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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10 12:11

我跟我先生並沒有符合離婚十大要素.他能用個性不和.夫妻相近如冰這個理由跟法院申請離婚

尚未離婚我先生生是否有權利到各機關調閱我的財產

以上是我的發問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0 13:13

你好

你先生主張的是1052條第2項的其他重大事由無法維持婚姻

對方若能舉證充分

法院還是有可能判離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3-04-10 13:17

您好!除了第1052條第1項10款事由外,還是可能以第1052條第2項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訴請離婚調閱財產必須先取得法院執行名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如果以這種理由提告離婚,法院會駁回對方訴訟的,至於財產對方是查不到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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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4: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願離婚可爭執您配偶無法定離婚事由,而目前您配偶無法查詢您的財產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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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盛 103-04-09 19:57

本人目前是一個人工作

因為小孩問題鬧的家裡大大小小不堪設想

太太已經搬回他家

我也無法繼續在跟他下去

因為他工作態度不佳、顧小孩又愛顧不顧

我決定要離婚

但是又怕他要求贍養費

請問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贍養費除非對方就離婚均無過失可言,否則對方並無法請求該筆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2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請求贍養費之前提為對方為無責配偶,若目前為對方搬離夫妻共同住所,則您可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仍未履行,對方即構成惡意遺棄,非無責配偶。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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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09 15:22

你好,我與前夫離婚將近10年,當出因為前夫外遇且有家爆情形,

前夫先選擇離家,前公婆雖說願意只要媳婦不要兒子也要希望我不要離婚兒選擇留下來照顧小孩(一男一女),但是我當時無任何經濟沒工作,無法照顧小孩,

所以我選擇離婚離開夫家,當出是協議離婚(未提到扶養,只是無條件離婚),小孩給了男方,因為他們不準我把小孩帶走,也不準我看小孩以及在跟小孩聯絡,所以,我從離婚後有試圖一次聯絡但被拒絕後,就都沒有在去看小孩,因為我是一個人在外面,工作很不穩定,又有負債,目前雖然有再結婚(也生2子女),但也是無工作情形,負債持續,先前接到前夫家寄給我的法院通知書--說到,要先調解"選定未成年子女的監互權",我如果都不出席,會怎麼樣嗎??

那如果他們又要跟我要扶養費,我該怎麼辦,我自己現在沒工作,總不能要我現在這個家庭拿前出來吧???我該怎麼辦???我需要擔心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9 16: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ㄧ般而言,爭取監護權之後都會順便爭取扶養費用.

2、本文建議您應該積極爭取自己權益,對於相關的法律程序不要選擇逃避.

M 103-04-09 15:07

對方老婆要寄存證信函告我通姦罪.當初我要求分手對方一直威脅要傷害家人.若有錄音是否可反告.而且對方也告訴我.他老婆早知他很愛我(有錄音).也有簡訊說他離婚(有簡訊存證).這樣他老婆是否可告成.謝謝

103-04-09 15:01

你好,我與前夫離婚將近10年,當出因為前夫外遇且有家爆情形,

前夫先選擇離家,前公婆雖說願意只要媳婦不要兒子也要希望我不要離婚兒選擇留下來照顧小孩(一男一女),但是我當時無任何經濟沒工作,無法照顧小孩,

所以我選擇離婚離開夫家,當出是協議離婚(未提到扶養,只是無條件離婚),小孩給了男方,因為他們不準我把小孩帶走,也不準我看小孩以及在跟小孩聯絡,所以,我從離婚後有試圖一次聯絡但被拒絕後,就都沒有在去看小孩,因為我是一個人在外面,工作很不穩定,又有負債,目前雖然有再結婚(也生2子女),但也是無工作情形,負債持續,先前接到前夫家寄給我的法院通知書--說到,要先調解"選定未成年子女的監互權",我如果都不出席,會怎麼樣嗎??

那如果他們又要跟我要扶養費,我該怎麼辦,我自己現在沒工作,總不能要我現在這個家庭拿前出來吧???我該怎麼辦???我需要擔心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5: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是您或您前夫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您及您前夫均須負擔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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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 103-04-09 13:41

大舅的兄弟姐妹成員:3個弟弟、2個妹妹

大舅的子女:1子(已意外身亡)、2女(1個已婚、1個未婚)

大舅的父母:父親(已亡),母親(還健在) 

大舅和大舅媽早已離婚子女(一男兩女)皆歸大舅,大舅媽也改嫁,大舅媽對小孩都沒盡到應盡的義務及責任,前幾年大舅因病逝世,財產過戶給大舅的兒子,今年元宵節大舅兒子不幸因車禍死亡,昨天得知財產皆已過戶到大舅媽名下,現在大舅媽說要賣掉那些財產,她有權利得到那些財產嗎?

過戶到大舅媽的名下,能申訴要回來嗎??

若大舅女兒放棄繼承,是否該由大舅的母親或其他兄弟姐妹繼承呢?

 

 

廖彥傑 (廖彥傑) 103-04-09 14:22

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為求說明方便,大舅稱為A、大舅媽稱為B、大舅的兒子稱為C、大舅的女兒稱為D、E。依問題事實,A死亡遺產全部由C繼承,此時「A的遺產」在法律的評價即會轉化為「C的財產」,在C死後則會評價為「C的遺產」,C如果沒有結婚、沒有子女,則C的繼承人將會是B,除非B有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存在,例如符合民法第1145條,因此B取得C的遺產合乎法律規定,至於D、E,因為繼承權尚未發生,無法辦理拋棄繼承


以上僅依您提出之問題事實作答,如有其他疑問,可攜帶完整資料來所詢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5: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偌大舅之兒子無子女或配偶,舅媽即為其繼承權人,可繼承遺產。除非您舅媽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三、以詐欺脅迫妨害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妨害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經大舅兒子表示喪失對其之繼承權之情形。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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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03-04-09 06:35

 想請教, 男女雙方離婚時, 各分到 2 個孩子的監護權, 要互付扶養費 20000, 雖然目前幾年雙方是打平的情況, 但為了帳面清楚, 男方一開始就向女方要銀行資料要付錢, 但女方都不給, 所以男方沒法支付, 同時間女方也並沒有支付任何她該付的費用...........今天男方收到法院寄來, 女方申請強制扣薪的執行命令, 請問男方要如何處理 ?


