負民事    、刑事及行政罰之責任。但政府為發展經濟、促進社會安定或其他增進公    共利益等情形,對政府指派之董事所為之指揮,不適用之。函釋內容:    △經理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始為公司負責人      查有限公司之負責人,依照公司法(舊)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為執行業務股東或      董事,經理人依同條第二項規定僅於執行職務範圍內為公司之負責人,兩者權限      不同,如執行業務股東缺席應依法另行推選,不能以經理對外代表公司。(經濟      部五五、六、二七商一四五八五號)    △科處罰鍰之對象與數額問題      查公司法所定罰鍰金額,係科處之最高標準,應由執行機關視其違反情節輕重適      當量處,但如規定普遍減輕處罰,無異以命令變更法律,於法不合,仍希按個別      違犯情形妥適執行。至於公司法規定各科負責人罰鍰,是否所有負責人均應負責      一節,除執行業務董事公司法第一九三條第二項但書所定情形外,自應各別負      其責任。(經濟部五六、二、二三商0四0九二號)    △公司經理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      按公司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公司之經理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      負責人。」是以,本案有限公司負責人死亡,公司之經理人(總經理、經理)自      可依上開規定,於執行職務範圍內為公司負責人。(經濟部八四、三、三一商二      0五一七四號)    △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代表人當選董事或監察人為該公司之負責人      按公司法第八條規定略以「公司負責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股份有限公司      之監察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是以,若政府或法人為公司      股東,其指派之代表人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時,該公司之負責人自以代表當選之      董事或監察人為限。      (經濟部九二、九、二九商字第0九二0二二00四九0號)

103-01-10 21:16

你好,我住高雄,我於2013年7月開始於新北市某餐廳工作,公司未幫我加保勞健保與就業保險,後因被積欠薪資,所以在當年9月離職

離職後有申請調解,我方認為公司於第一個薪水發放日就開始拖欠,並一再表示過幾天就會給了,一再要求延後發薪,當初因為信任公司而答應延後發薪資,但卻發現公司其實並無要給予薪資的意思,讓我深感被欺騙,所以除了應付薪資外,另外請求失業給付、勞退金、資遣費,公司卻表示只願意分期每個月五千,並只償還應付薪資。最後調解未果,以調解不成立收場。

後來我找法扶協助,法扶派律師幫我訴訟申請支付命令,最後也拿到了支付命令確定書,但卻因為支付命令只針對公司,並無針對負責人,且公司名下無財產(已至國稅局申請公司財產清單、所得清單),所以強制執行無效益...

 

現在我想以公司法第23條(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

 

請求讓負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但卻被法扶以"本件申請人薪資為公司並非負責人,實務上關於公司負責人就公司業務之執行從嚴審核,故本件申請人欲以負責人未依法給付其薪為由,擬依公司法第23條第二項請求公司負責人連帶負責應無理由"被駁回,不予扶助。

 

但我認為,公司已違反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38條未幫我加保就業保險,造成我除了薪資損失以外,還無法申請失業給付、薪資墊償等損失,照理說此公司法23條應該可以用。

 

請教各位律師的看法?

法扶覺得不能用所以不予扶助,我是否該自己寫訴狀自己遞交?

勞動契約既然存在於公司與您之間,是若公司法代理人未曾出面明示願意負擔連帶清償責任者,基本上您依法並不得請求該法定代理人須對公司之債務負責清償。(法扶之審查意見於法尚無不合)

民法第272條(連帶債務

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為連帶債務
無前項之明示時,連帶債務之成立,以法律有規定者為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01-11 00:01

 

感謝律師的回答,但對於民法第272條有點太文言文,我不太懂此條想表達的意思,能否請律師白話的講解一下? 勞動契約部分,當初工作沒有簽任何文件契約,且此工作是負責人邀請我去上班,而不是我主動去應徵的工作,之後負責人完全用口述工作待遇與注意事項,之後就開始上班,這部分可以算是負責人與我的勞動契約吧? 請教若公司法23條不能用,而我又只有對公司的支付命令,但公司名下無財產,我該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法第272條規定,簡單說,即是您無法要求公司負責人與公司負同一責任。公司之法人格獨立,與公司負責人無涉,公司債務毋須由負責人自己之財產負擔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ㄚ源 103-01-10 19:20

律師大人你好:                    我因之前受僱於租賃車行,在去年五月份時,因後輪輪胎磨損嚴重(左後輪幾乎沒胎紋,而於前一個多禮拜時就有向老闆反應過四顆輪胎都已不堪使用了,但就在出事的前一天,在積極反應之下才准予更新前兩輪,左後輪還是算四輪中可看出一些細小胎紋的"次一點之輪胎")而行駛於國道剛好遇上大雨而一瞬間路面出現嚴重積水情況下,造成該車失控打滑去撞擊路肩護欄,事後在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單位前來處理,也有立即向車行回報(當時車行老闆有說沒關係,該車有保車損險,只須司機去保險公司報出險即可),而後也依照老闆指示,把車子拖吊至修車場,可是因為車禍當時我腦部有受到猛烈撞擊但無明顯外傷,只覺得有強烈之暈眩感而有向老闆告知先行自行其車去就醫,後經醫師診斷為有腦震盪,並囑咐在三天內盡量平躺於床上儘量別下床,後來回到車行時老闆問及原因時,即有向其說明是輪胎問題所導致的,但是老闆當時已有去修車廠用手機拍照回來了,他拿照片給我看,說道"我看那輪胎都好好的啊",我當時看完照片就發現它全部幾乎全車都照了但就惟獨很技術性的閃過左後輪的近照,而車禍當時又因為想說有保險而卻沒向警方指出這點,也因為腦部暈眩而記得當時明明也有手機拍下來照片,卻可能因為操作上的失誤而沒有儲存下來,在當下我本來要騎車前去補照片的,而老板卻叫我開另一台九人座車輛去載客人,而我立即反應我腦震盪情形及醫囑事項,但是老闆卻叫我開慢一點就好了,然後的幾乎一個禮拜內我的工作幾乎滿襠(有受僱於租賃車行的前輩們,應該都知道公司車上的全球定位系統是在發揮什麼功能吧!),而且也沒讓我交車回車行,就一直到第八天時,我因為當天公司安排我開貨車送貨(我們公司的貨車全部都沒裝定位系統),而在我回程時有向公司回報說要去車廠取回車上的東西(全車除原車配備外其餘小配件、清潔用具~等都是司機自行購置的),當時是會計接電話的,她答覆說可以過去,但過一惠老板就來電話給我了,他告知我說因為公司全部車輛均投保丙種車損險(車撞車損險),但因此次事故非理賠範圍內,故不予理賠,然後說修車廠說要十幾萬來修理,所以就在剛剛已經賣給廢車廠了,而且剛剛拖走了,至於車上雜物有交代車廠幫我收起來了,等我一到車廠看到我放在車上的雜物被收到一個籠子裡而上面堆積灰塵的狀況,幾乎可以說在多天前就被拿出車外放置了,而快回到公司時老闆娘給我來了電話,問我說車子要怎樣跟公司處理,經電話上與她協議以十五萬元做為賠償金額,又以每個月從薪資中扣除一萬元,而達成雙方共識,(我須解釋一下本人是低收入戶家庭,本人已離婚又因為積欠卡債而導致之前的工作往往都是稅捐機關要來向雇主查扣我的薪資時我就得面對被辭退的窘境,女兒目前就讀技術學院因為沒學生宿舍需租套又須支付新竹家裡房租還有雜費,所以每個月開銷壓力很大)然而我在十月份偶遇一位老友,他剛好現在正好在從事報廢車輛之回收,我有提及此事,因為該車之年份不超過六年,其中古車價絕不只十五萬加上報廢獎勵金,但怎麼雇主在如此不利己的情況下,來做出此一決定,所以他認為這中間可能有對我隱瞞了部份實情,故此在我告知他車籍資料之後,他查出該車輛於六月份向監理機關辦理更換普通小型車輛牌照,並於該日一併辦理該車之過戶事宜,是把該車修復後轉手並未如老闆所言報廢處理之,而我於十一月十號已經向公司辭職了,但因我前後於薪資中被扣除了六萬元,尚不足九萬元整,雇主仍要向我追討剩餘款項,而我自今仍未找到工作,連生活都產生嚴重困難的同時,我應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之證據,可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黑子 103-01-10 12:59


