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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102-10-01 14:58

公司當時派遣我至某處送貨 返回公司途中 發現前方有台貨車從對象要左轉進巷子
因為當時是 無號誌交通路口(有斑馬線)我稍微減速(我騎內車道 此路段兩個線道機車都可行) 等待貨車過去至空出一個車道(此路段是兩去兩回雙線道)再往前直行 快經過貨車時 突然斑馬線邊緣有行人走出 由於當時剛好是貨車阻擋到視線 成死角 事發突然 來不及煞車 就撞上了

事發隔天 我有回到事發現場附近蒐證 事發現場旁邊是一間中醫診所

所以我就進去稍微問一下 裡面的護士長說 這位小姐看完中醫之後 本來匆忙地走了 後來回來又問了一些事情 然後又匆忙走了 好像是有預約做指甲

 

 對方家屬 告我過失傷害

 目前已經開過偵查庭 跟兩次刑事庭了

上網稍微看了一下其他人的案例 好像開越多次對我越不利...



1 請問 這樣案件 公司需要負責部分責任嗎?

2請問 在法庭上 我該提出怎樣對我有利的證明?

3事故地點 旁邊是一間中醫診所 而與我擦撞行人 是從中醫診所出來的 裡面的護士長 有提到說她剛剛匆匆忙忙地要離開 似乎是預約做指甲 關於這點 我在法庭上需要提出嗎?


因為我26歲 單親家庭 名下無任何財產 月收入24000左右 房子用租的 也沒存款 
但對方律師的起訴狀裡的求償金額 完全超乎我的負擔的範圍 ...

意料之外 就是意外 誰也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

我知道如果和解之後 就可以撤告

可是 目前就是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所以來此請求方針...

亮亮 102-09-25 16:52
律師您好: 因朋友去年十月發生車輛,對方酒駕開車撞到要左轉機車的朋友,有請警查來,也備案,目前刑事也有判決書下來了,但現在要走民事調解會,只是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遲遲都未出面關心朋友,請問: 1、我們手邊也有一些就診,修車的估價單,計程車等單據,但有些是中醫自費、計程車車上也沒有收據, 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該如何與對方調解? 2、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都未出面,如果明天民事調解他一樣沒有出面的話,我們該如何走下一步來保障 我們的權益? 拜託律師幫忙我們解答,讓我們知道自已要注意什麼,以防止被對方的惡意行為給欺負,謝謝律師 真的非常謝謝。
您好 對於調解程序求償之金額,可依現有之單據,及沒有單據但可預估之費用(如計程車往返醫院費用),加上精神慰撫金(可自行評估)為一整體大概金額主張賠償,再經雙方磋商協議而定。如果對方一直不肯出面調解,或調解不成立。可考慮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或逕行起訴。當然如果對方對於刑事部分有上訴,你可趁此機會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省去裁判費

 您好:依民法第192條之規定, 您朋友因此次車禍所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支出,若有收據,依法皆可請求,除此之外,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之部分也可以一併請求(例如:你朋友因此幾天無法工作,這可用最低勞工薪資去計算一天多少錢)。至於一些開銷沒有收據部分,則僅得在調解部分用一個概括的數目去談(因為你必竟沒收據,僅能看對方願意給多少及您們希望的數目去從中做個協調)。如果對方調解仍然不來的話,建議您可以考慮起訴,以保護您的權利,因為依民法第197條之規定,此民事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亮亮 102-09-25 14:10
律師您好: 因朋友去年十月發生車輛,對方酒駕開車撞到要左轉機車的朋友,有請警查來,也備案,目前刑事也有判決書下來了,但現在要走民事調解會,只是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遲遲都未出面關心朋友,請問: 1、我們手邊也有一些就診,修車的估價單,計程車等單據,但有些是中醫自費、計程車車上也沒有收據, 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該如何與對方調解? 2、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都未出面,如果明天民事調解他一樣沒有出面的話,我們該如何走下一步來保障 我們的權益? 拜託律師幫忙我們解答,讓我們知道自已要注意什麼,以防止被對方的惡意行為給欺負,謝謝律師 真的非常謝謝。
亮亮 102-09-25 14:10
律師您好: 因朋友去年十月發生車輛,對方酒駕開車撞到要左轉機車的朋友,有請警查來,也備案,目前刑事也有判決書下來了,但現在要走民事調解會,只是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遲遲都未出面關心朋友,請問: 1、我們手邊也有一些就診,修車的估價單,計程車等單據,但有些是中醫自費、計程車車上也沒有收據, 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該如何與對方調解? 2、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都未出面,如果明天民事調解他一樣沒有出面的話,我們該如何走下一步來保障 我們的權益? 拜託律師幫忙我們解答,讓我們知道自已要注意什麼,以防止被對方的惡意行為給欺負,謝謝律師 真的非常謝謝。
亮亮 102-09-25 14:10
律師您好: 因朋友去年十月發生車輛,對方酒駕開車撞到要左轉機車的朋友,有請警查來,也備案,目前刑事也有判決書下來了,但現在要走民事調解會,只是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遲遲都未出面關心朋友,請問: 1、我們手邊也有一些就診,修車的估價單,計程車等單據,但有些是中醫自費、計程車車上也沒有收據, 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該如何與對方調解? 2、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都未出面,如果明天民事調解他一樣沒有出面的話,我們該如何走下一步來保障 我們的權益? 拜託律師幫忙我們解答,讓我們知道自已要注意什麼,以防止被對方的惡意行為給欺負,謝謝律師 真的非常謝謝。
加菲菲 102-09-23 14:50

4月23日我方車為左轉車,被後方來車撞到(二車都為機車).

我方車沒事,小朋友嘴色有受傷

對方車壞,人有受傷.

初判表為我方起步轉向疏忽.對方為駕駛疏忽.

我只有保強制險,對方修機車修了九千多,我方於當天就賠給對方七千,因路權我方佔的因素比較大.

當初說好他拿了七千修車,他受傷部份由強制限給付.兩人就私下合解了.

可是我們沒寫合解書.

九月時收到調解單,說因為車禍他8月開始就不能工作(因為當初的腰傷)

4月23日的診斷証明書寫背部左手右膝挫傷,他當天去X照光腰也沒怎樣

8月拿到診斷書寫第4.5腰椎滑脫,需休養3個月.

4月23日到8月份這中間都有工作,也有參加公司社團瑜伽社.

跟我要求20萬精神補償金.

我方無法接受

對方去提告過失傷害,當初製作筆錄的員警說我們小朋友嘴巴有受傷(筆錄有記載,可是小朋友沒有去醫看無証明,但幼稚園老師可以証明確實有受傷).

也可以對他提告過失傷害.

現在雙方互提告.

想請問一下,到時法院如果和解不成立對方的過失傷害也成立嗎?

很怕和解時他又獅子大開口.

那當初二人都說好私下和解,可是事後又來這招.

我能告他些什麼嗎???

