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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103-11-10 19:18

想請教各位我前陣子發生車禍造成膝蓋十字韌帶斷裂,我在初判是主因(機車紅燈右轉),而對方是汽車左轉無肇責,但我有疑問的是我當下是剛轉紅燈慢慢右轉,在右轉前已有看到對方的車,但因該路段十字路口很大,加上是紅燈同亮之箭頭綠燈可以左轉的號誌,所以他視野應該很清楚也很廣闊,所以我主觀認為他應該也有看到我,所以放心的以時速20km的速度慢慢右轉,但我右轉後發現他忽然往我的左後方撞過來(我騎在很裡面的機車道),當下他沒踩煞車,直接撞到我後地上有我的機車刮痕,初次談和解時因對方咬定我紅燈右轉(這我的確有錯),所以除了強制險處理醫療費之外其餘不會理賠,這件事我知道我理虧,中間忙著開刀跟復健,現在要處理車禍事情因已快到半年所以我先跟法院提告,對方是希望我就此打住就和解,這樣他強制險會賠我,他也不會跟我追究他車子右前方的傷痕維修,但是如果我還是希望其他方面也得到些賠償(休養期薪資跟精神賠償),那他會跟強制險要求不理賠給我,想請問我該就此打住還是去申請車禍鑑定後再來根據肇責談後續賠償事宜???另外因為我已經先提告了,是否還可以自己花錢申請車禍鑑定??還是法院那邊會幫忙申請??問題有點多,謝謝各位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0 1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初判表分析對方已有肇事責任,您可依初判表分析,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欲過失比例請求損害賠償,您需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比例分擔,聲請費用須由聲請人先行負擔之,最後法院於判決主文中再分配訴訟費用雙方分擔之比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果您受傷程度嚴重且受損害之金額亦較高

並與對方願和解之金額差異過大

則建議可繼續聲請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而您既然已提出訴訟就要透過法院或地檢署聲請鑑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anges 103-11-09 09:10

律師您好,2014年11月8日下午1600時左右,我騎乘機車直行,前方一機車騎士忽然偏左至雙黃線附近並減速(該路段僅一來一往二線到,對方未打方向燈),導致我急煞並差約10公分撞上對方,我經過對方時回頭講了一句台語「路是你們家開的嗎?」然後就打算離開,然而對方一路追我(約200公尺),在追上我後以三字經出言不遜,並左轉進入某巷口後停車轉頭不停以三字經向我叫囂,我便左轉跟進巷子內打算與對方理論,不料我剛停好機車(因為平常都是開車,不太會停機車,所以我便低頭尋找機車的駐車架,給了對方可趁之機),他便下車右手持機車大鎖一邊罵一邊向我衝來並且已經做出由下往上朝我揮擊的動作(此時我安全帽都來不及拿下,空著雙手),見狀當下我立即跳出機車(我放置在機車前置空間的背包還因為這樣被我不慎踢到約5公尺外,可見當時情況緊急)迎上對方,以左手抵擋對方的攻擊並趁勢抓住大鎖(導致左手挫傷,已驗傷),試圖將大鎖奪下,此時雙方出現拉扯,對方還將我的肩包扯斷(頸部擦傷,已驗傷),我為避免對方繼續以大鎖攻擊我,就拉扯對方手中的大鎖將其拖倒在地(此時大鎖仍在我與對方手中),對方卻又藉我拉扯大鎖的力量爬起來並從我的背後將我抱住,以膝蓋及腿繼續攻擊我的臀、大腿部,我很生氣,非常大聲的喝令對方放手,但仍然沒有以可以行動的手肘及腳攻擊對方(我是榮民,在軍中服役時曾擔任徒手格鬥教官),也並沒有利用地形地物攻擊對方(因為周圍都是柏油路面及水泥建物,擔心對方受重傷),只是直接發力將對方大鎖奪走並掙開對方(此時對方的大鎖在我手中,我順勢將對方推開保持距離),然後轉身將大鎖遠遠丟開,同時喝止對方不要再靠近,然後我立即打電話報警(天幸剛好那個巷口有社區監視錄影器,警方已拷貝),然而驗傷完畢到了警察局,進行筆錄時,我卻變成傷害被告?在警方拷貝回來的監視錄影器畫面(警方有給雙方觀看)中可以明顯看得見對方下車時手持黑色機車大鎖向我揮擊,而雙方拉扯時也明顯看出我是一直拉住對方手中的機車大鎖,在過程中對方被我拉倒在地後,我也沒有任何的出拳出腳等攻擊行為(對方倒地後馬上借我拉扯大鎖的力量起身並從背後將我抱住),甚至在我奪下對方大鎖後,也沒有以大鎖攻擊對方而是將其遠遠丟開,我實在是想不明白這樣的忍耐為何會成為傷害被告,之後在警察局內雙方看完現場監視錄影帶後,我一直期待正義可以被伸張,但警方沒有給我答案,只約我跟對方到樓梯口旁的逃生門外抽菸,並暗示這類型的案件都是和解,如果雙方不和解,到了法院法官可能各打50大板判決雙方傷害罪成立,這樣會有前科(我沒有任何前科記錄,對方我不清楚),但我堅信法律是公正的,所以堅持提告,對方亦堅持提告,而後在筆錄時,警方有告訴我說對方筆錄稱拿大鎖只是自衛壯膽(我身高188公分,體重100公斤),並沒有要攻擊我(對方在筆錄中承認有拿大鎖下車,並宣稱不是要攻擊我,難道在那種情形下對方是要鎖車?況且對方確實攻擊了我,若不是我以左手擋住,會打在哪裡?以上我都有將對方控告我的事項逐條反駁,並記述在報案筆錄中),且對方還說是我先動手的(再次感謝那個巷口有社區監視錄影),請教律師:1、監視器有拍到對方手持大鎖下車並向我揮擊、雙方拉扯對方倒地、我被對方從身後抱住以及我奪下對方大鎖並掙脫對方後,將大鎖遠遠拋開並與對方保持距離、我打電話報警等等的畫面,請問我的反應是否構成正當防衛?2、對方控告我傷害,我也控告對方傷害,這樣上法庭法官會如何判決?(該不會真的像警方所說的為了省事各打50大板了事?)3、作完筆錄後,那位警官沒有給我報案三聯單,我是否應該要再去索取?4、打字的當下我真的有點後悔,當時應該給對方一個適當的「記憶」,請問我如果再碰到類似的案件,在對方手持具有殺傷力的物品先行發動攻擊並擊中我,而我空手的情形下,給對方適當的「記憶」是否會觸犯相關法律?感謝律師百忙中撥兀回復,誠摯感謝。

雞球 103-11-08 12:38

小弟我之前跟一位阿婆發生擦撞(機車機車),我是直行車(時速40左右)對方從小巷子出來要直接左轉,我發現他後馬上向左邊閃去,卻還是發生了擦撞他的車頭撞到我的排氣管,他原地倒車,我未倒車,我馬上停下來看。我本身沒受傷,他腳有稍微擦傷和解時他要求3萬塊賠償(所以和解失敗)於是他告我過失傷害,裁決所判定對方無照駕駛,且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少線道為讓多線道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而我是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減速慢行未做隨時停車之準備為肇事次因

我想知道過失傷害是否會成立,(最底都會判刑一個月是真的嗎)。還是說我要怎樣做才可以維持我的權益


靖雯 103-11-06 17:45

您好,我在返家巷口前(為T字路)欲左轉,車速緩慢,確定左前及左後方皆無來車後要左轉,才剛移動方向盤,就聽到碰一聲,然後一台機車連車帶人直接摔到巷口前。對方因為趕時間要去學校,所以要從雙向道的中線超車,然後撞上我的左後方