96年的時候,我已成年的乾兒子返台繼續學業,他與居住在台的母親關係長期惡劣,兩人之間的爭執再回台後更是激烈。他媽知道我乾兒子在台灣還得要付學費,於是她便串通親戚把他在國外的存款盜領一空,企圖用錢來逼他就範。他們家的親戚沒有人敢管這件事,我乾兒子只好向我們夫妻求助,請我們收留他,幫他度過難關。我們心疼他,便幫他支付學費和生活費用。這便是一連串噩夢的開始。
他媽便開始到處造謠說我們想貪圖他們家的遺產,我與她兒子有不正常關係等等。她也找親戚跑去我乾兒子子的學校鬧,逼得學校祭出學生個資保護,以免他們到課堂上騷擾

原先為了解決這些事情,我乾兒子試圖與其母見面談話,結果見面聊得不愉快,他媽就拿出電擊棒準備攻擊他,我跑下樓去阻擋,她居然說我拿雨傘戳她,到法院告我傷害。(她自己的朋友當天就在旁邊,在法庭上也表明並未看見我有動手。)我乾兒子為了這件事還去申請了家暴保護令,但因為並未有錄音證明其母持電擊棒攻擊時有出言恐嚇,故保護令未能核准。

後來要過年了,他媽又跑去找我先生公司的經理,說她只想要她這個孩子回去陪她過年,結果我們好說歹說的勸我乾兒子回家過年,結果他媽居然在安排給他住的房間偷藏金飾,還報警謊稱金飾失竊,意圖栽贓他,但後來因為栽贓不成,她便轉而向警方要求鑑定我乾兒子的精神狀況,將他強制就醫做精神鑑定也取走了他身上的鑰匙,以免他再回到家中。
經過醫師鑑定後,證明我乾兒子並沒有任何精神疾病,他媽居然要求醫師把他關三四個月,給他個教訓。醫師不同意,便主張為我乾兒子辦出院手續,請他媽簽字同意出院,但他媽這時候又開始談條件,拿出了一份同意書要我乾兒子簽,強調日後不再出現在她的工作場所及住處,她才願意簽字讓我乾兒子出院。我乾兒子也提出說只要同意書上明言雙方皆不可出現在彼此工作場所及住家,且其母一併簽署,他就會同意簽字。這時候他媽便開始反悔了,結果醫師看不下去,直接講明說簽不簽同意書並非出院必要條件,再鬧下去院方會依程序讓我乾兒子自行離院,希望他媽不要把事情做得太難看。他媽知道大勢已去,簽完字便把身無分文的他丟在醫院,自己回家,我乾兒子沒地方可去,便打電話請我們夫妻收留他。

過沒多久,他媽又向台北市的警察局檢舉我們綁架和誘拐我乾兒子,辦案的員警又找我們去作筆錄,但他媽這時候又刻意出國避風,辯稱說她並未去檢舉,而該案也在查無犯罪事實後簽結。但他媽後面還有步數,之後又向偵察隊謊稱她兒子被人下符,請偵察隊介入調查。
我們這幾年來幾乎就是在法院出庭,警局作筆錄和應付她找來的關係之中度過,我們夫妻也承受了極大的精神折磨與壓力,實在是不堪其擾。
為了杜絕這類事件,我乾兒子發出存證信函請其母停止濫訴,但她依然有恃無恐,還找人恐嚇我們。
我乾兒子多次打電話給她理論,她刻意不接,最後兩人在這些年來幾乎都只用簡訊往來;我乾兒子若跑去她的工作場所和住處與其理論,她就報警說有人騷擾她,可見她根本就不想讓他兒子回去與她同住。
去年她居然又再向基隆地檢署檢舉我們妨害我乾兒子的自由,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她提出的理由與之前台北市警局提出的是相同的,該案最終不起訴簽結。
她明明知道他兒子的行動是完全自由的,還一再檢舉我們,請問我們針對這次妨害自由的案件告她誣告,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該行為提告誣告。且其他行為亦可能涉及相關犯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你清楚對方提告時有提出什麼事證嗎? 如果沒有,也沒這件事,那就很有可能會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黑子 103-01-10 15: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該行為提告誣告。且其他行為亦可能涉及相關犯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 ... (恕刪)

感謝房律師的回答,請問她被起訴的機會大不大? 對方有可能全身而退嗎?
您提到其他行為可能涉及犯罪,請問她還有觸犯哪些法律? 
再次謝謝房律師您的解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6: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對方告您是無相當證據及理由而提告,即有構成誣告罪之可能。除非對方提出相當之證據。另外就對方恐嚇您或公然侮辱您之言論,若您有相關之錄音證據,亦可提告之。是此,就對方之言論,應盡量錄音存證,以利證據之蒐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黑子 103-02-25 14:54

我已經對他母親提出誣告告訴,但開庭之後檢察官卻和我說被告當初並沒有說要告我妨害自由

我覺得有點莫名其妙,他母親跟著順水推舟,也說她當初沒有告我妨害自由

我只好在開庭後打電話去問書記官她當初提告的內容,結果根據書記官那邊的筆錄,我乾兒子他母親那時候說,

"我要告XXX與XXX夫妻

因為他們要奪走我在國外的房子,所以我認為我是受害人

他們奪不成就要帶走我的孩子。因為孩子已經成年,我不能說拐,只能說帶。

而且,他們還假藉在大陸有一個朋友,從大陸帶回佛教文物,高價賣給我還有我哥哥。"

 

當初檢察官就是以她的說法作為妨害自由詐欺的依據,並著手進行調查,但最後兩個案子都是不起訴結案。我覺得很詭異的是,既然不起訴書裡都有特別說明妨害自由以及詐欺無法成立的理由,為什麼誣告案的檢察官還會認為被告當初沒有要告我妨害自由呢?根據他的說法,我有可能針對裡面的這些內容提出其他告訴嗎?

 

另外,我先生他自己也有向我乾兒子母親提出誣告罪的告訴,最近有通知他出庭,但是他的案子是由另一名檢察官負責,以他字案開庭,可是我告他母親的案子已經轉為偵字案了,請問在實務上來說另一名檢察官會把案子轉給審我案子的檢察官嗎?還是我們可以要求檢察官分別開庭審理?

再懇請律師解答,感謝。

yami 103-01-10 12:48

前幾天  我男友公司接到電話  說要找他本人   說因為之前的工作關係被告詐欺通緝...這已天陸陸續續很多單位的警察局也打來找他   

我上網找了很多相關的資訊   

第一他們全家已經搬離戶籍地址很久了都未去變更  所以有傳票根本都收不到

就這樣被通緝!?

第二上網的資訊都說警察如果依抓通緝犯到案  我男友可以被交保的機率小  而是要自己找被通緝的單位的書記官!?重點是我們該如何找起?

他離開以前公司很久了  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就這樣莫名其妙被通緝

如果我們真的聽警察的傻傻跟他們去   是不是就被抓無法交保?

請問我們現在該如何做比較好?   我們只是一般的平民......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又快過年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致電到通緝之地檢署,詢問該如何辦理報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ami 103-01-10 13:13
回覆 yami 的發言內容:

前幾天  我男友公司接到電話  說要找他本人   說因為之前的工 ... (恕刪)

那請問是否要我男友本人打去  或我幫他打去問也可以!?

因為不知道會遇到什麼的狀況   我們不急應變   

真的是讓人很害怕    會不會被當替死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幫忙打去詢問亦可,若擔心,可請律師隨同至地檢署報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ami 103-01-10 13:2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幫忙打去詢問亦可,若擔心,可請律師隨同至地檢署報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 (恕刪)

謝謝你房律師  晚點會打電話去咨詢清楚事情緣由    請問房律師位於哪裡?

可是我們身邊沒有任何的資料可以提供   因為這一切很突然

都只有接到電話口頭告知   我該如何去找相關資料提供給你?