女方用強制執行,可以扣到她要的二萬元,但男方向女方強制執行,最多只能拿到7000多(女方也應付男方20000),男方只能自認倒楣讓女方慢慢扣嗎?  之前有一次女方被法官判要還男方錢,男方申請強制執行,女方公司說她的薪資只有20000多,所以 分二個月扣 (但女方之前在fb說她月入五萬)若現在男方提出訴訟,能讓法官對強制執行的內容有所改變嗎 

 

您好,基本上只要有執行命令,這恐怕沒有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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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執行命令,可提出相關事由與證據具狀向執行法院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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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03-04-08 23:42

 想請教, 男女雙方離婚時, 各分到 2 個孩子的監護權, 要互付扶養費 20000, 雖然目前幾年雙方是打平的情況, 但為了帳面清楚, 男方一開始就向女方要銀行資料要付錢, 但女方都不給, 所以男方沒法支付, 同時間女方也並沒有支付任何她該付的費用...........今天男方收到法院寄來, 女方申請強制扣薪的執行命令, 請問男方要如何處理 ?

女方用強制執行,可以扣到她要的二萬元,但男方向女方強制執行,最多只能拿到7000多(女方也應付男方20000),男方只能自認倒楣讓女方慢慢扣嗎?  之前有一次女方被法官判要還男方錢,男方申請強制執行,女方公司說她的薪資只有20000多,所以 分二個月扣 (但女方之前在fb說她月入五萬)若現在男方提出訴訟,能讓法官對強制執行的內容有所改變嗎 

marco 103-04-08 23:20

源起: 

幾年前離婚了,離婚協議時給了前妻一筆錢,小孩歸她。可是近日收到法院寄來的通知書

案號: 家非調字

案由: 給付扶養費等

期日種類: 調解

 

問題: 

1. 前妻想要錢就可以去法院告我嗎? 直接就要我去出庭,這樣合理嗎? 可以打電話問書記官她們為什麼會受理這個案子嗎?

2. 通知書上面寫: 本件係調解庭,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務必到庭。 不去會怎樣? 有甚麼權益會受損?

3. 假設我不想親自出庭,想委由親人或律師,可以嗎?

 

懇請協助回答!

 

您好,首先你要先想想當初給他錢的時候,有無請他放棄請求撫養費的權利,如果沒有,他當然還是可以跟你要撫養費,但是你可以把你先前給的那筆錢用來抵扣。至於案件只要對方提出,法院就必須審理,你可以委託律師出庭,但委託親戚法院可能會不准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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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件為給付未成年子女撫養費,您亦可委任律師出庭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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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10 16:2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雖然您在協議離婚時有給前妻一筆錢,但在法律上您還是有可能必須要給付小朋友的扶養費,這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若您不方便出庭的話,您可委託律師出庭即可,您本人不必親自到庭,建議調解庭還是要先去,這樣對您前妻請求的具體內容才能有更進一步的了解。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小陳 103-04-08 11:26

各位律師好...今年....年後辦理離婚  協議書說上撫養..監護共有..原因是老婆被同性T拐走...原本住娘家離婚後搬出來住..也跟家人鬧不愉快..手上握有證據..就是因小孩目前是輪流住  分123  456  日輪流   小孩456來我這住  T的機車就是停他家樓下連續三禮拜...時間上是很明確也都有做記錄...我現在是擔心  會影響到小孩的身心健康方面問題   這樣能把監護權歸屬我單方面嗎?

前提下他家人從一開始就知道是因為T關西導致我們離婚收場..還騙家人已經都沒何T連絡...我也找過他談..說的信誓旦旦滿口抱歉..卻做出破壞我好好家庭..有方法讓他受法律責任嗎...

聲請改定監護權歸你一人,對第三者可主張民事侵害配偶法益的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5:38

您好:

若您擔心現在的情形可能會對小孩之成長及身心造成影響,基於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您當然可以向法院提出改定由您單獨監護之訴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監護權之改訂,需蒐集對您有利之資料,使法院確信基於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而將監護權判給您。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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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雅 103-04-07 19:52

律師您好,想請問8母親贈與我與妹妹共同持有房屋土地所有,此筆土地目前在協商改建成大樓,可能獲得新大樓房屋一間。但是最近妹妹與妹夫分居中,如果他們離婚,改建所得房屋財產如何認定?如何做可以保護此財產為妹妹個人所有?謝謝!感恩。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7 20:15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民法之規定

你妹妹的受贈與財產

即使離婚對方也不得請求分配

以上供你參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以贈與方式而獲得持分,則該持分並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範圍,但仍應視對方如何主張而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7: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財產為您妹妹受贈與而取得,不列入您妹妹之婚後財產計算標的,非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計算範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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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是用贈與方式登記的,都不會列入婚後財產去計算剩餘財產分配,簡單說,就是權利男方完全無法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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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 103-04-07 18:28

請問各位律師: 雙方已協議離婚並由一方單獨監護, 並有寫明在離婚協議書上 , 目前因小孩(七歲)的成長關系 ,  雙方仍是同居一起 ,  雙方每天在家都陪伴小孩  且小孩的意願是想跟父母同住一起,  

(因可跟對方取得撫養費 , 所以監護的一方堅持要單獨監護 ,  不肯妥協)

請問這樣的情況,  可以因為小孩想與父母同住且這樣能給小孩最佳利益的情況下, 去法院申請裁定共同監護嗎?

