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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ee 102-11-25 12:49

您好 !

我父親於民國94年因積欠多家銀行信用卡費高達200萬元

這九年來一度與銀行達成債務協商每月從薪水強制扣薪1/3,但因於10/28因腦出血入院至今

已喪失工作能力, 因此銀行無法從原本的薪資帳戶繼續扣薪, 電話追討至家裏

由於我父親名下並無任何動產動產

唯一的醫療險報單要保人為我哥哥 (繳費人也是他),被保險人為我父親

請問,如果申請理賠, 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強制扣押該筆理賠金嗎?

(因要保人不是我父親/債務人,他只是被保險人,而我哥哥沒有欠債)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5 17: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的商業保險保險金是可以作為被查封的對象。

2、又有關醫療險保險理賠申請人是被保險人或是受益人(身故時),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請申請理賠者,原則上應該是您的父親。

3、倘若該筆保險金於申請理賠,並匯入您父親的帳戶後,在提領之前,遭到債權人知悉,則可以向法院查封該筆款項。

阿銘 102-11-25 12:02

事隔1年多,我的女性友人原本在一間商旅工作,剛進去沒多久,有天晚上和主管在網路上聊天,主管要留守公司,女性友人因為東西放在公司,主管藉機說順道過去看看女子住的地方是否安全,最後女性友人並沒任何戒心讓主管進入她的租屋性侵得逞,事後沒報警,可是有認罪,友人那時並沒有起訴,但是那時後私下向上級通報,最後只有開除該名主管。因為那是和友人沒什麼連絡,現在我想要幫幫,最近匿名和該名主管聯絡上希望他自首,但是卻不認罪,反而要告我匿名恐嚇,防害名譽,防礙家庭等,但是我並沒有恐嚇他,只是希望他認罪,我也有告訴他 的妻子,但是他不知道是不相信還是袒護的丈夫,他已經有了妻小卻還做出這種事情,真的非常不可原諒,我和友人目前都還只是學生,性侵的時候友人已經18歲了。現在到底該怎麼做會比較好?目前只有FB友人與該名主管性侵當天的紀錄,原本有他認罪的對話紀錄但是在LINE裡面,那隻手機也壞掉了

我們都還只是學生,希望大家幫幫忙, 我們真的還沒有什麼能力

阿男 102-11-24 23:39

去年12月朋友用fb訊息跟我說他公司周轉不靈要跟我借一筆錢,我之後就借他拿現金給他,當天晚上他就用fb訊息跟我謝謝借他錢

 

當初說兩個禮拜後就會還我,後面又說支票換現金要等在一個月

因為自己工作忙,就忘記過了三個月叫他還錢,又說手頭很緊,下個月先環三分之一

 

還是沒環,之後傳訊息有已讀沒回應,打電話也不接

Ps:幾乎都是用fb傳訊息給他的,是不回應之後才開始打電話

 

請問訊息這在法庭算有效證據嗎??

就您所述之臉書訊息紀錄,是可以提出做為證據的。

喵喵 102-11-24 22:53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在某間餐廳任職從一月份到10月份

這中間我有提過說是否可保勞健保?但老闆娘回絕說等連鎖店開了再保

事後一直等不到 加上身體狀況越來越差(吸油煙)

肺部功能逐步下降 在8 9月就有一直和老闆娘提起要辭職一事

到了11月就離職了 但是老闆不願意支薪(十月份)

後來我聽取家人建議後去勞工局投訴 (薪資&工作時間&勞健保問題)

事後有去查訪 確實如此 所以要罰該店家

過沒多久傳訊給我男友

第一封直接傳和解書要我簽名蓋章

我一直沒回覆 , 因為我並未收到任何訊息要和解

就陸陸續續一直傳簡訊說 若我不簽和解書  要動用關係將我找出來

又接著傳 要我家地址 我父母電話 

我一樣不理會

又傳了 若我不回復不處理沒關係 他有把握找的到我家人

勞工局罰的一百多萬他會動用關係將我家人找出來

撤銷告訴隨便我 大家好辦事 後面才知道怎麼處理

 

以上這些話都是用簡訊傳達的 且我都有留著

請問我要如何保護自身安全及家人安全

對方一直說要動用黑道關係把我找出來 且對家人不利的感覺!!

在任職期間 也一直說甚麼 要打斷我們手腳的話

我只是一個區區的小女生卻要承受一個年紀約40歲的人講這種話

報警後能對我的自身安全 或是對於他的行為有甚麼保戶或限制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5 1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的簡訊有危害您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名譽等字眼,可能觸犯恐嚇罪,您可以報警或是提起告訴。

2、建議您應該先行釐清簡訊內容,是否構成恐嚇罪(如,倘若只是說要把你找出來處理協調事宜則否,倘若說要找黑道找你則符合),另有關勞資協調的部份,倘若對方真的有心要與您合解,您可以在安全無慮的情況下向勞工局聲請協調並達成和解

喵喵 102-11-25 16:5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的簡訊有危害您的生命、身體、自由、財 ... (恕刪)

律師您好 在此先感謝您的回覆

對方的三番兩次簡訊皆提起說

一定會動用所有關係找出我家人 我本來不于理會

又陸陸續續傳了三四封 甚至說也要針對我男友家人

後面又補一句 說如我不簽和解書 今日是最後一天期限

他將要回去雲林(我家在雲林)要讓我見證他的實力

我有和他提過 我只要我十月份薪水撤銷告訴

對方不願意支付 ~ 就是要逼我簽和解書否則就要針對家人

那這樣子算構成恐嚇

不知道要怎麼附圖

我可以將截圖傳給曹律師查看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5 17: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感謝您的留言,您可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寄給我。

阿誠 102-11-24 16:26
請問我有一個女兒未婚再台東 當初因為到外縣市工作 所以經濟不好 小孩生下來都沒錢回去 後來監護權目前是媽媽 後來我每個月都會5千匯給媽媽 後來一直換工作 女兒也開實能來花蓮玩 我也都會匯錢給他們一直到 半年前有一天 我只是要求讓小孩多待一天 吵架了 後來變成我回去看小孩 但是現在對父母也不讓我取他女兒 也不讓我見小孩 他說我當初已經放棄了 媽媽也都沒工作靠他爸媽在養小孩 因為他家也不是很有錢 還有小朋友又要讀幼兒院了 花蓮好像明年有政府補助援助名小孩讀幼稚院免費 他媽媽怎麼可能負的出來 我有工作房子也是自己家的 當初我也跟媽媽說過小孩我要自己養但一直要回他家 騙我說我在外縣市穩定就回回去跟我住 現在一直拿監護權來壓制我 說我沒資格去看 如果這種情形 這種情形我能要回小孩監護權
1.你應該是小孩父親 但法律上不知道你是否已經有認領 如果沒有你可以先行認領 確認跟子女法律上關係 2.如我已經是法律上父親 你縱使沒有監護權 你還是可以跟子女會面交往 對方沒有理由應該不能限制你 3.建議你可提出改定監護權以及會面交往之聲請 請法院裁定
阿誠 102-11-24 16:21
請問我有一個女兒未婚再台東 當初因為到外縣市工作 所以經濟不好 小孩生下來都沒錢回去 後來監護權目前是媽媽 後來我每個月都會5千匯給媽媽 後來一直換工作 女兒也開實能來花蓮玩 我也都會匯錢給他們一直到 半年前有一天 我只是要求讓小孩多待一天 吵架了 後來變成我回去看小孩 但是現在對父母也不讓我取他女兒 也不讓我見小孩 他說我當初已經放棄了 媽媽也都沒工作靠他爸媽在養小孩 因為他家也不是很有錢 還有小朋友又要讀幼兒院了 花蓮好像明年有政府補助援助名小孩讀幼稚院免費 他媽媽怎麼可能負的出來 我有工作房子也是自己家的 當初我也跟媽媽說過小孩我要自己養但一直要回他家 騙我說我在外縣市穩定就回回去跟我住 現在一直拿監護權來壓制我 說我沒資格去看 如果這種情形 這種情形我能要回小孩監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主張爭取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李怡 102-11-24 03:20

目前已經分居狀態

昨天男方家長態度強硬說

我堅持離婚的話就要讓我連探視小孩權利都沒有。

他們一直用這點來要我搬回去……

可是我對我先生已經心灰意冷了。

我想請問我是否能先簽字離婚

在去法院申請探視權

還有我工作職業是陪喝陪唱並沒有賣身

這份工作是在還沒分居時我有經過先生同意才

上的。

 

 

 

 

 

可先協議,如果無法協議,再向法院起訴,離婚連同監護權一起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6 15: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我國倘若無法協議離婚,則必須透過法院裁判離婚,而法院裁判離婚是必須有法定離婚事由,如遭家暴、對方通姦等,倘若您都無法提出,則必須由法院認定雙方是否確實無法持續婚姻,並非單方面想離就離的,是否略述您想離婚的理由,以供判斷?

2、子女監護的部份,法院會審酌雙方究竟誰比較適合擔任照料子女之人,建議您應該詳細斟酌此部份,倘若您的職業是您所述的工作,恐多少有不利宜小心爭取。

rabbit 102-11-24 00:10
您好~ 今年10/10起丈夫因故不回家一天(喝酒開車閒晃),從這天起開始變了樣! 目前有2個小孩,1個是讀大班5歲,1個是小班3歲,10/20幾號小孩住院5天,只有丈夫的弟弟來換班(約半個小時)讓我帶老大回家換洗,和婆婆來看一下(約10幾分)就走了! 因小孩沒人顧只好帶去醫院! 當天掛急診時,因丈夫換電話號碼無法跟他聯絡上說小孩要住院(丈夫說他當天放假,但和朋友出去喝酒玩樂),已有托婆婆轉達!但5天都未來探視或協助幫忙照顧! 因我在幼稚園當助教,生活作息正常,小孩都是我一人帶他們上下學,生活起居也是我一人負責! 丈夫這陣子對小孩不聞不問,請丈夫帶小孩出門去吃個飯他也拒絕說不要,有跟丈夫商量協議離婚,先提出離婚的是我,離婚協議內容是丈夫必須每月負擔2個小孩教育費1萬8千元原本他答應了!過沒幾天又改口說他覺得1萬8太多,他有信用卡和車貸要繳,我問他說那他可以拿出多少?他說1個月3千,就算我告他上了法院也拿他沒轍,他是上大夜班,休假日每月有8天,他說他可以跟法官說他跟小孩作息時間不一樣,所以沒有不關心小孩!他可以把工作辭掉讓我拿不到小孩的教育費,也可以一直跟我耗,他說他不要這2個小孩,也不會探視,他想自己一個人生活! 未發生這件事的期間是他負責生活開銷,我的薪資直接扣小孩的學費,他公司是薪轉(提款卡在我這)我負責他領薪當天把錢領出去繳一家的費用! 現在他只有負責小孩的學費,其餘的沒付任何一毛! 現在我想請問的是我真的拿他沒轍嗎?他下班後也沒直接回家,有時可以2天沒回家或者是下班後回家洗個澡就出門了!(從這事發生後每天都在喝酒) 我有跟他另外在提過,如果他真的不要小孩,那我想請律師離婚協議書上寫他不能有探視權監護權小孩一切與他斷絕關係!(他同意這點也用這點作為不付教育費的交換條件) 請問我這樣做有法律效益嗎?或者我可以帶小孩和他分居嗎?因為他都不幫忙顧小孩,所以我休六日會帶小孩上台中找家人順便讓小孩散散心! 因為我薪水有限,所以無法找人抓證據!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你好: 關於協議離婚部分,可以約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母親單獨行使,父親可以取得探視權,但是無法拋棄,也無法斷絕父子關係。如果父親未提供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等到孩子長大後,可以以父親未盡扶養義務而減免其對父親的的扶養義務。 以上謹供參考。
rabbit 102-11-24 00:09
您好~ 今年10/10起丈夫因故不回家一天(喝酒開車閒晃),從這天起開始變了樣! 目前有2個小孩,1個是讀大班5歲,1個是小班3歲,10/20幾號小孩住院5天,只有丈夫的弟弟來換班(約半個小時)讓我帶老大回家換洗,和婆婆來看一下(約10幾分)就走了! 因小孩沒人顧只好帶去醫院! 當天掛急診時,因丈夫換電話號碼無法跟他聯絡上說小孩要住院(丈夫說他當天放假,但和朋友出去喝酒玩樂),已有托婆婆轉達!但5天都未來探視或協助幫忙照顧! 因我在幼稚園當助教,生活作息正常,小孩都是我一人帶他們上下學,生活起居也是我一人負責! 丈夫這陣子對小孩不聞不問,請丈夫帶小孩出門去吃個飯他也拒絕說不要,有跟丈夫商量協議離婚,先提出離婚的是我,離婚協議內容是丈夫必須每月負擔2個小孩教育費1萬8千元原本他答應了!過沒幾天又改口說他覺得1萬8太多,他有信用卡和車貸要繳,我問他說那他可以拿出多少?他說1個月3千,就算我告他上了法院也拿他沒轍,他是上大夜班,休假日每月有8天,他說他可以跟法官說他跟小孩作息時間不一樣,所以沒有不關心小孩!他可以把工作辭掉讓我拿不到小孩的教育費,也可以一直跟我耗,他說他不要這2個小孩,也不會探視,他想自己一個人生活! 未發生這件事的期間是他負責生活開銷,我的薪資直接扣小孩的學費,他公司是薪轉(提款卡在我這)我負責他領薪當天把錢領出去繳一家的費用! 現在他只有負責小孩的學費,其餘的沒付任何一毛! 現在我想請問的是我真的拿他沒轍嗎?他下班後也沒直接回家,有時可以2天沒回家或者是下班後回家洗個澡就出門了!(從這事發生後每天都在喝酒) 我有跟他另外在提過,如果他真的不要小孩,那我想請律師離婚協議書上寫他不能有探視權監護權小孩一切與他斷絕關係!(他同意這點也用這點作為不付教育費的交換條件) 請問我這樣做有法律效益嗎?或者我可以帶小孩和他分居嗎?因為他都不幫忙顧小孩,所以我休六日會帶小孩上台中找家人順便讓小孩散散心! 因為我薪水有限,所以無法找人抓證據!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您好 這離婚協議書當然是有效力的 如果你對於撫養費不是那麼在乎 建議你可以跟他簽立協議書來換取離婚
rabbit 102-11-23 14:34

