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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3-21 21:59

我去年11月份時有和別人發生車禍,我騎乘腳踏車

對方騎乘機車,我們發生擦撞,然後對方一直要求賠償,今天警察打來我家說對方要告我傷害,明天要我去警察局,警察說他修理機車的錢18000,

他要我賠2萬,可是怎麼可能機車腳踏車擦撞,要修理2萬,而且他也只有腳擦傷,到現在

警察也說還不知道誰對誰錯,但他一副就是

要我賠錢的樣子,我該怎麼辦?我只是個學生

而已,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也不想讓父母操心,誰可以幫幫我..拜託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1: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員警索取初步判定表。

2、和解的部份,可以等待初步判定表出來,並且請求對方提出醫療、修車單據之後,再行考慮,倘若修繕費用裡面有零件,依據車齡,可以主張折舊。

 

小凱 104-03-21 00:39

律師您好

若我之前曾在旅行社打工

但是又有兼一份工作

後來因工作無法與旅行社的長官連絡 導致我失聯

到後來他到我公司來找我

提出一份合約給我寫 合約內容是寫若有相關責任問題 則由我這方做全額賠償動作  

長官的意思是:如果有跟校方作聯絡動作 就算責任問題

提出一份合約的時候他叫我先寫 然後才給我當天帶團的薪水

重點是沒有保勞健保

時間是早上七點開始到下午五點 

今天給我的錢是800元

有見證人 有看到合約 

也有監視器

我該如何是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1 2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論述過於片段,且表達甚清楚,請詳述過程及契約內容,始有辦法分析。

2、另外,目前對方是否有所要求,抑或需要何種協助,亦請說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1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就契約解釋有所爭議,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毛蟲 104-03-20 19:39

各位大大你好,小弟有個困難請大大們解答我該怎麼辦!謝謝


事情是這樣 就在1月初 小弟我不小心在關渡橋上撞到前車總共包含我四台  我是第四台  然後第一台輕傷 我賠償1500當下和解 第二台不跟我喬 只有說交給保險 第三台屁股被我撞爛 不過我到我的車廠把他恢復原狀了 一人出一半 因為他酒駕 不過維修也當下和解!重點來了  直到今天3/19號  第二台車才打來說他不用保險修車 要我全額賠償 而且堅持回去原廠維修開價27000快30000那我該怎麼辦?



我可以要求到我的車廠回覆原裝就好嗎?沒有必要回原廠維修更新吧!而且時間過這麼久 說不定他自己又有什麼損傷沒人知道 我該尋求法律途徑嗎?



我是有心幫他維修到好 不過沒有必要回原廠更新吧!謝謝大大指教

陳俊瑋 (Kent) 104-03-21 11:05

法律上對方有權要求回原廠修理,因為他可能不信任你或非原廠的修車廠,不過看完你的描述,我比較好奇當天有報案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1 16:47

車輛修繕就零件部分會有折舊的問題,到時雙方談不攏上法院判下來的一定會是折舊過後的數字,您可請他考慮這點以及和解可以免去雙方勞煩,雙方各退一步達成和解,誠為上策。

ycc 104-03-20 17:26

律師們好

某甲為阻礙前夫(某乙)探視女兒. 以某乙性侵女兒為由.透過A分局向法院應請緊急保護令獲准.後經法院通常保護令審理駁回其聲請 某甲要求A分局抗告. 法官因認為案情不單純而獨自傳訊A分局承辦員警. 該員警在筆錄說他認為證據不足以提抗告.但是因為某甲的要求.所以才提的..案經最高法院三審確定駁回...請問

1.聲請人是A分局.他們受理保護令報案代為聲請.既然法院審理證明某乙的清白.A分局還是上訴到第三審.這樣讓某乙疲於訟累. A分局根本沒有對被害人有任何警訊及社工意見就草率代為提出緊急報護令.後經法院審理又提出抗告....某乙可以向A分局提國家賠償嗎?

2.法院筆錄記載某甲強迫A分局提抗告.某乙可以對某甲提出民事侵權求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0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無國家賠償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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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0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無國家賠償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問題。

 可準備完整資料,研究某甲是否應負法律責任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3-22 18:50

Dear Ycc,

 

由於偵查階段不公開行為人的名字,所以本案似無妨礙名譽之問題。又依實務見解,如果最後是還您清白的話,應該無法提國賠勝訴,但建議您可以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訴,如果此案已鬧得沸沸揚揚使您的人生留下?點的話,可以請求他們有何管道提出救濟。以上回覆希望有提到重點。

粽粽 104-03-20 09:50
我朋友他在2/20類似監守自盜公司發現,可是公司只叫他寫自白書,沒有報警,然後叫他隔天繼續工作,後來到了昨天要發薪水也沒發薪水,也沒有任何懲處,那我朋友應該怎麼做? 他們老闆好像有寫大概拿了多少,要寫大概金額,但到昨天應該發薪水,可是沒有發,也沒講賠償的部分,然後他們老闆二月沒發薪水的話,這樣還要提告我朋友,告的成嗎?還是我朋友直接去找他們老闆談賠償的部分比較好?因為他被留在那是被盯和精神虐待,雖然錯的是我朋友但他們也不需要這樣吧… 然後2/20知情發生到現在,現在他們去警局報警,還有效嗎? 我朋友自白書有自己的簽名也有家長簽名也有家長身分證影本,想請問這樣會對我朋友更不利嗎?他們說要去調解委員會那,但是只有他們一直開口要求賠償,委員會那也沒說什麼?我朋友這樣不就是他們要求多少就一定要賠償多少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0 10:31

1. 業務侵占並非告訴乃論,所以沒有告訴期間的問題,對方要提告還是可以提告

2. 自白書性質如何,要看到具體內容才能較精確判斷,但一般多半是坦承犯行並同意賠償等。

3. 沒發薪水是否是因為要賠償,還要看雙方有何約定進一步了解。但若扣心事因為要賠償,建議可與對方協商看能否不要扣全薪。

4. 若賠償完而對方仍提告,自得主張與對方以和解賠償,看能否有緩起訴的機會。

供參。

張源傑 (張律師) 104-03-20 21:21

您好:

1. 朋友所涉及之罪,應該是業務侵占罪,依刑法第 336 條業務侵占罪之法定刑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此非告訴乃論之罪,事發後一個月去警局報案,檢警偵查是合法的。自白書涉及販罪之陳述,對自己不利。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犯罪後態度良好,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第1項緩起訴之規定,業務侵占罪是得以緩起訴的。依您所述之狀況,朋友犯罪後態度良好,檢察官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有可能為緩起訴處分。在經過一定期間如未被撤銷緩起訴處分,則與不起訴處分確定有同一效力。簡單的說,就沒事了。

2. 犯了刑事犯罪,除了檢察官追訴外,也要對被害人民事賠償。將此部分賠償處理好,對緩起訴是有很大助益的。

3. 老闆不付薪水部分,是另一件事,在勞動契約未合法終止前,老闆都有付薪水之義務。不過,此部分建議等到刑事部分解決後再談,畢竟刑事部分麻煩比較大。

關於本案如需詳談,或是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張源傑律師敬上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Attorneys-At-Law

台北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5樓之4(近101大樓)

電話:2759-5585轉8803

Website: http://www.zoomlaw.net/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0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考慮至地檢署自首以利請求緩起訴緩刑,針對公司之損害,亦僅就損害之數額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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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 104-03-20 01:33