能不能交保,要看案情,證據的狀況,因為戶籍的關係沒收到傳票通緝,不會因此就不能交保,是哪個地檢署?,去地檢署到案沒有什麼手續的問題,就只是簡單的到案,你們對案情了解多少?真有犯刑?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相關資料,您可把相關情況跟我具體描述亦可。事務所台北台中均有設立服務據點,看您方便。歡迎您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ami 103-01-10 13:2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能不能交保,要看案情,證據的狀況,因為戶籍的關係沒收到傳票通緝,不會因此就不能交保,你們對案 ... (恕刪)

我們對案情完全不知....在電話中警方那邊也不透漏   說只是到案說明

但我們自己上網查相關的資訊都是負面  因為年關將近  警方只要抓到通緝犯     嘉獎一隻!

所以我們現在完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網路上的訊息很多都不是正確的,如果是因為戶籍不知道有傳票,不會因為這樣就不能交保,實務上沒這回事,被通緝要到案,重點不在如何報到這種不重要的程序事項,程序不會有什麼特別要注意的,打電話去地檢署不是等於就是叫他們來抓人!重點在到案後針對被指控的犯罪的了解和陳述,這影響之後會不會成罪,所以重點要放對

yami 103-01-10 13:41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網路上的訊息很多都不是正確的,如果是因為戶籍不知道有傳票,不會因為這樣就不能交保,實務上沒這回 ... (恕刪)

了解   謝謝黃律師    所以依目前他的狀況   

因為傳喚不到他人所以通緝他人到案說明  

而且也不一定是定罪...

是的,你掌握到重點了,建議先做好準備後,再去到案

yami 103-01-10 14:3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是的,你掌握到重點了,建議先做好準備後,再去到案

律師  我們不需要先寫書狀嗎?直接聯絡案件的書記官即可?

 你們不是對案情不了解嗎? 那書狀要寫甚麼呢? 重點還是了解案情,約時間到案,但報到作筆錄時要慎重,避免做對自己不利的陳述,不然留下紀錄的話,有時候很難補救

 

yami 103-01-10 14:4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們不是對案情不了解嗎? 那書狀要寫甚麼呢? 重點還是了解案情,約時間到案,但 ... (恕刪)

好  非常謝謝你 黃律師!!

yami 103-01-10 15:43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們不是對案情不了解嗎? 那書狀要寫甚麼呢? 重點還是了解案情,約時間到案,但 ... (恕刪)

剛剛打去詢問過  但是對方書記官不讓人瞭解案情!?  我們這一方是被告...

不能瞭解案情內容?

實務上必須真的去開庭,經由開庭過程了解案情,只是開庭過程中不要亂講話,以免造成無法補救的筆錄

Boa Lin 103-01-09 21:45

上月底我哥哥與人在電梯口角, 一時衝動下揍了對方一拳,
事發當下哥哥也驚覺太過衝動, 馬上就去跟對方道歉了,
對方有一點年紀了,哥哥陪同他去急診就醫和複診共兩次,
醫生說鼻骨好像稍微有點裂傷, 但其實也看不出來, 
嘴內也有一點外力造成的破皮, 說大約休息一星期就沒事了!
(可是醫生講的好像沒什麼, 但醫生診斷書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好像很嚴重!)

對方說是開計程車, 要休息兩星期,因為它會頭暈.
要求營業損失一天3000元,
私下說我哥哥打掉了一顆牙, 但無此醫生證明!

昨天約在咖啡廳談和解, 對方找來一個有點像流氓的人,
說是他們車行的法律顧問,
車行顧問就講解了很多關於我方觸犯的刑法民法,
問我方和解的誠意多少,我們一開始說6萬...
接者車行顧問就說我們太沒誠意, 說我們造成被害人斷牙, 腦震盪等等....
(但醫生證明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
少說也要10幾萬行情才對, 又說是不是懷疑他, 那他可以去開個調解委員會,
這樣公信力就有了, 只是開了調解委員會, 他就不是像現在這樣子合併起來談,
說他會一條條列舉, 比如說, 營業損失.. 鼻骨骨折所需復原時間.. 斷牙修復...
來陳情要求我們支付賠償!

但他們要求要將近20萬, 我方真的沒有辦法, 
我們也不好意思說他們並沒有斷牙的証明是我們打斷的...
(怕場面搞難看喏...)
最後我方是提願意10萬賠償, 這樣的金額真的還是不夠嗎?

我們是真的很有誠意想要和解, 對於計程車營業損失如何計算, 其實我們也沒有概念, 對方這樣說, 我們已是願意這樣賠償他.

對方說如果和解不成就只好提告, 說我哥去到法院還能不能回的了家就不知道了!
請問被告一定會被關嗎?一定會有前科嗎? 如果對方明明好了, 還一直裝頭暈不工作賴給我們, 又該怎辦? 那個法律顧問說, 有些病去給醫生看, 也不一定可以看出什麼喔! 難道我們只能任人宰割嗎?

對方顧問有說營業損失是有行情的,並非他亂喊價, 這樣他一個月不就賺9萬?
又說 司機半年就要健檢一次, 說被害人現在頭暈狀況, 車行也不敢給他開車, 車行也有損失....

被害人又說, 他今天只是找來車行顧問, 如果他又找來保險的, 我們就賠不完... 這跟保險有關聯嗎? 他說頭暈無法開車, 他大陸配偶卻說元旦那天, 被害人騎車載她, 被小客車擦撞到, 只跟對方拿了一萬多了事, 那頭暈怎還能騎車!!!!

另外我還想了解調解委員會我方也可以申請嗎? 若是調解不成就直接上法院去媽? 那麼去到法院,程序為何? 法官會怎麼判刑, 是一條條算賠償的媽?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46

 你們願意出十萬已經很有誠意了,對方應該是看你們好欺負在凹你們,

對方講的那些損失在法院都必須負舉證責任的,不是隨便喊喊的,

不過你們比較弱勢的地方在於你哥有打人,對方可能告故意傷害,這比較麻煩,

但也不代表你們一定非得跟對方和解不可,如果真的不行,只好委請律師跟對方談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若對方要求太不合理,也只能待對方提告,再行爭執為互歐等情形,使對方提告傷害罪不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oa Lin 103-01-10 23:3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若對方要求太不合理,也只能待對方提告,再行爭執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們是有爭執, 但沒有互毆喔!! 謝謝^^"

Boa Lin 103-01-10 23:3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們願意出十萬已經很有誠意了,對方應該是看你們好欺負在凹你們,

對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畢竟我們有錯在先, 心裡雖然清楚對方應該是想趁機敲一筆, 但我們也不敢大聲!另外請教一下, 請律師一起去談和解的話, 費用怎麼算呢? 感恩

Boa Lin 103-01-09 21:34

上月底我哥哥與人在電梯口角, 一時衝動下揍了對方一拳,
事發當下哥哥也驚覺太過衝動, 馬上就去跟對方道歉了,
對方有一點年紀了,哥哥陪同他去急診就醫和複診共兩次,
醫生說鼻骨好像稍微有點裂傷, 但其實也看不出來, 
嘴內也有一點外力造成的破皮, 說大約休息一星期就沒事了!
(可是醫生講的好像沒什麼, 但醫生診斷書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好像很嚴重!)

對方說是開計程車, 要休息兩星期,因為它會頭暈.
要求營業損失一天3000元,
私下說我哥哥打掉了一顆牙, 但無此醫生證明!

昨天約在咖啡廳談和解, 對方找來一個有點像流氓的人,
說是他們車行的法律顧問,
車行顧問就講解了很多關於我方觸犯的刑法民法,
問我方和解的誠意多少,我們一開始說6萬...
接者車行顧問就說我們太沒誠意, 說我們造成被害人斷牙, 腦震盪等等....
(但醫生證明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
少說也要10幾萬行情才對, 又說是不是懷疑他, 那他可以去開個調解委員會,
這樣公信力就有了, 只是開了調解委員會, 他就不是像現在這樣子合併起來談,
說他會一條條列舉, 比如說, 營業損失.. 鼻骨骨折所需復原時間.. 斷牙修復...
來陳情要求我們支付賠償!

但他們要求要將近20萬, 我方真的沒有辦法, 
我們也不好意思說他們並沒有斷牙的証明是我們打斷的...
(怕場面搞難看喏...)
最後我方是提願意10萬賠償, 這樣的金額真的還是不夠嗎?

我們是真的很有誠意想要和解, 對於計程車營業損失如何計算, 其實我們也沒有概念, 對方這樣說, 我們已是願意這樣賠償他.