我的汽車有保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對方因車速過快且疑似未穿鞋子,造成腿部擦傷及右腳某腳指頭骨折

我的保險公司打給我,說對方要求我要負責他的醫藥費,車子雙方自行修復。

問題是,我一直覺的我已注意均無來車後才左轉也才剛開始動而已,對方是車速過快才撞上我的左後方保險桿。

我都還沒跟他提我的財損部分,他確要求我要賠償他。請問這樣合理嗎?我該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06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除非您無肇事責任,您在考慮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若您仍有肇事責任分擔,即使您責任比例小,對方仍可對您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您應加以考量斟酌之,是否應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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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車禍的案子關鍵都在肇事責任的認定,而肇事責任的認定通常需要鑑定,由鑑定結果來決定肇事責任,因此這部分您可以送鑑定。而從您的說法很可能肇事責任或主要的肇事責任是在對方,若您沒有肇事責任自然不用賠償,若有但是主要肇事責任在對方時,您可以主張過失相抵,按過失比例賠償。最後若是您有肇事責任,基本上是會成立過失傷害,建議您此時可以考慮和解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王 103-11-06 02:31

發生當時:
當天晚上9點多 我(19歲)要左轉 過半了 有打方向燈
對方(22歲)直行騎很快(沒限速) 有載女朋友 
我們是小路 中間是黃虛線 
撞擊點我的腳踏板 他的車空中翻3圈(真的 有看監視器)
我時速10~20 對方我不太知道 他也沒說
對方報警 警察馬上來 問要不要救護車 雙方說不用 問有沒有傷 雙方都說小擦傷
做完筆錄 大家都先回現場
開始看車況 對方的車 彪虎 市價82000 說是新車 我方的車 很老 丟路邊也沒人要
對方說他龍頭不能轉了 很嚴重 說要去他認識的車行修 他說專門修那種車 我們說不要 希望找別人看 他堅持要去他那家車行 我們說給我們鑰匙轉一下龍頭 對方很不爽不給 用力搖給我們看 這時我們有點不爽 不過我們沒硬要搖看看 就算了
後來對方一直說他們專門修的 叫我們給他認識的車行看很便宜
我們想說好 一起去 說要載車時 我們也要在場 對方說好 就回去了
----------------------------過了三天 ----------------------------------
我回家時 發現 他的車不見了 我們很生氣問 為甚麼載車時不說?
對方說他也不知道 車行自己載走的 說怕的話 可以去車行看車況 有人會講解
我們當下就不太想賠償
隔天就去看了 說甚麼三角被撞歪了 還有甚麼車貼 魚眼燈 都要換新的
-----------------------------過了五天 ---------------------------------
報價單出來了 5萬多 8萬的車 修要5萬
(對面認識的車行又說車隊 載了又不說)
後來說要私下談看看賠償 對面說5萬5 修車+財務損失 我們拒絕 
最後就準備要開調解會了
----------------------------調解會當天--------------------------------
到了會議室 調解員是個阿嬤 我方 我和我媽 對方 他一個
開始談了
我們希望可以壓低 
對方堅持要求5萬5 的賠償
我們說沒辦法
調解員說甚麼車要修5萬5 修太貴了
對方說這是新車 當然這麼貴
調解員說來這就是希望我們好好談
對方還是堅持要求5萬5
調解員問他 做什麼工作 我才知道他做保險
後來
對面拿出驗傷單 我生氣了 我說當天一起說沒事 出驗傷單是甚麼意思
對方沒說話(看起來不爽)
又拿出車禍鑑定表 上面寫對方未讓直行車 搶道
說這張拿出來我最少就有80%的責任
這時我們說了 我過半了 也有打方向燈 也說了 對方騎很快 
這時對方說沒限速 我們也沒說甚麼
當天調解沒成功 對方說要告我民事賠償
---------------------到了今天-----------------------------------------
信來了 上面寫民事賠償 金額5萬5
這時 我不知道開庭時 要說甚麼 請問我要說甚麼 對方才可以壓低價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也有過失,則可以主張過失相抵,若對方提出的金額未檢附單據或過高,均可以向法官表示您無法接受之理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嘎嘎 103-11-03 03:34

我是直行機車,對方也是騎機車從我右邊路口左轉(T字路口),路口沒有紅綠燈跟任何標誌,對方沒有打方向燈,我煞車不及撞上他左後車身,我摔車之後,對方先牽他的車停在路邊,才走過來要幫我把車牽起來,當時我的左腳被壓在車底下,所以我讓他牽起來,我的車子損壞身上也有多處擦傷

這樣路權是我贏還是他贏,因為對方沒有要賠償的意思,修車要一萬多塊,我自己也無法負擔,所以可能會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5 16: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應該有未依規定轉彎,我方可能有未保持安全距離或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2、倘若對方有過失責任,可以請求賠償,並且提告刑事追訴。

琦羅生 103-10-25 16:03

前2天不幸發生車禍, 我方在圖書館門口左轉進入車庫遇到直行車速很快的摩托車遭撞到右後側,我方僅受輕傷並隨即爬起對方則是飛起來倒地鎖骨斷裂,警方來時我方車輛已移動(天大的錯誤行為)做筆錄時才發現對方是高3生無照駕駛,目擊的路人也說那位少年騎很快,結果警方卻在當下有意偏袒一方直說無照沒關係車速沒測速路權對方直行暗示對方找我們理賠,原本對方有意私下和解被警方一搞變成全是我方的錯,想請問一下這種情況肇事責任比例大慨為多少,求取賠償金額又約略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2: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看您轉彎處是否可以轉彎、是否已經轉彎過半,並核以證人車損位置、監視錄影證據判斷。

2、建議可以先取得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等,再循正式諮詢為佳。

琦琦 103-10-25 02:37

想詢問如果左轉車(貨車)未讓直行車(機車),導致直行機車跌倒滑入貨車下,糟貨車輾過身亡。

1.監視器畫面,雙方並無擦撞直行車的身亡者是卡在貨車後輪

Q:這樣肇事者是否可以被判比較輕的刑責?

2.但從警察局那邊得到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只有陳述

左轉車未讓直行車,並未描述直行車是否車速也過快。

Q:是否對肇事司機很不利?

3由於貨車司機是在執行工作時出的意外,但事發當天公司並未派人處理關心,態度很消極

Q:想詢問公司是否有機會將許多責任,推倒司機身上?

4目前要和對方家屬談和解但被拒絕,且對方已請派律師

Q:這樣的情況,該如何解決?

 

 

 

 

 

 

 

4目前想和亡者家屬談和解,但對方家屬不同意,並已請派律師

 

 

 

 

 

 

 

 

 

 

 

4目前想和亡者家屬談和解,但對方不願意,並已請派律師

 

 

 

 

 

事發當天公司並未有人到現場,後續處理動作也很消極。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涉犯業務過失致死,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2、事故後7天可以取得初判表,倘若不服,可以聲請事故責任鑑定,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於貨車方瞞不利的

3、公司必須負連帶責任,對外不會讓司機負更多責任,對內則會說是司機的錯。

4、建議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委請律師協助,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約會談時間進行正式會談。

圈圈 103-10-24 02:36

請問律師

在雙向道路口,號誌燈為「直行」綠燈,我是直行機車,對方是對向汽車直行綠燈左轉,我撞到他的汽車,但我好像有超速,這樣的責任比是多少?誰會比較嚴重?另外我有幾處受傷,多方則無。發生碰撞時她沒有馬上停止行駛,是開到路旁才停車。這樣我可以向她訴求哪些責任呢?