男女雙方目前離婚已10年多

離婚的原因是因男方外遇

離婚時有一間無貸款房子~ 在女方名下

購買房子資金 來源 有1/3 是公婆在結婚贈與男方, 以及男方婚前儲蓄 

男方將資金用為購屋頭期款 , 房子買在女方名下

2/3 是兩人婚後清償 ( 其中有50萬為公婆分產 , 另有 200萬為男方辦理銀行貸款 )

離婚協議書上~ 有載明

1. 雙方各自取回登記於自已名下及由自己所保管或是使用之財產

2. 除協議書約定事項外, 雙方拋棄民事剩餘財產分配權利及其他財產
與非財產賠償贍養費之請求

3. 女方同意男方得居住於女方名下之動產( 現居的房子) , 
惟女方亦得隨時要求男方搬離該址, 男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4. 以上各條係男女雙方基於自由意志, 於充分了解其協議書涵義後,
同意簽字 , 日後不得異議或反悔



目前女方 決定要賣房子搬家了

男方開口不願意搬家或是 要求分配賣屋所得 
不然就說要打官司 或是 法院協調

現在想知道 ~ 依照協議書內容

A .男方還可以分配賣屋所得嗎 ? 
B.女方應如何要求男方搬離住所? 

C. 房產有1/3 的資金來源是公婆於結婚前贈送給男方& 男方工作儲蓄~ 男方使用於購屋頭期款
這部分是否也在剩餘財產分配權內嗎 ?

D. 男方可否主張 房子1/3 是他的無償所得及婚前存款
要求分走目前 1/3的房產售出所得
或者是要求~歸還當初公婆結婚前及結婚後 分產合計約 300萬元?

E. 婚後男方銀行貸款償還房貸的金額~ 屬於剩餘財產分配權內嗎

mia妳好: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為財產權,並非不得拋棄的權利。若該份離婚協議書是經過雙方及二名證人簽名,並且持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則男方應視為男方已拋棄分配請求權,因此即不得再要求分配剩餘財產(包含你名下的動產)。

至於購屋資金來源,除非男方能證明當初是協議借你錢買房,要求你還錢,否則也無法請求返還。

若男方執意提告,可委由律師進行訴訟處理。

以上供參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本案已經沒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且對方對於你的財產沒有任何權利得以主張
所以他只是單純無賴而已
你所問的問題他都不可以主張
如果要請他離開
你可以先以書面通知終止使用借貸關係後
向法院提告遷讓房屋
如果用調解的方式他未必會理會你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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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法第六章126、127條的規定,「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珍 104-03-19 23:37

我前不久發生車禍,因為車禍導致右手肩骨移位和韌帶斷掉,目前已開完刀在家中休息,且醫師診斷書上有寫必須休養三個月的時間,所以我也向軍中請假(有請假證明),這樣我可以向對方提出工作損失賠償嗎??因為很多人都說軍人身分不行請求這項賠償,但我是真的有請假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0 09:02

應該跟身分比較無關,而是您是否因為車禍必須請假休養,導致無法獲得請假那幾天的薪資,這部份還請斟酌。

車禍過失傷害損害賠償的問題,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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瓔慧 104-03-19 18:34

我的工作有簽合約,與本票三萬六千元整,只要我在合約期間有意離職就必須賠償違約金,請問公司與我簽合約是否違法或是妨礙自由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3-19 18:56

您好!

這並不會拘束您人身自由,不是妨害自由

違約金條款是否合法有效?不能一概而論,要考慮其必要性及合理性,通常如果雇主有提供訓練或在職進修等而花費相當成本,且限制離職期間不過長,則違約條款就可能被認定合法有效。但即使違約金條款有效,違約賠償的數額若過高,仍有請求酌減的空間。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0 09:57

同上沈大律師所述,另外若約滿要離職,請記得向公司要求取回本票

小楊 104-03-19 00:16

過年前住家後方進行污水整治工程,完成後因對方將油煙排放管對著我家窗戶,故當對方在烹飪時油煙都會竄進我家屋內,一開始已有告知並要求改善但對方一直不予理會,因此在上週與對方爭執時踢對方後門,對方因確認門板有輕微凹陷痕跡故向警方提出毀損告訴,目前也以被告身份到警局完成筆錄了~想請教像類似的刑事毀損訴訟,一般檢方應是會先要求進行調解,若屆時與對方未達成合解時是否會由法院進行審理?還是會有其它情況? 因踢對方的門是事實,但對方也無證據證明門板有輕微凹陷痕跡是我造成的,連警方也認為沒有凹陷的很明顯,拍照存證的相片也很不清楚,當時警方到場勸說時我也有先與對方進行道歉,但因對方執意要提告,故我認為對方應也不會輕易與我進行和解,依此案例請問我最後抗告成功的機率大不大?若法官判決不起訴是否我可以反提對方誣告,並請求過程所有訴訟費用及相關損失賠償?謝謝~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9 00:29

您好,

首先跟您說明,毀損罪不是"民事"訴訟,是"刑事"訴訟

另外,您可以先與信任的律師約時間諮詢,建議在地檢署就要把問題解決掉,不要拖到被起訴!!

以上,如有進一步需要,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小楊 104-03-19 00:59
回覆 家庭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告知.

 

 

1.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普通毀損罪)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令致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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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楊 104-03-19 06:22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是以我的案子,門板有輕微凹陷的痕跡是否符合毀損的定義? 況且外觀狀況是個人主觀感覺,完全無影響使用,若真的要到對簿公堂,我的勝算機率大不大?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19 09:11

 您好

            建議您 將相關現場照片 帶至事務所給專業之律師加以判斷。

           歡迎來電討論相關具體問題。0972367907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未造成功能損壞,所以要成立刑法毀損罪應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先生 104-03-19 21:1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9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雙方均可互相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但亦有可能均不會成立,需視各自之證據資料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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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9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雙方均可互相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但亦有可能均不會成立,需視各自之證據資料而定。

jennypapa 104-03-18 18:34

您好,本人為小型公司負責人,我公司在網路上協助其他公司代銷商品,代銷合約有規範若對方有侵犯商標等行為我方可免責,但合約效力僅102年起3個月,後續與對方僅有默契沒有書面續約但持續銷售(有進貨單),近日104年收到某公司存證信函表示該品牌產品上面標示的英文字樣有侵犯以註冊的商標,且為同類型產品,對方1個月前有電話通知我們下架,我們也立即下架,但近日收到書面存證信函,想請問律師下列問題

1.這部分我公司仍需付賠償責任嗎?(因為代銷合約已過期但我們與對方仍有進貨銷售)

2.是否有觸犯商標法的刑事責任問題。
3.對於賠償認定一般會如何認定?因為我們銷售該產品數量不多,且該註冊商標的廠商在台灣也是近期才開始銷售,所以不知道與對方談和解一般金額認定與計算會以何種方式為基準?

4.我公司代銷產品在網路上標示中文與英文,舉例大狗BIGDOG,但對方註冊商標為Big dog,這樣認定上是否仍為侵權行為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3-18 19:03

您好!