對方說如果和解不成就只好提告, 說我哥去到法院還能不能回的了家就不知道了!
請問被告一定會被關嗎?一定會有前科嗎? 如果對方明明好了, 還一直裝頭暈不工作賴給我們, 又該怎辦? 那個法律顧問說, 有些病去給醫生看, 也不一定可以看出什麼喔! 難道我們只能任人宰割嗎?

對方顧問有說營業損失是有行情的,並非他亂喊價, 這樣他一個月不就賺9萬?
又說 司機半年就要健檢一次, 說被害人現在頭暈狀況, 車行也不敢給他開車, 車行也有損失....

被害人又說, 他今天只是找來車行顧問, 如果他又找來保險的, 我們就賠不完... 這跟保險有關聯嗎? 他說頭暈無法開車, 他大陸配偶卻說元旦那天, 被害人騎車載她, 被小客車擦撞到, 只跟對方拿了一萬多了事, 那頭暈怎還能騎車!!!!

另外我還想了解調解委員會我方也可以申請嗎? 若是調解不成就直接上法院去媽? 那麼去到法院,程序為何? 法官會怎麼判刑, 是一條條算賠償的媽?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49

 建議由律師介入處理和解事宜並簽訂和解書,比較有保障

Boa Lin 103-01-09 23:55

請問請律師很貴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若對方要求太不合理,也只能待對方提告,再行爭執為互歐等情形。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草 103-01-09 17:57

請問   我在85年曾有一張信用卡未繳變呆帳

今天收到催討公司的文

本金約4萬多,但包括利息變15萬

我該怎麼協商才能降到最低的金額去分期還款

本金是不是超15年能抵消掉呢?

剛找到工作而已

很有誠意還但真的沒能力還這麼多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8: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主張時效抗辯試試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草 103-01-09 18:1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主張時效抗辯試試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 ... (恕刪)

那需備齊什麼資料呢?

謝謝您的回答^^

若該借款債權已經銀行方面取得執行名義,則依您所述之情形,應早已中斷時效,一般而言,該欠款本金罹於消滅時效完成之機率應屬偏低,不過此部分實際情形應進一步釐清,就此您可向債權人確認或向您住所地之地方法院詢問您個人有無遭民事訴訟聲請支付命令之狀況,俾以確認目前對方有無取得執行名義及有無時效消滅之事實。

小草 103-01-09 23:0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該借款債權已經銀行方面取得執行名義,則依您所述之情形,應早已中斷時效,一般而言,該欠款本金罹 ... (恕刪)

謝謝你們2位

謝謝

小穎 103-01-09 16:03

內容大鋼:

有一個網購買家在12/24跟我購買了三件衣服,我在賣場上有註明出貨時間是4-7個工作日,我在12/31出貨,買家在1/2領到商品,後來他告知我少寄給他商品,一開始我跟他說隔天寄件給他,但是因為碰到六日,所以我延後到周一寄給他,因我有通知他約周一、周二到貨,所以延後的事情我沒有主動去告知他,後來他周三收到商品後,就說尺寸不符需要更換,以下是他給我內容回覆的濃縮,因為我們對話的方式是私密聊天,只有對方才看得到(全部都有記錄),想請問這樣這位買家算構成對我的毀謗嗎?

對方:

兩個禮拜了!!去年買的今年還沒寄來...誰要賠我兩個禮拜...??就我自己兩次漏寄的經驗!人家都是隔天宅急便就寄來了!!等的時間都不超過兩天!!而且第一次的補寄包裏裡面多一件牛仔褲!!第二次的補寄裡面有一個紅包兩百塊!!你們什麼都沒有~還裝做一幅無所謂的樣子~就算郵局真的掉信了你們也就懶懶的叫我自己去查而已!!不就還好我家開店可以暫時離開!!我要是上班族的話我每天下午都要請假嗎??我就這樣被你們整了兩個禮拜...我已經精神衰弱...身心靈超級嚴重的傷害...這是誠意的問題!!只會在那裝誠懇實際上完全沒付出...你當我三歲小孩阿!!甩你一巴掌說聲對不起就沒事了嗎??那你來讓我甩阿!!來阿!! 

我回覆的內容:

滴ㄦ您好,換個角度跟您說明,一件衣服我們只賣您290元,露天刊登也需要抽手續費,若是買家尺寸不合,賣家這邊也會幫忙滴ㄦ們承擔運費,若是每一件都寄黑貓宅配(運費88元),若是每一位買家都換一次滴話,290-5元手續費-88元-滿額運費70元=127,一件襯衫的成本就遠遠超過127元了,雖然我們當然是希望壓低成本跟開銷最好,但我們也不會寄平信等會掉信的郵件,一定都會幫滴ㄦ寄掛號包裹,確保商品能安全送達。若是我們這件290的襯衫賣您590、690,別說折扣,幫您免運換貨都沒問題,至於您說的時間、紅包,我們是第一次碰到有買家這樣要求,我想我們服務上絕不能說完美,但您說少寄商品,我們也是立即補寄給您(運費當然自己吸收),您說尺寸不合,我們也是秉持服務幫您吸收一半的運費,我們真的不明白有哪點處理不當,若哪裡有讓您不愉快的,還請您諒解。


對方:

誰跟你要紅包...怎都不懂哩...我說所謂的誠意是要實際上的付出...不是打幾個字說抱歉就沒事...誰跟你要紅包了...假裝會錯意然後來誣賴我勒索你...這招會不會太過分了...紅包只是我網購經驗裡的例子...第一次漏寄隔天宅急便就到~而且裡面多了一件牛仔褲!!第二次一樣隔天宅急便就到了~而且裡面多一個紅包兩百塊!!一個最基本的~基本中的基本~隔天宅急便就到!!!阿你們拖了一個禮拜就算了!!還在那機機歪歪說啥很有誠意...我就真的不懂你們誠意在哪??要碼退錢~要碼隔天到!!我不要一堆廢話!!我的癥結在這好嗎!!!有夠惡劣...我跟你要紅包...這種鬼話你也講得出來...自己文盲看不懂人話還好意思誣賴我... 


我回覆的內容:

滴ㄦ,您這樣算毀謗哦,請您修正您的用詞好嗎?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6: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對方有無散佈,若有散佈,即有刑法第310條規定誹謗罪之成立可能。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穎 103-01-09 16:1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對方有無散佈,若有散佈,即有刑法第310條規定誹謗罪之成立可能。歡迎您 ... (恕刪)

非常謝謝房律師的回覆,但我還是有些不明白,請問他這樣算有構成對我的毀謗嗎?

主要還是希望能夠和平解決,但這個買家態度非常不好,

在我補寄商品給他時,他就有說要直接告我侵占

但那時候我已經先跟他說明,我已經補寄過去了。

所以我認為可能因此而上法院,我想先了解以上是否對我較有益,

我很擔心若是真的要告,我會敗訴反被告誣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6: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故若對方無散佈於眾,似無法構成該罪。又關於對方告您侵占之部分,若您無侵占之犯意,似也不構成侵占罪。若對方執意告您,您亦可於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對對方提起誣告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穎 103-01-09 19:34

這是這位買家最後回覆我的內容:

我也直接去警察局報案了!!請等待警察局的電話!!誣賴對方索償紅包!!致使對方名譽受損!!屬毀謗行為!!買家只要求合理郵寄!!賣方硬是無視~盡扯一堆歪理!!還態度高傲的表示補寄的部分無要求運費此舉已很有誠意!!漏寄是你們自己本身的業務疏失~難道要我補償??之後買家舉出網購經驗裡的兩次經驗!!第一次隔天宅寄便就到且包裏裡多了一件牛仔褲!!第二次一樣隔天到~且包裏裡多了兩百塊!!言詞裡並無透露要求紅包!!單單舉例給賣家參考此作法才叫做有誠意!!但賣家卻自顧自的單單選用紅包例子來誣賴買家要索償紅包...買家已澄清並無要求紅包!!單純想讓賣家清楚什麼才叫誠意!!並要求道歉!!買家完全無視!!還扯啥諮詢律師!!當我中二生被嚇大的喔...我的言詞讓你不舒服!!你的誤解也讓我超級不舒服!!你不跟我道歉~你就等著過年來彰化做筆錄吧!! 