另外她好像也沒打方向燈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且您有受傷之情況下對方如經認定有肇事因素,則可能會有構成過失傷害罪之問題

您應注意六個月之告訴期間

並可於檢察官起訴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方勝新 (小新) 103-10-24 11:4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1項第1款:「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
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
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
第102條第1項第7款:「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七、轉彎車
應讓直行車先行」

您的情形係違反上述規範,因對方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可能為肇事主因,您有超速
為肇事次因,依?物保險肇事處理規則,可能您需負30%之過失,對方70%。。
另因您有受傷,故應可提起過失傷害罪告訴,並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請酌參。
103-10-23 18:01

請問小弟前天在十字路口左轉燈 在左轉時被對向紅燈

但是酒測值為0.16 就以公共危險罪送辦 對方是無照駕駛

行車紀錄器能拍到對方紅燈 對方輕微受傷

這樣民事部分我會因酒駕變成都是我的錯嗎?

因為感覺對方不太想和解 好像就咬定我酒駕 就是我的錯

請幫忙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3 21: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酒駕不會影響路權的判斷,但是仍然屬於違反道路交通法規,並且可能遭認定影響行車能力。

2、因為對方有受傷,因此除非我方完全沒有肇事責任,否則就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3、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倘若不服可以聲請車禍鑑定,肇事責任釐清之後再提出抗辯。

 您好:

酒駕與判斷車禍肇事因素未必會具有關連性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JASON 103-10-23 11:51

事故經過:雨天路口號誌閃燈,開車行經某路口左轉某巷,轉彎前有先看過路口,結果過彎後與某巷機車(欲左轉至某路)發生擦撞,有叫警察及救護車,機車騎士受傷送醫逢了10幾針。

車上行車紀錄器畫面直到我轉彎前都沒看到該騎士出現,調閱附近工地監視器看到事故前約2~3秒,該騎車騎至路口左轉(單線雙向),是靠近中間雙黃線且車頭已過斑馬線後停止(超過停止線)。

最近要談和解,對方先生認為他們完全沒有錯,目前要求精神賠償可能要36K,我方請保險公司處理修車費接近4萬,負擔對方車損、醫療、薪資等約20K,覺得另外的賠償金額有點多,不知道律師怎麼看這件事,對方就說金額如果低就不要談了,送調解,說有認識的律師之類的。

不知道此事如果真的進入法院後,我方會有什麼不利的地方,譬如:他要求的36K必須付,還有雙方律師費等等,再來就是刑責部分大概會被判過失傷人,罰款金額會有高嗎?!我方目前主張我們事故花費也不少,且家中尚需負擔小朋友保母托育費用,但對方不接受,這幾點法官是否會納入考量依據。

以上,謝謝您的答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釐清肇責,建議應送請鑑定,且本件初步看起來,要完全歸責於您們應較不可能,所以仍可以先在調解中談談看,由調解委員來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3 22:44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做成初判表,初判表中會就雙方之肇事責任分析判斷,雙方亦可以此為基準決定如何談判,又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鑑定。 

eva 103-10-22 17:31

10/14號時,我女兒過馬路綠燈走在斑馬線上,有一男子開車左轉將她撞倒

,叫救護車送醫院,之後他就說請保險公司處理,下午保險公司來電給我說屆時請我們收集1.相關健保醫院醫療單據2.上班排班表,他們會理賠及"精神損失"一般為$5000 之後就無消無息了!

我女兒腳受傷,無法騎車上'下課,上'下班 每天需要去換藥,左腳大拇指食指指甲翻掉 腳背挫傷,右大腿約10*10cm傷口擦傷.

請問我們應提出啥合理賠償?

1.診治醫療費-按收據

2.上班薪資-依排班表算時數

3.財損-鞋子受損

4.上下課計程車

5.精神損失 5000是合理價嗎?

以上是這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22: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沒有錯,但是倘若還有其他損失,並且可以提出證明者,仍可以求償

2、精神慰撫金過低,此部分必須依據傷勢、雙方的資力做判斷。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對方如經認定有肇事責任還會有涉及過失傷害罪之情況

精神損失部分可以就此原因請求對方增加

至於具體數額應將相關資料提供予專業律師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sindy 103-10-21 13:47

各位律師長官們,大家好

今年4月底,我方開車左轉與直向機車發生擦撞,對方載另外2個小孩,小孩們皆未載安全帽,發生事故後立即下車查看,並送往醫院檢查,機車當初有幫他修理好,按對方要求更新原廠車殼,當時送醫僅看到皮肉傷,有流血。

之後對方回家修養,我方都有致電關心,欲前往探視都遭拒絕,對方在電話中告知,上次他發生車禍時,有骨折,別人有賠他十萬塊,每次致電就說在忙、在看醫生、在推拿針炙…等。

前幾天,也就是車禍追溯期六個月將至,他們提出調解,請問我方應如何應對,才會有利,我方並不是不想賠償,而是怕他們獅子大開口擦撞到他們的確是我方不對,但是他們並未依規定騎乘機車,是否也為問題之一。

感謝您們的回覆,一個焦急的女兒上...

您好,對方未依交通法規戴安全帽,自然為與有過失。可以以這點與對方協商對您較有利的金額。預祝事情圓滿解決。

allen 103-10-19 18:23

您好,昨天下午發生交通事故,我綠燈左轉,一台機車紅燈撞到我,對方雙載未成年沒有駕照紅燈沒戴安全帽,但我有喝酒,酒測值0.15,移送法辦等候裁決,我車上有行車紀錄器也交給警方,隔天有去探望傷者,但未談到和解事項,家屬說要等傷勢好點,請問我現在要如何處理?要如何來談和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9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駕之部分可能會涉及公共危險罪

另外,警察於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會做成車禍事故責任初判表,建議雙方可先以此判定表作為和解之基礎。 

103-10-19 09:32

2014.10.14發生車禍,我們都騎機車。當時我要左轉到馬路對面(據他說我是在路中間而非旁邊),剛打方向燈正準備回頭看有無來車時就被後面超車的機車撞到然後摔倒。因為對方未成年沒有駕照,我一時心軟就沒叫警察,以為對方會負責,沒想到事後他說醫療費跟修車費只能出一半因為我也有責任。請問現在再報警有用嗎?這樣報警的話他會全賠嗎?還是說我也有責任所以無法要求對方全賠?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9 10: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應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責任,我方則可能有轉彎未注意左側來車的肇事責任,但是還是必須依據相關事證做判斷。

2、可以再報警處理,您必須提出相關事證,如診斷證明、對方的資料等。且因為是事後偵辦,因此蒐證上會比當下馬上報警困難。

Lj 103-10-18 23:29
前幾天誤駛台北大橋機車道 當時有位往左行的A騎士在我們右邊行使鳴按喇叭 而當下我們則停在槽化線上讓A騎士從我們前方左轉左側後方有位直行B騎士 因A騎士左轉無注意且B騎士減速 導致兩台機車發生車禍 當下兩台機車自行離開 而事後B騎士去警察局報案 說我們肇事逃逸(當時橋上無監視器,而我們也有時候返回現場查看) 要求我們賠償 而且賠償金額前後反覆 想詢問 若後續經由調解委員會 屆時我們的責任歸屬? 還有若屆時肇事逃逸的罪名是否會成立?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初判表分析不符,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以致人死傷為前提,故若對方未受傷,則無肇事逃逸之問題。建議您可待警方作成之初判表做成後,方可初步了解雙方之肇事責任,而與對方談和解之比例。 

天佑 103-10-18 23:04

8/17下班途中 等待紅燈的並經過夜市 起步沒多遠 見前方汽車沒什麼車速卻要開不開的(非雙黃線 當時他車前也沒車)
當下想快速外線超車  結果一超車時 他如然左轉 導致我突然緊急煞車 撞上才見他打方向燈 撞上他側面油箱蓋處 滑倒骨折 韌帶受傷 (撞車當下他已經將車 移動到對面路邊 我也因為他沒停下順他車移動方向滑倒到對向馬路)