您好~

今年10/10起丈夫因故不回家一天(喝酒開車閒晃),從這天起開始變了樣!

目前有2個小孩,1個是讀大班5歲,1個是小班3歲,10/20幾號小孩住院5天,只有丈夫的弟弟來換班(約半個小時)讓我帶老大回家換洗,和婆婆來看一下(約10幾分)就走了!

小孩沒人顧只好帶去醫院!

當天掛急診時,因丈夫換電話號碼無法跟他聯絡上說小孩要住院(丈夫說他當天放假,但和朋友出去喝酒玩樂),已有托婆婆轉達!但5天都未來探視或協助幫忙照顧!

因我在幼稚園當助教,生活作息正常,小孩都是我一人帶他們上下學,生活起居也是我一人負責!

丈夫這陣子對小孩不聞不問,請丈夫帶小孩出門去吃個飯他也拒絕說不要,有跟丈夫商量協議離婚,先提出離婚的是我,離婚協議內容是丈夫必須每月負擔2個小孩教育費1萬8千元原本他答應了!過沒幾天又改口說他覺得1萬8太多,他有信用卡和車貸要繳,我問他說那他可以拿出多少?他說1個月3千,就算我告他上了法院也拿他沒轍,他是上大夜班,休假日每月有8天,他說他可以跟法官說他跟小孩作息時間不一樣,所以沒有不關心小孩!他可以把工作辭掉讓我拿不到小孩的教育費,也可以一直跟我耗,他說他不要這2個小孩,也不會探視,他想自己一個人生活!

未發生這件事的期間是他負責生活開銷,我的薪資直接扣小孩的學費,他公司是薪轉(提款卡在我這)我負責他領薪當天把錢領出去繳一家的費用!

現在他只有負責小孩的學費,其餘的沒付任何一毛!

現在我想請問的是我真的拿他沒轍嗎?他下班後也沒直接回家,有時可以2天沒回家或者是下班後回家洗個澡就出門了!(從這事發生後每天都在喝酒)

我有跟他另外在提過,如果他真的不要小孩,那我想請律師離婚協議書上寫他不能有探視權監護權小孩一切與他斷絕關係!(他同意這點也用這點作為不付教育費的交換條件)

請問我這樣做有法律效益嗎?或者我可以帶小孩和他分居嗎?因為他都不幫忙顧小孩,所以我休六日會帶小孩上台中找家人順便讓小孩散散心!

因為我薪水有限,所以無法找人抓證據!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23 16:14
回覆 rabbit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今年10/10起丈夫因故不回家一天(喝酒開車閒晃),從這天起開始變了樣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建議您先跟對方分居,再請求分居期間的小孩扶養費用,基本上一人九千,其他詳情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

rabbit 102-11-23 16:59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rabbit 的發言內容:您好~我是居住在雲林,但若離婚後會搬回台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即便是離婚,對方仍需負擔扶養費用,所以若您們合意離婚,一定要把條件訂明,若是要訴訟離婚,也可以一併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iny 102-11-23 11:04

您好,真的是求助無門了

我們樓上的鄰居有接手工回來,先前並沒有每天都持續

但近幾個月是每一天從早上八點多就開始踩機台

導致我們樓下出現極為不舒服的"敲打聲"

這樣的敲打聲從早上八點多會持續到晚上八點九點

先前更到了將近十點

溝通過幾次,對方的態度始終很糟糕

只說不好意思啊!就要工作

我們也能了解樓上鄰居必須要貼補家用

但也必須要自己先把隔音弄得妥善

之後我們也自己買了隔音板上去,先釋出善意

但連買了兩次,隔音效果都並未有改善

那一天又敲打到晚上九點,我們再度按電鈴

對方的態度非常的不好,甚至還很大聲

要我們自己開電視改過音量,但誰會每天一直開電視

那種持續不停地敲打聲,弄得我都快要精神衰弱了

請對方下樓來聽,對方還表示晚上本來聲音就大了

 

我現在已經撥打環保局的電話,請求協助

但是網路上很多人都說請求環保局沒有甚麼太大的作用

樓上一家人似乎看我們家只有老公跟我和一個智能障礙的姐姐好欺負吧

甚至還說你家白天又沒有人

明明大姊每天都只能待在家,真的很欺負人

那聲音聽久了,真的很焦躁很焦慮

就算沒有超出分貝,整天這樣的敲打聲

難道都沒有辦法可以治他們嗎?

這裡是住宅區,不是工廠,我難道都沒有辦法嗎?

可對對方提起侵權訴訟,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shiny 102-11-23 11:21

 黃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答,請教您噪音算是侵權

因為低頻噪音聲響不甚於太大

但真的持續八~十二個小時,弄得一家人都快崩潰了

吃定我們看準我們好欺負,才完全不改善

昨天依舊踩到將盡快九點才停工

若真的沒有辦法,我願意提出訴訟

這樣的生活品質,真的弄我精神衰弱

但很怕即使提出訴訟,也無法處理問題

能請您多給予我一些意見嗎?或者可以留下您的聯絡信箱

我可以跟您聯繫嗎?

我會萬分萬分的感激您

拜託您了,謝謝

是侵害人格權,你可先去看精神科,以便之後訴訟有醫療記錄可用,信箱是daren9061@gmail.com,打電話也可

102-11-22 20:39

朋友A受傷後, 無法出去外面工作, 不過佔有一公司股權20% ,是朋友A在幼年時, 其母親贈與

而近期其母親欲給予其他兒子更多股權 因此想要取消贈與 收回股權 

想請問律師

這情形其母親之主張是否能成立生效?

 股份已經登記在A名下? 如果是的話,就不能撤銷,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股票依法轉讓過戶後,還是可能遭撤銷的,例如民法第412條及民法第416條都有相關撤銷權之規定...另可以參照以下新聞(可能是適用民法第416條的案例)

老母贈屋翻臉不扶養 法院判還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11210480-1.aspx

民法第416條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 ,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
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第 412 條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負擔以公益為目的者,於贈與死亡後,主管機關或檢察官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依發問者所述,沒有第416條可以撤銷的問題,贈與時還是小孩,更不可能會有甚麼附負擔的可能

洪先生 102-11-22 20:26

您好,我今年18歲,有駕照,當時無飲酒以測過酒測,我前兩個禮拜遇到了個問題:

當時要上班正在上班路上,到了個小橋上當時我是直行由於右側有地方標誌擋住了我的視線,並沒看到對方來車,所以也來不急減速撞上了,當時時速不快但也不清楚到時數到底是多少,對方來車是從我的右側地方標誌的地方騎上來要左轉,我一樣直行,我車頭撞擊到他的摩托車腳踏板的左側方,然後他安全帽沒扣,我人往前飛出去,他人倒地撞到頭,也被摩托車壓到,我人手拉傷還有一些地方擦傷,雙方車子沒飛走,我起來馬上打119叫救護車,對方左右腦出血,送醫後開刀,現在已經轉普通病房,但是發生車禍的那天晚上有趕去醫院探望對方當事人,只是因為我父親是商人工作時間很緊迫,到了醫院(當時對方還在加護病房)加護病房的探病人的時間也過了,那個禮拜家人有帶我去了兩天,過了那個禮拜後,因為當事人老公有跟我父親說加護病房是10天算一次錢,我父親打電話過去關心問了一下加護病房的錢該怎麼算,當事人的老公突然就很生氣的開始對我父親辱罵,說什麼我們都沒誠意要處理,一點都不關心,還有一些口角,叫我父親不要講這些,說要叫他姑姑跟我爸說,說他姑姑是高雄委員之類的,然後父親今天還有去看對方,但是對方家屬跟護士說不准給我們看對方,所以沒辦法進去。


我自己知道我的過失可能就是時速問題。
請問這樣我該如何處理呢? 
是怕到時候對方家屬在法院的時後獅子大開口,又說我們沒去關心對方,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也很害怕,因為我不是很會講話怕回答法官的問題
回答得不妥,被判得很嚴重。

 刑事部分可能有過失重傷的問題,民事部分就是損害賠償,但如果對方也有過失,可減少賠償金額,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交通事故初判表或者事故鑑定已有結果?
偵查階段您面對的是檢察官不是法官...不過重點還是在於肇事因素分析上您是否有肇事因素而因此被認為是具有過失的。

您好,第一建議你先去申請鑑定,如你過失較少的話,賠償金額當然也要減少.第二委員沒那麼大,而且是他們不給你看,這不是你的問.第三這至多是過失傷害和解也是罰錢而已,也不會去坐牢,不用擔心.如果你會擔心建議你找律師協助你處理後續所有事宜.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並找蘇文俊律師粉絲團按個讚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23 16:23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到燈號、車道數、直行車與待轉車、車速等問題,另外,相關照片有無證據證明對方未戴安全帽?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

bangs 102-11-22 13:47

首次登錄此網站,主要有勞資問題想請教。

我任職於科技公司已9年,於2011年時因公司政策,副總經理要求各單位需提供名額參加私立科大在職碩士專班,主要對像為無碩士學歷。

因僅有學士學位,在被主管半強迫情形下(口頭警告不配合公司政策會影響積效),就讀此專班。公司提供50%學費補助但前提為需畢業後留職至少1年,合約為1張A4紙條款及簽名。

目前因這2年環境不佳,公司虧損,我將另謀工作

離職申請時被警告此合約仍然有效,需連帶賠償所有補助款。

此私立科大在職班2011年 共有25人參加,2013 目前已僅剩7員。

學費1學分為8000,目前已修21學分,含學雜費共約已補助約16萬~18萬

想請問有法律背景的專業人事,我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1.離職前償還所有欠費

2.仍辦理離職不償環

3.是否需爭取什麼類似的Email及相關資訊留底?