若確認有侵權商標權人可以向您求償,因為即使合約仍有效,也只是合約雙方內部間責任歸屬的問題。 會有刑事責任。 請參考商標法第71條,商標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得就下列各款擇一計算其損害: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規定。但不能提供證據方法以證明其損害時,商標權人得就其使用註冊商標通常所可獲得之利益,減除受侵害後使用同一商標所得之利益,以其差額為所受損害。二、依侵害商標權行為所得之利益;於侵害商標權者不能就其成本或必要費用舉證時,以銷售該項商品全部收入為所得利益。三、就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一千五百倍以下之金額。但所查獲商品超過一千五百件時,以其總價定賠償金額。四、以相當於商標權人授權他人使用所得收取之權利金數額為其損害。 如果只有大小寫的不同,通常會構成侵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合約的部分應注意有無展延之約定,雖然合約上註明您方不負任何責任,但商標權人仍可對您提告,只是之後您可以向對方去求償您的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3-19 00:11

 您好,如同沈大律師所言。

另外,大小寫絕對構成使消費者發生混淆或誤認情形,這點你上網查智財局就知道,這有判斷標準及舉例。

以上,如有進一步之需求,歡迎與我聯絡。

律師

回覆 jennypapa 的發言內容:

1.這部分我公司仍需付賠償責任嗎?(因為代銷合約已過期但我們與對方仍有進貨銷售)

2.是否有觸犯商標法的刑事責任問題。
3.對於賠償認定一般會如何認定?因為我們銷售該產品數量不多,且該註冊商標的廠商在台灣也是近期才開始銷售,所以不知道與對方談和解一般金額認定與計算會以何種方式為基準?

4.我公司代銷產品在網路上標示中文與英文,舉例大狗BIGDOG,但對方註冊商標為Big dog,這樣認定上是否仍為侵權行為

 

1.不一定,這部分需要看具體個案資料分析有無迴避之空間

2.商標權之侵害刑事責任的問題

3.此類案件和解有一個大概的市場行情,我可以提供過往和解案例給您參考

4.只要容易造成混淆,就有高度可能性被認定是侵權

本人對於商標及著作財產權爭議相關案件經驗豐富,如需諮詢得洽詢sonny@taipeilaw.com與我聯繫,謝謝

 

Kimmy 104-03-18 16:15

你好,我方為機車直行,對方為汽車右轉,發生擦撞導致受傷騎車損,當下有報警作筆錄,對方有說會賠償,但後來相約到警察局詢問對方是否有要和解,因我方機車車殼損壞,龍頭歪掉需更換,需近5000元修理費用,及當天看診600元,因腰及腳挫傷無法工作休息四天,跟對方談和解只要求醫療及修車加上無法工作薪資,約9000~10000元,對方不願和解要上法院,我方應採取什麼辦法?

沈恆 (沈律師) 104-03-18 16:56

您好!

若對方不願和解,可以先對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民事賠償除了醫療費、修車費及無法工作薪資外,還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8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immy 104-03-20 14:20

你好,我方為主要幹道,但對方認為雙方都有錯,原因我方未保持安全距離,車速過快才會撞上,對方也說他有死角,但機車汽車並排同行,要如何注意左方車要右轉撞擊點在汽車右方前門至輪胎距離,撞到第一時間,對方汽車並未立即停車,開走後才停,警察到場也有問對方,汽車機車這麼遠,怎麼撞的,對方稱她是老人家反應比較慢,那是否對方違反應注意義務,未提高警覺

 

hung-wu 104-03-18 14:50

本人從事工業控制器設計開發及銷售,目前本公司控制器遭不肖台商在大陸破解單晶片(微處理器)內部程式,連同 IC 板及線路整個仿制並且銷售,除了這家不肖公司外,更有其他家公司代理在台灣銷售,目前已經查扣一顆在我手上,請問律師,應該要怎麼處理,如何要求賠償,這控制器已經被仿冒多年,但是因無實體證據在手上,一直無法確認是否為破解仿冒品,現經手上這仿冒實品,經確認是仿冒無誤,因為程式內部有內含隱藏的密碼及調校參數,這是不對外公開且只有本人知道的,仿冒品內程式是一模一樣的,可以非常確認!

 您好:

建議您應將認為是仿冒品之證物之取得過程蒐證

並提供該物品予相關鑑定單位提出鑑定報告,以證明確實為受仿冒之商品

再與專業律師研究提告方式及請求賠償金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hung-wu 104-03-18 15:24

律師好:

仿冒品之證物之取得過程蒐證?仿冒品已經在我手上如何蒐證?

並提供該物品予相關鑑定單位提出鑑定報告,以證明確實為受仿冒之商品?

請問要去哪個單位鑑定?不過我已經非常確認是仿冒品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是否有申請專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部分建議你要提告

因為法院有很多鑑定單位可以選

如果你自己去鑑定

這個恐怕沒有公信力

你現在需要做的就是證明仿冒品是他們做得即可

其他提告後讓法院去送鑑定即可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

1.貴公司的產品有無先行申請專利,若有申請,對方則涉嫌違反著作權專利權,公司可提起侵害專利權及著作權之民刑事訴訟

2.公司可先向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或工研院等單位請求協助鑑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偉偉 104-03-18 11:34

請問這樣可以對他提出什麼告訴

然後可以要求什麼賠償

這件事對我妹妹造成嚴重的創傷

還有因為妹妹是網路經營者

這樣在網路上已破壞他的名譽

他辛苦經營的網路商圈已受到損害

求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8 1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內容並沒有誹謗的問題,但是可能有性騷擾的問題。

2、惟,對方所張貼的內容無法特定為某一個人,因此成立的機會不是很高。

 

 

這已構成公然侮辱,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但要注意告訴時效6個月,之後可附帶請求民事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對方恐涉及公然侮辱與性騷擾,收集證據後,可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二、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三、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但本件所指之人應得特定,所以仍可能會成立公然侮辱及性騷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8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小胖 104-03-18 02:41
某甲於酒後駕車與某乙發生車禍事故,經法院判決甲方酒駕相關刑責後,甲當庭承諾修復乙車損及支付乙和解金額六萬元,之後乙帶著法院不起訴書及相關醫療收據約六千元至甲的強制保險公司欲請領理賠,惟不起訴書上僅寫兩方當事人已和解,未註明和解金額是否包含強制險,且兩方於庭上和解並未另行開立和解書... 第一個想請教的問題是,甲已涉及強制酒駕理賠事項並和解了,乙使用被害人直接請求方式申請理賠是否需徵求甲方同意? 第二個問題是若強制險賠付乙後保險公司勢必會向甲方追償,則甲是否可主張庭上和解雖未記載是否含強制險,但就強制保險法規定除非和解費用不足醫療費用才可就其不足部份請領? 第三個問題是甲是否可以相關事項已和解?由拒絕讓乙請領強制險?而乙是否可以主張其於庭上和解之金額為精神賠償費用,且因未載明是否含強制險故來申請理賠? 懇請各位律師協助我解惑,萬分感謝

一、已經和解的金額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給付…

二、我查了一個判決供你參考:「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1條
    規定:「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被保險人已為一部
    之賠償者,保險人僅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扣除該賠償金額
    之餘額範圍內,負給付責任。但請求權人與被保險人約定不
    得扣除者,從其約定。前項被保險人先行賠償之金額,保險
    人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給付被保險人。但前項但書
    之情形,不在此限。」,揆其立法意旨應在於:保險人之給
    付既係基於被保險人繳交保費所生,性質上屬於被保險人賠
    償責任之承擔或轉嫁,且責任保險之存在目的,即是在減輕
    責任人之負擔,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來說,即是在減輕肇事
    後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故被保險人已為一部之賠償者
    ,保險人應僅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之保險金額扣除該
    賠償金額之餘額範圍內負賠償責任,倘扣除該賠償金額後已
    無餘額,則損害已完全被滿足,保險人即無須再給付保險金
    予受害人,否則將造成受害人之不當得利;易言之,如受害
    人已從被保險人處獲得完全賠償,自不得再向強制汽車責任
    保險人請求賠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cindy 104-03-18 00:19