請問當下錯在誰? 警察來做筆錄他說他住附近在找車位 從8/17車禍到急診搭救呼車一直到現在傷已經快2個月了  從未見到該車車主來處理事情 後來去查對方車險 也沒保險 車也不是他的 (我是沒看到肇事者是誰)

我也有找過警察 他說直接送調解會 我們不用去連絡他 但到現在一直都沒消息 

我現在該怎麼處理這件事?麻煩各位律師教教我ˊˋ

 您好:

建議您先申請警方之初步分析研判表

如有記載對方之違失情況

則可於車禍發生後六個月內對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並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肇事者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瞇瞇瑜 103-10-03 16:00

1.關於是否有肇事逃逸之問題:國一生放學回家被由地下停車場開出來的車子撞上,對方下車詢問有沒有事,在驚嚇狀況下回答沒事,對方就馬上開車離去,並未報警也沒送醫或留資料.之後才發現腳踏車壞了人也受傷了!請問這樣是否涉及肇逃

2.關於肇事責任歸屬問題:現場並沒有交通號誌,為一個T字型的路口,學生是直行左轉後在轉角馬上被停在地下道出口要左轉的車子撞上!請問這樣哪方有優先路權

隱居 (勇公) 103-10-03 23:32

關於第一點是否構成肇逃會有爭議。有摸擬兩可的空間。

關於第二點有可能雙方皆未注意車前狀況。

僅供參考。

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老鼠 103-10-03 12:18

事情是這樣的 !

我 在 8月20號 發生車禍

我開汽車 行徑一條巷子裡

車速:20~25左右而已 因為 腳都在煞車上!!

行徑到盡頭以後 剩下左右可以選擇 !! 當我左轉到一半時候

突然聽到有人叫了 ....

聽到聲音以後 馬上把車停下來 叫救護車 報警!!!

警察來的時候<未喝酒,未超速。>

車子沒任何擦傷,只有駕駛門 有個手掌印

路口<無紅綠燈,無斑馬線,沒任何號誌,雙白線,攝影機也沒拍到我們的情形>

對方右手婉骨折 右腰也是 ,請看護 醫藥費 用一用 25萬左右!!

10月2號第一次雙方到調解委員會去!!

對方說 他爸出院以後沒多久就中風了

跟我求償50萬 ˙˙˙˙˙

也拿了初判給我看<對方:未注意左右來車 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況>

我想請問一下 ˙˙˙˙ 錢方面是不是太高了??.....

還有就是 .... 中風我也有責任嗎˙˙˙??

因為提的金錢太高了˙˙˙ 所以就破局了˙˙˙˙

再兩個禮拜 第二次調解 

對方希望我爸媽到場 

但是 我媽媽只願意 拿出一部份賠償

請問律師大大 我該怎麼做??....讓他去提告嗎˙˙˙還是??

拿出賠償金....<50萬...對我來說 天文數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老鼠 103-10-03 19:3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上 ... (恕刪)

現在已經再調解委員會裡調解了 對方開的條件就是 50萬....

四元 103-10-01 20:55

您好~

上禮拜有一天我與我前方機車一起直行,看到前方號誌黃燈(快變紅燈),路旁一台機車未看後方車輛向左轉(左轉號誌未亮),與我前方機車相撞,我在後方煞車不及擦撞到向左轉機車,目前調解委員判定三方須負相同責任

請問這樣的判定是合理嗎?  

請各位高手幫忙解答,時間有點緊迫,感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01 23:01

您好:

1.請問警方的車禍事故初判表結果如何?因聽您初步敘述,您似乎非肇事主因。

2.若不接受調委之認定,則將來訴訟時可請求送鑑定比較準確。

以上 謝謝

Tenny 103-10-01 15:03

您好:問題是這樣的!我先生上個月開大貨車,開到十字路口紅燈,等綠燈亮時要往前開的時候,突然有一台左轉機車左轉!我先生他當下反應是"閃"!前天警察打電話來說"你肇事逃逸,要到警局了解當時的情況"對方提出"肇事逃逸"!!我先生整個傻掉了!後來有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當時我先生是綠燈要行進直走!而機車是停紅燈然後可以左轉!綠燈亮時要行進直走,突然機車也跟著左轉!兩個青少年,都未戴安全帽,有跟車子有小擦撞!我先生有要閃掉!行車紀錄器是拍到兩個少年去摩擦到大貨車而跌落機車外!機車損毀!兩個青少年一個擦傷、一個要觀察跟開刀!昨天有到警察局去做筆錄,警察本來想說可以和解和解!今天打電話說不可以,說紅單要開並且可能會走到法律程序!請問這樣的事故意外該如何處理才妥當呢?因為頭一次遇到這樣的問題!真的很著急!!謝謝~再麻煩了!!

您好,如依您所述,您先生是有可能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罪及肇事逃逸罪的。建議還是與對方和解,之後的刑事訴訟程序會對你們比較有利。如果收到傳票的話,建議委任律師討論辯護策略,如抗辯您先生並無認識已有致人死傷之事實等,才能維護您的權益。

阿智 103-10-01 13:15

我想 請教一下喔!

前天發生車禍,我開車綠燈左轉 當時對方騎機車在對向道直行過來

撞上我的車,之後人飛到對向道,我趕緊下車 看人有無受傷

之後人沒事 手受傷 當時對方說不用叫警察和救護車 所以當時我們有移動現場

事後才知道對方未滿18歲無照駕駛

我才趕緊報警 事後也有做筆錄

 

那我想請教的事,如果說 我轉彎車沒讓直行車 在道路的責任上 是我得責任比較重

那如果說 真的對方 不賠我得車子修車錢的話,我上法院 法院是依照無照駕駛就是錯誤的開始麻 還是是依照 肇事責任的輕重 來判別 誰賠誰呢?

 

還是說 無照駕駛 跟肇事責任 誰賠誰 無關呢?

 

<謝謝專業人士> 幫忙解答! 感謝妳!!!

您好,依您所述,您與對方均應負肇事責任,至於肇事責任之比例,會影響賠償金額的多寡,您可於事發七日後向警察局申請初步分析報告,亦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比例。

就雙方責任方面,您的車損部分,對方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對方車損與受傷部分,您同時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刑事過失傷害罪則,因您的部分涉及刑事責任,建議您盡快與對方達成和解,與對方簽訂和解書,以避免受刑事追訴。

阿智 103-10-01 13:48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想請教一下喔  依我們 情況 她機車有壞 我汽車有撞到  我願意陪對方 但對方 堅持要各赴各的!  那我開車的 一定花比較多錢!!  那我想問一下 如果我真的 上法院部分的話  對方未滿18歲 有跟 肇事的責任有關西嗎? 還是未滿18歲 是兩回事?  

還是法院是依照 妳們的肇事責責任來分辨 誰賠誰的比例呢? (跟未滿18歲騎機車撞我無關?)

 

 

阿智 103-10-01 12:54

我想 請教一下喔!

前天發生車禍,我開車綠燈左轉 當時對方騎機車在對向道直行過來

撞上我的車,之後人飛到對向道,我趕緊下車 看人有無受傷

之後人沒事 手受傷 當時對方說不用叫警察和救護車 所以當時我們有移動現場

事後才知道對方未滿18歲無照駕駛

我才趕緊報警 事後也有做筆錄

 

那我想請教的事,如果說 我轉彎車沒讓直行車 在道路的責任上 是我得責任比較重

那如果說 真的對方 不賠我得車子修車錢的話,我上法院 法院是依照無照駕駛就是錯誤的開始麻 還是是依照 肇事責任的輕重 來判別 誰賠誰呢?