詳細的交易內容以及對話太長了所以用E-mail給您,因為我再2013/6有觸犯到商標法,到目前還沒有收到結果,我很擔心這樣會造成我負面影響。我是第一次碰到這個問題,也是第一次碰到這種客人,請問這個狀況我適合提告嗎?剛房律師的回答好像我提告敗訴的機率比較高..(真的很不甘心被他辱罵假的..)另外請教關於提告需要其他費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8: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對方已提告,不代表您即會成立犯罪,若您能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或許有可能對其提起誣告告訴。再者,目前其誹謗之言論似無散佈之行為,亦無公然侮辱之情形。若您真的想提告,您應先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如公然侮辱之情形或散佈誹謗之情形,方有機會成立。至提告的部分,可直接攜帶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告,毋須相關費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草 103-01-09 13:05

請問   我在85年曾有一張信用卡未繳變呆帳

今天收到催討公司的文

本金約4萬多,但包括利息變15萬

我該怎麼協商才能降到最低的金額去分期還款

本金是不是超15年能抵消掉呢?

剛找到工作而已

很有誠意還但真的沒能力還這麼多錢

紫蝶 103-01-27 00:03

可以打去銀行問一次清償需多少錢?基本上來說15萬最少應該可以談到一半7萬5!

如果談不攏可以問看看分期還一個月要多少?

在談時千萬不要說你剛找到工作,以免反而加速扣薪的動作已及談判籌碼會被降低,應說家人有意幫忙償還但能力有限,可以從5萬開始談談看應該有機會!

小胖 103-01-08 22:12

由於父親早期當老闆,也不是生意失敗,有賺錢卻花錢更快,到9x年代當行生意漸漸移到中國市場,反而父親卻當起米蟲,沒工作收入,開始與母親討錢,借錢還錢生活,到現在,債累積數多,又開始向小孩借,反覺小孩是賺錢工具,被當成應當的,這類問題應如何處理,應為家有兩兄弟,想保護母親和兩兄弟,應當如何處理?

您好,不要把錢給他,他過世之後就拋棄繼承.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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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 103-01-08 22:29

母親部份,是離婚應當就安全?因為母親考慮到如果父親跑,債就在大哥身上,還是考慮太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的債務與您,母親,大哥均無關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尚偉 103-01-08 21:23

我是一個大學畢業生,之前我就讀專科學校,幹詨某教授被錄音

因為原因後來被其他教授開會討論查證之後,證明是該名教授貪汙違反校規,

之後我得以安全畢業,但是,該名教授卻把錄音影片放Facebook 社交網站上散步轉貼,並指出3點

(1) 學校教授懷疑我可能有精神病

(2) 我經常欺負學校教授 ,在學成績皆是教授放水才得已畢業 , 學系老師跟       同學都怕我

(3)指出本人女友讀台灣大學,本人都不跟班上同學來往

因為他在網路上散布這個錄音,所以新學校的同學步不敢跟我來往,

可是實際上我根本沒有欺負他們這是千真萬確, 

我有請專業的心理師諮商後確認我沒有精神上的疾病,如果有法律問題可以開立醫生整斷證明書

請問這樣我如果要告加重毀謗罪會成立嗎?

因為毀謗的關係我現在找不到工作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我國刑法關於誹謗罪規定如下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簡單的說  若您能證明對方對你指控非為真實 當然可以向對方提起民刑事訴訟

 

就算無法證明對方所言非真實  但他所散布皆為您個人私事 也與公共利益無關

 

您還是可對對方提起相關民刑訴訟

 

以上回答謹共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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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zo0124 103-01-08 16:46

律師您好

1.請問車禍過失重傷傷害刑事附帶民事和解後,是否有權再依車禍過失傷害民事告訴?

   若不行,那是否可用其他事由提起(例如:因車禍所造成的無法工作的損失...等)

2.如果和解時提出僅刑事和解民事和解是否可以?

謝謝律師

就您所述問題應視雙方最後達成之和解協議內容(所書立之和解條款)而定,一般而言,若達成之和解無法同時解免被告所有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之負擔,雙方要達成協議恐怕並不容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通常和解的時候,一定會載明拋棄請求權,當然就不能以此事件再行提告.至於如果是告訴人之一方,你願意在刑事和解,民事另外處理當然是沒問題,法律並無規定刑事和解,民事賠償一定要放棄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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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無法再重行起訴。而和解須雙方有相當之共識,若無共識,難達成和解。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包 103-01-08 11:51

跟對方年紀相差15歲,卻因奉子成婚
孩子的爸:離過婚,有一自閉症女兒、與父母同住、房子是租的
婆婆:傳統家庭主婦,重聽非常嚴重,常常因為意見不合而鬧不愉快
公公:遊覽車司機(已退休),常常不見人影跑去賭博,一個月在家的時間不超過五天
前妻小孩:有輕微自閉現象,無法與人正常溝通,情緒不穩時常常尖叫大哭,由婆婆一手照顧
--
結婚登記是99年7月,小孩99年11月出生,100年元旦才搬過去他家住
但是他失業了卻沒有坦白告知,一直用各種理由(小孩看醫生、尿布奶粉)跟我索取金錢
小孩的健保也是一拖再拖,最後才掛在娘家名下
婆婆不肯幫忙帶小孩,我在零收入的情況下,又要負擔他家的生活、房租
失業期間半夜不睡覺打電動,吵得連帶我跟小孩都無法入睡,導致生活作息不正常,婆婆也常因我睡太晚而一直唸
工作(時間太長不做、薪水太少不做、太累不做)、還把我帶到保險公司,叫我用保單借錢給他媽當生活費
在長期的精神壓力下,我在100年4月20日)攜帶女兒一同回娘家至今,也順利找到穩定工作
小孩的父親僅在100年11月匯款1萬元至戶頭,來看過女兒一次後,便沒有再付過任何的生活費
至今也在無探望過小孩,也無聯絡。
跟他提起離婚,他只說小孩給他,馬上簽字離婚,我不認為他是真心想要孩子,便無法答應他的要求
--
醫院收據、尿布奶粉等生活用品收據、小孩上幼兒園收據等都有留著
目前因為家母101年車禍後身體不適,所以回來家裡擔任會計工作(有支薪)
對方目前與人合夥開燒烤店,收入不清楚
--
至今已經分居將近三年,想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順利離婚並且取得監護權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既然無法接受他所提出之條件,則要離婚應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並於訴訟中一併主張爭取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你所述,要用婚姻有重大不能維持的事由來起訴離婚(事由有分居、經濟情況等),監護部分在離婚訴訟中一起提出,照你所說你跟丈夫的各種情況,你爭取到的機會比要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如果分居已經超過兩年以上,是可以訴請離婚的,因為已經顯然沒有履行夫妻之義務,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分居超過兩年以上

基本上都可以雙方已經難以共同生活為由提出離婚

但是必須要提出離婚之一方對於分居過失或者雙方均有過失才可以

例如離家的一方是被趕出來或家暴

或者對方無故離家

也就是說不能自己無故離家後又以分居當理由提離婚

不過這也都要考量分居時間長短

以及對方有無想要挽回的態度

都可以當作離婚成功與否的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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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有無法定離婚事由,若有法定離婚事由,可訴請裁判離婚,且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就子女監護權部分,就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考量,您應提供相關對您有利之證據以利爭取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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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誠 103-01-07 23:51

請問律師:

      我本身有工作,朋友想借用我的身分找工作,我是否該借他?

      這樣對我本身工作會造成什麼影響嗎?

 

周志吉 (周律師) 103-01-08 05:45

建議  台端最好不要,以免日後不必要的困擾。

順祝日安!