謝謝

 

可以聲請改定監護,但還需要更多的論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7 18:50

你好

你可以訴請法院改定監護權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5:08

您好:

若本案中對小孩之成長有最佳利益的話,依法您當然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改定為共同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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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起訴請求改為共同監護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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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權,要以雙方仍同居為由,共同監護,至於撫養費部分可以用協議的處理,與單獨或共同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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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ire 103-04-07 15:21

您好~

     我是今年初跟前夫協議離婚,目前兩名幼女(未滿5歲及3歲)監護權歸我與我同住(目前我白天工作,帶著她們獨自在外租屋),當時前夫表示,因是我主動提出離婚要求,故協議書內容皆由他(男方)擬定,包括男方探視小孩的時間及不給女方贍養費小孩的教育費,(因我很想跟他離婚,所以答應了他的要求),現在男方跟家人同住,工作穩定,月收入約5萬,日前還購買一台7人座的休旅車,想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還能跟他要求給付小孩的教育費及生活費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小孩扶養費並不因夫妻離婚而不用負擔,所以您仍可以跟對方請求給付扶養費,至於您的贍養費則無法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4-07 15:45

 這要看協議書是如何約定的. 如果約定男方不必付扶養費, 從整體契約解釋來看, 真意應是由女方代男方付扶養費的話, 你就無法代子女請求 . 如果沒有這個意思的話, 那可代理子女向男方請求, 因為受扶養的權利是屬於子女的, 不是親權人的(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15: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男方支付子女撫養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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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5:03

您好:

即便您當初已與前夫協議好對方未來無庸支付小孩的扶養費,但此項協議在法律上無法拘束小孩,因此,您還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向前夫請求小孩的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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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倫 103-04-07 14:16

我於96年法院判決離婚,法官判我前夫需賠償我30萬,但我一直沒有去申請支付命令,我想請問我現在可以去申請支付命令嗎?

不是聲請支付命令,而是聲請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14: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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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4:59

您好:

您可持確定判決,撰狀向法院聲請對您前夫名下之財產強制執行,以獲實質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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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103-04-07 13:06

本人與妻子結婚一年多,無小孩,居住桃園,且目前早已分居,但一些物品再對方住處且告知返還均一拖再托,對方曾發生家暴事件,已提離婚訴訟,且已開過一次庭,因工作關係,無法每次到庭該怎麼處理,只想儘早結束這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1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曾家暴,您亦有相關驗傷單、報案紀錄、家暴令等證據,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得起訴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要看一下對方的起訴狀內容,才能判斷訴訟應該怎麼進行,你說的開過一次庭是調解庭,之後才會進入真正審判程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民事案件可以委託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您便可以省去每次開庭都需親自開庭之不便,建議您應儘速攜帶民事起訴狀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4:54

您好:

若您與太太已分居多時且對方曾經家暴,依法您可訴請裁判離婚之機率很高。

若您因工作關係不能去開庭的話,則建議您可委託律師出庭即可,您本人無須親自到庭。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adele 103-04-07 07:58

請問律師。三年前與妻子不合 她離家半年 丟下三個孩子由我獨立撫養照顧。協商後她同意離婚並共同擁有監護權探視權小孩與我同住 三年間她從未付過任何小孩的學費生活費給我。我有在婚 也生了一個寶寶 所以在我監護權下總共有四個孩子。但是 孩子的母親每次探視完帶回時 孩子不是感冒 不然就是超過約定時間遲到帶回 到昨晚帶回時 與我妻子發生口角 索性就將三個孩子強行帶走,到現在已經過了12個小時 我完全沒有三個孩子的消息。我能否上法院 要求她放棄監護及探視權?!拜託了各位!!

扶養費部分可以起訴請求,一同請求之前對方沒付的部分以及未來應負的部分,帶走小孩可提起略誘罪的告訴,可逼她出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1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起訴請求前配偶支付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包括過去未給付之部分;再就帶走未成年子女部分,依刑法第241條規定: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方之行為可能觸犯略誘罪,可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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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07 15:52

 由於是共同監護, 所以她也是親權人, 應沒有略誘問題.您應該以對方如此做侵害子女利益, 不宜任親權人為由, 馬上向法院聲請裁定命你單獨任親權人(http://www.lawmed66.url.tw)

學者 103-04-05 19:18

您好:

   我妻子常因一些事情大發脾氣將剛滿周歲女兒帶離家出走.我可以提起夫妻不履行同居義務訴訟.

   在這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1.在自由時報曾報導.一對夫妻.妻子因先生有外遇.就將小孩帶離藏起來.結果先生向法院提起略誘最之刑事訴訟.新族地方法院將妻子判刑10個月緩刑三年.在一則也是台北地方法院101度的判決.也是同樣將小藏起來不讓先生見面.結果被判1年2個月緩刑3年.

   在這些案例中都是因為夫妻感情不和.妻子就將小孩藏匿.侵害到另一方的.侵權監護權.

   如果是這樣那我妻子.帶著我的小孩藏匿.我是否也能提起略誘罪之訴訟.還是要在提起離婚訴訟送前.中.後.才會構成刑法略誘罪呢.

  2.他現已搞失蹤一行期多了.我也報警了.我如果要提告是否隨時都可以進行了.

  3.如果以現行的法規.我提起了.夫妻不履行同居義務與刑法略誘罪.對爭取小孩監護權會較有利麼.