 

還是說 無照駕駛 跟肇事責任 誰賠誰 無關呢?

 

<謝謝專業人士> 幫忙解答! 感謝妳!!!

您好,民事責任上由於你們雙方都有過失,法院鑑定之後會按照雙方過失的比例去計算賠償金額。

阿智 103-10-01 13:45
回覆 余柏儒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民事責任上由於你們雙方都有過失,法院鑑定之後會按照雙方過失的比例去計算賠償金額。

 

可以請教一下! 律師所謂的 雙方都有 過失 是指?

我沒讓直行車? 她的部份為 未滿18嗎?

 

那如果說 對方不願意 賠償 車損的部份 我是否 可以到法院提出告訴會比較有力呢?

您好,因為對方有受傷,您只有受車損,如果貿然提出刑事告訴反而是對您比較不利。建議還是先申請調解,喬定雙方賠償金額為當,不行的話再提出民事訴訟,不過因為您也與有過失,判決上也不見得對您比較有利。

瑄瑄 103-10-01 10:50

發生時間: 2014-09-30 下午16:21
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新市二路口

 

當時我行經中山北路三段,
我是綠燈直行者,時速約60-70,
忽然旁邊衝出一台機車
我看到對方時,已經在我面前了,
減速往左閃對方還是朝我右後方撞上,(只有輕輕的TOUCH到)
對方機車倒下,而我滑行約20-30公尺停下。
我完全沒事機車也沒倒下,停好機車
我走向前關心對方,
對方:我很痛站不起來,不要移動現場我要報警。
我:你不知道要兩段式左轉
對方:這裡哪來待轉區
我:(指)
對方:(站起來看,又坐在地上裝死) 

(警察來了,救護車也來了)
醫護人員查看完全沒事,對方堅持要送醫 

※我的車,不知是油管還是油箱破裂
騎到家發現濃濃汽油味,且一滴油都不剩


已做完筆錄
我也無奈遇到無賴
想了解勝算大約有多少!

綠燈直行約60-70
對方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撞上我 
路口監視器死角看不到
也沒有行車紀錄器 

您好,依您所述,對方因未兩段式左轉而應負肇事責任,您的部分要看該路段的限速情形,一般道路限速是時速50公里,但還是要以該路段所定限速為準,若您有超速的情形,也應同負肇事責任

雙方就肇事責任比例去分擔賠償金額,肇事責任判定可向警局申請初步分析報告,亦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比例,若您的肇事責任比例較低或無責任,再請求賠償會對您較有利。

Aston 103-09-29 18:56

我父親在彰化騎機車左轉彎時遭直線來車從後面追撞,因為沒戴安全帽所以導致腦部重創,送醫不治,對方也是騎機車,但是才17歲,無照駕駛並且肇事逃逸,後來開庭時對方律師卻一直指責我父親因為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所以說我父親是肇事主因,而鑑定委員會也認為雙方都有錯,可是當初有附近店家裝設的監視器有拍到,當初當地警方也有去調監視錄影帶,監視錄影帶顯示我父親是已經轉彎準備直行時被後方來車追撞,我們家屬也都有看過那卷錄影帶,可是法官一直沒看到監視錄影帶,因為我們都不是彰化人(只有我父親一人在彰化工作定居),後來我們要去調錄影帶給法官看時,打給我們的律師律師竟然說錄影帶不見了,還跟我們說:(我知道你們很生氣,但是你也拿他沒辦法),讓我跟我母親非常傻眼(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們不是當地人,對方是當地人,所以我們在外地被欺負),法官後來一審判對方要賠30萬,那位肇事者因為未成年也只有判保護管束三年,於是現在上訴就把原本的律師(法律扶助的律師)換掉,想請問這樣的情形是否合理?無照駕駛上路不就是違法了嗎?為什麼卻還說我父親因為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是肇事主因?錄影帶竟然會憑空消失?我該找誰討呢?
(補充--那位肇事者有超速)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03 10:20

1. 無照駕駛確實是違反道交條例,但事發的究責仍要以事發當時的狀況為準。

2. 監視攝影器當初在鑑定時有無提供鑑定會參酌?又當初若是鑑定不服得提起覆議,這些都是救濟管道。

3. 再者,說一個比較現實的,法律雖規定法官不受鑑定意見拘束,但因為法官多非專業,故判斷的依據往往也是以鑑定報告為準,錄影畫面或許可以做參酌,但若不是很明顯跟鑑定報告有不一致,通常法官不太會去推翻鑑定報告的意見。

小慈 103-09-29 18:46

您好,想請問一些交通事故問題~

上星期五晚上男朋友騎我的機車載我,我們在停車場出口要左轉,男朋友在當時已確認左右皆無來車,就準備出發,但就發生車禍


我們的車是黑色的 065-xxx,車禍的部份,我和男朋友覺得我們的車速相當慢,因為才準備出發就出車禍了,另一方自己 也有承認他的車速比較快。 但因為停車場的出口是雙黃線,警察說我們不能直接左轉,必須要先右轉迴轉,而且我們也無法證明他的車速多少,但現場確實沒有煞車痕。當時我們也有請警察調監視器,但是他們說沒有,我們後來有在附近找到應該有拍到的監視器,但警察會幫我們調嗎?

人的部分,我男朋友傷的比較重,雙腳擦傷,手的部分也有拉傷淤青,對方手也有擦傷,還有自稱頭暈,內傷,手扭到。 車的部份,我的車頭車殼全毀,左邊方向燈破損,給車行估價要花5100元,對方說他的車頭歪掉,車箱打不開。

車禍倆方都有錯,但對方硬要我們做賠償,對方現在也不願意和解,要等車禍判定結果出來再說,想問問我與男朋友該怎麼做才不會被吭? 我與男朋友當下原本想說倆方互賠,但對方就一直說他有內傷,所以就沒有和解

希望您有空的話可以幫忙我們,因為對這部分不了解,而且也常常吃虧我們有誠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謝謝您~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30 00:28

您好:

1.雖然對方無和解意願,但建議還是先向居住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若初步車鑑報告指

   出,對方為肇事主因,則可以此為談判籌碼,要求對方和解

2.若調解不成立進入訴訟程序,可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並聲請附帶民事訴訟;於訴訟中可聲

   請車禍過失責任鑑定釐清過失比例。

3.至於要賠多少,則需一一檢視對方提出之單據(例如修車費、醫藥費)決定是否合理?還需計算

   折舊等因素後,再依過失比例計算出應賠償之數額。。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小夜 103-09-28 21:43

我是在24號凌晨約莫5:15與自用貨車發生車禍,我方是直行車輛他方是從停車右轉車道出來但他卻跨越雙黃線左轉(以違規)未察看左方有無車輛導致我為了閃避他而緊急剎車摔傷(雖無碰撞但有因果關係),我全身多處擦傷他是未下車察看立即加速行駛肇事逃逸,爾後2天我接到警局通知告知我車主在24號早上6:30分報失竊,而他的車輛查獲是因為他朋友經過覺得很面熟才發現他的車(啊不就真好巧),因為車禍是發生在三重車主是在土城報失竊,土城的警局告知我車輛已扣押,但確定車主車上東西也有遺失,另外車輛被扣押後懸掛的是另一塊車牌,車牌的車主也說他車牌被偷了?對方的自用貨車也沒有保險,土城警方也在警用監視器在24號的凌晨4:14分查到該小貨車身影?但兩方警局都告訴我,只要沒拍到人都沒用? 這是在護卸責任嗎? 那誰又來維護我的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3-09-29 03:26