大肚魚 102-09-20 13:29

各位熱心的律師你們好,

日前於台南市開元路發生機車車禍,我方為外車道左側)直行,由右側越過一台砂石車後即發現有一台機車橫在外側車道上(靜止,意圖不明),我方閃躲且剎車不及後撞上對方。當下雙方帶傷,我方剎車痕3.6公尺,事故現場非路口內側車道有雙黃線應為禁行機車路段。

事故示意圖上註明對方是由外車道右側)作“向左轉向”,被我方直行車撞上。但初判書上僅提到應為我方無保持車距及注意前方車況快所致,對方尚無發現肇事因素;而對兩車行進方向無任何考量。

今日前往調解,對方除強制險外另堅持要求賠償10餘萬(對方為紅豆餅店自營業主,主張其2個月無法工作,診斷書上註明宜修養,但無建議休養期限),今日調解無果,對方已準備提告

我方車損2萬5仟餘元,對方1仟餘元;我方診斷証明註記宜修養但仍繼續工作,對方診斷証明註記宜修養(無註記期限)在家停工2個月。

 

1.  我方損傷:□人輕車輕 □人輕車重 □人重車輕 ▓人重車重 □其他:  無診斷証明           

2.  對方損傷:□人輕車輕 □人輕車重 ▓人重車輕 □人重車重 □其他:            

3.  處理進度:□事剛發生 □和解當中 ▓申請鑑定 □進入訴訟 □其他:            

4.  求償賠償:□我方求償 ▓對方求償和解 金額 110,000   元 □其他:            

5.  相關附件:▓現場圖示 ▓相關照片 □訴訟文件 □其它:                       

6.  希望本站:▓案情分析 □代撰書狀 □提供協助 □其它: 為了解『向左作轉向』是否可以不用禮讓左側直行車,及機車是否可以不依遵行方向將車體橫於車道上。                      

 

一、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因此對方有部份過失

二、但您也有過失,對方也受傷了,所以可能會有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國瑞律師事務所
KON-LEN ATTORNEYS-AT-LAW 
TEL (05)2782938
FAX 0951090404 嘉義所:嘉義市林森東路217號4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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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 http://kolenlawyer.web.fc2.com/index.html 

日前於台南市開元路發生機車車禍,我方為外車道左側)直行,由右側越過一台砂石車後即發現有一台機車橫在外側車道上(靜止,意圖不明),我方閃躲且剎車不及後撞上對方。當下雙方帶傷,我方剎車痕3.6公尺,事故現場非路口內側車道有雙黃線應為禁行機車路段。

事故示意圖上註明對方是由外車道右側)作“向左轉向”,被我方直行車撞上。但初判書上僅提到應為我方無保持車距及注意前方車況快所致,對方尚無發現肇事因素;而對兩車行進方向無任何考量。

今日前往調解,對方除強制險外另堅持要求賠償10餘萬(對方為紅豆餅店自營業主,主張其2個月無法工作,診斷書上註明宜修養,但無建議休養期限),今日調解無果,對方已準備提告

我方車損2萬5仟餘元,對方1仟餘元;我方診斷証明註記宜修養但仍繼續工作,對方診斷証明註記宜修養(無註記期限)在家停工2個月。

 

1.  我方損傷:□人輕車輕 □人輕車重 □人重車輕 ▓人重車重 □其他:  無診斷証明           

2.  對方損傷:□人輕車輕 □人輕車重 ▓人重車輕 □人重車重 □其他:            

3.  處理進度:□事剛發生 □和解當中 ▓申請鑑定 □進入訴訟 □其他:            

4.  求償賠償:□我方求償 ▓對方求償 □和解 金額 110,000   元 □其他:            

5.  相關附件:▓現場圖示 ▓相關照片 □訴訟文件 □其它:                       

6.  希望本站:▓案情分析 □代撰書狀 □提供協助 □其它: 為了解『向左作轉向』是否可以不用禮讓左側直行車,及機車是否可以不依遵行方向將車體橫於車道上。             

Eri 102-09-10 12:00

小弟昨日0909早上0900 發生車禍,當時我承租一台yamaha的重機,直行在汽車道上(限速60,我騎40~50,筆錄記錄40~50),有一台125cc的摩托車(未打方向燈直接左轉),我因剎車不及撞上他,請問我該如何做後續處理?
1.車輛正在估價中(尚未給金額)
2.因為是租賃車,車行說如果估價金額出來,15天內繳錢的話就是車體賠償+營業損失7天,超過15天後一天一天算營損。(這點我覺得不太合理,營損一天約3500)
3.對方的姑姑跟我凹說 一人一半(他說他單親家庭,家境不好...他怎麼沒想到我也沒有很好,如果很好我就不用租了...) ,如對方執意這樣我該怎麼辦,一拖太久營業損失是不是都算我的?
4.營業損失可以跟對方討嗎?
5.重機維修費我保守估計30~40,車行都不用自己負責嗎?
6.我該向消保官申訴協調嗎?

請幫幫我 謝謝

Ryo 102-09-10 01:15

律師您好:

我的表哥是計程車司機(白牌),在接送客人途中發生車禍,表哥連同三名乘客皆不幸死亡

1.發生車禍相撞客車皆無裝行車紀錄器,只能從新聞提供的監視器畫面看出,計程車左轉被直行的車輛攔腰撞上,但監視器畫面未明確拍到當時的交通號誌,新聞報導皆推論是計程車沒按號誌燈行駛。

請問,這種情況下,全部責任(刑事民事)都是計程車司機承擔嗎?

2.根據警察說法,表哥重傷部位包刮頸部(有可能已扭斷),但死亡證明上死因只寫胸腔跟其他部位,未提及頸部

請問,這樣子寫法對日後責任歸屬會有影響嗎?

3.沒有酒駕,我表哥(計程車司機)已亡,如果車上三名乘客的家屬以及相撞的車主要求賠償法律上會怎麼判決?(刑事民事該如何懲罰及賠償?)

沈恆 (沈律師) 102-09-10 09:27

您好!死者不會有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可能由繼承繼承責任比例則要由鑑定機關或法院判斷。以上謹供您參考。

Ryo 102-09-10 13:42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我想再請教一下,民事責任可能由繼承繼承,

所謂繼承人是指當事者小孩嗎?

如果沒有妻小,只有爸爸跟姐姐,那家屬須負連帶責任嗎?(民事責任部分)

有關繼承人之順序可以參照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若被繼承人無妻小,則其財產上之權利、義務,依法由其父母全部承受。若本案被繼承人沒什麼財產動產、存款等),則對應本件死傷人數眾多之情況,後續須負擔之賠償責任不小,各順序之繼承人或許可以思考一併全數在法定期間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2-09-10 18:05

您好!若死者只有爸爸跟姐姐,就是由爸爸繼承,可以考慮要不要拋棄繼承;再者,若另外一輛車主也有責任,爸爸可以請求精神賠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Ryo 102-09-11 10:54

律師您好

另一件事,死者名下有一間房子,是當初爺爺贈與,現在爺爺也住在那間房子,如果拋棄繼承,爺爺就沒地方住。

現在法官還未判決出賠款,爺爺可做收回房子的動作嗎?