關於補助有簽訂什摩契約?書面?要看當時如何約定來判斷,再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2 15: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勞資雙方所約定之最低服務年資條款,目前在我國法院原則上是採納的,但是必須審酌公司培訓員工之費用、約定年限、違約金金額做通盤考量做調整。

2、但是上開最低服務年資條款並不影響員工依勞動基準法所能主張之法定終止事由。

3、本文建議您仍應該將相關資料留存證據,並且檢附該約款供審酌,以求精確。

毛毛 102-11-22 11:42

對方才17歲無照從我後方撞過來,導致我手腳擦傷左手還有縫兩針,連剛面試到的工作都丟了,初步研判表上是寫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無照駕駛,我們又申請調解委員會可是對方沒有先告知就擅自取消了才跟我們說,之後也都不聞不問感覺的出來完全沒有想要和解的誠意,所以我現在有在申請一次調委會打算在給他一次機會不然我們是有打算要提告,那這樣我這邊有辦法要求他連同修車和我的損壞物品全額賠償嗎?因為我光損壞的物品就破萬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18: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該次車禍事故,您依法可以請求醫療費用、美容費用(如去疤等)、不能工作薪資損失、財產損失之修復費用,倘若受傷有後遺症,則您可以鑑定是否喪勞動能力。

2、本文並建議您應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之限制。

wilson 102-11-21 22:20

律師您好:

              日前我從A公司要離職時,公司要求我要補寫競業條款讓我很困擾,我一直在猶豫要步要簽,主要的原因是我害怕如果我去相同性質的公司工作很怕被提告

1.目前我的職務是課長、任期1.7個月。

2.競業合約是2年期限其中有一條的競業禁止是:

                                 為自己或他人於台灣、中國、東南亞各國地區有償或無償從事與甲方所營業業務相同或類似之業務。此外合約中無提到代償的方式。

 

                                 我想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處理,畢竟我也去沒多久?

 

您好,你根本不用考慮,當然是不要簽,你都已經離職為何要簽,他也沒權力要你簽.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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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2 12: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該契約倘若雙方簽定後,仍可以拘束雙方,惟,倘若您拒絕簽立,公司不得以此為由扣薪、拒付資遣費等一切依法您可以取得之權益。

2、又倘若您不想與公司發生爭執而欲簽立息事寧人,則建議您應該確實知悉合約內容在簽立,否則恐遭致不利益。

如果契約內關於競業禁止只有如你所說的約定,依目前法院見解,競業禁止是無任何效力

勇哉.布里吉斯 102-11-21 17:54

當初我是八月七號搬進來台中市潭子區某間雅房,然後先給房東租金3000元,並有雙方簽下租屋契約書,並請房東每月十號收房租。                          

 

九月初房東跟我要一千五百元卻未說明是拿租金還是押金

房東有在於九月二十三號索取房租3000元於是給了他。

 

十月二十一號有在索取房租3000元每次都說這樣不行!沒有給房租就給我搬出去,所以當下跟公司借支3000元給了他。

 

到了十一月份的竟然說要在十一月二十五號收到房租3000元。   

 

 

當初搬進來也有明說每月十號領薪水才給他,就是說十月房租等到十一月領薪水在給他。  房東這樣是否明顯違約? 

在者房東這樣收房租也已經害的我沒工作了,甚至多次公司追問。  

 

 如果當日十一月二十五號如果我未付租金3000元,如果房東不服氣反而報警

請問依照租屋契約書上彼此所簽下的合約,未到是否就不用提早繳交房租

如果房東在十一月二十五號未收到房租,警方在現場 警察是否有權利將房客驅趕離開住處?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2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好,在雙方所約定的租約給付期限屆至前,您無需先行給付租金房東亦不可因此要求您搬離,否則就是房東恣意終止契約,你可以以出租違約處理,或是拒絕搬出(依法出租人的終止房屋租賃契約是受有法定原因的限制的)。

小賴 102-11-21 12:39

我家因為父母雙亡,家中還有一位未成年的小妹,所以小妹的監護權現在在我(大哥)這邊,不過我因為要工作,所以長期沒有跟小妹住在一起,她則是住在外婆家,我聽說因為我沒辦法常常陪伴在小妹身旁,所以監護權會被改判,這樣是會的嗎?我又不想要監護權被我二弟(交友較複雜)或是外婆家(對小妹其實態度不太好)及社會局(非常非常不放心)拿走,所以才這樣問。再請問一下,監護權在哪些情況之下才會被轉移或是消失?感謝回答

1.因為父母都不在 所以現由兄長為監護人 2.一般改定監護要有未盡照顧之責才可能改定 所以個案中還是要看具體情況 雖然妹妹屬未成年人 但如果已經相當程度可以自理 那雖沒有同住的事實 法院還是未必會改定監護 3.基本上只有兄妹互動關係良好 有一定照顧 接觸的事實 應該沒有問題

ISA 102-11-21 10:39

102年3月公司接到飯店的改建工程,原本是舊的飯店要重新整修。

公司施作的工作項目有木作工程跟土水工程,至102年7月也已完工,業主也正常營業

在這過程中也有陸續跟業主提起未付款事宜,但卻一直推託說公司做的工程項目有瑕疵,做的不好之類的理由,所以公司在11月寄存證信函給根本公司簽約的簽約人,但對方竟說她不是最大的股東要我去找最大的股東談款項事宜。

因為公司一直跟業主提出請款,卻都沒有下文,寄了存證信函卻得到這樣的回覆,我下一步應該怎麼辦才好

1.契約發生糾紛 你還是先看契約內容如何約定 是否有需要分階段驗收後給付工程款 或是給付工程款有沒有附加其他條件 這樣你才能判斷是否已經可以請求對方給付工程款 2.如果已經可以請求 你也發存證信函催告了 你們自然可以訴請對方給付工程款

ISA 102-11-21 10:58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契約發生糾紛 你還是先看契約內容如何約定 是否有需要分階段驗收後給付工程款 或是給付 ... (恕刪)

那我是否要申請調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1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應該寄發存證信函給該公司,告知其應於X日內給付剩餘款項,倘若不願意給付將依法提出訴訟,倘對方遲不履行,則依法訴追。

2、另建議您應該就對方可能主張之工程瑕疵先行釐清跟備證。

3、您亦可向法院或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ISA 102-11-21 11:3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應該寄發存證信函給該公司,告知其應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承攬契約對象,您們應該先確認清礎,簽約人是否代表該旅館,也是本案之重點,另本案是否已完成驗收,也是重點所在,且若對方態度如此,則建議直接起訴或發支付命令,本件適用二年之短期時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對方如果藉故不付工程款,建議你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如果對方提出異議就直接跟他們打官司,因為既然已經作完,公司就應該付錢,其他股東的意見與你無關.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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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 102-11-20 23:05

各位律師們好
小弟因為不大了解勞基法
所以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

小弟的女友於102年10月13日進入一間通訊行上班
上班的時間是早上11點至晚上10點 一共11個小時 月休六天
(11個小時不知道這樣該不該算加班)
因為是5人以下公司所以未投保勞健保 但有給勞健保津貼 現金2000元
薪資是底薪2萬元+全勤2000元+勞健保津貼2000元=2萬4千元
*試用期為三個月 三個月經過考核後由實習轉為正式員工
由於10月13日開始上班~10月31日 不滿一個月(中間休了4天假)
10月份一共上班15天 老闆給他算的薪水是1萬出頭而已
他是用底薪2萬+勞健保津貼2千 除以30天 在乘以15天這樣的算法
這樣的薪水算法是否合法?
勞基法規定中 實習一樣要支薪 且規定應該要給付最低薪資時薪109元以上
是否該以時薪計算才對??(因為她還是實習員工 並非正式)
而11月開始 因為我本人換工作 必須於12月搬家至南部 女友跟隨我
所以我請女友於11月12日提前和老闆說做到11月底要離職
從女友和老闆提了離職後 老闆對我女友的態度開始惡劣
整天閒東閒西 並且動不動就說"請妳 對店裡一點幫助都沒有"
或是"都做到月底了 妳還想怎樣"之類的惡劣話語
導致女友情緒受到影響 萌生提早離職的念頭
而11月19日和11月20日甚至直接問我女友"要不要乾脆做到今天"
言語間酸到不行
女友來電和我說 我受不了直接去到她店裡和老闆理論
我們同意了就做到今天11月20日為止 而薪資的問題
我和他說一切照法律規定走 少一毛錢我都會去申訴
這20天的薪水 他一樣要用10月的算法這樣算給我女友
並且說等到次月10號找他領
請問這樣的薪水算法究竟合不合法
因為這樣算起來我女友的日薪只有6~700多元
一天卻工作11小時 根本離譜
還有 這樣到底算是離職 還是遣散?
11月的薪水是否應該這幾天結清 不該等到次月10日?
剛剛還忘記提到一點
晚上10點下班其實也沒幾次準時 常常拖至11點後才下班
還有 薪資是領現金的  上下班沒有打卡制度 但店內都有監視器可以證明上下班時間
(上班是由我女友開店老闆下午才會到 而下班通常是女友先走)

很抱歉 文章落落長
此通訊行老闆非常惡劣
小弟不想讓他佔盡便宜
該給的薪水也要請他全數吐出來
希望各位律師能幫幫忙解答小弟一些疑惑
或是能給小弟一些後續處理的意見
由於時間緊迫 12月就得下南部了
所以希望各位能幫幫我盡快解決此事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1 08: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天的正常工時為8小時,超過的部分算是加班,必須給付加班費。(就您所述,您女友工時中就算扣除一小時的用餐休息時間仍超過。)

2、薪資計算部分,月薪制不得扣除休假日,因為月薪制都是有薪休,就您所述10/13~10/31,計算為19天,22,000/30x19=13,933(再加入上開所述加班費)