之前提及兒子被17歲青少年無照騎車撞到後所需賠償問題,因對方拖延遲遲無支付兒子公路車的賠償積欠的部份醫療等一些費用,本人於去年底已經由交通大隊單位協助向肇事者提出告訴了,而也收到法院通知書,傳喚我跟我兒子於本月25日前往法院,對方母親在前天卻打電話給我,說是要支付賠償費用但仍舊要求本人降低賠償金額或讓她以分期支付該賠償金(原在去年底她要求分四期支付;因為賠償金額並不多所以本人無法接受她的要求,故才會提告),前天她一直說要我撤銷告訴,她說會以兩期支付賠償費用,請問本人該如何怎麼保留原本的提告,待她支付第一期的賠償金?可否先以切結書之類的來約束呢?而等拿到第二期賠償餘款再簽和解書?麻煩貴網的律師團能給予建議。謝謝!

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8 0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於開庭的時候,直接請法官移送調解庭,並且作成調解筆錄,表明對方給付所有賠償金之後,願意不再追究。

2、因為對方未滿18歲,因此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與一般的民刑事案件比較不一樣,建議還是快點先拿到錢比較保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元 104-03-17 22:57

我是去年12底機車機車擦撞對方女生右眼有受傷有到醫院也請交警,

當時在鑑定圖表上有寫到願意賠償眼鏡和機車的錢,要離開醫院有跟她說

到時看多少打給我,到昨晚才打來說要跟我說賠償的事我心想也太久了吧!

電話中說到她會算好跟我說,今晚打來說她算完要3萬5,媽啊!我是撞到轎車嗎?!

我說這也太多了吧!她是機車和眼鏡跟她隔天沒有上班的錢,跟從汐止到內湖上班的費用和她當天的衣服,還說現在沒辦法騎車所以是公車捷運通勤所以費用是3萬5,我電話說不是當時寫好是賠機車和眼鏡嗎?她說有說到衣服ok沒關係還說她隔天沒上班的錢我該負責吧!我口頭是說可以三萬嗎?她說可以也讓我分期還,這星期五會再約出來談,想問我要怎樣談我的權力我真的要賠她3萬嗎?!還是只要賠她機車眼鏡跟衣服的錢覺得她在敲我內

大仙 104-03-17 20:26

各位好。我對法律完全沒概念。我想請教。我一年前被偷竊了一台車。有報案。後來就沒下文了。今天我收到一封起訴書。內容是竊車集團資訊與偷我車經過等等內容。但也沒有任何人連絡我。所以。問題來了。我想請教的是。我要做什麼嗎?這樣我能得到賠償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7 21:32

您可針對起訴書上之詐騙集團被告成員,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大仙 104-03-17 22:06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書上之詐騙集團被告成員,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請教。我要直接去地方法院跟他說我要提民事訴訟嗎?要帶什麼?只帶起訴書嗎?什麼時機點去?現在就可以去嗎?感謝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擬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向法院遞送狀紙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7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7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大仙 104-03-18 19:39

請問。我是不是也可以什麼都不要做。等開庭就好。然後到時候口頭向法官提刑事民事求償

小豪 104-03-17 15:59

你好

請問我租房子期限未到期

房東如把房子賣掉請我搬家

我可向房東請求哪些賠償呢(才租不到半年.當初花了幾萬塊搬家費及冷氣遷移費用)

所訂的租賃契約為一般書局就買得到的那種(當初是透過房仲租屋的.所以是房仲提供的)

如果只是簽短期一年約,基於買賣不破租賃,新屋主無法請你搬走,舊屋主若要終止租約,當然要賠償你,如欲詳談,歡迎預約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7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正當理由終止租約,可以向其主張損害賠償

小豪 104-03-18 11:13

 房東房子算是所說的合理條件嗎

我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為何

謝謝

一、搬家費算是合理的賠償項目。

二、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三、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Merle 104-03-16 20:15

各位律師您好,小弟在知名飲料店上班,12.4號試營運,我2月19號提出離職,19號就沒有過去上班,20號整家店都沒有營運,21號我下午有到店裡幫忙,有打卡,22號有告知老闆需不需要交接,老闆要求20號的賠償,說講完賠償的部分才來談交接,因此談不攏。


後來老闆自行到勞工處申請調解,今天剛開完調解,我看到賠償內容堅決不和解
勞方主張
1. 除夕有上班,有傳line提出離職,年初二有上班,年初四有詢問資方是否要交接。
2.資方從一開始就沒有提到賠償費用
3.當初是資方請勞方過去幹部訓練,並未告知工作未滿一年要賠償
4.因為其他人員會常常調班,所以本人會去補班
5.公司因為現場過於忙碌,無法接聽電話
資方主張
1.勞方於2.19起皆不上班,造成年初一無法營業,年初二只能排定一個班次造成公司嚴重損失。
2.請求補償無法營業之損失及專業人員訓練之費用(有證照)
3.勞方為派訓幹部,培訓期間薪資照給,培訓費用共花費新台幣35萬元整
4.未照班表上班,且隨意排其他人員上班,造成員工有超時上班之情形,故過年前將其班表取回自行排定,勞方也因此心生不滿。
5.勞工因工作量多的時候自行停止外送服務,我可以認同,但連電話都拒絕接聽也造成營業上的損失。
6.勞方年初二是否有上班本人不知情
7有與勞方口頭約定,培訓完後必須在公司工作一年。


從店試營運到過年前一個禮拜的班表都是由小弟排班,當時與老闆的交情還算不錯,老闆也有口頭上說要我跟另一位店長全權處理(我們是情侶,而我是副店),只要是我們決定的他都ok,因為開店本有13名員工後來員工都是不喜歡老闆而離職,到後面只剩下六名員工,其中兩名還是新人,我在1.9號就有跟老闆說人手不夠過年是否要做一個班次就好了,老闆只說他回去再排排看,最後班表出來後,有部分人員都是要上整天班,人手明顯不足,除夕大家忙得不可開交,老闆也知情除夕我們要做一個班次,但是人手不足我就打電話請晚班人員來上班幫忙,關下鐵門後老闆打電話來在罵店長,老闆娘講話正常,可是老闆在電話後面很大聲的在咆嘯,大家忙一整天連飯都沒時間吃,關鐵門後還要被責備一頓,本人覺得這種不體諒員工的老闆不想再繼續替他賣命,本來是當晚要提出離職,後來休息後已經半夜兩點,我還是傳了line跟老闆提離職,也跟老闆說曠職的部份願意讓他扣,初四也有詢問他是否要交接,最後他還是要談賠償問題才要跟我談交接事宜。
我們沒有任何的口頭契約跟書面契約,勞工契約也都沒有,沒有簽訂任何契約,可是老闆就主張有口頭契約,真的是睜眼說瞎話。


1.這種情況下資方有辦法跟我求償無法營業之損失跟專業人員訓練費用嗎?