家人討論,若做拋棄繼承,就連房子都沒了,但如果回收贈與房子,即使事後必須做賠償,或許可以拿房子的名義貸款做賠款等動作..(←還不確定是否可行)

所以前提是,贈與房子還可以收回嗎?

 

目前所有權人已經死亡,自無法再以其名義將所有權移轉給其他人,則除非以繼承之方式取得所有權,先進行繼承登記,才能再行所有權移轉,所以本案情形而言,並無法在不繼承債務之情形下,取得該動產所有權,但初步來看後續賠償金額應遠遠大於該動產之價值,恐怕即使是依現今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法律規定來看,繼承人可以所得財產為限度對債務負有限之責任,但恐怕還是免不了還是得去應付後續漫長的訴訟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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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o 102-09-11 16:36

律師您好

試問,對於車禍相撞的駕駛人,無照駕駛超速,試問,若對方已做財產轉移動作,我方還可以提出凍結對方資產嗎 ? 亦或者告對方脫產?

james 102-09-07 20:29

你好,我是在9/6號下午發生車禍

我是台南府前路金華路口擦撞

我是左轉車輛,前方還有一台右轉待轉(府前路左轉金華路往南)

綠燈時已經開到斑馬線待轉,現場無左轉燈及待轉區

輪到我車轉彎時我以已經綠轉黃燈,此時我車已經開道路中央,車頭剛過中央時已經紅燈

對方車輛詢問後是騎機車到紅綠燈時剛好綠燈加速通過(金華路北往南)

在十字路口正中央發生擦撞(金華路為台17甲省道)

汽車副駕駛座及後座門毀損車頭車尾擦撞

對方機車車頭毀損

金華路內側車道為快車道,路面有寫禁行機慢車

今天我去警局詢問警察路口問題

他回答十字路口並沒有快慢車道之分

當時我以打左轉方向燈,以待轉

路口並無監視器汽車無形車記錄

警局路面圖也是畫事故地點十字路口正中間,相片就是損毀部分

因為汽車只有強制險,所以理賠部分很麻煩

對方有受傷,打石膏

我今天詢問警察說我如果騎快車道,在這個路口車禍,他回答並無違規

因為路口無快慢車道之分

那我跟他說我過路口從慢車道切道路口車道部分,過完路口在回慢車道不就也不違規

他只是跟我說我要贏應該很難,因為對方有受傷

向這樣的話我去道路鑑定會有勝算嘛

理賠需要賠他們嘛

過失傷害的部份會成立嘛

因為我認為我已經在路口了,理應完成左轉程序

對方是和我在十字路口正中央擦撞

他有未注意路況的部份嘛?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剛看到的法條

1.直行車未讓已先進入(完成)轉彎之車輛先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
02條一項第六款後段規定)。

2.未注意車前狀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二項規定)。

hsinhsien 102-09-05 11:46

我方 (下圖A): 機車,主道路直行車,閃黃燈

對方(下圖B) : 轎車,巷子出口左轉,閃紅燈

------------|   |-------

      C

-----------------------

   A﹥﹥   

------------| B  |-----

 

發生經過

對方轎車(B)從巷子停車場開出來往(C)方向,我方機車(A)車速約5X,剎車來不及撞到(B)車的左邊車門

當時我方直行車道的交通號誌是閃黃燈,對方巷子出來的交通號誌是閃紅燈

對方轎車有行車紀錄器,畫面是車子停止狀態,車子慢慢往前動約3秒,機車就撞上去。

事發約四天,對方主動聯繫說不想等警方事故圖,提出轎車的修車估價單約5萬台幣,若等一個月後警方事故圖跟初步分析出來後,一定也是照責任區分兩方賠償的%數。不斷強調我方一定是車速過快才導致他沒看到我方機車,請我方自行評估要賠償對方幾成。

由於對方高級轎車的修車費較貴,我方機車醫藥費約台幣五千塊錢,所以若照%數算,一定是我方吃虧。(前提是我方完全無肇事次因)

此路段有監視錄影器,肇事主因一定是對方未讓直行車。請問若我方車速若有超過此路段限速,到時候調解的互相賠償會超過10%嗎?

我方是否應該要等到警方的事故圖跟初步分析出來後再跟對方依照責任釐清賠??

謝謝您花了時間看完。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6:19

 建議等警方事故研判表出來後再跟對方談賠償問題,

不過對方車子比較貴,相抵下來你比較吃虧

國煜 102-08-28 03:19

於2013年7月11日,雙方圴為普通重機車,我為直行車,對方為左轉彎車,行經路口時,確信我方為綠燈(有目擊證人),而對方違規左轉,而導致我方撞到對方的車尾,我方手肘跟小腿有挫傷。因是上班時間,趕著去公司,但同事建議要備案,所以事後備案。原本想說等1個月後初判表出來後,好拿初判表跟對方協商賠償問題,但分析表一下來,雙方圴寫不作肇事分析(移動現場,事後報案),而對方又一直認為他們沒有錯,直說讓保險來處理就好了,不然買保險要做什麼。照目前之情況,是否還有辦法跟對方要求損害賠償?目擊證人確信我方向是綠燈,是否有效力?

保險公司的理賠還是必須得以責任歸屬有所釐清為前提,若其被保險人未能被證實必須負擔賠償責任的話,保險公司自然不會出面處理,所以本件首要還是設法提出證明方法來證實對方確實是車禍肇事而應負責的一方。另外一般常見情形,有些保險公司可能在責任釐清前之階段都不太會積極處理,而會一再向您表示公司要求須有法院判決結果才能理賠,就此您恐怕得有心理準備。

本件建議您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法律途徑,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qazx0948 102-08-23 13:44

各位律師好   小弟於8月24日發生事故,當時雙方行駛同條道路,我方號誌為直行與左轉,對方號誌為直行。我欲左彎至巷子,便與對方發生車頭車頭碰撞,對方跌倒受傷,我將傷者移置路旁,也將車輛牽至路旁,破壞現場,這樣我會有怎樣的刑責                                           

 對方送至醫院檢查並無大礙,想與對方和解, 但對方無意接聽電話 , 好像有不願和解之意,

這種情形下,我可以採取哪些行為

 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黃先生 102-08-21 20:38

車禍當天,是在板橋往土城的環快.
T字型道路,雙方都是機車.

我在T字口待轉然後等到左轉綠燈亮起後,左轉被對方從後面高速追撞.
雙方人都沒有什麼事情,但是他的機車全毀.我的機車沒事.
對方咬我違規左轉紅燈還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可是我們是同向車道.

之後我也向附近的住戶調出了監視器.車禍事故初判也寫對方超速.

對方開口就跟我要三萬塊的修車費,我覺得不合理不願意賠償.對方也在調解委員會上叫囂.
現在對方說要提告,所以我打算請律師.是否有律師可以給點意見?