3、建議您蒐集相關事證後,向勞工局檢舉

雅轟 102-11-20 03:44
哈囉您好: 一年多前,有一個人說要合夥跟我ㄧ起開公司一起創業,然後他叫我出資錢,所以我出資了18萬 他也有出資,但是他卻沒跟我簽合夥證明書,公司的股份全部是他的,負責人也是他,然後他不斷的要球我們工作也要求我們打卡,如果他將我們視為員工,但他也沒幫我們保勞保,他說如果公司賺錢會將利潤分給我們,但是幾乎根本沒分到多少錢,他也說把我們當家人看,一定要相信他,等公司有錢會分給我們,但原本一起合夥的人出資後,不斷又不斷的被他逼迫離開,他說這些錢是當初大家說好甘願出的,他不會還我們,但有逼迫我們離開,還有他說他會告訴我們,商品的成本,但我們上掏寶網看,他現他根本都在謊報,還有因為他叫我把我身上的錢匯款給公司,所以我身上 沒錢繳房租,他卻不用拿出任何一毛錢,來處理我的問題,現在他怕我去跟他要錢,所以他也逼迫我離開,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也不知道他這樣到底有沒有犯罪,我也很怕上法院,因為我還只是個學生,但我滿20歲了,因為我身上的錢都被她騙進公司了,所以如果真的要上法院,我的勝算是多少? 還有我不知道要收集哪些證據? 因為我還在他那工作,有些離開的人也想和我ㄧ起告他,"還有FB聊天算證據,打卡的卡算證據"嗎? 但他都只叫我們打上班卡,因為他說創業是沒下班的,所以我們總是早上上班,凌晨下班 因為我們公司有三個帳戶,他叫我們匯款的帳戶,被她停用了,還留下一個 還有他都說我們出資的錢叫做為公司募款,也說這是我們心甘情願出的 但他不斷要求我跟我朋 友借錢,拿錢給公司,所以我想請問放法院是不是要出很多錢(我是說我要告他,我要出多少什麼樣的錢)? 因為我現在負債累累,我真的不知道我該怎麼辦? 還是就此算了?我離開就好,但像他這樣的惡魔,我希望給我們大家一個公道 別因為它的壓迫,就默默的離開 這個案件如何算刑事呢? fb聊天記錄算證據嗎? 那我應該收集什麼樣的證據? 還有我有匯款資料,但是我想如果我要告他,要收集哪些證據? 才可以確保我可以打贏這場官司? 還有如果要聯合大家告他,大概要幾個人? 如果要贏了,他的賠償金額大概多少? 還有,其實我還在裡面幫他工作, 所以,有機會可以錄音等等等的~ 但我該錄下什麼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他要構成刑事詐欺,可能還需要有更多證據,至於民事部分,要先釐清您們當時所提出的那筆錢,性質為何,FB的聊天紀錄也可以做為證據使用,打卡紀錄也算,他沒有幫您們加勞健保已屬違法,可以向勞保檢舉,當然若可以聯合大家一起告,則關聯性也會比較強,對大家也會比較經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憤怒的豬豬 102-11-20 01:43

今天我去遊戲交易網看到一個賣家在徵代打工作人員

去應徵之後在RC通訊軟體裡面跟他講好

一張單子1000元 我拿8成 他拿2成

並且他說每個月5號 20號會固定匯款進來

之後我完成了共2000元的單子但是20號的時候卻沒收到錢

 二次詢問的時候那個賣家說有點事情晚點會給我

過了大概一 二個禮拜我寄簡訊說如果你不給我當初約定好的錢就會去警局提告詐欺

但是賣家還是各種推拖找藉口

後來我去警察局報案警察跟我說這不算詐欺

因為我本人並沒有財物上的損失而且提告之後,法官判定不算詐欺的話,對方會告我誣告

請問律師

1.我花在這遊戲帳號上面的時間和這段時間在帳號上面取得的寶物

已經對我造成了財物上的損失,這方面我對賣家提出詐欺or背信是成立的嗎

就算這遊戲帳號不是我本人的,有的話比較偏向詐欺背信哪一方面呢

2.要是已經提告了,之後出庭法官認為我的提告無法構成詐欺or背信

對方有可能對我採取甚麼法律措施嗎

 

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1.本件類似吃霸王餐的行為,有成立詐欺得利罪之可能。
2.本件基本上若得舉證證明確有相關交易而對方賴帳之情形,則本於事實、真實的證據提告,即使最後提告不成,依法亦不構成誣告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憤怒的豬豬 102-11-21 16:01

那請問律師我的這案子有可能算是民事債務不履行

不能對對方提告嗎?

因為我去警局陳述事情經過,警察都說我這是民事案件,無法受理

我該怎麼確實的跟警察說我被詐欺了呢

沈恆 (沈律師) 102-11-23 14:05

可以於告訴狀內陳述清楚事實,以告訴狀提告

憤怒的豬豬 102-11-24 15:59

那請問律師 今天對方在我提告之後把錢匯給我

這樣詐欺還有成立嗎?

還是會被對方告誣告

沈恆 (沈律師) 102-11-26 05:38

詐得金錢時,詐欺罪就已經成立;後來還錢,只能說是有悔意;要成立誣告罪並不容易。以上謹供您參考。

承翰 102-11-19 23:47

(1)我老婆於10/03至御境保全公司上班,工作內容是社區秘書,面試時談的薪水是24000,但領薪時薪水只有17000,與核薪人員當面確認薪水是如何計算?回覆卻是報到前3日,公司是算"勘查費",是讓你確認環境適不適合,所以一小時是50元,算是一種誤餐費,我以勞基法規定並無試用期,人員到職日及應以本薪進行計算,另又扣制服費1800,就我知道制服費不應由員工付擔,卻被以業界與公司規定就是這樣,我老婆的處長又當面警告他們是法律常勝軍,法官他們很熟,如不能接受就自行離職,請問合法嗎?

(2)正常上班日被指派至其他案場,仍是以時薪50元計算,我因薪水不合勞基法規定,要老婆填寫離職離職,該公司又警告已簽訂一年內離職賠償公司損失,但資方違法在先,勞方應可直接離職,是否正確?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0 09: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勞資雙方約定之薪資,雇主不得藉故扣減,否則違反勞動基準法。

2、且就您所述,您配偶所任職之公司不論是月薪或是時薪都低於基本工資,此部份也違反勞動基準法。

3、雇主未依約給付薪資,勞工可以依法終止勞動契約,並且請求給付資遣費、非自願離職單。

4、本文建議您的配偶千萬不要自願離職(自願離職幾乎就等同放棄上開權益),應該向勞工局檢舉該公司違法扣薪、給付薪資低於基本工資、勞健保低報(就您所述的狀況可能會有),對於類此公司請勇於舉發,而所謂的法律常勝軍之說,應屬笑談。

粗心大意 102-11-18 17:05

各位律師你好!!

                   上周五在新生高架橋下被測出酒駕0.28 ,在中山分局關了一天後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檢查署等待,後來檢察官閱券完傳喚我詢問說可以回去但之後還是要開庭  !!很擔心之後換工作申請需要良民證會不會有案底 再來這記錄是否跟著一輩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涉及公共危險罪,若遭起訴判刑是一定會留下前科紀錄,並且會影響到您良民證上的記載,至於未來求職,則視各公司之需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myco 102-11-18 13:27

一開始還沒有確定開鐵板燒的店.經由親哥哥女朋友的兒子與同學說有意願想學.我們才花錢請鐵板燒師傅教導他們並且每個月賦予他們車馬費和薪資.還花ㄌ將近100萬去訂做檯子與裝潢.豈料才工作一個月就開始百般刁難..要求薪資.至今已經3個月ㄌ.搞ㄉ一間店烏煙瘴氣的.期間還故意擺爛得罪很多客人.致使客人上網po文影響店家聲譽.還要求說要不要先休息等薪資.人員都談妥ㄌ再從新開幕(都有保存訊息)..休息期間他們還去應徵鐵板燒師傅..請他們回來幫忙還穿著別間鐵板燒的制服來工作.還有很多無法一一詳細道清.遇到這樣的情形我們該怎麼告他?真的很困擾請求幫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本件您們必須先確認您們與對方的關係為何,若是勞僱關係則您們需小心處理,以免違反勞基法的規定而被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峰 102-11-18 10:28

有一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如果公司總經理私自挪用客戶支付的貨款,並且要求負責該客戶的會計人員與業務人員當做不知道,聲明如果出事情會一肩扛下來!

請問如果東窗事發公司告上法院,除了總經理以外,其下的會計、業務人員是否需背負刑事責任。需不需要要求總經理寫下切結書呢?

應該要怎樣做才是自保的最好方法呢?

要怎樣才能免除刑事責任呢?因為工做不好找,不想離開現在的工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會該當業務侵佔之共犯,不論該經理有無寫切結書,所以您們若配合該經理去挪用款項,均仍會有刑責,應慎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凱西 102-11-17 20:27

您好: 2010年我在新加坡工作,認識了A男,他是新加坡永久居留權人民,也是所謂的PR

。他2011年因為賭博輸了很多錢,向我借了700新幣,之後有先還150新幣,直到2013年550元新幣尚未還款。因為我2012年返台工作,A男曾facebook及what's app留言,說會還錢,但是直到今天仍背信沒有還錢,2012-2013年之前我有多次傳訊息催款,但是他都有個人因素拖延,甚至有傳噁心的簡訊內容騷擾我,但事後有道歉,這些紀錄我都有保存 。我知道錢已經無法取回,但是我只是希望有什麼方式能讓他有案底記錄,以免有其他人受害,希望律師能夠提供網頁或是法律赫止這種人的狂妄行為,謝謝

Nina 102-11-15 22:24

 事情是這樣的~我本身是開個美容工作室,有跟團購網合作做身體買卷,客人是上網買卷來做身體的,9/27那天下午兩點來了一個左腳有問題走路一拐一拐的女性由一位男性扶著進來,因為店裡只做女性所以請男性外面等或是回去,之後我請客人先沖澡,她跟我說她一個人腳不方便沒辦法在裡面脫衣服,我跟他說好 你在外面脫順便問她要不要幫忙,他說不用,之後她將外面衣物脫在外面,進去前我有告知地面濕濕的進去小心,走進浴室進去沒多久就啊的一聲,我進去看,看到她是人右側躺在地上然後我趕緊扶她起來,他說他左腳很痛我跟他說你是摔右側,左腳怎麼撞到的,因為浴室左邊並沒有任何物體,她吱吱嗚嗚只是一直說左腳痛站不起來,我跟他要那位男性電話叫那男的回來福她然後拿冰敷袋幫她敷腳,我跟他說就近診所先去找x光他說應該是斷了他要去大醫院看,我就幫他叫計程車,還跟他說你在這裡摔倒我很抱歉去醫院看得如何在跟我說,也幫他穿鞋子發現她左右腳鞋子構造並不一樣我還問他你左腳鞋子怎麼跟右邊不一樣她沒回答我,過了一星期他打給我跟我說他要休養兩個月骨頭有裂縫,我當時是反問他你打給我是要我怎麼處理嗎?她回我她是跟我說他狀況就看我怎麼處理?我當時在忙跟他說我先忙有空再說,之後也沒回她了,前幾天就被派出所通知去做筆錄說他要告我傷害,說我都置之不理,我覺得很冤耶!他自行滑倒全部都是我要負責嗎?我開個小工作室也沒有賺多少錢?就要來賠她錢,而且他當初應該要跟我說他是輕障人士我就不會讓她進浴室沖澡了,那天做完筆錄我打給他跟她說她那天腳有問題怎沒跟我說,她回我她的腳並沒有問題?唉~~怎樣可以不要賠償這麼多,醫藥費也是她一職都持續去復健也不知道花多少了,如果他要精神賠償我該付嗎?真的很雖耶~請懂法律的大大來幫我解答這問題,因為我也沒錢請律師,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23:33
回覆 Nina 的發言內容:

您發言內容並未成功,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氣勢非凡 102-11-15 11:35

你好...

這是我要幫我姐姐問的

 

假如今天我姐姐她的前夫 沒有照顧過小孩 但是我姐姐跟她前夫離婚的時候 監護權是她前夫的

但是..

現在小孩他們都說 要跟媽媽 而且 我姐她前夫是一個抓老鼠的農民 沒有工作

我姐她有工作  只是月收1W5 他有想說要換工作

(((重點是   她前夫沒有養過小孩 是我姐把他們帶到國小的 ...

這樣我姐可以把監護權討回?

 可以詳列關於監護權爭取的考慮因素,聲請改定監護權,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6 00:03
回覆 氣勢非凡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這是我要幫我姐姐問的

 

 

改定監護必須有法定事由。您這樣的說明並無法正確判斷。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miss tien 102-11-15 10:41

跟老公結婚六年,前年老公跟人合股開公司,非負責人只是股東,今年度跟負責人一起跟銀行貸款增資, 但明年度又準備再跟銀行借款再增資,我今年度會買一棟公寓所有權人是我貸款人也是我,我有一份工作,因為我本人怕如果以後老公公司營運不順,債務銀行會要我跟孩子償還,請問我是否要辦夫妻財產分開制會比較有保障,或是把房子過在未成年孩子名下這樣會比較好呢?實在很害怕工作這麼多年的錢就這麼沒了!