2.他人手不夠只能上一個班次能跟我要求損失嗎? (及時加上我,這樣的人手過年期間還是只能一個班次,老闆跟老闆娘完全不了解這家飲料店的流程,它們並不曉得忙碌的時候怎樣的人手才會足夠,所以才會由我來做排班的動作,他們只會看數據認為這個金額只需要幾位人手)


3.班表的部份他提到我們有沒照班表上班,且隨意排其他人員上班,老闆有跟我們說過如果忙的情況下,是可以讓員工加班幫忙一下,由於我們是幹部,有時候晚班生意不好時會提前讓一個人員先下班,幫資方減少人事成本,這些都是她們有口頭上同意,過年前一個禮拜跟過年這兩個禮拜是老闆排班,我除夕請兩位晚班人員起來上班(未有超時上班),因為忙碌沒有先告知資方,資方看到監視器有再詢問,我也是有跟她們說因為現場忙不過來才會請晚班人員起來上班,資方認為人手足夠可是都沒有接聽電話,這樣是造成牠營業上的損失,電話響起時,我們還是先以現場客人為主,櫃台還是新人,沒辦法點單又接電話,其餘的人都有其他工作,而本人在品管煮茶也沒有空出去接電話,過年排班我也是同意讓資方拿回去排,並沒有因此心生不滿,不滿的只有老闆不體諒員工,超時上班是開店的時候人手不足,我們排自己的班都是排整天班,因為新人不會,剛開店生意又不錯,所以我們才會累一點上整天班來帶新人,新人離職是因為時數問題跟薪資問題,老闆又在意人事成本,所以不忙的時段都會排其他人的班較少,調解會上又不願承認是因為人事成本,把排班的一切問題都推給我,他也曾說過一個人的貢獻度起碼要兩千這樣他才有賺頭,說都是他在說,班表卻我在改,現在卻跟我談班表問題,這部分我該如何...?


4.初二我跑回去幫忙店裡煮茶備原物料,有打卡上班,資方說他不知情,這部分該如何判別?
我知道我曠職有錯,我也願意賠償曠職的損失,但是總不能大於我一天做9個小時才賺800塊的薪資吧,況且我一人離職還不至於讓他店裡無法營運,過年叫的貨物都有賣完,甚至還有不夠的,所以原物料上也沒有過期或者沒賣完的商品。


如果提到曠職賠償,我的情況下該以幾天下去算賠償?

小弟還是大學生,資金上並不充足,該如何申請義務律師答辯狀以及出庭。

楊律師 104-03-16 21:59

就我看資方訴求非常無理

以後資方如果告你

我可以幫你寫答辯狀

 

 

 

 

LENA 104-03-16 14:49

因為家中奶奶行動不便所以鄉社會局申請居家服務的服務員來幫忙照顧奶奶兩個小時,
結果被我發現他碰觸病人家屬私人用品,數位相機拿起來使用,翻櫃子等等

因相機他在觸碰過程中不小心拍攝所以有拍起來   但這些物品是有收好只是被他翻出來

我覺得這樣很誇張,今天是家人因為需要你的幫忙請你來幫忙協助

怎麼可以動用私人物品,如果是有心這些東西早就被偷竊了 這令人很不安

如要申請精神賠償我該怎麼做?或是有一定的程序?

是要向服務員本人提告還是要控告那個服務機構?

麻煩了!!

建議你先向社會局申訴反應,若真欲請求賠償,再到律所詳談,以利起訴規劃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6 20:19

1. 建議向社會局申訴,更換看護

2. 要提告民事,可能要朝隱私權受侵害方向,但說明上要多費心。

阿福 104-03-16 12:57
2015、1、31我騎機車左轉未禮讓直行車造成車禍事件,我左腿擦傷至今未痊癒,機車維修費2700元,只有強制險。對方是轎車側邊刮傷,有全險。警察局有備案,原本以為小事私下和解即可,但對方卻寄信函要求開調解會並打電話口頭告之對方保險公司要代位求償七成,約2萬,因車輛權責我方占七成。請問 1、在調解和解,主張各負各的損害,是否可拒絕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2、對方車輛只是刮傷卻將整扇車門換掉,是否不當利益輸送,而犧牲我的權益,我該怎麼做來爭取或只能賠償 3、因傷口未癒,調解會我是否可以爭取傷害賠償,有上限嗎?有時間限制嗎? 4、若調解不成需提起訴訟,是民事還是刑事,這樣是否可能爭取傷害補償,必竟我方過失較大。
楊律師 104-03-16 14:52

因對方對車禍發生也有過失

建議你先至警局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

之後再向對方提起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來爭取你的訴訟地位高度

 

對方如要跟你索賠

建議等到法院後再說

以免你吃虧

莊CC 104-03-16 00:14

我原本為社區之財務秘書,負責將社區所收之管理費存入銀行,由經理或是副理交由相關金錢於我存入銀行,但當下從未有點收與簽收的動作,我僅能確認我當下收取多少錢,並且立即前往銀行存入,這個過程確認無誤,但在最後對帳時發現櫃檯於2/26收取六萬多元的管理費,卻在3/2去銀行時未入帳,因過去偶爾會因為主管未注意到,疑漏管理費於保險箱或是其他櫃子內,所以未在發現的當下及時轉告他們。

3/9為我上班的最後一天,在做交接工作銀行前,請主管再次找找是否有遺漏的部分,但卻找不到這筆管理費。

第一時間主管們質疑我為何未在第一時間回報,這一周內是否有其他動作,離職時間太巧合等等,懷疑我拿走了那筆錢。

在3/10時前往公司去與主管說明這整件事情的經過,某主管以略帶威脅的語氣說:因為六萬多塊被公司告很衰,這是業務侵占,絕對會告的成!並告知我2月份薪水及3月份薪水目前暫時先扣留住,待我繳交相關的報告書,簽屬相關切結書後,才會發還給我。

我未曾有過櫃子及保險箱的鑰匙,因保險箱位置為監視器死角,故拍不到任何的證據,過去曾有過金錢遺失的狀況,也未曾調整過監視器角度,管理費從頭到尾我並未經手,也未有過我任何簽收的資料,主管也無法確認是否有把錢交付給我。

我目前以向勞工局申請調解,想要要回我的薪資

我想請問,以目前的狀況來說公司是否有違法

如果走法律程序,我有何過失責任?是否構成業務侵占的刑責?

我是否有繳交報告書與簽署切結書的義務?

公司最近這一周不斷的對外放話,以不是事實的謠言想模糊焦點,讓我遭受到許多質疑與精神壓力,請問這些假如到時候公司真的對我提出告訴,是否可以提出精神賠償

這是我畢業的第一份工作,已在任職一年多的時間,與同事的相處都頗融洽他們也對我有一定的信任,主管卻在此時為了卸責將所有責任加諸於我!我也希望這件事可以盡快釐清責任解決爭端!
麻煩你們了 謝謝! 

楊律師 104-03-16 00:32

我認為 公司在毫無掌握確切證據

是不敢貿然對你提出刑事告訴的(除非公司想轉移內部壓力或許會被迫告訴)

但是對於你薪資被扣住一事

是可以走勞保局申訴一途

或是直接起訴請求(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公司)

 

至於你說是否可提出精神賠償一事

我認為在法律上比較站不住腳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16 08:34

您好

             業務侵占僅處罰故意犯,不處罰過失犯的! 但還是看對方提出多少證據證明您是故意侵占管理費!