 

本件初判表上有關雙方肇事因素分析,您這一方的記載是空白的?

 

 

黃先生 102-08-21 21:04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我方是這樣敘述:涉嫌左轉彎時未注意左側來車,且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回覆 黃先生 的發言內容: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我方是這樣敘述:涉嫌左轉彎時未注意左側來車,且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本件依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您這一方涉有過失(依其記載來看您這一方的過失比例似乎比較重一點),對於因此所生之損害依法即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只不過本件應該是屬於雙方與有過失之情形,就該損害之部分應由雙方各按過失之比例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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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 102-08-22 09:16

所以這不能算是後車追撞前車嗎?

呂文正 (凱文兔) 102-08-22 11:23

您好

依您敘述應是雙方均有過失

但仍建議先送行車事故鑑定,請警方先送行車事故鑑定,瞭解雙方何者為「主要」肇事原因。

對方向您求償時,您得依行車事故鑑定主張依過失比例支付。

如仍有後續問題,煩請不吝來電指教。

小樂 102-08-21 06:34

機車機車對撞對方酒駕測出0.40

當時是我要左轉我的視線被7-11貨車擋住

對方直行當時紅綠燈都是閃爍燈根本無法判斷誰對誰錯?

我已經過一半時速40-55對方70-80時速從沒未減速

發生車禍不是問我們有沒有怎麼樣是很兇的口氣問駕駛者是誰?

當時沒力氣起來也沒力氣回對方問題

對方在警方未到前還跑去7-11買飲料解酒

事後做完筆錄說會全負責

到私下談和解時又百般挑難

給對方機車估價單要19930又嫌太誇張

讓對方自己拖去給對方認識的車行估要15000醫藥費2350

後面對方又說跟家人討論結果是再減半

我有載人被我載的傷到腰我是傷到腳皮肉傷一直未好

對方看証斷證明書說沒寫建議能休息幾天所已不負責上班費用

跟他原先說的都不一樣

我是做夜市的哪有薪資證明?

 

直接提告又該準備哪些!?

警方哪邊我是說暫且不提告

1.提出刑事告訴就直接向承辦員警提出就好 基本上不需要準備資料 2.將來提出民事求償 則需準備相關費用單據 跟民事起訴狀

點哥 102-08-14 10:34

各位律師好,小弟日前騎著機車行經一心路接瑞隆路直行時,遭到瑞隆路左轉凱旋路之車輛擦撞,當下並沒有報警,隔天才因為要求對方保險理賠才偕同對方前去報案,警局的路口監視器剛好有拍到擦撞的過程,請問我隔天報案警察是否受理,我能否告對方民事賠償?對方的保險是否會賠償?謝謝

 刑事部分,自知悉事故發生後,六個月內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民事部分,自知悉事故發生後兩年內,可以提起損害賠償請求。事故發生的隔天就提起告訴及請求,沒有超過期限的問題。

1.如果是單純車損 屬於民事賠償問題 警方未必會受理案件 2.你還是可以考慮是否直接提出民事訴訟 請求你相關損害之賠償

阿金 102-08-10 21:46

父親節這天與家人吃完飯返家途中.經過十字路口(中壢市環中東路與龍岡路交岔口).對方車輛由紅燈左轉待轉車道(雙白線)切出來.當下我按喇叭示警.但是對方沒理會還是硬切出來.他的右後保險桿和我的側邊車身及左前保險碰撞到(刮著過).當下對方沒有要停車的意思.我馬上加油門追上去用車身攔住他.對方下車後一直道歉.並稱因為趕回家餵奶所以沒注意到.我看車身損壞的地方蠻輕微的.所以我同意對方不用報警的意見.私下和解就好.對方也聲稱待估價單出來之後會轉帳給我.現場我只有用手機拍下對方的身分證正反面、車號及碰撞的地方(只注意到對方的...).自己的車子都沒拍照存證.雙方留下聯絡方式就各自離開了.隔了兩天我才利用休假時間去修車廠進行估價.我將金額報給對方後.對方卻不願賠償!!     請問目前這個階段我該如何處理?

可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亦可提告,惟因並未報警,有關車禍情形可能會各說各話,是否能獲得賠償即不得而知.

張熙熙 102-08-02 23:38

8/2早上上班時

他騎小巷子直接左轉

左轉進去那個巷子裡的機車迎面撞過來

巷子裡的限速是30我男友說那個人大概騎五六十

他們兩個都有下車查看

可是兩人都沒事就走了

之後對方說要告我男友肇事逃逸

所以我男友有罪嗎

陳小姐 102-08-01 16:18

母親昨天騎機車從外側車道跨越雙白線欲左轉後方同向轎車來車撞傷腰椎,造成粉性骨折目前己開刀治療,知道母親違規在先,但要如何與另一方協商賠償,可以對對方提過失傷害嗎?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違規不代表對方無肇事責任,仍需依當時情形認定。
6個月內可提告過失傷害
以上供參。

102-07-28 04:01

7/24我從樹林浮洲橋綠燈直行 看見前方有來車對向左轉 我緊急煞車因而失控摔車 在場有一個義警明顯指出他違規左轉(對向左轉有一個號誌但當時明顯昨轉號誌未亮起)!!! 我想請問對方說我車速過快 要是我真的超過速限會影響交通初判的肇事責任比率很多嗎?

若您這一方有超速行駛之情形,則就本件交通事故而言,可能在初判表的肇事因素分析上會呈現是雙方都有過失的分析結果,在刑事責任方面,若對方也有受傷的話,您可能也會有過失傷害罪的問題,不過您有無過失,並不影響對方所應負過失傷害罪之刑事責任

至於民事責任部分,若是雙方都有過失的狀況,會影響到民事賠償金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12

 如果路權是你的,你超速與否跟這件事情一點關係都沒有,應不列入過失比例考量

翹鬍子 102-07-27 03:50

請問一下,我在四月發生車禍,當時我綠燈右轉之後接著要左轉到巷子,到中線之後被一台機車撞到我機車後方測調部位,他有跌倒摔車但我沒倒,當時我無照,之後他一起來就把車牽到旁邊說他沒是我可以走,之後我走了過一個月接到通知做筆錄,對方是左轉之後追撞我,且車速很快,有聽到很大煞車聲,之後做完筆錄他要求賠償機車費用(7400)說內部一些壞掉要換,及一星期無法上班日薪1600...有看警察給的照片傷口很小,類蚊子釘到抓破皮,,之後他告我肇事逃逸傷害罪,請問這樣成立嗎?我沒有直接證據我不是罩逃...請問這樣我開庭的話罩逃判刑機率高嗎?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39

 沒有證據比較有理說不清,

不過對方傷勢既然那麼小,可能當時也沒發現受傷,可以主張當初沒有發現對方有受傷情況

翹鬍子 102-07-28 17:3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沒有證據比較有理說不清,

不過對方傷勢既然那麼小,可能當時也沒發現 ... (恕刪)

不過第二次筆錄有問到...問那時是否絕得對方有受傷,我有回大概小擦傷...