若現行夫妻財產制不是共同財產制,亦無任何約定,依法則擬制為法定財產制,也就是說,夫妻各自對其債務清償責任(民1023,I),夫妻負債兩不相干,所以並無必要變更為分別財產制。

 若沒當保人的話,夫妻的債務是各自負擔的,互不相關,當然如果有繼承的情況發生,繼承債務的話,就會發生關係,如何做才有保障,還是要在更了解您的狀況,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6 00:05
回覆 miss tien 的發言內容:

跟老公結婚六年,前年老公跟人合股開公司,非負責人只是股東,今年度跟負責人一起跟銀行貸款增資, ... (恕刪)

房子直接登記在兒子名下,必須看是否有購屋財力,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菁仔 102-11-15 10:38

我老婆是印尼新娘在台辦妥離婚手續回到印尼

我再去印尼辦理結婚娶回台灣 現居北市內湖

但因未滿181天生下我孩子 離婚時已有孕2個月

法律上孩子是屬於前夫的 前夫已和解也不要孩子

前夫方面能100%配合 也於今年3月辦妥離婚

如果由老婆提否認之訴 前夫不到場算棄權嗎?

訴訟過程約多少工作天才會好?

我們比較在意被家人知道老婆離過婚

所以很怕時間一久家人會懷疑怎還沒報戶口

驗DNA須法官指定裁示或是能自己先驗?

如法官要求先登記小孩戶口才受理 有辦法不登記

我們很害怕改過姓的紀錄永遠跟隨

我們完全不懂法律 能告知有甚麼是該注意的

我與老婆同居一年直到她懷孕才知他有婚姻

並決定面對解決 所以才會拖到懷孕後他才辦離婚

在印尼台辦面談也被嚴格審核 飛來飛去終於過關核發簽證

一切都是為了給小孩有健全完整的身份

希望律師大大能告知我這案件好不好辦理急需時多久

戶政單位已把我孩子報戶口列為專案處理 

因我婆是外籍 中文名字自然跟我姓 在戶政填從母姓有幫助嗎?

在前夫完全配合下 懇請幫幫小弟 提供一個最快速的方法 萬分感謝

 不知道您的訴訟進行到甚麼程度? 否認親子之訴,多半還是靠鑑定,至於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6 00:07
回覆 菁仔 的發言內容:

我老婆是印尼新娘在台辦妥離婚手續回到印尼

我再去印尼辦理結婚娶回台灣 現居北市 ... (恕刪)

婚生否認之訴必須由母親提出,前夫不到,法院還是會調查。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S.D.K.S 102-11-14 20:30
律師您好... (事端大綱)。?2013y5月始之。2013.11/14已收到新北地檢署.慎股.(偵)刑事傳票.應到日期~11/25 一切因由2013年2月房東她接任新房東開始. (房產權為她親姐姐).(新任女房東代理人) (房產權轉任一切概括承受) 我是住最大間最久的房客.並且我和前房東簽訂為期四年之久 的 (定期租約).我想她早預謀已久.常期誤會刁難我. 和我溝通事情時.總是態度江湖傲慢惡劣.我只是個個性單純直率 的小房客. 並且和女房東素昧平生無任何利益仇恨糾紛。 我本人簽定(四年定期租約至民國106年1月)。 房東進而抓我的俠義性格.讓我憤怒激怒我 並中了她的陷阱.果其然目的是想逼我搬家。 常借無理之事誤會我讓我心情難過至極到 9月底回國隔日又再度被房東惡意誤會氣極 而至難過喝醉酒. (我乾哥哥全程陪伴並護送我至家裡租戶裡). 我語音留訊息予她 (爆粗口國罵) .無意識下拍掉大門的監視器房東至警局告我 (刑事威脅恐嚇毀損)。已至警局做筆錄. 之後本人不下數次誠懇道歉並願幫她接回斷掉的監視器. 但女房東完全不予理會.並開始無理無法脅迫我搬家已第四次! 並且房東於2013年11月7日傳3G訊息進而毀謗我本人 【違反公共秩序.公序良俗】並已四度脅迫我搬家. 房東她違反租約令在先(禁養寵物.以免擾鄰).還反怪罪予我。 房東6f頂樓加蓋裝修承諾全五樓七戶租客6/3-7/3為期一個月. 如今逾期裝修已過半年之久.至今2013年11月尚未完工。 並且5F~6F樓梯間違章突出隔板使本人前去6F頂樓全棟公共空間 上樓時撞到頭 (無傷口所以無法驗殤). 6F裝修期間斷水(且讓我在自家租戶浴室內漱口喝到毒石灰水). 期間水壓失衡斷水斷電斷網路頻繁.早已損害五樓全七戶租客 生活權益已久。 (本承諾6/3~7/3完工)【長期強烈敲打電鑽牆】 已讓我本人 (身體) (精神) 受到 嚴重折磨損傷甚至無法工作至今。 2013年10月11日始.我已就醫台大精神科.(持續復診中)。 本人 6F逾期裝修敲打電鑽錄音錄影蒐證(全)。 3G.Line訊息譯文證供(全)。 照片蒐證(全)。 台大醫院精神科全本病歷(全)。 我已申請法扶會.(11/18去報到) 11/25我會帶所有供證前去新北地檢署. 我已彙整所有證供.必要時. 我本人必須反抗告提告! 請求律法【法理情】公正 還我們弱勢租屋者正義與清白。 懇請律師給予建議.感恩.
如果符合法律扶助資歷要求 那法扶應該會給予是當協助
浩子 102-11-14 17:36

我今年10/15到職於便X帶公司  快遞類的

他們的薪水全職底薪事24000  全勤3000含在裡面

如果說兼職的話好像是600/天

10/21覺得工作性質不適合自己所以辭職
如果算六日的話做了七天
如果不算六日的畫作了五天

 

我自己用21000去算一個月30天一天至少也要有700

然後我領到的薪水只有2,744
一天的薪水如果除以五天的話一天是548

 他們這樣是否違法
我這樣能夠向勞工局申訴嗎
一天工作的時間大概12小時(早上七點或七點半,到晚上七點才能下班)
 這樣算下來時薪根本不到50=  =
更別說我上班期間有四天油錢和機車耗損都是算我自己的
前七天要騎自己的車有明文規定我沒話說
可是這樣算下來真的不太合理

請瞭解勞資權益這部分的大大幫我解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5 09: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該公司可能違反基本工資規定、違法扣薪、未依其給付工資(包含超過基本工時即延長工時8小時~12小時,應該給付之加班費),您依法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2、倘若該公司沒有替您保勞健保的話,亦可以一併提出申訴。

3、上開情形勞工局會安排勞資協調,且查證屬實會對雇主開罰。

102-11-14 16:51

小弟的問題是這樣

1小弟是買方在今年10月初在玉里買一塊農地也完成簽約,賣方地主的農地因為雜草叢生,又一堆廢石塊,代書告知這個部份地主要先去整地,才能申請農地農用證明,接著才能完稅過戶流程走,目前狀況是至今地主只堆說工作繁忙沒空去整地,仲介代書持續催促也是一樣不去整地,等於是賣方地主在10月初拿走訂金和簽約金約160萬,就沒有後續動作,依合約應該於今年11月8好要完成過戶,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遇到詐騙這有算詐欺嗎??想請教身為買方的我,如果未來要走官司接下來應該要如何保障權益??如果依合約期限賣方地主現在無法過戶,是否也已經先違約了??

2.11月2號時公所有派員去鑑界土地,結果出來是地籍謄本總坪數1204坪,但實際面積少25坪,在簽約合約書上也沒有註明說?鑑界土地後,面積多的要補錢少的要退錢,我是主張少了25坪,應該換算成實際1坪單位價多少退錢,但賣方地主堅持說我就是依地籍謄本所寫的現況賣,地主也不願在重新申請鑑界,只是合約書上也沒寫依地籍謄本現況為主,買方的我如何去爭取這缺少的25坪??如果最後點交還是無解,這可以算是賣方地主違約的一部份嗎?

小弟懇請幫忙~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賣方一直未履行其義務,故賣方已有違約之情形,您可以依買賣契約之約定,向對方主張違約金,另您也可以主張解除契約,請求對方返還已給付之訂金與簽約金.

另面積缺少的部份,您也可以向對方主張減少此部分之價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先生 102-11-18 17:40

 律師您好

買賣契約有約定如果賣方違約需雙倍賠償,但賣方現在只願意退簽約金+訂金共155萬+10萬塊補償金,因為還沒到用印階段這樣我該如何去爭取雙倍賠償?通常這種懲罰性之罰金上法院追討有可能真百分之百的追討的回來嗎?還是頂多就是協調意思意思補償??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1-24 02:02

通常不會賠足雙倍違約金,因為法律明文規定違約金過高可以酌減。

林小姐 102-11-14 09:28
請教一下律師 我想請問.... 當初和母親.弟同住...買房錢是我和母拿出 婚後和外地工作我搬出房子...到母病重時房子過戶給弟 現在母過世...但弟弟土地建物房契在我這... 最近弟弟卻去地政申請遺失要求補發說要賣房 其實我和弟弟已經因故許久未聯絡 我知道可以去地政提出補發異議但我要如何向地政提出理由說正本無遺失 因為母過世也無法證明我曾付款(但親友知道) 我提出異議後我還能怎樣做 如對方提出我強制歸還我該如何自保
1.如果明知所有權狀未遺失 謊稱遺失補發 可能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 嫌疑 2.如果你認為你對房屋有權利 還是需要透過民事訴訟請求 否則原則上登記名義人即為所有權
林小姐 102-11-14 09:11

請教一下各位律師

我想請問....

當初和母親.弟同住...買房錢是我和母拿出

婚後和外地工作我搬出房子...到母病重時房子過戶給弟

現在母過世...但弟弟土地建物房契在我這...

最近弟弟卻去地政申請遺失要求補發說要賣房

其實我和弟弟已經因故許久未聯絡

我知道可以去地政提出補發異議但我要如何向地政提出理由說正本無遺失

因為母過世也無法證明我曾付款(但親友知道)

我提出異議後我還能怎樣做

如對方提出我強制歸還我該如何自保

 請問您母親在世時,房子登記為您母親單獨有所? 還是您和母親共有? 這有影響,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cindy 102-11-14 01:37

我在x電信公司上班,工作ㄧ年多但因後來調職的店長與通訊行勾結利用我們員工的名義洗手機,造成公司的損失,已將我們開除不說進而以背信罪向我們求償,我想問這該如何處理,第ㄧ受害不只我ㄧ人,第二當時店長再上去的區主管也知道此事,本叫店長推責給我們自保,但後因公司評估此店長造成公司太大損失已協議求償,當時我們小員工只是聽命行事想說賺業績並無拿其他利益但沒想到後續還是要叫我們賠償,真是欲哭無淚。況且客戶不繳錢也不是我們能控制的,以此求償我真的不知該如何是好,已被逼迫離職,也不想影響新工作,想尋問有什?方式可以解決嗎?已於日前收到存證信函了,說要協議賠償金。

沈恆 (沈律師) 102-11-14 01:56

您好!如果店長利用員工名義洗手機,被利用的員工都知情,而為了業績還配合作假,則被利用的員工應該還是免不了民事刑事責任,盡量設法與公司和解才是上策。以上謹供您參考。

jau 102-11-13 22:09

工作半年多最近被同事所弄傷.導致短期無法正常工作.
因為公司沒幫我們保險.我可以對那位加害人提出賠償嗎?
如果可以的話我需要準備什麼證明?  到哪些機關申訴? 

公司方面未幫雇員保險.上班是採雙方記工方式而非打卡制我能用什麼方式去檢舉該公司呢?