  請您略告知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5 19:20

你好

民事刑事可以分開告

提告刑事略誘罪會有助於之後提起離婚訴訟爭取小孩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同時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裁判離婚,即同時進行刑事訴訟民事訴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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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6 00:29

您好:

若您太太無故將小孩帶走避不見面,您可以提出略誘刑事告訴,而且亦可提出民事訴訟求償。而上開訴訟對您未來可能提出之離婚訴訟都相當有幫助。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38

你這個情況應該會成立略誘

建議民刑事都可一併提起

elyse 103-04-05 17:24

目前已與先生分居四個多月,離婚有共識,但是對於小孩監護權無共識,請問我是不是先跟他辦理離婚,再處理小孩的問題?還是要兩個同時進行比較好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應同時進行比較有談判籌碼。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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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yse 103-04-05 17:3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應同時進行比較有談判籌碼。

... (恕刪)

如果對方不想走法律途徑,只是希望和我一起簽離婚協議書,小孩子一人一個,但是因為他的脾氣問題,實在不放心將小孩讓他照顧,我希望能夠先讓兩個小孩在我這裡照顧(從小也是外婆幫忙照顧的),還有對方說如果一人一個,要等到他能忘記我的時候,才肯讓我見跟他的那一個小孩,這樣子可以嗎? 對於我得到兩個小孩監護權機會大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7: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無論哪一方取得小孩之監護權,對方均享有探視權,故無論是一人一個,或您取得全部,雙方均享有探視權,目前若您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您取得全部監護權之機率較大,若無法協議,亦可起訴請求法院判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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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47

如果沒辦法協調還是建議先離婚至於監護權另行以訴訟處理

牛奶 103-04-05 15:56

律師您好,請問父母已經分居多年,要如何訴請離婚?父親在我們國中的時候就離家,再也沒回來,也沒有支付生活費和學費,至今我和哥哥都已經近30歲了!想請問這樣我母親是否可以訴請離婚?又該如何辦理?需準備哪些文件呢?訴請離婚需要父母雙方到場嗎?可否索取贍養費呢?畢竟他從國中開始就沒照顧我們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6: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您母親可起訴請求裁判離婚,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得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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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4-05 16:05

您好!可以惡意遺棄為由提起離婚,但子女若已成年,不得再請求扶養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6 00:43

您好:

若您父親長年都離家在外且都沒有盡到扶養義務的話,則依法您母親訴請裁判離婚成功之機率很高,而且您母親也能同時請求贍養費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53

分居多年可以訴請離婚,

建議由你們兄弟當證人證明父親長年未連絡不養家

小小菲 103-04-04 16:15

我於96年跟前夫離婚,當初離婚協議裡他已放棄監護權

去年我與現任丈夫再婚,他表示想辦收養手續並改姓,

但從法院拿回的表格裡發現要生父簽名,

但自從與前夫離婚後就再也沒聯絡,更不知道他現在人在何處,

這樣子還一定要經過生父的簽名同意嗎?

 民法第1076條之1規定:

子女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 情事而拒絕同意。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事實上不能為意思表示。
前項同意應作成書面並經公證。但已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者,得以言詞向法院表示並記明筆錄代之。
第一項之同意,不得附條件或期限。

以上條文供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4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76條之1規定,子女收養時,應得父母同意,若目前父親無法為意思表示,則不在此限。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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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瑄 103-04-04 10:03

我跟先生結婚4年育有1子 結婚後1年他曾動手打過我跟孩子

後來我驗傷聲請保護令

之中也陸陸續續有過動手推我下車撞牆等...

都有驗過傷 總共3張驗傷

想知道是否可以成功訴請離婚?

我還有孩子一張的驗傷單(當時孩子9個月大)

能否順利爭取扶養權呢?!

近期一次的動手紀錄還鬧進警局

他也被警方錄音,因為當時他涉嫌妨礙自由

警方告訴過他,他不聽勸

不讓我替警方開門限制我的行動

請問這些證據足以當作離婚條件嗎?

我因為被他搞的精神狀態不佳~

只能去看身心科

這也能夠當成離婚證據嗎?

我實在受不了了...能否幫我!!!?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4 13:40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建議你以遭受對方虐待為由訴請離婚

另外請求單獨監護

以上建議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4 17:48

您好:

若您有驗傷單及保護令證據,依法您可以訴請離婚及單獨擁有監護權之機率很高。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驗傷單。可對其提起刑事傷害告訴,若琪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亦可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提起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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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4-05 15:51

您好!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提起離婚訴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沈D 103-04-03 23:08

昨天家裡突然來了兩位客人,說是銀行的人員

跟我媽媽說要查封我媽名下的房子,一問之下 ,

原來是13年前我父親在台北房貸尚未償還,房子經拍賣後,金額不足

說因為我媽是保證人,所以必須由我媽來償還餘額

但是我爸媽已經離婚很久了,而且之前銀行都沒通知,也沒有查封的紙本

現在阿嬤留下的房子要被查封了讓我媽心情非常不好,今天我媽已經喝了一整天的酒了,這次的事情,想找到一些解決的方法

當然我知道要不付債務是不可能的,但還是想盡量減輕這次的衝擊

我自己也上網查了一些資料,像離婚跟保證人關係無關等,但整體還是不太了解所以想問一下,接下來是要跟銀行溝通?還是有其他解決之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8: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為保證人,於債務人無法清償時,您母親即須代負清償責任,再向債務求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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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4-05 15:57

您好!母親若有簽署保證契約就應負保證責任;但應注意查封一定會有法院人員陪同,不會只有銀行人員到場;另要注意是否已時效消滅。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艾利克斯 103-04-03 19:33

您好:已經離婚,請問是否有方法可以使小孩不要回來要財產?這個小孩會是第一順位繼承者嗎?倘若我再婚生子,是否可立遺囑將所有財產給再婚的對象及與再婚對象生的小孩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3 20:30

你好

可以預立遺囑

但要注意特留分的問題

如有其他問題

歡迎來電討論

艾利克斯 103-04-03 21:1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預立遺囑

但要注意特留分的問題

如有 ... (恕刪)

您好:

請教何謂特留份?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3 23:34

你好

特留分就是有繼承資格的繼承人可以對遺產主張的權利,若侵害到她的繼承權,可以對遺產行駛扣減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8: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特留分即為應繼分之一半,如您有二名子女,您的合法繼承人亦僅有該二名子女,您若有一百萬元之遺產,該案名子女之應繼份為各二分之一,即各分五十萬元。而其特留分為應繼分之一半即四分之一,若您將遺產全部留給其中一名子女,侵害另一名子女特留分二十五萬元,其可向對方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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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小姐 103-04-03 10:55