曾小姐 102-07-26 16:32

您好:

我家人騎乘機車還在行駛中,時速約20幾公里,想左轉但只打方向燈還沒轉,正想回頭看有沒有車輛時,卻被後方機車撞,對方聲稱時速約56公里(應該不只,因為撞擊力很大),當區速限50,我因為很胖<百公斤>時速又慢所以只有挫傷,(不過膝蓋去國術館看了很多次..沒收据),也休息了一二個月才工作(自家做水電,休息了很久),但對方當下比較嚴重,無意識<但住院約6天就出院了>,

我家人肯定的說他又還沒彎,但就撞上了,車子被噴到快車到,我哥的車牌還整個被撞到凹到輪胎裡,可是到了法院,對方聲稱我們的車是在快車道,他才撞到的,但他當時車禍後已無意識,他老婆還說他失憶,忘記撞車情況<還有事故點往後不到100公尺,有個小巷子還有黃燈警示,他騎那麼快,都沒減速>

事後我們調解三次,第一次他本人未到請老婆代理調解,並向我們要求賠他90幾萬,第二次他們沒到,第三次也是老婆代理,本人未到,談判意見不合談判破裂,

現在法院又傳換8月中出庭,對方有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內容是要求2佰多萬,起訴費用還要求要對方支付,我家人是粗魯人又不太識字,一時不知道接下該如何處理,所以想請教律師

<補充:他們有向我的機車強制險申請3萬多元了,我家人因沒什麼嚴重,但車完全壞了,還修理了快2萬,最後還是不能騎,也沒請到錢>

 

 

 本件交通事故初判表或交通事故鑑定是否已經完成?肇事因素分析的結果如何?

曾小姐 102-07-26 17:02

事故初判表上只註記當事人當下無意識,未做筆錄(事後有去補筆錄,但沒再重申請初判表),而交通事故鑑定雙方都未申請, 現在己經進入司法程序,約8月中須出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鑑定,以釐清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7-26 14:07

您好:

 

我是一位工地水車駕駛!

 6月份某天中午,正準備從道路左轉進工區灑水,後方一輛機車從快車道超車,撞上水車車頭左前方。機車騎士立即送醫,並依法請警察到場測量拍照作筆錄

約3日後,騎士重傷不治,出殯時我亦到場捻香致意。

現正準備與對方談和解,請問這件事故和解書上當事人僅需我本人及對方家屬簽名

或公司亦需派代表一併簽名蓋章呢?(水車是公司名下財產,駕駛人是我…)

 

煩請幫我解惑,謝謝!

 建議您聯繫保險公司人員全程協同處理和解事宜,否則可能會產生和解談妥,保險公司卻拒絕賠付的狀況。

大力 102-07-14 13:22

你好 我有問題 想請教你 我今天車禍第四天了 對方不賠我車損 我有心賠對方機車跟人員的小傷害 

我是想知道我的責任歸屬 我是臨停拿錢 我在綠燈左轉時 對方紅燈 撞上我的車頭左前 他受傷 我想知道我的責任歸屬 因為現在他們都說什麼過失傷害 可是我真的就只能認賠嗎? 

 

                 ↑綠燈↓ ←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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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斑馬線 [ 我ㄧ ] 斑馬線

-------------------------------------

        [ 三 ]斑馬線 機車二 斑馬線

----------- --------------

 

我手上有錄影帶證物跟人證 解救我吧!

林智群 (klaw) 102-07-14 22:23

肇事責任以警方製作的車禍現場研判表及車禍鑑定報告為準

david lee 102-07-09 14:15

律師您好,有關車禍事故責任想向您詢問,

對方與我均為機車,行駛同車道左轉

地點;台北市基隆路左轉敦化南路的路口 早上8;50

事故發生;我方於上班時間,行駛在基隆路上進入左轉敦化南路的機慢車道,當我已經左轉欲直行基隆路時,遭我左後方機車撞擊機車車牌,但我沒感覺有碰撞,對方雙載均倒地有受傷,我方無倒地無受傷,但對方一直說是因為我切進來撞到他,事發檢查,看見我方機車車牌的左上角有撞擊凹痕,想請問就路權責任上我方是我佔優勢?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7-09 17:03

 

台端文中所述車禍事故,不知警方處理至何階段?所以,需先了解事故現場圖及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所示原因,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

順祝日安!

david lee 102-07-09 14:02

律師您好,有關車禍事故責任想向您詢問,

對方與我均為機車,行駛同車道左轉

地點;台北市基隆路左轉敦化南路的路口 早上8;50

事故發生;我方於上班時間,行駛在基隆路上進入左轉敦化南路的機慢車道,當我已經左轉欲直行基隆路時,遭我左後方機車撞擊機車車牌,但我沒感覺有碰撞,對方雙載均倒地有受傷,我方無倒地無受傷,但對方一直說是因為我切進來撞到他,事發檢查,看見我方機車車牌的左上角有撞擊凹痕,想請問就路權責任上我方是我佔優勢?

102-07-06 17:45

你好。想請問...

前幾天在潭子騎著機車時速約40,直線行駛,車道為雙向道,我騎乘接近雙黃線

前方一輛單車於此時突然左轉,煞車不及而撞上。

對方是為外籍勞工越南的女生,她無擦傷單車也未受損

我騎125機車,當時往左邊倒 手腳都擦傷 髖關節部份也拉傷由於機車買不到半年 擔心要修車費

和對方商量是否私留電話 以便爾後的修車費用

但對方聲稱沒有錢,於是我決定報案處理 對方還要上班 因此筆錄分開做

但她卻聲稱並無左轉之意。並無理賠之意 也沒打電話慰問

最後只好往上申請調解,我想請問此狀況我是否佔據有利的一方?

機車碰撞險 針對腳踏車無法申請理賠 但檢查後 得支付一千多休車費用

身體的傷也都得每天復健治療....

林智群 (klaw) 102-07-07 09:21

 以警方製作的車禍事故研判表為準

Nick 102-07-03 03:15

近日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我是開車黃燈待轉左轉, 

對向卻忽然衝出來一輛機車進而發生碰撞, 

對方也因為如此受傷,對方傷勢大腿粉碎骨折, 

事後再做第二次調解時,因大夜班剛下班, 

在沒有充足睡眠的情況下就隻身前去調解, 

簽下為數不小的30萬和解書, 

內容以下: 

 

本當事人間 車禍傷害 事件,於中華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 00 時 00 分 

在 XX 公所調解室,經本會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聲請人於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 00 時 00 分許騎乘機車車號 XXX-000 

於 XX 路與 XX 路口與對造駕駛自小客車 0000-XX 發生車禍,至兩造車輛損壞、 

聲請人身體受傷而引起糾紛,今兩造同意由本會委員獨任從中調解,雙方合意, 

達成和解條件如下: 

 

一、對造人針對本事件同意自行負擔車輛修理費用,不向聲請求償。 

二、對造人針對本事件同意賠償聲請人醫療費用、車輛修理費用及其他一切費用 

計新台幣(同下)?拾萬元整(不含強制險) 

三、1. 付款方式:兩造同意,對造人以分期付款方式給付,共 00 期。 

自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至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每期(月) 00 日前將現金 

XX 元整給付聲請人收執。 

如有一期未給付,視同全部到期。 

2. 以上共計?拾萬元整。 

四、兩造民、刑事責任不予追究。 

 

筆錄調查解果、經當場向兩造當事人朗讀或交付閱覽,並無異議。 

 

聲請人之委託代理人 XXX 簽名蓋章 

對造人 XXX 簽名蓋章 

 

以上... 