您好,你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並要求公司負責,因為這屬於職業災害的一種,如公司不願意協助處理,你可至地方勞工局檢舉未投勞健保一事.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張小姐 102-11-13 17:26

婆婆今年68歲在2月於家前巷口騎機車被車速過快的計程車撞傷

經緊急手術後,昏迷指數剩6,醫生當下宣告為植物人

但很幸運的2個月後, 婆婆醒了. 但說話及行動無法自理

必須仰賴看護.  而肇事司機只請保險公司來處理事宜.

保險公司僅理賠30萬的道義責任. 因為保險公司用法規"轉彎車須禮讓直行車"來判定婆婆

亦有肇事責任. 但我們目前因為婆婆原本有工作. 到現在生活無法自理 要求10年的理賠金額

為381萬. 請問如果我們要告司機重傷害, 勝算大嗎????

 肇事的初步研判分析表如何記載? 如果對方有過失,不管您們有沒有過失,對方都成立過失傷害罪,建議提起刑事告訴,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賠償,這樣的傷害程度,30萬賠償太不合理,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我想你們考慮的問題很不必要,為什麼要考慮勝算大小,無論大小都必須要討回公道,一定要先提告的,而且縱使你婆婆是肇事主因,不代表對方沒有過失,而且有無過失或誰的錯,必須透過鑑定來判斷,不是保險公司說得算.無論如何都應該討回公道.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小豆豆 102-11-13 17:24

您好:

 

有件很嚴重可能威脅生命安全的事想要請教您寶貴的意見…….從頭陳述所以冗長,請各位給點時間耐心的閱讀完,請求您的幫助和建議,感謝!

 

住家一樓對面近五年前屋主將房子租給一家神壇,開始了我們家永無止境似的痛苦黑暗歲月,每天心驚膽顫害怕神壇內的不良份子不知何時又要恐嚇威脅滋事…….

 

這家神壇一搬來行為即甚囂張,將原本安靜環境尚可的小巷弄得烏煙瘴氣,喧鬧不堪,從當時至今每日不斷燒香,時不時的燃燒紙錢.大放鞭炮和沖天炮,鳴鑼打鼓…….時不時路上燒五堆紙錢製造公共安全和影響交通,開壇起乩問事問明牌,路上到處是口水.嘔吐物.痰.菸蒂.垃圾.檳榔汁渣,門前多次撒尿流進我屋裏,一堆不良份子.老和小混混經常在門邊徘徊聚集吵鬧,時而半夜還在我門邊拿著他們的椅子包圍聚集喧嘩吵鬧著,等著起乩……

也曾將我家車子的引擎蓋當成他們的餐桌,或藉酒裝瘋頭戴安全帽往後頭用力一摔躺在引擎蓋上,撞擊我擋風玻璃。

這神壇將原本已不寬的巷內弄得交通不易,機車不是隨便擺放在我門前影響我停車,就是隨便停在馬路上,見交通混亂,也完全沒有移動的意思,神壇外堆了不少大型花盆和安放不知何方”神聖”的巨大木箱.燒金桶子和水泥座的大香爐,安心的當他們的路霸.囂張的違建,擺明要我們門口得當他們的停車場,且中秋烤肉全聚在我家門前,影響我出入和安全……

 

一開始好言要他們移一下機車,我們好停車,他們卻對你橫眉豎目而視,完全沒有抱歉的意思,還會跟你大吼小叫,反問:”地你家的啊?”.”要移機車啊?”.”又沒擋到你們”,那態度就是句句要挑釁找碴鬧事的惡棍樣,或乾脆假裝聽不見你說話,看不見我們要停車……

父母年紀大了,他們也是如此態度對他們,曾不經意聽他們說:”哪一個有意見,我看是欠我登門拜訪喔”.”他們家全是女的啦(另一個以戲謔生事的口氣說”人家老父老歸老,至少還是個男的”)”,就這樣多年來次次有恃無恐的對我一家人恐嚇威脅挑釁,大吼小叫.常訐翫.戲謔訕笑,假藉玩鬧或演戲,在我門外行破壞我物之實,和他們理論,他們反而威脅恐嚇說:”改天開台卡車來擋住你家門口”.”不信教不乖”……..

也曾停車在我大門口,再兩人一搭一唱的說:”你也稍微向人家借停一下”,另一個隨即回說:”我管他去死的”!就是這麼可惡地訐玩我一家人!

 

有次在我車子回來時,父親拿著拐杖鎖鎖一請勿停車架(因家人不會騎機車,為預防車頭.門前被停了車無法出入,又移動不了之故,不得已才鎖上的),神壇內一男的突然走過來對我近八十歲的老父威脅恐嚇說:剛才按什麼喇叭(我車子要轉進巷子內,為了安全按個喇叭也不行?)你鎖看看,作勢要打他,還說:”怎麼樣,看不起我這垃圾宮喔?”(是他自己說的!還有他們這樣的態度要人看得起他?)

不得已又報警叫來警察,他還囂張的說:”叫啊!去叫警察來啊!我順便告訴你電話多少……….,一會警察來了,他又說:”好!你真的給我叫警察來”。

最後警察還是草率處理未給備案或報案,神壇那些人又故態裝老實.裝和平.裝不知.裝乖…..就是狡猾…….

但從此本已身體不佳的老父親變得易受到驚嚇,也經常喃喃以為有人闖進屋裏或要打他,也變得憂鬱,要載他出去走走,他又以怕回來停車時,神棍又要藉故滋事,一家人的自由從此被剝奪,一堆的污染也嚴重影響我一家人的健康了。

也一次在我一家人出遊回來時,神壇內不良份子雙手插在褲口袋,一副挑釁樣走近,問我父親:”穿西裝喔?很好看嘛”…..父親只能內心害怕卻裝鎮定的說:”老了,不好看啦!你們少年的穿才好看”,他們才得意訕笑著離開。

就這樣一次又一次令人忍無可忍!

轄區派出所也置若罔聞,曾報案要他們來過多次,警察也只做做樣子虛設過巡邏箱幾天,但不見效果,問題仍在~

 

兩三年前曾試著和他們溝通過,神壇夫妻也要我們放心,保證往後這些事情不會再發生!事實證明這種人的話不可信,他們似乎看我一家人老實好說話,更故意放任進出神壇的不良份子對我們眼神.言語……繼續暴力。

其實也早料想到,和他們溝通時,聽他們說他們的朋友本來要毆打一位對他們這家神壇污染有意見的樓上四樓鄰居……,還說是誰報警的他們都能知道(果真派出所有人,否則如何知道?)

 

今年三四月的時候,明知不可為而為,逼不得已只好消極的在門外築起兩道牆,拉起鍊子心想或許可以隔絕這些麻煩,那些人馬上在工程第一天徘徊挑釁和叫囂說:”讚啦!水啦!給他報啦!”,揚言要舉報違建,四月十二日夜晚還故意挑釁的走過來牆內開心撒尿示威。

建牆時,神壇份子還一邊持香,邊走過來對水泥師傅教訓說:”你這樣不行啦!不讓人停的話就畫條白線就好啦!”(有用嗎?車子回來拜託他們移個車子都橫眉豎目了…….水泥師傅客氣的說:對面那排房子門外的東西放太靠近馬路了…….)

那家神壇常將機車隨便停放路上(巷子已不寬,也曾將車輛停路上進神壇聊天),或擺放各種雜物,多年來似理所當然當我這是神壇香客的停車場,若不從便對我威脅.恐嚇……,因此他們怕我築了牆將使他們無法”得寸進尺”而惱怒吧?!

果然!不久收到了違建限期拆除通知,為了避免他們使詐,如他們自己說的會害人”撞牆”而亡,此牆一個月後即自行拆除!(曾專程至拆除大隊特別說明,但並未得到幫助,反而又數落我們一頓,也先去過新北市政府建築法律諮詢過)。

此神壇搬來至今已害我損失不少錢財和精神.名譽損失(地方上不知情者的責備撻伐謾罵.辱罵………..)問題仍舊存在,神壇一日日坐大,一天天更囂張,那嘴臉令人憤怒…….

且此地區只我公司門口三.四十年來完全淨空,不當路霸和違建戶,今日卻因此神壇常年滋事,不得已築此牆保持距離,今年三月前已知政府荒謬政令:民國八十八年前的違建是合法的(還分之前殺人合法,之後乃犯法?),我何故明知卻害己花錢又出入不便,也因此自家停車不若往常方便,以致有回車子到家門口前,在倒車時因築牆視線被影響,而險撞到緊跟在後的機車,一切一切只因太相信人性善良和對政府治安的絕望,今日卻落得被整個地區誇張違建違建戶反過來顛倒是非來指責我一家,已造成我一家(和我公司門口)名譽嚴重受損,神壇份子多年在門外三番兩次辱罵.叫囂威脅.恐嚇.挑釁.訐翫,也因神壇常藉停車滋事而築牆,致地方上至今仍有人一經門前便指責我,公司門前因神壇出現後的曲折事件,而今仍常被指指點點和責罵,築牆後也曾有人拿著棍子來敲打牆,我強烈感覺受辱.受委屈.冤屈,神壇也藉由輿論來污衊我一家,我可以要求神壇或其房東或國家賠償我監視設備.築牆防禦費用名譽.精神.公辱.健康各方面的損失嗎?

 

聽里長夫人曾說神壇那對夫妻在派出所有個自己人的靠山,也不時的看他們和環保局的垃圾車司機猛打招呼,司機甚至在我拆牆後對神壇人員比O.K的手勢,可聯想他們在環保局也有”靠山”,難怪違建單位對我蓋的牆特別積極對付,垃圾車人員也專對我回收分類和倒垃圾有意見,這地區有上萬件更誇張的陳年違建和巷口一新違建,他專只對付我一家,違建單位人員更在我門前言語戲謔譏笑,如此冤枉令人憤怒的事,我該向何處伸冤,這些人越來越得寸進尺了!

 

在拆牆數日後,耳語聽附近有人說是一群人到派出所舉報的,拆牆當天也見一群人開心的聚在一家雜貨店前手舞足蹈.三姑六婆的指手劃腳似的指指點點,當中有個女的,在多年前的一個晚上,母親因事忙,夜裏也才十二點使用洗衣機,沒想到這我家過去曾多次熱心幫助的人,竟報警”報答”我們,當晚還不斷地朝我家一.二樓丟擲綑線捲軸和蒜頭及米,如此欺人羞辱人……令人心寒氣忿!

耳聞她也是報拆牆的舉報人之一,令人怒不可遏,在五月二十七日傍晚,她家又來我門口停車(多年數次暫停我門口,我不曾拒絕過),正巧我在一樓,我便走出門外和平的對她說:”我這妳一樣可以停,但妳可以要妳樓下的神壇將東西全移進屋裏,妳也可以停那也許更方便…….”,沒想到她竟回以:”妳意思是說拆牆是我舉報的?妳說什麼瘋話?如果我有我去死,如果沒有的話,那妳就去死”,不停的指我咒我,我說妳不可以這麼咒人,不是我說的,是出入神壇的人說的(網友們,不是我耳根子軟,我會相信是因為知道此女人格有問題,專欺弱和善良,別人家凌晨兩三點洗衣也沒關係的,她家整日或半夜喧嘩不顧鄰人安寧,我們三十年來也不曾說過她甚麼),我只是告訴她是一個常在她樓下神壇出入的一個男的說的,她卻有意扭曲我意思是說她不可以停這,我們門口是這地區惟一門外不堆物當路霸或違建的(會建也是因為神壇鬧事之故),好讓人方便會車和暫停車的,她來停車過無數次,我不曾一次拒絕過,她竟說這樣的話,我們曾幫助過她一些事,也讓她方便停車不知多少回,她卻說謊嚷說不曾看過一家這麼小氣的,我說我門口未放過雜物如此整齊就是要人方便,她又說和有無堆物無關(試問那她次次又是如何順暢停進來的?我拒絕過嗎?此女心態可議!)