您好!報遺失在事故發生後,對方仍有嫌疑,您可對其提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但若要確定成立犯罪,仍需有充分證據才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隱居 (勇公) 103-09-29 07:28

您好,可以請警方採集駕駛座上及車牌上的指紋等跡證查明究係何人駕駛。

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Reiny 103-09-27 12:25

簡單敘述一下昨日下午發生經過:

我在T字路口準備左轉,瞄了一下後照鏡沒車子但是稍微遠處有一台機車,於是減速打燈左轉約一步,結果被後面快速直行的機車擦撞,兩人都摔車,但是對方機車摔地板前人已經跳開,我沒想到會被撞來不及反應,直接左肘擊地和機車一起摔地上,左肘破皮和瘀青。
可能是因為下一個路口是市中心交通路口,這邊綠燈車輛會很大,也可能是對方心虛?我不確定,對方快速把我和他的機車牽起來,道歉問我有沒有事,還問車子還能騎嗎,他本來想這樣車子扶起來就各自回去,我說手很痛,說我們去警察局好了,因為警察局離這裡不到五十公尺就在後面,對方才說那我給你五百,這樣就和解喔?我沒想太多,而且現場已經被破壞了,加上來往車子也多,不想一直停在馬路中央,所以我就拿了錢答應,然後騎去買藥了...

我想請問一下"假如"今天如果事後傷得更重,對方又很惡劣的話,我要怎麼準備去訴訟他?謝謝!!(我現在手肘有自行擦藥還未看醫生)

鍾孟杰 (鍾律師) 103-09-28 16:42

您的情形由於未保留現場待警方做筆錄,就要看現場有無目擊證人或是監視錄影畫面,否則責任無法釐清,要告也比較難。另外,即便告的了,也要注意對方是否會以雙方已私下和解為由抗辯。最後,也要注意有無告訴6個月時效限制。

zz 103-09-26 23:20

我在今年5月發生車禍事故 初步判定 對向行駛左右轉車輛未依規定行駛內(外)側車道 我是左轉車 對方是右轉車 對方左側車頭撞我右側車門 我在前

對方在後..對方保險公司來電說 肇責各半 對方是進口車 我是國產老爺車

對方修車報價16萬 要我付8萬 我深感不服 申請3000裁定 因為對方是從側邊撞過來 我的行車紀錄沒有錄到 我去找路口監視畫面 承辦員警1句話 沒有

裁定結果跟初步判定相同 對向行駛左右轉車輛未依規定....(同為肇事原因)

然後對方保險又來電說 叫我不要再申請覆議 浪費錢跟時間 以他權限再幫我打7折...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我該怎麼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7 1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初判表及裁定都已經有相同之結論,建議您直接跟保險公司法務談價錢,比較有實益。

zz 103-09-27 23:4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初判表及裁定都已經有相同之結論,建議您直接跟保險公司法務談價錢,比較有實 ... (恕刪)

 房律師您好 所以您認為 我連申請覆議都不用了 是嘛..還有 價格談不攏的狀況下 是否等上法院呢 萬一上法院後 金額應該不會比保險公司開價還高吧....我真的認為 初判 跟裁定 他們根本都按照道路行車的法規跟案例下去判斷  撞擊點跟誰撞誰 好像完全不考慮 我真的是無言以對..真的很不好意思 耽誤您的時間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Teddy 103-09-25 14:31
昨日夜間開車左轉進社區與一台同方向要超過我的機車發生擦撞對方機車從同向車道往左邊切向對向車道要超車,當時車子速度已緩慢打方向燈確認前方無來車後續接著左轉,打方向燈時較短約1到2秒,左轉時有順勢確認左方後照鏡此時並無看見機車後來就發生碰撞當時車子車身在對向車道約一半位置請問肇事責任歸屬

 若已報警處理,則建議您靜候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Miss Tsai 103-09-24 16:14

您好,

2014/9/24上午8點

我(開車者)在直向(為路)橫向(為街), 綠燈起步, 我要左轉, 對向外線車道有一台小貨車示意要讓我先行左轉, 於是我確認對向車道並無車輛起步,發生當下我沒有踩油門,靠自排車子自動滑行, 車子已轉彎,突然一輛直行機車(沒有減速, 預估車速約60-70左右), 直接撞到車頭左前方(對方當事者表示沒看到我的車子).

警察有到現場處理相關程序,並開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對方有外挫傷前往醫院包紮.

疑問: 1.雙方都為綠燈  2.路燈為一般號誌(無號誌顯示轉彎專用) 3.路面沒有單黃線或是雙黃線, 路面也沒有網狀圖示.

一般來說轉彎車需禮讓直行車, 倘若我的車子已經進入轉彎模式, 也轉彎超過一半, 哪方責任歸屬大? 我該如何保護我自身的權益?

謝謝律師

您好,您可以申請鑑定釐清事故雙方過失責任比例為何。並聲請調解,解決事情紛爭。倘若有訴訟糾紛,則可以委任律師處理。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4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警方會做出初判表初步釐清雙方之肇責任歸屬,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您可待初判表作成後,再 與對方協調賠償或受賠償之金額。

KT 103-09-23 13:25

各位律師好!

個人日前行經一路段,與一部自路旁大樓停車場駛出車輛發生事故。該車輛自停車場出入口駛出後即跨越中線左轉,我是自其右方往左直行的車輛。

由於是上班交通尖峰時間,且該路段狹小僅雙向兩線道,且路邊紅線亦有車輛臨停,與我逆行方向車多壅塞。對方車輛駛出停車場後,先穿越左方往右直行車輛前即越過中線左轉截入我直行車道。因該車右方尚有直行車輛慢行,因此該車自我左前方直接橫越逆行車道過中線截入我前方即煞停不及撞擊車身右側,並推撞我車擦撞右側紅線臨停車輛。

因我車遭左方車輛衝撞與右車夾擊,無法立即下車檢視車輛狀況。左方駕駛於撞擊後即駛離至前方右側路旁停車,我亦隨即將車輛移行至右側停車前,並隨即下車撥打110請警方到場備案。唯當時自左方衝擊我車駕駛,已上班不及為由,不顧我要求待警方到場即留下其手機號碼及姓氏自行駛離現場。隨後警方到場,因為保留事故現場,且其一肇事車輛已駛離,警方即要求我與路旁臨停車駕駛直赴鄰近警局製作筆錄。然路旁臨停車輛駕駛,自行向警方表示其急赴職場開店營業,該事故致其車體僅些微受損,且與其無直接關係,不赴警局筆錄,當時警方無表示意見。(個人認為該車駕駛自知紅線臨停違法先行脫身)

後續僅我一人赴警局完成筆錄,警方依我留記該肇事車輛的車號查詢監理資料,發現與我所述車種車型不符。(當下即感覺對方急著駛離現場似乎有鬼)隨後警方以該駕駛所留手機號碼撥打,其向警方表示願與我私下和解。唯我接聽電話後,對方即指肇因於我,其所謂和解係要求我賠償。我立即表示雙方認知有差異,無法接受其所謂”和解”,請其赴警局協調。該駕駛竟稱肇因為何非警方所能評斷(意思是他說了算!?),不願赴警局和解(還是有案在身!?),即掛斷電話。隨後又來電表示會自行安排時間到案說明。警方亦表示會再與該駕駛聯繫,並調閱檢示鄰近路口監視器,要我離開等7日後警方初判。

至此。我的問題是,該駕駛於肇事後雖有留下聯繫電話,但未待警方到場即自行駛離事故現場。倘若後續警方仍未能聯繫該駕駛到案說明,或僅以電話自稱會與我私下和解,我能否改向警方控告其肇事逃逸?此外,因我製作筆錄當時,警方僅於我筆錄中註記我所提供該肇事車輛車號,並未註記我所表述車種車型車色。倘若其有自行到案,我能否向警方要求檢視其筆錄車損照片?(強烈懷疑該車輛肇事時為懸掛他車車牌)並要求警方聯繫其與我當面協商對質。(也有可能無照駕駛由他人頂替到案)

以上,煩請解惑並提供建議。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3 14: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同意需有致人死傷為前提,為若您未受傷,則無肇事逃逸之問題。 

KT 103-09-23 15:10

律師,您好。

首先感謝您的回覆!關於您表示,肇事同意需有致人死傷為前提,否則無肇事逃逸問題。

但是我至”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查閱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其中第62條規定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 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死亡
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於此看來似乎無論是否有致人死傷,皆有肇事逃逸問題,僅為罰則輕重之差異。不知是否為我認知有誤? 