 

但事後發現自己的薪水無法支付內容所敘述之分期金額, 

因當下對方以刑逼民之方式讓一人前往調解的我心生恐懼, 

事後發現並非對方所誇大之言詞, 

讓我十分懊悔簽下自己無法負擔的賠償金額, 

我絕對有誠意賠償對方,但自身能力有限, 

又加上剛換工作,且在外租屋,開銷甚大, 

一般開銷就已占薪水的八成以上,絕非玩樂之餘, 

調解完回過神以後,才知簽下鉅額和解書, 

請問我有什麼方式可以覆議

又或接下來該如何處裡?

 

今日我有去申請車禍鑑定

 

如果以車禍鑑定判定對方肇者為主要,

是否可以撤銷?

應該說是否可能撤銷?

 該和解並非絕對對你不利,倘若最後你被認定過失傷害,除需背負罪名並繳納罰金外,加上對方大腿粉碎骨折之損害賠償,恐怕不止30萬元。

阿成 102-06-25 20:38
去(101)年11月17日發生車禍,我是左轉車(開車),她們夫妻騎機車來撞我,她們受傷了,我也自認倒楣,當天馬上將機車推去修理,載她們去診所就醫我付1100元醫藥費,醫生診斷書寫挫傷,對方還聲稱沒有健保,我也覺得很納悶。還馬上載到對方到交通隊做筆錄,做完筆錄還馬上載她們回家,到家後還坐在家裡談了一會兒,就噓寒問暖,要離開時,她們說身上沒錢只剩下100元,我也覺得很可憐,我還當場拿2,000元先給急用,還交代要盡量去看醫生,我會幫忙申請保險,101年11月19日還傳簡訊關心,請她們身體好了再來談和解,還說天氣冷了,要注意保暖,別著涼了。101年11月21日還將車子修理好,我付修理費6,700元,還請車行立刻送到她們住家,事後還去和解兩趟,101年11月22日還買了伴手裡去拜訪,談了好一會兒,最後沒有結果,之後過幾天又去一趟,還約載她們到醫院全身檢查,結果她們說不要去,我是想幫她們做全身的檢查,看有沒有內傷,或其他傷害,我都是出自好意為她們好,最後她們開出1個人賠償8萬元,兩個人16萬元,我就請她們送調解委員會來調解,希望由第三方來幫我做公證,我都很願意和解。事後我就沒有在理會他們,就現在收到傳票6月27日開偵查庭,請問我要如何跟檢察官說呢?會起訴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告訴乃論之罪,您可以在開庭時向檢察官說明本件和解經過,並向檢察官陳明有和解之誠意,請檢察官先移送調解,若調解成立,則本件刑事應可就此終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平凡人 102-06-23 21:53

這個月中,我出了一場車禍,當時是下雨天我在巷口要左轉 (左轉有有行人通過所以我有放慢速度下來,有行車紀錄器可以作證),然後對方是一台機車直行速度很快,沒有紅錄燈,(限速30 的巷子,但是他絕對超速,無奈沒有巷口監視器可驗證) 然後我出了巷口,他看到我後應該有煞車,因為我遠遠就有看到他所以我也緊急剎車,然後他左晃晃右晃晃在我停止一秒左右後,跌倒車子直接往我的車子左前保桿撞過來車禍的位置大約就在巷口中線附近,斑馬線上留有他機車滑行的痕跡,我的車保桿受損,然後也的機車車頭毀損,他人是右手擦傷,鼻樑有斷掉,(外觀只有看到鼻頭有腫一個包),然後我當天就做完筆錄了,他則推拖人不舒服不做筆錄,事發也經過好幾天了,他還是不做筆錄,前幾天打電話來給我,開口說 醫藥費工作請假收入,修理機車,另外還要一筆整容費用,然後完全沒有提到我的車子修理費用,然後要我自己吞下來的樣子,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他一直不去做筆錄,難道我就要這樣子擔心六個月等到過失傷害追訴期過嗎?另外我想提出毀損的告訴,請問我該準備什麼東西呢?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35

 你既然已經提告,就不用擔心六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他不願意做筆錄是他家的事

宋雅惠 102-06-10 12:27

上週我媽在左轉(車身綠色)時,突然有直行車從對面沖撞過來,當時我們已轉到外車道,快要完成轉彎,對方是撞到媽媽的右後方車門,而且對方車(車身白色)還開過我們的車到約50公尺左右,事故當時她呆在車上,久久沒下車。警察告戒我們,直行車比較贏,我們是輸定了。現在是因為有嚴重的車損,我們的車齡約15年,對方是6年車,所以對方的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我媽3成(保險公司說車的殘值是2萬元)。對方估價是約7萬元。所以現在不知如何跟對方談賠償

同時,對方有提供行車記錄器,在她的充撞到我媽的車之前,由記錄器聽出她在經過路旁公車(白色車身)前有說"幹麻阿",然後有擦到公車的聲音(因為她車速極快),馬上她又說"我會起肖....",再接下來就撞到我媽的右後車門了.... 我們有去拍她車子的右側後視鏡,確實有白色的油漆擦傷痕跡....

請問,這樣算不算對方有可能是在有閃躲公司或講電話,或精神不集中所造成的事故。這樣我們該付擔她的車險嗎?我們可以控告她過失傷害嗎?

 

 

陳阿猛 102-06-08 00:38

事情發生於4/29,當天下午因朋友車禍在家休養,我去車行幫他試車,試車途中與乙方發生事故,5/30拿到初步判定結果,乙方遭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左轉彎未注意後方來車,甲方判定則為空白,今日再次去電要求乙方於警察局碰面詳談調解,乙方家長態度甚差,也不認為責任在於他們本身,甚至要求我賠償,想了解如果要有力的證據,甚至民事訴訟該怎麼樣處理,感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應聲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鑑定報告會詳細指出雙方的過失比例,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檢察官或者法院在處理案件時,最終責任釐清主要還是得視車禍初判表及車禍鑑定結果,目前車禍初判表既已做成,則第一步應該看看在初判表的記載,雙方有無肇事因素存在。