              其他歡迎來電(0972367907)討論具體案情!

                                                                陳律師 

小熊 104-03-15 10:01

我的老家是民國七十年左右蓋的整排透天厝,在我父親過世後把房屋所有權過給我跟我的哥哥各一半;但目前由我媽媽獨設籍且獨住於此,我哥哥戶籍也在此,但長年在國外工作。這房子的格局都是整排透天,後面都有一個院子用磚砌成的小牆及防火巷,但所有人後來都把後面院子加蓋起成為廚房,只是我們先蓋,後來隔壁的鄰居後蓋並且蓋成兩層樓高;近期鄰居主張我們家侵占他們的用地只因為當初我們後面廚房加蓋時相臨的那面牆直接按原樣子往上蓋;爾後他們家所加蓋的建物是從該牆的內部開始往上蓋,因此主張我們要賠償他們,但起初在蓋廚房當下我們也有徵詢是否要一起加蓋共用一面牆,是他們拒絕的。為此他們不斷恐嚇我媽媽,製造精神上壓力,後不堪其擾要求我媽媽搬上來與我同住。

試問:

1.在法律上我們有所謂賠償違建的問題嗎?

2.對於鄰居恐嚇行為有甚麼樣的自保或是反擊方式?

3.因為媽媽搬來與我同住,所以目前老家就沒有人住了;我們擔心鄰居支付命令的方式填寫各種理由要求我們賠償來詐財,而我們過了提出異議的20天期限;在這種狀況下會有合法送達的情況嗎?可否詳細說明合法送達或寄存送達的定義,可以應用在此狀況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5 14: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在法律上我們有所謂賠償違建的問題嗎?

  答:若非原始設計圖之新增建物,亦未辦理變更設計,即為違建,若為違建,即有拆除或緩拆之問題。

2.對於鄰居恐嚇行為有甚麼樣的自保或是反擊方式?

   答:可針對鄰居之言論加以錄音蒐證,以利您提出刑事告訴使用之。

3.因為媽媽搬來與我同住,所以目前老家就沒有人住了;我們擔心鄰居支付命令的方式填寫各種理由要求我們賠償來詐財,而我們過了提出異議的20天期限;在這種狀況下會有合法送達的情況嗎?可否詳細說明合法送達或寄存送達的定義,可以應用在此狀況嗎?

  答:建議您每個禮拜定期收信,避免不必要之麻煩,或考慮遷戶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fmp60529 104-03-14 23:41

律師你好:

本人與他人有詐欺案件糾紛,然本人尚在服役,平日無過多時間準備法律文件,現已收到新竹地方法院寄出的簡易判決處刑書,於3/18日開庭,想請問1.何時可以追加刑事民事賠償

2.如何追加,是否需填寫告狀書

3.告狀書要寄到哪裡? 簡易判決處刑書是由新竹地方法院寄出,被告住高雄市,住臺東縣臺東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5 1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於被告起訴後提出之,若目前被告遭新竹地方法院起訴,即可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若待言詞辯論終結後,即無法再向新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建議您於3/18日開庭前遞出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避免當日辯論終結,造成您不必要之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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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簡 104-03-14 20:03

幾天前我在路上買東西,遇到曾經有過法律糾紛的人開車向我衝來,我閃過他,之後他開窗向我罵了一堆三字經又再度恐嚇我,還拿物品丟我,但沒丟中。第一次他恐嚇我時,因他母親拚命求情,我在調解庭內沒要求任何賠償下就與他和解,以為他會改過。結果等收到檢察官的不起訴書,過了約10天,又發生一樣的事了。這次我一樣去警局告他,但過了隔天警察約談了我,竟說他也告我恐嚇,而恐嚇內容居然是當下他對我恐嚇的話,並說成是雙方起口角,這樣扭曲事實。而我當天一路上都沒說任何一句話,唯一開口就是被他拿物品攻擊時拿電話報警。我請警方調監視器,可以証明我所言不假,但警方說應該錄不到聲音,只會有影像,請問我該怎麼辨?

我好氣我一時心軟,現在不但有生命危險了,還反被告....

PS:我是想諮詢律師,但不小心寫在網友討論,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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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4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構成恐嚇犯罪,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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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4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構成恐嚇犯罪,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小簡 104-03-14 19:41

幾天前我在路上買東西,遇到曾經有過法律糾紛的人開車向我衝來,我閃過他,之後他開窗向我罵了一堆三字經又再度恐嚇我,還拿物品丟我,但沒丟中。第一次他恐嚇我時,因他母親拚命求情,我在調解庭內沒要求任何賠償下就與他和解,以為他會改過。結果等收到檢察官的不起訴書,過了約10天,又發生一樣的事了。這次我一樣去警局告他,但過了隔天警察約談了我,竟說他也告我恐嚇,而恐嚇內容居然是當下他對我恐嚇的話,並說成是雙方起口角。而我那天一路上都沒說任何一句話,唯一開口就是被他拿物品攻擊時拿電話報警。我請警方調監視器,可以証明我所言不假,但警方說應該錄不到聲音,只會有影像,請問我該怎麼辨?

我好氣我一時心軟,現在不但有生命危險了,還反被告....

星星 104-03-14 11:27

律師你好
我才十九歲
家人因工作關係而我在離家較遠的地方念書
所以無法陪我一起去跟對方(肇事者)談理賠相關的事項
驗傷單跟醫療收據我都已經準備好了
不知道還須要準備什麼?

而當時車禍是由於對方突然從路邊倒車至路中央
學姊騎車載我閃避不及直接撞上
(學姊已成年:21歲)
學姊會找他的導師陪同協助談理賠

還有  學姊有問過 法律有規定要給慰問金
但是對方沒有給付  而且在最初筆錄時一口咬定我沒扣安全帽
我的安全帽才會飛走造成腦震盪
所以他們就不想陪醫療費
但我很確定我當時有扣 只是撞擊的力道讓我壓到扣環而鬆脫飛走
然後路口沒有往車禍方向拍的監視器
車禍後在醫院做筆錄時也沒有錄音 
後來是學姊的爸爸去跟他們談他們才願意做所有的賠償
而學姊在當下也有錄音 

請問這樣賠償該怎麼跟對方談
又  我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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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素人 104-03-13 23:26

1.因為酒駕案子的關係造成對方死亡,目前還沒有開庭及和解 ,我們就先賣了房子,但我們很有誠意的多次詢問對方,希望能將賣出去的房子賠償給對方 

2.現在法院已經扣押了我們的房子,但在還沒有扣押前我們房子就請房仲賣出去了,這個月底就要過戶給對方了,這樣房子會成交嗎?
3.如果成交了,銀行會自動先執行清償房貸的那一部分嗎,還是先還保險公司的200萬呢?(對方已經先從保險公司領了第3方責任險200萬),所剩的錢才是我們的嗎?