隱居 (勇公) 103-09-23 17:00

您好,

律師說的是刑法第一八五條之四肇事逃逸的問題,

你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行政罰的問題,無法科以刑事責任

至多讓警察開單處罰而已。

KT 103-09-23 17:28

律師,您好。

瞭解!感謝兩位律師的回覆。

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之成立,應以駕駛人肇事致人死傷、肇事後逃逸為要件。

單純交通工具受損之交通事故案件,雖然因為沒有人員傷亡之情形而不符合觸犯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之要件,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駕駛人肇事而致其他車輛損壞而依規定處置逕行離去者,仍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之規定掣單處以行政罰。

刑法第185條之4
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死亡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第一項及前項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汽車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肇事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得予暫時扣留處理,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未經扣留處理之車輛,其駕駛人或所有人不予或不能即時移置,致妨礙交通者,得逕行移置之。
肇事車輛機件損壞,其行駛安全堪虞者,禁止其行駛。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台北人 103-09-22 17:03

我前陣子騎機車等紅綠燈時,在靠近十字路口的地方違規迴轉,接著另一輛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機車撞到我右後側機身,我左肩胛挫傷他膝關節骨折,當時有警察來做了紀錄(警察也說我們雙方都有錯),但事後初判表上卻說對方無肇責只有我有違規,已申請車禍事故鑑定覆議了但結果還沒下來,我認為對方也是有肇責的:

1.有兩段式左轉號誌也有待轉格,但對方卻未依號誌直接左轉  

2.警方只看圖就說對方有路權我沒路權距離十字路口不到1公尺的地方他撞到我,直行車才有路權,他違規轉彎我也違規迴轉(我都幾乎轉到正面了,否則他車頭怎會是撞到我右後側機身?),那憑什麼他有路權我沒路權?  

3.對方說他當時車速只有20,怎麼可能? 我在幾乎沒車速的情況下迴轉,他撞上來,我們都沒倒地,如果他不是車速過快,怎麼可能撞到腳粉碎骨折?

之後有陪對方到醫院,對方住院之後我也去探視一次,對方說原本的醫院不好轉診到大醫院,還私下找國術館喬骨頭.....一開始我們約出來談,對方要求15萬(我只有保強制險,機車強制險已理賠他8萬,15萬是他另外要求的),去到調解委員會對方帶了保險員,開口變成要求50幾萬,談不成的情況下我們兩邊互相提告,現在事情拖了好幾個月對方打來說沒耐心等,要求10萬私下和解,我該接受嗎? 我確認過了,強制理賠還有12萬的額度但他們卻沒去申請,跑來向我要錢......這是不是表示他們的醫療單據有問題才會申請不到?目前車禍事故鑑定覆議還沒下來,也還沒收到開庭通知,我不確定10萬這個數字是否合理?萬一之後上法庭對方會不會又是精神賠償工作損失的講一堆,是否到最後我要賠好幾十萬(對方信誓旦旦這樣講),實在不想一直承受這種精神壓力,但是10萬也不是小數目,是該靜候法院判定還是跟對方和解呢(當然會簽和解書)?謝謝>< PS 我是學生,對方是28歲的超商店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2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和解金額的部份,合理的處理方式是提出請求明細、提出診斷證明書、請求金額的相關單據,包含醫療費用、估價單、薪資證明等。

2、此類過失傷害案件,建議盡量與對方和解,但倘若對方無法提出相關單據,則進入訴訟程序之後再和解都還來得及。

3、有關於和解的部份,則建議於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作成或是委請律師撰擬和解書,比較有保障。

 

小劉 103-09-20 19:53

在市區道路上的無號誌路口(地上無限速)

前方是無號誌十字路口,我時速大概60,下一路口紅燈.

車道停滿一排汽車在等紅燈,我騎機車直行.對向(左車道)汽車左轉要灣近我前方路口,我看到的時候他車身還未過馬路中心.

此時我已經在路口處左右,剎車不及,撞上了對方後車尾(大概加油的地方)

剎車痕跡大概5米左右 請問這樣 誰責任比較大?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1 20: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您追撞他的位置,除非對方有違規左轉等情狀,否則應該遭判定您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及注意車前狀況,具有肇事責任的機會比較高。

2、但是實際上的狀況仍然須由現場圖、照片、證人或是初步判定表等來做判斷比較精確。

小劉 103-09-23 14:06

想請問律師 此處是無號誌路口 也無限速 對方有打方向燈左轉 但我已經在路口處左右了

我看見立即剎車  時速60-70 來不及還是在路口中心點撞上 左轉汽車的後尾

對方這樣有無違規左轉

 

 

                            |               |

                            |               |

============|               |==============      

                                           對方汽車(左轉)

我直行機車                       撞擊點(撞上對方後側車尾)

============|               |===============

                            |               |

                            |               |

JIM 103-09-19 18:30

今天閃紅燈左轉貨車 我往右小偏

但是被後面騎70~80以上的機車追撞

他跑走

我怎樣最簡單告他

車損壞要賠償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9 18: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去警察去報案(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並將事故發生之時間地點說明清楚,以利於警察調閱相關錄影畫面。

有造成人員損傷嗎?

刑法第185條之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君君 103-09-17 17:25

兒子於三星期前汽車左轉,突然左前方一位行人沒走斑馬線,小跑步從對角穿越馬路,當時下雨,不慎汽車右前方撞到她倒地,經救護車送醫院,右膝蓋腫起,無其他外傷,當下我們要去醫院探望傷者,她老公說骨頭無大礙,不必去探視,醫療部分用保險理賠即可,但傷者這10幾天一直來電話,說身體不舒服,藤痛時都要請假去看醫生,要求關心和賠償,金額沒說,應如何處理呢?