您好: 

我先說明一下我家的狀況。

我父親在我三歲時就沒和我們同住,家計由母親一人承擔,他們沒有離婚,目前母親已過世。在母親還在世時,父親沒有拿錢回家,也沒有扶養我們,甚至還不定期返家向母親拿錢,酒後也曾對母親施暴,但母親未曾驗傷提告。父親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人獨居,近期他有一些脫序行為被送精神科,診斷疑為精神分裂症,這當中醫院、社會局、衛生所、當地里長不定時的來電要我們處理父親的問題,造成生活上的一些困擾,所以想了解法律對於子女扶養責任、義務的規範,有些問題想請教:

1、母親過世後,我們都有按時匯生活費給父親,但因父親在南部,我和姊姊都在北部,平時需工作,不可能時常下去幫他辦理文件、簽名或探視,而以我們目前能做到的也只能提供生活費,這樣在法律上會構成「遺棄」嗎?

2、醫院要求我們擔任「嚴重病人的保護人」(精神衛生法),我看了一下內容,發現保護人是需在病人不願配合就醫時出現、簽名的,在距離上,真的不可能,可以拒絕擔任保護人嗎?

3、在法律上來說,子女「永遠」都有責任義務要處理父母的大、小事嗎?是否不論父母過去的行為如何?像這種未盡父親責任的人,身為子女的在法律上有什麼保障?

4、如果醫療單位要求我們支付的費用是我們無法負擔的,他們有權利對我們提告嗎?或是強行從我們薪水扣嗎?而這個「無法負擔」是主觀認定還是客觀認定?

以上,謝謝您~

謝小姐 敬上 

可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9: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可主張減輕或免除撫養義務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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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燕 103-04-03 01:38

我是全職媽媽,住在夫家

我跟丈夫講我的想法、想要做甚麼,他一聽不高興就大聲,拿手邊附近的東西打我,對我大聲:離婚寫一寫,小孩都留下,要是妳敢帶走你就試看看

 

這已經是第三次,我心理已經受不了,每天提心吊膽的面對他,只要他在家就要注意

這可以提家暴離婚嗎?要是離婚小孩可以留在我身邊嗎?至少要還在餵母奶的小孩在我身邊

驗傷聲請保護令,再以這事由訴請離婚,監護部分,實務上通常會比較雙方經濟,小孩多由誰照顧,教養計畫等等許多事由,要從這些角度爭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3 10:17

你好

建議你驗傷後申請保護令

然後訴請離婚

小孩監護權法院會按照對小孩最有利的方式裁判

以上供你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聲請驗傷單,對您配偶提出傷害刑事告訴,若對方不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亦可於取得驗傷單後主張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裁判離婚,起訴請求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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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6 01:17

您好:

關於您的個案,您可以先去驗傷,再聲請保護令,這樣對您未來要提出的離婚訴訟小孩監護權的爭取幫助都很大。而且您也可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訴訟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取得驗傷單,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及民事裁判離婚訴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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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 103-04-02 17:50

你好,我是女生,想請問有關離婚財產的問題

夫家於結婚前有提供一筆資金供買房用,當時匯到先生帳戶,婚後才購屋房屋目前登記在先生名下,一部分用公公提供的資金支付,其餘用先生的名義貸款。而公公當初提供的資金用在房屋外,其餘目前放在股市。請問這筆資金(房屋和股市)是否適用民法第1030-1條? 倘現在用書面承諾寫明房屋係夫妻共同共有,是否具法律效率?

謝謝

婚前的財產都跟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無關,房子部分,既然登記為你丈夫單獨所有,要離婚了,是算在你丈夫的婚後財產,當然你們也可以約定房子之後一人一半共有,之後再去辦移轉登記,但這跟剩餘財產分配法律規定無關,純粹是契約自由約定財產處理方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與先生得以書面契約約定動產為雙方共有。另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部分,即就夫妻雙方婚後財產計算之,該房子若為婚後購買,亦為婚後財產,得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計算中。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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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布 103-04-01 16:00

律師好:

想請問,之前因為前妻關係,買了輛新車,卻都一直是前妻開的,原本不想買,但前妻說會幫忙出一半,才免強買下,但離婚協談時,原本是小孩歸我,車子歸她;三年前車貸繳完,卻要求先過戶給她(但她卻自行過戶給他們家人),過戶之後就一直要求簽離婚,簽離婚時,內容卻變成要求共同撫養,口頭要求小孩長住她那,卻也不想讓小孩跟我見面,車子部份卻沒提歸還或退還車貸費用給我,那我現在可以要求她歸還我車子全額貸款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2 09: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子女的部份,您可以爭取監護權探視權,您可自行斟酌是否爭取

2、有關車子的部份,倘若雙方並沒有完成約定的話,您可以主張該車為您所有,要求對方返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8: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舉證證明車子之相關款項均為您所支付,可主張車子為您所有,請求所有物返還;關於子女監護權,您亦可爭取之,即使無爭取到監護權,您亦可主張探視權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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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k 103-03-31 14:38

我於前妻於五年前離婚,當初有簽訂離婚協議書註明產權一人一半,但遲至今天她仍未過戶一半產權給我,請問要如何去法院請求對方將房屋產權過戶一半給我呢?