 

PS.房子目前還在貸款中 ,我們不是要脫產 我們很有誠意的想尋求對方的原諒

楊律師 104-03-14 00:33

對於你提問的問題 看法如下

 

 

既然房子已經被扣押 就已經無法移轉所有權了 即使之前賣出也是枉然

 

還有強制險賠給對方的兩百萬元 你們在訴訟中 可對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中主張扣除的(也就是強制險算是你們賠償金的一部分)

你目前的狀況不僅房屋無法過戶,甚至還會衍生無法過戶違約賠償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與對方積極協商,以解決現在困境,否則最後房屋無法過戶,又可能需負擔違約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4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子若被假扣押,您將無法完成履約程序,可能有違約損害賠償之問題,可嘗試與對方達成和解或供擔保啟封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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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4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趕快和解,以避免對於買方之違約責任

sky 104-03-13 22:42

請教律師

友人數年前因老闆提出要求而與公司簽訂"結清舊制年資協議書"(友人已簽名), 依協議書內容公司須給付10萬元,附帶但書若日後勞方再向公司請求退休金需賠償100倍之罰款. 但後來又另附帶提出需友人辦理離職手續才可以給付金額, 友人不答應,此事也就此擱下,但公司一直藉故不退還該協議書,同時也未給付協議金額. 再過數年友人已屆可退休年齡,預估公司會拿出該協議書並以十萬元打發(若依規定友人可依法領取的 舊制退休金應超過60萬元) 請問若公司屆時直接匯款給友人10萬元,並主張該協議書內容生效, 友人若不同意並向勞工局提出申訴要求公司依法補足應差額, 協議書中之賠償條款("若日後勞方再向公司請求退休金需賠償100倍之罰款....)是否無效? 以上敬請律師解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朝違反強制規定主張該條款之約定無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翔翔 104-03-13 13:37

律師你好:

我在3/2的下午騎自己的機車,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台小型貨車,沒打方向燈右轉,我就撞上去了,之後對方要求我別報警。
但是我還是報警,保障自己的權利,在做筆錄的過程才知道對方酒駕酒測值是0.14,筆錄做完後對方很客氣說他願意賠償我的修車費,對方走後警察說談不攏再找他。
事後我傳給他估價單,對方又嫌貴,到現在都快過2週了,對方一點誠意都沒有,都是我主動打給對方.....

請問律師:

如果我提告我能拿到修車費嗎??

還有提告一些相關程序我該怎麼做?

楊律師 104-03-13 13:56

車禍有受傷嘛?

可於車禍後6個月內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至於機車維修部分

則保留維修費用單據(不是估價單)

支付命令方式向對方提出民事求償

一、如果只有車損的話不會有刑事的問題。 二、只有車損的情況,因為金額不大,做假扣押實益不大。一般假扣押是防脫產的,是先扣對方財產然後再慢慢告,但是如果金額很小,假扣押實益真的不大。 三、金額小的案件,可以考慮調解或是用支付命令的方式請求,這樣才不會花太多時間或勞力成本而划不來。 四、另,可跟對方討論由保險公司協助處理。[強制險或任意險]。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翔翔 104-03-13 18:31
回覆 翔翔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我在3/2的下午騎自己的機車,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台小型貨車,沒打方 ... (恕刪)

謝謝兩位律師回復

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我只有受到輕微的皮肉傷和瘀青,大腿內側跟小腿(褲子破掉),車行估價要兩萬初頭,這樣我提告值得嗎?

如果我提告今年7.8月有可能就要去當兵,會不會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仍可提告,當然在訴訟中極有可能會移付調解,屆時若調解成立即可以一併解決,且本件並不會因您當兵而受影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3 21:50

如果有受傷的話,可以考慮直接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以促使對方在偵查程序中與您達成民事上之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3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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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緯 104-03-12 22:43

你好~

發生的那天我是直行車對方從外車道突然的切進內車道

造成我的車整個右邊都受到不輕的毀損

經過估價大約要30萬左右

對方是公司車所以保險應該是完善的

不過我只有保強制

聽說保險是以肇責去賠償

而肇責最多也是70%過失

另外的30%是我該去承擔嗎?

我懷疑他當時在使用手機

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做?

1.  有關車禍理賠的問題,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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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嘉 104-03-12 17:20

小弟在2014年8月15號開車時不慎追撞前車,當下有請交通隊來做筆錄且話好現場路線圖,事隔半年,對方所保之保險公司寄來一份民事訴訟,說是要求賠償車輛修復的金額50000元,可是這半年來都沒有接到保險公司的通知,是因為對方保全險的關係嗎?另外一問全險的部分是保險公司將所有賠償流程走完後才會向肇事者提出賠償嗎?那當中修車的過程有必要通知我到現場看嗎?

那麼訴訟的過程是寫先調解,小弟因還在學,所賺不多,且是低收入戶,有沒有辦法可以減少一些賠償金額?實在是無法償還如此多的金額,而且還須照年利率5%加收利息,希望能幫幫忙,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2 22:25

您好,可以跟保險公司法務殺價。

吳傑瑞 104-03-12 13:14

您好:
近年發現所居屋處內牆壁出現連續之結構震動低頻噪音,且其有逐漸嚴重之情勢,為家中成員生活所無法容忍之噪音,長期下來已導致生活於屋內之成員耳鳴、聽力受損、精神不濟、失眠、小朋友半夜驚醒等問題,明顯侵犯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 個人針對屋內以可能產生之噪音之自有設備如冰箱、變壓器等,經總電源斷電分析,其所述之連續結構震動低頻噪音並未依斷電後而消失,故合理懷疑噪音源為非自家設備所產生,已知可能之噪音來源為本棟大樓、鄰棟大樓或社區之公共設施、緊鄰賣場及商家、公單位設備或緊鄰住戶之私有設備。

多次反映環保局處及本社區管理委員會, 每每得到的回應皆為噪音無超標, 無法處理. 但實質上此低頻聲已嚴重侵害個人及家庭居住安寧的權利. 

因為本人無法以個人之力成功協調各單位配合(環保局/建管處/警察單位/商家/管委會/鄰居...等)亦無相關專業設備可以使用來調查噪音來源或進行蒐證. 由於管委會的消極處理態度, 目前希望透過正常訴願管道,能尋求解決.

請教律在找無噪音源的情況下:

1. 由於每次都是口頭反映, 是否需正式的發函(存證信函), 請管委會盡其義務保障住戶居住安寧的權利. (管委會有這個義務與責任協助受災戶處理來源不明的噪音嗎?)

2. 如果管委會消極處理, 走法律途徑是否有解決問題的機會呢?

3. 侵擾問題尚未被解決前, 是否可以暫停向管委會繳交管理費? 或要求管委會提出損害賠償呢?

謝謝您

小郭 104-03-11 23:01

小弟放在家中的皮包,遭小偷進入家中偷竊皮包裡面的現金(至少1800元,確切的金額忘記了),當初調兌自家的監視器,有拍到小偷的行竊汽車,也報警處理,

警方也依車牌號碼追查到小偷!

前幾天開庭,小偷就向法官出示身心殘障證明,小偷說他是低收入戶,

要申請法扶的免費律師,於是開庭不到5分鐘,法官就請小偷先行離開!

這小偷有在工作,且有9條竊盜罪,和1條妨礙自由罪!

試問,小偷做這些動作這不就代表,小偷不用賠償(低收入),也可以免刑嗎(身心殘障証明)?

真的很不甘心讓小偷這樣逍遙法外,小偷沒被抓到,偷到的贓物算小偷賺到的,抓到小偷,小偷就用(低收入戶、身心殘障)來躲避責任,還要法扶的免費律師替小偷辯護!小偷用此套方法,法律不就對小偷沒責了!

有無辦法,可以讓小偷受到制裁,雖然被竊金額不多,但是令人氣憤的是小偷的行為,和小偷故意躲避刑責的心態!