 

而神壇女卻在此時走過來加入助陣似的挑釁說:”關我什麼事(確實關她事也不關她事,要不是妳這神壇,今日會衍生這麼多事。是的!不關她事,那她又走過來幹嘛?又要惹事?)

 

那神壇女走來就說:”她為什麼要停我這”(試問:那去她那的又為何停我這?)

她又趁勢附和著她樓上的說:”別理她!沒見過這麼小氣的,別和她番了,多牛呢…..”,就這樣一個直用力踏地用指頭指著我,咒我去死,一個罵了我三次”牛”……

我怒指責神壇女說:”這妳最沒資格說話”,她回說:”妳說那什麼瘋話?我怎樣沒資格….”,我說要不是你們,這原本安靜的地方會弄得雞犬不寧,風風雨雨…..,她竟有臉說:”哪有人受不了?是只有妳一家人受不了啦…..妳受不了我也沒辦法啊!”,也沒錯!那些人都只敢在後頭抱怨,人前又一套,況且受到最大痛苦的是我一家人,而神壇樓上的那女的,在我告知原因後也說:”那妳家的事!”(人真現實…以前不該熱心她家的事)

就這樣過去我們幫助過的鄰居全都自私起來了,就我一家孤軍奮戰至今……….

 

電話110報警,每次都得打上三四通電話派出所警察才會到,來了又做做樣子, 明顯和神壇是一掛的,不見警察責問他們、查問他們的資料,反而次次問我們資料,又態度讓人感到他們對我們厭煩,當你傻子似的問話,或兇我們,或命令和戲謔口氣笑說:”好!我們坐下來慢慢將妳們積怨已久的事說說….”,又說要幫我們好好地上課,對鄰居要客氣要敦親睦鄰,又說不能謊報,問說他們對我們的威脅恐嚇是真的?還是只是我們自己想像的?又聽我們說築牆因為他們……..警察更似逮到機會反而責備我們……,我們指著神壇外的違建和路霸行為,這派出所警察們卻只說你們也可以舉報他們啊!

但奇怪的是,他們不就是我們可以舉報的機關之一嗎?眼前他們不也看到了,又為何未上前告知神壇違建必須拆除,仍只直一味指責不得已違建且已自行拆除的我們呢?直繞著此話題轉!

他轄區未管好,他們有臉說,且互相勾結…..(說到此,各位若是你們聽了又作何反應?我們不夠敦親睦鄰?他們怎知我們三.四十年來怎對鄰居付出的,怎可說此話?我們謊報?沒事誰會吃飽撐著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九月十五日,神壇又進香回,又破壞我門外物,且在巷內囂張大放鞭炮和沖天炮.路上焚燒紙錢.鑼鼓號角喧天,開門對其理論(每次都是因先破壞我們的東西,我們才開門理論的,其他部份我們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忍耐他們),這些人又聚眾叫囂滋事口出穢言不斷(又罵”X你娘……”),又挑釁威脅恐嚇說:”有本事出來啊,別躲在屋裏……”(明知道那些都是些異常之人,有誰那麼笨啊!)我又打電話報警,又是三四通電話才到!

那些警察仍是不耐態度對我,不問他們怎回事和盤查出入份子的身份,又只問我們,又只向我們要身份證件資料,又兇我們要我們安靜(我們只是陳述多年至今的委屈),又不許我指認鬧事者給他看,明顯感覺他們在保護神壇,多數警察和神壇內的人,當著我們的面勾肩搭背.拍背.咬耳朵,讓那些人繼續對我橫眉豎目和做挑釁動作(裝打呵欠,做鬼臉,一副安心沒事的樣子,若沒靠山,他們膽敢如此肆無忌憚),警察們反而完全未制止…….

又受到刺激的老父親更因害怕得歇斯底里反而向那些人道歉,而警察也從未關心次次的受害者的我們。

 

每次來皆避重就輕,說再鬧事他可負責來到,問題是多年了,問題徹底解決了嗎?他們吃飽撐著來散步嗎?還是來教訓我們給神壇看呢?

我說五年了,我再也受不了了,已聲明要提告,警察說必須要到派出所留下資料提告,才能開報案三聯單,備案也是,就這樣還是避重就輕,還是不給提告.備案.報案和舉報神壇違建和路霸之行為!

 

且各位說說看,我能相信這些警察嗎?此事至今仍擱著,令人極不甘心…….,

 

今年中秋節九月十九日,晚上送走友人時,在外頭當路霸烤肉的神壇不良份子,又挑釁似應聲蟲的學我對友人說:”bye-bye”,嚇到我們的朋友,我忍無可忍的怒聲斥責對他們說:”我沒有惹你們,你們最好別惹我!”沒想到在拉下門後,竟聽到他們一群人在背後計劃著要對付我們一家人,以下是我聽到看到的內容:一個說”….搓圓….”,另一個惡狠狠地指著我們家說:”你以為現在搓他就爽喔….”,又說:”沒辦法啊!衰啊!再不對付他們,肯定是他們贏我們輸”,又說”瘋子怕打…..”,又指著我家對其同黨說:”你比瘋子還瘋”,神壇女又食指和中指扭結指著自己的頭笑說我們是瘋子,就這樣一群聚在路邊烤肉,邊譏笑邊羞辱.辱罵.恐嚇我一家!

確實沒錯!多年來我們一家人的確快被他們弄成瘋子了!

最後鳥獸散前,說瘋子怕打的那個男的說:”別擔心!這件事包在我身上,用石灰就可以……”,有些部份聽不太清楚,我趕緊將那男的機車車牌號碼記下來,或許萬一能有點幫助……

這些人已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對了,應聲蟲學人說:”bye-bye”的那個男的,就是曾在我門外走近我老父親身邊對他挑釁說”穿西裝……”的那個,我可以就他挑釁兩次提告或怎解決這部份嗎?

 

九月二十八日,神壇樓上的女的的朋友或親戚來找他們,又停車在我家門前,因為自家車子一會就要到家,只好委婉拒絕,沒想到他們說什麼也要停車,最後要老父母親在我車子回來後打電話給他們,留下了寫有電話的紙板,我一會才知他們是去咒我去死的那女人家裏,卻不明說,反要勞我打電話告知車回,若明說的話我至少按個喇叭便可,我不高興的將其電話板子放回他擋風玻璃上,一會他要將車子開走時,我告訴他:”多年來車子每次停都讓你們停了,我不知道那是你親戚或朋友,請告訴他們以後別再說我小氣,和隨便咒人去死了”,那男的邊問我他的紙板呢?我說:”在你擋風玻璃引擎蓋上,我們並不稀罕!”

他自己看不到,最後竟老羞成怒的罵我:”講啥ㄒㄧㄠˊ.白癡”,在公然辱罵我後,車子隨即揚長而去,我便記下他車牌號碼…….

 

請教各位,我現在該怎麼處理這種種威脅.恐嚇.挑釁和公然辱罵呢?因為串聯起來有些複雜,加上這些都是些平時就自私不吃虧的鄰居有可能會作偽證(他們明明都清楚看著,竟能串通一氣幫著神壇說話,說是我們誣賴他們),還有轄區派出所警察令人不能信任了,里長和環保局也是,他們都太狡猾擅於演戲偽裝,關於派出所和門前戲謔譏笑的環保局違建單位的人員,我又該如何解決………?(為了他們我們還花了近十萬元安裝了數台監視鏡頭設備,兩道牆也花了五六萬元了!)

 

這些不良份子實在太可惡,也曾一搭一唱的在我門前停車演戲,一個出聲說:”你也稍微向人家借停一下”,一個大聲回說:”我管他去死的”………,就這樣種種戲謔的戲碼經常故意在我門前演出,快五年了,誰能忍受這些瘋狂的怪物?

 

這三四個月來我再也忍無可忍了,我開始武裝自己變得強勢,不再忍耐害怕他們了,幾乎天天對他們”精神訓話說教”,結果這地區和那家神壇解釋為罵他們,那他們對我們的威脅恐嚇挑釁辱罵又是什麼呢?真是做賊的喊抓賊,打人的喊救命,不可理喻!

這些人在進出宮廟燒香拜拜時心裏想的是什麼?挾神明好幹壞事?妄想若真有神會協助他們作惡?

政府再不正視這種荒謬的以宮廟作掩護的流氓文化(聚眾滋事,結黨營私),將使治國之本的治安.教育,甚至觀光推至萬劫不復的地步!

 

最近才聽老父親說他有天一人出門等公車在站牌時,有個常在神壇出入的男的(名叫:阿德)對他放話說要”整理”我一家人,會對那個天天對他們精神訓話的先下手,最近要較注意點喔~不會讓她死,會讓她很慘,要父親轉達我,要我最近小心點,又對父親說:會讓你一家都死,只留下老的……..,沒想到父親因害怕恐懼而擱在心中至今才告知~

我才知道事態比我想像的更加嚴重,這些人不曾反省道歉就算了,反而變本加厲的辱罵和放話恐嚇,完全無視法律存在,台灣治安墮落至此,竟還常在討論廢除死刑.廢操性成績…….

 

大家能想像那種四五年來天天被人掐著頸子過日子快窒息的感覺嗎?

車子駛入巷子按個安全喇叭也不行.燒紙錢祭祖拜神.停自己車,對面或旁邊卻有好幾雙眼睛惡狠狠的盯著你看或訕笑著,請他們拜託他們,出聲叫他們移個車子不行,按個喇叭示意要他們移動一下也不行,輕聲.大聲點都不行?這些怪物真是欺人太甚太可惡了!

 

冤枉委屈的事,多年來已壓得我們一家人快精神崩潰了,不僅公司客戶害怕,也影響我親戚朋友來訪的意願,家人健康狀況四五年來已快不濟,身形日益消瘦.免疫力嚴重降低,導致經常生病上醫院,家人上班的也無法專心於工作,心煩得常有尋短的念頭,卻又求助無門,無法安靜正常的過日子,一家人天天膽顫心驚的過日子,甚至不敢一個人單獨出門,但這些人太會裝乖裝無辜了,我們一家人四五年來已身心疲憊快要不支,家人心靈嚴重受創,現在只要一聽到他們的聲音,或看到他們,便會害怕得心悸和作噩夢,每天再累也必須堅強的武裝自己,改變態度以求生存,好讓自己能苟延殘喘的生活……(沒想到那些人未反省更反而放話要傷人!)

信仰本來是美好的,現在的我們只要聽到看到和宮廟有關的一切便會感到恐懼……

這群人現在在我們的眼裏就像是一群未被拴住的毒蛇猛獸,時時蟄伏在對面和門邊,隨時等著衝過來傷人咬人………

 

不法宮廟已嚴重損及台灣形象,影響治安和衛生…….甚劇,所有虔誠的信徒們是否在持香膜拜時曾思考過,是否將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在你們拜神的同時,有多少人在某個角落裏受到痛苦和威脅恐懼…….?

 

今天不將事實的真相原委告知大眾,我一家人有日可能將含冤莫白而死,永遠冤沉大海~

 

十月某日又因神壇又搭棚子和表演臺宴請香客,致隔壁住戶停車困難而擦傷車頭邊,他們不拆了那些東西還鄰人出入自由,反要我移去緊鄰我車頭前的防止車輛和人員無法出入的架子,此神壇定居此巷五年來,怎樣都是我家倒楣和最不便,又多年被他們威脅恐嚇大吼小叫,恐懼心情至今陰影難抹去。

因心裡害怕,神壇多年反覆吵鬧和滋事,常憂愁不知他們何時又要圍路搭棚宴香客,圍站我門前吵鬧或滋事.破壞,或影響我人員.車輛出入安全和自由,搞得自己和家人心悸.焦躁不安,不得已我只好武裝自己變得強勢,比他們更大嗓門.假裝兇悍,好掩飾心裏巨大恐懼和對鄰人恩將仇報的絕望心情,如此心悸才改善一點點,但醫生檢驗報告說我甲狀腺機能有些亢進,醫生說心情確實會影響此部份!