契約有約定履行期? 應起訴取得勝訴判決後,再拿勝訴判決去地政機關登記過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31 15: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前配偶履行過戶義務,對方拒不辦理,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誠如曹大律師所言,您們既已有簽訂協議書,則該協議書自然具有效力,您可以依協議書內容來請求,但應注意對方有無脫產行為,可以先做保全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定期限請求對方履行協議過戶,若屆期仍未履行,可起訴加以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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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嘉 103-03-30 20:06

你好,
有關扶養權及監護權...
我跟我男朋友~有結婚的打算了,
但由於他離婚過一次~有個弟弟,
當初他跟前妻離婚~協議書上寫著...弟弟由女方照顧,但男方必須每個月支付20000元生活費,假日由男方帶弟弟出去,只要一方未履行承諾~即喪失扶養權,我們都遵守每個月支付20000元,但~女方已經9個月未讓我們帶小朋友出去了,連跟小朋友見面都無法,只能偷偷摸摸去幼稚園默默看著小孩子><"

之前~還能帶弟弟出去的時候,我跟我男朋友都會帶弟弟一起出去玩~我很喜歡弟弟~弟弟也都叫我小嘉媽咪,所以我希望我們可以拿回獨自的監護權以及扶養權,是他前妻先未履行承諾~應該早就喪失小朋友的扶養權了,但我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才能完全的拿回扶養權,所以每個月還是持續匯款中~深怕一不匯款...我們就喪失弟弟的扶養權了

我跟我男朋友~一定可以給弟弟一個完善的成長環境....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30 21:26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建議你們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

另外若對方不讓你們探視小孩

可以訴請法院請求對方讓你們行使交往會面權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3-30 23:31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

倘協議由他方行使未成年子女親權,對子女非最佳利益,可向法院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由法院審酌子女最佳利益後,認定由誰行使,以上供您參考。

 

您好, 如果對方一直不讓你們探視小孩,你們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權訴訟,把監護權要回來,或者向法院聲請探視權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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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男友得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改定。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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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 103-03-30 14:39

想請問一下,夫外遇,妻子苦苦抓不到證據,未來若是要離婚,那下列的問題要怎麼解決????

1.離婚財產要均分,那財產是包含哪些呢????我只知道動產與現金,股票基金之類的投資呢????

2.如果夫妻離婚財產均分,那之前所有的保單是否會併入財產?(被保人子女)

3.若妻子買長年期保單,要.被保人為妻子本人,繳費為妻子,受益人為子女
,若離婚時,生存保險金或滿期保險金或解約金是否會被併入財產?

保人:妻    被保人:妻     受益人:子女     生存金:妻

4.如果妻子要脫產,把動產與現金轉移到子女的名下,讓妻子本人名下無任何財產,之後離婚是否會追溯?追溯多久?需要財產均分嗎????

5.如果妻子幫自己買儲蓄型壽險,未來要離婚時,那保險會被併入財產均分裡面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為法定財產制消滅之事由,可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標的為婚後財產投資型保單若為婚後投保,則為要保人財產投資型保單內有基金帳戶價值,其價值列入婚後財產總額計算。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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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 103-04-09 19:08

不好意思,不是投資保險,是一般的壽險,會被納入財產嗎?

楊小慧 103-03-30 10:03

請問一下喔…因為我有保護令…但最近我要和我老公辦理離婚需要用到保護令時發現那張保護令不見了…那是不是就沒辦法用保護令訴請離婚了?

我有驗傷單和去警局報案的紀錄,那些東西有用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30 10:33

你好

家暴的事實即可訴請離婚

 

您好,不用擔心,你還是可以先以書狀提告離婚,並將狀況寫上去,至於保護令部分,你可以請法院調閱即可,且通常以分案標準,保護令法官跟離婚訴訟法官會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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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4 2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驗傷單及報案紀錄,仍可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請求裁判離婚,且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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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寶貝 103-03-30 07:57

我想問律師關於贍養費的問題

我是一個23歲的未婚媽媽

當初生下孩子之後男生就把孩子認養了

但是監護權雙方都有,後來我離開了那邊的環境

因為我跟男生在一起三年,但是他從來不工作

也沒有真的想要扶養這個孩子

我離開他們的原因是我現在男友知道我過得不好

而且還要賺錢扶養孩子還有男生後來又要給他媽媽生活費

怎麼會變成一個女孩子在扛這個家

之後我現在男友就把我給拉出來    叫我別再傻下去了   這樣對你來說是沒有未來的

在孩子出生半年後,我離開了那個家庭

後來男生他們那邊要我讓監護權,我也知道我一個小女孩無能為力扶養他長大

我就把監護權讓給他們

以為 我跟他們就這樣結束了      但是 我錯了

男生他們之後告我遺棄小孩      但是 我並沒有把孩子丟在路邊不離他所以就沒有成立

但是 最後他們跟我要上養費        我一個女孩子 我跟他也都沒有結婚

小孩子的監護權也沒有在我身上     他們憑甚麼跟我要上養費

至從我離開那裏之後 我沒有收入

都是我男友給我的 但是我男友他因為以前也有婚姻

但是現在離婚了 卻也要給對方上養費   我怎麼可能跟我男友拿錢然後再給我前男友

後來我們去開協調會的時候 我跟對方說我沒辦法扶養這孩子

所以我沒辦法每個月給你多少錢     但是我們開協議會的時候

法官也一直跟我講說 就算我現在不答應給他們膳養費

等到之後開庭法官也會要求我拿出贍養費

我是真的沒有收入才拿不出錢的

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到最後銀行會不會凍結我的帳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4 19: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父母均須負擔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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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蓁 103-03-28 08:35

您好

自94年結婚至今,育有一女一子,先生常常因為工作問題導致收入不穩定,進而在前年開始與老闆有隔閡,所以開始無業至今。從結婚開始就沉迷網路電玩,自無業開始,更是在網咖度日,從兩天回一次家,到變成一個禮拜回家一次。我一直是個職業婦女,每天接送小孩上下課,下班還打理小孩一切事務。與公婆住,曾經為了先生這樣遊手好閒問題爭吵不下數次,卻從不見改進,甚至公婆對這一切也能為力,但卻常常怪罪我,是我造成這樣的問題。

我跟先生的作息完全碰不上面,我上班帶孩子上課,他人在網咖,我下班接孩子回家,他人在網咖,往往在午夜凌晨才回來。

自從去年底婆婆因為他常常久住網咖,故跟他約定,若是他都在家裡玩電腦,才要讓他買電腦回來。之後電腦買回來了,卻還是每天以電腦為主,家務事都不參與,甚至是孩子的成長過程,都很少參與。

最近公婆常常言語霸凌,甚至對我出氣,常常對我挑毛病,我變開始有了離婚的念頭。

我想要問,離婚應該具備哪些證據或資料?