周志吉 (周律師) 103-01-08 05:46

回覆 阿誠 的發言內容:

建議  台端最好不要,以免日後不必要的困擾。

順祝日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8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授權對方使用您的身分任職其他公司,可能涉犯偽造文書詐欺罪及逃漏稅等罪嫌。

2、至於是否影響您自身的工作,則必須視您所任職公司之工作規則及所簽訂之勞動契約為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會有觸法之危機,請慎重考慮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潘 103-01-07 21:37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先前(民國95年)因積欠銀行四萬元,現在債權在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 他們說目前加上利息已經超過十萬, 然而如果我要分期繳款,該利息還會一直加,要不就是我一次繳清!! 如果想減免,必須付上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重大傷病卡跟殘障手冊才可以!! 可是我沒有錢可以一次付清那十萬,是不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請他們別收利息,只收本金呢? 不然我真的沒有錢可以繳,而且我也沒有動產動產,那我該如何做? 我工作月薪才兩萬五,家裡要房貸,我又在外地租房子,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可以繳,而且連好不容易存到的九千元,在郵局裡也被凍結!! 如果請你們(律師)跟他們(台灣金聯)談有辦法嗎?那你們費用怎麼計算? 麻煩您幫幫忙!!謝謝!!
你的情況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求助 處理這樣的案子法扶很專業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您應盡量協商談判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潘 103-01-07 19:32
想請教一個問題.. 先前(民國95年)因積欠銀行四萬元,現在債權在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 他們說目前加上利息已經超過十萬, 然而如果我要分期繳款,該利息還會一直加,要不就是我一次繳清!! 如果想減免,必須付上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重大傷病卡跟殘障手冊才可以!! 可是我沒有錢可以一次付清那十萬,是不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請他們別收利息,只收本金呢? 不然我真的沒有錢可以繳,而且我也沒有動產動產,那我該如何做? 我工作月薪才兩萬五,家裡要房貸,我又在外地租房子,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可以繳,而且連好不容易存到的九千元,在郵局裡也被凍結!! 如果請律師跟他們(台灣金聯)談有辦法嗎?那費用怎麼計算? 麻煩您幫幫忙!!謝謝!!
紫蝶 103-01-27 00:09

清寒證明部份可以詢問里長看看!

而資產公司態度如此堅持的原因無非是因為你有薪轉,若真得還不出來可考慮換無勞健保工作,在資產公司扣不到你任何錢時候三個月再談看看!

小潘 103-01-07 19:30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先前(民國95年)因積欠銀行四萬元,現在債權在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 他們說目前加上利息已經超過十萬, 然而如果我要分期繳款,該利息還會一直加,要不就是我一次繳清!! 如果想減免,必須付上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重大傷病卡跟殘障手冊才可以!! 可是我沒有錢可以一次付清那十萬,是不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請他們別收利息,只收本金呢? 不然我真的沒有錢可以繳,而且我也沒有動產動產,那我該如何做? 我工作月薪才兩萬五,家裡要房貸,我又在外地租房子,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可以繳,而且連好不容易存到的九千元,在郵局裡也被凍結!! 如果請你們(律師)跟他們(台灣金聯)談有辦法嗎?那你們費用怎麼計算? 麻煩您幫幫忙!!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嘗試以各種條件與銀行協調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潘 103-01-07 19:07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先前(民國95年)因積欠銀行四萬元,現在債權在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 他們說目前加上利息已經超過十萬, 然而如果我要分期繳款,該利息還會一直加,要不就是我一次繳清!! 如果想減免,必須付上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重大傷病卡跟殘障手冊才可以!! 可是我沒有錢可以一次付清那十萬,是不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請他們別收利息,只收本金呢? 不然我真的沒有錢可以繳,而且我也沒有動產動產,那我該如何做? 我工作月薪才兩萬五,家裡要房貸,我又在外地租房子,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可以繳,而且連好不容易存到的九千元,在郵局裡也被凍結!! 如果請你們(律師)跟他們(台灣金聯)談有辦法嗎?那你們費用怎麼計算? 麻煩您幫幫忙!!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嘗試與銀行就各種條件談判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潘 103-01-07 19:06
律師您好!! 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先前(民國95年)因積欠銀行四萬元,現在債權在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 他們說目前加上利息已經超過十萬, 然而如果我要分期繳款,該利息還會一直加,要不就是我一次繳清!! 如果想減免,必須付上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重大傷病卡跟殘障手冊才可以!! 可是我沒有錢可以一次付清那十萬,是不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請他們別收利息,只收本金呢? 不然我真的沒有錢可以繳,而且我也沒有動產動產,那我該如何做? 我工作月薪才兩萬五,家裡要房貸,我又在外地租房子,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可以繳,而且連好不容易存到的九千元,在郵局裡也被凍結!! 如果請你們跟他們談有辦法嗎?那你們費用怎麼計算? 麻煩您幫幫忙!!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向法院申請債務協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07 19:04



事情是這樣的...

大包商承包公共工程,又把一些工程發包出去給小包,而我和朋友就是小包的文書處理小妹,然後公司已把小包的工程結束(做完了的意思)。

(一)

原本說好讓我做到12月底,因為大包商老闆不知怎了就去和我們老闆(小包)說讓我到驗收結束,於是乎我就在12月初快中,立刻就沒了工作,然後我就被放生了。而在放生的前幾天,不到一個禮拜前才告知我這個消息...

我跟我們老闆沒有簽署任何契約,約聘、短期、等等等等...什麼都沒有!!想請問一下,這樣是否能和老闆申請資遣費??

PS:我的勞健保是保在大包那邊,薪水也都是薪轉帳戶進來的,銀行有紀錄,可是沒有薪資明細,勞健保是由大包那邊先繳在跟老闆算錢。

(二)

這 是幫朋友問的,朋友也是其中的小包,所以我們是不同老闆的。他們老闆當初叫我找人給他的時候,也沒有說是短期的、約聘之類的,在我快結束左右時日,他才被 告知,他只能做到1月底,勞健保只保到1月,然後2月要他以責任制方式進來做免費勞工,資料有錯誤延誤到2月要他進來公司。

他的狀況跟我雷同,差別在於說,他們老闆給他領的是現金,所以他沒有薪資明細,也沒有薪資紀錄。共同的地方是我們的勞健保都是保在大包,然後再由大包去跟老闆清算

然後想問的是,這樣他是否能請到遣散費呢?

 

因為親朋好友知道我們就是被利用完後就丟掉的感覺非常差勁,都認為我們應該去追求自己的權益,且都認為我們不是派遣也不是約聘,更沒有簽約,在公司裡面應當正職人員,不能隨意說工程結束就SAY BYEBYE,就隨即沒工作了‥而我是無奈在來不及反應就掛了,因為我是一個人住外面,什麼都要自己負擔,對於突然沒工作這件事情,讓我非常無奈,渴求解答,感謝你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4: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短期或是約聘人員是有法定要件限制的,不是雇主說的算,本文建議您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爭取權益,且其中可能另外涉及勞健保不實跟逃漏稅等問題,可以請勞工局一併處理。

小潘 103-01-07 18:39
律師您好!! 上次問題積欠銀行四萬元,現在債權在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他們說目前加上利息已經超過十萬,然而如果我要分期繳款,該利息還會一直加,要不就是我一次繳清!! 如果想減免,必須付上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重大傷病卡跟殘障手冊才可以!! 可是我沒有錢可以一次付清那十萬,是不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請他們別收利息,只收本金呢? 不然我真的沒有錢可以繳,而且我也沒有動產動產,那我該如何做? 我工作月薪才兩萬五,家裡要房貸,我又在外地租房子,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可以繳!! 如果請你們跟他們談有辦法嗎?那你們費用怎麼計算? 麻煩您幫幫忙!!謝謝!!
1.基本上銀行是可能和解 但條件都是本金一次清償 否則和解條件就會不同 不可能分期給付跟一次給付之還款金額相同 2.因為爭議數額不高 你是否有委託律師幫忙處理的必要 你可能再斟酌看看 如果有其他問題 再跟我們聯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嘗試與銀行就各種條件談判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07 10:58

車禍之發生情形:

當時天氣不佳下著小雨,我騎機車綠燈時從路口左轉但是我是從外側車道切入並未轉內車車道,此路口也不需兩段式左 轉,當時我認為與對方車輛的距離是我車可以通過的距離並且若對方有看到我應該也會減速慢行或稍微停一下,但沒想到在距離我車約1到2公尺時對方汽車未減 速,而造成我受傷機車也被撞至拖行約有1公尺左右,車禍發生後對方即叫警方及救護車,因為傷勢不算非常嚴重因此先到警局做筆錄後才到醫院就診驗傷.事發幾 天對方皆有電話慰問關心,並因工作關係1/6日都在國外,目前還未私下和解過但是來了一張調解委員會公文.