但至今有時仍會發生失眠情形,每晚睡前還是得服抗焦慮的安眠類藥物,才能一覺到天亮。

政府不驅逐住宅區內擾人的神壇,他們若不消失,要我公司和一家人搬家,搬家又非說搬即搬,難不成政府要倒楣的我從”世上消失”?!

 

前面提過,十月某日神壇又擺桌宴香客,聽到表演臺上的主持人在感謝贊助單位時,聽他唸到有議員林水山和劉美芳,本是為民喉舌,該為民眾主持正義的他們,卻反而助紂為虐欺民,神壇有此後臺,我可以什麼辦法或法律來對抗他們嗎?

 

十月二十四日,早上才六.七點,一神壇份子一早便停一紅色跑車在我門邊附近,直上下車,不斷用力甩門擾鄰安寧,我實在受不了,便大聲對他以理訓話,誰知他突然回頭對我大罵一句”考夭喔?”,我實在氣不過,回以:”我是吃飽了,但有人肚子餓,才會罵了不該罵的話!”這部份我可以影音畫面對之提告公然辱罵否?

 

十一月二日神壇又搭棚子又要宴香客,就這樣一年數次進香和宴香客擾鄰安寧和出入的自由,仍又將繩子綁我屋簷鐵架上,機車又隨便停放我門口,我馬上又拿著手機拍照以存證,他們才又裝乖輕聲說:”不好意思借綁一下”,我說我哪敢說不啊…….”,他們若是在五年前一搬來就如此客氣,大家不都好說話嗎?就非得威脅.恐嚇人嗎?他們現在是真的客氣嗎?還不是在演戲,就怕我檢舉提告而已,現在裝客氣已太遲,我一家人的精神健康皆已受嚴重影響,對他們曾經欺人的態度那陰影我至今仍揮之不去。

但武裝自己才能和神壇抵抗的一家人身心俱疲,如此隨時處於緊張”備戰”狀態的我們真的好累。

 

五年來,我曾給無數次機會平和溝通過,但他們不是譏笑.戲謔,或嘴上說會告知出入份子改善,但至今仍時而影響我停車,要他們移機車,又是一張不悅的臉,且喊了數次仍裝聽不見.看不見,直到車子到門口了,我又大喊,他們才心不甘情不願移去神壇外,被欺多年的我們已沒耐心了,他們還要求我喚他們的時候口氣小聲一點,明顯多年未有悔意,仍心存不甘想挑釁,那我一家活該被欺多年?且兩三年前和神壇溝通過,他們言語中仍對我透露帶恐嚇意思的話:”本來要修理罵他們的一位樓上對神壇有意見的男的”,又說:”是誰報派出所的他們都能知道”。

有誰相信這些人會真心悔改?!

 

對了,兩三年前設巡邏箱以保障我出入安全,也是里長夫人陪同派出所警察前來我屋前,是她和警察三人決定的,里長夫人也說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讓他們搬走,我有拷貝一份巡邏箱簽名以日後證明,但警察一天來沒兩次,有幾天連來也沒來,且設沒多久就撤掉了,情況還是沒改善…….

 

五年來天天由早到晚各種吵鬧的噪音污染,又全天候不時有機車出入那家神壇和常年焚燒香條及燒紙錢,以至於廢氣全排入我屋裏,造成此巷和我屋裏空氣污染嚴重,曬在陽台的衣物都染上一層灰和各種異味,出入神壇的不良份子又時常在神壇內和巷弄馬路上聚集聊天抽菸,家人本有呼吸系統敏感的問題,因這家神壇的出現,這五年家人的身體更虛弱了,二樓的前窗戶都不敢打開,但味道還是會從一樓飄上來,神壇出入份子又租屋聚集在我後陽台一二樓,同樣不時飄來菸味.燒香味.油漆味.燒焦味,弄得朋友來我家以為失火,走廊全是煙霧, ,我都不知該開哪個窗呼吸了,也不時傳來似洗衣機滾動的機器聲,但又非洗衣機聲音,嚴重懷疑神壇份子躲在後面製造毒品,曾要求里長上去察看,但里長似打暗號大聲嚷嚷才走上去,因我後陽台的鐵窗本圍有波浪板防竊盜和鼠.蟑,或許這就是他們選擇聚集在此的原因,我只能聽到他和一出入神壇的女人輕鬆對話,似有意說給我們聽,里長一會下樓開心的對我們說那戶人家很正經,只有一個女人和一台洗衣機,沒什麼不該有的東西,回去時還似故意直嚷嚷給那家神壇聽,要我們別讓他為難,難做人!

 

曾打環保局檢舉,結果催了三次才來,且一來先拍下我門牌號碼,一進屋裏又先問我們公司是做什麼的,和一樓後陽台異味無關的拍照和審問,令人覺得不舒服,接著環保稽查員二人,一到後陽台自己不也馬上大嚷(或者為製造味道者打暗號?)說:”喔,味道那麼重,會死人的……”,一下二人即由此後巷進入他們陽台後門,走入他們屋裏,還關起門來,好一會才又出現,還帶著一名穿著圍裙的油漆工人,圍裙上沾著有點規則的漆漬,環保人員指著這人對我們說:”就是這人在油漆….”,那人說:”不好意思…..”,另一女則口氣極差的說:”油漆不可以啊?......”(試問:有人全年三天兩頭油漆房子?鄰居都快被他們給毒死了!)

最後,本以為環保稽查人員會回來我屋裏做個結束,由剛才他二人由我這入屋,再至後陽台那人家那的我的正門出去,沒想到久等許久不見二人動靜,才知環保人員又從後陽台那人家的後門那關上門,往他們那前門走了。

環保稽查員二人的舉動太可議,更加令人心生可疑,明明被舉報空氣污染的是後面人家,他們為何一來便只先拍下我門牌號碼,一進屋裏又先問我們公司是做什麼的,又和他們關上門說話,又關上門從那人家的後門往他們前門走了,在這件事上,二環保稽查員在處理上是否符合規定,我有錄下他們的影音資料,是否可以申訴或提告?

還有,在五月初,我已拆了不得已建的違建牆,但違章拆除勘察員三人曾兩度在我屋外嘲笑.戲謔過,我也有錄下他們的影音資料,是否也可以申訴或提告?

 

我曾在兩三年前聽到看到這位里長當選時,那家神壇人員開心的手舞足蹈,母親也親眼見這里長收受禮盒多次,很明顯此里長在包庇和說謊,甚至可能合作,那里長現在眼神都害怕正視我們,而且後陽台一二樓明明有一堆我可聽出的一些出入神壇份子的聲音,里長卻打包票說沒有,還曾說那名曾揚言恐嚇威脅要打我爸的那出入神壇的男的生病活不久了,而今五年了,那男的仍中氣十足,生龍活虎,一樣惡劣,里長又該做何解釋?

兩年前也是里長夫人親口告訴我們那些人的背景,也告知我們神壇背後有派出所姓許的自己人撐腰,如今派出所.里長.全都矢口否認,說”我們一家都是女的”的那個女的,還對警察說:”人家大家和里長都說是他們一家人誣賴我們的”,一家人向來敦親睦鄰,而今卻被一些我們曾幫助,也曾傷害我們的惡鄰和這些人白的說成黑的,全恩將仇報,甚至互相配合演戲說我們一家人是瘋子.又有一和神壇交好之女惡鄰(也就是曾和神壇出入份子聊天戲謔我們說:”他們一家都是女的,但至少人家老爸是男的”的那女人”)說:”人家以前我開店,大家都喜歡來我這”,說大家都說是我們誣賴他們(問題在於正對面,且五年來鬧只鬧得到我們,苦只苦我一家,那些人又和神壇是好友,他們憑什麼資格惡人先告狀,反而先對警察說是我誣賴,我可以一併提告毀謗,針對這女的嗎?),讓人非常不甘心,此神壇五年來造成的各種傷害,如空氣.噪音.環境…污染,和威脅恐嚇挑釁,造成一家人身心的傷害,一家人長期精神緊張緊繃失眠,又直被惡鄰公然辱罵……等,這些年家人的就醫記錄,醫師檢查出我免疫力變不好,嚴重貧血,心悸,甲狀腺機能亢進,醫師說和心情也有絕對的關係,家人因心情差,都曾有想死的念頭,父母親的身體和精神都變差,精神不集中,時常差點發生危險,父親容易受到驚嚇,老人家慢性疾病加重,因心情低落不肯配合治療,醫師也說神壇常年燒香燒紙錢,確實會造成母親肺疾惡化。

 

在此想請教專業的您,我們該如何處理以上問題?

關於派出所.里長.環保局多次的包庇,和可能躲在後陽台一二樓製造毒品,我們又該如何舉發?另外,五年來不聞不問,蓄意租屋給開設神壇的屋主,我們是否也可一併提告.求償?

還有神壇的威脅.恐嚇.挑釁.戲謔.各種污染.公然辱罵,以致我家人身心生病.心理壓力極大和鄰居多次的公然辱罵,我是否皆能提告?又該往哪提告較安全,我怕那家派出所勾結神壇而又吃案(母親多年前曾遭搶劫,這派出所不讓我們報案,又拖延時間教我們罰站似等候,待我們不耐問:”到底要不要處理”,他們才做做樣子要打資料,最後什麼單子也沒給…….)

 

依照我所陳述的事實經過,這些公然辱罵和精神.健康上的影響,我該如何分別提告這些人和舉報這些單位,我可以要求民.刑事賠償(甲種或乙種證明?)或國賠嗎?

我可以提告要求他們,賠償我一家人的精神損失.健康損失和因神壇常年恐嚇威脅挑釁而築牆卻遭不少路人辱罵名譽損失賠償嗎?或要求其登報道歉?

對了,他們對我們的威脅.恐嚇.挑釁.放話要殺人.打人,依以上我陳述之事實,他們是否涉及刑事責任?

 

這五年來這些神壇份子的挑釁.威脅.恐嚇.訕笑.戲謔.辱罵,害我築違建和安裝不少監視設備花了近十萬元,又各種污染,損害我一家人健康至甚,精神也快崩潰.名譽也因之受損,想到將來賣房子搬家,還得因此損失不少錢,更加令人不甘心,我們究竟該如何一一解決這些複雜麻煩的事呢?

神壇出入份子太複雜,又以上這些事有點太錯綜複雜,也無法一一了解其身份,對於他們曾各別對我之挑釁.威脅.恐嚇.訕笑.戲謔.辱罵,我該如何一一提告.解決這些事呢?我不願錯過提告期限,因我實在受不了了,不想再縱虎歸山.不願原諒了…….

 

拜託各位能幫個大忙,幫忙想想我們該怎麼辦才好?讓正義不至滅亡!

 

感激不盡,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4 1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該神壇所可能造成之空氣污染,可能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您可以向環保局檢舉,倘若有行政疏失,您可以錄影蒐證向政風處檢舉該稽查人員。

2、有關對方可能涉及恐嚇公然侮辱等行為,您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告訴。

3、有關涉及製作毒品的部份,因為我不清楚您是如何認定的,但倘若可以提出合理懷疑,您可以舉發。

4、有關您所述的,對方與里長、派出所關係甚好,可能有其他違法事宜,本文建議您,目前有相當多的單位可以檢舉,如警政署督察室、縣市長信箱等,且大多都會留有記錄,並且可以要求登錄,但是您需提出合理的懷疑的證據,才能使承辦人員積極處理,更甚者,您可以請求媒體協助。

5、本文建議您可以在住家門口裝設監視錄影器以求自保,並且蒐集證據。(仍建議您應斟酌不影響自身安全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