懇請諸位律師,可提供什麼辦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2 0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表示低收入戶且身心障礙可以聲請扶助律師,不代表不須賠償及沒有刑事責任

2、對方持有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證明,確實可能有執行上的疑慮,但是本件金額不高,建議可以以和解方式處理。刑事的部份,對方還可以入屋行竊,應該沒有執行上的困難才是。

小仲 104-03-11 18:06

律師您好:

事情是樣,這紛爭已有兩年之久,我們住在舊公寓4樓,兩年前樓下住戶開始反應說我們太吵,認為為我們蓄意製造噪音影響他們的作息,多次上樓按我們家電鈴反應,起先我們也覺得可能是我們日常生活所發出的聲響打擾到對方,因為我們這的地板很薄,只有最低標準的12cm厚而已,聲音很容易傳到隔壁去,所以我們買2公分的軟地墊,家中有走動的區域都鋪上。但對方又不時上樓反應噪音,不論我們怎麼解釋對方都聽不進去,對方每次都說一樣的話,都是認為我們是故意敲擊地板。之後甚至跑去我們樓上拿石頭敲擊地板,說要讓我們知道聲音有多大聲。為了此事我們在門口及頂樓裝上攝影機,對方知道後就沒在我們樓上敲地板了。最後,我們請里長調解,也是不了了之。我們有私下問一下里長,里長說對方很固執,很堅持是我們故意發出來的。前幾個月,對方大聲向陽台咆哮,說我們又在製造噪音。隔天,我下樓與對方理論,對方態度依舊,這件事搞的我跟我太太精神耗弱,最後我們有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聲明如果對方對噪音有疑慮,請自行舉證告發,不可再按我們家電鈴騷擾我們,否則我們將提告法律解決之。過了一個月後,也就是前幾天,對方又上來按電鈴,說「不管如何,只要你們製造噪音,我們就要上來按電鈴...」。最後這兩次按電鈴我們用手機錄影下來,請問律師我們該如何反制他們的行為,用什麼條款告他們?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1 19: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以強制罪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錄影蒐證之後報警處理。

2、倘若因此必須看精神科等,則可以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1 23:25

您好,建議您不予理會!

另外,若對方以連續按壓電鈴之方式騷擾,可蒐集證據對其提告強制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1 23:54

您好,建議您不予理會!

另外,若對方以連續按壓電鈴之方式騷擾,可蒐集證據對其提告強制罪。

阿豪 104-03-09 20:21

您好

今年到2/2號在自家附近的一個小時字路口時發生車禍

我騎這機車再從路口出去時因沒看到右方廂型車 而在路的中央來被撞上

造成我的機車幾乎全毀身上多數擦傷左手手腕骨折  對方是保險桿歪掉大燈與方向燈損毀

雙方都沒有超速 對方是個中年男子一直說有看到我可是還是沒有減速  

那是一個小路口沒有紅綠燈連閃黃燈都沒有 而我的道路是之道他是幹道

因為媽媽說想要調解委員會去談理賠  

可是因為同學一直跟我說這樣有可能還會變成我們需要賠償 所以非常擔心

請問大家如果是這樣的狀況是如何談肇事責任

ps因為使用手機打的可能排版怪怪的




楊律師 104-03-12 00:23

請於6個月內先向對方提車過失傷害告訴

或許對方會比較積極與你談和解事宜

阿豪 104-03-12 01:28

會在六個月內與對方聯絡

可是還是很擔心會變成我需要賠償他 

請問楊律師這樣的狀況會需要賠償什麼的嗎

小貓 104-03-09 15:24

1.對方打人卻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請問?該如何提出刑事賠償金?

  (如:精神賠償)需要什麼依據?

2.本人有至警察局提出刑事傷害以及妨礙自由罪!尚未收到開庭通知

   請問提出要求賠償要如何寫訴狀?費用多少? 本人有對方傷害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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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9 17: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損害賠償金,通常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費用精神慰撫金及其他必要費用,如義肢等。您必須提出診斷證明書、薪資證明、收據等。

2、您可以在2年內且在檢察官起訴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要附帶民事訴訟,則應待刑事起訴後,但應注意時效,以上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9 17:35

1. 提出刑事告訴,可於檢察官起訴後一併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惟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有知悉時2年內請求的時效,若是怕附民來不及,就獨立提起民事訴訟

2. 民事賠償項目則如曹大律師所述。

小貓 104-03-09 17:4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已經有驗傷單!那請問精神賠償部分有需要診斷證明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損害賠償金,通常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費用 ... (恕刪)

 

精神慰撫金不用特別需要證據,倘若你覺得該次事件後,身心狀況不如以往,建議至醫院身心科,或是向相關心理諮商師尋求協助,上述這些紀錄亦得於求償時提出,求償可以再檢方起訴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若有需要進一步諮詢,歡迎來電預約諮詢

Jeff 104-03-09 12:21

律師您好:

我目前為大學生,於南部某百貨就職工讀生(時薪制),於去年9/11時因搬運玻璃展示櫃時跌倒,導致左手腕切割撕裂傷併神經、血管及肌腱損傷,公司有替我申請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及傷病給付,但因神經損傷為永久性傷害(醫生預估約回復至八成)及公司方面有疏失,所以想請教是否可以向公司求償

另外想請教如果要跟公司和解的話有什麼地方需要特別注意、需要準備好什麼資料。

最後想請教律師有關於賠償金試算的方式,是否有類似之案例可以作為參考。

因為目前還為學生,而且有關這方面的問題也是第一次,很多地方都不了解,還煩請律師替我解答。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9 13: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職業災害爭議主要可能涉及業務過失傷害民事賠償責任勞動基準法的職災補償。

2、相關的權利義務必需依據您所受的傷害、事故原因、相關費用單據等來判斷,無法於此簡易回覆。

3、建議您應該向勞工局請求協助或是尋求正式諮詢。

Merle 104-03-08 17:59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761518&tid=18&ccode=PostDate%20desc



律師您好,上面網址是我詢問的勞資問題,我想問的是,已經有開調解會了,但說不要簽和解書,說是保護自己,可是簽和解書不也是保護自己嗎?  這邊有點讓我搞混了。
另外就是去開調解會後我該如何應對,對方如果硬要我賠償,我的狀況是半夜兩點傳line離職,對方確實有收到line也有做回應,這樣還有算曠職嗎?曠職部份是不是不能扣超過我一天的工資?

楊律師 104-03-09 01:07
主要看和解書內容而定,千萬別簽下有任何有關賠償責任和解書(怕老闆要你賠償營業損失或是其他賠償等),還有你有請假得到同意就不是曠職,最多是事假
Merle 104-03-08 14:58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761518&tid=18&ccode=PostDate%20desc


律師您好,上面網址是我詢問的勞資問題,您說原則上我是不用去理會資方要求。我想問的是,已經有開調解會了,但有別位律師回應說不要簽和解書,說是保護自己,可是簽和解書不也是保護自己嗎?  這邊有點讓我搞混了。
另外就是去開調解會後我該如何應對,對方如果硬要我賠償,我的狀況是半夜兩點傳line離職,對方確實有收到line也有做回應,這樣還有算曠職嗎?曠職部份是不是不能扣超過我一天的工資?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8 22:4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認為對方請求的立論基礎薄弱,因此無須賠償給對方,但是倘若您認為對方的條件合理,亦可與對方和解之後簽立調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