依對方保險公司所說我錯7他錯3,想請問此車禍情形的責任歸屬

若我方要提告過失傷害,請問是否有勝算?還是有可能被對方反提誣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1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您確實有受傷情形,似無構成誣告之疑義。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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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7 1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應該先向承辦員警取得現場圖、照片及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以釐清車禍肇事責任

2、倘若對方確實有肇事責任,您可以依法訴追,不會有誣告罪問題。

hope 103-01-06 20:35

律師您好


原告(匯誠第二資產公司)以電話知會開庭日但無法協助提供影本給被告(我),在沒有收到簡易庭開庭通知函文下,負責寄文之昌股已允諾2次會掛號寄出仍未寄(第2次接電人員坦承是作業疏漏,已反應給最高行政法院悉知),開庭當日請半天假趕去但因路況不熟找路遲到約20分,簡易庭(辯論)已終結,一星期後宣判。書記官有告知如需要再開庭需另寫聲請狀,但要看法官准不准,因她急著入內處理目前的事務就無法再詢問細節。這是人生第一次開庭很無奈,也很希望尋求是否可以寫什麼狀是不用開庭的,因為是約聘工作,很怕履次請假工作就沒了,而年紀很大不好找工作。如果寫聲請狀,因為再6天(扣掉假日剩4天)就是宣判了,不知是否來的及,也不知是否有效,還是有什麼方式處理會比較好?

我是參加銀行協商目前未悔諾還款中,有二家已將債權轉賣給外債資產公司,其中一家已比照銀行合約且已還款中,另一家(匯誠第二)態度強硬並告知無法比照要提起訴訟,因為如果依照匯誠所提的方案會造成還款困難,且期間告知所有訴訟費都要我負擔,叫我好好考慮這後果的嚴重性,每次談完都身心俱疲,晚上回家有寫函文給銀行局,銀行局與中央保險局有發函給匯誠爰請比照,但匯誠仍然不為所動,且匯誠說資產管理公司非金融機構故該法對他們無效,請問我該怎麼辦?

謝謝律師耐心看完。

灰心與絕望的hope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迅速具狀進法院,或許尚有機會。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潘 103-01-06 19:38
律師您好!! 小第有事請教,前些日子有收到地方法院的存證信函,內容是我積欠中華商銀麥克現金卡的卡債40000元,但因為我沒辦理過該銀行的現金卡債務,故不予理會! 這幾天突然又收到,我還是沒理會他.但是突然郵局帳號被凍結,查詢後得知被該公司申請假扣押!! 然後至店去該資產公司詢問才知道,中華商銀在95年轉賣那筆債務,金額為40000元!如今加上利息,金額已變成104075元.而且如果我要證明那筆欠款不是本人,是不是必須再提告對方?要如何提出證明呢?而且他都有我之前住所的地址,應該是申請現金卡的資料.如果真要提告,那勝率高嗎?? 因為當初並沒有出庭證明該筆欠款不是本人,而至目前必須負擔這筆金額嗎? 已有打給165詢問!!答案是:法院有假扣押動作就是結案了!! 因為目前我在台中工作,沒住屏東!所以如果要處理這些是會很麻煩!! 所以我想請教謝律師,這種情況我該如何?麻煩您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必須先確認您所收到的法院文書是什麼,沒有所謂法院寄送的存證信函,請您再確認,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8: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等待對方對您提起訴訟,或您直接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潘 103-01-06 19:28
律師您好!! 小第有事請教,前些日子有收到地方法院的存證信函,內容是我積欠中華商銀麥克現金卡的卡債40000元,但因為我沒辦理過該銀行的現金卡債務,故不予理會! 這幾天突然又收到,我還是沒理會他.但是突然郵局帳號被凍結,查詢後得知被該公司申請假扣押!! 然後至店去該資產公司詢問才知道,中華商銀在95年轉賣那筆債務,金額為40000元!如今加上利息,金額已變成104075元.而且如果我要證明那筆欠款不是本人,是不是必須再提告對方?要如何提出證明呢?而且他都有我之前住所的地址,應該是申請現金卡的資料.如果真要提告,那勝率高嗎?? 因為當初並沒有出庭證明該筆欠款不是本人,而至目前必須負擔這筆金額嗎? 已有打給165詢問!!答案是:法院有假扣押動作就是結案了!! 因為目前我在台中工作,沒住屏東!所以如果要處理這些是會很麻煩!! 所以我想請教張律師,這種情況我該如何?麻煩您了!!
1.如果對方已經取得執行名義 對方就可以依法執行 所以你先確定對方執行程序是甚麼階段 2.如果對方還沒有執行名義 應該是對方向你提民事起訴才對 應該不是你提告確認債務不存在 當然你要提出確認債務不存在也是可以 所以你可能先了解目前程序如何 有問題可以再發問
sherry 103-01-06 14:55
另外想再請教您,關於我這個不工作只想拿錢的父親,我的弟妹該如何自保?目前他居住的地方是弟弟付房租,但真的費用太高,弟弟雖為長子但也因為一直負擔爸爸前妻(我們的繼母)開銷好幾十年,因為這後母都一直強調她扶養我弟弟和妹妹多辛苦.現在又多了我爸.請問弟妹該如何自保?弟弟今年都42了,為了他們一直無法結婚,妹妹也獨立扶養小孩.目前我們沒有人跟他們這2位長輩居住.我們各自有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該如何脫離他們?是否會被反告遺棄,如果他有這樣動作?   謝謝您,請您提供我們方法

如果你父親在你們未成年前有不扶養你們的事實或有重大侮辱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裁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8: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親未扶養過您,可向法院請求減輕或免除您之扶養義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herry 103-01-06 13:09

你好:

我的父親在我15歲時遺棄我和小弟.小弟從(3個月大)就被父親拋棄,然後和母親離婚並與小三就是後母結婚,之後我和阿公阿媽住,而小弟就丟在褓母家,一直沒有一起生活也未扶養我們.

這中間他又離婚又跑到美國結婚,一直旅遊世界,也沒和我們互動.30年過去.最近混不下去,到處欠錢,美國,大陸,台灣,都有債主,目前他的租屋處快被房東驅逐.沒付錢,他本身也不工作,因為他的認知他只做大事業.等機會.

最近轉往我這邊要我賠償45年前.當年我母親與他先上車後補票懷我時,我母親的聘金和買傢俱宴客30萬.想錢想瘋.這種可笑的藉口他可以拿來寫好幾封信騷擾我,甚至要我不得好死,等等非常不雅措詞.我真的很煩,不願意再和他有任何牽扯,請問該如何做?另外,這10幾年來的健保國民年金,和醫療意外險都是我在幫他付,而且我也不會停止,請問這樣會被他告遺棄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6 13: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父親本身並無身命危險,似難構成遺棄罪。且您確實有替其給付相關費用、且對方多年無照料您與您的弟弟。

2、就有關恐嚇信件的部份,本文建議您可以保留,用作將來訴訟之用。

根據你的陳述,你的父親自小就沒有扶養你們,且還寫恐嚇的信函威脅你們的安全,你們可以舉證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法院裁定確定後不但免除扶養費用給付,且將來也不會有遺棄尊親屬罪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4: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彙整相關恐嚇信件,至地檢署提出告訴,亦可向法院請求對您父親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ose 103-01-05 23:31

生父生母在法律上都未成年(未滿20)但滿18,請問小孩生出來監護權歸誰?目前沒有公證也沒有登記,生母因為懷孕沒有經濟能力,生父有正常工作

您好,如果雙方沒結婚或者男方沒有認領,監護權當然歸於女方.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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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生父無認領監護權歸母親,但母親得請求生父強制認領及小孩之撫養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ce 103-01-05 23:15