若您這一方有肇事因素存在的話,後續還是會被認為有過失導致他人受傷之情形而成立過失傷害罪或損害賠償責任問題,則此時應設法再申請鑑定,以免因初判表上此項肇事因素有無之記載而在刑事責任部分遭到不利之認定(民事部分亦會有賠償責任的問題)。反之,若你們這一方並無肇事因素存在,則基本上即無刑事責任民事賠償的問題。(相對而言,若對方要翻盤的話,則應申請車禍鑑定以變更目前之肇事原因分析結果)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初步來看,肇事因素這一欄您們這一方是空白的,即表示無肇事因素存在,而應是單純因為乙方之過失行為導致損害之情形,沒有過失相抵,而應由乙方負擔全部之賠償責任。若你們這一方有人受傷者,乙方並應負過失傷害刑事責任,你可以提起刑事告訴,相信提告後乙方即會較為積極來處理後續事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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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阿猛 102-06-09 00:44

趕謝趙律師以及賴律師回覆,由於當下傷害並不嚴重,本人僅輕微擦傷,對方傷勢較為嚴重,但雙方都無立即上救護車的紀錄,對方後來有去醫院檢查,由於對方家長態度甚差,目前準備提出鑑定,及調解委員會方協助,有需要會再連絡,感恩。

伊拉 102-06-03 13:03

目前懷孕五個月,都開車上班,昨天早上在上班途中,和對向一台機車發生擦撞。他要右轉,我要左轉,我們要到同一條路,等我轉到一半他突然出現在我右前方,我來不及剎車就碰到他機車屁股,他的機車大概被推了一公尺,然後向右倒地,被機車壓住,我當下馬上停車,並下車查看,路人幫忙報了警,也叫了救護車,有個媽媽還跟我說,沒事沒事,妳沒怎麼樣就好,叫警察來對妳也比較有保障。

後來我們在現場交了證件,之後我跟著到醫院去,在醫院作筆錄,並且看傷者情況。最後結果是,我沒有違規,沒有超速,沒有酒駕等,我猜對方也是,因為筆錄是分開作的。

醫生幫他照了X光,作了超音波及驗尿,確認骨頭沒事,沒有內出血等,但因為是被車子碰到,所以力道讓他身體也撞到機車把手,所以他肌肉會痛,最後我幫他付了醫藥費,送他回家。診斷書上是寫右肩,右胸及右腳踝挫傷

我想跟他談約到警察局和解的時間,他一直說,他身體不舒服,要等他身體好了之後再說。然後逢人就說我開很快,撞到他害他飛得很遠之類的。我其實承認自己沒有注意到他才撞到,但我自己也很莫名奇妙,他是從哪裡冒出來的,而且我時速絕對沒有超過20,更何況又是轉彎,巷子轉彎是能開多快,被他這樣一冤枉,我也很不服氣,但也不想當場跟他辯,他說什麼,我聽就是了,頂多就是覺得很抱歉,畢竟今天受傷的是他。

後來送他回去後,我回家愈想愈不對,就騎機車到警察局,請求調路口監視器,我看那個巷口有四五支監視器,我算好運。下午警察就打給我說,他調到了,也看到了(和早上同一個員警),他說我們兩個人同時轉彎的,只是我車子畢竟比較長,所以碰到他的機車屁股。他說他會幫我留著,如果他底線踩很硬的話,妳可以提初判,到時候他再幫我送。這句底線踩很硬的話在我去醫院及警察局時,他跟我都講了一次。

晚上我先生打了電話給他,問他身體狀況,也詢問他想怎麼解決,他只是說他身體很不舒服,講話都會痛,更不用說上班,等他身體好了再說,還一直說我開很快,讓他飛出去的話。我先生也笑笑的跟他說,我老婆有孕在身,在巷口是能開多快,只是事情都發生了總要解決。跟他說我們有去看了監視器,是兩個人同時轉,他一聽到這句話,不等我們講完,他就說,那你既然要這樣講,就沒什麼好說的。我先生只是說,我們只是就警察跟我們說的讓您知道而已,主要也是希望兩邊能好好解決。

事情發生到現在,我心裡好悶,第一次出這種狀況,我先生跟我說,這個人沒有那麼好講話,就算他沒事也會硬要說得很嚴重,他現在什麼都不說,要等身體狀況好了再說,但他一定會要我們賠償的,因為他一口認定是我的錯。

我先生後來分析給我聽,大家都騎過機車,既然警察都說我們同時轉,那他一定是想鑽看看能不能鑽得過,誰知道位置不夠他鑽,就碰到了。基本上,不全然是我錯,但我說,畢竟我在後面啊,我錯比較多。

我其實也是很坦然接受這件事啦,畢竟都發生了,但心裡還是覺得好難過喔!到現在都睡不著,班也上不了,還被他誣賴我開很快,把他撞飛很遠。

後來我請保險公司出面,因為我有保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說要等初判結果出來釐清肇事責任才能確定賠多少給對方,因為他們覺得二方都有錯。

問題來了,如果對方不接受理賠條件,要告我,那我要負多少責任?這樣的情況錯皆在我嗎?如果他也有錯,我能向他提出什麼賠償

PS:晚上先生有帶我去看婦產科,確定寶寶沒事,不然今天下午一直到晚上,覺得胎動得很厲害,有點擔心~

謝謝!

林先生 102-06-03 09:25

各位律師您好:

車禍發生情況如下:

我是左轉車輛,在通過停止線時還是綠燈,而緩慢行駛至馬路中間等待左轉,而後號誌燈轉為黃燈,對向車流走完,對向來車也都停止了,我才起步要左轉(因要快速通過,所以轉彎時採切直線,所以最後車停下來的地方有開到對向車道),才剛一轉向左邊,對向就衝過來一摩托車(媽媽載2個女兒,1女兒坐後座,1女兒站腳踏板),而我因為剛起步,所以車速緩慢(筆錄時因慌張而說大約車速20-30,但事後回想..因為剛起步,可能只有時速只有10左右),對方機車車速約60,撞擊後我隨即停車(車子還是往前了幾公尺),結果對方腳踏板的小孩因撞擊力道過大,機車龍頭幾乎內凹,小孩也因龍頭的擠壓而送醫途中傷重不治,目前正等待調解,想請問這樣的車禍,我的責任大約會有多少呢?後續應該怎樣處理呢?

承蒙解答

謝謝

                          桃園林先生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車禍現場附近是否有監視器?或者是否有其他用路人提供行車紀錄器?建議您務必保全車禍事故經過的畫面紀錄,以確保您的權益;另外本件車禍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否已經做成?做成之後,為釐清雙方責任歸屬,您可以聲請送交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本件因有人員傷亡檢察官會介入調查,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先生 102-06-03 10:07

感謝趙律師

因為車禍當場並無監視器,我也沒有裝行車紀錄器,那請問可由車禍鑑定(警察是說因為已屬刑事案件,所以檢察官會主動送車禍鑑定,是嗎?)得知雙方的責任歸屬嗎?