有關雙方責任歸屬則要視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而定,建議先取得上述初判表,同時詢問保險公司已理賠金額為何,並先和對方周旋,看對方到底希望如何賠償;最後若能成立調解,仍建議詢求律師協同,以維護您的權益。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君君 103-09-17 18:05
回覆 陳怡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關雙方責任歸屬則要視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而定,建議先取得上述初判表,同時詢問保險公司已 ... (恕刪)

律師你好:由於汽車只保強制險,醫療理賠實支實付且2年內有效,對方尚在治療當中,是否要先申請調解

除非您兒子亦有受傷,否則仍建議先和對方周旋,等對方出院或領取強制險後,再請對方聲請調解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Double 103-09-14 22:46

律師 您好

請教家母交通事故一案2014年7月2日在鎮上北興路左轉待轉,唯處於雙黃線系違規待轉,由路口監視器和車上行車計錄器可看到約兩秒鐘過去後方大卡車根本未有提前剎車而直接撞上家母所開之小客車,導致撞到對向來車。造成家母的車及對向之小客車毀損~其駕駛及乘客三人亦受輕重傷。而家母亦因安全帶瞬間左右拉扯造成左手手骨折開刀(2014/7/12)、臂神經叢四條神經受損,目前需每日復健將來尚有殘廢之慮,且將于十月中回臺北長庚評估是否開刀。對向之小客車並無保險,家母及大卡車皆有保險,兩星期前開過調解委員會但調解未果。于日前對家母及大卡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而我們也對大卡車提出過失傷害,估計是對向小客車駕駛想以刑逼民。

家母及大卡車駕駛兩家保險公司之前共識肇責比例是3:7(是否有機會為無責),家母之保險足夠賠償對向車三人醫療及車損部分,只要對方提出合理價格的話。這樣的案子要花多少時間才能辦妥?處理步驟及採取的法律手段會有那些?像這樣的案子,除了律師費外,總共要花多少錢?有沒有其他的費用支出?律師費用將會如何計算?總共大約的律師費用在多少範圍內?需要準備多少,是否有可能不需請律師就能三方和解?若訴訟,想請教有無可能家母能訴訟無罪?

較難和解的部分係對大卡車請求的賠償,其賠償金額尚不知該如何計算?尚有左手殘廢之疑慮。再煩請撥空回覆~感謝願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5 1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責任的部份,至少必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等作判斷,大多會依據法院或是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的認定為主。倘若可以爭取無肇事責任或是可以達成和解,就可以爭取無罪。

2、律師費用的部份,大約一個審級6萬元~10萬元不等,依據案件複雜程度及金額有所不同。

3、賠償金額的部份,必須要有診斷證明書、收據等作判斷,可以請求醫療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其他的醫療輔助工具等。

4、和解的部份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或是聲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等,避免因為不熟稔法律而錯誤決定。

5、本文建議可以先尋正式諮詢釐清肇事責任,請求之金額等,並判斷是否有委請律師之必要。

Gigi 103-09-14 21:48

想請問一下

如果未成年無照駕駛有戴安全帽機車綠燈直行車速很快

跟對向左轉三貼機車撞到

造成對方站在機車踏墊上的小孩死亡

兩個大人分別輕重傷

請問需要負哪些責任 賠償大約多少錢

有什麼方法可以減輕刑責嗎

因為是身邊的人而且很急不知道怎麼辦

希望可以請各位幫忙一下謝謝

您好,未成年無照駕駛撞到他人致他人受傷,小孩死亡的部分有可能涉及刑法上的過失致死罪;兩個大人輕重傷部分可能涉及兩個刑法過失傷害罪的刑責。行為人若是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可以減輕其刑。至於民事責任上也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問題。這方面則可以與對方和解,尋求對方原諒,刑事責任上也比較能爭取有利的刑度。 若於台中地區有需要可來電討論,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余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關於賠償金額部分包含醫療費用、喪葬費用、傷者之工作損失、增加生活上之支出、

勞動能力減損、死者父母退休至死亡期間之扶養費用、精神賠償等。

精神賠償方面應視雙方之學經歷及經濟能力而定。

賠償金額可扣除強制責任險之保險金。

肇事之未成年人之父母也要連帶負民事賠償責任

如為位於北部地區且有委任律師需求,

可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5 00:12

同上面大律師所言,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Elaine 103-09-10 13:24

我男友的轎車停在路邊,被一台在滿破鐵的環保大卡車壓毀,在路口左轉,不知道他是重心不穩外加超載,轉彎時,翻車而剛好我男友的車子停在路邊就被壓毀了,事發後,司機還有意識自行爬起來,雖然有來賠不是但是人中途就不見了,而警車到場時也只是大約量一下,就走了。

1.我想問說,那台大貨車的司機,好像有受傷,去醫院縫了兩針,居然跟我說要我們賠,我們們需要賠嗎?因為是他超再加上那時候他不知道在幹麻,就翻車了。

2.事發後,第四天了,對方的保險公司,有來了解車子的狀況,居然還說我們的出子沒有什麼價值,說完就走了,感覺沒誠意,而那家公司的老闆至今都未出面,連肇事的司機也是,如果要跟他們提賠償須注意哪些事情?

拖越久對我們越不利(因為車子一直停在路邊還不敢動),我想問說有什麼樣的辦法,可讓對方趕快出面談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0 14: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肇事責任的部分,倘若您男友的車子沒有違規停車,則應該沒有肇事責任,不過建議還是先取得事故初步判定表及現場圖,以利釐清

2、有關於賠償的部份,本文建議可以先拍照存證,並且維修公司的人到場評估,過程中可以全程錄影。

3、又有關費用的部份,除了零件舊換新、請求車輛殘餘價值的部分有折舊問題之外,其他的維修費用都必須依據過失責任賠償。本案以換新的方式處理還是修繕,您可以斟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0 14:45

您好,交通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警方會就車禍事故之肇事責任做成初判表,若對方有過失則可對其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阿沅 103-09-09 14:35

律師您好:

我今年年初發生車禍 左手骨折修養三個月無法工作(醫生診斷證明上有說明) 對方為左轉車 我為直行車 7:3責任比 事後有到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與對方達成和解 並已簽和解賠償金 14萬 因對方說並沒有那麼多現金 要用分期付款 說好每個月28號匯款 並寫於和解書上 內容為:
第一期匯款4萬 其餘分10期償還 共11個月 第一個月28號有收到匯款3萬 他並告知我最近因為手頭緊所以第一期只能匯款3萬 下個月再補5000元(15000)
(但第一個月他拿了我方保險理賠的2萬多元卻沒給足第一期賠償金額)
第二個月 他還是告知我手頭緊 必須要9/5才能匯款 
但是到9/5當天 也沒有去匯款 9/5晚上聯繫到他 他告訴我說明天會去匯款
一直到今天 還是沒有去匯款 
他開著名車(BMW)住著別墅 感覺上經濟條件應該是很好 但卻感受不到他的還款誠意
和解書上也有寫到 每月28號匯款 如一期未履行 視同全部到期 請問 這該如何要求他按時賠償 或是一次全部清償 他所欠我的債務 利息該如何計算呢?
當初是以傷害案件和解 去簽訂和解書 目前已超過6個月追訴期 但現在對方不履行 是否可以再提告傷害呢?
感謝律師您的耐心觀看

以下為匯款紀錄:

7/28 匯款30000

聯繫債務人,債務人告知本人因手頭緊下個月再匯款15000,下下個月再匯款15000

8/28 匯款0 

聯繫債務債務人告知本人 因老婆生小孩 再醫院 9/5可匯款10000,並告知會脫延一期 變成12期

9/5 匯款0

聯繫債務債務人告知本人 因公司匯款晚上才進入他戶頭 明天12點前可匯款10000

9/6 匯款0

9/7聯繫債務人,並未連繫到債務人,他老婆接到電話,告知債務人外出並未帶手機

9/7下午聯繫電話沒接

9/7晚上聯繫沒接

我並沒有,也不會去申請他的強制險那部份,因為醫療人損部份已有勞健保,自己花不到一萬元,主要是薪資求償,跟工作損失,精神賠償,再調解委員會那也都簽好和解書了,現在我也收到法院寄來的正式和解書了,才兩個月,沒想到對方就耍賴了,本來是好心讓他分期拖欠,看來無法相信他了。

這情況是否就直接至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他應該是已經脫產了,房子,bmw車子應該都在他老婆名下。

因為我看到包含強制險這部分,讓人有些模糊,我要說明的是,我都還沒申請他那邊的強制賠償,我也不打算申請

所以想請問 目前這狀況建議後續該如何處理 感謝您的耐心觀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在調委會達成和解,則該和解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所以之後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