我是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在102/10/25找到一個私立學校當行政助理,當初在剛進去時有簽約是一年一聘,聘書上是寫專職聘書,每月薪資是23000,但在簽完約時她才告知說有試用期3個月但契約書上沒寫明有試用期,適用期間薪資是21000,當初也有說在試用期間就是你觀察我,我觀察這工作合不合我,不合可以走人,契約生效是3個月過試用期後才生效,因為契約書上有一條說我在任期內走人每月要罰5000給他們,但是我現在的狀況是,我是應徵行政助理,當初只有說要幫忙小朋友中午推餐車,跟燈管壞了要換燈管而已,但去做了2個月,這2個月中他叫我整理倉庫,洗桌布,打掃....許許多多跟行政無關的事,所以我想走了,因為跟當初簽約說的完全不一樣,但現在我怕說,我一走它會對我要求賠償,我想請問的是他們的行為,就是我上述的那些,是否已經違約,我走的話會被要求賠償嗎?請幫幫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該份契約之合法性及效力,若該條款違法無效,自不得向您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6 12: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合約裡並無約定試用期薪資另訂,則不得以試用期為由降新。

2、倘若雙方訂約之初就工作內容、條件有約定,且您可以提出證據,則未經雙方協議,不得任意變動。

3、倘若遭違法扣新、變更工作內容、條件等,您可以依法解除契約,並得像勞工局申訴。(實際狀況仍須是您所簽立的契約而定)

愛青 103-01-05 17:44

此Facebook用戶

https://www.facebook.com/messages/harris.zach.50

發了許多我從前工作的照片連結、還有我友人在壹蘋果節目中為了做效果而拍的影片,還有網路新聞圖片給我男朋友,挑撥是非。除了我工作時所拍的照片外,新聞圖片根本不是我,此人明顯在暗示我是新聞圖片中的人,因此造成我生活上很大的困擾及變動。而此人的帳號也十分可疑,可能是虛構的。

請問這樣的狀況我可以怎麼處理,他又犯了那些法條呢?

謝謝您的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網路上暗示妨害他人的名譽的文章或圖片,會構成加重誹謗罪,你可以蒐集資料提起告訴。此外,這些圖片的著作權人也可以對該重製著作物的行為提起著作權重製罪的告訴。

103-01-04 20:00

事實經過:                                                                               
朋友A和朋友B都已經離職

                                                                              
朋友A在網路上心情抒發被老闆知道 老闆只想要個當面道歉
                                                                               
但另一個朋友B一樣的內容被老闆告誹謗 已經進入訴訟程序幫不了
                                                                               
如此一樣內容兩種不同情況
                                                                                                                                                                
                                                                               
道歉地點原本想約警局,結果那位老闆改約工作地方
                                                                               
為了讓朋友A全身而退 想道歉完當場簽和解
                                                                               
但那位目前都老闆不知道
                                   

                                                                               
問題:
                                                                               
1.私下和解要注意啥?
                                                                               
2.我想全程攝影,手機還是針孔哪個比較ok?(都有)
                                                                               
3.和解書一式3份都一樣嗎? 那我要簽還是找現場員工?
                                                                               
4.以下是我參考網路上範本打的和解書 請問有錯或要更改.補充地方嗎?

  立和解書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茲就甲方於_______網站______留言版上所留對乙方之毀謗言論達成協議,
特立條款如后,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於民國(下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於_____時報全國版刊登______公分乘以_____公分大小之道歉啟事,
公開澄清甲方所書寫之留言為不實,並支付乙方新台幣(下同)______________元,
以彌補乙方所受之名譽損失。

第二條:
  甲方同意於乙方賠償(登報)完畢後,並放棄本和解書以外其他民,刑事請求權。

第三條:
  甲方若不如期履行第一條之約定,應另賠償乙方__________元之違約金。

第四條:
  本和解書乙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 書 人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私下和解應做好錄音錄影措施,以利您日後之舉證。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我有問題 103-01-04 09:13

 本人求助文章 轉PO自奇摩知識+ 感謝幫助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4010400483

我很急請懂法律的大師幫幫忙!謝謝感激不盡!

警察的說法是這樣的:據他說我1個月前 在聊天室上使用
”找女生單純1起住供基本食宿”暱稱 因此要我到案說明

可是實際情況是這樣的:前1天晚上我的確在玩聊天室
而我當時確實有約了1位女生第2天(即當事天)一早見面
(當時我開了好多個聊天室 也忘了在哪個站約的)

由於我後來玩遊戲搞得很晚 我只睡1下下就去接網友了
(我們約在我家附近見面 因為住逢甲碰面點很好找
也因為這樣我是徒步去接網友回來 沒有騎車開車)

等接回來以後 我因為很累就躺著休息 也有問她想住下來嗎
她說先相處看看 我就說不習慣可以找別的男生 我不會強留

”她就開了我的電腦在玩聊天室 跟我說不然我幫你看別的妹好了
我也沒甚麼搭理她 1方面很累2方面她看起來就不想住的樣子”

(不知道警察留下的電磁紀錄是不是這時間留下來的)

後來我就睡著了沒理她 中間她幹嘛我不清楚 我到晚上才醒
醒來之後我本來有想帶她出去吃 但她說不餓(我有吃飯糰)
然後我看電視她玩聊天室 到半夜她就說要走了有人會來接她

我就說那不然妳去看看吧 我也知道妳不太想跟我1起住
我就帶她到樓下 讓她自己離開了 (PS她沒有手機
因此我才約附近怕被放鳥 也因此我沒留她的連絡方式
也不清楚她的姓名 但年紀滿18了 只知道網路暱稱)

我想問的是:1。警察聽我這樣說 因為我不是嫌疑人被告
會在訊問完畢之後 做成筆錄移送法院嗎

2。警察會對我進行測謊嗎?怕緊張造成不過

3。不管會不會移送 請問我戶籍地的家人會知道嗎?
(我去警局會報居住地地址但他要我帶證件)

4。以我的情況警察會特地查找女方請求作證嗎?
已事隔1月要找沒名沒姓沒連絡方式很難吧!
我是希望不要找 第一她應該也不想曝光
第二我想儘快結束這件感覺很倒楣的事 
我不想家人知道我亂把妹 也不想擔誤工作

再次感謝富有法學素養的大師回答 事急感激不盡!



不想讓警察找還有1個原因 由於我每次玩聊天室
暱稱都隨心情打 每次都不1樣 因此在之前的登入
我不敢確定自己是不是用類似的暱稱邀請她碰面的
如果不幸”是”的話 那我不是在挖洞給自己跳嗎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我當天幾乎是沒有碰電腦
我都在看電視Or睡覺 只是沒人可以證明就是了



另外想補充的是 如果警察找不到女方 我又不能自證己罪
警察會因為這種小案子就讓它先擱著呢 還是會直接移送
然後叫我開庭在跟法官說清楚講明白呢? 我不希望開庭
不想因此工作請假 更不想因此讓家人知道這件骯髒事情

(家人一直希望我進修 我卻去見網友 還弄出這種事情)



最佳解答我會送上20點 請各位大師不吝指教 感激不盡!
另外文章裡有1篇一模一樣的 是我分類選錯造成的 謝謝!

1.表達得有點混亂沒邏輯 很難看的懂你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2.警方製作筆錄後 案件會送地檢署檢察官 原則上會再傳喚你開庭 開庭通知原則上會送戶籍地 但如果你告知司法單位你的顧慮 且你能保證都到庭 或許可以不用寄戶籍地 3.如果你認為女方可以幫你作證 你可以請求調查 但要說明待證事實是什麼

您好我有問題 103-01-04 13:5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表達得有點混亂沒邏輯 很難看的懂你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2.警方製作筆錄後 案件會送 ... (恕刪)

 感謝張律師您的回覆 因個人心急意亂 已先行委聘律師代理 謝謝您抽空回覆我問題

阿翔 103-01-04 01:11

我在機車道 直行中(沒超速) 因為對方從汽車切入 沒打方向燈切入機車道 我撞上他的貨車中間 對方跟我說來協助車禍警察說我錯7 他錯3 我也請教很多人 大部分都說不可能 但初判結果要30天才出來 所以我要如何跟對方談 對方好像只有強制險 這樣他得保險公司有辦法賠償車損 工作損失 財物損失 衣物損失 請有相關經驗人士解答 如果真的我錯佔的成分較大應該如何處理?

1.交通事故發生擦撞 先看你是否有受傷 以及車禍發生後是否有驗傷的紀錄 這樣對方可能會成立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問題 2.以對方有成立過失傷害罪為前提 如果對方不願意賠償你相關損失 你就先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大家再來談如何處理 或許空間會比較大 3.但當然你請求數額還是盡量合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對方若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至於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您不符,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之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