林先生 102-06-03 10:1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車禍現場附近是否有監視器?或者是否有其他用路人提供行車紀錄器?建議您務必保全 ... (恕刪)

 

感謝趙律師

因為車禍當場並無監視器,我也沒有裝行車紀錄器,那請問可由車禍鑑定(警察是說因為已屬刑事案件,所以檢察官會主動送車禍鑑定,是嗎?)得知雙方的責任歸屬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涉及人員死亡,地檢署會移送鑑定,建議您應儘速蒐集監視器畫面,以確保您的權益。

祥毅 102-05-30 23:38

某天在某十字路口,我停著紅燈準備左轉,在綠燈即將亮起的同時,突然有台機車犁田一路滑來我旁邊 此刻對方當場倒地,這時我馬上出自於好心的去將他的車扶起,並慰問她身體是否安好,很快的她站起身了,於是我想說一切沒事就不叫警察了(因為當下我要趕火車)確認無異狀後我即離開現場.

然而,在我離開後對方竟以我''肇事逃逸''罪名向警方報案,這時檢察官也主動加入偵辦(肇逃是公訴罪)一個月後警方也循著車牌找到我本人,於是傳喚我到局做筆錄.

在做筆錄前,我從警察那得知該案當下無保留現場痕跡,該處也無監視器,所以可說是證據不足.而對方卻硬生生說成我撞她後接著逃逸,還說當時有叫我留下來和她一同等警察,而我卻不理直接掉頭就走,事實上對方當下完全沒發一語,問她如何也不答話......@@

另外對方表示其同行的友人(2位)是目擊我撞她的證人,我聽到後怎個傻眼....這根本誣告阿,我真的沒撞到他....就算我車上有刮痕也是這幾天和學長互撞所導致,這點我有人證物證予以解釋(同學+學長+四肢受傷相關證明)

在做筆錄的同時,我也堅決表達自己立場,我堅持不承認我有撞到她!!!我的說詞是:她在我旁邊犁田原因我實在不清楚,因為我當下並無轉頭看到事發的經過,所以我不知道!!

最後我也知道自己錯在哪,錯在當下為趕時間沒叫警察來處理.....現在只能等開庭了(刑事)我好擔心被因此定罪....好擔心....我.....該怎麼辦???我沒有證人

林智群 (klaw) 102-05-31 19:11

 建議去案發現場調閱監視器,作為證據,時間過了被洗掉那就很難還你清白了

祥毅 102-05-31 19:3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去案發現場調閱監視器,作為證據,時間過了被洗掉那就很難還你清白了

不過現場監視器並無拍下 因為是死角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的案件已進入偵查程序,對方又有提出證人,勢必會進行對質詰問之程序,建議您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以確保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louis123 102-05-28 17:25

於 101/10/10與發生車禍

肇事主因 對方違規左轉(機車)

肇事次因 我未注意前方車輛行駛(機車)

對方 頭殼破損 腳有縫針 顱內出血 插管 住進加護病房 (老年人)
我則是 上排牙齒四顆碎裂 牙齦、嘴唇共縫七針 其他手臂膝蓋擦撞傷不等

 

102/1/18對方過世 肺炎感染 呼吸衰竭

因為第一次發生事故,沒有特別去注意到追溯期的問題,未在開偵查庭時提起過失傷害

目前已成公訴 過失致死 以查案 偵查終結

所以現在是我已經不能向對方家屬提過失傷害,只能民事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告過失傷害的對象是對方肇事者,今該肇事者既已死亡,則您也沒辦法對其提出告訴,所以本件只能依繼承關係對家屬提告,但只能就該肇事者遺產部分請求清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9 18:03
回覆 louis123 的發言內容:

於 101/10/10與發生車禍

肇事主因 對方違規左轉(機車)

< ... (恕刪)

您有無過失,這部分可能要看卷內資料才能判斷,

說不一定,經過鑑定後,您並無過失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尚請不吝到本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傑傑 102-05-19 18:49

日前駕駛機車在行經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時,我方綠燈我前進直行,忽然從光華路二段口衝出一台機車愈要左轉,我閃避不及撞上去,對方是未成年無照駕駛,也堅持說她的號誌也是綠燈

申請的道路鑑定書上為:依涉及號誌無法判定。

但是我方為直行車且是幹道,對方是支道轉彎車

對方無受傷,但我方有6處受傷。

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有機會獲得賠償嗎?

還有一個問題,因為修車費用須3萬6,已經可以更換一台中古機車

那在判決和解前,我舊的車可以拿去賣嗎?還是要等整個結束後才能去賣?

林智群 (klaw) 102-05-20 16:41

 刑事告訴跟車子沒有關係,你要賣車沒有問題,不過要把車子的照片先拍下來

廖先生 102-05-11 23:46

您好~101-10-13 發生車禍,詳細情形如下敘述:對方駕駛自小客車,言五股區成泰路一段往泰山方向行駛,行經肇事路口左轉蓬萊路口時,與對向由成泰路一段往八里方向直行駛來之我方普通重型機車發生撞擊
交通鑑定裁決書路權歸屬:1.汽車行駛至交叉路口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2.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前車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3.行車速度,依速限標示或標線之規定。
鑑定意見:對方自行自小客車,行車行車管制號誌路燈交叉路口左轉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與我方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況且自述超速行駛,同為肇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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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問題如下:後續與對方賠償應如何處理?如果訴訟是否對我方有利?

本件若機車駕駛人方面,除了車損另有人員受傷的話,則汽車駕駛人則有過失傷害罪之刑事責任,惟此部分應在六個月告訴期間內提告,若已提出告訴進行偵查中,或許可以在偵查程序中協商賠償事宜,而實務上賠償事宜若能獲得共識,則一般即會撤回刑事告訴,因此就被告而言,為免除刑事責任的追究,相對來講自會比較積極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浮雲 102-05-08 14:16

您好

想請問因前些日子開車與機車發生事故

因我為左轉車輛,對方機車直行車

撞擊點為副駕駛座前方保險

發生事故前我已有打方向燈與在中心線等待

路口沒車後轉彎前行發生事故

如依照未禮讓直行車優先前進我需付多少任呢

謝謝您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5-08 16:17

事故過失歸屬須視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結果判斷,若有異議還可向行車事故審議委員會聲請鑑定,要有這些客觀的資料才能判斷過失比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21:00
回覆 浮雲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想請問因前些日子開車與機車發生事故

因我為左轉車輛,對方 ... (恕刪)

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您的責任很高,除非有其他事由。

浮雲 102-05-08 23:36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浮雲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請問您,除非有其他事由ㄑ---是指哪方面呢?謝謝您
小佾 102-05-07 11:39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弟弟4/30晚上無照駕駛未滿18)出車禍,他是直行車和一個左轉機車相撞,因為警方還沒和我們連絡一些筆錄或相關事宜(可能是雙方都對事發經過記不太清楚)! 那個路口沒有兩段式左轉的標示,哪這樣要怎麼判定呢? 還有……未滿18無照駕駛的刑責是什麼?如果對方要求賠償這樣是否比較吃虧?
本件主要為雙方有無受傷?是否有過失?至於無照駕駛並無刑責,僅為行政處罰,但若肇事而觸犯刑責者要加重二分之一,本件剛發生,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