關於孩子的撫養權怎麼爭取?

甚至是孩子的贍養費我該如何要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之情形,本件應有離婚成立之機會,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則應透過法院來裁判離婚,屆時應準備可以證明您先長期在網咖的證據,包含證人等,而離婚訴訟中,即可一併請求小孩監護權撫養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你所述,可以起訴離婚的事由有不堪對方父母精神虐待,還有對方生活方式,經濟等,有婚姻重大不能繼續的原因,但重點在證據證明這些,爭取監護要看雙方所有主客觀條件,包含小孩意願,怎樣對小孩最有利,對方對小孩撫養義務,就算他沒監護權,這不是贍養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錄音,以利證明有受虐待之法定離婚事由,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起訴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亦可請求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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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k 103-03-27 11:17

 

各位律師

五年前跟前夫離婚, 在當時協議離婚並到公證行去公證過.

其中一條內容有關係到小孩探視權,以下為相關內文;

QUOTE

基於子女現尚年幼,為避免影響其心理,經考慮其最佳利益後,甲方(前夫)自願放棄琪對長女之監護權,且自離婚生效後, 同意放棄與長女之見面權與探視權,並同意不將雙方離婚之事實告知子女, 俟長女二十歲成年之後,再自行決定是否同意願見甲方,甲方並同意自離婚後不騷擾乙方及其子女.

UNQUOTE

五年過了,突然說要用法律途徑見小孩. .....

請問他若真的這樣做, 我先前公證的條文站得住腳嗎? 若是他的家人(他沒出現)要見, 我仍可以惟婉拒絕嗎??

不是我不讓他們跟小孩見面, 只是小孩現在才小一, 心智還沒成熟, 雖然一路上以正面引導長大也接受了單親的事實,但實在不想那麼早就讓小孩再次掉入大人間的不安.

我單純的暫再引導小孩的立場想,希望兩邊都能在以正面引導小孩的方式下在見面. 真的不想硬的來. 請正義的律師們幫忙解惑.

謝謝大家~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7 12:30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對方應該會爭執當初約定拋棄探視權違反善良風俗無效

然後訴請法院改定監護權或行使談視權

建議找律師商談因應之道

 

您好,探視權是無親權之一方非常重要之權利,且通常法院會認為小孩已經滿七歲,適應能力已經足夠,所以一定會准予探視權,大人紛爭與小孩無關,但因為小孩畢竟甚久沒有與父親生活,所以建議可以用漸進式探視,降低小孩的衝擊,並且維護親權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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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應會起訴請求監護權改定或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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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香 103-03-26 21:49

離婚後再婚,與前任丈夫所生小孩,要給現任丈夫收養,並改為現任丈夫之姓氏,但與生父溝通多次,生父仍不同意,生父也沒扶養小孩.請問我該如何做?

 

那就必須要在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時,詳細論述有何法定不須父母同意之事由,例如未盡保護教養義務等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76條之1規定:子女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情事而拒絕同意。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事實上不能為意思表示。 前項同意應作成書面並經公證。但已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者,得以言詞向法院表示並記明筆錄代之。 第一項之同意,不得附條件或期限。您似可主張該條規定,請求法院認可該收養。或亦可對您前夫主張子女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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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26 19:29

您好:

與前夫離婚兩年,監護權也在母親身上,去年前夫因吸毒,犯毒,傷害強盜等入獄,判刑15年,我害怕孩子日後被影響,雖然孩子目前才3歲,但在網頁搜尋她父親的名字都是負面新聞,所以想向法院申請孩子改姓氏,我想知道成功可能性高嗎?這樣的事情請問需要聘請律師嗎?謝謝

103-03-26 03:36

我給先生提起離婚;我一個月薪水30000至40000他要求每個月20000且不讓我探望小孩!到底撫養費多少才算合理?這樣價錢談不隴 ,我該請律師?他說沒有20000他不會簽字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6 08:26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扶養費是視你們的經濟狀況而定

沒有一定標準

若協議離婚不成

建議跟律師研商訴請法院裁判離婚的可能性

以上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不只是看收入,還要看整個財產狀況,一個月2萬是偏多的實務上普遍來說很少這麼多,協議不成的話,只能裁判離婚,但要有法定離婚事由,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米粒兒 103-03-26 11:28

 

一般來講就算法院判決最多也只需要支付三分之一而已

而且根本不可能禁止另一方探視小孩

 

如果真的對方不願意協議離婚

那就打官司訴訟離婚

 

您好,請問是對方提出訴訟離婚嗎?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話,基本上法院一定會給你探視權,且撫養費用大概一萬出頭而已,不會判到兩萬元,所以如果在訴訟中,建議你訴訟解決,不用他同意,讓法院判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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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8 18: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協議不成,可拒絕之,提起裁判離婚訴訟,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若您為無責配偶,亦為您向對方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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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hium 103-03-26 00:28

各位律師你們好,

目前本人與女友碰上一些問題,情況如下所述:

本人現在之女友其實是前任女友,多年前和她分手後便無消息,

之後在前幾年藉由社群網站恢復聯絡,當時她已結婚並有兩名女兒。

但是她的丈夫於先前現金卡很流行的時代利用她的卡借了很多錢,

但卻一直不工作在家玩電玩買點數只靠她賺的錢和男方媽媽賺的錢過活,

此時她已有想離婚之意圖。

與前女友分手後我並未與其他人交往,心中一直掛念著她,

因此當時便想幫助她離婚並再次在一起。

之後便常常聯繫且有互相傳遞一些互訴思念之類的訊息,

去年年中,男方曾有家暴行為而女方有驗傷

後續的日子男方亦常有喝醉酒發酒瘋之行為,如:亂摔東西、把女方鎖在家門外不讓她進屋內看小孩並且在屋內摔東西等等,

直至今年年初雙方終於簽字離婚

由於考量到男方媽媽會思念孫女,因此我女友於離婚協議書之監護權選擇為共同監護

但最近女友前夫一直騷擾她,不斷打電話,還在她租屋處徘徊想找出她在哪住,或是道我女友工作場所堵她,並放話不會放過她。

前陣子送小孩回前夫家時,前夫還在樓下等她手上拿著美工刀和一根木棍。

上述行為讓我女友感到很害怕,

然而女友前夫最近說她有看到我和她先前互訴思念的訊息,

並說他現在要去找工作,要求我女友如果他能工作達兩個月便要回去他家裡住,

如果不肯,他將拿當時的訊息記錄來訴請離婚無效並打監護權官司。

以上為整件事情始末,

想請問各位律師

1.若依照男方提出先前我與女方互訴思念的曖昧訊息這種情況,會導致離婚無效嗎??

2.驗傷有效期限為半年,若超過法官會採用嗎?能否對監護權官司有所幫助?

3.其實這問題應該很難回答...那就是我們有勝算嗎...?有沒有什?能提高勝訴機會的方法或是佐證可以提點我們注意的?

先在此感謝各位律師耐心的看完並解惑,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6 01:19

你好

建議你女友蒐證對方騷擾她的證據

然後提告恐嚇或是聲請保護令

另外可以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

男方要訴請離婚無效困難度比較高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您好,你根本不用擔心,離婚無效通常是指不符合離婚要件,譬如說證人不在場或者證人是偽造的或者假離婚,但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曖昧甚至外遇都不會影響離婚之效力,對方只是在欺負你不懂法律而已。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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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8 18: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無效難以成立,您無須過度擔心。可起訴請求監護權之改定,並蒐集對方恐嚇之相關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恐嚇危安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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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妮 103-03-25 10:44

我老公是大陸人  我們結婚2年多  育有一子
近日我老公說因為我產前後愛生氣  他受不了想離婚
若我不跟他離婚  他就買機票回大陸去  不再回來了

離婚原因他說1.把他盯得太死  沒私人空間(因為他一個人來台 我特別關注他 讓他喘不過氣)  2.我生氣起來像老虎  口無遮欄(他說婚後的我跟戀愛時的我不一樣)3.我因為說話不好聽  他心生恐懼(很多生活細節上的磨擦  他己看不到我好的一面)4.因為婚姻讓他存不了錢  他認為單身存錢比較容易...

我不想離婚  但他想離  這樣的離婚原因 若讓法院判 會判離嗎?

他曾因口角動手打過我  我沒驗傷 又通報113 有留照片

他說只要我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他就不再對我冷言冷語(我簽名了  他就不再冷言冷語)重點是  我們協議半年後再談離婚 因為孩子現在才8個多月大

1.我不想離   這樣真的離的成嗎?

2.若我不跟他離婚  他就買機票回大陸去  不再回來了...那婚姻怎麼辦?

3.若不得已我被逼離婚 我是否可以要求贍養費  及 這些日子的精神賠償嗎??

(我因為他近來的忽冷忽熱 言語酸諷  暴瘦5KG)金額不知可以要求多少?

4.這半年內的思考期我們夫妻性生活種種的都正常....半年後若他要離  應該跟他如何談...孩子我沒打算要...??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5 13:11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對方要有法定離婚事由才能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若對方回國不再回來可訴請離婚

以上供你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您若不願意離婚,即無法離婚之。又若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反而是您取得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起訴請求法院裁判離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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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 103-03-25 00:19

我想替我朋友問一些關於小孩子的監護權問題 (小孩9歲)

1:我朋友跟他前夫 前3年離婚 他們有在離婚協議書上 寫 小孩監護權歸女方 男方可以探視 也沒有阻止男方帶小孩出去玩 最近因為一些問題男方說要拿回小孩監護權還說要先把小孩帶回男方的家裡住 有放話說 不想把小孩帶回去給女方 如果男方不把小孩帶回去給女方 女方去也不能帶小孩回去 這樣怎麼辦? 2:女方說什麼也不會讓小孩監護權給他 小孩子都是他自己帶大的 男方說 不管怎樣都會把小孩要回去 他不信用錢用勢會沒辦法把小孩帶回去 只要有錢就可以 這樣讓我朋友更害怕小孩被帶回去 真的用錢打通關係就能把小孩監護權贏回去嗎? 3女方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讓小孩過好的生活 男方那邊他以前因為吸毒入獄被關 他弟弟也是有吸毒 這樣子的官司能打的贏嗎? 4.小孩有說過 他不要讓媽媽離開他 他要一直跟著媽媽 他說 他可以假日跟爸爸出去玩 但是他要一定回去跟媽媽一起住他不能沒有媽媽 法官會問小孩子的意願嗎? 5.如果小孩監護權被判男方那邊 那女方還可以再訴請取回監護權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5 00:54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民事可以訴請法院請求對方返還子女

刑事部分可以提告對方強制

以上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小孩之監護權為女方,男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略誘罪,您可委任律師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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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其實這問題很簡單,女方才是唯一監護人,如果男方拒絕將小孩帶回,你們可以報警,告他們略誘罪,警察會協助你去把小孩帶回的,至於對方提出改定監護權訴訟,除非能夠證明你有虐待小孩或無法照顧小孩,否則他們花在多錢也打不贏這官司的,如果擔心找個律師協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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